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大全8篇)

  • 上传日期:2023-09-13 23: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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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篇一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参加会议人员: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 事宜

1 、同意公司原股东 将所持有公司 % 注册资本,出资额为 万元的出资转让给(新)股东 ,出资转让后,原各股东所应承担的债权债务由公司现在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现有股东出资情况:

为 有限责任公司。

3 、同意将原公司住所由 变更

为 。

4 、同意将原公司经营范围由 变更

为 (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准营业执照为准)。

5 、 a 同意免去 的执行董事职务,不再担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由 、 、 组成新股东会,选举(或聘任) 为执行董事作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选举(或聘任) 为监事。(设执行董事)

为董事长作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选举(或聘任) 为监事。(设董事会)

6 、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万元,增加(减少)

( 1 ) 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 % ; ( 2 ) 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 % ; ( 3 ) 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 % 。 7 、同意公司经营期限延长 年。

以上变更事项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以下股东签字、盖章如有虚假,法律责任自负。

股东签名(自然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参加会议人员: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 事宜

本次会议已于15天前通知全体股东,共 人参加,代表 %表决权,所议事项经代表 %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万元,增加(减少)到 万元。本次增加(减少)的 万元,其中由原股东 增加(减少)投资 万元;原股东 增加(减少)投资 万元;新股东 增加投资 万元。

( 2 ) 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 % ;

( 3 ) 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 % 。

以上变更事项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以下股东签字、盖章如有虚假,法律责任自负。

股东签名(自然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有限公司第 届第 次董事会决议(外资)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参会董事: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 事宜

本次会议已于10天前通知全体董事,参会董事 名占全体董事 ,所议事项经公司 名董事同意通过,占全体董事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万元,增加(减少)到 万元。本次增加(减少)的 万元,其中由原股东 增加(减少)投资 万元;原股东 增加(减少)投资 万元;新股东 增加投资 万元。

( 2 ) 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 % ;

( 3 ) 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 % 。

以上变更事项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以下董事签字、盖章如有虚假,法律责任自负。

董事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参加会议人员:

1 、同意公司原股东 将所持有公司 % 注册资本,出资额为 万元的出资转让给(新)股东 ,出资转让后,原各股东所应承担的'债权债务由公司现在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现有股东出资情况:

( 1 ) 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 % ;

( 2 ) 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 % ;

2 、同意将公司名称由原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 有限责任公司。 3 、同意将原公司住所由 变更为 。

4 、同意将原公司经营范围由 变更为 (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准营业执照为准)。

5 、 a 同意免去 的执行董事职务,不再担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由 、 、 组成新股东会,选举(或聘任) 为执行董事作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选举(或聘任) 为监事。(设执行董事)

为董事长作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选举(或聘任) 为监事。(设董事会) 6 、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万元,增加(减少)到 万元。本次增加(减少)的 万元,其中由原股东 增加(减少)投资 万元;原股东 增加(减少)投资 万元;新股东 增加投资 万元。

( 2 ) 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 % ;

( 3 ) 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 % 。

7 、同意公司经营期限延长 年。

以上变更事项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以下股东签字、盖章如有虚假,法律责任自负。

股东签名(自然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会议时间: 年 月 日

会议地点:

会议性质:首次股东会会议

到会股东情况:应到股东 人、实到 人。

一、决定自 年 月 日起正式创立本公司。

三、决定公司不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会议一致选举 为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会议一致选举 为公司监事。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同意本公司股东陆利良为股东的上海北西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代理本公司上海万辉国际广场项目招商事宜。

胡万荣:谢韶林:

日期:日期:

盖伟辉:张祖进:

日期:日期:

胡定强:郑福柱:

日期:日期: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篇二

一、(股权转让时适用)同意____________将其持有的本公司____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____%)以____万元的价格依法转让给________。转让后________为股东,________退出公司。

二、(任职变更适用)委派______为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______不再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委派______为公司监事,______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或:委派______、______、______为公司董事,免去______、______、______的董事职务;委派______、______为公司监事,免去______的监事职务。

三、(住所变更适用)同意公司住所变更为:______。

四、(经营范围变更适用)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______。

五、(名称变更适用)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______。

六、(注册资本变更适用)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万元变更为______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______以货币出资______万元。

七、(实收资本变更时适用)同意公司实收资本由万元变更为______万元。新增实收资本由______以货币出资______万元,股东______以货币出资______万元。

八、(营业期限变更适用)同意公司营业期限变更为长期或______年。

九、通过新的公司章程(参照设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股东盖章(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篇三

(适用于股权转让)

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地点:________。

股东参加人员:________。

主持人:________。

记录人:________。

一、同意转让方________将其在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________。

二、同意修改后的章程。

三、本协议________式________份,________份报工商机关,有关各方各执________份。

四、本决议经到会股东签字(盖章)后生效。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篇四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共同出资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订立如下协议,以明晰双方权利义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责任承担: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风险提示:

第二章: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出资情况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________元。

第三条、公司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万元整(________),其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万元整(________),出资方式有_________________(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等)。

第四条、甲乙双方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如下: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以_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以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第五条、甲乙双方应按期足额缴纳本协议

第四条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甲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其用以出资的设备转让给公司。乙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其用以出资的人民币_______万元足额存入公司的现有账户。公司的现有账户信息如下:开户银行:账号:开户名:任何一方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方的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三人转让出资额或股权,必须取得另一方出资人书面同意(经股东会决议)。违反此规定的,转让无效。

第三章:股东的利润分配方案

第八条、甲、乙双方按实缴出资额比例分配利润。

(一)分红的时间:每季度

第一个月第____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三)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第四章: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十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执行董事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决策人,施行执行董事负责制。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按表决权计算多数,即按照出资比例或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会定期会议于每年____月召开。三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公司的

(一)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章:重大事项的处理

(一)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三)《公司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出资比例多少来处理。

第六章: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第十六条、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一)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二)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解除后:

(一)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三)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第七章:转股、退股、禁止行为的约定

第三方的,

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第十八条、退股:

(四)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五)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第十九条、禁止行为:

(一)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任何名义进行同类产品的商业活动;

(二)禁止股东私自开设和本公司同类产品的公司;

(三)如股东违反上述两条,一经发现,则按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损失全额赔偿。

第八章:违约责任及争议的处理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第二十条、协议各方任意一方未按协议约定,如期足额缴纳出资时,每逾期____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___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纳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协议。

第二十一条、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及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________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作方也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补充相应条款。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篇五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参加会议人员:

1 、同意公司原股东 将所持有公司 % 注册资本,出资额为 万元的出资转让给(新)股东 ,出资转让后,原各股东所应承担的债权债务由公司现在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现有股东出资情况:

3 、同意将原公司住所由 变更

为 。

4 、同意将原公司经营范围由 变更

为 (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准营业执照为准)。

5 、 a 同意免去 的执行董事职务,不再担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由 、 、 组成新股东会,选举(或聘任) 为执行董事作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选举(或聘任) 为监事。(设执行董事)

为董事长作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选举(或聘任) 为监事。(设董事会)

6 、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万元,增加(减少)

( 1 ) 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 % ; ( 2 ) 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 % ; ( 3 ) 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 % 。 7 、同意公司经营期限延长 年。

以上变更事项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以下股东签字、盖章如有虚假,法律责任自负。

股东签名(自然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一、总体格式要求:

2、签字应当由本人使用蓝、黑色的钢笔、毛笔或签字笔书写,不得打印。

3、提交的材料应当为原件(具体材料格式要求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材料书件有多页的,应当骑缝加盖公司印章(公司成立前,骑缝加盖单位股东之一的印章)或专用骑缝章(自备或注册窗口置备,并由被委托人签字确认)。

4、根据授权,被委托人有权修改企业自备文书内容的,材料内容可以有修改,修改后的文字应当清晰易辨认,并在修改处加盖专用修正章(自备或注册窗口置备,并由被委托人在修正文字的同行空白处或本页的空白处签字确认)。

二、具体格式要求: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会议方式(根据章程规定,书信、传真、聚会)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东情况,股东委托情况(应附委托股东签署的委托证明)、弃权情况。

3、会议主持情况:

董事长或执行董事不履行职务时,由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和程序的股东选举的人员主持(股东会决议中应明确叙述董事长(执行董事)不履行职务的情况)。

决议按具体内容分项写,并标明项目序号;

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方式,但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办理登记的被委托人署明“经核对,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确认,同时加盖本公司印章。

x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于xx年xx月xx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股东会全体会议。

本次股东会会议于xx年xx月xx日通知全体股东到会参加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会议已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知全体股东到会参加会议。股东会确认本次会议已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有效通知。

出席会议的股东为持有公司100%的股权,会议合法有效,由公司总经理奇如海主持。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招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就公司下―步经营发展事宜,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如下决议:

2:股东对所持有该公司股份表示一致同悥、会议合法有效 3:同意公司下―步经营发展事项。

盖章及签署:

xxx年xxx月xx日

1、

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该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缘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 会议决议状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状况。

5、 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参加会议人员:

本次会议已于15天前通知全体股东,共 人参加,代表 %表决权,所议事项经代表 %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万元,增加(减少)到 万元。本次增加(减少)的 万元,其中由原股东 增加(减少)投资 万元;原股东 增加(减少)投资 万元;新股东 增加投资 万元。

( 2 ) 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 % ;

( 3 ) 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 % 。

以上变更事项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以下股东签字、盖章如有虚假,法律责任自负。

股东签名(自然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有限公司第 届第 次董事会决议(外资)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参会董事:

本次会议已于10天前通知全体董事,参会董事 名占全体董事 ,所议事项经公司 名董事同意通过,占全体董事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万元,增加(减少)到 万元。本次增加(减少)的 万元,其中由原股东 增加(减少)投资 万元;原股东 增加(减少)投资 万元;新股东 增加投资 万元。

( 2 ) 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 % ;

( 3 ) 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 % 。

以上变更事项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以下董事签字、盖章如有虚假,法律责任自负。

董事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会议时间: 年 月 日

会议地点:

会议性质:首次股东会会议

到会股东情况:应到股东 人、实到 人。

一、决定自 年 月 日起正式创立本公司。

三、决定公司不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会议一致选举 为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2)公司住所:xx

(3)公司经营范围:xx

(4)公司注册资本xx万元,实收资本xx万元,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xx

出资方式 :xx

认缴出资额及比例:认缴出资额xx万元、出资比例xx%

(6)公司不设监视会,设一名监事,任xx为公司监事;

股东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篇六

一、同意公司原股东将所持有公司____%股权出资额为______万元人民币以______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____。(若转让给新股东且原股东未全部到会,应注明:原股东______、______放弃优先受让权。)

股权转让后,现有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1、股东____,认缴注册资本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____%;实缴注册资本____万元人民币。

2、股东____,认缴注册资本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____%;实缴注册资本____万元人民币。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______有限公司。

三、同意将公司住所由______变更为______。

四、同意将公司经营范围由变更为______(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审批的为准)。

1、因上一届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任期届满,股东会重新选举新一届的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同意免去____、____、____的董事职务,同意免去____、____的监事职务;选举____、____、____为新董事,继续选举原董事会成员____、____担任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由____、____、____、____、____组成;选举____、____为新监事,继续选举原监事会成员____担任新一届监事会的监事,公司新一届监事会成员由____、____、____和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____、____组成。(注:本项内容供设董事会、监事会且任期届满的有限公司使用)

2、因上一届董事、监事、经理任期届满,股东会重新选举新一届的董事、监事、经理。同意免去____的执行董事职务,同意免去____的监事职务,同意免去____的经理职务;本公司由____、____、____组成新股东会,选举(或聘任)____为执行董事,选举(或聘任)____为监事,选举(或聘任)____为本公司经理。(注:本项供设执行董事、监事且任期届满的有限公司使用)

3、同意免去____、____董事职务,增补____、____为公司董事;免去____、____监事职务,增补____、____为公司监事。(注:本项内容供设董事会、监事会但任职期限未满的有限公司)

4、同意免去____执行董事职务,重新选举____为公司执行董事;免去____监事职务,重新选举____为公司监事;免去____经理职务,重新聘用____为公司经理。(注:本项内容供设执行董事、监事但任职期限未满的有限公司)

六、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____万元人民币增加(减少)至____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加(减少)的注册资本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由原股东a____增加(减少)出资____万元人民币,原股东b____增加(减少)出资____万元人民币,新股东c____出资____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后公司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如下:

1、股东____出资额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____%;

2、股东____出资额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____%;

3、股东____出资额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____%。

七、同意公司实收资本由____万元人民币增加(减少)至____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加(减少)的实收资本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由原股东a____增加(减少)出资____万元人民币,原股东b____增加(减少)出资____万元人民币,新股东c____出资____万元人民币。

八、同意公司类型由____变更为____。

九、同意公司股东(____)的名称(或者姓名)变更为(____)。

十、同意公司营业期限延长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一、同意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或合并、分立,或其他原因),拟予以解散,并成立清算组,其成员由____、____、____、____组成,其中由(____)担任组长、由(____)担任副组长。(注:本条款仅限于公司拟解散终止生产或经营活动而制定)

十二、其它需要决议的事项请逐项列明:。

十三、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附同意通过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章程》)。

原股东签字、盖章:

新增股东签字、盖章:(无新股东的,删除该项)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篇七

出席会议股东:________________

1.同意公司注销。

2.同意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清算组组长。

3.同意将上述决定登报公告公司注销情况及告知公司债权债务人。

股东:_____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章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限责任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范本的格式如上所述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篇八

第三章 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50000元_整(rmb_伍万元整__)。

第五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互利共赢,风险共担.

第六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十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 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 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九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 监事

第五十七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 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 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六十五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 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 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第七十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 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一)支付清算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七条 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条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七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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