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装修搬运合同(模板12篇)

  • 上传日期:2023-11-11 16: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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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签订是商业合作的法律依据,有效防止纠纷的发生。合同的具体要求可能因不同类型的合同而异,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制。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改和补充。记得在签订合同之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以保障自身的权益和利益。合同是保障交易安全和维护法律秩序的重要手段,希望大家能够合理合法地利用好合同,达成互利共赢的目标。

装修搬运合同篇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过双方友好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将货物;尺寸:;重量:;件数:;工期:双方约定的起始日期;工作内容:包括货物在厂区的拖拉移位、吊装上车、运输押运、货物卸车、拖拉移位、设备就位等工作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

承运方应按托运方指定地点提货和接收货物,并按托运人指定的交货地点交付托运货物。

第三条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_;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

承运方应按托运方指定的日期接收货物,并按托运人指定的期限交付货物。

如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变更收货人,甲方应当提前通知乙方。

第四条货物的保险事宜:

甲方所托运的货物,原则上应当投保运输全过程中的货物运输险。

1、如果运输中出现货损,由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并按货物价值赔付甲方。甲方配合乙方的索赔工作。

2、甲方不再办理货物运输险,若在运输过程中不慎出现货物损失,乙方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五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_____。

承运方应以自身能力合理装载货物,并安全卸载货物或双方约定的其他装卸方式。

第六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

货物运达目的地后,由乙方将货物交付与甲方,甲方核对清单,检查货物,给乙方出具收货凭证。乙方持有收货凭证,视为乙方已经将货物运达目的地。收货人领取货物仅表明收到货物,不等同于认同货物已安全到达目的地,即使是收货人及其相关人员有任何签字或盖章行为。收货人可在收到货物15日内对收到货物的数量及毁损提出异议。收货人的异议视为托运人的异议。

第七条运输和吊装费用及结算方式:

托运人按与承运人商定的价格及方式与承运人结算运输费用。

承运人应自行承担过路、过桥费、车辆罚款、保险费等。

第八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费。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3.承运人应保证运输司机能及时联系。

4.未经托运人许可,承运人不得将货物委托他人转运。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任何原因所导致的后果,承运方应按实际损失赔偿托运方。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货物的合理损耗;。

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条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本着诚实应用原则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托运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起生效。有效期壹年,从签订日起实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另附协议,协议和合同同时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单位各一份。

第十三条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参加工程施工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

以上条款因战争、罢工、地震、台风、自然灾害及政府行为或国家有关政策的调整等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履行时,互免赔偿责任。

托运方:______承运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帐号: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装修搬运合同篇二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障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xxx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定本合同。

装修材料及支付装修尾款。

(rmb)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陆万玖仟元整。

1、合同定金:10%的合同金额于合同签定时支付,预付款兑现后进行生产,计1592100元。

2、甲方打入乙方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名:孙xx。

开户行:xxxx中光村支行。

开户账号:62xxxxxxxxxx64755。

3、需方完全付清货款之时,即为货物所有权转移之时。

款到发货。

联系人及方式:

供方将根据附件货物清单中的保用期及保证书之条款提供产品保用服务。

1、供方依合同所定交货时间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时,需方必须提供可组装现场。若不能提供组装现场,需方即应接收并妥善保管全部货物。同时需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

2、需方应在组装完毕后三日内验收完成(油漆产品则应组装完毕后即验收),如有异议应在此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需方在期限内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供方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风灾等)而不能交货,则应支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

因本合同涉讼时,供需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供方所在地法院为第一审法院。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定金到帐后生效。签字(盖章)的合同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本公司产品均享有五年保用服务之保障,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与保用期间内,产品如有任何损坏,我公司将积极负责地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维护顾客之消费权益。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搬运合同篇三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照《xxx合同法》《xxx装饰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就本室内装修施工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小区号楼单元楼户。

承包范围:室内装修工程包括室内木工装修及刷漆工程。

室内木装修:进门口(散装口线、自包边、套装或不做)、阳台大口(散装口线、自包边、套装或不做)、窗口(散装口线、自包边、套装或不做)、飘窗(散装口线、自包边、套装或不做)、室内门(散装口线、自包边、套装或不做),厨房吊顶(pvc板、铝天花)、大卫生间(pvc板、铝天花)、小卫生间(pvc板、铝天花),包管子(pvc板、铝天花),包空调机、电视墙、客厅边池吊顶用木龙骨石膏板,室内顶角线(石膏线、石膏板条),角柜,电视柜。圆角大柜个;书柜个;阳台柜个;鞋柜个;隔断个;电脑桌个刷漆工程:石膏填缝剂填平,粘牛皮纸,用腻子打底两遍,砂纸磨平一遍,推漆两遍,包调色。本工程不包括柜子的推拉门、隔断的推拉门、阳台的推拉门、灯、照明灯及开关插座与安装工作,甲方如要求工程范围以外的工作需另外支付相应的工作费用。

1、工程开工,工程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甲方付总工程款的50%现金。

2、工程完成一半时,甲方付剩余工程款的90%。

3、剩余的工程款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当下一次付清。开工日期为工程材料进场日期,竣工日期为推漆完工日期。

本工程依照施工图纸,设计,室内装饰工程及验收规范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施工验收。

1、负责办理与本工程有关的职能部门的一切手续及发生的相关的经济费用。

2、水、电、材料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负责处理四邻的关系和发生的一切费用。

4、如甲方未按约定的付款方式准时付款,造成工程未按时完成,则工期顺延。

5、负责有不可抗力自然灾害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按照图纸及《现行的室内装饰施工方法》进行施工。

2、因施工技术导致的质量不合格,需要返工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3、本工程经双方签字之后,即日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竣工结算款全部支付完毕后合同终止。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装修搬运合同篇四

一、乙方负责将甲方所有装修材料搬运进户。

二、乙方搬运队与甲方在装修材料搬运前,核对好数量及验看好程度,乙方搬运队在搬运过程中,如损坏甲方材料,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乙方已搬运上楼的材料,甲方需要更换或退还多余材料下楼,应另支付乙方搬运费用。注:玻璃、大理石、家具、洁具、做地暖找平等另行计费。

四、甲方负责将垃圾装袋出户,木板、石膏板、吊顶龙骨、应全部锯开进电梯上楼。

五、甲方同意一次支付乙方搬运费______元,敲墙费______元,垃圾运输费______元,预付定金______元,余款地板进户时结清。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同意签字后生效。

七、工作时间为: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另:供应黄沙、水泥、红砖等建筑材料。

甲方签字:__________乙方签字: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签定日期:__________签定日期:

装修搬运合同篇五

根据《^v^招投标法》的规定,参照《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修订稿)中相关标准,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经邀请招标,依据乙方提交的_________花园智能化系统投标文件(包括技术解决方案书、施工组织方案书、设备清单及报价表),并在双方研究、讨论最后确认的设计文件(同投标文件)的基础上,确定由乙方对本工程实行总承包(系统集成)。

为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本着相互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v^合同法》、《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内容。

2)本次合同未涉及_________小区样板房智能化演示系统和单列的智能化演示系统(模拟展板),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3)本次工程建设包括很多可选项目或设备(可建设、可不建设),可选项目或设备如需要建设则作为增项工程进行,双方另外单独结算,补签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可选项目或设备包括:闭路监控系统中的远程监控中心、一卡通系统中消费系统、www/e-mail服务器、背景音乐子系统中节目定时器/报警信号发生器、电子巡更子系统、家庭智能化及安防系统中的红外发射器、家电控制继电器、无线遥控器、无线接收器等。

4)还有部分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是本智能化系统工程有机构成部分,不可缺,由甲方负责采购。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包括:机房子系统、卡座广播系统。

5)本次智能化系统工程一卡通子系统中的智能卡是必选项目,因为价格、型号、印刷不确定,未包含在总报价中,需要另外签订合同,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工程承包内容同招标文件,设计要求及工程地质情况,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

3.合同总额及承包方式。

3.1合同总额(或者称为工程总造价)即委托乙方建设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全部子系统所签订合同总额之和,总额为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整)。

3.2承包方式:该项目采取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进行总承包。

3.3特别说明。

1)在本次智能化系统建设中,所有子系统中所涉及的顾地牌pvc管价格均由甲方提供,若价格发生变化,以最终价格为准,补差价(如单价高于合同价,甲方补高出部分差价)。

2)在本次工程中,未考虑智能化系统工程主干路由,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室外电信干线管道2孔___80pvc管道。

3)合同中有不可预见因素,若发生增减项,双方补签增、减项合同,一起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组成合同的文件。

4.1本合同。

4.2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招标书。

4.3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技术解决方案书。

4.4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设备清单及报价。

4.5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组织方案。

4.6中标通知书。

4.7图纸。

4.8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词语定义。

5.1甲方(发包人):指在合同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5.2乙方(承包人):指在合同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5.3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5.4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5.5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

5.6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5.7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5.8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5.9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5.10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5.11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5.12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5.13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14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5.15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5.16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5.17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5.18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6.施工组织计划及工期。

6.1根据工期定额及使用需要,确定本工程总工期为________日历天(公历日)。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以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一次预埋随土建;二次预埋及安装调试随装修)。

6.2进度计划。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在15日内做出工程项目计划书、工程施工组织计划书(已提供),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2)承包人(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将当月的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在_________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3)承包人必须配合土建主体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7.开工及延期开工。

7.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7.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8.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工期延误。

9.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批准乙方提供的图纸;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3)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6)一周内非承包人的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7)由于土建或相关联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8)不可抗力;

9)双方协商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承包人在上述条款规定的工期延误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3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0.工程竣工。

10.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0.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1.工程师权利与义务。

11.1如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1.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发包人委派的职权: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合同中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11.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发包人委派的职权:_________(其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1.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11.5除本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12.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12.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12.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24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12.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3.项目经理。

13.1项目经理的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3.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13.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13.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4.甲方责任。

14.1甲方责任: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9)向乙方(承包人)免费提供器材保管库房;

10)向乙方(承包人)免费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

14.2甲方未能履行上述条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5.乙方(承包人)工作。

15.1乙方责任:

1)施工前将相关的设计、施工组织方案送甲方审查;

2)向工程师提供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5)工程器材进场未交给甲方(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保管,在承包人保管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负责出资维修;如因发包人提前使用造成损坏,由发包人承担维修费用。

15.2承包人未能履行上述条款的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16.工程质量。

16.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其中pvc管由发包人统一报验);质量标准的评定以施工组织方案书中相关标准为依据。另:因园区主干路由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室外电信干线管道2孔pvc管道,验收时主干路由以甲方提供的基础为验收依据,其余以电信部门规范为准。

16.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7.检查和返工。

17.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7.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7.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7.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8.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8.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8.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12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9.重新检验。

如承包人未通知发包人验收隐蔽工程,发包人有权要求重新验收,无论有无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如承包人通知发包人验收隐蔽工程,发包人未进行验收,或发包人已进行验收而要求重新验收时,无论有无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与此同时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3.付款方式。

23.1本工程实行工程总费用包干,无预付款,每月按照经核实的工程实际进度的85%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已完实际工程量的95%,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下的5%款。

23.2工程因甲方原因进行重大调整(重大调整条款双方另行约定)所产生的追加合同价款或减少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时调整支付。

24.工程量的计量。

24.1承包人在每月的28日前,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4.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4.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5.工程设计变更。

25.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重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5.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5.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6.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27.确定变更价款。

27.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7.3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7.4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28.竣工验收。

28.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验收以发包人确认的工程施工图纸、设备说明书、项目施工方案及整体调试和验收计划、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为依据验收。

28.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28.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8.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重新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28.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6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28.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由双方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条28.1款至28.5款办理。

28.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28.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28.9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后,发包方不得因其他经济纠纷拒绝付款给承包人。

29.质量保修。

29.1本工程保修期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壹年;设备或子系统按厂方提供的保修条款执行,合同另附部分原厂家质保和售后服务说明。

29.2保修责任范围:凡属于承包方施工及承包方负责的器材质量原因造成的系统故障,属承包方保修责任范围,承包方免费维修。

30.违约。

30.1发包人(甲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本合同第23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第23条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4)发包人没有按照合同付款条件及时付款给承包人工程款项,每拖延一日,按照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一支付给承包人利息。

30.2承包人(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30.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1.索赔。

31.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1.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7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1.2.3、31.2.4规定相同。

31.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上述31.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2.争议。

32.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2.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33.合同解除。

33.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33.2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停止施工超过7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3.4一方依据本条33.1、33.2、33.3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3.5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3.6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4.合同生效与终止。

34.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4.2除第十一部分第29款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4.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5.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书。

2)图纸。

3)投标书(包括技术解决方案书、施工组织方案书、设备清单及报价)及其附件。

4)招标文件。

5)工程质量保修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5.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协议书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6.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6.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6.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是:《^v^合同法》、《^v^招投标法》、《建筑法》。

36.3适用标准、规范。

1)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修订稿)、、《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智能建筑设计标准》、《建筑通用布线国际标准》、《商用建筑布线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及地方现行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2)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开工前。

3)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7.图纸。

37.1发包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向承包人提供一套最终版电子版建筑平面图,承包人在开工前一周内向发包人提供两套图纸。发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协议书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37.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37.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38.不可抗力。

38.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双方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8.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9.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装修搬运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对进行装饰装修。

甲方收取乙方合同定金万元(见收据有效)后对乙方作出以下承诺:

1、甲方将等不少于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一次性自动发包给乙方。

3、甲方不以任何借口拖延开工时间、擅自改变甚至撤销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

4、定金的退还:

包工、包料。

甲方将设计图纸以内的工程发包给乙方,乙方按图施工,施工中凡遇局部图纸调整甲方(或委托方)应先向乙方出具变更通知,乙方实施后应及时找甲方办理签证(本签证部分不参加审计),甲方有意搁置或拒绝签证即被视为恶意阻碍工期,乙方有权停工并向甲方索赔。

乙方承接该工程,自________开工,到______。

_结束。

共计_____个有效工作日。

本工程属包工包料工程,合同签订后,乙方自行采购承包合同以内的所有材料,认真把好质量关,并就必要材料提供相关合格证明。

本工程的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乙方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严格遵守我国行业内质量管理标准(或条例),同时严格按既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时刻接受甲方委派监理的技术性指导意见。

乙方进场开工后,积极做好总体施工部署及相应工种的协调、交叉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甲方委派现场管理人员(电话)负责该工程隐蔽及增量部分的签证工作,同时监督安全文明施工及质量。若甲方发现乙方技工人员明显不足难以保证进度,甲方有权采取警告或补救措施,因此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外的原因延误工期或使甲方的预期开业计划受到阻碍并产生额外费用,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本工程绝大部分虽属室内作业,但仍不能忽视安全。乙方须积极搭设必要的安全设施,除局部高架作业外,乙方工作人员尤以谨慎“电老虎”为最。乙方危险工作人员须自行购买安全保险后方可进场施工。现场人员须正确佩戴头盔,凌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禁止酒后上岗,禁止空中抛物,禁止违规操作。严禁非电工人员未经协调私拉乱接电线。施工现场,乙方工作人员若淡化安全意识,不听训诫,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经济处罚。施工期间,乙方须自行在危险施工段设立警示标志,酌情清除本作业面的建筑垃圾,不随地大小便,创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

甲方须为乙方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源和电源,并协调好“地方与邻里”关系以促进乙方施工的顺利进行,甲方委派现场管理人员配合乙方施工。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有自己专业的技术员和技术骨干,积极配合甲方的管理和技术交底,严格按图纸和“方案”施工,乙方至始至终均维护施工环境直至退场时积极清理建筑垃圾。

工程完工后,乙方将结算报告递交给甲方签收,甲方依本合同条款向乙方支付工程余款。甲方逾期未能向乙方付清工程余款,甲方应自逾期之日起对该拖欠款额外承担3%的民间利率且最长拖延时限不能超过一年。

工程竣工后,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余款,留下%质保金个月内付清,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税金。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装修搬运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住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将所有由甲方付装卸费的来货、出货的搬运装卸工作外包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方式:

由乙方安排人员,甲方负责提供必要的作业场所与工具(手叉车、卡板等),其他用品乙方自备。

二、协议期限:

年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_日(最多6个月)。

三、合同价款:

1,成品型材装车/摆放整齐25元/吨,原料卸货/打包/放到指定的位置15元/吨(公司付款)2,不良品退货,装车由送货司机提供。(不超过30元/吨)。

四、结算方式与期限:。

1、甲方采取月结付款方式将每月费用付给乙方。

2、甲方付给乙方的费用中含有乙方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五、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及时的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作业场所与工具(手叉车、卡板等)。

2、甲方有义务将甲方的管理制度告知乙方。

3、甲方不得将该项目外包给其他第三方。

4、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现场指导乙方的工作。

六、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当善待甲方提供的各种工具,不得故意毁坏,如有人为损坏,按照甲方的购买价格予以赔偿。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将货物装卸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和位置并且按照甲方的要求摆放整齐,将存放过程通道清扫干净。

3、乙方人员在搬运过程中应尽到善意义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4、乙方需保持通讯联络24小时畅通并且在接到甲方通知半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沙井范围)。

5、乙方需提供足够的搬运装卸人员以保证原料15t/小时,成品8t/小时以上保证装卸速度,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工作场所应当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并服从甲方安排。

6、因天气,公司成品出货,可然会影响装卸货物,乙方要配合甲方将指定的货物装卸完毕。

7、乙方应为搬运人员购买意外保险,搬运人员在工作中如有伤亡,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为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场所和工具的或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工作,乙方有权将单车装卸时间相应顺延。

2、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赶赴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200-500违约金,如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迟到超过1小时,甲方视为乙方未提前30天通知甲方单独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需承担3000元违约金。

六、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

日期:

乙方(签字):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日期:

装修搬运合同篇八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xxx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将所有由甲方付装卸费的来货、出货的搬运装卸工作外包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由乙方安排人员,甲方负责提供必要的作业场所与工具(手叉车、卡板等),其他用品乙方自备。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最多6个月)。

1、成品型材装车/摆放整齐25元/吨,原料卸货/打包/放到指定的位置15元/吨(公司付款)。

2、不良品退货,装车由送货司机提供。(不超过30元/吨)。

1、甲方采取月结付款方式将每月费用付给乙方。

2、甲方采用汇款方式将每月费用转账至乙方提供的银行账号:开户名: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付给乙方的费用中含有乙方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1、甲方应及时的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作业场所与工具(手叉车、卡板等)。

2、甲方有义务将甲方的管理制度告知乙方。

3、甲方不得将该项目外包给其他第三方。

4、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现场指导乙方的工作。

1、乙方应当善待甲方提供的各种工具,不得故意毁坏,如有人为损坏,按照甲方的购买价格予以赔偿。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将货物装卸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和位置并且按照甲方的要求摆放整齐,将存放过程通道清扫干净。

3、乙方人员在搬运过程中应尽到善意义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4、乙方需保持通讯联络24小时畅通并且在接到甲方通知半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沙井范围)。

5、乙方需提供足够的搬运装卸人员以保证原料15t/小时,成品8t/小时以上保证装卸速度,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工作场所应当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并服从甲方安排。

6、因天气,公司成品出货,可然会影响装卸货物,乙方要配合甲方将指定的货物装卸完毕。

7、乙方应为搬运人员购买意外保险,搬运人员在工作中如有伤亡,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甲方未为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场所和工具的或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工作,乙方有权将单车装卸时间相应顺延。

2、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赶赴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_______违约金,如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迟到超过_______小时,甲方视为乙方未提前30天通知甲方单独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需承担_______元违约金。

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装修搬运合同篇九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一、搬运设备物品名称及数量:

见明细表。

二、设备物品搬出及目的地。

1、搬出地点:

2、目的地:

三、搬迁日期

搬迁日期为:__年月日期,开始陆续搬迁,之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日期进行搬运,并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物品的搬运,最终搬迁完成时间以甲方确认为准。

三、合同价格。

承包总价位:人民币15000元不含发票。

四、付款方式。

搬迁全部结束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的全部费用。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2、对乙方的整个搬迁过程进行监督;。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支付服务费用的权利;。

4、乙方应为其自身人员及车辆提供必要的保险,若在本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或车辆发生损坏及伤亡,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七、其它约定。

乙方需配备各种保护材质,用于保全甲方所有搬迁的物品。

八、合同声明。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双方签署盖章立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乙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终止。

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搬运合同篇十

1.由于甲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50元违约金。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逾期部分在逾期期间按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50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5.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装修搬运合同篇十一

乙方:

根据《xxx劳动法》、《xxx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另签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

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1.乙方工资为计件工资制,甲方根据具体计件工资单价和计算方式作为计算劳动报酬的依据(装卸费每吨元,元一方以实际方为准)。

2.乙方按甲方的计件工资制度,每月的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所得劳动报酬不低于元。

4.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三)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四)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一)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六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8)项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终止。

1.本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六、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个人的疏忽造成甲方遭受经济损失,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赔偿额为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50%。

七、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如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在甲方任职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兼职从事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一切业务,如有违反,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赔偿金。

九、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工作上的安排和调动。

十、甲乙双方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合同续签事宜,若双方不再续签,但乙方从事的有关工作或业务尚未结束,则本合同应顺延至有关工作或业务结束之日。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装修搬运合同篇十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xxx经济合同法》及国家xxx、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综合楼室内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______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按行业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______%。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______%。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______%。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______内付清。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______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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