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创建民族团结实施方案(实用20篇)

  • 上传日期:2023-11-11 19:4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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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一个明确的方案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组织和管理工作。在制定方案时,需要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风险评估和预案制定。方案的实施需要有明确的目标和指标,以下是一些方案实施中常见的挑战和解决方法。

创建民族团结实施方案篇一

几年来,*社区,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致力于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积极推进民族团结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坚持高举民族旗帜,促进民族团结,维护民族宗教信仰自由,构建民族宗教和谐。“一枝独秀不是春,民族团结绽奇葩”,这是自己创作的座右铭。作为**社区的党支部书记,社区成立以来,都热心于参加民族团结工作,使所在社区的民族团结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以下促进民族团结工作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一、学习宣传民族理论认真贯彻民族政策。

长久以来,对民族团结工作特别重视。她常说:“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更要带头抓好民族团结工作。几年来,*社区以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为契机,始终把“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民族之间相互离不开”作为宣传的重点,贯穿在全年的各项宣传任务之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生活中,始终把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宣传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她积极学习民族法律知识、宗教法规,了解国情、区情和地方史。与此同时,她主动帮助开展主题鲜明、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帮助广大居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充分认识各民族的历史和传统,不断增强广大居民群众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从而为维护祖国统一、社会稳定,促进各民族团结做贡献。

二、促进民族团结加深民族感情。

*社区在促进民族团结工作中,她坚持以人性化为根本,为少数民族群众做了以下三项工作:

1、首先着重解决回、汉民族之间的日常生活矛盾,“清真寺”和对面的汉族居民关系弄得非常紧张,“清真寺”门前的垃圾堆积成山,居民把一些不该扔的、回族忌讳的东西,全部堆在清真寺门前,弄得“清真寺”苦不堪言,我们社区了解此情况后,马上组织居民、楼长、骨干进行清理,保持了清真寺门前的圣洁,还穆斯林一片净土。

2、清真寺和汉族居民之间因宗教信仰不同,和对生活方式的理解不同造成之间的矛盾,清真寺信仰伊斯兰教,他们办丧事时要到清真寺做宗教仪式,把羊、鸡牵到清真寺外居民区内进行屠宰,动物们发出的嚎叫声音,严重的影响周围的居民休息,我们社区了解情况后,马上走访,分别做居民和清真寺之间的思想工作,通过做工作,矛盾解决了,回汉两家关系和好如初。

3、我们清真寺社区为了进一步加深回族、汉族、满族、朝鲜族等民族之间的感情,社区每年都举办“邻居节”活动。让回族、汉族、满族、朝鲜族居民及小朋友们一起参加了跳绳、踢毽、乒乓球等游戏比赛,使居民真正感到民族团结及社区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三、关心弱势群体促进民族和谐。

在县委、县政府的关怀下,关心少数民族弱势群体及促进民族和谐方面做了以下三项工作:

1、为少数民族办实事、解难事,送温暖,献爱心。每逢节假日期间她就带领我们社区工作人员都去走访,问寒问暖。如:回族居民等,她及时帮助他们办理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并亲自把米、面、油、钱等物品送到他们手中,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时刻在关心他们。

就是这有一个为社区发展和民族团结添砖加瓦、一心为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平凡人,她把心中所有的温情化作无数份爱心奉献给各族居民群众,把全部的心血都浇灌在社区发展的沃土上,用自己心中对党的忠诚、对事业的热爱铸就民族团结情、使民族团结之花在*社区更加绚丽多彩。

创建民族团结实施方案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辖区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根据省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以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三、创建要求和措施。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创建民族团结实施方案篇三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北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鄂民宗发[20xx]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促进沔城回族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和谐沔城,创建旅游名镇。

二、创建范围与目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机关、企业、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5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单位、社区、村、经营户),并实现示范基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生态和人文环境良好、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

三、考核验收与奖励。

3年内,对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的确定,采取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申报,镇政府审核推荐,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的办法进行。

考核验收每年一次,凡通过考核验收的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由省民宗委授牌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同时在省委、省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时,可优先申报模范集体。省民宗委还将以适当方式,对组织实施创建活动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组织领导。

组长:王桂峰沔城回族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魏国权镇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蔡宜良镇工会主席。

成员:郑学文镇党政办主任。

周洁镇纪检、宣传干事。

冯兰枝镇经委主任。

潘万军镇农委主任。

唐万柏镇财办主任。

蒋习富沔城回族镇回管会主任。

蒋海堂沔城回族镇中心学校、回民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成立创建活动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负责人抓落实的创建活动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卓有成效。

五、工作要求。

1、搞好宣传,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创建活动实际,通过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式有目的地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并及时加以宣传推广。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村,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3、明确责任,强化保障。为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镇政府将把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办,并进行通报,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4、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重点做到“五个结合”,即创建活动要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创建湖北省旅游名镇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村相结合、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相结合,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创建民族团结实施方案篇四

民族团结是国家的一种和谐,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治疆方略,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凝聚起“建设美丽新疆、共圆祖国梦想”的强大力量。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社区领导干部及所有工作人员所联系的结对认亲亲戚,辖区企事业、单位、商户职工。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自治区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有力举措。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不断增进各民族之间的感情,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一)制定2018年民族团结一家亲工作计划。党建服务站制定出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方案,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目前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通过平时升国旗、入户走访、结对认亲、互学语言、增强大家对十九大内容的理解与认识。

(二)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统筹用好新媒体,利用微信平台、五级体系微信群、qq群等发送党的十九大的学习内容。

(三)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发挥群团组织优势,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开展新颖的学习教育活动,将十九大内容真正融入、贯穿进辖区各少数民族的工作和生活中。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党的十九大,在辖区营造人人学习十九大精神的浓厚氛围。

(一)结对认亲。汉族同志联系基层少数民族群众,少数民族同志联系基层汉族或其他少数民族群众。社区工作人每人结对认亲1人,结对认亲保持长期稳定,结对认亲户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结对认亲要本着雪中送炭、解忧帮困的原则,把困难家庭、“四老”人员、宗教人士、思想工作任务重、失联人员和重点人员亲属、流动人口以及文化程度不高、特殊群体作为结对认亲的重点,实现对上述人员结对认亲的全覆盖。

(二)经常走访。要坚持每个月开展1次与结对认亲户见面交流活动,利用节假日,带上礼品、带上家人,互相走动来往,吃顿饭、喝杯茶、叙叙旧,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增进相互感情的交往交流。积极开展入户、走访慰问活动。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要不给结对认亲户增负担、添麻烦。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和途径,经常通话、聊天谈天,切实了解和掌握结对认亲户家庭或成员的思想动态、生产生活状况。

(三)互学语言。鼓励社区各族工作人员互学语言,少数民族工作人员要学好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族工作人员要学习和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各族干部职工群众都要自觉学习民族传统文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相互尊重民族风俗习惯。

(四)关爱帮扶。要采取有效措施,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帮助结对认亲户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帮助困难家庭的就学、就医、就业等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一次结亲、终身结缘。让结对认亲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五)开展活动。在结对认亲的基础上,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注重实效,在单位内部、单位之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通过串串门、聊聊天、谈谈心、唱唱歌、跳跳舞、吃个饭等方式,促进各族干部群众在共同的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加深友谊、增进感情,自觉融入“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环境中去,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团结一致干事业的浓厚氛围。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带头与各族干部职工来往交流、融洽感情、增进友谊。

创建民族团结实施方案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甘委发〔xxxx〕9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以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为主线,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各种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进一步构建和谐民族关系,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为总体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创建活动,不断激发全乡的创造活力,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大好局面,探索整体推进我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效模式,促进全乡区域经济得到更好更快发展。

(一)统筹规划、和谐发展。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工作摆在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与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统筹规划、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二)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群众在创建活动工作建设中得到实惠。

(三)自下而上、群众参与。尊重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突出群众性,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自下而上,逐步推进,形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实事求是、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分类指导。

(一)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活动为载体,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贯穿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过程,落实到全乡各个行业、各条战线、各基层单位,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深入开展维护国家统一和热爱伟大祖国的宣传教育、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条例的宣传教育,各民族团结友爱、和谐共处的宣传教育。及时协调和解决各族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及时妥善处置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用好用活省、州、县的民族专项资金,努力为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供保障。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加大对民生的投入力度,让各族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按照“优化布局、扩大总量、完善功能、提高质量”的要求,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民族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大就业援助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模式,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四)不断繁荣发展民族文化事业。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努力建设具有时代特征、民族特色、和谐兼容的民族文化,推进文化软实力成为发展的硬支撑。加快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文体服务中心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等建设,保障全乡基层文化设施有效运转。加大对少数民族文艺团体的扶持力度。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积极打造少数民族文化亮点工程。加强民族文化发展政策法规建设,大力推进少数民族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传播方式和手段创新。加大对文化产业龙头企业和民族文化品牌的培植力度,不断扩大民族文化的影响力,努力提高文化产业对乡域经济的贡献率。

(五)切实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乡”战略,积极落实党的少数民族干部人才政策,调整和优化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改进和完善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途径和方式,形成科学合理的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选拔培养机制。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胜利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创建活动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协调。

(二)实行目标考核。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纳入到全乡总体目标考核体系,由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考核标准、验收细则,指导全乡有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加大对村、乡直各部门的督促检查力度,把创建工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履职履责报告和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保障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活动、“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教育活动和遵守“三纪四德”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现代传媒,面向全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大宣传、大创建活动,让“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四个认同”重要思想深入人心,为全乡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1、广泛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观、宗教观教育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努力营造和谐社会的.氛围。2、努力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积极扶持少数民族群众发展经济,引导他们走“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路子。努力做到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学、生产、生活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实行典型引领示范。要将创建活动与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起来,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三个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提高各族群众的整体素质结合起来,使创建活动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取得实效。要不断创新创建工作形式,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进村、进学校等活动,激发全乡的创建工作热情。注意在不同民族、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人群中发现、培养、树立团结共事、和睦相处、世代友好的先进典型,在全乡形成以“维护民族团结为荣”的良好道德风尚。

(五)落实创建经费。将创建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创建活动正常开展。

创建民族团结实施方案篇六

工作计划要对工作内容、目标要求、实施方法步骤、领导保证、监督检查等作出具体明确的安排,工作分阶段、分阶段、分阶段、谁负责,如何保证领导和监督。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加强各族人民团结进步这一主线,着眼“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营造xx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我市民族法制建设,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为凝聚各族人民力量,推动xx经济社会发展“增量提质、跨越赶超”而努力奋斗。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各民族团结和谐、共同发展。

宣传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作法与成效;。

宣传民族法律法规,报道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

报道少数民族和民族村组人民群众民生改善情况。

x月中旬,制定并印发20。

2、x月下旬,召开市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暨动员会,部署20。

x月,对20。

加强组织领导。

市民宗局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年底将相关情况报省民宗委。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加强各族人民团结进步这一主线,着眼“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营造xx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我市民族法制建设,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为凝聚各族人民力量,推动xx经济社会发展“增量提质、跨越赶超”而努力奋斗。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各民族团结和谐、共同发展。

宣传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作法与成效;。

宣传民族法律法规,报道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

报道少数民族和民族村组人民群众民生改善情况。

x月中旬,制定并印发20。

2、x月下旬,召开市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暨动员会,部署20。

x月,对20。

加强组织领导。

市民宗局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年底将相关情况报省民宗委。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xx年度重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社区的通知要求,x月xx日,武陵源区民政和民族宗教局分管民族宗教的负责人现场指导喻家嘴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在喻家嘴社区,民宗局分管民族宗教的负责人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主旋律与喻家嘴社区就如何提高我区外来少数民族服务管理水平;促进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信仰需求,维护全区和谐稳定工作进行了交流座谈,并对如何制作民族团结进步暨少数民族人口服务管理示范社区标识牌,如何制作体现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宣传墙和横幅提出要求和建议。希望喻家嘴社区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为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作出表率,成为全区文化氛围浓,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

xx年度重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社区的通知要求,x月xx日,武陵源区民政和民族宗教局分管民族宗教的负责人现场指导喻家嘴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在喻家嘴社区,民宗局分管民族宗教的负责人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主旋律与喻家嘴社区就如何提高我区外来少数民族服务管理水平;促进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信仰需求,维护全区和谐稳定工作进行了交流座谈,并对如何制作民族团结进步暨少数民族人口服务管理示范社区标识牌,如何制作体现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宣传墙和横幅提出要求和建议。希望喻家嘴社区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为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作出表率,成为全区文化氛围浓,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活动精神,确保我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县党委政府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着力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着力增强中华民族共同意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建设美丽新凤山、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认真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考核标准,全面推进示范单位创建各项工作,努力在加强民族工作、增进民族关系、文化繁荣发展、经济科学跨越、保障改善民生、社会和谐稳定、建设生态文明等方面作出示范。深化创建工作,夯实创建基础,在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下,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使全局民族团结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形成各民族干部职工团结友爱,共同进步的氛围,力争达到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单位标准。

(一)宣传动员(2020年5月)。

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方案,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召开动员部署会,广泛开展宣传创建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区、市、县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

(二)全面实施(2020年5月至9月)。

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根据创建活动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创建工作,真正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全局日常工作中。结合审计部门工作职能职责,认真落实中央、区、市民族扶持政策,推进创建活动顺利实施。

(三)争创达标(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

认真对照民族团结创建的工作标准,查找我局在民族团结教育及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的经验,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建立适合我局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民族教育和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努力将我局创建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一)强化创建学习宣传。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贯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工作主线,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和专题培训研讨等形式,引导干部职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和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根本遵循,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三是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

(二)深化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深入挖掘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背后的故事,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区制度发展成就,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部门举办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不断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三)精心指导帮扶联系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结合帮扶联系村平乐乡登亭村实际,全力支持和精心指导帮扶联系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一是严格落实派驻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创建工作责任,全力配合和精心组织帮扶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组织开展联系村民族团结进步各项活动。二是局领导班子利用进帮扶联系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同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帮扶村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分析和指导解决联系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三是帮扶干部充分利用进村入户开展帮扶工作的同时,积极向贫困户、群众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政策法规和知识,引导群众积极配合联系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一)强化组织,提高认识。成立由局长罗盛海任组长副局长黄武进、罗著生、罗著庄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蒙天佐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总结通报等工作。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将创建活动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要精心设计活动载体,使创建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與论导向作用,通过qq、微信等方式等进行宣传,为创建活动的开展营造浓厚的氛国。

(四)健全档案、迎接检查。安排专人负责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建档工作。同时要认真做好创建活动的申报事宜,以及及时上报相关文字材料。

1.深入开展网站、公众号宣传。以qq、微信等方式及时转载中央、自治区、市、县等网站民族团结进步专栏内容,推学民族团结应知应会知识,加强干部职工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

2.强化示范引领。积极参加县委、政府组织的评先评优活动,充分挖掘、宣传我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科室和模范个人等活动,用先进事迹教育、感染、引领干部职工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3.确保社会稳定和谐。落实好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培养局机关各民族干部职工团结干事的热情,尊重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增进各民族干部之间的团结确保社会稳定和谐。

4.丰富活动开展载体。以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宣传活动为载体,利用局机关干部职工理论学习会、法制宣传活动、党员主题日活动等,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

5.注重民族干部培养。积极录用和调入少数民族干部,强化对民族干部的学习教育及培养提拔,大力培养民族干部人才。参与民族节庆活动。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传统习俗,积极组织参与当地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活动,促进各民族同志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增进和谐互助的感情。

民族团结进步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核心,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按照州、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xxx统计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创建工作,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和州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和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果,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为全力推进我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而努力奋斗。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增强各民族干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决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民族团结观念更加牢固,民族团结进步意识更深入人心。

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八五”普法活动结合起来、干部教育培训和党建活动结合起来,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在干部职工中形成相互了解、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民族团结“十一进”及“贵南统计微讯”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民族政策法规条例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

组织干部职工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水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结合帮扶工作,关怀少数民族贫困户。

我局党员干部要把结对帮扶和工会活动结合起来,对职责范围内的少数民族贫困户、重大疾病户进行慰问和帮扶,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四)发挥统计部门职能作用,做好数据统计。

各室、中心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密切关注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及时进行客观准确的监测和预警分析,注重提高解读数据的能力,在深度开发数据上下功夫,不定期推出情况摸得准、数据质量高、意见建议针对性较强的统计资料和统计信息,准确、及时反映贵南县社会经济发展现状、问题和趋势,为全县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及其它各项社会事业做好统计服务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室、中心要把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为全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将创建工作与各项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把创建工作与“学党史”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统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机关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正确处理创建工作与统计工作的关系。将创建工作不断融入统计改革和发展中,深入分析和解决统计部门在创建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在保证统计工作为经济发展提供决策服务的情况下,持续推动创建工作的创新发展。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为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努力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发挥出交通运输职能作用,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开展。

通过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目的;通过活动开展,加深与少数民族同胞的感情联络,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活动开展,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氛围,切实维护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常识,在“争当民族团结好少年”、“民族文化到基层”等系列活动中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工作。

2、在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寺庙活动,积极争取项目,加强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结队帮扶工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3、维护稳定团结和谐局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稳妥处理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信访矛盾和突发事件,创建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交流沟通平台。

4、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推动活动开展、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文件精神,加强与成员单位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推动创建活动开展。

创建民族团结实施方案篇七

为全面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构建和谐教育,根据教育局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大双庙镇总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以建立和完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长效机制为重要手段,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和谐稳定,努力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实现“兴办赤峰市一流教育,建设自治区教育强县”的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促进团结的原则。把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维护教育稳定,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作为活动的主要目标,并围绕这一目标开展活动。

(二)坚持促进发展的原则。通过民族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快我镇教育特别是民族教育的发展。

(三)坚持激励为主的原则。创建活动重在引进社会各界重视、关心、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通过每年一次的表彰先进、典型引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促进各民族师生“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小学、幼儿园必须真实反映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并保存好工作痕迹和档案资料。

(五)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标准量化,办法公开,程序公开,奖惩公开。

(六)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总校每年对活动进行一次考核,凡达不到要求的取消评比资格。

三、实施范围。

大双庙镇总校所属各小学、幼儿园。

四、实施内容。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

1、将民族工作和民族教育工作纳入支部党建工作目标和学校(幼儿园)年度工作计划,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成立民族工作协调小组,有领导分管民族工作、有专人负责民族工作具体事项。

3、定期召开民族工作(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民族工作,全年不少于2次。

4、积极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在班子中占一定的比例。

(二)不断健全和完善学校民族工作制度。

1、做到制度上墙。

2、建立协调、处理涉及民族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三)加强政策法规宣传,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氛围。

1、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每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2、积极开展社会主义。

精神文明建设。

积极组织开展少数民族文化体育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3、近年来未发生影响较大的涉及少数民族的民族纠纷,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4、每年9月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

5、规范使用社会市面蒙汉文,社会市面用文的并用率、准确率规范率达95%以上。

(四)民族工作基础数据和资料准确详实。

1、学校有少数民族师生基本情况统计表(含少数民族成分、各少数民族学生数量、学习本民族语言文字学生数和未学本民族语言文字学生数),做到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

2、有学校少数民族师生花名册。

3、有学校特困少数民族师生花名册和被救助少数民族师生花名册。

(五)积极为少数民族师生办实事、做好事。

1、积极主动为少数民族师生排忧解难,每年为少数民族师生办2件实事、好事。

2、开展帮扶结对活动。普通小学(幼儿园)要根据本校(园)办学条件和特色优势,积极开展对民族学校(幼儿园)的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有具体的帮扶计划,落实联系人,进行定期走访慰问,解决实际困难。

3、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积极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4、积极配合民族部门办好学校清真食堂(或窗口),为回族师生服务好。

五、考核方法。

日常考核。日常考核重点是检查阶段性工作、单项工作和临时性任务的完成情况。

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主要是对全年创建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年度考核总分值为100分。

六、考核程序。

(一)自查自评。每年10月30日以前各校(园)要进行自查,把书面总结报总校,同时准备好有关资料备查。

(二)考核组考核。由总校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领导小组牵头组织。

七、奖惩措施。

(一)年度考核结果由县民族团结进行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公布。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完成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推荐县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重要依据。

创建民族团结实施方案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精神,根据《自治州关于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实施方案》(伊州党办厅字〔2021〕50号)要求,结合奎屯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民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力抓手和载体,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有效渠道,是保障改善民生、凝聚争取人心的迫切需要,对于加强民族团结、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创建成果、实现民族团结创建全覆盖、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安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夯实基层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市各单位(部门)、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重要部署,深刻领会陈全国书记在“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各族群众紧密地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一)“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和陈全国书记在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和各族群众的主体作用,促进各族群众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断增进各民族之间的感情,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奎屯。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教育引导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观念,人人都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民族团结,自觉融入到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环境中去,使全市各族人民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努力形成单位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人人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氛围。通过持续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在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使奎屯的民族团结恢复到历史最好时期。

1.通过集中学习、座谈讨论、知识竞赛、小品大赛、文艺演出等形式,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国家法律法规,通过宣传祖国的变化、新疆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后的变化、百姓衣食住行用的变化、身边人的故事等方式宣传党的各项惠民便民政策措施,让各族群众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关怀厚爱,感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无私支援,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

2.加强法律法规尤其是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法治意识,营造法治环境;通过反暴力、反恐怖宣讲,组织参观监狱、“现身说法、反哺社会”宣讲等形式,做好“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擦亮眼睛,明辨是非,提高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能力,坚决与“三股势力”作斗争;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完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社区党支部的作用,充分发挥清真寺和宗教活动教育管理服务管委会和宗教活动场所教育管理服务片区管委会的作用,充分发挥社区党员、退休职工、志愿者的作用,充分发挥楼栋长、单元长、十户长的作用,把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社会管理结合起来,协调推进宗教人士、宗教活动、宗教场所、信教群众的教育管理服务,加强入户走访排查,做好“起名、割礼、婚礼、葬礼”四项活动服务管理,特别是要做好“起名、念尼卡、葬礼、为亡人过乃孜尔”等活动的服务管理。

3.在落实好“三有三抓三做”(有固定人员,有充足资金,有良好工作环境和设备;抓氛围、抓活动、抓选树;做好计划、做好督查、做好考核)要求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展板、张贴宣传标语和粉刷民族团结墙体画、墙体标语,电子屏滚动播放民族团结内容,在城市主干道、小广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在民族团结“九进”活动(进机关、进街道、进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团场连队、进景区)全覆盖上下功夫,每个单位都要按照伊犁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八个一”(一个优秀的解说员、一部高质量的专题片、一份精炼的汇报材料、一套完善的档案资料、一个浓厚的宣传氛围、一套顺畅的观摩流程、一个突出的工作亮点、一个精美的宣传折页)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和考核细则,按照示范点要求营造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浓厚氛围。通过讲“民族团结一家亲”故事、出版“民族团结一家亲”画册等形式,推动多层次、多方位的交往互动,引导各族群众共同学习在一起、生活在一起、工作在一起、融合在一起,为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各族人民一家亲的社会氛围多做工作。

4.积极帮助“一对一”结对认亲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发自内心地把他们当朋友、当亲人,把他们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想他们所想,急他们所急,谋他们所需,帮助他们尽快改善生活,提高生活水平。

5.积极为“四个努力实现”和“一个良好局面”做贡献。通过结对认亲活动,争取人心、凝聚人心、团结群众,努力实现奎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到2020年同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奎屯生态环境保持良好,开创奎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良好局面。

(一)参与范围。

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学校,驻市单位、部队、企业。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参照执行。

(二)活动内容。

1.结对认亲。汉族同志联系基层少数民族群众,少数民族同志联系基层汉族或少数民族群众,汉族同志也可以联系汉族群众。结对认亲要本着雪中送炭、解忧帮困的原则,把困难家庭、“四老”人员、宗教人士、思想工作任务重、失联人员和重点人员亲属、流动人口以及文化程度不高、特殊群体作为结对认亲的重点。结对认亲本着务实管用有效的原则,对原第一书记、第一主任和单位结对帮扶的困难户原则上不做调换,市四套班子领导带头与各族群众广泛交朋友,至少与1户以上其他民族群众家庭结对认亲。市机关单位(部门)各级干部与1户以上其他民族群众家庭结对认亲,可在单位“访惠聚”联系社区(村),也可与单位干部之间结对认亲。各类学校开展学校之间、班级之间、教师之间、师生之间结对认亲活动,大力开展“六进”(进处室进教研室、进班级、进宿舍、进食堂、进家庭)“三进两联一交友”(进班级、进宿舍、进食堂,联系学生、联系家长,与学生交朋友)和“十二同”(学习同步、语言同学、课间同乐、用餐同桌、住宿同舍、竞技同场、歌舞同台、节日同庆、困难同渡、民俗同尊、制度同守、和谐同创)活动,加强各学校之间的工作管理交流、班级之间的互动互学交流、教师之间的教学经验交流、师生之间的思想帮带交流,促成教育系统各族师生之间的“大融合”。驻市部队、公安队伍开展与街道(乡)、社区(村)等基层单位之间的“根连根、骨肉情”结对帮扶认亲活动,确保军地警民相互有联系、有沟通、有互动;驻市单位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开展结对认亲活动;企业全体干部职工要开展内部民汉职工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街道(乡)、社区(村)等基层单位之间的结对认亲活动。企业管理部门负责所管辖企业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

2.经常走访。坚持每两个月开展1次与结对认亲户见面交流活动。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要结合调研活动积极开展走访;正科级及以下干部要合理安排时间,积极开展进村入户、走访慰问活动;各单位(部门)要统筹安排好见面交流活动。扎实推进“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开展,不给结对认亲户增负担、添麻烦。要充分利用电话、qq、微信、易信等各种途径,经常通话、聊天谈心,切实了解和掌握家庭成员的思想动态、生产生活状况。

3.互学语言。要鼓励各族干部群众互相学习语言,少数民族干部群众要学好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族干部群众学习和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各族干部群众都要自觉学习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相互尊重民族风俗习惯。

4.关爱帮扶。要采取有效措施,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帮助结对认亲户选准致富门路、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帮助解决困难家庭的就学、就医、就业等问题,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5.开展活动。在结对认亲的基础上,各单位(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注重实效,积极组织本单位(部门)干部职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六互”活动(互吃一次饭、互送一件小礼品、互办一件小事、互教一项小技术、互提一个醒、互学一句话),与结对户照一张合影,并摆在办公桌上;建一本结对工作手册,记录每一次的活动开展情况。原则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每月开展1次,学校每周开展1次,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带头与各族干部职工交往交流、融洽感情、增进友谊。

6.表彰激励。一年一总结,一年一表彰。对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及时表彰奖励,对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

(一)提高认识,广泛动员。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事关奎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一项系统工程、社会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层层召开动员大会,积极发动,开展活动,形成合力。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部门)要把“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摆上重要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奎屯市成立“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统战部(民宗委),负责统筹协调此项工作。市委组织部要重点做好对象确定、人员统计和结对认亲户的登记工作,确保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全部参加“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做到“不少一人,全员参与”。

(三)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各单位(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结合实际,与扶贫帮困等活动相衔接,制定好活动规划、完善好活动方案、明确措施、稳步推进。奎屯市党政机关要先行一步,立即行动、结对认亲、上门走访;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率先垂范,带头开展好“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各类学校、医院等相关单位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分批逐步推进,科级以上干部职工在11月底之前完成结对认亲工作,开展走访慰问,其他干部在12月底之前完成结对认亲,并开展走访入户活动。

(四)建章立制,保持常态。建立完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工作机制,明确活动的目标、任务,实现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建立联系档案和台账,完善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五)及时总结,宣传引导。各单位(部门)要及时发现、认真总结“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升活动水平。市委宣传部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自治区和自治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政府的举措,大力宣传“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先进经验、积极成效,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模范、优秀事迹,在全市上下形成学习典型、争做典型、创先争优的社会浓厚氛围。

(六)加强督导,推进落实。市“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组织、绩效办等有关部门,对各单位(部门)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指导;各单位党组织负责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督查;开发区、各街道、开干齐乡、教育局负责本单位及行政和行业管理范围内活动督查,确保层层抓落实;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活动情况将进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通报活动开展情况。

各单位(部门),驻市部队、兵团七师、驻市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实施方案,并于11月8日之前报市“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创建民族团结实施方案篇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双马筹建处《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通知》(神宁双马矿筹党【20xx】14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健康发展,为构建“平安、绿色、和谐、魅力”双马的战略目标营造良好的环境,现制定共产党支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如下: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员工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充分保障少数民族员工的合法权益,培育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构建魅力双马奠定建设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共产党支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张正凯。

副组长:马斌云陆炜渊。

成员:张立民王颖东周建军任志刚常少战。

桂海霞刘超李雪华宋发银纪慧。

三、活动计划。

(一)开展“巩固民族团结、推进科学发展、建设魅力双马”教育实践活动。要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始终把巩固民族团结、推进科学发展、建设魅力双马作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把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尊重少数民族员工的风俗习惯,维护少数民族员工的合法权益,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作为创建活动的出发点,通过专题座谈、征文、网络征集等形式,广泛地动员广大员工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献计献策,多做贡献,着力形成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模范个人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增强维护民族团结、加快发展的自觉性。

(二)围绕“同心同行”的民族工作主题,利用“三会一课”、各科室晨会等形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民族团结好的主旋律。

(三)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9月是民族团结月,围绕创建活动这一主题,组织开展“三个离不开”“回汉一家亲”等群众性活动,促进各民族员工和睦相处。

(四)提前做好两节慰问活动少数民族员工摸底工作。

(五)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行自查,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正常开展,防止发生违反民族政策、伤害民族感情、影响民族团结等情况。

创建民族团结实施方案篇十

为丰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州xx局定于12月29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共庆‘元旦’”联谊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拟定于12月29日上午11时。

玛纳斯县包家店镇东沟村村委会二楼。

昌吉州xx局及所属单位干部职工、玛纳斯县包家店镇东沟村、村两委、农牧民。

州矿山救护大队2名工作人员。

1、全体人员同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2、州xx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王五发表新年致词。

3、表彰2018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开展文艺表演活动。

(1)州xx局钱六领唱《走进新时代》,州xx局干部职工参加。

(2)州xx局钱六独唱《国家》、《鸿雁》。

(3)州xx中心丁一表演独舞《永恒的爱》。

(4)东沟村阿依西独唱歌曲。

(5)州xx中心小明表演《军体拳》。

(6)东沟村农牧民阿依古丽、卡热依玛表演《阿肯弹唱》。

(7)州xx中心职工表演《京胡独奏》。

(8)东沟村农牧民达吾然演唱歌曲。

(9)州xx务中心钱二朗诵诗歌《致像树》。

(10)xxx中心干部李平表演快板。

(11)东沟村阿力玛古丽演唱《我的祖国》。

(12)州xx中心小白鞋等人朗诵诗歌《盛开的民族之花》;。

(13)州xx中心阿玛依、东沟村领舞《麦西来甫》、《黑走马》。

5、州xx局干部职工为农牧民赠送慰问品。

1、提前认真谋划。各单位、“访惠聚”工作队、东沟村要认真排练文艺节目。州xx中心要根据活动议程确定主持人,提前准备主持词、制作活动课件。表演节目的人员要于12月26日将背景音乐报州xx中心张三处。各单位、“访惠聚”工作队要于12月26日前参加活动人员名单报州xx局。

2、加强组织领导。“访惠聚”工作队要做好活动现场布置,清空主席台,合理摆放桌椅,调试音响、投影等设备。州xx中心要准备瓜子、水果等联谊活动用品。州xx局要准备60份慰问品(洗洁精),现场赠送给参加活动的各族农牧民。“访惠聚”工作要准备参加活动干部职工的一顿午餐。

3、做好群众发动工作。干部职工要积极邀请结亲户或联系户1人参加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同时说明,由于冬季度假村关闭,活动后聚餐无法开展。

4、做好安保工作。“访惠聚”工作队要加强活动的安保工作,指定专人引导参加活动人员的车辆停放,做好活动现场的安保秩序维持。

5、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州xx局、“访惠聚”工作队要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节目背景音乐联系人:

邮箱:。

参加活动人员名单报报送联系人:

邮箱:

创建民族团结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动员大会精神,扎实推进和田地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夯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基,和田地区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实施方案》,对“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各项工作任务进行明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确保人员力量、资金投入和工作效果。

二是要求各县市、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要经常听取活动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做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专门机构全力抓,其他部门配合抓。

三是结合实际,将“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与。

扶贫。

帮困等活动相衔接,制定详细周密、便于操作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方案。

四是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结对认亲、上门走访,带头开展好活动。11月底前全地区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干部职工全部完成结对认亲工作。

五是建立健全“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制度,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建立日常联系机制,制定整体规划和阶段性计划,建立联系档案和台账,完善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定期督促指导,及时通报情况。

六是开设专题专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报道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新疆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视关心,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

七是宣传地区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重大意义、具体举措、进展情况、实际成效;宣传推进“民族团结一家亲”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

八是打造一批民族团结示范点,建设一批民族团结示范街,配套一批民族团结宣传牌,力争建成民族团结示范区。

九是精心组织开展好结对认亲工作。积极帮助“一对一”结对认亲户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思想困惑,精准开展。

扶贫。

帮困和教育引导工作。

十是实行“一对一”结对认亲,“访惠聚”驻村工作队每人至少结对认亲1户(驻村管寺干部、学前双语教育支教人员由派驻县市安排每人至少结对认亲1户),援疆干部每人至少结对认亲1户,实现干部职工结对认亲全覆盖。

十一是每2个月至少开展1次与结对认亲户走访见面交流活动,既要“走下去”,也要“请上来”,既可以“一对一”,也可以“几对几”。

十二是大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互学语言、互学习俗、互学经验、互学精神、互通信息。

十三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干群联谊、单位内部走亲访友、宣传发动群众系列活动。

十四是及时到结对认亲户家中了解情况、调查研究,切实做到“四个清楚”(家庭情况清楚、发展目标清楚、就业技能清楚、各项需求清楚)。

十五是真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帮助解决上学难、就业难、看病难等燃眉之急,做到一次结亲、终生结缘。

十六是真心帮助实现精准脱贫,帮助结对认亲户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积极协助落实项目资金和小额担保贷款,鼓励引导他们积极掌握就业技能,支持帮助他们发展庭院经济、畜牧养殖和核桃、红枣等特色林果种植,确保贫困户如期脱贫。

十七是真心帮助解除思想认识困惑,引导结对认亲户增强主体意识,主动摒弃“等、靠、要”依赖思想,切实树立起“我能行、我能干、我能富”的坚定信心。

十八是进行定期督促指导,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强化活动组织管理,严明各项纪律。

十九是一年一总结、一年一表彰。推选出一批“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二十是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在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中,实行严肃问责追责。

创建民族团结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0年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东民领字〔2010〕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2010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细化创建活动,切实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创建活动的鲜明主题,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以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为平台,以“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为载体,突出民族团结宣传,不断推动各民族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组织开展民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民族食品,特别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督检查,保障清真食品的清真信誉,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清真食品的监管监制程序,做好全区清真食品和清真牛羊屠宰的监制工作;加大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开展少数民族聚集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恪尽职守。要依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件、肉食品等原辅料购进渠道、操作间、藏储间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及卫生条件、周围环境及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法规教育。紧紧围绕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群众聚会、大型活动、农村赶集、穆斯林群众礼拜及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等时间,引导活佛、经师、阿訇等宗教教职人员结合讲经说法,采取“民族语言”、“宗教语言”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和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等。运用各种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四)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活动。本着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真正进得去、见实效。采取张贴宣传画、制作墙体永久性标语、设置宣传橱窗、展示宣传板画、上街咨询、清理家庭小药箱、举办知识竞赛、发放知识读本、发送手机温馨短信提示、现场观摩执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让各族群众在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中增加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职能的感性认识。重视发挥系统行风义务监督员、监管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通过他们的间接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五)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本着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思路,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村,做到各村有比较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村委会、小食品店或小餐饮店、村民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体系,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得到普及,村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规范我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点帮扶活动。面向民族自治地方和散杂居地区民族乡村,整合各种资源,结合党政领导干部和扶贫联点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联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帮扶力度,支持帮助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与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创建民族团结实施方案篇十三

今年是自治区党委确定的“民族团结进步年”,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在全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教工委〔20**〕12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自治区党委教育教师工作会议、市委十届十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和自治区、市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突出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治校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在解决深层次突出问题中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大向前推进一步。

二、主要内容。

(一)以完善学习教育机制为抓手,强化对教职工的教育引导。

1、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明确学习重点、内容和活动步骤,组织广大师生反复深入学习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教育工委、市委各级民族团结进步年相关会议精神,明确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党政办公室4月下旬完成)。

2、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从规范“三会一课”活动入手,持续强化党性教育,严格党员管理,引导广大党员争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校党委全年贯彻)。

3、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引导,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机制、假期集中教育长效机制,抓牢政治学习、教职工大会等常规教育,持续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自治区《民族团结工作条例》,引导广大教职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部署要求上来。(校党委全年贯彻)。

4、开展宣讲教育,邀请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宣讲团来学校宣讲,让广大师生了解党和国家的援疆政策,了解新疆、我市经济社会取得的辉煌成就;增强民族自豪感,凝聚思想共识,让“建设美丽新疆、共圆祖国梦想”成为各族师生的自觉行动。(党政办公室9月完成)。

(二)以阵地建设为抓手,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1、坚持教育教学和宗教相分离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不动摇,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绝不给违法有害言论提供传播空间。(校党委全年贯彻)。

2、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高一年级开展民族团结进课堂,开设“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教育”课程,确保教材、课时、师资到位,对学生教育起到实效。(教学处全年贯彻)。

3、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教育系统教职工遵守政治纪律的若干规定(试行)》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综治办《关于加强假期学生教育引导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切实加强对师生的教育管理。(校党委全年贯彻)。

4、以平安校园建设为主线,认真落实校园安全防范六项措施,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定期组织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队伍,组织校园防暴应急队伍的日常训练,不断提升学校的安全管理能力,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保卫科全年贯彻)。

(三)以大力传播现代文化为抓手,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1、组织高一、高二年级开展清明节扫墓祭祀活动,缅怀革命先烈,参观烈士纪念馆,了解新疆民族史,不断增强各族师生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生处4月完成)。

2、组织高一年级学生参与健康路社区“社区学堂”民族团结主题道德讲堂活动,学模范,讲述自己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唱民族团结歌曲,增强民族责任感。(团委4月完成)。

3、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通过全校动员,课堂渗透,号召全体师生广泛开展“文明养成”教育,从遵守交通规则、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公共秩序等点滴平常事做起,使学生养成重修养、明礼仪、讲文明、守规则的良好习惯。(学生处全年贯彻)。

(四)以深入推进“讲促防”活动为抓手,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

1、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确保责任落到实处,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校党委全年贯彻)。

2、深入推进“讲法治、促团结、防渗透”活动,总结前期开展活动的成果,进一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要求和重点,制定实施方案,不断完善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思想动态分析的长效机制,筑牢抵御渗透的坚固防线。(党政办公室全年贯彻)。

3、结合“七五普法”和“宪法法律宣传月”等活动,积极开展与师生密切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师生的法制意识。(保卫科全年贯彻)。

4、扎实推进“去极端化”工作,加强对全校师生的科学普及工作,通过课堂渗透教育、全校集中学习,做好“去极端化”思想教育工作,用好“五把钥匙”,坚持“四管齐下”,铲除宗教极端思想向学校渗透蔓延的土壤。(校党委全年贯彻)。

5、加大“三非”治理力度,强化校园网络管控,加强对校园网、微信平台的管控,坚决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教学处信息中心、保卫科全年贯彻)。

(五)以队伍建设为抓手,强化四种意识。

1、加强党员党性教育,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教师始终以党的事业和各民族群众利益为重,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向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看齐,坚持从我做起,带动家人、同事、朋友,做民族团结的模范。(校党委全年贯彻)。

2、严守选人用人标准,对照“四强”“三力”干部标准,把政治坚强作为选人用人的首要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严考察干部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切实做到知人有道、识人有法、用人有据、公正公信。(校党委全年贯彻)。

3、结合“群众满意好班子”创建,深入开展“庸懒散拖”、“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专项治理工作,着力整治“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办学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完善制度规定,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成果,提升学校行政效能,维护师生切身利益。(校党委全年贯彻)。

4、深入开展争做新疆特色“四好教师”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讲政治、塑形象、修师德、创业绩”的主题,通过学习动员、对标定位、主题实践、完善提高四个阶段的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打造一支“为人师表、立德树人、专业过硬”的新疆特色“四好老师”队伍,为学校教育教学、为首府教育做出贡献。(校党委全年贯彻)。

(六)以融情实践为抓手,促进交往交流交融。

1、扎实开展与农十二师高级中学结对子活动、促进兵地融合,开展与南疆巴楚县二中的帮扶交流活动,充分发挥名校的引领示范作用,通过优质资源共享,从教育教学、课程开发、学校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交流活动,推动民族团结,促进学校发展。(教学处、教研处全年贯彻)。

2、开展对南疆喀什巴楚县麻扎阿勒迪小学的帮扶活动,通过组织学生义卖、募捐筹款所得购买文化体育用品,由驻村家长寄送物品,完成对该校的帮扶。(团委4月、5月完成)。

3、继续开展与达坂城回民中学的联谊活动,通过班与班、学生与学生的结对子活动,在学习、生活各个领域全面推进各族师生的交往交流交融,增进彼此之间的感情。(团委4月完成)。

4、组织全校师生向阿克苏贫困地区捐赠书籍。(团委9月完成)。

5、开展“学双语、用双语”活动,组织全校教职工学习少数民族语言,全体教职工年内掌握15句以上维吾尔语。(校工会5月—11月)。

6、组织全校教职工学习民族舞课间操,学习少数民族文化和节日传统礼仪。(校工会9月)。

7、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主动与困难家庭、退休教职工结对子,继续开展“送温暖”活动,真心诚意地与各族干部群众交朋友,带头促进各族群众的交往交流,汇聚起民族团结的正能量。(党政办公室、校工会、退管会12月)。

8、落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力度,加强受资助学生信息管理,实施精准资助。(学生处全年贯彻)。

(七)以系列“微活动”为抓手,增强德育工作实效。

1、解决“微问题”,致力于解决各族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不利于民族团结的具体问题。(工会、团委全年贯彻)。

2、践行“微言行”,将维护民族团结的大道理细化为爱亲人、爱老师、爱同学的小道理,着眼于生活中的点滴小事,在细微之处践行民族团结,使之成为全校师生的生活风尚、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工会、团委全年贯彻)。

3、征集“微故事”,用身边的民族团结点滴小事为素材、以身边的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为原型,通过校广播站在每周二和周四上、下午大课间播报,在各班举办民族团结黑板报评比和手抄报评比。(团委全年贯彻)。

4、组织“微演讲”,每周一晨会开展学生3分钟微演讲,每月安排不同主题,每周确定不同内容,让学生进行自我教育,将热爱伟大祖国的大道理细化为爱新疆、爱家乡的小道理,将维护民族团结的大道理细化为爱亲人、爱邻居、爱同事、爱同学的小道理。(学生处全年贯彻)。

5、建设“微媒体”,充分运用校园网、微信平台等网络资源,及时宣扬身边的民族团结事、民族团结人,传递民族团结正能量。(信息中心全年贯彻)。

(八)以民族团结模范创建活动为抓手,弘扬社会正能量。

1、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模范处室、模范年级组、模范班级创建活动,以评选促创建,真正让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有声势、有特点、有亮点。(党政办公室、学生处11月完成)。

2、在全校开展评选“民族团结好教师”和“民族团结好少年”活动,树立典型、树立模范,让每一名师生学有榜样、行有示范。(党政办公室、学生处11月完成)。

3、根据评选结果,收集先进典型事迹案例,在校内进行典型事迹宣讲,大力宣传,弘扬正能量,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人感染人,努力形成人人争当民族团结先进个人的浓郁氛围。(党政办公室、学生处12月完成)。

三、方法步骤。

按照自治区党委、市教工委的统一部署,我校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筹备启动阶段。按照自治区党委、市委、市教育工委的要求,成立乌鲁木齐市第一中学民族团结进步年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刘建军担任组长,全面负责对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乌鲁木齐市第一中学民族团结进步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民族团结活动的开展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制定市教育系统乌鲁木齐市第一中学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各处室、年级组按照方案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有关活动,并且及时将活动信息报送给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信息报送不得少于了2篇。

(三)自查总结阶段。各处室、年级组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总结工作经验和成效,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长效机制。

四、领导小组。

成立乌鲁木齐市第一中学民族团结进步年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

副组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重视组织。各处室、年级组要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作为事关全局的政治任务,列入各自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民族团结进步年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统筹,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庆祝建党**周年、自治区纪律教育年活动、教育教学工作和学校日常管理等工作紧密结合;强化措施落实,不断完善和改进工作思路和方法,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年见人、见事、见成效。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处室、年级组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展板、黑板报、电子屏、校园网、微信平台等,及时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积极将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融入到校园文化建设中,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努力营造出人人争先维护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活动中,各年级组、各处室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典型人、典型事、典型经验和做法上报给党政办公室,并由党政办报市教育局。

(三)抓好活动落实。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紧密结合师生的思想实际,结合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注重贴近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充分调动各族师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创建民族团结实施方案篇十四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活动,切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新常态”,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关于开展全州第1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以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示范为统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爱国守法、重商敬业、讲信包容、团结和睦”的临夏精神,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思想,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谐、促进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州各级地税机关要通过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关于民族工作的新判断、新思想、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团结群众、凝聚人心,强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帮助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改善民生。要结合地税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和方式方法,运用法制思维、法制方式保障宏伟促进民族团结,推动宣传和创建活动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按照州委关于“工作落实年”的要求,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各个层面,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着力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覆盖,奋力开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三、活动主题。

坚持民族团结正确导向,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力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四、主要任务。

1、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地税局要结合各自实际,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州委“工作落实年活动”、“六五”普法活动和干部教育培训结合起来,突出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内容的宣传,组织收看“富民兴陇”专题辅导讲座,不断增强各民族干部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各项民族政策落到实处。并通过开展主题宣讲、知识竞赛、书画展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知识,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和“四个认同”(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的思想,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强化广大地税干部的国家意识、团结意识和发展意识,在干部职工中形成相互了解、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各级班子的凝聚力和党员干部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利用地税信息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民族进步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宣传月动态等,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氛围。

2、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各县市局要严格按照州上《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乡镇(街道办)、社区(村)学校寺庙、企业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地税特点,创新活动载体和形式,积极开展示范机关创评活动,形成和推进创建活动的良好格局,同时,努力为临夏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发挥积极作用。

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有侧重点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结合“六五”普法等活动,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临夏州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二是要结合双联行动组织干部进村入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开展“送温暖、送政策、送法律、送技术、送信息、送服务”等活动。

4、积极开展多形式帮扶活动。各县市局要按照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把宣传月活动与双联行动开展的“双百双联”、宗教工作“145”制度和“1114”对口支援结合起来,组织干部深入联系户,面对面宣讲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各项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宣传教育全覆盖。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从各族群众解决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出发,竭尽全力为他们增收致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献计出力,办实事、办好事,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五、工作要求。

各县市地税局要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领导,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具体行动,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创新思路,创新形式,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提高宣传教育的号召力和影响力,积极为我州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造有利条件。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州局上报活动工作总结。

创建民族团结实施方案篇十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东民领字〔20xx〕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20xx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细化创建活动,切实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创建活动的鲜明主题,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以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为平台,以“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为载体,突出民族团结宣传,不断推动各民族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组织开展民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民族食品,特别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督检查,保障清真食品的清真信誉,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清真食品的监管监制程序,做好全区清真食品和清真牛羊屠宰的监制工作;加大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开展少数民族聚集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恪尽职守。要依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件、肉食品等原辅料购进渠道、操作间、藏储间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及卫生条件、周围环境及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法规教育。紧紧围绕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群众聚会、大型活动、农村赶集、穆斯林群众礼拜及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等时间,引导活佛、经师、阿訇等宗教教职人员结合讲经说法,采取“民族语言”、“宗教语言”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和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等。运用各种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四)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活动。本着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真正进得去、见实效。采取张贴宣传画、制作墙体永久性标语、设置宣传橱窗、展示宣传板画、上街咨询、清理家庭小药箱、举办知识竞赛、发放知识读本、发送手机温馨短信提示、现场观摩执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让各族群众在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中增加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职能的感性认识。重视发挥系统行风义务监督员、监管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通过他们的间接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五)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本着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思路,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村,做到各村有比较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村委会、小食品店或小餐饮店、村民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体系,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得到普及,村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规范我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点帮扶活动。面向民族自治地方和散杂居地区民族乡村,整合各种资源,结合党政领导干部和扶贫联点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联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帮扶力度,支持帮助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与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创建民族团结实施方案篇十六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自治州《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州的意见》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创建表彰管理办法》,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结合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在经贸委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大意义。

新中国成立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州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各地特别是援疆省市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不动摇,始终把民族工作作为关系发展与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奋力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显著成就。目前,自治县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社会事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各族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显著提高。

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

“三个离不开”思想深入人心,社会安定和谐,民族团结进步。这些都为自治县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全国对口援疆工作会议的召开,为新疆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带来了重大历史性机遇。国家民委和区、州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必将有力地指导我们开展好创建活动。目前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区、州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正紧紧围绕实现“三个率先”和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展火热实践,必将为我们进一步筑牢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民族团结基础和社会稳定基础,为我们做好民族工作、维护祖国统一、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是县委、县人民政府新时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着眼于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重大举措和现实需要,也是我们做好民族工作的一项新举措。开展好创建活动,对于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全系统干部职工一定要坚定信心,从推进木垒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实现“三个率先”、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长足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以实际行动不断开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机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贯穿于业务工作,通过探索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长效机制,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统筹协调发展,深化改革开放,深入扎实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月、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增进各民族大团结,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走出一条新时期创造性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新路子,为实现“三个率先”目标,推进自治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

三、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促进发展。开展创建活动要与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落实“三个率先”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抓好中心工作,为创建活动提供强大的动力,推动创建活动不断向更高层次迈进,充满生机与活力;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创造团结稳定的环境,充分调动全委各族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凝聚各族人民的意志和力量,推动经贸系统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开展创建活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高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党(总)支要根据实际情况,着力探索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创造性地开展创建活动,同时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定期总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经验,为创建活动开展源源不断地注入活力,使创建工作更加切合实际,富有成效。

(三)夯实基础、整体推进。开展创建活动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要充分尊重和体现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组织和动员广大干部职工投身到创建活动之中,通过创建活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干部职工的根本利益。

合起来,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公民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与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使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主要目标。

自2011年起,在全系统范围内用两年半时间集中开展创建活动,将各党(总)支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企业”,实现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奋力开创我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四、具体形式。

(一)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广泛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按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个人创建评比标准,规范创建工作的要求和程序。结合实际,定期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其他形式的表彰活动。受到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除了授予荣誉称号,还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和待遇。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模范事迹,在全系统形成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题活动。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月等活动,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竞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活动,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的美好前景。

(四)促进民族文化的共建共享。充分发挥现代文化的引领作用,积极推进文化建设,开展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整理工作,鼓励创作民族文学作品。充分利用各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促进各民族的交流和团结。

(五)注重发挥教育基地作用。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学习,举办专题报告、讲座等方式,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六、主要内容。

(一)做好重点工作。

“三化”进程、促进民族团结与和谐稳定。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加强文化建设,在弘扬、继承和发展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激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开放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打造团结奋斗、开放融合、感恩向上、进步创新的现代民族文化。建立健全民族团结教育长效机制,实现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深入开展“大宣教、大创建、大结对”活动,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观”和“六史”教育,加大《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的学习力度,打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纳入法制教育全过程、公民道德教育全过程、国民教育全过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过程。坚持开展多层次宣传教育,既要教育群众,也要教育干部;既要教育少数民族干部群众,也要教育汉族干部群众;既要教育一般干部,也要教育领导干部;既要注重社会宣传,也要加强舆论宣传和理论宣讲;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富有内涵的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典型引路,在全社会不断发现、培育、推出民族团结典型,在全社会形成向先进看齐、向典型学习、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

2.全力推进经济跨越。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以产业集群、技术先进、行业领先、规模生产为总体要求,以龙头企业带动和重大项目建设为基本路径,以老君庙、笈笈湖和农副产品特色产业园区为载体,做大做强煤炭煤化工、石灰石沸石开发加工、风电能源综合开发和农副产品深加工四大产业,重点扶持壮大一批本地骨干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全力提高工业经济的整体竞争力和综合经济效益。大力推进旅游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形成较为完善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3.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使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强战斗堡垒。选好配强各企业党组织班子。继续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建立完善激励和保障机制。

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培训机构学习或到内地发达省市、上级机关、重点建设项目挂职锻炼。

5.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维稳工作常态化,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筑牢维护稳定的社会基础,形成反分裂斗争强大合力。依法严厉打击“三股势力”。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工作机制,及时掌握社情民意,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全力做好突发性群体事件的防范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和维稳十项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管理,确保社会正常秩序。加强防范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社会风险等社会公共安全预警和应急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开展活动。

1、围绕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开展“肩并肩·爱国情”团结共建活动大力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月、纪念建党90周年等重大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企业。

创建民族团结实施方案篇十七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程,认真安排部署,扎实有序推进。一是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鉴于人事变动和创建工作需要,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和补充,确定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创建工作,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统筹和协调。二是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于3月21日召开预防新型冠状病毒工作会议,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自然资源系统工作进行了同安排、同部署;3月28日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题会议,对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研究解决了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为确保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先后制定了《2020年自然资源局民族团结进步学习计划》和《2020年自然资源局民族团结进步学习制度》等文件,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内容,落实了工作责任,将创建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股室,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结合自然资源系统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氛围。一是3月30日召开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暨业务宣传培训会,进一步提升我县地质灾害防灾防治能力,组织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县级部门以及各镇和企业地灾工作负责人员,共80余人参加,通过此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与会人员充分认识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更加系统地掌握地质灾害防治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为全面抓好我县2020年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宣传展板、led滚动屏、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同时在单位内部各民族职工之间倡导相互尊重、互相学习、相互包容、互相帮助、相互合作、互相促进、和谐共融的良好民族团结风尚。三是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学习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组书记讲党课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州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彭清华书记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藏族羌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民族政策法规,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做好创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新理念新思路开展创建工作,补齐创建工作中的短板,不断推进自然资源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档升级。四是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谱写‘五地一中心’建设新篇章”活动主题,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9月23日联同多部门以“决胜全面小康,践行科技为民,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华梦”为主题开展的全国科普日宣传活动,以发放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崇尚科学,远离毒品,防灾减灾,节约用水等知识宣传活动。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群众自主参与科技创新与防灾减灾的意识,提升大家对科技创新成果的认知度,为全民讲科学、爱科学、用科学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9月下旬深入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推动“两联一进”走访工作。组织单位职工干部前往联系村宗渠村受灾群众顺明亮家里走访入户,调查地质灾害情况,深入推进两联一进工作取得切实成效。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受灾滑坡点进行了细致勘查,在确保暂时安全后,对农户受损房屋及其他损失情况进行调查,并告知农户要立即撤离到安全地带,防止二次滑坡造成人员伤亡。同时告诉受灾农户近段时间灾情情况,要求在政府帮助的同时农户也要积极采取自救措施,还耐心向农户宣讲防汛防灾常识。通过此次走访工作,进一步推进两联一进走访活动,宣讲防汛防灾知识,加大隐患排查工作,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组织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答题活动,答题内容主要以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民族团结基本知识为重点,通过答题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对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法规的理解,提高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意识。

(三)开展帮扶慰问,促进民族团结。以扶贫帮困为重点,积极为各族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以实际行动加强民族团结,维护民族团结,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多次前往“两联一进”联系户当中,深入查看地质灾害带来的的影响,希望大家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同时了解联系户家庭、子女教育、收入情况等基本情况,宣传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防汛防灾等方面的重要政策措施。二是开展节日慰问活动,在今年“七一”建党节来临之际,局党支部代表到老党员家中进行走访慰问,向老党员致以诚挚的问候,并把党组织的温暖送到党员家里、送到党员心中。党员干部纷纷表示,此次“政治生日”活动,既是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又是一场震撼的精神洗礼,在今后工作中,更加注重学习教育和党性修养,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工作,为加快“五地一中心”建设贡献自然资源力量。

(四)围绕改善民生,加快地灾防治建设。一是在压实责任上下功夫。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理念和中央、省、州、县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二是在排查整治上下功夫。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定期不定期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全面督导检查全县11个镇汛前、汛中、汛后工作开展情况,并充分利用地质灾害防治“一对一”合作单位的技术力量,采取“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的原则,对辖区11个镇进行了再次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对账整改销号,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标牌,及时告知群众。三是在监测防范上下功夫。建立完善汛期地灾防治工作制度,及时会商汛情和地质灾害预警风险预报,日均发送地灾预警讯息1050余条;配备群测群防专员979名,针对威胁群众1040处隐患点已实现群测群防全覆盖;加强群众安全防范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开展防灾避险演练及地灾防治宣传培训10余次,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增强群众避灾自救互救能力。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虽然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工作延伸不到位。在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中存在上下联动不够,创建工作进展延伸不到位,因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地点离较远,导致与各股室之间配合协调方面存在不足。下一步将适时运用全局职工大会的契机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二)工作创新意识不够。虽然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方面做许多的工作,但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将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和创新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不断创新丰富创建活动内容和载体。

三、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需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将继续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引领,紧紧围绕建设“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目标,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推动的各项事业取得长足进步。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创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落实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注重典型引路,积极树立和培养民族团结的先进典型和少数民族优秀党员先进事迹,大力宣传、表彰先进模范典型,形成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工作合力。

(二)持续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抓好党的民族政策、民族理论、民族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执行民族宗教政策水平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继续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和文化观,使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三个离不开”思想、“四个认同”、“五个维护”意识深深植根于干部职工心中。

(三)深入开展“两联一进”群众帮扶活动。适时组织对联点帮扶村太安村、宗渠村有针对性地开展民族理论、民族知识、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宣讲。通过宣传党的政策,尽力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努力转变村民的思想观念,使他们早日脱贫致富。

(四)深入开展好各类专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地质灾害防治业务宣传培训会、“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契机,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坚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民族团结,基础在于搞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基本论述,同时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国情、国策、国法、民族政策等知识,构建民族意识,强化民族责任。

创建民族团结实施方案篇十八

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各个环节,在人民中牢固树立“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意识,引导全国人民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的思想观念,为实现民族团结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其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观、宗教观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人民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努力营造和谐的氛围。组织开展好“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常态化,促进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民族团结氛围。为使以“民族团结教育”为主题的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我们将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深入开展维护祖国统一和热爱祖国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友爱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各族干部在民族团结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及涌现出的先进事迹,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牢固树立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的思想,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以营造浓厚的氛围,使民族团结工作深入人心。

2、进一步弘扬民族团结精神。按照要求,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互助、共克艰难、无私奉献的大爱精神,使人民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温暖,倍加珍惜当前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为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3、经常对职工进行民族常识教育,让职工更清楚地了解民族风情和习俗,在各个方面都注意做到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与少数民族和睦相处,共同进步。

4、坚持集中抓和全年抓相结合,做到以月促年、常抓不懈。认真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各项活动,通过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帮助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创建活动,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各族群众。要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发展民族教育、卫生和文化事业,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困难,积极帮助城镇和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和再就业,继续扩大民族地区低保覆盖面,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继续推进兴边富民行动,促进边境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把创建活动的着力点放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上;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创建活动与帮助我区边远落后地区发展结合起来,与解决各族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结合起来,与排查化解不安定因素结合起来,与本职工作结合起来,使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更加便民、利民、惠民、安民。

创建民族团结实施方案篇十九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市直机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结合市直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新疆第二次座谈会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积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坚持一手抓教育、一手抓实践,推动阿勒泰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要坚持不懈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不断筑牢创建活动的思想基础,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广泛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努力营造和谐机关的氛围,进一步巩固提高创建工作,打牢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基础。

(一)集中开展好民族团结融情主题活动。一是集中开展“五个一、五个好”融情活动。市直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好本单位不同民族的干部职工互学语言、互学歌曲、互学舞蹈、互学技艺、互助工作等竞赛活动,人人争当“五个好”(好搭档、好同事、好邻居、好伙伴、好朋友),人人参与“五个一”(共照一张全家福、共度一个节庆日、互写一封书信、共讲一个团结故事、共种一棵团结树),确保机关干部参与率达100%,同时要形成活动的资料储备库,做到文字、图片、声像三统一。二是集中开展“结对认亲”活动。继续落实市委关于干部与基层群众“结对认亲”文件精神,大力开展“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广泛结交不同民族的朋友,至少要结交1名农牧民朋友,要做到与农牧民“对子”写一封信、走一次亲、交换一次礼物、聚一次餐、讲一个民族团结故事、照一张合影等,党员、领导干部要起模范带头作用。三是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系列文体活动。依托各民族传统节日,通过举办以“民族团结一家亲”为主题的的文艺演出、文体联谊活动、民风民俗展、民族体育项目大竞技等多种形式,表达各民族之间团结、稳定的大好局面,弘扬时代主旋律。

(二)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机关细胞创建工程。按照市民族团结进机关要求,结合本单位性质和行业实际,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好干部、好职工、好科室、好班组、好员工等评比和“五学五比五争”活动,机关工委发挥牵头单位作用,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机关细胞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市直各部门(单位)要结合自己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活动。

1、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市直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以支部为单位,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一是加强学习,加深认识。通过集中学习、组织座谈会和讨论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四个认同”教育活动,系统学习党的民族理论,大力宣传我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二是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工作要求,不断丰富“主题党日”的活动内容及形式,组织开展“四个一”活动(观看一部民族团结教育影片、开展一系列双语学习、学唱一首民族团结教育歌曲、撰写一篇民族团结感言)。市直各部门(单位)可结合实际,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及形式,切实增强创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不断夯实创建工作基础。

2、开展“七个一”活动。在机关干部中广泛开展“七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探访慰问活动、开展一次“党员奉献日”活动、实施一轮结对帮扶行动、举办一场民族团结知识竞赛、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开展一次“看发展、爱家乡”教育活动、开展一次学习身边民族团结模范典型活动,教育广大机关干部牢固树立民族团结和爱祖国、爱家乡的思想观念,形成人人关心民族团结、人人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

1、办好民族团结专场报告会。深入开展以“民族团结从我做起”为主题,以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民族宗教法规、民族团结模范事迹为内容的3类民族团结专场报告会,形成人人有民族团结思想意识,处处有民族团结故事,行行有民族团结模范,全社会学典型、树典型、当典型的良好风气。

2、抓好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以“每月一讲”干部学习讲堂和“三会一课”教育为载体,将民族团结教育专题纳入单位学习计划,进一步抓好党员干部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同时,机关工委将民族团结教育专题纳入xxxx年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在机关党务干部和党员中进行专题授课,进一步增强和提高机关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同时,在培训中播放民族团结影视片,坚持多层次,多形式的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

3、抓好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坚持把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教育结合起来,以教育月活动为载体,组织机关干部进行一次民族团结知识测试、观看优秀民族团结影片、组织民族团结事迹报告会、做好结对帮扶等活动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集中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在寓教于乐中受到了潜移默化的民族团结教育。

4、做好日常民族团结宣传氛围。利用机关党建网,开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专栏,将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民族宗教法规、民族团结模范事迹等进行文字和图片的专版宣传,营造良好的民族工作氛围。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大型户外广告牌、电子屏、触摸屏、宣传栏、宣传册、手机短信等媒介,广泛地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使广大干部群众在自觉与不自觉中受到了民族团结教育,为做好民族团结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直各部门(单位)要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民族团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按照市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相关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丰富活动载体,本着有利于工作推进的原则,明确工作时限及具体责任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监督机制。市直机关工委将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相关工作,纳入年底考核工作,实行加减分制,对民族团结工作开展扎实有效、获得上级表彰的,进行加分;对民族团结工作不重视、推进不力、受到通报批评的,予以减分。同时,在基层党组织、党员评优评先工作中,也将征求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对于民族团结工作推动不力的,不予表彰。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把创建活动作为基础性、日常性、常态化的工作,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行为规范,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切实巩固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市直各部门(单位)需将创建活动开展情况以信息形式及时上报市直机关工委邮箱。()附件:

创建民族团结实施方案篇二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工作精神,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活动,贯彻落实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年大会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县统战部要求,结合发改局实际开展民族团结工作八进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确定目标。

一是在发改系统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民族团结典型人物事迹的学习、宣传、教育;二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现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是推进各民族群众共学、共事、共乐,实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模范的社会氛围。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理直气壮地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发改局全体职工学习的全过程。

(二)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尊重差异、尊重风俗习惯。解决好执法领域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大力推进各民族互学语言。形成互帮、互学、团结和谐的氛围。

(三)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增强中华文化认同。在发改系统大力传播现代文化理念,引导各民族同志在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坚持到人、管用、有效原则,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加强团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各民族在生活和工作学习中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断增进感情,形成各族群众感情相融、心灵相通、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良好社会环境。正确处理差异性和共同性的关系,一致性与多样性的关系,尊重规律,把握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方向,既不能无视共性而放弃引导,也不能超越历史阶段,忽视民族差异用行政手段强行推进。

(五)贯彻落实好《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依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作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发改局全体职工对贯彻执行《条例》重要性的认识,把遵守和执行《条例》变成各族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六)以民族团结进机关为抓手,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结合发改工作实际,突出行业特点,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引导各族干部职工广泛参与创建,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进机关”重点处理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本职业务工作的关系,以创建活动促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带动创建活动,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凝聚各族群众的向心力,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七)引导各族干部职工自觉远离宗教极端,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威胁,也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要结合近年来的典型案例,讲清楚宗教极端思想的本质和危害,引导各族干部职工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主要领导要带头开展宣讲,每月至少一次,结合区情、州情、本单位实际,宣讲要言之有物。要加强对用好“五把钥匙”,坚持正信挤压、文化对冲、法治约束、科学普及“四管齐下”,切实增强各族群众明辨是非的能力,提高对宗教极端思想的辨别力和免疫力。

(八)精准脱贫攻坚,保障和改善民生,奠定民族团结进步的民心基础。继续开展好民生建设年活动,科学规划民生建设项目,把精准扶贫、脱贫与争取和凝聚人心相结合,要从群众呼声高、与百姓生活密切的具体事入手,从改善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做起,多办一些顺民意、惠民生的事,重点向基层倾斜,向“访惠聚”倾斜,向促进民族团结倾斜,在凝聚人心上更加见到实效。

三、重点工作。

(一)发挥民生发改的功能,配合有关单位,部门,落实好自治区提出解决突出问题的27项举措和自治州提出的23项举措。要逐项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全面落实到位。

(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活动。以《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以及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人物事迹、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等为主要内容,邀请有关专家学者进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理论的专题辅导,加强对领导干部学习掌握《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讲透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和带来的巨大变化,讲明博州各族干部群众发挥主体作用取得的成绩,讲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讲清宗教极端思想的危害和现代文化的引领方向,讲好民族团结的动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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