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工作计划审议意见 审议工作计划的议题

  • 上传日期:2023-09-09 01:5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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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计划审议意见 审议工作计划的议题篇一

一、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支部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

二、党支部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党支部会议事范围:

4、讨论决定考核、奖惩、调动等工作。

四、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工作需要,支部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

五、党支部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党支部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

七、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的,书记、委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会报告。

八、党支部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

九、党支部会作出的决策,由党支部成员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决策实施中,应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由党支部会决定。

人大工作计划审议意见 审议工作计划的议题篇二

附件4

第四条督查方式

采取座谈+实地踏勘+调查走访等形式进行督查。

第五条督查时间

第六条督查重点

1.项目问题交办完成情况。主要督查项目问题是否按交办时间节点及时、全面、有效解决。

第七条督查程序

2.项目责任单位自查。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

3.督查组开展座谈、实地踏勘及调查。

附件5

2020年度武义县重点项目(工程)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1.列入2020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计划)的所有建设项目、前期项目。

二、考核对象

1.政府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

2.社会资本投资项目的主管部门。

三、考核依据

年武义县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年武义县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计划;

5.项目日常管理相关证明材料;

6.信息报送的相关证明材料;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完成投资额

项目数量

列入县省重点和省集中开工项目每个得4分,列入市重点的项目每个得3分,列入县重点的项目每个得2分,列入县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项目每个得1分。同一项目就高得分,不重复计分,此项上限30分。

项目进度

根据每个项目实际得分除以目标得分后折算(详见附件:项目进度计分方法)

日常管理

根据计划落实项目责任机制,针对具体项目制定推进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责任科室、分管领导;重视项目专项督查,提供材料详细,积极化解项目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每月及时报送政府项目进度报表,能真实反映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出现数据不真实、不准确、迟报或漏报的每次扣分。

信息报送

加扣分事项

注:由国有企业集团实施的项目,主管部门和国有企业集团按3:7的比例进行计分。由乡镇(街道、度假区)实施的农林水项目,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度假区)按各占50%的比例进行计分。

五、折算规则

六、 本办法由县重点办负责解释。

附件:项目进度计分方法

附件

项目进度计分方法

一、 重点项目(工程)建设进度的计分方法

1.实施项目。按项目有无征迁等政策处理分为两个档次,一档有政策处理的每个项目为3分,二档无征迁等政策处理的每个项目为2分。项目推进完成计划下达的投资数和形象进度情况,按下表得分。

完成率

100%

90%-99%

80%-89%

70%-79%

60%-69%

60%以下

-1分

-3分

-2分

2.前期项目。按前期工作完成工可、初步设计、施工图等前期开展的深度和完成质量,分别给予1-3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根据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2.不涉及政策处理的项目,能积极配合并及时处理施工组织过程中的矛盾纠纷,确保无障碍施工的,每个项目加2分;未及时处理施工组织过程中的矛盾纠纷,阻碍施工并影响工期的,每个项目扣1分;阻工现象严重,导致工程处于停工状态,每个项目扣2分。

3.涉及政策处理的非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工程),经项目用地所在乡镇(街道、度假区)申请,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参照政府投资项目给予相应分值。

注:政策处理未完成的乡镇(街道、度假区)与相关部门按7:3的比例进行捆绑考核。

联系人:金玲芳 电话:13868901562(641562)

人大工作计划审议意见 审议工作计划的议题篇三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参与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决策的要求,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党委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作用,提高公司党委会议事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国^v^章程》、《xt中交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及相关组织规则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党委要坚持党对企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坚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v^同志为核心的^v^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企业坚持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坚持在大局下行动,议大事、抓重点,加强集体领导、推进科学决策,推动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坚持建班子带队伍、管干部聚人才、抓基层打基础,领导群众组织并发挥其作用,凝心聚力完成企业中心工作,把^v^精神和上级部署全面落到实处。

第三条 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国有企业中的法定地位,企业党委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企业其他治理主体要自觉维护这个核心,企业党委也要积极支持其他治理主体依法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党委会的职权职责和与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议事范围和规则流程,落实党委研究讨论是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会研究讨论后,再由经理层作出决定的要求,实现公司党委与各治理主体在体制、机制、制度、工作上的“四同步”、“四对接”,实现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的统一,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确保 ……此处隐藏5562个字…… 会议时,应委托一名党委副书记主持。

第十二条 党委会议题如需进行表决,可根据有关规定,分别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等表决方式,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未到会党委委员可以向会议提交书面意见,但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十三条 党委会应形成会议纪要,内容包括:会别、会次、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会议的主要内容和议定事项,由党群主责部门在会议结束后3日内拟写完成,呈党委书记审定签发。党委会议纪要一般只发送至党委委员。如需扩大下发范围的,需由本次党委会作出决定,必要时应形成决议、请示、报告等有关文件。

第十四条 党委会应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由参加会议的党委委员签署意见。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参会人员应遵守保密纪律,严格保密。

第十五条 党群主责部门应按文书档案规定办理党委会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会议文件的立卷归档。上级党组织可调阅企业党委会记录,党委委员以外的人员查阅党委会记录须经党委书记批准。

第十六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应遵照《党章》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和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七条 本规则由党群主责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人大工作计划审议意见 审议工作计划的议题篇四

一年来,我所做的工作都离不开全体行政的支持,离不开全体党员、老师的倾力付出,感谢大家在接受任务时对我的支持,在我失误时对我的宽容,在我困难时给予我的帮助。如下是给大家整理的小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小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各位领导、各位教师:

在20xx年里,我认真履行了学校党支部书记的职责,依靠党员和教职工以^v^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十八大精神坚决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服从上级正确领导,注意探索,在新形势下开展学校党建工作的形式和内容,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学校党务工作,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了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和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推进了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现将我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向领导和全体教职工汇报。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努力做到政治上坚定

作为学校书记,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工作任务方面,应具有坚定性。要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政策理论水平。为此,平日里他尽量争取学习充实自己的机会,还常常自己花钱到书店买书,为了抓好党员和教职工理论学习,想方设法精选学习内容,变换学习方式,激励党员和教职工读书,促使教职工队伍成为学习型集体,同时又实事求是的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好教职工队伍的理论学习,使教职工队伍做到方向明确思想不散。

在大是大非面前我不糊涂,旗帜鲜明地与^v^保持一致,发挥好政治核心作用,在关系到学校生存发展,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方面,我以强烈的责任心要求自己,为学校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积极协助校长把好关,提一些有参考价值的建设性意见,对可能发生的前瞻性问题,及时,善意地给予提醒,协助校长做好决策前调查研究,与校长反复切磋与讨论,尽到书记的责任,但在一锤定音拍板决策时,我又注意做到到位而不越位。

二、把握角色到位,提高道德素质 ,努力做到大局上维护

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校长顺利开展工作保驾护航,从不患得患失,从不刻意表现自己,并给自己提出了五不争,即:不争权,不争位,不争名,不争利,不争功,以诚恳的态度与校长,与一班人相处,以人格的力量把大家凝聚在一起,共同做好工作。本人就是这样把握好角色的定位,努力做到不越位也不弃位。

三、强化措施,确保学校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做到工作上创新

党建工作贵在落实,因此,我特别注意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学校党建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创新学校党建工作的形式和内容,以增强学校党建工作的实效性。

首先从制度上规范。坚持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把健全和落实党内各项制度作为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的主要内容,切实规范学校党建工作的管理。积极推行党员量化目标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党员年度工作目标,将党员教育管理的各项工作细化成可操作的内容,每个方面都提出明确要求,并给出一定的分值,将虚的变实,使软的变硬。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党员以及民主测评班子成员制度,促进学校的民主管理,促进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

其次是从阵地上营造。学校党支部根据党建工作要求,结合现实党务工作的需要,建立了党员活动室,制定出《镇沅直属小学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建立党员监督岗张挂党员照片及个人简介。党员活动阵地的建立,为学校党建活动的正常开展提供了保证。

一年来,我狠抓学校党建各项工作的落实:

1、组织党员干部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使活动的各个环节步骤都达到了要求。

2、抓师德师风建设,组织教职工选择相关的理论、学习材料进行学习,树立教师教书育人的思想,年终考核每个职工都为合格以上的档次。

3、以素质教育为中心,牢牢把握办学方向,在实施党的工作中体现以人为本,从校情思考工作,以促进学校发展,牢牢把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工作方向。

4、组织全体党员到普洱市^v^进行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思想的净化和心灵的洗礼,加强了党性修养,筑牢了思想道德防线,自觉培养廉洁从业的道德情操,牢固树立清廉执教的意识。

5、抓纳^v^员工作,经过培养考察,青年教师陈启兵被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唐薇佳老师转为正式党员。

6、组织全体教职工上党课两次,第一次学习贯彻《中国^v^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次是师德师风学习。

7、坚持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通过自评、互评,召开群众座谈会,保证民主评议党员取得实效,20xx年29名党员都被评为合格党员。再次是从考评上强化。建立学校党的建设与教育管理和教学业务工作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量化考评责任机制,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把党的建设和教育教学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督办,一起落实,一起考评,将其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情况列入平时考核的主要内容,促进其时时严格要求自己,处处模范带头。

四、深入教学第一线,提高业务素质,努力做到业务上内行

除了做好支部工作外,我还承担着六年级三个班的音乐教学工作。在教学中我一是注意到了思想性,二是注意艺术性,三是注意科学性。不断地改进教学方法,使学生在唱歌技巧,试唱能力,乐理知识等方面都有较大的提高。

随着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教学手段的更新,为适应新形势下的教学要求,我在不断地学习新教材、新课程标准,研究新的教学方法,从正确处理教学活动中的基本关系入手,调适教学为,不断进行教学方法的改进,从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近几年来所写的论文多次获市、省乃至国家级奖励。

五、存在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

一年来,我在工作中已尽职尽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和任务,为办好示范性学校,为培养新世纪的一代新人做出了努力。当然,人无完人,好多地方自己还做得不够,如理论学习的深度还不够,在学习的形式上还有些单调,运用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深入调研不够,对我校的一些状况还不能做到了如指掌;领导水平和对外协调能力还需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等等。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增强学习的自我约束机制,促进自身素质全面提高;加强党性修养锻炼,牢记党的宗旨,时时处处以党员和领导干部标准要求自己,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又要努力探索支部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发挥好基层支部作用,把做一名合格党员作为自己一生的追求。为办好省级示范性学校,为培养新世纪的一代新人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人大工作计划审议意见 审议工作计划的议题篇五

出席党支部会议的人员为党支部书记、党支部成员。其他列席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确定。

支委委员负责党支部会议的会务和记录、整理、起草会议纪要等工作。

(三)会议时间

党支部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需要时由党支部书记决定临时召集。

(四)会议程序

1.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党支部成员提出,经办公室汇总后报党支部书记确定。凡是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议题承办科室、直属单位要事先做好充分准备,经分管领导与有关方面酝酿和协调,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或建议。除临时召集会议外,议题承办科室、直属单位一般应于会议召开前一日将提交会议讨论的文件和相关材料送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提前分送参会人员。

2.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时,一般应由议题主要承办科室、直属单位或分管领导就议题内容作简明扼要的说明,党支部成员就议题内容充分发表意见。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将本人意见以书面形式或委托参加会议的同志提出。会议主持人集中党支部成员的意见形成会议决定。

3.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党支部成员按照分工或由党支部指定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督查目标办按督办工作程序,立项登记、协调催办。党支部督办事项办理完毕后,承办科室、直属单位要及时填写办理情况报告(涉及多科室的,由主要承办科室报告),由办公室综合情况后报告党支部。

4.党支部会议由综合科室负责整理、起草会议纪要,报会议主持人签发后,送各成员阅,并向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印发党支部会议议决事项通知。会议决定的事项需上报下发的公文,由议题承办部门起草文稿,按公文处理程序签发。

(五)会议纪律

1.参会人员应按时到会,如因故不能参加,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3.保管好会议文件、材料,防止丢失和失密;

4.对需要传达的会议议决事项,由出席会议的同志按分工和会议要求进行传达。

(六)议事规则

1.党支部会议应有半数以上的党支部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党支部成员如不能出席会议,应事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获准后方可缺席。

2.为了保证会议质量和效率,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请示、报告,必须在会前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和必要的协调,须有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会议要按规定的议题进行,一般不临时改变议题或讨论与议题无关的问题。与会同志应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

3.对重大问题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会议决定。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认真考虑。在决定干部推荐、任免时,应对推荐、任免对象逐个表决,并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结果。若在重大问题上意见分歧较大,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召开党支部会议另议。

人大工作计划审议意见 审议工作计划的议题篇六

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存档备查。

四、议事规则

第十条支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支委会成员如不能出席会议,应在会前向书记或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会议列席人员由支委确定,从严控制,列席人员只参加有关议题的讨论。议题需要表决时列席人员无表权决。

第十一条支委员会讨论的决议或决定,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并应当经过充分的酝酿讨论。如对重大问题发生异议,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经过一定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进行讨论表决。凡做出决定的事项,由主持人当场宣布。对支委会作出的决定或决议,任何个人无权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级党组织反映,但在本级或上级党组织未作出改变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如遇新情况确实不可能按原决定或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交支委会复议,在特殊情况下可由书记征得多数委员同意后作出适当调整,但应提交下次支委会认可。

第十二条支委会议题如涉及支委成员本人,该成员应主动回避。

第十三条支委成员及列席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会议讨论研究的问题要按规定严格保密,泄密并造成不良影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会议需要传达的事项要按规定进行,不准随意扩散和外传,会上分发的有关材料,会后应及时收回。

第十四条实施责任追究制度,造成损失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专题会

专题会由主任主持,相关人员参加,办公室负责召集和记录。

1、会期

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2、议题中心建设和各类专题会议。3、会议指定专人记录,决定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纪要一般在两天内拟出,由主任签发,发放相关人员和相关部门。(二)中心事务会中心事务会由主任主持,中心领导,中心属各部门正副职,财务、人事各相关人员参加,办公室负责会议的召集和记录。1、会期中心事务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2、议题(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2)安排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方案。(3)下发中心属文件。(4)宣布人事任免决定。(5)公布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名单。(6)进行工作安排。(7)宣布、下发制定的规章制度。(8)听取工作汇报,工作总结,工作计划。(9)通报督导考核结果。

(10)对工作进行讲评。3、准备会议出席人员、会议议程由办公室负责通知、拟定。除中心领导由会议记录人员统一签到外,其他与会人员由本人签到。4、记录5、会议由办公室文秘负责记录。(三)党政联席会党政联席会由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工会主席、共青团书记和相关负责人参加,主任主持,办公室负责会议的召集和记录。1、会期党政联席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2、议题(1)审定规章制度。(2)听取相关工作汇报。(3)审定工作总结。(4)研究工作计划。(5)纪要办公室文秘负责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规章制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两天内正式成文,由主任签发,下发上报。

(四)主任办公会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参加,主任主持,主任或办公室负责召集。1、会期主任办公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2、议题(1)主任办公会议题由主任或副主任提出,主任确定。(2)传达局及上级的决定、通知等有关文件。(3)研究制订上级决定、通知的落实方案。(4)研究审定中心发文件。(5)审定财务预决算和专项经费安排。(6)通报工作情况,布置工作任务。(7)研究单位人事任免。(8)研究确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9)其它需要研究的事项。3、会议确定专人记录,决定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一般在两天内拟出,由主任签发。(五)职工大会职工大会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全中心在编上岗正式职工、公益岗职工参加。

(6)提请党总支研究或决定的问题、党员的奖惩;(7)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医德医风建设工作等重要问题;(8)中层干部的推荐、考察和党群系统干部的考察、选配及奖惩;(9)^v^及群团组织建设的重要问题;(10)医院改革和建设发展中的重要政策性问题及其他必须由党总支决定的问题。3、每次会议的议题由党办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后,提请书记确定。党总支成员也可直接向书记提出个人认为必要的议题。议题确定后及时向党总支成员通报,以便准备意见。4、召开党总支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参加。5、党总支会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委员要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会议主持者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中多数人的意见。对重大问题要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通过表决形成决议。当意见分歧双方人数相当时,可再次复议或报请上级党委决定。6、对党总支形成的决议,所有总支委员都要自觉贯彻执行,具体分管的成员应主动负责地做好具体工作,由有关部门承办的事项,党办要及时督促和了解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党总支做出报告。7、参加会议人员(含列席人员)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正确宣传贯彻会议决议。会外不得散布会议讨论的意见分歧。8、党办负责通知会议时间,并作好会议记录。

人大工作计划审议意见 审议工作计划的议题篇七

20__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按照中央、省、市、区委对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总部署,落实_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__-20__年工作规划》、福建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__—20__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围绕教育改革与发展,坚持求真务实精神,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不断健全完善管理机制,推进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加强教育,提高政治思想水平。

1、制定《20__年思想政治工作计划》,把思想政治教育纳入学校工作议事日程,进行有确定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负责人的教育活动,使教育落到实处。

2、组织党员教师认真科学发展观,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__-20__年工作规划》,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纳入政治思想学习的重要内容,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

3、落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学习教育制度》,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_章程》和《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反腐倡廉展播月”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的党纪观念。

4、制定《20__年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通过案例解剖进行警示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权利观教育,把自律和他律、教育与管理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帮助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5、学习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_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增强党员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6、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制度。制定学校中心组成员学习制度,在学校中心组层面上进行先行教育。制定党员干部的学习制度、思想政治教育制度、警示教育制度、电化教育制度等,每学期至少安排8次以上的集中学习教育,学习法律法规,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上党课等,建立和巩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思想意识。争取建立与其他学校的党支部共建联合教育制度,通过联络员制度和共建方案,发挥共建支部的影响力,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的力度。完善《学校开展“廉洁教育进校园”活动的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措施。

二、加强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根据区教育局党委对教育系统20__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要求,严格按照《湖里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实施细则》、《湖里区教育系统党政领导干部廉洁公道若干规定》、《福建省关于对教育乱收费行为处理的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和执行《__小学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层层落实的工作制度,坚持逐级负责,落实岗位责任。

2、学校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会,对一阶段来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根据《__小学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与责任分工》的规定,落实责任分工,建立健全把党风廉政建设责制与其他工作实行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和奖励的有效机制。

3、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衡量学校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指标,作为选拔、任用、奖惩学校中层干部的重要依据,通过教代会评议学校领导干部的方式来实现。

4、自觉严格落实学校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要求,自觉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工作不到位的,要通过民主生活会形式,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对违法纪律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三、加强检查,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

1、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纠四风要求。学校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尤其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纠四风要求。

2、贯彻执行湖里区开展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工作的要求,继续采取措施,严禁和防范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和“_”等非法彩票活动。

3、严禁违反不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不得收取礼品等价值的物品。

5、严格按照区教育局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规律,不准擅自扩大招生计划,严禁在招生中利用职务和工作便利降低招生标准,私自特批未达到录取条件的学生入学以谋取利益的行为。严禁假借学校招生,私自收取“介绍费“等非法行为。

四、加强建制,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

1、按照《__小学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规定,落实好“思想教育、制度规范、监督制约、擦查案惩处、干部保护、廉政责任”等“六个机制”。

2、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月巡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使用,强化各项工作的落实,使各项工作的规范化。

3、定期开展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的专题形势分析,不断完善《__小学党政干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对照规定,严格落实学校党员、领导干部任职的党风廉政情况自查工作,发现问题的,对照制度进行整改。

五、加强监督,杜绝源头上的腐败。

人大工作计划审议意见 审议工作计划的议题篇八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xx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纪委部署,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 败工作。

二、抓好责任,进一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落实

1、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层级管理,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2、“一把手”要带好班子,领好队伍,全面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 败工作,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 败工作责任分工,切实抓好落实,班子成员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 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分管工作紧密结合,全面部署,分责落实,严格考核。

三、健全机制,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日常工作

1、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切实做到反腐倡廉程序化,活动内容规范化,以健全的制度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运作。严格执行单位主要负责人“五 不直接分管”制度。同时,认真实行“三负责”,即:真抓实干、常抓不懈,对党的事业负责;加强监督,防微杜渐,对班子成员负责;严管重教,关口前移,对全体党员干部负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党员干部认识到位、领导干部责任到位、机关科室落实到位。

2、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个人收入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和“六个严禁”等规定。

3、定期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和局机关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加大对机关效能建设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通报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 败工作情况,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5、大力推行办事公开,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全面推行“让县领导放心,让广大群众满意”的服务理念,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接待来信、来访工作,确保来信、来访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6、继续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和效能亮剑;深入开展深化反腐倡廉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继续开展“基层走亲”活动和党政一把手廉政教育“上党课”活动,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四、抓好教育,进一步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

1、深入学习党的十x大精神和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精神,通过学习教育统_员干部的思想,紧紧围绕反腐倡廉重点开展工作,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2、深入学习《中国_党内监督条例》、《中国_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防止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公共产品采购、公共资产管理中发生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搞好自身的廉洁自律工作,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3、结合形势任务,有针对性地组织反腐倡廉教育。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和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适时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相关展览,观看反腐倡廉正反两面的电教片,做到用正面典型引路,用反面事例教育人,从而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党员干部在行政勤政过程中自重、自警,自省,自觉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

4、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开展任职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谈话,坚持“三个必谈”,即群众有反映时必谈、职务调整时必谈、个人发生重大事项时必谈。通过谈话活动,对党员干部进行及时有效的提醒、教育批评和帮助,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5、积极营造廉政文化氛围,以推荐读书、参观学习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使党员干部在愉悦、轻松的气氛中接受廉政文化的熏陶。

五、强化监督,进一步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确保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带头人。

2、坚持重大问题(事项)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坚持局务会议制度,不搞“一言堂”,充分发挥集体智慧,不断增强领导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民主管理的自觉性。

3、加强行风建设,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强化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工作作风等问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积极维护环境权益,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人大工作计划审议意见 审议工作计划的议题篇九

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重大决策、干部调任奖惩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得到正确贯彻和执行。

充分讨论研究后做出决定,大额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在经费使用上建立了科室提出用款申请、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或者领导集体研究审批的逐级审批、分层把关的经费使用制度。

则做出决定,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由行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要经过与会人员的充分讨论研究后做出决定,会议记录由综合科负责。

(四)移民办主任是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的总负责人,副主任对各自分管科室的三重一大事项负责。

(五)三重一大事项的相关资料要接受上级组织和干部职工的监督。

二、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工作程序凡涉及三重一大工作,办党组都采取了征求意见、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召开党组会研究决策、并送主管部门备案的程序。三、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工作制度今年以来,凡涉及我办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重要项目、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均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包括所涉及的以下相关工作:1、机关人员抽调社区、市上相关部门工作事宜;2、解决移民上访中重要事项处理的决定;3、划拨给乡镇项目扶持资金、思想汇报专题部门基础设施费的决定。

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全年共召开党委会15次,研究干部任免1次,重要事项15次,没有出现个人说了算的现象。

(二)坚持重大决策问题集中讨论,民主决策,规定凡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人事决策、工程立项目等都必须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如地质灾害建房、计生整治等项目推进工作等事项上均经过乡党委多次研究、讨论、民主决策。乡敬老院老人宿舍招投标在县招投标中心进行的。

(三)坚持重要干部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纪委监督制度。20__年我乡拟提拔干部,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了认真调查。事前,对所有新任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了细致的考察和综合评价并广泛听取了各方意见。新上任的干部,克勤克俭,兢兢业业,迅速适应了自己的岗位,为我乡的工作作出了新的贡献。

(四)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认真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坚决执行重特大事项报告责任追究等项目工作制度,针对抗震救灾的工作实际完善《__乡机关管理制度》,强化机关日常管理工作;新制定并执行了《督查通报制度》便于监督。坚持四公开,即公开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工作人员照片、监督电话。

20__年至今我乡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机关采购由乡财政所统一审核,大宗采购必须由乡党委会议通过决定,非建设性项目投资2000元以上的资金支出都要经集体讨论。

二、存在的问题1、各项制度有待完善;2、报告制度还需加强;3、档案的整理还需加强。三、下一步工作安排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在我乡的贯彻落实。2、完善各项制度,保证三重一大事项的制度化、规范化。3、强化监督机制。

人大工作计划审议意见 审议工作计划的议题篇十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厅党支部(包括党总支,下同)建设,进一步实现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把党支部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依据《中国^v^章程》、《中国^v^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支部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v^思想、^v^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服务机关建设的大局,结合本处室、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和特点,全面加强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三条党支部支持和协助本处室、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本处室、本单位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

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 党支部的设置

第五条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单位,都应成立党的支部。

第六条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支委会)。一般情况下,支委会由3至7人组成,可设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宣传、纪检、青年(群工)等委员。委员较少的支部,一名委员可兼管多项工作。

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委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

支委会应由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观念强,廉洁奉公,热爱党的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正式党员组成。党支部书记一般应推选党员主要行政负责人担任。

第七条支委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前,支委候选人(不设支委会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和支部书记、副书记拟任人选应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选举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支委会每届任期2年。在任期内,委员出现缺额时,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或增选。

上级党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

第八条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设若干党小组。

第三章 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第九条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组织形式,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支部党员大会和由其所选出的支委会是党支部的领导机关。支部党员大会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支委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v^、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定、决议,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群众学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马列主义、^v^思想、^v^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全面提高党员和职工队伍的素质。

(三)教育和监督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和党员义务,做到勤政廉洁,遵纪守法;保障党员的权力不受侵犯,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四)认真制订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做好经常性的党员发展工作。

(五)做好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按规定收缴党费,接转组织关系,提供党员政审和鉴定材料。

(六)经常分析党内外群众的思想状况,准确把握思想脉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协助行政领导调解矛盾,理顺关系,为顺利完成中心任务和加强处室、单位全面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关心群众生活,了解和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支持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推进处室、单位精神文明建设。

(七)组织考评党员;配合机关党委对自身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八)领导和支持工、青、妇群众组织独立开展适合各自特点的活动。

第四章 支委会成员的主要职责

(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安排党支部日常工作,将重大问题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检查督促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贯彻实施,代表支委会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经常了解、及时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五)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组织和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

(六)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协调支委会成员间的关系,指导和支持支部委员的工作,充分发挥每个委员的积极性。

(七)协调单位内行政工作和党群组织工作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保证本单位业务工作的完成。

第十二条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掌握支部的组织建设情况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提出组织工作计划和建议;协助支部领导组织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管理党员发展工作,拟订党员发展计划,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培养和考察,具体办理接收^v^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提出表彰建议;负责党员鉴定、登记和党内统计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负责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记录。

第十三条宣传委员的职责: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拟订党员教育和宣传工作计划与措施;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管理有关党内文件;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倡导开展群众性的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的活动,协助做好本处室、本单位“优秀论文、优秀调查报告、优秀机关公文”评选活动的基础性工作;围绕党的工作重点和本处室、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第十四条纪律检查委员的职责:了解掌握党员遵守党纪的情况,提出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的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检查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发现有违纪苗头及时提醒并进行批评教育;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及时向支部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协助上级党组织和纪检、^v^门查处党员违纪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根据组织决定办理对党员处分的具体工作,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第十五条青年委员的主要职责:指导本处室、本单位共青团组织围绕党支部的任务,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各项活动;支持、帮助团组织搞好自身建设;指导团组织加强对团员青年的培养教育工作;了解青年的思想情绪和要求,做好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团支部的工作情况,对团支部工作和建设的重要问题提出建议并提交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十六条群众工作委员的职责:指导群众组织围绕党支部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并帮助创造必要的条件;听取和反映群众组织的意见和建议,重大问题提交党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支持和指导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的章程搞好自身建设,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第五章 党支部的基本制度

第十七条支委会集体领导下的委员分工负责制度

重大问题必须由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支部委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并允许保留,经集体作出的决定,个人必须无条件执行。

第十八条“三会一课”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支部范围内享有最高决策权和监督权。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至少应召开1次。会议议题依实际情况确定,如下列内容均可作为支部党员大会议题: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贯彻执行的计划、措施;听取和审议支委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选举支委会(或补选、增选支委)和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作出发展党员和表彰、处分党员的决定等。

支委会。支委会是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党支部经常性工作的领导机关。支委会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贯彻执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并接受支部党员大会的监督。支委会根据需要召开,全年应不少于4次。会议议题依实际情况确定,如下列内容均可作为支委会议题:结合本处室、本单位实际研究提出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意见和措施;分析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措施;研究发展党员方面的问题;研究对党员的奖惩;研究党支部工作年度计划、总结和其他重大问题等。

党小组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议题依实际情况确定,如下列内容均可作为党小组会议题:组织党员学习;研究贯彻落实党支部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党小组分配工作的完成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研究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等。

党课制度。除参加上级党组织统一安排的党课外,党支部每年至少应结合本支部党员的思想实际组织上2次党课。处室主要负责人(党员)每年必须亲自上一堂党课。

第十九条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支部委员要积极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

第二十条思想情况分析制度

党支部每半年分析一次人员思想情况。其基本要求是: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真实思想情况,准确把握思想脉搏特别是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及时性、预见性、有效性。人员思想的分析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第二十一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支部每年组织一次党员民主评议,一般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进行,也可由上级党组织统一作出安排。

第二十二条报告工作制度

支委会每年年终或换届改选时,要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党支部每年2月底以前向上级党组织报送工作总结和新年度工作计划。

第六章 党小组

第二十三条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党小组在党支部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党员参加党的活动,保证党支部决议的执行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二十四条党小组的划分,要根据本支部党员的数量、分布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等方面的因素来考虑,还要注意同行政组织相适应。一般应以处(室)、单位为单位来划分。1个党小组不应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1名正式党员)。党员人数少且便于开展活动的党支部,可不划分党小组,党员的组织生活、学习等活动,由支部书记直接组织。根据机构变动中党员人数的变化,要及时建立或调整党小组。

第二十五条党小组的主要任务

(一)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v^思想、^v^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

(二)组织、指导和监督党员认真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努力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贯彻执行。

(三)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的各种活动,按时交纳党费。

(四)关心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五)协助支部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接收^v^员,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以及收缴党费等项工作。

(六)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经常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第二十六条党小组一般设小组长一人,由本小组党员推选产生或由支部指定。党小组长在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主持党小组的会议,组织本小组党员积极开展党内各项活动,保证支部的决议和任务的贯彻落实。

第七章 党员教育和管理

第二十七条党支部要根据工作任务和上级党组织的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党员学习教育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党员每月参加上级党组织安排和支部自行安排的学习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1天。党员教育可采取讲党课,举办讲座、报告会、演讲会,组织座谈、参观以及收看教育录像片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二十八条每个党员必须编入党的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要做好考勤和记录。

第二十九条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超过2个月,应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党员外出执行任务回来要及时汇报。支部要及时向外出党员传达党的有关文件和通报支部的有关活动内容。

第三十条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或外出学习、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应转移党的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上,不超过6个月的,转临时组织关系,仍在原支部交纳党费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三十一条党员要按规定自觉交纳党费。党支部每月15日以前将党费交到上级党组织,每年年终要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在一定范围公布党费支出情况。

第三十二条及时表彰先进党员,批评教育后进党员。对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党员,应按照规定程序,劝其退党或宣布除名;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对违反纪律的党员,应视情节、按规定给予适当处分。上述情况均须经支部党员大会形成决议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第八章 发展党员工作

第三十三条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每年年底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当年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报送下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第三十四条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把关,严肃纪律,禁止突击发展和降低标准照顾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三十五条发展党员的主要程序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处室、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支部在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正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审查同意后,便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情况)。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要有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教育,分配他们一定的社会工作。

(四)确定为发展对象。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在听取党小组(要形成书面意见)、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五)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在必要的情况下,支部可以申请机关党委以函调的形式了解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六)短期集中培训。要组织发展对象参加机关党委组织的短期集中培训班,时间一般为五天(或不少于四十学时)。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发展对象培养后超过三年才被发展的,要重新参加培训。

(七)报机关党委审查。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机关党委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等。机关党委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发展对象按照要求填写好《入党志愿书》。

(十)支部大会讨论审议。主要程序:

1、党小组介绍培养考察的情况;

2、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的情况;

4、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5、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6、申请人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7、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参加表决的党员,不能少于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太多的,一般也应改期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才能作出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在支部大会表决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8、支部大会表决后,应将形成的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及时报机关党委审批。决议应包括以下内容:申请入党的人主要优缺点,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对申请人能否接收为预备党员的表决结果(赞成、不赞成和弃权的票数各有多少),以及通过决议的日期等。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进行入党宣誓。

(十一)机关党委审阅材料,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进行审批并向入党申请人所在支部发出通知。

(十二)预备期的培养考察。预备期为1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教育、考察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十三)预备党员转正。预备期满,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的,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支部大会形成的决议,报机关党委审批。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第九章 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十六条党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以马列主义、^v^思想、^v^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针,紧密联系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思想政治工作的正确原则,综合运用思想引导、行为规范和利益调节等多种手段,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

第三十七条党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结合财政工作的实际,通过有效的教育、引导,着力建设一支符合新时期行为规范,即:政治坚定、忠于国家、勤政为民、依法行政、务实创新、清正廉洁、团结协作、品行端正的国家公务员队伍。

第三十八条支部领导要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同时,要调动和发挥支委、党小组长、党员行政领导干部等思想工作骨干的积极性,形成思想政治工作的合力。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业务和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特别要注重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工作。

第十章 党内监督

第三十九条党内监督是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其目的是维护党规党纪,防止和纠正党内错误倾向,揭露和查处党组织和党员的违纪行为,保证党员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四十条党内监督要严格执行《中国^v^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纪委《关于对党员干部加强党内纪律监督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文件精神。

(一)能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v^、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的决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v^保持一致。

(二)能否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

(三)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不搞个人说了算。

(四)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五)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六)能否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按照干部“四化”标准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及《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推荐、任用干部。

(七)能否为政清廉,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八)能否坚持原则,勇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第四十二条党支部实施监督的主要办法

(一)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每年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向全体党员通报,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按时召开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会后要将主要领导同志的发言记录和整改措施报上级党组织,并监督其认真整改。

(三)掌握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

(四)支部换届改选和每年年终总结时,支委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五)按上级党组织要求,进行党风廉政检查。

第十一章 党支部和群众组织

第四十三条党支部领导本处室、本单位的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经常听取他们的汇报,指导他们的工作。协调行政领导和群众组织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

第四十四条党支部要支持本处室、本单位群众组织根据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积极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十二章 换届选举工作

第四十五条换届选举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制度。

第四十六条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书记、副书记)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半年,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年。

第四十七条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第四十八条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力,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第四十九条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程序

(一)本届支委会召开会议,研究提出下届支委会的组成原则,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提名和选举产生办法、会议议程等。

(二)组织酝酿、推荐下届支委会委员及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支委候选人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的百分之二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并征得原则同意。

(三)起草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拟订选举办法(草案),并由支委会集体讨论通过。

(四)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1、宣布大会开始,奏(唱)《国际歌》;

3、通过会议议程;

4、委员会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

5、审议工作报告(可省略或放在会后进行);

6、通过选举办法(草案)、委员候选人名单、监票人名单;

7、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

9、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10、新当选的委员代表讲话;

11、到会的上级党组织领导人讲话。

(五)召开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选举委员会书记、副书记,讨论各委员的具体分工。

(六)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选举情况并做好会议文件、资料归档工作。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条机关党委将依据相关规定每年对机关党支部工作进行检查考评。

第五十一条本《规则》由机关党委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五十三条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的处室、单位,党总支工作参照本《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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