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版本区别 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优质14篇)
- 上传日期:2023-11-26 18: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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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内容应包括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与职责、工作时间与休假、薪酬与福利、劳动保护与安全等方面的内容。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版本区别篇一
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甲方(与上述甲方系夫妻关系):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甲方夫妻身份证、结婚证见合同附件一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与上述乙方系夫妻关系):
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买方夫妻身份证、结婚证见合同附件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买卖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乙方决定购买甲方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商品房(以下简称商品房),商品房位于____幢____楼第____单元________号房屋。商品房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属_____砖混_____结构,建筑层数为____层。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共_____平方米,共_____室____厅____卫。(该商品房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三)。
第三条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依法随之转移给乙方。
第四条商品房总金额为共_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人民币)元整。(括弧外填汉字大写,括弧内填阿拉伯数字,发生争议以汉字大写为准)
第五条乙方应当在甲乙双方共同到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进行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之日付房款____%。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者要求乙方每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
鉴于乙方经济困难,甲方同意乙方在乙方居住该商品房3个月内付清房款的____%。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
甲方应当在甲乙双方共同到房产登记机关进行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本条第一款日期将商品房钥匙交付给乙方。否则从该日起,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携带有关商品房登记过户所需的所有证件、资料、票据等,到市房产局将商品房办理产权登记过户给乙方。否则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第日起,违约方每日向未违约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
该商品房登记过户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所需契税、评估费等过户费用由乙方负担。商品房无法登记过户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甲方应当立即退还所收全部房款,并自确定不能登记过户之日起有权要求甲方每日支付乙方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
甲方应当在甲乙双方办理完毕付清房款之日将商品房钥匙交付给乙方。否则从乙方付清房款之日起,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甲方要将房子在过户交屋前,将室内清扫干净,不能留有垃圾,废弃物等。
第七条甲方承诺该商品房内从未发生过任何人死亡、从未发生过恶性伤人等涉嫌犯罪案件、以及从未发生过其他使社会一般人居住在该房产生精神紧张、惊恐等不利益的不法事件,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乙方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甲方应自该事件发生之日起7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逾期则甲方再每日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
该商品房所有权转移后,甲方承诺其不欠任何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等。如发生此种情况,甲方承诺在接到乙方所称甲方拖欠上述费用通知之日起7日内结清。否则从乙方通知甲方之日起第8日起,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
该商品房所有权转移过程中及转移后,甲方承诺其他任何第三方不会对乙方所购的商品房及该房屋相关设备、设施等提出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留置权、交纳土地出让金权利等)要求,不会要求乙方支付除房款以外其他任何价款才能使乙方达到取得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设施、设备的目的。如发生此情况,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乙方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甲方应自该事件发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直至甲方将上述妨碍乙方利益行使的事项消除。
第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任何一处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在修改处签名捺手印认可,否则所作修改无效。
第九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页,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提交市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均具有同等效力。
我保证甲方以后不会违约,如果甲方违约,我承担保证责任。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我保证乙方以后不会违约,如果乙方违约,我承担保证责任。
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版本区别篇二
姓名:(身份证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共有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身份证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户,房屋结构为,房产证登记面积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平方,房屋权属证书号为。
第二条价格:
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万元整,大写:。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大写:,日内交付万元(大写),余款元(大写)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交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版本区别篇三
出卖人:
住所:
邮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
资格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买受人: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邮编:
证件名称:
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法定代理人:
住所(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1、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坐落于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
商品房坐落:区县路、道、街。
设计用途;建筑结构;建筑层数为层。
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元。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元整。
4、。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签约日起日内付全部价款元。(小写:万元)。
2、分期付款。
(1)第一次付款自签约日起日内付全部价款的%;币元。(小写:元)。
(2)第二次付款自签约日起日内付全部价款的%;币元。(小写:元)。
(3)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币元。(小写:元)。
3、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其余价款可以向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
第五条房产交付。
1、房产实物状况、权利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不得交付。
2、出卖人须于前,将该房产及相关证明交付买受人。如遇不可抗力,双方约定处理方式:
3、上述相关证明包括:。
第六条产权转移登记及其他相关设施登记。
1、协议订立后,买卖双方应在30日内,到房屋所有权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按照有关规定,其他相关设施应办理登记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其他相关设施登记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出卖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日内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买受人有权按照下述的第种约定,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应支付买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出卖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出卖人应退还买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出卖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的实际损失超过出卖人支付的违约金时,出卖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
第八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处理。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日内的,出卖人有权追究买受人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买受人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出卖人有权按照下述的第种约定,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买受人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买受人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买受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买受人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3、。
第九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一)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二)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三)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四)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五)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六)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合同约定面积。
(七)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十条出卖人关于房屋产权状况的承诺。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若出售的商品房设有他项权利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征得他项权人的书面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公示和明确告知买受人。
第十一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
3、
第十二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本项目物业管理用房为m2,位于幢单元房号,轴线范围。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于年月日前通水;。
2、于年月日前通电;。
3、于年月日前通气;。
4、;。
5、。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
2、
第十三条风险责任的转移。
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自交付之日起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如买受人未按约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出卖人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买受人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四条保修责任。
自买受人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出卖人对该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设施承担建筑施工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1、墙面,保修月;。
2、地面,保修月;。
3、顶棚,保修月;。
4、门窗,保修月;。
5、上水,保修月;。
6、下水,保修月;。
7、暖气,保修月;。
8、煤气,保修月;。
9、电路,保修月;。
10、,保修月。
保修期内,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无须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五条质量争议的处理。
买受人对该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质量问题,买卖双方产生争议时,以出具的书面工程质量评定意见做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六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3、。
第十七条房屋的用途。
1、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2、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
该商品房移交后,买受人承诺遵守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在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出卖人指定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买受人遵守负责物业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声明及保证。
出卖人:
1、出卖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卖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卖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卖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卖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买受人:
1、买受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买受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买受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买受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买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条保密。
买卖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二十一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买卖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六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做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买卖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出卖人、买受人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卖人(盖章):买受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商品房平面图(略)。
附件二: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略)。
附件三:商品房装饰、设备标准(略)。
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版本区别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街道)________幢座号(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室)。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使用状况: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________(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得,与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第____种:
1、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设定有抵押权,抵押权人:____,抵押金额:____,抵押期限:____。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其中,首付款____元,剩余购房款____元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二)买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签订后当日,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双方办理网签手续时,买方向卖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____元。
3、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后当日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
该房屋如有抵押,卖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抵押银行申请解押,即提前结清贷款,并在贷款结清后30日内办理完毕抵押权注销手续。
如买方需办理按揭贷款,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共同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手续。如买方贷款审批未通过,本合同自动解除,卖方已收取的款项全部无息退还给买方,但买方愿意全款支付的除外。
(一)如买方无需贷款,且该房屋无抵押的,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网签、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等手续。
(二)如买方无需贷款,但该房屋有抵押的,双方同意自抵押权注销后10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网签、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等手续。
(三)如买方需贷款,且该房屋由抵押的,双方同意自抵押权注销、且买方贷款审批通过后,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网签、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等手续。
卖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卖方未按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按照总房款的万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90日,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总房款的30%支付违约金,如买方实际损失高于上述违约金标准,则买方有权主张实际损失赔偿。
1、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无其他共有权人,因卖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卖方应支付房价总款30%的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2、卖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方。
3、卖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4、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由卖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卖方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在房屋过户后10日转移给买方。如卖方未按期完成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总房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5、买方保证具有购房资格,征信良好。
卖方应当在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30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各项手续: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按本合同规定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5、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
6、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
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本合同签订后,卖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买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如买方实际损失超过上述违约金标准的,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支付房屋差价等损失。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如下:
1、卖方需付税费:
(1)增值税;
(2)城市建设维护税;
(3)教育费附加;
(4)印花税;
(5)个人所得税;
(6)土地增值税;
(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8)土地使用费;
(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如有);
(10)提前还款罚息(如有)。
2、买方需付税费:
(1)增值税;
(2)契税;
(3)产权登记费;
(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5)《房地产证》贴花;
3、其他税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1)权籍调查费;
(2)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如有);
(3)评估费;
(4)保险费(如有);
(5)其他(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总款30%的违约金。
本合同签订后,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每逾期一日,按总房款的万分之五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如非违约方的实际损失高于上述标准的,应按实际损失赔偿,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买方。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首部当事人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适用于双方往来联系、书面文件送达及争议解决时法律文书送达。因首部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错误而无法直接送达的自交邮后第7日视为送达。
第十六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版本区别篇五
乙方(买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所拥有的坐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号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其现用途为自住。
2、甲方已于_____年_____月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3、甲方已于_____年_____月取得上述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
4、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屋所有权及所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该房屋,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无产权纠纷和无债权债务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买卖双方同意按套计价,该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述_____种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办理该房屋买卖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购房款。
2、分期付款,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支付甲方总房款30%的购房款,剩余购房款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支付。
3、贷款付款,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支付甲方总房款30%的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乙方向__________申请贷款支付,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_____提交贷款申请。
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支付甲方购房定金贰万元,作为购房担保。乙方不购买房屋的,定金不退;反之,甲方不出售该房屋的,双倍返还定金。乙方支付首付款时,定金折抵首付款。
甲方应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房屋内设备、设施及装饰见合同附件。
1、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有关税费。房屋评估费由双方共同承担。
2、甲方已交纳的公共维修基金和供暖费已计入房屋总价,随房屋转让一并转让给乙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房屋交付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支付购房款。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购房款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乙方逾期付款达6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要求逾期应付款3%的违约金。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约定期日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甲方逾期交房达6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已付购房款3%的违约金;乙方愿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附件约定条件的,视为未交付房屋。
5、甲、乙双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交易部门提出交易申请。
6、因甲方原因,致不能交易过户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购房款,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5%的赔偿金。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中介公司备案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版本区别篇六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________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房权证书______字第________号。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_____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_____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万元整)。
1、乙方应在签订本《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全额房款的20%的定金。
2、乙方应在签订本《房屋买卖合同》后的2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80%房款。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0.4‰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
本协议签订后,且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额房款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县)交易所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甲方账号:
乙方:
日期:
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版本区别篇七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前提下,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情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房屋座落于金钟镇大庄村大庄中社,房屋 间,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二)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房屋价格及房款交付情况
经甲乙双方协商该房屋出售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房款支付方式:现金,一次性付清。房款支付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乙方将房价一次性付清后,甲方将房屋钥匙移交乙方。乙方房款全部付清后,甲方须及时交付房屋钥匙给乙方, 甲方如果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 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1‰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钥匙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版本区别篇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房屋状况:(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1、甲方所拥有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现用途为__________。
2、甲方已于房屋所有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已于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自愿将上诉房屋所有权及所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该房屋。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无财产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房屋价款:
买卖双方同意按套计价,该房屋总价款为___________(rmb:元整)。
三、付款方式:
四、房屋支付:
甲方应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5日内按合同约定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五、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费用,一切由甲方负责。
2、房屋交付前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六、甲乙双方若出现法律纠纷,可向房屋所在法院进行起诉。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版本区别篇九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邮编:电话:乙方(买方):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邮编: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买卖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决定购买甲方拥有的房屋所有权的商品房(以下简称商品房),商品房位于红旗街购物广场c1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三条:乙方先付甲方商品房总额,剩余房款于双方公证之日付清,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按房价的壹倍,赔偿对方。
第四条:本合同任何一处修改,经甲乙双方在修改处签名捺手印认可,否则修改无效。
第五条:鉴于甲方不能向乙方提供房产证等有效证件,合同生效日后,商品房如有拆迁,获得拆迁款全部归乙方所有,(如需甲方配合,拆迁所提供证明是乙方商品房,甲方应积极配合)。
第六条:以上条款如有违约,甲方应返还乙方购房总金额。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版本区别篇十
甲方:
法定地址:
营业执照号:
甲方代表:
乙方:
法定地址:
营业执照号:
乙方代表:
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甲方愿意出售且乙方愿意购买“_________”轮(以下简称“该轮”),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船舶概况。
船名:__________;船型:__________;船籍:_________;船级:_______;总长:_________;型宽:________;型深:_________;总吨:_______;净吨:_________;载重吨:________;建造厂家:_______;建造年月:________。
二、产权/经营权。
1、甲方确认拥有本合同下该轮的完整的所有权。
2、甲方确认该船不在光船租约下。
三、船价。
该轮售价总计人民币(或美元)_________。
四、定金。
为保证本合同的严格履行,乙方同意在合同签定后的_____个银行工作日内以银行汇票方式将人民币(或美元)________的定金汇到甲方指定的账户。账户如下: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付款。
乙方应在实际交船前的_____天将剩余船款人民币(或美元)______________及剩余油款汇至上述甲方指定的银行,并将银行凭证复印件交给甲方。
六、验船。
乙方已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甲方的安排下验船,并同意按验船时的船舶状况接船。
七、交船时间和地点。
1、交船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船期限: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甲方同意乙方在支付了上述定金并签署跟船保函后,可以委派_____名代表上船直至交船,以便熟悉船舶状况,但跟船人员得干涉或妨碍甲方船员的正常工作。跟船人员的费用和风险由乙方自负。
4、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该轮3天交船预报和1天交船确报,乙方在收到3天交船预报通知后,应立刻安排付清剩余船款及油款,乙方收到1天交船确报后,必须在_____天内接船。交船时,该轮必须处于安全漂浮且可正常航行的状态,甲方按该轮验船时确认的状态交船,自然损耗除外。
5、甲方确认收到全部船款和油款等后,双方即签订交接协议书。交接协议书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该轮正式移交给乙方。甲方全体船员立即离船,船员离船后的食宿和回程的车费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安排将船员送回。乙方同意付船员补贴每位人民币(或美元)______________。
6、交船前,倘若该轮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本合同自动解除。甲方应将乙方已付款项全额如数退还。
八、备件和燃料。
1、该轮包括船上的备品备件由甲方按清单移交给乙方。属于甲方专用的船上图书、资料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内,船员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内。
2、船上剩余燃油、未使用过的润滑油、伙食由乙方接收并按交船地当日市场价格计价付款,并一次性付清。
九、文件。
1、交船时,甲方应将现有的'船检证书及该轮技术图纸无偿提供给乙方。若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将其现拥有的该轮的其它技术文件及时向乙方提供。包括:该轮的国籍证书、船舶的所有权证书、船舶技术证书、电台执照、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造船厂提供的该轮的稳性计算书等。
2、交船时,甲方应将下述文件递交给乙方:
(1)授权书;
(2)普通商业发票(不含增值税),甲方应在交船后_____日内办妥该轮在原登记机关的注销登记。
同时,乙方应将下述文件递交给甲方: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授权书;
(3)乙方办理该轮登记所在登记机关名称、地址、传真、电话、联系人和邮政编码。
十、债务。
在交船前,甲方承诺该轮没有任何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和随船债务。
十一、费用的约定。
交船前,该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交船后,该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向原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注销手续,乙方应办理该轮所有权登记,其费用各自承担。
十二、船名和标记。
该轮移交后,乙方不得使用原烟囱标记及(船名)。
十三、乙方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定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和按年利率_____%计算的全部损失费用的利息。
2、若乙方未能在收到交船预报后_____日内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支付船款,或未能在收到交船确报后_____日内接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定金及其利息归甲方所有。若定金及其利息收入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费用,并承担甲方全部损失费用的利息(按年利率_____%计算)。
十四、甲方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通知乙方接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后,应在_____个银行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到的全部船价款(包括定金)及利息(按年利率_____%计算)。
十五、不可抗力。
1、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地震、火灾、海啸、战争等不可抗力而致使甲方不能履行合同,则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2、另外若由于其它特殊原因如台风、大于该轮抗风能力的大风、雾以及国家政府机关规定等造成甲方不能按合同条款规定之日期交船,甲方应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同时提出新的交船日期,乙方有权选择撤销合同或保留合同。若乙方选择撤销合同,则本合同立即终止;若乙方选择保留合同,则乙方应接受甲方提出的新的交船日期。
十六、仲裁。
在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是终局的。
十七、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
甲方代表: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乙方代表:
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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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版本区别篇十一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物。
1、甲方所拥有的坐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号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其现用途为自住。
2、甲方已于_____年_____月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3、甲方已于_____年_____月取得上述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
4、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屋所有权及所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该房屋,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无产权纠纷和无债权债务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房屋价款。
买卖双方同意按套计价,该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述_____种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办理该房屋买卖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购房款。
2、分期付款,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支付甲方总房款30%的购房款,剩余购房款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支付。
3、贷款付款,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支付甲方总房款30%的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乙方向__________申请贷款支付,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_____提交贷款申请。
四、定金。
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支付甲方购房定金贰万元,作为购房担保。乙方不购买房屋的,定金不退;反之,甲方不出售该房屋的,双倍返还定金。乙方支付首付款时,定金折抵首付款。
五、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房屋内设备、设施及装饰见合同附件。
六、乙方同意其购置房屋由原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并遵守其管理公约的规定。
七、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有关税费。房屋评估费由双方共同承担。
2、甲方已交纳的公共维修基金和供暖费已计入房屋总价,随房屋转让一并转让给乙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房屋交付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支付购房款。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购房款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乙方逾期付款达6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要求逾期应付款3%的违约金。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约定期日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甲方逾期交房达6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已付购房款3%的违约金;乙方愿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附件约定条件的,视为未交付房屋。
5、甲、乙双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交易部门提出交易申请。
6、因甲方原因,致不能交易过户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购房款,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5%的赔偿金。
八、因订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包括合同效力,违约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十、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中介公司备案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版本区别篇十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物。
1、甲方所拥有的坐落于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齐安大道老水产局宿舍楼二单元6楼b座,建筑面积为88平方米,其现用途为自住。
2、甲方已于20xx年4月28日取得上述房屋的原购房合同。
3、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屋所有权及房屋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该房屋,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所有权及房屋使用权无产权纠纷和无债权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房屋价款。
买卖双方同意按套计价,该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壹拾贰万捌仟元整。
三、付款方式。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述方式支付房款:一次性付款,乙方于办理该房屋付款之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
四、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签订房屋合同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
房屋内设备、设施及装饰按口头协商执行。
五、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乙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有关税费。甲方承担原房屋过户税费。
2、甲方已装修费用已计入房屋总价,随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不得再另行结算。房屋交付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约定日期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交房达1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已付购房款3%的违约金;乙方愿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交易部门提出交易申请。
5、乙方交付房产全款后,而甲方不能交房时,则甲方应立即退回已付房产全款,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的'5%的赔偿金。
六、因订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包括合同效力,违约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1、向新洲区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八、本合同于20xx年4月7日在武汉市新洲区心连心中介所签订。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备案一份,中介公司备案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20xx年4月7日
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版本区别篇十三
二手房。
是指购房者和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那么签订商品房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商品房二手房买卖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物。
1.甲方所拥有的坐落于北京市号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现用途为自住。
2.甲方于年月购买上述房屋,总价款元,其中银行贷款元,贷款期限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现有银行贷款元尚未偿还。
3.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所有权再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房屋价款。
买卖双方同意按套计价,该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包括乙方替甲方偿还的剩余银行贷款)。
三、付款方式。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述种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办理该房屋买卖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购房款。
2.分期付款,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支付甲方总房款30%的购房款,剩余购房款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支付。
3.贷款付款,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支付甲方总房款30%的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乙方向申请贷款支付,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提交贷款申请。
四、剩余银行贷款还款事项。
因该标的房屋在x银行存在房屋按揭贷款的事实,甲方尚欠银行贷款数额x元,该笔款项由乙方按照甲方与银行签订的《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约定的内容予以承担。
五、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银行贷款偿还完毕并赎回房屋产权证之日起日内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并配合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六、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有关税费。
2.甲方已交纳的公共维修基金和供暖费已计入房屋总价,随房屋转让一并转让给乙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房屋交付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支付购房款。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购房款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乙方逾期付款达6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要求逾期应付款3%的违约金。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约定期日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甲方逾期交房达6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已付购房款3%的违约金;乙方愿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5.因甲方原因,致不能交易过户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购房款,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5%的赔偿金。
七、因订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包括合同效力,违约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物。
1、甲方所拥有的坐落于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齐安大道老水产局宿舍楼二单元6楼b座,建筑面积为88平方米,其现用途为自住。
2、甲方已于20xx年4月28日取得上述房屋的原购房合同。
3、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屋所有权及房屋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该房屋,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所有权及房屋使用权无产权纠纷和无债权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房屋价款。
买卖双方同意按套计价,该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壹拾贰万捌仟元整。
三、付款方式。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述方式支付房款:一次性付款,乙方于办理该房屋付款之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
四、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签订房屋合同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房屋内设备、设施及装饰按口头协商执行。
五、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乙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有关税费。甲方承担原房屋过户税费。
2、甲方已装修费用已计入房屋总价,随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不得再另行结算。房屋交付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约定日期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甲方逾期交房达1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已付购房款3%的违约金;乙方愿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交易部门提出交易申请。
5、乙方交付房产全款后,而甲方不能交房时,则甲方应立即退回已付房产全款,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的5%的赔偿金。
六、因订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包括合同效力,违约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1、向新洲区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八、本合同于20xx年4月7日在武汉市新洲区心连心中介所签订。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备案一份,中介公司备案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20xx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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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版本区别篇十四
出卖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委托销售经纪机构: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经纪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号: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8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号: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买受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第一条商品房性质。
该商品房为【全装修住宅】【其他类型商品房】。
第二条项目建设依据。
1.出卖人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坐落于地块。
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占用。
的土地用途为,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年月日。
2.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核准名称为,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
3.全装修住宅对装修部分单独领取施工许可证的,装修部分的施工许可证号。
为。
第三条预售依据。
该商品房已由批准预售,预售许可证号。
为。
第四条商品房基本情况。
1.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住宅】【办公】【商业】【】。
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建筑总层数为层,
其中地上层,地下层。
3.该商品房为第二条规定项目中的【幢】【座】【】单。
元层号。房屋竣工后,如房号发生改变,不影响该商品房的特定位置。
该商品房的平面图见附件一。
4.该商品房的房产测绘机构为,资质证书号:,
9
平方米,分摊共有建筑面积平方米。该商品房共用部位见附件二。
该商品房层高为米,有个阳台,其中个。
阳台为封闭式,个阳台为非封闭式。阳台是否封闭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建。
设工程设计方案为准。
5.该商品房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为,施工图设计。
文件审查合格证书编号:,绿色建筑等级为【一星】【二星】【三星】。
【】。
6.有出售(或赠送、出租)车位、车库或者停车设施的,有关该物业买卖、赠予、
租赁合同事项,双方另行约定于附件十一。
7.有出售(或赠送、出租)储藏室、绿地或其他物业的,有关该物业买卖、赠予、
租赁合同事项,双方另行约定于附件十二。
第五条抵押情况。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抵押】【未抵押】。
抵押类型:,抵押人:,
抵押权人:,抵押登记机构:,
抵押登记日期:,债务履行期限:。
抵押类型:,抵押人:,
抵押权人:,抵押登记机构:,
抵押登记日期:,债务履行期限:。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
第六条房屋权利状况承诺。
2.该商品房没有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该商品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4.;。
5.。
如该商品房权利状况与上述情况不符,导致本合同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合同备。
案、房屋交易确认以及不能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10。
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第七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一)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币。
种)元,总价款为(币种)元(大。
写)。
2.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币。
种)元,总价款为(币种)元(大。
写)。
3.按照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种)元。
(大写)。
4.按照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种)元。
(大写)。
(二)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说明商品房价款内容。
1.总价形式。总价款为(币种)元。
(大写)。
2.分价形式。总价款为(币种)元。
(大写),其中装修部分价款为(币种)。
元(大写)。
第八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币种)元。
(大写),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期。
房价款】【】时【抵作商品房价款】【返还买受人】。
(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年月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
2.分期付款。买受人应当在年月日前分期支付该商品房。
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币种)元(大。
写),应当于年月日前支付。
11。
3.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买受人应当于年月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币种)。
元(大写)。
剩余房款(币种)元(大。
写)由买受人申请贷款支付。买受人。
应当于年月日前向贷款机构提交贷款申请材料,办理贷款审批手。
续。
年月日前贷款没有发放或者发放的贷款不足以支付剩余房款的,
按照下列约定处理:
4.其他方式:
(三)出售该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应当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本工程建设。
该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管机构为,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名。
称为,账号为。
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见附件四。
第九条逾期付款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
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
违约金。
(2)逾期超过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出卖人。
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
送达之日起日内按照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退。
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
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
比率不低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八条及附件四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
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12。
2.。
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十条商品房交付条件。
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项所列条件:
1.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
2.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屋实测测绘报告;。
3.;。
4.;。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全装修住宅还应当符合下列第5、、项所列条件:
5.该商品房已取得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住宅分户空气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6.;。
7.。
第十一条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交付条件。
(一)基础设施设备。
1.供水、排水:交付时供水、排水配套设施齐全,并与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网连。
接。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2.供电:交付时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
3.燃气:【住宅商品房交付时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并与城市燃气管网连接,
保证燃气供应,】【非住。
宅商品房】;。
4.电话通信: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5.有线电视: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6.宽带网络: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7.供暖:;。
8.。
13。
以上第1、2、、项由出卖人负责办理开通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3、4、5、6、、项需要买受人自行办理开通手续。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基础设施设备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以上设施中第1、2、3、、项在约定交付日未达到交付条件。
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第4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元的违约。
金;第5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元的违约。
金;第6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元的违约。
金。第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元的。
违约金。出卖人采取措施保证相关设施于约定交付日后日之内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2)。
(二)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准)。
1.小区内绿地率:年月日达到;。
2.小区内非市政道路:年月日达到;。
3.规划的车位、车库:年月日达到;。
4.物业服务用房:年月日达到;。
5.医疗卫生机构:年月日达到;。
6.幼儿园:年月日达到;。
7.学校:年月日达到;。
8.;。
9.。
以上设施未达到上述条件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小区内绿地率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2.小区内非市政道路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3.规划的车位、车库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4.物业服务用房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5.其他设施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三)关于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五。
(四)全装修住宅内的装修和设备还应约定以下内容:
1.厨房交付时可以正常使用,;。
14。
2.卫生间交付时可以正常使用,;。
3.;。
4.。
以上内容中第1、2项在约定交付日未达到交付条件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三。
条的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第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元的违。
约金;出卖人采取措施保证相关设施于约定交付日后日之内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第十二条交付时间和手续。
(一)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二)该商品房达到第十条、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期
届满前日(不少于10日)将查验房屋的时间、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
带的证件材料的通知书面送达买受人。买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书的,以本合同约定的交。
付日期届满之日为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以该商品房所在地为办理交付手续的地点。
交付该商品房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满足第十条约定的证明文件。出卖人不出示证明。
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不能满足第十条约定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
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三条处理。
(三)查验房屋。
1.办理交付手续前,买受人有权对该商品房进行查验,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除外)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和办理交付手续的前。
提条件。
2.买受人查验的该商品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的其他质量问题的,由。
出卖人按照有关工程和产品质量规范、标准自查验次日起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
修复费用,修复后再行交付。
(1)屋面、墙面、地面渗漏或开裂等;。
(2)管道堵塞;。
(3)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4)灯具、电器等电气设备不能正常使用;。
(5)吊顶开裂;。
(6)瓷砖剥落开裂;。
(7)墙面剥落、开裂;。
15。
(8)地砖、地板起翘、开裂;。
(9)。
3.查验该商品房后,双方应当签署商品房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导致该商品房未。
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
(2)。
第十三条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十二条约定的时间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双方。
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该期限应当不多于第九条第1(1)项中的期限),自第。
十二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
全部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低于第九条第1(1)项中的比。
率)。
(2)逾期超过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买受人。
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
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
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
价款万分之(该比率应当不低于本条第1(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十四条面积差异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测绘报告,并向买受人提供该商品。
房的面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实测面积与第四条载明的预测面积发生误差。
的,双方同意按照第种方式处理。
1.根据第七条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16。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买受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
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2.根据第七条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3%以内(含3%)的,根据实测建。
筑面积结算房价款;。
(2)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
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买受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在。
买受人。
(3)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3.根据第七条按照套计价的,出卖人承诺在房屋平面图中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
差范围(若未约定误差范围,则视为双方约定误差范围为零误差)。该商品房交付时,
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
17。
4.双方自行约定:
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
第十五条规划变更。
(一)出卖人应当按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的内容建。
设商品房,不得擅自变更。双方签订合同后,涉及该商品房规划用途、面积、容积率、
绿地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等规划许可内容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买受人应当在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书面答复。买受人。
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三)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
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
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出。
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六条设计变更。
(一)双方签订合同后,出卖人按照法定程序变更建筑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涉。
及下列可能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情形的,出卖人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
除合同。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供热、采暖方式;。
3.;。
4.;。
5.。
全装修住宅双方签订合同后,出卖人按照法定程序变更室内装修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文件,涉及下列可能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情形的,出卖人应当在变更。
18。
人有权解除合同。
1.商品房使用分区和设计功能发生改变;。
2.增加或减少室内楼梯的数量;。
3.主要使用空间层高降低超过10%;。
4.;。
5.。
(二)买受人应当在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书面答复。买受人。
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三)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
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
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如下:
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十七条商品房质量。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
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合格,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
商品房交付使用时,买受人对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提出异议的,出卖。
人应当予以说明;买受人认为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不合格的,双方委托进行质。
量检测。经检测合格的,因此发生的检测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
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
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
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百分之】【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
金。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
(二)其他质量问题。
该商品房质量应当符合有关工程质量规范、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
件的要求。发现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质量问题的,双方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9。
(1)及时更换、修理;如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经过更换、修理,仍然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
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
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
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
(三)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
该商品房应当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
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地方的强制性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涉及安装的还应符合。
国家的、地方的强制性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
卖人按照下列第(1)、、方式处理(可多选):
(1)及时更换、修理;。
(2)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3);。
(4)。
具体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标准的约定见附件六。
(四)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和民用建筑节能措施。
1.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地方】标准,标准名称:,
标准文号:。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建筑隔声情况符合【国家】【地方】标准,标准名。
称:,标准文号:。
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或建筑隔声情况经检测不符合标准,由出卖人负责整改,整。
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
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经检测不。
符合标准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整改后再次检测发生的费用仍由出卖人承担。因。
整改导致该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出卖人应当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2.该商品房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20。
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相应标准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给。
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该商品房的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技术措施为:
(1);。
(2);。
(3);。
(4);。
(5)。
第十八条保修责任。
(一)商品房实行保修制度。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双方。
应当签订补充协议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七。
(二)下列情形,出卖人不承担保修责任:
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害;。
2.因买受人不当使用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害;。
3.。
(三)在保修期内,买受人要求维修的书面通知送达出卖人日内,出卖人既。
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维修费用。
及维修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九条质量担保。
为该商品房质量提供担保。出卖人不按照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约。
定承担相关责任的,由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质量担保的证明见附件八。
第八章合同备案、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一)出卖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日内】(不超过30日)。
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并将本合同备案情况告知买受人。
(二)有关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其他约定如下:
21。
第二十一条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
(一)双方同意共同向房产管理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该商品房交易手续。
和不动产登记。
(二)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日内完成该商。
品房的房屋交易手续和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
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给付利息。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自买受人应当完成房屋交易手续和取得不动产权证的。
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部完成房屋交易手续和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止,出卖人按日。
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2.。
(三)因买受人的原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该商品房的房屋交易手续和不动产登。
记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二条前期物业管理。
(一)出卖人依法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为。
(二)物业服务时间从到。
(三)物业服务期间,物业收费计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物业服务费为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四)买受人同意由出卖人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并承接物业共用部。
位、共用设施设备,出卖人应当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的情况书面告。
知买受人。
(五)买受人已详细阅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
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
大会决定选聘或续聘物业服务企业。
(六)物业服务用房座落。
该商品房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见附件九。
22。
第十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一)买受人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以下部位归业主共有:
1.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
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
分;。
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绿地(属于城镇。
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
的车位、物业服务用房;。
3.。
(三)双方对其他配套设施约定如下:
1.规划的车位、车库:;。
2.会所:;。
3.。
第二十四条税费。
双方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相应部门缴纳因该商品房买卖发生的税费。因预。
测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导致买受人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增加的税收负担,由。
承担。
第二十五条销售和使用承诺。
1.出卖人承诺不采取分割拆零销售、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
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全装修住宅不得对室。
内装饰装修部分拆分销售。
2.出卖人承诺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建设和出售,不擅自改变该商品房使用性质,并按。
照规划用途办理交易确认和不动产登记。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
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3.出卖人承诺对商品房的销售,不涉及依法或者依规划属于买受人共有的共用部位。
和设施的处分。
4.出卖人承诺已将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告知买受人。具体内容见附件。
十。
23。
5.买受人使用该商品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
结构。
6.。
7.。
第二十六条送达。
出卖人和买受人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任何根据。
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以【快递】【邮寄挂号信】【】方。
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在变更之日起日内书。
面通知对方。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买受人信息保护。
出卖人对买受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
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执行公务的需要,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
人及其销售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对外披露买受人信息,或将买受人信息用于履行本。
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消费者权益保。
护委员会等相关机构调解;或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九条补充协议。
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
充协议见附件十三)。
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
合理的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合同及附件共页,一式份,其中出卖人份,买受人份,
【】份,【】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
出卖人(签字或盖章):买受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25。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应当标明方位)。
1.房屋分层分户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
2.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总平面图。
3.装修设计方案平面图(全装修住宅提供)(应标明功能和主要空间层高)。
附件二关于该商品房共用部位的具体说明(可附图说明)。
1.纳入该商品房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面积和所在位置。
2.未纳入该商品房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所在位置。
附件三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
1.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
2.解除抵押的条件和时间。
3.关于抵押的其他约定。
附件四关于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
附件五关于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的具体约定。
1.相关设施的位置及用途。
2.其他约定。
附件六关于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标准的约定。
交付的商品房达不到本附件约定装修标准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三)款约定。
处理。出卖人未经双方约定增加的装置、装修、装饰,视为无条件赠送给买受人。
(一)外装饰装修部分(该商品房所在幢)。
1.外墙:【瓷砖】【涂料】【玻璃幕墙】【】;。
2.电梯:;。
3.管道:;。
4.窗户:;。
5.;。
6.。
(二)内装饰装修部分。
双方就内装饰装修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品牌、产地、规格、级别、数量等内容约定如。
下(品牌、级别等内容应明确清晰,不得出现“其他同级别产品”等模糊字样):
26。
序号菜单内容装修材料品牌、产地、规格、级别、数量备注。
起居厅。
1地面。
瓷砖。
大理石。
木地板。
2墙面。
涂料。
壁纸。
木饰面。
软包。
石材。
瓷砖。
3吊顶石膏板。
卧室。
(书房)。
1地面。
瓷砖。
石材。
木地板。
2墙面涂料。
27。
序号菜单内容装修材料品牌、产地、规格、级别、数量备注。
壁纸。
木饰面。
软包。
3门。
木门。
玻璃门。
厨房。
1
地面。
瓷砖。
石材。
墙面。
瓷砖。
石材。
吊顶。
铝合金。
石膏板。
2橱柜。
洗涤池。
柜门材料。
台面材料。
3厨房设备。
油烟机。
燃气灶。
28。
序号菜单内容装修材料品牌、产地、规格、级别、数量备注。
4门。
木门。
玻璃门。
卫生间。
1地面。
瓷砖。
石材。
2墙面。
瓷砖。
石材。
马赛克。
3吊顶。
铝合金扣板。
防潮石膏板。
4淋浴空间淋浴房。
5卫浴。
盥洗盆。
马桶。
6门。
木门。
玻璃门。
其他。
未尽。
事项。
29。
序号菜单内容装修材料品牌、产地、规格、级别、数量备注。
注:表格不够,可另附纸。
附件七关于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的约定。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
双方可参照《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的内容对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进行约定。
该商品房的保修期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关于保修期限的约定不应低于国家和省。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一)保修项目、期限及责任的约定。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
保修期限为:(不得低于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厨房、地下室和外墙面的防渗漏:
保修期限为:(不得低于8年);。
3.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
保修期限为:(不得低于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
保修期限为:(不得低于8年);。
5.装修工程:
(1)埋设于墙体、地面内的电气网络管线和给排水管道等隐蔽工程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8年);。
(2);。
(3);。
6.;。
7.;。
30。
8.。
(二)其他约定。
附件八关于质量担保的证明。
附件九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的约定。
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2.临时管理规约。
附件十出卖人关于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情况的说明。
(如:该商品房公共管道检修口、柱子、变电箱等有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
附件十一车位、车库或者停车设施买卖、赠予、租赁协议书。
(车位、车库或者停车设施的坐落位置、产权约定、使用期限、面积或尺寸、价款。
与结算、交付、违约责任等)。
附件十二其他物业买卖、赠予、租赁协议书。
(该物业的名称、面积或尺寸、物业及占用土地的权属情况、价款与结算、交付、
违约责任等)。
附件十三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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