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专项行动心得体会和方法 医院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心得(7篇)

  • 上传日期:2022-12-26 19:2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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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医院专项行动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卫健局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产,深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休息出积极贡献。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医院老旧建筑线路老化、突出风险整治、重点科室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医院员工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工作任务

(一)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1、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领导责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考核体系,签订责任书,落实层级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督导。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压实主体责任、提升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医院班子成员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及相关消防安全大检查,通报、部署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院内目标绩效考核内容。

2、推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2020年组织开展全院各科各个环境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及时清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时限,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建立完善我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3、集中开展重点场所区域治理工程

加强对氧气瓶、危化品、燃气设施、水电、放射源等安全综合治理。着力防范化解电动汽(自行)车火灾风险。集中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方面问题,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确保无论是医院工作人员,还是病员及家属,都规范有序,平安无事。  

4、加强宣传,落实培训,严格考核。

定期组织展开消防安全知识宣传,采取各种情势及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进一步广大医务人员及住院人员的消防意识。

(二) 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

我院按照标准对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2020年11月前完成。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及时制止,积极报告,配合协助落实消防通道联合执法管理机制。

(三) 集中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

1.着力防范化解电动汽(自行)车火灾风险,我院强化教育宣传,张贴《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和《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通过制作挂图、显示屏、电视等方式宣传通告内容,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及时向公安、消防等部门报告。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将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 提升医疗卫生消防安全基础

2021年6月之前我院要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将消防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常识等纳入职工职业培训中,做到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轮岗轮训,邀请消防专家,有计划、有组织的对消防安全负责人和管理人、安保人员、单位管理人员、员工等开展消防教育培训,每年全部培训一遍,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至7月)。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明确行动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全面做好部署发动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对本院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医院职工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强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提高站位,强化领导。

医院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领导小组,由鲁宁同志任组长,张春斌同志任副组长,王磊、王小华等同志为成员。

张春斌同志牵头负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王永红负责资料收集、汇总、信息上报等工作。

有关医院专项行动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1、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加快医院发展步伐。

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xx大会议精神,与本院的实际结合起来,主动寻求医院发展的新思路、新途经。深挖潜力,主动创造机遇。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树立勤俭办院的思想意识。

2、进一步强化管理、理顺机制,深化医院改革。

我们将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加大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完善激励机制。要建立现代营销理念,不断扩大市场占有额,不断畅通服务流程,搞好医疗服务,最终实现让病人满意这一根本。

3、进一步加强重点专科建设,拓展业务范围,打造特色专科。

医院要生存、要发展,要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医疗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不断拓展医疗业务范围。医疗业务范围的拓展,离不开特色专科和重点专科建设。我们下一步的重点项目依然放在专科建设和专科特色建设上面,用特色专科去拓宽市场,用特色专科去服务患者。加大特色专科规模建设,力争使其成为乃至鄂西北的品牌。

4、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重视人才培养,提高核心竞争力。

人是生产力中最有决定意义的力量。医院通过近几年的引进和培养,已经拥有一批专业人才队伍,但是,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人才竞争更为突出。我们的人才队伍还不够强大。未来的时间里,我们将把培养重点从个别学科带头人,转移到优秀中青年骨干;对内增加凝聚力,对外增强吸引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院内培训班的内容要更加丰富更加具有实践操作性,多方位多途径促进技术人员专业水平的提高。

5、进一步抓好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体系是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的系统工程。xx年,我们将把强调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完善服务体系作为医院头等大事来抓,通过制度建设、人员素质建设等措施,着力抓好此项系统工程,使医院成为襄城区名副其实的医疗质量高、社会评价好的龙头医院。

6、进一步加强整体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医院要发展,队伍是关键。以强化医德提高技能为着力点,医院将继续突出以人为本的原则,大力加强整体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学习、考试、考核,以及激励机制等方法,全面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从细小处下功夫,在细微处见精神,为病人提供全程全方位的优质服务。打造一支精神面貌好、工作能力强、能够适应时代发展的员工队伍。

7、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实现管理科学化、现代化。

采用信息化的方式进行全局管理并使其成为医院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是医院的必然选择。是医院参与竞争和经营管理战略的重要工具和手段。因此,加快信息化建设时不我待。信息化建设要以满足需要为标准,构建医院信息化系统,使之成为管理科学化、现代化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成为患者与社会沟通的交流平台。

有关医院专项行动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为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和中省相关会议精神,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通过集中攻坚,巩固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效,把打击与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坚持边扫边治边建,进一步强化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切实加强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易肇事肇祸行为是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问题,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加强辖区精神病人的管理,特别是肇事肇祸及倾向的精神病人员的管理,全面落实精神病疾病防治康复工作,有效预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发生,维护公共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政安全、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对确诊精神病人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开展危险性评估,落实监管级别,按监管级别要求定期开展随访:掌握辖区内精神病人的基本情况,定期梳理动态,摸排线索,发现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病人要随排随报,报告精神卫生机构和派出所,因人施策,采取应急措施,减少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做好公安管控精神病人和重点人员的随访工作,关注动态病情,及时发现潜在危害,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落实双向转诊制度,配合精神卫生机构做好精神病人免费施药工作;利用精防网络做好精神卫生工作的宣传。(牵头股室:疾妇股,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二)坚决整治职业“医闹”乱象。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建立医疗纠纷化解台账,主动对涉医投诉、医疗纠纷处理情况进行排查,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设立专门部门受理群众投诉,有固定投诉窗口和接待场所,并在门急诊、住院病房等醒目位置公布投诉电话,公示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认真落实“首诉负责制”,耐心接待咨询和投诉,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定期开展职业“医闹”线索摸排,对专门捏造、寻找、介入他人医患矛盾,故意扩大事态,寻衅滋事,向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敲诈勒索的职业“医闹”分子,要固定证据,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移交相关线索。区卫计局将对久拖未决、反复投诉的医疗纠纷挂牌督办。(牵头股室:医政股,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三)坚决整治医疗卫生机构“贩子”乱象。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将整治“贩子”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对“号贩子”、“血贩子”、“床贩子”、“手术贩子”、“建卡贩子”、“回收药贩子”等谋取暴利、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发现即打、稍乱即整,始终保持严厉打击“贩子”的高压态势。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特别是区级医疗单位,要全面排查并及时整改可能存在的被“贩子”利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对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参与“倒号”、“倒床”、“倒药”、私卖药品耗材等现象“零容忍”,一经查实要给予调离岗位、降职、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牵头股室:医政股,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四)坚决整治“医托”乱象。区卫计局认真履行医疗监管工作职责,将涉嫌雇佣“医托”的机构作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行医和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坚决打击通过宣传免费体检、诊疗推销保健品或诱骗患者手术等变相“医托”行为。定期梳理分析接到的投诉举报信息和“网络医托”监测信息,发现涉嫌“医托”诈骗案件线索的,及时汇总通报公安机关。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切实提高依法执业意识,规范执业行为,不得未经审查或与审查内容不一致的医疗广告。要在挂号处、候诊区域等醒目位置设置张贴警示牌、警示标语,通过广播、滚动电子屏宣传,提醒患者防范“医托”诈骗。要加强保安人员巡逻频次,震慑“医托”。(牵头股室:医政股,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五)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切实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和制度防建设,安装符合标准要求的监控、一键报警等设施设备,确保门急诊、产科、新生儿科等重点科室、重点区域监控全覆盖,切实做好消防和医院安全防范工作。要从非正常刀枪伤就医人员中发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配足配强保安员,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守护夜间值班科室,加强夜间急诊巡逻。二级以上医院还应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建立应急安保队伍,开展安检工作。对多次反映诉求且有过激言行或扬言伤医等有较高安全风险的人员,及时向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发生伤医事件时,安保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做好现场保护并立即报警。遇有持刀、持械或其他危险物品伤害、劫持医务人员或患者的,应急安保队伍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手段果断制止,迅速控制行凶者,救助受伤人员。(牵头股室:政法股,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8月)。各单位按照当地党委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周密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二)第二阶段(9月-10月)。全面摸排梳理整改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存在的行业乱象,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集中力量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整治乱象、打击黑恶,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移交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终达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目标。

(三)第三阶段。(11月-12月)。巩固并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将专项斗争中一些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固化成为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区卫计局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工股(见附件)。各单位要参照局机关工作模式,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是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确保每项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切实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三)部门协同,健全机制。各单位要加强与公安机关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对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完善监管制度,对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

(四)强化督导,严格追责。区卫计局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纳入平安医院建设考核体系。对群众反映突出、关注程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事项,依法挂牌督办、及时解决。区卫计局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平安医院考核予以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有关医院专项行动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为全面排查整治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问题,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决定,自20xx年6月25日至7月25日,在全市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为推动活动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治理,按照“除隐患、治违法、规范管理”的思路,对全市城乡所有设有固定床位的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整治消除火灾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督促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消防管理九项规定的通知》(国卫办发〔20xx〕86号)和《河南省医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db41/t691—20xx)要求,强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自防自救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成立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江明、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景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卫生计生委、市消防支队抽调专人合署办公。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具体负责协调、指导专项行动开展。

排查治理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场所单位:

1.医疗机构,包括各类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护理院等;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个体诊所;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

(一)遗留问题整改。针对20xx年市政府组织开展“兵团化”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各地要进行“回头看”,核实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出现反弹。

(二)现场检查重点。各地要对整治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以下八项内容:

1.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是否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并如实登记巡查检查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医疗救助群体的应急疏散方法,能否正确使用室内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2.场所合法性。检查场所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

3.建筑防火。检查所在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情况,是否违规停放车辆或设置障碍物、堵塞消防车通道;是否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或作为区域内分隔。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病房、手术部(室)、重症医学科、厨房餐厅、危险品仓库、理化试验室、中心供氧站、高压氧舱、病案室、锅炉房、被服仓库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落实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标明“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防火责任人”,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

5.安全疏散。疏散走道、楼梯间前室等公共区域是否违规设立病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规定。防火门是否处于正常启闭状态。楼道、门厅、楼梯间是否存在违规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现象。

6.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标识是否设置并醒目;消防安全标志及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与具备资质的维护保养机构签订合同;维保机构是否依法履责,定期开展维护保养;小单位、小场所是否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水灭火设施。

7.安全用火用电。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老化,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超负荷电器、私拉乱接临时线路。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及点蚊香等问题。

8.微型消防站建设。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建立不少于6人、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的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人员是否明确岗位职责,掌握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落实24小时轮流值班。其他单位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伍。

9.建成应用人数控制系统。督促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包括各类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护理院)安装人数控制系统。

10.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报警装置。督促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医疗卫生机构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报警装置。

(一)开展兵团化检查。全市抽调卫生计生不少于10人、抽调消防警力不少于20人组成“兵团化”检查组,进行集中培训,逐县区开展兵团化排查。每到一个县区,要联合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和公安派出所,逐个乡镇、逐个单位开展排查检查。

(二)开展集中约谈。要提请市、县两级政府统一组织,集中约谈问题突出、整改缓慢、整改不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督促单位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力、治理成效不明显的县(区),要提请市政府领导面对面约谈其主要负责人,通报问题,分析形势,讲清利害,督促履行消防安全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务求治理实效。

(三)依法处罚整改。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要根据专项治理排查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四书”管理制度的意见》,严格整治违法经营单位。同时,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被处罚的单位,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采取有效措施,跟踪督办整改。

(四)集中宣传曝光。专项治理期间,各地要积极协调宣传部门,组织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向社会广泛告知专项治理的时间、范围和要求,在黄金时段多渠道、多形式播发专项治理情况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集中反复曝光隐患突出、整改缓慢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医疗机构,切实形成强有力的舆论监督声势,震慑违法单位,教育警示社会。

(五)严格落实“四个一批”和“三签名一确保制度”。专项治理期间,针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突出运用法律赋予的各项处罚措施,依法关停一批、依法拘留一批、依法重罚一批,依法曝光一批。对于符合拘留条件的,要依法拘留其法人和责任人;专项治理期间,各地要开展集中曝光不少于两次。对于检查情况,检查组人员和被检查单位人员要分别签名确认,确保检查的真实性。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密集、行动不便,且设备集中,压力容器、化学试剂、被褥纸张等易燃易爆物品多,一旦发生火灾,极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级卫生计生、公安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立即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健全领导组织,明确任务分工,全力抓好落实。卫生计生、公安部门主要领导要专门安排、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带队督导检查,消防支队防火处长随兵团化检查队伍开展检查。

(二)规范检查程序。兵团化检查组每到一个县(区),当地卫生计生、公安部门要提请政府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本部门人员、乡镇街道和公安派出所共同参与隐患排查。各地每天要对兵团化检查情况进行梳理,及时做好移交。检查结束后要以县(区)为单位建立完善排查和移交台账。当地卫生计部门和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监督管理权限,对兵团化检查组移交的问题,及时下达法律文书,依法督促整改,该依法处罚的要及时立案查处。

(三)依法从严整治。要始终保持隐患治理的高压态势,对突出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铁腕打击,严格依法查处,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实行挂牌督办。排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书面报告当地政府,确定整改措施,实行综合治理。

(四)严明治理责任。各级卫生计生、公安部门主要领导是专项治理的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专项治理的直接责任人。参加兵团化检查人员实行实名制,要认真负责,认真检查,认真移交。市卫生计生委、公安局将联合组织暗访督导,凡工作推进缓慢、措施落实不力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责任。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卫生计生、公安部门要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常态化排查、信息互通、联合治理、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特别是排查发现的突出和共性问题,要制定出台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同时要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消防组织机构,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消防重点部位管理和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制定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

专项治理期间,《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兵团化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请于每天下午5时前报市消防支队,7月23日前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有关医院专项行动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卫计局统一安排部署,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维护和巩固社会的和谐与安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奋斗目标,在区委、区政府、卫计局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的思想,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总体思路。既要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要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按照国家、省、市、区总体要求,通过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彻底清除安次区医院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医闹”等涉黑涉恶问题,使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从而实现全院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安次区医院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附件1)。为此项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全院各科室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及时反映职责范围内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政法机关调查取证;对政法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要及时整改完善,加强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严防黑恶势力滋生。

(1)对近年来各科室信访投诉中问题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事件,进行全面梳理,开展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2)干预、操控、把持、破坏医院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3)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4)在医院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黑恶势力。

(5)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院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6)全院各科室职工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7)医院工作人员在日常管理、医疗工作所涉及的所有领域中,所遇到的医疗活动、暴力抗法的涉黑涉恶线索。

(8)其他影响医院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院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的重大意义,成立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医院法定代表人或主任负责人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不断推动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向纵深发展。

(二)做好线索摸排。

1.拓宽线索来源渠道。要对医院各科室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其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梳理分析并提供案件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拓宽线索摸排方式。通过监督检查、暗访检查、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收集医院涉黑问题,把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找准,通过双向快速移动反馈机制报送黑恶线索。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逐一落实责任机构、责任人员,抓早、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加强跟踪督办。

3.建立线索移交机制。医院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对其业务范围内或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严格按照保密制度要求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通报涉黑涉恶线索。

4.建立信息报送机制。指派专人将发现的信息报送区卫计局。

(三)扩大宣传范围。医院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信息工作力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宣传活动。通过医院微信群、宣传标语等形式及时将扫黑除恶线索摸排精神传达到全院每名党员及职工,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要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有关医院专项行动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为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 “1.12”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和安排部署,决定将 20xx年作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突破年”,在全办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现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 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科学研判社会消防安全形势,以火灾高风险单位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为重点,层层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入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扎实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各专业安委会、有关单位要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及本单位实际,开展全方位消防安全风险大起底、大排查,切实整治突出风险隐患,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情况,填写《消防安全隐患检查记录表》并存档备查。

(二)集中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

一是要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场所集中检查。各专业安委会按照职责分工,重点排查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建筑施工等领域、建筑业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等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严格执法措施,督促整改,形成整治合力。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单位落实消防专职负责人制度,明确消防管理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体育场街道派出所、社区等加强消防安全检查,落实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深入开展“九小场所”、老旧社区、群租房、“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摸清、掌握本辖区底数,分门别类开展消防安全治理,推动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设置应急广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组织居民、员工开展逃生自救演练。街道各专业安委会依据职责分工,认真组织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要强力推动沲沫彩钢板专项整治检查。各有关企业(单位)按照《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切实摸排辖区及分管领域内存在的泡沫彩钢板建筑,对于存在未整改的彩钢板建筑,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依法采取临时查封、责令停产停业等刚性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分阶段、有步骤地持续开展整治工作。

三是要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紧盯春节、元宵节、全国“两会”等等重要节点,组织对节庆活动场所和旅游景区、仓储物流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检查,督促高风险场所开展 1 次电气线路检测。

四是要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配合公安、住建、消防部门要重点针对居民住宅的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履职情况、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情况,进行集中排查洽理,重点整治高层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设施、安全疏散、管井防火封堵、电气燃气安全、日常消防管理等存在的突出问题。住建部门要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和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落实消防管理责任。

五是要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治理。配合公安派出所和物业服务企业要集中开展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清查行动, 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印制电动白行车消防宣传图册,在辖区出租屋、群租房、“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住宅小区等明显位置及街道、社区、农村、车站等公共场所张贴,并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间等显著部位制作固定的标识牌”建立长期宣传阵地。

六是要开展危险化学品场所综合治理。配合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摸清易燃易爆场所底数,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单位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严格落实“一企一档”要求,提高专业处置能力。对不能完成整改的危险化学品场所, 依法采取关停措施;确实元法关停的,应急等部门要组织督促 单位采取死盯死守等措施,确保绝对安全。

(三)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

印发《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记录表》,辖区内各领域、各行业单位,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自行组织,在春节前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重点组织自查: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泡沫彩钢板建筑,消防车通道是否进行划线标示并设置警示标语提示牌,公共建筑(包括单位办公楼、生产车间)四周应划定消防车通道并设置消防车通道严禁占用等标语,单位内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出口是否锁闭,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与有资质的企业签订维保合同并保持自动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尽快整改到位。

(四)大力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质。

3 月底前,各有关企业、单位特别是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学校、写字楼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逃生演练,组织行业管理范围内的单位集中开一次警示约谈培 训会议,开展行业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建立完善微型消防站,组织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焊工和微型消防站站长等重点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快速准确应急处置能力。针对老幼病弱等重点人群,社区工作人员要上门开展宣传,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从即日起至 20xx年 6 月下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即日起到 1 月 31 日)。结合辖区和行业领域特点,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部署,压实责任。

(二)排查整治阶段 (2 月 1 日-3 月 31 日)。各专业安委会按照分工对行业领域内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突出抓好问题整改,对各类隐患实施 跟踪督办、闭环管理,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攻坚“清场”阶段(4 月 1 日-5 月 30 日)。对前一阶段尚未整改完毕或难以整改的消防安全隐患,各单位要联合整治、齐抓共管、集中攻坚、对账销号,合力解决一批突出、 难改问题。

(四)巩固提升阶段(6 月 1 日-6 月 30 日)。对排查整治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认真总结 典型经验和做法,及时纳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清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坚持政府主导。各企业、单位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切实提出检查硬标准、防控硬措施、工作硬要求。积极发动各委办、单位及网格员等多元力量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列出问题和责任清单,督促整改到位。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必管” 要求,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任务开展行业系统排查整治,切实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导考评。区消委会已提请区政府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并适时开展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企业和单位,将进行提醒约谈。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有关医院专项行动心得体会和方法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卫计局统一安排部署,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维护和巩固社会的和谐与安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奋斗目标,在区委、区政府、卫计局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的思想,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总体思路。既要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要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按照国家、省、市、区总体要求,通过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彻底清除安次区医院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医闹”等涉黑涉恶问题,使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从而实现全院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安次区医院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附件1)。为此项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全院各科室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及时反映职责范围内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政法机关调查取证;对政法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要及时整改完善,加强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严防黑恶势力滋生。

(1)对近年来各科室信访投诉中问题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事件,进行全面梳理,开展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2)干预、操控、把持、破坏医院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3)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4)在医院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黑恶势力。

(5)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院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6)全院各科室职工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7)医院工作人员在日常管理、医疗工作所涉及的所有领域中,所遇到的医疗活动、暴力抗法的涉黑涉恶线索。

(8)其他影响医院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院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的重大意义,成立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医院法定代表人或主任负责人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不断推动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向纵深发展。

(二)做好线索摸排。

1.拓宽线索来源渠道。要对医院各科室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其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梳理分析并提供案件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拓宽线索摸排方式。通过监督检查、暗访检查、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收集医院涉黑问题,把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找准,通过双向快速移动反馈机制报送黑恶线索。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逐一落实责任机构、责任人员,抓早、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加强跟踪督办。

3.建立线索移交机制。医院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对其业务范围内或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严格按照保密制度要求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通报涉黑涉恶线索。

4.建立信息报送机制。指派专人将发现的信息报送区卫计局。

(三)扩大宣传范围。医院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信息工作力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宣传活动。通过医院微信群、宣传标语等形式及时将扫黑除恶线索摸排精神传达到全院每名党员及职工,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要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副组长: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物业科,由王宗成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受理范围及线索举报电话

(1)干预、操控、把持、破坏系统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2)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3)在医院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

(4)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院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5)医院内部职工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6)影响医院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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