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煤矿窒息心得体会(大全17篇)

  • 上传日期:2023-11-18 00:2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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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反思和分析自己的过去,从而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做出更合理的决策。写一篇较为完美的心得体会要注意结构清晰,逻辑严谨。下面是一些关于心得体会的范文欣赏,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写作上的启示和点子。

煤矿窒息心得体会篇一

煤矿是我国能源工业中至关重要的存在,同时也是最危险的职业之一。在这个行业工作,需要勇气、毅力和聪明才智。这是我在煤矿工作中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介绍煤矿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

煤矿是国家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能源结构中占有重要地位。煤炭的产量和质量不仅关系到冶金、化工、建材、交通等行业的发展,而且也对人们的生活和各行各业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煤矿行业的生产发展牵扯到国家经济发展的全局。

第二段:阐述煤矿行业的困难和风险。

煤矿工作环境的特殊性和危险性是煤矿工作一直以来所面临的最大困难和风险。瓦斯爆炸、煤与瓦斯突出、坍塌等事故时有发生。同时,煤矿工作也需要承受高温、高压、高强度等多种工作环境的考验。因此,煤矿工作者必须具备强大的心理和体魄,才能适应这种环境的工作和学习。

第三段:描述煤矿工作的挑战和机遇。

煤矿行业的生产和管理也需要有创新型、专业化和技术化的人才参与。煤矿产业的升级转型需要更高水平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参与。目前,煤矿企业已经开始运用信息化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来提高生产和管理效率,使煤矿行业更具有竞争力。这也为煤矿工作者提供了更多的机遇。

第四段:强调在煤矿工作中的重要性。

在煤矿工作中,每一个工人和每一个管理者都要认真铭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为国家和人民做出应有的贡献。戒骄戒躁、尽职尽责、服务人民,这些都是煤矿工作者的首要任务。没有一个负责任的煤矿工作者,煤矿企业将面临更大的风险和困难。

煤矿行业是有压力的行业、有困难的行业、有风险的行业,我们认真对待、认真思考、认真落实好防控安全、保障供应、推动转型升级三件大事,就可以切实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保护煤矿工人安全和健康、促进煤炭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奉献自己的力量。只要我们在工作中不断进取、真诚努力,就一定能够创造出更多的惊喜和特色,为煤矿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更多的动力。

煤矿窒息心得体会篇二

第一段:引子(100字)。

煤矿窒息死亡是一种令人深感痛心和震惊的悲剧。每年都有数以百计的矿工在煤矿中丧生,他们的离世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在这个主题上,我很荣幸能够分享一些对煤矿窒息死亡的心得体会,以期唤起更多人对安全生产的重视。

第二段:责任与安全(200字)。

煤矿窒息死亡的悲剧发生凸显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煤矿企业以及相关监管部门不仅需要承担起保障矿工生命安全的责任,还应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矿工的生命得到有效的保护。同时,作为矿工个人也要时刻保持安全意识,遵守工作纪律,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类似悲剧的发生。

第三段:教育与培训(300字)。

培训和教育在预防煤矿窒息死亡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矿工进行充分的安全教育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掌握安全操作的技能和知识,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矿工们应该了解本岗位可能遇到的各种安全风险以及预防措施,并始终保持警惕。同时,相关部门还应加强对矿工的定期培训,更新他们的安全意识和知识,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

第四段:科技与创新(300字)。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煤矿安全技术也在不断改进与创新。煤矿窒息死亡的发生往往与煤矿内部的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有关。因此,研发和使用高科技仪器可以帮助矿工及时掌握有关气体浓度的信息,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中毒或窒息。另外,科技的发展还可以通过自动化和遥感技术等手段减轻矿工的危险劳动强度,有效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也提高了安全性。

第五段:社会参与与监督(200字)。

煤矿窒息死亡的可悲事件不仅需要矿企和监管部门的努力,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参与和监督。社会可以通过参与公益事业,宣传安全知识,举办安全教育活动等方式对矿工进行安全教育,让更多人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监督机构和媒体也应积极监督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对违规行为给予严格惩罚。只有加强社会监督,才能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的良好氛围,建立起安全生产的有效机制。

总结(100字)。

煤矿窒息死亡的悲剧提醒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关注安全生产、维护矿工的生命安全。只有通过加强责任意识、加强教育培训、推动科技创新以及积极参与和监督,才能够有效预防煤矿窒息死亡事件的发生,保障所有矿工的安全。希望我们共同努力,为矿工们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的工作环境,使每一个悲剧都成为历史。

煤矿窒息心得体会篇三

近年来,煤矿事故频发,给亲人们的生命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为了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煤矿企业普遍开展煤矿培训。我有幸参加了一次煤矿培训,通过学习和实践,我深刻领悟到了煤矿安全的重要性,也懂得了如何从自身做起,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煤矿培训中的体会和心得。

第一段:了解煤矿危险因素。

煤矿是一个充满危险的工作环境,了解煤矿的危险因素对我们保护自己十分重要。在培训中,我们学习了各种煤矿的危险因素,如瓦斯爆炸、煤尘爆炸、坍塌等。通过实践,我们模拟了煤矿突发事故的情景,并学习了疏散逃生的方法。我深刻意识到,只有了解了煤矿的危险因素,我们才能更好地应对突发情况,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

第二段:安全技能的学习和实践。

培训的主要目的是教授我们煤矿工作中必备的安全技能。我们在培训中学习了煤矿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了煤矿安全管理系统的建设与应用,学习了安全操作规程等。同时,我们还进行了模拟演练,实践了灭火器的使用、逃生绳的打结等实用技能。通过这些学习和实践,我不仅掌握了一些实用的安全技能,更重要的是,我意识到安全是煤矿工作者的第一要务,只有掌握了安全技能,才能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三段:责任与担当。

在煤矿工作中,责任与担当是不可或缺的品质。在培训中,我们通过案例分析和小组讨论,了解了煤矿事故中的责任划分,以及如何正确处理各种纠纷和矛盾。我认识到,作为煤矿工作者,我们不仅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还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要时刻关注他人的安全,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责任与担当是煤矿工作中最重要的品质,在实际工作中,我将不断提升自己的责任意识,努力做到安全与高效的统一。

第四段: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在煤矿工作中,团队合作是保障安全的基石。在培训中,我们进行了各种团队建设活动,如拓展训练和角色扮演等。通过这些活动,我们学会了相互合作、相互支持、相互信任。我深刻认识到,只有团结一致,才能有效地应对煤矿工作中的各种挑战和困难。我会时刻保持团队意识,与同事们紧密配合,共同做好煤矿工作,确保每个人的安全。

第五段:持续学习与提高。

煤矿工作是一个不断学习和提高的过程。培训只是开始,我们需要不断加强学习,积极参与各种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与此同时,我们也要通过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归纳,不断完善自己的工作方法和技能。我将坚持持续学习与提高,不断提升自己的煤矿安全意识和技能,为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之,通过参加煤矿培训,我在煤矿安全方面有了全新的认识。我明白了煤矿危险因素,掌握了必要的安全技能,学会了担当责任和团队合作,同时也懂得了不断学习与提高的重要性。我将始终铭记这次培训,用所学知识来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为煤矿行业的稳定运行而努力。

煤矿窒息心得体会篇四

近年来,煤矿事故频发,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伤害,煤矿窒息死亡成为其中一种常见的事故类型。作为煤矿工作者,我深刻地领悟到了煤矿窒息死亡的危害和教训。通过这些经历,我有了一些心得体会,希望通过这篇文章与大家分享。

首先,作为煤矿工作者,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警觉。煤矿窒息死亡多发生于煤矿井下,因为煤矿井下环境恶劣,缺氧情况普遍存在。因此,在煤矿的工作过程中,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警觉,严格注意自己的呼吸状况,如果发现呼吸困难或氧气不足,要立即采取措施保护自己。同时,我们还应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增加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如佩戴防毒面具和氧气瓶等。

其次,我们要牢固树立自救意识。一旦发生煤矿窒息事故,最重要的是能够及时救助自己。在煤矿工作中,特别是在高风险区域,我们应该充分了解自己所使用的救助设备的使用方法,并且要经常进行相关的模拟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采取正确的自救措施。同时,我们还应该加强自己的身体素质和应急能力,保持冷静和果断,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确保自己能够及时地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再次,增强团队合作精神。在煤矿窒息事故发生时,即便是有很强的自救能力,也可能因为个人能力有限而无法自救。而团队合作可以提高突发事故的应对能力。在工作中,我们要积极参与团队合作,与同事建立密切的工作关系。分享信息,互帮互助,共同应对突发情况,从而减少事故的发生。另外,团队合作还能够促进及时的救援和紧急处理,提供更多的机会来拯救受困的同事。

最后,煤矿安全部门和相关机构应该加强监管和安全措施。虽然煤矿窒息死亡事故是由各种因素共同造成的,但安全监管的严重不足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监管部门应该更加注重煤矿安全问题,加强对煤矿的日常巡查和督促,不仅要做到定期检查,还应该加强对煤矿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同时,相关机构应该加大对于安全设备的研发和使用,提供更加可靠和便捷的救援工具,为煤矿工作者提供更多的保护。

总之,煤矿窒息死亡事故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和教训。作为煤矿工作者,我们要时刻保持警觉,树立自救意识,加强团队合作精神,同时,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机构也要加强对煤矿的监管和安全措施。只有共同努力,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矿窒息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工作人员的安全。

煤矿窒息心得体会篇五

煤矿一直是我们国家经济的支撑,也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作为矿工是一份充满风险的工作,而我的工作正是在一家煤矿中度过的。在这里,我经历了许多人生的起伏,也有了一些深刻的感悟和体会,下面我将分享给大家。

第一段:了解煤矿文化,尊重职业。

作为煤矿工人,首先要了解煤矿的文化和规定,尊重职业。在入职初期,煤矿为我们进行了一系列培训和考核,包括煤矿的安全生产规定、防范煤与瓦斯等重点培训。而且,公司还为我们量身定制了一些安全用品和工具,如防爆机灯、零部件等。在岗位上,我们也要自觉遵循煤矿的规定和要求,提高安全意识,降低事故风险,保证自身安全和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二段:团队合作,紧密协作。

在煤矿工作中,团队合作是至关重要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岗位和任务,只有打好自己的本科,才能更好的帮助团队完成任务。特别是在井下,由于环境复杂,工作任务繁杂,要依靠所有队员密切协作,默契配合,才能更好地完成煤矿的生产。只有一个人或几个人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需要每个人配合协作,才能保证工作高效、安全。

第三段:保持积极态度,勇于创新。

面对充满挑战性的工作,我们要保持积极态度,勇于创新。在生产中,我们会遇到很多难题,遇到停电、管路故障等情况,我们要快速对应,团结协作,共同破解问题。而且,煤矿的生产方式也在不断革新,我们需要时刻保持敏锐的嗅觉,在工作中尝试新的技术,率先尝试新的生产完整体系,在适当的时候,为企业带来更多的效益。

第四段:注意个人素质和自我修养。

煤矿中工作强度大,压力也比较大,所以需要我们重视自己的个人素质和自我修养。生活中,我们要注意保护眼睛和身体健康,多锻炼身体,维护工作能力。同时,我们也要像维护自己的经济一样,提高我们的文化水平,通过不断学习和充实自己的爱好生活,提升我们的综合素质,为自己的前程铺平道路。

第五段:以煤炭和煤矿的发展为己任。

作为煤矿工人,我们承载着一个艰巨的使命,不仅要保障自己和团队的安全生产,更要努力推进煤炭产业和煤矿的发展。随着技术和生产方式的革新,我们要适应煤炭市场的发展趋势,积极推进煤炭智能化、高效化,促进煤炭产业结构优化。只有更高的目标和使命感,我们才能更好地为团队、社会和国家做出贡献。

总之,在煤矿的工作中,我们不仅成长了,感悟也变得更深刻,我们从中学到了更多的技巧和宝贵的技术经验,也收获了人生的真谛和生命的感悟。希望我们能够以此为谱,更好地为煤炭的发展做出贡献。

煤矿窒息心得体会篇六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城市的生活环境变得更加拥挤和拥挤。每天都要面对拥堵的交通,楼宇林立,房价飞涨。为了满足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追求,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室内度过绝大部分的时间。然而,室内窒息的现象也随之而来。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和许多人一起亲身体验了这一现象,深刻地认识到了室内窒息的危害。下面是我对室内窒息的心得体会。

首先,生活在室内让我们的身心状态变得越来越不健康。由于生活空间的狭窄和通风不畅,我们很容易感到压抑、疲劳和缺乏活力。室内空气中会积聚大量的有害气体和微尘,这些污染物长时间的吸入会对我们的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造成伤害。此外,在室内工作和学习的时间过长,我们的眼部疲劳和颈椎疼痛的问题也变得越来越普遍。毫无疑问,室内窒息给我们的身心健康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其次,过度依赖室内空调也是室内窒息的一个重要原因。在炎热的夏天和寒冷的冬天,许多人都习惯于开启空调来调节室内温度。然而,空调不仅会产生冷气或热气,还会释放出大量的有害物质。长时间待在空调房中容易导致人体天然生理节律紊乱,免疫力下降,身体抵抗力减弱。此外,空调还会造成空气的干燥,容易引发咽痛、口干舌燥和皮肤症状等健康问题。因此,减少对空调的过度依赖,多让自己接触自然空气,有助于改善室内窒息的问题。

此外,缺乏室内绿色植物也是室内窒息的一个重要原因。绿色植物是自然界的氧气供应者,它们可以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净化室内空气。然而,很多人在装饰室内环境时往往忽视了这一点。室内缺乏绿色植物不仅容易引发疾病,还会影响人的心情和情绪稳定。事实上,室内添加一些绿色植物可以帮助改善人们的睡眠质量,减轻压力和疲劳感,提高工作和学习效率。

最后,要改善室内空气质量,我们需要从源头上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提高人们对有害气体的认识,鼓励大家使用环保产品,减少二手烟的排放等都是非常必要的。此外,大城市的建筑规划中应考虑更多的绿化空间,增加透风指数,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总之,室内窒息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在我们追求生活品质的同时,我们也要关注室内环境对我们身心健康的影响。通过加强室内通风、减少空调的使用、添加绿色植物和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等方式,我们可以改善室内窒息的问题。只有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和舒适,我们才能拥有更加健康和舒适的生活。

煤矿窒息心得体会篇七

2014年,全国发生瓦斯事故145起、死亡623人,同比减少12起、少死亡132人,分别下降7.6%和17.5%。发生较大瓦斯事故57起、死亡299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多死亡39人,死亡人数上升15%。发生重大以上瓦斯事故11起、死亡220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少死亡154人,死亡人数下降41.2%。

(一)瓦斯事故按类型分析。2014年较大以上瓦斯事故中,瓦斯爆炸事故所占比例最大,其次是煤与瓦斯突出事故。57起较大瓦斯事故中,瓦斯爆炸事故25起、死亡136人,分别占较大以上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43.9%和45.5%;煤与瓦斯突出事故19起、死亡105人,分别占较大以上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33.3%和35.1%;窒息事故13起、死亡58人,分别占较大以上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22.8%和19.4%。

11起重大以上瓦斯事故中,煤与瓦斯突出事故6起,死亡150人,分别占重大以上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54.5%和68.2%,瓦斯爆炸事故5起、死亡70人,分别占重大以上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45.5%和31.8%。

(二)瓦斯事故按矿井所有制分析。瓦斯事故中乡镇煤矿所占比例大。57起较大瓦斯事故中,乡镇煤矿47起、死亡247人,占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82.5%和82.6%;国有地方煤矿2起、死亡11人,分别占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3.5%和3.7%;国有重点煤矿8起、死亡41人,分别占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14.0%和13.7%。

11起重大以上瓦斯事故中,乡镇煤矿7起、死亡130人,占重大以上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63.6%和59.1%,其中1起特别重大瓦斯事故,死亡48人;国有地方煤矿1起、死亡11人,占重大以上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9.1%和5.0%;国有重点煤矿3起、死亡79人,占重大以上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27.3%和35.9%。

(四)瓦斯事故按发生地点分析。掘进工作面发生瓦斯事故最多。57起较大瓦斯事故中,掘进工作面发生35起,采煤工作面8起,井筒4起,石门揭煤、回风大巷、瓦斯抽放巷等其他地点10起。 11起重大以上瓦斯事故中,掘进工作面发生6起,死亡86人;采煤工作面5起,死亡134人。

(五)瓦斯爆炸事故分析。从瓦斯集聚原因看,瓦斯抽采不达标,局部通风管理混乱和通风系统不合理是主要原因。25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中有11起是由于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不符合规定形成循环风或风筒漏风、送风距离过长致使有效风量不足引起的; 5起是由于通风系统不合理引起的,主要是矿井总风量不足、风流短路; 5起是由于停电停风引起的,3起是采空区瓦斯溢出引起的,1起是由于冒顶片帮瓦斯异常涌出引起的。

2014年5起重大以上瓦斯爆炸事故中有2起是由于通风系统不合理造成瓦斯积聚,有1起是由于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不符合规定引发循环风造成瓦斯积聚。

。25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中,有15起是由于电气设备火花引起的,,2起是由于井下煤炭自燃引起的,1起是由于违章吸烟引起的,1起是由于金属撞击火花引起的。

(七)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分析。从突出事故矿井所有制来看,19起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中,乡镇煤矿l6起,占84.2%;国有地方煤矿1起,占5.3%;国有重点煤矿2起,占10.5%。6起重大以上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中,乡镇煤矿4起,国有重点煤矿2起。

从地质构造情况看,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多数发生在地质构造带和煤层急剧变化处。19起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中,10起与地质构造、煤层变化有关。6起重大以上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中,1起与地质构造、煤层变化有直接关系。

从突出地点来看,突出事故多数发生在煤层掘进巷道。19起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中,14起发生在煤层巷道掘进工作面,2起发生在采煤工作面,1起发生在井筒揭煤过程中,2起发生在其他地点。6起重大以上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中,4起发生在掘进工作面,2起发生在采煤工作面。

从诱突因素来看,19起较大突出事故中,8起由于采掘落煤诱导突出,如综掘机掘进、采煤机落煤等诱发,8起是放炮震动诱发突出,2起是由于顶板冒落诱发突出,1起是由于施工钻孔诱发突出。6起重大以上突出事故中,3起是由于采掘落煤诱发突出,2起是由于放炮震动诱发突出,1起是由于施工钻孔诱发突出。

从突出事故原因看,突出事故矿井大都没有采取区域性防突措施,且局部“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瓦斯抽采不达标,一些矿井甚至没有按突出矿井进行管理、不进行瓦斯抽放。19起较大突出事故矿井中有4个矿井为高瓦斯矿井;6起重大以上突出事故中有2个矿井为高瓦斯矿井、1个矿井瓦斯等级未鉴定。说明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存在故意降低等级、不按规定等级管理等问题。

在19起较大突出事故中,有10起未制订或未执行任何防突措施,有1起采取了大面积预抽瓦斯、开采解放层等区域防突措施,8起采取了钻孔卸压排放、瓦斯抽放等局部防突措施。在6起重大以上突出事故中,有3起未制订任何防突措施,有3起采取了钻孔卸压排放措施。这些事故矿井均未将区域防突措施落实到位,一些矿井采取的应付性的单一局部措施起不到防突作用。如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国民煤业公司,违法在二1煤1102回风巷工作面掘进,由于综合防突措施不落实,在施工瓦斯排放钻孔时诱发煤与瓦斯突出;突出的瓦斯逆流至副斜井井口,遇明火发生爆炸,并引起瓦斯燃烧,造成48人死亡。

二、主要特点

(一)事故总量明显下降。坚持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积极开展“三项行动”,扎实推进“三项建设”,不断健全完善法规规章制度,不断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在煤炭产量增加7.9%的情况下,煤矿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3.2%和7.5%,百万吨死亡率下降16.1%,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

(二)后4个月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抓住关键时段、关键环节、关键部位,有力地推动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在春节后复产复工期间,及时对全国煤矿复产复工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在一些事故较为频发的时间段,及时发出事故通报。尤其是8月份以后通过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一度出现的重特大事故阶段性、局部性反弹的被动局面得到有效遏制和扭转,煤矿重特大事故由前8个月平均每月发生2.63起缩短至后4个月平均每月发生0.75起。

(三)大多数省(区、市)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好转。各地根据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明确了重点监控区域、煤矿和部位,采取约谈、督查等强有力的措施,加大了对煤矿企业的监管监察力度,全面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26个产煤省(区市)中,有l6个地区死亡人数减少,占61.5%,其中黑龙江(-116人)、山西(-62人)、重庆(-51人)下降人数超过50人。尤其是山西省2014、2014年重特大事故明显减少。

(四)瓦斯事故进一步下降。大多数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先抽后采、抽采达标的要求,进一步健全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机制,继续加大投入,着力构建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深入开展“双百工程”建设,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全力以赴抓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初步形成了“部委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综合防治”的工作机制;继续安排30亿元国债资金、带动地方和企业投资150亿元,共建成79个示范县和630个示范矿井,瓦斯治理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煤矿瓦斯抽采量增加到73.5亿立方米/年、利用量增加话到25亿立方米/年。特别是一些小煤矿,根本没有技术和能力防治瓦斯灾害。

(五)小煤矿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贯彻落实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五次会议精神,按照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资源整合技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严格安全准入,充分发挥整顿关闭小煤矿“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政策激励作用,深入开展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严格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范资源整合技改和兼并重组,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各地区采取联合执法等措施,并着力推进资源整合和企业重组,全年共关闭取缔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2045处、淘汰落后产能2亿吨,将全国小煤矿总数降到9042处,超额完成了“十一五”期末将小煤矿数量控制在1万处以内的目标任务。但乡镇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全国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的69.1%和69.9%,特别是整合技改、重组煤矿事故多发,仍然是事故的重灾区。

(六)非生产矿井比例大。通过贯彻《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切实加强技改、整合矿井的监管,淘汰落后生产能力。2014年基建、技改、资源整合、停产整顿、关闭退出等非生产矿井事故集中,发生较大事故71起、死亡357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64.5%和69.1%;发生重大以上事故22起、死亡479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91.7%和90%,事故仍然相对集中,加强对这类矿井的管理十分重要。

(七)非法违法生产引发事故比例大。通过开展“打非治违”和“一三一”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了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非法违法生产受到了重挫,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违规违章现象得到了整治。但违法非法生产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发生较大事故42起、死亡21l人,分别占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38.2%和40.8%;发生重大以上事故18起、死亡383人,分别占重大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75%和72%,违法非法生产建设仍是突出问题。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违法非法生产建设屡禁不止。无证或证照不全生产建设、关闭矿井死灰复燃、超层越界非法盗采、拒不执行停产停工指令而造成的事故时有发生。

(二)兼并重组、基建技改矿井安全管理不到位。一方面是企业责任不落实,主要表现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工作配合不力、协调不够,特别是在安全生产建设管理方面职责不清,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另一方面是监管责任不落实,一些矿井建设、技改时间超过规定期限,并多次延期;一些矿井甚至以技改名义长期违法生产,同时由于监管缺位,使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和纠正。如河南省义煤集团巨源煤业有限公司没有做到真投入、真兼并、真到位,在兼并重组过程中未能对该矿进行有效控制管理。原有小煤矿的.运行模式没有改变,在整改隐患的幌子下,技改期间长期非法越界盗采煤炭资源;事故当班入井人数严重超员,以包代管;工人未经培训即下井作业;采用明令禁止的高落式采煤法,且瓦斯超限作业,没有矿领导带班下井;还存在非法购买、使用火工品的严重问题;在事故发生后,谎报事故发生时间和下井人数,组织藏匿遇难人员,性质十分恶劣。

(三)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仍然较低。通过连续几年的整顿关闭,我国小煤矿数量虽然大幅度减少,但仍有9000多处,约占煤矿总数的80%。小煤矿普遍井型小,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差、生产工艺落后,采掘机械化水平低,劳动组织混乱且从业人员素质低,技术力量薄弱等基础工作较差的现状仍没有得到根本改变,2014年小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全国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69.1%和69.9%。

(四)一些矿井现场管理不严格。一些煤矿现场管理、技术管理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薄弱,2014年发生的24起重特大事故和110起较大事故均存在现场管理混乱、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问题,一些事故矿井甚至长期对重大隐患熟视无睹、习以为常。

(五)一些煤矿瓦斯综合防治工作有差距。主要表现在突出矿井没有认真贯彻《煤与瓦斯突出防治规定》,没有按规定认其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2014年发生25起较大以上突出事故中只有2个矿井采取了区域防突措施、有6个矿井未采取任何防突措施;采取局部防突措施的矿井中,也存在抽放时间不够,效果不达标等问题,一些采取了防突措施的矿井,存在区域和局部突出预测敏感指标及临界值照搬的情况,与实际不符;一些突出矿井为逃避监管,降低瓦斯等级,不按突出矿井管理。如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远洋煤矿m0煤层曾多次发生动力现象,但未重新对其突出危险性进行鉴定,仍按低瓦斯矿井管理,未采取防突措施,放炮诱发煤与瓦斯突出,造成21人死亡。

(六)一些矿井通风及机电管理存在突出问题。瓦斯事故大多是由于通风管理和机电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从瓦斯积聚原因看,30起较大以上瓦斯爆炸事故中,煤矿通风系统不合理,存在总风量不足、风流短路引起瓦斯积聚的有7起;风筒安全不符合要求,存在风筒漏风、循环风等局部通风管理问题的有16起。从瓦斯爆炸火源看,30起较大以上瓦斯爆炸事故中,煤电钻失爆、电缆短路、矿灯失爆等电气设备火花引爆瓦斯18起,暴露出一些煤矿机电设备老化,未按规定对机电设备进行检修等突出问题。从瓦斯爆炸、窒息、燃烧等57起较大以上瓦斯事故看,20个事故矿井未安装瓦斯监控系统或存在传感器数量不足、安装位置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如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水井湾煤矿,2106工作面没有形成全负压通风,造成局部瓦斯聚积达到爆炸界限,矿灯失爆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爆炸,造成10人死亡。

四、防范措施与建议

(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认真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执行好《通知》精神,为扎实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制定出台规范企业兼并重组、班组建设、安全培训、执法关口前移、打非治违等方面的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贯彻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等重要制度;特别是要强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过程管理,规范煤矿安全生产建设行为,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二)深入持久开展“打非治违”行动。进一步推进各地健全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严厉打击煤矿无证无照生产、不具备安全条件生产、拒不执行监管指令、关闭取缔后“死灰复燃”等违法非法行为;严肃查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等违规违章现象和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督促煤矿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管理。要结合煤矿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找准主攻方向,明确打击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要强化地方政府领导责任,研究制定有关规定,厉行“打非”不力的责任追究,对因违法非法导致事故连续发生的县乡政府和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三)进一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严格安全核准和许可,扎实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技改工作;对灾害严重经论证现有技术难以有效治理的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坚决有序退出。支持有条件的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小煤矿,但必须注重加强重组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管理主体,落实安全责任,防止在整合过程中出现管理漏洞和盲点。要根据全国大多数煤矿兼并重组后机构机制变化,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切实加大对兼并重组矿井的安全管理,确保“兼并整合过程”实现安全过渡,兼并重组后安全管理水平要得到大力提升。

(四)进一步深化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督促煤矿严格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健全完善“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实现采煤与采气一体化、地面与井下相结合、治理与利用相协调、以安全管理为基础、科技投入为文撑、政策扶持为保障、结构调整为根本的综合治理。要加强对监控系统的管理,必须运行可靠,发挥应有作用。贯彻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组织抽采达标监督检查和专项监察,督促煤矿企业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自评估体系,制定评估办法,建立管理和考核等制度,实现抽采达标,做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尽快修订《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办法》,严格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并严格按照瓦斯等级进行管理,落实各项要求和措施。

(五)切实加强对建设矿井的监管。进一步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责任,施工单位要承担起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要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建设单位要加强施工过程中日常安全监督管理,要严格执行煤矿项目开工标准,手续不全的不得施工建设,并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监理单位要依法承担安全施工监理责任,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严格审查施工组织中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地质和设计单位要做好前期工作,严格按有关规范设计,保证工作质量。

(六)加强矿井通风及机电管理。加强通风系统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煤矿优化采掘布置,做到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种供风场所的配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要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严禁无风作业、微风作业和串联通风作业,特别是要根据采掘工作面瓦斯事故比例大的特点,加强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和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停供电制度,矿井停电后,必须立即撤出作业人员,恢复供电、通风时,要采取瓦斯排放等安全措施。要针对机电设备失爆是瓦斯爆炸和火灾事故主要火源的特点,严禁使用没有安全标志的机电设备,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要齐全、运行可靠,杜绝机电设备失爆现象。

(七)夯实煤矿安全基层基础。大力推进煤矿班组安全建设,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班组;把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班组,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把安全防范技能落实到班组;把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落实到班组,提高从业人员自主保安、相互保安和业务保安的自觉性、主动性。继续推动煤矿企业深入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逐步建立自主管理、自我约束、持续改进、不断加强的煤矿安全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工人业务工作水平,并切实加强现场指挥和管理,特别是对突出矿井,要加强对采掘一线职工的培训,掌握事故征兆,发现问题后及时撤出。

(八)进一步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做到“四个更加注重”,做到“四个加大”,要突出预防、关口前移,严厉打击违法非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黑势力”,实行管理、监管责任事前追究,超前防范事故的发生;对因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而导致事故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郭美安 毕杰 张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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