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与表彰心得体会实用 个人先进表彰心得体会(2篇)

  • 上传日期:2022-12-21 07:2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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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新创建与表彰心得体会实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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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单位文明程度为目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坚持“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常态推进、巩固提高、典型带动、辐射深化”的创建思路,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精神文化追求,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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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子坚强有为,队伍团结奋进;思想教育深入,道德建设扎实;学习风气浓厚,文体活动活跃;内外环境优美,精神品格高尚;为民务实清廉,理财科学精细;服务优质高效,工作成效显著。全面完成2016年度文明单位创建目标任务,顺利通过文明单位年度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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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文明单位创建和财政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计划周密、目标明确、方案具体、措施有力、责任落实,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推进。

局创建办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围绕全国文明单位标准和测评体系要求,从实从严抓好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协调保障工作,确保2016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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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级文明委的要求,通过营造“五个氛围”、落实“三个到位”、推进“五个结合”、抓好“三个重点”等途径,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一)营造“五个氛围”

要根据上级创建工作部署,进行再学习、再动员、再部署,掀起人人想创建、争创建的新热潮,努力营造一个团结进取的政治氛围,宽松和谐的人际氛围,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优美清新的环境氛围,井然有序的工作氛围。

(二)落实“三个到位”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局创建全国文明单位领导小组要切实担当起责任,带领全局上下统一思想想,众志成城,步调一致,推进创建。二是计划部署到位。要将创建工作融入到财政工作中,与财政中心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以创建工作促进财政业务工作,以业务成绩检验创建工作成效。三是经费保障到位。在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完善办公和生活场所基础设施、净化美化亮化环境、建立完善相关档案资料等方面都要给予适当的经费投入支持。

(三)推进“五个结合”。要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拓展创建工作的内涵,推进“五个结合”。即创建工作同基层党组织建设相结合,同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同财政业务工作相结合,同教育培训相结合,同“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

(四)抓好“三个重点”。一是做好“节庆”文章。以重要节庆活动为载体,丰富和突显创建主题。春节、元旦期间开展帮扶、慰问活动,大力营造“团结、欢乐、幸福、和谐”的节日气氛;清明节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继承先烈遗志,开拓美好未来”感恩主题活动;“三八”节组织开展登山、跳绳活动;“五一”开展争创“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主题活动;“六一”突出“关爱儿童、献爱心”主题;“七一”突出“创先争优”主题;“八一”突出“拥军优属”主题;“中秋”突出“尊老”、“关爱老人”主题;“十一”突出“爱国奉献”主题等。二是发挥“群团”优势。深入推进“党建带三建”活动,在局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工青妇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从本组织的特点出发开展“五职工之家”、“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等创建活动。以活动促创建,以创建激发活力,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创建文明单位中的主力军作用。三是狠抓“责任”落实。局创建办要及时制定创建活动总体方案。要有开展活动的目标、思路、举措和方法;各科室单位人员要分工协作,履职尽责,确保创建过程中的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有人落实;要及时做好创建工作总结,积累经验,找出差距,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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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不断创造新业绩,实现物质文明新突破

落实好国家各项财政政策,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好财政收入,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支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动项目建设,不断壮大财源;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依法理财、深化财政改革,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财政绩效。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预算科沈国举

责任单位:局所有科室单位

(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的要求,结合本局的实际,组织开设道德讲堂和身边好人评议,进行法制和诚信建设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文明优质服务活动,扎实推进文明有礼培育和学习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开展读书学习交流活动,认真开展文明上网、文明交通、文明餐桌和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开展帮扶共建,推进优美环境建设。

1、推进道德讲堂建设

(1)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以加强“四德”建设为重点,通过评选和学习道德模范、进行会计诚信演讲比赛、开设专家讲坛等形式,使道德讲堂活动经常化。(2)按照流程规范、简洁、实效的原则,通过诵、听、看、悟、思等形式,引导干部职工培养和实践正确的道德观。(3)通过书法摄影作品展出、设立内网道德讲坛等形式,营造深厚的道德文化氛围。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干教中心曹会丰;会计科杨献春;信息中心钟伟

责任单位:局所有科室单位。

2、开展文明优质服务。(1)制订《xx市财政局文明优质服务实施方案》;(2)窗口单位根据自身业务工作特点制订《xx市优质服务制度规范和服务承诺》;(3)建立健全优质服务常态化管理措施;(4)开展优质服务主题活动:结合财政工作开展“创先争优”和“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评选“巾帼文明岗”、“党员先锋岗”、“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树立模范典型;(5)对取得上述荣誉的优质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办公室齐向前;人事科郭林;

机关党委贾俊伟

责任单位:局所有科室单位。

3、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1)制订2016年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培训计划。(2)订阅理论和业务学习书刊。(3)制订《xx市财政局干部职工学习读书情况考核和奖励办法》,实行促学、考学、助学、用学。(4)开展推进“讲学习,提素质,作贡献”读书交流活动,推动学习型机关建设顺利进行。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人事科郭林;政研室董华亭

责任单位:局所有科室单位。

4、进行文明有礼培育

(1)制订《2016年xx市财政局文明有礼培育实施方案》。(2)进一步完善《xx市财政局干部职工文明守则》。(3)进一步完善《xx市财政局干部职工文明有礼考核办法》,规范干部职工的行为举止,在单位内部团结谦让、和睦相处,在社会上树立文明形象。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办公室齐向前;人事科郭林

责任单位:局所有科室单位。

5、深入开展学习雷锋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

(1)制订《2016年xx市财政局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2)积极开展“文明上网”、“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活动。(3)以传承雷锋精神为主题,积极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办公室齐向前

责任单位:局所有科室单位

6、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1)突出抓好社区、农村愿服务活动。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家庭等为重点,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进社区和扶贫帮困活动。(2)大力推进环境保护、平安志愿服务活动,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和交通法规知识,提高卫生、环保、文明意识。(3)认真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以党支部为核心,把党员志愿服务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推动在职党员自觉认领项目,积极参与志愿服务。(4)根据志愿服务项目的内容,组织好岗前培训,提高服务者素质,对志愿服务工作突出的志愿者进行表扬和奖励,树立典范。(5)支持志愿服务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安排活动时间,提供必需的活动经费保障,单位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各党支部书记;机关党委贾俊伟

责任单位:局所有科室单位。

7、开展勤俭节约和文明餐桌活动

(1)制订《xx市财政局“勤俭节约、反对浪费”活动实施方案》。(2)完善《xx市财政局节能减排措施》等制度。(3)开展经常性的勤俭节约教育活动。(4)做好单位开展勤俭节约的资料收集和立卷工作(包括文字材料和图片)。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办公室齐向前;后勤中心王静

责任单位:局所有科室单位。

8、开展文化体育活动。(1)制订《xx市财政局2016年文体活动实施方案》。(2)完善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增添设施,满足干部职工的需求。(3)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全民健身体育活动和文化活动。(4)培养一批文体活动骨干力量,指导和组织文体活动。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机关党委贾俊伟

责任单位:局所有科室单位。

9、积极参与帮扶共建工作。(1)制订《xx市财政局2016年帮扶共建实施方案》。(2)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帮扶共建具体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驻村第一书记所在村开展帮扶工作。(3)发挥财政部门政策优势,组织开展对农村、社区、困难人群的结对帮扶活动。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人事科郭林;机关党委贾俊伟

责任单位:局所有科室单位。

10、推进优美环境建设。(1)制订《xx市财政局优美环境建设实施方案》;(2)制订环境建设各个项目的具体措施;(3)加强内外环境的监督检查,做到内外环境宜人,办公秩序井然有序,内外环境建设效果良好。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办公室齐向前;后勤中心王静

责任单位:局所有科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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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创建宣传

要及时做好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选择优秀稿件向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委等有关媒体报送;各同创单位要积极配合,及时向创建办提供本单位创建工作的相关信息和报道文章;要在局内网建立“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专栏,为局干部职工参与创建工作拓宽舆论平台。

(二)加强档案资料管理

要进一步做好《xx市财政局2016年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活动资料》汇编工作,建立创建活动工作台帐(包括文件、方案、宣传报道、图片等资料),加强对创建材料的撰写、制作、收集、整理、立卷等工作。

(三)形成整体合力。在局创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科室单位人员要统一思想,分工合作,积极主动地开展创建工作;各同创单位在做好本部门本单位创建工作的同时,也要胸怀全局,积极主动地融入到全局的创建活动中来,高质量完成创建方案中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形成整体联动、上下协调、齐抓共建的良好格局,坚定不移地推动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深入持入开展。

最新创建与表彰心得体会实用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文明单位的建设和管理,促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文明单位创建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根据《湖北省文明单位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明单位是以开展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为基本特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有机结合,协调发展,成绩突出,经社会认可和有关部门严格评选,由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批准、命名的两个文明建设中的荣誉称号。

第三条文明单位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为目标,充分发挥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四条创建文明单位是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一项基本任务和工作目标。凡本市境内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均属创建文明单位的范围。

第五条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按照齐抓共管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为文明单位建设提供必要的条件,把开展创建活动纳入本地本单位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第六条文明单位分为市、县(市、区)二级,分别设文明单位和最佳文明单位两个档次,由县(市、区)以上党委和政府审批、命名。

第七条“文明单位”实行届期制,一般每两年命名一次,没有获得连续命名的单位,不再是文明单位。

第二章文明单位标准及创建要求

第八条文明单位标准

(一)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战略方针,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领导班子团结,勇于改革,廉洁勤政,作风民主,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有计划地开展经常性的创建活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富有实效。

(四)经常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民主法制以及形势政策教育,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五)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扎实有效,群众道德素质不断提高,行业风气端正。

(六)重视教育科学文化建设,积极进行基础知识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经常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群众科学文化素质逐步提高。

(七)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无计划外生育,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秩序良好。

(八)重视环境的综合治理,卫生面貌良好,积极发展公益事业,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九)坚持科学管理,实行文明生产(工作)、优质服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十)积极参与当地的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村镇等创建活动,并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在考核文明单位时,实行领导班子建设、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济效益五个“一票否决”。

第九条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申报市级文明单位,部门申报文明系统,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标准外,其所属的独立核算单位70%以上必须是县级文明单位。

第十条创建文明单位要做到有班子、有计划、有措施、有活动,硬件和软件建设并重,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第十一条创建文明单位要从细胞建设入手,本单位内部积极开展争创文明户、文明庭院、文明科室、文明车间(班组)等活动,为创建文明单位奠定良好基础。

第三章文明单位的评比、命名

第十二条评比文明单位,按“条块结合,逐级上报,专班验收,审批命名”的程序进行。条块双方应互相尊重,互相协调,各部门、各行业推荐市级文明单位时,应征求所在地精神文明建设职能机构或分管部门的意见;各县(市、区)在推荐市级文明单位时,也应征求其主管部门的意见。

市直机关申报市级文明单位,应先向市直机关党的工作委员会申请,由该委员会向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推荐。市属企(事)业单位申报市级文明单位,先向其主管部门申请,再由各战线向市文明办推荐;在荆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直接向市文明办申报;各县(市、区)申报市级文明单位,由各县(市、区)文明办推荐。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市级文明单位,由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考核验收,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后,送市委、市政府审批、命名。

第十三条省、市级文明单位的产生,实行“升级制”。各地的市级文明单位一般从县级文明单位中产生,市直的市级文明单位一般从市直机关工委和各战线表彰的先进单位中产生,省级文明单位一般从市级最佳文明单位中产生。

第四章文明单位的管理

第十四条对文明单位原则上实行分级管理,即哪一级命名由哪一级管理,具体工作由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受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委托,对荆门区域内的省级文明单位行使协管。

第十五条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要建立健全文明单位管理档案。档案内容一般包括:文明单位的概况、申报审批表、创建活动资料和考核记录等。

第十六条文明单位每半年要进行一次自查自评活动。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要加强对这一工作的组织、指导,同时,命名后的第一年要直接对其检查或抽查一次,其检查、自查资料要存入管理档案,促使文明单位巩固和提高。

第十七条文明单位改变名称、变更隶属关系、合并或分解,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备案,对合并和分解后的单位,要由原命名机关重新考核命名。

第五章文明单位的奖惩

第十八条文明单位的奖励:

1、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产生的文明单位,由命名机关发给荣誉匾牌和证书,并予以公开表彰。

2、对获得县(市、区)级以上的文明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适当奖励。

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按《湖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鄂发[1999]9号)规定,一次性发给干部职工人均一个月标准工资(有岗位津贴的,包括岗位津贴。下同)的奖金;连续两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的,可另行一次性发给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一个月标准工资的奖金。

获得市级最佳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或市级文明系统的部门,可视本单位的经济状况,按人均一个月标准工资的85%的标准,发给干部职工一次性奖金;连续两届获市级最佳文明单位、市级文明系统的,可另行按一个月标准工资的85%的标准,发给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一次性奖金。

获得市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可视本单位的经济状况,按人均一个月标准工资70%的标准,发给干部职工一次性奖金。连续两届获市级文明单位的,可另行按一个月标准工资的70%的标准,发给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一次性奖金。

一个单位同时获得几个层次文明单位称号的,按获得高层次文明单位称号的奖励标准发给奖金,不得重复发奖。

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奖励资金,从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企业,免缴工资调节税;没有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企业,免缴奖金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奖励奖金,从本单位行政事业预算结余经费中列支。

各县(市、区)可以参照以上奖励办法制定本级文明单位的奖励办法,但不得超过市级文明单位的奖励标准。

第十九条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创建文明单位的成效,作为考核单位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提拔使用干部的一项重要条件。

第二十条被命名的文明单位在届期内发生严重问题,造成重大影响,同级的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可根据情节,给予批评、警告、令其限期整改等处理,直至报告命名机关撤销其荣誉称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撤销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1、领导班子不团结或班子成员有腐败行为的。

2、经营不善,经济亏损或服务水平明显下降的。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的。

4、发生刑事案件,治安状况混乱的。

5、出现计划外生育的。

6、环境污染,卫生面貌差的。

7、申报时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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