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领域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 旅游领域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怎么写(8篇)
- 上传日期:2023-01-01 05:4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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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描写旅游领域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1.实习时间xx年*月*日——xx年*月*日
2.实习目的:
通过对实习目的地陕西,内蒙,宁夏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旅游业的参观了解其旅游业食、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的现状。重点了解当地的餐饮业、旅游宾馆饭店、旅游交通、旅行社、4a级旅游景区的旅游资源等现状;学会运用所学知识观察、认识、分析这些旅游企业的现状;学习旅游企业从业人员的优秀品质和团队精神,树立劳动观念、集体观念和创业精神。
二.实习安排:
7月6日早从十堰乘火车抵达安康,观江边、安澜楼、18:14乘火车抵达榆;7月7日10点到达榆林,休息。下午游览红石峡和镇北台,晚上自由活动,宿榆林。7月8日上午坐汽车前往东胜,再转火车抵达包头。乘公交车前往都市草原赛罕塔拉参观草原,晚游览市容和购物,宿包头。7月9日上午参观全国重工业旅游示范点——北方兵器工业城旅游区。下午15:35乘火车于22;39抵达银川,宿银川。7月10日上午乘公交车直达镇北堡华夏西部影视城,下午前往清真寺参观。17:30乘火车于次日9点抵达西安。7月11日上午休息,下午免费参观陕西历史博物馆,晚上免费参观大雁塔广场和钟楼,游览市容和购物。宿西安。7月12日上午11:50乘火车于16:05抵达旬阳北再转火车于当晚返回十堰。
三。旅游认识实习工作内容:
对于这次旅游实习,目的便是通过这段实习,使我们对自己的专业有了更为详尽而深刻的了解,认识到了许多在学校学不到的东西,不再局限于书本,而是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从而更深的了解的了自己的不足,但与此同时考虑到内容繁多,任务艰巨的问题和难度,老师将我们36人分为食、宿、行、游、购、娱6个组进行组织和学习,这样便于我们通过实际有效系统并且专一地对旅游资源和旅游地进行研究与感悟。从而达到进一步学会分析旅游者的决策行为,空间行为。
而身为“行”组中的一员,我们收获了许多。
“行”是旅游活动过程中的链条;是旅游规划的重要方面;是旅游心理的侧面反映。说起“行”,自然想到和旅游交通工具以及出游行程(旅游线路的安排)是密切相关的。
为此,我在这次实习中对于“行”这一方面总结出以下几点:
1、在旅游中,交通始终是影响游客满意度的重要因素。
(1)由于人们越来越重视时间,因此出门希望尽可能在路上少花时间已成为不少人选择交通工具的第一原则。
我们实习是采取“逐步北上”的策略,因此采取乘坐火车是中线旅游里较为合适的交通工具使用方式。其实目前长线旅游选择乘飞机的已经占到了相当大的比例,一般情况下已很少有人会选择轮船作为旅游的交通工具,选择乘火车的游客也有减少的趋势。在中线旅游中,几乎是飞机与火车不相上下,至于轮船,只占了不大的比例。这是整个旅游交通工具的选择的发展趋势。
(2)与此同时,由于经济条件变好,舒适程度也开始影响到对交通工具的选择。
因此,长线游客愿意乘飞机,与火车相比,较舒适的旅游列车便更加受到旅游者欢迎。而在某些线路上,人们宁愿坐船而不是更快些的火车,恰是站在是否舒适的角度上考虑的。我们实习进程中,在景点与落脚点之间往返的交通工具采用的亦是公汽或是出租。要使得班级(也可称为团队)能够集体活动,那么选择舒适的出租显然不算是一个最好的办法。而相比之下公汽里拥挤嘈杂,多数时候座位缺乏。对于老师的工作安排和学生的暂时休息要求都是不利的。这便是要求团队集体活动和游客舒适度之间的矛盾。而要想协调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和下一个方面的因素是离不开的。
(3)价格。价格问题对交通工具的选择恐怕还是至关重要的。
可以看到不少游客选择乘火车仅仅是因为其费用较乘飞机低得多,价格因素制约了乘飞机游客人次的飞速上升。毕竟是否经济还是大多数人必须考虑和面对的问题。比如我们都是学生,实习的目的是从旅游中学习,感悟,发现,所以我们会因价格去选择交通工具,没有选择价格偏高的交通工具。
那么,其实游客选择交通工具依靠的是他们的内心需求。游客需要的是不但省钱而且便捷,还要舒适的旅行方式。而将这三者完美得结合是不太现实的,舒适的交通工具自然价格偏高,便捷快速的方式游客不一定适应。
所以我想,旅游公司、旅行社以及相关部门在制定和策划一个路线时,首先要调查区分比较大的人们对于旅游交通工具是怎样看待和选择的。需要先明确这条旅游线路是为什么身份,或者什么年龄段人设计的,相当于同类型游客组团旅游,会使游客们在选择交通工具上保持相对的一致。
(4)如何找到交通与旅游的契合点也将直接对游客产生影响。
这一点非常重要,比如我们在实习过程中,榆林——东胜这段路我们采取的交通工具是“汽车”。沿途的风景很美好,可以看到草原以及蒙古包,这样以“车览风景”的方式会使游客的心理上注入了一股新鲜感,再加上沿途的风景,游客就不容易在车上感到时间过得很慢和产生疲惫之感,会给到达目的地下车后的游览进程添加新的活力。一方面这也属于游览参观的一种很好的方式,另一方面满足了游客需求。
这方面,水路方面应该可以借鉴,长江客轮公司也曾推出过假日专船,短途而充实的游览方式会给旅游业带来更过力量。
看来在新形势如何瞄准游客的需求是成功的关键。而交通始终是关系着游客的需求并且影响游客满意度的重要因素。为不同类型,身份的游客选择不同的交通工具是尊重游客自我要求的体现。同时,利用交通工具的特点来开发、制定新的旅游项目便是旅游业和旅游交通工具之间关系的升华。
2、作为旅游行业,设计好旅游线路,规划好旅游行程是其中一个重要环节。
(1)、设计者应根据不同的游客需求设计出各具特色的线路。
比如不少商人洽谈生意之余也需要到处旅行,他们的旅行多是出于商务方面的动机,消费较高,住高级酒店,而且来去匆匆;而针对退休老年人的旅游线路就应该轻松、休闲、节奏稍慢,费用适中等等。
旅游线路的设计关键是适应市场需求,具体而言,它必须最大限度地满足旅游者的需求,如成本最小,日程最方便等等。所以重视作为旅游活动主体的心理和生理需求,给旅游活动带来方便,提高旅游者的满意度和出游积极性,进而促进旅游地的可持续发展。
(2)、旅游线路的设计应遵循“循序渐进”原则。
为适应旅游市场需求,应尽量依托原有的交通线路,根据旅游业发展现有的基础和旅游资源的丰度、特色度、组合度及区位条件等,有区别地、有重点地确定线路循序渐进,梯次开发,适应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比如我们在安康江边参观时了解到这里也是才被开发出来,建成后将会给安康旅游业带来不小的效益;在旬阳,车站非常简陋,很难与其他城市火车站相比较。而既然在旬阳设定有站点,说明这里是一个交通岔口,如果能挖掘开发旬阳所在地及其周边地区的旅游潜在资源,如果能使一片废墟变成旅游胜地,带来可观的效益,从而达到更好建设旬阳的目的,那么这便是旅游线路设计,旅游开发的提升。
(3)旅游行程是旅游线路的具体体现,完善的旅游行程使旅游线路名副其实。
这次的实习中,行程安排紧凑,绝无怠慢拖欠等现象,使我们体会到作为一个游客,他需要的是在旅游中感到充实和应接不暇但又不存在走马观花。一天换一座城市的快速行程安排不免产生两种声音,“这样使游客快速投入到下一个目的地,紧致充实”、“这样反而让游客感到什么都没参观过”
所以我认为,在行程安排中应该做到有条不紊,详略得当。哪个城市,景点具有突出的主体与特色,它就值得我们逗留。所谓品牌响亮、特色突出,在很大程度上体现的就是主题,这样的地方,城市足以让游客流连忘返。而不太具有鲜明旅游特色的景点则不需要花费时间。这样一详一略,略反衬详,进而增大旅游地的被感知机会,大大提高旅游地的重游率。
(4)如果将“行”放小到单纯的在旅游路途中,在火车上,飞机上等等交通工具,导游人员则是缓解游客疲劳,放松游客心情的方向盘。
针对不同类型游客进行不同的活动,谜语,魔术,等,处理好游客因旅游出现的兴奋,疲惫,烦躁等情绪。但同时要找到合适的时段,当游客普遍疲惫需要休息的时候,导游人员则最好不去打扰。这次实习在火车途中,老师带领我们参与一些游戏等,这些都很好的缓解了我们对漫长车途的倦怠。
现在,旅游越来越成为消费时尚,旅游市场发展日新月异,通过这次实习,我学会了把实习的过程当成一个旅游产品(旅游线路),体验这个产品存在的问题,并对其进行分析。
这次实习计划有效的实行离不开学校的大力支持和指导老师的用心良苦。在这里我和组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旅游者外出旅游大多是为了游览名山大川、名胜古迹,轻松、娱乐、增长见识是他们的主要需求。及时把握旅游市场动态,注重新产品、新线路的开发,并根据市场情况及时推出新的有特色的旅游线路。同时针对不同类型游客选择合适的旅游交通工具。是旅游业蓬勃发展的重要动力。我想,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旅游界对旅游业发展的努力,我国的旅游业势必有一片锦绣前景。
描写旅游领域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本合同词语定义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及其委托的代理招徕出境旅游者的旅行社。
2、旅游者,指与旅行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出境旅游活动的中国内地居民及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大陆的中国台湾地区居民。
3、出境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招徕、组织旅游者出国及赴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出境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和旅行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
(2)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
(3)合同约定需旅游者另行支付的游览项目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
5、购物场所,指行程中安排的、专门或主要以购物为活动内容的场所。
6、自由活动,指《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7、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8、旅行社责任保险,指以旅行社因组织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9、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财产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10、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2、转团,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
13、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5、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
16、业务损失费,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酒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7、黄金周,指通过调休将春节、“十一”等3天法定节日与前后公休日相连形成、通常为7天的公众节假日。
第二章 合同签订
第二条 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酒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8)购物安排(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9)行程中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10)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如有安排,旅行社应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境外另行付费游览项目表》,列明另行付费游览项目的价格、参加该游览项目的交通费和导游服务费等,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另行付费游览项目应以不影响计划行程为原则)。
《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计划书》和《境外另行付费游览项目表》,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内容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2、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根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发给旅游者,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国家或者地区的重要规定和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旅行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法规、规章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
5、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6、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7、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8、提示旅游者购买个人旅游保险;
9、按照合同约定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和参加自费项目;
10、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旅游者提出索赔的,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索赔之日起超过90日,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应当先行赔付;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4、采用拼团方式出团的,旅行社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计划书》及依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2、拒绝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员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
3、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开具发票;
4、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保障卡,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如实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员询问的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
2、向旅行社提交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有效期在半年以上,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发生突发事件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5、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举止文明,不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8、行程中发生纠纷时,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9、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10、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四章 合同变更与转让
第十条 合同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或者经征求意见无法得到50%以上成员同意时,旅行社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证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的签证/签注费用可以扣除)。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由旅行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二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并就受让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签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
第五章 合同解除
第十三条 不同意转团、延期出团和改签线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和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视为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30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行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旅游费用。
旅游者或者旅行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如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不足以弥补旅游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行社领队或者境外导游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旅行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在境外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旅游者在出发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旅行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5%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在出发前30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9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领队的劝告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5、与旅行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旅行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十九条 旅游时间
出发时间 ,结束时间 ;共 天 夜。
第二十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 元/人;
合计 元(其中签证/签注费用 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一条 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 险 人:
保 险 金 额: 元人民币
保 险 费: 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至 旅行社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第二十三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第二十四条 黄金周特别约定
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旅游者和旅行社对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约定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旅游者行前退团应当支付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旅行社取消出团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第二十七条 委托代理约定
本合同系 旅行社接受
(出境社)依照法律法规委托,代理招徕出境旅游者,组团社与代理社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委托合同的约定,向旅游者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等,所约定的旅行社权利由组团社和代理社分享。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年 月日签约日期: 年 月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出境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意向时间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身体状况
(需注明身体情况是否适宜出游、有无突发病史、有无药物过敏史;是否身体残疾,是否为妊娠中妇女,是否为精神疾病等健康受损情形,旅行社在接受旅游者报名后在合理范围内给予特别关照,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同意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监护人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 下 由 旅 行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服务网点
名称
旅行社
经办人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 旅行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描写旅游领域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中国驻xxx国大使馆/领事馆签证处的先生/女士:
您好!
_____________(中方邀请单位)邀请_________________(国名)_____(组团旅行社)组织的___________(团号)旅行团________(人数)于________(年、月、日)至_________(年、月、日)来中国_____________(旅游地点)旅游。
请即持此函(电)前往中国驻___________(国名或地名)大使馆(或总领馆、驻港公署、驻澳公署)申请_______次有效签证。
联系人:电话:传真:
签署人职务:
负责人签署: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描写旅游领域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各位朋友,大家好!今天我们要游览的是中国最美的湖——青海湖。如果您来到青海,却不来青海湖走一趟,那可谓是人生之一大遗憾。
我们从西宁出发,一路西行,经过近150公里的路程,我们就会到达美丽的青海湖。这一路景点众多,依次有湟源峡、“茶马互市”故地丹噶尔古城、著名的日月山以及神奇的倒淌河等。
青海湖被称为中国最美丽的湖泊。或许您不禁要问,中国湖泊成千上万,星罗棋布,气象万千,这座大西北的内陆湖,又何以称为中国最美呢?在大家亲自去探究原因之前,先让我来为大家做个铺垫吧。话说20xx年10月,由《中国国家地理》杂志发起并主办了评选“中国最美丽的地方”的活动,在此次由大众参与的评选活动中,青海湖在湖泊类中被评为中国最美丽五大湖之首。参加此次评选活动的专家说:“青海湖有一种东方的气质,看似简单,但简单中蕴含的东西却很深广。”
青海湖的美主要表现在一下四个方面:
高是青海湖的一大特点,湖面海拔3260米,比两个东岳泰山(1545m)还高,是名副其实的高原湖泊。由于这里地势高,气候十分凉爽,即使是在盛夏,日平均气温也只有15°左右,是理想的避暑消夏胜地。
青海湖的另一特点是大,它是我国第一大内陆湖泊,也是我国最大的咸水湖。据测算,青海湖东西长106公里,南北宽65公里,环湖一周长360多公里,面积达4456平方公里,是著名的太湖(2425km2)的近两倍大,或者可以形象的说,她可以装得下4个香港。
考证青海湖的名字,我们就不得不说起她的主色调——蓝色。青海湖古时候叫“西海”;藏语叫她“措温波”,意思是“青色的湖”;蒙古语叫“库库诺尔”,即“蓝色的海洋”。由于青海湖一带早先是属于卑禾族的牧地,所以又叫“卑禾羌海”,汉代也有人叫他“仙海”,从北魏时期才开始更名为青海。青海省也是因此而得名。
因为青海湖的大,所以可游览的景点众多,由此也形成了青海省的一大旅游区——环青海湖旅游区。这其中包括有青海湖的门户日月山、倒淌河、青海湖151景区、二郎剑、三块石、海心山、吐谷浑都城、布哈河、鸟岛、沙岛、沙陀斯、金银滩草原、原子城等。
青海湖是构造断陷湖。是距今4千万前,印度洋板块和欧亚板块经过长期碰撞和挤压,青藏高原隆起的结果。研究表明,青海湖原来是外泻湖,周围百川之水尽汇湖中,湖水又从现在倒淌河等处向东流入古黄河,后来由于地壳断裂形成的造山运动,致使青海湖东面的日月山渐渐隆起,使湖水的出口被山脉所阻隔,青海湖便成为只进不出的高原大湖。
当然,民间还有众多青海湖成因的美丽传说,这些故事代代相传,更是增添了青海湖的神秘与美丽。
参加由《中国国家地理》杂志发起并主办的评选“中国最美丽的地方”活动的专家吕斌对青海湖点评道:“作为中国最大的咸水湖与最大的内陆湖,青海湖是生物多样性的宝库。”青海湖是鱼的乐园,多种候鸟的天堂,世界级濒危动物中华对角羚的家园,它们与青海湖共存,是青海湖真正的主人。
这里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下青海湖特有鱼种湟鱼,湟鱼学名叫青海湖裸鲤,没有鳞片,鱼身泛黄,因生活在咸水湖,可以食用的食物较少,生长特别缓慢,据说是每十年长一斤,加上之前人们的大量捕捞,所以湟鱼的数量特别少。但由于青海政府下令实施了多年的封湖育鱼,目前鱼类资源较为丰富。
也正是由于湟鱼的存在,使得数以十万计的候鸟在青海湖能得以繁衍生息,于是也就有了我国八大鸟类保护区之首的青海湖鸟岛。鸟岛位于青海湖西部,在布哈河附近,布哈河是注入青海湖的所有河流当中最大的一条河流。鸟岛有一东一西两个岛屿组成,西边的岛屿叫海西山也就是人们所说的鸟岛,岛上鸟类众多,主要是斑头雁、鱼鸥、棕头鸥等。它的面积只有0.5km2,春夏季节却栖息着10万多只候鸟。到了每年的五六月份的产卵季节,岛上的鸟蛋特别之多,所以海西山还有一个名字叫蛋岛。另外一个岛叫海西皮,面积46公顷,岛上主要是鸬鹚,多时有上万只,所以也叫鸬鹚岛。此外,岛上还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黑颈鹤,冬季还有数以千计的大天鹅在此越冬,春秋季节还有大量的水鸭子在此栖息,可以说青海湖是鸟的天堂。
另外,青海湖周边还生活着许多珍贵的野生动物,最有名的便是世界级濒危动物中华对角羚(普氏原羚),世界上仅有的300多只中华对角羚全部栖息在此。
此外,青海湖与周边的草原相对接,互为一体,息息相关。由此,青海湖生态保护显得尤为重要,已引起多方关注,目前青海湖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列入联合国《国际重要湿地手册》,同时加入了《水禽栖息地国际重要湿地公约》。
生活在青海湖周边的牧民至今保留着一个神圣的习俗——祭海。因为祭海,青海湖在唐宋元明各个朝代依次有了“广润王”“灵显青海大渎之尊神”“神灵”“水神”等称号。大规模的祭海活动起源于雍正年间。雍正二年,青海蒙古族首领丹津反清叛乱,胁迫众台吉造反,侵占骚扰青海各地,大将军年羹尧带领部队平乱。没想到追击叛军到青海湖时,大军的饮水不够了。要知道青海湖是一个咸水湖,大部队就这样守着诺大的青海湖犯愁。
年大将军这边正在发愁,那边来了一队骑兵。巧的是,有几个马蹄子正好踏上了地上的泉眼,顿时淡水喷涌而出!大将军欢呼:“这是青海湖的神灵在保佑我们啊!”将士们顿时士气大振,一鼓作气,歼灭叛军。雍正帝听闻后,大为高兴,诏封“灵显宣威青海湖”,御赐神位,传驿站速转青海,安放到海神庙内并诏于每年秋八月(农历七月十五日)定期祭海,不得有误,从此便开始大规模祭海活动。
夏季是青海湖最美丽的季节,蓝色的湖水、绿色的草原、数不尽的牛羊、金黄色的油菜花以及那五彩缤纷的野花,景色让人叹为观止。冬季,每年12月左右,当寒流到来的时候,青海湖便开始结冰,冰厚半公尺以上,冰期6个月,浩瀚碧蓝的湖水,冰封玉砌,银装素裹,似一面巨大的宝镜,太阳出来,熠熠闪光。来年初春,青海湖便会自导自演一幕独特而神奇的自然景观,那便是“开湖”,分为文开和武开两种形式,那是青海湖呈现给游客的一种无拘无束、气吞山河、震撼人心的美。
各位,青海湖的美是多层次、多方位的,小蒋在这里也只是纸上谈兵而已,只有当我们走进她、端详她,你才能真正体会到她美的内涵。如今的青海湖已举办多届“环青海湖国际自行车赛”“青海湖诗歌节”已经使得青海湖进一步声名远扬,她正体现着一种传统与时代结合的美,她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乐园。
描写旅游领域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为了让出游员工度过一个愉快的旅程,并保证员工旅游期间人身、财产安全,全体出游员工自愿遵守如下安全与管理承诺:
一、出游员工必须听从店内的统一安排,必须服从领队的指挥。
二、旅行时不可擅自脱队。特殊情况单独离队,应征得领队同意,并告知管理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移动电话,以免发生意外。
三、抵达景区游览前,听从领队安排,谨记交代的集中地点、时间、所乘游览巴士车号。万一脱团,请于集中地点等候。
四、自由活动时间自行外出,应结伴而行,并告知领队或管理人员及团友,必须特别注意安全,严禁单独外出。
五、旅行途中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斗殴活动,随时提高防范意识,尽量避免与陌生人搭讪,如遇紧急情况及时报警。
六、旅游途经危险区域景点时,要尽量结伴而行,千万不要独自冒险前往,必须保证自身人身安全,出现意外尽快救治伤员,并及时报警求助。
七、行程中或自由活动时若有刺激性活动项目,身体状况不佳者不得参加。患有心脏病、肺病、哮喘病、高血压者不得从事水上、高空活动。海边戏水,不得超越安全警戒线,不熟悉水性者,不得下水。
八、外出旅行,注意饮食安全,避免吃生食、生海鲜、已剥皮的水果,腐败的食物,忌暴饮暴食,不得接受陌生人送的饮料、食品。
九、外出旅游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注意保管,切勿离手。
十、出游员工需随身带好身份证件、银行卡、现金等物品,保证手机通畅,记录下导游和队长的电话,准备好换洗衣物,随身携带常用治疗感冒、腹泻类药品。
十一、由于出游员工不遵守以上承诺导致的人身、财产安全损失,由员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旅游员工:(签字)
年 月 日
描写旅游领域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乐在其中,开心舒畅。
引领新潮流,随心一日游。
远离喧嚣,为心情放一天假。
留意头上景,当心脚下路。
纵行天下,志得意满。
爬出勇气。爬出健康。爬出快乐。
拓展文化知识,砥砺精神情操。
智慧旅游,让生活更精彩。
美妙旅程,知蝶相伴。
心之所向,行之所往。
阅一路景,拓一片天。
乐游开眼界,伴你行天下。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新的起点,新的高度。
安全牢记心间,旅游减少遗憾。
绿色健康行,快乐在进行。
风雅学子,友善之行。
因为年轻,所以有梦。
通过高频,解放自己。
风景在游览的路上,安全在你我的心中。
带着年轻的心去跋涉,让青春与大家同行。
高度是一种境界,攀登是一种追求。
尽览美景,逸游天下。
风景在路上,安全在车上。
安全出行,快乐旅游。
学好走好,一路美好。
悠闲一游,尽兴而归。
安全出行,平安回家。
描写旅游领域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七
时间计划:20xx年8月22日——23日(如遇恶劣天气时间顺延);
8月24日正常上班,但允许晚到一小时。
旅游景区:东海第一岛城——蓝色嵊泗渔家风情二日游
旅 行 社:常州光大旅行社 全程导游
交通工具:53座空调大巴 两辆
负责小组:徐 剑(组长1380),韩 栋(副组长、旗手1395),
陈 梦(报名工作),孟青青(食宿工作),张 花(缴费工作)。
细 则:
1、报名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截止至8月16号17:30截止。
2、本次旅游活动为公司组织员工享受的福利计划之一,所有正式员工(入职满三个月)均需参加。入职不满三个月的需写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参加。(申请内容:×××保证在力马企业工作至少两年,若不满两年【被开除的除外】,就在本人薪酬中扣除旅游的全部费用。)
报名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不参加活动者不享受任何补贴。
3、关于员工家属:凡员工家属需参加本次活动的(每位员工限带1名家属),需自行负责入团费用,成人:700元/人,儿童:200元/人,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截止8月16日17:30以实际缴费确认为准。
4、大致行程《力马干燥旅游计划书》拟订中,后期公布:
第一天:指定时间公司集合,早餐后汽车上高速前往洋山港码头,凭船票乘坐快艇或班船前往嵊泗列岛(出发时间根据船票定)
上午游览【嵊泗蓝色海岸休闲旅游度假区】
午餐
下午游览[基湖沙滩]
安排晚餐。
篝火晚会
第二天:早7:00早餐
体验【渔家乐】海上活动
午餐
自由活动
适时返回常州
相互转告,报名从速。
行政部
年月日
描写旅游领域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八
一、 背景分析
概况:华阳山风景区位于世界 双遗 武夷山脉的顺昌县城西北部,距离县城8公里,以天门峰、华阳峰、三宝峰为核心形成的风景区面积约5平方公里。景区内森林茂密、峰峻岭险、流泉飞瀑、珍禽奇兽、怪石嶙峋、洞穴万状,自古以来就充满着神秘的色彩。华阳山风景区景色奇异、交通方便,是休闲旅游的好地方。夏天在瀑布下的水潭中游泳嬉水其乐无穷,冬天登峰攀岭可以强筋健身。鸳鸯瀑布上方有一块上百平方米的林间坪地,坪地上许多老树古藤可以搭牵吊床,躺在吊床上耳听林间涛声,闭目养神悠然自得,十分惬意。这里有许多游人用石块垒的野炊土灶,游人可以自带炊具食品点火野炊,也可以向景区管理处租用炊具。如贪方便可到华阳寺中用餐,餐费由游人自由施舍,20元以上者,寺中长老会将游客大名在功德榜上公布。如想品尝畲族特色饮食,可在进景区前先到畲家预约,出景区时到黄坑村品尝艾稞、乌饭、砻叶粽、擂茶。遇到喜庆日子,还可以观看 做表姐 、 做表嫂 、 迎亲伯 等别具风情的畲家婚俗。有兴趣的话还可以听畲族人讲华阳山许多动人的传说、神话和爱情故事。
旅游资源:
(1) 自然资源:瀑布、天门峰、华阳峰、三宝峰
(2) 人文资源:畲族自然村 相关美食:正宗沙县小吃、板鸭、糍粑、外酥内嫩的郑坊豆腐、仁寿灌蛋
二、流程
(1)参与人员:四个人为单位
(2)路线:南平 顺昌 华阳山
(3)时间安排:初定暑假 类型:一日游
(4)方式:自助旅游
(5)经费:来回路费+吃住+50门票
三、旅游路线
景区内有地图,具体线路可以按照地图上的路线走
四、注意事项
(1) 旅途中尤其是在火车下铺的旅客注意人身、货物、证件安全!
(2) 旅途疲惫,请注意休息
(3) 不喝生水、凉水,不要随便吃街边小吃。
(4) 昼夜温差较大,晚上睡觉要防止着凉,在火车上尤要注意保暖 。
(5) 不要单独活动,不要深入山林,遇到野兽蛇虫不要害怕攻击 。
(6) 请注意天气变化 。
(7) 由于行车时间较长,请自己准备一些食品 。
(8) 爬山时(女士)不要穿高跟鞋,尽量穿平底鞋 。
(9) 请注意当地导游的其他旅游提醒。
(10) 不要在景区内买食品(较贵) 。
(11) 在度假区内的进食时,不要妥协老板的一口价,尽可能地砍价。
(12) 不要买山里的玩具之类的东西,在外面比山里的便宜2倍。
(13)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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