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涉农资金自查报告(大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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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资金自查报告篇一

为贯彻落实利财[xx]102号关于印发《全县涉农资金检查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确保涉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切实保障财政涉农资金的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通过学习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涉农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向乡党委政府领导作了汇报,乡党委政府给予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陆珂为组长、财政所工作人员、农口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小组。

主要对我乡xx年-xx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三农”的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重点检查粮食直接补贴资金、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是否通过“一卡通”及时打卡发放到户,一事一议项目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专户,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抵扣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滞留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其他问题。

根据市、县文件精神及涉农资金检查的工作要求,对我乡共计11个行政村,xx-xx年粮食直补资金199.58万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154万元,一事一议31个项目资金488万元进行了账面梳理,统计制表,到村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在全面核查的基础上重点对享受直补、综补超过20亩的农户进行了重点核查,并走村入户,直接询问农户,并现场记录农户对粮补及一事一议情况的反映。

经对全乡农户补贴信息进行排查发现,大于20亩的农户有25户计555.49亩,其中涉及村干部两名,经调查情况属实,本户承包其兄弟的地亩。因其兄弟长年外出,在南方跑大车,自愿把承包地交给自家兄弟耕种。已经要求这两名干部把详细情况作一个书面说明,报到财政所备案。

通过这次的自查,我们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今后每年都要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坚决做到查出一例纠正一例,真正把党和国家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实处。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篇二

按照都财发【xx】79号文件和xx年8月6日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议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相关要求,我镇及时召开了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议,研究布置了我镇专项清理工作,组建了清理工作小组,由镇长罗健勇同志任组长,副镇长郑恩昌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具体负责涉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

我镇认真执行扶贫资金政策,强化了公开公示工作,严格按照项目和范围使用资金;

根据都江堰农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都扶贫办[xx]5号)《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文件精神,我镇龙凤村被列入都江堰市xx—xx年贫困村并启动帮扶。为充分发挥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认真选准、选好龙凤村xx年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该村于xx年6月14日在村委会召开了村民议事会议,共有龙凤村议事会成员19人参会。在广泛听取该村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议事会决定:利用xx年市级财政扶贫村专项资金对村3、4组的道路路面进行铺设、垮塌处进行浆砌保坎,以方便村民出行和车辆通行,也为下一步农业产业化发展奠定基础。

1、梳理扶贫专项资金:扶贫资金共5万元(财政已支付2.5万元),涉及龙凤村3、4组的道路路面铺设,垮塌处浆砌保坎项目,长约1.5公里,宽4米。该项目工程现已全面完工。待市上验收合格后,划拨余下2.5万元扶贫资金。

2、对照项目进行检查:工作小组按照实施的项目到村组进行检查:一是查看公示公开和档案管理情况,二是查看项目实施进度情况,三是查看项目后期管理情况。

通过自查,我镇扶贫专项资金严格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无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公示和公开工作,以保障扶贫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篇三

为贯彻落实xx年3月23日全县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工作启动会议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专项资金交叉检查的通知》(铜教发〔xx〕64号)精神,根据县教育局xx年3月27日上午召开了教育系统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工作启动暨教育专项资金检查筹备会议工作安排,我校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等相关工作,现将看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铜委办字[xx]14号《中共铜仁市委办公室、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我校根据县局工作会议要求及安排,成立了教育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兼板场中学校长安正武,教育管理中心副主任曾昭斌、安华松任副组长,冉隆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设立专门办公室,并且明确专人办公,开展学校涉农惠农资金专门资金的自查自纠工作。

(一)投入情况

xx年上级投入我校公用经费102.2万元(以自然年度计算,下同)、营养改善计划资金83.1657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68.75万元;xx年上级投入我校公用经费113.6425万元(含xx年提标6.2825万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78.302605万元(含学生缴纳提标资金12.56054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140万元(含秋季学期追加500个名额62.5万元);xx年上级投入我校公用经费万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35.4032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106.25万元(学校还未收到银行汇款通知)。

(二)支出情况

xx年度教育经费支出(不含财政承担的个人工资)共计146.352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0.849825万元、基础设置建设1.9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3.553万元(支出中含上级补助学校附属工程等维修款51.8373万元)。营养改善资金和贫困生食堂用餐支出154.984153万元,以现金发放贫困寄宿生款全年支出59.20xx万元。

xx年度教育经费支出(不含财政承担的个人工资)共计291.603553万元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9.776553万元、基础设置建设59.574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2.2521万元(支出中含上级补助学校附属工程等维修款147.2万元)。营养改善资金和贫困生食堂用餐支出126.295849万元,以现金发放贫困寄宿生款全年支出11.0866万元。

xx年截至2月底教育经费支出39.75153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9.751538万元。营养改善资金和贫困生食堂用餐支出28.66786万元,以现金发放贫困寄宿生款全年支出61.8750万元。

上级部门对我校义务教育经费按要求按时、足额到位,资金实行银行账户管理,严格现金使用,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教育。

我校属事业单位,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教育的方针,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学校对教育经费的使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每学期“两免一补”落实到位,寄宿生生活补助、困难学生补助及助学金都属实上报,按时发放,无虚报冒领情况。

(1)我校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上级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学校的一切资金,由学校财务人员按有关规定统领统支,没有出现以任何理由单独支取现象。

(2)认真履行报账制度,力求资金的规范使用,无挪用、挤占、截留等现象的发生。严格财经审批手续。所有报销发票,做到手续完备,每张发票有经手人签字、主管校长签字,并报经教育局财务审计科审核后方可入帐。

(3)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财务法规,没有发生在政策法规范围之外,自作主张处理财务的不良问题。

(4)财务专管教师具体负责财务管理,学校任何财务活动必须经财务教师和行政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重大开支项目,都经校务会议集体决定,并经学校监督委员会公示后方可施行。金额超过1万元项目的报教育局相关领导审批。

(5)差旅费报销,严格执行文件规定。

(6)需要购置各种设备、仪器、教具、办公用品及其它物品,都先通过校委会决定后才添置。所有购买物品必须有保管人员登记后方可领取使用。

(7)财会教师严格执法,自觉执行财经纪律,做好财务审核。

学校营养改善资金由学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并且单独设立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标准拟出采购计划,大米、菜油和猪肉由教育局统一制定购买,保证食品安全卫生。蔬菜等自行购买的必须在有资质的公司购买,并且严格保证食品质量,学校每次购买必需有学校监督委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保管员必须及时如实登记进出库台账。食堂所有产生的票据必须有学校食堂采购人员、验收人员和监督人员签字后才允许进入报销程序。

通过本次经费的自查工作,我们发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公用经费使用随意性还比较大,虽然每学期都通过预算,但是各部门对预算不够重视,提供数据缺乏依据,在实际使用中也缺乏计划性,同时也由于一些不确定因数,导致实际使用和预算产生很多差距,导致某些方面预算资金缺口较大。

2、账务不规范。由于学校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加之电算化中账套分类不太科学,造成学校经费使用分类比较混乱,特别是营养改善款和寄宿生生活款帐上统计混乱。不能及时、准确和清晰的反应两项专款支出和结余。

3、账务处理滞后。由于报账程序繁杂,会计员没有及时处理相关记账工作,导致学校每月账务情况没有及时反映。

4、贫困寄宿生生活款学生卡上余额清算不及时。由于营养餐实行刷卡消费,学生的卡是实行编号管理,但是学生由于保管等问题,换卡比较频繁,造成一个学生出现多张卡,而且每张卡上的余额不能合并到同一张卡,加之学生私自转卡,导致期末清算非常困难,无法将剩余生活款按时兑现给学生,同时也导致不能准确计算出学生刷卡消费金额。

5、贫困寄宿生评审不到位。虽然学习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操作,申报表一律由学生所在村出具书面证明,然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才能按规定享受生活补助,但是由于教师对每个学生家庭情况不是完全了解,导致部分应该享受的学生没有享受到该项补助。

6、xx年11月份国家追加500名贫困寄宿生指标,学校按照教育局要求通过银行发放给享受对象家长账户,但是由于家长提供信息有误,导致50户无法上账,造成资金滞留。

7、食堂采购入库登记不及时,出现部分采购漏登,造成食堂台账金额、会计明细账账面金额与实际使用金额有不符。

8、食堂储藏室太小,采购分类困难,排气设备差。造成管理有些混乱。

1、学校有财务室牵头,由各办公室拟出本部门资金需求计划,根据需求的轻重缓急在需求项目后面定出a、b、c、d四个属性。财务室根据沿教发[xx]306号文件《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经费管理使用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将需求经费分成办公费、教育教学管理、教师培训、安全经费、小型维修五个板块,拟出预算方案提交校委会讨论,预算一旦通过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规范公用经费使用,本着既要保障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要的开支。

2、会计人员提高业务素质,积极要求上级部门升级和规范财务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将食堂账务单独核算,定期并帐。这样食堂账务可以实行权责发生制记账,及时结算处经费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真正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更新食堂刷卡系统,严格实行一人一卡一号,学生换卡不换号,这样每月能清楚看到每个学生生活费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期末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及时清算剩余生活费。

4、为了明确营养餐款和学生生活款的使用和结存金额,决定在xx年底结账时统计出来的学生卡上余额数作为贫困寄宿生活费的余额,其余余额作为营养餐款的余额,虽然不太准确,但是可以为今后的明确分清两种款项打下基础。

5、学校要建立学生家庭档案,为学生享受贫困生活补助提供可靠依据,让这项惠民政策真正惠及群众。从本学期起,贫困寄宿生补助款生生活费不再由学校直接将金额上到学生卡中,而是采取通过银行发放到每个学生手中,学生再根据用餐需求缴纳生活费,生活费款作为食堂暂收款处理,再根据用餐金额确定食堂收入,期末及时清退学生剩余生活款。

6、积极清算商家货款,清算专项资金剩余款项,多方联系未兑现贫困寄宿学生银行账号信息,及时将款项兑现给学生,是在通过银行无法兑现的,在征得家长同意的情况下发放现金给学生本人。学校控制学生生活用餐的盈利,生活用餐的盈利只能用于弥补亏损和改善食堂用餐条件,不得用着学校办公等经费,更不得用于发放教师福利。核准营养餐款使用金额,将剩余款项根据教育局要求上缴教育局专户中。

7、积极督促新食堂的建设工作,尽快启用新食堂,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用餐环境。

以上几方面的整改由总务处牵头,每项明确了专人负责。随时反馈整改进度,遇到无法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争取妥善解决存在的各项问题。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篇四

按照xx办(20xx)xx号《xxx办公室关于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全x范围内开展涉农资金使用情况自查,以此完善涉农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和监管机制,促进全区农业经济发展,确保涉农专项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我乡具体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

我乡分管领导x月x日在xx招待所开会后,回来及时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此次会议精神及其重要性。经研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xx乡涉农专项资金清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乡涉农专项资金清理及起草领导小组相关文件、工作总结,协调解决清理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并对清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资金使用情况。

由于涉农专项资金涉及面广,内容多,此次清理,主要以20xx年为主,以往年度存档备查。

(一)涉农专项资金使用及清理情况。

xxxx年度,涉农专项资金上级共拨资金xx万元,支付及借出xx万元,未借出xx万元(其中含xx年度xx年拨危改资金xx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xx万元;

(2)良种补贴资金xx万元,拨付xx万元,由财政所通过信用社直接转入农户存折;

2、民政救灾救济、农村低保、五保供养、临时救助xx万元;

(1)救灾救济xx万元,核销xx万,未借xx万元;

(2)医疗救助xx万元,全部核销。

(3)优抚安置xx万元,核销xx万元,借出x万元未核销;

(4)城低保xx万元,全部核销;

(5)农低保xx万元,全部核销;

(6)临时救助xx万元,借出xx万元未核销,未借xx万元;

(7)残疾事业xx万元,核销xx万元,借出xx万元未核销;

(8)民用煤xx万元,全部核销;

(9)民政代缴合作医疗xx万元,已全部上缴社保局及卫生局;

(10)五保供养xx万元,全部核销。

3、财政扶贫资金x万元;xx人饮工程,总投资x万元,拨入x万元,已借出x万元。

4、危房改造及美好家园xx万元;20xx年危房改造资金xx万元,其中20xx年拨x万元,20xx年拨x万元,已核账x万元,借出x万元未核销,20xx年拨x万元资金未借出,将于近期兑现农户。美好家园建设xx万元,20xx年拨xx万元,已销销xx万元,借出xx万元未核销。

三、主要做法。

1、早动员、早部署,自收到xx办(20xx)xx号文,乡立即成立了领导小组,党委班子成员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资料、熟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

2、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按照检查内容对20xx年度涉农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涉农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检查,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

四、存在问题。

1、部分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往来款项挂帐,有些项目直接到村,反馈到财政所冲账有一定时间性,导至未冲帐,我乡已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整理资料进行核账。

2、通过与信合联社核对,“一折通”存折有些资金未及时打入农户存折,少数农户不能按时领到资金,这是由于农户“一折通”存折丢失、姓名出错等因素造成,已督促财政所派专人赶场天办理。

通过此次清理和清查,我乡涉农专项资金大多数能有效发放到农户手上,项目资金大多数能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能有效的发挥它的作用。未发现资金多头申报、套取及资金截留、挤占、滞留等现象,无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由于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自纠自查出现问题边清边改,边查边纠,及时协调相关单位,使涉农专项资金及时发放,农村基建设施能发挥其作用,使农民深刻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也能使此次清查工作圆满成功。

xx乡人民政府。

二o一x年x月x日。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篇五

根据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xx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彻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认真扎实开展这项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和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集中时间,具体负责开展我县涉农乱收费问题情况的自查工作。

通过自查发现,一是我县涉及中央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全额如实兑现给农民,没有出现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向村级组织和农民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等问题,建立健全了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确保了支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

二是涉农价格和收费一贯坚持实行“公示”制,“一事一议”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行村民自治办法,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其资金使用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完善规范的管理体制运作的。

三是农民工技能培训,在县财政资金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仍然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全额如数的将补贴兑现发放给参加培训的有关人员,未发现截留、挪用、克扣、贪污支农惠农补贴资金和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及各种摊派等建纪违规行为。

四是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情况方面:严格按照农业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从未发生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违规流转土地经营权、征占土地中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纪的现象。

五是我县一贯坚持加大农资产品市场管理监管力度,因而未出现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1、强化领导。为贯彻国务院纠风办公室《关于2014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减轻农民负担,我局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领导小组加强对我县涉农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依法查处。

2、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我局要认真清理涉农收费的文件,对不符合国家政策和自治区文件规定的,全部废止,立即停止执行。凡有涉农收费的项目和标准的全部通过公示栏进行公示,要公开收费的项目名称、文件依据、征收标准、对象范围等内容。

3、认真接待农民收费问题信访工作。要认真做好涉农乱收费问题的信访举报受理工作,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解决反应的问题。对涉农乱收费问题的案件,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要认真查处,要在3日内提出处理意见,25日内查处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和公布。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篇六

省财政厅:

为了保证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有效解决涉农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规范、长效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根据省涉农资金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自20xx年6初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了涉农资金检查工作,目前,我市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阶段各项工作已全面完成,现将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开展涉农资金检查活动,是加强涉农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涉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全省涉农资金检查工作会议召开后,市财政局党组及时听取会议主要精神汇报,并作出具体安排。成立涉农资金检查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由王赵春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领导张志国、王思丰、丁卫星担任,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涉农资金检查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村局,舒广宏同志为办公室主任,联络员为李世杰、制定《安庆市涉农资金检查工作方案》、召开全市涉农资金检查工作会议传达全省涉农资金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动员布置全市涉农资金检查工作。

召开会议。20xx年5月27日在市涉农资金检查工作会议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志国受王赵春局长委托出席会议并讲话,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丁卫星主持会议并对《安庆市涉农资金检查工作方案》进行了布置提出了要求。在市局的局领导出席会议。各县(市)区财政局分管涉农资金工作的副局长、经建科(股)长、农业科(股)长、社保科(股)长、教科文科(股)长、综改办主任、农发办主任、农村局长,市直相关单位财务科长以及市局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制定方案。《安庆市涉农资金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检查内容。主要检查20xx-20xx年各级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和资金发放情况,支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资金和其他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查找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抵扣和资金使用效率低等问题。从20xx年5月下旬开始至8月底结束,分县自查自纠、市重点检查、省重点检查、总结完善四个阶段进行;市直相关涉农部门也要按照方案要求开展检查工作。

全市涉农资金检查工作采取各县(市)、区自查自纠、市重点检查的方式进行。

(一)县自查自纠(5月21日-6月30日)。各县(市)、区要按照涉农资金管理规定和本次检查的内容,会同县直相关涉农部门,对本辖区的涉农资金开展全面检查。自查自纠阶段的重点工作:

1、全面发动,全方位检查,不留“死角”。按省厅统一部署,对27大项涉农资金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项目资金的`申报,补贴对象的确定,项目实施情况,资金发放(拨付)情况,项目实施效果等环节,确保了检查效果,防止走过场。

2、边检查,边整改,及时纠正存在问题。本次检查效果如何,关键在自查自纠阶段。各县(市)、区都认真扎实做好自查自纠阶段的各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纠正,及时上报。

3、及时总结,完善整改,巩固检查成果。各县(市)、区要及时做好自查自纠阶段的总结工作,及时收集情况,归集资料,完善整改,在确保数字准确、完整、真实的前提下于6月3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市财政局报告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基本情况、工作实绩、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等)以及各检查表(附后)。

(二)市重点检查(7月1日-7月20日)。由市财政局各项涉农资金分管负责人带队组织检查(农林水部门的涉农资金检查按安徽省财政厅财农[20xx]387号执行)。从总体上看,我市严格按照各项惠农补贴政策要求,做到了补贴资金分配及时足额,补贴对象摸底核实准确,张榜公示基本到位,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补贴对象不真实等影响惠农政策落实现象的发生,党的各项惠农政策在我市得到了有力地贯彻落实,农民群众满意度较高。

20xx年至20xx年我市27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总额为916776.26万元,其中20xx年发放资金237549.28万元;20xx年发放资金307411.12万元;20xx年发放资金371815.86万元。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资金562043.95万元,其中20xx年155543.11万元;20xx年189105.85万元;20xx年217394.99万元。

20xx—20xx年涉农项目资金拨付总额为855617.42万元,其中20xx年全市涉农项目资金总额为184490.19万元,其中省级以上安排162007.73万元,市、县级安排22174.41万元,当年拨付使用167897.07万元,累计结余18001.23万元结转下年使用。20xx年安排涉农项目资金总额为395501.15万元,其中省级以上安排251651.86万元,市、县级安排141759.86万元,当年拨付使用374080.3万元,累计结余23414.08万元结转下年使用。20xx年安排涉农项目资金总额为275626.08万元,其中省级以上安排231769.6万元,市、县级安排43946.97万元,当年拨付使用248953.47万元,累计结余35913.17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由于涉农资金种类多、数量大,又涉及多个管理部门,在资金管理上还存在缺位现象,造成少数涉农资金违规使用。一是20xx年个别乡镇的村违规虚报冒领涉农资金,用于发放村民小组干部工资;采用伪造土地承包合同,虚报承包面积等方式,套取国家粮食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二是家电经销商违规骗取财政补贴。三是部分项目进度缓慢影响资金拨付。

通过检查,我市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在落实党中央、省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方面总的情况是好的,各项涉农项目资金都能按计划执行到位,各项惠农补贴资金能及时足额兑付到位,但在管理使用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惠农政策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还存在死角。二是对涉农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镇村干部认识不到位,认为只要不截留、不挪用,实实在在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就行了,管理缺乏系统性、连续性。三是部门协调配合不到位导致强农惠农数据核实上存在不合理情况,特别是在粮食种植面积核实上由于涉及千家万家户,仅靠镇村组干部到户核实确实难于保证100%准确。四是农村低保办理不公,在不同程度上会出现“关系保”、“人情保”的不公现象。五是少数项目存在多头申报,在使用上存在移花接木现象;部分项目实施单位帐务处理不规范,未能实行分项目核算;部分项目实施单位存在挤占项目资金现象;少数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

(一)加强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主要整改措施为:一是对照政策规定,不偏不倚,严格整改;二是按照问题性质,统一措施,分类整改;三是结合资金使用,自查自纠,落实到位。

(二)积极开展涉农资金管理业务培训工作。在本次检查工作结束后,我局拟组织全市各级财政及涉农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涉农资金管理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三)加大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后续检查力度。要求各级财政对在本次检查中未安排的检查项目和内容,用三个月左右的时间进行逐一检查,不留死角,做到资金到哪里,检查延伸到哪里,要通过检查进一步发现问题,纠正问题,积极构建涉农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篇七

根据财农[]124号文件要求,我局对—xx年度环境保护涉农资金进行全覆盖地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涉农资金自查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牵头,相关业务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自查方式、步骤及要求,根据股室、直属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和工作责任。以电话、文件和网络公告等形式向两个年度的各环保涉农资金项目单位发出《关于报送环境保护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通知》,明确了各单位报送材料的要求和时间节点。保证了我县环境保护涉农资金自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xx年我县环境保护涉农资金项目主要为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问题村”环境综合整治等3类,共18个项目。省财政厅、环保厅下达涉农项目资金总额为996万元。

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在《岳西县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岳环[]111号])中就项目管理提出了明确、严格的要求,项目管理工作也在此指导下,规范、阳光地运行,决无违规、违法操作现象发生。近两年,我局严把项目申报入口关,未发现见申报项目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的现象。18个涉农资金项正在实施15个,已竣工13个,大部分项目殾能按时启动,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为了保障环保项目的规范实施,我局制定了《岳西县环境保护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所有已实施的项目均按照规定全面推行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进一步规范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加大后期管护投入,确保环保涉农资金项目持久发挥效益。项目施工采取招投标、议标、竞标等方式,由项目单位组织实施,施工单位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工程结束由项目单位组织进行工程决算和审计,并报县环保局,提出要求验收的申请,县环保局和县财政局联合组织项目预验收,制定项目管理的长效机制。

为了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我局制定了《岳西县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岳西县环保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验收办法》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所有项目资金统一由县财政专户集中管理,属县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资金拨到县政府采购中心,由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项目清单公开招标、竞标采购;乡镇、村及企业项目资金由乡镇、村和企业根据工程进度提出申请,经县环保局、财政局审核后据实拨付,乡镇、村项目资金拨付到县乡镇财政管理中心,企业项目由财政直接拨付到项目单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问题村”项目的资金使用和工程决算、项目实施等在村级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两年来,我们及时拨付环境保护涉农项目资金418万元,其中:中央环境保护涉农资金160万元,省级环境保护涉农资金258万元,没有发生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现象。

通过污染防治项目的实施,有效地降低了污染物排放量,减少了农村环境污染,保障了农民的环境权益;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有效地改善了环境治理村环境状况,提高了农村居民居住环境质量;通过“问题村”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解决了部分村庄环境的脏、乱、差现象。总之,这些项目的实施,使我县农村的污染防治工作得以有序推进,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农民幸福指数显著提升。

自查中我们发现有3个涉农项目未及时启动、3个项目未按时申请拨付项目资金。下一步,我们要加大对这些项目的监管力度,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和及时申请验收。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篇八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我局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涉农资金自查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牵头,相关业务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自查方式、步骤及要求,根据股室、直属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和工作责任。以电话、文件和网络公告等形式向两个年度的各环保涉农资金项目单位发出《关于报送环境保护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通知》,明确了各单位报送材料的要求和时间节点。保证了我县环境保护涉农资金自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涉农资金项目类别和资金额度。

20xx—20xx年我县环境保护涉农资金项目主要为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问题村”环境综合整治等3类,共18个项目。省财政厅、环保厅下达涉农项目资金总额为996万元。

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在《xx县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岳环[20xx]111号])中就项目管理提出了明确、严格的要求,项目管理工作也在此指导下,规范、阳光地运行,决无违规、违法操作现象发生。近两年,我局严把项目申报入口关,未发现见申报项目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的现象。18个涉农资金项正在实施15个,已竣工13个,大部分项目殾能按时启动,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为了保障环保项目的规范实施,我局制定了《xx县环境保护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所有已实施的项目均按照规定全面推行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进一步规范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加大后期管护投入,确保环保涉农资金项目持久发挥效益。项目施工采取招投标、议标、竞标等方式,由项目单位组织实施,施工单位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工程结束由项目单位组织进行工程决算和审计,并报县环保局,提出要求验收的申请,县环保局xx县财政局联合组织项目预验收,制定项目管理的长效机制。

为了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我局制定了《xx县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xx县环保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验收办法》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所有项目资金统一由县财政专户集中管理,属县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资金拨到县政府采购中心,由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项目清单公开招标、竞标采购;乡镇、村及企业项目资金由乡镇、村和企业根据工程进度提出申请,经县环保局、财政局审核后据实拨付,乡镇、村项目资金拨付到县乡镇财政管理中心,企业项目由财政直接拨付到项目单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问题村”项目的资金使用和工程决算、项目实施等在村级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两年来,我们及时拨付环境保护涉农项目资金418万元,其中:中央环境保护涉农资金160万元,省级环境保护涉农资金258万元,没有发生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现象。

通过污染防治项目的实施,有效地降低了污染物排放量,减少了农村环境污染,保障了农民的环境权益;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有效地改善了环境治理村环境状况,提高了农村居民居住环境质量;通过“问题村”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解决了部分村庄环境的脏、乱、差现象。总之,这些项目的实施,使我县农村的污染防治工作得以有序推进,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农民幸福指数显著提升。

六、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自查中我们发现有3个涉农项目未及时启动、3个项目未按时申请拨付项目资金。下一步,我们要加大对这些项目的监管力度,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和及时申请验收。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篇九

根据财农[]124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xx年度环境保护涉农资金进行全覆盖地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涉农资金自查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牵头,相关业务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自查方式、步骤及要求,根据股室、直属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和工作责任。以电话、文件和网络公告等形式向两个年度的各环保涉农资金项目单位发出《关于报送环境保护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通知》,明确了各单位报送材料的要求和时间节点。保证了我县环境保护涉农资金自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0xx年我县环境保护涉农资金项目主要为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问题村”环境综合整治等3类,共18个项目。省财政厅、环保厅下达涉农项目资金总额为996万元。

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在《岳西县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岳环[]111号])中就项目管理提出了明确、严格的要求,项目管理工作也在此指导下,规范、阳光地运行,决无违规、违法操作现象发生。近两年,我局严把项目申报入口关,未发现见申报项目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的现象。18个涉农资金项正在实施15个,已竣工13个,大部分项目殾能按时启动,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为了保障环保项目的规范实施,我局制定了《岳西县环境保护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所有已实施的项目均按照规定全面推行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进一步规范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加大后期管护投入,确保环保涉农资金项目持久发挥效益。项目施工采取招投标、议标、竞标等方式,由项目单位组织实施,施工单位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工程结束由项目单位组织进行工程决算和审计,并报县环保局,提出要求验收的申请,县环保局和县财政局联合组织项目预验收,制定项目管理的长效机制。

为了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我局制定了《岳西县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岳西县环保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验收办法》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所有项目资金统一由县财政专户集中管理,属县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资金拨到县政府采购中心,由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项目清单公开招标、竞标采购;乡镇、村及企业项目资金由乡镇、村和企业根据工程进度提出申请,经县环保局、财政局审核后据实拨付,乡镇、村项目资金拨付到县乡镇财政管理中心,企业项目由财政直接拨付到项目单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问题村”项目的资金使用和工程决算、项目实施等在村级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两年来,我们及时拨付环境保护涉农项目资金418万元,其中:中央环境保护涉农资金160万元,省级环境保护涉农资金258万元,没有发生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现象。

通过污染防治项目的实施,有效地降低了污染物排放量,减少了农村环境污染,保障了农民的`环境权益;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有效地改善了环境治理村环境状况,提高了农村居民居住环境质量;通过“问题村”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解决了部分村庄环境的脏、乱、差现象。总之,这些项目的实施,使我县农村的污染防治工作得以有序推进,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农民幸福指数显著提升。

自查中我们发现有3个涉农项目未及时启动、3个项目未按时申请拨付项目资金。下一步,我们要加大对这些项目的监管力度,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和及时申请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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