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法治心得体会简短 财政法治心得体会简短100字(9篇)
- 上传日期:2023-01-05 17:5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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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2财政法治心得体会简短一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分发挥党要对一切工作的核心领导作用,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多次在觉要会议、全体机关干部大会上,明确法治工作的重要性,提出相关要求,并将法治建设纳入乡镇全年工作规划。同时,按照有关要求,把法治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财政监管,进一步促进了全乡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法治思维
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知法、懂法、用法”水平,将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摆在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突出位置,多次在镇党委理论中心组、班子扩大会议等会议中组织学习《(中央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暫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等文件,不断增强法治思维,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紧紧围绕建设法治社会的目标任务,加强法治学习与实践,推进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司法,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夯实基层基础,推进依法管理
一是优化社会管理职能。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会建设中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针对社会领域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等人员的学法和依法管理方法,有效预防高危人群违法犯罪,通过创新社会管理的方法和手段,努力实现由粗放型、防范型管理向法治型、服务型管理的转变。
二是强化基层民主自治。我们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激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跃性和积极性,通过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全面落实“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整理法律六进”,巩固和完善基层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各项功能,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加大社会矛盾调处。进一步整合法治资源,加强各村便民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村综治工作站等服务平台建设,努力做到社会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真正实现便民、安民。今年1-12月份成功调解民事矛盾纠纷36起,充分发挥了调解、综治工作在稳定工作中的第道防线的作用,密切了干群关系,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严格依法行政,推进康洁执法
一是深入开展机关千部能力作风建设,机关管理、农村三资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深入开展党委(党组)规范性文件整理报送和备案工作,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相关要求,遵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三是在强化机关服务意识的同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积极构建惩治和预防体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着力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努力构筑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为全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2021年,我乡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干部依法行政的学习培训
把干部学法用法情况,是否具备法制观念掌握与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我乡将进一步加强在新的执法体制下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上开展一系列的制度建设,以制度规范行为,以考评落实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培训,迅速适应在新的执法体制环境下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的目标实现。
(二)加强法制教育宣传,营造浓厚法制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多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面向全乡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和解答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乡公民法律素质。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加强法制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增强全乡人民法律观念意识,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认真落实各项行政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司法监督。积极配合县监察、审计、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专门监督,推动全乡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投诉制度,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对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及时依法作出处理。
2022财政法治心得体会简短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督察反馈意见,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以整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为契机,推动各地各部门切实落实党委领导责任、政府主体责任、部门主体职责,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在“晒比拼超”活动中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渭南,为谱写全市新时代追赶超越发展新篇章、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均衡。一是法治政府建设主体意识不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站位不高,没有突出党委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职能,认为法治政府建设是司法行政等政府部门的事情,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二是有的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和相应法律素质,不习惯和不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与棘手问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亟待加强。
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汇报,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
3.认真落实《陕西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陕办发〔2018〕3号)和市委办《渭南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渭市办字〔2018〕22号),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探索在部分市直单位、县(市、区)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试点机制。
4.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充分发挥先进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5.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提高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行政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6.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推动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7.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思想,将人民满意度和群众参与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依法治市办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二)制度建设水平有待提高。一是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出台的文件之间有“打架”现象,存在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情况。二是行政审批改革中出现不衔接、不配套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所有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并由集体审议决定;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2.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加快审批事项向行政审批局移交进度,完善许可与监管相衔接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压减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简并多部门、多层级实施的重复审批;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整合政务服务相关信息系统,推动部门基础数据共享;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三)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不够。市县乡村各级法律顾问制度虽然已经建立,但实际发挥作用有限,经费保障不足、“顾而不问”的问题在较大范围普遍存在。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陕西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7〕38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渭市办发〔2019〕2号),健全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机制。
2.畅通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沟通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涉法事务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3.在全市推进镇、村法律顾问制度普遍落实,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乡村治理、公共服务和矛盾排查化解中的重要作用。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9月底前
(四)执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一是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简单粗暴,存在乱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尚未落实到位,执法记录仪因经费问题配备不足,基层执法人员主动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市县执法单位全覆盖,加快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标体系工作任务。
2.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考核、问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和依法执法意识。
3.结合执法实际制定装备保障标准,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4.推动各层面执法信息系统整合,统筹采集和应用有关执法信息,推进与社会征信系统的衔接;加大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的应用使用,提升对新兴领域和网络市场的监管实效。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7月底前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不到位现象。一些与人民生活相关的政府规范老百姓还不知道,网上查不到,询问不告诉,申请不理睬。
整改措施: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公信力。
2.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社会评议、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推广适用答复示范文本,做好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水平。
3.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开展各种形式的政务公开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6月底前
(六)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一是部分区县党政负责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共36人进行基本法律常识测试中,60分以上的只有16人,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亟须加强。二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队伍存在较为严重“老化”现象。三是基层执法人员的身份有待进一步规范。环保系统共340余人具有执法资格证,但约40%是工人身份,48%是事业编制,只有12%具有公务员身份。
整改措施: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的市县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坚持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加强基层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梯队力量建设,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正规化、规范化、职业化建设水平。针对基层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普遍偏低问题,制定出台专项培训规划,建立可量化、可操作的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奖励、问责办法,以考核倒逼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提高。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长期
(七)行政诉讼存在“一低一高”问题。一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明显偏低。二是行政机关败诉率相对较高。
整改措施:
1.健全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机制,建立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逐步解决行政诉讼“民告官不见官”的问题。
2.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努力提高新形势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中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八)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一是民营企业家普遍反映,政府主动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难解困说得多、做得少。二是政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对维护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环境做得不够;有的政府项目仍存在拖欠工程款、“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
整改措施:
1.修订完善渭南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制度,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公平发展。
2.深入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2”行动和三年行动计划,开展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中介服务、优化便民服务、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5大专项行动,努力打造“三有四化”(服务有温度、市场有活力、发展有特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3.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陕市监发〔2020〕5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不公平、不合理的相关政策措施清理废除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4.持续压减工程建设、水电气暖、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审批时限。降低企业信贷难度和成本,优化企业纳税服务。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5.加大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扎实开展清欠工作,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督促完善还款计划,落实还款资金来源,提升政府诚信度和公信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底前)。通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任务分工、措施要求和整改时限,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中旬前)。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各级各部门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共性问题和具体问题,严密统筹谋划,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加强督促指导,跟踪掌握整改情况。
(三)督导评估阶段(7月中旬前)。对各级各部门报送整改情况、追责问责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评估核查,形成我市整改情况报告,上报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
(四)巩固深化阶段(12月底前)。各级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问题为重点,举一反三,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梳理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下沉我市督察是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一次全面精准把脉,也是对我们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一次“政治体检”,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开展整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推进,高标准、高质量整改落实督察反馈问题。市委依法治市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督察发现的问题,对该问责的严肃问责,筑牢筑紧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机制,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坚持对标对表,按期完成任务。中央依法治国办将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察“回头看”。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和整改任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确保事事能整改、件件有落实。各地各部门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于7月6日前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整改情况报告要明确整改措施制定情况、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未完成情况的原因分析及整改落实到位承诺等。
(三)强化工作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督察整改工作,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举一反三,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问题,研究提出问题整改的法治举措,建立健全各项机制,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能力。
2022财政法治心得体会简短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督察反馈意见,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以整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为契机,推动各地各部门切实落实党委领导责任、政府主体责任、部门主体职责,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在“晒比拼超”活动中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渭南,为谱写全市新时代追赶超越发展新篇章、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均衡。一是法治政府建设主体意识不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站位不高,没有突出党委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职能,认为法治政府建设是司法行政等政府部门的事情,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二是有的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和相应法律素质,不习惯和不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与棘手问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亟待加强。
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汇报,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
3.认真落实《陕西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陕办发〔2018〕3号)和市委办《渭南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渭市办字〔2018〕22号),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探索在部分市直单位、县(市、区)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试点机制。
4.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充分发挥先进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5.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提高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行政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6.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推动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7.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思想,将人民满意度和群众参与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依法治市办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二)制度建设水平有待提高。一是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出台的文件之间有“打架”现象,存在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情况。二是行政审批改革中出现不衔接、不配套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所有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并由集体审议决定;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2.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加快审批事项向行政审批局移交进度,完善许可与监管相衔接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压减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简并多部门、多层级实施的重复审批;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整合政务服务相关信息系统,推动部门基础数据共享;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三)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不够。市县乡村各级法律顾问制度虽然已经建立,但实际发挥作用有限,经费保障不足、“顾而不问”的问题在较大范围普遍存在。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陕西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7〕38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渭市办发〔2019〕2号),健全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机制。
2.畅通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沟通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涉法事务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3.在全市推进镇、村法律顾问制度普遍落实,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乡村治理、公共服务和矛盾排查化解中的重要作用。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9月底前
(四)执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一是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简单粗暴,存在乱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尚未落实到位,执法记录仪因经费问题配备不足,基层执法人员主动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市县执法单位全覆盖,加快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标体系工作任务。
2.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考核、问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和依法执法意识。
3.结合执法实际制定装备保障标准,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4.推动各层面执法信息系统整合,统筹采集和应用有关执法信息,推进与社会征信系统的衔接;加大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的应用使用,提升对新兴领域和网络市场的监管实效。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7月底前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不到位现象。一些与人民生活相关的政府规范老百姓还不知道,网上查不到,询问不告诉,申请不理睬。
整改措施: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公信力。
2.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社会评议、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推广适用答复示范文本,做好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水平。
3.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开展各种形式的政务公开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6月底前
(六)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一是部分区县党政负责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共36人进行基本法律常识测试中,60分以上的只有16人,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亟须加强。二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队伍存在较为严重“老化”现象。三是基层执法人员的身份有待进一步规范。环保系统共340余人具有执法资格证,但约40%是工人身份,48%是事业编制,只有12%具有公务员身份。
整改措施: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的市县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坚持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加强基层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梯队力量建设,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正规化、规范化、职业化建设水平。针对基层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普遍偏低问题,制定出台专项培训规划,建立可量化、可操作的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奖励、问责办法,以考核倒逼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提高。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长期
(七)行政诉讼存在“一低一高”问题。一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明显偏低。二是行政机关败诉率相对较高。
整改措施:
1.健全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机制,建立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逐步解决行政诉讼“民告官不见官”的问题。
2.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努力提高新形势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中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八)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一是民营企业家普遍反映,政府主动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难解困说得多、做得少。二是政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对维护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环境做得不够;有的政府项目仍存在拖欠工程款、“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
整改措施:
1.修订完善渭南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制度,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公平发展。
2.深入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2”行动和三年行动计划,开展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中介服务、优化便民服务、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5大专项行动,努力打造“三有四化”(服务有温度、市场有活力、发展有特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3.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陕市监发〔2020〕5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不公平、不合理的相关政策措施清理废除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4.持续压减工程建设、水电气暖、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审批时限。降低企业信贷难度和成本,优化企业纳税服务。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5.加大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扎实开展清欠工作,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督促完善还款计划,落实还款资金来源,提升政府诚信度和公信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底前)。通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任务分工、措施要求和整改时限,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中旬前)。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各级各部门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共性问题和具体问题,严密统筹谋划,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加强督促指导,跟踪掌握整改情况。
(三)督导评估阶段(7月中旬前)。对各级各部门报送整改情况、追责问责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评估核查,形成我市整改情况报告,上报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
(四)巩固深化阶段(12月底前)。各级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问题为重点,举一反三,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梳理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下沉我市督察是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一次全面精准把脉,也是对我们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一次“政治体检”,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开展整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推进,高标准、高质量整改落实督察反馈问题。市委依法治市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督察发现的问题,对该问责的严肃问责,筑牢筑紧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机制,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坚持对标对表,按期完成任务。中央依法治国办将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察“回头看”。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和整改任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确保事事能整改、件件有落实。各地各部门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于7月6日前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整改情况报告要明确整改措施制定情况、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未完成情况的原因分析及整改落实到位承诺等。
(三)强化工作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督察整改工作,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举一反三,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问题,研究提出问题整改的法治举措,建立健全各项机制,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能力。
2022财政法治心得体会简短四
县依法治县办:
2019年,和爱彝族乡根据全县法治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始终围绕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坚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不断规范乡机关行政行为,积极推动社会治理工作,全乡法治政府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现将和爱彝族乡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抓好法治政府责任落实。一是及时调整完善工作机构。根据乡党政班子成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和爱彝族乡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卢健刚同志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工作的统筹推进,并明确了乡村社、各站办所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责。各村根据村两委换届实际,及时调整充实了依法治村工作小组。二是及时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乡党委政府年初及时了召开法治政府工作专题会议,政府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签订了《和爱彝族乡人民政府行政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分管责任人职责清单责任书》,并根据全县2019年工作安排制定了《和爱彝族乡法治政府2019年工作要点》,并与村社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法治政府工作纳入了目标管理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确保了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三是注重强化法治政府工作保障。乡法治政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为法治政府工作有序推进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法治政府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依法决策工作制度。完善了乡长办公会、乡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坚持重大事项、疑难复杂事项法律顾问参与或事前征询意见,促进了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依法行政工作制度,2019年以来先后下发了《和爱彝族乡公务用车管理保障暂行办法》、《和爱彝族乡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办法》、《和爱彝族乡办公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有效推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三是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县司法局指派各村法律顾问制度。与四川省三才律师事务所签订了2019年法律顾问合同,保证了全乡行政事务的合法规范。四是认真执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将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涉农资金、民生工程及政府工作动态以及其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情况在政务公开栏、公众信息网等平台公布。五是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乡人大报告了乡人民政府各项工作工作完成情况。完成了乡第十五届人代会三次会议31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办复率100%、满意率95%。
(三)强化宣传教育,法治政府意识深入人心。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坚持乡长办公会、职工例会和党委会议等会前学法,由分管副乡长负责组织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建立了学习台账和学习档案。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通过在全乡机关、学校、村社和重要路口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法治宣传手册等方式,结合“法律七进”等活动载体,努力提高法制宣传、行政执法工作的知晓度和支持度。同时通过举办律师讲堂、以案说法等方式,有效提高了广大村民参与性普法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了法治宣传互动性和教育效果,宣传月期间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300多人次。三是充分利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活动,会同县级相关部门,加大对环保、电力、国土、信访条例、反邪教、禁种铲毒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行政执法工作,同时通过现场办理群众投诉、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教育效果。四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通过会议集中学习、组织专题培训等方式,先后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和村社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保密法》、《安全生产法》、《四川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及盐边县重大行政决策五项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度和会议精神进行了系统学习。
(四)强化社会治理,积极构建法治政府制度体系。一是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活动,全乡各村社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村规民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村(社区)治理机制,切实做到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公开一事一议项目、低保评定、资产等事项,村社事务管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得到加强,干部群众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二是依托“四好村”创建活动,重点加强对党员违纪、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整治,确保全乡无重大刑事案件、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等情况发生,同时加大对黄赌毒和邪教等违法行为排查和不良风气的劝导纠正,努力推动全乡群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三是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坚持疏导情绪、察访实情、议事论理、调解兑现“疏、察、议、调”四字工作法,通过定期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等方式,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8起,成功率达98%,无群体性械斗事件发生。四是加强“诉非衔接”联动机制,进一步整合站办所、公安和司法等各方力量,健全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有效促进了全乡信访维稳、环保问题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国土等工作不断规范化、法治化,全乡群众初步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
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村社党员干部重视不够,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还不强;二是法治政府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还一定程度存在行政行为不够规范的情况;三是全乡群众的法制意识还亟待提升,学法、普、法用法、守法的意识整体较低。
一是突出村民自治,提升法治政府效果。通过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加强村务财务公开工作、坚持“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民主决策等方式,充分发挥村理财小组和民主监督小组职能作用,切实提升村民自我民主管理和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村管理和建设的良好氛围,有序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二是强化协调联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协调司法、公安、安监等各方力量,积极开展“尊法评理”“法律七进”“以案说法”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努力营造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工作人员严格规范执法,广大群众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狠抓专项活动,促进法治风气养成。紧紧围绕“四好村”创建、安全社区建设、农村土地确权等专项活动,积极构建践行社会住核心价值观、公序良俗、社会美德等良好风尚,促进群众不断增强尊法守法的自觉性,努力构建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良好氛围。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巩固法治建设成果。加大法治政府工作考评力度,细化法治建设指标考核体系,认真落实乡、村、社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制度,确保法治政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有序推进。
2022财政法治心得体会简短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督察反馈意见,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以整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为契机,推动各地各部门切实落实党委领导责任、政府主体责任、部门主体职责,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在“晒比拼超”活动中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渭南,为谱写全市新时代追赶超越发展新篇章、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均衡。一是法治政府建设主体意识不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站位不高,没有突出党委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职能,认为法治政府建设是司法行政等政府部门的事情,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二是有的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和相应法律素质,不习惯和不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与棘手问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亟待加强。
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汇报,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
3.认真落实《陕西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陕办发〔2018〕3号)和市委办《渭南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渭市办字〔2018〕22号),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探索在部分市直单位、县(市、区)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试点机制。
4.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充分发挥先进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5.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提高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行政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6.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推动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7.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思想,将人民满意度和群众参与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依法治市办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二)制度建设水平有待提高。一是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出台的文件之间有“打架”现象,存在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情况。二是行政审批改革中出现不衔接、不配套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所有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并由集体审议决定;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2.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加快审批事项向行政审批局移交进度,完善许可与监管相衔接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压减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简并多部门、多层级实施的重复审批;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整合政务服务相关信息系统,推动部门基础数据共享;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三)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不够。市县乡村各级法律顾问制度虽然已经建立,但实际发挥作用有限,经费保障不足、“顾而不问”的问题在较大范围普遍存在。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陕西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7〕38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渭市办发〔2019〕2号),健全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机制。
2.畅通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沟通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涉法事务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3.在全市推进镇、村法律顾问制度普遍落实,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乡村治理、公共服务和矛盾排查化解中的重要作用。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9月底前
(四)执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一是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简单粗暴,存在乱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尚未落实到位,执法记录仪因经费问题配备不足,基层执法人员主动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市县执法单位全覆盖,加快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标体系工作任务。
2.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考核、问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和依法执法意识。
3.结合执法实际制定装备保障标准,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4.推动各层面执法信息系统整合,统筹采集和应用有关执法信息,推进与社会征信系统的衔接;加大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的应用使用,提升对新兴领域和网络市场的监管实效。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7月底前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不到位现象。一些与人民生活相关的政府规范老百姓还不知道,网上查不到,询问不告诉,申请不理睬。
整改措施: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公信力。
2.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社会评议、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推广适用答复示范文本,做好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水平。
3.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开展各种形式的政务公开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6月底前
(六)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一是部分区县党政负责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共36人进行基本法律常识测试中,60分以上的只有16人,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亟须加强。二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队伍存在较为严重“老化”现象。三是基层执法人员的身份有待进一步规范。环保系统共340余人具有执法资格证,但约40%是工人身份,48%是事业编制,只有12%具有公务员身份。
整改措施: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的市县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坚持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加强基层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梯队力量建设,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正规化、规范化、职业化建设水平。针对基层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普遍偏低问题,制定出台专项培训规划,建立可量化、可操作的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奖励、问责办法,以考核倒逼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提高。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长期
(七)行政诉讼存在“一低一高”问题。一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明显偏低。二是行政机关败诉率相对较高。
整改措施:
1.健全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机制,建立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逐步解决行政诉讼“民告官不见官”的问题。
2.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努力提高新形势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中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八)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一是民营企业家普遍反映,政府主动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难解困说得多、做得少。二是政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对维护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环境做得不够;有的政府项目仍存在拖欠工程款、“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
整改措施:
1.修订完善渭南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制度,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公平发展。
2.深入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2”行动和三年行动计划,开展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中介服务、优化便民服务、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5大专项行动,努力打造“三有四化”(服务有温度、市场有活力、发展有特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3.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陕市监发〔2020〕5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不公平、不合理的相关政策措施清理废除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4.持续压减工程建设、水电气暖、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审批时限。降低企业信贷难度和成本,优化企业纳税服务。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5.加大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扎实开展清欠工作,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督促完善还款计划,落实还款资金来源,提升政府诚信度和公信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底前)。通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任务分工、措施要求和整改时限,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中旬前)。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各级各部门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共性问题和具体问题,严密统筹谋划,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加强督促指导,跟踪掌握整改情况。
(三)督导评估阶段(7月中旬前)。对各级各部门报送整改情况、追责问责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评估核查,形成我市整改情况报告,上报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
(四)巩固深化阶段(12月底前)。各级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问题为重点,举一反三,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梳理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下沉我市督察是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一次全面精准把脉,也是对我们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一次“政治体检”,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开展整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推进,高标准、高质量整改落实督察反馈问题。市委依法治市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督察发现的问题,对该问责的严肃问责,筑牢筑紧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机制,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坚持对标对表,按期完成任务。中央依法治国办将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察“回头看”。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和整改任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确保事事能整改、件件有落实。各地各部门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于7月6日前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整改情况报告要明确整改措施制定情况、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未完成情况的原因分析及整改落实到位承诺等。
(三)强化工作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督察整改工作,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举一反三,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问题,研究提出问题整改的法治举措,建立健全各项机制,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能力。
2022财政法治心得体会简短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督察反馈意见,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以整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为契机,推动各地各部门切实落实党委领导责任、政府主体责任、部门主体职责,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在“晒比拼超”活动中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渭南,为谱写全市新时代追赶超越发展新篇章、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均衡。一是法治政府建设主体意识不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站位不高,没有突出党委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职能,认为法治政府建设是司法行政等政府部门的事情,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二是有的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和相应法律素质,不习惯和不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与棘手问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亟待加强。
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汇报,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
3.认真落实《陕西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陕办发〔2018〕3号)和市委办《渭南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渭市办字〔2018〕22号),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探索在部分市直单位、县(市、区)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试点机制。
4.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充分发挥先进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5.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提高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行政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6.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推动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7.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思想,将人民满意度和群众参与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依法治市办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二)制度建设水平有待提高。一是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出台的文件之间有“打架”现象,存在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情况。二是行政审批改革中出现不衔接、不配套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所有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并由集体审议决定;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2.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加快审批事项向行政审批局移交进度,完善许可与监管相衔接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压减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简并多部门、多层级实施的重复审批;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整合政务服务相关信息系统,推动部门基础数据共享;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三)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不够。市县乡村各级法律顾问制度虽然已经建立,但实际发挥作用有限,经费保障不足、“顾而不问”的问题在较大范围普遍存在。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陕西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7〕38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渭市办发〔2019〕2号),健全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机制。
2.畅通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沟通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涉法事务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3.在全市推进镇、村法律顾问制度普遍落实,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乡村治理、公共服务和矛盾排查化解中的重要作用。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9月底前
(四)执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一是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简单粗暴,存在乱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尚未落实到位,执法记录仪因经费问题配备不足,基层执法人员主动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市县执法单位全覆盖,加快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标体系工作任务。
2.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考核、问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和依法执法意识。
3.结合执法实际制定装备保障标准,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4.推动各层面执法信息系统整合,统筹采集和应用有关执法信息,推进与社会征信系统的衔接;加大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的应用使用,提升对新兴领域和网络市场的监管实效。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7月底前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不到位现象。一些与人民生活相关的政府规范老百姓还不知道,网上查不到,询问不告诉,申请不理睬。
整改措施: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公信力。
2.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社会评议、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推广适用答复示范文本,做好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水平。
3.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开展各种形式的政务公开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6月底前
(六)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一是部分区县党政负责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共36人进行基本法律常识测试中,60分以上的只有16人,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亟须加强。二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队伍存在较为严重“老化”现象。三是基层执法人员的身份有待进一步规范。环保系统共340余人具有执法资格证,但约40%是工人身份,48%是事业编制,只有12%具有公务员身份。
整改措施: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的市县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坚持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加强基层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梯队力量建设,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正规化、规范化、职业化建设水平。针对基层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普遍偏低问题,制定出台专项培训规划,建立可量化、可操作的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奖励、问责办法,以考核倒逼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提高。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长期
(七)行政诉讼存在“一低一高”问题。一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明显偏低。二是行政机关败诉率相对较高。
整改措施:
1.健全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机制,建立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逐步解决行政诉讼“民告官不见官”的问题。
2.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努力提高新形势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中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八)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一是民营企业家普遍反映,政府主动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难解困说得多、做得少。二是政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对维护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环境做得不够;有的政府项目仍存在拖欠工程款、“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
整改措施:
1.修订完善渭南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制度,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公平发展。
2.深入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2”行动和三年行动计划,开展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中介服务、优化便民服务、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5大专项行动,努力打造“三有四化”(服务有温度、市场有活力、发展有特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3.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陕市监发〔2020〕5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不公平、不合理的相关政策措施清理废除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4.持续压减工程建设、水电气暖、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审批时限。降低企业信贷难度和成本,优化企业纳税服务。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5.加大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扎实开展清欠工作,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督促完善还款计划,落实还款资金来源,提升政府诚信度和公信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底前)。通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任务分工、措施要求和整改时限,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中旬前)。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各级各部门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共性问题和具体问题,严密统筹谋划,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加强督促指导,跟踪掌握整改情况。
(三)督导评估阶段(7月中旬前)。对各级各部门报送整改情况、追责问责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评估核查,形成我市整改情况报告,上报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
(四)巩固深化阶段(12月底前)。各级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问题为重点,举一反三,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梳理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下沉我市督察是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一次全面精准把脉,也是对我们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一次“政治体检”,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开展整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推进,高标准、高质量整改落实督察反馈问题。市委依法治市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督察发现的问题,对该问责的严肃问责,筑牢筑紧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机制,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坚持对标对表,按期完成任务。中央依法治国办将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察“回头看”。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和整改任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确保事事能整改、件件有落实。各地各部门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于7月6日前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整改情况报告要明确整改措施制定情况、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未完成情况的原因分析及整改落实到位承诺等。
(三)强化工作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督察整改工作,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举一反三,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问题,研究提出问题整改的法治举措,建立健全各项机制,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能力。
2022财政法治心得体会简短七
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也是五五普法启动之年和实施法治建设的重要之年。今年来,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法委、综治委的关心指导下,我镇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镇工作,一以贯之地实施“依法行政、依法治镇”基本方略,以“五五”普法启动为契机,以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为目的,大力推进法治建设进程。通过不懈努力,我镇的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全镇的三个文明建设。现将我镇“法治大仪”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大仪”建设工作,把它作为普法依法治镇工作的拓展和延伸。6月20日,全市“法治仪征”工作推进会召开后,我镇立即行动,及时贯彻会议精神,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创建工作,提出了创建工作的目标和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政法委书记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大仪”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各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为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镇党委还将“法治大仪”建设工作纳入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党政综合考核一项硬指标,并大幅提高分值比例。
二是加大投入力度,确保经费落实到位。镇党委、政府将普法教育经费按0.5元/人的标准列入镇年度财政预算并及时划拨,足额到位,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大仪”建设办公经费的落实,为硬件“六个一”配备达标,软件“六个一”资料齐全,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确保职能发挥到位。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促创建,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了“法治大仪”建设工作规划,出台了《2020年“法治大仪”建设工作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改进执政方式等八个方面进行总体筹划。印发了《大仪镇“法治仪征”建设任务分解表》,将七大类49项工作任务,分解到22个部门和单位,形成了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的创建氛围。
依法执政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法治大仪建设的关键和着力点,也是我们长期坚持的执政理念。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镇党委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对党委的重点问题、政府的难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重大事项,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进行决策前合法性论证,并集体讨论决定,杜绝长官意志、个人意愿专武独断。今年来,无一起因决策失误或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
二是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建立了干部任前公示、党员发展公示制度等,除涉及党的机密不适宜公开和党员持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外,一律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
三是坚持督察整改,提升创建水平。今年,镇人大组织对派出所、交警中队的法治建设工作进行视察。对教育、工商、卫生等部门地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执法监督,排查在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有效地促进了我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市政协委员、市镇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办结率为100%,满意率达95%以上。
四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依法行政工作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指出,只有坚持依法行政,才能做到政府管理有所为、有所不为,提高行政效率;才能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责,做到尽职尽责;才能做到执法利民、为民,实现人民政府为人民的宗旨;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一)、依法落实行政执法制度。一是实行行政执法报告制度,政府有关部门如派出所、司法所、交警中队、城建监察中队等每季度向镇政府汇报依法行政工作。今年7月,镇政府向人大主席团报告上半年的依法行政情况,镇人大对提出建设性合理化建设,下达了整改意见,镇政府根据整改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狠抓措施的落实,并及时汇报整改情况。二是落实执法资格制度。一方面,要求从事执法工作的一定要具备执法资(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格,另一方面,镇政府及各部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法作出决定,今年来,未发生一起不作为或越权行政的情况。三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依法界定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四是落实行政执法队伍学习制度。制定了执法队伍教育培训方案,加强培训和管理,定期开展学教活动,有效提高了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政务公开制度化、经常化。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我们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政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利用固定的公开栏,于今年1月、3月、8月按期刷新公开内容。
(三)开展专项整改,解决群众热点问题。在“法治大仪”创建中,我们排查出群众关心的朱桥河清淤、大巷社区道路修建、集镇自来水主管道改造以及农桥改造等问题。通过调查,组织专门的工作组,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落实到位,群众对此较为满意。此外,对于市政府公开电话交办的事项,镇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专人,克服困难,想方设法及时办理,我们还积极主动地与当事人联系,并迅速形成办理回复意见。
(四)规范执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对群众关心的土地整理,以及教育、工商等收费进一步进行规范,长期公开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土地征用规定和房屋拆迁的有关法规执行,做到发展经济和维护稳定同步前进;严格执行我镇企业改制改组制度,杜绝后遗症。今年来,未发生一起违法违规收费情况,未发生民诉官案件,也未发生一起因违规操作因发的群体性事件。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公正司法是为民服务的体现,也是我们一项长期的目标。今年来,我镇始终以政法队伍建设为先导,打造一支执法为民的政法队伍;以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手段,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以完善规范化执法工作机制为抓手,健全执法责任分解、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深化司法公正,促使各类主体获得平等司法保护;依法全面推行办案办事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收费事项、监督措施等应当公开的全部公开,使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今年来,全镇未发生一起执法不公正、不规范和不作为、不文明的情况,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及其执法工作满意度达95%,有力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学法才能懂法,知法才能守法。建设法治社会,法制宣传教育是根本。今年来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强化法制宣传教育。
(一)有效落实“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了镇“五五”普法规划以及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意见,在巩固“四五”普法成果的基础上,对启动、实施到验收都进行了细化分解,对经费保障作了严格的要求,以此提升我镇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运行质态。
(二)狠抓重点对象的学法。一是狠抓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建立了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做到“四个一”:即有一份学习计划、有一套学习资料、有一本学法登记证、有一个学法考试合格证。副乡级以上干部每人还要求有一本学法笔记本,每年不少于两篇学法心得体会。今年九月,我们组织镇公职人员进行一次《公务员法》学习及考试,培训率、合格率均达98%以上。二是狠抓青少年在校生学法。全镇四所中心学校、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都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确保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今年暑假前夕,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到学校了解学生遵纪守法情况,有针对性地举办法制讲座,受教育人数达4000余人次。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近400人次接受法制教育。今年来,我镇未发生一起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三是狠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学法。健全完善了企业经管人员学法和个体工商户制度,排定年度学法计划,使他们熟悉市场竞争规则,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今年我们组织了企业经管人员学习了《公司法》,大仪工商分局还组织他们进行了一次法律法规考试。四是狠抓流动人口学法。镇派出所克服这部分人员流动性大、难以集中的不利因素,利用节假日组织他们有针对性地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五是抓好村(居)民学法活动。继续推行村(居)学法骨干制度和学法中心户制度,大张旗鼓地进行“法治大仪”宣传活动,坚持送法到村组田头。
(三)多措并举,普法阵地建设到位。各村(社区)均设立了法制宣传栏,刷固定性宣传标语,镇文广中心采取悬挂横幅、打电视字幕、播放法制专题片等形式,积极营造浓烈的法治创建舆论氛围。
通过强有力的普法宣传教育,我镇公民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今年来无一起“民转刑”案件发生,各类矛盾不出镇即已化解。
我镇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结合自身部门、岗位特点,多形式地开展创建活动。一是深入开展“村民自治模范镇(村)”和“民主法治示范镇(村)”创建活动,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保障群众依法行使权力,促进乡镇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全镇18个行政村全部申报创建,并于10月20日接受了扬州市、仪征市考核组的验收,获得好评。二是镇工会积极发挥自身职能,全镇能够组建工会的企业全部建会,建会率100%,建会企业都健全了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今年,我镇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全市专题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镇工会还与镇劳动保障所一道,对企业工资兑现、福利待遇、五类保险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有效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出台了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优待政策,明确规定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在劳动保险、计划生育、工资待遇、就业培训、子女入学方面与本地人享有平等权利。四是建立完善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调整了镇安委会成员,安全生产工作长抓不懈,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今年来,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五是加强市场管理,保护合法权益。大仪工商分局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防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窝点,今年全镇境内未发生一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和销售伪劣商品案件。
各位领导!回顾今年以来的工作,我们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普法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入,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法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法治建设工作力度,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开展好各项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推动我镇法治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建设新大仪,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22财政法治心得体会简短八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我镇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法治山川”
建设进程,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我镇20xx年度“法制山川”工作计划如下:
一、 依法行政工作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政府为目标,着力转变政府职能。
(二)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重大事项集体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重大决策通过政府法制机构组织合法性论证。
(三)规范行政执法主体,适时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
(四)建立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综合执法考评体系。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行政审批便民、公开和高效运行,行政许可规范、合法。
(五)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快捷和便于公众获取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六)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增强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执法评议考核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立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实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八)严格非税收入管理,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杜绝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
(九)加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意识和能力;
(十)加强对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及年度考试考核,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和任用的重要内容。
二、依法治企工作
(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市场秩序公平开放、诚信规范。
(二)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按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无重大产品质量、工程质量问题。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物权保护水平,完善投资保护措施。
(四)加强市场监管,健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劳动用工、税费收缴等监管体制,促进各类企业依法经营。
(五)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落实。
(六)进一步完善劳动用工制度,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依法治校工作
(一)完善社会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结构和体系,完善在校学生知识结构,使法律知识成为青少年必修的学习内容,形成科学、合理的法制教育体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切实维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努力使青少年法制教育在工作理念上与时俱进,在工作方式手段上实现创新,在规范化、制度化方面有新进展。
(二)建章建制,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学校在进一步完善《章程》的基础上,健全各项制度:《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教职工大会制度》、《教职工工作制度》、《教职工考核方案及标准》、《校内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学校领导廉洁自律公约》、《校务公开制度》、《教学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师德公约》、《控辍方案及制度》、《教职工及学生申诉制度》等。
(三)完善学校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师生权益。建立安全管理及防范体系,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立责任,严格防范措施,定期加强师生的法制及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的安全进行检查,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完善教师考核评聘方案,依法聘任教师,尊重教师权利,落实和保障教师待遇。
(四)各单位、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学校要采取措施,确保学校法制教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法律副校长要结合学校实际,加强工作研究,针对性地开展学校学生法制教育,推动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开展。镇综治办、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派出所要加强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确保学校法制教育及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
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村(社区)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
(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社区)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村(社区)基层民主管理制度,村(社区)“四民主、两公开”得到落实,逐步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及“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
(三)企事业单位内部制度健全,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工会职能作用发挥正常,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社会中介组织及非营利性组织的服务和管理合法有序,行业行为自律规范,社会服务功能配套,作用发挥明显。
五、创建标准
(一)执法环境良好。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得到贯彻执行,执法机关法行使权力的各项保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二)社会秩序安定。各类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落实,治安混乱地区、治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
(三)执法公正规范。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执法,适用法律正确,妥善调解经济和社会关系,企业的合法利益和正常的经营秩序得到健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完善,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四)服务优质高效。审批程序简便,审批行为规范,办案办事公开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法律服务体系完备,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良好,各类主体得到平等法律保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工作在镇“法治山川”创建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日常工作由“法治山川”创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
(二)创新工作载体。依托基层民主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完善一批固定的法制宣传设施,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三)积极稳妥推进。找准创建活动的切入点,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与要求,统筹规划、分段实施、稳妥推进。注重培育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四)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
七、保障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法治山川”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一)建立健全责任例行机制,法治镇创建工作由党委和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党委和政府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创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党政主要领导是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法治创建的责任。依法治理机构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调查研究和督察检查,不断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查找薄弱环节,狠抓工作措施的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把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落实到部门(单位),落实到责任人。
(二)建立健全齐抓共建工作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法治镇创建工作的目标要求,制定参与法治镇创建工作的具体工作计划,在创建工作中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政法部门在法治镇创建中负有重要职责,要把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与开展法治镇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发挥好主力军作用。有关国家机关要在法治镇创建工作中做好评议监督和检查、监督。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法治镇创建工作经费的保障力度,将应由政府承担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法治镇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投入。
(四)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组织部门要把法治镇创建成效作为检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准,列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晋职晋级和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法治镇创建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村(社区)和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职,读职引发影响创建工作的重大问题的,实行责任倒查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022财政法治心得体会简短九
同志们: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县“法治县”创建启动动员大会启动“法治县”创建工作,是全面深入依法治县,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重要举措,创建法治县是县委、县政府今年确定的一项重要任务。下面,我就“法治县”创建活动讲四点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创建法治县既是推进依法治县的重要载体,也是建设平安基本内涵和重要保障。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开展创建工作,是优化发展环境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全县围绕建设平安奋斗目标,大力实施了项目推动战略,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但我们应该清醒看到,我县发展环境不优的问题依然较为突出,在一些领域、一些部门还存在不依法行政、滥用权力等现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深入开展法治县创建,促进全县各级政府依法管理、广大群众依法办事、各类企业依法经营、司法部门公正执法,为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开展创建工作,是维护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当经济社会发展到了一定阶段,必然会出现利益诉求多元化、社会纷争复杂化的现象。当前,我县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期和各种矛盾的高发期,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依然不少,各种涉法涉诉案件仍然较多,信访稳定形势还比较严峻,少数群众维权意识强烈而法治观念淡薄,极少数执法人员工作方法简单、司法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只有深入开展法治县创建,不断提高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才能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开展创建工作,是提升文明县城形象的必然要求。法治是现代文明县城的核心价值理念。近年来,我县通过完善县城规划,加大设施建设,改进县城管理,县城功能有所完善、形象有所提升。但是必须看到,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违章乱建、垃圾乱倒、占道经营、交通混乱等违法违纪和不文明行为在我县还显得尤为突出。要解决这些问题,只有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经济培育、法治环境营造、法治意识培养,才能依法加强管理,才能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群众的整体素质,进一步优化我县的法治环境。
二、加大普法教育,大力弘扬法治文化和法治精神
创建法治县要把培育公民的法治理念、法治心理、法治习惯放在首要位置,努力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提供法治文化和法治精神支撑。
一要抓重点对象学法,带动全社会法律意识整体提升。要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落实,在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上狠下工夫;要分层次、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农村“新任村官”、“大学生村干部”、“农村法律明白人”进行培训,在农村开展广泛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农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要进一步抓好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着力培育青少年的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要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制教育,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维护和谐劳动关系;要继续深化政法部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提高政法干警司法为民、公正执法的本领,当好法治县建设的主力军。
二要抓重点法律普及,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创建法治县,必须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展开,围绕重点法律法规普及宣传来推进。要着眼“四大战略”的工作目标,抓好宏观调控、扩大内需、财政金融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要着眼招商引资和优化发展环境,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资源配置、依法经营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要着眼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抓好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房屋拆迁、权益维护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要着眼社会和谐稳定,抓好安全管理、社会管理和依法信访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人民群众理性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要抓宣传形式创新,推动法律思想和法治精神入脑入心。在继续开展好法律 “六进”活动的基础上,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寓教于乐,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各级党政机关要广泛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新闻媒体和文艺宣传队要积极承担公益宣传和艺术感染的社会责任,做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宣传活动,使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切实打牢创建活动的群众基础。
三、狠抓基层基础,着力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创建法治县,涵盖方方面面,涉及各个阶层,只有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突出抓好基层基础工作,一步一个脚印向前推进,才能不断提升全县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一要进一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要紧紧抓住全县深入开展基础管理工作的契机,坚持把加强基层民主、基层管理和平安建设作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以创建活动提升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要认真落实基层民主政治各项规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推进群众自治。要深入开展村镇、社区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促进依法治理。要以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深化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推进严打整治,切实加强社会管理,不断健全调解网络,打牢社会平安基础。
二要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是对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要从抓好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强化监督与责任追究等重点任务入手,解决依法行政中的突出问题,努力塑造一个法治、高效、廉洁的现代政府。要强化司法建议力度,为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法律咨询。要配套建立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责任追究、考核评议、投诉处理和执法公示等制度,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同时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创新行政复议方式,强化行政责任追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要进一步推进法律规章完善。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使各方面的管理有章可循、有制可约,是法治城市建设有序运行的重要保证。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一些执法工作任务重、难度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部门,要依据专业法规,对各自管理的对象、程序、行为,甚至对执法人员的形象、用语做出具体规定,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形象。要积极引导村(居)民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建制、化法为规,在村规民约的基础上,形成各自的依法治理章程。
四要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平正义。司法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以加强宗旨教育和推行执法办案公开为突破口,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要坚持执法为民,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开展公开承诺、联合接访、清理积案等专项活动,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要进一步完善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机制,增强司法权威性和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规范,切实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
四、凝聚各方力量,不断激发创建工作内在活力
创建法治县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组织和动员全县干部群众参与创建,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一要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各级党委、政府是创建工作的主导者,要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重点工作进行研究。要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牵头、专门班子全力推进、相关部门合理攻坚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推进创建工作顺利扎实开展。要把创建活动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考评和激励机制,实行目标管理,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二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社会团体的推动作用。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在法治建设方面的重要职能和联系面广的政治优势,通过组织视察等活动,随时掌握创建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推动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团体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广泛发动和组织服务对象参与到创建工作当中,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创建工作的生动局面。
三要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主体作用。要强化舆论导向,加大社会面宣传,增加创建工作的关注度和吸引力。要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大力开展“法律维权”等法律惠民工程,积极通过法律渠道为群众办好事、实事,让群众看到创建工作的实际成效,使人民群众真正成为法治县建设的参与者、实践者和受益者。
同志们,创建法治县事关全局,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群策群力,扎实工作,奋发进取,加快法治建设步伐,不断开创依法治县新局面,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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