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模板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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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篇一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建房基础由乙方承担施工修建,为了工程的速度、质量、安全,以双方共同协商制定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地处文县城关上城,基础均为条形,开挖基础、平整夯实,并砌浆砌石,长米,宽米,高米,体积根据实际丈量立方米为准,()立方米。

二、承包价格:本工程采用甲方只提供水泥和沙子,乙方负责石料和施工的单包形式,议定每方立米元。

三、甲方职责: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提供水泥和沙子。

四、乙方职责:开挖、搬运、夯实、浆砌石牢固、平整。

五、乙方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杜绝冒险、违章作业,确保每个人的人身安全。施工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

六、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七、工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不得超过16天,如超期按总施工费用的5%扣除违约金。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篇二

第五十八条法律、行政法规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办法实施之前依法已经订立特许经营协议的,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第五十九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六十条本办法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篇三

甲方:乙方:丙方:丁x:为加快________________基础设施的建设,__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____________区人民政府与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本着互惠互利、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合作建设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四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建设规模及投资总额。

1、项目名称:

2、建设规模:

3、建设内容:

4、建设地点:

5、项目总投资:(以上内容以政府批复和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

二、合作模式本项目采用融资代建模式。甲、乙方负责项目回购。丁x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及全过程管理。丙方负责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并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并经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交满足移交的相关资料后,移交甲、乙方使用。

三、回购价款及支付方式。

1、回购价款:由回购基数(具体内容另行签订融资代建合同)、建设期利息___%、代建管理费___%、投资回报___%四部分组成。

2、回购价款的支付:采用现金回购,银行转账支付。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年内,按各方认可的审计单位审定的回购价款___%、___%、___%的比例支付给丁x(具体内容另行签订融资代建合同)。

四、回购承诺和担保。

1、在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前提下,甲、乙方承诺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完全回购丁x在本合同投资范围内投资、建设的全部合格工程项目,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项目全部回购价款。

2、回购担保:

(1)甲、乙方出具________________建设项目的回购承诺函,于项目达到回购条件时,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回购。资金来源不足以全额支付回购款时,不足部分由____________市财政补差进行偿还,以确保xx银行信用不受影响。

(2)乙方以____________周边尚未开发的____亩土地及________区____________号地块土地一级开发收益作为____________建设项目的回购担保。

五、各方权利和义务。

1、甲、乙方权利、义务。

(1)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拆迁工作并将土地移交给丙方进行地下部份的施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评审通过规划方案。

(2)协调政府各部门及村委会关系。

(3)协调涉及地铁建设的相关事项。

(4)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5)按审定的回购价款,以货币资金支付丁x的投资。

2、丙方权利、义务。

(1)组织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建设工作。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______建成后移交给甲、乙方使用。

(2)按时获得勘察、设计费及合格工程进度款、结算款的权利。

3、丁x权利、义务。

(1)负责按项目的融资计划按时融资,并按工程进度及时支付资金给参建单位。

(2)负责全过程管理工作的内容:包括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成本管理、结算、决算、财务管理及其它管理。确保项目合法合规建设。

(3)负责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招投标工作以及合同、协议的签订,确保建设项目合法合规,并通过政府审计。

(4)按审定的回购价款,以货币资金收回投资。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合同中,许多当事人常约定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确忽略对具体违约金的确定,而在后续纠纷争议中,守约方又对损失的大小无法确切举证,而造成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多费些心思。

六、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各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协议约定条款所确认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如果没有依照协议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均构成对本协议条款的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除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外,应当赔偿其他方由此发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2、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不能完成拆迁工作并将土地移交给丙方先行组织地下部份的施工,则丙方将不能按期移交________、__________相关工程,由此造成的责任甲、乙方承担。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事宜而发生争议的,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八、其他。

1、本框架协议签订后另行与丁x签订融资代建合同,约定具体实施的工作内容。

2、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经协商一致,合作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并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以修改、补充后的内容为准。

4、本协议一式___份,甲、乙、丙、丁双方各执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签订日期:乙方: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签订日期:丙方: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签订日期:丁: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签订日期: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篇四

第五十三条特许经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严重危害公共利益,或者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突发环境事件的,有关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终止特许经营协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特许经营项目的,应当依法收回特许经营项目,向社会公开。

第五十五条实施机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干预特许经营者正常经营活动、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特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不良行为建立信用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依法予以曝光,并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篇五

第三十七条在特许经营协议有效期内,协议内容确需变更的,协议当事人应当在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如协议可能对特许经营项目的存续债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当事先征求债权人同意。特许经营项目涉及直接融资行为的,应当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确有必要延长的,按照有关规定经充分评估论证,协商一致并报批准后,可以延长。

第三十八条在特许经营期限内,因特许经营协议一方严重违约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特许经营者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约定义务,或者出现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提前终止协议情形的,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后,可以提前终止协议。特许经营协议提前终止的,政府应当收回特许经营项目,并根据实际情况和协议约定给予原特许经营者相应补偿。

第三十九条特许经营期限届满终止或提前终止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设施、资料、档案等的性能测试、评估、移交、接管、验收等手续。

第四十条特许经营期限届满终止或者提前终止,对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继续采用特许经营方式的,实施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重新选择特许经营者。因特许经营期限届满重新选择特许经营者的,在同等条件下,原特许经营者优先获得特许经营。新的特许经营者选定之前,实施机构和原特许经营者应当制定预案,保障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持续稳定提供。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篇六

第四十九条实施机构和特许经营者就特许经营协议履行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达成一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并遵照执行。

第五十条实施机构和特许经营者就特许经营协议中的专业技术问题发生争议的,可以共同聘请专家或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调解达成一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并遵照执行。

第五十一条特许经营者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并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第五十二条特许经营协议存续期间发生争议,当事各方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应当继续履行特许经营协议义务,保证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篇七

第一条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护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适用本办法。

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

(一)发挥社会资本融资、专业、技术和管理优势,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效率;

(二)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协商合作;

(三)保护社会资本合法权益,保证特许经营持续性和稳定性;

(四)兼顾经营性和公益性平衡,维护公共利益。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六条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期限应当根据行业特点、所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需求、项目生命周期、投资回收期等综合因素确定,最长不超过30年。对于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项目)可以由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与特许经营者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约定超过前款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

财政、国土、环保、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价格、能源、金融监管等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特许经营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部门协调机制,负责统筹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协调特许经营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篇八

乙方:

丙方::为加快________________基础设施的建设,__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____________区人民政府与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本着互惠互利、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合作建设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四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建设规模及投资总额。

1、项目名称:

2、建设规模:

3、建设内容:

4、建设地点:

5、项目总投资:(以上内容以政府批复和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

二、合作模式本项目采用融资代建模式。

甲、乙方负责项目回购。

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及全过程管理。

丙方负责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并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并经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交满足移交的相关资料后,移交甲、乙方使用。

三、回购价款及支付方式。

1、回购价款:由回购基数(具体内容另行签订融资代建合同)、建设期利息___%、代建管理费___%、投资回报___%四部分组成。

2、回购价款的支付:采用现金回购,银行转账支付。

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年内,按各方认可的审计单位审定的回购价款___%、___%、___%的比例支付给丁x(具体内容另行签订融资代建合同)。

四、回购承诺和担保。

1、在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前提下,甲、乙方承诺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完全回购丁x在本合同投资范围内投资、建设的全部合格工程项目,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项目全部回购价款。

2、回购担保:(1)甲、乙方出具________________建设项目的回购承诺函,于项目达到回购条件时,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回购。

资金来源不足以全额支付回购款时,不足部分由____________市财政补差进行偿还,以确保xx银行信用不受影响。

(2)乙方以____________周边尚未开发的____亩土地及________区____________号地块土地一级开发收益作为____________建设项目的回购担保。

五、各方权利和义务。

1、甲、乙方权利、义务(1)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拆迁工作并将土地移交给丙方进行地下部份的施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评审通过规划方案。

(2)协调政府各部门及村委会关系。

(3)协调涉及地铁建设的相关事项。

(4)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5)按审定的回购价款,以货币资金支付丁x的投资。

2、丙方权利、义务(1)组织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建设工作。

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______建成后移交给甲、乙方使用。

(2)按时获得勘察、设计费及合格工程进度款、结算款的权利。

3、丁x权利、义务(1)负责按项目的融资计划按时融资,并按工程进度及时支付资金给参建单位。

(2)负责全过程管理工作的内容:包括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成本管理、结算、决算、财务管理及其它管理。

确保项目合法合规建设。

(3)负责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招投标工作以及合同、协议的签订,确保建设项目合法合规,并通过政府审计。

(4)按审定的回购价款,以货币资金收回投资。

风险提示: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合同中,许多当事人常约定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确忽略对具体违约金的确定,而在后续纠纷争议中,守约方又对损失的大小无法确切举证,而造成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多费些心思。

六、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各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协议约定条款所确认的各项义务。

任何一方如果没有依照协议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均构成对本协议条款的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方除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外,应当赔偿其他方由此发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2、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不能完成拆迁工作并将土地移交给丙方先行组织地下部份的施工,则丙方将不能按期移交________、__________相关工程,由此造成的责任甲、乙方承担。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事宜而发生争议的,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提交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八、其他。

1、本框架协议签订后另行与丁x签订融资代建合同,约定具体实施的工作内容。

2、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经协商一致,合作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并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修改、补充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以修改、补充后的内容为准。

4、本协议一式___份,甲、乙、丙、丁双方各执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签订日期:

乙方: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签订日期:

丙方: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签订日期:

丁方: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签订日期: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篇九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部门(以下简称项目提出部门)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有关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特许经营项目建议等,提出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特许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安全生产规划等专项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中期财政规划等,并且建设运营标准和监管要求明确。项目提出部门应当保证特许经营项目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十条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实施机构;

(四)投资回报、价格及其测算;

(五)可行性分析,即降低全生命周期成本和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效率的分析估算等;

(六)特许经营协议框架草案及特许经营期限;

(七)特许经营者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选择方式;

(八)政府承诺和保障;

(九)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资产处置方式;

(十)应当明确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项目提出部门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能力和经验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特许经营可行性评估,完善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需要政府提供可行性缺口补助或者开展物有所值评估的,由财政部门负责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特许经营可行性评估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二)相关领域市场发育程度,市场主体建设运营能力状况和参与意愿;

(三)用户付费项目公众支付意愿和能力评估。

第十三条项目提出部门依托本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建立的部门协调机制,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国土、环保、水利等有关部门对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实施方案可行的,各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分别出具书面审查意见。项目提出部门综合各部门书面审查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审定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作为实施机构负责特许经营项目有关实施工作,并明确具体授权范围。

第十五条实施机构根据经审定的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应当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标准和监管要求明确、有关领域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应当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

第十六条实施机构应当在招标或谈判文件中载明是否要求成立特许经营项目公司。

第十七条实施机构应当公平择优选择具有相应管理经验、专业能力、融资实力以及信用状况良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特许经营者。鼓励金融机构与参与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制定投融资方案。特许经营者选择应当符合内外资准入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依法选定的特许经营者,应当向社会公示。

第十八条实施机构应当与依法选定的特许经营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需要成立项目公司的,实施机构应当与依法选定的投资人签订初步协议,约定其在规定期限内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并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特许经营协议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名称、内容;

(二)特许经营方式、区域、范围和期限;

(三)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出资比例、股权转让等;

(四)所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标准;

(五)设施权属,以及相应的维护和更新改造;

(六)监测评估;

(七)投融资期限和方式;

(八)收益取得方式,价格和收费标准的确定方法以及调整程序;

(九)履约担保;

(十)特许经营期内的风险分担;

(十一)政府承诺和保障;

(十二)应急预案和临时接管预案;

(十三)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项目及资产移交方式、程序和要求等;

(十四)变更、提前终止及补偿;

(十五)违约责任;

(十六)争议解决方式;

(十七)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特许经营协议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可以约定特许经营者通过向用户收费等方式取得收益。

向用户收费不足以覆盖特许经营建设、运营成本及合理收益的,可由政府提供可行性缺口补助,包括政府授予特许经营项目相关的其它开发经营权益。

规定和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予以确定和调整。

第二十一条政府可以在特许经营协议中就防止不必要的同类竞争性项目建设、必要合理的财政补贴、有关配套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提供等内容作出承诺,但不得承诺固定投资回报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事项。

第二十二条特许经营者根据特许经营协议,需要依法办理规划选址、用地和项目核准或审批等手续的,有关部门在进行审核时,应当简化审核内容,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对于本部门根据本办法第十三条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已经明确的事项,不再作重复审查。实施机构应当协助特许经营者办理相关手续。

质押的贷款,支持利用相关收益作为还款来源。

第二十四条国家鼓励通过设立产业基金等形式入股提供特许经营项目资本金。鼓励特许经营项目公司进行结构化融资,发行项目收益票据和资产支持票据等。国家鼓励特许经营项目采用成立私募基金,引入战略投资者,发行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拓宽投融资渠道。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探索与金融机构设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引导基金,并通过投资补助、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有关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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