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才回归全民创业工作总结

  • 上传日期:2022-10-26 11:4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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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对某一特定时间段内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够使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总结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总结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总结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乡镇人才回归全民创业工作总结一

一、人才基本情况

我镇今年在人才工作的管理中,一是规范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进入与调出工作,目前我镇机关、事业单位共有正式职工干部105人(今年新录用事业单位人员4人),临聘人员122人,村居干部66人,其中副高职称1人,中级职称4人,初级职称15人,乡土人才36人;二是加大力度规范村级干部的管理工作,在基层党组织培养新任村支部书记4人;三是注重培训教育,结合今年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灵活运用职工大会、党校培训、请人培训的方式对干部职工开展培训工作,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等为契机,干部培训外出培训学习达20人次,其中干部脱产学习半个月以上的有5人次,半年培训各级职工干部1500余人次。半年来,全镇干部职工工作综合能力素质不断增强,思想水平不断提高,不断为小寨坝镇建设小康社会输送正能量。

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共性目标完成情况

1.政策落实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意见》、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兴市战略加强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的精神要求,在党委会上研究学习和在职工会议上学习,按照《20xx年息烽县人才工作要点》进度安排,分解责任目标,由班子成员牵头负责落实。 一年年来实施的人才项目有,一是录用了事业单位人员;二是选举了基层党组织人才班子,更换了领导班子;三是培训了失地农民工、返乡农民和失业工人等群体为入驻企业输送了人才,共培训人员900人次。

2.人才引进情况

(1)邀请专家宣讲团,宣讲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水平,增强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

(2)邀请培训专家培训各类未就业人员,增强他们的职业技能与理论水平。

3.本地人才培养情况

一年来,在培养科技创新人才,为本地青年和返乡人员方面,帮助排杉村青年党员彭忠盛建立养殖协会,发展土鸡养殖。

4.人才办理的好事实事情况

镇安排农业技术人员管理南极脱毒马铃薯基地的生产,为周边群众探索出一条生态农业发展道路。

5.人才动态信息机制建设情况

建立党员人才流动信息台账及党员数据库等。

6.重点项目、产业人才建设情况

(1)为推进小城镇的建设,推动产业园区建设,乡镇领导参加了由上级本部门举办的赴瑞士参观学习培训,学习新的发展经验及理论知识。

(2)我镇派人到上级部门“顶岗”的学习方式,培养人才;二是派人到村任职等方式,通过基层实践锻炼培养人才。

乡镇人才回归全民创业工作总结二

我镇人才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重点,加强领导,加大人才引进、盘活、培养和使用的力度,着力开发人才资源,提升各类人才的能力素质,全面促进各类人才为经济建设服务。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一、积极探索,健全人才工作机制

(一)坚持党管人才,强化对人才工作的指导。专门成立了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委专题会议。同时,制定了《关于开展“农村实用人才服务活动”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组织党政办、社会事务办、流动人口管理办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整合力量,确保人才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创新人才引进方式,建立健全人才引进机制。我们通过政策引才、外出引才和就地引人等人才引进机制,不断拓宽农村人才引进渠道。一是不断完善已出台的人才奖励政策。我镇制定了在规定区域内修建规模乡村酒店、农家乐的业主给与奖励的政策。对引进的农业业主和回乡创业的在诸方面给予优惠奖励。同时,各村也充分发挥自身的机制优势,积极借用外脑“引进智力”。二是积极响应国家人才政策。

二、注重服务,实现人才资源优化

(一)搭建服务平台。今年,我们积极创建为农业生产技术人才服务的“三个平台”。一是创建农业技术人员相互之间的交流平台,不断完善人才联谊会,吸收更多的优秀人才入会。通过不同生产种类人才之间的交流,达到了融洽感情,互通信息,共同提高的目的。二是创建农村经济发展的研讨平台,通过农业局和镇农业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与农村技术人才共同研讨、交流,同时镇党委组织一批优秀的村三职干部和农村中青年技术人才“走出去”到农业产业发展快、农业生产技术含量高的乡镇,接受新知识、新技术、新理念,提高本镇农业人才的创新能力。三是创建促进经济发展的沟通平台,通过定期召开农业人才“民主恳谈会”,邀请兄弟乡镇优秀人才就当前经济发展难点、疑点问题开展交流,促进人才与政府之间的交流。

(二)加强培训教育。一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技术人才教育培训网络。在我镇广泛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举办猕猴桃、蔬菜、水果种植和渔业养殖等专业技术培训班,组织农村技术骨干参加专业性较强的培训会,进一步开拓专业技术人才学术交流通道。同时,以“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为平台,引导、鼓励我镇农村人才参加县劳动就业局、农业局等单位主办的各类专业培训班为人才再教

育提供更多机会。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我镇远程教育的作用,开展技能培训,为培养人才提供学习与实践机会。

(三)完善人才信息库。镇党委成立专门的调查小组,深入调查全镇农村实用人才情况,摸清我镇人才信息,按类别建立人才信息库,并及时充实完善人才信息库,使人才基本情况一目了然,方便查询和管理,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推动了全镇人才工作的信息化进程,为党委、政府提供了丰富详细的人才资料,充分发挥了人才库的作用。

三、营造环境,促使人才积极创业

(一)加强宣传力度,大力营造良好的人才工作氛围。一是积极开展宣传,发挥群众宣传优势,在全镇范围内,大力宣传人才政策,先进典型。二是加强人才工作调研,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强指导。三是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板报、人才专栏等宣传工具进行广泛宣传,为我镇育才、聚才、用才提供经验。同时,我们还利用传单、黑板报等形式,在全镇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强化激励措施,努力创建拴心留人环境。镇党委积极引导 “以人为本”的管理路线,营造让人才放心、安全、舒心的环境,强化载体建设,建立村图书室、阅览室、活动室等各类活动场所,为广大农村实用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镇政府每年拨出专门经费,用于人才引进、培养,并在每年年底,对为镇域经济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农村人才进行奖励。

四、创新载体,推进党员人才工程建设

在各村(社区)积极开展“三培养两推荐”活动,即把劳动致富能手、生产经营技术骨干培养成党员,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把党员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经营管理人才,以党员生产经营骨干为主体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以党员中层管理骨干推荐为自治组织负责人员,从而提高我镇人才队伍中党员的比例。到目前为止,各村(社区)共推荐入党积极分子56名。同时,镇党委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开展了一系列学习实践活动,充分体现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为我镇打造和谐村社区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20xx年,我镇人才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镇党委、政府也清楚地认识到诸多不足。如:资金投入力度还不够大,人才工作宣传需进一步加强,人才创业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力度还不够。镇党委、政府将再接再厉,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增添工作措施,力争使我镇人才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乡镇人才回归全民创业工作总结三

乡镇卫生院人才培训的方案,在市级培训基地培训的由市卫生局安排,培训方案这要涉及重点培训相关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常规及操作规范,具体内容如下:

为不断加强我市农村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提升乡镇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农村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实施乡镇卫生院实用人才培养“522行动计划”的通知》(卫农卫〔〕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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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乡镇卫生院在职在岗、具有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和一定临床经验的医疗服务人员及辅助科室专业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每个乡镇卫生院选派2名卫生技术人员进修学习。培养专业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骨科、中医科、五官科、急诊急救、麻醉、影像和检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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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培训基地为市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县级培训基地具体由各县(市、区)按省规定确定,报市卫生局备案。原则上初级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在县级培训基地进修学习,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县、市级培训基地进修学习,特殊情况可将初级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调整至市级培训基地培训。在县级培训基地进修培训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并监督管理和评价;在市级培训基地培训的由市卫生局安排,具体培训安排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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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培训自年10月下旬开始,培训时间依专业情况确定为半年、1年。10月底前,本年度进修学习人员要全部入驻培训基地进修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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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实用、实效的原则,采取理论学习和临床进修相结合,以临床进修为主的方式,重点培训相关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以及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常规及操作规范等。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卫生技术人员专业需求,可有所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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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按进修人员3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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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按要求制定本县(市)区培训计划,做好县级培训基地确定、培训人员确定、培训考核评价及资料收集等工作。要加强对县级培训基地、带教老师和学员的考核管理,及时解决培训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实施和取得实效。有关考核结果将作为带教和进修人员岗位聘任、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各乡镇卫生院要抓住此次培训机遇,结合本院实际和业务发展方向,重点做好进修人员选派、学习时间及待遇保障等工作,消除进修学习人员的后顾之忧。进修人员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省文件规定执行。

(三)承担培训任务的医疗机构要按照省“522行动计划”的要求,认真制定教学计划,妥善进行进修安排,加强教学和学员管理,建立健全进修医师学习档案,免费为进修人员提供必需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医院教学管理部门要做好进修人员日常管理工作,指派临床水平高、教学能力强、医德医风好的老师承担带教培训工作,保证培训质量。

(四)进修培训人员要珍惜机遇,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所在医院的管理规定。培训期间,学员请假时间1天以内的,由所在科室主任批准,2天以内的由主管院长批准,2天以上由学员所在县(市、区)卫生局批准。培训期半年累计请假时间达10天的,培训期1年累计请假时间达20天的,终止其培训资格,除全市通报批评外,五年内不再安排外出进修学习。

市卫生局将结合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对管理严格,培训规范,按时完成培训任务,且培训效果良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对管理松懈,未完成培训任务或培训质量不高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拒不接受免费培训任务或变相收取进修费用的医院,暂停或取消其新农合定点医疗服务资格。

乡镇人才回归全民创业工作总结四

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和政府形象,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工作。近年来我市的食品安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出台工作制度,签订管理责任状,规范责任机制运作,开展专项整治,实施信用体系建设等,全市食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食品安全形势总体趋好,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但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市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一、问题和不足

(一)源头污染尚未根治。在种植、养殖环节中,非法使用违禁药物还时有发生。目前我市有为数不少的种、养殖基地,但农产品生产多以农户为单位,这使得从源头保证农产品安全、真正实现农产品全过程质量监控,带来了较大难度。

(二)生产加工存在隐患。我市还有较多的家庭式小作坊,这些单位具有小、散、乱等特点,设备陈旧、卫生不达标、生产工序不合规范,生产人员达不到相关要求,大多不具备生产合格食品的必备条件,有些还造假、滥用添加剂等,食品安全事故隐患较多。

(三)流通消费环节还欠规范。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伪造标识、滥用标识,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现象也时有出现,鱼龙混杂使消费者深受其害。食品批发市场的检测手段和质量控制措施仍

需完善。此外,餐饮业点多面广,农村家宴、乡村学校和民工食堂、快餐店和城乡结合部流动饮食摊点,已成为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和食物中毒的多发点。

(四)农村监管有待加强。农村、城乡结合部等,由于信息相对滞后、部分群众自我保护意识较差等原因,给 “黑窝点”和小作坊生存的空间;同时,也由于食品安全投入、配置不足等原因,监管力量尚不能实现农村的全覆盖,使农民的权益受到了最直接、最严重的侵犯。

(五)监管制度尚欠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还不能有效地涵盖从农田到餐桌的各个环节,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往往出现无法可依甚至有法难依的情况。历数近年来出现的食品安全重大事件,苏丹红、瘦肉精、阜阳“大头娃娃”、毒奶粉“三聚氰胺”、地沟油、“毒豆牙”等的曝光,面对屡屡曝光的食品行业危机,一次又一次地考验着民众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和容忍度。

二、几点建议

1、创新监管思路,加强监管合力。一方面要按照“依靠政府、协调部门、健全机制、完善网络、宣传引导、全民参与”的原则,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政府要加大投入,真正为社会公共安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既要在流通、监管、维权老“三网”的基础上,健全和完善互联、信息、协作新“三网”,又要巩固市政府与各县区、各镇(街道)、各监管部门的责任平台,积极主动进行情况分析,搭建信息平台。另一方面要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规范化

建设,以确保规范执法、规范督查,对现有的监管资源进行整合与优化,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扩大联合监管领域,营造联合探讨氛围,从而有效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率。

2、推进制度建设,以机制完善来促进长效监管。实践证明,抓好食品安全,要靠完善的监管制度来保障,要靠健全的监管体系来维护。因此,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关键是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要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从监管体系和制度上查找漏洞,强化治本措施,以制度管安全,用制度保安全。二要坚持监管与自律并重的原则,加快食品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加强企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责任意识,逐步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食品安全大格局。

3、加大帮扶力度,以产业发展带动食品经济。做好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在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进行整治的基础上,坚持科学监督、发展产业的原则,科学制定具有前瞻性、可行性的食品产业发展规划,并通过有效监管来促进企业发展,用发展成果来检验监管成效。

4、加强舆论宣传,以全民参与确保食品安全。要充分利用以下几个层面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使劣质食品成为过街“老鼠”。一是部门宣传。各主要食品监管部门要积极利用报纸、电台、网络等媒体,通过围绕食品安全主题活动以及宣传月、宣传周、知识竞赛,下县区、乡镇,进社区、上学校巡回宣传,并组织群众视察团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同时,要进一步运用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会畅通举报投诉渠

道。二是行业自律。结合正在开展的食品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褒奖守信、严惩失信等手段,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我规范、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功能,生产优质食品,销售放心食品。三是社会监督。对于食品违法行为和不良现象,群众要敢于揭发、检举。尤其是新闻媒体,更要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行为,正确引导群众合理饮食。通过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打好食品安全的持久“保卫战”。

乡镇人才回归全民创业工作总结五

土地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只有合理流动,才能提高使用效益,也只有合理流动才能真正体现土地生产要素的性质,土地流转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10月19日,中共xx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随着《决定》的公布,人们又从相关章节中看到了“土地流转”的身影。

所谓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在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和农业用地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将土地使用权(经营权)从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转移给其他农户或经营者,其实质就是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土地流转能够有效改善土地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激活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为农业规模化、集约化、高效化经营提供广阔空间。另一方面,构建和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机制,可以使农民更充分地参与分享城市化、工业化的成果,显化集体土地资产价值,促进农民获得财产性增收。在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通过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机制,进一步激活农村的生产力,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从而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和谐发展,尤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土地流转的本质,就是推进土地要素的市场化,必然会引发其他要素市场包括农村资本市场的发育。海南作为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理应在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上先行先试,但现实情况却是我们在此问题上问题多多。主要包括:

1.土地权属纠纷问题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农村体制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新政策的出台,我省农村在生产和建设迅速发展的同时,土地资源也日趋紧张,因争夺土地资源而造成的土地纠纷开始增加。这些纠纷有的是农场与农民集体之间的纠纷,有的是农民集体与农民集体之间的纠纷,较突出的是场社纠纷。据介绍,尽管20xx年以来,海南省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和纠纷排查调处,纠纷的宗数大量减少,但剩下来的一般也是很难解决的问题。到今年初,据初步统计,仍有533宗土地权属纠纷尚未解决,涉及土地面积37.8万亩,其中跨市县范围的土地纠纷有133宗。

2. 征地遗留问题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我省房地产开发过热,有的市县征地过滥过乱,既有政府征地,又有企业征地,而且征地底数不清,当时的一些账册也不全。在征地过程中有的市县被征地农民安置没有落实,部分农民失地又失业,生活无保障。另外有的土地征用以后长期闲置,也导致部分农民在被征用的土地上继续耕作,但是随着闲置土地的处置和开发,拖欠农民征地款等征地遗留问题就不断暴露出来。征地拆迁补偿没有付,农民当然不干,即使有的征地补偿付了,由于长期闲置,农民已经在这种地安家了,也有一个处理问题。此外还有闲置建设用地处置遗留问题和农业用地对外流转遗留问题。前者据不完全统计有281宗、涉及土地2.5万亩,占整个全省闲置土地总宗数的8.6%和总面积的7.0%。后者造成的原因是由于一些地区农村集体土地对外流转的操作程序仍旧不规范,有些村委会干部未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或未经法定程序报经镇政府批准就自作主张对外发包土地,造成了一些村民失地,生产生活困难。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有一些因片面追求农业规模化发展,在招商引资时随意承诺大面积、长期限、低地价,甚至以行政命令迫使村镇对外流转土地,造成严重的面积过大、期限过长、地价过低的‘三过’问题。

3.土地流转身份上的限制 目前农村土地承包权的流转一般限于特定的农村集体组织内部,《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经本集体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可见,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受让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被作为例外受到了严格的限制。这种受让主体身份限制造成土地承包权流转的封闭性,从而使土地承包权无法按照市场方式自由转让,对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制造了障碍。目前我省农村中各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生产能力各异,如果仍旧停留在原有的生产格局,各地差异将越来越大,这与共同富裕的目标相悖。同时,这种格局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集体组织间在土地利用上的余缺调节,这不仅将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产生不利影响,也会使得农村土地流转很可能局限在一个个孤立的小范围内,以至培育出十分零散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是不相协调的。

4.土地流转条件上的限制 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来讲,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一个前提条件是其转让必须经发包人同意。但我们认为,既然已经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定性为物权性质,就应赋予承包经营人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流转权是农户依法享有的权利,它与承包地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一道构成了市场经济情况下家庭承包制度的基础:承包农户是流转的主体,土地流转主要通过市场机制,流转收益全部归承包农户,农民在遵守法律的情况下应当有自主权,这样才符合私法自治的原则,也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开放。当前侵害农民土地流转权的现象较多,正是因为这种对农户自主决策的限制使有些所谓集体组织以土地规模经营为借口,以所谓“反租倒包”等花样,以低价强行“租用”农户承包地,在流转过程中与民争利,或者随意调整承包地,分出所谓“口粮田”、“机动田”,变相剥夺农户土地。

5.土地价值实现上的限制 随着社会的发展,财产权已由原来注重于对标的物的现实支配的具体权利,演变为注重于收取代价或获取融资的价值权。农村土地承包权作为一项财产权利,应当具有相应的融资功能,但我国《担保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权不准设立抵押权,《物权法》中也并未将抵押设定权加以明确规定。农民所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不完善的产权,土地收益权不完整、不清晰,难以形成土地融资市场,抑制了农地的价值担保功能,限制了土地承包权价值最大化目标的实现。

针对海南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快海南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 对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做全面排查 因为有些土地历史遗留问题隐藏较深,只有发生矛盾冲突时才会显现。正如姜斯宪副省长所举例,如拖欠农民征地补偿款等征地遗留问题,往往当闲置土地要重新开发遇到农民阻挠时,才会暴露出来。在具体的解决方式上,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坚持协商为主、慎重裁决,以防矛盾激化或产生新的问题。对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等单位与农民之间的土地权属纠纷,要努力协调,在法律的范围内让利于民,通过依法确权与让利于民相结合,促进问题的协商解决。对于农民集体之间的土地权属纠纷,则要在全面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寻求各方利益的平衡点与结合点,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协调工作,协商解决。不能为追求结案率而仓促裁决,要避免因裁决导致矛盾激化,产生新的问题

2. 其次是加快征地补偿安置地方立法工作 制订《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和《海南省土地征收补偿争议裁决办法》,建立规范的征地补偿安置体系,完成“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颁布实施。此外还要结合海南的实际情况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期限、价格和面积作出限制性规定,把“三过”问题解决好。

3.完善法律条文,促进土地流转 法律应明确规定所有权归属及对农民的土地流转权提供法律保障;对于使用权流转的补偿标准及利益分配、土地流转的管理、土地纠纷的处理等基层难以解决的问题,应通过调查研究加以规定;鉴于《担保法》中对于农村土地使用权不得流转的规定,我们可以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先行制定地方性的条例或办法,指定土地流转格式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法律的形式对本地农村土地流转加以规范,使土地流转有序进行,从而达到集约利用、规模经营的目的。应争取尽快出台《海南省土地权属确认与纠纷调处条例》,通过这个条例解决土地权属纠纷处理法规不完善、证据不足时如何裁决、怎样认定和保持土地利用现状的问题,完善纠纷调处工作的体制机制,把省委省政府解决土地纠纷问题的指导性原则进一步具体化,落实成法规和规章。

3.大力培养农村土地市场,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土地流转机制 首先,探索建立土地使用权转让机制,允许农村土地在一定范围内流转,并通过市场机制形成合理的土地转让价格。第二、培育和发展各种类型的为土地流转提供服务的中介组织,率先在全国建立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市场或管理中心。第三,健全和完善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的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农户将耕地向种田能手、专业大户、合作经济组织和龙头企业流转,实现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第四,建立调节机制,防止土地使用权过于集中,以调节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垄断和不公平现象。

4.有效发挥政府和村集体的职能 市场的发展有其自身的盲目性、自发性、滞后性的特点,尤其是我国(包括海南)农村的土地市场还很落后。因此,一方面政府要对土地流转有宏观上的调控。完善产权登记制度,建立科学的农地资产评估体系,合理评价农村土地价值,逐渐形成城乡地政一体化的管理。另一方面要建立约束政府行为过度干预的机制。准确定位政府在推进土地流转中的角色,监控土地供需总量的动态平衡,而不是运用行政手段去调整土地资源,与民争利。同时要加强宣传力度,增加农民对有关法规和政策的了解,使土地流转由自发逐步转向自觉。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群众是土地流转的主体。因此,要抓好土地流转,必须“以人为本”,千方百计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

5.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 第一,大力发展非农产业,加快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城市工业和乡镇企业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十分有限。而且,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经营环境不稳定,兼业农民非农产业收入不稳定性将使他们难以彻底离开土地。因此,应切实加快乡镇城市化进程,依靠科技进步,积极主动地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使农业剩余劳动力得以合理转移。第二,一方面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的直接上市交易,另一方面,要把村镇房屋纳入市场经济的商品体系,稳步推进村镇房屋商品化、社会化;停止农村宅基地的无偿分配;发展村镇住房金融,培育和规范住房交易市场。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宅基地明晰产权的改革任务。第三,积极探索土地流转形式的多元化。《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可见立法者并没有穷举土地流转的形式,农户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

6.为土地流转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首先,要建立多层次的农村保障体系。目前,我国广大农民仍然把土地作为安身立命的基本生活保障,作为获取收入的主要来源,作为生老病死的保障。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就不可能从根本上增强农民离开土地的安全感和适应市场风险的能力,农村土地市场发育的进程也将严重受阻。因而,必须建立多层次的农村保障体系,包括农村社会风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以及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和社会保险功能,为土地转出者解决后顾之忧。其次,大胆在有条件的市县启动户籍制度改革,对放弃土地的农民应该在身份平等和社会保障方面提供援助,特别要强化可持续的就业能力的培训机制,以避免城市流民阶层或城市“贫民窟”的产生。

乡镇人才回归全民创业工作总结六

关于开展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海关总署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环保部办理

提 案 人:曹鸿鸣

主 题 词:资源,引进

提案形式:个人

内 容: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多年保持快速增长,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但是,一些地方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增长方式也带来了严重的问题。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由于长期缺乏环境保护措施,这一问题更为突出。

一、农村环境污染与治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生活污水和垃圾等面源污染导致很多农村水源不合格,困扰农村饮水安全。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分散、处理率低。农村炊事用水直接通入屋外沟渠,流入河沟里。沐浴、冲洗厕所的污水,一般流入房屋周边的化粪池里,但是渗漏严重,清理的次数也少。经雨水冲刷,沿着地表流入河流、湖沼、沟渠、池塘、水库等地表水体,同时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其主要的特点是:有机物含量大,含一定量的氮、磷,可生化性强。农村缺少完善的垃圾收集与处理程序,加之农户居住分散,造成生活垃圾随处可见,随处堆放的特点,污染面广且治理困难。垃圾侵占公路、蚕食农田、阻塞河道的现象比较普遍。

2.禽畜规模化养殖对周边及养殖场自身环境的污染程度日益加剧。首先,对水体和土壤污染。畜禽粪尿及畜产品加工业污水未经处理就随意排放,是造成水体及土壤污染的一个重要因素。另外,当这些未经处理的污染物的进入量超过土壤的自净能力后,就会造成矿物质和营养物质的富集,改变土壤本身的结构,破坏土壤植被的生存环境。其次,污染空气。近年来,我国小城镇建设呈现出向郊区农村迅速延伸的态势,饲养场与居民点距离缩短,养殖场的空气污染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影响的问题必将日趋严重。这些气味大量而长期高浓度地排放,特别是滋生的蚊蝇大量繁殖,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

3.化肥、农药对水环境污染。现在使用的农药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使用不当或分解不完全时对水生生物的影响,以及分解产物对水中微量有机物含量的影响。在一些地区,每年种两茬作物,必须使用化肥主要是氮肥补充地力,以满足作物生长的需要。因此,对氮肥、磷肥等化肥的需求较大。如果有效利用率达70%,则有上述使用量的30%将进入环境,并且主要以氮、磷的形式汇入水中,使水富营养化,藻类疯长,水质变坏,产生毒素,最终对人体健康和人的生存环境产生严重的危害。由此可见,水中氮、磷的来源主要是未经充分利用的化肥。

二、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对策及建议

1、推行“三集中”是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有效措施。“三集中”就是农民向社

区集中、企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农庄集中。城镇化是非农化的必然结果,非农化必须以城镇化作为支撑,城镇作为区域社会、经济、文化活动的中心,是非农产业理想的集聚地。非农产业向城镇的集中可以共享基础设施,方便协作,建立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收集系统。

2、对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生物处理、自然净化。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无害化处理工程。首先,地方政府可以聘用当地的农民作为保洁员,负责责任片区的垃圾收集与保洁,按当地物价发放一定薪酬,接受上级和村民的监督;村里收集好的垃圾可考虑小区域集中处理或者由当地乡镇负责转运至县市,由环卫部门负责处理。在此过程中,主要涉及的是资金问题,适当向农民收取小部分,财政解决大部分则是比较合理的方式。

村镇的生活污水处理应本着“多样化,生态化,就近化”的基本思路。首先,对于村民比较集中,人数较多的小城镇,可以建设中小型污水处理站,将几十户、上百户村民分散排放的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或自然沟渠收集起来相对集中处理;对居住比较分散、经济条件较差村庄的生活污水,可采取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方式进行处理,如建立“三格式”卫生厕所等;对于量大面广的农民村庄集中居住点来说,可考虑采取厌氧消化 人工湿地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处理污水。厌氧消化是通过净化沼气池在厌氧和缺氧的条件下将生活污水中的有机物分解转化成沼气和水。另外,有条件的村庄,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农田灌排渠道与附近的荒地、废塘、洼地和沼泽地等,建设人工湿地处理系统。

3、禽畜养殖尽量集中并加强新型技术的推广。首先,基层镇村政府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督促规模化养殖业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相关符合国家标准的污染防治措施,环保局要严把审批关,对防护距离和治污设施达不到要求的禽畜养殖场不予审批;对于未达到规模养殖的散养户,建议镇村积极引导为主建设集粪池等基础性防污设施。其次,规模化养殖场选址必须合理,尽量远离城区和居民集中生活区。统一协调,打破镇、村、组的界限,建立几个集中养殖小区,建设共用的污染处理中心,减少一家一户配套设施投入。再次,加强卫生管理。尽快制定地方性规定,进一步明确卫生防护距离,明确各养殖户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对违规者提出相应的处罚办法。最后,引导养殖户科学养殖,采取农牧、林牧、渔牧、肥牧结合等方式,重点建设循环性畜牧业工程,实行生态养殖,促进农村畜禽养殖场环境综合治理。

4、依赖严格管理和科技进步发展农业。首先,正确引导农民合理用药、科学施肥。各级农科站开发推广和应用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介绍有机农药的使用量,发展低毒高效低残留新农药;改善灌溉方式和施肥方式,减少肥料流失,增加有机复合肥的施用,大力推广生物肥料的使用。第二,大力发展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减轻面源污染。第三,发展现代生态农业,推进农业集约化经营,争取在一定土地面积上投入较少的生产资料、技术措施和劳动力,产出较多的农产品,进而达到不断提高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的目的。

5、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合理划定供水水源保护区,制定保护办法,特别是要在水源地周边限制和禁止有害化肥的使用,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的堆放。合理划分水功能区,督促水源利用企业合理选址,尽量降低污染风险和影响,确保重点流域饮用水源安全。提倡尽量采取以地下水为水源,开发混凝、活性碳吸附法、膜分离技术等简单易行的饮用水处理技术。另外,可利用现有河道,因地制宜地种植荷花、水芹、黑麦草等水中植物,建立污染“隔离带”,进一步吸收和利用污水中的养分,防止其进入大江大湖。实行党委、政府负责人入湖河流河长制,建立严格考核机制,按照治理目标和要求,分阶段完成流域治理任务。

6、推进生态家园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大力实施“生态家园”工程。推动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和生态示范户创建,切实让农民在生态经济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让农村水环境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得到有效保护。

乡镇人才回归全民创业工作总结七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落实省市县“乡村振兴”工作要求,特制定《***县乡村振兴青年有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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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团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市县委关于“乡村振兴”决策部署,“党有号召、团有行动”是共青团的光荣传统,中心工作是共青团发挥作用、体现价值的舞台。在乡村振兴进程中,团旗必须飘扬在第一线。全县共青团组织将以“乡村振兴 青年有为”为主题,积极引导全县青年争做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生力军,让青年成长在乡村,奉献在乡村,奋斗在乡村,为谱写新时代乡村振兴新篇章贡献青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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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国家、省、市、县“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全面启动乡村振兴青年行动计划,组织动员全县广大青年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目标任务,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积极作为。使乡村振兴中青年先进典型群体逐步扩大,乡村团员先进性和示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乡村团组织建设进一步夯实,逐步形成健全完善的村级团组织、青年社会组织,使共青团参与乡村振兴、乡村治理作用更加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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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前提。要聚集全县所有贫困村,注重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组织动员全县广大青年投身大扶贫战略行动,在脱贫攻坚一线展现青春风采。

(一)办好青年志愿者脱贫攻坚技校。建立共青团夜校工作体系,动员各方力量参与技校建设,将技校打造成青年服务当地群众文化阵地和精神家园。组建党政领导、农技专家、各级团干在内的教师队伍,完成职业技能培训、新型农业技术教育培训,开展政策宣讲、实用技能培训等乡村教育活动,充分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二)用好青年志愿服务队。围绕脱贫攻坚、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新农村建设、河长制等重点工作,由各乡镇团委牵头组织由青年干部、教师、医生青年志愿服务队,在乡村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服务贫困村村庄环境整治、治安巡防等任务。各乡镇团委要推进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化、品牌化、常态化开展,团县委每年对青年志愿服务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对志愿服务工作开展良好的乡镇及青年志愿者进行表彰,并拨付一定经费支持。

(三)助推青年产业扶贫。发现、引导和培养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为有创业意愿和正在创业的乡村青年搭建创业平台、帮助协调金融机构提供创业贷款服务。实施“创在乡村”青年技能培训计划,推进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规范化技能培训。

(四)创办共青团扶贫爱心超市。依托共青团资源优势、帮扶单位及爱心企业赞助,在贫困村创办扶贫爱心超市。贫困户通过主动参加集体劳动、家庭门前环境卫生保持整洁、邻里和睦互助、干部走访等方式获得积分兑换日用品及粮油等商品,以此激发贫困户劳动创业的热情,提高他们参与村级公益事业、美丽乡村建设、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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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队伍。推进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建设,实施“领头雁”计划,培育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发挥致富带头人在产业发展、创业带富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引导青年创业者走进农村、参与农业,搭建青年企业家投资乡村产业的平台。

(二)培育乡村青年人才队伍。发挥好本土人才作用,引导本土大学生到农村广阔天地干事创业,让愿意留在乡村、建设家乡的青年人留得安心,在乡村建设中发挥作用。依托团委及少先队抓好乡村教师教育培训工程,加强对乡村教师的德育教育和业务培训,培养一支农村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骨干队伍。

(三)引好用好人才智力资源。深化“希望工程”品牌,精准实施农村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服务乡村青少年公益活动。服务好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大学生积极投身乡村支医、支农、文教、脱贫攻坚、文化公共事业等领域,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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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农村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代新青年精神,为广大青年投身乡村振兴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以农村青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主题宣讲、志愿服务、实践锻炼等经常性、互动性活动。

(二)引导青年做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者、传承者。动员青年积极参与发掘保护古村落等历史文化遗迹和传统乡村手工艺传承,充分挖掘具有农耕特质和地域特点的乡土文化,让本村人有自豪,让外乡人有归宿,让***的乡土文化更好地传下去。传承遵规守约、尊老爱幼、邻里互助、诚实守信等乡村习俗,让青年成为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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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泛开展植树湖绿主题活动。持续开展“绿动**”系列活动,抓住植树节、环保日等时间节点,发起植树造林群众性活动,构建各级共青团造林护林的长效机制。紧扣乡村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荒山治理、环境美化等,整合各方资源,动员社会力量种植爱心林 、纪念林、清风林,厚植乡村生态屏障。

(二)大力推进“河小青 ”行动。认真落实河长制部署,抓好“我是河小青 助力河长制”保护河湖志愿服务行动,组织动员青年担当河湖志愿者监督员、护林员。积极参与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着力点,打造农村环境治理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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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进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突出政治功能和引领作用,发挥农村基层团组织在宣传党的主张、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等方面作用,积极打造村级团建示范点,着力解决乡村团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确保建成一个、规范一个,示范一个、带动一批。创新组织设置,打造覆盖面广、辐射力强、功能齐全的乡村“青年空间” 平台。推动村“两委”相对年轻且符合条件的干部兼任村级团组织书记,积极从驻村干部、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等优秀团员青年中选配兼职副书记 ,推动形成“1+n”村级团干部选任工作机制。打造一批村级“五四”红旗团组织,探索推进村级专职团干选配,每个乡镇打造至少 1 个“青年空间”。

(二)动员社会力量助力乡村建设。引领在外务工青年返乡创业,整合外部资源支持***乡村振兴。深入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行动,建“团干部+ 青年志愿者”队伍。推动形成共青团动员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助推乡村建设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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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共青团参与乡村振兴的组织领导,保障《***县乡村振兴青年有为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团县委成立以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各乡镇团委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团县委,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团委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统筹,制定本乡镇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汇集形成强大的青春合力。

(二)建立机制,强化督导。各乡镇团委书记对本乡镇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负总责,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推进工作,落实责任。要将青年投身乡村振兴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建立考核机制,考核结果在全县共青团组织通报。

(三)加强宣传,注重总结。以“乡村振兴·青春有为”主题,讲好身边的***青年投身乡村振兴的故事,选树一批“乡村振兴-青年先锋”先进典型,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要注重总结推广基层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发出***青年的好声音。

乡镇人才回归全民创业工作总结八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才支撑作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根据《关于支持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浙委人办〔2019〕6号)和《关于印发湖州市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行动方案的通知》(湖委发〔2018〕1号)精神,结合我市乡村人才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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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紧紧围绕乡村振兴示范区和省部共建乡村振兴示范市建设,以培育打造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服务乡村的专业精英、双创带动的乡村创客、乡村治理的能人乡贤、各行各业的工匠能手等“五类英才”为重点,畅通各类人才、智力、技术等下乡通道,全面培养造就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乡村人才队伍,为打通“两山”转化通道,奋力开创新时代高质量赶超发展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到2022年底,全市遴选“南太湖特支计划”乡村振兴领军人才60名左右,培育专业精英400名以上、乡村创客1000名以上、能人乡贤3000名以上、工匠能手5000名以上,乡村人才资源总量达到8万人以上,其中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1.8万人以上,电商“新农人”3000人以上,乡村旅游讲解员1000人以上。构建形成全方位、多层次乡村人才体系。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激励、流动等机制逐步健全完善,乡村人才综合竞争力全省全国领先,率先建成乡村人才振兴标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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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培育“五类英才”,打造核心品牌

1.培育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深入实施“南太湖本土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等培育工程,重点在农业企业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家乐民宿经营业主、家庭农场主、农业服务组织负责人、农村电商带头人等生产经营能手中遴选支持一批引领带动现代农业、乡村旅游、乡村服务业、农村电子商务等特色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每年遴选“南太湖特支计划”乡村振兴领军人才15名左右。(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参与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区县)

2.培育服务乡村的专业精英。积极推行“首席专家”结对帮扶制度,引导和支持农业科技人员、医生、教师、律师、文艺工作者、乡村规划设计建设人员、农推联盟专家等各类社会人才组团下乡,定期服务乡村。从优秀行业人才队伍中选拔一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聘请为“首席专家”,组建“1名首席专家+1个专业团队+若干个乡村主体”的“1+1+n”专家帮扶团,长期入驻乡村挂职服务,极力打造一批农业农村急需的科技创新团队、创业导师团队和公共服务团队。每年培育服务乡村的专业精英100名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参与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协、市文联,浙大南太湖农推中心,湖州师院、湖州职院,各区县)

3.培育双创带动的乡村创客。实施“乡村创客培育”工程,落实大学生就业创业“新十条”、新生代企业家“311”领航计划、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青年农村电商培育工程等项目政策,引导大学生、外出农民工、经商人员、返乡青年等围绕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等乡村一二三产业回乡创业兴业,全面实现“一村一客”。每年从青年创业主体中培育乡村创客250名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团市委;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湖州师院、湖州职院,各区县)

4.培育乡村治理的能人乡贤。实施“万名贤人回乡计划”,以“名誉村主任”以及“乡贤参事会”等新社会组织为载体,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技能人才、社工人才等回馈故里、服务乡村,每年吸引能人乡贤750名以上。大力实施乡村人才“三培养”工程,把乡村人才优秀分子培养成党员,把农村优秀党员培养成农村实用人才,把优秀党员实用人才培养成基层党组织带头人,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整体素质。依托“村村都有好青年”选培活动、乡村“领头雁”工程、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村党组织书记“雏雁计划”等,吸引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到村任职、兼职。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到2022年,全市选树200名左右市县兴村(治社)导师,推动每个村“两委”班子至少有1名大学生。(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参与单位: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湖州师院、湖州职院,各区县)

5.培育各行各业的工匠能手。实施乡村工匠培育工程,加强乡土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围绕乡村旅游讲解员、农村种养能手、农村规划建设人才、农村文体协管员、传统手工艺者、非遗传承人等挖掘培养,探索建立工匠能手认定发证制度,支持组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培养传统技艺文化传承人,打造一批吴兴名点师、南浔渔技师、德清钢琴匠师、长兴紫砂名师、安吉茶艺师以及湖羊繁育师、湖笔制作师、湖州绣娘等湖州特色工匠品牌。每年培育有一技之长、示范带动明显的工匠能手1250名以上、乡村旅游讲解员250人以上;到2022年,培育传统工艺美术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团队1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局、市总工会;参与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

(二)创新改革“五大机制”,完善制度设计

6.构建积极开放的人才引进机制。深化与浙江大学在乡村振兴上的战略合作,依托“南太湖精英计划”,围绕农村特色产业,大力引导各类“高精尖缺”人才投身我市乡村振兴。大力推行柔性引才方式,支持海内外院士专家,通过兼职挂职、入股合作等形式“上山下乡”提供智力服务。加大大学生招引力度,实施“万名大学生招引计划”,建立市外高校大学生合作交流机制,通过定向培养、专场招聘、职业指导、实训实习、基层锻炼等形式推动大学生返乡就业创业。每年招引到乡村的大学生3000名以上,推动250名以上大学生从事现代农业,实现村村都有大学生。(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参与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团市委,湖州师院、湖州职院,各区县)

7.完善立体多元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本土人才培育,完善湖州师范学院、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农民学院、农广校、中职学校、乡村成校、田间学校和实训基地等多方参与的“订单”式人才培养体系,大力推行“学历+技能+创业”立体化培育模式,支持“三农”实训基地建设。深入实施农民素质提升工程、湖州农民学院“一村一名大学生”培养项目,加快现职农村“两委”班子成员、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电商“新农人”、技能带动型和社会服务型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组织重点群体做好高职扩招等培养高素质农民工作,实施岗位指导培训、境外高级研修等。每年落实20个乡镇事业编制用于大学生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委培,定向培养基层医疗人才40人以上,免费培训农村实用人才6000人以上、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2000人以上、电商“新农人”750人以上。(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供销社,湖州农民学院、湖州师院,各区县)

8.创新精准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完善乡村人才分类评价体系,根据乡村不同工作领域分类设置评价标准,注重考察岗位工作绩效、实际贡献度,打破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限制。建立乡村人才职称评审机制,创新“以赛代评”“以项目代评”“学分银行”等方式,推动形成各类乡村人才职业素养水平同技能等级、职称资格相挂钩机制。建立乡村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探索开展乡土技能人才技师和高级技师直接认定,重点考察劳动者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注重考核岗位工作绩效。乡村人才服务乡村期限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按照相关规定可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的依据。(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参与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

9.实施灵活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综合实施农技人员岗位扩招、提升培训、离岗创业、农业科研成果权益分配等制度,激发农业科技人员新动能。建立有利于涉农科研成果转化推广的激励机制与利益分享机制,健全涉农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和产学研用合作机制,支持创建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服务网络,探索农业科技人员到乡村、涉农企业离岗创业、技术入股、兼职兼薪等。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允许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社保局;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科技局,浙大南太湖农推中心,各区县)

10.建立城乡融合的人才流动机制。建立城乡人才合作交流机制,打破人才的编制壁垒、行业壁垒,探索通过岗编适度分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才加入等方式,建立城市人才、乡村人才融合发展的双向流动机制。鼓励湖州师范学院、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市农科院、湖州市中心医院等本地事业单位人才到乡村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攻关、挂职锻炼。支持选拔一批乡村产业、乡村治理领军人才受聘到高校兼职从事教学科研,推动高校和地方人才相互兼职、交流共享,形成人才城乡环流态势,发挥人才的集聚效应。(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参与单位: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湖州师院、湖州职院,各区县)

(三)全面落实“七项激励”,优化人才扶持

11.突出项目政策扶持。对入选“南太湖特支计划”的乡村振兴领军人才每人给予30万元的特殊支持,并将所在企业纳入“人才券”适用范围,给予企业购买高端人力实际服务费用50%的资助,每年不超过5万元。深化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科技特派员携带科技项目进驻乡村,对任期内实施的科技项目,个人项目每个资助额度为4万元,团队项目每个资助额度8万元。从专业精英中遴选聘请25名左右市级“首席专家”,每人每年给予5万元津贴,连续享受3年,用于专家项目服务过程中的交通、食宿、咨询等费用支出。参加市级及以上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主办的创业大赛并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经营实体和注册地均在湖州市的涉农创业项目,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的创业示范补贴。(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参与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

12.强化创业用地保障。每年安排一定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乡村振兴人才创新创业需求。实施农业“标准地”建设,对发展以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为基础的休闲农业、农业科技服务、农产品营销服务等一二三产融合产业并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领军人才和优秀乡村创客,优先保障农业“标准地”,按不高于项目流转总面积的2%申请,一般单个项目用地原则上不超过5亩;对于科技含量高、带动力强且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的项目可适当提高用地额度。(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

13.提升融资金融服务。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开办创业贷款,加强融资渠道对接,设立“乡村创客贷”,对入选“南太湖特支计划”的乡村振兴领军人才和在各级创新创业大赛中获一、二、三等奖项的乡村人才涉农项目,在注册落地后,可通过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林权“三权”及农业设施、农机具抵押,信用等贷款方式,给予最高可达500万元的授信额度,市强农产业基金、乡村振兴基金中给予优先安排;对申请创业贷款且符合条件的乡村创客,市财政按贷款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当年贴息总额不超过5万元。对返乡下乡从事农村电子商务的电商“新农人”,销售收入超过300万元以上的,自建网上销售平台按照建设总投入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入驻第三方平台产生的服务费用,按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市人行、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参与单位:市农行、湖州银行、省农信联社湖州办,各区县)

14.推动人才后续培养。全市遴选100名左右“湖州农民专家”,获评人员享受每人每月600元津贴,连续享受3年。乡土技能人才技师和高级技师可优先享受“金蓝领”高技能人才扶持政策,对在城镇建成区外行政村组建市级农业领域传统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在享受“金蓝领”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每家5万元的建设资金资助。街道(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其招聘岗位总数的20%左右可直接面向优秀社区(村)专职工作者。每年安排100名左右村“两委”干部,免费参加湖州农民学院在职学历教育;对村“两委”干部在职取得本科学历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取得研究生学历的一次性奖励10000元。以乡镇(街道)为主体,探索政府购买服务试点,聘任大学生到村工作;对新取得国家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村“两委”干部,分别给予每人3000元、2000元、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参与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湖州农民学院,各区县)

15.优化生活保障服务。将“南太湖特支计划”乡村振兴领军人才纳入“湖州服务绿卡”服务对象,给予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各项待遇。对到村任职或村聘大学生,纳入大学生租房(生活)补贴对象范围,可同等享受相关政策。对列入湖州市乡村传统技艺技能人才目录的工匠能手,给予其社保(商业保险除外)个人缴纳部分财政全额补贴,补贴不超过3年。(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参与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

16.畅通办事通道服务。优化人才服务环境,创造良好乡村人才生态。建立乡村振兴人才服务专项、办事直通车等制度,完善乡镇(街道)“基层治理四平台”工作体系。支持在人才服务机构或人力资源社保服务大厅设置“一站式”人才服务窗口,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设立人才工作站,为乡村人才提供政策咨询、职称申报、项目申报、融资对接、业务办理等服务,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农村深化。(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各区县)

17.加强先进典型选树。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有突出贡献的乡村人才为各级劳模、“五一”奖章获得者和“两代表一委员”。组织开展在领军人才、专业精英、乡村创客、能人乡贤和工匠能手等“五类英才”中选树一批“乡村振兴英才”,并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人才引领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根据工作需求,对特别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可选拔进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对在村工作满30周年的优秀村“两委”干部,颁发荣誉证书,增强村干部的荣誉感和自豪感。(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区县)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由市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和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市长牵头,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共同协调推进各项举措的具体实施,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上下配合的工作格局。各区县、乡镇要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推动乡村人才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推进机制。建立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的推进机制。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乡村人才振兴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定期牵头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对各有关成员单位在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方面的情况进行汇报交流、研究部署,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加强督查考核。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纳入人才战略总体规划,将乡村人才振兴年度成效纳入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考核内容。市级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分解落实好乡村人才振兴重点任务,建立完善督导落实机制,夯实工作责任。各区县要抓紧制定相应的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方案,并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本市其他人才政策文件如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本意见对同一事项涉及多项奖励的或与其他政策文件有重复的,按最高标准执行。资金兑现渠道,涉及新增政策项目资金,在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涉及原有政策提标扩面的,按现行相关专项资金明确的渠道列支。本意见由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三县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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