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助力新时代心得体会 助力新时代的发展与改革心得体会(三篇)

  • 上传日期:2022-12-31 20:2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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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描写支付助力新时代心得体会一

第二条本协议所称甲方为中国人民银行,乙方为办理小额支付系统质押业务的各成员行。

第三条本协议所称小额支付系统质押业务、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以下简称支付系统)、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以下简称债券系统)、小额支付系统质押业务系统(以下简称质押业务系统)、成员行、成员行分支机构、备选质押品、质押额度、债券质押率、债券质押最低限额、质押品最短待偿期均按照《管理办法》定义。

第四条双方共同委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通过质押业务系统办理小额支付系统质押业务,并遵守中央结算公司制定的相关业务操作规则。

第五条小额支付系统质押业务通过质押业务系统办理。乙方可通过质押业务系统向甲方质押债券获得质押额度,并将该质押额度用作净借记限额分配给本身及其所辖分支机构,用于向甲方提供小额支付系统轧差净额资金清算的担保。

第六条双方依据本协议,通过质押业务系统办理的质押品调增、调减、置换、质押额度分配和收回的记录作为小额支付系统质押业务的证明依据。

第七条质押业务系统的业务受理时间为中央结算公司运行的债券系统的营业时间。乙方在每一营业日12:00前提交的质押业务指令,甲方及中央结算公司负责至迟在当日营业终了前完成处理。乙方在每一营业日12:00后提交的质押业务指令,甲方及中央结算公司负责至迟在次一营业日12:00前完成处理。

第八条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备选质押品范围内办理质押品管理业务。备选质押品主要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及甲方认可的其他有价证券。

第九条质押额度计算公式为:质押额度=债券价值/100×债券面额×债券质押率。

第十条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备选质押品的种类、期限等因素合理确定债券质押率。

第十一条乙方通过债券系统客户端向中央结算公司提交质押品调增、调减或置换指令。

第十二条乙方通过债券系统客户端发出质押品调增指令后,当指定的备选质押品足额时,中央结算公司依据乙方指令办理债券质押,按照债券质押率计算质押额度,并将该额度计入乙方未分配质押额度;当指定的备选质押品不足额时,中央结算公司不予办理质押品调增。

未分配质押额度是指乙方尚未分配使用的质押额度。

第十三条乙方通过债券系统客户端发出质押品调减指令后,当乙方未分配质押额度足额时,中央结算公司依据乙方指令办理债券解押,并相应减少乙方未分配质押额度;当乙方未分配质押额度不足额时,中央结算公司不予办理质押品调减。

第十四条乙方通过债券系统客户端发出质押品置换指令后,当换入债券的质押额度大于等于换出债券的质押额度时,中央结算公司依据乙方指令办理债券置换,对换入债券进行质押,对换出债券进行解押,并将换入债券与换出债券的质押额度之差计入乙方未分配质押额度;当换入债券的质押额度小于换出债券的质押额度时,中央结算公司不予办理质押品置换。

第十五条乙方应在已质押债券的截止过户日(含)前办理质押品调减或置换业务。

第十六条质押债券在乙方债券账户中冻结,在债券解押前,各方不得动用该质押债券。

第十七条乙方向甲方质押债券获得质押额度后,可对质押额度进行分配或收回。

第十八条乙方通过债券系统客户端提交质押额度分配或收回指令。

第十九条中央结算公司在支付系统国家处理中心为甲方设置债券系统专用客户端。甲方通过该客户端以磁介质形式导出乙方提交的质押额度分配或收回指令后,导入支付系统进行处理。支付系统根据指令信息相应增加或减少相关直接参与者的净借记限额无误后,甲方以磁介质方式或人工确认方式将处理结果返回至债券系统。乙方通过债券系统客户端接收处理结果通知。

第二十条乙方可在本行未分配质押额度内将质押额度分配给本身及其所辖分支机构使用。

第二十一条甲方根据乙方分配给本身及其所辖分支机构的质押额度,分别增加各机构在支付系统的净借记限额,用于为其小额轧差净额资金清算提供担保。

第二十二条乙方可在本身及其所辖分支机构未使用的净借记限额内收回已分配的质押额度。

第二十三条甲方根据乙方所收回的质押额度相应减少乙方本身及其所辖分支机构的净借记限额。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及中央结算公司应通过权限控制、日志管理和加密管理等措施保证数据交换的安全、准确、及时和完整。

第二十五条当甲方的债券系统专用客户端发生系统、设备或通讯等故障,无法正常办理质押业务时,中央结算公司可以根据甲方书面授权,启用债券系统应急处理功能办理质押业务。

第二十六条当乙方的债券系统客户端发生系统、设备或通讯等故障,无法正常办理质押业务时,乙方应按照中央结算公司应急处置方案相关要求,启用债券系统应急处理功能办理质押业务。

第二十七条在办理质押额度业务过程中,甲方业务人员以手工录入方式向债券系统返回额度变更通知时出现错误,甲方业务人员应及时书面通知中央结算公司,中央结算公司负责通知乙方重新提交原质押额度管理指令。

第二十八条乙方在已质押债券的截止过户日(含)前未主动办理质押品调减或置换业务以解除债券质押状态的,在截止过户日以后不得再对该部分超期未解押债券办理调减或置换业务。

债券兑付日当日,中央结算公司对乙方的超期未解押债券自动进行兑付,并将兑付资金作提存处理,乙方的质押额度则保持不变并仍可正常使用。

第二十九条乙方债券兑付资金被中央结算公司提存的,可向甲方提出兑付资金解除提存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甲方审核同意后,通知中央结算公司从乙方的未分配额度中相应扣减超期未解押债券的对应质押额度,并在扣减成功后将已提存的债券兑付资金汇划给乙方。

第三十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接受乙方申请并核准其成员行资格;

2.对乙方多次或严重违反《管理办法》及本协议的,有权取消其办理小额支付系统质押业务的资格;

3.确定备选质押品种类、债券质押率、质押品最短待偿期、债券质押最低限额;

4.当乙方发生信用风险时,甲方有权委托中央结算公司对质押品进行处置以清偿小额轧差净额资金。

(二)甲方义务

1.受理乙方提交的符合相关业务约束条件的质押额度分配或收回指令,相应调整乙方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在支付系统的净借记限额,并及时向乙方返回处理结果;

2.每一营业日终了后,核对支付系统和债券系统的质押额度业务数据;

3.在确认乙方未发生信用风险的情况下,根据乙方书面申请,及时通知中央结算公司将已提存的债券兑付资金汇划给乙方;

4.负责维护支付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三十一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按照《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向甲方申请取得成员行资格;自愿向甲方申请终止成员行资格;

2.在符合《管理办法》及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有权向甲方质押债券以获得质押额度;自主分配使用或收回质押额度;

3.在符合《管理办法》及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有权自主办理债券解押或置换业务;

4.查询本行的质押品和质押额度相关信息。

(二)乙方义务

1.向甲方提供的成员行资格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2.办理质押业务应符合《管理办法》、本协议约定及中央结算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

3.用于办理质押业务的质押品应符合甲方指定的备选质押品的相关条件;

4.办理质押业务时必须向甲方提供足额的质押品且质押额度不得超额分配;

5.对已质押债券在截止过户日(含)前应主动进行质押品调减或置换业务;未及时办理质押品调减或置换业务的,应主动向甲方提交说明材料;

6.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按时缴纳办理质押业务的相关费用;

7.乙方自愿申请终止成员行资格或被甲方取消成员行资格的,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收回全部质押额度。

第三十二条双方应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及本协议约定办理小额支付系统质押业务,任何一方未履行本方义务即构成违约。

第三十三条因任何一方违约,导致质押品调增、调减、置换、质押额度分配及收回等业务无法正常处理,并给守约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三十四条违约发生后,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因不可抗力以及因电力供应障碍、通讯传输障碍等其他不可预见及在合理范围内无法控制的意外事件,造成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均应及时排除故障和采取补救措施,并根据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的影响程度承担相应风险损失。

本协议的不可抗力系指人力无法预见和抵抗的外因,包括地震、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罢工、动乱等政治因素。

第三十六条双方在不违反本协议的条件下可签署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协议的附属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补充协议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不得与本协议冲突。

第三十七条乙方自愿申请终止成员行资格或被甲方取消成员行资格时,本协议即终止,但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未完成的各项义务。

第三十八条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描写支付助力新时代心得体会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海关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丁x: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为提高通关效率,方便丁x缴纳在办理海关通关手续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关税和行政事业性费用(以下简称税费),经丁x提出申请,甲方通过对丁x守法、资信等情况,乙方通过对丁x账户等情况的审查,允许丁x使用网上支付税费服务。丙方为甲、乙、丁x网上支付税费服务提供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子数据的保存等服务。经各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内容

(一)甲、乙、丙方为丁x提供网上支付有关海关税款和行政事业性费款的服务。本协议所称网上支付服务,是指丁x使用计算机通过网络登录丙方的_________系统网站,查询到甲方生成的电子“税费通知”,若无异议则指定缴款单位和缴款账户,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向乙方提交“电子税费支付”指令。乙方按照丁x发出的“税费支付”指令办理税费款项的支付服务。

(二)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完善现有网上支付税费服务项目后,乙方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优先合作为丁x提供其它可能的增值金融服务。

第二条业务流程

(一)丁x向甲方申报,甲方接受申报后,生成电子的税费通知,税费通知通过甲方的计算机系统传至丙方的_________系统。

(二)丁x通过网络登录丙方的_________系统,查询税费通知。如无异议,可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向乙方发送税费支付指令进行支付;如有异议,需向甲方提出重新处理申请。

(三)乙方根据接收到的税费支付指令电子数据进行预先扣款(以下简称预扣)处理,并将支付成功的电子回执通过丙方的_______系统反馈给丁x。若由于丁x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造成支付失败,乙方应将支付失败及失败原因的电子通知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向丁x反馈。

(四)丁x可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查询税费款项的处理进度和状态,在获知支付成功后,可准备有关纸质单证到甲方现场办理验放手续。

(五)货物放行后,乙方负责将税费金额确定无误的网上支付款项缴纳至国库或指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账户。甲方应为网上支付税费业务开具纸质缴款凭证,由甲乙双方共同完成纸制凭证的流转。

(六)货物放行后,若税费计征条件发生变化导致税费计征结果发生变化的,按现行的退、补税管理规定进行退补税处理。但对退补税税单,丁x只能选择柜台支付方式处理。

第三条服务的申请丁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向乙方提出使用网上支付税费服务的申请。丁x登录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填写电子服务申请表格,向甲、乙方提供:其基本信息、使用网上支付税费服务的账户信息、使用本服务的操作人员及操作权限资料。甲、乙方对丁x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批,并在审批通过后将结果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通知丁x,丁x接到审批通过的通知后,即可开始使用网上支付税费服务。丁需对上述申请资料进行修改,应登录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向甲、乙方提交电子变更数据,甲、乙方审核通过后,将审核结果通知丁x变更是否生效。为使本协议下的网上支付税费服务顺利开通,丁于服务开通前在乙方开有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未经乙方同意,丁x不得撤销该账户。乙方将严格按照丁x申请资料中提供的账户、名单和权限进行税费支付处理。

第四条电子指令与回执的效力为完成网上支付税费业务,甲、乙、丁三方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传递有关电子指令、通知和回执,甲、乙、丁三方认可丙方有能力对电子数据涉及的数字签章的真实有效性作出判断,并能够提供安全、可靠、公正的服务及技术认证机制。甲、乙、丁三方对电子数据的真实性、电子指令、通知及回执的送达等产生争议时,以丙方备份或保存的电子数据为准,丙方可依据其保存的电子数据对有关情况作出证明。丙方有责任在协议有效期内采取必要手段保持其系统的先进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取消税费指令的处理乙方按丁x通过丙方的中国口岸数据系统提交的税费支付指令进行预扣款项处理后,若在货物放行前因税费金额发生变化需要取消税费指令的,乙方应将预扣款项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退还丁x账户。

第六条服务准备和技术支持工作网上支付服务开通前,丙方应为丁x制作进入_________系统的银行c卡,并提供必要的软件和硬件设备。丙方应为丁x在系统安装、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必要的支持。开通本服务后,甲、乙、丙方应设立专人专岗负责向丁x提供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服务和技术支持。

第七条保密条款甲、乙、丙方承诺,甲、乙、丙方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守丁x的商业秘密,未经特别授权或许可,不对外提供或引用有关电子数据。但依据法律的规定,需要甲、乙、丙方在司法或者行政复议程序中作为证据提供的除外。

第八条通知条款丙方保证其_________系统的正常运行。如果出现运行故障,导致网上支付税费服务不能正常使用时,丙方将以网页发布的方式通知丁x。

第九条电子数据的保存丙方承诺将有关网上支付税费服务的原始电子数据保存________年,并确保期间原始数据未经任何人为干预。但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电子数据的灭失、缺损、破坏或更改的,丙方已向丁x履行了告知义务,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后,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协议生效及变更、终止本协议自甲、乙、丙、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其他方,经各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30天之前,如果任何一方未向其他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本协议将自动展期________年。上述展期不受次数限制。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属几方有过错的,根据实际情况,由有过错的几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及其他免责事由凡因自然灾害、意外事件、政府管制、法规改变或其他当事方不可控制的因素造成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当事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其他方不能履行的理由。

第十三条管辖凡因本协议而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其他

(一)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如遇有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生变化,直接影响本协议书履行的,应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甲、乙、丙、丁应按上述规定及时协商修改本协议。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丙、丁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有关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各持一份,同等有效。

(四)通知地址。出现本协议项下应当书面通知的事项时,一方应按照下列地址通知其他方:甲方:地址:_________;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丙方:地址:_________;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丁x:地址:_________;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丁x(盖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描写支付助力新时代心得体会三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

劳务分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

我项目部与分包方就__________工程签定分包合同,为保障工程中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顺利进行和落实,我项目部做出如下承诺: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项目部按照制式合同,与农民工签定用工合同,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及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内容。施工作业班组、劳务分包单位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得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2、我项目部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负直接责任,全面负责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的用工管理。

3、我部若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是我项目部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违约责任,其法律责任与法律后果分包方不负任何责任。

4、我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工作接受分包方监督管理,双方签定的分包合同必须就分包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作出约定,我项目部按分包方提供的规范文本签定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承诺书。我项目部若有违反合同约定中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条款及承诺书中条款的行为,全部责任由我项目部承担,并按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对分包方负责。

5、我项目部在农民工进场后10日内建立进场农民工花名册,其中包含进场农民工个人详细信息、进场时间、从事工种、所在班组等资料,随册附进场农民工身份证,暂住证、劳动合同、技术专业证书、健康证等相关材料,随时掌握进场农民工的数量。该花名册制作正本、副本各一份,副本每页加盖我项目部公章,送交分包方备查。进场农民工如有增减变化我项目部应及时更新相关资料,并制作副本一份,加盖我公司公章后送交分包方备查。我项目负责人直接管理施工现场的农民工,不得通过“包工头”、“带班长”等代管。

6、我部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预储帐户,并书面承诺该帐户资金只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能挪作他用,银行负责对资金用途进行监管。我部在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到专用预储帐户开户银行为每一名农民工办理个人工资帐户,签订代发工资协议,每月由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我部为每个农民工建立银行卡时应由每个农民工亲自领取银行卡,并在领取登记表上签名确认。我公司在办理上述工作之后将农民工在工资支付专用预储帐户开户银行的开户信息、银行卡号等编制成册,制作正本、副本各一份,副本加盖我公司公章后送交承包方备查。

7、我部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包括以下内容: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其他工资支付内容;根据各班组上报的考勤表或班组计工表,按双方签定的合同,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编号、银行卡号)、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每月安排专职农民工管理人员和专职财务人员,根据工资支付表将工资由农民工工资存入专用预储帐户转帐到农民工登记在册的工资银行卡。不得通过“包工头”、“带班长”等代发。我部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在工资发放之后必须由领取工资的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

8、我部每月定时发放农民工工资。若不能足额发放,则以不低于天津市最工资标准的金额支付农民工基本生活费,每季度按劳动合同约定对农民工劳务费进行一次性结算,并足额支付农民工剩余应得工资,出现此类情形,我公司将具体工资发放情况做出书面报告,并将有农民工签字确认的实际发放明细清单连同书面报告加盖分包方公章后送交分包方备查。

9、每次发放工资后,我部将有农民工签字确认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及银行转帐清单等资料全套复印一份并加盖我部公章后送交承包方备查。

10、我部在申请拨付工程款时将相应施工进度形象部位所产生的农民工劳务费明细

结合相应班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材料制作成书面文本资料加盖我部公章后送交分包方备查。分包方拨付工程款时,将所含劳务费部分直接转帐到我部在银行建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预储帐户,其余部分转帐到我部指定帐户。我部在分包方拨付工程款后按劳动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11、每期拨款前我部如未将上期各月有农民工签字确认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及银行

转帐清单等资料送交分包方,分包方若不予进行拨款,我部无异议,并按分包方要求补齐上期应交资料。

12、我部在施工开始前,向分包方一次性缴纳¥_____万元,作为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金。(非清包方式则写:分包方可在我部申请拨付的工程款中已扣除劳务费后的剩余部分金额里再扣压部分金额作为工资发放保证金,延时拨付,扣除比例为当期拨款总金额的3%)。若工程进行期间我部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又为未用任何办法支付农民工工资,分包方将有权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其余部分将优先作为罚金或违约金。工程竣工结算完结42天后,经分包方审核我公司已全部付清农民工工资,剩余保证金全部返还我部。

13、我部承诺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14、我部在工地醒目的位置,设立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告示牌,明确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和各级责任人。

15、若我部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发生举报并调查属实,分包方有权暂停进行拨款,直至问题解决。若因此产生任何法律后果,其责任全部由我部承担,若因此对分包方的工程造成不利影响,承包方有权追究我部的责任。

16、若我部发放农民工工资发生拖欠情形,分包方采用以下保障措施,我部承诺对此无异议。

1)动用当期支付工程款兑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2)若当期工程支付款不足或没有计量,分包方将启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农民工工资

17、若分包方启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农民工工资,我部在10日内足额补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若我部未按时足额补存,分包方在下期拨付的工程款中扣除应补存的金额以补足保证金,我部无异议。

18、我部不得因任何原因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手段唆使或促成农民工罢工或闹事等恶劣事件,否则分包方有权追究我部的责任。

19、我部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分包方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各项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及时按分包方要求送交各项资料。

承包人:__________ 分包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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