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局政委竞聘上岗演讲稿
- 上传日期:2022-10-26 12:4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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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稿也叫演讲词,是指在群众集会上或会议上发表讲话的文稿。演讲稿是进行宣传经常使用的一种文体。演讲的作用是表达个人的主张与见解,介绍一些学习、工作中的情况、经验,以便互相交流思想和感情。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演讲稿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演讲稿模板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反贪局政委竞聘上岗演讲稿一
二、(本题22分) 案情:国有化工厂车间主任甲与副厂长乙(均为国家工作人员)共谋,在车间的某贵重零件仍能使用时,利用职务之便,制造该零件报废、需向五金厂(非国有企业)购买的假象(该零件价格26万元),以便非法占有货款。甲将实情告知五金厂负责人丙,嘱丙接到订单后,只向化工厂寄出供货单、发票而不需要实际供货,等五金厂收到化工厂的货款后,丙再将26万元货款汇至乙的个人账户。 丙为使五金厂能长期向化工厂供货,便提前将五金厂的26万元现金汇至乙的个人账户。乙随即让事后知情的妻子丁去银行取出26万元现金,并让丁将其中的13万元送给甲。3天后,化工厂会计准备按照乙的指示将26万元汇给五金厂时,因有人举报而未汇出。甲、乙见事情败露,主动向检察院投案,如实交待了上述罪行,并将26万元上交检察院。
此外,甲还向检察院揭发乙的其他犯罪事实:乙利用职务之便,长期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其远房亲戚戊经营的原料公司采购商品,使化工厂损失近300万元;戊为了使乙长期关照原料公司,让乙的妻子丁未出资却享有原料公司10%的股份(乙、丁均知情),虽未进行股权转让登记,但已分给红利58万元,每次分红都是丁去原料公司领取现金。
问题:
请分析甲、乙、丙、丁、戊的刑事责任(包括犯罪性质、犯罪形态、共同犯罪、数罪并罚与法定量刑情节),须答出相应理由。
参考答案:
甲、乙利用职务上便利实施了贪污行为,虽然客观上获得了26万元,构成贪污罪,但该26万元不是化工厂的财产,没有给化工厂造成实际损失;甲、乙也不可能贪污五金厂的财物,所以,对甲、乙的贪污行为只能认定为贪污未遂。甲乙犯贪污罪后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甲揭发了乙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与受贿罪的犯罪事实,构成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乙长期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其远房亲戚戊经营的原料公司采购商品,使化工厂损失近300万元的行为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乙以妻子丁的名义在原料公司享有10%的股份分得红利58万元的行为,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成立受贿罪。对于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与受贿罪以及上述贪污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丙将五金厂的26万元挪用出来汇给乙的个人账户,不是为了个人使用,也不是为了谋取个人利益,不能认定为挪用资金罪。但是,丙明知甲、乙二人实施贪污行为,客观上也帮助甲、乙实施了贪污行为,所以,丙构成贪污罪的共犯(从犯)。
丁将26万元取出的行为,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因为该26万元不是贪污犯罪所得,也不是其他犯罪所得。丁也不成立贪污罪的共犯,因为丁取出26万元时该26万元不是贪污犯罪所得。丁将其中的13万元送给甲,既不是帮助分赃,也不是行贿,因而不成立犯罪。丁对自己名义的干股知情,并领取贿赂款,构成受贿罪的共犯(从犯)。
戊作为回报让乙的妻子丁未出资却享有原料公司10%的股份,虽未进行股权转让登记,但让丁分得红利58万元的行为,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构成行贿罪。
二、(本题22分)
案情:甲与余某有一面之交,知其孤身一人。某日凌晨,甲携匕首到余家盗窃,物色一段时间后,未发现可盗财物。此时,熟睡中的余某偶然大动作翻身,且口中念念有词。甲怕被余某认出,用匕首刺死余某,仓皇逃离。(事实一)
逃跑中,因身上有血迹,甲被便衣警察程某盘查。程某上前拽住甲的衣领,试图将其带走。甲怀疑遇上劫匪,与程某扭打。甲的朋友乙开黑车经过此地,见状停车,和甲一起殴打程某。程某边退边说:“你们不要乱来,我是警察。”甲对乙说:“别听他的,假警察该打。”程某被打倒摔成轻伤。(事实二)
司机谢某见甲、乙打人后驾车逃离,对乙车紧追。甲让乙提高车速并走“蛇形”,以防谢某超车。汽车开出2公里后,乙慌乱中操作不当,车辆失控撞向路中间的水泥隔离墩。谢某刹车不及撞上乙车受重伤。赶来的警察将甲、乙抓获。(事实三)
在甲、乙被起诉后,甲父丙为使甲获得轻判,四处托人,得知丁的表兄刘某是法院刑庭庭长,遂托丁将15万元转交刘某。丁给刘某送15万元时,遭到刘某坚决拒绝。(事实四)
丁告知丙事情办不成,但仅退还丙5万元,其余10万元用于自己炒股。在甲被定罪判刑后,无论丙如何要求,丁均拒绝退还余款10万元。丙向法院自诉丁犯有侵占罪。(事实五)
问题:
1.就事实一,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理由是什么?
2.就事实二,对甲、乙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理由是什么?
3.就事实三,甲、乙是否应当对谢某重伤的结果负责?理由是什么?
4.就事实四,丁是否构成介绍贿赂罪?是否构成行贿罪(共犯)?是否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理由分别是什么?
5.就事实五,有人认为丁构成侵占罪,有人认为丁不构成侵占罪。你赞成哪一观点?具体理由是什么?
二、参考答案:
1.甲携带凶器盗窃、入户盗窃,应当成立盗窃罪。如暴力行为不是作为压制财物占有人反抗的手段而使用的,只能视情况单独定罪。在盗窃过程中,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而使用暴力的,才能定抢劫罪。甲并非出于上述目的,因而不应认定为抢劫罪。在本案中,被害人并未发现罪犯的盗窃行为,并未反抗;甲也未在杀害被害人后再取得财物,故对甲的行为应以盗窃罪和故意杀人罪并罚,不能对甲定抢劫罪。
2.甲、乙的行为系假想防卫。假想防卫视情况成立过失犯罪或意外事件。在本案中,甲、乙在程某明确告知是警察的情况下,仍然对被害人使用暴力,主观上有过失。但是,过失行为只有在造成重伤结果的场合,才构成犯罪。甲、乙仅造成轻伤结果,因此,对于事实二,甲、乙均无罪。
3.在被告人高速驾车走蛇形和被害人重伤之间,介入被害人的过失行为(如对车速的控制不当等)。谢某的重伤与甲乙的行为之间,仅有条件关系,从规范判断的角度看,是谢某自己驾驶的汽车对乙车追尾所造成,该结果不应当由甲、乙负责。
4. ①丁没有在丙和法官刘某之间牵线搭桥,没有促成行贿受贿事实的介绍行为,不构成介绍贿赂罪。
②丁接受丙的委托,帮助丙实施行贿行为,构成行贿罪(未遂)共犯。
③丁客观上并未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主观上并无收受财物的意思,不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5.(1)构成。理由:①丁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完全符合侵占罪的犯罪构成。②无论丙对10万元是否具有返还请求权,10万元都不属于丁的财物,因此该财物属于“他人财物”。③虽然民法不保护非法的委托关系,但刑法的目的不是确认财产的所有权,而是打击侵犯财产的犯罪行为,如果不处罚侵占代为保管的非法财物的行为,将可能使大批侵占赃款、赃物的行为无罪化,这并不合适。
(2)不构成。理由:①10万元为贿赂款,丙没有返还请求权,该财物已经不属于丙,因此,丁没有侵占“他人的财物”。②该财产在丁的实际控制下,不能认为其已经属于国家财产,故该财产不属于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据此,不能认为丁虽未侵占丙的财物但侵占了国家财产。③如认定为侵占罪,会得出民法上丙没有返还请求权,但刑法上认为其有返还请求权的结论,刑法和民法对相同问题会得出不同结论,法秩序的统一性会受到破坏。
三、(本题22分)
案情:李某于2012年7月毕业后到某国有企业从事财务工作。因无钱买房,单位又不分房,在同学、朋友及亲戚家里四处借住,如何弄钱买一套住房成为他的心结。
2013年4月,单位有一笔80万元现金未来得及送银行,存放于单位保险柜,李某借职务之便侵吞了全部现金并伪造外人盗窃现场。李某用该款购买了一套公寓。
李某的反常行为被单位举报到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反贪技术侦查部门当即实施技术侦查措施,查明系李某作案并予以立案。在刑事拘留期间,李某供认了全部犯罪事实。鉴于本人最终认罪并将赃物全部追回,根据本案特殊情况和办案需要,检察机关决定对其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2013年7月该案提起公诉。李某及其辩护律师向法院提出李某在拘留期间遭受了严重的刑讯逼供,要求排除非法证据。
问题:
1.检察机关对李某贪污行为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是否正确?为什么?
2.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技术侦查措施在使用主体、案件范围和适用程序上有哪些特殊要求?
3.检察机关对李某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是否正确?为什么?
4.法院处理李某及其辩护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步骤是什么?
三、参考答案:
1.不正确。①技术侦查措施只能在立案后采取。②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履行严格的批准手续。③检察机关不能实施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交有关机关执行。
2.①技术侦查措施的使用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②适用范围: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检察机关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必要的技术侦查措施。③适用程序上,技术侦查措施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执行;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有关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
3.正确。符合逮捕条件,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办案机关可以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适用于无固定住处的,以及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等三类案件,本案李某虽然不符合三类案件,但他没有固定住处,符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规定。
4.①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前及时将申请书及相关线索、材料的复制件送交人民检察院;②人民法院经审查,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应当召开庭前会议就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检察院可以通过出示有关证据材料等方式,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说明;③庭审对非法证据的调查,可以在当事人及辩护人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后进行,也可以在法庭调查结束前一并进行;④调查程序主要是由公诉人出示、宣读、播放有关证据材料,提请法庭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出庭说明情况,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⑤人民法院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调查后,应当将调查结论告知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二、(本题22分)
案情:镇长黄某负责某重点工程项目占地前期的拆迁和评估工作。黄某和村民李某勾结,由李某出面向某村租赁可能被占用的荒山20亩植树,以骗取补偿款。但村长不同意出租荒山。黄某打电话给村长施压,并安排李某给村长送去1万元现金后,村长才同意签订租赁合同。李某出资1万元购买小树苗5000棵,雇人种在荒山上。
副县长赵某带队前来开展拆迁、评估工作的验收。李某给赵某的父亲(原县民政局局长,已退休)送去1万元现金,请其帮忙说话。赵某得知父亲收钱后答应关照李某,令人将邻近山坡的树苗都算到李某名下。
后李某获得补偿款50万元,分给黄某30万元。黄某认为自己应分得40万元,二人发生争执,李某无奈又给黄某10万元。
李某非常恼火,回家与妻子陈某诉说。陈某说:“这种人太贪心,咱可把钱偷回来。”李某深夜到黄家伺机作案,但未能发现机会,便将黄某的汽车玻璃(价值1万元)砸坏。
黄某认定是李某作案,决意报复李某,深夜对其租赁的山坡放火(李某住在山坡上)。
树苗刚起火时,被路过的村民邢某发现。邢某明知法律规定发现火情时,任何人都有报警的义务,但因与李某素有矛盾,便悄然离去。
大火烧毁山坡上的全部树苗,烧伤了李某,并延烧至村民范某家。范某被火势惊醒逃至屋外,想起卧室有5000元现金,即返身取钱,被烧断的房梁砸死。
问题:
1.对村长收受黄某、李某现金1万元一节,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2.对赵某父亲收受1万元一节,对赵某父亲及赵某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3.对黄某、李某取得补偿款的行为,应如何定性?二人的犯罪数额应如何认定?
4.对陈某让李某盗窃及汽车玻璃被砸坏一节,对二人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5.村民邢某是否构成不作为的放火罪?为什么?
6.如认定黄某放火与范某被砸死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可能有哪些理由?如否定黄某放火与范某被砸死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可能有哪些理由?(两问均须作答)
二、参考答案:
1.村长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黄某、李某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出租荒山是村民自治组织事务,不是接受乡镇政府从事公共管理活动,村长此时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构成受贿罪。
2.赵某父亲与赵某构成受贿罪共犯。赵某父亲不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因为只有在离退休人员利用过去的职务便利收受财物,且与国家工作人员没有共犯关系的场合,才有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余地。
3.伙同他人贪污的,以共犯论。黄某、李某取得补偿款的行为构成贪污罪,二人是贪污罪共犯。因为二人共同利用了黄某的职务便利骗取公共财物。二人要对共同贪污的犯罪数额负责,犯罪数额都是50万元,而不能按照各自最终分得的赃物确定犯罪数额。
4.陈某构成盗窃罪的教唆犯,属于教唆未遂。李某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李某虽然接受盗窃教唆,但并未按照陈某的教唆造成危害后果,对汽车玻璃被砸坏这一结果,属于超过共同故意之外的行为,由李某自己负责。
5.邢某不构成不作为的放火罪。虽然法律明文规定发现火情时,任何人都有报警的义务,但是,报警义务不等于救助义务,同时,仅在行为人创设了危险或者具有保护、救助法益的义务时,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才能构成刑法上的不作为的义务来源。本案中火情是黄某造成的,邢某仅是偶然路过,其并未创设火灾的危险,因此邢某并无刑法上的作为义务,不构成不作为的放火罪。
6.黄某放火与范某死亡之间,介入了被害人范某的行为。
肯定因果关系的大致理由:(1)根据条件说,可以认为放火行为和死亡之间具有“无a就无b”的条件关系;(2)被害人在当时情况下,来不及精确判断返回住宅取财的危险性;(3)被害人在当时情况下,返回住宅取财符合常理。
否定因果关系的大致理由:(1)根据相当因果关系说,放火和被害人死亡之间不具有相当性;(2)被告人实施的放火行为并未烧死范某,范某为抢救数额有限的财物返回高度危险的场所,违反常理;(3)被害人是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对自己行为的后果非常清楚,因此要对自己的选择负责;(4)被害人试图保护的法益价值有限。只有甲对乙的住宅放火,如乙为了抢救婴儿而进入住宅内被烧死的,才能肯定放火行为和死亡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二、(本题22分) 案情:陈某因没有收入来源,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了一张信用卡,使用该卡从商场购物10余次,金额达3万余元,从未还款。(事实一) 陈某为求职,要求制作假证的李某为其定制一份本科文凭。双方因价格发生争执,陈某恼羞成怒,长时间勒住李某脖子,致其窒息身亡。(事实二) 陈某将李某尸体拖入树林,准备逃跑时忽然想到李某身有财物,遂拿走李某手机、现金等物,价值1万余元。(事实三) 陈某在手机中查到李某丈夫赵某手机号,以李某被绑架为名,发短信要求赵某交20万元“安全费”。由于赵某及时报案,陈某未得逞。(事实四) 陈某逃至外地。几日后,走投无路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待了上述事实二与事实四。(事实五) 陈某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将自己担任警察期间查办犯罪活动时掌握的刘某抢劫财物的犯罪线索告诉检察人员,经查证属实。(事实六) 问题: 1.对事实一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2.对事实二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3.对事实三,可能存在哪几种处理意见(包括结论与基本理由)? 4.对事实四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5.事实五是否成立自首?为什么? 6.事实六是否构成立功?为什么? 二、参考答案:
1.对事实一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因为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触犯了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数额较大,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二者具有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的牵连关系,从一重罪论处,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2.对事实二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因为长时间勒住被害人的脖子,不仅表明其行为是杀人行为,而且表明行为人具有杀人故意。
3.对事实三主要存在两种处理意见:其一,如认为死者仍然占有其财物的,事实三成立盗窃罪;其二,如认为死者不可占有其财物的,事实三成立侵占罪。
4.事实四成立敲诈勒索罪(未遂)与诈骗罪(未遂)的竞合。因为陈某的行为同时符合二罪的犯罪构成,属于想象竞合。陈某对赵某实行威胁,意图索取财物未果,构成敲诈勒索罪(未遂);陈某隐瞒李某死亡的事实,意图骗取财物未果,构成诈骗罪(未遂)。由于只有一个行为,故从一重罪论处。
5.事实五对故意杀人罪与敲诈勒索罪或诈骗罪成立自首。因为走投无路而投案的,属于自动投案,不影响自首的成立。
6.事实六不构成立功。因为根据《刑法》规定,陈某提供的犯罪线索虽属实,但是其以前查办犯罪活动中掌握的,故不构成立功。
三、(本题22分) 案情:2010年10月2日午夜,a市某区公安人员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路边停靠的一辆轿车内坐着三个年轻人(朱某、尤某、何某)行迹可疑,即上前盘查。经查,在该车后备箱中发现盗窃机动车工具,遂将三人带回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审查。案件侦查终结后,区检察院向区法院提起公诉。 (证据)朱某——在侦查中供称,其作案方式是3人乘坐尤某的汽车在街上寻找作案目标,确定目标后由朱某、何某下车盗窃,得手后共同分赃。作案过程由尤某策划、指挥。在法庭调查中承认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但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尤某——在侦查中与朱某供述基本相同,但不承认作案由自己策划、指挥。在法庭调查中翻供,不承认参与盗窃机动车的犯罪,声称对朱某盗窃机动车毫不知情,并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何某——始终否认参与犯罪。声称被抓获当天从c市老家来a市玩,与原先偶然认识的朱某、尤某一起吃完晚饭后坐在车里闲聊,才被公安机关抓获。声称以前从没有与a市的朱某、尤某共同盗窃,并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公安机关——在朱某、尤某供述的十几起案件中核实认定了a市发生的3起案件,并依循线索找到被害人,取得当初报案材料和被害人陈述。调取到某一案发地录像,显示朱某、尤某盗窃汽车经过。根据朱某、尤某在侦查阶段的供述,认定何某在2010年3月19日参与一起盗窃机动车案件。 何某辩护人——称在案卷材料中看到朱某、尤某、何某受伤后包有纱布的照片,并提供4份书面材料:(1)何某父亲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19日前后,何某因打架被当地公安机关告知在家等候处理,不得外出。何某未离开c市;(2)2010年4月5日,公安机关发出的行政处罚通知书;(3)c市某机关工作人员赵某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19日案发前后,经常与何某在一起打牌,何某随叫随到,期间未离开c市;(4)何某女友范某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期间,何某一直在家,偶尔与朋友打牌,未离开c市。 (法庭审判)庭审中,3名被告人均称受到侦查人员刑讯。辩护人提出,在案卷材料中看到朱某、尤某、何某受伤后包有纱布的照片,被告人供述系通过刑讯逼供取得,属于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要求法庭调查。公诉人反驳,被告人受伤系因抓捕时3人有逃跑和反抗行为造成,与讯问无关,但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法庭认为,辩护人意见没有足够根据,即开始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 法庭调查中,根据朱某供述,认定尤某为策划、指挥者,系主犯。 审理中,何某辩护人向法庭提供了证明何某没有作案时间的4份书面材料。法庭认为,公诉方提供的有罪证据确实充分,辩护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充分证明何某在案发时没有来过a市,且材料不具有关联性,不予采纳。 最后,法院采纳在侦查中朱某、尤某的供述笔录、被害人陈述、报案材料、监控录像作为定案根据,认定尤某、朱某、何某构成盗窃罪(尤某为主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年、5年和3年。 问题: 1.法院对于辩护人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请求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2.如法院对证据合法性有疑问,应当如何进行调查? 3.法院对尤某的犯罪事实的认定是否已经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为什么? 4.现有证据能否证明何某构成犯罪?为什么? 5.如何判断证据是否具有关联性?法院认定何某辩护人提供的4份书面材料不具有关联性是否适当?为什么?
三、参考答案:
1.不正确。因为根据《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庭应当启动对证据是否为非法取得的调查程序。本案被告人均称供述系刑讯逼供所得,辩护人提出了排除非法证据的请求,并有一定证据支持,法院在公诉人没有证据支持的情况下,不做调查即采纳公诉人的解释,是不正确的。
2.根据《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庭应进行如下调查:(1)应要求公诉人向法庭提供讯问笔录、原始的讯问过程录音录像或者其他证据,提请法庭通知讯问时其他在场人员或者其他证人出庭作证。(2)仍不能排除刑讯逼供嫌疑的,公诉人应提请法庭通知本案讯问人员出庭作证。(3)公诉人当庭不能举证的,可以建议延期审理。(4)控辩双方可以就被告人供述的合法性进行质证、辩论。(5)对被告人供述的合法性,如果公诉人不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或者已提供的证据不够确实、充分的,该供述不能作为定案根据。
3.没有。因为根据《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必须均已查清,是证据确实、充分的基本要素。本案仅根据同案犯朱某供述即认定尤某为策划指挥者,无其他证据印证。
4.不能。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认定有罪,必须证据确实充分。法庭认定何某犯罪的证据中,朱某、尤某在侦查中的供述笔录尚未排除刑讯逼供可能;被害人陈述笔录和车辆被盗时的报案材料只能证明车辆被盗,不能证明谁是盗车者;监控录像只证明朱某、尤某实施了其中一起犯罪;何某辩护人提供的犯罪时何某不在现场的4份证据,法庭没有查明其真伪。因此,现有证据没有排除何某没有犯罪的可能性,不能得出唯一的结论,认定何某犯罪的证据不确实充分。
5.(1)判断证据是否具有关联性的依据主要是:第一,该证据是否用来证明本案的争点问题,与案件证明对象之间是否存在客观联系;第二,该证据是否能够起到证明的作用,即是否具有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
(2)不适当。因为这些材料与案件证明对象之间存在客观联系,指向何某是否有罪的争点问题;另外,这些材料具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能够实际起到使指控的犯罪事实更无可能的证明作用。
反贪局政委竞聘上岗演讲稿二
按照区基层执法单位开展执法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反贪局周密部署,紧紧围绕评议项目进行查摆,使全局干警统一了思想,更新了观念,进一步提高了公正执法的理念和水平,取得了较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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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区政府在基层执法单位开展执法评议活动是规范执建设的需要,能够有效促进司法人员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活动开始后反贪局高度重视,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使全局人员深化了对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了规范执法的观念,营造了浓厚了活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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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执法评议活动取得实效,反贪局结合自身部门实际,对照实施方案逐一进行认真对照和查摆,深入分析,增强了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对反贪局依法执法情况、执法能力建设情况、执法规章制度情况、工作流程情况、公正执法素质情况等进行自我分析评议。对照职责,认真查找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和执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干警个人排查思想道德、执法观念、纪律作风、廉政意识、大局意识等方面问题。
通过查摆,反贪局在办案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江苏省检察机关办案工作流程的规定依法公正办案,院专门制定了党风廉政责任制,制定了监督制度、考评制度及措施,办案中没有出现过徇私枉法、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情况,无不按法定程序乱执法情况、无侵犯人权、刑讯逼供等情况,无吃拿卡要现象,办案干警严格遵守检察机关“六条禁令”管理规定,无违反“六条禁令”情况。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干警思想还应进一步提高,个别规章制度落实还不完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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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局以这次评议活动为契机,促进了队伍建设,使全局干警素质不断提高,更加规范了执法行为,通过评议活动杜绝了执法中的不规范行为。
1、建立办案工作区,严格执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确保犯罪嫌疑人及证人的合权益。院里对反贪局规范执法工作高度重视,按照省、市院的相关规定专门重新装修了办案工作区,购进了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进行同步录音录像,以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杜绝了刑讯逼现象的发生。
2、注重加强执法思想教育,转变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全局干警反复、认真学习《江苏省检察机关办案工作流程》,确保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严格按照流程规定办理。
通过评议活动使全局干警充分认识到规范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了认识,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格规范执法,秉公执法。
反贪局政委竞聘上岗演讲稿三
按照区基层执法单位开展执法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反贪局周密部署,紧紧围绕评议项目进行查摆,使全局干警统一了思想,更新了观念,进一步提高了公正执法的理念和水平,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精心部署,扎实推进执法评议活动
区委、区政府在基层执法单位开展执法评议活动是规范执建设的需要,能够有效促进司法人员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活动开始后反贪局高度重视,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使全局人员深化了对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了规范执法的观念,营造了浓厚了活动氛围。
二、深入查摆问题
为确保执法评议活动取得实效,反贪局结合自身部门实际,对照实施方案逐一进行认真对照和查摆,深入分析,增强了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对反贪局依法执法情况、执法能力建设情况、执法规章制度情况、工作流程情况、公正执法素质情况等进行自我分析评议。对照职责,认真查找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和执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干警个人排查思想道德、执法观念、纪律作风、廉政意识、大局意识等方面问题。
通过查摆,反贪局在办案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江苏省检察机关办案工作流程的规定依法公正办案,院专门制定了党风廉政责任制,制定了监督制度、考评制度及措施,办案中没有出现过徇私枉法、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情况,无不按法定程序乱执法情况、无侵犯人权、刑讯逼供等情况,无吃拿卡要现象,办案干警严格遵守检察机关“六条禁令”管理规定,无违反“六条禁令”情况。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干警思想还应进一步提高,个别规章制度落实还不完全到位。
三、强化措施,落实整改,确保实效
反贪局以这次评议活动为契机,促进了队伍建设,使全局干警素质不断提高,更加规范了执法行为,通过评议活动杜绝了执法中的不规范行为。
1、建立办案工作区,严格执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确保犯罪嫌疑人及证人的合权益。院里对反贪局规范执法工作高度重视,按照省、市院的相关规定专门重新装修了办案工作区,购进了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进行同步录音录像,以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杜绝了刑讯逼现象的发生。
2、注重加强执法思想教育,转变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全局干警反复、认真学习《江苏省检察机关办案工作流程》,确保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严格按照流程规定办理。
通过评议活动使全局干警充分认识到规范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了认识,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格规范执法,秉公执法。
述职人:
20xx年xx月xx日
反贪局政委竞聘上岗演讲稿四
***,男,19xx年xx月出生,汉族,法律大学学历,自1988年至今在**市**区人民检察院任书记员、检察员、副科级检察员,现任**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2010年8月主持全局工作至今。现将本人在基层执法评议活动中各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述职,请大家评议。
**区检察院反贪局是检察院业务部门之一,其主要职责直接受理立案侦查全区科级以下人员实施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办理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或事项;协助外地检察机关查处有关涉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及时分析反贪工作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预测贪污贿赂犯罪动向,加强犯罪预防工作;承办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7年**区检察院反贪局在院党组和市院反贪局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实践“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全面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案件质量”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规范执法检查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坚持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为中心的指导思想,集中力量查办大案和有影响的案件。2017年1月20日至2017年12月20日反贪局受理举报线索xx件,初查9件9人,依法立案侦查7件7人,其中涉嫌受贿案1件1人;涉嫌行贿案1件1人;涉嫌挪用公款1件1人,涉嫌贪污案4件4人,补充立案侦查挪用公款案件1件1人,另办理市院交办县处级干部涉嫌受贿案件1件1人。
涉嫌贪污受贿数额5万元以上的案件7件7人,占立案总数的xx0%。全年结案6件6人,中止侦查2件2人,移送公安1件1人,移送其他院1件1人,通过办案依法追缴赃款60余万元。 全年撰写论文被国家级刊物采用7篇,信息被**检察专网《县区之窗》和《反贪局部门频道》采用6篇。圆满完成了本院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今年反贪工作在全市案件质量考评中名列第三,反贪工作考评位列区院前列,预防工作始终位于全市前列。
三、深入开展执法评议活动
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对基层执法单位开展执法评议活动实施方案,本人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组织全局干警认真学习,扎实开展活动,紧紧围绕评议项目进行查摆,使全局干警统一了思想,更新了观念,进一步提高了公正执法的理念和水平,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精心部署,扎实推进执法评议活动
区委、区政府在基层执法单位开展执法评议活动是规范执建设的需要,能够有效促进司法人员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活动开始后反贪局高度重视,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使全局人员深化了对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了规范执法的观念,营造了浓厚了活动氛围。
(二)、深入查摆问题
为确保执法评议活动取得实效,反贪局结合自身部门实际,对照实施方案逐一进行认真对照和查摆,深入分析,增强了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对反贪局依法执法情况、执法能力建设情况、执法规章制度情况、工作流程情况、公正执法素质情况等进行自我分析评议。对照职责,认真查找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和执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干警个人排查思想道德、执法观念、纪律作风、廉政意识、大局意识等方面问题。
通过查摆,反贪局在办案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江苏省检察机关办案工作流程的规定依法公正办案,院专门制定了党风廉政责任制,制定了监督制度、考评制度及措施,办案中没有出现过徇私枉法、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情况,无不按法定程序乱执法情况、无侵犯人权、刑讯逼供等情况,无吃拿卡要现象,办案干警严格遵守检察机关“六条禁令”管理规定,无违反“六条禁令”情况。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干警思想还应进一步提高,个别规章制度落实还不完全到位。
(三)、强化措施,落实整改,确保实效
反贪局以这次评议活动为契机,促进了队伍建设,使全局干警素质不断提高,更加规范了执法行为,通过评议活动杜绝了执法中的不规范行为。
1、建立办案工作区,严格执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确保犯罪嫌疑人及证人的合权益。院里对反贪局规范执法工作高度重视,按照省、市院的相关规定专门重新装修了办案工作区,购进了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进行同步录音录像,以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杜绝了刑讯逼现象的发生。
2、注重加强执法思想教育,转变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全局干警反复、认真学习《江苏省检察机关办案工作流程》,确保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严格按照流程规定办理。
通过评议活动使全局干警充分认识到规范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了认识,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格规范执法,秉公执法。
综上所述,本人能够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严格按照反贪办案流程和办案质量考评办法的规定,带领全局同志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公正
执法,文明执法,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以服务大局为目标,为创建和谐**更努力的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本人将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及执法能力,更好的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的新**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述职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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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述职报告 | 副局长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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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述职报告 | 副局长述职报告
反贪局政委竞聘上岗演讲稿五
(一)围绕反贪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作为反腐败工作的一支生力军,我们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把案件查处当作反贪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严格按照“初查精确,立案准确,结案正确”的办案要求,力争做到办案效果,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三统一”。为此,我们将着力提高干警的“四大能力”:一是发现、管理和经营线索的能力;二是案件线索精确初查的能力;三是在法定时间内突破口供和搜集、固定证据的能力;四是抗干扰的能力。进一步加强与反渎、侦监、公诉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逐步建立协作紧密、运转高效的侦查工作机制。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推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该严从严,宽而有据,严而有度。
(二)立足公正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规范执法行为的力度,严格按照省院出台的《办案工作流程》和《案件质量考评办法》的规范要求,加强流程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执行到位。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将按照最高检和省、市院的要求,少用、慎用、规范使用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在对象的选择,时间的确定,手续的办理,执行的主体等方面严格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对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严格执行全程同步录音录象的规定,做到依法审讯,文明执法。
(三)坚持素质强检,进一步加强反贪队伍建设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引,通过制定和完善绩效考核和案件质量考评机制,进一步加强反贪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风纪严明,业务过硬的反贪队伍。
(三)案件查处工作关口前移,规范初查和秘密调查“传唤、拘传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的法律规定确立以来,传统的“车轮战”,“疲劳战”等侦查方式已经不仅被宣告过时,而且直接违反了法律的这一规定,因此,要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突破案件,就必须将案件查处的关口前移,强化初查和秘密调查。初查工作开始前,我们严格按照办案流程的要求,制定严密的初查预案,明确案件的初查方向、范围和规范化要求,针对案件特点详细列出初查工作的内容,力求做到精确初查。如在办理供电局系列案件中,针对举报信反映的内容不详实,但具有初查价值的特点,我们对案件的关键行贿人李桂荣几年来所做工程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排,收集了大量的人证和书证,由于准备工作过细,在证据面前,李桂荣很快交代了行贿犯罪事实,从而一举突破供电系统的受贿串案。在查处我区某中学校长周某一案的线索时,我们办案人员围绕行贿人的假名、假姓、假地址,展开精确的初查,锁定目标不放,七上沭阳,终于克服重重困难将其追捕到案,从而突破数起我区中学校长受贿串案。
(四)加强审讯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询问、讯问行为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中,我们始终将办案安全放在第一位,不仅有完善的讯问谈话设施,而且建立了相关的安全防范制度。自犯罪嫌疑人接受第一次谈话之时起,始终有两名以上法警在场,法警为专职安全员,确保不出差错。针对有的受贿嫌疑人在交代问题后有异常表现的,我们都及时安排人员与之谈话,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在查办王某涉嫌受贿一案时,王某有自残的企图,但被我安全人员及时地制止,从而避免了一场突发事件的发生。
严格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法律规定,坚决杜绝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变相剥夺、限制证人人身自由和采用刑讯逼供等暴力手段违法讯问、取证行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坚持对询问、讯问案件证人和犯罪嫌疑人进行监控和全程同步录音录象,对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少数干警情绪急噪等情况,我们及时做好干警的思想疏导工作。
严格规范执行强制措施,在对象的确定,手续的办理,执行的主体等方面都能严格按照法律和规范的要求进行,尤其在对监视居住的使用上,我们始终坚持“少用、慎用、规范使用”的原则。如今年我们办理的屠某涉嫌行贿案,从监视居住的对象确定,到手续的办理到措施的执行,我们都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执行。
(五)加强人权保障,坚持人性化办案对于每一个调查对象我们都能在充分保障其法定权利的同时,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坚持人性化办案。对于一些患有疾病的被调查人、犯罪嫌疑人、证人,我们都主动联系医院或诊所的医生定时定期为其测量血压,心率,安排就医。对于在生活上有特殊要求的被调查对象,我们都做到尽量满足。如我们在办理扬州市新东方房地产公司总经理丁某涉嫌贪污一案中,针对犯罪嫌疑人丁某年事已高,并患有心脏病和“三高”病症等情况,我们及时与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取得联系,请医生定时为其测量血压和心率,购买常用药物,适时安排休息。这样不仅有效防止了突发事件的发生,保证了审讯工作的顺利开展,而且也使当事人切身感受到检察机关的人性化工作作风,有力地维护了检察机关的整体形象。
(六)严格办案纪律,加强保密工作如果说纪律是履行职能的保障,保密工作则是突破案件的关键。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始终把办案纪律和保密工作当作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例如在办理扬州新东方房地产公司总经理丁某一案的过程中,由于我们在案件的初查、集中突破等环节规定了严格的办案纪律,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从而使我们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一举突破了丁某涉嫌贪污公款86万余元的重大犯罪事实。
反贪局政委竞聘上岗演讲稿六
他是一个善于学习的人,这使他在上班的第二年即通过了初任检察官考试,并很快成为能够独当一面的侦查能手,多次因能力出众,被省、市检察院抽调参与办理全省、全市大要案件;他是一个勇于探路的人,这使他成为**县人民检察院第一份电子笔录的开创者,第一个采用同步录音录像技术办案的尝试者,第一个在办案中引入测谎仪引导侦查方向的探索者;他是一个不拘常规的人,这使他被战友们称为“怪才”,却被查处对象称为“鬼才”,但官方正式地称他为“复合型人才”。他,就是**县人民检察院最年轻的反贪局副局长——董山。自1997年参加工作以来,他就一直从事反贪工作。十六年来,他与战友们一道立案查办各类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0余件。先后被省市检察院和县委授予 “先进检察官”、 “优秀政法干警”、“先进工作者”等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新形式,新成果
反贪侦查工作是一项极具艰苦且充满挑战的工作。作为反贪战士,常常面对的是那些职务地位高、文化层次高、见多识广、社会关系网庞杂、高智商的职务犯罪分子,这就要求侦查人员必须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相应的社会知识、敏锐的侦查思路和顽强的斗志。
为适应侦查工作需要,从参加工作开始,他就不放过任何一次学习培训的机会,不断夯实自己的理论功底。做到政治理论和侦查技能学习并重,勤于动笔,善于思考,使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业务能力与时俱进,始终走在反贪工作发展要求的前列。但他更注重的是知识在实践中的合理运用。为此,他一方面多向身边的优秀检察官虚心请教,多在专业报刊杂志中吸取营养,另一方面,积极参加典型案件剖析等岗位练兵活动,增强实战能力,重大案件进行讯问前的模拟演练,集中大家智慧,明晰主攻方向。
在学习中运用,在运用中学习,使他很快便成为办案的行家里手。并多次被省、市检察院抽调办理专案,他在办案过程中撰写的经验信息也多次被上级院转发。第一个会电脑查账、第一个使用电子笔录、第一个运用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诸多的“第一”,让许多干警不由自主发出由衷的敬佩和赞叹,也让他成为大家心目中的学习标杆。
学习给他带来的好处让人惊叹。应用新知识带来办公办案效率的大幅度提升还只是“一碟小菜”,更多地则是在办案中对知识的创造性应用。他在侦查活动中率先引入“微创新”理论,强调通过细微的观察,综合运用的现实比照、逻辑推理等方法,及时确立或改变侦查方向,迅速捕获案件的关键性事实和关键性证据,为突破案件打下坚实的基础。
他曾经根据在公交车上听到的几句闲话而发现贪污贿赂案件线索并一举侦办一起大案;还曾经从犯罪嫌疑人的废纸篓里的一张废纸中发现关键证据;也曾经在不到1秒的时间内捕捉到犯罪嫌疑人眼里的一丝慌张,力排众议,继续深挖出了隐藏极深的案中案„„
正是由于他的“微创新”理论,使得他在办案中的思路异于常人,飘忽不定,捉摸不透。常常令那些自认为有反侦查能力的犯罪嫌疑人手足无措,处处被动。一名被其查获的犯罪嫌疑人事后哀叹地说“栽在这个‘鬼才’的手下我无话可说!”在一次全院的工作交流会上,他说,我的工作经验说起来很简单,那就是:知识就是保障,创新就是力量。
新思路 新格局
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预防减少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的重要目标,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是检察机关的根本宗旨。如何将三者融合在一起,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是检察机关一直以来需要破解的难题之一。在十余年的反贪生涯中,董山同志结合自己办理的案件,提出了打击、预防、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思路,即每办一起案件,都要到发案单位、人民群众中走访调研,开展一次犯罪预防,努力解决好因职务犯罪而给单位和群众带来各种矛盾和权益损失,切实做到“办案一件,教育一片,一方平安”的良好效果,为检察院的工作开创了一个新的格局。该工作思路得到了省、市检察院的高度重视,并于20xx年在全省检察机关进行了推广。这种办案模式,不是他拍脑袋想出来的,而是他和战友们在办案中逐渐形成并提炼出来的。
近三年,他所带领的办案组共立办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0件,有效缓解和钝化了社会矛盾。
打击犯罪并不是检察机关唯一的目的。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才是遏制腐败的治本之策。多年来,他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一直注重在工作中同时做好案前、案中、案后预防。经常性到案件易发、多发单位开展预防调研,查找腐败源头,提醒相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办案中,认真收集发案的环节和原因,他曾经一口气向一个发案单位领导指出了该单位在管理中存在5个方面薄弱环节,个个都是有理有据,使得该领导惊叹不己;而在案件查办完后,他又坚持做到一案一治理、一案一回访,一案一建议的“三个一”活动,根据犯罪症因特点,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防患于未然。多年来,他所带领的办案组共发出“检察建议”20余份,帮助发案单位及时堵塞犯罪漏洞,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另一方面,通过办案清除由职务犯罪引发的“病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服务和谐社会,也成为他们办案的一项重要内容。20xx年,在办理城关镇某社区文书李××贪污案时,他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社区资产、资源、资金以及国家“村村通”等惠农资金管理中的问题不放松,查明了李××在管理国家“村村通”惠农物资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5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之后,又乘胜追击,一举挖出该社区书记(已故)勾结开发商私刻公章、伪造国家公文,将社区价值近千万元的门面房转移到各自名下的重大案件。并将被侵吞的财产返还给该村。此案的成功办理,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为此,县委、县政府将此案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县乡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中进行剖析。同年,该案被襄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20xx年精品案件。
新方法 新模式
20xx年以来,在我省检察机关反贪系统内部,有一种新的办案模式,即倒查侦破模式被各院探索运用。而他正是我院这一模式的率先探索者。
调查取证难,是一个办理贪污贿赂案件普遍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常常因为短时间内无法获取直接证据,使检察官们在办案时举步维艰,甚至陷于被动地位。结果是人民群众有气,办案人员憋气,违纪人员神气,极大影响了检察机关的威望,挫伤了干群检举揭发违纪现象的积极性,使得违纪人员逍遥法外,得不到及时的应有处理。为此,各级各地检察官们纷纷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积极在办案中探索着破解这一难题的方法,“位卑未敢忘国忧”,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他同样加入了破解难题的行列。
20xx年5月,刚办结手头案子的他还没歇口气,突然接到市院通知:抽调他作为办案骨干,到市院参加襄阳市某局干部张某、侯某贪污900余万元特大案件的办理。张某原系南漳县某局的业务骨干,精通业务和计算机软件,为此被市局长期借用,该局核算中心的财务管理、支付软件就是在张的指导下开发的,张利用其特殊身份和技术伙同前台会计侯某贪污巨款。案发前,他精心设计好反侦查的“套路”,抓获时已潜逃近1年。张某到案后,深知罪行重大、难逃法律的严惩,就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拒不认罪。为了打破审讯僵局,他和专案组的同志及时调整思路,一方面请教软件专家,一方面追查赃款去向。在短短一个月里,他和办案组的同志跑遍了湖北、河南、湖南、安徽等十几个城市,行程一万余公里,终于查清了赃款的去向。通过继续深挖,又带出其堂弟张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根据上述情况,他马上改变审讯策略,制定出详细的侦查提纲和讯问计划,预设多套方案。审讯中更是察言观色,从嫌疑人言行举止判断掌握其心理活动变化,有针对性地进行讯问。“张某,安徽淮南的房价又涨了。”他话音刚落,张某心虚了,本认为其在淮南以他人名义购买的房产很安全,是其最后的庇护所,不想也被发现。面对那正义而逼人的目光,张某不得不缴械投降,交待了其与侯某串通采取虚列支出手段多次作案,贪污9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正是这一案例,成为善于思考、勇于创新的他改革侦查模式的契机。是啊,以往办案往往都是先获取直接、正面证据,再来进行讯问取得供诉。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犯罪手法的升级,现在办案很难在短时间内直接获取证据。为此,他全面总结办案经验,深入剖析办案难题,决定创新工作方法,形成倒查侦破模式。即先从查清赃款、赃物等入手,攻破其心理防线,让犯罪分子彻底崩溃,从而查清其犯罪行为。
20xx年5月,在办理**市某医院院长高某涉嫌受贿案时,仅仅只有只言片语的举报线索。他和战友行程数千公里,冒着炎热酷暑,克服了在外地办案的种种困难和阻碍,终于查获了嫌疑人精心隐藏的赃款、赃物,再通过侦查,一路追踪,获取了犯罪直接证据,彻底粉碎了高某的侥幸心理,从而一举侦破这起职务犯罪窝案,立案5件,追缴赃款、赃物300余万元。
从实践到理论,又从理论到实践,他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创新创造的哲学。
人们常说“十年磨一剑”,但他则认为,十年磨一剑太久,我们的侦查工作要根据各种不同情况、不同时期的犯罪特征,随时磨出一把把对付各类型犯罪的新剑,这样才能“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让各种犯罪分子无所遁行。这,也许就是他善于创新,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内心写照吧!路漫漫其修远兮,经常变化的是他的方法,而永恒不变的则是他对查办职务犯罪、坚定反腐的信念和追求----用智慧谱写出青春绚丽的诗篇!
反贪局政委竞聘上岗演讲稿七
(一)围绕反贪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作为反腐败工作的一支生力军,我们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把案件查处当作反贪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严格按照“初查精确,立案准确,结案正确”的办案要求,力争做到办案效果,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三统一”。为此,我们将着力提高干警的“四大能力”:一是发现、管理和经营线索的能力;二是案件线索精确初查的能力;三是在法定时间内突破口供和搜集、固定证据的能力;四是抗干扰的能力。进一步加强与反渎、侦监、公诉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逐步建立协作紧密、运转高效的侦查工作机制。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推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该严从严,宽而有据,严而有度。
(二)立足公正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规范执法行为的力度,严格按照省院出台的《办案工作流程》和《案件质量考评办法》的规范要求,加强流程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执行到位。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将按照最高检和省、市院的要求,少用、慎用、规范使用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在对象的选择,时间的确定,手续的办理,执行的主体等方面严格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对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严格执行全程同步录音录象的规定,做到依法审讯,文明执法。
(三)坚持素质强检,进一步加强反贪队伍建设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引,通过制定和完善绩效考核和案件质量考评机制,进一步加强反贪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风纪严明,业务过硬的反贪队伍。
(三)案件查处工作关口前移,规范初查和秘密调查“传唤、拘传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的法律规定确立以来,传统的“车轮战”,“疲劳战”等侦查方式已经不仅被宣告过时,而且直接违反了法律的这一规定,因此,要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突破案件,就必须将案件查处的关口前移,强化初查和秘密调查。初查工作开始前,我们严格按照办案流程的要求,制定严密的初查预案,明确案件的初查方向、范围和规范化要求,针对案件特点详细列出初查工作的内容,力求做到精确初查。如在办理供电局系列案件中,针对举报信反映的内容不详实,但具有初查价值的特点,我们对案件的关键行贿人李桂荣几年来所做工程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排,收集了大量的人证和书证,由于准备工作过细,在证据面前,李桂荣很快交代了行贿犯罪事实,从而一举突破供电系统的受贿串案。在查处我区某中学校长周某一案的线索时,我们办案人员围绕行贿人的假名、假姓、假地址,展开精确的初查,锁定目标不放,七上沭阳,终于克服重重困难将其追捕到案,从而突破数起我区中学校长受贿串案。
(四)加强审讯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询问、讯问行为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中,我们始终将办案安全放在第一位,不仅有完善的讯问谈话设施,而且建立了相关的安全防范制度。自犯罪嫌疑人接受第一次谈话之时起,始终有两名以上法警在场,法警为专职安全员,确保不出差错。针对有的受贿嫌疑人在交代问题后有异常表现的,我们都及时安排人员与之谈话,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在查办王某涉嫌受贿一案时,王某有自残的企图,但被我安全人员及时地制止,从而避免了一场突发事件的发生。
严格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法律规定,坚决杜绝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变相剥夺、限制证人人身自由和采用刑讯逼供等暴力手段违法讯问、取证行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坚持对询问、讯问案件证人和犯罪嫌疑人进行监控和全程同步录音录象,对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少数干警情绪急噪等情况,我们及时做好干警的思想疏导工作。
严格规范执行强制措施,在对象的确定,手续的办理,执行的主体等方面都能严格按照法律和规范的要求进行,尤其在对监视居住的使用上,我们始终坚持“少用、慎用、规范使用”的原则。如今年我们办理的屠某涉嫌行贿案,从监视居住的对象确定,到手续的办理到措施的执行,我们都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执行。
(五)加强人权保障,坚持人性化办案对于每一个调查对象我们都能在充分保障其法定权利的同时,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坚持人性化办案。对于一些患有疾病的被调查人、犯罪嫌疑人、证人,我们都主动联系医院或诊所的医生定时定期为其测量血压,心率,安排就医。对于在生活上有特殊要求的被调查对象,我们都做到尽量满足。如我们在办理扬州市新东方房地产公司总经理丁某涉嫌贪污一案中,针对犯罪嫌疑人丁某年事已高,并患有心脏病和“三高”病症等情况,我们及时与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取得联系,请医生定时为其测量血压和心率,购买常用药物,适时安排休息。这样不仅有效防止了突发事件的发生,保证了审讯工作的顺利开展,而且也使当事人切身感受到检察机关的人性化工作作风,有力地维护了检察机关的整体形象。
(六)严格办案纪律,加强保密工作如果说纪律是履行职能的保障,保密工作则是突破案件的关键。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始终把办案纪律和保密工作当作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例如在办理扬州新东方房地产公司总经理丁某一案的过程中,由于我们在案件的初查、集中突破等环节规定了严格的办案纪律,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从而使我们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一举突破了丁某涉嫌贪污公款86万余元的重大犯罪事实。
反贪局政委竞聘上岗演讲稿八
他是一个善于学习的人,这使他在上班的第二年即通过了初任检察官考试,并很快成为能够独当一面的侦查能手,多次因能力出众,被省、市检察院抽调参与办理全省、全市大要案件;他是一个勇于探路的人,这使他成为**县人民检察院第一份电子笔录的开创者,第一个采用同步录音录像技术办案的尝试者,第一个在办案中引入测谎仪引导侦查方向的探索者;他是一个不拘常规的人,这使他被战友们称为“怪才”,却被查处对象称为“鬼才”,但官方正式地称他为“复合型人才”。他,就是**县人民检察院最年轻的反贪局副局长——董山。自1997年参加工作以来,他就一直从事反贪工作。十六年来,他与战友们一道立案查办各类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0余件。先后被省市检察院和县委授予 “先进检察官”、 “优秀政法干警”、“先进工作者”等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新形式,新成果
反贪侦查工作是一项极具艰苦且充满挑战的工作。作为反贪战士,常常面对的是那些职务地位高、文化层次高、见多识广、社会关系网庞杂、高智商的职务犯罪分子,这就要求侦查人员必须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相应的社会知识、敏锐的侦查思路和顽强的斗志。
为适应侦查工作需要,从参加工作开始,他就不放过任何一次学习培训的机会,不断夯实自己的理论功底。做到政治理论和侦查技能学习并重,勤于动笔,善于思考,使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业务能力与时俱进,始终走在反贪工作发展要求的前列。但他更注重的是知识在实践中的合理运用。为此,他一方面多向身边的优秀检察官虚心请教,多在专业报刊杂志中吸取营养,另一方面,积极参加典型案件剖析等岗位练兵活动,增强实战能力,重大案件进行讯问前的模拟演练,集中大家智慧,明晰主攻方向。
在学习中运用,在运用中学习,使他很快便成为办案的行家里手。并多次被省、市检察院抽调办理专案,他在办案过程中撰写的经验信息也多次被上级院转发。第一个会电脑查账、第一个使用电子笔录、第一个运用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诸多的“第一”,让许多干警不由自主发出由衷的敬佩和赞叹,也让他成为大家心目中的学习标杆。
学习给他带来的好处让人惊叹。应用新知识带来办公办案效率的大幅度提升还只是“一碟小菜”,更多地则是在办案中对知识的创造性应用。他在侦查活动中率先引入“微创新”理论,强调通过细微的观察,综合运用的现实比照、逻辑推理等方法,及时确立或改变侦查方向,迅速捕获案件的关键性事实和关键性证据,为突破案件打下坚实的基础。
他曾经根据在公交车上听到的几句闲话而发现贪污贿赂案件线索并一举侦办一起大案;还曾经从犯罪嫌疑人的废纸篓里的一张废纸中发现关键证据;也曾经在不到1秒的时间内捕捉到犯罪嫌疑人眼里的一丝慌张,力排众议,继续深挖出了隐藏极深的案中案„„
正是由于他的“微创新”理论,使得他在办案中的思路异于常人,飘忽不定,捉摸不透。常常令那些自认为有反侦查能力的犯罪嫌疑人手足无措,处处被动。一名被其查获的犯罪嫌疑人事后哀叹地说“栽在这个‘鬼才’的手下我无话可说!”在一次全院的工作交流会上,他说,我的工作经验说起来很简单,那就是:知识就是保障,创新就是力量。
新思路 新格局
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预防减少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的重要目标,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是检察机关的根本宗旨。如何将三者融合在一起,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是检察机关一直以来需要破解的难题之一。在十余年的反贪生涯中,董山同志结合自己办理的案件,提出了打击、预防、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思路,即每办一起案件,都要到发案单位、人民群众中走访调研,开展一次犯罪预防,努力解决好因职务犯罪而给单位和群众带来各种矛盾和权益损失,切实做到“办案一件,教育一片,一方平安”的良好效果,为检察院的工作开创了一个新的格局。该工作思路得到了省、市检察院的高度重视,并于20xx年在全省检察机关进行了推广。这种办案模式,不是他拍脑袋想出来的,而是他和战友们在办案中逐渐形成并提炼出来的。
近三年,他所带领的办案组共立办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0件,有效缓解和钝化了社会矛盾。
打击犯罪并不是检察机关唯一的目的。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才是遏制腐败的治本之策。多年来,他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一直注重在工作中同时做好案前、案中、案后预防。经常性到案件易发、多发单位开展预防调研,查找腐败源头,提醒相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办案中,认真收集发案的环节和原因,他曾经一口气向一个发案单位领导指出了该单位在管理中存在5个方面薄弱环节,个个都是有理有据,使得该领导惊叹不己;而在案件查办完后,他又坚持做到一案一治理、一案一回访,一案一建议的“三个一”活动,根据犯罪症因特点,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防患于未然。多年来,他所带领的办案组共发出“检察建议”20余份,帮助发案单位及时堵塞犯罪漏洞,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另一方面,通过办案清除由职务犯罪引发的“病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服务和谐社会,也成为他们办案的一项重要内容。20xx年,在办理城关镇某社区文书李××贪污案时,他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社区资产、资源、资金以及国家“村村通”等惠农资金管理中的问题不放松,查明了李××在管理国家“村村通”惠农物资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5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之后,又乘胜追击,一举挖出该社区书记(已故)勾结开发商私刻公章、伪造国家公文,将社区价值近千万元的门面房转移到各自名下的重大案件。并将被侵吞的财产返还给该村。此案的成功办理,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为此,县委、县政府将此案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县乡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中进行剖析。同年,该案被襄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20xx年精品案件。
新方法 新模式
20xx年以来,在我省检察机关反贪系统内部,有一种新的办案模式,即倒查侦破模式被各院探索运用。而他正是我院这一模式的率先探索者。
调查取证难,是一个办理贪污贿赂案件普遍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常常因为短时间内无法获取直接证据,使检察官们在办案时举步维艰,甚至陷于被动地位。结果是人民群众有气,办案人员憋气,违纪人员神气,极大影响了检察机关的威望,挫伤了干群检举揭发违纪现象的积极性,使得违纪人员逍遥法外,得不到及时的应有处理。为此,各级各地检察官们纷纷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积极在办案中探索着破解这一难题的方法,“位卑未敢忘国忧”,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他同样加入了破解难题的行列。
20xx年5月,刚办结手头案子的他还没歇口气,突然接到市院通知:抽调他作为办案骨干,到市院参加襄阳市某局干部张某、侯某贪污900余万元特大案件的办理。张某原系南漳县某局的业务骨干,精通业务和计算机软件,为此被市局长期借用,该局核算中心的财务管理、支付软件就是在张的指导下开发的,张利用其特殊身份和技术伙同前台会计侯某贪污巨款。案发前,他精心设计好反侦查的“套路”,抓获时已潜逃近1年。张某到案后,深知罪行重大、难逃法律的严惩,就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拒不认罪。为了打破审讯僵局,他和专案组的同志及时调整思路,一方面请教软件专家,一方面追查赃款去向。在短短一个月里,他和办案组的同志跑遍了湖北、河南、湖南、安徽等十几个城市,行程一万余公里,终于查清了赃款的去向。通过继续深挖,又带出其堂弟张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根据上述情况,他马上改变审讯策略,制定出详细的侦查提纲和讯问计划,预设多套方案。审讯中更是察言观色,从嫌疑人言行举止判断掌握其心理活动变化,有针对性地进行讯问。“张某,安徽淮南的房价又涨了。”他话音刚落,张某心虚了,本认为其在淮南以他人名义购买的房产很安全,是其最后的庇护所,不想也被发现。面对那正义而逼人的目光,张某不得不缴械投降,交待了其与侯某串通采取虚列支出手段多次作案,贪污9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正是这一案例,成为善于思考、勇于创新的他改革侦查模式的契机。是啊,以往办案往往都是先获取直接、正面证据,再来进行讯问取得供诉。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犯罪手法的升级,现在办案很难在短时间内直接获取证据。为此,他全面总结办案经验,深入剖析办案难题,决定创新工作方法,形成倒查侦破模式。即先从查清赃款、赃物等入手,攻破其心理防线,让犯罪分子彻底崩溃,从而查清其犯罪行为。
20xx年5月,在办理**市某医院院长高某涉嫌受贿案时,仅仅只有只言片语的举报线索。他和战友行程数千公里,冒着炎热酷暑,克服了在外地办案的种种困难和阻碍,终于查获了嫌疑人精心隐藏的赃款、赃物,再通过侦查,一路追踪,获取了犯罪直接证据,彻底粉碎了高某的侥幸心理,从而一举侦破这起职务犯罪窝案,立案5件,追缴赃款、赃物300余万元。
从实践到理论,又从理论到实践,他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创新创造的哲学。
人们常说“十年磨一剑”,但他则认为,十年磨一剑太久,我们的侦查工作要根据各种不同情况、不同时期的犯罪特征,随时磨出一把把对付各类型犯罪的新剑,这样才能“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让各种犯罪分子无所遁行。这,也许就是他善于创新,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内心写照吧!路漫漫其修远兮,经常变化的是他的方法,而永恒不变的则是他对查办职务犯罪、坚定反腐的信念和追求----用智慧谱写出青春绚丽的诗篇!
反贪局政委竞聘上岗演讲稿九
20xx年以来,我局在院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紧紧围绕院党组提出的工作目标,换思想,换意识,换思路,换方法,以绩效考评为抓手,向绩效考评要凝聚力、战斗力、发展力,引导和推动反贪工作健康深入开展。同时认真贯彻实施省院党组对反贪工作提出的总体要求,从三个强化入手狠抓办案,不断加大查案力度,稳步提高案件数量,切实增强办案效果,收到明显成效。成功查处了一批在社会上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为促进xx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x年,全局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x件x人。其中涉嫌贪污案件x件x人,行贿案件x件x人,受贿案件x件x人,挪用公款案件x件x人。起诉x人,科级被告x人,县处级被告x人。有罪判决x人,实刑判决率x人,创反贪工作历史新高。如查处了xx集团xx人贪污x万元案等(此处可多举一些案例),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工作亮点:
(一)领导重视,抢前抓早。院党组高度重视反贪污贿赂工作,把反贪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重点,进一步明确责任、明确目标、集中精力和力量突出抓好反贪办案工作。主管检察长、反贪局长坚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遇到重大案件、疑难案件与干警共同分析研究,制定初查、侦查计划和方案。如在办理校长涉嫌贪污案时,正值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全局干警一致以工作为重点,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反贪局长亲临办案第一线,汇总情况,分析案情,果断决策,对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使整个案件把握住了最关键的突破时机,为案件的顺利突破奠定了基础。
(二)重心前移,抓好初查。在办案过程中合理安排调查取证步骤,坚持多管齐下、松紧有度、由外向内的原则,保证办案过程环环相扣。一是隐秘进行外围调查。先掌握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与举报情节相关的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对被调查人贪贿行为可能发生的领域、环节进行全面的把握,在被调查人不知晓的情况下将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吃透。二是慎重进行初查。做到“内紧外松”,以免打草惊蛇,使被调查人转移目标,销毁证据。三是快速展开调查。坚持一鼓作气、连续作战,防止因办案拖沓、贻误战机及战线太长致使案件横生枝节。四是及时采取侦查措施。当掌握了嫌疑人犯罪的相关证据之后,及时立案并采取搜查、扣押措施,将证据固定,保证案件不出纰漏。如案。
(三)规范制度,明确任务。为促进作风转变,进一步提高侦查效率,加快案件诉讼进度,确保办案效果,我局实行周一例会制度。在每周一的例会上,各科室汇报上周工作进展情况,交流有关情况,重点是案件的侦查工作进展情况,局领导根据案件发展,统筹安排部署本周的办案工作,进一步明确任务,提出具体要求。在抓好办案工作的同时,我局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岗位练兵等工作。一是明确一名副局长专门负责岗位练兵等工作,与办案工作同实行周汇报、周通报、月总结制度;二是对每名干警完成任务情况专人督查,每周完成情况上网通报;三是制定局详细学习计划,把专家授课、案件讲评、业务知识学习、业务技能竞赛等工作全部做出具体安排。
(四)措施得当,效果明显。一是保证办案精力首先向大要案倾斜。只要是大要案,无论难度多大、投入多大都优先经营。二是侦查工作向收集证据、深挖余罪上倾斜。一旦案件进入立案侦查阶段,必须力争将犯罪嫌疑人的所有犯罪事实查清,坚决将余罪、漏罪查深查透,下大力气收集固定证据,不给犯罪嫌疑人留有任何“回旋余地”。三是紧盯程序,向办案效率倾斜。针对今年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我们既抓立案,又抓结案。每道程序都是高标准严要求,不留后遗症,为结案做好准备。
三、存在的不足及20xx年工作打算
总结今年的反贪工作,虽然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反贪工作任务,但我们仍然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我们目前所取得的成绩与上级机关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具体表现在:有罪判决率尚未达到100%;办案工作流程的执行力度和案件质量还有待提高;干警自主获得线索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案件复审、复核制度等办案流程的规范性建设需进一步健全并加以落实。
xx年,我们在认真总结今年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早动员、早部署,抢前抓早,为来年工作的开门红打下良好基础。
2、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尤其注重对涉及城建、税务、国企、国土、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侦查。
3、进一步加大规范执法行为的力度,严格按照《办案工作流程》和《案件质量考评办法》的规范要求,加强流程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执行到位。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文明执法。
4、加强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反贪干警的业务素质、侦查技能和侦查水平,以适应新的形势对反贪工作的需要。
反贪局政委竞聘上岗演讲稿十
反贪局在院党组和市院反贪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兄弟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市院党组提出的打造“质量,效率,形象”三大品牌的总体要求,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履行反贪工作职能,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各方面的工作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和进步,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立足反贪工作职能,深入查办各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
全年我局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15件17人,其中,行贿案件3件4人,受贿案件8件8人。贪污案件6件7人。在立案侦查的案件中,大案比例为100%(涉案值5万元以上),科级干部4人,已移送起诉15件17人,移送起诉率为100%,有罪判决率为100%。通过办案,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总结全年的办案工作,主要的特点有:
(一)初查工作成效明显,初查成案率大幅上升。按照市院提出的“初查精确,立案准确,结案正确”的基本要求,我们_反贪局自觉将案件的初查当作案件突破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全年共初查案件线索15件,立案15件,初查成案率达100%;(二)查办重点领域案件成效明显。在所立案案件中,涉及教育系统的3件3人,电力系统的6件6人,城镇建设系统的6件6人;
(三)查办窝串案成绩明显。在所立15件案件中,窝串案10件11人,约占总立案数的77%;(四)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大幅提高。今年我们的初查成案率、移送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均保持在100%;上诉率、投诉率、申诉率保持零的记录;办案周期进一步缩短,平均办案周期为37天。
我们的主要经验和体会是:
(一)围绕公平正义,不断更新执法理念从今年所立案的案件来看,由于我们注重最大限度地整合办案资源,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积极推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依法办案,文明办案,规范使用强制措施,办案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所办案件均实现了零投诉、零违纪,零突发事件。
(二)规范线索评估,制定严密的初查计划针对近年来有价值的举报线索少的现状,我们组成了由分管检察长和反贪局局长、副局长以及侦查科科长共同参加的案件线索评估小组,对涉及贪污、行贿、受贿犯罪的举报线索进行评估,从线索来源(举报类型)、举报内容等方面进行综合科学分析,对可信度高、有成案价值的线索提出侦查方向交由侦查部门,侦查部门据此在3日内制定初查计划,报局长审查批准后开展初查。这样,不仅使办案人员明确了侦查思路,提高了成案率,而且也为缩短办案周期打下了基础。从今年我们立案查处的案件情况看,我们之所以能够取得初查成案率达到100%的好成绩,主要归功于我们在实施初查前的线索评估。如我们在办理供电局系列案件中,尽管举报所反映的内容不详,咋一看没有多大的初查价值,但是,我们通过评估认为供电系统是一个垄断行业,工程发包的权力相对集中,并且缺乏有效的监督,而被举报人李某多年来一直在该系统做工程,行贿的可能性极大。据此分析,我们制定了严密的初查计划,并一举突破了这一受贿串案。
(三)案件查处工作关口前移,规范初查和秘密调查“传唤、拘传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的法律规定确立以来,传统的“车轮战”,“疲劳战”等侦查方式已经不仅被宣告过时,而且直接违反了法律的这一规定,因此,要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突破案件,就必须将案件查处的关口前移,强化初查和秘密调查。初查工作开始前,我们严格按照办案流程的要求,制定严密的初查预案,明确案件的初查方向、范围和规范化要求,针对案件特点详细列出初查工作的内容,力求做到精确初查。如在办理供电局系列案件中,针对举报信反映的内容不详实,但具有初查价值的特点,我们对案件的关键行贿人李桂荣几年来所做工程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排,收集了大量的人证和书证,由于准备工作过细,在证据面前,李桂荣很快交代了行贿犯罪事实,从而一举突破供电系统的受贿串案。在查处我区某中学校长周某一案的线索时,我们办案人员围绕行贿人的假名、假姓、假地址,展开精确的初查,锁定目标不放,七上沭阳,终于克服重重困难将其追捕到案,从而突破数起我区中学校长受贿串案。
(四)加强审讯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询问、讯问行为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中,我们始终将办案安全放在第一位,不仅有完善的讯问谈话设施,而且建立了相关的安全防范制度。自犯罪嫌疑人接受第一次谈话之时起,始终有两名以上法警在场,法警为专职安全员,确保不出差错。针对有的受贿嫌疑人在交代问题后有异常表现的,我们都及时安排人员与之谈话,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在查办王某涉嫌受贿一案时,王某有自残的企图,但被我安全人员及时地制止,从而避免了一场突发事件的发生。
严格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法律规定,坚决杜绝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变相剥夺、限制证人人身自由和采用刑讯逼供等暴力手段违法讯问、取证行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坚持对询问、讯问案件证人和犯罪嫌疑人进行监控和全程同步录音录象,对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少数干警情绪急噪等情况,我们及时做好干警的思想疏导工作。
严格规范执行强制措施,在对象的确定,手续的办理,执行的主体等方面都能严格按照法律和规范的要求进行,尤其在对监视居住的使用上,我们始终坚持“少用、慎用、规范使用”的原则。如今年我们办理的屠某涉嫌行贿案,从监视居住的对象确定,到手续的办理到措施的执行,我们都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执行。
(五)加强人权保障,坚持人性化办案对于每一个调查对象我们都能在充分保障其法定权利的同时,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坚持人性化办案。对于一些患有疾病的被调查人、犯罪嫌疑人、证人,我们都主动联系医院或诊所的医生定时定期为其测量血压,心率,安排就医。对于在生活上有特殊要求的被调查对象,我们都做到尽量满足。如我们在办理扬州市新东方房地产公司总经理丁某涉嫌贪污一案中,针对犯罪嫌疑人丁某年事已高,并患有心脏病和“三高”病症等情况,我们及时与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取得联系,请医生定时为其测量血压和心率,购买常用药物,适时安排休息。这样不仅有效防止了突发事件的发生,保证了审讯工作的顺利开展,而且也使当事人切身感受到检察机关的人性化工作作风,有力地维护了检察机关的整体形象。
(六)严格办案纪律,加强如果说纪律是履行职能的保障,则是突破案件的关键。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始终把办案纪律和当作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例如在办理扬州新东方房地产公司总经理丁某一案的过程中,由于我们在案件的初查、集中突破等环节规定了严格的办案纪律,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从而使我们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一举突破了丁某涉嫌贪污公款86万余元的重大犯罪事实。
二、坚持素质强侦,进一步加强反贪队伍建设
(一)结合规范执法检查和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今年8月,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规范执法检查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活动,我局根据活动要求,积极组织全体反贪干警认真学习市院反贪局制定的《关于在全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开展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规范执法检查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对照省院列出的存在于侦查工作中的10个方面的重点问题,结合我院反贪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讨论,认真排查,针对办案中存在的初查阶段接触被调查人不严格遵守审批制度;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不及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录音录象设备老化,不能满足现有条件下的办案要求等问题逐一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案,并落实整改。
(二)结合全市检察机关的作风专题教育,进一步增强干警的风纪意识今年,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的以“牢记为民宗旨、正确履行职责、坚持廉洁从检”为主题的作风专题教育活动中,我们根据我院的反贪工作实际,结合在临近县市检察院发生的少数检察干警帮助被告人亲属打听案情,指使行贿人翻供的严重违法违纪事件,及时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相关的文件精神,深刻反思和排查日常工作中存在的类似问题和苗头,并加以整改。通过讲学习,摆问题,谈认识,说体会,全体干警的风纪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质要求和核心内涵的认识进一步加深,从而切实增强了干警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三)结合办案流程检查,组织干警认真开展业务学习和培训,干警的业务素质进一步增强《办案工作流程》是省院为指导全省检察工作,提高办案质量,规范执法行为而依法制定的一项工作制度,但在落实过程中,少数干警由于主观认识不到位,一度存在抵触情绪。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提出了“把规定变成习惯”的口号,一方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流程的各项规定,另一方面结合流程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照流程进行落实、整改反贪局工作总结20__反贪局工作总结20__。同时,我们还根据市院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组织全体反贪干警参加了为期三天的业务学习培训。为了保证学习质量,我们还尝试建立学习的长效机制,把每周的星期五下午规定为固定的业务学习时间。在加强业务学习的同时,我们还注重结合工作实践,开展调研,以调研促业务。今年,我们先后与院研究室组织了两次有关反贪工作的检察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交流文章13篇。全年共撰写各类调研文章17篇,其中国家级录用5篇,省级录用1篇,市级录用2篇;宣传13篇,其中国家级录用8篇,省级采用3篇;信息8篇,其中省级录用1篇,市级录用6篇。
三、预防工作成效显著
20__年,我们反贪局继续贯彻“打防并重,标本兼治”的方针,在深入查办各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紧紧围绕年初的预防工作部署,重点开展了个案预防、重点行业预防、重大工程建设同步预防,民营企业行贿犯罪预防,组织开展送法到学校、企业、社区等活动,预防工作成效显著。全年共开展个案预防13个,发出预防检察建议24份。深入发案单位召开案情分析会议27次。写出案情分析报告6份,帮助市供电公司、区教育系统、区建设局等发案单位落实预防措施142项。建立包括区政府物资采购、区市政建设扬菱路槐泗段拓宽工程、区卫生局、_路改造工程等专项工程在内的同步预防6个。组织到校园、工地、社区等区域开展法制教育宣讲105节课。
四、存在的不足及工作打算
总结今年的反贪工作,虽然我们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反贪工作任务,但是,我们仍然清醒的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我们所取得的工作业绩与上级机关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具体表现在:办案工作流程的执行力度和案件质量还有待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与当前日趋复杂化、智能化的侦查工作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理论调研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20__年,我们_反贪局将继续按照市院党组提出的“质量,效率,形象”三大品牌的基本要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拼搏,开拓争先,全面推进我院的各项反贪工作。
(一)围绕反贪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作为反腐败工作的一支生力军,我们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把案件查处当作反贪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严格按(20__年 有关县商务局年度工作总结)照“初查精确,立案准确,结案正确”的办案要求,力争做到办案效果,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三统一”。为此,我们将着力提高干警的“四大能力”:一是发现、管理和经营线索的能力;二是案件线索精确初查的能力;三是在法定时间内突破口供和搜集、固定证据的能力;四是抗干扰的能力。进一步加强与反渎、侦监、公诉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逐步建立协作紧密、运转高效的侦查工作机制。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推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该严从严,宽而有据,严而有度。
(二)立足公正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规范执法行为的力度,严格按照省院出台的《办案工作流程》和《案件质量考评办法》的规范要求,加强流程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执行到位。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将按照最高检和省、市院的要求,少用、慎用、规范使用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在对象的选择,时间的确定,手续的办理,执行的主体等方面严格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对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严格执行全程同步录音录象的规定,做到依法审讯,文明执法。
(三)坚持素质强检,进一步加强反贪队伍建设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党的“__大”精神为指引,通过制定和完善绩效考核和案件质量考评机制,进一步加强反贪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风纪严明,业务过硬的反贪队伍。
反贪局政委竞聘上岗演讲稿十一
反贪局在院党组和市院反贪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兄弟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市院党组提出的打造“质量,效率,形象”三大品牌的总体要求,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履行反贪工作职能,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各方面的工作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和进步,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立足反贪工作职能,深入查办各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
全年我局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15件17人,其中,行贿案件3件4人,受贿案件8件8人。贪污案件6件7人。在立案侦查的案件中,大案比例为100%(涉案值5万元以上),科级干部4人,已移送起诉15件17人,移送起诉率为100%,有罪判决率为100%。通过办案,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总结全年的办案工作,主要的特点有:
(一)初查工作成效明显,初查成案率大幅上升。按照市院提出的“初查精确,立案准确,结案正确”的基本要求,我们x反贪局自觉将案件的初查当作案件突破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全年共初查案件线索15件,立案15件,初查成案率达100%;(二)查办重点领域案件成效明显。在所立案案件中,涉及教育系统的3件3人,电力系统的6件6人,城镇建设系统的6件6人;
(三)查办窝串案成绩明显。在所立15件案件中,窝串案10件11人,约占总立案数的77%;(四)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大幅提高。今年我们的初查成案率、移送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均保持在100%;上诉率、投诉率、申诉率保持零的记录;办案周期进一步缩短,平均办案周期为37天。
我们的主要经验和体会是:
(一)围绕公平正义,不断更新执法理念从今年所立案的案件来看,由于我们注重最大限度地整合办案资源,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积极推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依法办案,文明办案,规范使用强制措施,办案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所办案件均实现了零投诉、零违纪,零突发事件。
(二)规范线索评估,制定严密的初查计划针对近年来有价值的举报线索少的现状,我们组成了由分管检察长和反贪局局长、副局长以及侦查科科长共同参加的案件线索评估小组,对涉及贪污、行贿、受贿犯罪的举报线索进行评估,从线索来源(举报类型)、举报内容等方面进行综合科学分析,对可信度高、有成案价值的线索提出侦查方向交由侦查部门,侦查部门据此在3日内制定初查计划,报局长审查批准后开展初查。这样,不仅使办案人员明确了侦查思路,提高了成案率,而且也为缩短办案周期打下了基础。从今年我们立案查处的案件情况看,我们之所以能够取得初查成案率达到100%的好成绩,主要归功于我们在实施初查前的线索评估。如我们在办理供电局系列案件中,尽管举报所反映的内容不详,咋一看没有多大的初查价值,但是,我们通过评估认为供电系统是一个垄断行业,工程发包的权力相对集中,并且缺乏有效的监督,而被举报人李某多年来一直在该系统做工程,行贿的可能性极大。据此分析,我们制定了严密的初查计划,并一举突破了这一受贿串案。
(三)案件查处工作关口前移,规范初查和秘密调查“传唤、拘传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的法律规定确立以来,传统的“车轮战”,“疲劳战”等侦查方式已经不仅被宣告过时,而且直接违反了法律的这一规定,因此,要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突破案件,就必须将案件查处的关口前移,强化初查和秘密调查。初查工作开始前,我们严格按照办案流程的要求,制定严密的初查预案,明确案件的初查方向、范围和规范化要求,针对案件特点详细列出初查工作的内容,力求做到精确初查。如在办理供电局系列案件中,针对举报信反映的内容不详实,但具有初查价值的特点,我们对案件的关键行贿人李桂荣几年来所做工程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排,收集了大量的人证和书证,由于准备工作过细,在证据面前,李桂荣很快交代了行贿犯罪事实,从而一举突破供电系统的受贿串案。在查处我区某中学校长周某一案的线索时,我们办案人员围绕行贿人的假名、假姓、假地址,展开精确的初查,锁定目标不放,七上沭阳,终于克服重重困难将其追捕到案,从而突破数起我区中学校长受贿串案。
(四)加强审讯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询问、讯问行为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中,我们始终将办案安全放在第一位,不仅有完善的讯问谈话设施,而且建立了相关的安全防范制度。自犯罪嫌疑人接受第一次谈话之时起,始终有两名以上法警在场,法警为专职安全员,确保不出差错。针对有的受贿嫌疑人在交代问题后有异常表现的,我们都及时安排人员与之谈话,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在查办王某涉嫌受贿一案时,王某有自残的企图,但被我安全人员及时地制止,从而避免了一场突发事件的发生。
严格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法律规定,坚决杜绝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变相剥夺、限制证人人身自由和采用刑讯逼供等暴力手段违法讯问、取证行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坚持对询问、讯问案件证人和犯罪嫌疑人进行监控和全程同步录音录象,对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少数干警情绪急噪等情况,我们及时做好干警的思想疏导工作。
严格规范执行强制措施,在对象的确定,手续的办理,执行的主体等方面都能严格按照法律和规范的要求进行,尤其在对监视居住的使用上,我们始终坚持“少用、慎用、规范使用”的原则。如今年我们办理的屠某涉嫌行贿案,从监视居住的对象确定,到手续的办理到措施的执行,我们都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执行。
(五)加强人权保障,坚持人性化办案对于每一个调查对象我们都能在充分保障其法定权利的同时,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坚持人性化办案。对于一些患有疾病的被调查人、犯罪嫌疑人、证人,我们都主动联系医院或诊所的医生定时定期为其测量血压,心率,安排就医。对于在生活上有特殊要求的被调查对象,我们都做到尽量满足。如我们在办理扬州市新东方房地产公司总经理丁某涉嫌贪污一案中,针对犯罪嫌疑人丁某年事已高,并患有心脏病和“三高”病症等情况,我们及时与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取得联系,请医生定时为其测量血压和心率,购买常用药物,适时安排休息。这样不仅有效防止了突发事件的发生,保证了审讯工作的顺利开展,而且也使当事人切身感受到检察机关的人性化工作作风,有力地维护了检察机关的整体形象。
(六)严格办案纪律,加强保密工作如果说纪律是履行职能的保障,保密工作则是突破案件的关键。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始终把办案纪律和保密工作当作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例如在办理扬州新东方房地产公司总经理丁某一案的过程中,由于我们在案件的初查、集中突破等环节规定了严格的办案纪律,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从而使我们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一举突破了丁某涉嫌贪污公款86万余元的重大犯罪事实。
二、坚持素质强侦,进一步加强反贪队伍建设
(一)结合规范执法检查和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今年8月,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规范执法检查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活动,我局根据活动要求,积极组织全体反贪干警认真学习市院反贪局制定的《关于在全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开展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规范执法检查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对照省院列出的存在于侦查工作中的10个方面的重点问题,结合我院反贪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讨论,认真排查,针对办案中存在的初查阶段接触被调查人不严格遵守审批制度;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不及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录音录象设备老化,不能满足现有条件下的办案要求等问题逐一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案,并落实整改。
(二)结合全市检察机关的作风专题教育,进一步增强干警的风纪意识今年,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的以“牢记为民宗旨、正确履行职责、坚持廉洁从检”为主题的作风专题教育活动中,我们根据我院的反贪工作实际,结合在临近县市检察院发生的少数检察干警帮助被告人亲属打听案情,指使行贿人翻供的严重违法违纪事件,及时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相关的文件精神,深刻反思和排查日常工作中存在的类似问题和苗头,并加以整改。通过讲学习,摆问题,谈认识,说体会,全体干警的风纪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质要求和核心内涵的认识进一步加深,从而切实增强了干警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三)结合办案流程检查,组织干警认真开展业务学习和培训,干警的业务素质进一步增强《办案工作流程》是省院为指导全省检察工作,提高办案质量,规范执法行为而依法制定的一项工作制度,但在落实过程中,少数干警由于主观认识不到位,一度存在抵触情绪。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提出了“把规定变成习惯”的口号,一方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流程的各项规定,另一方面结合流程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照流程进行落实、整改反贪局工作总结20xx反贪局工作总结20xx。同时,我们还根据市院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组织全体反贪干警参加了为期三天的业务学习培训。为了保证学习质量,我们还尝试建立学习的长效机制,把每周的星期五下午规定为固定的业务学习时间。在加强业务学习的同时,我们还注重结合工作实践,开展调研,以调研促业务。今年,我们先后与院研究室组织了两次有关反贪工作的检察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交流文章13篇。全年共撰写各类调研文章17篇,其中国家级录用5篇,省级录用1篇,市级录用2篇;宣传13篇,其中国家级录用8篇,省级采用3篇;信息8篇,其中省级录用1篇,市级录用6篇。
三、预防工作成效显著
20xx年,我们反贪局继续贯彻“打防并重,标本兼治”的方针,在深入查办各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紧紧围绕年初的预防工作部署,重点开展了个案预防、重点行业预防、重大工程建设同步预防,民营企业行贿犯罪预防,组织开展送法到学校、企业、社区等活动,预防工作成效显著。全年共开展个案预防13个,发出预防检察建议24份。深入发案单位召开案情分析会议27次。写出案情分析报告6份,帮助市供电公司、区教育系统、区建设局等发案单位落实预防措施142项。建立包括区政府物资采购、区市政建设扬菱路槐泗段拓宽工程、区卫生局、x路改造工程等专项工程在内的同步预防6个。组织到校园、工地、社区等区域开展法制教育宣讲105节课。
四、存在的不足及工作打算
总结今年的反贪工作,虽然我们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反贪工作任务,但是,我们仍然清醒的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我们所取得的工作业绩与上级机关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具体表现在:办案工作流程的执行力度和案件质量还有待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与当前日趋复杂化、智能化的侦查工作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理论调研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20xx年,我们x反贪局将继续按照市院党组提出的“质量,效率,形象”三大品牌的基本要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拼搏,开拓争先,全面推进我院的各项反贪工作。
(一)围绕反贪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作为反腐败工作的一支生力军,我们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把案件查处当作反贪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严格按(20xx年 有关县商务局年度工作总结)照“初查精确,立案准确,结案正确”的办案要求,力争做到办案效果,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三统一”。为此,我们将着力提高干警的“四大能力”:一是发现、管理和经营线索的能力;二是案件线索精确初查的能力;三是在法定时间内突破口供和搜集、固定证据的能力;四是抗干扰的能力。进一步加强与反渎、侦监、公诉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逐步建立协作紧密、运转高效的侦查工作机制。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推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该严从严,宽而有据,严而有度。
(二)立足公正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规范执法行为的力度,严格按照省院出台的《办案工作流程》和《案件质量考评办法》的规范要求,加强流程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执行到位。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将按照最高检和省、市院的要求,少用、慎用、规范使用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在对象的选择,时间的确定,手续的办理,执行的主体等方面严格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对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严格执行全程同步录音录象的规定,做到依法审讯,文明执法。
(三)坚持素质强检,进一步加强反贪队伍建设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引,通过制定和完善绩效考核和案件质量考评机制,进一步加强反贪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风纪严明,业务过硬的反贪队伍。
反贪局政委竞聘上岗演讲稿十二
我局在院党组的领导及市院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市院反贪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及我院岗位目标管理考核规定,克服办案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局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各类犯罪案件x件xx人,其中涉案100万元以上x件x人,50万元以上x件x人,10万元以上特大案件x件x人,涉案金额5万元以上大案x件x人,自行侦破率达到100%,挽回经济损失x余万元。我局今年的主要工作有:
对近年来案件线索少的状况,在办案中注重以案带案,加大对窝串案的查处力度。今年除1件案件外其余x件xx人均为窝串案,特别是xx公司系列窝串案,在去年查处的基础上,今年又一举查处了x件x人,至此,我局共立案查处了包括该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在内x件x人,其中,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上的x件x人,包括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x件x人,该系列案件的查处引起了高检院、省院等上级院的高度重视,省院还会同市院和我院专门在该公司组织召开了职务犯罪现场剖析会,高检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专程出席剖析会。今年我局干警根据反贪形势的要求,讲究办法,注重实效,在办案过程中采取深挖案件,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除总公司贪污一案外,其余均为窝窜案,窝串案比例为历年来最高。
二、据中央关于依法治理商业贿赂案件的精神,依法查办重点领
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我局今年大力贯彻中央关于依法治理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精神,重点查处了发生在医药卫生等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对医药卫生行业共立案x件x人,其中市xx医院原x科主任受贿xx万元特大案,为我市今年在卫生系统查处的贿赂案件当中涉案金额最大的受贿案件。今年在打击受贿犯罪的同时又注重对行贿犯罪的打击,今年首次对一行贿人实施逮捕,下一步准备对其依法移送起诉。该窝串案的查处在医药卫生系统引起很大震动,在我们查处以后,迫使该科医生上缴收受回扣,至今在市xx医院、xx医院x科医生已经上缴医药器材回扣已高达多万元,并使今年我市x科器材招标价格比案发前的招标价格下降约30%,大大减轻了患者的负担。
三、积极贯彻“依法独立办案”的思路,大胆采取“零口供”立案。我局今年全年所办案件线索均为自行发现,无一件为纪委、市院移送。究其原因,主要是全局干警深刻领会了“依法独立办案”的思路。长期以来贿赂案件的隐蔽性给案件的取证造成了巨大的困难,部分犯罪嫌疑人心存侥幸,认为只要不开口,检察机关就没有证据采取措施,这个问题已成为制约反贪侦查工作进展的一大瓶颈。如何突破这一瓶颈,已成为“依法独立办案”的重大课题。我局今年在办案上大胆决策,大部分案件在取得一些基本犯罪证据以后,就大胆先予以立案,后再传唤犯罪嫌疑人,如果在12小时内没有突破口供,大胆地对其采取刑事拘留,通过特审解决口供问题,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绩。今年在办理市xx医院受贿案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业务员行贿案等案件,我局都根据已有证据,对当事人以“零口供”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然后再成功突破口供,在实践办案中均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五、继续抓好反贪局基础建设,积极尝试使用电子笔录,提高办案效率。今年主动与国土、工商、财税等行政部门联系沟通,获取相关行政执法资料,同时我局在平时办案上逐步建立相关涉案人员资料库等等。今年我局在院领导的支持下,配备了崭新的手提电脑及便携式打印机,并且要求每位干警都能熟练使用,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如果有条件就要求尽量制作电子笔录。电子笔录的使用使笔录速度比传统手写笔录速度有较大提高,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减少了笔录笔误发生的可能性,使笔录没有涂改的痕迹,有利于证据的固定。
六、以“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为方针,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局在严厉打击职务犯罪的同时,积极依法推进职务犯罪个案预防工作。主要是针对初查及办理立案案件中发现的发案单位的漏洞,采用检察建议、上法制课等方式进行预防工作。今年我局共向xx公司等发案单位发送书面检察建议x份,得到了发案单位积极的反馈,很好地达到了标本兼治的目的。
存在的不足:
1、今年在查处要案案件上还存在欠缺,同时在自主获得线索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
2、全局干警的主观能动性还需进一步加强发挥,侦查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尤其是依靠技侦手段破案和运用谋略破案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3、办案过程中,仍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对程序性要素审核重视不够,办案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工作中存在不够认真细致的情况,案件复审、复核制度等办案流程的规范性建设需进一步健全并加以落实。
明年的工作思路:
1、继续加强学习,用先进的理论来武装全局干警。深刻领会xx大精神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指导反贪工作,以抓队伍建设促进业务发展,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创导“学习型”的办案模式,在办案中学习,在学习中办案,以此来提高全局干警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2、坚定不移的走依法独立办案道路,提高案件线索的发现能力和突破能力,按照“系统抓,抓系统”的要求,继续加强对窝串案的查办力度,要查处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同时要继续查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一要通过完善案件线索管理制度,借鉴先进院成功经验,逐步推进我院的信息资料移送制度,以此提高自我发现线索能力,拓宽案源渠道。二要加大打击行贿案件的力度,经过摸索和实践,提高行贿案件查处和起诉率的能力。三要强化深挖意识和对线索的敏感性,拓展案件查办的领域,在行业性、系统性贿赂案件的查处上下功夫。四要继续深入查办大要案,重点突出的查办县处级现职领导干部特别是本级现职领导干部的犯罪案件。五要坚决抓好安全防范的各项措施,文明办案,杜绝涉案人员自杀、自伤、逃跑等事故的发生。
3、建章立制,全面提高侦查水平,切实保障办案质量。一要强调程序优先意识,重视笔录、文书的规范化制作,统一笔录、文书的格式化内容,保证笔录内容的完整性和客观性,提高证据的证明力。二要坚持一案一总结制度,建立完善案件复审制度,把牢案件质量关。三要坚持侦捕诉协同制度,加强与批捕、起诉等部门联系,确保办案各个环节畅通反贪局工作总结20xx工作总结。四要推行办案流程管理,提高办案效率。
反贪局政委竞聘上岗演讲稿十三
以来,延吉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州院业务处的具体指导帮助下,注重贯彻州院反贪工作要点,加大了惩治职务犯罪的力度,强化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各项检察工作,经过全局干警的共同努力,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办案工作情况
截止5 月30日,我局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11件12人,立案侦查11件12人,其中大案8件9人,大要案比例占立案总数的86%。立案侦查案件中贪污案件1 件1人,贿赂案件6件7人,挪用公款案件1件1人,逮捕5件6人,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3件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二、统一思想,实行目标管理
今年年初,我们先后多次召开局、科干警会议,结合年度工作目标,明确任务,统一思想。从而使大家明确了“作为一名反贪干警,完成办案任务就是天职,不办案就是失职的思想”。在此基础上,我们将办案任务按照数量目标化,具体化,分工到科室,再由科室分工到人,并层层签订了岗位目标责任书,尽而使大家既有思想,又有目标,既有动力,又有压力,对克服畏难情绪,提高业务水平,为树立完成年度办案任务的信心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如反贪局预防科的金千洙、陈哲文,是今年4月刚刚从外单位调入我院反贪局从事反贪工作的。他们在工作中特别注重刻苦钻研自侦工作检察理论知识,能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积极配合科长做好办案工作,在办案中勇于吃苦,加班加点从无怨言,一心扑在办案工作上。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赞扬。再如预防科科长侯东同志,是该科从事反贪工作时间较长的同志,但他从不摆领导资格,带病坚持工作,带领全科干警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年初我局在案件线索少,一度打不开局面的情况下,全局干警注重深入管辖区,主动挖掘案件线索。在干警们的不懈努力下,4月至5月间仅用一个月时间一举侦破7起案件,其中大案5起,完成全局办案总数的50%以上。受到大家的一致赞扬。
二、领导重视,克服困难,广开案源渠道,强化办案安全,积极开展办案大会战
1、办案中检察长、主管检察长靠前指挥亲自参与案件的查办工作,力排阻力和干扰,使案件得以顺利查办。为了充分调动全局干警的办案积极性,我院检察长和主管检察长亲自办案,既当指挥员,又当侦查员,与干警吃住一起,加班加点,随时掌握侦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合理策划案件的侦查策略和侦查方向,在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为干警排除各种压力和阻力,使案件得以顺利侦破,同时也充分调动起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2、案源是办案的基础,今年来,我们继续实行五项措施:一是在布置办案任务时,把查找和挖掘案件线索作为重要指标来布置,我们要求每个干警在完成自己办案指标中,必须先从查找案件线索开始,一直到移送公诉科审查起诉为止,全面完成办案任务。二是主动与上级院及本院内部刑检、法纪、民行等科室沟通,建立联系线索制度,使其有了线索马上获取;三是继续加强同纪检、监察、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从中获得案件线索;四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发动群众向检察机关举报;五是建立挖掘线索奖励制度。通过以上措施,我们先后获取案件线索10余件,均进行了初查并立案侦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年初,为了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严防犯罪嫌疑人自杀、行凶、逃跑现象的发生,在部署全年工作的同时,我们把安全防范工作纳入到重要日程当中,并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提高认识,进行了以“强化办案安全教育”为目的的集中学习;二是加强管理,进行了以防范“三无”为主题的查摆活动;三是加大硬件设施的投入,对提审室、监控室进行了安全维护,并配备了日常应急药品;四是建立了发生责任事故报告制度,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今年以来,根据州院的部署,我局始终把查办贪污贿赂案件、重点部门犯罪案件及商业贿赂案件摆在反贪工作重中之重。不断加大打击力度,截止今年5 月30日,全局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1件12人。占全年办案任务总数的90%以上。商业贿赂犯罪是今年全国性的打击重点,我院根据“系统抓、抓系统”的工作经验,侧重的选择了医疗卫生系统中存在的贪污贿赂现象,侦破了一起医疗卫生系统中商业贿赂犯罪案,在办案中了解了一些医疗卫生系统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1)、医疗卫生系统的贪污贿赂犯罪主要集中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购销上,多数案件发生在医院、卫生防疫站以及医药公司。涉案人员中医院的院长、业务科室的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占的比例较大。特别是药品和医疗器械购销环节,更是医药卫生系统贪污贿赂犯罪的高发环节。(2)、群体性犯罪比较突出,窝案串案比较多。这些特点在药品的回扣案件方面表现行最突出,常常从医疗单位的领导、科室的负责人到一般的经办人都能涉及到。有一些推销人员为了推销药品和医疗器械,或者得到货款,向医院的院长、药剂科、业务科、财务部门以及一般的临床医生、统方人员等行贿。所以在医疗卫生部门办案,一查就是一大串。如现在我院查办的延边地区某医院的药品回扣的窝案,在一个医院就有40多名医生牵涉到理头,涉及到医院各主要的业务科室,行贿的对象既包括业务科室和财务科室的负责人、医生,还有药局、药库的管理人员、统计员、电脑操作员等一般工作人员,犯罪的群体性在这个案件中表现行非常突出。同时我院在办理各类案件中主要抓了以下工作:一是突出重点,狠抓以初查为重点的重大案件的侦破工作。重点是在初查措施上,做到合理分工、周密计划;在收集证据上,做到秘密出击、获取铁证;在预审工作上,做到利用矛盾、各个击破;在初查结果上,区分界限、查准定实。二是依法深挖,深入查处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我们在办案过程中,注意深挖余罪,根治和惩治犯罪。主要做到三个及时,即依据犯罪事实,及时立案侦查;依据《刑诉法》有关规定,及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依据法律规定,及时采用适当的法律手段。从而震摄和迫使犯罪嫌疑人交待全部犯罪事实。深挖中,还特别注意举一反三,顺藤摸瓜,扩大战果。
5、上半年以来,我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院党组、市委和上级院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从反腐败大局出发,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采取多种预防手段,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配合有关部门把市域重点工程建设作为“民心工程”和“阳光工程”来抓,为市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保驾护航。共参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专项预防5次,新增系统预防1个,专项预防3个,个案预防5件,在市中心设立了大型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广告宣传牌。
6、今年我院反贪局重点抓好反贪规范化建设,从规范化建设入手,强化案件的动态管理,对每一起案件进行跟踪管理,推进侦查基础建设、侦查信息建设、侦查业务建设、以及侦查队伍建设,建立规范化档案和高校管理体制,同时完善规范化办案工作运行机制,推动了我院反贪工作健康平稳的发展。
三、队伍建设情况
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为载体,全面提高反贪队伍的整体素质。自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以来,我们始终要求干警把教育活动放在与办案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要求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开展该项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州的决策部署上来,在办案工作中努力做到六个坚持:一是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反贪工作,忠诚宪法和法律,自觉服从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全局工作,努力实现全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二是坚持勤奋学习,努力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本领;三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不渝地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四是坚持勤奋工作,热爱检察事业,甘于奉献,开拓创新,做出一流的工作业绩;五是坚持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六是坚持“两个务必”,做到为检清廉,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职业道德修养,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2、认真搞好以两法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提高业务素质
和办案水平
为了尽快提高反贪干警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一是组织制定业务学习计划,采取自学与辅导学相结合、对口学与研讨学相结合的方法,先后学习了《刑诉法》第—、二编的主要内容;《刑法》第八章;涉及反贪管辖部门的行政法规为办案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引入竞争机制,认真组织和号召反贪于警将已学到的全国检察人员基本素质理论,运用到办案实践中去,指导办案工作。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秉公办案。在实践中提高素质和水平。通过上述两项工作的开展,反贪全体干警不仅业务素质有了很大的加强,而且依法办案和公正执法的能力也有了提高。
五、存在的问题
我院反贪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问题:
1、反贪工作案源少、举报少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山。对反贪职责、地位作用宣传的不够,致使有些案件未能得到及时发现和查办;
2、在干警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畏难情绪。特别是在查办案件中,如何运用侦查手段、策略突破案件水平还有定的差距。有待于努力和提高。
反贪局政委竞聘上岗演讲稿十四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和省人大办公厅《关于省、市、县(区)人大会三级联动听取和审议“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通知》,为了做好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的前期准备工作,由省人大会副主任刘群英任组长,省人大会委员、内司工委主任陈乙熙任副组长,省人大会委员魏刚、温佳禄、兰万安、全国人大代表滕秀兰,省人大代表傅天龙、郭上裕、邱景河和省人大内司工委、省检察院领导为成员组成调研组,与市、县人大联合开展调研活动。7月至8月间,先后赴福州、漳州、龙岩、xx市以及部分县、区开展调研,听取有关市、县(区)两级检察院专项工作汇报,实地察看办案工作区,看望基层检察官,并与法院、监察、公安、审计等单位部门以及部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座谈。厦门、泉州、莆田、宁德、南平等五个设区市也开展了联动调研,调研组对联动调研的情况进行了汇总。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反贪污贿赂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及做法
20xx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领导、人大及其会监督下,紧紧围绕福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加强“两提升五过硬”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贪污贿赂工作,为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办案力度不断加大。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601件2135人,其中贿赂案件1141件1249人,贪污案件338件722人,挪用公款案111件139人,私分国有资产案11件24人;涉案总金额人民币5.18亿余元,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人民币2.52亿余元。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在突出办案重点的基础上,坚持集中力量查办分量重、影响大、效果好的大案要案。全省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1328件,占立案总数的82.9%,大案率为历史同期最高。立案查办厅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07人,查办的要案人数同比升幅居全国前列。突出查办了省烟草公司纪检组原组长孙某某挪用公款案;中共xx市委原、xx市委书记骆某某受贿案;中共xx市委原、秘书长陈某受贿案等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
—— 严肃查办民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围绕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顺应基层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新期待,依法惩处发生在食品、医药、教育、拆迁补偿、社会保障、惠农补贴等涉农惠民领域的贪污贿赂案件。漳州、xx市检察机关查办了乡镇xx县区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虚增病人和诊疗项目等方式贪污、私分“新农合”补偿金的案件;龙岩、xx市检察机关积极查办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通过虚列农户、虚报种植面积等手段贪污国家粮食补贴的案件;xx市检察院围绕城镇化建设,注意总结“两违”(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犯罪案件的发案特点和侦查方法,指导基层院选准侦查策略和方向。各地查办的案件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肯定和好评。
—— 着力查办经济发展重点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围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机关配合,依法查处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领域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贿赂犯罪案件;积极参加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依法查处在项目审批、招标、规划调整、质量监管等环节的贪污贿赂案件;为服务福建生态省建设,省检察院于20xx年在全省开展查办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贪污贿赂专项工作。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在环保、林业、矿产、渔业和国土资源保护等领域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19件。xx市检察院查办的包括省环保厅原副厅长王某某在内的环保系统贪污贿赂窝串案16件16人,涉案金额达260余万元。
(二)办案能力得到增强。针对贪污贿赂犯罪新情况新特点,全省检察机关转变执法观念,改进侦查方式,密切与有关部门的合作,进一步健全反贪污贿赂工作机制,推动侦查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完善办案工作机制,提升办案水平。进一步深化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在地市级检察院普遍成立了侦查指挥中心,加强案件线索的统一管理、侦查力量和技术装备的统一调配、侦查活动的统一指挥,有效整合了资源,增强了办案工作合力。
—— 健全协作配合机制、提高办案效率。积极推进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共享机制、信息通报机制、办案协作机制,反贪、反渎、公诉、侦监、林检、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在线索移送,证据收集、审查等方面协调配合、着力形成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内部合力。加强与公安、工商、税务、电信、金融、房屋管理等部门协调配合,逐步建立快捷高效的侦查信息查询绿色通道,提高侦查效率。比如,xx市检察院依托公安机关户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了户籍信息查询专线,还与工商局、银行建立了企业注册、存款信息快速查询绿色通道,为办案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 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提升办案效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败方针,在依法严肃查处贪污贿赂犯罪,加大惩治力度的同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发案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使有关部门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充分利用行贿犯罪档案,为政府工程招投标及物资采购领域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行廉政资质审核。
(三)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将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位置来抓,采取一系列措施,抓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反贪办案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有效保障了反贪污侦查权的依法规范行使。
——强化规范执法。抓住反贪工作中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20xx年省检察院下发了《福建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深入推进提升检察亲和力、执法公信力建设具体意见》,对立案管辖、强制措施使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侦查环节检务公开、处理涉案财产等进行了规范。进一步规范侦查取证活动,完善和落实非法证据排除机制,坚决防止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行为,尊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切实加强人权保障。
——强化执法监管。省检察院出台《福建省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实施办法》,对案件的线索受理、初查、立案、侦查到侦查终结等各环节施行严格管理,加强了内部分工和制约。从20xx年1月起,还要求在报请审查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时,必须随案移送“全面、全部、全程”的同步录音录像资料,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同时,各级检察院普遍设立案件管理部门,对案件实行流程监控、质量管理、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统一接收、保管、移送涉案财物,统一管理、开具法律文书,强化了全程管理和动态监督。
—— 强化监督制约。首先,接受人大及其会的监督。认真贯彻人大及其会的决定和要求,积极配合人大会组织的专题调研,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反贪污贿赂工作等;其次,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对所查办的贪污贿赂案件中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等“七种情形”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最后,深化检务公开,提高执法透明度。完善侦查、审查逮捕、起诉等环节听取律师意见制度,保障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保障当事人及其近亲属、人民群众更好地监督办案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一些腐败现象滋生的势头得到遏制,但是,贪污、腐败的犯罪行为仍然多发。检察机关所承担的反贪污贿赂工作与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差距。反贪污贿赂工作在一些具体案件中仍存在办案手段单一,过于依赖言词证据,执法行为不公开、不透明,不够规范等问题。同时,由于反贪工作任务不断加重,检察机关案多人少矛盾突显,亟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办案力度不够平衡。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之间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检察院查案工作力度起伏波动较大,查办大案要案比例偏低,查办商业贿赂、食品医药、教育就业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力度有待加大。一些基层院不敢办案、不善办案的现象依然存在,执法理念、工作重点、查办力度等方面不能适应当前反腐败形势发展需要,反贪工作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仍有差距。
(二)办案机制不够完善。案件线索管理、侦查资源整合、侦查预防一体化等机制不够健全。一些地方检察、公安、金融、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不够顺畅和规范。一些地方法治宣传力度不够深入,干部群众对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部门的性质、任务了解不多,使得检察机关案源渠道不畅通,获取有价值的案件线索的面较窄,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反贪污贿赂工作还不够到位。
(三)执法行为不够规范。少数干警法治意识和程序意识不高、采集证据不规范合法,讯问环节不规范、不文明现象仍有出现。扣押冻结处置涉案财物管理不够严格到位,在办案中仍存在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问题。一些检察机关执法透明度不高,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制约的机制有待完善。
(四)办案科技化、专业化水平不高。目前,贪污腐败案件作案手段趋于隐蔽化、智能化、复杂化,涉案人反侦查能力较强,而检察机关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相对滞后,侦查信息查询平台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信息研判、证据收集等环节科技装备应用水平不高。队伍专业化程度总体偏低,熟悉经济、金融、证券、科技等专业知识的侦查人才较缺乏,队伍不够稳定,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尤其应该提高初查能力和案件突破能力。
三、我们的建议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部署,进一步加大反贪污贿赂工作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贪污贿赂犯罪发生。进一步打好反腐败持久战、攻坚战、整体战,更好发挥检察机关在惩防腐败体系中的作用。
(一)查办案件的力度须进一步加大。要始终保持惩治贪腐的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确保法律法规得到严格执行。要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索贿受贿、权钱交易的犯罪案件,要加强土地开发、工程建设等领域的反腐败工作,要加大教育、医疗、政法和环保部门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对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科研、扶贫救灾、环境保护等职务犯罪,检察机关要及时介入、严肃查办。
(二)协作配合的机制须进一步完善。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的协调配合机制,增强工作合力。会同人民法院做好法律适用等工作,统一执法尺度。严格落实办案安全机制,与公安、医疗等部门在犯罪嫌疑人入所指模采集和体检等安全环节要强化沟通配合。健全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机制,畅通移交案件渠道。要明确公安、金融等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协助查办贪污贿赂犯罪的法定义务,实现信息共享,提高检察机关的办案效率,确保反贪侦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惩防体系建设水平须进一步提高。要加强对案件高发领域犯罪防控工作,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贪污贿赂行为的发生。检察机关要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检察建议、年度报告等工作,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帮助有关单位堵塞管理漏洞、制定预防对策、完善监督机制。要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一把手”的廉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反腐败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队伍建设须进一步加强。由于反贪工作任务不断加重,检察机关人少案多矛盾突显,有关方面应积极支持和帮助检察机关解决编制紧张、装备落后、信息化程度不高等实际困难,更好地保障检察机关依法办案。各级检察机关要忠实履行依法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的职责,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整合资源、用足编制,优化反贪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切实抓好专业型、复合型人才的选任、培养和使用,努力提升执法规范性、专业性,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和亲和力。
反贪局政委竞聘上岗演讲稿十五
反贪污贿赂工作是人民检察院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职能,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以来,中央坚决惩治腐败,以空前的高压态势“打虎扑蝇”,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反贪污贿赂工作的呼声十分强烈,检察机关的反贪工作任务依然繁重。为进一步推动新形势下反贪污贿赂工作的开展,根据县人大会的工作安排,我们于4月中下旬对县检察院20xx年以来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听取了县检察院的工作情况汇报,分别走访了县法院、县财政局、国土局和东王集乡,并召开了上述单位有关人员座谈会。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绩
20xx年以来,县检察院紧紧围绕“整体推动全面发展,创新创优勇争一流”工作思路,依法惩治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努力提升办案效率和效果,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积极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案件,维护了国家机关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安全,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打击有力,查办案件业绩突出。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工作职能,立足优化政务环境、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着力查办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认真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重点查处卫生、农机、小产权房交易等相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案件,净化了行政执法环境;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工程建设专项工作等涉企职务犯罪,优化了企业发展环境,依法维护和规范了我县经济秩序;加大查办惠农政策补贴、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涉农惠民经济犯罪,依法保障了国家“三农”政策和惠民政策的落实。
(二)机制健全,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县检察院注重推进规范执法行为建设,努力提升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能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加强职务犯罪举报工作,加强对线索的管理和研判,有效防止有案不查和选择性办案。建立健全了以反贪部门为主体,院内多部门协作配合的侦查一体化机制,突破了多起重大案件及窝串案。强化内部制约,规范办案行为,完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人民监督员监督等规章制度,全方位提升案件处理的公正性。与此同时,检察院坚持惩防并举,注意结合案件查处开展预防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积极发出检察建议。
(三)注重效果,加强惩防能力建设。县检察院能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党的群众路线等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反贪干警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对干警进行定向培训,或邀请专家学者来院进行讲座等方式,提高反贪干警的办案实战能力和水平,坚持走精品化办案之路;不断提升侦查能力和水平,着重提高干警主动收集发现线索能力,精细化初查能力、科学化审讯能力、运用现代科技信息突破案件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县反腐败的形势依然严峻,贪污贿赂犯罪也呈现出一些新的情况和特点:
(一)贪污贿赂犯罪的手段日趋复杂化、隐蔽化。一是犯罪的形式多样化,出现了用购物卡等支付凭证行贿,以交易形式受贿,特定关系人受贿,以“委托理财”为名受贿等新型贿赂犯罪;二是犯罪的手段隐蔽化,体现为采用“化整为零”、“钱物互换”、“长期投资”等手段行贿受贿,给案件的查处定性带来困难。困扰制约反贪工作开展的案件线索发现难、查证难等问题仍比较突出。
(二)重点领域反贪工作的力度有待加大。特别对商业贿赂、城镇拆迁、工程建设、涉农惠民等重点领域的查处力度仍需进一步深化。
(三)办案条件和人员素质有待改善、提升。县检察院反贪部门存在人员偏少、侦查手段单一等问题,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有的检察人员独立调查取证、突破案件能力还较弱,反贪专家型、高层次人才还不够多。
(四)反贪宣传工作有待加强。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还不够广泛深入,广大干部群众对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性质、任务了解不多。导致群众举报的积极性不高,获取案件线索较少。
三、几点建议
当前,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时期,反贪工作关系到政治生态和整个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为了更好地开展反贪开作,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认清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意义。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根本性、基础性的战略举措,锻造坚强领导核心,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提供方向指引和政治保证。而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反腐推向深入,公权私权必得厘清,权力边界必得明确,官员必然敬畏权力,遵从政治伦理规则。这时,全社会也终将跳出“官本位”的束缚,寻找到各自的价值实现、放飞梦想的新路径,整个民族必出现价值观和文化品质的大提升,智慧与创造力涌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定能实现。
(二)进一步加大查案力度。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不断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继续把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工作放在中心位置。要突出工作重点,集中力量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严惩贪污腐败分子,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重视对行贿犯罪的打击,从源头上遏制受贿犯罪的发生,不断净化社会风气。要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自觉克服就案办案思想,坚持办案与服务并行、惩治与保护并重、打击与防范并举,不断改进执法方式方法,切实做到依法文明规范办案,努力增强办案的综合效果。
(三)进一步加大预防和宣传工作力度。要让领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这正是反腐败工作的成套制度设计。正确的理想信念和高尚的道德,是不想腐的防线,制度规章是不能腐的防线,而法律制裁则是不敢腐的防线。只有这三道防线筑得更牢,腐败现象才能得到有效遏制。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大对贪污贿赂犯罪危害性和反贪工作成果的社会宣传,把宣传法制和预防职务犯罪贯穿于履行检察职责的全过程,注重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多样性、适时性和实效性,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反贪工作的良好氛围;要结合典型案例,分析研究新时期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前瞻性的检察建议,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尽快建立完善职务犯罪危险源点防控机制,全面提高反贪污贿赂社会预防水平。要在依法打击的同时,加强教育,强化监督,结合执法办案,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从源头上进一步减少贪污贿赂犯罪的发生。
(四)进一步优化反贪环境和干警素质。各级领导要带头支持检察机关的反贪工作,排除查办案件的干扰,为依法办案提供坚强后盾。有关部门和行业要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反贪查案取证工作,完善案件线索依法移送协作机制,共同形成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合力。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支持科技强检建设,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利用科技手段发现犯罪和固定证据的能力。要大力提高反贪干警履职能力和本领,牢固确立宪法和法律至上、人权保护、程序正义等执法理念,切实抓好专业型、复合型人才的选任、培养和使用,锻造一支能打硬仗的反贪专业队伍。
反贪局政委竞聘上岗演讲稿十六
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根据区人大会年度议题安排,组织部分会组成人员和工委委员,在会刘显平副主任的带领下,于3月下旬对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为本次会议听取审议区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做好准备。我们实地视察了区检察院九华山办案中心,听取了该院分管领导的工作情况汇报,邀请区法院、区纪委等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座谈,并组织调研组全体成员进行了认真评议。与此同时,为全面掌握情况,我们还致函上级检察机关书面征集意见建议,得到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高度重视和认真回复。会前我们已将视察调研中收集的意见、建议向区检察院作了集中反馈,要求对反映问题、工作建议进行研究,陆宁平检察长在报告中也已给予初步回应。现将我委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的总体评价
近年来,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惩治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的原则,认真贯彻党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及时有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预防腐败。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55件66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安全,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围绕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加大反贪工作力度
始终坚持将依法独立办案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相结合,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一是坚决查处发生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犯罪,将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作为主攻方向,先后查办了南京市旅游园林局副局级干部王某、南京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赵某、副总经理沈某、南京市卫生局规划财务处助理调研员王某等人受贿案,遏制了重点领域贪污贿赂犯罪的高发势头。二是严厉打击民生领域侵害民生民利、造成恶劣影响的贪污贿赂案件,查办了南京市儿童医院原副院长龚某、南京农业大学原招生就业处处长王某等一批受贿案和南京水务集团副总郑某、尤某等六人受贿的窝串案件,惩治了腐败,净化了社会风气。三是深入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抓住项目审批、招标投标、规划调整、质量监管、拆分转包等关键环节,持续开展工程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查处了中铁二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郑某、黄某、项目党支部书记杨某等人受贿案,为地铁等重大市政工程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积极应对贪污贿赂犯罪形式多样、手法隐蔽、反侦查能力增强等新特点,着力在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合力上下工夫。一是推进“两化”建设。主动适应信息化时代侦查办案的新要求,加大侦查装备建设投入,积极推进电子取证、数据恢复、手机定位等新型侦查装备的应用,不断改进和扩大与行政机关信息共享的方式和内容。二是拓宽案源渠道。加强举报宣传、信息收集和线索管理工作,健全与区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办案协作等工作机制。三是深化办案一体化机制。完善检察系统内部协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人、财、物的整体效能,从控申、预防、刑检获取各类职务犯罪线索,切实增强查办大要案和行业性、系统性腐败犯罪的能力。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反贪工作质效
一是突出抓好案件质量。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将举报线索受理和案件查办各环节纳入统一管理,加强流程监控和质量把关。认真执行新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切实尊重和保障犯罪嫌疑人人权,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采取强制措施,完善和落实非法证据排除机制。依法保障辩护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认真听取意见,确保案件公正处理。二是坚持惩防并举。在依法查办贪污贿赂犯罪的同时,按照中央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结合办案,拓展渠道,创新手段,积极推行案件立案与预防立项同步、案件分析与案件侦查同步、检察建议与案件终结同步、案件通报与警示教育同步,着力从源头上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发生。三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及时主动地向同级党委和人大会汇报高检院及省、市院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通报大要案查处情况,强化内部制约,规范办案行为,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努力提升执法的社会公信力。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以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的反贪队伍为目标,不断提升反贪干警的综合素能。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反贪干警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反贪工作的政治方向,真正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反腐败神圣职责和使命。二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经常性地开展廉洁从检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职业纪律约束,把对干警的监督延伸到八小时之外,增强干警自我管理、廉洁执法的自觉性,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三是加强执法专业化建设。深入推进反贪队伍全员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干警发现犯罪、侦破案件、收集证据、适用法律等能力。开展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规则专题学习培训,针对反贪工作实践性强的特点,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实战竞赛,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二、面临的困难及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当看到相对于当前严峻的反腐败形势,相对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在很多方面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调研中各有关方面对惩治贪污贿赂犯罪、预防腐败工作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意见,主要集中在:一是反贪污贿赂工作的执法理念、查办力度等方面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反腐败形势发展需要,反贪工作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仍有差距;二是查办贪污贿赂犯罪获取线索的渠道较为单一,主要依靠自行发现、上级交办等,行政执法部门和发案单位很少移送线索;三是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还不完善,对贪污贿赂“多发、易发”行业、领域实施有效预防的手段还有待加强; 四是与反腐败的要求相比,反贪工作部门还存在人员偏少、侦查手段单一等问题,熟悉经济、金融、证券、科技等专业知识的侦查人才不足,反贪污贿赂工作队伍专业化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的几点建议
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加强反贪污贿赂工作寄予厚望。区检察院要深刻认识到检察机关在党和国家反腐败工作格局中的重要地位和职责使命,从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反贪污贿赂工作的责任感,正确处理好查办贪污贿赂案件与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用执法办案的效果推进法治玄武建设。为此,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要始终保持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要求,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继续保持反贪污贿赂的强劲势头,加大查办贪污贿赂犯罪的力度,彰显反腐肃贪的决心。坚决查办国家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职务犯罪的大案要案,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犯罪案件,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二是要努力扩大反贪污贿赂的线索渠道。加强举报宣传,落实高检院、公安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增强人民群众的反腐信心和参与热情。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机制建设,强化与各行政机关的协调互动,督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打击犯罪的法定职责,及时发现并查处隐藏在背后的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线索。继续完善举报信息的集中管理、集成研判和跟踪督办的制度建设,加大举报信息的利用和查处力度。
三是要深入推进预防贪污腐败工作体系建设。主动融入全区反腐败工作大局,加强对贪污贿赂案件高发领域犯罪防控工作,指导区各有关单位充分运用现代网络信息化科技手段,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贪污贿赂行为的发生。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层面、不同群体,采取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方法,开展生动有效的廉政教育,充分运用查办的典型案例,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单位“一把手”的廉政意识,提高其拒腐防变的能力。继续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检察建议等工作,帮助有关单位堵塞管理漏洞、制定预防对策、完善监督机制。
四是要继续抓好反贪污贿赂工作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和纪律作风建设,确保反贪污贿赂队伍忠诚可靠、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以更加严格的要求强化自身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推进检务公开,切实杜绝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问题的发生。以全省首批试点司法改革为契机,整合资源,优化反贪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切实抓好专业型、复合型人才的选任、培养和使用,努力提升执法规范性、专业性,不断提升反贪污贿赂工作的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反贪局政委竞聘上岗演讲稿十七
一、自然情况及简历:
,男,1968年10月出生,汉族,法律大学学历,自1988年至今在**市**区人民检察院任书记员、检察员、副科级检察员,现任**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20xx年8月主持全局工作至今。现将本人在基层执法评议活动中各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述职,请大家评议。
二、具体工作表现:
**区检察
院反贪局是检察院业务部门之一,其主要职责直接受理立案侦查全区科级以下人员实施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办理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或事项;协助外地检察机关查处有关涉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及时分析反贪工作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预测贪污贿赂犯罪动向,加强犯罪预防工作;承办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xx年**区检察院反贪局在院党组和市院反贪局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实践“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全面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案件质量”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规范执法检查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坚持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为中心的指导思想,集中力量查办大案和有影响的案件。20xx年11月26日至20xx年10月31日反贪局受理举报线索31件,初查9件9人,依法立案侦查7件7人,其中涉嫌受贿案1件1人;涉嫌行贿案1件1人;涉嫌挪用公款1件1人,涉嫌贪污案4件4人,补充立案侦查挪用公款案件1件1人,另办理市院交办县处级干部涉嫌受贿案件1件1人。
涉嫌贪污受贿数额5万元以上的案件7件7人,占立案总数的100%。全年结案6件6人,中止侦查2件2人,移送公安1件1人,移送其他院1件1人,通过办案依法追缴赃款60余万元。 全年撰写论文被国家级刊物采用7篇,信息被检察专网《县区之窗》和《反贪局部门频道》采用6篇。圆满完成了本院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今年反贪工作在全市案件质量考评中名列第三,反贪工作考评位列区院前列,预防工作始终位于全市前列。
三、深入开展执法评议活动
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对基层执法单位开展执法评议活动实施方案,本人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组织全局干警认真学习,扎实开展活动,紧紧围绕评议项目进行查摆,使全局干警统一了思想,更新了观念,进一步提高了公正执法的理念和水平,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精心部署,扎实推进执法评议活动
区委、区政府在基层执法单位开展执法评议活动是规范执建设的需要,能够有效促进司法人员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活动开始后反贪局高度重视,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使全局人员深化了对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了规范执法的观念,营造了浓厚了活动氛围。
(二)、深入查摆问题
为确保执法评议活动取得实效,反贪局结合自身部门实际,对照实施方案逐一进行认真对照和查摆,深入分析,增强了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对反贪局依法执法情况、执法能力建设情况、执法规章制度情况、工作流程情况、公正执法素质情况等进行自我分析评议。对照职责,认真查找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和执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干警个人排查思想道德、执法观念、纪律作风、廉政意识、大局意识等方面问题。
通过查摆,反贪局在办案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江苏省检察机关办案工作流程的规定依法公正办案,院专门制定了党风廉政责任制,制定了监督制度、考评制度及措施,办案中没有出现过徇私枉法、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情况,无不按法定程序乱执法情况、无侵犯人权、刑讯逼供等情况,无吃拿卡要现象,办案干警严格遵守检察机关“六条禁令”管理规定,无违反“六条禁令”情况。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干警思想还应进一步提高,个别规章制度落实还不完全到位。
(三)、强化措施,落实整改,确保实效
反贪局以这次评议活动为契机,促进了队伍建设,使全局干警素质不断提高,更加规范了执法行为,通过评议活动杜绝了执法中的不规范行为。
1、建立办案工作区,严格执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确保犯罪嫌疑人及证人的合权益。院里对反贪局规范执法工作高度重视,按照省、市院的相关规定专门重新装修了办案工作区,购进了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进行同步录音录像,以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杜绝了刑讯逼现象的发生。
2、注重加强执法思想教育,转变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全局干警反复、认真学习《江苏省检察机关办案工作流程》,确保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严格按照流程规定办理。
通过评议活动使全局干警充分认识到规范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了认识,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格规范执法,秉公执法。
综上所述,本人能够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严格按照反贪办案流程和办案质量考评办法的规定,带领全局同志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公正
执法,文明执法,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以服务大局为目标,为创建和谐更努力的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本人将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及执法能力,更好的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的新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述职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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