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原油的心得体会及收获 期货原油的心得体会及收获怎么写(五篇)

  • 上传日期:2022-12-22 14:5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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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期货原油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期货交易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委托

第一条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

第二条甲方根据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执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义务将交易结果转移给乙方,乙方有义务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市场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成交,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章保证金

第三条乙方开户的最低保证金标准为_________元。乙方资金不足_________元的,甲方不得为乙方开户。

保证金可以现金、本票、汇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汇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证金的,以甲方开户银行确认乙方资金到帐后方可开始交易。

第四条乙方可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则以可上市流通国库券或者标准仓单等质押保证金。同时,乙方授权甲方可将其质押物转质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

第五条乙方应当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资金来源说明,乙方对说明的真实性负保证义务。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第六条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或者市场情况调整保证金比例。甲方调整保证金,以甲方发出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者通知为准。

第七条在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风险较大时,有权对乙方单独提高保证金比例。在此情形下,提高保证金通知单独对乙方发出。

第三章强行平仓

第八条乙方在下达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仓过程中,应随时关注自己的持仓、保证金和权益变化。

第九条甲方以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来计算乙方期货交易的风险。

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的计算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乙方约定)。

第十条乙方因交易亏损或者其他原因,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将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乙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采取减仓措施。否则,甲方有权在事先未通知的情况下,对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直至乙方的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乙方应承担强行平仓的手续费及由此发生的损失。

第十一条只要甲方选择的平仓价位和平仓数量在当时的市场条件下属于合理的范围,乙方承诺不因为强行平仓的时机未能选择最佳价位和数量而向甲方主张权益。

前款所称“合理的范围”指按照期货经纪业的执业标准,已经以适当的技能、小心谨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执行强行平仓。

第十二条除非乙方事先特别以书面形式声明并得到甲方的确认,甲方对乙方在不同期货交易所的未平仓合约统一计算风险。当乙方保证金不足使乙方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开新仓,并可对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

乙方在甲方实际控制若干交易账户时,甲方有权对其合并计算风险。

第十三条由于期货交易所编码规则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货交易所将拥有不同的交易编码。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编码下同时存在盈利和亏损时,在亏损部分未得到充分填补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第四章通知事项

第十四条甲方采取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书、强行平仓通知书。

甲方在每一交易日闭市后按照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方式)向乙方发出每日交易结算单。

甲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结算月报。

第十五条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结算单、交易结算月报的记载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甲方、乙方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视为乙方对记载事项的确认。

第十六条甲方或者乙方要求变更本章的约定事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对方确认后方生效。否则,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误或者损失均由该方负责。

第五章指定事项

第十七条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权的指令下达人的交易指令。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指令下达人: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权的资金调拨人的调拨资金指令。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资金调拨人: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乙方以下列通讯地址和号码作为乙方与甲方业务往来的唯一有效地址和号码: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双方可以约定其他通讯方式)

第二十条乙方如需变更其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或者变更业务往来方式,需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按规定程序确认后方生效。乙方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六章指令的下达

第二十一条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电脑等方式下达。书面方式下达的指令必须由乙方或者其指令下达人签字。电话、电脑等方式下达指令的,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指令记录。乙方同意,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可以约定采用某种指令下达方式)。

第二十二条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指令,包括保证金是否充足,指令内容是否齐全和明确,是否违反有关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等,以确定指令的有效和无效;当确定乙方的指令为无效指令时,甲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发出指令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者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该指令已经在期货交易所成交,乙方则必须承担交易结果。

第二十四条乙方若申请套期保值头寸,应当按照相关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文件或者证明,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有效承担责任,甲方应协助乙方申请套期保值头寸。

第七章报告和确认

第二十五条甲方对乙方的期货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只要乙方在该交易日进行过交易或者有持仓,甲方均应在每个交易

日闭市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发出显示其账户权益状况或者成交结果的交易结算单。

第二十六条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提出异议后,甲方应根据原始指令记录和交易记录及时核实。当对与交易结果有直接关联的事项发生异议时,为避免损失的可能发生或者扩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异议时,有权将发生异议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由此发生的损失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甲方的交易结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强行平仓不符合约定条件,甲方有过错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闭市前重新执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复被强行平仓的头寸,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章现货月份平仓和实物交割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当在甲方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出交割申请。乙方申请交割,应符合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的实物交割申请。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当在甲方统一规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额的交割资金或者标准仓单、增值税发票等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凭证及票据。

超过上述规定的期限,乙方未下达平仓指令,也未向甲方提交前款资金、凭证及票据,甲方有权在未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对乙方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结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条交割通知、交割货款交收或实物交付及交割违约处理办法依照相关期货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业务规则执行。

第九章保证金账户管理

第三十一条甲方在期货交易所指定结算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账户,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证金以及质押的可上市流通国库券。

第三十二条甲方为乙方设置保证金明细帐,并在每日交易结算单中报告保证金账户余额和保证金的划转情况。

第三十三条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账户中划转保证金

(一)依照乙方的指示支付结余保证金;

(二)为乙方向期货交易所交存保证金或者清算差额;

(三)为乙方履约所支付的实物交割货款或者乙方未履约情况下的违约罚款;

(四)乙方因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或者期货交易所予以罚款,甲方为乙方支付罚款;

(五)为乙方支付的仓租或者其他费用;

(六)乙方应当向期货经纪公司、期货交易所支付的手续费和其他费用以及相关税项;

(七)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划款事项。

第三十四条乙方保证金属于乙方所有。甲方因破产或者其他原因无法从事期货经纪业务时,乙方的保证金不得用来抵偿甲方的债务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章信息、培训与咨询

第三十五条甲方应当在营业场所向乙方提供国内期货市场行情及与交易相关的分析报告服务。甲方提供的任何关于市场的分析和信息仅供乙方参考,不构成对乙方下达指令的指示、诱导或者暗示。

乙方应当对自己的交易行为负责,不得以根据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为理由,对交易亏损要求甲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方应当以发放培训教材等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货交易知识和交易技术的培训服务。

第三十七条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原始交易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的账户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一章费用

第三十八条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代理进行期货交易的手续费。手续费收取的标准按附表执行。

第三十九条乙方支付给期货交易所的各

项费用以及涉及乙方的税项由乙方承担,前述费用不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手续费之内。

第十二章免责条款

第四十条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一条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相关期货交易所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二条由于通讯设施中断、电脑程序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延迟,甲方没有过错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和修改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如有变更、修改或补充,双方需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本合同未列明的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章程、规则和本公司有关的业务细则以及期货交易惯例执行。

第十四章账户的清算

第四十六条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通过平仓或执行质押物对乙方账户进行清算,并解除同乙方的委托关系

(一)乙方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货监管部门、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

3.本公司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

4.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5.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批准文件的国有企业或者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

7.单位委托开户未能提供委托授权文件的;

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乙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终止;

(三)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

(四)乙方在甲方的账户被提起诉讼保全或者扣划;

(五)乙方出现其他法定或者约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

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账户清算的费用和清算后的债务余额负全部责任。

第四十七条甲方因故不能从事期货业务时,甲方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妥善处理乙方的持仓和保证金。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客户持仓转移至其他期货经纪公司,同时转移乙方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有关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八条乙方可以通过撤销账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的期货经纪合同。

甲方、乙方终止委托关系,乙方应当办理销户手续。

第十五章纠纷处理方式

第四十九条甲方双方发生交易纠纷或者其他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请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章其他事宜

第五十条甲方的《开户申请表》、《客户须知》及《客户声明》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要与本合同同时签署。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描写期货原油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兹委托____证券公司(下称贵公司)代理期货商品的买卖和有关业务,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有关委托的期货买卖,概由贵公司代理本人与对方的当事人订立契约,或由贵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订立契约。

2.有关上述契约的订立,如在国内,则按照国内的有关法规订立,如在国外,则按照所在国家的有关法规订立。

凡代理本人所订立的契约,对于本人完全发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异议。

3.本委托合约订立后,贵公司应于本人另行签署授权书后正式执行本人账户内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签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将承担应该承担的义务和后果,此授权除本人以书面通知贵公司终止外,合约继续有效。

4.贵公司或贵公司的代理人,因订立上述合约,或因买卖及有关业务而应支出的费用,包括税收、运输、存仓、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项,概由本人如数承担。

5.委托买卖的商品,其名称、商标、规格、数目、价格和订约以及交货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写“订单”,经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送请贵公司核实后执行。

如果商品的价格未经本人或被授权人填明或约定,即以贵公司当日或当时所公布的价格为准,由贵公司记入订单,本人约对同意,绝无异议。

6.本人可以保证,所委托买卖的商品都以现款和实货交付与收受,并且负责承担履行契约规定的义务。

本人应在贵公司先行储存款定数额的保证金(数额按交易所规定办),以备本人有应负责支付的款项而不及时支付时,由贵公司全权处理,并由贵公司事后通知本人,这样做手续完备,本人毫无异议。

7.上述保证金的数额,将根据本人所委托买卖商品的实际情况,由贵公司增加或减少,如果未能按照规定调整保证金数额时,贵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买卖,必要时还可以终止委托关系,结清收支帐款,如有不足,任凭贵公司依法追讨赔偿,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处置。

如果本人还有其他违反契约的情况,贵公司也可以照此办理。

8.如果本人有实际困难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实货实物为交付或收受时,均请贵公司平仓了结契约后就帐面进行计算,由本人负责其损失或收益。

9.贵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买卖商品,所需的通讯和业务方面的费用,由贵公司按照会计标准核算(按照交易规则),都由本人负责支付花销。

10.本人委托贵公司买卖的商品,其进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续,以及信用证的开出,概由本人自行办理。

11.本人把签字式样和印鉴留存贵公司,以便贵公司核对。

12.本人将约定的联络方式及本人的通讯地址,应向贵公司登记,请依照使用。

如果发生不正确的效果,均由本人负责。

如果通讯地址和约定的联络方法需要变更时,本人应向贵公司重新登记。

否则,如因而发生任何损害概由本人负责,而与贵公司无关。

13.贵公司寄交本人的订单执行报表和帐单的邮寄后三天内除非由本人或贵公司管理部门经理提出修正外,均视为正确无误而不得提出异议。

14.订单、通知书、印鉴卡、登记簿、帐册和有关文件的格式,均由贵公司订购使用。

15.本委托书内约定的内容,如有不够完善的地方,可由贵公司酌情修改或补充,通知本人认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纠纷,在国内一律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条文为依据进行法律诉讼,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败诉的一方单独承担。

17.本委托书的规定对于本人以后委托贵公司代理买卖商品及其有关业务全部有效,本契约将一直有效,除非双方同意终止契约。

本人还委托贵公司代表本人签署和执行本人账户内的交易。

18.本人一切买卖订单的发生均可被视为本人深思熟虑后的决定,贵公司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仅供本人参考之用,并非交易获利的保证。

19.贵公司制定的交易规则,应被视为本委托契约的一部分,由双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签订本委托契约的同时接受贵公司交易规则的副本。

20.本人特此声明已阅读并充分了解本委托契约书各条文的内容,特签名如下。

签署人姓名: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签章)

身份证统一编号: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明人姓名: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签章)

身份证统一编号: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描写期货原油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期货委托合同

委托书

兹委托xx公司(下称贵公司)代理期货商品的买卖和有关业务,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有关委托的期货买卖,概由贵公司代理本人与对方的当事人订立契约,或由贵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订立契约。

3.本委托合约订立后,贵公司应于本人另行签署授权书后正式执行本人账户内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签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将承担应该承担的义务和后果,此授权除本人以书面通知贵公司终止外,合约继续有效。

5.委托买卖的商品,其名称、_____、规格、数目、价格和订约以及交货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写“订单”,经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送请贵公司核实后执行。如果商品的价格未经本人或被授权人填明或约定,即以贵公司当日或当时所公布的价格为准,由贵公司记入订单,本人约对同意,绝无异议。

6.本人可以保证,所委托买卖的商品都以现款和实货交付与收受,并且负责承担履行契约规定的义务。本人应在贵公司先行储存款定数额的保证金(数额按交易所规定办),以备本人有应负责支付的款项而不及时支付时,由贵公司全权处理,并由贵公司事后通知本人,这样做手续完备,本人毫无异议。

8.如果本人有实际困难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实货实物为交付或收受时,均请贵公司平仓了结契约后就帐面进行计算,由本人负责其损失或收益。

9.贵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买卖商品,所需的通讯和业务方面的费用,由贵公司按照会计标准核算(按照交易规则),都由本人负责支付花销。

10.本人委托贵公司买卖的商品,其进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续,以及信用证的开出,概由本人自行办理。

11.本人把签字式样和印鉴留存贵公司,以便贵公司核对。

12.本人将约定的联络方式及本人的通讯地址,应向贵公司登记,请依照使用。如果发生不正确的效果,均由本人负责。如果通讯地址和约定的联络方法需要变更时,本人应向贵公司重新登记。否则,如因而发生任何损害概由本人负责,而与贵公司无关。

13.贵公司寄交本人的订单执行报表和帐单的邮寄后三天内除非由本人或贵公司管理部门经理提出修正外,均视为正确无误而不得提出异议。

14.订单、通知书、印鉴卡、登记簿、帐册和有关文件的格式,均由贵公司订购使用。

15.本委托书内约定的内容,如有不够完善的地方,可由贵公司酌情修改或补充,通知本人认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纠纷,在国内一律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条文为依据进行法律诉讼,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败诉的一方单独承担。

17.本委托书的规定对于本人以后委托贵公司代理买卖商品及其有关业务全部有效,本契约将一直有效,除非双方同意终止契约。本人还委托贵公司代表本人签署和执行本人账户内的交易。

18.本人一切买卖订单的发生均可被视为本人深思熟虑后的决定,贵公司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仅供本人参考之用,并非交易获利的保证。

19.贵公司制定的交易规则,应被视为本委托契约的一部分,由双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签订本委托契约的同时接受贵公司交易规则的副本。

20.本人特此声明已阅读并充分了解本委托契约书各条文的内容,特签名如下。

────────────────────────────────────

签署人姓名: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

(签章)?身份证

统一编号: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明人姓名: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

(签章)?身份证

统一编号: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年?月?日

立委托书人……

中国国际期货上海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

代理协议书

协议书号

甲方:中国xx公司驻上海石油交易所

地址:上海

华夏宾馆807-809房

代表:

邮政编码:200233

电话:021xxxxnbsp;807,4729022

021-4726075,4722490

传真:021-4722490

开户行:上海xx银行

石油交易办事处

银行账户:-

乙方:

地址:

代表:

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银行帐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上海石油交易所现货和期货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了确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均须清楚了解并严格遵守《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业务规则》,正确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已经仔细阅读并充分认识了甲方提供的《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一切因乙方看错市况而遭受的亏损,乙方完全承担资金乃至资产抵债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作为代理方,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资信情况。开户时乙方需出具经营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单位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近期财务报表等)等有关资料。

四、乙方为了便于与甲方联合,除当面填写“买入(卖出)指令单”外,可再确认传真、电报、信函、录音电话中的任何一种方式作为法律认可的委托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签署《法人授权书》,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权人的指令。

五、保证金账户的设置:

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应在三天内将基础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汇入甲方账户开户,此为本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2.乙方在开具“买入(卖出)指令单”以前,应将足够的初始保证金汇入甲方账户,初始保证金数额为成交金额的?%,超越保证金数额的指令,甲方没有义务执行。交易平仓后,该初始保证金由甲方及时退回。

3.凡属期货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对其与成交价的差价部分,要求亏损方交付追加保证金。如果乙方损失≥100%初始保证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时前及时补足,甲方有权代为平仓,所有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含向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手续费)为交易额的

‰,乙方负责在买卖合约成交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代理佣金。

七、现贷合约签定后,乙方凭交易所成交通知单在三天内通知甲方将货款/提货凭证存入所。如是交收现货交易,乙方应先提供有效发票再行收取货款。

八、有关税金问题,均按照上海市税务机关规定办理。

九、协议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托关系,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待甲方核准并结算帐目后,立即中止协议。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在追回违约损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关系,并有加以处罚的权利。

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乙方的印鉴需在甲方备案。

十二、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乙方法人代表: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描写期货原油的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1.境外期货业务在国内的发展

境外期货业务一直在中国期货市场存在,只不过其形式随环境条件有所变化。总的来说,境外期货业务从没有限制代理经营权到限制禁止代理经营权转变,从公开经营到地下经营转变。经历了期货市场的治理整顿,目前国内共有6家期货公司拥有资格代理外盘业务,且由于政策以及外汇管制的诸多限制使得开户的手续及出入金非常繁琐。据不完全统计,仅福建、浙江、江苏三地交易国外黄金期货的资金就超过500亿,而国内期货市场目前的保证金总额才有500多亿,可见,进行外盘交易的资金规模已接近内盘。试想,如果这部分资金能全部转移到国内期货公司身上,将会给期货公司带来多么大的收益及成长空间。

在此我们简单回顾一下外盘期货在我国的发展状况。1992年7月,上海外汇调剂中心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外汇交易市场,外汇期货率先被引入国内,其后各类期货经纪公司陆续出现,由于没有代理品种的限制,他们纷纷引导客户进行外盘期货交易。1992年到1993年是外盘期货的活跃期,其中交易的期货品种既有商品期货,又有金融期货,包括美国标准普尔指数和香港恒生指数以及各种外汇品种等。从事代理业务的有期货经纪公司,也有银行机构等,其中不少是没有合法资格的港台外汇经纪商。1994年8月,中国证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发文,全面取缔非法外汇期货交易。自此,外盘期货由公开走向地下,由整体交易走向零星交易,由东南沿海中心城市转移到边远地区。

具有外盘期货经验的投资者对规范运行的品种情有独钟,不少人参与外盘期货在当时而言就是因为外盘期货品种比国内品种成熟规范,外盘期货的这个特点使运用技术面分析的投资者找到了用武之地,因为具有外盘期货经验的投资者多擅长或喜欢运用技术面分析指导交易。外盘期货在中国存在既培养了一批经验丰富的市场开发人员,也培养了一批精通技术面分析的投资者,对于丰富中国期货市场投资理念和倡导理性投资具有积极意义。

2.发展境外期货业务的迫切性

当今世界,商品已经实现全球化,国内原材料对外依存度很高。从大宗商品领域来看,我国铜资源自给率不到30%,对外依存度高达70%;我国大豆的对外依存度也高达70%。如此高的对外依存度,使得国内许多品种与外盘的价格关系相当密切,某些品种内盘更是成为了外盘的“影子盘”。

国内期货市场和国际市场的联动性加强,企业有在国际市场定价保值的需求。在商品期货市场暴跌的情形下,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为国内相关企业规避价格风险、锁定成本和利润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果这些获准从事境外期货交易的国有企业,能完全遵循相关规定只做套期保值业务,那么商品市场的暴涨暴跌,对企业影响有限。只要坚持套期保值原则,风险就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期货、现货两者有效结合能保证企业正常获取利润。

目前,在内地开展外盘业务的主要是香港和新加坡的公司,其中包括一些欧美金融机构在两地的分支或代理机构。目前国内有30多家国企通过国际投行渠道在境外进行套期保值,在这次金融危机中,许多国际投行出现了问题,导致客户蒙受较大的损失。所以,在国内适时开展境外期货业务已是当务之急。

3.境外期货业务发展模式探讨

外盘交易事实上的普遍存在,说明市场上大量存在通过这种交易进行避险和投资的需求,而且,外盘交易特别是套利盘的存在,加强了境内外市场的联动性。因此,在目前环境下,通过国内期货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分支机构参与国际期货市场,是较为现实可行的一种方式。但由于国家外汇管制的问题,使得国内6家在港的期货公司仅是一个提供跑道业务的二级代理公司,没有自己的交易平台和研究平台,发展受到局限。因此,应重点探讨境外期货业务可持续发展问题。

建议1:考虑制定“先走出去,再引进来”战略。次贷危机对国际金融中心的纽约华尔街是一次致命打击,世界金融版图可能面临重新调整,应该说这是中国和亚洲的机会,对中国各个产业开拓国际化和全球视野也是一次良机。从6家在港设立分支机构的期货公司经营业绩来看,监管层制定的“走出去”战略是正确的。当前国际主要金融市场成本普遍下降,能否考虑逐步放开内地期货公司在境外增设分支机构的区域性政策,例如纽约、伦敦、新加坡等地。从小规模开始做,即使出了问题,凭国内公司现有实力也完全能够抵御,待熟悉境外市场规则、风险控制和运作模式后,再考虑引进境外机构,到时国内方面就不于担心外资对国内市场的影响了。

建议2:允许国内期货公司直接代理境外交易。这可能需要在政策层面更大程度的放开,尽管央行已经取消了实行多年的企业强制结售汇制度,但外汇管理局可能还需要进一步放宽企业在境内外划拨和流转外汇资金的限制。目前国内共有30家国有企业通过境外机构在外盘进行套期保值,但由于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加剧,很多外向型行业内企业需要利用境外市场进行直接对冲保值,因此不仅要允许大型国企,而且要让更多的中小型国企和大型民营企业参与境外期货交易,这就需要继续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和调整准入条件。

三、发展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1.期货公司的投资咨询业务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我国期货市场发展历史较短,缺乏成熟的投资理念,具有典型的“新兴加转轨”特点,投资者对期货投资咨询服务具有强烈的需求。在近年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剧烈波动的背景下,我国现货企业和国民经济发展对期货市场风险管理的需求更加迫切,客观上也为期货公司开展风险管理服务、信息服务等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鼓励和发展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并将业务的开展真正转化为期货公司的盈利来源,不仅有利于促进期货公司做优做强,而且有利于提高期货行业服务现货企业等机构投资者的水平。

2.风险管理顾问和提供专业化的信息服务是咨询业务的主要利润来源

(1)风险管理顾问

借鉴券商财务顾问业务的定位,在适当的时候成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顾问。风险管理顾问模式可以为企业提供规避风险、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的整套方案。由于近年来国际大宗商品波动剧烈,大型企业的经营负担加大,为了规避企业成本的大幅上升,进行期现套期保值是一种切实可行的办法。随着业务范围的拓展、业务内容的深化与创新,风险管理在期货构成中将会越来越重要,风险管理顾问模式可以成为期货公司未来重要的业务增长点,有可能成为期货公司未来重要的盈利来源之一。

(2)信息服务

优秀的期货公司必然有一流的信息服务体系。目前,许多期货公司不注重对信息的搜集、整理和传达,严重影响了客户对公司的印象。金融期货推出后,客户面对的市场是瞬息万变的,客户所面临的选择也是多种多样的,如何把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两个方面的信息服务都做好,是值得期货公司认真思考的问题。期货公司从现在开始就要注重金融衍生品人才的培养,预先设计金融期货推出后的信息服务体系。市场需求是拉动产品服务创新的首要因素,现代社会需求的个性化和多层特征日益明显,期货公司需根据客户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创新期货产品与服务。例如,可以开发数量化分析系统,利用公司对各品种的理论、经验研究形成的多个数学模型和数量化分析,总结一套投资市场理性分析工具为客户提供智能化投资组合管理,包括资产配置、风险评估、投资组合优化和套利策略,并通过数据分析进行未来价格预测,利用数量化分析系统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信息服务。

3.期货公司开展投资咨询业务必须解决几个问题

笸监管部门应尽快出台期货投资咨询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期货公司开展投资咨询业务;

笸借鉴券商财务顾问业务的定位,由期货公司和享受咨询服务的企业根据期货公司的服务内容和质量协商收取咨询费用;

笸期货公司必须下大力气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以尽快适应开展投资咨询业务的需要。

四、积极发展期货机构投资者

从境外市场运作经验来看,机构投资者在金融市场中的作用已受到全球监管层和投资者的普遍认同。随着创新型衍生产品的不断丰富,以及市场生态链的优化完善,机构投资者的参与程度和主导地位也在日益凸显。尽管期货市场与证券市场同属风险偏好型市场,但前者因杠杆和双向交易机制而更加具备操作难度和高风险特征。此外,由于境外监管机构对个人参与期货交易设置了较为严格的限制,一般投资者通常会选择以申购基金份额的方式获取期货市场敞口,期货投资基金正是受资产管理的强劲需求驱动而得以快速发展的。

1.境外期货投资基金发展概况

期货投资基金,又称管理型期货(managedfutures),是一种以期货期权等衍生品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基金结构,与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pe)等同属另类投资工具。随着金融市场发展的日益深化,股票、债券等传统类金融资产的风险和收益已经难以满足机构组合配置的需要,另类投资因长期超额回报的特点而受到投资机构的青睐,耶鲁大学基金等机构在这方面的运作就非常成功。总体而言,国外期货投资基金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无论在投资结构、运作流程、风险控制和法规监管等方面都已经相当成熟。国内方面,股指期货等新型衍生品的适时推出将推动期货市场的交易规模加速扩大,投资者结构也将进一步完善。因此,在与资本市场不断融合的过程中,发展国内期货投资基金所需的市场容量和制度性基础已经初步具备。

韩国kospi200期货投资者结构分布图

2.国内设立cta具备可行性

近年来,境外学术界和投资机构对商品在组合中的作用进行过大量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在传统类股票债券组合中配置一定比例的商品资产不仅能发挥风险分散化的效用,而且能极大地促进组合的绩效表现。

从目前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我们认为,在国内正式设立cta的时机已经基本成熟。一方面,可以将目前市场上许多不受监管的私募理财方式阳光化,对符合条件标准的机构予以正名,事实上也可以为受托客户资产提供更加安全的保障;另一方面,cta作为专业投资机构,在为普通投资者提供新投资渠道的同时,也将吸引并聚集大量的高素质人才,进而为市场的专业化和良性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应该说,目前国内设立cta的关键环节,也是业界最关心的问题在于,cta是否能得到有效监管。境外市场监管经验以美国为主要代表,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因此监管层可适度参考并借鉴美国cta监管规则。

3.对设立国内cta运作模式的建议

尽管现阶段我国还没有公募期货基金,但存在大量与美国私募期货基金和个人管理期货账户类似的地下期货私募基金,主要有以下几种:期货工作室、投资咨询公司根据行政机关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期货经纪公司的委托理财。

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地下期货私募基金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乏稳定的组织结构和规范的运作流程,导致对其监管的无力。在期货市场快速发展的时候,这些地下期货私募基金的危害性暂时没有暴露出来,然而,一旦期货市场价格发生剧烈波动,一系列因地下期货私募基金而产生的经济纠纷将不可避免地爆发出来,这将极大地危害期货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综合当前期货市场和资金流动等特点,我们建议可以考虑以期货公司下设子公司的形式成立cta。在组织结构上,期货公司与cta之间必须要设置严格的防火墙制度,并从法律上明确两者的责权利关系。

第一,期货公司和cta都不能承担募集客户资金的职能,进而可以有效避免代客理财和恶意炒单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损失。

第二,cta只承担操作职能和风险控制职能,并对其业绩建立客观量化评价方法和体系(可参考美国cta业绩评价机制),这也将发挥出期货公司专业风险控制的能力优势,从而进一步保护投资者利益。

第三,银行或信托公司承担募集资金(cpo)的职能,这样投资者资金账户将受到更安全的保障。

第四,期货公司承担交易通道职能,并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为cta提供研发和技术方面的支持。

当然,在具体实施时,可先选取资质信誉和资本实力较强的几家期货公司进行试点,若运行效果达到预期,再考虑适度放宽cta申请准入条件。

五、加快期货公司产品创新步伐

我们知道,企业始终是围绕目标市场和客户群体运转的,消费者满意度和忠诚度从外延上决定了企业在市场中的地位和发展空间。金融行业是特殊的智慧型服务行业,而期货公司又是金融服务业中特殊的金融企业。与银行、保险等传统型企业不同,期货公司的经营模式与证券公司和基金较为接近,但后两者不仅可以从事自营交易,而且能以设计集合理财产品的方式募集资金,期货公司的业务范围则非常狭窄。此外,期货产品与基金、信托等集合型产品显著不同,后两者可以根据市场细分制定相应类型的产品结构,如偏股型基金、平衡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以适应风险偏好程度不同的投资者群体,但期货产品相对而言显得极为单一,仅限于交易行情软件和信息咨询服务。面对金融市场和投资者结构的不断深化,期货公司必须主动进行产品创新。

1.期货产品概念及其特点

期货产品是期货公司通过精心设计选择的工具和与之相配套的服务,而向客户提供的能够满足其需要的某种期货运作理念,简单而言,期货产品=期货运作理念+工具+服务。换句话说,期货公司产品开发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将无形产品有形化、将服务理念可视化的过程。这对期货公司来说是一个值得挖掘的盈利模式,将对客户有特色服务转变成有价值的可视产品,成为期货公司未来大有可为的商业模式。由于期货产品具有易被仿效性,因此在期货产品开发设计过程中,期货公司应准确把握五大原则:客户需求原则、功能适应原则、差异性原则、扩展性原则、法规性原则。

2.期货公司创新产品应用实例

在近年来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剧烈波动的背景下,我国现货企业对期货市场风险管理的需求更加迫切。面对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期货公司应向机构投资者提供满足其需要的各种创新产品。

(1)智能化交易系统

中国国际期货公司控股的深圳国瑞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分析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开发出了中期—国瑞煊智能化交易信息服务系统,以此来服务于国际期货的客户。该系统为投资者确定买卖时机、有效控制风险提供了投资参考。该系统在保持传统业务主体的基础上研制出了智能化的套期保值功能,建立起了包括交易系统预警和行情预警的实施预警机制,并将搜索引擎技术应用到期货市场的信息资讯中,为客户提供完整的市场信息。

交易系统预警和行情预警系统

(2)db-plus期货数据信息及分析系统

国瑞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还开发出了期货市场数据库管理系统,除包含数据存储功能外,还可开发宏观经济预警系统、行业未来价格环境模拟系统和指数跟踪系统等较为复杂和高端的功能以服务机构客户。

描写期货原油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上海石油交易所现货和期货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了确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均须清楚了解并严格遵守《中 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业务规则》,正确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已经仔细阅读并充分认识了甲方提供的`《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一切因乙方看错市况而遭受的亏损,乙方完全承担资金乃至资产抵债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作为代理方,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资信情况。开户时乙方需出具经营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单位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近期财务报表等)等有关资料。

四、乙方为了便于与甲方联合,除当面填写“买入(卖出)指令单”外,可再确认传真、电报、信函、录音电话中的任何一种方式作为法律认可的委托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签署《法人授权书》,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权人的指令。

五、保证金账户的设置:

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应在三天内将基础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万元汇入甲方账户开户,此为本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2.乙方在开具“买入(卖出)指令单”以前,应将足够的初始保证金汇入甲方账户,初始保证金数额为成交金额的 %,超越保证金数额的指令,甲方没有义务执行。交易平仓后,该初始保证金由甲方及时退回。

3.凡属期货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对其与成交价的差价部分,要求亏损方交付追加保证金。如果乙方损失≥100%初始保证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时前及时补足,甲方有权代为平仓,所有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含向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手续费)为交易额的,乙方负责在买卖合约成交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代理佣金。

七、现贷合约签定后,乙方凭交易所成交通知单在三天内通知甲方将货款/提货凭证存入所。如是交收现货交易,乙方应先提供有效发票再行收取货款。

八、有关税金问题,均按照上海市税务机关规定办理。

九、协议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托关系,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待甲方核准并结算帐目后,立即中止协议。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在追回违约损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关系,并有加以处罚的权利。

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乙方的印鉴需在甲方备案。

十二、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 ________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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