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废止通知范文汇总(实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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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废止通知范文汇总篇一

1、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7小时为标准。

2、工作时间: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考勤办法

1、每日上班时,在公司考勤打卡机上进行打卡,因故未能打卡者须向主管请示并在考勤登记本上写明原因,行政部严格按打卡记录统计每月考勤,做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2、迟到:上班时间10分钟后为迟到。天气恶劣情况可放宽。

3、早退:下班时间10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4、旷工:

(1)上班时间30分钟后签到以旷工半日论处,上班时间1个小时后签到以旷工一天论处。下班时间30分钟前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处,下班时间1个小时前下班者以旷工一天论处。家有特殊情况者经经理办公会讨论,本人提出申请后,每天可适当推迟或提前1小时。

(2)未请假或假满未续假不到工者,以旷工论处。

5、员工外出办事,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在外出登记簿上登记外出地点和离开公司时间。不打卡也不登记者依据请假处理。

6、出差:

总部人员出差前后各一天,可在家适当安排休息,不计考勤,如果正常上班,可做加班予以换休。出差遇节假日计加班可以换休,其余时间必须在公司打卡,严格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三、请假管理办法

1、手头有重要和紧急工作事物者,原则上不予准假或换休。

2、请假或换休一天者由部门批准;两天者,由公司常务副总批准;三天以上者,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请假或换休不能影响本人工作或与其他人的工作协作衔接,必须在休假前有安排交代。

4、请假或换休必须到行政部上交请假单、换休单,否则按旷工处理。中层领导以上(包括中层领导)请假一天者,必须经常务副总批准。

四、加班的管理办法

1、公司着重考评员工在有效工作时间内的工作效率,一般情况不安排普通员工加班基础,但结合公司总部的工作特点,为处理好当日各项业务工作,下午17:00—19:30的时间不计入加班时间,零星延长工作时间不累计计算加班时间。

2、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或节假日加班者,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工作至晚上11:30之后计一个加班日,节假日工作六小时以上者计一个加班日。加班换休尽可能安排在当月换休完。当月换休有困难者,可以顺延类推。因工作岗位特殊,同时加班时间又较多,年度未休完者,可以给一定的加班补偿费,清偿年内剩余的全部加班换休假,但需常务副总批准。

五、对xx现象的处理办法

1、迟到、早退4次以上(含4次)处以10元/次的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对旷工者按日扣发工资,并予以50元/次的罚款,连续旷工五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六、本规定适用于总部除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外的所有员工。

七、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望各部门、各位员工自觉遵守、严格执行。

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3月16日

制度废止通知范文汇总篇二

一、按时上班,上班后立即进入自己的工作岗位,不得离岗、串岗。上班时间不得嘻戏、聊天,大声喧哗,需要讨论工作问题时,应到会议室进行。

二、上班时间不得利用网络私人聊天、看电影、玩游戏。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时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拨打长途电话要长话短说,自觉节约话费。

四、工作时间不得在办公室吃零食、做私活。

五、遇有客人来访进入办公室,在接待人不在场的情况下,所在部门负责人应主动热情接待,陪同到会议室进行洽谈。并及时与接待人取得联系。

六、保持办公场所的整洁,所有办公垃圾随手扔进垃圾筐;走道保持畅通无阻,物品堆放要整齐隐蔽;下班前要自觉整理自己办公桌面物品,所有纸类文件资料必须码放整齐,或放进办公桌抽屉,做到该有的东西一定要有,不该有的东西坚决没有。

七、员工在上班时间因工作需要离开办公室时,应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并随手在留言板上留言,注明姓名、外出地点、所办何事。

八、下班离开办公桌前,必须关闭电脑,然后将自己的座椅后背端正的靠在办公桌的桌沿,

九、员工离开办公室要有专门人员负责锁门,并检查电脑、空调的关闭情况。非领导安排加班人员,下班后不得滞留办公室。

十、以上各条规定,由行政部门监督执行,违反其中一条一次,口头提醒,违反两次,例会通报批评,违反三次,罚款50元。

制度废止通知范文汇总篇三

4.0紧急事项传递到服务中心后30分钟内以公示方式通知;

5.0书面通知提前一天发放在业主(用户)信报箱中;

6.0以电话方式向业主(用户)发出通知时,须认真填写《通知事项记录表》;

7.0通知时间一般以夜班21点为宜,遇重大紧急事项的通知可适当延长;

8.0通知过程中如有失效的.业主联系电话必须及时在《入伙登记表》中删除;

9.0通知工作须按时保质完成并做好记录,完成率不低于95%;

10.0第二天将填写好的《通知事项记录表》交经理处。

11.0相关文件和记录。

制度废止通知范文汇总篇四

据《参考消息》12月30日报道,【法新社北京12月28日电】据中国官方媒体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周六正式废止了劳动教养制度,同时放宽独生子女政策。

新华社报道说,为期六天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上述决定。

中国的劳教制度于1957年开始实施,是一种快速处理罪行较轻的违法人员的方式。但由于该制度允许警方在不经过法院审理宣判的情况下判处最高达四年的徒刑,因而出现了一些滥用权力的问题。

国家媒体称,中国法律制度的发展令劳教制度“不再适用”,而它们也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

【埃菲社北京12月28日电】中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今天通过了共产党政府在社会政策和人权领域的两项进步决定:废止备受争议的劳教制度,放宽饱受批评的独生子女政策。一个半月以前,中国共产党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作出了上述两项以及其他社会和经济改革决议。

劳教制度在1957年设立,新华社称它现在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法律形式上讲,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无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将疑犯投入劳教场所,实施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

废止劳教得到了国际人权组织的认可,但大赦国际仍然谨慎表示,担心这项改革措施只是走形式,强制持不同政见者和社会活动分子劳动教养的做法将依然存在。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单独两孩政策依法启动实施。决议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应当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或者作出规定。

预计北京会在2014年3月开始实施这一法规,其他发达地区也可能会选择相同时间。计生部门预计这一政策的放开将会使中国每年多出生200万名婴儿。

由于人口过多,独生子女政策于上世纪70年代末期开始在中国实行,最近几年因为人口老龄化和劳动力短缺问题日益突出,要求改革这一政策的呼声渐多。中国政府表示如果不实行独生子女政策,中国现在将面临更大的人口过多问题。

【英国广播公司网站12月28日报道】新华社报道说,中国最高立法机构正式通过决议放宽计划生育政策。另一项废除劳教制度的决定也获得了通过。

11月中国共产党最高层官员的一个会议已经宣布了这些政策改变,只不过需要立法机构的正式批准才能生效。

中央在向百姓兑现承诺。

【香港《南华早报》网站12月28日报道】内地劳动教养制度已经正式成为历史。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新政策,目前正被执行劳教的人将获释,并且剩余期限不再执行。

**31岁的黄成成(音)说:“我很高兴在我有生之年能看到它的废止。”黄在一个劳教所度过了两年。

2014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发表的—份报告估计,中国各地有320个劳教所,羁押了19万人。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这种变化显示,最高领导层已经开始向中国民众兑现承诺。这是一种改革新趋势的开始,是可能带来更多改革的第一步。”

【法新社北京12月28日电】联合国一份报告称,2014年中国被迫接受劳教的人数为19万。据悉,废除劳教的决定将从公布之日即12月28日起施行。

多年来一直为废除劳教而奔走的人权活动者赵光军(音)表示,“今年初以来,我所认识的劳教人员几乎都已获释”。

也有人在微博上这样写道:劳教是废除了,但要防止它以新面目再现。

【德国《世界报》网站12月28日报道】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周六正式决定取消劳教制度并放宽计划生育政策。11月中旬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宣布了这两项改革。

但批评者警告说,未来可能会有其他的随意惩罚形式代替劳教。过去一些年里,一胎化政策和劳教制度遭到越来越大的抵制。

【德国之声电台网站12月28日报道】律师江天勇表示,他最为关注的是劳教制度废止后,替代品和替代法会不会消失:“作为律师来说,特别关注两个问题,一个是类似于劳教这种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场所必须废除,比如说”去制教育中心’、‘法制教育基地’、‘洗脑班’必须要废除;第二是防止出现新的劳教性替代措施,尤其是防止新的立法,比如前段时间比较热的‘社区矫正法’,我们认为不能制造出新的不叫‘劳教’,而行‘劳教’之实的立法。否则废除劳教措施没有意义。”

【俄罗斯《观点报》网站12月28日报道】中国最高立法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通过决议,允许夫妇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家庭生育两个孩子。

分析人士认为,中国当局此举是不得已而为之,主要解决两个问题:其一,独生子女政策日益引发民众不满;其二,政府对人口老龄化速度之快感到担忧。据预测,到2014年.65岁以上人口将占到中国总人口的四分之一以上。这将对劳动力市场带来直接威胁,引发严重的经济问题。

人口老化迫使中国政府自1950年以来首次开始考虑延迟退休年龄的问题。具体延后几年,目前尚无定论。这一问题已经开始导致中国经济减速。

如何善后考验中国法治。

【香港《新报》12月29日文章】题:解决劳教后遗症法治完善受考验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通过废止劳动教养制度的决定,饱受外界指责的劳教制度终退出历史舞台。近年来,中国劳教机构内的在押人员基本以上访民众和吸毒者两类人为主。尤其是访民,劳教废除后,若相关法律法规不能完善,难保证个别县乡镇政府不会想出其他办法对访民进行打压。此外,吸毒者又该如何管理?废除劳教,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其后续工作,对中国法治发展是极大的考验。

劳教制度承袭于苏联时期,其核心是“思想改造”,最大的特点是无须检方调查起诉、法院审判,仅凭公安一方,便可将人收押。做出劳教决定的任意性,被劳教对象的不明确,加上超体力劳动、任意延长劳教时间等侵犯人权行为不断出现,废除劳教的呼声此起彼伏。随着国内近年社会矛盾的不断增多,“讨说法”的访民越来越多,劳教制度一度成为地方政府维稳的工具之一。

劳教制度废止后,若再不从法律层面正视并疏导上访的问题,难保个别地方政府不会想出类似“黑监狱”的办法.若真如此,访民的权利更难有保障。可喜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期重新审议行政诉讼法,对于“民告官”问题重新做出了规定,效果如何,拭目以待。

对于吸毒人群,眼下的办法便是劳教并强制戒毒。按中国法律,吸毒属违法行为。劳教废止后,吸毒者如何惩惩处,仅靠社区矫正是否有足够的强制力,亦是棘手问题。

劳教的废止,不仅仅是一种制度的消失,它代表的是整个国家的法治进步,解决好劳教遗留下的“后遗症”,对中国法治是不小的压力。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12月28日报道】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通过废止劳教制度决定后,法国媒体给予了大量报道。《解放报》有文章指出,劳动教养废止后,还会出现收容教育单位,恐怕会有变相的收容教育所。

劳教体制废止后,现存的劳教中心将何去何从?《解放报》写道,从2014年年初以来,那些被看成是可以获得释放的在押犯被释放了。但大多数囚犯叉以另一种形式被关押起来。例如,接近6006的在押犯是吸毒者,这些人又被关押在“戒毒中心”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8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张德江委员长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164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国家主席***签署第8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于2014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决定。

会议经表决,免去张晓明的第三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陈斯喜为第三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会议经表决,任命陶凯元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

一、废止1957年8月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的决议》及《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

二、废止1979年11月29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的决议》及《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

三、在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有效;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解读。

劳教废止了,法治进步了。

中国劳动教养制度起始于上世纪50年代,是我国在特殊时期出台的一项行政处罚措施,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司法制度的完善,这一制度已越来越不适用。劳教制度本身因缺乏法律授权和规范、劳动教养对象不明确、处罚程序不正当等弊端日益受到诟病,在一些地方甚至演变成相关部门滥用权力、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手段,呼吁改革劳教制度呼声强烈。

废止劳教制度体现了中央推进法制建设的决心和力度。劳教制度是由公安机关决定并执行的一种行政处罚,本是针对屡教不改的小偷、卖淫嫖娼、吸毒人员等,但在实践中经常被扩大化。中央顺应民意废止劳教制度,回应了民众期待。废止劳教制度彰显了我国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进步。由于劳教制度可以不经过法院审理宣判,没有辩护救济制度,缺乏透明度,往往一些被劳教人员没有收到任何法律文书就已经被劳教,处罚有的十分严厉。这一制度极容易侵害人权,更违背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权威和尊严。适时废止之,对弘扬法治精神具有积极意义。

重点2单独两孩各地应及时修法实施。

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议案,作出如下决议:

一、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四十多年来,在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国计划生育取得了巨大成就,控制了人口过快增长,缓解了资源环境压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了重要贡献。人口众多是我国长期面临的基本国情,必须认真贯彻宪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根据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形势的变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是必要的。同意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应当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本决议,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或者作出规定。

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本决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使相关法律和本决议得到有效实施。

解读。

普遍两孩应是将来调整方向。

“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可以为今后进一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逐步实现城乡、区域、民族间生育政策的基本统一积累经验,创造条件。”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说明时如是说。

中国人口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认为,从未来人口政策的方向来看,普遍两孩应该是将来人口政策调整的一个方向。因为它更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的意愿,缓解老龄化程度的功能也更大一些,只是现在时机还远不成熟。

无论是已经“落地”的单独两孩,还是未来可预期的普遍两孩,调整完善不等于生育政策的终止,更不等于放弃。“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草案??一定要讲清楚调整完善不是放弃计划生育政策,而是要长期坚持和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屹说。

立法。

刑法修正案已入。

2014年立法计划。

记者28日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的有关报告中获悉,刑法修正案已经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

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在议案中提出,建议修改完善刑法有关条款,主要包括增加规定吸毒驾驶犯罪,职业发放高利贷罪,虐待儿童罪,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罪等;完善强奸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嫖宿幼女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非法行医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受贿罪的有关规定;对醉酒驾车犯罪进行立法解释,刑法应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等问题。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在审议意见中表示,法制工作委员会已经着手调研论证。其中,有些内容,法制工作委员会将适时提出修改刑法的建议或者法律解释的建议。

全国人大环资委建议尽快修改完善有关大气环境标准、责任制及监督考核机制等法律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适时启动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修改工作。

链接。

俞正声建议明年3月3日。

召开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四次会议,为召开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作准备;建议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明年3月3日在北京召开。

公告。

季建业被终止。

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中新网12月28日电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消息,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通过废止劳教制度的决定,根据决定,劳教制度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定有效;在劳教制度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教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该决定自28日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劳教废止制度。

一、什么是劳教制度?二、相关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成立后,为了巩固新生的革命政权,从1951年到1953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轰轰烈烈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三反、五反运动,逮捕、拘留了几百万犯罪嫌疑人,其中大多数犯罪嫌疑人被判了刑,相当数量的人被判了死刑。但是仍有不少罪行轻微不够判刑,或由于时间短一时查不清问题的人,继续关押在看守所、拘留所。

紧接着,1955年至1956年,在全国党、政、军、群、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内部肃反运动,又有几十万人走进了拘留所、看守所,其中多数人只是由于历史问题而被关起来的,很难判刑。怎么处置这些关在看守所、拘留所里的人,成了一个大问题。于是1955年8月中共中央批准下发了《关于彻底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指示》这个内部肃反文件时,明确规定:对这次运动清查出来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除判处死刑的和因为罪状较轻、坦白彻底或立功而应继续留用的以外,分两种办法处理。一种办法,是判刑后劳动改造。另一种办法,是不能判刑而政治上又不适于继续留用,放到社会上去又会增加失业的,进行劳动教养,就是虽不判刑,虽不完全失去自由,但亦应集中起来,替国家做工,由国家给与一定的工资。劳动教养的对象是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

从法律上讲,劳动教养制度始于1957年。1957年8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国务院公布了经过1957年8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八次会议批准的《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该决定的初衷是为了管理“游手好闲、违反法纪、不务正业的有劳动力的人”。

三、唐慧案件劳动教养弊端分析。

1、劳动教养缺乏法律依据。

劳动教养制度明显违反了《宪法》和《立法法》的有关规定。我国现行《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立法法》第8条第五款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由法律规定。”而劳动教养不经正当的司法程序,不需审判,甚至被劳教人员没有上诉的权利,仅由劳动教养委员会审查决定,事实上是由公安机关或党政领导决定,就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长达3年,还可延长为4年。

劳动教养制度与现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也不符。《行政处罚法》第9条规定: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规定。”第10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第64条第二款规定:“本法公布前制定的法规和规章关于行政处罚的规定与本法不符合的,应当自本法公布之日起,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修订,在1997年12月31日前修订完毕。”由此可见,作为行政法规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规定“劳动教养”这样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不但不符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与规定矛盾和冲突,而且已经在事实上处于缺乏法律依据的状态。

劳动教养制度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规定上违背。1998年,中国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公约第9条规定:除非依照法律所规定的根据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此处的法律指的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2、劳动教养成滥用权力的“温室”

依据1982年《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对劳动教养的决定只需经过公安局有关科室的批准,不需经过任何形式的取证、控辩、一审、二审等程序。这样,司法机关就无权对决定劳动教养对象的决定过程进行合法的控制和监督,而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甚至连申辩的渠道都没有。这就必然会导致公安机关滥用这一权力的现象发生,成为公安等机关滥用劳教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打开了方面之门。

办案人手有限畏于追查的案件,或案情复杂根本无法查清的案件,都处以劳教了事。前两年中央对超期羁押进行清查,许多地方就将证据缺乏和证据不足的案件以劳教处理,而且一律三年。

利用劳教进行创收。有的办案单位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创收指标,或者受自身利益的驱动,以劳教相威胁,对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处以高额罚款。而被罚者往往因为畏于劳教的严厉,只能忍气吞声。

利用“劳教”打击报复上访和维权人员。劳动教养无需经过法律程序,就可剥夺一个公民的自由,有的“刑期”甚至比正式有罪的人还长。在党风和社会风气还未根本好转、法制和监督环境还未完全令人满意的情况下,这个制度确实有可能成为某些腐败分子、贪赃枉法者打击和迫害群众的工具。

3、劳动教养的性质被扭曲。

劳动教养作为一种治安行政处罚,其适用对象主要是有轻微违法行为,不够刑事处分的人。然而,劳动教养的期限和对被劳教人员人身自由的剥夺程度却相当于犯有严重罪行的人。犯罪的人最低一档处罚是管制,是部分限制自由的开放性刑罚,在居住地执行,期限最短3个月,最长2年;第二档刑事处罚是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就近执行,每月可回家1-2天,期限最低1个月,最长6个月;第三档刑事处罚是有期徒刑,最低6个月,最长15年,但可以处3年以下的罪名占刑法总罪名的90%以上,而3年以下,还有缓刑的机会,被劳动教养的期限起点1年,高可达4年,被劳教者一般在戒备森严的劳教所执行,节假日照常进行。于是人们都把劳教和劳改混为一谈,都称之为坐牢。久而久之,国家机关也将劳教与劳改一视同仁了。例如:在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第1条规定:劳动教养人员逃跑的,延长劳动教养期限,劳教人员解除劳教后三年内犯罪,逃跑后五年内犯罪的,从重处罚,并且注销本人城市户口,期满后除确实改造好的以外,一律留场就业,不得回原大中城市。其中情节轻微,不够刑事处分的,重新劳动教养或者延长劳动教养期限。第三条规定:劳教人员、劳改罪犯对检举人、被害人和有关的司法工作人员以及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干部、群众行凶报复的,按照其所犯罪行的法律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罚。显然,劳教人员与劳改犯是等同的。

从犯被处劳动教养三年,主犯在外面,从犯在里面。难怪有的劳教人员刚进所后立即挖空心思交待多年前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捏造犯罪行为。因为他多年前的犯罪行为至多被判有期徒刑一、二年,而且极有可能缓刑。这使劳教与劳改颠倒了。

4、劳动教养程序缺乏监督。

按照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中城市人民政府设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由民政、公安、劳动部门的负责人兼职组成,负责劳教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主要负责审查批准劳教,提前解除劳教和延长劳教期限。但实践中,这个管委会形同虚设,劳教的审批机关是公安机关,不服劳教决定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是上级公安机关。不仅大中城市的公安可以决定劳教,县公安局也可以决定劳教,派出所也可以决定劳教,连派出所所长也可以决定劳教。

一个人有轻微违法,要劳教三年可以基本上无程序可言。但一个人如果犯了罪,要判三年徒刑则难上加难,公安机关要立案、侦查、报捕、移送起诉,已经很繁琐了,检察机关还要批捕、起诉,法院还要开庭审判,审判时,还有精通法律而又精于讼技的律师横挑鼻子,竖挑眼,稍有某一份或几份主要证据不能采信,则此人会无罪释放。在此,从犯罪嫌疑人到被告人再到罪犯,要经过三堂会审,加律师辩护,还极有可能成漏网之鱼,检察院可以不批捕,不起诉。法院可以判无罪,可以定罪免处,还可判缓刑。相比之下,为什么公安一家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将一个人定劳教三年。

四、废除劳教的意义:其一,维护法律权威,为推进法治中国提供保障。从某种意义上说,劳教制度用行政命令来剥夺人身自由,与法治国家的要求不相符。宪法明确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废除劳教制度无疑维护了宪法的权威。

其二,避免侵犯公民权利事件的发生。除了侵犯公民正当程序权利以外,劳动教养主要是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废除这一制度对于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意义不容忽视。

其三,有利于履行国际义务,提升国家形象。中国早在上世纪末就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其第14条第1款明确规定:“人人有资格由一个依法设立的、合格的、独立的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的和公开的审讯。”显然,废除劳动教养制度明显与上述人身自由权原则相适应的,也有助于提升国家形象。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开宣布废止劳教制度,无疑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一个里程碑。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其中,法治政府建设尤为关键,因为只有政府部门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才能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中央全会正式做出了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的决定,是非常重要的进步,这就意味着,中国将来不会有行政权来决定剥夺一个人的自由,必须经过司法审判、法庭抗辩、律师辩护、法庭合议,由法院来决定一个人该不该被剥夺自由,这个是对中国保障基本人权一个非常重大的进步,改变了五十多年来有一块是由行政权来限制人身自由的状况,确保对每个人人生权利的保护。同时取消劳教之后也会带来社会管理上的一系列问题,需要健全轻罪的追究方式,健全社区矫正制度。

关于《决定》废止劳教制度以及健全社区矫正制度的浅析。

摘要:2014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颁布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九条中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这一举措为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注入了一道新型润滑剂,也为转型期的中国在经济、文教、城建等各领域的发展提供了镇定剂。在社会工作发展领域,给从事社区矫正的社会工作更大的施展空间,有利于社工服务领域的全面发展。然而,由于关于社区矫正的正式法案还未公布,要预防劳教制度的“变异重生”。

关键词:劳教制度社会稳定转型期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法案。

中国第一部关于劳教的“法律”见于1975年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中。作为阶级斗争的产物,劳教始用于“大跃进”和“文革”期间。在1979年中国重回法制国家轨道后,劳教被作为一种维护社会治安的处罚措施而延续,直至今日的废止。然而作为一项措施,劳教在其法律章程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是混乱的。首先,在劳教审批程序中的制度性漏洞架空了劳动教养委员会,形成公安部“一家做主”的局面。其次,在各地执行过程中往往剥夺被劳教人的知情权、辩解权、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权利,许多人莫名其妙被送进劳教所。轻微违法行为所受处罚比管制、拘役等刑罚的惩处更加严厉。总而言之,劳教制度未经法律的正当程序,在执行过程中不能做到公平,对人权不够重视。

纵观此次十八届三中全会,不同以往之处在于往届三中全会的着重强调经济方面的重要文件,而其他方面诸如政治、法律、民生等方面的决议并不会总是公开发布。而此次《决定》的内容涉及经济、政治、城建、科技文教事业、法律??改革领域之全面体现了在当前世界经济面临瓶颈期的大环境下,中国政府新一届领导集团“减缓经济增长,深化全面改革”“重质先于重量”的思想。在众多改革方面中,法律制度的完善为其他改革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其中,关于劳教制度的废止预示着中国政府对于完善法律体制的决心和行动。《决定》的文件上也同时提到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并推进审判的公开、检务公开、录制并保留全程庭审资料等等纲领性原则。相信在不久也会出台类似“废止劳教”这样具体细则。从社会层面上看,法律条文的一步步精准化合理化将有利于经济增长、文教发展、社会稳定和谐、公平公正并最终促成“在2014年实现向康”的改革终极目标的实现。从社会福利视角,“废止劳教制度”是国家进一步重视公民人身权利的体现。它的废除使信访人员不必担心因违法信访而失去人身自由,维护了公民合法权利不受侵害。

的方法不仅完成了刑罚目的,更防止了传统牢狱监禁刑导致的犯人间交叉感染而达不到使犯人提前复归社会的弊端。

这其中引人注目的一点是,济南省作为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等十部委规定的四个社区矫正试点地区之一,在我国社区矫正工作中起步较早。据我了解,济南现在的社工服务机构主要服务于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人、性工作者及低收入妇女等领域。这些领域大致可归属于民事或弱势人群的社会工作中,而社区矫正更多的是一种法律社会工作。因此,在现形政策的导向下,尝试发展由“政府购买”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是社工行业发展的新机遇。有利于服务体系的形成完善,并进一步增加“社会工作”在民间的影响力、信誉度、提高百姓的认可程度。

在对资料的进一步查阅中,我认为应该进一步拓宽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以接力劳教废止后的制度空白并防止劳教的“嫁接重生”。最近,有专家提出在废止劳教制度后,针对对象的不同特点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如果是吸毒的,可以放到戒毒所里强制戒毒;如果是卖淫嫖娼的,放到劳动学校改造;如果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就可以放到少管所改造??上述种种做法违背了废止劳教的初衷——在尊重人权的基础上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稳定发展。戒毒所、劳动学校、少管所其实是改头换面的劳教所,其执行过程中的弊端依旧延续。而上述这些人都是可以放在社区中对他们的行为进行矫正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并不代表一种制度的终结,只有当新的替代制度颁布后才能逐步结束旧制度的延迟性影响,而当前正处于新旧交替的制度空虚阶段极易受到这种影响。身为**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的陈忠林在人大代表任期内曾连续9年提出关于制定违法行为矫治法的议案,并在最近完成了“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草纲的拟定。在不久的将来,我们有望看到新法案的出台。这将有利于社会工作者在制度框架下有序发展社区矫正工作。

参考文献网络资源:陈忠林:“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草纲已大致完成(东方早报);10个你要知道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点(凤凰财经综合)。期刊报纸论文:废止劳教制度是“法治中国”的里程碑(四川日报舒圣祥);废止劳教制度:完善人权保障重要一步(光明日报);废止劳教是法治中国建设前进的一大步(人民公安报)废除劳教;法治进程又一站(21四级经济报道);废除劳教制度是大势所趋(东方早报)论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完善(论文薛丰民);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完善研究(山大硕士论文董林栋)论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及其完善(硕士论文叶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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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废止劳教制度决定。

上海劳教制度废止准备就绪收教人员全部解教。

制度废止通知范文汇总篇五

1、施工图纸下达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自审,对图纸存在的问题做好初步确认,并做出书面记录。

2、在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正式会审前,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队伍专业人员进行联审(初审)。

3、图纸会审记录要求参加人员在首页上签字,参加人员在每页汇签栏签。

4、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详细填写会审记录,记录要求打字,填写清晰、整洁、不得有涂改,打印8份,施工单位保留原件。

5、图纸会审完成之日起,书面材料要求在一周内整理完毕,(加盖各单位公章,签字手续齐全)超期负激励100元/天,同时将图纸会审记录转发给所有管理者及各班组长一份,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6、涉及变更时技术人员必须及时同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办理现场签证、工作联系函手续,并要有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单位代表签字,并交到负责人及预算员各一份。

7、技术人员在关键部位及有重大设计变更通知时,必须有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审批的施工方案后才能施工。

8、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工作联系函应及时收集整理,并发放给施工队各有关成员及各班组长手中,并办理交接手续。

文档为doc格式。

制度废止通知范文汇总篇六

公司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的'管理和流程,减少铺张浪费,节约成本,提高办公效率,办公室于近期对《办公用品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经公司领导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办公室已对前期制定的《办公用品管理规程》进行了修订,具体请见附件一《办公用品管理规程》,具体流程请见附件四《办公用品请购、领用流程》。

2、根据各部门前期办公用品领用情况,对各部门办公用品的领用标准进行了修订,具体请见附件二《办公用品领用标准》(注:《标准》根据各部门领用的实际情况每半年修订一次)。

3、为避免各部门重复或随意领用,办公室已指定各部门办公用品管理员,具体请见附件三《各部门办公用品管理员名单》。每月领用时必须由各部门办公用品管理员提交请购、领用流程,并由管理员前往办公室行政专员处领取,其他人员领用办公用品办公室一律不发放。

4、请各部门办公用品管理员将此制度传达给本部门相关人员,并从下月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一:《办公用品管理规程》。

附件二:《办公用品领用标准》。

附件三:《各部门办公用品管理员名单》。

附件四:《办公用品请购、领用流程》。

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

制度废止通知范文汇总篇七

各部门、各片区、项目组:

为了进一步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加强企业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决定:《职场纪律》、《办公场所管理规定》、《员工假期规定》、《差旅费报销规定》、《图书资料管理规定》、《员工宿舍管理规定》、《关于统一宣传文字口径及审稿的规定》、《驾驶员工作规范百分考核内容分解》等规章制度从即日起下发执行。

特此通知。

(一)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与上级领导的指示。

(二)忠于职守,努力工作,不得泄露业务机密。

(三)对未经明确的事项处理,应请示上级,遵照指示办理。

(四)珍惜公司信誉,自觉维护公司利益,未经授权,个人无权代表公司发表任何言论。

(五)不得兼任本公司以外的职务,但机构投资企业经董事长特准者不在此限。

(六)对一切公物应爱惜使用,不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七)遵从上级指挥,不得违抗上级命令,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

(八)公司实行每周工作6天,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八小时。

(九)上班时间为上午8时30分,下班时间为下午5时30分,下午上班时间1时30分,下班时间为5时30分。夏季作息时间另行调整。

(十)员工应按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打卡或签到,任何人不得代人打卡或签到,违者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十一)上班必须先到公司打卡或签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不能到班打卡者,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十二)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并在留言板上留言,否则按事假处理。

(十三)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

(十六)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通知单;部门副经理副总经理、大项目经理)以上人员出差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请假时,到达出差地后应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总部一级部门负责人(含片区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没有出差通知单或未经领导批准的出差不予报销出差费用。

(十七)员工请假须按规定履行请假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请病假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后15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分管行政负责人,并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单位提供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或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如无医院证明,按照事假处理。

(十八)为了保证员工休息,应严格控制员工加班。确因工作紧急,需要员工加班的,必须填写加班申请单,由其直接上级签字批准。办公室有打卡设备的,必须在加班前和加班结束后打卡,并于加班的次日将加班通知单交给行政考勤人员备案,以此并对照打卡记录作为调休、补休的依据。

(十九)因公参加社会活动、赴外地出差,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报考勤人员备案,视为正常出勤。

(二十)处罚规定:

1、代他人打卡或签到的,每次扣除双方薪金各50元,三次以上除作上述处罚外,给予记过一次。

2、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钟以上,两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

3、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

(1)迟到两小时以上,事前未办请假手续的;。

(2)请假未获批准即擅自不上班的(包括续假未获批准);。

(3)以虚假理由请假而被发现的。

(4)旷工时间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个工作日,不足0.5个工作日以0.5个工作日计算。

4、对旷工的处理:

(1)旷工有一天扣发两天工资(包括岗位职务工资和各种补助津贴)。

(2)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作严重违纪处理,公司将与之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受到通报批评、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者,除档案记载外,还要受到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处罚标准见《员工手册》中“奖励和处分”相关条款。

一、按时上班,上班后立即进入自己的工作岗位,不得离岗、串岗。上班时间不得嘻戏、聊天,大声喧哗,需要讨论工作问题时,应到会议室进行。

二、上班时间不得利用网络私人聊天、看电影、玩游戏。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时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拨打长途电话要长话短说,自觉节约话费。

四、工作时间不得在办公室吃零食、做私活。

五、遇有客人来访进入办公室,在接待人不在场的情况下,所在部门负责人应主动热情接待,陪同到会议室进行洽谈。并及时与接待人取得联系。

六、保持办公场所的整洁,所有办公垃圾随手扔进垃圾筐;走道保持畅通无阻,物品堆放要整齐隐蔽;下班前要自觉整理自己办公桌面物品,所有纸类文件资料必须码放整齐,或放进办公桌抽屉,做到该有的东西一定要有,不该有的东西坚决没有。

七、员工在上班时间因工作需要离开办公室时,应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并随手在留言板上留言,注明姓名、外出地点、所办何事。

九、员工离开办公室要有专门人员负责锁门,并检查电脑、空调的关闭情况。非领导安排加班人员,下班后不得滞留办公室。

十、以上各条规定,由行政部门监督执行,违反其中一条一次,口头提醒,违反两次,例会通报批评,违反三次,罚款50元。

(一)、婚假。

凡公司正式员工,男女双方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凭结婚证书享受带薪婚假7天,符合晚婚条件的,增加到12天。不报销往返路费。

(二)、产假。

1、公司正式员工(女性)生产时,享受带薪假期90天。

2、遇难产或双胎,增加10天。(发基本工资)。

3、公司正式员工的妻子生产时,其员工本人享受带薪护理假7天。

4、符合晚育规定(女方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10天。(发基本工资)。

5、女性员工流产享受带薪假期14天。

6、以上五种情形,必须提交结婚证、户籍管辖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准生证、正规医院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方可享受带薪假,路费均不报销。

(三)、病假。

1、员工因病不能工作,可以请病假。

2、病假须履行请假手续,本人不能到班请假的,可以用电话请假,也可由同事代请假。

3、请病假半天以上5天以内,凭医院证明,按基本工资标准全额发给其病假工资。

4、员工因病请假在下列规定的范围、期限内,凭住院医院的.证明,可以享受相应的病假工资。

(1)、为公司服务满1年以上3年以下的员工,连续请病假不得超过30天;。

(2)、为公司服务满3年以上5年以下的员工,连续请病假不得超过60天;。

(3)为公司服务满5年以上的员工,连续请病假不得超过120天;。

(4)、上述员工病假工资的具体发放办法按本手册第五章“薪酬福利篇”第五条“特殊期间的薪金给付”中的规定执行。

5、因病请假超过上述规定天数,一律停发所有工资;超过上述规定的双倍天数后,均作为自动离职处理。特殊情况需要经过总经理批准。

6、因病不能上班而未请假的,按旷工处理;无住院医院证明的,按事假处理。

(四)、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含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去世,享受5天带薪丧假。并发给500元慰唁金,不报销由此发生的路费。

(五)、事假。

1、员工因事不能上班,须事前请假。事假期间,不发工资。如此前30天内有加班,可以用加班时间充抵为调休。调休期间,工资照发。

2、请假超假而又不续假的,按旷工处理,有一天扣发两天工资。

(六)、带薪探亲假。

1、一般员工(指总部二级部门副经理以下级别;分公司、片区部门经理以下级别),转正后一年以上,已婚(凭结婚证)且夫妻分居两地的;每年享受一次带薪探亲假,假期7天并报销往返路费。未婚员工或夫妻长期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员工,每四年享受一次带薪探望父母以及子女假,假期7天并报销往返路费。

2、担任总部部门副经理(含副经理)、分公司、片区部门经理(含部门经理)以上、总部一级部门副总监(含副总监)、分公司、片区副总经理(含片区副总经理)、大项目总经理(含大项目总经理)以下职务或享受此级别待遇的员工,已婚且夫妻分居两地的,每年享受两次带薪探亲假,每次假期7天,报销往返路费;未婚的本级别员工每年享受一次带薪探亲假并报销往返路费。

3、机构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公司(办事处、片区)总经理、总部一级部门总监或享受此级别待遇的员工,已婚且夫妻分居两地的,每年享受3次带薪探亲假,假期7天,报销往返路费。

4、因工作需要到时不能探亲的,鼓励员工的爱人来公司探亲,报销往返路费。到时未探亲,爱人也未来公司探亲的,一次性发给误假补助500元。

5、享受带薪探亲假的员工自愿在法定节假日(包括春节)期间探亲且没有超过年内规定的探亲次数的,可以在规定假期的基础上加上法定节假日的时间,报销往返路费。年内已休完带薪假次并逐次报销往返路费的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不包括春节)期间回家探亲的,只发放法定节假日的工资,超出的假期天数,按事假处理,不报销往返路费。

6、员工探亲乘坐的交通工具,按员工出差规定办理。不享受途中伙食补助和驻地伙食补助。

(七)、春节年假。

员工每年享受一次春节年假,假期按公司规定的放假天数执行,假期工资照常发放,不报销往返路费。

(八)、法定节假日:

元旦1天;。

春节3天;。

劳动节3天;。

国庆节3天;。

妇女节0.5天(女性员工享受)。

员工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值班或者加班,可以按排补休或调休,一律不发加班费。

(九)、几点说明。

1、请假程序。员工请假应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3天以内请假由部门(单位)负责人和分管行政负责人批准,请假超过3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

2、带薪假指休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停发午餐补贴)。

3、加班充抵休假的标准为:加班按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时间可以累积计算,30天内有效;加班满7.5小时可折算为1个工作日调休,具体以加班通知单和打卡纪录为准。

4、员工探亲休假,加班可以搭车调休,但最多不能超过3天。

6、探亲假只在当年有效,不累积到下一年;。

7、各分公司、(办事处、片区)副总经理、总部大部门副总监以上人员的请假需报机构总经理批准并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案,批准休假前要向总部、自己所在单位和服务单位通报。

员工出差凭部门领导签发的出差通知单,报销差旅费时,无出差通知单,财务有权拒报。

(二)交通工具:

1、员工短途出差乘火车硬座或公共汽车。

2、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可乘火车硬卧。

3、事情特别紧急,需要乘坐飞机的,必须事先征得机构总经理批准。

4、未经批准乘坐飞机的,报销同等路程的火车硬卧票费。超额的费用自理。

(三)乘坐出租车规定:

1、员工在所在城市内开展业务活动,一律乘坐公交车或由公司配备自行车,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须经部门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批准,无领导签批的出租车票,财务有权拒报。

2、员工跨城市出差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应以乘坐公交车为主,事情特别紧急,经所在项目负责人批准,可以乘坐出租车,但报销时,必须书面说明事由、起止地点并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

(四)食宿费用报销规定:

1、员工跨城市出差到机构设有分公司,办事处,项目组的城市,原则上由分公司、办事处、项目组安排食宿。

2、确因条件不具备,不能安排食宿或未设分公司、办事处、项目组的,食宿费用一律实行包干制,超支自理,节约归己。

3、享受途中补助必须符合乘车过夜6小时以上,连续乘车8小时以上为起始条件。

4、出差期间,伙食不是自己自理的(如会议提供,分公司、项目组提供),只享受途中伙食补助,不享受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但日常不享受集体伙食的员工餐补照发。

5、经公司安排,员工赴自己的家庭所在城市出差,在自己家中住宿的,住宿费按50%发给。

(五)差旅费报销程序:

出差回公司后,应在3天内用财务规定的报销凭证粘贴好相关票据,经负责人和相关领导签字后,到财务报销。如有飞机票、出租车票,需经所在地最高领导签字批准,并说明理由。

一、宿舍管理由行政部门负责。

二、宿舍实行兼职舍长负责制,每套单元宿舍选举一位舍长负责宿舍的管理工作,负责宿舍纪律、卫生、安全等工作,并自然成为公司宿舍管理小组成员,舍长有权对本宿舍违纪违规员工给予口头批评,直至处以罚款。

三、员工必须服从住宿安排。不得在他人宿舍住宿,也不得留他人在本宿舍或自己房间住宿,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办公室批准。违者除立即改正外,并处以50元罚款。

四、节约水电,人离水关灯灭,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电炉、超负荷电器。违者除没收电器外,并处以100元罚款。

五、使用热水器洗澡时,既要注意节约用电用水,更要注意安全,水烧热后,开始洗浴前,必须拔下热水器插头,以防触电。

六、宿舍卫生要轮流值班,地面要经常拖扫,桌椅用具要经常擦拭,生活垃圾要及时处理,在指定地点丢弃。

七、被子要折叠整齐,床单要牵拉平整,衣服要叠好或挂好,物品要摆放有序,严禁乱扔乱丢。违者第一次限期改正,第二次处以罚款50元,第三次处以罚款100元。

八、在厨房用火,必须有人监守,由此造成事故,当事人除承担一切后果外,还要根据情节处以罚款,并逐级追求领导责任。

九、宿舍严禁赌博。发现一次除没收赌资外,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同事之间的娱乐活动不得超过规定的熄灯时间。

十、宿舍员工晚上外出,在23时以前未返回或需在外过夜,必须提前通知舍长,违者罚款50元。

十一、员工在宿舍不得大声喧哗,影响别人休息,夜晚除因工作加班外,最迟必须在23时熄灯就寝,以保证充足睡眠,迎接第二天工作。

十二、宿舍员工要团结友爱、互相关心、互相帮助。有人生病,同室员工要及时报告舍长,并给予精神和生活上的照顾。病情严重的,要及时向总经理办公室报告。

十三、每月不定期由行政部门牵头,各舍长参加,对宿舍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比。检查评比内容:宿舍纪律执行情况;节约用水用电情况;卫生情况;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安全防患情况。检查评比结果按优秀、良好、差(限期整改)进行现场公示并例会通报。

一、图书的购买和报刊订阅。

1、各部门、各片区、项目组,因业务、工作需要购买相关专业图书,应首先向所在单位图书管理员和总部图书管理人员查询图书目录,确无所需图书,由部门向所在单位领导书面提出购买申请,经签字批准后购买。同时向总部总经理办公室提交购买申请和图书目录备案。购买单价在300元以上或总价在20xx元以上的图书,须向总部总经理办公室提交申请转机构总经理批准。

2、图书购买后,经办人应及时到所在单位图书管理人员处办理登记并记入台帐。然后由图书管理人员在购书发票上签署“已登记入帐”字样并签名,购书发票才能按正常审批程序到财务报销。

3、报刊订阅由行政部门在每年年底列出次年订阅计划(原则上订阅当地主流媒体和与公司专业相关的报刊),报所在单位最高领导签字批准后办理订阅手续,再报总部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二、图书、报刊及资料的管理。

1、图书由行政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管理。新购图书验收登记入台帐后须在屝页适当位置加盖公司藏书专用章。并贴上有编号的书目标签。

2、员工借阅图书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填写图书借阅申请单,经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到图书管理人员处借阅。原则上一次借阅最多不得超过3册,并注明归还日期。图书管理人员应做好登记,到时应跟踪追还。归还时所借图书因借书人责任造成书籍破损、缺页、赃污,由借书人按书籍定价的1.5倍赔偿。到期不还,必须办理续借手续。经图书管理人员催还而仍未归还,又不办理续借手续的,按贪污公物论处,以图书定价的双倍罚款。由于图书管理人员失职,造成图书流失的,同样以图书定价的双倍罚款。

3、机构总部、各分公司、办事处、项目组,凡有书单位,分管行政的负责人,每半年都要组织一次图书盘点,对借阅未还的图书进行集中追还。对由于人为原因造成图书流失而不能追还的,按本条第二款追究相关人赔偿责任。

4、资料主要分以下几钟:

1)公司员工采集的楼盘资料;2)外来信函传真资料;3)竞争对手资料;4)客户资料;5)项目资料(含项目操作过程中产生的专业性、技术性资料);6)公司对外宣传资料;7)行政文件资料;8)人事资料;9)音像资料;10)报纸杂志类资料。

6、所有资料都必须按不同内容进行分类,登记(电脑录入)、建档,并便于检索。

7、所有存入电脑的资料,都必须要备份,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拷盘保存,以防丢失。各分公司、办事处要定期将相关资料拷盘寄回总部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回总部电子邮箱。所有印刷品类资料要分类登记编号,码放整齐。

8、报纸要及时上夹上架,有关房地产有价值的内容要及时剪下,夹入专夹,随时供员工传阅。对每期版面较多的报纸,要在固定位置分类摆放,阅后放回原处。每天下午下班前,报刊管理人员要将报纸分类放进库存。码放整齐。

9、报纸的保管期最少半年,剪报最少1年。

10、杂志分订阅杂志和交流赠送杂志,收到杂志后,首先登记入库。然后按图书管理办法办理借阅手续。

11、瑞尔特内部主办出版的报纸、内刊,每期必须保留20份入库长期保管。各类绝版(只有一份)资料,要视为珍品收藏。

12、图书管理人员每半年要向总部、各分公司、办事处、项目组的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提供一份最新图书目录和其所在员工借书未还清单,以便相关领导了解现有图书资源情况并协助追还到期未还图书。

一、机构总部各部门、各片区、项目组凡是以文字表达的方式通过内部和外部的刊物、报纸、网站、电视广播、会议等媒体对外进行的传播的,都必须统一口径,并履行文字审稿制度。

二、宣传口径指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不断积淀形成的企业精神、宗旨、战略、口号、理论成果的定性表述、专业新名词、新提法以及各种可以公开的数据,必须坚持一种版本,统一口径,不得随意发挥,前后不一,相互矛盾。

三、文字审稿的扎口管理归总经理办公室。其程序为:各单位撰写的对外宣传文字,必须经过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交机构品牌推广部编辑修改后,送总经理办公室审核签字,方可对外发布。(《文稿审改批办单》样式附后)。

四、机构杂志、报纸以及需要在国内重要媒体上发布的文字材料,除上述程序外,必须报总经理阅审、签字,方可对外发布。

五、经审改后的文稿,必须重新打印,认真校对。确保无错别字,无多字、漏字、无错误标点符号,如有疑问,须立即和审稿人沟通,把文字错误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工作规范(20分)。

1、上班提前十五分钟做好出车准备工作,在指定地点等候公司领导和同事乘车上班。(10分)。

扣分原则:迟到一次(未能按时间发车)扣5分。

2、上班后,或出车返回后应先向行政部门负责人报到,然后在指定场所等候用车派遣,凭派车单出车。如因夜晚加班感到困倦时,必须离开办公室到会议室休息并向车辆管理人员告知。(5分)。

扣分原则:用车找不到人有一次扣5分,在办公室打磕睡有一次扣1分。

3、下班时间以后的特殊用车(如公司主要领导用车,去车站、机场接送人员),要提前到达指定地点服务。并主动与用车人联络。(5分)。

扣分原则:按规定到达时间迟到,有一次扣2分,忘班、或造成误事、误班、误点的有一次扣5分。

二、服务规范(20分)。

1、要树立“为领导服务、为员工服务、为客户服务”的观念,时时处处体现出积极向上、主动热情、衣冠整洁、语言文明的服务形象。(5分)。

扣分原则:服务态度不好,有乘客投诉的有一次扣5分。

2、去车站、机场接送人员时,客人(包括公司领导和同事)携有重物或多件行李时,要主动、热情地帮助提拿;与公司同事外出采购大件物品或去货运公司提取货物时,返回公司后应主动帮助卸货。(5分)。

扣分原则:有一次未做扣2—5分。

3、没有出车任务时,要服从行政部门安排,协助做好其它力所能及的工作。(5分)。

扣分原则:不服从安排,有一次扣5分。

4、每次出车,特别是长途出车,要经常用电话或手机短信的方式向行政部门的领导汇报自己的任务完成情况以及自己的行踪位置,并全天候开通自己的手机,以保证联络畅通。(5分)。

扣分原则:无电话或短信汇报有一次扣2—5分,出车期间电话关机有一次扣2—5分。

5、操作行驶要保持平稳,遇有凹凸不平路面或遭遇突发情况要提前减速,不到万不得已,不得使用紧急制动,以保证乘座人员的舒适和安全。(5分)。

扣分原则:由此造成轻微以上人身伤害,除扣5分外,并按事故处理。

三、车辆维护保养规范(20分)。

1、保持车身内外清洁卫生。晴好天气,每周冲洗车辆不少于一至两次。雨雪天气不少于每两天冲洗一次。平时在出车前、停车中、回场后要经常擦拭车身和玻璃,清理车厢内垃圾杂物。定期喷洒消毒剂或空气清洁剂。(10分)。

扣分原则:用车时车厢内外不清洁(雨雪天气例外),发现一次扣2—5分,车厢内有垃圾、杂物,发现一次扣2—5分。

2、按车辆保养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按规定行驶里程,定期添加或更换机油、齿轮油、更换空气滤芯,在润滑部位加注润滑黄油。确保不出现人为机械事故。(5分)。

扣分原则:由于人为因素造成机械故障或机械事故有一次扣5分。

3、按时参加车辆年审年检,提前做好应检应审的准备工作。(5分)。

扣分原则:因准备工作不充分而造成年检通不过,扣5分。

四、安全行车规范(40分)。

1、做好出车前、行驶中和回场后的例行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方向机、横直拉杆、传动轴、轮胎等部位是否安全可靠,锣丝是否紧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5分)。

扣分原则:很少检查或不检查扣2—5分。

2、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停车,不违章行驶,不带故障上路。(10分)。

扣分原则:执行任务途中发生油电路故障或驾驶员自身可以预见的故障,有一次扣5分,因违反交通规则除自己负担罚款外,有一次扣10分。

3、不开赌气车、“英雄车”;宁停三分、不抢一秒。(5分)。

扣分原则:有乘客为此投诉一次,扣2—5分。

4、集中精力、谨慎驾驶,不主动与乘车的领导和客人搭话。确保安全行车无事故(20分)。

扣分原则:发生事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有一次扣10—40分。

xxx机构。

二oxx年xx月xx日。

制度废止通知范文汇总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的考勤制度,强化全体职工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良好的工作秩序。经校委会研究决定,现就有关规定及措施通知如下:

(一)考勤原则。考勤必须由本人签到,不允许代人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而补签(当日半天内可补签)的视为迟到。补签须向值班领导说明理由,未签到又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或说明理由的视为旷工。

(二)考勤时间。工作日上午7:00—8:10为上午签到时间,下午1:40-2:20为下午签到时间。上午可放学前20分钟离校不在门卫处登记,下午不得提前(16:50前)离校,其他工作时间内离校必须在门卫处登记,并注明理由。

(三)签到地点。三号楼一楼“化学实验准备室”。

(四)考勤措施。校办公室每月对全校的考勤汇总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和检举。

2、年度内累计旷工10次、旷课15节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及当年职评资格,如当年不符合职评条件的则在符合职评条件后推迟一年参与职评。

3、奖励措施。学校鼓励教师出满勤,每学期从30%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拿出30%用于奖励。

(一)请假原则。全体教职工一律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续假、销假手续,请假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突发事件须电话请假。有事不请假或不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二)相关规定。

1、每月允许教师事假一天;每月允许不签到两次。

2、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期间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请假假期结束后必须返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全体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关于进一步规范考勤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上班期间禁止参与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本通知自20xx年10月8日起实行。

xxx学校。

20xx年9月30日。

制度废止通知范文汇总篇九

各位职员:

最近一段时间,有些职员有迟到现象,此现象既违反了考勤管理制度,也影响了工作纪律,现将《员工手册》有关考勤管理制度重申如下,要求各位职员严格遵守,凡有违反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作息时间

上午:上班时间8:30,下班时间:12:30

下午:上班时间13:30,下班时间:17:30

职员应当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职员上下班应当打卡。

职员上下班未打卡的(如:忘记打卡或因客观情况未能打卡等),应当在前台说明未打卡情况,无证明者按旷工处理。

三、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经常迟到者每月按迟到时间累加按旷工处理。因特殊原因迟到者,需在上班前向主管请假,事后补请假条。职工每月累计迟到超过十五分钟的一分钟罚款一元﹝主管及以上级别双倍罚款﹞,职员提前打上班卡,但擅自未按时到达工作现场的,按迟到处理。

四、职员每早退一分钟罚款一元﹝主管及以上级别双倍罚款﹞。

职员擅自提前离开工作现场,却于下班时间后返回打下班卡的,按早退处理。

五、职员在一个自然月内迟到的次数和早退的次数累计达到十次的,等于记书面警告一次。

六、职员上班时间因公外出的,应当事先申请获得主管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在白板上写明外出时间和地点;私自外出的,按旷工处理。

制定人 :________________

总经理审批: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制度废止通知范文汇总篇十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规范公司人事、行政、财务、生产、销售及后勤各环节的管理,提高运营效益,保障公司运营的有序推进,健全完善企业管理综合体系,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企业执行力和企业管理水平,对公司近年来下发的.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进行了梳理、修改、补充、完善,汇编为《海之源洗煤有限责任公司岗位责任制汇编》,经总经理办公会报董事长审核通过,现予发布,自20xx年10月1日起执行。

以上制度及相关要求请公司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董事长:

二〇一五年十月一日。

制度废止通知范文汇总篇十一

近些年来,从车辆限行常态化到房地产限购、限贷,地方政府的限制性行政手段越来越多。从依法治国的角度来说,地方政府的权力只有在受到法律严格约束的情况下,才不会损害公民权益。即使说限行、限购是为了公共利益,但地方政府在正式采取这些措施之前,必须要拿出法律依据,通过法定程序之后行使权力,而不是“任性”地限这限那。因此,这次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严格规范地方政府权限以保障公民权益,一旦获得通过将是巨大进步。

虽然限制地方政府限行手段是十分必要的,但不等于彻底“限死”了地方政府。一方面,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地方性法规获得授权。如果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件尚不成熟,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但有两年期限。也就是说,给地方政府通过规章来限行留下一定空间。

规范地方政府权限关键在于三个方面:首先是法律中要明确地方性法规与地方政府规章的边界。即哪些公共事项由地方性法规授权,哪些由地方政府规章授权,必须明确。

其次是法律要明确地方政府实施限制性行政手段的程序。比如说,今后地方政府想限行、限购,不能由地方政府闭门决策,而是要根据法定程序进行决策。

为了防止修订后的法律成为摆设,必须在法律中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和问责——凡是没有依法办事的地方政府,理应依法问责,如此,才能敬畏法律。

(摘自《西安晚报》。

2014年12月30日)。

制度废止通知范文汇总篇十二

为促进日常工作中文字材料行文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减少公司文件的错误,提高工作效率,现制定本规范,望各部门在今后拟定文字材料中严格按本规范执行。

二、材料中不得出现错别字;

三、材料提交前必须仔细审核,确保格式正确、无错别字,如有发现标点符号使用错误或有错别字,一处错误标点或错别字扣除10元。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1个月,后行政部根据大家基本业务能力提升情况,决定是否持续。请公司全体员工本着切实提高自身基本业务水平的态度,严格遵守。

特此通知!

xxx。

20xx年x月xx日。

制度废止通知范文汇总篇十三

根据集团公司已制定并执行的“员工考勤制度”第六条、第八条、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为了进一步有效执行该制度,特对相关条款细化后,作出如下补充通知。

一、凡外出办理各种业务的公司员工,须先到公司指纹打卡后,可视为上班;上班期间外出办理各种业务时,需首先请示部门经理同意,并报行政办(赵小利处)备案;特殊状况不能打卡者,须经部门经理书面签字批准并于当日报行政办(闫柯宇处)备案,业务完毕后的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批准手续,视为有效上班。

二、凡公司员工漏打上下班卡的,除在次日内出具书面有效说明并经部门经理签字审批的外,一律以迟到、早退论处;按月度统计时,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至1小时以内按旷工1小时论;迟到、早退超过2小时以上的按旷工一日论。

(由行政办负责每件核实,每月度统计上报)。

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中对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罚规定。每月度考勤统计时,累计迟到、早退超过两次以上者,从第三次算起:员工扣罚30元/次、中层管理人员扣罚50元/次、高层管理人员扣罚80元/次;每月度考勤统计时,旷工一天者,扣罚当月2倍日均上班工资;旷工两天扣发当月3倍日均上班工资;旷工三天,扣罚一个月出勤工资;旷工时间不足一天的按小时计算,扣罚金额为当月日均上班工资除以8小时乘以2倍旷工时间。

(由行政办负责每件核实,并按月度提来源理决定)。

四、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

1、外出办公不按上述规定报备的、签字批准手续不全或不办理批准手续的,一律视为旷工论处,按照集团公司考勤制度进行处罚,并在当月工资中体现(扣发金额按次累加)。

2、若以外出办理公司业务为名,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其他事务活动等,一经查实,一律以旷工论处,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由行政办负责每件核实,并按月度上报处理意见)。

本通知从20xx年元月一日起执行,相关条款行政部不再另行通知,请各部门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并严格执行。

xxx。

20xx年x月xx日。

制度废止通知范文汇总篇十四

(一)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与上级领导的指示。

(二)忠于职守,努力工作,不得泄露业务机密。

(三)对未经明确的事项处理,应请示上级,遵照指示办理。

(四)珍惜公司信誉,自觉维护公司利益,未经授权,个人无权代表公司发表任何言论。

(五)不得兼任本公司以外的职务,但机构投资企业经董事长特准者不在此限。

(六)对一切公物应爱惜使用,不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七)遵从上级指挥,不得违抗上级命令,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

(八)公司实行每周工作6天,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八小时。

(九)上班时间为上午8时30分,下班时间为下午5时30分,下午上班时间1时30分,下班时间为5时30分。夏季作息时间另行调整。

(十)员工应按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打卡或签到,任何人不得代人打卡或签到,违者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十一)上班必须先到公司打卡或签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不能到班打卡者,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十二)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并在留言板上留言,否则按事假处理。

(十三)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

(十六)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通知单;部门副经理副总经理、大项目经理)以上人员出差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请假时,到达出差地后应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总部一级部门负责人(含片区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没有出差通知单或未经领导批准的出差不予报销出差费用。

(十七)员工请假须按规定履行请假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请病假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后15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分管行政负责人,并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单位提供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或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如无医院证明,按照事假处理。

(十八)为了保证员工休息,应严格控制员工加班。确因工作紧急,需要员工加班的,必须填写加班申请单,由其直接上级签字批准。办公室有打卡设备的,必须在加班前和加班结束后打卡,并于加班的次日将加班通知单交给行政考勤人员备案,以此并对照打卡记录作为调休、补休的依据。

(十九)因公参加社会活动、赴外地出差,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报考勤人员备案,视为正常出勤。

(二十)处罚规定:

1、代他人打卡或签到的,每次扣除双方薪金各50元,三次以上除作上述处罚外,给予记过一次。

2、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钟以上,两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

3、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

(1)迟到两小时以上,事前未办请假手续的;。

(2)请假未获批准即擅自不上班的(包括续假未获批准);。

(3)以虚假理由请假而被发现的。

(4)旷工时间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个工作日,不足0.5个工作日以0.5个工作日计算。

4、对旷工的处理:

(1)旷工有一天扣发两天工资(包括岗位职务工资和各种补助津贴)。

(2)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作严重违纪处理,公司将与之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受到通报批评、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者,除档案记载外,还要受到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处罚标准见《员工手册》中“奖励和处分”相关条款。

制度废止通知范文汇总篇十五

实验小学始终将学生的生命健康放在一切工作的重要位置,依据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本着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原则,使学生在学习期间能够健康成长,完善学生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特制订《实验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办法》如下:

一、加强孩子的教育引导。家长、学校要共同做学生的工作,要让学生充分认识过度使用手机、沉迷网络的严重危害性,要让孩子有这种自觉性,增强这种自觉意识。

二、跟孩子协商确定使用的时间。我们在家里既不能严格禁止孩子使用手机,也不能过分地纵容孩子无限制地玩手机,所以家长应该和孩子约定一个时间,在什么情况下用,用多长时间,最晚几点不能再用了。

三、要积极地寻找替代品,主动开展亲子活动。家里要创造丰富的生活环境,比如通过阅读、锻炼,把孩子一些时间能够充分有效地利用起来。

四、家长要以身作则,不沉迷网络。家长自己玩手机对孩子的影响也是非常不好的,这也需要学校、家庭乃至社会共同努力,来共同解决这个问题。

第一条学生原则上不将手机携带至学校,如有特殊紧急情况家长可与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电话联系。

第二条确实需要带手机入校的,需家长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报备学生发展中心,学生用完后交班主任保管,放学后带回家。

第三条学生如若未按规定私自携带手机进入校园,造成手机遗失等任何问题均由家长及学生本人负责。

第四条学校对违规携带手机的学生,给予口头警告并当场收缴手机,由班主任登记保管,后期家长说明情况后方可领回。

第五条学生在家使用手机,需要家长的督促和指导,家长管理好孩子的上网时间,指导孩子合理使用手机,文明上网。

各位实小家长,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请您务必认真阅读以上内容。我们坚信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带动一个单位或者一个社区……我们恳请各位家长能确实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生态圈,让我们的小君子能真正健康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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