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县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优秀(汇总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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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并获得更多的学习和工作技巧,提高自己的能力。总结时可以借助工具和技术手段,如数据分析和图表展示,以增强总结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接下来是一些关于总结的经验分享,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启发。
县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优秀篇一
1.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建立管理机制。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各类文件制发都严格按照农林局发文管理规定办理,对提交市级的规范性文件都进行法制审查。特别是对涉及限制市场公平竞争等方面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我局结合实际,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机制,确保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情况,我局制定了《xx市xx区农林局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绍柯农林〔2020〕96号)文件,为今后我单位政策制定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供了明确的制度性指引。文件规定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各科室牵头以区农林局名义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时,应严格对照《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绍柯政发[2020]10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的审查标准和审查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并形成书面审查结论,随相关文件材料一并提交局党工委审议或报局领导审批。同时,各科室在出台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政策措施文件时,还应征求政策法规科意见,政策法规科根据《通知》明确的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对公平竞争审查结论进行把关。
2.进一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一名资深律师做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智囊”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重要合同签订等工作中请法律顾问参与把关,进行法律风险评估,有效化解法律风险。2020年法律顾问共参与行政处罚案件咨询2件。
3.政务公开制度不断完善。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主动对各种政府信息在政务网上进行公开。统一公开行政处罚,2020年全部农业、林业行政处罚结果已全部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开。
县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优秀篇二
一是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经过普法宣传教育,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明显提高,在农业执法过程中,真正做到适用法律正确,执法程序合法,执法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明显提高;通过推进行政务公开,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善创新服务方式,行政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也不断提高。二是严格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所作出的行政执法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政执法行为合法适当,程序正当。三是没有出现因部门行政不作为、执法违法或者不当,被新闻媒体曝光的现象,也没有出现因行政不作为、执法违法或者不当被投诉举报及不及时妥善处理投诉的情况。在近几年的行风测评中,群众对我局工作的满意率一直处于前列,农业局的各项工作得到了各阶层群众的认可。
县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优秀篇三
x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依法治国的各项要求和《x》文件精神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x》具体工作要求,我局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将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落实到完善学法制度、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行政务公开等法治建设各方面,有效提升我局干部职工依法执政水平和能力,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一年来的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健全法治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党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机构改革后,我局及时调整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研究制定《x》《x》等,对x年农业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和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职责,强化了考核督办,确保政府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法办事能力作为推进普法教育、依法治理等各项农业法治实践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建立健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自学等学法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法治教育。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党员干部普法教育制度。
首先是党员干部带头学好法、用好法,完善了党委学法制度。将《宪法》《党章》、党内法规制度和农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知党规严党纪纳入机关各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x次。
二是建立了执法人员学法制度。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每周抽出半天时间用于学习《x》《x》《x》和农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案例“以案说法”,定期组织学法体会交流,在学习形式上,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集中学与个人学”相结合的办法,不断更新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强化法纪意识,积极做好防范。
三是健全了学法考核制度。
严格学法考勤制度,实行集中学习考勤,定期督促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进行法规学习,将平时学法用法评比结果作为年度法治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农业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
—3—。
(二)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活动广泛通过网络、广播、电视、led显示屏、公告栏等多种途径和可用平台资源开展普法宣传,积极扩大农业普法覆盖面。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围绕《x》《x》《x》《x》等涉农法律法规,在培训班、活动日、咨询点、农业技术指导活动等工作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
组织有信誉、守诚信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诚信承诺和现场咨询活动x次,培育典型、孵化经验。
二是开展好各类普法普规宣传活动。
地承包、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劳动合同等与干部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结合农技推广、动物防疫等工作不断加强对种养农户、农业生产经营企业、社会化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加大“法律进村入户”宣传活动力度。
(三)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我局聘请了x为局常年法律顾问,参与局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法律评估,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咨询,接受委托,代理诉讼、仲裁、调解活动及其它法律事务,x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x余次,调处化解矛盾涉农纠纷x余起,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增强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
三、
建立机制,依法行政推进农业依法规范化管理,把农业依法行政落实到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推广、公共服务的各个方面。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并印发了《x》《x》等规章和管理制度。
—5—。
(二)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我局定期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行政执法知识培训,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强制备案规定,积极组织或参与案件评比活动。
一是开展业务培训。
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集中进行了x次业务培训,对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条款、新发布法律、法规等知识以及出具执法文书、告知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业务规程进行重点解读讲习。
二是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清理。
推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x人参加x市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考试。明确协助执法人员只能从事行政执法的辅助性工作,禁止无执法证件的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上半年取消执法资格x人。
三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确保了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充分、公开透明。
四是建立农业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
及时在政府网站发布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群众对执法人员和执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及时查处,杜绝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严格惩治腐败行为。
(三)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改善农业营商环境一是开展行政职权梳理。
我局在机构改革后,整合原农牧业、蚕桑、发改、水务、国土、交运局等多部门的行政责权,积极推动行政许可及行政职权事项动态调整工作。今年以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动态调整了《x》,共x项,公布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做到上级明确取消的一律取消,上级下放的全部承接到位,上级要求调整的一律调整到位,及时修订、制定行政许可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和办事指南。
二是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年x月x日)。办理各类证件x件,其中:农药经营许可证x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x件、兽药经营许可证x件、动物诊疗许可证x件;农村能源工程审批备案及验收共x件。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审核规范性文件x件次、组织或参与案卷评查x宗,参与项目现场查验x项。同时推行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档案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依托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和“双公示”企息平台,并协同市场监管局、发改局、经商局、审计局等有关部门,推行“互联网+综合监管”。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上报和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及时完成依法行政信息上报,截至x月共上报法治政府建设信息x条。
(四)实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拟定出台《x》,对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以我局名义或代市政府、政府办牵头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按规范流程征求意见、及时报备,经会议研究审议后,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并进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x年,在局党委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及市法制部门指导—8—。
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较大成效。但由于农业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较多,有的正在修订,许多新的法规还在陆续出台,执法监管人员未能及时全面掌握,对依法行政执法工作造成一定影响。另一方面,在普法工作中,人民群众是重要的主体,但涉农群体平均文化程度较低,影响普法的深入,也制约了普法效果的提高。
四、明年主要工作(一)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1.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并落实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掌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干部职工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2.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农业执法人员培训班、法制人员培训班及农机、植检、动监、农业环保培训活动,使局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依法推进“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得到加强。
(二)加强和完善执法制度建设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
知、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听证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五项制度。
3.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行政执法案件一律录入行政执法平台公示。
(三)推进依法行政建设1.完善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2.开展行政审批项目定期梳理,对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适时调整行政权力流程图及一次性告知单,细化各权力的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监督方式及承办信息,向社会公布,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按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实施行政权力,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和立即办马上办等“限时办结”制度,缩短审批时间、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率。
管理规范、摆放整齐、监管到位的要求开展标准门店建设,认真组织实施种子质量监管、高剧毒农药专项整治等实施方案,切实整顿规范农资市场。另一方面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建设平安农机、平安渔业为重点,开展农机、渔业“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和“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着力打牢和夯实农民机手、渔民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农机、渔业安全无事故,为促进全市农机、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4.高度重视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体察民情民意,疏导群众情绪,协调解决群众信访事项。着力排查调解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的同时,着力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解长效工作机制,工作中采取与帮扶工作相结合,与农业科技技下乡活动相结合,进村入户,深入合作社、专业场、企业,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着力化解各种不利于改革、不利于发展、不利于稳定的问题隐患、矛盾纠纷。
(四)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1.完善执法制度,提升监管设备,推动监管信息数字化、提升监管能力。
2.落实执法责任、实行过错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11—。
纠、过罚相当、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3.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纠自查工作,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自觉接受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主动报告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觉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
县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优秀篇四
1、制定《农业局“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清单》及普法项目任务书,推动农业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年终全局干部职工参与县学法用法统一考试;组织参加省农业厅和县法制办举办的法制培训和执法证培训考试工作。根据上级部署,开展执法证件的清理及执法清理工作,及时完成执法的年审工作,确保依法行政。
2、开展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宪法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农业法律进百企入千社”、“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三进三送”等主题宣传活动等一系列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印发宣传资料3500余份,举行现场咨询活动5场次,接受群众咨询320余人次。
3、举办了130名农资经营人员参加的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和《种子法》法律知识培训,普及管理相对人的法律知识。组织2期次执法人员集中学法和县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一轮训,完成年度县学法用法网上考核,提高全局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4、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参与春节、国庆等重要节假期间农产品安全和春秋季绿剑执法行动检查,并对执法行为进行全程监督。参与3起农业生产事故的现场鉴定和调处,化解纠纷。
5、推进“最多跑一次”工作。根据县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组织全局“不宜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事”事项梳理和“证明”的梳理,根据要求,对44项实行“无差别受理”的事项向xx县行政服务中心进行书面委托;及时动态更新行政权力清单,补正完善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的“最多跑一次”事项和信息,确保“最多跑一次”事项与省厅指导目录和指南比对一致,做到“八统一”和“无证明局”,2020年全局跑一次事项54项,比2020年增加27项,网上办理率达100%,零跑率60%以上,完成县政府“最多跑一次”目标要求。
6、组织法制科、行政审批科和执法大队全体人员对2020年6月至2020年5月的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自查。评查行政处罚案卷10宗,行政许可案卷16宗,行政强制案卷0宗,评查结果上报县政府和市农业局,并随机各抽取2宗案件送县政府和市农业局联评。同时,注重对评查结果应用,将评查结果分类整理后,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学习领会,加深认识,避免以后执法中出现类似错误。
7、推进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依据《xx县农业局随机抽查监管暂行办法》,制定《2020年xx县农业局随机抽查方案》,双随机抽取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种子、农产品质量安全六领域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强化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推进农业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处罚结果,实行“阳光执法”,100%完成本年度任务。同时,开展《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实施情况自查,上报县法制办。
8、根据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先后开展了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规范性文件和改革与发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和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8件次,1件涉及改革与发展规范性文件建议继续有效,清理结果上报县政府,并向社会公开清理结果。同时,起草并报备1件局发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不正当竞争性审核报县府办印发的规范性文件3件。另法制审核完善了2份政府采购合同、1份订购协议和1份涉及资金拨付的协议。
9、有序推进日常法制工作。全年审理行政处罚案件5起,无复议诉讼案件;配合局律师顾问完成了一宗土地审批再诉案件的应诉工作,经中院庭审,得到维持原审;办理了当事人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答复案件。
县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优秀篇五
2020年,农业农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同时,结合我县农业农村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特色亮点措施。
(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一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法治农业农村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杜绝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严格惩治腐败行为;
三是规范农业营商环境,建立健全各项行政审批制度,促进实现我县农业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
1.制定全年的学法计划。制定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要求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开展宣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工作。
2.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制度,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3.组织会前学法,结合工作实际,2020年我局会前组织学习了涉农的12部法律法规,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的意识。
4.开展专题法治教育培训。2020年共组织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民法典》以及《宪法》等专题学习,浓厚我局的学法氛围。
1.开展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创建活动。落实省、市、县文件精神,制定我县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的创建方案和验收标准,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业务培训会,并按文件要求对申请创建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的乡镇的创建效果及图文资料进行验收。
2.争创县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具体承办部门和专兼职工作人员,深入持久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
(四)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
1.行政处罚案件。
2020年县农业农村局共立案查处各类农业违法案件32起,办结32起,共处罚没款约13.1万元。其中渠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18起,渠县动物卫生监督所12起,渔政监督管理站2起。
2.行政检查情况。
2020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500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650场次,农药抽样10个,兽药抽样1个,种子抽样75个,调处群众投诉举报生产事故纠纷、禁渔期违法捕捞等共20余起。
3.行政许可情况:截止2020年9月23日将行政审批事项移交行政审批局前,共办理2395件。
4.其它行政权利运行情况。2020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无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情况。
(五)全面开展专项执法活动。
1.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保春耕执法行动。为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秩序,在新冠肺炎防控的关键时期,结合质量抽检、执法检查等手段,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努力把疫情对农业生产的影响降到最低,确保春耕备耕生产顺利进行。
2.开展活禽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活禽经营市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紧急通知》的要求,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按照渠县积极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渠城主城区活禽交易和宰杀点进行了拉网式督查,维护我县农产品市场秩序。
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检查行动。对辖区内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走访摸查,坚决做到“扫黑除恶,除恶务尽”,广泛搜集线索、深挖线索,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4.开展生猪定点屠宰防控专项行动。加强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新冠肺炎”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渠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求各生猪定点屠宰场和驻场官方兽医必须严格落实“新冠肺炎”各项防控措施,搞好生猪屠宰检疫,督促业主搞好“非洲猪瘟”自检、“瘦肉精”检测、肉品品质检验和消毒等工作,落实业主主体责任,并加大督查力度。确保生猪屠宰企业生产正常开展,确保渠城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5.开展禁渔期渔政执法专项行动。自禁渔工作实施以来,县渔政监督管理站联合公安等其他部门在渠江及支流等水域范围内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将涉渔“三无”船舶、“电毒炸”等行为作为重点打击对象,并不定时对辖区内的水域开展突击检查,对禁渔动态实时有效监控。
(六)开展多样普法宣传活动。
按照《农业农村局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围绕涉农法律法规,在工作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由于疫情防控期间情况特殊,在“3.15”“12.4”等法治宣传重要时间节点设置电话专线,接受群众咨询农业法律法规以及种子、农药、肥料等相关知识,累计接听电话100余条,提高了农民鉴别能力。
二是依靠多媒体,利用“以案说法”“法治之窗”等栏目,向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宣传农牧渔业法律法规,用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农民,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和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是开展“法律进村入户”宣传活动。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的精准扶贫政策和涉及土地承包、惠农补贴、畜禽养殖等与农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存在的问题。
(一)学法、用法、守法的社会氛围还不够浓厚。部分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反映问题、维护权益不按常规走正常法治渠道,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思想时有发生。(如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确权颁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给每个乡镇都分发过1000份以上宣传资料,但是大部分农民学习都不够深入,土地确权、转让、流转纠纷仍然时有发生)。
(二)法治人才队伍不够专业。法治建设需要法治人才,当前,由于机构改革,我局人员变动较大,没有法律相关专业的人才,我局法治建设人才队伍呈现散、少、缺、弱的特点。
(三)执法装备需待完善。执法检查活动是全年都在进行,专项检查更是需要赶在集市结束前进行,农业行政执法检查活动次数多,任务重,但我县农业执法大队经费有限,缺乏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导致执法工作开展困难。
(四)法律顾问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局在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着对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滞后、法律顾问缺乏和作用发挥有限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与面对依法治县和争创四川省乡村振兴示范区发展的新要求不相适应。
(五)随着我县乡村振兴不断推进,农业现代水平不断发展,部分涉农方面的法律法规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进程。
(六)部门工作协调程度不够。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创建工作在县一级涉及组织、宣传、政法、民政、司法行政、农业农村、公安等多个职能部门,各部门在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创建工作中的职能明确,但缺乏步调一致的统一安排。
(七)法治宣传手段不够普及。新形势下,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很多法治工作需要利用现代手段在网络上进行宣传,如农业部门网站及新闻宣传媒体、农民培训机构、“12316”信息发布平台、微博、微信、抖音等,但是村一级很多农民运用电子产品不够熟练,导致法治宣传工作开展存在一定困难。
三、
(一)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引导广大农民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一是加强我局全体职工对农业方面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二是引进法律专业人才、建立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三)强化农业执法经费保障,将执法装备配备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农业执法装备建设投入,确保执法装备配备能够满足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需要。
(四)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设立法律咨询站点,引导村民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诉求,对老弱病残等群体给予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地做到将矛盾解决在自己家门口,有效地化解了基层矛盾,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依法治县、依法治农新格局。
二是对示范区内老百姓对电子产品使用程度进行了解后,在乡村振兴示范区开展电子产品使用培训会,并建立家庭“一对一”“一对多”帮助,让一个家庭中会的教会不会的,提高自媒体宣传的广泛性。
县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优秀篇六
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有关要求,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保障农业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提升“依法治农”能力和水平为重点,紧紧围绕我单位中心工作,在县司法局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不断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着力强化法治能力和行政权力监督,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职责。目前,我单位农业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备、农业行政权力进一步规范、农业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度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有效保障了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单位一直对法治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经常督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分管领导同志负责对工作进行直接领导和督促;我单位将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纳入本部门重点工作,每年至少1次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农业农村法治工作,定期听取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切实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全过程,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做到农业综合执法信息依法公开、农业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大幅提升了农业执法能力和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了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农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做到及时录入、结案及公示等,及时更新县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执法内容,依法公开公示执法内容,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三张清单”制定和落实。我单位对所行使的公共权力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依法界定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职责与权限,制定了《权责清单》,将职权目录、实施主体、相关法律依据、具体办理流程等在政府网上进行公布;以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基础,建立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监督等行政执法职权类别分类,列明具体执法事项、执法主体和实施依据,建立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将本部门行政执法职权逐项分解落实到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明确划分相关机构和人员的具体责任,建立行政执法责任清单;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切实维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证明事项清理和告知承诺制开展情况。根据市、县专项重点工作部署和《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我单位认真厘清证明事项清理依据和标准,按照法律法规依据,坚持“六个一律”取消标准,对照要求并公布的取消清单和保留清单,对我单位存在的证明事项进行了一次全方位、零死角、无遗漏梳理,确保原来该清理未清理和本次该清理的全部清理到位,为打造“无证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我单位涉及到的政务服务领域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改善营商环境、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
(五)建立健全农业执法监管体系。充分运行法制监督平台。借助法制运行、监督平台,开展两法衔接、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各项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执法人员办案的规范化、标准化,加强依法行政和执法办案监督力度;实现规制统一化、工作标准化、办案流程化、重要节点可控化等,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审核确定了1处县级农资综合配送中心,统一采购集中配送到全县,这样既减少了流通环节,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流通效率,又从源头上控制农业投入品安全。
(六)扎实推进农业行政执法。我单位始终把查处各类农业违法案件作为工作的重点,保持对各类农业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开展了疫情防控期间农资市场专项检查行动、农资打假整治专项行动、动物卫生证章标志专项整治行动、农药监督管理重点整治行动,联合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全县农资生产经营存储安全情况全面摸底调查和排查、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多项农业综合执法行动。今年以来,共出动农业综合执法人员13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9000余份,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800多家次,检查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单位200余家次,检查屠宰场170家次,检查种子25万余公斤,肥料2000余吨,农药50余吨,检查兽药140多个品种7000余件,各种全价饲料浓缩饲料预混饲料4500余吨,全县产地检疫共检生猪11.8577万头,羊2324只,家禽鸡鸭16009.1337万只,猪产品905.5648万吨,兔产品557.1698万吨,鸡鸭产品15058.1104万吨;共检查农机总动力达到51.2万千瓦,拖拉机保有量9003台,收割机1457台,其他配套农机具12200多台套,拖拉机年检180台,检查农机维修网点84家次,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40余家次,收缴号牌51页,行车证12本,登记证书4本,办理拖拉机驾驶证新办73人,增驾10人;查处农业违规案件16起,查处纠正农机违规违章共200余车次。截至目前,全县未发生一起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一起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因处理不公、不当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管理。制定学习计划和制度,按照年度计划,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市养犬管理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省、市级组织的执法专业培训,系统学习案例分析、案卷制作等内容,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加强执法人员管理,规范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和档案管理,全面提高农业执法办案能力。我单位农业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业务水平、办案能力和综合素质稳步提高,现有在岗执法人员24人,其中18人持有执法证。
(八)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开展“3.15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农民合法权益”、“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在广场上、道路边、集贸市场等进行法律咨询活动,摆放法制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接待群众咨询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根据县委、县政府对安全生产的部署和要求,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仔细搜集整理各类农业相关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资料,对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等领域分门别类,组织多组执法人员在我县13个镇(街)进行悬挂条幅、发放资料、入户讲解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通过宣传和讲解农业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进一步强化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有效遏制和减少了农业事故的发生,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为农业综合执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020年度我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但经过仔细梳理和研讨,我们的工作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有待持续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待逐步养成、执法体制改革有待不断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力度及水平有待提高、执法队伍整体队伍特别是在岗在编人员数量与执法工作需要不适应,需要及时补充年轻力量等。这些薄弱环节,都是我们今后持续努力的方向、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逐步实现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的年轻化和专业化,加强农业综合执法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执法装备水平,把执法人员的培训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执法技能的培训,逐步提高执法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为严格依法行使农业综合执法职权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建立健全监管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等,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人。依靠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行为合法、程序合法。
(三)树立法治理念,创新执法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农药、肥料、种子等农资和兽药、饲料、屠宰、渔业的生产经营执法项目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加大农业执法力度,抓大案要案,抓典型案件,严打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全县农业投入品生产及经营行为,有效遏制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全县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
(四)开展普法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环境。继续组织执法人员和专家到广场、乡镇集贸市场等开展农业相关法律咨询活动,普及农业法律法规知识,指导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销售农产品、农资等,提高生产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指导人民科学合理购买使用农产品、农资等,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通过普法教育活动,为农业行政执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021年,我单位将继续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作为重点工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县“三农”工作大局,精准发力,优质服务,努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全县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县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优秀篇七
2019年,按照省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
方案。
》要求,根据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依法履职尽责,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实施全市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切实把法治建设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建立健全了我局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由局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局法规科抓落实的局面。围绕局党组决策部署,每年印发《农业法治工作要点》,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履职尽职的一项重要内容,将法治建设作为我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农业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学法用法制度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宪法学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完善《中心组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和《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改进创新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学法机制,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重点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宪法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干部学法督促检查,以领导带头学法促进全局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逐步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与清理。确定了由分管领导主抓,法规科牵头、办公室协作配合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制,严格按照《长治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暂行办法》的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和审查规范性文件,确保农业行政管理行为的合法有效。
(二)建立健全行政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民主决策末位表态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32个“两监督”相关制度,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简称“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重大决策不失误、重要人事任免不失察、重大项目安排无疏漏、大额度资金使用避风险。常年聘请法律顾问,让法律顾问更好地为“三农”工作出谋划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确保了农业行政管理行为合法有效。
(一)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法发〔2019〕5号)和《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9〕20号)要求,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农发〔2019〕67号),确定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49项,并在执法工作中严格落实。
(二)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贯彻落实省厅和市商事制度改革办公室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在农业系统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模式,遵循随机,体现公平。进一步调整“一单两库”(监管事项清单、监管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并在工商部门牵头的“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中进行新的录入。坚持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执法检查、业务督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各县区运用随机抽查监管平台的水平。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等多种渠道,对农业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开展宣传报道,并不断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进一步规范农业综合执法。每年出台《长治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各县区一对一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交叉检查,在县级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市里组织交叉检查。从严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执法程序,推进严格规范公开文明执法,确保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组织三级连动、交叉执法、检打互动、部门联合,坚持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推进农业执法由单一查处到综合服务的能力提升。开展了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对持农业部和省政府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进行审核注册,推动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高效廉洁的农业执法队伍。
(四)加快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根据《长治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中共长治市委办公室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深化市场监管等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正在加速推进,目前编制审核划转工作正在进行中。各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也在同步推进。市委、市政府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高度重视,批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为副处级建制,在8月份任命了队长。按照“一个部门设立一支执法队伍”的要求,建成了“一个市级机构、三个派出机构、八个县级机构”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框架。
(一)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对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事项数量由原来的99项调整为目前的266项。并将调整情况及时予以公示,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并对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的权责清单调整情况进行了督促抽查。继续做好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确保下放审批项目“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日常巡查、办件抽查等方式不断提高各县区农业部门的行政审批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回头看”,加强跟踪指导、检查评估,对基层在行政许可办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二)全面推进“双公示”工作。按照《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山西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强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牵头部门以及联合惩戒实施部门的沟通衔接,实行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明确了“双公示”工作机构、责任领导、责任人。制定了市农业农村局“双公示”工作机制,明确了“双公示”工作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工作负责人及联络员,确定了“双公示”信息报送流程。编制了“双公示”目录。组织各县区通过长治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并在“信用中国(山西长治)”网站公示。
(三)全面梳理和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依据法律法规、“三定”规定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对本部门实施的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及机关内部事务管理等事项外的,为满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生存、生活与发展等具体需求提供的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召集有关科站进行专题安排和分工。归集整理形成了包括有新农村建设、惠农政策、农业检测认证等8个大项及包括有农作物补贴政策、农副产品价格信息、种植技术等20个小项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相关要素,并在市政务中心完成了信息要素的录入工作。
(四)深入推进建设法治乡村各项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发挥法治在乡村治理工作中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健全完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主要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农业法律进乡村”、“法律学者进机关”等活动,结合农民丰收节活动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遵循农村情况和农民文化接受能力,做到农村法制建设缺什么就宣传什么,农民需要什么法律就重点宣传什么法律,提高农民学法热情,使农民接受、掌握、方便使用相关法律知识,广大农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依靠法律解决各类矛盾。
(五)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紧密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今年工作要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合理制定并印发了《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对农业法治建设作了部署安排,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了有关责任。深入开展农业法治宣传,组织开展了系列法治主题宣传活动,在本单位楼前悬挂法治宣传条幅,在市政府门前、八一广场等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展出宣传版面。借助手机微信等媒体平台开展宪法、公共法律法规、农业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知识的宣传。举办了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活动形式,确保了普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县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优秀篇八
2020年以围绕全县农业农村工作大局和农业局工作重心为重点,以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中心,加强农业综合执法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制度,加大农业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和工作程序,确保高效、廉洁、文明执法。
(一)持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以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聚焦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违禁使用、私屠滥宰及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加强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记录和投入品使用的专项检查。
(三)围绕农业生态安全,以畜禽粪便污染、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以及农资产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农业污染治理,推行农药减量控害技术,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指导农民合理安全使用农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同时,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因地制宜推广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有效地减少秸秆对大气的污染。
通过以普法宣传培训、干部学法用法、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农业执法监管等为重点的法治建设,使我县农业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人员依法经营意识增强,农业执法的队伍建设和执法水平显著提高。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全体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进一步搞好农业普法、执法和依法行政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优秀篇九
1.不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权力清单动态调整。一是及时做好“最多跑一次”事项动态调整。根据省厅2020年年底公布的《农业系统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主项、子项两级指导目录》、市编办权力清单回头看工作中对权力事项的全面梳理及国务院最新的取消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二是落实证照联办、同城通办、证照分离等改革试点工作,及时公布证照分离办理情况。三是完成权力清单回头看及动态调整,以省市县三级目录库为基础,比对、梳理我局权力事项,确定列入我局权力清单事项共七大类590项。
2.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省农业、林业厅及区编办的文件要求,我局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两库即抽查事项专项库和执法人员库,专项库8个,有效入库检查对象212个,执法人员库检查执法人员18名。根据省、区双随机检查计划安排,省级制定的计划4个,区级制定的计划4个,应检查对象32个,已检查对象32个,已公示检查对象32个,参与检查人员23人次,抽查计划完成率100%,抽查公示率100%.
3.认真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我局普法的重点对象是农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农资经营企业和广大农民。我局紧密围绕今年度“放心农资下乡,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安全”的宣传主题,组织区农业执法力量深入乡村、田间地点,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传授识假辩假和科学使用农资知识,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农业从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全年累计开展执法人员培训40人次,农资从业人员培训120人次,同时,大力开展宣传报道,通过xx日报、xx农林微信公众号、农民信箱宣传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了管理相对人的法治意识,为农业生产安全保驾护航。
4、加强执法检查,提升执法监督能力。2020年,根据省厅、市局统一部署,我局认真开展“绿剑”系列执法行动,共检查农药、兽药、饲料、肥料和种子经营单位208家,出动执法人员295人次,抽取种子样品10只,农药样品47只,肥料样品19只,兽药5只,饲料35只,合计116只。加强对不合格农资查处力度,全年已立案查处15起,办结14起,移送公安处理1起。在加强农资产品的执法监督的同时,我局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也加大检查力度,全年,农林产品抽检235批次,其中监督抽检区本级共213批次,其中蔬菜99批次,水果60批次,笋44批次,茶叶10批次;风险检测草莓22批次。省级抽检共105批次,其中蔬菜54批次,笋46批次,茶叶3批次,水果2批次,市级抽检共43批次,其中蔬菜25批次,茶叶8批次,笋10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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