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辍保学学习心得体会感悟如何写 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心得体会(七篇)

  • 上传日期:2023-01-13 10:2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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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主题控辍保学学习心得体会感悟如何写一

上学期学校成立了防流控辍小组及工作机构,中心小学与学校、校长与班主任、教师,分别签定了目标管理职责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控辍工作列入班主任津贴发放方案和教师年度考核方案。做到和班主任津贴和年终考核挂钩。对每年巩固率到达标准的班级给予班主任奖励。并将学生巩固率做为评选先进班级和班主任的条件之一。

1、在开学第一周,学校就安排部署开展了学籍核查工作,对转入转出学生要求必须严格转学手续。转入学生要有转出学校证明,转出学生要有转入学校接收证明,并及时上报镇中心小学进行学籍审核,确保每名学生“来得明白,走得清楚”。

组织教师进行思想政治学习,加强师德师风教育,严禁歧视、体罚学生,关爱每一位学生,不能让学生因贫困而失学,更不能因教师体罚、歧视而让学生厌学而失学。要求班主任丰富班级文化生活,让每一位学生在学校都学有所长,学有所得。让每一位学生都能“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2、建立辍学报告制度。要求各班做好控辍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外,对有辍学迹象的学生及时下去家访、了解情景,做好动员工作。学校历年来都把家访工作作为控辍保学的主要手段,提倡教师进行家访,全面了解学生家庭情景,加强与全体家长的联系,其重点是家贫学生,单亲家庭学生的家访;增强学生及家长的自信心,在对学习中、纪律上出现问题的学生随时家访,及时了解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控辍效果。深入细致的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用真情感动家长,赢得学生的心,用我们朴实无华的真实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

建立健全经济困难学生和学困生档案,利用省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贫困生活补助”政策、进取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关注社会弱势阶层家庭子女的教育问题、利用团队活动开展“手拉手、献爱心”,确定每一名学困生和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措施,实行结对子救助和帮扶转化措施,使这些学生得到关爱和帮忙,在生活和学习上都重新树立起信心,进而使他们安心留在学校继续完成他们的学业。

学业上帮忙学困生,学困生的转化是班级管理的重点又是难点,在推进素质教育的过程中,教育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关注每位学生的成长与提高。首先点燃他们的上进心和自信心,然后班主任客观的评价每位学生的闪光点和有待改善之处,激励他们扬长避短,每一天让每位学困生根据自我的实际情景,按照“低起点、小目标、分层次、分阶段”的原则,确定自我的阶段行为目标。这样经过师生双向互动思想交流,绝大多数学困生一次比一次有提高,尝试成功体验,重塑自信心。在活动实施过程中,也进一步加强了学困生的自主管理。同时,对这些学生,各班还采用“一帮一,结对子”的方式,努力提高他们学习成绩,帮扶教师利用休息时间为学困生补课,单独留作业,转化学困生的过程就是控辍保学的过程。

在控辍方面,我们采取了必须的措施,做了很多的工作,使学生留得住,学得进,取得了必须的成效。去年秋季我校辖区内在校生80人,今年春季在校生78人,其中正常转出3人,转入1人,实现入学巩固率100%。虽然我们取得了必须的成绩,但也存在很多不足,需政府和社会的大力配合,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控辍力度,使“普九”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应对这些成绩,我们确实感到由衷的欣慰和自豪。同时,也深深地体会到今后职责的重大。但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不断探索,勇于创新,大胆尝试,带领全校师生谱写合门小学更加辉煌的明天!

主题控辍保学学习心得体会感悟如何写二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保障学生接受完整的九年义务教育,使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不流失,中心学校与各学校签订此责任书:

1、实行控辍保学校长责任制,制定控辍保学目标,并落实到班级,责任到人。校长每学期都要与班主任教师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

2、坚持依法控辍,认真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家访动员工作,组织全体教师采取电话、上门等形式进行走访,尤其是有辍学苗头的学生要及时跟踪,了解其辍学原因、思想动态及监护人的意见,做好跟踪记录、家访记录,掌握每一个学生的动向,劝导学生复学,三日内还未能复学的学校要填写“辍学报告单”报中心学校和监护人,并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学生复学,对未能及时报告或未及时家访,工作不实造成辍学的,要追究责任。

3、关心后进生,树立转化一个学困生与培养一个优生同等重要,留住一个易辍生与毕业一个合格生同等重要的思想。教师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歧视学困生,切实关心学习困难学生和行为偏差学生,避免学生因厌学而辍学。

4、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全课程,开足课时。上好课程。教师要加强与学生的交流和沟通,要以学生为主体,尊重爱护学生,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培养良好的师生感情,提高课堂教学艺术,充分利用课程改革的契机,转变教育观念,树立“留住一个学生,就是留住一个希望”,“成长比成才更重要”的思想。保证每一个学生“进得来”、“留的住”、“学得好”

5、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控辍工作,建立控辍保学奖罚措施:奖励控辍保学成绩突出的班主任和教师,对每学期无辍学班级的班主任及科任教师给予适当的奖励。

6、学校要做好学籍管理工作,认真执行教育局关于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学生转入转出手续,保证每一个学校人籍一致。

此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责任书一式两份,中心学校、学校各执一份。

主题控辍保学学习心得体会感悟如何写三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xx省义务教育条例》,消除学生辍学现象,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完成学业,加强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按照《xx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精神、《xx市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十项规定》、《xx市教育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如下:

在本学年度中,我校将进一步加大管理工作力度,使在校学生的巩固率达到更好,并且要求班主任老师及时注意学生的思想状况,做好思想工作。

(一)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依法治辍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学籍管理工作计划与措施》,每位成员的工作态度及工作表现、工作成绩均与每学年一次的教师考核相联系。

(二)实行“三包”,进行全员管理。

我校在成立“学籍管理领导小组”,建立“校长包全校,主任包班级,教师包学生,三级网络管理机制,形成层层有人抓,重点生有人管的全员管理局面。

(三)强化措施,实行全方位管理。

为提高我校学生的巩固率,降低辍学率,我校要强化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认真落实素质教育中所规定的课程计划,做到开足开齐,把“兴趣”还给学生。

第二,教学中做到因材施教。以课堂教学为切入点,实行异步教学,进行分类指导,让学生尝到学习的兴趣。

第三,严格按“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要求。

第四,学校组织教师深入调查了解学困生和贫困生的情况,对学困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打破辍学念头;对贫困生给予帮助。让他们感到学校的温暖。

第五,加强安全管理,优化育人环境。为让学生在校安全地度过每一天,我校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第六,严格要求教师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

(三)建章立制,实行全员管理。

制止辍学工作必须天天讲,天天抓,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学生的巩固率,我校将采取如下做法:

我校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凡因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导致学生辍学的,坚决给予查处,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我校在过程管理中,要严格按计划实施,按制度落实,坚持领导常抓不懈,教导处对全校学生了如指掌,心中有数。每个教师对重点生家访,以此加大过程管理力度,提高我校在校学生的巩固率。

1、要根据《义务教育法》,制定有关控辍保学的规章,明确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保学责任。

2、学校要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3、每年3月和9月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控辍月”活动,认真宣传执行《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杜绝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务农、务工、经商行为的发生。

4、学校一旦出现辍学学生,立即对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发出“辍学生返校通知书”,如未按规定期限返校,应及时报告乡镇政府实施行政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

5、要坚持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妥善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

6、学校要把控制学生辍学,作为实施义务教育的`重点工作来抓,学校校长要把控辍目标分解量化到各教研组、各班,实施控辍管理,校长与教师、教师与学生家长,做到责任到人。

7、进一步完善辍学报告制度,班主任老师发现有思想波动者尽快做家访,达到控辍的目的。

主题控辍保学学习心得体会感悟如何写四

根据区教育局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为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积极开展“控辍保学月”活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了“控辍保学月”活动取得实效,经过全体领导和教师的共同努力,我校没有辍学学生,圆满完成了上级的控辍保学任务。

1、“控辍保学”

活动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充分提高认识,明确工作责任

学校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明确责任,学校把学生辍学与相关人员的绩效工资挂钩。我学校制定了有关控辍保学工作的规章制度,班主任为本班控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求教师组织好学生回校注册,对已注册上课的学生,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共同负责,对迟来注册的学生教师应主动联系了解情况。

3、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职业修养,切实控制学生学习时间,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杜绝人为辍学因素。

学校经常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教师职业道德》和教师“十不准”,严禁教师批评、讽刺、体罚、歧视学生,对人为造成流失的,学校责令教师第一时间进行上门劝返,若无果者,学校根据《保学控辍责任书》相关条款给予处分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其次大力倡导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营造尊重、关爱学生的良好氛围。第三是严格控制学生的学习时间,减轻课业负担,广泛开展第二课堂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使全体学生都能体验到自身的价值和闪光点,从而达到平等求学,个个成人的目的。

4、科学管理,规范档案,建立“控辍保学”有效机制学校科学管理,规范学困生,特困生档案,特别是对家庭困难的学生采取跟踪管理,时常进行慰问救助,对新增困难学生进行及时救助并做好安抚工作;其次,学校根据实际制定了领导救助帮扶制度;使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得到帮助,真正做到了不因贫困而辍学。第三是根据市教育局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了学生辍学、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借读、留读,毕(结)业等手续,随时掌握学生变动情况。

严格遵照区的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控辍保学月”活动,从“依法控辍、制度控辍、责任控辍、宣传控辍、质量控辍、关爱控辍、扶贫控辍”七方面入手,结合“六个一”,开展一系列控辍活动。每个班上一堂主题班会课、每一名教师都参加“千名教师进万家”家访活动、每位教师上一次有效教育比赛课、全校开展了一次宣传板报评比。

至本次“保学控辍”活动月止,我校领导、班主任及科任教师63人,家访4313人次,通过多方努力,截至目前,巩固率为100%;学校开展了“保学控辍”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教育和增强了家长知法、懂法意识,对今后的工作有极大的促进作用。能耐心育人,以闪光点转变人,以集体活动培养人,以宽松的环境留住人。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宣传,加大管理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真正从源头杜绝学生流失,“保学控辍”工作绝非是一劳永逸、一蹴而就的,它将是一个持续永无止境的,我们会竭尽全力,全面努力提高我校学生的巩固率。

主题控辍保学学习心得体会感悟如何写五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州控辍保学工作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提高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及全县中小学校对控辍保学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全面完成控辍保学各项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依法保障适龄少儿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控辍保学工作,共同推进控辍保学目标任务的完成,全力实施教育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降低辍学率,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深入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少儿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做好3月份和9月份“控辍保学”宣传月活动,确保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以上、适龄少年入学率达98%以上、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5%以内、初中阶段辍学率控制在1.2%以内、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以上、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0%以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少儿100%进入学校就读。

为进一步明确并落实控辍保学的法律责任,切实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领导,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部长

县教育局局长

县民族宗教局局长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县司法局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残联理事长

县妇联主席

各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控辍保学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基本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合理分工,落实责任,动员和组织社会、学校、家庭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相互配合。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控辍保学工作负主要责任,制定工作规划,完善考核机制,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控辍保学面临的重大问题;实行“一把手”领导负责制,各乡(镇)长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具体抓、包村包片负责,抓好依法控辍工作,积极签订“乡镇—村—社—户”为主线的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结合扶贫、公安数据库,建立本乡镇在校生花名册、在外就读花名册、辍学生花名册、0-20周岁花名册、其他未入学情况花名册;依法劝返本辖区户籍适龄少儿入学就读,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按期完成,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工作总体水平。

(二)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县控辍保学工作,积极探索、研究控辍保学新思路、新方法,制定控辍保学工作目标和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衔接好学生转入、转出学校的各个环节;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着力改善学校卫生设施和学生食宿环境;加强学校常规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制定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办法和措施,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强化师德师风教育,教师要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让学生能够安心专注于学习;完善义务教育扶贫工作机制,统筹各类扶贫、惠民政策,加大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及时督促学校对疑似辍学学生做好劝学工作,确保学生不辍学;每年的3月和9月为控辍保学月,及时与各中小学校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核算好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初中三年巩固率和本年度学期在校生巩固率。

(三)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学校的“控辍保学”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四)县委宣传部:负责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民族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营造控辍保学舆论氛围。

(五)县卫计局:负责好儿童、少年的健康体检、医疗保健工作,指导学校做好卫生防御、传染病防治工作。

(六)县公安局: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控辍保学工作中涉及的社会治安问题,依法处理扰乱学校秩序、对学生殴打或侮辱造成学生失学的人员,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的治安治理;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七)县民政局:加强对弱势儿童、少年的救助和关爱,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辍学。

(八)县司法局:配合乡镇、学校做好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期对企业、个体经营户等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责令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所需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监督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十一)县民宗局:如实统计全县适龄少儿入寺为僧数据;做好控辍保学宣传工作,避免新的适龄少儿入寺为僧,确保适龄少儿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十二)县妇联:关爱留守儿童,建立健全全县留守儿童数据统计;深入各乡镇、学校、社区巡回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家庭教育宣传;帮扶困境儿童,确保不因贫而辍学。

(十三)县残联:建立全县残疾适龄少儿台账,数据要实、要准;建立健全残疾适龄少儿保障机制;加强对残疾适龄少儿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入学就读,使全县残疾适龄少儿入学达90%以上。

(十四)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禁止在学校周边开办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对违反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坚决予以取缔并追究经营者的责任。

(十五)村(社)委会:村(社)委会要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协同乡(镇)人民政府动员辍学学生返校学习,对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可依据村规民约处理,确保本村、社区适龄少儿按时入学。

(十六)中小学校:学校校长为“保学”工作第一责任人,落实“保学”责任,制定工作规划,与校务会、班主任任课教师签订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校长包校、校务会成员包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包班级的“保学”工作责任制,学校与学生监护人签订《义务教育责任书》,真正把任务分解到人,落实到人;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严格学籍变更手续,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建立健全学生辍学情况汇报制度和家访制度,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辍学学生情况,做好辍学生家访及劝学工作;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加大对学习、生活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防止因学校和教师行为不当引起学生辍学;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加强家长和适龄少儿的法律意识。

校长:学校第一责任人,组织制定本校控辍保学工作方案,明确分工,细化职责,层层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统一指挥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开展工作,提高本校义务教育巩固率;必须熟知本校在校生人数,随时掌握学生变动情况;每学期组织有关人员以学籍档案为准开展不少于2次排查工作,针对各班学生详细信息和学生考勤情况,做好排查工作信息记录;每学期家访数不能少于40人次。

班主任:每学期开学学生报名注册时,要如实登记、规范填写学生及其家庭所有信息,所上交教务处的表册,必须内容填写完整,书写规范,易于辨认;建立本班规范学籍档案,协助学籍管理员完善本班学生的休学、转入、转出等相关手续;实行班主任包班制,认真做到“四及时”:即及时查,每天上课前班主任要亲自查点学生到校情况;及时访,对未入学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班主任及时当天家访,并上交家访记录;及时报,对查出的3天未到校又为履行手续的学生,班主任家访确认为辍学生,名单要在一小时内报教导处;及时劝,对确认要辍学的学生,班主任及时与任课教师联合劝学生返校,确保无一名学生无故流生;要重点关注“留守生”和“后进生”,建立留守学生档案和留守子女联系卡,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不得歧视后进生,切实关心学习困难学生和行为偏差学生;每学期家访数不能少于本班人数一半。

任课教师:按照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教务处与班主任协调安排,实行任课教师包学生制;要掌握了解所授课班级学生的详细信息;每节课前要用1-2分钟检查学生到位情况,若发现有学生缺席,要及时了解情况,并告知本班班主任,由班主任牵头做跟踪联系,如有辍学现象,及时上报学校,以便形成合力做好劝返工作;要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对于品行较差的学生要协助班主任加强思想教育,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家庭贫困的学生要与班主任沟通向学校汇报,由学校采取措施实行帮扶控辍;认真做好补差工作,面向全体学生,面向学生的每一个方面,不使任何学生掉队;要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加大教学改革力度,改变教学方式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艺术,吸引学生学习,改变学生厌学情绪,实行课改控辍;科任教师每学期家访数不能少于15人次。

(一)明确分工,全力履职。各乡(镇)政府要不断增强履行法定职责的意识,控辍保学领导机构逐步健全,不断完善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积极建立健全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相关部门参与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任务,统筹各方力量,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坚决落实控辍保学“双线责任制”,县政府、乡政府、村(社区)、村(居)民为一线,主抓劝返复学工作;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教师、家长为一线,落实保学安置工作责任。充分利用青海省控辍保学数据核查比对系统平台,加大核查摸底力度,实行销号清零制度。各乡(镇)要积极开展工作,任务分解到乡、村(社区)、责任人,确保每一个疑似辍学情况得以落实。克服困难,加大工作力度,进村入户开展工作,一方面摸底调查取证,一方面积极劝返。

(二)宣传先行,全力动员。各相关单位、乡镇、学校要重视宣传动员工作,不断加大对《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深入细致的做好群众思想动员,形成了强大的舆论氛围,使履行监护人职责的意识深入人心,主动送孩子入学成为社会风气。

(三)依法控辍,全力管控。各乡(镇)党委政府要积极落实职责,出台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保障性措施文件,让控辍保学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拒不履行义务的监护人、不按章办事的相关人员,通过法律手段,使行政复学工作具体化、可操作,形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不了寺、务不了工、结不了婚的管控体系。

(四)妥善安置,全力保学。县教育局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出台劝返复学学生安置工作意见,指导各乡(镇)全力做好劝返复学学生安置工作,细化到吃、住、学、管各个环节。进一步明确县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安置就学工作中的职责,明确任务分工,责任到人,解决个别学生反复辍学问题。县教育局要按照不同学段、不同年龄、不同需求返校学生的实际,做好分类安置。组织教研力量,坚持因地制宜、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不同年龄、有特殊需求的孩子单独编班,做好课程设置,确保符合学生实际,使其学有兴趣、学有所获、学有所得,杜绝学生厌学辍学问题。县教育、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全力支持各乡(镇)解决安置工作中面临的校舍、教材不足问题及营养餐费、寄宿生生活费和生均公用经费不足等问题。

(五)落实责任,全力督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对各乡(镇)政府、学校开展“控辍保学”工作、辍学生劝返工作、家访工作、宣传活动等进行督导检查,对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乡(镇)政府、学校给予表扬;对“控辍保学”工作措施不力,导致我县中小学入学率不达标和中小学辍学率超标的乡(镇)政府、学校给予通报批评。

第一阶段:摸清去向底数(1月中旬至2月底)。各乡镇、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各学校抽调人员,组织力量,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工作。重点对7至15周岁户籍库人口中不在学籍库的学生(1239名)、学籍管理系统中疑似辍学的学生(138名)、2010年-2012年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的去向进行全面细致的核查。

1、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协调公安等部门,核实学生基本户籍信息,按乡(镇)、村社、年龄分解到位。(7至15周岁户籍库人口中不在学籍库的1239名学生)

2、各学校、各乡(镇)按照乡(镇)、村社、户、年龄、辍学时间查实数据,并编制花名册。

3、各乡镇按照编制的花名册,抽调人员深入村社,逐一核实辍学生去向,并登记造册,开展辍学生的劝返工作。

4、各乡镇要联合派出所、村委会对辖区内的无户口人员、人户分离、有户无人、一人多户、一家多户、户籍信息错误、死亡未注销、未及时迁入迁出等突出问题进行摸排,分类登记造册,按照户籍管理规定逐一清理规范。

第二阶段:乡镇劝返、学校安置(3月1日至3月10日)。依据7至15周岁户籍库人口中不在学籍库的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疑似辍学的学生、2010年-2012年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等数据来源:

1、各乡镇制定辍学生劝返方案,下发返学通知书,督促辍学生按期返校,及时掌握本乡镇辍学生返校情况。

2、各乡镇、各学校沟通协调,对本学期春季开学后未及时返校的在校生进行追踪核查,摸清学生动向,劝返其尽快返校就读。

3、各学校做好返校生统计工作,建立劝返学生台账,每日将辍学生劝返情况与下午5点前上报县教育局。

4、各学校按照县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做好返校复学生就读工作的方案》(兴教〔2018〕30号),制定本校切实可行的辍学生复学就读方案,统筹安排好劝返入学的班级、教材、教师配备、食宿及安全管理等一切保障。

第三阶段:县级督查(3月11日至3月30日)。成立专项督导组,深入各学校,通过看、查、访、议的方式,对各乡镇、学校从责任落实、制度落实、指标控制、教育行为、日常监控等方面全面督查。对责任不落实,劝返不力,效果不明显的提出责令整改建议。

1、各乡镇继续开展未返校辍学生的劝返工作,县政府根据各乡镇劝返复学情况,进行排名通报。

2、各学校对返校复读生中无学籍的,抓紧补录学籍,重点为7至15周岁户籍库人口中不在学籍库的学生。各乡镇两基干事要与各校统计员及时沟通,需对有户无人、一人多户、一家多户、户籍信息错误、死亡未注销、未及时迁入迁出等问题学生,第一时间提供印证材料,以便复学生全部录入学籍。

第四阶段:整改提高(4月1日至4月30日)。根据各乡镇、学校自查、县级督查梳理出的辍学生全面复学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整改到位情况,县教育行政、督导部门形成汇报材料上报省州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阶段:巩固成果(5月1日至12月31日)。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控辍保学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辍学劝返生安置工作,确保劝返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各乡镇、各学校要全面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果。同时,提早做好秋季开学控辍保学工作,早部署、早安排、早协调、早落实,使控辍保学工作进入制度化、常态化,县政府教育督导室针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导。

1、全面靠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各乡镇、村、学校及成员单位责任人责任,做到领导、人员、宣传、责任、措施、时间、目标到位。

2、加强学生动态监管。学生无故一天不入校,由班主任教师做动员工作并向学校报告;两天不入校,由学校上门了解情况,再次做动员工作;三天不入校,由学校向乡镇政府报告,提交名单,乡镇、村采取措施督促学生返校。

3、严格适龄生信息管理。充分运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严格转出、转入、休学手续,对辍学和疑似辍学学生信息及时进行整理和汇总。建立流动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管理制度,健全流动适龄儿童少年档案,核实学生去向,做到不漏一人。对确认已在外地上学的,尽快办理转学手续,做到人籍一致。

4、树立优良师德师风建设。各校紧紧围绕“育人为本,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端正办学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引导全体教师树立素质教育的人才观和质量观,树立转化一个“学困生”与培养优秀生同等重要、留住一个“易辍生”与毕业一个合格生同等重要的思想,任何教师不能以任何理由拒收学生。

5、加强辍学多发时段学生的跟踪管理。各校突出抓好小升初、八年级成绩分化和初中毕业年级三个辍学多发关口。把“双困生”(家庭经济困难和学习困难学生)、单亲家庭、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留守儿童家庭等弱势家庭学生纳入控辍的重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6、明确辍学返校生关爱体系。各校要安排师生为辍学返校学生进行学业辅导,帮助其跟上学习进度,在生活上对其关爱,让其感受到学校老师和同学的温暖和关怀。校领导、班主任们平时积极与辍学返校生家长沟通,观察学生情绪变化,对有辍学倾向的学生进行耐心教育,查明原因,对症下药,消除其辍学意向,以确保学生在校学习。

(一)切实履职,健全长效机制。县教育局负责对《义务教育法》、《兴海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贯彻和落实,统筹安排控辍保学工作,督促检查各乡镇、各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提高巩固率,降低辍学率。县控辍保学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县教育局的沟通和联系,主动配合,密切协作,根据自身职责,共同开展好控辍保学工作。乡镇政府负责宣传《义务教育法》、《兴海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学生入学情况进行清理,建立辍学学生台帐,依法组织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并劝返辍学学生复学,经劝返仍不复学的,对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下达《返学通知书》,组织相关人员依法敦促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送子女入学;确保本乡镇入学率。各中小学校要掌握学生每天到校情况和思想状况,对未到校学生要及时与家长联系、沟通并做好登记工作;组织教师及班主任定期深入学生家庭进行家访,做好家访记录,对可能辍学的学生(尤其是贫困生和学困生)家庭,要做好家长及学生思想工作,防止学生辍学;切实抓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就学工作,学生家长负责履行监护职责,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二)落实资助制度,高度重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和残疾学生的义务教育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做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教基〔2015〕82号),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校接收为主”的“两为主”原则,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二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做好“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各校要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档案,加强联系制度,建立关爱和服务体系,提高“留守儿童”教育和关爱水平,为他们提供较好的学习生活条件和安全保障服务,使他们安心就读,健康成长。三是贯彻执行《2018年返校复学生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实施方案》(兴教〔2018〕39号),各校要关心和支持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认真努力营造尊重、关爱每个残疾学生的良好氛围,让每一个残疾学生都得到发展,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四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7〕156号),各校要完善并落实贫困家庭帮扶资助政策,认真审核贫困程度,建立有效的助学机制,继续开展“一帮一”、“一帮多”等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确保贫困家庭的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同等条件下,优先保证建档立卡儿童少年享受贫困家庭帮扶资助政策。

(三)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开展控辍保学大保障。一是学校要做好返校学生的生活安排,做到吃在学校解食忧,住在学校受关爱,学在学校长知识,乐在学校感幸福。二是要保证教育教学。返校辍学生以注册学籍的,返回原学校就读;未注册学籍或从未上学的,按年龄阶段插班入学,意愿在本乡镇就读的,可进入本乡镇学校相应班级就读,除此之外,严格按照全县统一返校划分区域安排进入学校就读。各学校要组织教师及班主任定期开展学生家访工作,做好家访记录,对可能辍学的学生(尤其是返校生、贫困生和学困生)家庭,要做好家长及学生思想工作,防止学生再次辍学。三是要探索和改进教学方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积极开展学生德育活动和各项兴趣活动,帮助辍学返校学生、学困生、厌学生融入集体中,激发其学习兴趣,使其安心学习。四是要加强学籍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动态监测机制,详细核实和记录学生转出、转入等变动情况,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等情况清楚,并且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严禁弄虚作假。

(四)紧密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不能有丝毫懈怠和麻痹大意,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迅速行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加强联系衔接,畅通信息共享渠道,确保按既定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一是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乡镇长负责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完善措施办法,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宣传引导,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措施,及时劝返失辍学生,加强户籍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等工作。二是各学校要建立和完善控辍保学制度,配合乡镇、村做好失辍学生动员劝返工作。准确掌握在校学生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学生信息,做好失辍学学生信息统计,并及时上报乡镇、教育行政部分。三是严格落实学籍管理制度。各中小学校要明确有专人负责,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自入学起由学校按照要求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学生变动要严格履行变动手续,对变动情况做到数字准确、去向清楚、手续完备,保证学籍管理的科学性和真实性,杜绝学生在流转中辍学。四是各乡镇、学校将单亲家庭、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在外务工家庭、孤儿学生等5种弱势家庭学生作为控辍工作的重点,建立流动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管理制度和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一)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够重视,管理不严、措施不力的乡镇、学校、成员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控辍保学工作得力,学生入学率、巩固率较高的乡镇、学校、个人,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

(二)对没有成立控辍保学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记录工作日程、专项教育档案等乡镇、学校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三)对本乡镇、本学校在校生转入、转出、休学等数据不实不清,措施不力,县委县政府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辍学生知情不报、瞒报等,追究相关责任人,并予以通报。

(四)对适龄少儿入学率不达指标的乡镇、义务阶段巩固率达不到指标的学校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适龄少儿入学率、义务阶段巩固率超指标完成,酌情加分,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

(五)对辍学生劝返工作不力的乡镇、学校、个人,视情节严重,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对辍学生劝返工作政绩突出的乡镇、学校、个人,酌情加分,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

主题控辍保学学习心得体会感悟如何写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皖政办〔2018〕3号)精神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切实落实政府、学校、家长和社会等各方面控辍保学责任,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问题,避免适龄儿童少年因学习困难或者厌学而失学辍学、因贫失学辍学、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且不辍学。到2020年,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6%以上,义务教育普及水平逐年提高,教育质量明显提升,不断向优质均衡迈进。

(一)坚持依法控辍,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

履行政府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县政府全面负责县域内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突出重点地区,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做好义务教育各项工作,实现控辍保学目标。县、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他们解决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辍学。配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监督及执法检查。(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办;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体局) 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各乡镇要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情况,加强宣传教育,督促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对未报到的学生登记造册并逐一核实原因,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加强家校联系,对控辍保学重点对象开展经常性家访,做好思想工作,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给予关心帮助;经劝返仍不到校或无法联系上的,学校要及时书面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并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落实家长责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牵头责任单位:县教体局;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建立部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各级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禁止在学校周边开办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司法行政部门要做好面向农村贫困地区的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用人单位不得违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对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单位或个人查处力度,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相关单位营业执照。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对违反义务教育法导致学生辍学的,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控告。共青团、妇联、残联、社区要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发挥各自作用。(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办;配合责任单位:县综治办、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文广新局、市场监管局、团县委、妇联会、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提高质量保学,避免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

提升农村学校教育质量。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全面提高农村学校管理水平,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作用,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加课时、赶超教学进度或提前结束课程。健全学生体育锻炼制度,建设常态化的校园体育竞赛机制,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落到实处。加强县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强化课程建设和对教育教学评价工作的研究,加强对农村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和指导,鼓励教研员采取蹲点等形式帮助农村学校提高教学质量。推进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建立大片教研组集体教研和备课制度。加快特色而有质量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下同)建设,完善对中心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的评价标准和考核机制,加强中心学校对村小学、教学点的指导管理。发挥乡村小规模学校小班化教学优势,积极开展启发式、参与式教学,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充分运用在线课堂等信息化手段,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吸引力,让孩子们从小愿意上学。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吸引优秀教师到乡村从教。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吸引优秀教师到乡村从教。推动城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教师每学年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校级以上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继续实施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和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为贫困地区和乡村学校补充优秀教师。加强乡村教师培训,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国培计划)和省级培训计划(省培计划)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和艰苦偏远地区乡村教师培训。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配备专业教师,发挥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作用,提高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质量。(牵头责任单位:县教体局;配合责任单位:县编办、财政局、人社局、残联) 促进农村初中普职教育融合。加强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统筹,通过在普通初中开设职业技术课程、组织普通初中学生到市机械电子工程学校、县技工学校、商贸工程学校等县内中职学校选修职业教育专业课程等多种方式,积极促进农村初中普职教育融合,确保初中学生完成义务教育,为中职和高技工招生打下基础,提供多种成才渠道,使他们升学有基础、就业有能力,针对性地防止初中生辍学。鼓励因地制宜为农村普通初中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职业技术教师。(牵头责任单位:县教体局、人社局;配合责任单位:县编办) 建立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全县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学习帮扶制度,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要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学习困难学生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家庭情况和思想心理状况,切实加大帮扶力度,使他们增强学习兴趣,改进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不断提升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切实增强学习的自信心、有效性和获得感。积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强化对学生的发展性评价、多元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发展性评价作为考核学校教育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牵头责任单位:县教体局;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落实扶贫助学,避免因贫失学辍学。

精准确定教育扶贫对象。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针对贫困地区以及农村等失学辍学率可能较高的地方,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硬任务,压实工作责任。聚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把困难家庭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下同)作为脱贫攻坚重点对象,特别是把残疾儿童、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优先帮扶、精准扶贫,切实提高扶贫成效,到2020年全面完成“发展教育脱贫一批”任务,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各级扶贫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每年将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信息录入资助系统,及时更新数据,实施动态监控。县教育部门要会同县财政部门、扶贫部门、民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残联组织,加强排查,摸清情况,针对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案”制订扶贫方案,统筹各类扶贫、惠民政策,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牵头责任单位:县教体局;配合责任单位:县扶贫办、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和资助政策。不断完善义务教育扶贫助学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等惠民政策。加大对残疾学生就学支持力度,对符合资助政策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予以资助,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落实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资助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落实高校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畅通绿色升学通道,提高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升学信心。(牵头责任单位:县教体局;配合责任单位:县扶贫办、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保障防辍,避免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

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积极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充分考虑人口流动等因素,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完善城乡教育布局规划制度和学校布局调整机制,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视农村学校规划建设,在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保留并办好必要的学校和教学点,确保学生就近入学。健全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保障机制和管理机制,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完善不能到校学习的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制度。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及各地实际,切实处理好坚持就近入学为主与合理集中寄宿的关系。严格规范学校撤并程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避免因学校布局不合理和学生上下学交通不方便造成学生失学辍学。因地制宜通过增加寄宿床位、增加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供应午餐、提供校车服务等多种方式,妥善解决农村学生上学远和寄宿学生家校往返交通问题。通过在城镇新建和改扩建学校,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为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提供条件。(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办;配合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发改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委、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财政局、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强化政府责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发展义务教育;落实县级主体责任,完善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标准,科学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充分利用“十三五”期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加大对县域内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支持力度,积极改善基本办学条件。落实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严格落实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政策,确保经费落实到学校(教学点)。加强教育审计和问责,对挪用和挤占村小学和教学点公用经费的单位与个人进行严肃问责。推进智慧校园建设,落实“三通两平台”(即“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促进农村学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牵头责任单位:县教体局;配合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审计局、信息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县教育部门和全县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对在籍不在校学生逐一核实,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对确认已在外地上学的,学校要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对确认辍学或者联系不上的,汇总后按程序报告当地政府;对标注为其他离校的,要说明具体原因。县教育部门要加强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监测,把农村、偏远、贫困和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地区等作为重点监测地区,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作为重点监测群体。县教育部门和残联、司法行政部门要共同核查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未成年服刑人员数据,安排他们以合适形式接受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同时防止空挂学籍和中途辍学。(牵头责任单位:县教体局;配合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司法局、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控辍保学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宣传部、政府办、教体、发改、公安、民政、司法、财政、人社、编办、市场监管、综治、团委、妇联、残联、交通、规划、住建、国土、文广新、扶贫办、广播电视台、县政府督办室、县政府教育督导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统筹协调全县控辍保学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形成以县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统筹推进的工作局面,做到责任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把控辍保学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教体局;配合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强化督导问责。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纳入对乡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体系,作为对乡镇政府及其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指标。把控辍保学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项督导,督促学校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通报制度和奖励制度,实行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办;配合责任单位:县政府督办室、县政府教育督导办、县教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大宣传力度。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全县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村(社区)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安徽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广泛宣传控辍保学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把控辍保学的各项政策落实到每个家庭每个学生身上。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和辍学劝返复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营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牵头责任单位:县教体局;配合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台、司法局、团县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主题控辍保学学习心得体会感悟如何写七

贵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为了保证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特倡议贵家长与我校签订控辍保学工作责任书,希望家长能配合我们的工作并做到以下几点:

1.要求家长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自身重教意识,牢固树立督促和保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是维护子女基本生存权利和教育发展权直接体现的思想,充分认识到适龄子女不上学是违法行为,不按时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是违法行为,不制止子女辍学更是违法行为。

2.家长依法履行法律义务,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按时送子女入校就读并督促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3.家长不按时送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或对子女辍学不采取积极措施导致子女辍学或阻碍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都是违法行为,学校和当地村委会(或社区)应进行劝阻和批评,乡政府(镇政府)可以对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起诉。

4.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完善休、转、复学手续。学生入学注册学籍后,有特殊原因申请休学需由家长持乡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历本和相关费用收据(复印件)、疾病证明书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教育局同意后方可休学并在规定时间内复学。学生转出本校,家长必须向原就读学校提供接收学校的转学证明;学生转进的要向现就读学校提供原就读学校的转出证明。对限期内不提供相关证明的将追究家长责任。

5.对有子女在外乡、外县、外省就读的家长,必须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供在外就读的证明。在限期内不履行责任的,乡政府(镇政府)将视情节追究家长的责任。

6.家长要关心子女的思想、生活和学习情况,及时了解和帮助解决子女遇到的实际困难,为完成义务教育创造良好条件。

7.家长要配合学校做好对子女的教育工作,主动开展家校联系活动,反馈子女在家生活、学习情况及德行表现,防止和纠正子女的不良行为。

8.家长要重视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关注子女身体健康。经常对子女进行往返路途、校外活动、卫生用餐、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等安全教育,关心子女的身体状况,定期带子女进行体检,促使子女以健康的体魄、全面的素质、优良的学业完成义务教育。

9.家长要言传身教,身体力行教育子女。不参与赌博、封建迷信以及其他不健康活动,力所能及参与有益的社会活动,关心尊重家庭成员,积极倡导社会新风尚,为子女成长营造一个正向、健康、自尊、友善的成长环境。

备注: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有效。

        定边县第二小学(盖章)

     学生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

       年级  班  学生签字:

         2021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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