最新横向经费协议书(优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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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经费协议书篇一

民族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鼓励和支持教师积极承担横向课题研究,加强创新应用研究和科研成果转化,推进产学研与社会服务工作,提高我校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效益,促使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规范化、有序化,根据《aa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鄂政发〔2013〕60号)、《aa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高校院所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研发活动的意见》(鄂政发〔2015〕66号)、《aa省省属高校院所自然科学应用研发及成果转化财务管理暂行办法》(鄂财教发〔2015〕104号)、《aa省省属高校院所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鄂财教发〔2016〕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是指以学校名义通过合同方式对外开展科研活动承接的非财政拨款经费,包括通过合作研究、委托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专利申请权、技术秘密转让)等从国(境)内外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委托方”)获得的科研项目经费。

第四条学校鼓励研发团队负责人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研发团队公司”),承担横向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第五条本细则所称的研发团队负责人是指学校承担横向科研项目的在职在岗教职员工。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学校是横向科研项目和经费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承担法人责任,实行“统一领导、协同合作、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科技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项目基层管理单位和研发团队(或研发团队公司)负责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七条科技处的主要职责:

(一)审定、签署横向科研项目合同和项目立项备案;(二)审核横向科研项目自主使用的项目经费预算和用款进度计划;(三)组织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结项),开展绩效评估,建立诚信档案;负责横向科研项目政策咨询、业务培训、档案管理;负责技术合同网上登记、免征增值税减免申报以及科研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管理。

第八条财务处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的到账通知、经费划拨、借开票据、增值税及相关税费代扣代缴;(二)负责代理记账公司的选聘与监管工作;(三)受托承担部分研发团队代理记账工作;(四)协助办理研发团队公司注册;(五)按照经审核批准的《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分配(使用)意见表》,对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进行账务处理。

第九条资产管理处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学校接受研发团队(或研发团队公司)捐赠的固定资产目录;(二)组织研发团队(或研发团队公司)捐赠固定资产的评估、接收和管理;(三)牵头或参与制定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费收费标准,相关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条项目基层管理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立项审核;(二)优化资源配置,为科研活动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三)配合学校职能部门加强技术合同管理和项目实施的过程管理、绩效管理,监督项目进度,督促项目按时完成。

第十一条研发团队(或研发团队公司)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二)对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的来源、类别、经费性质和自主使用经费的真实性、合理性、合规性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三)负责预开票据款项的催收;(四)负责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

第三章立项管理第十二条横向科研项目的立项原则上遵从第一洽谈人负责制,即谁洽谈的项目,谁担任项目负责人。委托方明确指定项目负责人的,原则上按委托方意愿执行,学校有权对项目研发团队进行优化调整。

第十三条新立项的横向科研项目,研发团队(或研发团队公司)负责人应将《横向科研项目立项审查表》(见附件1)和相关资料报所在项目基层管理单位进行立项审核。

第十四条通过招(投)标承接的横向科研项目免予立项审核,直接立项。其他横向科研项目以项目基层管理单位的立项审核意见为准。

第十五条项目基层管理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横向科研项目立项审核意见反馈研发团队(或研发团队公司)负责人。

第十六条对拟同意立项的横向科研项目,项目基层管理单位应将《横向科研项目立项审查表》及相关资料报科技处备案。

第四章合同管理第十七条横向科研项目合同由三方合同和补充合同组成。

(一)三方合同由经学校授权的科技处、研发团队(或研发团队公司)负责人与委托方共同签订。

(二)补充合同由经学校授权的科技处与研发团队负责人或研发团队公司签订。

第十八条三方合同的拟订:

(一)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类别的横向科研项目,参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横向科研项目技术合同示范文本》(见附件2)拟订;(二)其他类别的横向科研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各方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项目名称、研究目标、研究计划、完成时间、知识产权归属及收益分配、经费来源构成、管理费和研发团队(或研发团队公司)负责人自主使用的项目经费;(三)涉密的横向科研项目,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拟订保密条款,具体包括范围、期限、密级等。

第十九条三方合同的审批。三方合同应按照《aa民族学院经济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稿)》(鄂民院办发〔2016〕27号)办理审批手续。研发团队(或研发团队公司)负责人应将经项目基层管理单位审核后的合同文本连同《aa民族学院科研合同审签表》(见附件3)报相关部门审签:

(一)自然科学类项目和人文社科类项目,经法律顾问审查后,由科技处代表学校签署;(二)综合性合同、涉及学校重大利益的技术合同,经法律顾问审查,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审计处、监察处等职能部门会签后,还需经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由科技处代表学校签署。

第二十条补充合同按照《横向科研项目补充合同示范文本》(见附件4)拟订。《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支出预算表》(见附件5)是补充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补充合同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代理记账机构名称、项目经费支出预算、指定收款账户等。

(二)项目经费支出预算按照国家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免征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和项目执行(实施)实际需要编制。委托方有经费使用与支出要求的,按委托方要求编制。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二十一条来款确认。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到达学校银行账户后,财务处在3个工作日内发布到账公告,研发团队(或研发团队公司)负责人(或委托人)到财务处认领经费,并将《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到账通知单》(见附件6)送科技处。

第二十二条票据开具。财务处根据委托方和研发团队(或研发团队公司)负责人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具资金到账确认票据。符合国家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免征增值税的横向科研项目,研发团队(或研发团队公司)向科技处提交免征增值税的申报材料;科技处统一向恩施州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免征增值税登记认定手续;财务处统一向税务局申报办理相关免征增值税手续并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需预开发票的,研发团队(或研发团队公司)填写《横向科研项目预开发票承诺书》(见附件7)并按开票金额的10%预交发票(税款)押金。

第二十三条管理费及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费收取。财务处依据科技处开具的《横向科研项目管理费及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费收取通知单》(见附件8)进行相关账务处理。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费及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费按照到帐经费的2%执行。管理费及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费纳入学校事业收入。

第二十四条经费拨付。研发团队(或研发团队公司)根据项目进展和经费使用需要向科技处提交《横向科研项目自主使用的项目经费请款报告》(见附件9),经科技处审核批准,财务处依据请款报告拨付项目经费。成立有研发团队公司的直接拨付到公司账户,没有成立研发团队公司的拨付到研发团队指定的账户。除购买设备、科研条件建设等大额费用开支外,日常开支经费请款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项目到账经费在50万元以下的,每次请款不超过到账经费的50%,每次请款金额最高10万元封顶;(二)项目到账经费在50-100万元的,每次请款不超过到账经费的30%,每次请款金额最高20万元封顶;(三)项目到账经费在100万元以上的,每次请款不超过到账经费的20%,每次请款金额最高30万元封顶;(四)从第二次请款开始,原则上前一次请款使用达80%以上并完成相关代理记账手续后方可继续请款。

第二十五条预留经费。学校按项目到账总经费的10%预留结题(结项)保证金,研发团队(或研发团队公司)负责人在项目结题(结项)、相关档案上交学校并提出结余经费分配(使用)意见后再行拨付。

第二十六条代理记账机构。财务处在省财政厅采购确定的会计代理记账服务机构。

范围内,选取确定第三方代理记账机构。研发团队选择由财务处或第三方代理记账机构(以下统称“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研发团队公司选择由第三方代理记账机构记账,研发团队(或研发团队公司)须与代理记账机构签订《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代理记账协议书》(见附件10)。第三方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服务费由学校支付,付费标准按照《aa省省属高校院所研发团队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鄂财教规〔2015〕7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代理记账。学校在财务处设立代理记账窗口,提供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代理记账服务。代理记账时,研发团队(或研发团队公司)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横向科研项目经费记账汇总表》(见附件11)等资料,由经手人、证明人、研发团队(或研发团队公司)负责人签字后送代理记账机构审核记账。发放劳务费或绩效奖励津贴,需提供《横向科研项目劳务费及绩效奖励津贴发放清单》(见附件12)及完税证明(税务发票),完税证明(税务发票)由研发团队(或研发团队公司)自行到税务部门或税务部门授权的代理机构办理。

第二十八条结余经费的分配使用。研发团队(或研发团队公司)负责人应在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结项)后3个月内将《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分配(使用)意见表》(见附件13)报科技处。财务处依据科技处的审核意见进行相应账务处理。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应用于:

(一)自主科研项目研发。自主科研项目立项审批和经费使用按本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二)科研劳务费;(三)科研绩效奖励;(四)捐赠学校、以创业资本或增资入股形式创办科技企业、与科技中介公司合作进行科技成果推广转化、为招收的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缴纳学费。

负责履行合同违约责任或与委托方协商解决;经审查认定与科研无关的支出,由研发团队(或研发团队公司)归还给学校,学校再归还给委托方。

第六章资产管理第三十条固定资产采购。研发团队(或研发团队公司)使用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采购固定资产的,由研发团队(或研发团队公司)自行组织实施,不纳入政府采购。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处理。固定资产所有权归研发团队(或研发团队公司)。鼓励研发团队(或研发团队公司)将购置的大型仪器设备、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捐赠给学校,资产管理处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研发团队(或研发团队公司)所捐赠设备的价(残)值进行评估,对评估价(残)值在2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予以接收,并根据所捐赠设备的价(残)值对研发团队(或研发团队公司)进行适当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购置资产原价的10%)。

第三十二条无形资产处理。横向科研项目形成的无形资产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aa省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资产处置与收益分配实施细则》(鄂财教发〔2014〕57号)和《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鄂政发〔2013〕60号)相关规定办理。

第七章结题(结项)管理第三十三条横向科研项目完成后,研发团队(或研发团队公司)负责人填写《横向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表》(见附件14),在2个月内办理结题(结项)手续,按以下方式结题(结项):

(三)项目需召开成果鉴定(验收)会的。由科技处按照成果鉴定(验收)程序,上报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召开成果鉴定(验收)会,鉴定(验收)通过的,视同横向科研项目已结题(结项);(四)招(投)标项目按照项目委托方要求办理结题(验收)手续后,将项目委托方的结题(验收)证明送科技处备案,视同横向科研项目已结题(结项)。

第三十四条未能如期完成的横向科研项目或结题(结项)未通过,由研发团队(或研发团队公司)与委托方另行商定项目结题(结项)事宜,并签订补充合同。

第三十五条横向科研项目研发失败或因故撤销、终止的,研发团队(或研发团队公司)负责人填写《横向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表》,按以下方式结题(结项):由项目基层管理单位组织3-5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后形成结题(结项)意见;第三十六条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结项)后,研发团队(或研发团队公司)应在30个工作日内对照《横向科研项目档案资料移交(归档)清单》(见附件15)将项目立项审查表、合同审查登记表、项目合同(协议)、代理记账档案、技术档案、结题(验收)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报送至科技处。科技处分项目整理归档后移交档案室保存管理。研发团队公司的代理记账档案在结题(结项)后交研发团队公司保存管理,学校留存相应的复印件。

第三十七条研发团队(或研发团队公司)应按照科技处和财务处的要求配合做好横向科研项目中期评估和绩效评价工作,委托方有中期检查或绩效评价要求的,按委托方相关要求执行。

第八章奖惩第三十八条科技处建立研发团队(或研发团队公司)负责人科研诚信档案,对以下情形记入诚信档案:

(一)项目完成情况;(二)自主使用项目经费的科学性、合理性及预决算吻合度;(三)与委托方、研发团队(或研发团队公司)内部及学校合作的和谐度、满意度。

第三十九条对于诚信记录和项目完成较好的研发团队(或研发团队公司)负责人,在科研项目立项、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第四十条研发团队(或研发团队公司)捐赠的固定资产的价(残)值视同所在项目基层管理单位年度科研经费任务。

第四十一条对项目执行(实施)或经费使用存在弄虚作假、偷逃税费等行为的研发团队(或研发团队公司)负责人和主要成员,学校将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第四十二条对横向科研项目研发失败或终止,学校需履行合同违约责任或退还项目经费给委托方,导致学校利益受到损害或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学校将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第四十三条学校职能部门或项目基层管理单位因履行职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影响横向科研项目正常开展的,学校予以追责问责。

第九章附则第四十四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暂定两年。按以下情形分别执行:

(一)2016年12月1日以后(含2016年12月1日)立项的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按本细则执行;(二)2016年12月1日以前立项且已结题(结项)的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的使用参照本细则执行;(三)2016年12月1日以前立项且在研的横向科研项目仍按照原管理办法执行。结题(结项)后结余经费的使用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四十五条学校按年度对本细则的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适时进行修订完善。

第四十六条本细则相关附件是指导性示范文本,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完善。

第四十七条本细则已经省财政厅审核通过并备案,科技处、财务处和资产管理处负责在各自业务范围内解释。

横向经费协议书篇二

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横向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升科研管理服务水平,提高科研资金使用效益,激励科研人员积极开展科研活动,促进学校科研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大学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05〕11号)以及陕西省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关于改进加强高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陕教规范〔2015〕6号)等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横向科研经费,是指除纵向科研经费之外的各企事业单位委托高等学校的科研项目经费、科技成果和专利转让费、国际科技合作经费中与境外企业间的合作经费以及科技捐赠项目经费等。

第三条以学校名义获得的横向科研经费属于国有财产,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每个横向项目应专款专用,单独建账。以外单位名义获得的横向科研项目,不列入学校科研管理,不作为科研工作量考核、职称(职务)晋升、岗位聘任的有效依据。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科研管理部门、财务处、资产设备处、审计处均是横向科研经费的相关管理部门。科研管理部门、财务处是横向科研经费的主要管理部门,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横向科研经费的立项管理,财务处负责横向科研经费的核算及监督使用。资产设备处是横向科研经费采购大宗材料和科研仪器设备的管理部门。审计处是横向科研经费使用的审计监督部门。

各院、系、所、研究中心是横向科研经费的基层管理单位,对本单位横向科研经费使用承担监管责任。

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第六条横向科研经费开支由项目负责人签字,院系负责人审批,加盖院系公章。经费开支10万元及以上还须由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财务处负责人审批,30万元及以上由科研分管校领导审批。项目负责人工作调动,经费原则上不拨出。

第七条按照国家规定可以享受减免税优惠的横向科研经费,由科研管理部门、财务处办理免税手续;征税的横向科研经费,由财务处按国家规定代扣税款,统一上缴税务部门。

第三章横向科研经费开支范围及支出第八条对于合同中编制了预算的横向科研项目严格按照经费预算的开支范围执行;其他横向科研经费开支范围分为横向项目科研费和横向项目运行费,其中横向项目运行费最高不超过项目实到经费的40%。

第九条横向项目科研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税费和其他支出等。

1.设备费: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仪器设备的购置归属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应按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财产归学校所有,由课题组使用。

2.材料费: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大宗材料的采购执行学校相关管理办法。

3.测试化验加工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学校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发生的检验、测试、设计、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4.燃料动力费: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等费用。

5.差旅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

6.会议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组织开展相关的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任务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而发生的费用。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9.劳务费: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在校学生、博士后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用,以及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费用。无预算的横向科研项目劳务费提取比例不超过到款金额的8%。劳务支出发放要零现金支付、依法纳税、不得代领,发放至校外人员时须由本人签收或发至本人银行账户。

10.专家咨询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11.税费:从事横向项目进行合作开发、委托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成果转让和技术服务而取得的科研收入,依法开具税务发票所缴纳的费用。

12.其他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除上述支出项目之外的其他支出,其中的大额支出费用应按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条横向项目运行费是指学校在组织实施科研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横向项目科研费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学校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学校应对项目风险给学校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司法诉讼的费用开支,以及学校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绩效支出。运行费在项目经费到账之后,由财务处按比例一次性提取,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运行费支出包括三个部分:横向科研管理费、横向科研项目风险准备金和绩效支出。

科研项目,单项项目经费当年到款超过100万元的,超出部分管理费减半提取;减免优惠政策不能累加享受,执行时以最优惠比例为准。管理费提取比例委托方或合同文本中如有特别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横向科研项目风险准备金专门用于应对项目风险给学校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司法诉讼的费用开支,按实到经费的10%核定计提。待项目合同约定内容完成,项目委托方或协作方对结题报告验收通过后,再返还给项目组。

第十三条绩效支出指学校为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使科研人员成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过程中的主体和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的主要受益者,提高课题组研究人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绩效支出按实到经费的20%核定计提。

第十四条外协科研项目的经费需按照合同进行转账,按照合同约定的外拨经费额度、拨付方式、开户银行和账号等条款办理。合作(外协)单位是企业的,应提供收款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合作(外协)单位是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公益性组织的,应提供收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等相关资料。项目负责人应对合作(外协)业务的真实性、相关性负责。课题内部进行的校内拨转,由科研管理部门依据协作双方协议审批立项。外拨经费原则上不得超过总经费的50%,承担单位为学校的科研项目经费所购买的仪器设备原则上所有权归属学校。经批准外拨的科研经费,不计提项目管理费,也不计算科研业绩。

第四章结余资金管理第十五条横向项目结余资金,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其余横向项目结余经费可将不超过80%的资金作为课题组津贴奖励金,经费使用参照横向项目运行费中绩效支出执行。原则上自合同截止之日起一定时间内未使用的结余经费由学校收回统筹安排。结余经费鼓励用于购买科研仪器设备,支付科研仪器设备运转的维护、人才培养及其他研究发展项目的预研和应用研究发生的费用等。

第十六条由于经费拨款滞后,利用其他横向项目经费垫付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账务调整申请,经院系和科研管理部门审签,财务处对原有凭证审核后,可予以调整。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七条科研管理部门、财务处、资产设备处、审计处、院系和项目负责人应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做好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止科研经费使用的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等违纪违规行为。审计处要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科研项目内部审计。

第十八条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预算或合同(任务书)的支出范围和规定标准使用经费。严禁以任何方式挪用、侵占、骗取科研经费;严禁借科研协作名义违规将科研经费转拨、转移到利益相关的单位或个人;严禁购买与科研项目无关的设备、材料;严禁虚构经济业务、使用虚假票据套取科研经费;严禁在科研经费中报销个人家庭消费支出;严禁虚列、伪造名单,冒领科研劳务性费用;严禁使用科研经费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

第十九条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交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有关资料,或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项目,科研管理部门可通知财务处终止其科研经费的使用。

横向经费协议书篇三

甲方同意录取乙方为_________级_________院(系、所)_________专业自筹经费博士研究生,学制三年,乙须向甲方缴交培养费计_________元,培养费须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直接缴交或通过银行转帐至甲方财务处。

甲方凭乙方交款的有效证明,发给乙方《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乙方凭《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办理有关报到入学手续。

乙方在学期间,生活自理。乙方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由甲方发给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乙方达到博士学位水平,可向甲方申请授予博士学位。

乙方毕业后,甲方不负责派遣。

本合同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保存一份,有效期到乙方终止学业为止。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必须信守;如单方违反协议,须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大学。

乙方:_________(委托或定向单位)。

丙方:_________[委托(定向)培养研究生]。

经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大学(甲方)录取_________(丙方)为_________(乙方)委托(定向)培养的_________专业的_________研究生。

二、甲方的职责。

1.收到乙方为丙方缴纳的全部培养费后,为丙方办理录取手续(不为丙方办理档案、户口和工资等转移关系)。

2.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对丙方进行培养,督促丙方按计划完成学业。

三、乙方的职责。

1.根据约定按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丙方的培养费。培养费标准为_________元。否则,甲方不予录取丙方。

2.应定期了解丙方在学校学习情况,与甲方共同督促丙方完成学业。

四、丙方的'职责。

1.在学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培养计划完成学业。

2.如报考博士研究生或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须征得乙方同意,并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

3.在学期间可参加先进个人评选,但不享受甲方提供的奖学金、公费医疗及其他福利。

五、共同条款。

1.丙方因违反校规或疾病等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学习时,甲方按国家有关文件和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通知乙方。

2.在学期间,丙方与乙方劳资关系,由乙丙双方协商解决。

3.丙方毕业时,甲方负责派遣,将丙方的各类材料转至乙方。由乙方负责安排工作。

4.协议有效期内,三方必须严守协议。任何一方或两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即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另外两方或一方除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外,还有权终止协议的执行。

5.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保存一份。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后,可另外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有效期为丙方在读期间。

六、甲方委托研究生处全权负责协议的签订及解释。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定向)培养研究生(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横向经费协议书篇四

甲方(主持单位):。

通讯地址: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乙方(合作单位):通讯地址: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本协议双方就共同参与研究科研项目事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参考本项目经费来源部门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双方共同恪守。

一、合作内容。

1、本合作项目用于申报课题项目(请务必注明课题项目的来源单位以及具体名称);

2、双方分工情况:

甲方:

乙方:

二、经费分配。

1、项目获得资助后,甲方享有总经费的%,乙方享有总经费的%。具体经费将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支付:

(1)课题经费到账后甲方应在日内一次性支付于乙方;

(2)课题经费分阶段拨付,则甲方应在每阶段经费到帐后日内支付于乙方。

2、乙方应制作经费预算安排表作为合同的附件,并严格按附件经费预算安排表的要求开支经费。(本条仅适用于国家科技部相关项目且涉及经费外拨的情形)。

三、成果分配。

1、产权归属:

本研究所产生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合作双方、独立完成方)所有。具体分配如下:

(4)合作各方根据在合作期间所获取的成果,包括论文、专著、专利以及鉴定、成果报道等均须注明计划资助及项目编号。

2、成果转让:

本研究项目所产生成果的转让权归(甲方、甲乙双方共同)拥有,由此产生的经济收益分配方案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

(1)甲方享有经济收益的%,乙方享有经济收益的%;

(2)在成果转让前,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除上述情形外,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五、其它。

2、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作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不成,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5、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协商约定;

6、与本协议相关的附件、备忘录等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项目负责人(签名):。

日期:日期:

xxxxxx经费预算安排表。

总课题负责人:

单位:万元。

横向经费协议书篇五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横向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横向科研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科技部、教育部相关政策,《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高校院所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研发活动的意见》(鄂政发〔2015〕66号)以及《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横向科研经费,是指学校接受社会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个人等委托的研究任务而取得的科研项目经费。

第三条凡以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名义取得的横向科研经费,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项目合同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职责划分第四条学校是横向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为横向科研经费使用提供全方位的指导、管理与监督。承担科研项目的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横向科研经费使用承担主要监管责任。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是横向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章预算与决算管理第六条横向科研项目必须按照项目合同或协议的要求,根据项目研究的实际情况和合理需要,遵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第七条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是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劳务费等。间接费用是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管理费及绩效奖励。

第八条直接费用预算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合同要求和实际需要编制。间接费用按照项目总经费14%的比例足额预算,其中:

(一)管理费9%。学校按5%分配二级单位管理费,3%分配科研事业费,1%补偿科研成本费;(二)绩效奖励5%。绩效奖励在项目结题时由学校考核计发。计发方式按照学校《科研项目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第九条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一经批准,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原则上不允许调整。确需调整并符合调整规定的,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提出申请,提交各二级单位和科学技术发展院审核批准后,交由财务处备案。

第十条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决算编报的规定和要求,按照项目实际开支情况,如实编报项目经费决算。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决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十一条横向科研项目收入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实行专项管理。原则上一个项目列一个横向科研经费账号,跨学院或学科合作且经费额度较大的项目可按规定列分账号管理。

第十二条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到达学校账户之前需要开具发票的,可根据签订的科研合同办理预借票据手续。横向科研项目在开具发票的同时,财务处按照国家税法规定代扣代缴相关税费。凡符合减免税费条件的,在开具发票前办理减免手续。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三条横向科研项目支出必须在符合国家相关财经法规的前提下,严格按照科研项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预算使用。合同或协议没有约定的,执行国家或学校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规范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行为。项目负责人要依法依规使用项目资金,不得擅自调整外拨资金,不得利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不得通过编造虚假合同、虚构人员名单或假冒他人名义等方式虚报冒领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不得通过虚构测试化验内容、提高测试化验支出标准等方式违规开支测试化验加工费,不得随意调账变动支出、随意修改记账凭证、以表代账应付财务审计和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将横向科研经费转移、截留或用于其他非科研业务。

第十五条横向科研项目的外协支出,必须与外协单位签订相关合同,严格按照项目合同列示的外协单位、外拨经费额度、拨付方式、拨款进度、开户银行和账号等条款办理,经科学技术发展院及财务处审批后执行。横向科研项目外协费总额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40%。

第十六条横向科研项目的劳务费是指用于支付给项目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性费用,以及参与该项目的博士后补贴和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费用;人员费是指用于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的科研补贴。

第十七条横向科研项目的劳务费和人员费支出必须按照项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预算执行,项目合同或者协议中没有具体约定的,执行以下规定:

(一)横向科研项目的劳务费按实际到账经费的20%列支,若项目组聘请专职科研人员,劳务费额度可再增加10%;(二)横向科研项目的人员费按实际到账经费的20%列支。

第十八条横向科研项目的劳务费和人员费支出不得以其他票据冲抵报销,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发放程序按照学校《个人酬金发放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横向科研项目的办公费、招待费、燃油费及通讯费应根据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列支,该4项经费支出合计原则上不超过该项目实际到账经费的10%。

第二十条项目负责人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支出,最大限度地减少项目经费的结存结余。

第六章结题管理第二十一条横向科研项目完成后,应按照项目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结题。项目目标任务完成且通过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应在6个月内向科学技术发展院提交项目结题资料,并及时到财务处办理结账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结账手续的科研项目,财务处有权根据科学技术发展院的通知予以结账。

第二十二条科研项目结题后,结余经费按照项目合同或协议约定办理。没有明确约定的,按照学校《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七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横向科研经费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项目委托方以及纪委、审计等有关部门的各类检查和监督。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四条若国家出台新的政策或制度,以国家相关政策和制度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财务处和科学技术发展院负责解释。

横向经费协议书篇六

合同编号:委托方:住所: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受托方:住所: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地址:账号:委托方委托受托方研究开发x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受托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

第二条技术内容、范围和要求。

(1)新技术;。

(2)新产品;。

(3)新工艺;。

(4)新材料。

2.技术范围:。

3.技术要求:。

第三条研究开发计划。

1.本合同约定分以下三个阶段完成项目开发:。

第一阶段:从________年____月到________年____月止,所要解决问题:,完成的研究内容,达到的目标:。

第二阶段:从________年____月到________年____月止,所要解决问题:,完成的研究内容,达到的目标:。

第三阶段:从________年____月到________年____月止,所要解决问题:,完成的研究内容,达到的目标:。

第四条研究开发经费的数额及其支付、结算方式。

1.研究开发经费总额为:x元(大写:x元人民币)。

2.项目开发经费由提供,或者双方按比列分担提供。

3.支付方式为:。

(1)一次总付:x元,时间:。

(2)分期支付:x元,时间:。

(3)按利润%提成,期限:。

(4)按销售额%提成,期限:。

4.结算方式: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合同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结算:。

(1)合同经费包干使用的,合同完成后经费出现剩余时,结余经费归受托方所有,经费不足,不足由受托方自行解决。并且受托方的报酬应包含在结余的研究开发经费中,委托方不另行支付报酬。双方未约定结算方式的,按包干使用处理。

(2)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研究开发经费不足时,委托方应补充支付,经费剩余时,受托方应如数返还。

第五条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归属。

1.属于委托方的设备、器材、资料:。

2.属于受托方的社别、器材、资料:。

3.同属于双方的设备、器材、资料:。

第六条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1.履行期限。

第一阶段:从________年____月到________年____月止。

第二阶段:从________年____月到________年____月止。

第三阶段:从________年____月到________年____月止。

2.履行地点:本合同约定在履行。未约定履行地点或约定不明确的,推定在受托方所在地履行。

3.履行方式:。

第七条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1.委托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2.受托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年。

4.保密条款不应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当事人双方未就保密条款进行约定的,按《民法典》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亦应履行法定的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5.无论合同是否被撤销、变更、解除或终止,无论合同是否生效,合同之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

第八条风险责任的承担。

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受托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3)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认定风险责任标准为:。

(1)课题在现有技术水平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受托方在研究开发工作中是否充分地发挥了主观能动性;。

(3)其同行业专家的鉴定结论认为研究开发工作的失败属于合理失败;。

3.风险责任应由方或双方共同承担风险责任,承担方式为:;。

4.在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由双方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责任由双方合理分担。

第九条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

第三方转让的权利。

第三方转让该成果。

第三方转让该技术成果。

4.委托方如果有意获得该技术成果完整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也可以根据协商一致、平等有偿原则与受托方另外订立专利申请权或专利转让合同。

5.对开发完成的技术成果的归属,如果未作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受托方,委托方可以实施该专利。受托方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条验收的标准与方式。

1.验收时,双方都有权取得实施技术成果所必要的技术资料、试验报告和数据,并要求另一方给予必要的技术指导和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成果实施的39;条件。但合同终止后仍需上述服务的,应另行订立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合同。

2.验收标准:技术指标:;技术参数:。

3.验收方式:验收可采用技术鉴定会、专家技术评估的方式进行。验收方出具的验收证明及文件,作为合同验收通过的依据。

第十一条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

2.提供时间和方式:;。

3.其他协作事项:。

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其中:。

2.研究开发经费由委托方(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受托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3.双方确定,委托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受托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受托方有权以方式查阅委托方有关的会计账目。

第十三条委托方权利义务。

(一)委托方义务。

1.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2.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完成协作事项;。

3.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二)委托方权利。

1.委托开发合同委托方在不妨碍受托方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有权对受托方履行合同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包括查阅帐册和访问现场。

2.研究开发成果验收时,委托方有权取得实施技术成果所必需的技术资料、试验报告和数据,要求另一方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成果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

3.若受托方不能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委托方有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不救措施的权利。如果受托方逾期两个月仍然补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4.如果受托方将委托方支付的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时,委托方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如果受托方逾期两个月仍补退还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时,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合同履行没有意义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6.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利以及利益分配方法,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委托方和受托方都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

第十四条受托方权利义务。

(一)受托方的义务。

1.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

3.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二)受托方的权利。

2.有要求委托方补充必要的背景资料和数据(单不得超过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范围)的权利。

3.委托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或报酬的,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4.委托方逾期两个月不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写作事项时,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委托方逾期六个月不接受研究开发成果时,受托方有处分研究开发成果和请求委托方赔偿损失的权利。

6.委托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受托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7.作为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屡行没有意义的,受托方也有权解除合同。

8.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或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方法,没有合同约定或合同约定不明确,受托方与委托受托方都有权使用或转让。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

1.委托方迟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厌恶的,受托方不成但责任。

2.委托方未按照约定提供资料、原始数据或完成写作事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原始数据或晚场写作事项有重大缺陷,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失败的,委托方应当承担责任。委托方未提供约定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提供的,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还应当承担因此给受托方所造成的损失。

第三人,所获得的受益在扣除约定的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返还委托方;所得受益不足以抵偿有关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受托方有权请求委托方赔偿损失。

(二)受托方。

1.受托方未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受托方未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受托方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赔偿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损失赔偿的计算办法,如果无约定的,一般不能超过对方订立合同时所能预见的错误。

2.受托方提供的技术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的,受托方除应返还委托方研究开发经费外,还应当承担委托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3.受托方因违约承担的赔偿损失,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委托方可以获得利益,单不超过受托方那订立合同时所能预见或者应预见到因违反合同而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2);。

(3)。

第十四条合同转让。

1.受托方不得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

第三人。

2.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

第三人承担:。

(1);。

(2);。

(3)。

3.受托方可以转让研究开发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

第十五条通知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六条受托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委托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

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

第三人指控委托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受托方应当。

第十七条双方确定,受托方应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委托方的请求,为委托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

2.地点和方式:;。

3.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十八条项目联系人。

1.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方指定为委托方项目联系人,受托方指定为受托方项目联系人。

2.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3.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二十条争议处理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的内容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和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这里所称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技术开发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如果是就技术上没有创新,而只是对现有的产品外形、工艺变更、材料配方调整以及技术成果的检验、测试和使用订立的合同,则不在技术开发合同之列。

2.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指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所产生的技术发现、技术发明创造和其他技术成果归谁所有,如何使用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问题。

3.技术开发合同标的,是指新的技术成果,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

(1)新技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初次实现的技术或者在原有的成果基础上经过改进革新,在性能上有所突破、有所进步的技术。

(2)新产品,是指在原理、结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与旧产品相比有显著改进的产品。

(3)新工艺,是指在生产实践中根据产品设计要求,能使产品符合高效率、低能耗、缩短生产过程、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经济效益的制造工艺。

(4)新材料,是指材料新品种的增加和材料性能的改进。所谓系统,是指含有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相组合的系统工程,如自动化生产系统工程、卫星系统工程等。

4.验收,指技术开发合同实施完成后,当事人双方或一方确认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否符合和达到合同标的约定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的活动。

5.经费的结算方式,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

第二十二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

第二十三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委托方(盖章):受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地点:。

横向经费协议书篇七

为了将我协会推向社会化,打造名牌社团形象,展示我协会的强大的实力,增进社会各界与我协会的互相了解,值此更名之际我协会将举行首届____________________大赛,同时在全校两万余名师生面前展现贵公司的企业文化和贵公司的支柱品牌,为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经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研究决定,由贵公司向本次活动提供赞助,具体事宜如下: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赞助款项有支配和使用的权利。

2.甲方负责组织好本次活动,并使活动在__________大学或更大范围内产生一定积极影响,为乙方宣传企业形象创造有利条件。

3.甲方在乙方赞助的范围内提供广告宣传(具体宣传方案见宣传策略单))。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利对甲方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2.乙方为甲方提供赞助__________元(_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圆整,以现金方式支付,若提供物质赞助折合人民币计算)。

3.活动期间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活动。

三、协商如遇其他重大事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解释权归甲方。

五、协商结果: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签字(章):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

签字(章):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横向经费协议书篇八

甲方同意录取乙方为_________级_________院(系、所)_________专业自筹经费博士研究生,学制三年,乙须向甲方缴交培养费计_________元,培养费须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直接缴交或通过银行转帐至甲方财务处。

甲方凭乙方交款的有效证明,发给乙方《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乙方凭《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办理有关报到入学手续。

乙方在学期间,生活自理。乙方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由甲方发给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乙方达到博士学位水平,可向甲方申请授予博士学位。

乙方毕业后,甲方不负责派遣。

本合同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保存一份,有效期到乙方终止学业为止。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必须信守;如单方违反协议,须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横向经费协议书篇九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甲乙双方就甲方赞助乙方举办_________论坛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为成功举办_________论坛,甲方向乙方赞助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三、乙方对甲方赞助的回报:_________(按论坛招商方案相应的回报条件填写)。

四、付款方式:甲方赞助款项,自双方签订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乙方如不能履行协议,则要将上述款项退还甲方。

六、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并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如协议履行过程中有异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横向经费协议书篇十

1.学校历史。

三峡大学于6月29日由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和原湖北三峡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学校具有60余年的办学历史,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留学生及港澳学生招生资格,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和工程硕士培养资格。12月国家水利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在北京签定协议,部省共建三峡大学。被湖北省政府授予“全省扩大开放先进单位”。,学校入选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目前,我校已成为水电特色与优势比较明显,综合办学实力较强、享有一定社会声誉的地方综合性大学。

2.地理位置。

三峡大学所在地宜昌市被人们誉为“三峡明珠”、“世界水电之都”。宜昌市是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历史悠久,文化深厚,资源丰富,交通便利,气候适宜。举世闻名的长江三峡之西陵峡、三峡大坝、葛洲坝均在此地。宜昌市还是中国旅游名城,有清江画廊、三游洞、屈原故里等秀美风光,是理想的居住学习的好去处。

3.基础设施。

学校占地面积3787亩,校舍总建筑面积140万平方米。建有3个标准田径运动场,1座体育馆,1座综合训练馆;建有5个学生公寓小区,5个标准化食堂,有各类教学实验(实训)中心18个,包含功能实验室128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3万余台(件),设备总值达3.7亿元。

4.学科专业。

学校现有29个学院,70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工、文、医、经、管、法、教育、艺术9大学科门类,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本科品牌专业10个;现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涵盖13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有工程硕士、翻译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临床医学6个专业学位类别15个专业学位领域。

5.师资。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984人,其中教授351人,副教授81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93人,博士生导师46人,硕士生导师937人。聘用“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76人;学校聘请了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蒙代尔及19位院士在内的273名专家担任兼职教授。形成了一支以博士生导师、海外留学博士为核心,结构合理、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队伍。

6.科研项目。

学校近年来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近4500余项,其中国家攻关课题、“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科技攻关等重点科研项目近400项,累计项目经费达8.5亿多元。

7.国际合作办学。

学校注重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亚洲、欧洲、美洲、大洋洲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近百所高校建立了教学、科研和互派留学生等合作关系,目前在校各层次留学生900余人。已与英国伦敦南岸大学签定了合作举办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协议,合作举办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研究生教育项目,选拔优秀学生进入该项目,学生毕业后可获得中国三峡大学和英国伦敦南岸大学两校的硕士文凭;拟定在3月底与英国莱斯特大学签定合作办学协议,合作举办工科类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选拔优秀学生进入该项目,学生毕业后可获得中国三峡大学和英国莱塞特大学两校的硕士文凭。学校设有hsk(汉语水平考试)考点;开办8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校级合作项目。20获教育部来华留学生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资格。我校第一所孔子学院在美国德州大学达拉斯分校挂牌成立。

8.科研教学成果。

学校近年来有150余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项;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8项,二等奖23项,三等奖36项;获湖北省社会科学奖励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26项;获授权发明专利近200项;公开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教材400余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累计1余篇,其中被三大检索收录、人大复印资料的`论文每年700余篇;有1000多项技术开发成果被应用于水电工程建设、灾害防治、大坝监测、边坡绿化、工程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机械装备、电力系统、生物化工、医药卫生、旅游规划等行业领域。

9.学术期刊。

我校主办有《三峡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三峡论坛》、《实用医学进修杂志》、《水电工程进展》、《灾害与防治工程杂志》、《研究生论丛》等学术期刊。

中心。

三峡大学mba教育中心现有师资共52人,其中教授23人,博士26人,另聘请了30多名国内外学术造诣精深的学者和知名企业高管担任兼职教师。中心秉承“立足区域管理实践,培养本土管理精英,推动组织与社会进步”的使命,以“成为三峡区域与水利电力行业最具特色mba项目”为愿景,以“求真、创新、合作、开放”为价值观,开办独具特色的mba精品课程,开设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际交流项目,与英国、美国的知名高校合作开办了可获得双硕士学位的国际mba项目。除宜昌本部外,在武汉、南京等地开设有教学点。

二、奖助与激励机制。

1.国家助学金:博士生10000元/年.生,硕士生6000元/年.生。

2.国家奖学金:博士生30000元/年,硕士生20000元/年。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生10000元/年,覆盖面80%以上;硕士生一等8000元/年,二等4000元/年,覆盖面80%以上。

4.单项奖学金,覆盖面30%以上。

5.社会奖学金,由其它社会组织或个人定向捐资设立的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按其奖励办法规定执行。

6.对家庭困难、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学校还可提供一定的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和协助办理助学贷款。

7.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给予一定的特困补助。

8.设有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用于资助有一定科研基础、可望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体现学科交叉和学科创新的选题。

9.设有硕士学位论文培优基金,用于资助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

若本校对上述奖助标准及激励机制进行重新修订,则按新标准执行。

三、收费标准。

1.硕士研究生年学费标准为:mba2.1万,mpacc2.1万(在职2年)或1.4万(全日制3年),mti1.2万,mpa1.8万,其他专业均为8000元。

2.博士研究生年学费标准为:1万。

以上收费标准最终以物价部门的审批为准。

四、硕士报名条件。

1.项目管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报名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其他专业报名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范围及政策。

横向经费协议书篇十一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宗旨,经过认真协商就甲方成为乙方举办的_________的活动赞助商,特订出以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

3.甲方享受_________、_________媒体的一定支持;

二、甲方义务。

1.积极配合乙方参与现场活动,并保证活动正常进行;

2.协议签订时需交纳活动赞助费用_________元;

3.甲方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4.活动细则及其相关回报见附件。

三、乙方权利。

1.乙方拥有本次活动全程解析权和组织权利;

2.乙方拥有代收本次活动赞助费用和全权调配使用该费用的权利;

四、乙方义务。

1.积极策划活动方案,布置活动现场,组织参会人员进行活动,以保证活动正常进行;

五、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出现违约或其它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协商,解决予盾的原则来处理,尽量使事情有一个圆满的解决方案。如甲乙双方协商不成时,可采取以下方式:

1.变更和修改合同。

3.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六、保密及其它。

1.本协议及协议中涉及内容双方均需严格保密,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向外泄漏,透漏给第三方,否则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商议,并做出书面协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附件:见《活动方案》(略)。

横向经费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同意录取乙方为_________级_________院(系、所)_________专业自筹经费博士研究生,学制三年,乙须向甲方缴交培养费计_________元,培养费须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直接缴交或通过银行转帐至甲方财务处。

甲方凭乙方交款的有效证明,发给乙方《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乙方凭《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办理有关报到入学手续。

乙方在学期间,生活自理。乙方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由甲方发给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乙方达到博士学位水平,可向甲方申请授予博士学位。

乙方毕业后,甲方不负责派遣。

本合同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保存一份,有效期到乙方终止学业为止。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必须信守;如单方违反协议,须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横向经费协议书篇十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委托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项目联系人: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受托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项目联系人: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账号:_________委托方委托受托方研究开发_________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受托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_________。

第二条技术内容、范围和要求。

1.技术内容:

(1)新技术;

(2)新产品;

(3)新工艺;

(4)新材料。

2.技术范围:_________。

3.技术要求:_________。

第三条研究开发计划。

1.本合同约定分以下三个阶段完成项目开发:

第一阶段:从________年____月到________年____月止,所要解决问题: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内容_________,达到的目标:_________。

第二阶段:从________年____月到________年____月止,所要解决问题: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内容_________,达到的目标:_________。

第三阶段:从________年____月到________年____月止,所要解决问题: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内容_________,达到的目标:_________。

第四条研究开发经费的数额及其支付、结算方式。

1.研究开发经费总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2.项目开发经费由_________提供,或者双方按比列_________分担提供。

3.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1)一次总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

(2)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

(3)按利润_________%提成_________,期限:_________。

(4)按销售额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4.结算方式: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合同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

(1)合同经费包干使用的,合同完成后经费出现剩余时,结余经费归受托方所有,经费不足,不足由受托方自行解决。并且受托方的报酬应包含在结余的研究开发经费中,委托方不另行支付报酬。双方未约定结算方式的,按包干使用处理。

(2)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研究开发经费不足时,委托方应补充支付,经费剩余时,受托方应如数返还。

第五条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归属。

1.属于委托方的设备、器材、资料:_________。

2.属于受托方的社别、器材、资料:_________。

3.同属于双方的设备、器材、资料:_________。

第六条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1.履行期限。

第一阶段:从________年____月到________年____月止。

第二阶段:从________年____月到________年____月止。

第三阶段:从________年____月到________年____月止。

2.履行地点:本合同约定在_________履行。未约定履行地点或约定不明确的,推定在受托方所在地履行。

3.履行方式:_________。

第七条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1.委托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

2.受托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

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年。

4.保密条款不应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当事人双方未就保密条款进行约定的,按《民法典》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亦应履行法定的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5.无论合同是否被撤销、变更、解除或终止,无论合同是否生效,合同之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

第八条风险责任的承担。

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_________。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受托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3)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认定风险责任标准为:

(1)课题在现有技术水平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受托方在研究开发工作中是否充分地发挥了主观能动性;

(3)其同行业专家的鉴定结论认为研究开发工作的失败属于合理失败;

4.在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由双方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责任由双方合理分担。

第九条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

第三方转让的权利。

第三方转让该成果。

第三方转让该技术成果。

4.委托方如果有意获得该技术成果完整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也可以根据协商一致、平等有偿原则与受托方另外订立专利申请权或专利转让合同。

5.对开发完成的技术成果的归属,如果未作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受托方,委托方可以实施该专利。受托方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条验收的标准与方式。

1.验收时,双方都有权取得实施技术成果所必要的技术资料、试验报告和数据,并要求另一方给予必要的技术指导和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成果实施的条件。但合同终止后仍需上述服务的,应另行订立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合同。

2.验收标准:技术指标:_________;技术参数:_________。

3.验收方式:验收可采用技术鉴定会、专家技术评估的方式进行。验收方出具的验收证明及文件,作为合同验收通过的依据。

第十一条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_________;

2.提供时间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协作事项:_________。

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_________。其中:_________。

2.研究开发经费由委托方_________(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受托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_________。

3.双方确定,委托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受托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受托方有权以_________的方式查阅委托方有关的会计账目。

第十三条委托方权利义务。

(一)委托方义务。

1.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2.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完成协作事项;

3.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二)委托方权利。

1.委托开发合同委托方在不妨碍受托方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有权对受托方履行合同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包括查阅帐册和访问现场。

2.研究开发成果验收时,委托方有权取得实施技术成果所必需的技术资料、试验报告和数据,要求另一方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成果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

3.若受托方不能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委托方有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不救措施的权利。如果受托方逾期两个月仍然补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4.如果受托方将委托方支付的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时,委托方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如果受托方逾期两个月仍补退还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时,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合同履行没有意义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6.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利以及利益分配方法,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委托方和受托方都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

第十四条受托方权利义务。

(一)受托方的义务。

1.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

3.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二)受托方的权利。

2.有要求委托方补充必要的背景资料和数据(单不得超过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范围)的权利。

3.委托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或报酬的,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4.委托方逾期两个月不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写作事项时,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委托方逾期六个月不接受研究开发成果时,受托方有处分研究开发成果和请求委托方赔偿损失的权利。

6.委托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受托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7.作为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屡行没有意义的,受托方也有权解除合同。

8.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或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方法,没有合同约定或合同约定不明确,受托方与委托受托方都有权使用或转让。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

1.委托方迟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厌恶的,受托方不成但责任。

2.委托方未按照约定提供资料、原始数据或完成写作事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原始数据或晚场写作事项有重大缺陷,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失败的,委托方应当承担责任。委托方未提供约定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提供的,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还应当承担因此给受托方所造成的损失。

第三人,所获得的受益在扣除约定的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返还委托方;所得受益不足以抵偿有关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受托方有权请求委托方赔偿损失。

(二)受托方。

1.受托方未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受托方未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受托方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赔偿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损失赔偿的计算办法,如果无约定的,一般不能超过对方订立合同时所能预见的错误。

2.受托方提供的技术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的,受托方除应返还委托方研究开发经费外,还应当承担委托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3.受托方因违约承担的赔偿损失,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委托方可以获得利益,单不超过受托方那订立合同时所能预见或者应预见到因违反合同而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四条合同转让。

1.受托方不得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

第三人。

2.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

第三人承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3.受托方可以转让研究开发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_________。

第十五条通知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六条受托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委托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

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

第三人指控委托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受托方应当_________。

第十七条双方确定,受托方应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委托方的请求,为委托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_________;

2.地点和方式:_________;

3.费用及支付方式:_________。

第十八条项目联系人。

1.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方指定_________为委托方项目联系人,受托方指定_________为受托方项目联系人。

2.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_________。

3.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二十条争议处理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的内容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和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这里所称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技术开发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如果是就技术上没有创新,而只是对现有的产品外形、工艺变更、材料配方调整以及技术成果的检验、测试和使用订立的合同,则不在技术开发合同之列。

2.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指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所产生的技术发现、技术发明创造和其他技术成果归谁所有,如何使用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问题。

3.技术开发合同标的,是指新的技术成果,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

(1)新技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初次实现的技术或者在原有的成果基础上经过改进革新,在性能上有所突破、有所进步的技术。

(2)新产品,是指在原理、结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与旧产品相比有显著改进的产品。

(3)新工艺,是指在生产实践中根据产品设计要求,能使产品符合高效率、低能耗、缩短生产过程、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经济效益的制造工艺。

(4)新材料,是指材料新品种的增加和材料性能的改进。所谓系统,是指含有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相组合的系统工程,如自动化生产系统工程、卫星系统工程等。

4.验收,指技术开发合同实施完成后,当事人双方或一方确认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否符合和达到合同标的约定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的活动。

5.经费的结算方式,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

第二十二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_________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_________;

2.可行性论证报告:_________;

3.技术评价报告:_________;

4.技术标准和规范:_________;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横向经费协议书篇十四

乙方:_________。

甲方同意录取乙方为_________级_________院(系、所)_________专业自筹经费博士研究生,学制三年,乙须向甲方缴交培养费计_________元,培养费须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直接缴交或通过银行转帐至甲方财务处。

甲方凭乙方交款的有效证明,发给乙方《博士研究生录取。

通知书。

》。乙方凭《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办理有关报到入学手续。

乙方在学期间,生活自理。乙方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由甲方发给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乙方达到博士学位水平,可向甲方申请授予博士学位。

乙方毕业后,甲方不负责派遣。

合同。

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保存一份,有效期到乙方终止学业为止。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必须信守;如单方违反协议,须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横向经费协议书篇十五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研究开发_________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受托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_____》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

第二条?技术内容、范围和要求。

1.技术内容:

(1)新技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新产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新工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新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术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研究开发计划。

1.本合同约定分以下三个阶段完成项目开发:

第一阶段: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所要解决问题:________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内容_________________,达到的目标: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阶段: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所要解决问题:________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内容_________________,达到的目标: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阶段: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所要解决问题:________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内容_________________,达到的目标: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研究开发经费的数额及其支付、结算方式。

1.研究开发经费总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项目开发经费由_________提供,或者双方按比列_________________分担提供。

3.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1)一次总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_。

(4)按销售额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________。

4.结算方式: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合同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

(1)合同经费包干使用的,合同完成后经费出现剩余时,结余经费归受托方所有,经费不足,不足由受托方自行解决。并且受托方的报酬应包含在结余的研究开发经费中,委托方不另行支付报酬。双方未约定结算方式的,按包干使用处理。

(2)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研究开发经费不足时,委托方应补充支付,经费剩余时,受托方应如数返还。

第五条?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归属。

第六条?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1.履行期限。

2.履行地点:

本合同约定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履行。

未约定履行地点或约定不明确的,推定在受托方所在地履行。

3.履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1.委托方:

(4)泄密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托方:

(4)泄密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4.保密条款不应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当事人双方未就保密条款进行约定的,按《_____》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亦应履行法定的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5.无论合同是否被撤销、变更、解除或终止,无论合同是否生效,合同之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

第八条?风险责任的承担。

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_________。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受托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3)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_________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认定风险责任标准为:

(1)课题在现有技术水平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受托方在研究开发工作中是否充分地发挥了主观能动性;

(3)其同行业专家的鉴定结论认为研究开发工作的失败属于合理失败;

4.在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由双方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责任由双方合理分担。

第九条?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

2.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可对技术成果享有优先实施权;受托方在约定的期限或范围内,自己可保留使用权,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该成果。

3.委托方除了向受托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外,还支付了约定的“独占费用”的,则可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对研究开发成果享有安全的使用权和转让权(独占权);受托方自己不得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该技术成果。

4.委托方如果有意获得该技术成果完整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也可以根据协商一致、平等有偿原则与受托方另外订立专利申请权或专利转让合同。

第十条?验收的标准与方式。

2.验收标准:技术指标:_________________;技术参数:_________________。

3.验收方式:验收可采用技术鉴定会、专家技术评估的方式进行。验收方出具的验收证明及文件,作为合同验收通过的依据。

第十一条?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3.其他协作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其中:_________________。

2.研究开发经费由委托方_________(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受托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确定,委托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受托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受托方有权以_________的方式查阅委托方有关的会计账目。

第十三条?委托方权利义务。

(一)委托方义务。

1.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2.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完成协作事项;

3.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二)委托方权利。

1.委托开发合同委托方在不妨碍受托方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有权对受托方履行合同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包括查阅帐册和访问现场。

2.研究开发成果验收时,委托方有权取得实施技术成果所必需的技术资料、试验报告和数据,要求另一方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成果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

3.若受托方不能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委托方有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不救措施的权利。如果受托方逾期两个月仍然补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4.如果受托方将委托方支付的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时,委托方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如果受托方逾期两个月仍补退还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时,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合同履行没有意义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6.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利以及利益分配方法,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照《_____》的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委托方和受托方都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

第十四条?受托方权利义务。

(一)受托方的义务。

1.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

3.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二)受托方的权利。

2.有要求委托方补充必要的背景资料和数据(单不得超过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范围)的权利。

3.委托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或报酬的,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4.委托方逾期两个月不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写作事项时,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委托方逾期六个月不接受研究开发成果时,受托方有处分研究开发成果和请求委托方赔偿损失的权利。

6.委托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受托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7.作为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屡行没有意义的,受托方也有权解除合同。

8.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或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方法,没有合同约定或合同约定不明确,受托方与委托受托方都有权使用或转让。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

1.委托方迟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厌恶的,受托方不成但责任。

2.委托方未按照约定提供资料、原始数据或完成写作事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原始数据或晚场写作事项有重大缺陷,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失败的,委托方应当承担责任。委托方未提供约定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提供的,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还应当承担因此给受托方所造成的损失。

3.委托方不按照约定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的,受托方有权处分研究开发成果,将其转让或者变卖给第三人,所获得的受益在扣除约定的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返还委托方;所得受益不足以抵偿有关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受托方有权请求委托方赔偿损失。

(二)受托方。

1.受托方未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受托方未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受托方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赔偿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损失赔偿的计算办法,如果无约定的,一般不能超过对方订立合同时所能预见的错误。

2.受托方提供的技术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的,受托方除应返还委托方研究开发经费外,还应当承担委托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3.受托方因违约承担的赔偿损失,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委托方可以获得利益,单不超过受托方那订立合同时所能预见或者应预见到因违反合同而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_________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合同转让。

1.受托方不得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2.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受托方可以不经委托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受托方可以转让研究开发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通知。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_________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九条?受托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委托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委托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受托方应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双方确定,受托方应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委托方的请求,为委托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3.费用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项目联系人。

1.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方指定_________为委托方项目联系人,受托方指定_________为受托方项目联系人。

2.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合同解除。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的内容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和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这里所称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技术开发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如果是就技术上没有创新,而只是对现有的产品外形、工艺变更、材料配方调整以及技术成果的检验、测试和使用订立的合同,则不在技术开发合同之列。

2.“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指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所产生的技术发现、技术发明创造和其他技术成果归谁所有,如何使用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问题。

3.“技术开发合同标的”,是指新的技术成果,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

(1)“新技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初次实现的技术或者在原有的成果基础上经过改进革新,在性能上有所突破、有所进步的技术。

(2)“新产品”,是指在原理、结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与旧产品相比有显著改进的产品。

(3)“新工艺”,是指在生产实践中根据产品设计要求,能使产品符合_____率、低能耗、缩短生产过程、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经济效益的制造工艺。

(4)“新材料”,是指材料新品种的增加和材料性能的改进。所谓系统,是指含有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相组合的系统工程,如自动化生产系统工程、卫星系统工程等。

4.“验收”,指技术开发合同实施完成后,当事人双方或一方确认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否符合和达到合同标的约定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的活动。

5.“经费的结算方式”,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

第二十五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_________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受托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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