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党员处置报告 处置不合格党员(优秀10篇)

  • 上传日期:2023-09-13 21:43:10 |
  • 雨中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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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是一种常见的书面形式,用于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它在各个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包括学术研究、商业管理、政府机构等。报告的作用是帮助读者了解特定问题或情况,并提供解决方案或建议。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不合格党员处置报告篇一

处置不合格党员,是从严治党、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性、先进性的重要组织措施。处置不合格党员,要贯彻“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党员标准,统一衡量,慎重对待,宽严适度,不定比例,不提指标,不搞运动。

1、不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革命意志衰退,丧失共产主义信念,不愿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

2、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受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影响较深,坚持错误的政治观点,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3、个人主义严重,以权谋私,见利忘义,贪图享乐,引起群众严重不满;弄虚作假,言行不一,欺上瞒下,造成恶劣影响。

4、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党费,经常不参加组织活动,不接受组织分配的工作,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5、不宣传党的主张,不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不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不能带领群众一道前进。

6、不能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自由主义严重,泄露党内机密,危害党内团结。

7、党性原则不强,不能同错误的思想作斗争,不能抵制腐败现象。在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危害的时候畏缩不前,甚至躲避逃脱。

二、劝退不合格党员一般程序

1、初步确定劝退对象。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党支部依据平时和民主评议党员中所掌握的情况,认定不合格党员,初步确定劝退对象,并进一步调查核实,取得证据,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2、召开支委会形成初步意见。在召开支委会前,党小组要开会讨论,提出建议,供支委会参考。在支委会上,要详细听取调查核实情况。严肃认真地进行研究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会后党支部负责同志要喝劝退党员本人谈话,通报有关情况,征求本人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并对其意见、说明、申辩认真研究处理。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作出决定。在支部大会上,支委会应向全体党员报告对劝退党员的教育情况,本人态度以及劝退的理由。劝退党员可发表意见,进行说明和申辩。经过讨论后,进行表决,形成决定。会后,党支部要将劝退党员决定、调查材料同本人见面,由本人签署意见,报上级党委批准后,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劝退决定,并做好劝退党员的思想工作。

党员被劝退后,其《入党志愿书》仍保留在本人档案中,不能随意处理。如果劝退党员坚持不退,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对有决心改正错误的,可限期改正错误。限期改正错误只是用于正式党员,时间不超过1年,并报上级党委批准。对限期改正期满,仍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三、自行脱党党员的除名程序

《党章》规定:“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对这样的党员应予除名。首先支委会要认真调查研究,弄清楚是否已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并查清原因。然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报告调查情况,本人进行申辩,讨论处理意见,经过讨论,认定确属自行脱党者,应当决定予以除名。支部大会讨论时应通知本人到会,如本人拒不参加,支部大会也可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四、对要求退党的党员处置程序

《党章》规定:“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向党组织提出退党,表明他不愿意履行党员的义务,已丧失了党员的起码条件,因此应同意其退党。对要求退党的党员,必须由党员本人提出书面退党申请,党支部负责同志要找其谈话,弄清原因,及时帮助教育。如果本人坚持退党,经支委会研究,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一是注意把由于思想认识问题,说过一些过头话,同时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区别开来;二是注意把愿意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并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同决绝接受教育、不愿用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人区别开来;三是注意因个别党组织不健全、放弃对党员的教育管理,造成党员不能正常的履行义务,同党员本人主观上不愿意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四是注意把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所限,造成工作上的失误,同本人思想意识不好,工作不负责区别开来;五是注意因实际困难等原因,没有或不经常参加党的活动,无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同革命意志衰退,拒绝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六是注意把工作中因和个别领导有矛盾,同时消极抵触党组织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行为区别开来。

不合格党员处置报告篇二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这短时间以来,我主动加强对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积极配合支部的组织生活计划,切实地提高了自己的思想认识,同时注重加强对外界时政的了解,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坚定了立场,坚定了信念,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能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使自己在思想上、行动上和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在政治思想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对共产主义的信仰,坚决抵制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

三、总结自己,以作为党员而骄傲 回顾自己一年来学习和工作,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标准要求,我感到,尽管自己还有许多的不足之处,有些方面还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但自己的精神状态应该说是良好的,工作作风应该说是务实的,思想观念应该说是能够与时俱进的,在过去的一年我在行动上有改进、工作上有提高。 我觉得我与新时期党员的标准之间还存在有一定的差距。还需要更多的学习理论知识,深入领会,并坚持作到身体力行。

以更加饱满的学习热情,以更加积极的精神面貌,开展工作学习;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思想理论水平。不断加强对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争取成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 综上所述,一年来,尽管自己还存在不少缺点和不足,但我认为,自己这些缺点和不足通过我的努力一定能够克服和改正。因此党员评议要求,我认为自己基本属于合格党员。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一直以一名合格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努力工作,积极思考,力求在工作、学习上有进步,在党性修养上有提高,在党员模范作用上有发挥,争取作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一、思想上,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各种路线、方针、政策以及xx届三中、四中全会等精神,在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努力把改造客观世界同改造主观世界相结合,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进一步加深对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宗旨和精神的了解和理解,结合“云岭先锋”工程和加强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思考,努力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和觉悟,让自己真正做到从思想上入党。 二、工作上,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用“一滴水可以折射出太阳的光辉”来警醒自己,踏实进取、认真谨慎,忠于职守、尽职尽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努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和对自己负责、对单位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党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项工作,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使命意识,努力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在每个细节中;以改进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为目标,积极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按时完成了上报下发的材料、信息等,并注意提高质量;二是认真做好全年文件收发的签收、登记、传阅、管理等工作,注意提高效率;三是在做好文书档案、后勤服务等工作;四是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并积极协助其他同志完成任务。

三、存在的不足:一年来,虽然我在思想、工作等方面都有一定的提高,但与优秀党员的标准、与党和人民的要求都还存在很大差距,今后,我会更加努力,认真学习,深入思考,勤奋工作,让自己的党性修养不断提高、认识不断升华,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不断增强,积极向优秀党员的标准靠拢。

不合格党员处置报告篇三

为了纯洁党员队伍,提高整体素质,切实做到从严治党,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不合格党员,是指不符合_员的最基本要求,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能体现党员先进性要求的党员。有下列表现并具有其中行为之一的,即确定为不合格党员。

1、丧失共产主义信念,政治立场不坚定。

(1)对党的现行政策散布不满言论,或拒不执行的。

(2)在是非面前不坚持原则的。

(3)信仰宗教,参与_,经常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的。

(4)要求退党的。

2、党性观念不强,不履行党员义务。

(5)忘记党的宗旨,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

(6)对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开展斗争,或当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的。

(7)在选举中拉票或贿选的。

(8)组织或参与群众集体上访的。

(9)宗派、宗族思想严重,拉帮结派造成影响的。

(10)因工作失职造成后果的。

(11)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12)不按章纳税并偷税、逃税的。

(13)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

3、不能廉洁自律,社会公论差。

(14)侵占、挪用、挥霍公共财物的。

(15)不讲社会公德,生活作风败坏,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16)经常参与赌博或聚众赌博,或为他人提供场地、工具从事赌博;或观看、传播淫秽物品,污染社会风气的。

(17)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票在50%以上的。

4、其它违反《党章》和有关规定的行为。

1、限期改正

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本人认识态度好,愿意接受党组织教育帮助的,予以限期改正,时间为一年。

2、劝其退党

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本人认识态度差又不愿意接受党组织批评教育的,劝其退党;限期改正期满,仍未改正错误的,劝其退党。

3、党内除名

(1)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经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受过非连续两次限期改正处置,又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予以除名。

(2)具有第(13)条行为的党员,视为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3)党员要求退党,党组织在及时了解原因后,予以除名。

三、处置程序

(1)个人自查。党员对照上述规定进行自我检查,并如实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征求意见。党支部广泛征求党外群众意见,形成记录。

(3)民主评议。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党员的自查情况汇报;反馈党外干部群众的意见;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党员民主评议互评表》;按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处置对象。

(4)初步审查。党支部组织调查并形成综合性写实材料(调查报告);召开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报上级党委初审后,找被处置党员谈话,形成谈话记录,将初步处置意见与本人见面,同时要求本人写出有关问题的书面解答和认识态度材料。

(5)形成决定。召开支部大会,认真听取受处置党员本人的说明和申辩,然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形成处置意见,报上级党委审批。

(6)在支部大会上宣布上级党委的批复决定。不合格党员受处置的时间从上级党委批准时间算起。

不合格党员处置报告篇四

一、高度重视,目的明确

xxx公司党委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__系列论述为指导,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主线,以党章规定和xxx党委《关于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为依据,遵循坚持标准、立足教育、严肃处置、强化管理的方针,积极稳妥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疏通党员队伍的出口,完善党员队伍自我纯洁机制,激励广大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求党支部书记务必抓好此项工作,要求党支部及时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及时传达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有关文件精神。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一是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专题讨论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章》、《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有关政策文件精神,使广大党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自觉参加活动;二专题培训。准确掌握政策和工作要求,准确把握不合格党员的认定标准、处置程序和政策界限,积极支持和参与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三是宣传发动。各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宣传本方案精神,广泛动员全体党员按时参加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三、科学推进,确保实效

(一)科学制定不合格党员的认定标准

按照xxx党委《关于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xxxx党员队伍的特点,充分考虑职能处室、一线员工不同岗位的党员特点,制定出适合本支部党员实际的评判标准,提高认定标准的针对性。

(二)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及排查摸底活动

一是对照党员标准,组织党员互相评议;二是对党员队伍现状进行“三清理一核实”:即清理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完成党组织交办任务的党员;清理的基本方法:调阅党支部记录本、党费收缴等有关资料,查清每个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党组织交办工作完成情况;与党内外群众座谈,了解党员的现实表现、完成任务、发挥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汇总,作为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三是开展“双找”活动。针对排查确定的6个月以上未与党组织联系党员情况,深入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活动。

(三)开展对评议不合格党员帮扶及处置工作

一是帮扶谈话。对组织定格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及时指派专人找其本人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教育其端正态度,稳定思想,正确对待评议结果;二是不合格党员处置。对查找到的长期失去联系党员,本人能够讲明失联原因,对问题认识态度端正,有继续留在党内意愿,且经组织核实无不良反应的,补齐应交党费后予以登记,纳入正常管理序列。

四、狠抓落实,成效明显

通过此次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xxxx公司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更加牢记党的宗旨,切实增强了党员党的群众意识和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自觉性,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达到了纯洁党员队伍的目的,使广大党员的思想素质得到了提高,工作热情也得到了加强。

不合格党员处置报告篇五

根据《中国_章程》和_中央组织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__号)精神及省市县相关要求,结合___县教育局委员会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以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必须履行的义务为标准,以中央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抓手,遵循“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立足教育、严肃处置、强化管理”的方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分析为参考,以定性分析为依据,严格执行政策程序,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手续完备,积极稳妥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疏通党员队伍的“出口”,完善党员队伍自我纯洁机制,激励广大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罗平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准确认定不合格党员是做好组织处置工作的关键。对民主评议中被确定为“差”的党员,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下同)要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对照以下情形,客观准确地认定不合格党员。

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党组织要根据其表现和态度进行组织处置。组织处置方式分为限期改正、劝退、除名。

处置不合格党员应当执行以下程序:(1)党总支(支部)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根据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结果,由支委会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作出初步认定。(2)党总支(支部)对党员不合格表现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核实材料,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教育局党委可派人参加。(3)党总支(支部)将初步处置意见、调查核实材料报教育局党委预审。对拟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教育局党委报县委组织部门预审。(4)经预审同意后,党总支(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通报对拟处置党员调查核实和预审情况,讨论处置意见并进行表决。(5)对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由教育局党委集体研究审批;对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教育局党委集体研究提出审批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审查批准。党支部接到审批意见后,及时通知被处置党员,并以适当方式宣布。

被处置党员对结果有不同意见的,按《中国_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提出申诉。党组织要按照规定进行复议、复查,并对本人作出回复。

1.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注意区分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个人原因和组织原因、一时表现和一贯表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置恰当、手续完备,确保处置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

2.对党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不健全、组织生活不正常,以及党员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造成无法正常参加组织活动、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的,不能简单认定为不合格党员予以处置。

3.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党组织要采取多种方式与他们联系;对经过多方努力确定无法取得联系的,应当经总支(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由教育局党委审查后,报县委组织部批准,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对党员出国(境)定居,以及出国留学、劳务人员中的党员,按有关规定办理。

4.对按照《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党员,不能用组织处置代替党纪处分。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一般不因同一问题再进行组织处置;但有其他不合格表现的,应当按程序作出相应处置,对被劝退、除名的及时通报纪检机关。

(一)调查摸底、掌握实情(__月__日前)

各党总支(支部)要对党员状况进行深入调查了解,掌握好各个党员的思想状况和一贯表现,结合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专题组织生活会上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认真梳理出本地本单位不合格党员具体数量,并认真分析整体情况和个体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制定方案、严谨操作(__月__日前)

各党总支(支部)在调查摸底、掌握实情的基础上,要认真研究制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方案,按时上报教育局党委后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备案。按照方案严格、谨慎做好不合格党员的预审工作,各党总支(支部)于__月x日前将预审情况汇总后上报教育局党委,待县委组织部组织科意见反馈后再启动后续工作。

(三)上报情况、总结提升(__月底前)

各党总支(支部)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及时与教育局党委进行沟通联系,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结束后,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和工作总结。

七、组织领导

室要加强指导,各督导组要强化督导。各党总支(支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开展业务培训,准确把握政策,防止走形式、出偏差。党总支(支部)书记要履行直接责任,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把工作做细做实。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不定比例、不下指标,不搞末位淘汰。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防止简单粗糙、宽严皆误。要加强正面宣传,防止炒作。对工作不负责任、处置不合格党员不及时不严格的党组织和有关责任人,要通报评批。对确有不合格党员,但所在党总支(支部)拖延不作处置,或总支(支部)大会不能形成处置决议的,应责成党总支(支部)及时作出处置;必要时,教育局党委可直接调查核实,作出处置决定。对借机打击报复、侵犯党员权利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不合格党员处置报告篇六

为了纯洁党员队伍,提高整体素质,切实做到从严治党,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不合格党员,是指不符合共产党员的最基本要求,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能体现党员先进性要求的党员。有下列表现并具有其中行为之一的,即确定为不合格党员。

1、丧失共产主义信念,政治立场不坚定。

(1)对党的现行政策散布不满言论,或拒不执行的。

(2)在是非面前不坚持原则的。

(3)信仰宗教,参与邪教,经常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的。

(4)要求退党的。

2、党性观念不强,不履行党员义务。

(5)忘记党的宗旨,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

(6)对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开展斗争,或当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的。

(7)在选举中拉票或贿选的。

(8)组织或参与群众集体上访的。

(9)宗派、宗族思想严重,拉帮结派造成影响的。

(10)因工作失职造成后果的。

(11)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12)不按章纳税并偷税、逃税的。

(13)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

3、不能廉洁自律,社会公论差。

(14)侵占、挪用、挥霍公共财物的。

(15)不讲社会公德,生活作风败坏,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16)经常参与赌博或聚众赌博,或为他人提供场地、工具从事赌博;或观看、传播淫秽物品,污染社会风气的。

(17)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票在50%以上的。

4、其它违反《党章》和有关规定的行为。

1、限期改正

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本人认识态度好,愿意接受党组织教育帮助的,予以限期改正,时间为一年。

2、劝其退党

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本人认识态度差又不愿意接受党组织批评教育的,劝其退党;限期改正期满,仍未改正错误的,劝其退党。

3、党内除名

(1)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经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受过非连续两次限期改正处置,又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予以除名。

(2)具有第(13)条行为的党员,视为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3)党员要求退党,党组织在及时了解原因后,予以除名。

三、处置程序

(1)个人自查。党员对照上述规定进行自我检查,并如实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征求意见。党支部广泛征求党外群众意见,形成记录。

(3)民主评议。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党员的自查情况汇报;反馈党外干部群众的意见;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党员民主评议互评表》;按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处置对象。

(4)初步审查。党支部组织调查并形成综合性写实材料(调查报告);召开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报上级党委初审后,找被处置党员谈话,形成谈话记录,将初步处置意见与本人见面,同时要求本人写出有关问题的书面解答和认识态度材料。

(5)形成决定。召开支部大会,认真听取受处置党员本人的说明和申辩,然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形成处置意见,报上级党委审批。

(6)在支部大会上宣布上级党委的批复决定。不合格党员受处置的时间从上级党委批准时间算起。

不合格党员处置报告篇七

为进一步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加强党员队伍规范化管理,畅通党员队伍的“出口”,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疏通党员正常退出渠道,纯洁党员队伍,进一步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党员队伍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评星定格活动同步进行,必须遵循积极稳妥、民主公开、实事求是、公正平等、惩教结合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置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党组织关系在利通区范围内的所有党员。

第二章 处置对象

1、理想信念动摇。不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信仰并参与邪教组织;书面申请或公开场合扬言退党。

2、政治立场蜕变。对党和政府不信任,思想落后,在公开场合或媒体上发表、发布反党言论;参与传播和扩散一些与党员身份不相符合的言论。

3、组织纪律涣散。不服从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不遵守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有自由主义倾向,闹不团结和无原则纠纷;不按组织原则和程序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和问题,带头参与无理信访或越级上访,组织、策划、支持、参与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影响。

4、党性原则缺失。为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要挟上级党组织;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危急时刻袖手旁观,或临阵逃脱;长期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

5、宗旨观念弱化。脱离群众,不关心群众疾苦;为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损害群众的合法权益;以自我为中心,不服从工作分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6、法制观念淡薄。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违反计划生育等政策;参与或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非法活动。

7、组织生活散漫。外出时间6个月以内,不和党组织联系且不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生活;外出6个月以上但未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8、工作作风飘浮。因失职、渎职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在工作、生产和各项社会活动中长期消极落后或长期旷工、消极怠工,群众反响强烈。

9、廉洁自律松懈。对党的廉洁自律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在各类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

10、道德行为扭曲。不讲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言行不文明,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生活作风不检点,追求腐朽落后的生活方式,群众反响强烈。

第三章 处置办法

第五条 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分为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劝退不退除名和除名四种。

1、民主评议或评星定格初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党员,给予限期半年改正的处理;经半年限期改正年底仍被评为不合格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2、日常行为有第二章第四条表现之一的,情节轻微且本人愿意接受党组织帮助教育,有改正错误的决心和措施的,给予限期改正处理,本人无改正愿望或改正态度不端正、改正效果不明显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情节比较严重的,直接予以除名。

3、长期外出务工、经商的流动党员,外出时间6个月以内,不和党组织联系且不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生活的流动党员,应给予限期改正处理,改正期间不承认错误、拒绝参加组织生活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外出6个月以上且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稳定的党员,要将组织关系转入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党组织,未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要参加原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组织生活,无正当理由拒绝回原党组织参加党员活动和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承认错误的,可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4、组织关系转出的党员,由于个人原因,无故超过6个月不到转入地党组织报到的,由原所在党组织按自行脱党除名,是预备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予以除名。

6、个人申请退党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第四章 处置程序

第七条 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启动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

1、民主评议或评星定格有不合格党员的。

2、所在党支部发现党员有第二章第四条不良表现,并经调查核实的。

3、所在党支部有三分之一的党员联名提议要求对党员进行处置的。

4、上级党组织收到党员有不合格党员行为的举报并经调查核实的。

第八条 党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支部提出处理意见。党支部要通过入户走访、调查取证、同不合格党员及其他党员群众谈心谈话等方式,准确掌握党员被评为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或存在不良表现的具体事实,召开支委会讨论,依据处置办法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然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拟定处理决定,并向上级党委请示。

2、党委调查审核进行批复。上级党委收到支部处置不合格党员的请示后,对支部评议党员或评星定格的相关表册、操作程序、汇总结果进行审查,对党员不良行为的具体事实进行调查核实。评议党员或评星定格程序规范、党员不良行为事实清楚的,党委讨论研究后向支部下达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批复;未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或评星定格的,责令支部重新评议党员、重新确定结果;党员不良行为经调查事实不清楚的,责令支部重新调查、重新作出处置决定;认为支部处理决定不妥当的,发回支部重新作出处置决定。党委调查审核、下达批复整个过程不能超过30日,。

3、支部通报并公示处置决定。支部在接到党委批复后,形成处置决定,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通报,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支部党员大会要通知被处置党员到会参加,没有参加会议的不合格党员,党支部要将处置决定告知被处置党员,并做好其思想工作。

4、党员申辩和支部复议。对组织处置决定不服的党员,可在支部通报大会上进行申辩,也可在处置决定下发后5日内,向支部提出复议申请。支部接到复议申请后,在30日内召开支部大会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上报上级党委重新审核审批。

5、材料归档及上报备案。党委要从三个方面收集整理处置党员的相关档案资料。一是确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档案资料。包括民主评议或评星定格相关表册、评议结果等,党员现实表现的调查笔录、情况报告等。二是支部处置党员的档案资料。包括支部会议记录、处置党员的请示、处置决定、公示公告和复议记录、复议结果等。三是党委审核的档案资料。包括调查笔录、情况报告、党委会议记录和批复文件等。各党委要将各支部处置党员情况汇总上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区委组织部应对各党委处置党员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确保处置党员工作依章办事、公平公正。

第五章 政策界限

第九条 要注意把思想跟不上形势,认识模糊,同反对党的方针、政策区别开来;把愿意接受教育和改正错误,并决心按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同拒绝接受教育或屡教不改区别开来;把由于党组织原因造成党员不能正常地参加组织生活、不能履行党员义务,同党员本人不愿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

第十条 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规定,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对违纪党员,不能以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劝退不退除名和除名等组织处置代替党纪处分。

第十一条 党员因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无法参加党的活动的,党支部应建立正常的结对制度,征求他们对其他党员民主评议和组织处置的意见,并将本支部对其个人的评议意见进行转告,但不得因他们无法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视其为不合格党员。

第十二条 党员因生活困难,失去先进性,党支部应建立正常的关爱制度,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帮扶,体现党的温暖。党员个人不能因生活困难,丧失对党的信仰或违反党的组织原则,党支部也不能因为其失去先进性而视其为不合格党员。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中共吴忠市利通区委组织部

20xx年6月3日

处置不合格党员,是从严治党、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性、先进性的重要组织措施。处置不合格党员,要贯彻“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党员标准,统一衡量,慎重对待,宽严适度,不定比例,不提指标,不搞运动。

1、不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革命意志衰退,丧失共产主义信念,不愿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

2、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受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影响较深,坚持错误的政治观点,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3、个人主义严重,以权谋私,见利忘义,贪图享乐,引起群众严重不满;弄虚作假,言行不一,欺上瞒下,造成恶劣影响。

4、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党费,经常不参加组织活动,不接受组织分配的工作,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5、不宣传党的主张,不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不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不能带领群众一道前进。

6、不能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自由主义严重,泄露党内机密,危害党内团结。

7、党性原则不强,不能同错误的思想作斗争,不能抵制腐败现象。在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危害的时候畏缩不前,甚至躲避逃脱。

二、劝退不合格党员一般程序

1、初步确定劝退对象。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党支部依据平时和民主评议党员中所掌握的情况,认定不合格党员,初步确定劝退对象,并进一步调查核实,取得证据,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2、召开支委会形成初步意见。在召开支委会前,党小组要开会讨论,提出建议,供支委会参考。在支委会上,要详细听取调查核实情况。严肃认真地进行研究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会后党支部负责同志要喝劝退党员本人谈话,通报有关情况,征求本人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并对其意见、说明、申辩认真研究处理。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作出决定。在支部大会上,支委会应向全体党员报告对劝退党员的教育情况,本人态度以及劝退的理由。劝退党员可发表意见,进行说明和申辩。经过讨论后,进行表决,形成决定。会后,党支部要将劝退党员决定、调查材料同本人见面,由本人签署意见,报上级党委批准后,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劝退决定,并做好劝退党员的思想工作。

党员被劝退后,其《入党志愿书》仍保留在本人档案中,不能随意处理。如果劝退党员坚持不退,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对有决心改正错误的,可限期改正错误。限期改正错误只是用于正式党员,时间不超过1年,并报上级党委批准。对限期改正期满,仍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三、自行脱党党员的除名程序

《党章》规定:“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对这样的党员应予除名。首先支委会要认真调查研究,弄清楚是否已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并查清原因。然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报告调查情况,本人进行申辩,讨论处理意见,经过讨论,认定确属自行脱党者,应当决定予以除名。支部大会讨论时应通知本人到会,如本人拒不参加,支部大会也可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四、对要求退党的党员处置程序

《党章》规定:“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向党组织提出退党,表明他不愿意履行党员的义务,已丧失了党员的起码条件,因此应同意其退党。对要求退党的党员,必须由党员本人提出书面退党申请,党支部负责同志要找其谈话,弄清原因,及时帮助教育。如果本人坚持退党,经支委会研究,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一是注意把由于思想认识问题,说过一些过头话,同时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区别开来;二是注意把愿意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并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同决绝接受教育、不愿用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人区别开来;三是注意因个别党组织不健全、放弃对党员的教育管理,造成党员不能正常的履行义务,同党员本人主观上不愿意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四是注意把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所限,造成工作上的失误,同本人思想意识不好,工作不负责区别开来;五是注意因实际困难等原因,没有或不经常参加党的活动,无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同革命意志衰退,拒绝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六是注意把工作中因和个别领导有矛盾,同时消极抵触党组织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行为区别开来。

为了纯洁党员队伍,提高整体素质,切实做到从严治党,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不合格党员,是指不符合共产党员的最基本要求,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能体现党员先进性要求的党员。有下列表现并具有其中行为之一的,即确定为不合格党员。

1、丧失共产主义信念,政治立场不坚定。

(1)对党的现行政策散布不满言论,或拒不执行的。

(2)在是非面前不坚持原则的。

(3)信仰宗教,参与邪教,经常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的。

(4)要求退党的。

2、党性观念不强,不履行党员义务。

(5)忘记党的宗旨,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

(6)对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开展斗争,或当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的。

(7)在选举中拉票或贿选的。

(8)组织或参与群众集体上访的。

(9)宗派、宗族思想严重,拉帮结派造成影响的。

(10)因工作失职造成后果的。

(11)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12)不按章纳税并偷税、逃税的。

(13)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

3、不能廉洁自律,社会公论差。

(14)侵占、挪用、挥霍公共财物的。

(15)不讲社会公德,生活作风败坏,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16)经常参与赌博或聚众赌博,或为他人提供场地、工具从事赌博;或观看、传播淫秽物品,污染社会风气的。

(17)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票在50%以上的。

4、其它违反《党章》和有关规定的行为。

1、限期改正

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本人认识态度好,愿意接受党组织教育帮助的,予以限期改正,时间为一年。

2、劝其退党

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本人认识态度差又不愿意接受党组织批评教育的,劝其退党;限期改正期满,仍未改正错误的,劝其退党。

3、党内除名

(1)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经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受过非连续两次限期改正处置,又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予以除名。

(2)具有第(13)条行为的党员,视为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3)党员要求退党,党组织在及时了解原因后,予以除名。

三、处置程序

(1)个人自查。党员对照上述规定进行自我检查,并如实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征求意见。党支部广泛征求党外群众意见,形成记录。

(3)民主评议。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党员的自查情况汇报;反馈党外干部群众的意见;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党员民主评议互评表》;按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处置对象。

(4)初步审查。党支部组织调查并形成综合性写实材料(调查报告);召开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报上级党委初审后,找被处置党员谈话,形成谈话记录,将初步处置意见与本人见面,同时要求本人写出有关问题的书面解答和认识态度材料。

(5)形成决定。召开支部大会,认真听取受处置党员本人的说明和申辩,然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形成处置意见,报上级党委审批。

(6)在支部大会上宣布上级党委的批复决定。不合格党员受处置的时间从上级党委批准时间算起。

不合格党员处置报告篇八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疏通党员正常退出渠道,纯洁党员队伍,进一步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党员队伍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评星定格活动同步进行,必须遵循积极稳妥、民主公开、实事求是、公正平等、惩教结合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置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党组织关系在利通区范围内的所有党员。

第二章 处置对象

1、理想信念动摇。不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信仰并参与邪教组织;书面申请或公开场合扬言退党。

2、政治立场蜕变。对党和政府不信任,思想落后,在公开场合或媒体上发表、发布反党言论;参与传播和扩散一些与党员身份不相符合的言论。

3、组织纪律涣散。不服从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不遵守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有自由主义倾向,闹不团结和无原则纠纷;不按组织原则和程序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和问题,带头参与无理信访或越级上访,组织、策划、支持、参与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影响。

4、党性原则缺失。为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要挟上级党组织;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危急时刻袖手旁观,或临阵逃脱;长期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

5、宗旨观念弱化。脱离群众,不关心群众疾苦;为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损害群众的合法权益;以自我为中心,不服从工作分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6、法制观念淡薄。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违反计划生育等政策;参与或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非法活动。

7、组织生活散漫。外出时间6个月以内,不和党组织联系且不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生活;外出6个月以上但未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8、工作作风飘浮。因失职、渎职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在工作、生产和各项社会活动中长期消极落后或长期旷工、消极怠工,群众反响强烈。

9、廉洁自律松懈。对党的廉洁自律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在各类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

10、道德行为扭曲。不讲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言行不文明,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生活作风不检点,追求腐朽落后的生活方式,群众反响强烈。

第三章 处置办法

第五条 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分为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劝退不退除名和除名四种。

1、民主评议或评星定格初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党员,给予限期半年改正的处理;经半年限期改正年底仍被评为不合格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2、日常行为有第二章第四条表现之一的,情节轻微且本人愿意接受党组织帮助教育,有改正错误的决心和措施的,给予限期改正处理,本人无改正愿望或改正态度不端正、改正效果不明显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情节比较严重的,直接予以除名。

3、长期外出务工、经商的流动党员,外出时间6个月以内,不和党组织联系且不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生活的流动党员,应给予限期改正处理,改正期间不承认错误、拒绝参加组织生活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外出6个月以上且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稳定的党员,要将组织关系转入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党组织,未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要参加原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组织生活,无正当理由拒绝回原党组织参加党员活动和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承认错误的,可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4、组织关系转出的党员,由于个人原因,无故超过6个月不到转入地党组织报到的,由原所在党组织按自行脱党除名,是预备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予以除名。

6、个人申请退党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第四章 处置程序

第七条 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启动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

1、民主评议或评星定格有不合格党员的。

2、所在党支部发现党员有第二章第四条不良表现,并经调查核实的。

3、所在党支部有三分之一的党员联名提议要求对党员进行处置的。

4、上级党组织收到党员有不合格党员行为的举报并经调查核实的。

第八条 党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支部提出处理意见。党支部要通过入户走访、调查取证、同不合格党员及其他党员群众谈心谈话等方式,准确掌握党员被评为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或存在不良表现的具体事实,召开支委会讨论,依据处置办法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然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拟定处理决定,并向上级党委请示。

2、党委调查审核进行批复。上级党委收到支部处置不合格党员的请示后,对支部评议党员或评星定格的相关表册、操作程序、汇总结果进行审查,对党员不良行为的具体事实进行调查核实。评议党员或评星定格程序规范、党员不良行为事实清楚的,党委讨论研究后向支部下达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批复;未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或评星定格的,责令支部重新评议党员、重新确定结果;党员不良行为经调查事实不清楚的,责令支部重新调查、重新作出处置决定;认为支部处理决定不妥当的,发回支部重新作出处置决定。党委调查审核、下达批复整个过程不能超过30日,。

3、支部通报并公示处置决定。支部在接到党委批复后,形成处置决定,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通报,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支部党员大会要通知被处置党员到会参加,没有参加会议的不合格党员,党支部要将处置决定告知被处置党员,并做好其思想工作。

4、党员申辩和支部复议。对组织处置决定不服的党员,可在支部通报大会上进行申辩,也可在处置决定下发后5日内,向支部提出复议申请。支部接到复议申请后,在30日内召开支部大会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上报上级党委重新审核审批。

5、材料归档及上报备案。党委要从三个方面收集整理处置党员的相关档案资料。一是确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档案资料。包括民主评议或评星定格相关表册、评议结果等,党员现实表现的调查笔录、情况报告等。二是支部处置党员的档案资料。包括支部会议记录、处置党员的请示、处置决定、公示公告和复议记录、复议结果等。三是党委审核的档案资料。包括调查笔录、情况报告、党委会议记录和批复文件等。各党委要将各支部处置党员情况汇总上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区委组织部应对各党委处置党员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确保处置党员工作依章办事、公平公正。

第五章 政策界限

第九条 要注意把思想跟不上形势,认识模糊,同反对党的方针、政策区别开来;把愿意接受教育和改正错误,并决心按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同拒绝接受教育或屡教不改区别开来;把由于党组织原因造成党员不能正常地参加组织生活、不能履行党员义务,同党员本人不愿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

第十条 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规定,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对违纪党员,不能以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劝退不退除名和除名等组织处置代替党纪处分。

第十一条 党员因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无法参加党的活动的,党支部应建立正常的结对制度,征求他们对其他党员民主评议和组织处置的意见,并将本支部对其个人的评议意见进行转告,但不得因他们无法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视其为不合格党员。

第十二条 党员因生活困难,失去先进性,党支部应建立正常的关爱制度,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帮扶,体现党的温暖。党员个人不能因生活困难,丧失对党的信仰或违反党的组织原则,党支部也不能因为其失去先进性而视其为不合格党员。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中共吴忠市利通区委组织部

20xx年6月3日

不合格党员处置报告篇九

各位同志们:

经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动员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组织部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我县开展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下面,我就如何做好试点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试点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开展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是今年全省组织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县作为全省试点单位之一,省、组织部非常关注,并寄予了厚望。经慎重研究,决定在全县选择两个镇、一个局作为试点,这充分体现了的重视和信任,各试点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承担试点工作的重大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组织部和文件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创新意识,圆满完成组织部交给我们的试点工作任务。

第一,开展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和及时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党的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开展这项试点工作,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四个长效机制的具体实践。今年6月,组织部专门下发文件,确定**县和黄石市的黄石港区作为全省试点,要求我们先行一步,探索办法,这是组织部交给我们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使命光荣,责任重大。、组织部长刘仲初同志高度重视,对我们做好试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试点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试点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第二,开展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是增强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本质要求。8月上旬,组织部采取印发问卷、专题座谈、个别走访等办法,对全县党员思想状况进行了专题调查,按照不同年龄、不同层次、不同单位抽样发放《党员思想状况调查问卷》400份,召开座谈会18次,座谈党员170余人。调查发现,大多数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强、能够客观科学地认识问题和分析问题,特别是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的理论素质和思想觉悟得到很大提高。但是,也有少数党员理想信念有所淡化、价值取向有所偏离、发挥作用不理想、看问题的方法出现偏差,有的甚至成为时代的落伍者。究其原因,主要是我们放松了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还存在着走过场、搞形式的现象,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还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现象,致使一些不合格党员仍然滞留在党内,严重影响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降低了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信,削弱了党组织的战斗力。因此,只有通过定期分析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党的组织才能进一步纯洁,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才能不断增强。

第三,开展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是建设名副其实“金**”的现实需要。建设繁荣、富裕、和谐、秀美的“金**”,关键在于是否有一支党性强、作风正、素质高的党员干部队伍,在于这支党员干部队伍是否能够真正做到政治坚定、思想解放、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新的形势、新的任务给我们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党员队伍管理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必须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出发,认真开展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坚决改变党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纪律松驰和软弱涣散现象,探索建立开展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新机制,使党员队伍不断吐故纳新,始终充满活力,从而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全面建设小康**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扎实实推进试点工作

开展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程序性都很强的工作,印发了《试点方案》,对这次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方法步骤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各试点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从各地各单位实际出发,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扎扎实实做好试点工作。

1、要明确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这次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以创新方法、完善程序、健全制度为重点,以增强党组织和党员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能力为途径,以建立开展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新机制为手段,以严格党内生活、增强党员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纯洁党员队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通过试点,探索建立开展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新机制,为全县、全市、全省大面推开探索经验。

2、要明确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一是要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开展试点工作的目的,不是为了处理几名党员,而是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保护和调动广大党员推动科学发展的积极性。二是要坚持联系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要着力在推动本地本单位实际工作中衡量党员标准,既注重平时,更要看关键时刻的表现,进一步明确党性分析与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实践标准,增强实效性、针对性。三是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要把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贯穿试点工作始终,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和要求,综合党员自评、互评和群众评议的情况和党员的实际表现,进行公正、公开、全面的评价。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党员干部,都应按党员标准进行严格评议,合理划分等次。四是要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的原则。要研究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党员党性分析的办法和措施,制定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和方法程序。严禁搞“一刀切”,要严格对照党员标准,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评议,既不夸大事实,也不缩小错误,对部分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流动党员,可坚持在基本要求不变的前提下,灵活务实地开展分析评议工作。

3、要明确试点单位的参加对象。这次试点工作,确定东巩镇党委、县财政局党组、城关镇利美纺织公司党支部为试点单位,参加对象为试点单位的全体党员。

4、要明确试点工作的方法步骤。试点工作从**年8月开始至2015年3月底基本结束,总体分为三个阶段11个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准备(**年8月—9月),分三步实施。一是制定工作方案。二是成立组织机构。三是开展调查统计。前段时间,组织部组织专班人员,做了大量的前期调查研究,调查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年10月—2015年1月),分五步实施。一是思想动员。各试点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参照《试点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并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二是集中学习。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并围绕“党员的标准是什么,我与党员标准差什么,对照党员标准我应该改什么”开展讨论,联系单位和党员个人岗位实际,制定出机关事业单位党员、企业党员、农村党员、流动党员、老党员等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党员标准,为后期分析评议打好基础。三是对照检查。要认真组织党员开展“五对照五查看”活动,即对照党员新时期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看宗旨观念牢不牢;对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看党员作用发挥行不行;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看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强不强;对照“两个务必”的要求,看自身作风实不实;对照岗位责任目标要求,看工作绩效好不好。每个党员都要对照党章的规定和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查找自身不足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征求意见情况,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四是民主评议。要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对每个党员要评出等次,形成正式的组织意见,确保党员参与率达100%,分析评议率达100%。民主评议采取个人自评、群众参评、支部总评的方式进行。在具体操作中,要讨论制定评议标准,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群众参评,提出评议等次等四个程序,认真搞好民主评议工作。五是组织处理。要制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理办法,对不合格党员给予限期改正或劝退、除名处理。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不合格党员的标准,规范处置程序,慎重做好不合格党员的认定,并按照“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实事求是、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稳妥做好组织处理工作,真正把“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15年2月至3月),分三步实施。一是整改提高。各党支部要指导每个党员制定切合实际的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整改措施。要注意把整改与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创新活动方式和活动载体,搭建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各试点单位党组织要根据不同类型党员实际,继续深化党员服务承诺、设岗定责、争先创优等活动,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总结上报。党性分析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结束后,基层党支部要将活动情况向上级党组织写出专题报告,试点单位党委(党组)要向写出专题报告。县领导小组根据全县开展活动情况,向组织部写出工作报告。三是建章立制。试点单位要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工作中建立的制度进一步完善和修订,形成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这次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除去前期准备和后期总结提高阶段的时间,真正组织实施只有四个月时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试点单位一定加强领导,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办好试点,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为了认真做好这次试点工作,决定成立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副书记陈礼龙,、组织部长郑玉清同志任副组长,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和试点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组织部。各试点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试点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是试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既要把本单位的活动领导好组织好,又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分析评议,同时还要加强对各党总支(支部)的指导,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好工作。

二是通力协作。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努力形成做好试点工作的强大合力。县纪委要发挥职能作用,对在试点中查出的违纪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组织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上下联系与沟通,及时宣传总结经验典型,力争试点工作在全省有影响、有位次。宣传部要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大力营造声势,及时宣传报道试点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典型,为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新机制积累宝贵的经验。

三是务求实效。要坚持时间服务质量、进度服从标准,严格遵循试点工作的方法步骤,高标准启动、严要求推进、高质量落实,确保不走过场、不出偏差。要抓住对照检查、民主评议、组织处理等关键环节,摆问题,找差距。要注重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开门评议。各级党组织要设立党员党性分析评议举报信箱,公布征求意见专线电话,聘请党员监督员,发放征求意见函,请群众为党员“打分”,以进一步促进分析评议的客观和公正。对分析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要进行全面的分析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和措施,确保完成民主评议的预期目标。要创新方法,在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运用分析结果对党员进行激励和处理、科学制定不合格党员标准及不合格党员认定、规范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建立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制度等方面进行探索实践,形成具体的政策和制度规范,为全省提供经验。

同志们,认真做好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直接关系到**乃至全市的形象,关系到我们的事业成败。希望各试点单位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性地做好试点工作,向组织部和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不合格党员处置报告篇十

一、自己存在的一些问题:

2、政治理论方面的内容看得多,市场经济理论,法律知识,电脑知识,科学文化知识等钻研得少,结果使得知识面不够广。在思想上对公务员应具备全面的素质,掌握更多知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自己是从事机关工作的,只要有一定的政治理论功底就行,其他方面的知识多少知道点就可以过得去。

4、在工作上。工作的标准要求不够高。满足于干完干成,求数量与求质量没能有机地结合起来,没有把自己的工作与统计改革紧密联系起来。虽然能按照完成工作任务,有只求一般标准,把标尺定的不够高,干些工作就有满足感的倾向。工作方法有时不够恰当,不能够做到统筹安排,往往因为急于求成而有所疏漏。

5、在工作创新上。对待困难有畏难情绪,满足于老师叫干啥就干啥,积极主动性不够强,缺乏创新意识,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缺乏年轻人那种朝气蓬勃、斗志昂扬的工作热情,缺乏灵活机动,过于死板,解放思想、创新观念的理念没有贯彻始终。

二、存在上述问题的根源:

经过分析以上缺点,在深入解剖自我之后,我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按照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方法进行剖析,这其实是对自己要求不严格的结果。若长期如此,对自己不加以严格约束,不采取取长补短的措施的话,前景不堪设想。问题产生的根源主要是对自己要求不严,党性观念和党性修养上有差距,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服务观念都有待提高。

这对自己的进步是毫无好处的,也是会严重损害自己的发展与成长。

归到根本,这其实是人生观、世界观模糊的问题,对许多事物存在模糊认识,对社会的发展没有十分准确的认识,对客观存在没有正确的分析的结果,这也是放松自己的学习的后果。不从自己的主观意识、自身存在的问题出发,来认识自我,来改造自我,而强调客观世界对自己的影响,,从而在生活生产过程中产生一种消极的心态。由于对自己压力不够,从而产生动力不足,进取心不强,改造自己的力度不够。

人生目标不明确,更不够远大,没有与国家的快速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相结合。具体的学习计划也不清晰,没有从自己的整体素质发展上考虑。平时对自己的剖析不够,对事物认识不够深刻,没有挖到心灵深处,只是很肤浅地忧郁与后悔。这也说明了我在价值观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问题,还有遇事有抓大不抓小的心理。

同时,我也还存在一种浮躁心理、急躁心态、急于求成的思想,毅力不够,具体行动不足。

三、整改措施和今后努力方向:

人无完人,金无足赤,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人确实是可以改得更好的。剔除短处,吸人长处,不完善自我,每个人都是可以做得更好的。毛主席说过,人是要有点精神的。今后的 工作学习中,我要拿出十二分的精神,去开创新的局面。并按照以下几点努力提升自己。

一是深化学习 ,提高自己。学习是人生永恒的主题。只有不断学习,才能不断获得新知,适应新的形势。要发扬“钉子”精神,努力挤时间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 发展观重要理论,学习专业知识,不断用新知识、新理念武装自己的头脑,增长自己的才干,提高驾驭工作的能力。要坚持理论 联系实际,开动脑筋进行理性思考,在理性思考中活化思维,提升境界。 进一步改造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树立远大目标,坚定 社会主义信念。

二是要严格要求自己,严厉约束自己,时刻警示自己。在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缺点的基础上,努力改变工作中遇事处理不果断、不细致等问题,工作中、生活中有不如意之处,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克服松懈 心理,树立生活、工作目标,化劣势、失败为前进的动力,保持旺盛的战斗力,永远保持自己积极肯干、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优点。

三是要立足于工作进步和自身全面发展,广泛学习一切有益知识。加强对 经济、 政治、 文化、科技、法律、 管理、历史等基本知识的学习,加强对履行当前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并把这些方面的学习同深刻领会和灵活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紧密结合起来。既学习与自己的业务有关的专业知识,也要广泛涉猎多方面的知识,多学习一些反映当今世界文明进步的新知识、新 经验,做到”专“与”博“相结合,求知与修身共进步,使知识结构更加合理,个人素质全面提高。

我认为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必须要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按照坚定信念,牢记宗旨,与时俱进,敬业争先,团结民主,严守纪律的这个标准要求自己,努力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自觉性、坚持长久性、坚持 实践性、坚持全面性、坚持科学性。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两个务必“,能够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脚踏实地、甘于奉献,耐得住清贫、受得住寂寞,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共产党员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决定了他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以及为人处事的态度,这是一个党员思想素质的具体体现。只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才能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树立起共产党员的先进形象。要做到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牢记党员身份,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不能满足于过得去,而应高标准,严要求,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因此更应该强化党员意识,按照政治上坚定、作风上过硬、业务上精通、工作上勤奋、纪律上严明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履行好党员的义务,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充分体现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努力学习专业知识,良好地完成工作 计划和工作任务。

作为一名预备党员,我将坚持认真学习理论知识与专业知识,使自己思想上不断提高,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使自己的世界观得到进一步的改造,人生观与价值观得到了提升。我们的党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党,每当紧要关头都能力挽狂澜。我相信通过不断学习提高必能使自己更加热爱中国共产党,坚定党的信念,使自己早日成为一名合格以至优秀的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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