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心得体会报告(优秀9篇)

  • 上传日期:2023-11-17 20:4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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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心得体会是一种自我反省和成长的机会,它可以帮助我们意识到自身的优势和劣势。写心得体会时要注重文字的准确性和用词的精确,力求将自己的观点表达得清晰明了。以下是一些著名作家和学者的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心得体会报告篇一

老旧小区改造一直是城市更新的难题之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老旧小区的问题也日渐凸显。为了提高居民的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政府和社区一直在努力进行老旧小区改造。在参与一次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后,我深刻体会到了做好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性,并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对老旧小区改造的需求要进行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之前,必须先了解居民的需求和问题。通过调查问卷、访谈等方式,了解居民对改造的期望和意见。只有真正了解了居民的需求,才能定制出更加符合居民利益的改造方案。

其次,老旧小区改造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老旧小区改造不仅仅是简单的物质更新,更是为了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在改造过程中,我们必须尊重居民的意愿和权益,听取他们的意见,将改造的方案与他们的生活和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只有如此,改造过程中才能真正做到方便居民,让他们享受到真正的改变。

第三,老旧小区改造要充分考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改造不仅仅是解决当前的问题,更要考虑到未来的发展。在改造中,我们应当注重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使小区在未来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比如可以考虑使用太阳能灯光、雨水回收系统、绿色植被等,以减少对自然资源的依赖,并提供更舒适健康的居住环境。

第四,老旧小区改造需要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的作用。改造过程中,社区居民应该成为参与者和决策者,而不是被动接受者。社区自治是城市发展的一种重要模式,可以激发居民的主人翁意识和创造力,让他们更好地参与到小区改造的过程中。通过开展社区议事会、居民代表选举等方式,让居民的声音能够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体现。

最后,老旧小区改造需要注重综合施策,整合各方资源。改造需要涉及到很多方面,包括规划设计、建筑改造、环境整治等。这就需要政府、社区、企业等各方共同参与,形成多方合力。政府可以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企业可以提供专业技术和资源支持,社区可以提供居民需求和意见,形成政府、企业和社区三位一体的合作机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老旧小区改造的目标。

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复杂而又艰巨的任务,但它也是必须要做好的一项工作。通过参与一次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我深刻认识到了做好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性。只有对需求进行全面调查和了解,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考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发挥社区自治的作用,注重综合施策,才能真正做到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希望在未来的城市更新中,更多的人能够深入参与,共同为改善居民生活贡献自己的力量。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心得体会报告篇二

从调研情况来看,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存在的问题不少。

(一)各自为政,没有统一的协调机制。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多个部门,往往“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缺乏配合协作机制。一是在项目申报上,上下级政府、相关部门之间没有明确的申报流程,存在相互推诿现象,造成项目申报无所适从。二是项目审批,我市按片区包装策划老旧小区项目不到位。三是项目组织实施缺乏整体性,改造的质量有待提高。

(二)资金短缺,使用不够科学合理。目前改造提升主要依靠中省补助资金支持,由于小区众多、基础设施落后,资金投入高,财政压力大,全市已列入计划87个老旧小区,改造面积约99.5万平米,改造户数8256户,计划总投资约为3.8亿元,但目前已到位的资金仅为1.9843亿元(其中:财政专项补助0.9846亿元、发改预算内投资0.9997亿元),占投资的52.21%,资金缺口约为1.8亿元。

(三)政府包揽,群众参与度不高。目前的改造资金来源渠道主要为政府财政补贴和各种专项资金支持,政府承担了较大部分投资,改什么、怎么改,往往政府部门说了算。老百姓对改造的重点与质量等方面有意见,配合不积极,多不愿出资。

(四)物业多样,管理水平低下。大部分仍居住在老旧小区的居民收入普遍偏低,对于花钱买服务的物业管理意识较为淡薄,即使同意小区引入规范的物业管理,但在出资和缴费问题上也不愿配合,导致难以筹集整治和管理资金。空间有限,停车位规划难度大。由于老旧小区多建成于80、90年代,当时规划不足,停车区域面积普遍较小,停车位数量远远无法满足现有迅速增长的私家车数量。且小区内居民楼间隔较小,没有多余的空地可以改造停车场,加剧“停车难”现状。

(五)产权复杂,维修改造难度大。老旧小区产权情况十分复杂,统一管理难度较大,多数老旧小区产权属于村集体、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情况居多。尤其是产权属于企业的部分老旧小区,由于改制、破产等因素,还面临责任管理主体缺失问题,基本处于“失管状态”,尤其是在1999年以前建设的小区基本上未按照建设部要求建立维修基金,无法满足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维修需求。

三、几点建议针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议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快改造进度。一是在市级成立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住建、发改、财政、资源规划、城管执法、水务、电力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建立项目快速申报审批通道。二是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由住建部门负责老旧小区改造的总体规划和协调推进;发改部门负责建立改造项目“储备池”,积极争取中省补助资金,在老旧小区项目申报中,中省鼓励打破相邻小区围墙界限,对分属不同管理主体的小区,实施统一设计、统一改造、统一管理,进行集中连片改造;财政部门负责市级补助资金拨付;其它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各负其责;三是明确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老旧小区改造的属地工作责任,参照市级领导小组成立专门机构,统筹协调各部门和单位工作职责,整合归集各类小区改造资金。四是明确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为老旧小区改造申报和实施主体,开展小区改造的宣传、加大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认识,通过整治改造前后的对比,使广大居民真正理解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的意义,从而统一思想认识,自觉支持、配合整治改造工作,减少整治改造过程中的矛盾和工作阻力,着力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制定科学改造方案,切实提升品质。要求各县市区合理确定改造内容,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提升的原则,优先实施小区排水和供电设施、停车场建设及其他事关小区安全的工程项目,合理拓展改造实施单元,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加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要制定差异化的改造方案,突出重点,强化质量管理,切实提升老旧小区的功能,改善群众居住条件。通过改造,不仅让小区旧貌换新颜,更要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三)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投资难题。一是全力以赴,尽力多争取上级补助、配套资金;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本着“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小区居民筹资;三是做好工作协调,加强与电力、通讯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对接,引导相关企业参与改造。四是采取市场化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改造。

(四)重视建设过程管理,确保顺利进行。施工、监理单位要做好建设工作,合理施工组织计划,严格把关施工过程。加快推进2019和2020年已下达投资计划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确保按中省要求时限开工建设,加快中央资金支付进度,确保资金效益。既要保质保量、按时交付工程,又尽可能减少改造过程对居民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

(五)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建立长效机制。要把老旧小区改造与改造后的管理结合起来,避免“前改后乱”现象。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或基层社区党组织作用,一是对于已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力度,切实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二是对于物业管理不健全的小区,在健全居民自治的基础上,引导业主根据小区情况,灵活自主选择专业物业公司、社区准物业管理、自我管理等物业管理模式。三是对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机制老旧小区,引导业主补交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为后续小区设施维修维护提供资金保障。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心得体会报告篇三

根据在2016年度常委会《城市供水条例》和《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海珠区南石头街道福南新街16-27号大院公共用水、小区基础设施等存在问题,在陈建华主任等常委会领导的倡导下,常委会将“推进老旧小区微改造”定为常委会2017年重点调研课题之一。2017年3月,陈建华主任批示成立了由唐航浩副主任任组长的重点课题调研组,率队多次深入调研,并要求调研组以福南新街大院为典型,解剖麻雀,广泛调研,总结实践经验,为推进该项重大民生工程、营造更干净更整洁更平安更有序城市环境,提出对策建议。

调研组先后4次到海珠区福南新街16-27号大院开展实地调研,并多次深入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明察暗访、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组织市城市更新局、市国土规划委、市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越秀区政府、荔湾区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召开专题调研会议,于6至7月先后赴杭州、北京、天津、合肥进行专题调研,并通过期刊、杂志等途径查找国内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相关实践案例分析、报道等文献,充实基础资料。

在认真调研我市各区典型微改造项目,特别是在认真分析海珠区福南新街16-27号大院微改造案例的基础上,调研组对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主要做法进行分析和总结,梳理并归纳了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书面征求课题调研组成员、城建环资委员会委员、城建环资专家库专家对报告初稿的意见,综合形成了本调研报告,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提出了有关建议。

(一)全市工作概况。

作为超大型城市,广州市存在大量老旧小区,中心老城区越秀、荔湾量最大。据2016年市城市更新局汇总统计,我市拟将2000年前建成的779个老旧小区实施分批改造。其中,包括新中国成立前建成老旧小区31个、新中国成立后至1980年建成老旧小区198个、1980年至1990年建成老旧小区224个、1990年至2000年建成老旧小区326个,一共包含约3.77万栋房屋,建筑面积约5180万平方米,涉及居民约80万户,人口约260万人。

各区、镇街作为落实主体,负责数据摸查、项目评估、方案编制、方案审定、资金统筹、项目实施、成立居民自治组织、建立长效管养机制、信访维稳等工作。微改造已经开展的工作有:

一是开展调研摸查。根据2015年国家住建部要求,2016年市城市更新局组织各区对全市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居住小区进行系统摸查,同时了解民意诉求,掌握老旧小区微改造一线实际情况。

二是制定规范性文件和实施方案。2015年底,《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发布。2016年底,市城市更新局印发了《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实施方案》,提出有关任务目标,并明确了有关改造内容,有关工作全面铺开。

2017年安排90个,资金约2亿,总用地面积约526公顷。

外围临街餐饮店较多,消防通道屡遭堵塞,油烟污染扰民严重等,导致社区综合环境破旧、杂乱,对此居民的改造意愿非常强烈。

周边公共设施绿化等完成了升级改造,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和优化。

继第一期微改造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等赴福南新街社区调研,提出后续改造建议,推动打造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示范项目。与此同时,16-27号大院周边其他居民纷纷表示出强烈的改造意愿。海珠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等也计划以此为契机,为老旧小区微改造在全区的铺开积累经验,开展了调研摸查,制定了实施方案和成立工作机构,通过区先行垫付和申请纳入市资金计划,奠定资金基础,统筹有序实施。截至12月11日,项目立项调整待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实施。详细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编制计划于12月中旬完成。目前,街道已基本完成小区内低矮建筑和原有建筑面积、产权、居住户数摸查和居民意愿征询工作(具体详见附件:海珠区南石头街福南新街16-27号大院及周边社区微改造案例有关材料)。

福南新街小区的微改造过程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反应迅速,组织有力。在海珠区将福南新街16-27号综合改造工作任务下达给南石头街道后,该街道迅速行动,确立了从社区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着手的原则,将其列入街道2016年重点工作项目,制定实施方案,积极筹措资金,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协调、争取区相关部门认可和支持,抓紧推进。

积极协调区职能部门和相关企业参与到改造中来,为改造顺利开展铺平道路。

3.民意为先,广纳意见。由于该小区属于典型的无物业管理老旧工业宿舍区,为克服出现居民不理解、意见不统一、集资难、不支持甚至阻挠改造等社区改造经常遇到的难题,街道改变以往政府主导、自定方案推行改造的工作模式,重点做好前期居民意见收集工作,摸清居民改造意愿和小区改造底数,组织工作人员逐家逐户上门派发调查问卷,走访调查率达85%。此外,还针对居民提出的小区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破旧、车辆乱停放和噪音污染等方面问题不断完善改造方案。

4.居民自治,群策群力。为充分发挥居民的自治作用,促进居民提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水平和能力,强化居民自治的责任感和归属感,在多方努力下,街道指导该有关居民楼成立大楼管理小组,负责改造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具体宣传和沟通工作,有效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充分调动群众的参与热情,营造出“街道要我改”到“主动要求改”和“有人协调改”的小区改造氛围。

5.全程监督,保证质量。为保证小区改造工程质量,街道安排居委会和大楼管理小组成员积极参与到微改造工程的日常监督中,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督导,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和居民意见。大楼管理小组定期向全体居民通报改造工作进度和施工质量情况,保障居民知情权、监督权。

6.成效明显,居民满意。此次改造的初衷就是为解决困扰大楼居民多年用水难、居住环境差问题。随着供水系统的更换,大院环境的整饰和逐渐美化,居民群众日益感受到改造工作带来的对生活的切身改变。经过改造,小区面貌焕然一新,成效明显,受到居民一致好评,周边尚未改造的小区居民也纷纷表达了强烈的改造意愿,福南新街微改造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其他典型微改造项目现状及其分析。

2017年4月至10月期间,调研组通过调查走访、随机暗访等方式深入越秀区仰忠社区,海珠区滨江街草芳围社区,荔湾区西村街广啤雅苑、协和社区、西湾东社区,恩宁路永庆坊和十三行历史文化街区,天河区石牌村,白云区景泰街大金钟路48号大院、柯子岭村,黄埔区文冲船厂生活区,实地考察了多个典型微改造项目,并与有关各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街道进行座谈交流,以掌握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情况。在此基础上,调研组梳理了各区老旧小区微改造典型项目的工作重点、组织筹建方式及存在的问题。

1.上述典型项目的工作侧重点。

(1)以改善民生基础设施为主要方向的有:

白云区景泰街大金钟路48号大院、柯子岭村微改造项目主要改造了辖内道路,进行了雨污分流、供水管网改造和三线整治并相应增设公共设施等。

(2)以维护和传承历史风貌为主要方向的有:

白云区柯子岭微改造项目对牌坊及外立面进行了整改装饰,并把握该村客家文脉,打造了客家风情长廊。

(3)以整治提升环境景观为主要方向的有:

黄埔区已经完成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计划对文冲船厂生活区的破损建筑外墙等进行整饰及改造。

2.上述典型项目的组织模式与资金筹措特点。

越秀区为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将珠光街作为越秀区老旧社区‘三线三管’整治试点”有关批示精神,选择仰忠社区为试点,成立了时任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为组长的仰忠社区微改造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社区内设立微改造建设办公室,下设公共设施改造、旧楼宇改造、人居环境改造、综合协调、资金监督审查等五个专项工作小组,推进微改造落实,该项目总投资约为2950万元,其中市财政安排1450万元,区财政1490万元,社区居民集资约10万元。海珠区滨江街草芳围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通过居民自筹、政府补贴的形式解决资金来源,其中政府负责公共部分的设施投入,市级安排资金600万元,区级安排150万元,居民负责入户部分的改造投入。荔湾区西村街道社区微改造起步较早,主要由政府出资1000多万予以保障。该社区形成了在全区乃至全市推广的“西村经验”,主要特点是在实践中探索出“先自治、后改造”模式,制定了社区建管委产生及工作条例、议事机制、社区微改造项目实施工作流程等,创造出“基层党建引领社区自治,社区自治助推基层治理”的工作模式,由社区党支部、建管委作为工作主体,由建管委、居委会、街道共同动议决策,由建管委和街道专业科室共同监督实施和验收,由建管委做好后续管养工作。其改造项目以下水道、风水亭、路面翻新等保障居民日常生活需要为主。恩宁路永庆坊以“政府主导、企业承办、居民参与”的“民改商”形式实施修缮维护,对居民生活区实施改造,片区内43栋房屋被荔湾区政府回收,居民就近安置。通过公开招商引入万科集团建设及运营,并给予其15年的经营权,计划总投入资金约为1亿元,建筑成本回收周期为12年半。期满后是将经营权交还政府还是继续探讨新的合作模式尚未确定。永庆坊仅为恩宁路微改片区的一期试点,政府计划将继续发展二、三期项目。天河区组织相关部门、街道办和石牌村改制公司,推进石牌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设立了驻点工作组,每日召开施工碰头会,每月召开各方联席会,项目一期市级安排资金1000万,区级安排1008万。白云区景泰街大金钟路48号大院项目实施过程中,区有关部门注重引导公众参与到项目改造的各个阶段,指导组建了建管委,推动解决了大院外立面破损、“三线”乱拉、停车混乱、公共设施缺失等问题。

(四)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总体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总结南石头街等典型案例的基础上,经综合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调研情况,现归纳我市微改造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如下:

1.对于微改造的思想认识亟需提高和统一。

写有“广州市历史建筑”字样的牌子被悬挂在某历史建筑违章附属物上等工作细节把握不严、标准不高等现象。这些观念和思想都未能全面体现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的性质、宗旨和方向,急需厘清思路和统一认识。

有些区先天条件较好的小区却安排了资金投入量相对庞大的锦上添花工程;

将珠江两岸、主干道旁的老旧小区纳入首要改造项目,而内街内巷的老旧小区相对延后改造,等等。对于一些历史街区,如荔湾区十三行街区,调研组了解到,有关方面对后续二、三期改造也没有完整的基本计划。此外,随着年代推进、工程建设标准不断提高和管理水平不断升级,新的老旧小区还将逐步形成。一般情况下,商品房二三十年才会出现老旧问题,但一些高档电梯商品房小区,日久失修一样会出现问题。如东风西路的某高档小区,一向是广州老城区的指标性楼盘,小区分三期开发,楼龄分别为14至22年。但该小区在2010年曾遇到部分外墙铝塑板老化,两次发生外墙铝塑板大片脱落的安全事件,最终不得不求助于消防人员上门排险。因此,在全市层面,急需建立一个动态掌握老旧小区基数和需改造范围的工作机制,依靠现代技术形成数据信息平台,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市、区两级层面按照轻重缓急排序的微改造总体规划、实施策划和实施计划。

3.资金保障效度、力度亟需提升。

三是微改造属于市、区共建工作,工作内容和资金保障各有侧重,但目前各区财政支持力度不一,部分区级配套资金不到位,过于依赖市级财政资金,造成市安排的资金支出进度不理想。其次,老旧小区微改造建设标准财政出资项目没能有效覆盖部分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建设标准》的建设内容中的规定项目的危房治理、供水供电一户一表改造、燃气入户改造等规定由个人出资。相当数量老旧小区居民不愿出资,项目改造过程中对此未能有效覆盖,导致微改造不完全不彻底,影响到社区微改造项目的整体效果。同时,由于我市老旧小区数量庞大,且微改造是一项长期性、涉及面广、投入较大的综合性工作,仅靠政府财政投入,必将难以持续,因此,微改造资金筹措保障问题不容忽视。

4.微改造有关法律法规体系有待完善。

其次,上述法律法规涉及微改造的多数条文为原则性描述,实践指导性不够强;

再次,老旧小区微改造涉及内容广泛,涉及问题复杂,除包括改造目标、范围、主体、程序等以外,还包括产权认定、各利益主体权责划分、资金筹措渠道来源等重要问题,需要一部系统、全面的法律法规加以统合和规范。目前,我市尚未出台关于老旧小区微改造专门的地方性法规,规划、建设、财税、产业、金融、文化保护等部门也未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这些都影响了微改造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5.工作标准规范、审批程序有待完善。

涉及到微改造工作流程的主要是市城市更新局印发的《广州市微改造工作流程指引(试行)》,其内容较为简要,有待进一步细化,等等。因此,目前相关操作标准和技术规范与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实际需要仍有一定差距。二是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一方面具有解决问题的急迫性强、项目繁多且分散、工程签证变更多等特点,整体审批流程较长。另一方面,在微改造项目施工许可等审批流程方面又存在缺陷。如,目前按照市相关规定,微改造不需要进行规划用地报建和卫生防疫等的方案报批,但在微改造项目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时,却由于无法提供上述部门的审批意见而无法顺利办理施工许可等,这些都需要尽快在审批程序上出台具体指引。

6.工作协调机制不够完善。

老旧小区微改造通常涉及建设、规划、电力、通信、供水、城管等十几个部门和单位,不少区和街道反映,协调上述部门,特别是水、电、燃气、通信等有关部门时,存在较大难度,一些企业以当年没有计划安排请业主自行申报列入明年计划为由表示难以安排。这些都容易造成工期停滞或者重复迁改等后续问题,对项目进度和预算支出等都有较大影响。如,海珠区城市更新部门自今年4月开始协调,直至目前为止,该区9个微改造项目仍未有一个项目的三线整治工作完成现场施工,严重影响后续工程的实施。

7.改造过程中涉及土地、规划、消防的问题与矛盾需进一步研究解决。

未满足建筑退缩、消防、结构安全、日照时间等要求;

受周边管线和电力增容等条件制约。

8.部分老旧小区房屋由于特殊条件导致不利于管理和改造。

一是由于企业改制、破产等诸多原因,造成部分单位小区(如南石头街福南新街16-27号大院)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处于失管状态,同时由于产权原因造成维修、投入渠道不畅。二是位于老旧小区内的直管公房管理成本高,据了解,我市住房管理部门管理的直管房约为11万套,建筑面积500多万平方米,普遍位于老旧小区之内,由于房屋量过于庞大、位置过于分散、部分历史租户(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末因政策原因不能参加房改的住户)视租住直管房为自身福利而不服从管理等原因,管理相对困难,且因租金标准普遍偏低,部分房屋租金可能还不及管理和维修成本,增加财政压力。三是我市仍大量存在共用厨厕的老旧房屋,并伴有不同程度的房屋结构和消防安全隐患,居住条件极差,以目前的微改造措施难以有效解决实际的急迫性问题。

9.物业管理机制亟待建立。

我市老旧小区大多处于低管理或无管理状态,管理机制有所欠缺,在卫生保洁、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方面无法日常顺利开展。如福南新街小区即属于典型无物业管理老旧小区,原属企业进行房改后,随着企业逐步转制、解散等,小区呈现无管理状态。相对先进城市而言,我市在建立后期物业管理机制方面的确是有所欠缺的。虽然在《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实施方案》有所提及,但至今未明确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含国有企业老旧宿舍区)建成后的维护管养资金来源、长效管养维护机制的建立与运行细则,使得各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建成后难以明确养护主体等,对项目后期管养造成困扰,从而影响微改造效果的持续性。

总之,当前我市老旧小区面临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比较突出,也反映了我市老旧小区居民群众人居环境维护提升与城市更新过程、城市化进程未能同步发展。归根结底,这是城市发展过程中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在城市中的反映。对老旧小区生活环境、居住品质的提升,关系到城市健康有序发展,关系到社会发展公平的实现,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市民对城市改革发展成果的获得感。因此,对上述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容忽视,亟待解决。

2017年6、7月份,调研组到北京、天津、杭州、合肥市等城市学习考察。调研发现,四个城市都把老旧小区微改造(综合整治)工作作为改善民计民生、完善城市功能的重要工作,针对老旧小区房屋年久失修、配套设施不完善或老化、外部环境脏乱、居住功能下降等问题,专门出台政策,加强资金保障,利用数年时间,实现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微改造全覆盖,从根本上改变了老旧小区居住环境,不断增强市民百姓的获得感。有关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如下:

(一)加强调查摸底,明确改造范围。

2014年,重点针对70、80年代建造的标准住宅实施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合肥市明确将2000年9月1日前全部建成交付使用、建筑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土地性质为国有的、房屋标准成套的老旧小区列入改造范围,2017至2019年将整治范围扩大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老旧小区。

(二)强化资金投入,推动工作落实。

各地在经费保障方面给予了有力支持,推动改造工作有效落实。北京市在“十二五”时期,市、区两级投入340亿元,全面开展以抗震加固和节能改造为牵引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至今已完成1582个小区、5850万平米的总体任务。天津市在2012至2015年间,完成了中心城区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工作,累计投资51.7亿元(不含水电气改造等专项资金),改造2186个小区、6920万平方米,113万户、340万居民直接受益。合肥市在2012年至2016年期间,共投资16.87亿元,对324个、总建筑面积1176万平方米的老旧小区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惠及15.7万户,45.9万人,并计划于2017至2019年间投资21.52亿元,进一步整治总建筑面积1076万平方米的607个老旧小区。反观广州市,2016、2017两年才一共安排财政资金2.5亿元,推进106个微改造项目,资金投入力度相对薄弱。

(三)明确工作标准,切实实施改造。

对1980年(含)以前建成的,还进行抗震鉴定,对不达标的老旧房屋进行抗震加固改造,抗震加固改造过程中,条件允许的还可增加面积(加建阳台)。

(四)充分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

各地都坚持让群众知情,问群众所需,请群众参与全过程,为微改造顺利实施创造良好条件。天津市加强开工前现场调研,充分听取居民意见,试行“一小区一方案”。建立了旧楼区管委会、社区居委会、街镇三级社会服务平台,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四年累计聘请了2744名社会监督员,对改造工程和接管服务落实情况实施全方位监督。组织工程验收引入了群众评判机制,现场听取群众监督员、居民代表、居委会意见,试行一票否决。杭州市危旧房改善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四问四权”,即“改不改问情于民、改什么问需于民、怎么改问计于民、改得好不好问绩于民”,落实广大老百姓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积极探索建立党政、市民、媒体“三位一体”的“民主促民生”工作机制。合肥市在综合整治和后期物业管理中,突出居民共同参与,确保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明确居民共同管理小区的义务与职责。对拟整治的小区专门就整治内容开展问卷调查,经充分征求居民意见(规定需覆盖小区80%居民)才列入下一年工作计划,施工期间,接受社区志愿者和居民的监督,工程竣工后,组织街道及居民代表参与验收。下阶段,北京市也将遵循自下而上、以需定项的原则,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基础上,确定试点小区综合整治方案,明确基础类改造内容必须完成,自选类改造内容由居民共同决定。

(五)坚持让利于民,推进惠民政策。

在实施改造的同时,各地还推出增加面积、增加厨厕、出售公房等惠民政策。北京市抗震加固改造过程中,条件允许的可为居民加建阳台,增加面积,从根本上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同时,通过补贴方式鼓励老旧小区加建停车场、增设电梯,并在此基础上,引入租赁式方式,由企业投资增设电梯,并拥有电梯产权,通过居民付费使用和后期其他经营项目(如养老服务)收回投资成本。杭州市针对不成套、砖木结构、简易砖混结构房屋,实施厨卫设施进户,其中“拼厨加卫”增加面积的,仅按建安成本价收取费用,对于困难家庭还可减免。同时,该市还完善了直管公房出售政策,于2016年出台《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直管公房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扩大市区直管公有住房出售范围,允许非成套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直管公有住房,以及原规定暂缓出售的部分未实行“住改非”的临街底层住宅、部分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内确定保护的建筑物出售。

(六)引入物业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各地都通过在老旧小区建立物业管理或准物业管理管理长效机制,来巩固微改造工作成果,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生活品质。北京市出台《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开展以居民自治、共建共享等为核心的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试点建设工作,引导小区逐步引入物业公司参与社区治理和建设。天津市制定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和相关配套文件,建立政府补贴机制,市财政每年拿出1.6亿元补贴旧楼区管理服务费,各小区可结合实际采取社会化服务管理公司管理、产权单位自行管理、居民自治管理三种管理模式。杭州市在整治完善老旧小区硬件配套设施的基础上,提供社区化准物业管理和专业化物业管理两种模式供小区居民投票选择,选择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的,由社区公共服务站按照“有物管用房、有公共保洁、有秩序维护、有停车管理、有设施维保、有绿化养护、有道路保养、有维修管理”等“八个有”的管理目标开展工作,小区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配备3个物业专管员,每增加3万平方米增配一名专管员,对居民收费标准为0.15元/平方米·月(可上浮20%)。合肥市参照杭州市做法提供专业化物业管理和有偿社区服务管理模式,有偿社区服务管理由社居委组织,聘请保洁、秩序维护等工作人员或统一委托一家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管理,向居民收取一定的服务成本费。小区内公共停车、商业用房等经营性收入作为小区物业管理资金,由社居委统一收取和使用。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是以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尺度的。同时,报告指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老旧小区微改造是贯彻十九大精神,解决城市发展过程中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有效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市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助力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举措,必须稳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结合调研情况,针对上述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遇到的问题,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上新台阶,现提出如下建议。

确立“权属明晰、权责平衡、各负其责、多方共赢”的改造原则。

纵观我市老旧小区房屋构成,主要是由房改房、承租公房等构成。伴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特别是公有住房出售,产权形式逐步多元化,有房改房、承租公房、回迁房、商品房等,产权存在交叉和模糊地带,但在住房制度改革之后相当一部分小区却没有实施配套的物业管理,因而给小区管理包括微改造工作带来很多困难,这是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面临一系列问题的根源所在,也是难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的重要原因之一。为此,必须分析老旧小区的产权结构,确立“权属明晰、权责平衡、各负自责、多方共赢”的改造原则,方能寻找老旧小区开展微改造和解决后续可能发生的争议事项的有效路径。

首先,根据《物权法》,对房屋专有部分的所有权是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以及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权的基础。但由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遗留问题,不享有专有权或者享有部分专有权的原售房单位却就小区共用部分享有单独所有权,形成了共用部分所有权脱离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不正常状态。因此,在确立小区管理组织时,除了老旧小区居民(即房改房所有人、商品房所有人、回迁房所有人、公房承租人等)之外,在原售房单位或产权单位仍存在的情况下,还应吸纳原售房单位或者产权单位加入小区的管理组织,确立有权即应担责的微改造工作先行性基础,从而逐步消除因所有权不明晰的情况下无人担责所形成的失管现象。

其次,要对老旧小区中的原产权单位进行重新细致的梳理,摸查、核实、登记原产权单位是否还存在、是否还发挥作用、是否还占有小区共有资源等,从而对小区共有资源进行权属和共有事务的责任划分进行确认,重点是要对老旧小区共有部分物权的制度变迁进行确权,明确老旧小区共有或共用物业(特别是如物业管理用房、停车位置、地下空间等)的权属,由此产生的义务、责任和衍生的收益,从而在明晰物权基础上重构老旧小区的管理制度基础。

新增的基础设施,属于公益性的如绿化、文体设施等由政府负责,属于经营性的如新建停车场等,由投资方负责并享有收益权。此外,小区管线设施(水、电、气、通信)等的改造,可探索将部分设施产权予以明晰,将表前产权划归企业,给予改造企业合理的收益,激发其积极性。

应当逐步引导广大居民树立权责统一、共建共享的观念,充分合理表达诉求,积极参与微改造工作。

(二)确立“摸家底—订规划—明主体—出指引—强监管”的推进机制。

摸清详细底数,合理评估分类。

合理界定、摸清底数是稳步推进老旧小区微改造的基础性工作。

一是合理界定。何为老旧小区,全国各地对此定义不一。综合我市和全国各地的情况,老旧小区的特征可以大致归纳为建筑年代相对久远、建筑结构比较单一、建筑性能已经退化、基础设施较为陈旧、基本公共服务不完善或缺失、环境质量不达标等,总体而言就是居住功能达不到宜居甚至是可居的标准。为此,我们应从上述大的方面继续完善、细化出一套关键指标,确立我市老旧小区的界定标准。

二是摸清底数。切实发挥市城市更新部门的统筹作用,协调有关部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数据信息平台,完善动态更新、掌握老旧小区基数和改造内容的工作机制,通过历史资料查询、部门信息共享互助共享、实地踏勘、问卷调查、分类访谈、委托第三方机构调查等方式,进一步充实我市老旧小区各方面的数据,包括街道、居委、居民等主体对微改造的意见和需求。同时,注重加强动态的房屋安全普查,对于老旧小区中的危破房进行重点标识和登记。特别是可以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四标四实”工作,进一步摸清我市老旧小区底数,掌握产权来源、建筑年代、危破程度、基础配套设施、基本公共服务条件等情况,做好老旧小区地块标图建库工作,细致掌握各区老旧小区的大致类型及其所处区域。

对于确有改造必要,设施相对较为完善,也有自我更新实力的小区,不宜由市安排大量资金实施微改造,应鼓励其自我开展环境整治,如天河区石牌村等。对于传统历史文化街区,如荔湾区恩宁路、十三行街区等,要加强专项规划的宏观引领作用,规划应以人为本,坚持使历史文化街区在保障基础民生的同时,加强保护历史环境进行品质提升和功能补强,擦亮其历史名片,发挥其独有文化影响力,增强市民对于街道和社区的归属感。在具体操作层面,要形成“政府——居民”双向而行、意见统一的评估立项机制。政府方面,要在摸底工作基础上,按照改造迫切性尤其是基本公共服务缺失程度进行排序,完善、细化微改造内容以及评估、申报指标,尽快建立老旧小区微改造的政府项目库。在区级操作层面上,各区要把好项目申报前的评估关。要充分发挥区、街、镇和居委的引导作用,要通过实地调研、走访调查、成立老旧小区建管委或业委会自主开展等方式,扩大居民知悉面和参与面,引导居民自行申报,建立“引导居民提出申报项目——区、街比对政府项目库——形成初步评估结果——公示征求居民意见——居民确认并正式立项”的工作流程,提高申报项目的公平性、合理性和公认度。其中,在政府项目库内、改造意愿强烈(达成改造共识人数比例越高)的,其立项申请可以优先考虑。对具有改造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小区,要进行改造前的基于小区全生命周期的第二层次的评估,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为改造工程提供科学的评价标准和定量依据,确定改造方向、目标和具体程度,从而为后续资金投入明确投资方向和进行标准控制奠定基础。

2.制定专项规划,统一有序推进。

老旧小区微改造具有紧迫性和长期性的特点,是未来政府一项重要的系统性工作。因此,应该坚持规划先行的理念,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将上述摸底、评估后的老旧小区的分类和改造内容在规划中充分体现,有原则、有步骤、有方法地积极稳妥推进。要根据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各区功能布局,明晰各老旧小区所处片区的功能定位,着眼于片区改造、滚动改造,提前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科学制定以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等历史任务节点为期限的微改造专项规划,明确近远期老旧小区改造的重点和内容,到2020年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全到位,在此基础上,到2035年实现小区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小区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各区要根据上述总体规划制订微改造详细规划,明确改造具体内容和进度,以此在全市层面确立明晰的微改造的工作对象和区域范围。同时,注意规划编制的前瞻性,合理预留在一定时期内老旧小区数据更新空间。与此同时,对文物和历史建筑进行细致摸查,出台专门针对历史文化街区的微改造工作计划,注重历史文脉传承、功能再造和活化利用,有计划地引入合适产业类型,推动此类地区文化旅游业发展。

3.明晰责任主体,优化工作流程。

提高全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议事机构层级,并将老旧小区微改造建设标准中各个规定项目涉及的主管部门、业务部门(市自来水公司、市燃气集团、中国电信、广州市有线电视等)纳入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审核城市更新年度计划时,将老旧小区微改造同步纳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和各单位、公共事业企业年度计划。要进一步加强对城市更新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强化对区、街道工作特别是基层难以协调的问题的指导和支持力度。进一步理顺市城市更新部门与其它部门在工作中的角色定位,明确规划、建设、城管、环保、物价、广电、消防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纵向从政府到社区、横向涵盖各有关职能部门的科学运行机制。找准现有微改造审批程序提速的主要障碍,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简化审批流程,形成高效、规划、科学的微改造建设管理模式。探索简政放权,探索将审核审批权和具体事务下放各区,实施微改造备案制,建立老旧小区微改造便捷机制。建立对水、电、气、有线电视等业务部门的监管机制,将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涉及的三线整理、供水供电改造、燃气入户等工作列入上述企业的考核清单,对有关企业支持微改造项目改造提出考核要求。

4.出台程序指引,规范标准流程。

在实际操作流程中,市政府应当按照协同、快速、便捷的原则,充分发挥统筹、引导、规范作用,完善老旧小区改造有关标准规范,明确每个步骤的具体实施流程、工程导则、监督机制以及争议解决和协商机制等方面的细节规定,进一步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在市级层面为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制定专门的道路开挖、市政给排水设施接入、绿化迁移、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及施工许可手续办理的指引,各区可以探索诸如参照环境提升项目施工办理程序制订微改造项目施工手续等途径,简化办理程序,加快办理进度。探索建立社区工程师、社区规划师等制度,发挥专业人士作用。加强对老旧小区“三线”整治等技术指引实际操作情况的调研,及时完善、细化“三线”规范标准、技术条件等方面形成一套规范操作指引,重点解决街区狭窄导致供电网线铺设难度大、弱电网线下地设计企业标准不统一、供电线网规划和老旧社区微改造规划难一致等主要问题。要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研究增设社区服务点、公共卫生间、立体停车场、垃圾压缩站、再生资源收集点、变电站等配套设施工作标准体系。

5.加强全程管控,强化监督考核。

加强事前预控、事中监管、事后考评,构建全过程、常态化的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各区执行建设标准的督导检查,市城市更新部门要对各区落实项目工程现场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工程项目质量监控等实施定期的收集、督导、抽检,确保项目工程按时保质推进。要注重充分的信息公开,依托相应的管理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微改造工程项目的各类信息。加强事后考评和通报问责,对于未能完成工作进度的,视情况采取通报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暂停该区项目审批、扣减城市更新资金等问责方式。各区要出台符合各自实际的配套操作细则,发挥街道、居委能动性,简政放权,运用督导、奖惩等机制促进街道推进微改造工作。充分发挥准备设立的监察委员会和市、区审计部门等作用,坚持全程、深度介入,加强对微改造工作全程的监察、监督。注重让群众、特别是老旧小区的居民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参与到监督与管理的过程中。探索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属地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邀请或聘请辖区内党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全程监督。

鉴于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的长期性及其所需资金的巨量性,政府应该坚持“权责统一、各方共担、政府投入和市场化运作并存”的原则,探索居民、市场、政府多方共同筹措资金机制。按照国家住建部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座谈会精神,探索采取居民、原产权单位出资、政府补助等多种方式实施老旧小区微改造。

可经营性基础设施,包括新建停车设施、新增管线设施等,可由最终受益人出资。

其次,要探索利用多种融资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发挥城市更新基金的杠杆作用,撬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对于预期收益性较低的改造项目,应当发挥财政资金的民生保障作用。对于预期收益较高的项目,应当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充分利用各种金融机构贷款等资金渠道。实践证明,老旧小区微改造会使居住小区产生增值收益,可以探索将增值收益打包成相应的资产,通过资产证券化、贴息贷款等多种形式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增加社会资金注入。同时,探索由居委会或街道代为管理,充分利用小区公共用地、闲置用房,委托专业的公司或通过互联网平台为需要路演展览、小区广告的企业等供应场地,以及通过物业租赁、停车设施经营等方式,拓宽小区微改造和二次供水设施、道路、绿化、文体设施等项目的维护管养资金来源。要盘活用好已有的资金,逐步建立完善持续性的个人资金来源渠道。具体而言,当前主要是充分发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作用,市政府要及时检视《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施行效果,为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积累实践经验。对于未成立业委会、无物管单位或房屋产权单位无法履行房屋维修责任时,可以由街道代为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房屋修缮。完善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的补缴办法,将未缴纳的国有企业旧宿舍区纳入补缴范围,允许其以单位或个人名义补缴相关费用。同时,探索创新个人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方式和渠道,使得微改造涉及的居民甚至是受益人可以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支付微改造中个人承担的部分。

在政府操作层面,要向先进城市看齐,按照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改善、环境提升并举的原则,稳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将关乎居民切身利益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改造内容纳入财政全额补助范围,将建筑节能改造、小区公共部分雨污分流改造等项目也适当纳入财政补助范围。对于危房改造,政府要通过政府资助(包括技术支持、政策咨询等)等方式,进一步发挥引导、支持作用。充分考虑无房改房、贫困户集中的老旧小区的需要,提高用于建筑本体方面的市财政出资比例,并对低保户、贫困户和困难家庭出资部分予以重点支持。要避免条块分割,探索整合小区改造资金、建筑节能改造资金等,拓宽资金来源,统一调度使用。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市、区城市更新部门要充分考虑实施项目的成熟度,做好资金测算工作,切实做好财政预算滚动计划。制定城市更新项目验收、考核办法及资金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规范我市城市更新资金分配使用。同时,要构建转移支付资金全过程监管体系,以项目考评结果为依据,结合以奖代补等方式,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减少浪费。

老旧小区微改造要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紧密结合,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微改造工作机制。发动街道、社区(居委)等基层力量,发挥居民基层协商自治作用,提升老旧小区微改造的实施效率。具体而言,要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多元化模式,实现长效管养机制全覆盖。

在街道、社区和居民层面,对于基础条件较好的小区和经过微改造可以达到引入规范化管理水平的小区,要积极引入规范化的物业管理。街道、社区应帮助、指导小区组建业主委员会,特别是要优化诸如国有企业老旧宿舍区等小区业委会的成立机制,在业委会成立、审批、备案各方面予以支持。在物业服务企业的引入环节上,要广泛征求意见,扩大居民对物业管理的参与度和认可度,着重明确服务内容,确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同时,探索专业物业管理公司或业委会提前介入微改造方案的做法,参与谋划小区停车位、公共空间利用、管线改造和监控视频等设置的总体设计,为后期建立物业管理制度的顺畅衔接和顺利运行提供支撑。对于条件较差,无物管或物管已经退出的小区,有业委会的,可以采取所在社区和小区业委会共同参与的管理模式,成立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招聘诸如小区内的下岗人员等,明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依托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管理。对于未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且无法选举产生业委会的老旧小区,可以由社区居委牵头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共同决定将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或者个人,采取准物业管理模式,并逐步在居民适应现代化物业管理模式后,过渡到标准化物业管理。对于零散居民点,可以按照就近合并的方式,由街道、社区提供社区托底物业服务,整合区域内资源,通过区域内泊车抵偿服务、便民设施收入等弥补资金短缺,保障管理的可持续性。

在政府层面,建议借鉴杭州等城市建立物业管理的做法,出台实施适合广州实际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或准物业管理措施,引导业主做好后续维护管养工作,从根本上巩固微改造工作成果。市、区政府每年给予街道和社区一定的管理经费补贴,加大对物业管理的财政支持力度,通过降低税费、补贴管理费等方式,吸引物业公司入驻。培育发展多样化的物业管理市场、特别是针对老旧小区的微利、非营利的物业服务市场。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实网格点责任人、保洁员、巡查员、志愿者、挂钩部门联系人等主体,实行对老旧小区的全天候管理全覆盖。强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依法及时处置老旧小区违法建设、乱堆乱放等违法行为。加强目标管理和考核,政府要将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合理设置考核分值和权重,开展定期考核,采取设立专项经费并“以奖代补”的方式,根据考核结果拨付予街道,强化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社区建管委的日常运作机制的完善以及对其在人、财、物保障机制的探索,借此筑牢居民社区自治的基础。从各个层面加强对老旧小区居民在“共同维护、共同承担、共同受益”理念方面的宣传,提升居民权利、义务对等的观念自觉。构建良好公共道德风尚,推动形成良好的社区建设管理秩序。最后,应鼓励有能力的老旧小区自发开展微改造工作,加强政策指引,适当予以补助,推动形成老旧小区自我更新的新常态。

(五)完善老旧小区微改造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体系。

在法律法规体系方面,建议制定有关老旧小区微改造的专门性法律法规,内容建议包括老旧小区认定分类、改造程序指引、涉及主体及其权责关系等。在配套政策体系方面,建议在国家层面,制定关于老旧小区微改造涉及规划调整的指导意见,包括涉及的相关规划政策和土地政策。我市可针对新增用地与存量用地、新建房屋和老旧小区微更新改造的差异,进一步健全符合广州存量用地和老旧房屋更新改造实际的配套政策体系。落实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机制,确保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研究建立老旧小区微改造适用土地、规划、消防标准体系,配套出台有关措施。同时,根据我市实践情况,积极向省、国家提出立法和政策性建议,研究破解老旧小区新增设施有关难点问题,同时注意避免城市更新过程中容易出现的底层高密度向高层高密度的转变。增设电梯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市重要、迫切的民生问题之一,建议参照北京等地的做法,及时总结荔湾等区增设电梯工作经验,加快研究提出适合老旧小区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两个2/3”规定,通过有效协调争取底层住户支持,积极采用新材料新技术,简化申报和审批流程,采用政府支持、企业投资、受益业主付费等方式解决筹措资金问题等,有效推动老旧小区增设电梯难题的突破。此外,建议积极研究扩大公产直管房出售范围相关政策。可以参照杭州市做法,进一步探索放开公产直管房出售范围,适度减少公产直管房数量,既降低管理成本,同时也提高居民获得感。

(六)进一步巩固微改造的公众参与基础。

创建幸福社区是塑造人性化城市和宜居宜业城市的基础和起点,老旧小区微改造是塑造幸福社区的非常重要而有效的途径。其关键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理念,依托公众参与,回应民生需求,加强市民对微改造和城市更新的认知、理解、认同,激发居民群众热情,扩大该项工作的群众基础。因此,巩固和扩大居民参与平台尤为重要。市、区、街道和居委各有关单位和主体要积极在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作用,网格化管理,成立社区建管委和业委会,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社区党员、志愿者等主体作用,优化居民议事平台等方面加强引导,建立居民社区自治方式多管齐下、互为补充、和谐并行的格局,在老旧小区改造各环节充分反映居民需求。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心得体会报告篇四

(篇一)。

**年**街道办事处老旧小区提升改造涉及10个小区,分七个标段施工,此项改造面积万平米,惠及居民约7144人。

一、扎实做好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

1、成立组织。

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改造工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具体负责改造工作;各社区书记和城管执法中队队长为组员的老旧小区提升改造领导小组。实行层层负责制,一级对一级负责,抓安全、抓质量、抓进度。

2、宣传到位。

一是改造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明确职责、明确改造内容、明确工期、明确质量。二是社区召开居民代表大会,明确改造内容,征集合理化意见建议,征得广大居民对改造工作的支持。

3、做好技术交底。

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召开会议,通报情况、核理重点、确定难点、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在此基础上进行图纸技术交底和关键环节技术交底。

二、精心组织,进场施工。

7月底七个标段十个小区陆续进场,全面铺开,为确保工程进展和质量,每个改造的小区选出两名居民代表为监督员,配合改造领导小组开展工作。老旧小区改造难点在清表(拆除违建),大部分违建建成时间久远,且形成原因千头万绪。为使工期如期进行,以社区为主,城管配合,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共计拆除违建43处,无一处强制拆除。

三、民生为重,积极协调。

………此处隐藏部分文章内容………。

民生无小事。保障改善民生,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将继续以不断满足居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力争在**年将主城区剩余的老旧住宅全部改造完毕。同时着眼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后的长效管理问题,通过物业进入、业主自治等模式,切实加强改造后小区物业管理,有效保障改造成果,确保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有服务、有管理,为老旧小区居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心得体会报告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老旧小区改造是构建高品质生活的时代选择,是加快城市更新的必要步骤,是彰显有为政府的应有担当。今天召开现场推进会,主要任务是通报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深入查找问题,分析面临形势,交流工作经验,部署重点任务,进一步推动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xx县被列为全省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县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编制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和三年项目建设行动计划,制定了系列配套政策,探索建立了工程质量“五个一”保障机制和物业管理“1125”建管并举模式,改造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得到了省住建厅督导检查组的高度评价,其经验做法在省住建厅简报刊发。总体上看,xx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抓得紧、抓得实,成绩值得肯定,经验值得借鉴。选择在xx召开现场推进会,就是要进一步发挥xx经验的示范带动效应,通过身临其境的观摩考察,感受xx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的谋篇布局和阶段性工作成果,共同推动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迎头赶上,真正做到改造工作顺应群众期盼,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老百姓。刚才,xx同志通报了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对下一步工作做了具体安排。xx县交流了经验,市财政、市城管执法和xx县结合实际做了发言,大家讲的都很好,希望在实际工作中抓好落实。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回顾“过去时”,必须认真梳理突出问题。

从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一季度通报及近期市老旧小区改造督导调研情况看,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形势不容乐观。

一是总体进展缓慢。对照市政府提出的“2019年项目全面竣工、2020年项目年底完工、2021年项目年内开工”的总体目标,目前全市工作整体进展缓慢,应开工项目未按时开工,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质量监管不严、缺项漏项等问题,项目管理不规范。比如,少数县区2019年项目仍未完工,个别县区2020年项目和2021年项目至今尚未开工。

二是相关配套政策不到位。目前,中省都制定出台了相关规定,我市尚未制定改造工作标准和督查考核等办法,对于改造过程涉及的储物间拆除、小区违建拆除等问题,还没有明确具体的补助标准,特别是小区违建拆除需先认定再按程序上报查处,周期较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老旧小区改造的顺利推进。

三是项目资金筹措难。老旧小区改造中省项目补助资金主要来自发改和财政两个部门,我们在申报项目时,同时向发改和财政两个口争取资金。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一部分项目仅争取到单方面补助资金,无法对小区进行全面改造。地方财政捉襟见肘,配套资金落实难。由于改造项目基本没有收益,社会资本参与改造的积极性不高。受益居民认识不一致,参与改造的主动性还不强,居民资金筹措率不足20%。个别县区改造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程序不规范。

四是重视程度不够。从检查情况看,少数县区对改造工作缺乏统一领导、统一谋划,协调指导力度不够。民意调查不深入,部分小区改造前没有充分征求业主意见,面对少数居民的不理解、不支持,出现畏难情绪。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不紧密,尤其是各类线缆规整及落地问题,由于目前尚无政策支持和项目资金,需要电力、通信等相关单位向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申报,审批耗时长,严重影响改造进度。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一项政治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城市更新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指导意见》。省委、省政府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五大攻坚行动,在全省开展全面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印发了《实施方案》。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务必提高站位、增进共识,牢固树立“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和“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理念,聚焦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靶向精准施策,加快改造进程,确保这项民生工程真正地惠及人民群众。

二、着眼“进行时”,必须全面促进改造提速。

(一)加快建设进度,努力完成年度改造任务。按照省上要求,今年老旧小区改造的总体目标是:2019年项目在今年6月底前全面竣工验收,2020年改造项目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工,2021年改造项目必须在6月全面开工。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盘点,看看有任务欠账的项目都是哪些,进一步倒排工期,强化措施,全面加强督导和监管。对已开工建设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要按照质量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加强项目施工质量安全检查,加强改造过程的监管,规范项目验收管理,确保改造项目安全、高效完成。对尚未开工的项目,要加快推进前期工作,推行项目联合审批制度,建立承诺告知、容缺办理、备案审查等绿色通道,简化建设用地许可、选址意见书办理、设计图审等环节,尽快完成各项审批手续,确保按期开工建设。

(二)坚持规划和建设并重,注重改造成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如同城市建设一样,不仅要注重“面子”,更要注重“里子”,让“好看”和“好住”相得益彰。所谓“面子”,就是老旧小区改造规划与城市原有规划相一致,改造效果与城市原有风貌、色调、文化底蕴相协调,与城市特色街区风格相衔接,充分体现景城相融、景城一体。所谓“里子”,就是要改善提升小区内部,及其与小区联系的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消防等基础设施,以及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和侵占绿地、道路的违章设施,改造或建设小区周边文化休闲、体育健身、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切实改善居民居住条件,让广大市民生活更便捷、更舒心。

(三)全力攻克难点问题,确保改造顺利推进。要重点解决好三大问题。一要解决好项目及资金整合问题。目前,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发改和财政两个口。市住建、发改、财政三部门要管好、用好项目资金,要从项目申报到具体实施,全面加强统筹和整合,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二要解决好小区内违章建筑管控拆除问题。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要主动上手,积极作为,纪委监委、住建、司法、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密切配合,明确职责,强化宣传,集中开展老旧小区私搭乱建、侵占公共空间、破坏市场秩序、破坏背街小巷环境等综合整治。要分类管理、分区施策,集中破除改造过程中遇到的“堵点”“难点”“痛点”。要区分轻重缓急,急需实施改造的小区,要优先开展联合执法。三要解决好强弱电线路规整及入地问题。工信部门要加大协调力度,督促电力和几大通信运营商主动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结合改造需求,积极向上汇报、争取配套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确保强弱电改造、通信线缆改造与小区改造同步实施。

(四)要多方筹集资金,保障改造投入。保障刚性资金投入,是老旧小区改造的关键因素。一要用好补助资金。严格按照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立项的资金计划进行实施,除中省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落实到位外,县区要想方设法将差额部分资金配套保障到位。二要整合专项资金。整合住建、民政、文旅广电、教体、卫健、商务等部门专项资金,统筹投入老旧小区改造,集中力量办大事。水电气、通信等专营单位要按照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同步筹措资金。三要引导居民出资。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改造。可通过居民直接出资、使用(补建、续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比如,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加装电梯,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补贴10万元,其余部分由受益居民出资建设,其做法值得借鉴。四要引进企业融资。加大社会运作,引进市场主体进行融资。国开行xx分行依据省政府与国开行总行签订的《开发性金融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战略合作协议》,积极参与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规划及筛选,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国开行内部授信政策的前提下,将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授信融资力度,提供优惠信贷资金支持。各县区要抓住机遇,积极争取国开行信贷资金支持。五要鼓励原产权单位对已移交地方的原职工住宅小区改造给予资金支持。

(五)加快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住建部门要抓紧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标准和督查考核制度,围绕老旧小区项目建设、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推广应用,以及后期物业管理等,制定出台具体指导意见。发改部门要围绕项目申报、立项及项目管理出台老旧小区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门要重点就财政资金配套、居民出资、社会投资、民间融资等出台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筹措办法。自然资源部门要围绕存量资源整合利用出台具体支持政策。各县区也要结合实际,围绕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快审快批、小区电梯加装、碳棚(储藏室)拆除等方面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确保改造项目顺利实施。

三、聚力“完成时”,必须持续强化工作保障。

一要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市老旧小区改造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市发改、财政部门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和城市更新规划,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绩效管理,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发改部门要牵头做好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项目有关的立项、资金计划申报、资金分配、资金使用绩效管理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在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的基础上,将配套资金列入年度预算,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调动县区工作积极性。自然资源部门要简化优化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相关规划许可、用地审批手续。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质量监督管理。教体、民政、卫健、文旅广电、商务、公安、供电、通信等相关方面,要树牢大局意识,加强协调配合,整合行业项目资金,大力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各县区要建立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统筹抓、条块协作抓、部门配合抓的齐抓共管局面。

二要示范引导,多方发力。xx县刚才详细介绍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经验做法,其他县区也结合实际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要互学互鉴、共同提高。同时,要广泛学习借鉴西安、延安以及外省先进经验,围绕开展好“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全面提升老旧小区改造质量和水平。要通过学先进、抓试点,以点带面,力争每个县区至少打造1-2个老旧小区改造示范样板,促进老旧小区改造点上突破、面上开花,改出特色、改出成效。

三要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要求完成各自承担的任务。市住建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督查结果及时通报,纳入年终考核。同时,要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根据改造工作进度,深入基层加强业务指导,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审计部门要加大效能和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多措并举保障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高质量推进。

四要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力度,加强政策解读,让群众知晓老旧小区改造的对象、条件、标准和范围。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介加强宣传,充分发动群众理解、支持、参与、配合搞好老旧小区改造。

同志们,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将是一项长期坚持的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时间紧迫,但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有办法把这项惠民工程、民生事业做实做好。希望大家发扬不怕疲劳、敢于碰硬的精神,积极投身老旧小区改造,以优异成绩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心得体会报告篇六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这次会议是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部署,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迅速行动、合力攻坚,抢时间、抓进度,全面掀起老旧小区改造热潮,为我县开展创城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刚才宣读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职责分工和相关要求,希望大家主动认领任务,勇于担当作为,为民再创佳绩。下面,就推进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我强调两方面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

老旧小区环境好坏是反映社会发展水平的镜子,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事关经济发展和民生福祉,更是我县“创城”的基础性工作,大家务必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强调,“要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补短板工程,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2019年10月14日,李克强总理在西安考察时强调,“老旧小区改造十分必要,要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委出台了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相关政策,明确了标准要求、改造范围等。我们要充分认识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重大意义,全面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补齐城市发展短板、提升城市内涵品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好人民群众所需所盼所急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要从守初心、担使命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实践要求,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落实政治责任,全力抓好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任务。

(三)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是推动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要充分认识到,我们的城市服务设施配套的还不够到位、不够完善,还没有让广大群众真正享受到发展带来的实惠。老旧小区的居民也期盼着有良好的生活环境、有丰富的文娱活动室、有完善的城市配套设施,能够过上舒心舒服的生活。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已经成为广大群众的热切期盼和强烈呼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均衡增长、紧凑发展的城市理念,切实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不盲目铺摊子,不大拆大建,该拆的要拆,不该拆的坚决不能拆。要通过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动老旧小区有机更新、改造提升,从而实现新老城区同步、均衡、高质量发展。

(四)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是抢抓国家战略机遇的重要举措。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是城市建设两项最重要的工作内容,也都是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功能的有效措施,做好这两项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奋力抢抓此次难得的战略机遇期,把棚改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有机结合,通过棚改×改变现有城中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

二、精心组织,全力确保老旧小区整治任务落实落地。

老旧小区改造,既要“好看”,更要“好住”。各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以铁的决心、铁的要求、铁的纪律、铁的手腕,克难攻坚、狠抓落实,全力打好打赢这场攻坚战。具体要做到“五个结合”。

县财政局要做好资金保障;

县城管局要牵头对改造区域的“六乱”开展集中整治;

县自然资源局要为改造区域内提供用地调整审批;

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要负责各自管线规整入地和设施建设工作,统一规划改造。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和既定分工,扎实推进改造工作。

二是要把老旧小区改造与“创城”结合起来。要强化干部带动。各责任部门、党员干部要想在前、干在先,带头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当好治理工作实干家,种好网格“责任田”,做到随时随地不漏人。要强化媒体联动。既要利用广播、电视、条幅、宣传板等传统媒体进行专题宣传,又要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兴媒体,大力宣传正面典型、曝光负面案例,让市民关注改造动态、感受改造变化、分享改造成果。要强化评选推动。积极开展最美楼栋、干净小区、文明社区、绿化先进单位等评选活动,营造“人人参与创建、共建美好”的浓厚氛围。

三是要把老旧小区改造与群众依法自治结合起来。通过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质,不仅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物质上的需求,也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上的需求,更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体现党委政府工作的宗旨。我们要通过建立文明和谐小区,着力提升群众依法自治水平,团结带领广大群众以主人翁姿态投身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共同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

四是要把老旧小区改造与物业管理结合起来。整治改造完成后,要落实物业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坚决杜绝先改后乱。要坚持因地制宜,一区一策,继续推行专业物业管理、保安保洁准物业管理、居委会协调物业管理、业主自治管理等多种模式,不断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县委组织部要加强街道、社区及物业服务公司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四位一体”社区管理体制,坚持以基层党建带动社区治理。要教育引导广大居民树立有偿物业服务的观念,确保物业服务领域公平公正。

五是要把老旧小区改造与检查督导结合起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通报老旧小区改造进展、专营单位管线改造、物业管理覆盖等情况。要以项目进度、资金管理、质量安全等为重点,切实加大工作督导力度,进一步健全统计月报制度,严禁虚报、瞒报、迟报,确保数据准确、及时反映真实工作进展。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工作不力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约谈问责。县纪委、监委要加强作风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县委政法委要统筹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涉法涉诉案件的办理,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

同志们,今天的会议既是一次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也是一次动员会、部署会。希望各有关部门深切体会老旧小区改造的重大时代意义,抢抓政策机遇,切实履职尽责,进一步明确时限、明确任务、明确责任,以老旧小区改造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心得体会报告篇七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部署,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迅速行动、合力攻坚,抢时间、抓进度,全面掀起老旧小区改造热潮,为我县开展创城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刚才宣读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职责分工和相关要求,希望大家主动认领任务,勇于担当作为,为民再创佳绩。下面,就推进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我强调两方面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

老旧小区环境好坏是反映社会发展水平的镜子,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事关经济发展和民生福祉,更是我县“创城”的基础性工作,大家务必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强调,“要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补短板工程,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2019年10月14日,李克强总理在西安考察时强调,“老旧小区改造十分必要,要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委出台了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相关政策,明确了标准要求、改造范围等。我们要充分认识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重大意义,全面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补齐城市发展短板、提升城市内涵品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好人民群众所需所盼所急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要从守初心、担使命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实践要求,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落实政治责任,全力抓好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任务。

(三)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是推动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要充分认识到,我们的城市服务设施配套的还不够到位、不够完善,还没有让广大群众真正享受到发展带来的实惠。老旧小区的居民也期盼着有良好的生活环境、有丰富的文娱活动室、有完善的城市配套设施,能够过上舒心舒服的生活。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已经成为广大群众的热切期盼和强烈呼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均衡增长、紧凑发展的城市理念,切实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不盲目铺摊子,不大拆大建,该拆的要拆,不该拆的坚决不能拆。要通过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动老旧小区有机更新、改造提升,从而实现新老城区同步、均衡、高质量发展。

(四)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是抢抓国家战略机遇的重要举措。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是城市建设两项最重要的工作内容,也都是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功能的有效措施,做好这两项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奋力抢抓此次难得的战略机遇期,把棚改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有机结合,通过棚改安置改变现有城中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

二、精心组织,全力确保老旧小区整治任务落实落地。

老旧小区改造,既要“好看”,更要“好住”。各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以铁的决心、铁的要求、铁的纪律、铁的手腕,克难攻坚、狠抓落实,全力打好打赢这场攻坚战。具体要做到“五个结合”。

县财政局要做好资金保障;

县城管局要牵头对改造区域的“六乱”开展集中整治;

县自然资源局要为改造区域内提供用地调整审批;

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要负责各自管线规整入地和设施建设工作,统一规划改造。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和既定分工,扎实推进改造工作。

二是要把老旧小区改造与“创城”结合起来。要强化干部带动。各责任部门、党员干部要想在前、干在先,带头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当好治理工作实干家,种好网格“责任田”,做到随时随地不漏人。要强化媒体联动。既要利用广播、电视、条幅、宣传板等传统媒体进行专题宣传,又要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兴媒体,大力宣传正面典型、曝光负面案例,让市民关注改造动态、感受改造变化、分享改造成果。要强化评选推动。积极开展最美楼栋、干净小区、文明社区、绿化先进单位等评选活动,营造“人人参与创建、共建美好”的浓厚氛围。

三是要把老旧小区改造与群众依法自治结合起来。通过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质,不仅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物质上的需求,也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上的需求,更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体现党委政府工作的宗旨。我们要通过建立文明和谐小区,着力提升群众依法自治水平,团结带领广大群众以主人翁姿态投身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共同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

四是要把老旧小区改造与物业管理结合起来。整治改造完成后,要落实物业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坚决杜绝先改后乱。要坚持因地制宜,一区一策,继续推行专业物业管理、保安保洁准物业管理、居委会协调物业管理、业主自治管理等多种模式,不断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县委组织部要加强街道、社区及物业服务公司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四位一体”社区管理体制,坚持以基层党建带动社区治理。要教育引导广大居民树立有偿物业服务的观念,确保物业服务领域公平公正。

五是要把老旧小区改造与检查督导结合起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通报老旧小区改造进展、专营单位管线改造、物业管理覆盖等情况。要以项目进度、资金管理、质量安全等为重点,切实加大工作督导力度,进一步健全统计月报制度,严禁虚报、瞒报、迟报,确保数据准确、及时反映真实工作进展。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工作不力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约谈问责。县纪委、监委要加强作风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县委政法委要统筹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涉法涉诉案件的办理,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

同志们,今天的会议既是一次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也是一次动员会、部署会。希望各有关部门深切体会老旧小区改造的重大时代意义,抢抓政策机遇,切实履职尽责,进一步明确时限、明确任务、明确责任,以老旧小区改造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心得体会报告篇八

第一段:介绍老旧小区改造的背景和意义(200字)。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老旧小区的改造已经成为城市规划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到住房环境的改善、基础设施的升级以及公共服务的提升等,对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所居住的老旧小区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改造,通过这个过程,我深刻体会到了改造的重要性以及心得体会。

第二段:改造前的困境和需求(200字)。

老旧小区改造之前,我们小区存在着诸多问题和困境。首先,小区的建筑年限较长,建筑物存在各种安全隐患,居住环境不安全舒适。其次,小区内基础设施老化严重,水电管道老化、通道狭窄、垃圾处理不便等问题困扰着居民生活。此外,小区内缺少公共服务设施,居民出行、子女教育、老年人看病等问题存在不便。

第三段:改造方案和实施效果(300字)。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小区物业和政府共同启动了全面的改造工作。首先,对小区的建筑进行了全面的检修和加固,修补了裂缝,加固了结构,提高了建筑的安全性和耐久性,为居民创造了更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其次,在基础设施方面,进行了供水、供电和供气等设施的升级和更换,通道进行了扩宽和绿化修缮,垃圾处理设施进行了规范化建设,居民生活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再次,通过规划和建设了社区活动中心、幼儿园、健身房等公共设施,解决了居民日常生活的方便问题和社交需求。

第四段:居民参与和收获(300字)。

这次老旧小区的改造得到了居民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居民们积极参与了改造过程中的意见征集和决策,通过多次座谈会和居民代表的选举和代表建议等形式,居民的意愿和建议得到了充分的表达,实现了民主参与和民意调解。改造后,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得到了显著的改善,增加的公共设施使得居民的生活更加便利和舒适。同时,改造过程中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提高了居民的收入水平,为小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

第五段:展望未来和个人成长(200字)。

老旧小区的改造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虽然目前的改造已经取得了重要的进展,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在未来,继续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的投入力度,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进一步解决老旧小区的问题,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形象。作为一个改造小区的居民,我也深刻体会到了团结合作和积极参与的重要性,在这个过程中我也收获了良多,增长了社会经验和责任感。

总结:老旧小区的改造对于城市规划和居民生活有着重要的意义。通过改造过程,我们深刻体会到了改造对我们生活带来的积极影响,更加明白了个人积极参与和社会居民合作的重要性。希望在未来的改造中,能够进一步解决问题,提高城市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心得体会报告篇九

改造老旧小区是城市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城市的发展,老旧小区面临着诸多问题,例如破旧不堪的房屋、消防安全隐患、环境脏乱差等等。如何做好老旧小区的改造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课题。在实践中,我有幸参与了某老旧小区的改造项目,并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以下将从规划、资金、业主参与、环保以及后续管理几个方面,探讨如何做好老旧小区的改造。

首先,规划是老旧小区改造的基础。在进行改造工作之前,必须先制定一个周密的规划方案。这需要加强社区居民的意识,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调研,了解他们的实际需求和问题,再根据社区的整体规划来确定改造方向。同时,规划还需要考虑到老旧小区的基础设施、交通道路、绿化环境等综合因素。只有科学合理地进行规划,才能够确保改造不仅能解决现有问题,还能为未来的城市发展留下空间。

其次,资金是老旧小区改造的关键。一个良好的改造项目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可以通过建立专项基金和吸引投资,为老旧小区的改造提供资金保障。此外,可以探索多元化的筹资模式,例如通过居民共同缴纳改造费用或者引入外部资本,来减轻居民的经济压力。只有资金充足,才能够更好地完成改造项目,提升老旧小区的整体品质和居住环境。

第三,业主参与是老旧小区改造的关键。改造项目必须得到业主们的支持和积极参与。正确认识到改造的必要性,并改变传统观念上的抵触情绪是非常重要的。可以通过宣传教育、社区活动等方式,增强业主们的参与意识和主动性,使他们成为改造的积极参与者,而非被动接受。同时,要充分听取业主们的意见和建议,在改造的过程中及时沟通,解决问题。只有充分发挥业主的主体作用,才能够使改造工作取得更好的效果。

其四,环保是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方向。通过改造,应该促进老旧小区的生态环境提升。例如,加强垃圾分类管理,提高垃圾处理效率;建设绿化和景观,提高空气质量和居住舒适度;倡导低碳出行,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同时,应该推广使用环保材料和节能设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通过环保措施的采取,可以为老旧小区的改造注入更多的绿色和可持续的元素。

最后,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需要长久的后续管理。改造项目完成后,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和责任制。社区应当成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维护、维修和运营老旧小区,确保改造的成果能够得到长期保持。同时,还需要加强管理的督促和监督机制,以防止一切破坏改造成果的行为。只有做好后续管理,才能让老旧小区改造成为一项长久的、可持续的工程。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探讨,可以看出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有其一定的困难和挑战,但也有其重大的意义和价值。改造能够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提升社区的整体形象,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发展。同时也能够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并为未来的城市规划提供经验和启示。只要我们坚持科学规划、充分筹措资金、广泛动员业主参与、注重环保和做好后续管理,相信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一定能取得更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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