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副校长聘任心得体会及收获 法制副校长聘任仪式上领导讲话(三篇)

  • 上传日期:2022-12-29 14: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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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主题法治副校长聘任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从全面依法治国和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整改工作对于推动我局法治建设、促进依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极端重要性。对于省上反馈整改的21项共性问题和州上自查出的5项个性整改问题,进一步梳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逐条逐项研究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务实、整改过程扎实、整改结果真实,如期全面完成州科技局法治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

(一)提高思想认识方面

问题1: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学习领会不够,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要性、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建设法治政府目标任务缺乏责任感、急迫感。

整改措施:

一是发挥“关键少数”以上率下作用。

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州科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强化党员干部法治意识。

二是推动各科室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结合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单位九个职能科室严格落实学法计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促进学用结合、普释并举。

三是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组书记负责及时研究,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使法治政府建设与科技创新共同推进。每年按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法治建设情况,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四是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依托网络培训平台,推动单位党员干部依托“学习强国”、“甘肃党建”等学习近平台,学法用法线上线下相结合、自主学习与集中教育培训相结合,并将学法结果与年度考核相挂钩。

整改科室:局九个科室

责任人:党组书记、局长马显锋及各科室负责人

整改时限:今年年底完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方面

问题2: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

不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动性不强,上级不督察检查就不过问、不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

组织学习《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职责任务、工作要求,转变观念,提升认识,切实担负起推动法治建设政治责任。

二是健全运行机制。

自觉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科技创新、科技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同步推进,常态化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加强与市场监管局、安委办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增强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

整改科室:企业科、成果办

责任人:田学龙、马凤莲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3:有的地方政府部门履行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落实不到位,没有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的甚至没有制订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个别部门制订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工作要点照搬照抄政府和上级部门文件,内容缺乏针对性,难以落实。

整改措施:

压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局党组推进州科技局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制定州科技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计划统筹部署推进。

整改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党组书记、局长马显锋,梅海鹏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规范行政执法方面

问题4:“双随机、一公开”在一些地方流于形式,监督抽查结果没有得到充分应用,跨部门联合开展随机检查在基层尚未完全落地。

整改措施:

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对风险较高的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定向抽查。注重部门协调联动。加强与市场监管局、安委办等部门的执法配合,确定联合检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干扰,避免出现多头执法、执法标准不统一、重复处罚的现象,将查处结果及时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

整改科室:企业科、成果办

责任人:田学龙、马凤莲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

法治队伍建设方面

问题5: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充分,一些地方党委工作部门未按要求设立法律顾问,不少基层政府部门还未设立法律顾问;有的单位虽然设立了法律顾问,但主要承担行政应诉工作,存在“事前不参与、事后忙救火”现象。

整改措施:

一是设立法律顾问。

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化常态化参与政府工作的途径和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提供工作保障。

二是拓展法律顾问职能范围。

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由传统的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等服务型工作,向政府治理、行政决策、行政执行、文件制定、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等工作拓展延伸,确保法律顾问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发挥作用。

整改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梅海鹏

整改时限:计划于8月底前完成整改

(五)州上自查问题情况

问题6: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个别县(市)和一些部门的领导对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一些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和推动工作的意识不强、能力不足;行政应诉中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不够;一些县(市)部门的契约意识还不强,存在涉企历史遗留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坚决执行《**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法治领域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

二是要坚持执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整改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党组书记、局长马显锋,梅海鹏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7: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在一定领域和部门任然存在。执法不公不严、执法不规范不文明。执法力度不够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一些县(市)部门由于编制限制,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力量薄弱;个别县属部门执法卷宗不规范,执法意识和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整改措施:

需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监督等方面的程序运用,规范自由裁量、罚缴分离、案卷制作各环节的执法流程。

整改科室:企业科、成果办

责任人:田学龙、马凤莲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8:“放管服”改革需要规范到位。一些县(市)和部门在推进“四办”改革中,任然存在审批慢、办事难的现象,承诺和兑现之间还有一定的差距;由于县(市)人才、技术力量不足,对技术性强的下放事项的承接能力需要评估。

整改措施:

对全州8县(市)承接能力进行评估后决定是否将暂由我局承接的县(市区)级企业研发中心认定事项进行下放。

整改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梅海鹏

整改时限:计划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

问题9:监督机制尚待健全。州政府部门对事中事后的监管上存在认识上的差距,导致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整体推进,特别是对跨部门的监督,缺乏沟通协调,没有形成合力。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科技项目管理,与项目实施单位、监管单位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对科技项目实施进度、质量进行督导检查,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二是对科技项目进行事中、事后评估,保证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整改科室:农业科、企业科、综合科

责任人:喇俊玲、田学龙、马莉萍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10:法律专业人才缺乏。行政立法、行政复议、行政仲裁法治审查、法律评估等是政府的重要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当前全州法律专业人才缺乏,特别是县(市)专业人才匮乏已影响到工作的正常开展,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整改措施:

一是根据州委组织部的招聘计划招聘法律专业人才。

二是及时组织法治人才参加州委的有关专业培训。

整改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梅海鹏

整改时限:今年年底前完成

(一)提高政治站位。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督查反馈问题的严肃性,充分认识认真开展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推进,确保高效彻底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扎实推进问题整改。

要对反馈问题进行认真研究,

根据本方案确定的整改措施、整改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确保事事能整改、件件有落实。要结合问题整改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来的应急处置、风险防范方面的短板及时补充完善,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进一步增强治理效能。

(三)依法依纪追责问责。

要依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依法依纪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进行责任追究,并报州委依法治州办。要在严肃问责的同时,按照规定宽容相关责任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错误失误,严格做到“三个区分开来”进一步激励相关责任人员在法治政府建设中担当作为、履职尽责 

主题法治副校长聘任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为积极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今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认真组织、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制定计划、狠抓落实,确保了法治创建工作与民政工作有效结合、齐抓并举,以法治创建促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在民政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法治理念,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自2012年开始,结合新的“三定”方案,在局办公室增挂了政策法规科,全面加强民政行政法制工作。年初对全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和普法教育宣传工作排出计划,狠抓落实,切实把本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逐步形成法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抓、法规科牵头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同时,与浙江省汉桥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请单位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局依法行政咨询团的作用。

(二)突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依法执政水平。一是多次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深入学习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宪法》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加强法制培训,制订《民政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规定》,建立执法资格考试与个人考核晋升挂钩机制及执法人员队伍建设规划,这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创了首例。并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省民政专业法制培训和市政府执法培训。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强化了我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在全局营造了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浓厚氛围,依法行政能力大为提高。截至目前,目前,全市民政系统共有34人拥有执法证,持有率达70%。

(三)深化教育宣传,切实提升懂法守法意识。一是深化“民政法制”六进活动(即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组织动员老协宣讲骨干到各镇、街道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慈善法》的宣讲。二是举办大型宣传服务活动。今年4月,我局在晨沐广场举办大型便民服务活动,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还对市民提出的关于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防灾减灾、养老服务、困境儿童等方面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现场解答。三是大力开展婚姻收养政策宣传活动,今年我局在晨沐广场婚姻收养政策宣传活动,通过知识问答、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对婚姻有关规定、登记所需材料、办理收养条件、服务咨询电话等进行广泛的宣传,并向群众发放《婚姻登记法律法规汇编》、《收养登记法律法规汇编》、《婚姻登记服务指南》等宣传资料。

(四)落实执法责任,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我局作为行政执法单位,法治创建要切实做到宣传教育和落实执法责任制两手抓,依法行使职责。

一是开展最多跑一次工作。今年,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民政系统办事事项“八统一”梳理成果落地工作的通知》(浙民法〔2018〕45号)文件,逐项检查权力事项库、浙江政务服务网、单位门户网站等及办事指南、便民手册事项信息,确保线上线下内容准确一致。及时完成了政务数据平台数据采集、一证通办事项梳理、梳理规范“一件事情”办事目录和服务指南,同时建立健全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分工替岗制、服务承诺制等便民服务规范。截至9月底,民政窗口已受理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852项,办结840项,提前办结771项,按时办结81项,平均办理天数7天(平均数5天),实际提前速率61%。

二是开展竞争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市法制办要求,我局对近几年来以我局为起草单位所出台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及部门竞争性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梳理未发现出台竞争性规范性文件。

三是建立完善配套制度,确保依法行政。建立民政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一步细化执法责任范围,对本单位执法机构及其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严格按照规定追求相关责任,并设立执法投诉信箱和举报电话,将办事权限、办事程序、办理时限、违章责任追究、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三是根据权力阳光要求,将我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做到审批切实提速提效,效果良好,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好更便捷的服务。四是开展双随机抽查。今年,根据省厅要求,我局在系统中随机抽查中46个社会组织对其进行规范性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社会组织进行整改到位。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所有行政行为都按照法定程序,今年涉及我局的行政诉讼案件有3起,最后都以我局胜诉而告终。

(五)规范制度建设,突出民政工作特色。我局坚持将治创建工作同民政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坚持突出民生特色,积极参与市政府政策性文件的出台,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服务水平。今年6月,我局以市政府的名义出台了《关于对印发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修订),进一步完善对特大病困难群众的救助程序。于9月份,又再次对该办法进行了完善,加大对特大病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

我局在2018年法治创建工作中,能始终发挥成员单位的作用,紧密结合自身的职能,并在“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中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执法程序上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执法队伍建设问题,因受人员编制性质的制约,我局相当一部分无参加对应岗位的执法证考试资格,造成执法上岗人手不足。

(一)继续做好法治宣传工作。一是继续开展“六五”普法教育工作,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及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普法主题教育。

(二)继续加强干部学习培训。一是继续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深入学习民政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积极组织参加法制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省民政专业法制培训和市政府执法培训,考取执法证。

(三)继续规范依法行政。一要完善政策体系。要及时修订和完善与民政法律法规相适应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民政政策体系。二要规范行政程序。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方面的基本程序,特别是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登记、低保五保和重点优抚对象确认、低收入家庭认定、村(居)选举等方面,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细化办事流程,规范操作程序。

主题法治副校长聘任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一、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大力宣传认真学习《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201x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决定,将现行宪法通过、公布、施行日期12月4日设为国家宪法日。重点宣传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宣传宪法精神、宪法原则以及推进宪法实施的具体要求和举措。

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宪法》的重要意义,以法制宣传、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等方式,大力宣传认真学习《宪法》。通过学习宣传,提高全民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从而在全社会形成坚持党的领导、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春节期间法制宣传工作

重点宣传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劳动争议、社会保障有关法律法规;“两抢”盗窃、治安管理、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反赌博、反毒、反邪教、反封建迷信等法制宣传。

(三)开展“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月”活动

重点宣传有关“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突出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与流动人口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继续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

继续组织集团公司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市有关法制宣传、学习、培训、测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活动达40学时,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能力,认真做好阳光权利运行各项工作,优化国资监管职能,建立规范有效、全面覆盖、内容明确、要求严格的内部控制体系,推动法律管理与企业经营管理的有机融合。

(五)继续抓好“法律进企业”活动

继续将“依法治企”纳入年度企业领导干部经营业绩年薪考核目标内容,部署开展“诚信守法企业”活动,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更进一步推动“法律进企业”工作。各下属企业要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培养企业法治文化,不断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要注重学习与企业实际有效结合,分析研究企业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寻找解决方法,降低经营风险。

(六)继续做好普法主题日宣传活动

12月4日是每年一度的宪法宣传日,12月是xx市法制宣传月,在做好上级部署工作的同时,结合企业实际,做好活动方案和总结等基础工作;有关企业组织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题日法制宣传工作。

(七)继续结合各项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开展廉洁从业、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结合企业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做好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结合保密安全工作,加强保密教育;结合企业法制建设,提高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促进企业平稳较快发展。

二、认真做好五年规划总结验收工作

(一)根据市普法办统一部署,结合我集团公司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做好迎接市普法办考核验收的各项工作。

(二)回顾总结我集团公司“六五”普法工作经验,做好“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进一步调动法制宣传教育的积极性。

(三)各企业应制定“201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第四季度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做好迎接市工贸集团考核验收的各项工作。

三、积极筹划“七五”普法规划

(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企业意见,认真做好“七五”普法规划的研究论证工作。

(二)按照市普法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着手起草工贸集团“七五”普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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