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教师(优秀9篇)

  • 上传日期:2023-11-11 20:0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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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既可以用于个人成长,也可以用于单位或团体的发展。在写心得体会时,我们需要注意一些要点。首先,要有一个清晰的主题,明确总结的对象和内容。其次,要客观真实地表达自己的心得和感受,不夸大不缩小。第三,要注重逻辑结构,合理组织文章的段落和句子,使得整篇文章层次清晰。此外,要注意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凝练性,避免使用模糊、冗长的词句,力求简明扼要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体验。最后,要注意用词得体,注意语言的文雅,避免使用夸张、情绪化的言辞。这些心得体会凝聚了不同人的智慧和经验,值得我们深思和借鉴。

2021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教师篇一

这份由教育部保驾护航的征求意见稿,终于落实了广大教师与家长期盼已久的心愿——为教育拨乱反正。

再一次证明了——好的教育,必然是宽严相济、奖惩分明的;好的老师,必然是管教同步、严慈同体的。

成就孩子最好的方式,必然是家长不护短,老师不姑息,一起为了孩子的教育而发力!

1、今天老师退一小步,明天孩子掉一大步。

在网上看到一个帖子。

一个妈妈发帖求助,说老师不管她孩子了,该怎么办?原来,她孩子学习一向不自觉,成绩不好,老师为了帮孩子提高成绩花了很多心思。上周,老师因为孩子没做作业,让他留下来补做。家里的老人知道了,直接跑去学校闹了一场,骂得老师都哭了。这下好了,老师也不管孩子了,急坏了他妈妈。

帖子下有网友评论:

“老师心里都有阴影了,真是逼着老师不管。”;“这得多伤心啊!任何一个老师都不敢管了。”确实,家长的无理取闹,有可能逼得老师不管孩子。

每个老师的初心都是为了孩子好,给他们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功课等等,都尽可能发现孩子没学好的地方,帮他们巩固。老师不仅是孩子学习上的良师,更是孩子生活中的守护者,嘘寒问暖,规范行为,德育教导,样样到位。

然而,现在的老师却被逼得一再对孩子让步。打比方说,有学生推倒了另一个学生,老师该怎么做?从前的老师想都不用想,直接批评,让孩子知道推人是不对的。

现在的老师,却是三思而不能行。

管吧,又怕伤了孩子的自尊心,回去找家长告状。不管吧,万一孩子下次在马路横冲直撞,危及生命怎么办?对孩子的不断让步,正在逼得老师节节败退。如果教育只是为孩子开脱,那最终受害的只会是孩子。如果家长舍不得管孩子,学校不敢管孩子,最终能管的就只有监狱了。社会的最后一道防线就是教育,千万不要轻易向孩子让步。

2、老师再不管,熊孩子就没救了。

前段时间,一条“小孩故意把孕妇推倒”的新闻刷屏。问他为什么这么做,小孩竟然回答:“我看电视上孕妇摔倒会流产,所以我想看看她会不会流产。”多么可怕!

正因为没人管好孩子,孩子越来越任性,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他们尚且没有正确的规则、道德、法律意识,对于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其实是不清楚的。凭着“好玩”二字,差点害死了两条生命,这就是纵容孩子的代价。不管是在家庭教育中,还是在学校教育中,教育都不应纵容,不能自由散漫。

事实上,如果孩子遇到这样的老师,那才是教育的悲剧。隔壁班班主任是个相当绵软的老师,她对学生很好,经常买礼物送给学生。有时候学生没做作业,或者违反纪律,她本想好好批评,结果学生一撒娇她就训不下去了。年底的时候,学校对这个老师做了停职处理,让她回家反思。

原因是她班里的学生闯祸太多,已经有5名学生被记过,甚至有学生在校外打架斗殴。难怪有人说,老师手中有戒尺,讲台上有教鞭,才能教好孩子。

教育应该是严肃的,甚至,应该是严格的。不对孩子的学习落后宽容,他们才会认真学习,一点点把成绩提上来。不对孩子的违纪犯规宽容,只有从小规范了孩子的行为,他们以后才不会犯更大的错,闯更大的祸。

教育最可悲的现象:孩子无法无天,老师不敢管,家长舍不得管,将来社会管!

3、老师不放弃孩子,是孩子最大的福气。

校园之外没有温室,长大之后没有儿戏。现在的孩子都是“小皇帝”、“小公主”,家长舍不得打,舍不得骂。从小活在蜜罐里的孩子,只会变成温室里的花朵,缺乏对世界的认知,缺乏对他人的理解,缺乏到达目标的坚持,缺乏对抗挫折的能力。

我们没有控制、抑制和约束好孩子,一味以爱的名义对他们让步,这样的教育是不对的。

这样的孩子,是不会有前途的。

从教多年,我至今记得一位家长是如何配合老师的。

她最初很不满我的严格,因为她女儿每次回家后都抱怨,说老师今天又罚她了。于是,她直接找到了我。我向她解释,她的女儿丢三落四,有时忘了带作业,有时忘了带课本。我说:要是现在惯着孩子,她将来工作了,丢了公司的机密文件,谁来负责呢?家长沉默了很久,终于答应配合我一起纠正孩子。

在学校,若她女儿再次忘带作业课本,那我就罚她坐一天“飞机位”。在家里,她每天都提醒女儿清点作业课本,第二天出门前也要重新检查一遍。慢慢的,她女儿再也不会忘带东西,在学习上也变得更加细心。

好的教育一定是以最恰当的方式,把孩子引向更好的路。老师不会放弃任何一个孩子,但家长也要配合,才能更好地教育孩子。

孩子不爱学习,我们不能惯着他,一定要弄清楚原因,然后引导他们重新爱上学习。现在还不好好学习,以后就来不及了。孩子经常闯祸,我们不能不当一回事,该批评就批评,该惩罚就惩罚,一定要让孩子知错就改。

孩子在12岁之前的成长十分关键,不要等到孩子变“坏”才补救,那只会让你后悔莫及。正如刘涛所言:对孩子不能一味迁就,必须要有一个管得住他的人。老师不怕狠心,老师也希望成为那个管得住孩子的人,但千万别让老师寒心。

4、教育少不了爱,更少不得惩罚。

没有哪个孩子一生下来就无法无天,每个“熊”孩子的背后,都站着溺爱的家长。教育除了爱,更不可缺少的是管教,或者说是惩罚。电影《老师·好》中的苗老师,正是传统意义上的好老师。

那时候大家才明白,原来管你最严的老师,爱你最深。爱的`教育,不是万能的。对于一个纪律散漫、不思进取、无心向学的学生,单纯用爱去感化,只会显得教育苍白无力。

唯有动用上管教与惩罚的力量,孩子才能明辨是非对错,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说:“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

只有惩罚,才能让孩子学习进步;只有惩罚,才能让孩子敬畏规则;只有惩罚,才能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

爱和惩罚,是教育中必不可缺的两条腿。戒尺教育源远流长,从春秋时期的孔子开始,惩罚就已经是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好的教育离不开必要的惩罚,没有惩罚的教育就不是完整的教育。

希望所有家长都能明白:若把纵容孩子视作爱,那么,老师其实不爱孩子。老师的爱,必然是宽严并济、奖惩分明的;老师对于教育的信念,从来不曾改变。老师的良苦用心,全都融合在对孩子的“教”与“管”中。

2021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教师篇二

的确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由于片面强调赏识教育,学校和教师对学生的管理处于不能管、不敢管,动辄得咎的尴尬境地。由于缺乏保护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因为学生管理问题发生了纠纷,学校和老师几乎都是处于弱势地位,屡屡被送上被告席。即使是学生家长无理取闹,学校和老师也不得不牺牲自己的利益一再做出让步。很多教师感到非常无助,甚至“谈管色变”。《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出台,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撑了腰、壮了胆,使大家扬眉吐气。

面对即将被赋予的教育惩戒权,教师应该如何正确运用,确实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对教师教育惩戒权入法的提案,大部分教育工作者还是非常认可的,而且呼声很高,普遍有些教师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真正为教师代言,以后惩戒学生就有法可依了,可以理直气壮,不再怕家长和公众的说三道四。不过个人认为,教师对教育惩戒权,不要有那么高的期望,教育惩戒权,并不是什么尚方宝剑,也不是灵丹妙药,教师即使有了教育惩戒权,也不能任性地使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育惩戒权有其特定的含义,不含体罚、打骂、辱骂,对其理解要准确。可见,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惩戒权,教师如何去用好是个难题,一旦操作不当,就会因为惩戒失当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教师而言,并不是靠加持惩戒权就可以让学生服你,即便以后立法允许教师可以使用惩戒权,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使用,而不是任性而为。

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运用教育惩戒来达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这也是每个教育人应该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首先教育是出自于“爱”的,对学生的惩戒一定要出于“爱”的目的,并且事后要让学生知道。如果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学生感受不到你的关心、爱护,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学生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再者对学生的惩戒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做到学生着急老师不急,等情绪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这样处理时就会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于有过激行为,不会造成不可控的后果。

另外对学生的惩戒要尽量避免在公众场合进行。我们的古人说过“扬善于公堂,规过于密室”。这也应该是我们惩戒学生的准则。对学生惩戒尽量单独进行,惩戒目的是教育学生遵规守纪,使其知错能改。如果在公开场合对学生实施惩戒,会使学生失去颜面,容易造成师生敌对、冲突,或者学生干脆“破罐子破摔”,越来越难管。

教育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教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教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对于那些品质恶劣的学生管不得,教师的人身安危甚至缕缕被学生侵犯,这就需要制定一定的管理方案,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保证教师的人身安全。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惩罚,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还有一句话,学生犯点错误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教师的教育和引导。如果一个教师能走进学生心中,让学生真正服你,那么,这个教师也无需用教育惩戒权来为自己壮胆。因此,对于教师而言,还是用平常心来看待教育惩戒权吧!

2021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教师篇三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这可以说是教师们最希望看到的一部法规。长期以来,教师们最头疼的就是在实施教育惩戒的时候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一旦和孩子的家长产生理解上的矛盾,那么就很可能让教师处于弱势的地位。

这部《规则》详细的规定了能够实施惩戒的具体情况,同时又对教师严厉禁止的行为,做出了非常细化的规定。《规则》既充分保证了教师的权利,也充分保证了学生不受到体罚以及变相体罚。

个人觉得在这里面对于罚站的时间的规定,体现了一种人性化和严谨性。既可以对孩子起到惩罚的作用,又可以防止因为过度罚站,引发孩子健康上面的风险。有了具体的时间规定以后,如果教师按照时间规定对孩子进行惩罚,孩子出现了晕倒或者是健康上面的状况。在责任划分上面也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最大限度地避免校闹。

可以让教师,真正做到,慎用惩戒,敢用惩戒,擅用惩戒。

同时,家长也不用担心,教师惩戒孩子的时候会用体罚的方式,因为相关的规则已经明确规定了教师不能采用的惩戒方式:。

1、严禁击打、扎针。这意味着戒尺,教鞭等,自古以来流传下来的惩戒教具,正式退出历史舞台。2、严禁过度罚站、机械抄写。这保护了孩子的身体健康,同时又呼应了教育部之前关于禁止机械性重复作业的相关规定。3、严禁辱骂。教书育人,如果对学生采取人格上的辱骂,那么这样的教师妄为人师。这是对教师个人道德上面的规范。4、严禁连坐。因少数人而惩罚全班这种心理上的压制性惩罚,损害公平性,也伤害同学团结,被禁止。5、严禁因为成绩惩戒学生。进一步贯彻鼓励教育为主的教育方法,呼应减负政策。6、选择性惩戒。维护了教育公平。7、指派他人惩戒。避免教师借刀杀人式的惩戒行为,避免实施惩戒的学生心理畸形发展。8、其他一切损害孩子身心的方式。为整个法规留了一个可控空间。

本人为这部《规则》的颁布送上一个赞,它详细规定了教师的行为,也保护了孩子的利益,既贯彻了减负的政策,也维护了孩子们身心健康的发展。条文中的一些细节,体现了规则设计者的智慧。也为现在比较紧张的家校关系,起到了调停的作用。相关部门也可以根据这部规则,在矛盾发生的时候,做出更科学的判断,采取更有效的措施。

2021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教师篇四

3月1日,《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正式施行。该规则在明确中小学教师可行使多种教育惩戒手段同时,也为惩戒权划出了“禁区”“红线”,同时赋予学生、家长申诉的权利,并强调家校合作的重要性。

大部分教师和中小学生均表赞同。

“我和同学们一起根据规则有关内容,制定新的班规。这让班级管理更加有底气。”广州荔湾区南塘大街小学六一班班主任李雅斯在惩戒规则实施首日已和学生一起进行了学习。

南塘大街小学六一班莫晓璐说,规则实施首日,有同学上课吵闹,老师先是提醒劝阻,对仍不听劝阻的同学,老师增加他的作业。

“我觉得罚抄写,罚背书,罚做卫生,只要不是太多,是可以接受的,不能接受的是打骂等体罚。”多名小学生告诉记者,大多数同学认可规则确定的惩戒方式。

部分教师感觉进行教育惩戒时更有底气了。“以前有调皮的孩子,我们请家长协助管理,家长说让我们罚站,但学校又不允许。现在明确了规则。”一位五年级小学班主任对记者说。

同时,记者了解到,对规则明令禁止“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身体伤害,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等“划红线”内容,大部分教师和中小学生均表赞同。南塘大街小学六一班学生谭晓洛说,最担心因犯错被孤立,严禁“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这条规定让他放心了。湖北小学家长张女士则表示,“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的规定比征求意见时“适当增加运动要求”更稳妥。

“不好管”等问题无法短期内消除。

记者调查发现,虽然有规则做“靠山”,但在教学实践中,教师“不好管”“管不好”的问题恐仍无法短期内完全消除。

多名教师表示,学生个体感受差异大,拿捏惩戒“度”稍有不慎,对学生、教师都会产生负面影响。

“规则规定,为避免危险品入校,可翻看学生书包。但我担心一旦误判,会给学生造成心理伤害。”李雅斯说。

平衡“合规惩戒”与“责任焦虑”难。“教育惩戒可能引发部分不可预见的情况,教师惩戒力度和处置方式如果把握不好,可能会引发家校矛盾,还可能对教师造成伤害。”广州沙面小学副校长黄宏杰说。

“有些学生心理十分脆弱,一旦惩戒后发生了自残、自杀、抑郁等情况,教师很难说清楚责任。”为多所学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曦说,厘清惩戒行为责任的前提,是在教育惩戒中实现“过罚相当”,但当前“过”与“罚”是否相当却难以量化,这成为落实规则的一大难点。平衡与家长教育理念的分歧难。多名受访中小学校长表示,部分家长见不得自己孩子接受任何惩戒的“玻璃心”往往成为依法行使教育惩戒的重大障碍。

有老师告诉记者,规则规定对“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可以实施必要惩戒,但“故意”一词难以确定,容易引起教师和家长间争议。常见的情况有因家长擅自免去孩子作业引发的争议等。

最适合的惩戒方式需不断探索。

多名教育工作者和专家强调,教育的目标始终是立德树人,即便惩戒也要尽量“小惩大诫”、因材施“惩”,这要求教师们不但要依规“好好管”,更要设法“管管好”。

“比如有学生出现不文明用语或行为,让他们背论语可能比简单罚站更有效;对于不同性格特点的学生,也应考虑采取不同的惩戒方式。”李雅斯认为,合规是前提,最适合的惩戒方式仍需要教师根据日常教育教学实践不断探索。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陈先哲建议,要对广大教师群体进行普法教育和规则的学习教育,提升相关培训效能,全面增强教师的专业能力。

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工作系博士后谈子敏表示,应建立教育惩戒权的监督、救济机制,如在学校中建立方便、简易的学生投诉通道,利于学生维权;明确惩戒权不当行使给学生造成侵害时的法律救济途径;对于教师依规行使惩戒权而遭受处罚的情况,也应建立相应的权利救济机制。

“家校互动是很重要的,充分沟通有助于消除矛盾,形成教育合力。”黄宏杰建议校方应做好惩戒行为备案以及效果跟踪记录,以便家长全面掌握情况,教师也能通过这些记录更好了解学生的成长历程,采用最优教育手段。

教育惩戒权都有哪些新变化?

不是所有孩子都可以罚。

幼儿园小朋友和特殊孩子不适宜实施教育惩戒。有些惩罚,老师不可用。

新规则提出了“八不准”,比如禁止“身体伤害,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变相体罚”“侮辱学生人格”,明确了惩戒和体罚之间的“红线”。惩罚熊孩子也要“家校协作”

2021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教师篇五

教育惩戒权在社会、学校、教师、家长的争论、呼唤、讨论中在2021年3月1日和大家见面了。

最近一段时间,围绕教师体罚学生的争论也是一浪又一浪。《规则》将对教师惩戒权的使用原则、使用范围、使用方式,作了详细的规定,对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界定,我们每一位老师要好好学习,慎用、敢用、会用教育惩戒,教育学生不让位,家长也应该学习规则,理解、支持、配合学校,教育孩子不越位。

《规则》让学校、老师有了惩戒权,但我们教师一定要谨记,教育惩戒的初衷是"育",是为了让学生更好地成人、成才。惩戒不仅仅是赋予学校和教师的权力,更应该是一种教育方式,通过“惩戒”让学生认识错误,改正错误。一切不以教育为目的的惩戒都是一种流氓行为。

我们提倡有温度的惩戒。作为教育工作者,不管什么教育手段,保护好孩子身心健康是前提,健康是“1”,其余为“0”,有了“1”,“0”才有意义。因此我们的惩戒,一定要关注学生的身心,要因人而惩,要尊重学生,不能侮辱到学生的人格。细看《规则》有明确的规定,不得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惩戒只能使用在学生不良行为上。学习上的后进生是不可避免的,对学习不好的学生,老师还是要多多鼓励,花一点时间为孩子补缺补差。调皮捣蛋,不愿学习的孩子,老师在惩戒时,一定要了解学生的具体情况,给孩子申辩的机会。社会很复杂,孩子很脆弱,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留守儿童、贫困家庭等对孩子的影响是无形的,教师的惩戒更多的要让“爱”挽救的往往不是一个孩子而是几个家庭。

教育要家校合力,校闹是一种病态,家长要理解并配合学校一起教育孩子。知识的学习学校教育大于家庭,但对孩子品行的影响,家庭教育十分重要。模仿是孩子的天性,行为习惯的养成,大部分就是模仿得来。《规则》中对惩戒权的适用范围就是在学生的行为上,要让孩子改掉不良的行为习惯,是长期的过程,需要学校、家庭的共同引导,长期督促。孩子受到适当的惩戒,家长也不必要心痛,成长的过程,不可能只有鲜花,你不可能为孩子挡住所以的风雨。教育只有宽严相济,有奖有惩,孩子才能在人生的路上不偏不倚,健康向前。家校良好的合作才是教育最美的风景。

2021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教师篇六

近日,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惩戒权成了热议话题。

的确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由于片面强调赏识教育,学校和教师对学生的管理处于不能管、不敢管,动辄得咎的尴尬境地。由于缺乏保护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因为学生管理问题发生了纠纷,学校和老师几乎都是处于弱势地位,屡屡被送上被告席。即使是学生家长无理取闹,学校和老师也不得不牺牲自己的利益一再做出让步。很多教师感到非常无助,甚至“谈管色变”。《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出台,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撑了腰、壮了胆,使大家扬眉吐气。

面对即将被赋予的教育惩戒权,教师应该如何正确运用,确实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对教师教育惩戒权入法的提案,大部分教育工作者还是非常认可的,而且呼声很高,本站普遍有些教师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真正为教师代言,以后惩戒学生就有法可依了,可以理直气壮,不再怕家长和公众的说三道四。不过个人认为,教师对教育惩戒权,不要有那么高的期望,教育惩戒权,并不是什么尚方宝剑,也不是灵丹妙药,教师即使有了教育惩戒权,也不能任性地使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育惩戒权有其特定的含义,不含体罚、打骂、辱骂,对其理解要准确。可见,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惩戒权,教师如何去用好是个难题,一旦操作不当,就会因为惩戒失当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教师而言,并不是靠加持惩戒权就可以让学生服你,即便以后立法允许教师可以使用惩戒权,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使用,而不是任性而为。

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运用教育惩戒来达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这也是每个教育人应该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首先教育是出自于“爱”的,对学生的惩戒一定要出于“爱”的目的,并且事后要让学生知道。如果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学生感受不到你的关心、爱护,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学生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再者对学生的惩戒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做到学生着急老师不急,等情绪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这样处理时就会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于有过激行为,范文参考网不会造成不可控的后果。

另外对学生的惩戒要尽量避免在公众场合进行。我们的古人说过“扬善于公堂,规过于密室”。这也应该是我们惩戒学生的准则。对学生惩戒尽量单独进行,惩戒目的是教育学生遵规守纪,使其知错能改。如果在公开场合对学生实施惩戒,会使学生失去颜面,容易造成师生敌对、冲突,或者学生干脆“破罐子破摔”,越来越难管。

教育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教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教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对于那些品质恶劣的学生管不得,教师的人身安危甚至缕缕被学生侵犯,这就需要制定一定的管理方案,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保证教师的人身安全。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惩罚,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还有一句话,学生犯点错误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教师的教育和引导。如果一个教师能走进学生心中,让学生真正服你,那么,这个教师也无需用教育惩戒权来为自己壮胆。工作总结范文因此,对于教师而言,还是用平常心来看待教育惩戒权吧!

2021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教师篇七

中小学校园,需不需要一把“戒尺”?老师可不可以对学生进行惩戒?又该如何使用?……记者从教育部官网获悉,教育部近日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规则》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做出规定,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等,旨在把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更好地推动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规则》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规定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明确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强调了教育惩戒的育人属性,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的具体方式。《规则》强调,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适当性的原则,“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规则》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同时,根据程度轻重,《规则》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一般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轻微的学生,包括点名批评、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增加额外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等;较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生,包括德育工作负责人训导、承担校内公共服务、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和行为规则教育、被暂停或者限制参加游览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等;严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且必须是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包括停课停学、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训诫、专门人员辅导矫治等。

《规则》强调,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明确禁止了七类不当教育行为,划定教师行为红线,规定了对越界教师的处罚方式,方便各方监督。同时,《规则》也强调学校应当支持、监督教师正当履行职务,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教师无过错的,不得因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而给予其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规则》还明确了教育惩戒的相关救济程序,并鼓励充分发挥家长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形成育人合力。

《规则》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下一步,教育部将积极指导推动各地、各校贯彻落实《规定》,依据《规则》健全教育惩戒的实施、监管和救济机制,让学校、教师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让家长、社会理解、支持、配合学校、教师教育和管理,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2021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教师篇八

日前,教育部制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该《规则》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规则》主要有哪些内容,记者采访了市教育局相关人士。

《规则》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规则》明确,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强调教育惩戒的育人属性,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的具体方式。《规则》强调,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适当性的原则,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规则》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同时,根据程度轻重,《规则》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一般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轻微的学生,包括点名批评、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增加额外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等;较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生,包括德育工作负责人训导、承担校内公共服务、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和行为规则教育、被暂停或者限制参加游览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等;严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且必须是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包括停课停学、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训诫、专门人员辅导矫治等。

《规则》强调,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明确禁止了七类不当教育行为,即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其他侵害学生权利的。以此划定教师行为红线,规定了对越界教师的处罚方式,方便各方监督。《规则》也同时强调,学校应当支持、监督教师正当履行职务,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教师无过错的,不得因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而给予其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规则》还明确了教育惩戒的相关救济程序,并鼓励充分发挥家长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形成育人合力。

雏鹰实验小学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近期,教育部制定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并于2021年3月1日执行。

学校召开领导班子会,于麾校长带领班子对“教育惩戒”的定义、行为,结合教育实际工作进行详细的解读,对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的原则、实施教育惩戒的情形、实施教育惩戒的方式与方法、学校制定校规校纪的依据,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学习。

在教职工大会上,祝洁副校长为全校教师解读《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规则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明确禁止了七类不当教育行为,划定教师行为红线,规定了对越界教师的处罚方式,方便各方监督。教育部制定颁布的《规则》,回应了社会关切的教育热点问题,对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等进行了详细的规范,旨在把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为教育工作者开展教育惩戒提供了充分的法律法规依据。

各学年、学科组召开教师座谈会,通过学习和讨论,撰写心得体会,做好学习笔记,分享感受。每一位老师都深刻领悟到,惩戒不是树立威信的法宝,而是以教育为出发点,在有法可依的范围内达到教育的效果。

《规则》出台之后,给了老师教育教学中的安全感,在实施惩戒过程中,教师与学生的正当权利都需得到维护。惩戒是教育的一种方式,要坚持教育惩戒的育人属性,同时惩戒也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的具体方式,教师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适当性的原则,“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学校应当支持、监督教师正当履行职务,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教师无过错的,不得因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而给予其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此外,在实施过程中,还应注意到双方权利的同等保护,这也是依法治教的必然要求。

学习之后,受益匪浅。充分体会了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敢用惩戒权,善用惩戒权,慎用惩戒权。在教学过程中,适当正确地惩戒教育有利于学生的良好发展,适当地惩戒教育还有利于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教师在实施惩戒时,引导学生分析认识,反省自身错误。

组内老师在认真学习了《规则》后进行了深入的交流,通过交流,最大的感受就是:规则出台,让大家心里会一些底气,对教育惩戒进行定义,明确学校可以对学生进行教育惩戒的方式,这样在处理起问题时我们有规可依。其实在日常跟家长的沟通中,不少家长也认同学校对学生的教育应当包括惩戒部分,因此《规则》的出台也让家长对孩子可能受到的惩戒更加清楚,这样也可以减少与学校之间的纠纷。但规则是冷的,而我们面对的学生是鲜活的。所以我们仍要有爱心、有温度,要用教育智慧来处理教育教学中的各种问题。

“爱是前提,惩戒是手段”。惩戒是为了完善孩子,使他们变得更好。如果一个孩子的成长阶段,不管其行为的正确与否,遇到的全是表扬,那么这个孩子在将来遭遇挫折时,有可能就是手忙脚乱,被动无措。在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前提下,老师用一定的方法制止和消除学生不当行为,锻炼学生承担责任、承受挫折的心理能力,是有利于学生心理健康成长的。

《规则》的颁布,回应了社会比较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也是第一次以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做出规定,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明确规定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学校、教师实现教育、管理、评价的具体方式保障,是一种教育方式,是一种具有育人属性的方式。组内老师在讨论时都不约而同谈到:在以前教育惩戒没有度,到现在孩子犯了错,老师不知如何处理,这个规则的出台很及时,为教师依法依规进行教育惩戒提供了依据,也理清了惩戒与惩罚之间的边界,对惩戒的实施范围作了更明确的界定。我们更应当重视家校协作,积极与家长沟通,使家长理解、支持和配合,形成合力,一起帮助孩子健康成长。

通过学习,促进了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改进了教师的教育方式方法。适当保留对学生的惩戒,不仅有助于增强学生的自律意识,也能有效促使学生形成严谨的学习态度与行为规范。让学校和教师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让家长和社会理解、支持、配合学校及教师的教育和管理,共建良好的教育生态,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翔园。

2021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教师篇九

多少年来,教师惩罚不听话的孩子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作为我们八、九十年代出生的人来说,哪一个不是从小在父母和教师的“棍棒”之下成长起来的?我清楚记得小时候家长会以诚心诚意的口吻请求我的老师:“李老师啊,孩子不听话就辛苦您使劲打,要一直打到听话为止……”老师是真的听取了家长的意见。但是我很感激我的家长和我的老师,是他们精心的付出才有了今天健康完整的我。

后来,不知是谁提出所谓的“赏识教育”,说什么“好好子都是夸出来的”,孩子在家要父母夸、爷爷奶奶夸、姥姥姥爷夸、七大姑八大姨夸,在学校要老师夸、同学夸……我认为这些言论都是没有科学的理论依据的,但是很多家长都信以为真了。您试想,一个孩子整天被夸赞声音包围着,他的心智能健康地发展吗?他们得到真正的快乐吗?他们能独自承担现实生活给他们带来的压力吗?他们能成为顶天立地的祖国栋梁之材吗?他们一旦在校遇到挫折或者被老师批评就会抑郁,就会寻死觅活,更有甚者,家长会追到学校问责教师,甚至殴打老师……这样荒唐至极的事情屡见不鲜。导致广大教师们整日“提心吊胆”,不敢充分自主管理学生,生怕给自己招来“祸患”……这一切都是不良教育风气造成的,为什么会有这些不良的教育风气呢,因为教师的手中没有了“戒尺”,教师说话变得不“硬气”了,教师俨然成了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了。

2021年12月23日,教育部颁发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规则中明确规定了中小学校及其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对于广大教师朋友来说,真是“教师拥有惩戒权,翻身农奴把歌唱”了。

针对规则的颁布,我表示赞成。这条规则让广大教师朋友在行使惩戒权时有据可依,有法可依。而且此规则所称的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由此可见,规则的制订是以为了“学生认识和改正错误的行为”而制定的,真正做到了“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但是“惩戒”不等同于“惩罚”。我认为“惩戒”的重点应该落在“戒”上,是教育者通过合情合理合法的手段或者方式让学生引以为戒,“戒”掉坏毛病,养成好习惯。而“惩罚”的落脚点是在“罚”上,如体罚、变相体罚、身体上的惩罚和心灵上的惩罚等。

规则的第十二条中也做了明确的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下列等八条不当行为”。这也是在给“惩戒”与“惩罚”之间划出了一条清晰的分界线。我们广大教师在行使惩戒权时也得严格把二者区分开来,不要混淆二者。

就算教师对规则的内容烂熟于心,那么在行使惩戒权的时候就不会再一次的“引火上身”了吗?是否会有家长为了护短再一次的“强词夺理”呢?比如把教师对孩子的“语言劝导”说成“当众侮辱”他的孩子,把教师让孩子做的“书面检讨”说成是对孩子的“千字文变相体罚”等。

从这一点出发,我觉得在规则正式执行前还得扭转家长的育儿观念。要让家长明白老师都是全心全意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才这么做的,要让家长明白我们成年人的世界要遵纪守法,孩子从小更是要有规则意识、法治意识,自己孩子在校违反了校纪校规就要按照规定进行惩戒,孩子必须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起应有的责任。“规则意识”“法制意识”不仅要深入孩子们的心灵,更要让它深入家长们的心中。这才是教师能够有效顺利行使教育惩戒权的可靠前提。

规则中的第四条说到“实施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其中“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这句话让我想到了一个影视片段,大致内容是这样的:

老和尚带着小和尚过着安静的生活,一天小和尚在水边玩耍,看到青蛙,就把一块石头绑在青蛙的身上,看到青蛙挣扎游水,小和尚开心极了;小和尚看到小鱼,又把石头拴在小鱼的背上,看到小鱼艰难地游着,小和尚开心极了;小和尚又看到一条小蛇,又把石头绑在小蛇的身上……老和尚在高处的岩石上打坐,目睹了小和尚的一切,却没有说话。

老和尚命令小和尚:“背着你身上的大石头上山去解救这三只无辜的小动物,如果有一只小动物因你而死,你的心里会永远背负着一块大石头。”最后只有青蛙奄奄一息,生命尚存,小鱼和小蛇早已死去。

小和尚因为自己的顽劣让小动物无辜送命,自己的内心受到了很大的谴责,他坐在一边陷入了深深的思考,这是他人生第一次深思。这场深思直达他内心的裂变处。

老和尚是多么高明的智者,他是我们教师的榜样,他在小和尚犯了错以后“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小和尚)过错程度相适应”,达到了良好的育人效果,这是正确有效运用教育惩戒权达到的良好效果。

教育不是万能的,没有惩戒的教育的不完整的教育,教育是需要惩戒的。教育是一门艺术,而教育惩戒权又是教育中尤为特殊的一部分,既要遵循教育规律、规则,又要灵活运用、重视实际方式与方法。学校和教师要会用、善用、慎用教育惩戒权。我们坚信,在社会、家长的配合下,一定能形成良好的教育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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