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防治噪声心得体会总结(汇总18篇)

  • 上传日期:2023-11-18 22:2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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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是对自身学习和成长的一种总结,帮助我们发现问题和寻找解决方法。要写一篇较为完美的心得体会,首先需要明确总结的目的和对象。以下是我写的一篇心得体会,希望可以给你们一些启发。

防治噪声心得体会总结篇一

1、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记账凭证。

2、根据收付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分类账。

4、根据记账凭证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

5、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

6、期末,根据总账和明细分类账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如果企业的规模小,业务量不多,可以不设置明细分类账,直接将逐笔业务登记总账。实际会计实务要求会计人员每发生一笔业务就要登记入明细分类账中。而总账中的数额是直接将科目汇总表的数额抄过去。企业可以根据业务量每隔五天,十天,十五天,或是一个月编制一次科目汇总表。如果业务相当大。也可以一天一编的。

二、具体内容。

1、每个月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根据原始凭证登记记账凭证(做记账凭证时一定要有财务(经理)有签字权的人签字后你在做),然后月末或定期编制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之所以月末登记就是因为要通过科目汇总表试算平衡,保证记录记算不出错),每发生一笔业务就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

2、月末还要注意提取折旧,待摊费用的摊销等,若是新的企业开办费在第一个月全部转入费用。计提折旧的分录是借管理费用或是制造费用贷累计折旧,这个折旧额是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净值和使用年限计算出来的。月末还要提取税金及附加,实际是地税这一块。就是提取税金及附加,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有税务决定。

3、月末编制完科目汇总表之后,编制两个分录。第一个分录:将损益类科目的总发生额转入本年利润,借主营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其他业务收入等)贷本年利润。

第二个分录:借本年利润贷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等)。

转入后如果差额在借方则为亏损不需要交所得税,如果在贷方则说明盈利需交所得税。

计算方法,所得税=贷方差额所得税税率,然后做记账凭证。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所得税虽然和利润有关,但并不是亏损一定不交纳所得税,主要是看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否是正数,如果是正数就要计算所得税,同时还要注意所得税核算方法,采用应付税款法时,所得税科目和应交税金科目金额是相等的,采用纳税影响法时,存在时间性差异时所得税科目和应交税金科目金额是不相等的。

4、最后根据总账的资产(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短期投资等),负债(应付票据,应附账款等),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料,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科目的余额(是指总账科目上的最后一天上面所登记的数额),编制资产负债表。根据总账或科目汇总表的损益类科目(如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投资收益,主营业务附加等)的发生额(发生额是指本月的发生额)编制利润表。

关于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税金‚应该根据每一个月在国税所抄税的数额来确定.因为税控机会打印一份表格,上面会有具体的数字。

5、装订凭证‚填写报表附注‚进行财务分析。

6、注意问题:

a、以上除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明细账之外,均在月末进行。

b、月末结现金,银行账,一定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每月月初根据银行对账单调银行账余额调节表,注意分析未达款项。月初报税时注意时间,不要逾期报税。另外,当月开出的发票当月入账。每月分析往来的账龄和金额,包括:应收,应付,其他应收。

三、报表问题。

企业会计报表包括四个报表,除了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之外还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而利润分配表只需要在年末编制,因为只有在年末企业才会对所盈利的利润进行分配。而现金流量表只是根据税务部门的要求而进行编制,不同地区不同省要求不同。在四月年检时税务部门会要求对你提出要求的。(管理,财务,营业,制造等费用月末没有余额,结帐方法采用表结法下,损益科目月末可留余额;制造费用如果有余额,是属于在产品的待分配费用,在负债表上视同存货。)你要看你在利润表有的东西,只要你的账上有你就结转利润,这样不容易错,利润表的本年利润要和资产表的相吻合。(浙商大会计学会)。

防治噪声心得体会总结篇二

第一条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

第四条市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是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区、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公安、交通、城乡建设、城市规划、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在编制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声环境质量的要求,科学划分城市功能区,合理安排道路、交通、建筑物、绿化带等建设布局。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支持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的推广。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质量的义务,并有权向有关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和投诉环境噪声污染行为。

第二章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制定实施标准的措施,防止和控制环境噪声污染。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声环境质量负责,并定期进行检查。

第八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二)督促、指导、协调其他负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权的部门履行其职责;。

(三)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环境噪声监测网络,组织对环境噪声情况的监测和检查;。

(四)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的声环境质量状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市和区、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工业生产、建筑施工和商业经营中使用固定设备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负责对机动车辆噪声污染和商业经营等社会生活中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实施监督管理。

市和区、县(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道路、城市轨道交通的环境噪声污染实施监督管理。

市和区、县(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建设项目的隔声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条居民委员会(社区)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加强居民住宅区的声环境管理,协调解决居民住宅区的环境噪声污染问题。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环境保护、公安、交通、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设置、公开环境噪声污染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并在接到有关环境噪声污染的举报、投诉后,依法作出处理。

第十三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国家和本市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标准及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要求,合理划定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和住宅区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与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公路、城市道路、地铁、高架桥、轻轨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的防噪声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

第十四条建设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和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时,建设单位应当考虑周围噪声源对建设项目本身的影响,在已经存在噪声源的环境进行建设的,应当同时建设相应的噪声污染防护设施。

第十五条新建娱乐、餐饮、加工、维修、健身、洗浴、批发市场、客货运输场(站)及其他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依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其办理营业执照。

本条例实施前已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的娱乐、餐饮、加工、维修、健身、洗浴、批发市场、客货运输场(站)等经营单位,应当限期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第十六条工业、商业企业使用固定设备和建筑施工单位使用机械设备,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必须依法向市或者区、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于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应当按照市或者区、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进行治理。

第十八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城市市区的主要交通要道、商业区和人口集中区域,合理设置环境噪声自动监测设施,加强环境噪声监控。

第十九条在中、高考期间,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公安机关,对建筑施工和住宅楼室内装修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作出作业区域、时间的限制性规定,并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

防治噪声心得体会总结篇三

省环保厅:

按照你厅《关于报送20xx年度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的通知》(川环函[20xx]342号)要求,现将我市20xx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环境噪声现状。

20xx年,我市区域环境噪声全年平均等效声级为53.2分贝(比20xx年下降1分贝),一类区昼间达标率66.7%,二类区昼间达标率92.1%,三类区昼间达标率66.7%,四类区昼间达标率75%,全市昼间达标率83.8%。城市功能区全年平均等效声级55.9分贝,比20xx年上升0.2分贝。全市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6.1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级(好)。

20xx年,接到噪声投诉368件,其中工业噪声投诉201件,社会生活噪声投诉117件,施工噪声投诉50件,信访件办结率达100%。

二、主要工作情况。

20xx年,我市继续实施宁静行动,以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处罚力度,加大噪声污染治理,开展各项噪声执法专项行动,切实改善声环境质量。

一是扎实开展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实行城区通行证管理制度,禁止大型车辆和小型货运车辆在交通高峰期部分路段通行,加强城区限行、限速管理,降低交通噪声污染。完成交通标志29块,交通标线15424平方米;已调整交通信号,围城路实行单项循环。严格实施对现有禁鸣街区的管理,设置禁鸣路段1条。集中开展交通噪声整治专项行动11次,开展禁鸣统一集中行动4次,查处不按规定使用喇叭交通违法行为940人次,其中警告451人次,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5370起。

二是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控制。继续推广使用低噪声机具和工艺。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全面禁止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等产生高噪声的施工作业。开展建筑工地使用低噪声设备检查5次,检查工地85个;开展建筑工地噪声专项行动10次,查处夜间施工、通宵施工等噪声扰民问题50件,查处率100%;集中开展了工业企业噪声整治专项行动2次。全面完善了投诉处理机制,加强一般工程建设项目夜间施工噪声污染控制,夜间施工审批率达100%。

三是扎实开展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治理。开展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污染专项治理行动15次,检查了291余家娱乐文化场所,对20余家大型文化娱乐场所进行了专业噪声检测,对存在轻微问题的28家娱乐场所进行了口头警告,限期整改5家。开展商业活动噪声污染防治,对坝坝舞场所及音响使用进行了规范,对临街商家、夜市、餐饮店铺、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巡查,查处各类商业使用高音喇叭、音响的行为,今年开展商业噪声专项检查2次,处理商业噪声扰民23件。在近期夜市摊点专项行动中,检查了294余家夜宵摊点,处理夜市方面的噪声投诉62件。开展社会生活噪声专项行动4次,处理社区生活噪声扰民问题32件。开展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专项宣传18次。

四是扎实开展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开展了工业企业专项执法检查3次,处理工业企业噪声污染的投诉201起,检查了61家工业企业,监测企业18户。

五是扎实开展“两考”禁噪。以城区建筑施工工地、校园周边、居民密集区、临街商住、夜宵摊点及文化娱乐场所等为重点,定时、定人、定责,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2次,共检查娱乐场所80余家、施工工地15处、夜宵摊点100余家,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

六是加强宁静行动宣传。通过电视台、网络、报考等载体对宁静和利废相关工作进行宣传,发放宁静、利废相关宣传资料10万余份。

三、工作成效及经验。

经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的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均低于20xx年水平,成效较为明显。

主要经验:一是坚持有诉必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坚持重点排查,督促企业限期治理;三是强化部门协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四、问题及建议。

1.部分商家经营者对噪声污染影响认识不够,现场管理不到位,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

2.执法队伍建设还需加强,执法能力尚待提高。

五、20xx年工作计划。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要求工业企业认真落实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建筑工地严格控制施工时间,避免噪声扰民。

2.加强工业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城区企业加强现场管理,减少人为金属碰撞等噪声影响周边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3.继续实施宁静行动,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责,开展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违法行动。

防治噪声心得体会总结篇四

噪声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常会遇到的问题,它不仅会影响我们的听力,还会对身心健康造成负面影响。为了探究噪声的产生原因以及有效的防治方法,我们进行了一场噪声防治实验。通过此次实验,我收获了许多新的知识和经验,也加深了对噪声的认识。以下是我在实验中所获得的心得体会。

首先,在实验中我们发现,噪声的产生主要与工业生产、交通运输以及社会生活密切相关。比如,机器设备的运转声、汽车的鸣笛声、音乐的扩音器响声以及人们的聚会喧闹等都会产生噪声。而在日常生活中,噪声经常困扰着我们,影响到我们的工作、学习与休息,甚至对身体健康造成不可忽视的损害。因此,通过实验我们进一步认识到了噪声对我们生活的不良影响,也更加意识到了噪声防治的重要性。

接下来,经过实验,我们尝试了一些噪声防治的方法。我们首先采用了隔音材料对噪声进行阻隔,观察到声音的衰减效果明显。其次,我们尝试调整噪声源的位置和方向,发现改变噪声源的角度可以减少噪音的传播。最后,我们尝试了降低噪声源的振动频率,发现这一举措能够显著减少噪音的产生。通过这些方法的实践,我们相信可以有效地减少噪声对于我们生活的干扰。

在实验过程中,我们还发现了一些其他有趣的现象。首先,不同种类、不同高度和不同强度的噪音,对人们的心理和生理状态均会产生不同的影响。例如,某些音乐对人的情绪有积极的影响,而嘈杂的噪音则会让人感到不安甚至焦虑。此外,我们还发现短期暴露于高强度噪音下会导致暂时的听力损失,并且长期暴露于噪音环境中也可能引发一系列健康问题。因此,我们应该尽量避免长时间暴露于噪声中,并寻求有效的噪声防治方法来保护自己的听力和身心健康。

最后,通过此次实验,我意识到解决噪声问题需要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政府的关注。个体的努力尽管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但要想从根本上减少噪声污染,还需要整个社会的参与。政府应出台相关法规和政策,加强对于噪声的监管和治理。同时,公众也需要加强对于噪声问题的意识和关注,积极参与噪声防治活动。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创造一个更宁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通过这次噪声防治实验,我深刻认识到噪声对人们生活的不良影响,也意识到了噪声防治的重要性。同时,我也获得了一系列有关噪声的知识和经验,并进一步理解了噪声防治的方法和途径。我相信,只要我们共同努力,噪声问题将不再是困扰我们生活的难题,我们将能够创造一个更加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防治噪声心得体会总结篇五

党组书记局长:

袁维荣我的职责:

党组书记局长。

袁维荣我的职责:主持全局工作;联系xx县生态环境局。

 

 

 

 

 

 

 

  泸市环发〔2020〕21号。

 

 

 

各区县环境保护局:。

防治工作总结的通知》(川环函〔2020〕205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提高环境噪声管理水平,促进声环境质量全面改善,请你们主动联系当地城管住建等部门,对照《2020年度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编写提纲》(见附件1),完成2020年度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填写《2020年度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主要数据表》(见附件2),一并于2月14日前(含电子档)报我局。

 

联系人:罗勇。

联系电话:3105508。

电子邮箱:460195185@。

 

 

 

2020年2月9日。

 

  。

 

 

 

 

 

 

 

 

 

 

附件1。

 

编写提纲。

 

一声环境质量现状,包括声环境功能区达标情况县城区域声环境总体水平道路交通噪声现状等(三个区不编写)。

(一)地方发布的噪声污染防治法规标准和规章文件。

(二)环境噪声污染投诉及处理。

1.噪声投诉数量及办结率,在总环境投诉中所占比例,噪声投诉热点。

2.各区县环保“12369”公安“110”城建“12319”举报热线的噪声污染投诉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情况,部门联动情况。

3.环境噪声投诉及处理典型案例。

(三)重点领域噪声污染防治。

2.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情况:施工噪声超标排放行为查处情况;

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管理情况,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落实情况;

限定施工作业时间及夜间施工审批情况;

采用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对建筑施工进行实时监督情况;

鼓励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情况等。

加工维修餐饮娱乐健身超市及其他商业服务业噪声污染;

冷却塔电梯间水泵房和空调器等配套服务设施造成的噪声污染;

敏感区内的文体活动和室内娱乐活动等;

绿色护考工作情况。

4.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情况: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查处情况;

敏感区内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达标情况,敏感区内噪声排放超标企业关停搬迁和治理情况;

乡村地区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开展情况。

(四)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

1.新建噪声源的基本信息环评和验收情况及噪声污染防治费用。

2.重点噪声源监管情况:已确定的本地区交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和工业等领域的重点噪声排放源单位数量及达标情况。

3.噪声污染源限期治理数量及治理投资金额。

(五)城乡声环境质量管理。

声环境功能区是否在环保部门网站公开,是否在街道社区明显位置设置有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标识牌。

2.噪声敏感区管理:是否明确敏感区范围和管理措施;

是否将室内声环境检测纳入新建建筑竣工环保验收;

是否实施建筑声环境质量状况告知制度,联合物业单位参与声环境管理。

3.城市声环境不达标区噪声削减计划制定及实施情况。

4.风景名胜区自然防护区等地声环境管理情况。

5.乡村声环境质量管理情况。

各区县环保部门是否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对行政区域内城市声环境质量噪声污染防治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向社会通报检查结果。

(七)监管能力建设: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情况,重点噪声源自动监测情况,噪声自动监测站点建设情况,人员情况。

(八)促进公众参与:噪声污染防治相关信息宣传,“6.5”环境日宣传,噪声违法曝光等。

(九)噪声科研。

三2020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经验总结,侧重城市噪声管理工作经验。已开展噪声地图工作的城市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开展时间进展范围应用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

四环境噪声监督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附件2。

城市名称。

环境投诉总数(件)。

投诉噪声数量(件)。

办结率。

数据来源。

 

 

 

 

 

 

 

 

 

 

 

 

 

 

 

 

 

 

 

 

 

 

 

 

 

汇总。

 

 

 

 

注:1.按区县分别填报。

2.“数据来源”指接受噪声投诉的部门,如果数据从多个部门收集应把各部门全部列出。

环境噪声分类。

细类。

投诉数量(件)。

区县。

区县。

区县。

区县。

汇总。

社会生活噪声。

楼内设施(电梯水泵等)。

 

 

 

 

 

固定设备(冷却塔风机等)。

 

 

 

 

 

娱乐场所(酒吧ktv等)。

 

 

 

 

 

其他。

 

 

 

 

 

建筑施工噪声。

昼间施工。

 

 

 

 

 

夜间施工。

 

 

 

 

 

工业企业噪声。

/

 

 

 

 

 

交通噪声。

道路(包含城轨)。

 

 

 

 

 

铁路。

 

 

 

 

 

飞机。

 

防治噪声心得体会总结篇六

噪声污染已经成为了我们现代社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不仅影响了人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也给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因此,噪声防治的工作已经成为社会各界重点关注的环境保护任务之一。我也深入了解了噪声防治的相关知识和技术,通过实践和思考,得出了一些噪声防治心得体会,接下来将进行阐述。

一、了解环境状况是关键。

在进行噪声防治的工作之前,首先要了解所处环境的噪声状况,掌握城市、工厂、居民区等不同地点的噪声强度及产生噪声的来源。这样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噪声控制和预防,保障周围环境不被过多的噪声干扰。因此,我们应该更加重视对噪声情况的分析和评估,同时也提高公众对噪声的认识和了解程度。

二、防治噪声要从执法开始。

对于噪声污染行为的执法监管也是很重要的一步。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遇到摩托车、汽车、施工等发出噪声的情况。这时候,我们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要求对噪声污染的责任人进行处罚,以执法监管为基础,深入推进噪声防治工作,制定出国家的噪声标准并组织执法部门的噪声执法。

在室内噪声防治方面,很多人往往采取使用隔音耳机、降噪耳机等方式,但这些方式会直接对耳朵造成负面影响。而事实上,选择适当的防音材料、装修方法等等,会更为有效的阻挡声音的传播,防止噪声扰民。同时在家具和墙面上增加装饰物,可以起到缓解声音的作用,更加舒适的居住环境也有助于心理健康。

四、关注职业噪声危害保护。

对于一些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着长期承受噪声污染的危险,如机械处理厂、矿山等。这些职业上的疾病发病率巨大,给员工的身体健康带来了巨大的人身损害,因此,工人保护措施的落实非常重要。对于从事长时间的噪声作业的人员,必须提供一份科学合理的防护措施,例如佩戴耳塞、耳罩等工具来保障其身体健康。

噪声防治不仅是公共卫生的一部分,也是民主法制的一部分,需要通过广泛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噪声危害的认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噪声污染的防治工作。作为公民,我们有义务维护环境和健康,积极参与噪声防治行动,并严格执行噪声污染法律法规。

总之,噪声防治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需要广泛的合作和共同努力。通过了解环境状况、执法监管、室内嘈杂时隔音技巧、职业噪声危害保护以及公众肩负噪声防治义务等一系列措施,我们可以更好地解决噪声问题,净化环境和保护身体健康。希望我们的生活可以越来越安静,嘈杂的声音不再困扰着我们。

防治噪声心得体会总结篇七

环保部日前发布《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2016)》,披露了全国城市声环境现状以及噪声防治工作的总体情况。

全国城市声监测夜间1/4不达标。

报告显示,,全国共有30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了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昼间总点次达标率为92.4%,夜间为74.3%。31个省会城市情况也不乐观,昼间总点次达标率为87.7%,夜间为61.8%,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声污染相当严重。

从质量监测看,20,全国有32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了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平均值为54.1分贝,达到一级的城市13个、二级220个、三级84个,省会城市总体处于二级、三级水平。324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了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平均值为67.0分贝。

全国最“吵”的地方,并非京沪等特大城市,而是以均值58.9分贝位列第一的贵阳,哈尔滨紧随其后。对此,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研究员温香彩表示,长期调研跟踪显示,哈尔滨噪声强度大跟生活习惯相关,而贵阳则是由于最近几年工地较多。

噪声投诉占环境投诉总量1/3。

2011年3月,世卫组织一份报告首次给噪声污染“定罪”。根据世卫组织对欧洲国家的流行病学研究,噪声污染已成为空气污染之后影响人体健康的环境因素。过度暴露在噪声污染中,不仅会严重影响心理健康,也会增加患心脏病等疾病的风险。此外,噪音对建筑物和机械设备的影响也不容忽视。

也正因此,噪声成为环境污染投诉高发区。年度报告显示,2015年,全国共收到环境噪声投诉35.4万件,占环境投诉总量的35.3%。其中,工业企业噪声类占16.9%,建筑施工噪声类占50.1%,社会生活噪声类占21.0%,交通噪声类占12.0%。按照全国经济区域划分,东部地区噪声投诉量占全国59.3%,西部、中部和东北地区分别为11.7%、22.2%和6.8%。

尽管投诉比例居高不下,但问题的解决却十分不易。温香彩介绍,与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污染都不同,噪声污染瞬时性、局部性、分散性很强,所以即使接到群众举报,有时很难取证,投诉经常不了了之;或者当时解决了,之后又会继续。也因此,对于噪声污染,目前的状况是“民不告,官不究”。

与此同时,一组数据令人忧心。2015年,环保部审批建设项目环评159个,其中131个对环境产生不同程度噪声影响。2015年,全国老工业环境污染治理施工项目和竣工项目总数分别为7203个和5652个,其中噪声治理施工项目和竣工项目仅分别占项目总数的1.2%和1.3%。全国施工项目本年完成投资合计773.70亿元,其中噪声治理投资总计为2.79亿元,虽然较上年增加153.6%,总额却少得可怜。同期,全国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行业总产值为119亿元左右,其中噪声控制工程与装备为57亿元,技术服务收入10亿元,与上年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

各地治理效果尚不显著。

噪声污染作为环境污染的.一种,最近几年受关注度有了一定提高,但与水、气、土壤污染相比,受重视程度还远远偏低。有专家认为,城市噪声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已经成为环境改善的短板。

其实,从国家到地方都为此做出了努力。2015年,国家、地方新颁布了9部环境噪声相关标准规范,涉及风力发电机组、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等产品的噪声测量方法、地铁车辆段、停车场区域建设敏感建筑物项目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规范等。2015年,地方政府制定了8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相关规章文件,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发布了21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文件,内容涉及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与调整、绿色护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与专项整治等工作。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还开展了功能区划调整、新生产机动车型噪声型式检验、绿色护考、达标区创建等工作,为改善声环境质量提供了保障。

“噪声违法是典型的违法成本低。”温香彩说,由于调查取证难、部门交叉管理、处罚主体不明,常常造成执法的缺位和错位。对此,专家呼吁有关部门应与公众共同重视噪声污染防治,“以道路交通噪声污染为例,最近几年车越来越多、噪声越来越大,城市规划往往忽视了噪声污染防治问题,路修到哪儿、房子盖到哪儿,忽略了噪声对居住环境及健康的影响”。

温香彩说,令人欣慰的是,目前国内一些地区已开始探索一些先进的防治模式。报告显示,2015年,上海市建立起约700平方公里的外环区域城市噪声地图和数据库,其中包括2689个道路要素、64.7万个建筑要素,通过该系统可以实现地理信息、声源信息及噪声数据信息的显示和查询,为城市环境噪声管理提供有力手段。

防治噪声心得体会总结篇八

如今,城市化进程飞快,噪声污染已成为城市居民生活中难以忽视的问题。噪声不仅严重影响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睡眠质量,还会干扰人们的思考和工作。因此,防治噪声已成为当今城市化建设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环节。

第二段:噪声带来的影响。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各种形式的噪声开始困扰着人们的健康和生活。噪声会对人的听力系统产生不良影响,多年的长期暴露,会导致慢性听力损伤乃至耳鸣、听力下降甚至失聪的后果。此外,噪声还会对人的心理产生影响,如过度的噪声会使人身心疲惫、失眠等,极大地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

防治噪声已经成为城市化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它影响着人们的身心健康。减少噪声的干扰不仅可以保护人们的听力系统,还可以降低精神紧张程度,使人们的身心健康处于良好状态。同时,防止环境噪声对居民的侵扰,可以提高人们的居住舒适度,增进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和交流。

防治噪声的措施多种多样,可以通过建筑设计、道路规划、噪声隔离屏障等方法来减少噪声的产生和扩散。在居住区建设中,切实采取噪声控制措施,构建低噪音的居住环境,增强人们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同时,也可以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居民的噪声环境意识,提升居民自我保护能力,在个人生活和工作中避免造成噪声干扰。

第五段:结尾。

总之,噪声已成为城市化进程中不容忽视的环境问题。通过各种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可以有效地减少噪声对居民生活和工作的影响,促进和谐、健康的城市环境建设。因此,我们应该以积极的态度,采取具体行动,共同致力于打造一个更加健康、舒适和美好的城市环境。

防治噪声心得体会总结篇九

噪声一直以来都是我们生活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在城市中,从街头嘈杂的车声、施工现场和娱乐场所的喧闹声等各种噪音中,我们无法逃避。噪声会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引起各种身体和心理问题。如何防治噪声,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从我自己的体验中总结了一些噪声防治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第二段:正文一——理解噪音。

噪声并不一定相同。我们需要学习如何理解不同类型的噪音,这样才能应对噪声。例如,通过理解路边的车辆噪音和施工现场噪音的不同,我们可以选择正确的方法来缓解这些噪声。对于路边的车辆噪音,我们可以通过选择行驶路线、打开车窗等方法加以缓解。对于施工噪音,我们可以选择在工作间隙安排工作和在噪声较小的时间段施工等方法来避免噪音。

第三段:正文二——改善环境。

在一些情况下,我们是无法避免噪声的。那么我们就需要寻求其他方法来改善环境。例如,使用隔音材料和隔音设备,安装噪音吸收器等,这些都是可行的方法。在娱乐场所,我们可以通过合理的照明和音响调节来控制噪音水平,创造一个更好的环境。

第四段:正文三——自我保护。

在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习惯在嘈杂的环境中工作。但是,我们也应该想尽办法来保护自己。例如,选择合适的办公设备和行为习惯,避免长时间暴露在嘈杂的环境中。当然,睡眠和休息也是维持健康的重要因素。

第五段:结语。

通过理解不同类型的噪音、改善环境和自我保护等方法,我们可以有效地避免噪声对我们身心健康的影响。我们应该积极采取措施,让我们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更加安静舒适。同时,噪声防治也应该成为社会的共同责任。通过共同的努力,我们可以创造一个更加健康的环境,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防治噪声心得体会总结篇十

第三条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负责。

第四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三)建立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并组织监测,定期公布声环境质量状况;。

(四)负责对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以及在商业、餐饮、文化娱乐等经营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产生的噪声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公安机关负责对下列噪声实施监督管理:

(一)在城镇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排放的偶发性强烈噪声;。

(四)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滑轮车、手推车等机具排放的噪声;。

(五)其他社会生活噪声。

第六条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船舶排放的噪声实施监督管理。

铁路、民航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别对铁路机车和航空器排放的噪声实施监督管理。

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市政、交通、文化、质监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相关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声环境保护工作。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投诉。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承担环境噪声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各自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箱,并向社会公布,受理环境噪声污染检举和投诉。

第九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承担环境噪声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管辖。受移送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答复当事人。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十条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城乡建设、区域开发、交通发展和其他专项规划,应当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纳入声环境影响评价内容。

第十一条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划定,并执行相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

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定方案由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其他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定方案由所在区县(自治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声环境功能区的调整,按照编制程序进行。

第十二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当依据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国家和本市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合理设置工业园区、交通干线、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市政和公共设施等的噪声防护隔离区域,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

第十三条新建、扩建、改建产生环境噪声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配套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确定必要的噪声防护距离。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时应当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的噪声防护距离进行审核。噪声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

第十四条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新建、改建、扩建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或者从事金属加工、石材加工、木材加工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

禁止在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以及学校、医院、机关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产生噪声和振动污染的娱乐场所。

第十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噪声敏感建筑物应当执行国家和本市的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其配套的供水、电梯、通风、地下车库等公用设施的隔声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标准。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建筑隔声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六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新建商品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环境影响评价规定进行声环境影响评价,并在其销售场所公示所销售住宅受到外界噪声污染情况以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第十七条向环境排放噪声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执行排污申报及排污许可制度。

第十八条向环境排放噪声超过国家或者本市排放标准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进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业、转产、搬迁或者关闭。

噪声超标准排污费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征收。

第三章污染防治。

第十九条鼓励采用低噪声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禁止生产、销售、进口或者使用列入国家环境噪声污染严重设备名录的设备和产品。

第二十条从事可能产生环境噪声的生产、施工、经营等活动,应当采取调整作业时间、合理布局噪声污染源位置、改进工艺等措施防止噪声扰民。

第二十一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于施工期间在施工场所公示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内容和时间、项目业主联系方式、施工单位名称、工地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可能产生的噪声污染和采取的防治措施。

第二十二条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抢修、抢险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并同时将夜间作业项目、预计施工时间向所在区县(自治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立即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未发现险情的,不能认定为抢修、抢险作业。

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夜间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于夜间施工前4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批。市政设施建设及维护项目、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类重点工程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分别由市政、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施工单位应当在夜间施工前1日在施工现场公告附近居民。

环境保护、市政和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应当督促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夜间施工作业,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第二十三条除抢修、抢险作业外,禁止高考、中考前15日内以及高考、中考期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排放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作业,禁止高考、中考期间在考场周围100米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第二十四条新建、改建、扩建交通干线,应当合理避让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批意见,设置声屏障或者采取其他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有效措施。

在交通干线两侧新建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应当符合噪声防护要求。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批意见,在建设主体工程的同时,采取设置声屏障、绿化防护带或者其他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有效措施。

第二十五条城市道路路面应当符合本市低噪声路面维护技术规程要求。

道路减速带应当优化设置方案,并采用低噪声材料建设。

第二十六条禁止拆卸或者非法改装在用机动车消声装置。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对在用机动车辆开展定置噪声检测。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标准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第二十七条经修理、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仍不符合国家噪声排放要求的在用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

第二十八条禁止机动车在禁鸣路段和区域鸣放喇叭。

主城区禁鸣路段和区域由市公安机关规定,其他禁鸣路段和区域由所在区县(自治县)公安机关规定。

铁路机车鸣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机动车安装和使用防盗报警器,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安装特殊性能的喇叭和警报器,应当符合公安机关的规定,非执行紧急任务时禁止使用。

第三十条港口、码头、车站、停车场、车辆修理场所应当合理规划和选址,并采取措施防止环境噪声污染。

第三十一条船舶在城市市区的内河航道航行或者作业时,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使用声响装置,防止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禁止船舶在主城港区(长江郭家沱以上至马桑溪大桥以下水域及嘉陵江高家花园大桥以下水域,下同)内试鸣汽笛,在视线良好、没有其他船舶威胁本船安全时,不得习惯性鸣笛。

禁止采、运砂石船舶在主城港区进行夜间采掘和卸载作业。

第三十二条除警用、医疗救护、森林防火等国家航空器外,禁止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通用航空器、设备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超低空飞行训练或者从事商业性活动。

第三十三条在城镇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

进行集会、聚会、娱乐、健身、悼念、饲养动物等活动,不得噪声扰民。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非机动车和手推车、滑轮车等机具,不得噪声扰民。

12点至14点和22点至次日8点,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噪声扰民的室内装修等活动,其他时段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者减轻噪声扰民。

第三十四条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高音响器材噪声扰民。但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外:

(一)抢险、抢修、救灾等紧急情况;。

(二)经批准的文化、体育、庆典等社会活动;。

(三)各类学校、幼儿园播放广播体操、眼保健操以及举办运动会、升旗仪式的;。

(五)经公安机关批准的其他情况。

前款规定使用的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高音响器材装置,在非紧急情况时应当合理控制音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噪声污染。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高音响器材招揽顾客。

第三十五条空调器、冷却塔、抽风机、发电机、水泵以及住宅区域的配电、供排水等设施、设备,应当合理设置和安装使用,排放噪声应当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或者设立娱乐场所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运行,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从事金属加工、石材加工、木材加工等活动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商品住宅销售场所公示所销售住宅受到外界噪声污染情况以及采取的防治措施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限期重新安装或者采取隔音等措施,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夜间排放噪声扰民的,从重处罚:

(一)进行集会、聚会、娱乐、健身、悼念、饲养动物等活动噪声扰民的;。

(二)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非机动车和手推车、滑轮车等机具排放噪声扰民的;。

(四)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高音响器材噪声扰民的;。

(五)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高音响器材招揽顾客的;。

(六)未经批准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警告或者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一)不按规定使用船舶声响装置的;。

(二)船舶在禁止的时段和江段作业或者鸣笛的;。

(三)船舶作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由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

第四十四条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加害人依法赔偿损失。

因环境噪声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五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中由国家机关任命的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七)“夜间”是指22时至次日6时之间的期间;。

(八)“噪声扰民”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2002年2月1日公布的《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同时废止。

防治噪声心得体会总结篇十一

噪音是现代社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给人们的身心健康带来了严重影响。为了探索有效的噪声防治方法,我参与了一项噪声防治实验。通过这次实验,我深刻认识到噪音对人们的困扰以及应对噪音的重要性。在实验中,我们通过不同的方法进行噪声防治,包括隔音材料的使用、环境优化、个人保护措施等。通过这些努力,我逐渐体会到噪声防治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有效应对噪音的方法。以下是我在实验中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噪声对人的困扰。

在实验开始之前,我对噪声的影响并没有太多的认识。然而,在实验中,我才真正体会到噪波对人们的困扰。在噪声环境下,人们难以集中注意力,工作效率下降,容易患上听力损伤等疾病。噪声还会影响人们的睡眠质量,导致疲劳和抑郁等问题。噪音对人的积极情绪和身心健康产生了消极的影响,这使我意识到了噪声防治的重要性。

第二段:隔音材料的使用。

在实验中,我们尝试了使用不同的隔音材料来减少噪音的传播。实验结果显示,使用高质量的隔音材料可以有效降低噪音水平。例如,在装修时,我们使用了密封性能良好的窗户和门,这有效地隔绝了外界的噪音。此外,我们还使用了吸音板和隔音墙来减少内部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这些实践使我认识到,隔音材料的使用是一种有效的噪声防治方法,能够提供更加宁静的环境。

第三段:环境优化。

除了使用隔音材料,我们还通过优化环境来减轻噪音的困扰。在实验中,我们绿化了周围的环境,种植了各种植物。研究表明,植物具有吸收噪音的能力,能够减少噪声的传播。在实验结果中,我们发现通过植物来减轻噪音的方式可以有效地降低噪音的影响。此外,通过调整家具的布置和使用厚重的窗帘等方式,我们也成功地降低了噪音的传播效果。这些环境优化的方法不仅仅可以有效地防治噪音,还能够为人们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第四段:个人保护措施。

在实验过程中,我们还尝试了一些个人保护措施来减少对噪音的暴露。例如,我们佩戴了防噪耳塞,这有效地降低了噪音对我们身体的影响。此外,我们还采用了定期休息和放松的方法来缓解噪音对身心的压力。通过这些个人保护措施,我逐渐意识到,个人保护措施虽然无法完全消除噪音带来的问题,但它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噪声的困扰,并保护我们的健康。

第五段:综合防治策略的重要性。

通过这次实验,我意识到噪声防治需要综合采取不同的方法。单一的隔音材料、环境优化或个人保护措施都无法完全解决噪音问题。而是需要综合考虑并实施这些策略。综合防治策略能够最大程度地减轻噪音带来的问题,为人们提供宁静的生活和工作环境。通过这次实验,我明白了噪声防治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制定有效的防治策略。

总结:通过参与噪声防治实验,我深刻体会到了噪声对人们的困扰以及应对噪音的重要性。通过使用隔音材料、优化环境,采取个人保护措施等综合策略,我们可以有效地降低噪音的影响。这次实验让我明白了噪声防治不仅仅是个人健康的问题,更是社会发展和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希望未来能有更多的科研和实践工作能够致力于噪音防治,为人们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

防治噪声心得体会总结篇十二

噪声是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的,而且大多数人可能会认为噪声只是一种令人烦躁的声音,容易被忽略。然而,长期暴露于高噪声环境下,会对人们的身心健康带来严重影响。如何防治噪声,成为了当今社会中重要的问题。在我的生活中,我也逐渐认识到了噪声对我的伤害,养成了一些防治噪声的习惯,生活质量因此得以提升。

首先,我认为必须提高对噪声的认识以及对它的关注程度。在工作和学习中,我们经常受到一些噪声的干扰,比如同事的谈话声、机器的运转声等。虽然这些声音不是很大,但如果长时间暴露于这些声音中,会使人产生休息不充分的感觉,从而影响生活和工作的质量。因此,了解噪声如何产生,怎样避免和减少是非常必要的。

其次,我会合理利用音量,来降低噪声的干扰。有些人在听音乐或观看电视时,会把声音调得非常大,这样不仅伤害自己的听力,还会扰乱周围的人。我会根据场合和需要,调整声音的大小。在公共场合,如商店、公园、医院等,我们应该降低我们声音的大小,以减少对他人的干扰。

第三,适时地带上耳塞或者头戴式降噪耳机,以保护自身的听力。对于一些职业而言,他们需要工作在高噪声环境下,如机场地勤人员、建筑施工人员等。这些人必须注意使用适当的护耳设备,并根据需要定时更换。我们可以从他们的办公室和个人空间周围产生噪声的来源入手,来达到减小噪声的目的。

最后,我们也可以适当地改变日常生活方式,来减少噪声的产生。根据人们的生活习惯,可以采取合适的措施。举例来说,对于一些居住在闹市区的居民,他们可以在室内墙上装上隔音材料,或为窗户安装双层玻璃。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可以从家具的选择、整洁度和空间规划的方面入手,使生活环境更加宜居。

总之,提高对噪声的认识、合理利用音量、适时带上护耳设备以及改变生活方式等各种因素的考虑,都是防治噪声的有效方法。无形之中,减少了噪声的干扰,我们不仅改善了个人的身体和精神健康,也减少了社会的不必要噪声污染。只有将防治噪声的措施融入到日常生活中,我们才能真正地合理利用噪声,焕发更好的生活。

防治噪声心得体会总结篇十三

近年来,世界各地频繁爆发疫情,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严重的冲击。然而,通过不断的努力和总结,人们逐渐掌握了应对疫情的一些有效方法。在我国疫情防控经验丰富的基础上,总结出了六个字的口号作为指导原则,即“快、准、全、严、实、细”。这六个字的总结对于今后疫情防治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快”。在疫情防治过程中,最关键的是时间,而时间的关键则在于快。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我们必须迅速反应、快速行动,争分夺秒地进行疫情诊断、隔离和治疗。只有做到及时,才能有效地控制住疫情的蔓延速度,阻断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

其次,“准”。准确是防治疫情的前提,也是成功的关键。疫情防治涉及到医疗机构的诊断准确率、药品和物资的正确选择,以及政府部门的决策准确性。只有通过准确的信息收集、数据分析,才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才能更好地投入资源,保障疫情防治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再次,“全”。疫情防治不是一项局部工作,而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程。在抗击疫情中,全民防控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医疗机构、社区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各方共同协作、齐心协力,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疫情挑战。而只有形成全面合力,才能真正做到疫情防治无缝对接、各个环节协同作战。

另外,“严”。在疫情防治过程中,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严肃性。无论是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还是加强对疫情动态的监测和预警,都需要全力以赴、严防死守。一旦发现疫情,必须立刻采取严肃果断的行动,以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并从源头控制住病毒的传播。

此外,“实”。疫情防治需要务实,需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控策略和严谨的行动计划。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要进行实地调研,充分了解群众的需求和现实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实施过程中要紧密配合,落实到位,保证每一个环节都能做到实实在在、踏踏实实。

最后,“细”。疫情防治需要做到细致入微、注重细节。只有在抓住细节的基础上,才能做到事无巨细。需要确保每个患者得到及时的治疗和照顾,需要做好疫情数据的统计和分析,需要及时搜集病毒变异情况的细节信息,以便更好地应对后续疫情变化。

总之,疫情防治六字总结的口号“快、准、全、严、实、细”是疫情防治的重要指导原则。这个口号对于今后疫情防治工作有着重要意义,也给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体会。只有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这六个字的原则,才能更好地应对疫情挑战,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希望这次疫情成为我们加深防控认识、提升应对能力的契机,为今后的防控工作带来更多的启示和教训。

防治噪声心得体会总结篇十四

疫情防治是当前全球面临的重大挑战,也是社会各界共同面对的任务。在这个特殊的时期,我们每个人都要明确责任,积极行动起来,共同防控疫情。对于疫情防治,六个字可以总结出关键的经验和心得体会:认识、预防、应对、守望、奉献、希望。

首先是“认识”。认识疫情的发展态势和危害是疫情防治的前提。只有准确了解疫情的传播方式、病毒的特点以及危害的严重性,我们才能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政府应该及时发布疫情信息,提高公众对疫情的认识,引导人们正确对待疫情,避免恐慌和传播不实信息的行为。同时,个人也应该主动学习有关病毒、疫情防控的知识,增强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

其次是“预防”。预防是最有效的方法,也是最重要的环节。每个人都应该自觉遵守防护措施,如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等,做到不吃野味、不去人群密集地等。此外,政府要推广疫苗接种,提高人群免疫能力,建立完善的疫苗接种体系。预防是基础工作,只有做好预防,才能有效遏制疫情的传播。

再次是“应对”。疫情发生后,应对是不可或缺的环节。政府要及时响应疫情,采取果断措施,如封锁、隔离、检测等,以减少疫情的扩散和传播。同时,个人也要加强自我保护,遵守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应对不仅仅是针对已经发生的疫情,还要不断调整防控策略,适应疫情形势的变化。在应对中,我们应该注重科学、统筹、依法的原则,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四是“守望”。在疫情防控中,我们要同舟共济,守望相助。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应该发扬人间大爱,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支持抗击疫情的工作。政府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各方力量。社会组织和个人要守望相助、互相帮助,共同应对疫情。只有形成团结抗疫的强大合力,才能战胜疫情,保护人民的健康。

最后是“奉献”和“希望”。在疫情防控中,我们要发挥自身的作用,积极奉献社会。医护人员、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等都是疫情防控中的英雄,他们无私地奉献着自己的力量,为社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们要向他们学习,勇于担当,积极参与到防控中,无论是做好个人防护还是关爱他人,都是对社会的贡献。希望是每个人内心深处的期待,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共同努力,疫情终将得到控制,生活将重新恢复正常,希望一定会到来。

总而言之,疫情防治的六个字给我们以清晰的方向和目标。每个人都要发挥自己的作用,认识疫情、预防传播、应对疫情、守望相助、奉献和希望相伴,共同为疫情防治贡献自己的力量。只有凝聚众志成城,才能战胜疫情,共创美好未来。

防治噪声心得体会总结篇十五

会计一个月的工作可能会有几天特别的繁忙。因此会计应将每月的工作进行归类,区分轻重缓急,不要盲目的工作。以下为大家列举每月会计应该注意的工作重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一、做账的资料准备工作。

(一)现金、银行存款明细核对。

货币资金是企业最容易出现问题的资产,因此企业每月都应认真核对每笔款项的进出记录。月底打出银行对账单同企业银行明细账认真核对往来,对存在出入的地方及时处理,确保银行账务明确。

在工作实务中,多数企业的银行账务都存在出入,不能与实际业务相吻合,有时因为处理不当导致月底银行账面余额出现负数,所以每月结账前的银行核对是很必要的,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归集当月所有费用单据和费用项目,确定账面有足够现金能够支付,防止账面现金余额出现负数。

(二)业务往来核对。

将本月入账进项和销项发票仔细核对,确定每张发票的结算方式,是现金结算的索要收据证明,是银行结算的应取得对应的银行结算凭据,是往来挂账的按号入座认真入账。

(三)存货成本核算。

每月做账前最好将上月底账面库存商品的名称、单价、金额详细列出,结合当月销售发票和进项发票的开票信息,计算入账后账面存货成本变动对利润的影响,不要盲目的认证发票和领用存货,导致账面库存出现负数或成本变动浮动太大,影响当期利润。

根据当月销售情况,及时收集存货出入库单据,计算产品成本或销售成本,估算当月利润。

二、如何编制凭证。

同一企业日常业务内容比较固定,所以凭证编制内容变化不大,会计只要按照固定模式逐一编制凭证即可。企业通常业务凭证类别有以下几类:

(一)完税凭证。

每月月初企业成功申报后,可去银行打印完税凭证,不能在银行打印完税凭证的应去税务机关打印。取得凭证后及时入账,冲减上月计提税金或直接记入当月费用(如印花税等不需要预先计提的税金,在取得时直接记入费用)。

(二)业务发票处理。

将当月填开和取得发票分类入账,按照发票的性质分别通过存货、现金、银行存款、往来账户、应交税费以及费用科目进行核算。将全部专用发票入账后,查看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明细账的金额合计,是否与当月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统计的金额以及网上认证返回的认证金额是否一致,然后计算当月缴纳税金金额。

(三)费用类发票处理。

做好内部单据报销制度,规定报销时间,及时收集公司员工手中的费用单据,将其归类入账。认真查看费用单据是否合法,未取得合法凭据的费用是无法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的。平时还应做好费用入账金额控制,对类似招待费、广告费等存在抵扣限额规定的费用科目,应及时核对发生金额,对超过抵扣标准的费用应减少其入账金额。

(四)成本计算及入账处理。

对生产性企业,应做好内部单据传递规定,将公司发生的所有与生产有关的内部单据及时有效的传递到财务手中,进行成本核算,确保成本计算的准确。及时编制制造费用归集、分配凭证;生产成本归集、分配凭证;产品入库凭证以及销售成本结转凭证。

(五)做好费用计提及摊销。

做好每月固定发生的计提业务,如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水电费计提、工资计提以及以工资为基数计提的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等,做到不漏提也不多提;对存在需要摊销的费用如开办费、材料成本差异等每月摊销的费用,及时做好摊销分配凭证。

(六)归集损益类科目,结转本年利润。

将所有单据入账后应认真归集当月损益类科目发生金额,将其分类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查看当月利润实现情况。

三、应纳增值税税额计算。

(一)积极核对销售业务,尽快填开销项发票,确定当月销项税额。

销售是企业日常工作的重点,是企业经营的核心。销售发票是财务记账,确定业务发生的合法凭据,因此企业在发生销售业务时应尽快给对方开具发票,确定当月销售情况。

一个业务从合同签定,到公司发货、对方验收确认、发票填开是有一段时间的,这段时间又因为客户的大小、业务往来的频率、各公司验收程序的不同存在差异。有时销售企业甚至不能自主确定开票时间,只能根据客户的需要进行开票,与税法规定的开票要求不符。

做为企业的财务人员,特别是负责税务工作的人员,必须对企业日常销售业务的处理相当明确,熟悉主要客户的开票要求,能够在满足客户要求的同时,又不耽误本公司正常的工作处理。为了很好的协调双方的工作,会计人员应当在每月20号左右就开始核实当月开票税额,将应该开具发票的业务尽早完成,通常企业在每月结束前3天就会停止填开发票。因此企业若是需要对方给其开具发票应尽快联系,不要拖到月底再同对方交涉。

(二)认真核对当月进项发票,保证发票及时认证,确定当月进项税额。

通常商品要比发票提前到达企业,企业在收好货物的同时还应确认发票的开具情况,在规定时间未收到发票时应与对方联系,索要发票。

进项发票只有通过税务机关认证审核通过之后,方能进行抵扣税额。目前专用发票认证一般是通过网上远程认证系统自行认证,未在单位自行认证的应去税务机关或中介机构代理认证。因此企业会计应在规定时间及时办理认证,确定当月进项税额。

一个企业每月进项发票较多时,通常不会在一个月全部认证,而是有选择的认证部分发票。发票认证时主要考虑三个因素:

第一,当月缴纳税金金额。在税务机关规定税负范围上下计算当月税金;。

第三,发票是否将要到期。按照税法要求,发票自填开之日起90日内(不同类别的发票有效期限略有不同,详细介绍参见前面"进项税额抵扣时限的规定")进行认证。因为多数企业特别是商业零售企业存在销售不开发票现象,导致进项发票盈余,迟迟无法认证。因此企业在认证发票时应认真查看当月进项发票情况,先将快要到期发票进行认证。

(三)控制销项开票税额,调控进项发票税额,做好税款计算与缴纳。

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缴纳的主要税种就是增值税,增值税的通常计算是用当月销项税额减去当月进项税额和上月留存的未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计算较为简单,但是控制起来非常复杂,企业要同时考虑到当月销项开票情况和进项发票到达、认证情况,还要考虑税务机关对企业的税负要求。

税务机关为了控制企业增值税的缴纳情况,根据不同类型的企业制定了相应的税负,即全年应该缴纳的增值税金额(计算方法可参见前面介绍)。防止企业通过非法操作少缴纳增值税。企业通常是将缴纳的增值税金额控制在税负标准线附近,有时还会略微低于税负标准。各地税负标准不一,执行力度也存在差异,企业应根据当地情况认真执行。

税务机关的税负标准是指全年企业完成的税务要求,企业个别月份缴纳税金金额低于或高于税负标准都是正常的。但是个别企业负责人在处理时往往比较"认真",通过多种途径将每月增值税的缴纳金额都控制在税负标准线上,这样处理是没必要的。

四、计提地税税金。

按照税法要求,企业在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同时,还应计提缴纳部分地税税金,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多数地区已开始计提地方教育费附加。企业应在月末计提,月初申报缴纳,取得完税凭证冲销计提金额。

这些计提的税金属于企业费用,因此企业在估算当月利润时,也应考虑这些数据。

五、其他税种计算及缴纳。

正常月份,企业只需考虑计算增值税及计提的地税税金,但个别月份如季度、年末结束应计算缴纳所得税;根据税务机关要求按季度或半年缴纳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

(一)所得税。

所得税一般是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详细介绍可看前面内容)。会计在季度结束月份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全面考虑该季度各月份的经营情况,在做账之前估算该季度应缴纳所得税金额,不足之处及时调整。

所得税征收和计算方法较多,会计应根据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处理企业的收入与费用单据的比例。所得税也应在季度结束月份计提,次月纳税申报取得完税凭证后冲减计提金额。

(二)按季度或半年缴纳的税种处理。

有些税种通常不是按月份计算的,如印花税中的购销合同通常是按季度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一般是按半年缴纳,具体缴纳月份由当地税务机关规定。会计在进入企业后应首先确定企业日常主要申报税种和具体申报时间,在申报月份按时申报,足额缴纳税金。

(三)特殊税种单独处理。

有些税种如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平时一般不会遇到,因此也不要特别在意,只要在实际发生时,确定缴纳和申报方法认真处理即可。

六、纳税申报。

前面所做的工作基本是为纳税申报准备的,因为企业只有进行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才能对企业进行税款征收,而传统意义上的会计报表只是记录企业经营状况的报表,不是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依据,企业应根据申报的不同税种填制和申报对应的纳税申报表。

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经营性质确定纳税税种,并根据当地税务机关要求的申报方式按时进行申报。纳税申报成功后应及时打印完税凭证,取得完税凭证后,一个月的会计工作才算结束。

防治噪声心得体会总结篇十六

疫情的突然爆发,让我们深刻认识到了病毒的猖獗和传染的可怕。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全球各国纷纷展开了有效的防控措施。作为一个普通的人,我们也应该对疫情防治做出自己的贡献。所以,我总结了六个字来概括自己在这场战斗中的心得和体会:警醒、科学、守责、团结、忍耐、希望。

首先是警醒。病毒的传染之快让我们再次意识到了预防的重要性。我们应该时刻保持警醒,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无论是坚持勤洗手、戴口罩,还是避免拥挤的人群,这些看似简单的举措都能够有效地降低传染风险。只有在每个人都自觉守护好自己,才能形成全社会的防护网络。

其次是科学。科学防控是疫情这场战斗最重要的指导方针。我们要遵循专家的建议,听从科学的声音。疫情并不是我们能靠主观意愿改变的,需要通过科学研究和医疗手段才能有效控制。只有相信科学、依靠科学,我们才能更加准确地了解疫情的发展和变化,制定出更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第三是守责。疫情防控是每个人的责任,同样也需要每个人的参与。我们不能光指望政府和医务人员的努力去防控疫情,每个人都要做到心怀大局,尽自己的一份力量。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不传播流言和谣言,这些都是我们每个人应该做到的。

第四是团结。疫情并不是一个人能够解决的,我们需要全社会的团结合作。在这个特殊时期,我们看到了医务人员的无私奉献、科研人员的不懈努力、志愿者的热心帮助,这些都是我们要学习的典范。只有团结一心、共同努力,我们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的蔓延和伤害。

第五是忍耐。疫情的结束不是一蹴而就的,我们需要有足够的耐心和毅力。在这场战斗中,我们可能需要放弃一些原本计划中的聚会、旅行,可能需要延长家里的居住时间,但这都是为了更大的利益。因此,我们要学会忍耐,相信疫情最终会过去,生活也会回归正常。

最后是希望。即便在最困难的时刻,我们也不能失去希望。只要我们每个人都能够遵守防控规定,积极参与疫情防治工作,相信我们一定能够战胜病毒,重返健康和安全的生活。

总之,面对这场疫情,我深刻认识到了每个人都应该为之担当起责任来。保持警醒,遵循科学,守好个人的责任,团结一心,持之以恒,充满希望,相信我们一定能够战胜疫情,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防治噪声心得体会总结篇十七

噪声是当今社会中不可避免的问题,长期暴露于噪声环境中会影响人的健康。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措施防治噪声污染。本文将结合个人经验和相关知识,探讨如何有效地防治噪声。

第二段:了解噪声污染。

在了解噪声污染前,需要了解什么是噪声。噪声是指超出人们所能承受的声音,它会对人身心健康造成负面影响,如耳聋、心理压力、免疫力下降等问题。噪声的来源多种多样,包括机器设备、交通工具、建筑工地、音响等等。在了解噪声污染的同时,我们也需要明确各种噪声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

目前,防治噪声的措施比较多,我们需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措施。比如,可以采取隔音措施,如在室内安装隔音门窗、铺设吸音地板、墙面等;出门前戴上耳塞或耳机,佩戴防噪头戴式耳机等。在社区或公共场所,应该加强噪声管理,对高噪声的场所进行整治等。总之,只要具有噪声隔离、降噪降震等功能的产品,都可以帮助我们有效防治噪声。

第四段:个人经验分享。

作为一名工作多年的职场人士,我有着丰富的防治噪声经验。对于工作室内的噪声,我运用了过滤音控耳机,通过噪声测试实现了语音沟通和听取不同音乐的目的。还有,我在长时间开车时,佩戴无线防噪耳机保护自己的听觉器官。这些做法不仅有效降噪,也更加注重个人健康保护。

第五段:结语。

在现代社会,噪声污染已经成为了一个全球性问题。由于噪声随处可见,因此,防治噪声已经成为了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希望本文能够提醒大家关注防治噪声污染,倡导大家进行个人保护。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营造更加健康的生活环境!

防治噪声心得体会总结篇十八

噪声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环境污染源之一,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无时无刻不被其干扰着。为了更好地研究噪声对人类健康的影响以及寻求有效的防治方法,我参与了一项噪声防治实验。通过这次实验,我收获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

首先,在实验中我意识到了噪声对人类身心健康的潜在危害。实验中,我们团队分成了两组,一组置身于高噪声环境中,另一组则置身于低噪声环境中。在高噪声环境中,我的思维变得迟缓,注意力不集中,甚至感到焦虑和压力增加。而在低噪声环境中,我感到身心放松、心情愉悦,注意力高度集中。这使我深刻认识到了噪声对于人类生理和心理健康的不良影响,带给人们的是亚健康和负面情绪。这种意识在我深入研究噪声防治领域的过程中,将成为我一直坚守的出发点。

其次,在噪声防治实验中,我了解了不同的噪声源和噪声防治手段。噪声的来源多种多样,如交通工具、工业机械,甚至是我们生活中的电器设备等。实验中,我们对不同噪声源进行了详细调查,并研究了不同的噪声防治方法。例如,在工业机械的防治中,可以通过振动消除、隔声板、隔音材料等手段来降低噪音的传播。在交通工具的防治中,可以通过改进发动机的设计,减少排气噪声和机械噪声。在家庭用电器的防治中,可以优选低噪声设备,减少家庭用电器对我们居住环境的噪声污染。通过研究和实践,我明白了不同噪声源有不同的防治方法,也为未来噪声防治方案的实施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再次,在实验中我认识到了噪声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实验中的纪录和调查数据表明,高噪声环境对人类身心健康的影响非常严重。高噪声环境不仅会引发人们的情绪紧张和疲劳,还会对人类的神经系统产生不可逆转的影响。而通过有效的噪声防治手段,可以减少噪声对人类的影响,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噪声防治工作既是环境保护的一部分,也是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生活条件和创造美好环境的重要举措。通过参与噪声防治实验,我深刻认识到了噪声防治工作的重要性,也为今后从事这方面工作的决心奠定了基础。

最后,在实验中,我还体会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噪声防治实验需要团队的协作和配合,每个人都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在实验中,我们共同探索噪声源和噪声防治手段,相互讨论和交流,不断优化实验方案。在实验过程中,团队的紧密合作使我们充分利用了每个人的优势,也提升了我们的整体实验效果。通过这次实验,我领悟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并且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将更加重视与他人的沟通与合作。

总之,通过参与噪声防治实验,我对噪声对人类身心健康的危害以及噪声防治手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我意识到了噪声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并领会到团队合作的重要性。这次实验对我个人的成长和未来噪声防治领域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影响。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为创造一个无噪声污染的美好世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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