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城市规划设计合同(优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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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书,约定了双方在特定事项上的权利和义务。写合同时要注意合同法律法规的适用和市场行业的特殊要求,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你对合同的要求有特殊性,可以参考以下范文,在此基础上进行个性化定制。

黑龙江省城市规划设计合同篇一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规划设计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以及建设部及黑龙江省有关城市规划设计管理的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搞好协作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4 规划技术深度要求。

1.5 预计工作日期及阶段划分

第二条 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及资料。

序号。

文件及资料名称。

内容要求。

份数。

提交时间。

第三条 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交以下规划设计成果。

序号。

内容要求。

份数。

提交时间。

第四条 收费标准及拔款方式。

4.1 本规划设计按国家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并考虑物价上涨因素计取费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

4.2 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规划设计费总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收费计算标准详见规划设计费计算表。

4.3 规划设计费按规划进度分期支付。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30%,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甲方再支付40%即(大写)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乙方提交全部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付清其余规划设计费,计(大写)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元)。

第五条 双方责任。

5.1 甲方责任。

5.1.1 甲方委托规划设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明确规划技术深度要求和阶段划分,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供所需文件及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文件及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5天内,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间相应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规划设计成果时间。

5.1.2 甲方变更委托规划设计项目、规模、技术深度要求或提交的文件资料错误、或提交资料后又需作较大修改,导致乙方规划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5.1.3 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规划设计工作时,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未付定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定金;乙方已开始规划设计的,甲方根据乙方该阶段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规划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全部支付。

5.1.4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分期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多支付相应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成果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设,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规划设计费。

5.1.5 甲方要求乙方比本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另议。

5.1.6 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收集所需文件和资料,并支付所需费用,具体金额由双方商定。

5.1.7 规划设计成果的设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乙方交付的规划设计成果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5.1.8 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5.1.9 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他责任。

5.2 乙方责任。

5.2.1 乙方按国家现行的规划设计标准、规范进行规划设计,根据甲方提出的技术深度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向甲方提交规划设计成果。

5.2.2 乙方对其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质量负责,并负责对规划设计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补充。

5.2.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双倍赔返定金;未收定金的',不予赔偿。

5.2.4 因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成果最终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减收该项目设计费的千分之二,赔偿最高限为全部规划设计费。

5.2.5 乙方按甲方要求交付规划设计成果后,参加有关上级组织的规划设计成果的审查活动,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过本合同规定任务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需增加的内容及涉及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

第六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_________进行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当及时协商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黑龙江省城市规划设计合同篇二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委?托?方:

设?计?方:

签订日期: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委托方:

设计方: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和相关设计_____标准。

1.2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1.4其他: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武汉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其?他: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名称?:

规模?:?用地人口其他。

阶段?:?区域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其他。

设计内容:

第五条?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地形图纸(比例尺)。

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软盘)。

其它资料。

时?间。

第六条?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间。

蓝图?套。

彩图?套。

说明书或文本?套。

时间?

第七条?费用。

7.1根据本合同第1.1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用预算为万元。

7.2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万元;之后,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完成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计万元,设计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费用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为:。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委托方责任。

9.1.1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9.1.2委托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委托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委托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委托方所付订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委托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委托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委托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委托方应支付赶工费。

9.1.7委托方应为设计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_____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由委托方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方责任。

9.2.1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同有效年限为年,超期后如仍须执行时,合同双方进行延期确认。

9.2.3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设计方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调整补充。

9.2.5由于设计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11.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向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长期驻项目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规划材料上报为止。

12.3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四份,委托方二份,设计方二份。

12.6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7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名称:设计方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经理:(签字)。

住所:住所:

编码: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年月日

黑龙江省城市规划设计合同篇三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规划设计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设计_____标准》以及建设部及黑龙江省有关城市规划设计管理的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搞好协作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4规划技术深度要求。

1.5预计工作日期及阶段划分

第二条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及资料。

序号。

文件及资料名称。

内容要求。

份数。

提交时间。

第三条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交以下规划设计成果序号。

内容要求。

份数。

提交时间。

第四条_____标准及拔款方式。

4.1本规划设计按国家现行规定的_____标准并考虑物价上涨因素计取费用。国家规定的_____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的_____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

4.2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规划设计费总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_____计算标准详见规划设计费计算表。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委托规划设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明确规划技术深度要求和阶段划分,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供所需文件及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及时限负责。

5.1.2甲方变更委托规划设计项目、规模、技术深度要求或提交的文件资料错误、或提交资料后又需作较大修改,导致乙方规划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5.1.3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规划设计工作时,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未付定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定金;乙方已开始规划设计的,甲方根据乙方该阶段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规划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全部支付。

5.1.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分期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多支付相应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成果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设,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规划设计费。

5.1.5甲方要求乙方比本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另议。

5.1.6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收集所需文件和资料,并支付所需费用,具体金额由双方商定。

5.1.7规划设计成果的设计版权归乙方所有,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乙方交付的规划设计成果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5.1.8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5.1.9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他责任。

5.2乙方责任。

5.2.1乙方按国家现行的规划设计标准、规范进行规划设计,根据甲方提出的技术深度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向甲方提交规划设计成果。

5.2.2乙方对其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质量负责,并负责对规划设计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补充。

5.2.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双倍赔返定金;未收定金的,不予赔偿。

5.2.4因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成果最终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减收该项目设计费的千分之二,赔偿最高限为全部规划设计费。

5.2.5乙方按甲方要求交付规划设计成果后,参加有关上级组织的规划设计成果的审查活动,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过本合同规定任务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需增加的内容及涉及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

第六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_________进行_____(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_____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_____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第七条其他事宜。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当及时协商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委托单位名称:

承接单位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编码:

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证书编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附件。

补充条款。

委托单位(盖章): 承接单位(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模。

工日定额(工日/公顷)。

难度系数。

物价系数。

其他系数。

设计费总额(万元)。

黑龙江省城市规划设计合同篇四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委托方:

设计方:

签订日期: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委托方:[]。

设计方:[]。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和相关设计收费标准。

1.3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1.4其他:

2.1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武汉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其他: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名称:

规模:用地人口其他。

阶段:区域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其他。

地形图纸(比例尺[])。

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软盘)。

其它资料。

时间。

蓝图[]套。

彩图[]套。

说明书或文本[]套。

时间[]。

7.1根据本合同第1.1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用预算为[]万元。

7.2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万元;之后,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完成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计[]万元,设计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费用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为:[]。

9.1委托方责任。

9.1.1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委托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委托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委托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委托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委托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委托方所付订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委托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委托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委托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委托方应支付赶工费。

9.1.7委托方应为设计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由委托方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方责任。

9.2.1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同有效年限为[]年,超期后如仍须执行时,合同双方进行延期确认。

9.2.3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设计方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调整补充。

9.2.5由于设计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11.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向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11.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以第种方式解决:1、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1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长期驻项目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规划材料上报为止。

12.3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四份,委托方二份,设计方二份。

12.6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7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名称:设计方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经理:(签字)。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年月日

黑龙江省城市规划设计合同篇五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委?托?方:

设?计?方:

签订日期:

委托方:

设计方: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和相关设计_____标准。

1.3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1.4其他: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其?他: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名称?:

规模?:?用地人口其他。

阶段?:?区域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其他。

设计内容:

第五条?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地形图纸(比例尺)。

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软盘)。

其它资料。

时?间。

第六条?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间。

蓝图?套。

彩图?套。

说明书或文本?套。

时间?

第七条?费用。

7.1根据本合同第1.1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用预算为万元。

7.2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万元;之后,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完成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计万元,设计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费用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为:。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委托方责任。

9.1.1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9.1.2委托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委托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委托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委托方所付订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委托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委托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委托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委托方应支付赶工费。

9.1.7委托方应为设计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_____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由委托方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方责任。

9.2.1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同有效年限为年,超期后如仍须执行时,合同双方进行延期确认。

9.2.3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设计方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调整补充。

9.2.5由于设计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11.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向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长期驻项目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规划材料上报为止。

12.3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四份,委托方二份,设计方二份。

12.6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7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名称:设计方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经理:(签字)。

住所:住所:

编码: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年月日

主题词:推行?合同?示范文本?通知。

抄送:省工商局,省建设厅,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武汉_____委员会。

黑龙江省城市规划设计合同篇六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规划设计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以及建设部及黑龙江省有关城市规划设计管理的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搞好协作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4规划技术深度要求。

1.5预计工作日期及阶段划分

第二条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及资料。

序号。

文件及资料名称。

内容要求。

份数。

提交时间。

第三条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交以下规划设计成果。

序号。

内容要求。

份数。

提交时间。

第四条收费标准及拔款方式。

4.1本规划设计按国家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并考虑物价上涨因素计取费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

4.2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规划设计费总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收费计算标准详见规划设计费计算表。

4.3规划设计费按规划进度分期支付。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30%,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甲方再支付40%即(大写)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乙方提交全部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付清其余规划设计费,计(大写)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元)。

第五条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委托规划设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明确规划技术深度要求和阶段划分,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供所需文件及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文件及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5天内,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间相应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规划设计成果时间。

5.1.2甲方变更委托规划设计项目、规模、技术深度要求或提交的文件资料错误、或提交资料后又需作较大修改,导致乙方规划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5.1.3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规划设计工作时,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未付定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定金;乙方已开始规划设计的,甲方根据乙方该阶段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规划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全部支付。

5.1.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分期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多支付相应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成果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设,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规划设计费。

5.1.5甲方要求乙方比本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另议。

5.1.6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收集所需文件和资料,并支付所需费用,具体金额由双方商定。

5.1.7规划设计成果的设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乙方交付的规划设计成果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5.1.8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5.1.9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他责任。

5.2乙方责任。

5.2.1乙方按国家现行的规划设计标准、规范进行规划设计,根据甲方提出的技术深度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向甲方提交规划设计成果。

5.2.2乙方对其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质量负责,并负责对规划设计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补充。

5.2.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双倍赔返定金;未收定金的,不予赔偿。

5.2.4因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成果最终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减收该项目设计费的千分之二,赔偿最高限为全部规划设计费。

5.2.5乙方按甲方要求交付规划设计成果后,参加有关上级组织的规划设计成果的审查活动,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过本合同规定任务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需增加的内容及涉及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

第六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_________进行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当及时协商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黑龙江省城市规划设计合同篇七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规划设计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以及建设部及黑龙江省有关城市规划设计管理的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搞好协作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4规划技术深度要求。

1.5预计工作日期及阶段划分

第二条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及资料。

序号。

文件及资料名称。

内容要求。

份数。

提交时间。

第三条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交以下规划设计成果。

序号。

内容要求。

份数。

提交时间。

第四条收费标准及拔款方式。

4.1本规划设计按国家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并考虑物价上涨因素计取费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

4.2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规划设计费总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收费计算标准详见规划设计费计算表。

4.3规划设计费按规划进度分期支付。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30%,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甲方再支付40%即(大写)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乙方提交全部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付清其余规划设计费,计(大写)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元)。

第五条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8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5.1.9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他责任。

5.2乙方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_________进行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第七条其他事宜。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当及时协商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委托单位名称:

承接单位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证书编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附件。

补充条款。

委托单位(盖章):

承接单位(盖章):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模。

工日定额(工日/公顷)。

难度系数。

物价系数。

其他系数。

设计费总额(万元)。

黑龙江省城市规划设计合同篇八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版商):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兹就甲方为乙方欲出版的《________》一书设计封面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封面设计主题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本封面设计需使用____种颜色,尺寸为____________。

第三条。

1.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须向乙方交付本封面设计初稿_____件。

2.乙方须在收到初稿后____日内将选定的初稿通知甲方。

3.甲方须在接到乙方上述通知后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成稿。

4.乙方可要求甲方对成稿做细微改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请求甲方以外的任何人对成稿予以修改。

第四条。

甲方保证本封面设计为本人创作,不侵犯他人权益。

第五条。

1.甲方所设计封面,其著作财产权归乙方所有,但甲方可将本封面设计用于展览及出版个人作品集。

2.在本书出版及作其他利用时,应当注明甲方为设计者。

第六条。

本封面设计原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在本书出版后或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四年内须将全部原件归还甲方。归还时间以上述两项条件最先到达者为准。

第七条。

乙方就本封面设计向甲方付酬后而不采用本封面设计,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八条。

乙方须在收到本封面设计成稿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酬金____元。

第九条。

双方因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由________仲裁机构仲裁。

2.向________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黑龙江省城市规划设计合同篇九

设计方:___。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___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和相关设计收费标准。

1.3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1.4其他:

2.1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武汉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其他: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名称:

规模:用地人口其他。

阶段:

地形图纸(比例尺___)。

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软盘)。

其它资料。

时间。

蓝图___套。

彩图___套。

说明书或文本___套。

时间___。

7.1根据本合同第1.1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用预算为___万元。

7.2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方提交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___万元;之后,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完成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计___万元,设计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费用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为:___。

9.1委托方责任。

9.1.1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9.1.2委托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委托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委托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委托方所付订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委托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委托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委托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委托方应支付赶工费。

9.1.7委托方应为设计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由委托方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方责任。

9.2.1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同有效年限为___年,超期后如仍须执行时,合同双方进行延期确认。

9.2.3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设计方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调整补充。

9.2.5由于设计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11.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向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11.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以第种方式解决:

1、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1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长期驻项目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规划材料上报为止。

12.3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四份,委托方二份,设计方二份。

12.6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7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名称:设计方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经理:(签字)。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黑龙江省城市规划设计合同篇十

一、基地情况概述:

小区位于长安区环山路北侧,沣河东岸,批准用地3.6hm2,南北长250m,东西宽159m,地势总体南高北低,基本平坦(见示意图1)。计划住户2026户。此地位于南郊郊区,拥有美丽的自然风光,周围旅游景点众多,居住环境优雅安静,是人们休息度假的好地方。

二、设计理念、构思原则:

继承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的建筑规划理念,并却尽可能的解决和完善了人们观赏、娱乐、休闲、集会、居住、健康、工作、交流等之间的关系,从而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这一永恒的主题。基于此地地理位置及自然景观优势,将“自然”这一话题充分考虑到本次设计中,认真的'思考了“人--建筑--健康--自然”这个四元体之间的关系,充分的利用和改造原有的自然环境,营造了一些人工环境,让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相结合,使建筑空间更能满足人们的健康需要。本规划设计旨在面向未来、面向大众、创造一个布局合理、配套齐全、环境优美的新型居住小区,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充分结合起来。

充分利用基地的自然条件和资源,强调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将自然环境充分地溶入建筑群中;同时,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创造园林式的生态型小区。

通过设计丰富的住宅类型,合理的规划布局,现代气息的建筑造型,创造现代化风格的居住小区。

设计流畅而经济实用的道路系统,体现“人车分流”的基本原则。

结合基地的自然环境,进行总体的景观规划设计,为总体规划锦上添花。

强化院落空间,在追求合适开发强度的情况下,有利于物业管理与分期开发,并增强小区的安全性趣味性识别性。

体现以“人为核心”的设计理念,把科技先行环境优美可持续发展思想贯穿于设计全过程中。

三、空间布局。

空间布置可概括为:多点、一中心。

多点--即以住宅为主体围合的四个院落组群。

一中心--即由小区中心内的集中绿地、水面、广场、雕塑及造型别致的社区公共建筑,构成了小区文化娱乐交往中心和纵横轴线交汇的空间构图中心。

在本规划设计中采用的是周边式布局方式,住宅共有五个组团构成主要围绕着中心广场区和中心水景区四周布置,以及南向沿街布置对外商业组团。小区四周分散设置了四个出入口,其中,主入口在西南角面向南,有最佳的朝向和风景,然后,北向、南向、东北向各有一个次入口。小区内组团之间由循环双车道相贯通,组团内侧有单车道和尽端道路相连。小区主景观为中心的水景区和广场区,优越的位置构成了小区内的主体环境,依山就水达到了良好的景观效果。

创新与特色。

(1)、动静态交通组织结合郊区公交站点、小区绿地及公共服务设施等,充分利用该地的丰富自然资源,布置合适的步行系统,增强了小区自然景观性,安全性及居民生活情趣。

(2)、以安居工程为主体,融合示范小区,提高室外开放空间、公共服务设施利用率,体现了物业管理的整体统一。

(3)、室外空间序列清晰开放,在注重功能的同时,赋予特定的文化内涵,可识、可辩。

(4)、住宅单体选型与布局,适合当地气候及居住行为特征,室内空间组合合理,管道设置集中。

文档为doc格式。

黑龙江省城市规划设计合同篇十一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委?托?方:

设?计?方:

签订日期: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委托方:

设计方: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和相关设计_____标准。

1.2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1.4其他: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武汉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其?他: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名称?:

规模?:?用地人口其他。

阶段?:?区域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其他。

设计内容:

第五条?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地形图纸(比例尺)。

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软盘)。

其它资料。

时?间。

第六条?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间。

蓝图?套。

彩图?套。

说明书或文本?套。

时间?

第七条?费用。

7.1根据本合同第1.1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用预算为万元。

7.2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万元;之后,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完成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计万元,设计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费用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为:。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委托方责任。

9.1.1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9.1.2委托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委托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委托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委托方所付订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委托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委托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委托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委托方应支付赶工费。

9.1.7委托方应为设计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_____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由委托方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方责任。

9.2.1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同有效年限为年,超期后如仍须执行时,合同双方进行延期确认。

9.2.3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设计方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调整补充。

9.2.5由于设计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11.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向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长期驻项目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规划材料上报为止。

12.3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四份,委托方二份,设计方二份。

12.6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7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名称:设计方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经理:(签字)。

住所:住所:

编码: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年月日

主题词:推行?合同?示范文本?通知。

抄送:省工商局,省建设厅,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武汉_____委员会。

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办公室?_________年9月2日印发。

黑龙江省城市规划设计合同篇十二

委托人:上海××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揽人:香港××建筑师(国际)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就甲方开发的上海×××现代城(暂定名)项目,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设计范围,服务及成果内容。

1.1、按甲方提供规划设计方案及其它有关资料:。

1.1.1、评估现有方案及提供修定及优化规划布局。

1.1.2、提供建筑概念平面、立面及剖面设计(包括高层住宅及酒店配套,但不包括中心区别墅及商业带建筑)。

1.1.3、在确定规划修改及建筑立面设计后,完成修改规划概念方案至送审深度。

1.2、各阶段成果:。

1.2.1、在10个工作日内在现有的规划布局图上以红线勾划出规划所需修正的部份及设计概念分柝图。提出高层住宅建筑的平面初稿及立面风格的参考图或设计草图。

1.2.2、甲方同意及确定规划修定布局初稿及高层住宅平立面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概念方案修定稿,优化高层住宅平立面,及提供酒店配套建筑概念平、立面及剖面设计。

1.2.3、在甲方同意及确定修定稿及高层住宅和酒店配套平立面概念设计后,在5至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规划概念方案至送审深度。(送审深度要求见第七条)。

1.2.4、根据审查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规划概念方案。

第二条、收费及支付方式。

2.l、收费(货币单位:港币):。

根据以上第一条的设计范围和内容,规划方案设计费为hk$×××万元整(港币×××万元整)。

2.2、支付方式:。

合同签定后,三日内支付定金,即规划设计费的24%:hk$××万元(港币××万元整);提交规划初稿及高层住宅平、立、剖面(即完成1.2.1服务)五日内支付规划设计费的50%:hk$××万元(港币××万元整);完成规划概念方案(即1.2.2及1.2.3项服务)五日内支付余下的26%:hk$××万元(港币××万元整)。

2.3、若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按进度支付设计费给乙方,乙方有权停止工作直至收到该收的设计费。

2.4、所有按规定工作需要的支出,如印刷、晒图、照片、影印、电话、电传、邮递、速递等,由乙方自理;但应甲方要求额外增加的图纸费用另计。

2.5、上述所有支付日期以甲方汇出款项之日为推,并需于汇出款项当日将付款凭证传真至乙方证实。

2.6、甲方付款应以港币支付及电汇形式存入乙方指定以下香港的港币银行之户口:。

开户行:××银行有限公司。

户口名称:××建筑师(国际)有限公司。

户口:××××××××××××(港币)。

地址:×××××道×××号××大厦。

2.7、甲方的一切设计服务全部由乙方在香港提供、完成。设计费包括乙方工作人员2次出差到上海汇报/交流/工地勘查的差旅费,额外之差旅费由甲方负责,另外支付。

第三条、双方责任。

3.1、甲方责任:。

3.1.3、在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条件;。

3.1.5、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向甲方提交的所有设计文件、图纸、方案的着作权属于甲方(署名权归乙方),但甲方应维护乙方设计成果(图纸、方案、文件)的严肃性,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若甲方需重复使用应得到乙方的同意及按有关规定给付乙方重复使用的费用。

3.1.6、甲方需提供乙方不需考虑设计的别墅区及商业带的建筑图纸,以配合完成修改规划概念方案设计。

3.2、乙方责任:。

3.2.2、保证设计文件、图纸、方案的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在设计过程中必须加强与甲方和其它相关设计顾问的沟通和协调。

第四条、停建及缓建。

4.1、停建:。

当甲方终止或中断规划工程,或乙方被通知无限期停止工作时,此工程作停建论。甲方须按本合同第二条内的条款支付乙方相应各阶段已做出之局部或全部规划设计费,结清后,合同终止。

4.2、缓建:。

如本工程在停建后于合约有效期内恢复施工,无重大修改,此工程作缓建论。乙方需继续依据合约条款提供设计服务,由此涉及的尚未付清之部分规划设计费由双方重新商定。所有因缓建而引致任何增加工作,甲方应按实际情况给予乙方补偿。

第五条、调解与仲裁。

5.1、协商:。

在设计期间或完成设计之后,如对双方签订的合同书中的条款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

5.2、调解及仲裁:。

若上述的协商办法不能解决争议时,双方同意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过程中做出的任何仲裁决定双方必须遵守执行。在仲裁之后,除仲裁内容外,其它条款仍继续有效并执行。

第六条、其它约定。

6.1、本合同所指的设计任务书是甲方对该项目的具体要求,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甲、乙双方都应严格遵守。

6.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应按顺序编号,当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时,应按补充协议的约定执行。

第七条、概念规划文件内容及送审深度标准。

7.1、×××现代城(暂名)项目地概念规划文件内容及送审深度如下:。

1、设计总说明(含准确技术经济指标)。

2、基地位置图(彩色)。

3、基地分析图(彩色)。

4、总平面图1:1000(彩色)(含准确技术经济指标)。

5、总平面布置图1:1000(黑白)。

6、总平面交通分析图(彩色)。

7、总平面景观分析图(彩色)。

8、总平面竖向分析图(彩色)。

9、住宅单体平面、剖面图及经济指标。

10、酒店单体平面、剖面图及经济指标。

11、总体鸟瞰图(手绘亦可)。

12、住宅单体效果图(手绘亦可)。

13、酒店单体效果图(手绘亦可)。

14、其他需补充的文件。

7.2、补充说明:。

1、总平面图技术经济指标必须与各建筑单体指标计算相吻合(原规划中别墅及商业的指标暂不变)。

2、总平面图中地上建筑层数和地下建筑层数及范围必须标注清楚。

3、最终送审图需做成至少20套a3方案本,一套电子文件光盘。最好带工作模型。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补充协议。

委托人:上海××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揽人:香港××建筑师(国际)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双方已就上海×××现代城(暂定名)项目规划设计事宜签订合同,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合同约定的规划设计费用不包括本合同在中国大陆的所有税项,国内税项由甲方另行支付或者办理免税证明。

2、甲方付款币种为港币,按付款当天汇率结算。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黑龙江省城市规划设计合同篇十三

受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建设项目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服务的建设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拟建建设项目规模。

1.4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服务内容。

2.1建设项目现场踏勘。

2.2建设项目选址定点。

2.3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和有关资料。

2.4比选规划设计方案。

2.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任务完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文件资料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内容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交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委托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4.1甲乙双方支付或收取的服务费用标准按省物价局黑价联[]16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4.2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万元);或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总额度_________%,即(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万元),项目服务内容完成后_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全部费用,即(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万元)。

第五条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委托规划技术服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和明确要求,并对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真实性和时限负责。

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内,乙方完成规划技术服务成果的时间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应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0天以上的,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规划技术服务成果的时间。

5.1.2甲方变更委托服务项目或提供文件材料有误,导致乙方返工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甲方应按乙方因此返工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具体标准双方协商确定。

5.1.3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展服务工作的,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支付费用的50%;乙方已开展工作的,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服务费用总额支付给乙方。

5.1.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款规定的费用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甲方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多支付相应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滞纳金。

5.1.5甲方应向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工作、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5.2乙方责任。

5.2.1乙方应按省物价局黑价联字[2001]162号和黑建规[2001]41号及有关规定开展规划技术服务活动。

5.2.2乙方对提交的委托项目规划技术服务成果质量负责。

5.2.3合同生效后,乙方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应返还甲方所支付的服务费用。

5.2.4因乙方延误规划技术服务成果提交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核减该项目规划技术服务费总额的千分之一,核减的最高限额为甲方向乙方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事项。

7.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7.3双方共同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终止。

委托方(甲方)。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经办人。

(签字)。

单位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受委托方(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编号。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经办人。

(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黑龙江省城市规划设计合同篇十四

发包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建筑规划设计咨询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发包人(委托方)委托设计咨询人就无锡太湖苑项目进行建筑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和多方案比较,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建筑规划设计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本建设项目地点位于无锡市郊,近邻五里湖,总用地面积152904平方米,需建设功能多样、内容复杂,技术标准及要求较高的现代型建筑(别墅建筑及配套公建)。为充分发挥项目功能与投资效益,将本着求实、创新、经济的观念对此项目进行前期可行性论证和多方案比较。

1、合考虑项目外部环境、交通、消防、环保及城市景观等多种因素,力争完善的内外环境创造。

2、对项目功能进行完善配套规划设计,满足不同层次需要。

3、进行有关日照分析,并就减低噪音,营造安静舒适的环境等提出技术处理咨询意见。

4、对内部功能、各项生活设施作全面安排,就出入口设置、交通线路、机动车、自行车的停放问题及安全防范要求提出相应技术措施。

5、现场踏勘、调查用地状况;分析用地特点。讨论多种方案的可能性,提出多个可能的建筑规划设计方向。

6、深入研究各方案的特性,并总合出二至三个最合适的方案。讨论总体方案和建筑形式方案;选择出最佳咨询方案。

7、在获选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调整。研究标准建筑的单体咨询方案,提出二至三个单体平面布置方案。

8、确定总体概念方案和标准单体平面方案及建筑形式。

9、及时提交有关表现图及技术说明,积极配合发包人对项目的实施,负责解答相应技术疑问。

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20xx年九月一日至20xx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在杭州(地点)履行。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建筑规划设计咨询,确保质量。

三、在合同生效后五日(时间)内,发包人应向设计咨询人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

1.1:500实测地形图。

2.规划部门批准的勘设红线。

3.政府相关文件及批复。

4.项目要求任务书。

四、设计咨询人向发包人提交的建筑规划设计咨询资料及文件:

1、项目总体概念规划设计咨询方案。提交时间约五周。

2、完成报建方案的设计咨询,完善的总平面、数个标准单体平面、立面和剖面,以及规划报建所需技术图纸规划设计。提交时间约四周。

3、单体施工图设计咨询方案,提交时间另定。

五、本合同建筑规划设计咨询收费估算为元人民币。设计咨询费用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规划设计咨询文件资料的同时支付各阶段建筑规划设计咨询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咨询文件资料的同时结清全部建筑规划设计咨询费,不留尾款。

3.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建筑规划设计咨询费。

六、双方责任。

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咨询人提交资料计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2、发包人变更委托建筑规划设计咨询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至造成规划设计咨询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委托人)应按设计咨询人所耗工作时向设计咨询人增付建筑规划设计咨询费。

3、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规划设计咨询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4、发包人应保护设计咨询人的设计咨询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有关技术。

5、设计咨询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规划设计咨询要求,进行项目规划设计咨询,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建筑规划设计咨询资料,并对其负责。

6、设计咨询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7、设计咨询人应对发包人的情报和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第三人泄露。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咨询人未开始设计咨询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咨询工作的,发包人根据设计咨询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咨询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咨询费的全部支付。

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实践相设计咨询人支付设计咨询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咨询人有权暂停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咨询费。

3、由于设计咨询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咨询资料及设计咨询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咨询费的千分之子二。

4、合同生效后,设计咨询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咨询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八、其他。

1、发包人委托设计咨询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咨询人份。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发包人向设计咨询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5、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涉及咨询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签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往来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黑龙江省城市规划设计合同篇十五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规划设计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以及建设部及黑龙江省有关城市规划设计管理的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搞好协作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4规划技术深度要求。

1.5预计工作日期及阶段划分

第二条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及资料:

第三条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交以下规划设计成果:

第四条收费标准及拔款方式:

4.1本规划设计按国家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并考虑物价上涨因素计取费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

4.2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规划设计费总额为(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收费计算标准详见规划设计费计算表。

4.3规划设计费按规划进度分期支付。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30%,计(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甲方再支付40%即(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乙方提交全部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付清其余规划设计费,计(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第五条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委托规划设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明确规划技术深度要求和阶段划分,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供所需文件及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文件及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5天内,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间相应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规划设计成果时间。

5.1.2甲方变更委托规划设计项目、规模、技术深度要求或提交的文件资料错误、或提交资料后又需作较大修改,导致乙方规划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5.1.3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规划设计工作时,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未付定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定金;乙方已开始规划设计的,甲方根据乙方该阶段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规划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全部支付。

5.1.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分期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多支付相应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成果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设,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规划设计费。

5.1.5甲方要求乙方比本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另议。

5.1.6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收集所需文件和资料,并支付所需费用,具体金额由双方商定。

5.1.7规划设计成果的设计版权归乙方所有,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乙方交付的规划设计成果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5.1.8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5.1.9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他责任。

5.2乙方责任。

5.2.1乙方按国家现行的规划设计标准、规范进行规划设计,根据甲方提出的技术深度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向甲方提交规划设计成果。

5.2.2乙方对其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质量负责,并负责对规划设计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补充。

5.2.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双倍赔返定金;未收定金的,不予赔偿。

5.2.4因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成果最终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减收该项目设计费的千分之二,赔偿最高限为全部规划设计费。

5.2.5乙方按甲方要求交付规划设计成果后,参加有关上级组织的规划设计成果的审查活动,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过本合同规定任务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需增加的内容及涉及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

第六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_________进行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第七条其他事宜。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当及时协商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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