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法律讲坛心得体会实用 法律讲堂心得600字(7篇)

  • 上传日期:2023-01-03 02:0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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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有关律师法律讲坛心得体会实用一

您好!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中抽时间阅读这封求职信。

我是xxx, 重庆大学xx级法学专业的毕业生。怀着一颗真诚的、热切的、朝气蓬勃的心向您毛遂自荐!从xx年入校到现在,我一直恪守“奋力攻坚志在必夺,坚定信心知难而进”这句格言在学校努力学习。同时在老师的指点下,在知识的熏陶中,在实践的砥砺上,成为了一名品学兼优的大学生。

大学四年,经过老师的精心培养和我的个人努力,我已经完全具备了当代大学生应有的各方面素质和能力。在拥有较广博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面的基础上,我系统地掌握了法律学科的专业知识,而且通晓一定的理工科知识,精通外语,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在校期间,由于各门功课成绩优良,曾多次获得学院二等奖学金。

“锐意进取,永不自满”是我的座右铭。我不满足于自己主修的经济法专业,又辅修了二年本科经贸英语专业。第二专业使我获得了丰富的经管、国贸、英美文化等知识,并使英语的听、说、读、写能力具有了较高的水平。此外,在企业管理、应用写作、市场营销方面有所擅长。扎实的学业和成熟的心理使我有信心融入竞争激烈的社会。

我是一个正直忠诚、勤奋求实的人,不断追求人格的自我完善,我的性格乐观自信、温和开朗、稳重宽厚,因此,我人际关系和谐,适应环境能力较强。我的兴趣爱好广泛,音乐和美术启发了我的创造力和想象力,排球和体育舞蹈培养了我的团队精神和协作感。

我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社团活动,锻炼了组织与协调能力,利用课余时间作兼职家教、营销员,争取自强、自立。在寒、暑假期间,我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实习,并撰写了实习报告和论文,做到了理论联系实践。尽可能地抓住每个锻炼自己的机会,更好地了解社会,积累一定的工作经验,在不断的学习和社会实践当中,我逐渐走向成熟。

时代在前进,但每一个人都在重新开始,愿我的这个开始在今天这个时刻,因您的慧眼而大放异彩。失去现在就失去了一切、失去了未来,我是您的现在,愿您是我的未来。衷心希望贵公司能给我一个机会,提供一个展示自己能力的平台。

最后祝贵公司事业大展宏图!

此致

敬礼

xxx

日期

有关律师法律讲坛心得体会实用二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指派律师及聘期

经与甲方协商,乙方指派 律师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如果指派律师因出差、休假等原因暂无法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应另行指定其他符合条件的律师临时接替指派律师的工作。聘期为壹年,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顾问律师的任务和服务范围

顾问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任务,是为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受甲方的委托办理有关的法律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1、规定费用项下的服务

在甲方支付了规定费用后,乙方应在下列事项范围内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1)为甲方就其日常业务运营中所提出的问题或疑问进行法律研究,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咨询书;

(2)根据甲方要求,审查并修改甲方因日常业务运营需要而与第三方签订的协定、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书,出具一般性的法律意见;

(3)就甲方在日常业务运营中的债权债务纠纷等有关事项,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出具律师函,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应甲方要求,起草并以甲方名义在公共媒介公布法律公告;

(5)应甲方需要不定期向甲方提供最新法律动向;

(6)依据甲方要求,向甲方员工提供有关的法律培训;

(7)就甲方的商业计划或融资计划提出口头的初步法律意见;

(8)根据甲方要求,审查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劳动合同文本及与之相关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

(9)参与并协助甲方同政府相关部门、各商业合作伙伴就甲方的经营和业务进行沟通。

2、规定费用项以外的服务

在规定费用的服务以外,乙方还应提供以下业务服务,费用应根据提供服务的具体情况有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1)就甲方在运营中的合同签订、融资、兼并、合并、分立、对外投资、公司股票发行上市、清算以及其他重大事宜的有关专项法律问题进行法律研究,出具正式的书面法律意见;

(2)就甲方在运营过程中的合同签订、融资、兼并、分立、对外投资、公司股票发行上市、清算以及其他重大事宜的有关专项法律问题代表甲方与第三方协商、谈判以及签订有关法律文件;

(3)在甲方与第三方发生争议时,代表甲方参与协商、调解、申诉、仲裁或诉讼。

(4)其它经双方确认的重大专案法律服务。

三、顾问律师的工作方式

顾问律师采取不固定工作方式。遇有需咨询办理的事务,甲方可随时电话或email方式通知顾问律师;如需顾问律师到甲方处办理,需提前1天预约;顾问律师因故不能到甲方处办理时,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师代为办理。

四、顾问律师的权利

顾问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为了正确履行法律顾问的职责,除了享有《律师法》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以下特定的权利:

1、查阅甲方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2、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3、根据甲方的安排,列席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4、获得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工作条件和便利。顾问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顾问律师的义务

顾问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期间,除了承担《律师法》规定的义务外,还承担以下特定的义务:

1、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并认真履行职责;

2、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发现甲方有不当行为时,应当予以劝阻;

3、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4、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甲方对立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5、在同时受聘担任甲方和另一公司法律顾问期间,遇到两公司之间发生争议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参加诉讼或仲裁;

6、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六、甲方的责任

甲方同意与乙方真诚合作,随时通知乙方正在处理的法律事务的进展程度,遵守本合同条款,按时支付费用及告知乙方其他地址、电话号码和处所。

七、法律顾问费及付费方式

甲方聘请乙方壹年的法律顾问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甲方选择方式 支付顾问费:

方式一: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元;

方式二:甲方分批支付顾问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规定费用项以外的服务,双方另定协议,乙方给予优先服务。

八、其他费用支出

(1)法定或政府机关或指定组织规定的费用:

因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二条项下的法律服务而产生的、法定的和政府机关规定的费用,如登记费、工商查询费、公告费等,由甲方承担。

(2)长途旅行费用:

甲方同意承担乙方人员为办理甲方法律事务而发生的长途旅行交通费用、食宿费和通讯费等,其标准为:出租车费、机票实报实销,住宿费按当地三星级宾馆住宿标准实报实销,津贴人民币100元/人/天。

九、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或一方在有正常理由的情况下可解除本合同。

2、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包括:

(1)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在实质问题上甲方拒绝与乙方合作或甲方不接受乙方的建议,以致乙方随后的代理行为非法或无效。

3、甲方基于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所付费用结算后多余部分退回。

4、乙方基于甲方违约或基于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回。

十、其他

(1)其他补充条款: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未提出不续签的,本合同将自动续延;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有关律师法律讲坛心得体会实用三

甲方:

乙方:

为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本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原则,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聘请甲方担任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一事签订如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律师

甲方根据乙方的聘请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师担任乙方的常年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证号为: 。

第二条 服务场所

1.甲方提供服务的场所位于 。

2.应乙方之要求,需要在除上述场所以外的场所为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应另行支付交通费用。

第三条 服务范围与内容

1.甲方应派遣专职律师至少一人常驻上述服务场所,且每个正常工作日必须准时上班,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若乙方要求甲方周末加班,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向乙方索要加班费。

2.乙方在其经营性的活动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甲方向乙方提供口头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

3.甲方不承担代为起草、书写法律文书,出具详细的法律意见书的义务。

4.就诉讼案件而言,应乙方之要求,甲方承担乙方所涉诉讼案件的诉前、诉中、判后的法律咨询、解答、提供口头建议意见,但不承担代为参加诉讼的义务,若确有此需,乙方可与甲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第四条 服务期限与服务费用

1.本法律服务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2.作为甲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律师服务费,但应向甲方提供律师服务办公室一间。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务(如代理仲裁诉讼、陪同考查谈判、调查取证等),乙方应与甲方另行协商并就该单项法律服务签订协议,甲方对此应优先予以办理,如当地对该服务项目有收费规定的,除差旅费等实际支出的费用项目外,甲方应按八折给予优惠(如果收费规定允许),如无收费规定,则甲方应参照当地的法律服务市场行情按八折优惠。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为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4.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律师法律讲坛心得体会实用四

法学实习报告 | 实习报告2000字 | 3000字 | 4000字 | 5000字

(2)通过老乡关系认识了解一批企业,为今后执业,进一步开拓案源和市场。

3.培养社会其他各行各业人员的社会关系,包括同事关系。

(2)通过自己单独去办律师交办的案子,认识各机关人员。去办案见面时要有礼有节,给人留下良好地第一印象,这样第二次去就会记得起你。如此“一回生二回熟”,彼此就认识了,以后要办类似的案子就方便多了。

(3)通过亲戚朋友认识公检法司各机关人员,并保持良好关系。

2.培养与各企业的关系

(1)通过亲朋好友认识企业管理人员,与他们沟通,保持联络,为一年后打下案源基础。

(2)通过老乡关系认识了解一批企业,为今后执业,进一步开拓案源和市场。

3.培养社会其他各行各业人员的社会关系,包括同事关系。

二、执业技巧

有关律师法律讲坛心得体会实用五

一、非言辞技巧的使用

1.聆听的技巧

谈判是双方为特定事宜达成最终一致而交换信息的一个交流的过程。有效交流,至关重要的就是要训练自己绝对认真地聆听对方的谈话。你所希望的,或你愿意对手所说的与他实际所说的经常是不一致的:仔细聆听对方所使用的词汇的实际用意。因此,“我有权提供的内容就是这些”这样的说法与“我想我此时最多只能提供这些”有着实质上的差别;同样,“我同意你的建议”与“这真是一个有趣的建议”有着天壤之别。

要时刻谨记在心,谈判中习惯使用的有些词汇有着特定的含义,需要非常认真的听取,因为它们的实际用意并不总是那么清楚。比如,对手说“我没被授权同意这个价格”,如果你认真听取这一句话,你就会发现它的意思是你所提出的价格没有问题;另外一种解释则是,尽管说话人没被授权谈判价格,但是其他人被授权了。

“我们不打算在这个阶段讨论”意味着谈判者可能打算在以后讨论;“这是我们的格式合同条款”则意味着,不管怎样,它们还是可以再商量的。同样,如果对手说他的委托人恐怕很难满足最后期限,则仅仅意味着尽管很难,但不管怎样,这不是不可能的。

很多律师都是极端糟糕的聆听者。研究显示,在谈判中当对手在谈话时,很多律师都没能积极地参与到谈话中来,因此丧失了收集有关对方所代理的案件的重要信息的机会。很多情况下,这是因为他们正在思考当下次该他们发言时自己该如何回答,或者因为他们认为对方说的是重复的,完全是在浪费时间,或者因为他们很疲倦,或者不想再去听有关自己委托人缺点的信息。如果律师不认真聆听,可能就会误解对方的谈话从而失去达成妥协或者和解的机会。

此外,对方的谈判者表达的总是不够清楚也是事实。有时,他们的口头语言与肢体语言互相矛盾从而使聆听者不知所云。不管造成错误理解的原因是什么,确认所收到的信息就是其发出的信息的一个有效方法就是,在谈判的每个阶段结束之时,重申或解释你认为对方所说的内容。你可以说:“好,请让我确认一下我是否理解了你方的观点。你说有证据表明我的委托人因为慌张没有履行职责,如果诉诸法庭因为他的混合过错,赔偿将会减少。因此你建议和解金额应比同类案件中一般的金额要低。我的理解是否正确?”

此处的要点是,如果你认为对方是在推卸责任,实际上他是在谈论你的委托人的混合过错时,你将不会处于反驳其主张的有力地位。只有获取对方谈话的内容,你才能用支持己方委托人的证据继续对此观点的反驳。

当听取对方谈话时,记录下来谈判的内容会非常有用。当决定记录时,切记不要沉浸于记录之中而不能成功地参与对方的讨论。有时,有一位助理专门记录将有所帮助,但是事后要及时确认记录的内容是否符合你对实际达成的内容以及仍需谈判的内容的理解。不同的人对于谈话的内容会有不同的理解,这取决于他们对事实的认识;如果你的助理对案件事实不熟悉,或者对相关法律不熟悉,那么他的记录将不会太有用。

2.发出和接收非言辞信息

非言辞的行为很明显会影响发出和接收到的信息。语言学权威阿伯克龙比 说过,“我们用语言器官说话,但是我们用我们的整个身体交谈。”因此非言辞信号在语言交流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比如,当你在说出某些词汇时,你说话时的语调、重音和时态,会传达它们的含义或强调,比如暗示着你是严肃地还是轻率地做出论断。当然,同样真实的是你的面部表情和手势也具有修正或强调你表达意思的作用。如果你有机会录制一盘自己在正式或非正式谈判时的录像带的话,仔细观察一下自己的非言辞习惯和信号吧。

不能过分强调在诸如谈判之类的情形中,如果不注意非言辞信号,谈判就不会富有成效。这要取决于双方的共识。这些消极的信号包括转移注视讲话者的视线、身体朝向背离讲话者、打哈欠、看表、叹气和沉默,应该尽量避免这些行为。总之,一旦你警觉到它们的后果,要尽最大可能起码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产生这种非言辞行为。

保持同他人视线接触的适当程度尤为重要。理想的是注视对方的眼睛,但不超过正常的社交交流的时间(比如一般不超过四秒或五秒)。不要将目光“锁定”在他人身上,因为这会被认为是怀有敌意的表现。如果你觉得很难保持视线接触,可以把目光聚焦在别人的鼻梁上;与对方的距离超过四五英寸,也能达到同样的效果。千万不要将目光聚焦到别人下巴以下的任何位置,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如果与你谈判的团队中有数个成员,应该以适当间隔同该团队中的每个成员都保持视线接触。

快速的眨眼一般会被观察者认为眨眼者十分紧张。正常人在心情舒畅的情形下,眨眼的频率是每分钟4到10次,如果佩戴隐形眼镜则为每分钟8到10次。所以,如果与你谈判的人的眨眼频率大约为每分钟20次的话,就表明他很紧张;这种紧张也许是因为缺乏经验或准备不足,但是也有可能这意味着从他的委托人的角度考虑,他已经接近谈判的敏感部分。如果是当面谈判的话,这是让你变得机警的信号。另一方面,有意识的控制眨眼也是可能的,如果感觉紧张,最好控制自己的行为以便掩饰紧张的情绪。

假定很多人都能够并且实际解读非言辞信号,那么尽量避免摆弄双手,或摆弄桌上的笔或纸,因为这类行为也通常被观察者认为是紧张的表现。抓耳、揉眼、挠鼻、抖脚或握紧拳头也属这类行为。讲话者在说话时用手捂嘴则通常被认为是在撒谎或者起码是对自己所说的事实不确定。

另一方面,说话时身体略向前倾,手心向上或可见,当别人说话时轻轻点头或微笑,这些行为都是充满信心的表现。夸张的惊讶或惊慌,从眼镜上面看人或注视则被认为是冒犯的表现。

二、言辞技巧

1.询问的技巧

通常在与委托人(经常是不安或无知的人)会谈时会涉及这个话题,因为有技巧的询问对于获取必要的相关信息至关重要。参见本系列丛书中珍妮·查普曼所著的《会见与咨询》一书。

不过,在本书中也值得考虑询问的技巧。尽管在此背景下,你的问题针对的是老谋深算的谈判者,但是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还是可以使用不同的询问技巧。

传统上,询问模式可被分成“开放型询问”(open)和“封闭型询问”(closed)两个主要类型。封闭型的问题要求简短的回答,通常是“是”或“不是”,并假设特定事实与谈判者想要澄清的事实有关。比如,“你的委托人是否主张当时的路面很滑?”“上个月你的委托人探视了他的孩子几次?”一个有技巧的询问者便会利用对方对封闭型问题的回答来操控对方以确定自己想要的优势。在上述的例子中,你可以这样做出反应:“哦,我明白了,那么说没有人主张路况不好了”;或者“好,看来我的委托人最近被准许探视是非常合情合理的”,上述的情形都是对方本不打算确认的。

另一方面 ,开放型问题的回答则不太容易预测,并且回答的范围不受限制。询问者可能只是试图建立和谐氛围或寻获信息。比如,“此处你的委托人想要什么样的解决方案?”或者“你对你的委托人的情况有何预测?”这里你允许对方引入新的事实、可行的替代方案以及有关责任和赔偿这些能够产生你计划将在谈判的以后阶段讨论的事项。此外,这类问题还能缩短谈判进程并带来对双方均有利的创新的解决方案。

一般而言,措辞良好、计划周密的相关问题将有助于积极地推动谈判的进程。这将证明你确实认真地聆听了谈话并且愿意达成令双方满意的和解方案。

2.回答对方的提问

通常出于职业道德,在谈判中回答对方的问题时不能披露某些信息(比如,委托人明确说明其不想披露的信息)。还有出于战略目的,一些信息在谈判的某个阶段之前也不宜被披露(比如,在有关住所或联系顺序的讨论中,你的委托人不愿在谈判的早期披露他准备在离婚后再婚)。当谈判过程中发生此类情况,你被问到如果回答将会有损于委托人利益的问题时,可以采取以下策略:

?拒绝直接回答,并解释原因(“目前我恐怕没有被授权去讨论那个问题”);然后提出自己的问题。

说你将在谈判的以后阶段回答这个问题(“如果可能,我将在以后的谈判中处理该点。目前我想如果我们讨论……的问题将更为有用” )。

?仅回答部分问题,忽略其余部分。

?给出非常概括的回答(“是的,我手边确实有证人证言,不过我不知道它们将对我们有多大用处”)。

?要求明确问题(“你能解释的更详细一点吗?我不明白你所指的‘未交付的货物’是什么意思”)。

?允许对方打断你的回答,这样你就不必披露你不愿披露的信息了。

?忽略问题,换个话题。

?你可以做出更开放、更幽默的回答,这取决于你与对方谈判者的关系。比如,对“你的委托人授权你接受的底金是多少?”这个问题,你可以这样回答“噢,来吧,约翰,我知道你不是真的想让我在谈判的这个阶段回答这个问题。不过你做得不错”。

3.在谈判中与对手的对话同步

谈判中,两个或更多的人谈话时,必须按照一定的次序发言;一般而言,两个熟练的谈判者之间的谈话是非常顺畅同步的,没有间隔或长时间沉默。你可以通过非言辞“暗号”来达到上述目的,包括点头、眨眼、转移视线以及手势来允许对方继续谈话或者暗示他的听众希望打断他的谈话。所以,在语法的停顿,谈话者将会抬头去看他的听众是否还在注意他的谈话。如果他们希望他继续谈话,一般都会点头或眨眼;否则,他们会通过打断谈话,比如“玛丽,我只能就那点发表意见”来表明意愿。

当你在讲话时,如果你研究听众的表情,通常会从他们对你的提议的反应方式中得到有用的反馈。你会发现它们暗示着诸如惊奇、不同意或不相信你所说的等情绪。另一方面,如果你是聆听者,那么表现出你参与了正在进行的谈话非常重要。你可以通过与说话者适当的身体接近,以及代表同意的点头和经常的注视来做到这点。如果你是一名擅长交际的熟练的沟通者,那么你将能迅速和轻易地处理其他谈判者表现出来的各种反应模式。比如你可以应付滔滔不绝者,又能主导紧张而寡言的人。

也许你希望为同你谈判的人的言辞行为提供非言辞的强化。研究显示,点头、微笑、身体前倾、看起来很有兴趣和发出激励的声音都是强化说话人以同一模式继续的行为。相反的,如果你将脸转离对方、沉默或不提供激励的非言辞信号,将会使说话者感到尴尬和不自在,而且为了使你和他互动,他可能会更加夸夸其谈。

3、与委托人的交流

委托人和律师之间的误解和疑惑的潜在根源有很多,但主要都是交流不够引起的。大量的研究证据证明,这种误解不利于谈判最终的实际结果。 消息不够灵通的委托人往往会对他们的和解要求更不现实,而且对其律师希望过高。

显然,律师应该向委托人做详细的解释,使他们知道其案件所涉的法律问题,而且及早告知他们诸如应当保存的记录的种类以及他们的行为会影响到其诉求等事项。此外,还应当告知他们其案件的一些重要的非法律方面(比如,争端中的财政、情感、医疗以及雇佣问题)。而且还应当经常以信件、电话或会见的方式告知委托人谈判的进展情况。

有关律师法律讲坛心得体会实用六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通过友爱洽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则,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延聘甲方担任自己的家庭法令顾问一事达到如下协议,并许诺一起恪守。

第一条效劳律师

甲方根据乙方的延聘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师担任乙方的终年家庭法令顾问,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

第二条效劳场所

1.甲方供给效劳的场所为本协议所列之甲方的住所地,即甲方办公室。但下列情形破例:_________。

2.乙方在有特殊情况时,能够要求甲方到本协议所列之乙方住地供给法令顾问效劳,但乙方应另行承当本次上门效劳的交通费用。

3.当乙方在甲乙双方的住所之外,就乙方与他人之间的侵权补偿胶葛现已达到意向,需求当场签署宽和协议或许当场实行时,能够要求甲方到该现场为乙方起草/审查宽和协议,但甲方不承当伴随商洽的责任,一起乙方应另行承当本次抵达效劳现场的交通费用。

第三条效劳范围与内容

本协议所列乙方家庭全体成员在个人作业、日子、学习及其他个人性质的、非经营性的活动中所遇到的法令问题。但乙方成员从事经营性活动过程中所触及的法令业务(包含但不限于开厂、办店、个人商标、个人专利等)不在本协议所约好的效劳范围之内。有利息的民间假贷、自有房产的租售、个人著作权视为非经营性民事活动。

1.甲方向乙方就上述范围内的法令业务供给口头的咨询、回答和定见主张。

2.乙方能够要求甲方供给书面的的咨询、回答和定见主张,但该书面的的咨询、回答和定见主张限于关键式的和提纲性的,而非为翔实的法令定见书。

3.甲方不承当代为起草、书写法令文书、出具具体的法令定见书的责任。

4.就个案而言,应乙方之要求,甲方承当乙方所涉个案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法令咨询、回答、剖析评判、供给主张定见、在该法令业务的签约和实行等关键时刻到现场进行法令文书审查的责任,但不承当伴随考察、商洽商量的责任。

5.不管在什么情况下,本协议所约好的甲方效劳内容不包含甲方为乙方业务向第三方进行考察核实、调查取证之效劳事项。

第四条效劳期限与效劳费用

1.双方同意,本家庭法令顾问效劳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由双方洽谈并书面承认。

2.作为甲方供给本协议所规则之专业效劳的酬劳,乙方应向甲方付出一年的律师效劳费_________元。该费用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现金付出。

第五条其他事项

如乙方需求甲方供给本协议所约好的效劳项目之外的其他法令效劳(如署理裁定诉讼、伴随考察商洽、调查取证等),乙方应与甲方另行洽谈并就该单项法令效劳签订协议,甲方对此应优先予以处理,如当地对该效劳项目有收费规则的,除差旅等实践支出的费用项目外,甲方应按八折给予优惠(假如收费规则允许),如无收费规则,则甲方应参照当地的法令效劳市场行情按八折优惠。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关律师法律讲坛心得体会实用七

甲方(聘请方):

联系人:

乙方(受聘方):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

鉴于:

1、甲方拟委托乙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双方协商后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委托事项和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担任 的法律顾问。

2、委托期限:

本合同的委托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如双方同意续签顾问合同,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

二、法律顾问项目的主要事务:

1、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包括:

a、贵公司有关业务涉及的法律问题;

b、贵公司经营管理涉及的法律问题。

2、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件,包括:

a、为贵公司草拟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b、审查、修改贵公司自行起草或由相对方起草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c、草拟、审查、修改贵公司要求或提供的其它法律文件。

3、参与经济项目洽商,包括:

a、为贵公司的投资及合作行为之合法性和可行性提供法律意见;

b、作为贵公司法律顾问参与项目谈判、洽商活动;

c、审查相对方的主体资格及合作资格;

d、草拟、审查、修改项目合同、协议、承诺书等有关法律文件。

4、规范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包括:

a、协助贵公司建立、完善内部规章制度;

b、审查贵公司自行草拟的内部规章制度;

c、审查贵公司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

d、对贵公司员工进行法律教育。

5、根据甲方提交的主题,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或在必要的情形下,组织进行现场答疑;

6、跟进各类合同、协议的履行,包括:

a、在相对方可能或已经出现违约情形时,提醒贵公司予以关注并协助采取必要的防范或应对措施;

b、处理贵公司项目实施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事务。

7、解决经营活动中出现的纠纷,包括:

a、作为贵公司法律代表,为贵公司调解经营活动中出现的纠纷;

b、作为贵公司委托代理人,参与贵公司涉及案件的诉讼、仲裁(含经济仲裁和劳动仲裁)、复议、听证等活动。

8、应公司的要求,就专项事务进行调研,并向公司或相关部门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9、接受甲方委托,担任公司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上市、投融资、招投标等重大项目之专项法律顾问,处理相关法律事务及法律问题;

10、提供公司认为需要的其他法律服务。

三、委托事项的事务执行

1、乙方指派 律师担任总顾问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总顾问律师,不得另行指派其他律师担任总顾问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总顾问律师在承办委托事项时,有权根据委托事项的具体情况,指派本所的其他经办律师承办具体委托事项。

3、总顾问律师在承办委托事项时,有权根据委托事项的具体情况,选聘其他专家或其他所的专业律师承办具体委托事项。

4、总顾问律师在承办涉及香港、澳门、中国台湾或境外的委托事项时,有权选聘香港、澳门、中国台湾或境外的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完成委托事项。

四、费用:

1、乙方承办委托事项的a类事务时,收取固定律师服务费,乙方承办委托事项中的b类事务时,根据具体的工作难度及工作量收取单项律师服务费。其中,委托事项的a类事务是指: 本合同第二条中的1、2、3、4、5、6项事务 ;委托事项的b类事务是指: 本合同第二条中的7、8、9、10 项事务 。

2、乙方承办委托事项的a类事务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固定律师服务费 人民币 整。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的 ,即人民币 整,甲方应在 年 月日前支付剩余的人民币 元整律师服务费。

乙方承办委托事项中a类事务的第 三(b) 项时,如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超过 ,对于超过 小时的部分,甲方按每小时人民币 的标准增加支付固定律师服务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付费通知后 日内支付增加的固定律师服务费。

3、乙方承办委托事项的b类事务时,由乙方根据委托事项的难度和工作量,并根据律师收费标准与甲方协商确定收取单项律师服务费。如乙方未能就承办b类事务与甲方达成协议,甲方可另行聘请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提供相关服务。

乙方承办委托事项的b类事务,由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或由甲方出具委托书。

4、如甲方要求,乙方可指派经办律师常驻甲方指定地点承办具体事务,甲方需与乙方另行协商确定增加支付律师服务费用。

5、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约定的固定律师服务费和单项律师服务费仅指律师服务费用,不包括应由甲方承担的以下费用:

a、办理委托事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在深圳市区外所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或其它与前述费用在性质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费用或支出;

b、第三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由行政机关、其它机构或第三方合理收取的税、费或其它与前述费用在性质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费用或支出。

五、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指定本项目的联系人负责与乙方的经常性联系,甲方所指定联系人的意思表示视为甲方的意思表示。

2、甲方应当全面、真实、完整地提供资料,并保证所提供之资料和事实及所作之陈述并无虚假,如甲方故意隐瞒事实及捏造有关资料和证据,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甲方应按时支付费用,甲方拖欠费用达 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办理交办事务所需要的有关资料、文件、情况介绍,需要乙方参加有关会议、研究合同或参加谈判等工作时,甲方应当提早通知,让乙方有充分的时间准备。

1、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依法、高效、谨慎地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定期或不定期与甲方有关人员召开例会或临时会议,检讨工作,为本合同目标项目的管理和甲方的经济活动提供意见和建议。

3、对日常合同审核及日常法律咨询工作建立工作跟踪、审核备案制度,并安排相应负责人及时对相关工作进行考核。

4、对于重大及疑难的合同及咨询,均由经办律师提交广和所律师团队集体讨论答复。

5、将建立法律服务工作档案,详细记载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过程和具体法律意见。

6、保证所指派的经办律师具有良好专业素质与较为丰富实务经验,能够胜任日常工作。

七、服务的响应:

1、甲方以口头形式提出的一般性法律咨询,乙方应即时回复。

2、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一般性法律咨询,乙方一般在二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

3、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紧急性法律咨询,乙方一般在八个工作小时内完成并以书面形式回复。

4、合同审查:原则上自甲方提交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乙方提出审查意见,重大、疑难或疑问较多的问题的响应时限由双方另行协商。

5、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一般问题自甲方提供相关资料起二个工作日内,重大、疑难或疑问较多的问题的响应时限由双方另行协商。

6、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及其它独立的非诉讼项目法律事务:法律及有关部门对办理时限有规定,从其规定办理;如甲方就该项法律事务对乙方有明确要求的,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办理时限。

八、保密:

1、乙方应对因履行本合同而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和无关人员透露,并不得自行利用。

2、乙方应妥善保管因委托项目而持有的记录秘密的有关协议书、资料、文件、情况说明、会议纪要、会谈备忘录等资料;

3、乙方还应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采取其它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因委托项目而知悉或者持有的秘密。

九、联络和代表:

1、甲方指定的联络方式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地址:

代表人:

2、乙方联络方式及帐户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地址:

代表人: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3、如未经以书面方式变更,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联络方式履行合同,视为有效履行。

4、如未经以书面方式变更,甲、乙双方所指定代表视为具有甲、乙双方合格授权。

十、其他:

1、本合同的各条款应视作相互独立,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有效性,除非该种结果将根本性地破坏本合同的目的,或造成完全不合理的结果。

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由双方以书面形式进行。

3、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裁决。

4、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方执一份,受托方执二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乙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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