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优秀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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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一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2月,对“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公路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改善公路使用质量,确保国民出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状态”。
为加快建立天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前者明确提出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各区近三年平均资金使用水平和设施量核对区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大中修资金后,市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的公路养管资金分配方法;后者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xx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延续申请设立“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用于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滨海、蓟州、宝坻、武清、宁河和静海10个区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大中修工程支出,提升区级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2.主要内容
根据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设施量,按照“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路面日常养护4.2元/平方米、桥梁日常养护16元/平方米、道路中修55元/平方米、道路大修188元/平方米”等补助标准,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用于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3.项目组织管理
市交通运输委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其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资金补助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交通运输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区级匹配资金申报,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20xx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244万元用于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根据“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配套资金要求,各区配套资金合计应不低于2324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至各区末级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分别为11523.03万元、0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49.57%、0%。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9288.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61%。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对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定期巡视、养护、维修,改善区域内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降低行驶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
(一)绩效评价方法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6个涉农区进行了现场评价、对4个涉农区进行了非现场评价。
(二)绩效评价结果
经过综合评价,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得分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项目决策14.35分,项目过程13.06分,项目产出24.22分,项目效益15.95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市级层面立项程序较规范,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公路和桥梁日常养护面积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较高。但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决策方面,部分区大中修工程立项前期未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部分预算测算内容不够合规、测算数据不够准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不高等;过程方面,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使用不够合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公路大中修面积产出较低、部分工程存在延期、部分区养护巡查频次不达标、成本控制不够有效;项目效益在降低运输成本、改善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养护公路面积。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计划养护公路面积为1204.8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和各区提供的数据,20xx年度各区养护公路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2.公路大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各区计划公路大修面积为60.26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5%)。根据各区提交大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大修面积为33.08万平方米,全市大修完成率为54.9%,仅西青和武清2个区公路大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津南、北辰、滨海、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大修,实际完成率为0%。
3.公路中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计划公路中修面积为96.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8%)。根据各区提交中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中修面积为32.2万平方米,全市中修完成率为33.40%,仅北辰区公路中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东丽、津南、西青、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中修,实际完成率为0%。
4.养护桥梁面积。根据《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项目计划养护桥梁面积为27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日志和各区提供数据,实际养护桥梁面积为25.3万平方米,各区养护桥梁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5.路面技术状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xx〕49号)中规定“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xx年对各区区级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显示,仅蓟州区和宁河区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低于80%,分别为74.9%、64.8%。
6.养护质量达标率。各区针对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整改。评价组对武清、西青、北辰、津南、宝坻、蓟州等6个区养护设施查看,养护设施状况良好,达到规定的养护标准,但部分区路面存在坑槽、裂缝,积水和保洁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如北辰区。
7.工程验收合格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的验收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凡是组织了验收的养护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8.成本管控有效性。项目主体业务为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通过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各区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性价比最优的服务商,较好地实现了源头成本控制。但各区在机械设备租赁方面的定价方式、定价标准上有一定差异,如津南区水车、装载机、双排等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项目总体层面缺乏行业统一规范标准,不利于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9.养护巡查频次。根据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部分区未达到规定的养护巡查频次。如静海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每月仅对辖区列养公路设施开展了3次巡查、宝坻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对部分列养公路设施每周开展了2次巡查,均未达到制度规定的每周完成2次辖区列养公路设施的全覆盖巡查的要求。
10.工程完工及时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工程完工不够及时。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工程计划工期45天,实际工期168天;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141天;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工程合同工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8日,实际工期为20xx年2月19日至4月18日。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经济效益情况
日常养护公路的车辆行驶环境必然比不进行养护的更优良,实际上在隐形条件下降低了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了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能够为不同地区经济的互动与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起到助益,形成社会性的经济效益。但从市对区开展路况检查结果看,尚有2个区路面技术状况(pqi)不达标,说明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进而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降低运输成本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工作,能够及时发现路面坑槽、裂缝、拥包等病害并及时整治,提高公路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也能够间接提升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和效率。20xx年度,各区未发生因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所产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评价组针对县道行驶舒适、安全性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津南区5%、蓟州区10%、宝坻区18.75%的居民评价为一般,宝坻区12.5%的居民甚至表示不满意,说明相关工作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3.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评价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津南、西青、北辰、蓟州、宝坻、武清6个区,共120位居民开展了区级公路养护方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6个区的居民满意度分别为98.13%、97.74%、98.75%、79.38%、80.19%、95%,综合平均满意度为91.53%,说明居民对整体工作满意。
(一)市级层面统筹管理不足
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在市区两级层面未实现有效同步,信息不够对称。调研发现,市级层面用于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量基础数据来源于始建移交后的养护投资台账及后续年度发生等级或数量等变更后的上报文件,但各区填报的数据采集表(评价组设计)中计划任务量与投资台账不一致。初步了解的原因有:从区到市经手台账数据(含年度变动)上报工作的责任人不清晰,从市到区下拨切块资金时也未明确统计确认的投资台账数据,各区在制定养护计划任务量时未能与投资台账数据进行有效对标;当年新接收或原道路降级为县道产生的新增,原道路升级不再按县道标准养护产生的减少等。该问题导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二)大中修切块资金分配方式欠合理
大中修切块资金按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欠合理。其一,通过分析开展大中修区近5年的数据发现,切块划拨大中修资金采用的计量数据大修为5%、中修8%,跟各区实际差异较大,如蓟州、武清区大中修面积占比明显不足5%、8%,北辰区的大中修(20xx和20xx年大修、20xx年中修)明显超5%、8%,滨海新区20xx年仅有1项中修(以前年度数据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无法获取),占比为6.29%,低于8%。总体上,全市每年大中修的量未达5%、8%。其二,各区同一类型维修的单价因工程结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但均价明显高于市级补贴标准188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特别是在各区财政资金无法按要求配套的情况下,不足资金由后续年度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补齐。其三,在当年没有实施大中修的情况下,各区将切块下拨的大中修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分摊。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情况差异较大,分配方式有待改进。
(三)区级配套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各区未按照“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0%。
(四)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1.部分资金支出方向不合理。津南区在20xx年度没有实施大中修工程的情况下,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531.85万元用于人员和各项公用经费支出;静海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32.37万元用于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和各项公用经费;东丽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238.55万元用于机关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公积金等;宁河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88万元用于支付帮扶沿河路社区建设楼新建自行车棚及晾衣架;武清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用于购置大米、油、食品类等。
2.部分资金拨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北辰区养护合同中明确全年养护费用的80%分4个季度进行支付,北辰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7月一次性将四个季度的80%款项支付给乙方。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合同中明确按照40%、40%、20%的支付比例分三批进行合同款支付,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6.64%给乙方。
3.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12月129#、132#凭证支付设计费和养护工程款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显示支付日期均早于支付审批单经办日期。
4.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够完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4月16#凭证支付农村公路(区县级)运营阶段安全生命防护情况评价费用时,资金支付审批单的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未签订审核日期。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7月94#、107#、108#凭证后附的《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支付审批单》中无分管领导意见,《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票据审批单》无业务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字。
5.财务记账不够合理。部分材料费、机械费未按养护公路类型(国省干线、县道)、项目来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自营创收)等进行费用分配,如蓟州区。
(五)制度建设和执行有效性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津南区路产路权保护“三员”人员虽已在各区、乡、村中配备,但区级路产路权保护“三员”管理制度尚未正式发布。
2.调整手续不完备。调研发现,蓟州区未对计划开展而实际未开展的“军蓟路边沟整治工程”履行内部备案手续。
3.部分工作组织实施未严格按照制度或合同执行。蓟州区公路管理所与5个公路站签订《县级设施养护协议书》中明确实行日抽查、百分制月考核等检查考核办法,但实际未制定与该协议内容相匹配的奖励办法,也未见百分制考核落实相关材料。津南区未按照机械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前,乙方提供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并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开展相应工作。津南区20xx年区级公路养护项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未经中心党总支会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批准,与《“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资金的使用预算)应通过三重一大讨论决定”不符。西青区未按照《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中规定的“区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去开展相应工作。武清区青上路、河大路和梅石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的验收报告中设计单位均未参与验收工作,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规定“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不符。
4.支付资金来源与合同内容未保持一致。蓟州区交通局塘承高速延长线综合整治合同协议中明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实际结算时将3项合同总金额166.01万元全部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5.资料或审批手续不完备。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监理合同中未约定计划开竣工时间、投资额,缺少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签订日期等内容,同时该工程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且工程最终支付证书等资料缺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东丽区津汉支路维修工程(大修)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合同盖章处均未签署日期。
6.合同签订时间晚于服务开始时间。如津南区机械租赁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
7.资料归档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料缺失。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由于人员调整,未见相关资金支出相关“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或记录。
(六)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尚有不足
除因缺少大中修计划采取切块下达资金时核定的大中修工程量对标实际完成量导致的`产出数量完成率的评价结果较低外,项目其他产出及效益实现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北辰区路面养护不达标;津南区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列养公路设施养护巡查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养护工程、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工程未及时完工;蓟州区和宁河区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市民对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以及整个项目实施满意度等的调查数据显示养护服务工作尚有改进空间。
(七)绩效目标表整体填报质量较差
各区绩效目标表填报质量整体较差。一是西青区和宁河区未编制区域绩效目标。二是部分区指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如东丽区数量指标值设置不够明确具体;滨海新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静海区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部分区效益指标概念混淆,如津南区和静海区经济效益指标中出现社会效益相关的内容描述等。四是部分区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或计划数不够对应,如蓟州区、静海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北辰区未体现大中修工程的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五是部分区绩效目标未体现产出或效益,如蓟州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区、武清区。
(一)加强市级层面统筹管理,完善项目顶层部署
一是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后续年度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7号)中相关要求,落实全市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分区目标和项目目标编制工作,并保障区级目标、项目目标与全市绩效目标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市区两级数据高效同步。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区两级数据变更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的工作汇报和管理机制。
三是建议在“津财绩效〔20xx〕17号”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对区级部门资金使用的指导;另一方面针对专项资金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跟踪资金使用,促进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调整优化大中修资金分配方案,提升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建议将大中修切块下拨资金由因素分配法调整为项目分配法,在市财政承受范围内,多干多补,少干少补。“津政办函〔20xx〕97号”已明确“到20xx年,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采用项目分配法一方面能够避免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差异较大的情况,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区将切块资金用于管理人员支出,同时又从区财政获得管理经费导致的多渠道重复收入情况。
(三)严格落实区级配套责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建议各区在市级层面调整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后,严格落实“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财政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资金配套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确保各区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影响公路养护质量,无法实现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的联动效益。在区级落实支出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作用,促进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增强资金使用合规意识,提升区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效能
建议各区级资金使用单位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合规意识。一是正视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杜绝资金拨付不按合同条款执行,随意更改支付方式或支付额度的现象。二是加强资金支出审批手续管理,做到审批单据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清楚,避免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三是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杜绝国省干线和县道养护,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自营创收项目材料费、机械费等混用。
(五)完善养护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或养管单位,结合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所带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及时修订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相关改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二是建议各区养护主管部门或养管机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条款等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内容或预算金额调整备案手续;加强资料和审批手续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做到凡签字必审核、凡审核必签字,涉及重要节点事项落实的资料签署具体日期等。
(六)加强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提升项目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和养管机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中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关注重点以及对应环节的成果输出,并做好及时归档整理。针对此类多层级服务下放代办的项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逐级管理、层层把关的方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xx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明确路面、桥梁、附属设施、道路大中修养护单价标准,提出“今后,将根据市财力状况相应调整公路养护单价”,以及“以20xx年6月底公路设施等级台账为依据,综合考虑道路技术等级、交通流量、重载交通影响等因素,参照公路养护平均单价,计算资金分配数额”的养管资金分配方式。20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提出“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评价发现,市交通运输委一直采用“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县道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单价标准,且在分配各区养管资金时仅将路面、桥梁等设施量作为唯一分配因素。对于已持续使用10年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强化调研分析,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ppp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二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祁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20xx年度我大队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我大队20xx年项目经费主要包括应急救援保障经费、专职消防员及文职雇员经费,消防车辆业务经费、消防器材配置经费、微型消防站建设经费、执勤高危补贴等,项目经费支出秉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竭诚为民的理念,通过“以防为主,防消结合”解决各类消防隐患为目的。20xx年以来,我大队持续抓牢装备建设和微型消防站建设、稳步提升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牢牢守住消防安全的红线,确保全市全年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根据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及时进行细化,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确保绩效目标实现。
(一)深化消防安全领域改革,确保火灾事故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由大队主官牵头,消防站主官为责任人,所需资金从应急救援保障经费工作项目支出。
(二)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做好灾民救助。由大队主官牵头,消防站主官为责任人,所需资金从应急救援保障经费工作项目支出。
(三)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由大队主官牵头,消防站主官为责任人,所需资金从应急救援保障经费工作项目支出。
(一)项目决策(20分)
(1)项目目标4分
大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设立了明确的目标,且目标细化、量化到了具体的每一项工作,该项指标得4分。
(2)决策过程8分
2.决策程序4分: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申报条件,批复及时,该项指标得4分。
(3)资金分配8分
1.分配办法4分:大队制定了专项财务管理规定,管理规定中有明确的资金分配办法。
2.分配结果方面4分:大队根据年初制定的预算计划,各项工作的开展与资金的使用方面与年初计划及资金分配办法存在一定的出入,但总体上分配公平合理。
(二)项目管理(25分)
(1)资金到位5分
1.到位率2分:20xx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应急救援保障经费18万元、专职消防员及文职雇员经费385万元,消防车辆业务经费97万元、消防器材配置经费292万元、微型消防站建设经费40万元及执勤高危补助41.4万元共计873.4万元,实际到位792.3万元,其中微型消防站40万元及大村甸、文富市、三口塘、茅竹、下马渡等5个镇消防器材配置经费40万元结转至20xx年,大忠桥专职消防车及器材配置经费共拨付28.9万元,结转1.1万元未拨付。
2.到位实效2分:资金到位及时,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资金管理10分
1.资金使用7分:资金依法依规给付,无截留挤兑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
2.财务管理3分:我大队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费用支出需经手人、证明人、财务领导签字后才能予以报销,会计核算规范。
(3)组织实施10分
1.组织机构1分:我大队成立了大队教导员,大队长为组长的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分工明确。
2.项目实施3分: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各项目的实施,并在相应的时间内完成任务目标。
3.管理制度6分:我大队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在使用过程严格执行了相关管理制度。
(三)项目绩效(55分)
(1)项目产出15分
1.产出数量5分: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预算编制计划,我大队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
2.产出质量4分:火灾事故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
3.产出实效3分:每一项项目的开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4.产出成本3分:20xx年专项经费预算资金873.4万元,到位792.3万元,实际支出专项经费792.3万元,其中微型消防站40万元及大村甸、文富市、三口塘、茅竹、下马渡等5个镇消防器材配置经费40万元结转至20xx年,大忠桥专职消防车及器材配置经费共拨付28.9万元,结转1.1万元未拨付。
(2)项目效果39分
1.经济效益7分:通过项目的实施,减少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和财产损失。
2.社会效益8分: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行业事故防范能力、推动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3.环境效益8分:通过项目的实施,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4.可持续影响8分:通过项目的实施,推进社会安全建设作用明显
5.服务对象满意度8分:群众对社会面的火灾防控满意度高,在全县的绩效的考核中,消防救援大队获评先进单位。
(一)职能部门联防联控,形成共管合力。
20xx年,应急、住建、城管、公安、教育、民政、卫健等部门多次联勤联动扎实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应急、住建、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帮扶指导服务10余次;教育、卫健、消防部门联合开展第一批校园开学复课工作检查验收,分3个检查组,共检查学校近50所;特别是安委会、消安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防范的通知》;住建局、城管、交警、消防四部门联合下发《全县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五一节前,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莉带队开展消防专项整治,使专项整治行动更加有力。
(二)持续开展隐患排查,筑牢火灾防控基础。
消防救援大队在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的同时,积极查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联合各有关部门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召开祁阳县消防车生命通道专题部署会,全面整治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堵塞问题。同时,紧盯不放心场所,为“两会”顺利开展保驾护航。对全县不放心场所开展摸排,建立隐患台账,采取相应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同时对各职能部门发送消防安全提示函,形成合力,将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共同为“两会”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为抓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20xx年,大队共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排查单位235家,督促整改隐患78处,下发整改通知书75份,下发处罚决定书11份,下发当场处罚决定书7份,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4份,大队逐级提请应急管理局、县政府开展全县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由政府督促隐患单位按质按时整改火灾隐患,有力地推动了辖区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
(三)多策并举,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20xx年,大队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开学复课等工作实际,不断改进消防宣传工作方式方法,延伸消防宣传触角,全面加强全县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在疫情防控期间,结合疫情防控工作不断利用“村村响”、“小喇叭”,以及疫情巡防宣传车等播放消防安全提示音频广播,有效利用沿街单位门面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消防提示,在乡镇农贸市场等人员集中地段的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标语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提示;二是利用在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时段组织消防志愿者开展大型消防宣传活动,受教群众1万余人。三是发挥消防宣传服务职能,服务复工复产和开学复课。消防大队组建兼职消防宣传服务队,组织指战员深入企业和学校等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以文明铺为代表的镇专职消防队深入辖区敬老院、中小学校、企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镇政府结合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深入学校组织开展了消防宣传主题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大队以优秀消防员原型人物高攀同志的先进事迹为题材拍摄了微电影《守望》,并上传腾讯视频,通过微信、微博广泛转发,累计阅读点击量达到5万,并且微电影《守望》获评全省消防主题微视频(微电影)三等奖。
(四)灭火演练扎实开展,确保实战能力提升。
大队结合辖区火灾形势,分析研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坚持以提升实战能力为目标,组织指战员强化技战术训练,开展实员实装实战灭火救援演练,组织大队指战员深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小区、易燃易爆、文物建筑等重点部位开展针对性灭火演练,有效提高指战员实战能力。20xx年,大队共修订了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120份,实地演练150次,开展大型联合演练3次。
(五)统筹发展大局,强化装备建设。一是加强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合理规划装备购置专项资金使用,做好乡镇(街道)防灭火工作。20xx年,大队为大忠桥镇专职消防队采购消防车1辆,同时为羊角塘等9个镇争取财政配套资金72万元,采购9台轻型消防车及各类消防装备器材,其余40万元结转到20xx年列入财政专户。目前已配套给大村甸、文富市、三口塘、茅竹、下马渡等5个镇,大村甸的装备已采购到位,其余4个镇仍在采购中。为满足经济发展需要,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分年度争取财政经费购置18米举高喷射消防车一辆;二是加大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实现联防联控。大队始终坚持“扑早灭小”的理念,指导督促各重点单位建设微型消防站38个,有效提升了单位自身及社会面的火灾防控能力。
存在问题:(一)项目资金到位较迟;(二)部分项目支出存在挤占其他资金的现象。
建议:加大对应急管理项目经费投入,不断完善应急队伍建设。
ppp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三
根据《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关于20xx年绩效评价整改及公开的通知》要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xx年认真落实财政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要求,针对《20xx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存在的相关问题,加强工作部署,认真开展自查整改,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及时整改,不断优化改进绩效管理工作,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现将涉及绩效评价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在绩效自评过程中,我单位民生项目绩效管理存在: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工作还需加强。项目经费控制数项目绩效管理存在:
1、单位机关经费运行偏紧。
2、业务工作任务较重,工作经费开支较大,导致经费不足申请追加业务专项经费的情况。
针对项目绩效自评存在的问题,我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整改。
(一)加强培训学习。20xx年,我局充分认识了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对财务人员和业务经办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我局在加强内部学习培训的同时,积极参加区财政局组织的绩效管理业务培训,不仅要求财务人员参加,同时组织业务股室一同参加,不断促进财务人员和业务人员提升绩效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完善绩效指标库。为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我局在开展20xx年度绩效目标申报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各资金使用股、室根据项目特点,认真梳理代表性强、可操作性强的绩效指标,更新完善我局绩效指标库,为以后年度绩效目标申报工作提供更好地参考。
(三)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我局在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督促资金使用股室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的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启动了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及时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并针对监控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财政资金切实发挥效益。
(四)加强结果应用。将20xx年度绩效自评结果作为编制部门20xx年度预算和调整政策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大各类资金统筹使用力度、保障重大项目、规范我局预算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提高预算公开透明度等重点,为扎实做好20xx年部门预算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ppp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四
(一)概况
1.主要职责职能
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制度。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地方民航发展,提出有关政策措施。负责提出县内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国家、省级、州级、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协调中央垂直管理的铁路、民航、邮政,委托管理的海事等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行业管理工作,协助县政务服务局做好行政许可有关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
武定县交通运输局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策研究和法制股、综合规划股、综合运输股(铁路和民航股)、综合建设股、安全监督股(应急办公室)、资财审计股、公路股、航务股。
3.人员情况
武定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19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0人。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4.履职总体目标及工作任务
一是强力推实重点项目,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建成集汽车客运站、机动车检测站、城市公交枢纽站、新能源充电桩、加油站为一体的县城南部客运站综合体项目,昆交集团武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客运站顺利搬迁,县城交通服务能力和城市形象明显提升。二是积极配合推进武定猫街至禄丰至双柏高速公路、昆明至武定至元谋城际铁路(成昆高铁云南段)、金沙江航运武定港等重大交通项目前期工作。三是编制完成《武定县“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及中长期远景目标纲要》,规划交通项目43项,总投资1881.1178亿元。
二是加快农村路网建设,发挥交通先行作用。一是白环公路提升改造项目正在按时序推进路面结构层铺筑。二是完成深度贫困县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全县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率达到95%。三是继续实施危桥改造,田东公路河门口大桥完成桩基工程,计划年内建设完成。四是乌东德水电站库周交通和移民安置点外部道路建设项目、万德镇民心桥建设项目建设完成。五是计划投资1.9亿元的发窝乡通三级公路建设项目正在开展工程招投标和使用林地、土地及水环保报批工作。六是积极处治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投资329万元实施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47公里,投资601万元对长己线、沙山线、环东路等县道实施养护大中修。七是积极办理人大代表议案,20xx年县人大2号议案猫街至仁和水库公路路面修复工程开工建设,20xx年1月建设完成。八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对铺西公路实施提升改造,12月份开工建设。
三是加强路域环境整治,提升路政管理水平。抓好公路养护管理,保障工作安全畅通。积极推动转型升级,提升运输服务水平。加强航运和海事管理。抓好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认真抓好中心工作任务落实。
(二)部门预算管理、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单位部门预算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持量入为出,保障重点,兼顾一般,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降低行政成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收支两条线原则。在预算编制工作中始终把握认真负责,做实做细的原则,按照县人民政府和财政局的预算管理规定认真测算、提出预算建议数,汇总后报送县财政局。严格执行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要求对批复后的预算数据全面、准确、完整进行公开。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20xx年县交通运输局严格履行部门职能职责,共设立了三个绩效目标。
一是加快农村路网建设。全力推进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长己线老木坝至发窝段公路、河门口桥等重点项目建设。
二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能力进一步提高。积极稳妥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提升养护机械化水平,加强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完善公路服务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着力营造“畅安舒美”公路出行环境。
三是公路安全和应急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开展超限超载和散装货物泼撒污染路面行为专项整治,加大农村公路日常巡查力度,做好农村公路大中修、小修日常保养和应急抢险保通工作,全县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的比例高于75%。
(四)部门整体收支预算及执行情况
20xx年度收入合计11830.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71.83万元,占总收入的99.5%;其他收入58.66万元,占总收入的0.5%。20xx年度支出合计1191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40万元,占总支出的3.03%;项目支出11550.58万元,占总支出的96.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8万元,支出决算为5.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xx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和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落实中央严控“三公”经费要求,接待费收入严格按照年初预算以收定支。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目的,主要是通过绩效目标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管理情况、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遵循绩效自评“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资财审计股,负责本次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等工作,自评工作包括准备、实施、整改三个阶段。
1、自评准备阶段,首先,确定评价对象。其次,拟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确定评价目的、内容、任务、依据、评价时间及要求等方面的情况。最后,自评实施阶段。拟定评价实施方案,根据评价计划拟定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等具体评价方案。在部门整体支出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建立适应部门和项目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库。
2、自评实施阶段。一是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自评,并按照自评指标体系认真进行分析评价。二是撰写绩效自评报告。自评工作按照参考提纲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自评整改阶段。部门结合自评报告和上级部门审核结果提出的整改意见,在限期内做出相应整改。
(一)投入管理情况:武定县交通运输局在对全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规划、组织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的过程中,严格执行专户管理制、公告公示制、项目管理合同制、质量监管制、检查验收制、年度审计制,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管,防止公路建设资金被挤占、截留、挪用,对资金的.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工程建设质量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二)履职完成情况:结合部门实际设立了产出绩效目标,根据履行职责完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重点工作办结率四个方面进行分析,完成情况达到预期目标。
(三)履职效果情况:20xx年,县交通运输局严格按照“三定”方案中的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县级人民政府的要求,着力推进昌保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着力行业监管,突出依法行政,着力优化管理,突出公路养护,继续巩固和提升“四好农村公路”建设,突出“一体化”建设,城乡共享有新进展,着力补齐短板,突出精准扶贫,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序进行,自评工作结合部门实际,从职责履行、履职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四)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20xx年,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县交通运输局紧紧围绕年初既定目标和中心工作,交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在攻坚克难中赶超跨越,在真抓实干中改善民生,全局上下合力攻坚、务实创新,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克服重重困难,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全局交通运输工作呈现出稳中有进、稳中有为、稳中提质的良好局面。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社会工作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较好。
(一)存在问题
1.年初只预算基本支出,没有预算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全部作为调整预算,使年内预算调整较大,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内控制度有待完善,财务管理有待加强。
(二)整改情况
1.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
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监督机制建设。
通过自评工作的开展,将评价结果做为部门改进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价管理的重要依据,对自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加强预算管理和绩效目标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增加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和社会效益。绩效自评结果在武定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公示。
一是建立健全各项相关制度,保障部门项目支出合法合规;二是尽可能分解细化项目计划或项目方案,提高预算执行科学性;三是明确分工,积极配合,财务部门与项目分管部门要及时沟通,动态监管项目支出情况;项目分管部门要尽可能细化项目预算、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工作;财务部门要严格把关,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绩效评价的质量。
无。
ppp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五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漳州政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的财政绩效管理组织专业人员,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绩【20xx】4号)的有关规定,接受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委托,对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项目的财政资金投入开展绩效评价,以第三方身份出具报告,评价报告的结论不含委托方任何观点。评价报告主要是针对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项目的投入资金进行绩效评价,以供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财政局了解该项目投入资金的绩效情况。
根据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20xx]11号),市委政府统一部署和《关于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装备工作的指导意见》(漳安委办[20xx]2号)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提高我区消防救援智能装备水平,推动实现现代化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有效融合,为我区人民生活平稳,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1、基本性质及内容
根据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20xx]11号),市委政府统一部署和《关于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装备工作的指导意见》(漳安委办[20xx]2号)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与中标单位中信重工开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执行方漳州大一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订消防救援智能技术装备采购合同,采购费用由财政统筹,我局做好设备移交、验收工作,消防大队加强技术技能培训,时刻为我区人民生命做好战斗准备,项目开展目的为提高我区消防救援智能装备水平,推动实现现代化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有效融合,为我区人民生活平稳,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2、项目立项、批复依据
(1)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20xx]11号);
(3)《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为认真落实、贯彻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批复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项目经费申请,该项目资金分别于20xx年07月到位369.84万元项目经费给予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资金按时到位保障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项目工作顺利开展。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度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均按照区级有关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规定执行,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财务核算由我区财政局根据财务制度和财政预算支出制度,统一管理、核算,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专款专用,项目支出按预算审核支出,拨款额十万元以上项目上报财政审核,项目增减、费用拨付由乙方提出申请,根据月报销经费单,经过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单位党委会讨论,党委会批准后支付项目支出。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支出均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支付,并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项目进行前进行集体研究讨论,项目进行时有负责人及时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依据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地审核、分析和评判。
(二)评价思路和评价依据
1、评价思路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项目目前评价从针对我区设备采购及业务资金使用基本情况入手,首先充分调研了解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所需设备,对比采购方案中设备价格对比等,分析项目实施必要性、可行性,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同时从时间、投入、产出、效果、影响力因素五个维度,明确项目绩效目标,使其符合smart原则的具体性、可衡量、可达到、与其他目标具有相关性、有明确期限的特征。
2、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4)项目及资金管理各级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提交的绩效自评材料及佐证材料。
3、评价对象和范围
评价范围:
(1)时间范围:20xx年01月至20xx年12月;
(2)地域范围: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
(3)受益者群体范围: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
(4)取样范围: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
(5)评价时段的确定:
本项目以预算年度为周期,项目实施的周期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绩效评价基准日为20xx年12月31日。
(三)绩效评价原则
1、价值中立原则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客观评价,所有用来评价的`指标均可量化,所有参与评价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循评价价值中立原则,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只取决于各单位的工作业绩的客观实际,而不取决于评价人的价值判断和个人意愿。评价结果不会因为评价人价值观念的不一致而有所不同。
2、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从评价目标的设计、指标体系的研发及设计、数据填报、复核,专家评议等所有环节,都必须保证评价过程的公开性、程序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应及时发现并处理评价过程中的问题,以保证评价结果的准确、客观和科学。
3、客观性原则
评价以数据为准绳,坚持客观评价。项目组根据填报的数据,在进行汇总、分析、评价的基础上,独立开展评价,得出评价结果,并形成评价报告。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指标体系设计思路
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按照逻辑分析法设计,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部分内容,主要围绕资金使用、资源配置、项目管理等客观分析项目的产出和效果,体现从投入、过程到产出、效果和影响的绩效逻辑路径。
决策类指标设计思路:从两个方面来设计,一是项目立项,项目目标是否与部门战略目标一致,以及项目立项依据的充分性,项目立项的规范性;二是绩效目标,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
管理指标设计思路:根据资金流来设计投入管理、财务管理和项目管理三类指标。计划预算和按预算执行是项目的起点,设计预算执行率指标可以从预算执行情况来分析差异原因。设计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项目资金是否符合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规范运行及安全情况。设计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及有效执行情况。
项目绩效指标设计思路:立项目的是通过对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设施完善程度、消防救援大队智能装备等,多角度、全方位地确保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政安全,生活安全隐患有效降低,保障了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人民群众的生活平稳、社会稳定。我们围绕该项目的总目标完善了绩效目标,根据绩效目标设计了产出、效果指标。产出指标的设计主要从产出时效、产出数量、产出质量及效益指标等方面来分析,主要包括消防救援智能装备采购完成时间、消防救援智能装备采购成本、智能装备采购数量、智能装备应急救援有效保障率,项目效果主要从智能装备应急救援有效保障率、智能装备采购数量等几个方面来设计指标。
指标体系设计如下:
(1)项目决策(15分)
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两方面进行评价,其中,项目立项7分,包括立项依据充分性3分、立项程序规范性4分;绩效目标8分,包括绩效目标合理性4分、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
(2)项目过程(25分)
从资金落实、财务管理、项目管理三个方面进行评价。其中,资金落实8分,包括资金到位率4分、预算执行率4分;财务管理9分,包括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项目资金安全性5分;项目管理8分,包括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制度执行有效性4分。
(3)项目产出及项目效益(60分)
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两方面进行评价,其中,项目产出33分,包括产出时效8分、产出成本8分、产出数量8分、产出质量9分;项目效益27分,包括社会效益9分、可持续影响效益9分、服务对象满意度9分。
详见附件一。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部分绩效指标在20xx年年底前完成,实际支出369.84万元,项目完成100.00%。
(2)项目完成质量
绩效指标全部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工作覆盖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全区域,群众生命财产得到保障;全年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工作有序推进,我区消防救援大队救援装备有效保障,项目效果显著,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项目工作及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根据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20xx]11号),市委政府统一部署和《关于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装备工作的指导意见》(漳安委办[20xx]2号)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有效提高我区消防救援智能装备水平,推动实现现代化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有效融合,为我区人民生活平稳,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5、项目预算批复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共设置7个绩效指标,其中产出指标4个,效益指标3个,绩效目标部分未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产出数量目标:
20xx年完成智能装备采购数量达6套,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已完成。
(2)产出质量目标:20xx年完成智能装备为应急救援提供有效保障保障率95%,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已完成。
(3)产出成本目标:20xx年完成消防救援智能装备采购成本369.84万元,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已完成。
(4)产出时效目标:20xx年完成消防救援智能装备采购完成时间12个月内,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已完成。
(5)社会效益目标:20xx年该项目实施后,有效保障救援装备为应急救援提供帮助,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已完成。
(6)可持续效益目标:20xx年该项目实施后,救援装备能够及时减少开发区生产事故发生,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已完成。
(7)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20xx年该项目实施后,相关部门及企业基本满意,完成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20xx年度项目绩效目标无未完成原因:项目年初预算安排资金全部申请到位,资金到位率100%,到位资金全部支出使用。
(一)资金使用方向、资金收入和支出结构
项目资金用途明确为20xx年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资金支出使用主要用于消防救援智能装备采购,验收相关开展经费,项目资金来源是区财政拨付资金。20xx年申请区财政拨付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项目专项经费369.8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69.84万元,共使用369.84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支出实现率100%。
(二)项目和资金管理情况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日常工作安排协调;资金管理方面,开设了资金专款专用账户,对消防救援智能装备采购支付、验收进行工作的开展。
(三)资金节约性、资金使用效果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人民群众创造条件、提供支持,确保居民生活环境,确保消防救援智能装备采购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保障了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人民群众的生活平稳、社会稳定。单位严格按照政府相关标准执行,并进一步完善资金发放管理制度,确保按期完成工作目标,无违法、违规和超出范围开支情况。
经综合评价,本项目综合得分94分,评价等次为“优”。
详见附件三。
(一)主要的经验及做法
项目工作安排合理,符合政府相关政策标准,项目实施单位具备所需的基础条件、技术条件、人员条件等要求,项目资金使用合理,资金保障到位,经济可行。
综合20xx年度本财政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认为,在项目资金预算绩效方面总体上是管理使用到位的,虽然存在较多客观因素,但都有及时做好汇报工作。建议制订年度项目资金预算方案前,认真做好每个项目的市场预测和绩效目标分析,及时向领导通报资金使用情况,以便及时作出调整,实现项目资金利用效率最大化,确保项目工作能够更好地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存在问题:
(1)单位在编制年初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时,指标和标准设计不规范、已设置指标不能清楚、准确地体现二级指标与三级指标之间联系。由于财政支出的类别多,使用绩效的表现形式多样,现有的绩效评价指标不能有效地评价财政支出的使用绩效。
(2)财务管理方面存在不足,会计账虽单独设置项目明细账,但每年项目资金拨付情况未及时进行区分,导致当年度资金与上年度资金混淆在一起,资金无法进行分辨年份。
(3)单位在编制预算项目季度监控表、绩效自评表及自评报告时,未严格按照实际资金到位及支出使用进行编报,造成绩效表格当年度资金情况与实际账务上资金情况不一致,存在未与实际情况相匹配问题、资金管理制度方面问题。
有关建议:
(1)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应按照实际开展项目工作内容对相应的效益指标进行设立,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且将属于定性或定量指标按要求进行区分。
(2)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对绩效申报项目单独设立明细账,对当年度资金使用情况与上年度加以区分开,以便对项目资金进行有效管理与使用。
(3)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年初设定的效益指标进行工作开展,编制预算项目季度监控表、绩效自评表及自评报告时,要求与年初目标申报情况、实际开展工作情况相对应,做好表表一致、表实一致、表账一致。
本报告仅供开展“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相关工作使用,不作他用。
ppp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九开管办字【20xx】61号)和《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财政局文件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项目、部门整体支出及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九开财字〔20xx〕10号)文件,我单位组成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20xx年我单位财政资金安排预算项目有11个,本次纳入自评范围的项目有8个,分别是农产品常态监测费(全年)、森林防火经费、20xx年河长制公示制作费、调区后堤防日常管护委托费用、畜牧兽医专项经费、林地变更调查及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经费、生态护林员全年工资(5人)、脱贫攻坚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合得分93.75分,现将绩效自评工作总结如下:
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发展农林水利事业。
本次评价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
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了解各项目基本情况,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布置绩效评价工作。
(二)组织实施
评价小组于20xx年4月开始展开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2.根据评价体系指标的`要求,从不同来源收集的资料中选取与验证包括定性的文字描述与定量的统计数据,确保资料来源的客观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三)分析评价
根据评价体系,对项目资料进行计算、分析,得出评价分值。
20xx年我单位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一)资金投入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当年实际下达农产品常态监测费(全年)18万元、森林防火经费5万元、20xx年河长制公示制作费15万元、调区后堤防日常管护委托费用135万元、畜牧兽医专项经费7万元、林地变更调查及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经费10万元、生态护林员全年工资(5人)9万元、脱贫攻坚工作经费3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xx年农产品常态监测费(全年)使用资金18万元、森林防火经费使用资金1.77万元、20xx年河长制公示制作费使用资金0.353万元、调区后堤防日常管护委托费用使用资金115.5万元、畜牧兽医专项经费使用资金2.64万元、林地变更调查及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经费使用资金6.6528万元、生态护林员全年工资(5人)使用资金9万元、脱贫攻坚工作经费使用资金5.8297万元。
森林防火经费资金结余3.23万元、20xx年河长制公示制作费资金结余14.647万元、调区后堤防日常管护委托费用资金结余19.5万元、畜牧兽医专项经费资金结余4.36万元、林地变更调查及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经费资金结余3.3472万元、脱贫攻坚工作经费资金结余28.1703万元。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我单位紧紧围绕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落实政策,做好农业工作;注重生态,做好林业工作;科学部署,做好水利工作;统筹推进,做好扶贫工作。
农产品常态监测: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农产品检测,按时按质完成了检测任务。20xx年开展20xx年棉花种植面积核实工作、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工作及20水稻种植面积核实工作,共核实棉花种植面积310.7亩、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5658.6亩,水稻种植面积210.8亩。
林业工作方面:依托联通公司巡护信息系统开展护林行动,加强林长制信息化建设,并督促5名护林员、4名监管员在线使用,我区护林员及监管员巡护系统使用率均为100%。通过开展培训、加强督查、兑现奖惩等形式,加强巡山员队伍管理。张贴宣传标语36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在重点防火期严密防控,严格管控野外火源。
水土保持方面:委托九江市河道湖泊管理局对经开区管辖的长江赤心堤、长江永安堤、八里湖堤、赛城湖堤、向阳堤五个堤坝进行日常管护,提高了河堤湖堤防护质量,美化了河堤湖堤周边环境。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设立界桩155块,通过定位测量实现河湖管理范围一张图。深入推进河长制,调整全区河(湖)长人员名单,制定“清河行动”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处理了2件涉河问题。
畜牧兽医专项:配合城区养犬管理整治行动,2家犬只狂犬病免疫注射点已获批,今年共累计办理犬牌738个。
脱贫攻坚:结合贫困户实际按户因人施策,精准实施扶贫工程:实施教育扶贫,补助贫困学生13名,为2名非建档立卡学生送教上门;实施就业扶贫,安排13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到公益岗位工作,聘请5名暂不能外出务工的贫困户就业;实施健康扶贫,开展水质检测确保水质达标,做好贫困户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健康体检;实施基础扶贫,对贫困户侯帮兴家入户道路进行硬化,对吴从木、高传兵家进行水冲式厕所改造。目前,通过打好脱贫攻坚组合拳,我区26户78人已全面脱贫并办理防贫保险,坚决打赢脱贫攻坚之战。
20xx年多个预算项目年末资金有结余,且资金结余较大,预算安排不太合理。
20xx年,我单位加强项目预算资金管理;将继续做好水利工作,加强防汛防洪,加强水土保持;推进“林长制”,落实森林防火长效机制;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巩固脱贫成果,推动2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实现增收。
二是利用绩效自评结果,促进部门(单位)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
ppp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七
本工程是老年公寓增设火灾自动喷淋系统,医疗康复中心、娱乐中心、生活服务中心、老年公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发电机房、配电房气体灭火系统维修、整改等。投资额约为2761351.93元,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
项目资金总共需2761351.93元,目前,已经到位2761351.93元。根据政府投资项目制度管理,目前,该项目已进场施工,并拨付30%预付款750578元,项目支出拨付40%进度款1000770.75元以及招标代理费、工程监理、施工图设计、预算咨询费所需要的费用、前期各项费用支出约为131850元,未支出结余878153.18元财政收回。
为了推动项目进度,我单位领导多次与第三方沟通加快完成,同时,向民政局、消防大队询问沟通,是否可以进场施工,在得到肯定答复后,于20xx年4月要求施工单位进场检测数据合格后正式下达开工令。
20xx年,项目的资金使用主要为工程预付款,及相关手续费用的支付。由于该项目疫情原因,施工单位无法进场施工推迟,后续因施工方所需材料未交齐,从而影响工程进度款的正常按时拨付,导致资金使用率的低下,也延缓了项目的`交付使用时间。
(一)开工缓慢的问题。我单位项目招标至今,于20xx年4月15日才正式开工,主要问题:受20xx年初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原因,我中心作为防疫重点单位、重点场所暂缓开工。
(二)验收问题。该项目建设完成之后,为保证该项目正常完成验收,经咨询主管局民政局并提交工程材料审查发现,施工方、监理方尚有部分材料没有提交,按民政局指导制定的所缺材料清单经补充提交后,中心按程序进行了验收。
ppp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八
我区20xx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包括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中央补助、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3项资金,共获得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697万元。根据《江西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赣财农改〔20xx〕3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的通知》(抚财扶〔20xx〕18号)的要求,对我区20xx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进行绩效自评。现简要报告如下: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xx年我区获得农村公益事业中央补助资金145万元,实际投入275.8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145万元,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中央资金调剂20万元,区财政配套100万元,其他资金(村民自筹)10.87万元,所有项目资金在20xx年12月底已拨付到位,资金执行率达100%。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xx年上级下达我区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绩效目标数为33个,实际完成绩效目标数为61个,比上级下达的绩效目标数多28个,多出的原因主要是大部分乡镇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工作热情高,申报的项目多,我们采取因素分配原则,并结合本区实际安排落实奖补项目,截止20xx年12月底所有项目全面完工,完成率达100%。
(2)质量指标。建立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台账,资金到位率达100%,项目完成达100%,工程验收合格率达100%。
(3)时效指标。截止20xx年底,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执行率达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生态效益指标。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2)可持续影响指标。建立了农村公益事业滚动项目库。
3、满意度指标,主要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通过我们上户走访,绝大多数的项目所在地的基层干部、村民感谢党的这项惠民工程建设,满意度达96%以上。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xx年我区获得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中央补助资金72万元,实际投入5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52万元,另外20万元调剂到农村公益事业,所有项目资金在20xx年12月底已拨付到位,资金执行率达100%。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实际安排提升农垦国有农场与周边区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共享共建水平建设数量项目数6个,到20xx年12月底,已完成6个,完成率达100%。
(3)时效指标。截至20xx年底,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资金全部拨付到位,执行率达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主要是生态效益指标,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主要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通过我们上户走访,绝大多数的项目所在地的基层干部、村民感谢党的`这项惠民工程建设,满意度达96%以上。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xx年我区获得扶持村级集体经济中央和省级财政奖补资金480万元,区财政配套120万元,实际投入600万元。所有项目资金已拨付到位,资金执行率达100%。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xx年上级下达我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村和项目绩效目标数均为12个,实际完成绩效目标数均为12个,到20xx年12月底,已完成绩效目标数12个,完成率达100%。
(2)质量指标。建立了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台账,资金到位达100%,项目完成达100%,工程验收合格率达100%。
(3)时效指标。截至20xx年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资金执行率达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项目所在村均增加了集体经济收入。
(2)社会效益指标。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项目所在村村民收益得到提升。
(3)生态效益指标。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4)可持续影响指标。村级集体经济滚动发展能力得到提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主要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通过我们上户走访,绝大多数的项目所在地的基层干部、村民感谢党的这项惠民工程建设,满意度达96%以上。
一是上级转移补助资金越来越少。我区农村公益设施基础薄弱,农村点多、面广,加之有些乡镇农民收入水平低、承受能力限,农民自主参与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各乡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开展不平衡。建议上级加大奖补标准,调动农民积极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工作的积极性。
二是外出务工人员多,项目议事程序难度大。我区青壮年人员大部分平日都外出务工,留守在家多为老人、妇女小孩,由于人员少、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中的召开村民代表会、筹资等都带来很多不便。建议上级减少部分议事程序,使一事一议工作更好地开展。
我区将此次绩效自评结果在各乡镇场进行公开,并要求各乡镇场按照此绩效自评程序,对本乡镇场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也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报送区财政局,同时在各村范围内进行公开。
ppp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九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吉首市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吉财绩〔2013〕114号)、《吉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吉财绩〔2021〕66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在工作总结和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分析、核查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自评,形成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发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预算总额为100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我市重点项目及产业项目建设,推进我市城镇化、工业化、农村产业化进程,衔接吉首高铁新城道路建设工程、吉首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吉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扩建项目,吉首市城乡公交客运站建设、吉首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吉首老旧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吉首市金融服务中心、吉首市乾州农贸市场迁建等项目前期研究和专题论证,项目规划编制、项目开发储备及项目库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境及节能等咨询评估等费用、以及相关工作的工作经费。
(1)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5)部门预算及决算报告、会计账簿等。
1.成立评价小组:根据吉首市财政局吉财绩【2021】66号文件《吉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资料收集并审核、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小组在比较各种证据收集方法优缺点的基础上,通过现场勘验、实地调研、核对账目、案卷研究、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证据进行收集和核实。
4.综合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分类整理。首先对收集的资金收付资料进行整理,以确定资金是否及时到位,支出是否规范,财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质量是否可控。其次对回收的调查问卷进行分类整理、统计评分,认真归纳意见及建议,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5.撰写评价报告,评价小组通过对收集的证据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分析,谨慎地对项目各项指标进行了评分,撰写评价报告,并与项目单位沟通,最终形成评价结论。
(一)资金使用情况
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预算总额为100万元,均通过财政直接支付,资金到位率为100%。资金主要用于吉首高铁新城道路建设工程、吉首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吉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扩建项目,吉首市城乡公交客运站建设、吉首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吉首老旧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吉首市金融服务中心、吉首市乾州农贸市场迁建等项目前期研究和专题论证,项目规划编制、项目开发储备及项目库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境及节能等咨询评估等费用、以及相关工作的工作经费。
(二)资金管理情况
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发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的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费用票据有经手人-项目分管领导-财务领导签字,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款项支付由国库集中支付,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的组织实施主要分两部分:一是项目工作经费,二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由部门测算项目前期,项目工作所需经费,经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报财政相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执行。
(四)项目资金绩效情况
1.聚焦产业项目建设。2020年,全市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先后组织大型开竣工活动5次,集中开工项目19个,竣工投产项目28个,形成了投资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2020年,全市共实施州重点项目43个,年度计划完成投资64.7亿元,完成投资68.1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5.2%;共实施州重点产业项目21个,年度计划完成投资28.1亿元,完成投资28.7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2.2%,全市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2.全力保障项目要素。完成了2020年三批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共推送项目34个,其中21个项目成功纳入财政、发改专项债券系统项目库,项目总投资84.12亿元,申请专项债券资金43.27亿元,已获专项债券资金4.23亿元,抗疫特别债0.93亿元。加大资金要素保障。制定出台《吉首市争资上项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对23个争资上项主要部门核定了考核金额,明确了奖惩范围及要求,调动了各部门争资上项工作积极性。全年预计上争资金9.2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14%(不含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3.“三大攻坚战”持续推进。脱贫成果持续巩固。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完善《吉首市脱贫攻坚工作五级责任清单》,全年完成计划资金投入1.39亿元,其中用于产业就业扶贫到户资金1亿元,超过2019年的投入按照“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全市剩余的199户431人贫困人口如期退出。债务管理持续加强。制定《吉首市债务化解方案》、落实化解任务、降低支出、平台整合转型等方式,隐性债务余额明显减少,未新增隐性债务。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继续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治污、饮用水水源保护及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长期位列全省全列,地表水水质达标率97.7%,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根据《2020年度发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评分,该项目得分为96分,其中:投入19分,过程24分,产出15分,效果38分。具体见附件: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发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有关问题
1.存在延迟报账现象,影响后续工作开展;
2.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不足,需要支持的项目多,难以满足项目建设的需求。吉首市由于历史原因和自然条件制约,在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服务建设项目上相对不足,每年需要启动一批项目,要加快项目落地需要投入大量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二)建议
1.建议财政及时拨付资金,便于单位正常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3.建议进一步加大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投入,确保提前做好相关规划设计和项目储备,为吉首市近期作中长期发展争取更多、更大的项目,通过重大项目带动,国家、省项目资金注入,为吉首市经济社会发展提速。
ppp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十
根据《关于对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的通知》(xx人口组发〔20xx〕1号)文件要求,按照《20xx年度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要求,我乡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组织乡、村两级计生专干深入村组,对全乡所有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扶政策的对象进行调查审核,重点人群摸清底子、查漏补缺。现将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为了切实做好自查自评工作,我乡认真研究部署,按照干部联村包组分工,每一小组内安排一个乡、村计生业务干部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对全乡14行政村,共42个村民小组,近年来所有享受计划生育奖扶政策的对象逐一核实,我乡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对象135户264人,共涉及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资金31.74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32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3.84万元。通过现场审核,有11户21人不符合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条件,予以退出。
(一)严把资格确认关。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
1、村委会核查并张榜公示;
2、乡人民政府核查年审并张榜公示;
3、县级审核、确认并公布;
4、市人口计生部门抽查;
5、自治区人口部门进行审核。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人民政府初审并张榜公示;
4、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
5、地级市人口计生委、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国家人口计生委备案,而后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年审。
(二)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个案资料。建立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对象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档案资料,通过规范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离”运行机制。监管好、使用好、发放好奖励扶助资金。
(三)通过这次乡村两级严格的审核,共审查出11户21人不符合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条件,按退出程序退出并张榜公示,确保我乡奖励扶助无虚报、错报、漏报等现象。
(一)保障得力。建立和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德政善举。乡党委、政府领导十分重视,每年召开专题会议专研究奖励扶助工作,并将奖励扶助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作为当年为民办实事之一。
(二)透明公开。在实施本项奖励扶助制度的同时,继续执行现行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通过“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通过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奖励扶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专款专用。凡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均享受每人每年1200元的奖励扶助资金。奖扶资金由乡村两级造表审核,由代理发放机构直接划拨到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直接补助到户到人。
(四)明确责任。我乡十分重视奖扶的年审工作,从奖扶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采取“谁出错,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进一步严格把握政策口径,做到不重、不漏、不错。
通过近年来计生奖扶工作开展虽有成功的经验,也有不少失误,虽然乡、村干部做了大量工作,力争使错报、漏报率降到最低,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对计生奖扶政策的宣传不到位,存在死角,边远偏僻的农户政策知晓率低;二是个别村干部对奖扶对象的婚育情况调查了解不够深入细致,特别是对婚姻生育变动次数较多的夫妇情况调查怕麻烦不彻底,容易让其钻政策空子,造成错报时有发生;以上问题的存在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因素存在。总体来说,群众对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项目以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的整体评比较高,对奖励扶助金的发放形式比较满意,但是在奖励扶助的金额标准和年龄标准这两个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是修改完善人口和计生责任目标责任书内容,把计生奖励扶助考核内容和分值比重适当加重,使人口和计生工作管理重点逐步转移到计生优惠政策落实方面上来。
(三)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不断上涨,扶助金额偏低,不利于奖励扶助利益导向的实现,希望适当调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金额标准和年龄标准,农村奖励对象育龄妇女年龄放宽至55岁后,不但从经济上给予扶助,还应从精神上、人文关怀上、医疗服务上、养老上或其他社会救助给予慰藉和扶助,切实实现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ppp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十一
我局部门整体年初预算安排1413.86万元,半年计划执行资金706.93万元,1-6月执行675.14万元,跟踪期执行率47.75%。2022年初共申报批复7个项目,项目预算资金共计2323.60万元,1-6月执行共计288.36万元,跟踪期执行率12.41%。
(一)2022年1-6月执行情况
1.部门整体
截至2022年6月30日,通过定期开展乡镇级水源监测工作,实时了解饮用水水源水质情况,完成2个万人千吨、1个千人百吨乡镇级水源监测工作,有效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优质水”;省控空气监测站、水质监测站有效运行,对全县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有效实时监测,保证空气站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连续,为环境保护决策提供数据支持,有效杜绝人为干预干扰环境监测工作,不断提升环境自动监测数据质量;建设覆盖全县的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并运用信息化和智能化的管理平台加强对违法露天焚烧行为的监管,有效遏制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行为,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守护“昌南蓝”;开展3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双随机”监管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有效维护社会秩序。
2.项目执行
(1)年度水质全监测费用项目
我局2022年依据《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2018年12月19日256号)文件申请年度水质全监测费用项目预算资金20万元,用于定期对塘南镇田万村地下水型水源地、抚河(盱江)塘南镇联合村河流型水源地、赣江冈上镇长湖村河流型水源地,抚河(盱江)泾口乡西浒村河流型水源地、抚河(盱江)武阳镇杨家村河流型水源地、抚河(盱江)幽兰镇青塘村河流型水源地、赣江中支南新乡周家村河流型水源地等10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同时将监测信息向社会公开,有效监测纳入监测范围的乡镇饮用水水源水质变化情况,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有力依据。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项目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水质监测产生的相关费用暂未达到支付要求,影响跟踪期资金执行;在工作开展方面,依据水质监测等各项工作要求实施开展,已按计划对全县12个乡镇开展1-2季度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共提交5份水质监测报告,实时了解饮用水水源水质情况,为生态考核提供参考,及时发布水质监测数据,满足公众健康需求。
(2)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费用项目
我局2022年依据《关于解决环保工作经费等事宜调度会议纪要》(2020年12月23日第148次)文件申请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费用项目预算资金68.6万元,用于委托第三方机构使用无人机对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现场进行巡查,根据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指挥调度执法人员进行查处,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真正做到“天上无人机,地上网格化”的全天候、立体式巡查,大幅提升秸秆禁烧工作效率和精准度。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34.3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50%,跟踪期资金执行较好。在工作开展方面,租赁2台无人机对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现场巡查,以50km为一个巡查单元,飞行小组均按规划顺序巡检,对南昌县蒋巷镇、南新乡、岗上镇等17个乡镇(管理处)每月开展6次巡查工作,数据处理内业组及时对巡查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测算过火面积,迅速确定着火点地块,对着火点进行拍照取证,及时联系相关人员到现场处理,并根据巡查结果及分析数据出具巡查报告。
(3)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
我局2022年依据2018年2月25日30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5年12月21日第258号县政府会议纪要等文件申请污染治理专项经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预算资金300万元,用于开展技术委托服务、环境统计、综治整改、对国控水站及省控空气站、莲塘水厂水质自动站进行运行维护、购置便携式颗粒物监测激光雷达、黑烟抓拍摄系统等工作,有效改善南昌县水域、空气以及生态环境,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254.06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84.69%,跟踪期资金执行较好。在工作开展方面,委托江西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编制《南湖村水域底泥磷污染调查与清淤方案》,科学指导南湖村水域清淤工作,最大限度地削减和控制内源污染,避免二次污染,确保南湖村断面总磷达标;完成环境统计工作,保障生态环境统计数据真、准、全,为环境管理作出决策、宏观调控提供基础、科学的重要依据;对国控水站及省控空气站、莲塘水厂水质自动站进行运行维护,有效保障水质监测工作正常运行,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完成颗粒物激光雷达、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购置、安装工作,并对购置设备开展验收工作,监测和分析南昌县的大气颗粒物浓度水平和传输规律,为污染减排及监控提供数据支撑,预警预报1次空气污染;抓拍系统实时在线,加强机动车排气监管能力,共排查63辆进入市区黑烟车等高排放车辆。
(4)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项目
我局2022年依据《20xx年10月25日第110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等文件申请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项目预算资金816万元,用于购置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切实加大露天禁烧管控力度,压实露天禁烧管控责任,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违法行为,遏制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行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运用信息化和智能化的管理平台对违法露天焚烧行为进行监管,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工作开展产生的经费票据,相关科室人员暂未报账。在工作开展方面,已购置一套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对68个点位开展焚烧监测工作,68个监控点覆盖全县20个乡镇、管理处、街道办,实现实时区域环境监控、焚烧智能识别、自动预警、录像回放等功能,确保全方位、全天候对露天焚烧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调查取证;安排专人实时监控视频画面,发现异常情况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响应,借助高空瞭望高倍数、全范围、无死角、无盲点、全监控的科技优势,大幅度提升了对重点区域、敏感区域秸秆焚烧的监控监管能力,降低大气污染浓度。
(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经费项目
我局2022年依据《南昌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xx年10月25日第110号)文件申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经费项目预算资金500万元,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进行改造、安装,建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强化农村污染源头控制与治理,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序排放,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加强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提升中小河道水质环境,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工作处于前期准备阶段,暂未开展建设工作。在工作开展方面,已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开展了前期相关工作,目前正在进行采购意向公示,后续将开展招投标工作。
(6)锅炉改造县级配套资金项目
我局2022年依据《关于印发南昌县2020年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发〔2020〕67号)文件申请锅炉改造县级配套资金项目预算资金120万元,对全县淘汰燃煤锅炉企业进行资金补助,鼓励和引导企业优先选用天然气锅炉,定期对全县及开发区淘汰燃煤锅炉进行督查,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严格审核验收材料,加强淘汰工作痕迹管理,改进设计和制造中存在不合理的结构等,使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目前处于项目资金申请审批阶段,暂未下拨补助资金。在工作方面,完成25台锅炉改造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南昌市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财政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洪环发〔2019〕373号)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锅炉改造的企业申请奖补资金,2020年锅炉补助资金名单已上报市局,目前处于资料审批阶段,尚未下发审批文件。
(7)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奖补资金项目
我局2022年申请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奖补资金项目预算资金499万元,按照180元/吨处理能力的标准对集镇污水处理设施、2万元/座(含污水管网维护)的标准对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发放奖补资金,推进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运行维护机制,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闲置、荒废等问题,规范运维,促进我县已建或拟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期有效运行,确实发挥治污实效,确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计划于11月对有关乡镇开展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及考评细则要求拨付运维奖补资金,暂未开展奖补资金发放工作。
1.部门整体
我局2022年部门整体工作基本达到既定进度要求,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正处于前期准备阶段,预计在8月开展招投标工作,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后,将加快推进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强化农村污染源头控制与治理,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序排放,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后续将继续推进万人千吨乡镇级水源监测工作,强化水源地保护和监管,及时掌握水质现状,促进水质提升;计划在11月份对有关乡镇开展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及考评细则要求拨付运维奖补资金,规范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出水达标排放。
2.项目执行
(1)年度水质全监测费用项目
年度水质全监测费用项目目前完成12个乡镇水源地水质监测,后期将持续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并出具水质监测报告,及时将监测信息向社会公开,有效监测纳入监测范围的乡镇饮用水水源水质变化情况,保障公众用水安全;及时掌握水质现状,并对水质变化进行评估,年底确定能提升水源地水质,保障居民用水安全;鉴于目前项目资金未执行的.情况,后续将积极收集项目成果资料,在资金达到支付要求时,及时规范地支付资金,充分发挥项目成效。
(2)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费用项目
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费用项目已全面完成当期任务,巡查数据误差率、每月开展巡查次数均达到预期目标,我局将持续推进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等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真正做到“天上无人机,地上网格化”的全天候、立体式巡查,大幅提升秸秆禁烧工作效率和精准度;同时,后期将督促相关科室人员对达到支付要求的相应经费,及时提交真实、完整的资料,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报账;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3)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
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技术委托服务、环境统计、综治整改等工作按照计划实施开展,得到有效执行;同时,我局将根据工作计划持续开展技术委托服务,对国控水站及省控空气站、莲塘水厂水质自动站开展运行维护保障工作,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着力提升生态治理水平,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形成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同时,加大对黑烟车等高排放车辆的监督检查力度,利用颗粒物激光雷达监测和分析南昌县的大气颗粒物浓度水平和传输规律,及时预警预报空气污染事件,提升区域大气环境治理精细化水平;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4)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项目
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项目当期任务已全面完成,我局将持续开展违法露天焚烧行为的监管工作,安排工作技术人员定期提供火情报表,对相关问题持续跟踪处理反馈,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修复;同时,外勤人员对出现无法认定责任区域、定位不准的火情进行现场勘察,跟踪每一起火点处置情况,提供每日、每月火情报表;鉴于目前资金未执行的情况,我局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方面要求,在资金达到支付要求时,及时规范地支付资金;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经费项目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经费项目目前处于采购意向公示阶段,计划于8月份开展招投标工作,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后,积极推进11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序排放,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加强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提升中小河道水质环境;鉴于目前项目资金未执行的情况,我局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方面要求,在资金达到支付要求时,及时规范地支付资金;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6)锅炉改造县级配套资金项目
锅炉改造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已完成25台燃煤锅炉改造,定期对淘汰锅炉进行督查,加强淘汰工作痕迹管理,改进设计和制造中存在不合理的结构,使锅炉安全经济运行;计划对6家企业燃煤锅炉改造进行资金补助,目前处于资金审批阶段,审批通过后按照市局审批文件及补助标准下拨补助资金;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7)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奖补资金项目
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奖补资金项目计划于11月份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奖补资金,按照180元/吨处理能力的标准对集镇污水处理设施、2万元/座(含污水管网维护)的标准对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发放奖补资金,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运行维护机制,促进我县已建或拟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期有效运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1.资金执行率未达到预期
我局存在部分工作未达到支付要求,导致2022年1-6月部门整体资金未达到计划执行目标值、部分项目资金未执行,如:水质监测费用、购置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等工作未达到资金拨付要求,主要由于相关工作承接单位未及时提供完整的工作成果资料,导致相关费用未支付,影响部门整体资金执行效率。
1.强化资金监控管理,提高资金执行效率
我局将加强资金统筹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及人员对达到支付要求的相应经费,及时收集并提交真实、完整的资料,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报账,提高工作进度与资金的匹配程度,提高资金执行效率。
无
ppp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十二
根据民生工作要求,对照《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绩效评价办法》,采取查阅软件资料和现场成效查看相结合的方式,依据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县美丽办认真开展自评工作,自评结果如下:
省级中心村建设成效类基本指标(100分)
自评得分:99.5分
中心村选址科学合理;符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与产业发展划、村镇建设规划等相街接;规划人口规模达到《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xx-20xx年)》要求;规划体现乡村特色和地域特点;在规划制定过程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中心村建设规划落实较好。
(一)垃圾处理(10分)
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村庄,生活垃圾按照“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的方式收运处理;其他村庄的生活垃圾通过“户集、村收、乡镇处理”等适当方式就近处理;合理配置垃圾桶、垃圾房或垃圾池、垃圾收集和清运设备;生活拉圾及时清扫、收集,日产日清,中心村内无暴露和积存拉圾;垃圾处理选择符合农村实际和环保要求、成熟可靠的终端处理工艺,推行卫生化的'填埋、焚烧、堆肥、沼气处理和垃圾发电等方式。
(二)饮水安全巩固提升(6分)
结合“十三五”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通过区域集中供水、小型集中供水等方式,扩大农村自来水使用覆盖面,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安全饮水普及率达到100%;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压水量能够较好满足生活需求。
(三)卫生改厕(7分)
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无露天类粪坑和简易茅厕。
(四)房前屋后环境整治(6分)
电力、通信线路架设安全规范、无违章交越和搭挂;有序堆放杂物,实现村庄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
(五)通路畅通(10分)
纳入年度多村道路杨通工程的村庄,实施通村主干道路拓宽改造,路宽达到4.5米;未纳入年度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村庄,除受有关政策法规和特殊自然条件限制的,通村主干道路路宽达到3.5米;村内主干道路采用水泥、沥青或者砖石等乡土材质硬化,路宽一般不低于3.5米;村内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分明。
(六)污水处理(8分)
以分散处理为主,通过分户式、联户式的办法,采用整体式类池、三格式粪池等简易处理技术,就地生态治理;或在有条件和实际需求的地方,采用经济有效、简便易行、工艺可靠的无动力、微动力处理技术进行集中处理;或靠近城镇污水集中收集系统的,接入市政、企业污水管网进行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七)河沟渠塘疏浚清於(5分)
整治疏浚河沟渠塘,实现水体清澈;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水面无明显漂浮物;村内加强桥涵配套。
(八)公要服务设施建设(8分)
接照因地制宜、资源整合,简易适用的要求,在有需要的地方,利用现有设施统筹改造,或新建,或就近共享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服务中心面积适当,能够统筹合理使用,具备农家书屋(图书室)、文化站(室)、便民服务功能;结合宽带支撑工程,实现宽带通村,适当提高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
(九)村庄绿化(6分)
开展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庭院和村庄周围绿化,村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村庄建成区范围内道路、河渠绿化率达90%;村前屋后因地制宜发展小菜国、小果园、小竹园、小花园、小茶园等,实现庭院美化;村庄绿化适地适树,以乔木、乡土树种为主,灌木为辅,自然式种植,绿化效果较好。
(十)村庄亮化(5分)
在村庄主干道和公共活动区域,利用多种方式安装安全简易路灯,进行适度亮化;维护到位、使用正常。
(十一)长效管护机制(4分)
建立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住户适量付费、社会资助相结合等切实可行的经费分担机制,做到有制度、有资金、有人员,实现垃圾和污水处理、绿化、卫生保洁、公共设施维护等长效管护。
中心村主导产业突出,主导产业产值占总产值50%以上,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成效明显;中心村土地(包括耕地、林地、水面)流转适度规范;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达到l0万元以上。
培育多村文明新风,积极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户、“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或具有地方特色文明创建活动;开展道德评议活动,设立“身边好人榜”等类似评议;开展“传家规、立家训、扬家风”活动,村规民约合法简约规范且群众知晓率高;广泛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重点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活动;挖掘整理本地本村历史文化、传承和保护乡村非物质文化、彰显乡村特色文化,古树古民居保护等较好;中心村治安状况较好;广泛开展农民普法教育,积极开展法治村镇、“法律明白人”等创建活动,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反映问题、化解矛盾。
环境卫生改善、基础设施改善、公共服务改善、乡风文明改善满意度高;不存在违背辞众意愿、损害辞众利益、搞面子工程等问题。
省级中心村建设特别加分项(2分)
自评得分:1.5分
1.村内次干道采用沙石等多土材质道度硬化,实现“户户通”,便于群众出行;
2.村内实现雨污分流;
3.村内建有室外体育文化场所;
综上,我县20xx年美丽乡村建设绩效评价,省级中心村建设成效指标自评得分101分。
ppp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十三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环保厅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强化市县联动、城乡互动,推动城乡环保一体化建设,环境保护工作持续走在了全省前列。根据《关于开展宣城市xx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宣考核委[xx]1号)文件要求,我局逐项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1、市委常委会xx年工作要点中涉及到环保牵头的工作为: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对县市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
xx年,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的意见》(宣发〔xx〕13号)、《宣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宣办发〔xx〕26号)等指导性文件,开展了《宣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总体规划》编制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在全省第一个启动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xx年,我市荣获全国十佳生态文明城市,全市基本实现生态全覆盖,生态县数目占全省1/2。
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一是基本建立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体系。印发《宣城市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办〔xx〕50号),明确了42个成员单位116项环境保护职责。以“两办”名义出台《宣城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办〔xx〕2号),明确提出从xx年开始,每2年一轮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环境保护督察。二是不断完善环保-公安执法联动机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召开了宣城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资源共享。三是着力创新重点企业环境监管制度。印发了《关于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分级管理有关具体工作的通知》(宣环函〔xx〕35号)、《关于印发宣城市环境监管重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宣环察〔xx〕60号)和《关于继续深入开展xx年环境监管重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宣环察〔xx〕10号),对辖区内重点企业环境信用情况进行了评审,发布了第一期“企业环境信用红黑榜”。试点开展了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已完成了8家国控水重点污染源初始排污权的核定和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四是全面推进全流域跨界污染联防联控体系建设。完善了水阳江全流域环境管理机制。宁国市-旌德县、宁国市-绩溪县分别签订了《水阳江上游水体跨界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水阳江上游水体跨界环境污染纠纷宁国-绩溪联防联控工作方案》、《郎溪县—广德县郎川河流域水环境联防联控工作制度》,开展白沙河、徽水河上游流域环境现状调研,组织国土、水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积极推进“河长制”。印发了《xx年度水污染防治主要工作任务》(宣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xx〕5号),制定了实施计划。
xx年5月,印发《宣城市环保局xx年督查工作要点》,市环保局分管领导划片包干,对全市秸秆禁烧、杭州g20峰会、省环保督察等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推动省环保厅及市委、市政府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切实提高督促检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2、20xx年,我局承担的“一单清”目标任务主要涉及: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完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健全重点流域跨界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进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全面构建市县乡村四位一体环境监管体系,继续开展环保“绿剑行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完成省定减排任务。以上任务均按照时序要求推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20xx年,我局承担的重点工作主要有环保督察和环保“绿剑行动”。均完成任务。
20xx年1月,市环保局开展20xx年“绿剑行动”后督察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重点对在“绿剑行动”中发现存在环境违法问题企业的整改情况以及各县市区环保局落实“绿剑行动”处理意见的情况进行督察。4月份,我市开展了环保“绿剑行动”化工行业企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集中力量对全市54家化工企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出动人次130余人次。12月,组织开展了环保“绿剑行动”集中执法检查,共设六个检查组,由局领导亲自带队,抽调各县市环境监察业务骨干,对全市重点信访件,环保警示和不良企业,以及各级环保部门重点督办案件,进行拉网式检查。现场共检查企业144家,存在明显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34家,违法率为23.6%,对56家企业进行了采样监测,其中14家企业超标,超标率为25%。根据检查结果,对8个县市区(含市开发区)内48家存在环境问题的工业企业下发8份监察通知,对5家突出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对8个县市区政府(含市开发区管委会)进行绿剑行动通报。
省第六环保督查组督察宣城市共移交51项问题线索及23项问题。截至xx年2月中旬,51项问题线索已完成27项,正在整改中24项;反馈意见中的23项问题已经交办给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交办的问题线索以及反馈意见中的问题已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于3月10日前报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4、20xx年,我局圆满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荣获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宣招组[xx]1号)
5、依法治市工作有序开展,制发《市环保局“七五”普法工作规划》和《宣城市环保局xx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重点突出,特色鲜明,较好完成了xx年度依法治理工作。
1、我局承担的省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任务包括“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和地表水环境质量”两项指标达标。据省环保厅初步反馈,xx年我市空气质量排名全省第八,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和地表水环境质量两项考核结果均为满分,全省排名并列第一。
2、20xx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提案11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荣获市三届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3、20xx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要求,荣获“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
1、xx年,市环保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及市直工委、市扶贫办的具体指导下,按照“精准扶贫”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结对扶贫工作。xx年,我局提供帮扶资金8万元,在去年的1月、4月、9月和12月开展集中走访帮扶4次,每名科级干部送去帮扶资金1000元,了解帮扶对象生活、工作情况,点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扶。根据帮扶村的实际情况,安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1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
2、xx年,我局圆满完成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建立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打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建立长效常态的创建工作机制、做好网上申报等文明创建工作;认真履行路长单位工作职责,与社区和各段长单位配合,全力推进“联点共建”和路段管理工作。
3、制发《市环保局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确定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信息联络员,严格执行政务公开有关制度要求,着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xx全年完成书面依申请公开12件、网络依申请公开1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微博等形式自动公开政府信息3000余条,发布数据100余万个,内容涉及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公示、每月环境影响审批项目清单公示、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验收公示、环境安全检查、环境监测、总量减排、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动态以及其他通知公告等内容。
4、xx年,市环保局共审批60个建设项目,其中报告书项目31个,报告表项目29个,均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全市(含广德县)共否决化工、涉重金属等污染大、风险高的申报项目12个,预计投资额约5.92亿元。
5、xx年,我局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积极组织实施市环保局干部人才素质提升“六项行动”,即“理论教育行动”、“创先争优行动”、“环境文化行动”、“激发活力行动”、“防腐促廉行动”、“优化作风行动”,全年共组织“春节集中培训”1次、“环保讲坛”学习培训9次,全面推进干部调学和继续教育。xx年由市人才办牵头我局引进了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2名,全面完成xx年度人才工作目标任务。
6、根据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结果,xx年我市秸秆焚烧火点数为1个(郎溪县),根据宣城市统计年鉴xx版,我市耕地面积为157109公顷,平均每百万亩火点为0.424个,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xx年,各市按照农作物种植面积秸秆焚烧火点数平均每百万亩控制在10个以下”,xx年我市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20xx年,我局没有倒扣分事项,专项工作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没有被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通报,机关效能没有查摆出重大问题。
ppp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十四
项目(政策)名称:同德县司法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项目(政策)概况:
(一)服务为民原则。坚持以民为本理念,组织法律专业人员进农村,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二)公益为主原则。注重激发广大律师、法律专业人员的公德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坚持以公益性服务为主,提升服务质量。
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同德县司法局
项目(政策)属性(新增/延续):延续
项目(政策)绩效目标:农村法律顾问既要为农村基层组织担任法律顾问,又要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其职责定位为“五大员”:法律事务的指导员、法律知识的宣传员、调解矛盾的协理员、法律援助的代办员、社情民意的'信息员。
申请资金总额:66.4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资金:53.76万元
1.总绩效目标
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
2.产出数量指标
法律顾问人数23名。
3.产出质量指标
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进行释法解疑等。
4.产出进度指标
更好地去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5.产出成本指标
总成本控制在66.4万元,合理安排预算支出。
6.效果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
(2)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通过调查,使农村干部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一)评估程序
(1)确定评估对象,“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2)成立评估组。
评估组长:
成员:
(3)制定评估计划,按照评估对象概况、评估依据和目的、评估组织和方法、评估内容与重点开展评估工作。
(二)论证思路及方法
(1)组织阶段
分解并下达评估任务,做好人、财、物方面的资源配置,激励和健全有效的管理措施。
(2)实施阶段
1.资料的收集与审核。全面收集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影响和政策效益以及与项目有关的数据资料等方面的相关信息。
2.开展综合评估。评估组对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运用具体的评估方法对政策提出公正合理的评估意见,得出评估结论。
(三)评估方式
本次评估采用召开局务会成员与评估小组成员参与事前评估,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问题给予咨询建议及指导。
(二)投入经济性
投入产出效果较匹配,成本测算依据较充分,测算相对合理。通过同德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经费符合响应国家政策。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
(四)实施方案的可行性(政策保障充分性)
根据《青海省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青司【2018】17号文件要求。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确保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
(四)筹资合规性
根据《青海省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青司【2018】17号文件要求。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确保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
该项目经过,局务会议研究讨论,为加强和改善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项目自评得分90分,建议立项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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