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爱情作文200字通用(汇总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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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作文200字通用篇一

年少懵懂的我,对爱情总有许多幻想与疑惑,听着奶奶讲述神话爱情故事,我似乎明白了,但生活中的种种事例一一了抨击我内心的答案,直到这件事后,我又对爱情有了新的理解。

“爷爷奶奶,我们回来了!”

好好好,回来好,今天给你们改善改善伙食,咱吃饺子。奶奶说着,撇了一眼时钟,嘲讽般的说道:“你那个臭爷爷真是比乌龟还慢,说着慌乱的走进厨房剁肉去了。

我和哥哥在比赛“飞花令”,爸爸和大爷正切磋棋艺,一家子沉浸在幸福的氛围中。“哎呦”一声,刺耳的叫喊,划破了这安静祥和,快步走进厨房,奶奶的大拇指有一条清晰的血道,可把我们急坏了,忙把奶奶扶到沙发上,哥哥飞一样的去买止血药。过了一会儿,寻问奶奶是怎么切到手的,他不想让人们担心,乐呵呵的回应说:“哎,刀顿了,一使劲儿就不小心割到了。”

我看你是不想干活了,爷爷气冲冲地推开门儿,提着红枣和药,把人们推开,走到奶奶身边,伏下身子。那平时按遥控器都笨拙的双手。现在却灵巧得很,三个指头捏起一点止血药,均匀的撒在伤口上,看着奶奶嘴唇憋的发白,叹了声气,温柔的说:“谁叫你那么不小心?”忍着些,呼---”,虽然爷爷责怪奶奶,但下意识的吹气却将他的心疼暴露无遗。

敷好药,要爷爷从袋里掏出几颗大红枣,洗净,漫不经心的说,今天红枣便宜,顺便买的,但从哥哥的表情里,我明白了,爷爷又心口不一了。

爷爷穿好围裙,说:“得,他今天是闲起了,我得当主厨了”奶奶哼了一声,赢的全家哈哈大笑。

爱情,可能就是眼睛为她下着雨,心却为她打着伞。经过岁月的打磨,而更加珍惜,时间可能改变了彼此的容颜,但不会改变彼此的心。默默地关心无言的细节,便是爱情最美好的模样吧!

爱情作文200字通用篇二

圣诞夜,天气很冷。街道上到处是情侣的身影,惟独林奈,在寒风中孤身一人,寂寞地走着。走到一间装修精致的咖啡屋前,她走了进去,心想,喝杯热咖啡也许就没那么冷了吧。

林奈在靠窗的地方找了一个位置坐了下来。咖啡到了以后,她把那双暖红色手袜脱了下来,整齐地放在桌角上,便喝起了咖啡。

林奈发现离她不远处的一张桌子有一个人从她一进来就看着她。她鼓起勇气来看那个人,却发现,原来是他。

两人对视而笑。

她,林奈,实有芙蓉之貌,但为人低调,而且爱恨分明。故圣诞夜的她拒绝了所有她不爱的男生的邀请,宁愿独自度过。

他,陶玮,帅气却很内敛,不随意动情,爱情绝对专一。一如浪子的他,随风随性,这天就是随性地游荡到这个城市,并遇上同样受不了束缚的她。

他们是在圣诞夜的咖啡屋门前认识的。那天,她呆呆地坐在在地上,天气很冷,但她只穿着一件翠绿色毛衣,脸色被冻得发紫。

他旅行来到这个城市,路过咖啡屋门前,看见了她。

他明白,一个陌生男人对美女无论说什么,都会让人觉得是有企图的。

他蹲下来,把他戴在手上的暖红色手袜脱了下来,微笑着给她戴上。

正当他准备离去时,她却开口了:谢谢你,先生。

对视之间,仿佛一切都在默契中酝酿好了。他眼中包含的炽热的爱温暖了被抢劫后惊魂未定的她,他把她带到他旅馆的客房过夜。

她好像把他看透了似的,把脸凑了过去:谁害怕还不知道呢。

她沉浸在他的爱里,不能自拔。他对她的爱像太阳能,源源不断。

但谁都明白,一开始的激情会使以后的路走得异常冷清。

五十四小时后,她醒来,却发现他已经不在了。房里空荡荡的,就连他的一张纸条都没有留下,像风过无痕。

他又回到了他的城市,一个人孤独地生活着。她在她的城市里,继续她明媚的人生,唯一不同了的,是她的案头总会放着那双让她一见就落泪的暖红色手袜。当眼泪哭干,已是第二年的冬季了。

林奈坐了过去,没忘记拿手袜。陶玮看见手袜,就露出他那温暖的微笑:保存得真好。

她哭了,抓住他的手问,为什么不辞而别。

他用他温暖的手给她擦着眼泪,说,傻瓜,我们这不是见面了吗。

一个被深爱着的女人突然迷失了自己,感觉好像被抛弃了。

他温柔地和她诉说着这一年他的行踪,好让早已迷失了的她早日回到现实中来。

五十四小时以后,一年前的那一幕像倒带般重演。

她已不再为他伤心了。小别胜新婚嘛,她安慰自己说。

又一年的圣诞节到了,她不自觉地走到那家咖啡屋前等待他的出现,可是,却意外一直等不到。她又去了那家他住过的旅馆,没有他的登记。

失落的她睡了两天,被一通长途电话吵醒的,传来的消息几乎让她昏阙:他死了,死于癌症。

她辞了工作,匆匆来到他的城市,参加他的丧礼。

临末,一个像是律师的人走了过来,对她说,你就是林奈小姐吧。请节哀。陶先生让我一定亲手把这个盒子交给你,里面有一封信,也是给你的。

她深呼吸了一下,把信拆了出来。上面写着:

小奈:

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已经不在了。不要哭,这对你的眼睛不好。如果眼睛看不见了,就太对不起这个绚丽多彩的世界了。

你不是问我为什么不辞而别吗?傻瓜,每天和你在一起,怎么瞒着你去治病呀。

其实,我们早已见过,只是你不记得而已。我了解到,你和我都是受不了束缚的人。而太热烈的爱同样是一种束缚,我不想你讨厌我,只好在我还舍得离开你的时候离开。或许你不知道,我也是随风随性之人。但我想在这里告诉你,当两卷风碰在一起,为了爱,其中一卷风宁愿让自己受伤来停止卷动。

遗憾的是,我被证实是癌症晚期,没救了。同样为了爱,那卷打算停止卷动的风重新卷动,以便把另外的那卷风赶走,那样在那卷重新卷动的风油尽灯枯之时,另外的那卷风就不会因为看见伤心而落泪。

不要再哭了喔,因为我已经不能再给你擦眼泪了。还记得那双暖红色手袜吗?它将会代替我继续守护着你。

永远爱你的玮

盒子里,还有一份契约。他把那家咖啡屋买了下来,所有者写着她的名字。旁边还附着张小纸,上面写着:在我离开了你的春夏秋冬里,想我了,就到那咖啡屋坐坐。

那双手袜,在这令人寒心的季节里,发出沉重的声音。

爱情作文200字通用篇三

qq里的巨轮就是聊天时间很长,关系很好的人才有的。

看吧,他和他所做的一切,总是很轻易地影响我的喜怒哀乐

… “我。。我喜欢你”女孩害羞的说

“巧了,我也喜欢我自己”男孩思索道

女孩低着头走开了,男孩着急了,便冲上去拉住她的手说

“但是我更喜欢你”

爱情作文200字通用篇四

爱情,是古往今来千年不老的话题。在一个人的生活中,爱情是重要的,有了爱,生活就是天堂,没有爱,生活就是地狱。而韶华易老,真情易逝,千年不变的爱情只在美丽的传说中,只在平平仄仄的唐诗里。

无论是在急管繁弦中吟唱,还是被秦淮夜月渲染,在唐诗中总是能散发出温柔的墨香,遥隔千年的烟尘透视,依然令人迷醉。

杜甫是唐代的儒学代表,他是中华四千年庄严瑰丽的文化殿堂里的一位忧国忧民的真君子,就像康震教授所言,他的文化意义就是忍辱负重的黄牛。而实际上,他也偶尔怀抱一轮温柔的明月呢。你看:“今夜〔鹿阝〕州月,闺中只独看。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香雾云鬓湿,清辉玉臂寒。何时倚虚幌,双照泪痕干。”同一轮明月寄寓着两地彼此的思念。月愈好,而苦愈增,语丽,情悲,此诗之妙,妙不可言,寥寥数语,可谓爱情诗之至品。

诗人元稹悼念亡妻所做的“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是人们耳熟能详的句子。其间真挚浓烈的情感历来为人津津乐道。

而中唐诗人崔护的《题都城南庄》“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在爱情诗中是特别值得一提的,那偶然相逢的喜悦,那欲问还止的羞涩,那往昔不再重现的落寞,令人思之,痛之,遐想万端。

另一位写爱情诗的高手就是李商隐,他写出“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的恋情妙境,写出“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的悲伤缠绵,写出“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的愁惨绝望。他的爱情,就像他所属的时代后唐一样充满了风朝雨夕的苦难,芬芳而沧桑。

“多情却似总无情,惟觉樽前笑不成”是杜牧在爱情面前的苦涩。“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道出了他快乐的表面掩盖着的深入骨髓的悲凉。

还是民间的爱情更质朴生动。崔颢的《长干行》里写道:“君家何处住,妾住在横塘。停舟暂借问,或恐是同乡。”全诗如同一幅水墨画,留有大量的空白,完全可以演绎出一段曲折生动的“水乡之恋”。李白的《长干行》写的是民间童稚之恋:“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一首诗里,就出现了两个千古流芳的成语:青梅竹马和两小无猜,其意蕴之丰富,令人玩味再三。

爱情是令人唏嘘的千古话题,而唐诗是爱情长河留下的潺潺余韵,或者气质雍容,或者品质高雅,那些或浓或淡的情感,已随时光远去,而当我们翻开那些发黄的线装书和先人们对话的时候就会发现:爱情一直生动的鲜活在我们的心里。

爱情作文200字通用篇五

周末,已经是大半夜,粒粒还守在电脑前。

周粒粒自幼父母离异,她跟母亲相依为命。大学毕业后,执意漂在城市。唯一的爱好就是天南海北旅行,一个人,背着包,山高水远。全价机票买不起,粒粒就在网上买里程,这次打算换购一张廉价机票去腾冲。

很快,她在百姓网寻到一个信息:12000个航空里程只需800元。粒粒瞄了一眼地址,荷花小区,距离自己的住处不过几站路,便记下了联系人程颐的电话。

夜里下了一场薄雪,空气有点冷。粒粒戴着大围巾和帽子,举着相机不停地拍,忽然,一个黑色的身影闪过镜头,说:“你是周粒粒小姐吧,我是程颐。”

粒粒抬起头,隐隐约约感到两个字:很帅!prada黑色外套,高高的个子,眼睛很深,嘴唇很宽厚,好像混血儿。粒粒伸出手:“你好。”程颐握住她的手,惊呼一声:“好凉!”粒粒缩回手,低头翻钱包,程颐也没多说什么,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末了互道再见。

“有钱人还出来卖里程啊。”粒粒把钱包放回去的时候小声嘀咕了一句。程颐本来已经转身,又回过头来,说:“第一,里程在手里过期很浪费。第二,不要以貌取人,我不是有钱人。”粒粒吐一下舌头。

“戴上手套吧,女孩子的手不经冻的。”程颐说着递上一双手套。粒粒想说不用,却被程颐一抹微笑给征服了。

粒粒戴着那双手套飞去腾冲,又坐顺路车到了和顺古镇。就算是晚上,这里的温度也有十几度,羊皮手套根本派不上用场。

她坐在一块青色的大石头上,掏出背包来喝水,又碰到了那团柔软的羊皮。眼前闪动着一个高个子男人深情的眼眸,忽然有了分享的冲动。那是一块巨大的青石,表面很光滑,粒粒翻出刮眉刀,用力刻上两个字:程颐。然后像做贼一样,起身跑开了。

晚上,粒粒宿在农家院里。漫天的星光。睡不着。手机响,居然是程颐。他说:“你换购到机票没有?我是第一次卖里程呢,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做一下售后调查。”粒粒回答:“没有问题,我已经在云南腾冲。”

“真的啊,那,美不美?”程颐表现出万分的兴趣,“你很喜欢旅行吗?”

粒粒突然很伤感,她喜欢旅行吗?不,她只是喜欢那种被陌生环抱的感觉,喜欢在美景中徜徉,好像自己不属于尘世。

程颐也变得低沉,他说大概能了解那种感觉,人在彷徨无助的时候,就会喜欢和大自然亲近。和历史亲近。

粒粒差点哭了。遥远的古镇,她好像在人世间寻到了依靠。

一个礼拜后,粒粒回到自己的城市。粒粒打开qq,她答应回来之后给程颐发照片。程颐在线等,一张张惊叹,最后说一句:“怎么都是风景,没有你呢?”

粒粒对着屏幕笑:“我一个人,自然只能拍风景。”

忘记是从哪天开始,她每天在网上冲浪时,他都会在。他们会谈很多心事,包括小时候的顽劣,但是,却避免聊现实。

后来,粒粒工作的杂志社在市场持续的低迷中停刊了。她又一次加入到找工作的大军中,每天拼命发简历,参加面试,写文章赚钱,好像好久没有程颐的消息,渐渐就忘记了他的样子。

半年后的一天,手机上忽然蹦出一段话:“嗨,你还要积分里程吗?我又积攒了一些。”是程颐。粒粒心里一动,忽然想起那副温暖的羊皮手套、腾冲的大青石还有那一晚月色中的闲聊。她忽然很想见他。

仍然约在荷花小区见面。

那天他们一起吃了饭,因为程颐说不要钱,反正是出差用不了的积分,还因为他们已经算朋友。程颐又拉着粒粒拐进了步行街的咖啡厅,咖啡的苦涩在清寂的小屋里氤氲。他说:“生活能不能在不停地搅拌下,出现甘甜美味的泡沫呢?”粒粒微怔,她其实一直在使劲搅拌生活,不是吗?纵然买不起房子,得不到爱情。

又过了一个月,粒粒攒够了一笔钱。手上还有程颐送的10000积分里程,可以换购一张去西藏的机票了。在机场,她居然碰见了程颐,手里也拿着一张机票。

“你也去腾冲?”

“我想把你走过的路都走一遍。”程颐紧紧耵着她的眼睛,满眼的深情和期待。

粒粒忽然恐慌了,她现在一无所有,能守住一份沉甸甸的爱情吗?

从西藏回来后,粒粒选择了逃跑,换了手机号,舍弃了旧qq号,一切都从头开始。

无数个夜,她会拿起那副羊皮手套戴在手上。他怎么样了?他那么优秀,应该早就找到女朋友了吧?粒粒开了博客和微博,每天写一些心情上去,包括对程颐隐隐的牵挂和思念。

粒粒在两年之后终于生活稳定,做了一家摄影杂志的主编,将母亲接到身边一起生活。她再也不用靠积分里程换购的方式来买机票,完全日丁以穿着最新款的burberry风衣,买全价机票。

又是一个薄雪的夜,冷得翻箱找被子,就翻出了那副手套。拿在手里,心里一暖。索性爬起来开电脑,又一次打开换购网页,网页弹开的一刹那,她心里有点堵,有点甜,也有点酸。

有帖子刺痛了她的眼:程颐要送积分里程换购给粒粒,其他人勿扰……一条又一条。粒粒的眼睛模糊了,最新的一个帖子居然发在一个小时前。后面有人跟帖:何必呢哥们儿,你为了换取积分,已经负债不少了吧。

爱情作文200字通用篇六

他有着尊贵的身份,他是玄青大陆的灵力最高的四公子之一。听说,他们四位公子关系挺不错的。常常一起行走,谈论事情。

又听说,她有着卑微的身份,体内却有着强大的灵力。但是,在外人看来,她只不过是个废材。可是,若是灵力高的人,便会看到出来。

你说,一个有着尊贵的身份,一个有着卑微的身份,一个是灵力最高的,一个却是废材。这是一个是天一个是地。大相径庭,可是他们两个却产生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故事。

听说,他们恰巧遇到了,因此,冤家路窄,一次碰到,便有第二次,一而再再而三,便产生了不可意料的事情。

听说,他觉得她很有趣,全城上下全都闹翻了,说的滔滔不绝,无人不在说这件事情。

为什么他觉得她很有趣,却惊动城上下?听说,他从不好女色,不得让女子靠近他,若靠近了,便只有死路一条,靠近过他的女子,全都入了地狱。而她,却是唯一一个靠近了他却还活着的人。

他们有一场爱情,或许这就是天生注定。不可以擅自改变。听说,他们前世也是一对情人,他们是神,人类敬仰的神,是无所不能的神。无比的尊贵。而一场神魔大战,毁了这一切,从此以后,神与魔消失在世间,神与魔就像一场神话,流传在世间。

可是,没有人知道,其实在这世间,还有两位神,他们便是他和她。只不过,他们将以前的事情全部忘了,开始轮回转世。可是以前的事情就算忘了又如何呢?这已经不重要了,因为,他们有一场爱情。

爱情作文200字通用篇七

许多的事情,总是在经历过以后才会懂得,比如爱情,痛过了,才会懂得如何保护自己;傻过了,才会懂得适时的坚持与放弃。在得到与失去中我们慢慢认识自己,慢慢懂得:错过花,将收获雨;错过他,我才遇到你。

其实每一份感情都很美,每一程相伴也都令人迷醉。感情是一份没有答案的问卷,苦苦的追寻答案并不能让生活更圆满,也许不能拥有的遗憾让我们更感缱眷,夜半无眠的思念让我们更觉留恋,失去了,错过了,就该放手。有时候,有些人,为了得到他喜欢的东西,禅精竭虑,费尽心机,也许他得到了他喜欢的东西,但是在他追逐的过程中,失去的东西也无法计算,付出的代价也是他所得到的东西所无法弥补的,其实喜欢一样东西,不一定要得到它。就好比喜欢一个人,就要让他快乐,让他幸福,使那份感情更诚挚,如果给不了他快乐,为什么不放手让他去追寻他的快乐呢?无论是喜欢一样东西也好,喜欢一个人也罢,与其让自己负累,还不如轻松地面对,即使有一天放弃或者离开,也学会了平静面对这一切。

所以我的爱情读后感是:在落泪前转身离去,留下简单的身影,将昨天埋在心底,留下最美的回忆,让彼此都能有个更轻松的开始,因为遍体鳞伤的爱并不一定就刻骨铭心。

归于你的夸姣吧!

爱情作文200字通用篇八

最苦闷的事莫过于单恋,

最无奈的事莫过于暗恋,

最伤痛的事莫过于苦恋……

没爱之前,相知相识,片片心绪放在心底,如同江水涛涛之上一独木桥,不知该不该过和怎样过。

当爱之时,情不自禁,梦里情牵意绕,心里装满了她的身影,百般去呵护,就怕她像蝶儿飞往他处。

若对方拒绝,或相恋短时,却是心慌意乱,全无自我,毫无尊严,憔悴憔悴再憔悴,痛苦痛苦再痛苦,生命中没有支柱了,一个死字也不过如此。

呵,这是情深意浓的爱情啊,是真正的爱情,可以称为“爱情“的爱情。

今天爱这个明天爱那个不是爱情,是滥情。

可爱可不爱不是爱情,是好感。

爱情作文200字通用篇九

我一直推崇让学生多看报纸杂志,开阔视野,所以班级学生有很多种杂志,像《青少年日记》《读者》《青年文摘》《青年博览》《演讲与口才》《微型小说》……偶尔我也给学生推荐一些杂志。

我赶紧浏览了一下文章,题目是《17岁的裙子》,写的是一位大学生憧憬中的爱情,文笔清新优美,没有任何的不健康的内容。我试探性地问赵明霞:“你觉得这篇文章哪些地方不健康呢?”她脸一红,没有吱声。我接着说:“其实,爱情是什么?爱情和亲情、友情、师生情等等情感一样,是人类众多情感中的一种,只是产生的对象不一样而已。亲情是发生在亲人之间,友情是朋友之间,师生情是老师学生之间,而爱情则是发生在爱人之间。明白吗?”

赵明霞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过了一会儿,她又突然问:“那为什么你们老师和家长总是三申五令地强调不许谈恋爱,不,是谈论爱情呢?”

我说:“其实我们真的不允许你们谈恋爱,倒是可以谈论思考关于爱情的话题。为什么呢?这么说吧,我觉得怎么判断一个人幸福不幸福呢?童年,有父母的陪伴,无忧无虑;少年,有求知的渴望,孜孜不倦;青年,有甜蜜的爱情,如胶似漆;中年,有成功的事业,蒸蒸日上;晚年,有绕膝的儿孙,尽享天伦。我个人觉得这就是幸福。如果人生的几个阶段的目标发生错乱,我觉得就不够完美。你想,幼时失去双亲或者其一能幸福吗?错过最佳求知的少年时代,能有中年有成的事业吗?”

赵明霞重重地点点头。

“其实,我们老师父母就是希望你们抓住人生中的黄金时间,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为以后的一切奠定坚实的基础。只是有的时候我们的方式方法上有些粗暴,查看你们的信件、偷听你们的电话、翻阅你们的日记,没有得到你们的理解。长此以往,让你们觉得就不能谈论关于爱情的话题,害怕遭到父母的质疑和误解,所以你们完全封闭了自己,也扭曲了你们对爱情的理解。其实爱情也是我们文学中一个永恒的话题,《诗经》中的第一篇《关雎》就是抒写爱情的,读过吗?”

“对,对,我们学过。”赵明霞高兴地笑起来,露出两个浅浅的小酒窝。

“记住,现在不可以谈恋爱,但是可以谈论和爱情有关的话题。遇到困惑或者麻烦,可以和家长老师沟通,我觉得很多的误解都来自沟通不足。”

“叮铃铃……”上课的钟声打断了我们的谈话,只是我们似乎还意犹未尽。

爱情作文200字通用篇十

他初次约她的时候,心凉了半截。

她一米七的个子,穿着浅蓝色的长裙,蹬着一双高跟鞋,气质高雅,婷婷玉立。他站在她的身旁,很明显的矮了下去,心里很是懊恼。末了,送她回去的路上,他心里在想,要不要再继续下去?最后,他还是约了她,他想给彼此一个最后的机会。

再次见她的时候,她一身休闲装,平底鞋。她调皮地说这样看上去是不是很青春啊,他笑着说,你本来就很青春嘛。那一天,两个人突然间拉回到同一高度,也拉近了彼此之间的距离。他明知故问,今天怎么不穿高跟鞋了?她说上班的时候要穿过两条街,走得累,素性换成平底鞋了。

后来他就再没见过她穿高跟鞋了,他们的感情也平稳地发展着。

结婚的时候,她搬来了一个很大的箱子。他有点疑惑,她说都是些衣服和零碎的东西。他没在意,女人的东西就是多。

日子在平淡中一天天过去,俩人赚的钱虽不多,但是可以把一个家过得很美满。而她一如既往地穿着素装,下班回来就打理家务,煮他最喜欢的红薯粥,过着平静而甜蜜的生活。她以为这样就可以相守到老。

不知从何时开始,他常常以应酬为由,彻夜不归。换下的衣服残留着女人的香水味,有时还能看到几根棕色的长卷发。她想,那个女人一定很懂风情。一天,她在一个商场看到他搂着一个女人,那个女人穿着黑色的裙子,蹬着尖细的红色高跟鞋,一溜长长的卷发悬在纤细的腰间,多像以前的自己。而此刻,他的双肩环着的却不是自己,她的泪落了下来。

她没吵也没闹,向他提出了离婚,走的时候,什么都没带。

他再婚的时候,发现日子渐渐变得窘迫,女人喜欢逛街购物,有着数不清的高跟鞋、高档时装、高档护肤品。她说漂亮的女人生来就是享受生活与爱情的,他苦笑,如果赚的钱不够用又怎么去享受?但他没说出口,只是努力地去满足她想要的一切,他的薪水不高不低,属中档,但毕竟是工薪阶层,经不起如此挥霍。很快,便陷入了从没有过的窘境,那一刻,他突然怀念起了前妻的红薯粥。

最终,他还是留不住女人,她跟一个一掷千金的男人走了。

打开箱子的时候他愣住了,里面竟然全是高跟鞋,白色的、粉色的、湖蓝的、草绿的、细带的、嵌钻的、缀花的……只有狂热的鞋子爱好者才会拥有这么多。那一刻,他的眼泪落下来了。

这时,他才明白,那一年的平底鞋,她是为他而穿的。爱一个人,可以放弃物质上的最爱。她做到了,而他,却没抓住。

爱情作文200字通用篇十一

爱情是一种复杂的东西。在你的眼里爱情到底是什么呢?今天我就述说我心中所认为的爱情吧。

青少年的爱情

成年的爱情

老年的爱情

爱情到地是什么呢?我想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能正确回答这个问题。通过上面的分析,我认为共同点就是爱情是满足一个人的心理需要的渴求和社会上的需要。也因为是心理需要和社会需要,所以爱情在这个世界中是不可缺少的。

但爱情也会带来很多的灾难。它会摧毁一个人的青春,摧毁一个人的未来,甚至会摧毁一个人的一生。

朋友们啊!爱情是复杂的东西,如果你驾驭不了就千万不要尝试啊!其实我们怎么对待爱情爱情就是怎样。但我们不能为了得到一时美好的爱情,就放弃比爱情更重要的东西吧。看待爱情就像对待爱情一样。然它顺其自然。

爱情作文200字通用篇十二

那一年,我高三。过着和所有高中生一样的生活,为高考殚精竭虑却也对其恨之入骨毫无办法。我生性贪玩,那段时间却也逼着自己每天不厌其烦的做着一份又一份的试卷。我以为这种生活到高考结束之后才会改变,一直到他意外的出现。

我习惯性的称他为z先生。说起z先生除了性格,其他还真是无可挑剔。修长的身材、长了一张白净的脸。在班级里学习成绩好、歌唱的好、吉他谈得好,虽然不怎么讲话但是人际关系也异常的好。不过说起z先生性格,和我以及我身边的人比起来还真是天差地别。我总是大大咧咧,他总是斯斯文文;我总是喋喋不休,他总是沉默寡言;我总是对谁都热情,他总是对谁都冷漠,异常高冷。我总以为这种高冷的人都只会出现在小说里或者电视剧里,以至于当他真真切切的出现在我的生命里的时候,我的目光便再也看不到别的地方。那个时候,我明白了一眼即永恒。

还记得刚认识z先生的时候,我总是爱去招惹他,我觉得那是一种乐趣,因为每次看他哭笑不得,我就特别有成就感。久而久之,两个人打打闹闹打出感情了,没过多久便在一起了.在一起之后,z先生变得不再高冷,他时常逗我笑,而他自己也时常笑。我好喜欢看到会笑的他,不说话也不笑的他看起来总是特别的像自闭症儿童,而笑起来的他是那样温暖,如同冬日的暖阳一般。

我记得我当时数学成绩特别差,就是差到那种连及格都考不到的程度,而他总是耐心的出习题,监督我做完,然后认真的教我。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后来高考终于结束了,他就每天骑着自行车带着我在我们那个小城市里兜兜撞撞,一起看日落、一起看电影、一起逛超市、一起看书。那段时光,因为美得不像话,所以一直到现在我都称它为最美好的时光。

现在我开始相信:我们说的每一句话,无论是否无关紧要,做的每一件事无论大事小事,都一定会对以后的生活产生影响,或大或小,或好或坏,总之一定会有影响。就好比他的离开,虽然让我长时间的恐惧爱情,可是与此同时,我也更加深刻的明白了当爱情再次出现的时候,我一定会比以前更知道珍惜和维持。

生活就是这样的,给了我们一颗有一颗的糖,同时也给我们一记又一记的耳光。也正是这样,所以我才会知道知道爱是不会消失的,因为我们不会忘记爱,我们只会在一次又一次的爱里更加明白什么是爱,更加明白该如何让去爱!

爱情作文200字通用篇十三

又见蔷薇花开,薄荷凋谢,一季姹紫嫣红的百花绽放,蓝天白云相互呼应,绝美的好风景,处处鸟语花香,龟姐的爱情3。穿过厚厚的丛林深处,一个不起眼的小坟墓显得如此的凄凉,杂草丛生,一如一个不曾过问的灵魂在悄悄的泣语。岁月穿梭过往,往事一幕幕被勾起。那个有关蔷薇,有关薄荷的故事一一呈现在记忆之窗。 她出生那天,蔷薇花开,一季的艳阳天,因此父母给她起了一个绝美的名字:蔷薇。她是那种极其安静却略带一丝丝忧郁的女生,独来独往。

她从不笑,泠漠常挂,直到遇见他-一个阳光般灿烂的英俊男生。

很久以前,她就在学校里听说过他的鼎鼎大名,家境殷实,帅气阳光,却玩世不恭,打架成家常便饭。她做梦都没有想到,他会插到她们班念书,并很意外的成了她的同桌。

她对他的到来并不感兴趣,也许是因为小小的自卑,她的心已逐渐变的麻木不仁,整天爱做白日梦,直到老师叫她站起来回答问题时,她仍在那里发痴,随即哄笑声一浪高过一浪,老师脸被气的苍白。

””夏蔷薇,起来,滚出去"”

她突然从睡梦中回过了神,已来不及了,气势凶凶的老师一手抓起她的衣服,一面将她往外推。

””住手””只见一双手用尽全身的力气把她拉在一旁,是他,一切来的太突然,为了她,他顶撞老师,被学校记了大过。

因此,她很感激他,在那个即将参加高考的收获季节,她心中悄悄的刻下了他的脸。从那开始,她像着了魔似的狂啃书本,用尽所有的力气去攫取知识,是为了他,也许只有考上理想中的大学才可以逐渐缩小横跨在他俩之间的贫富差距。

她成绩突飞猛进,他却开始恋爱,他爱上了年级的大美女,那个叫苏薄荷的绝美女子。听着听着,她的心开始往下沉,她被伤着了,伤的很深很深。

他和她的话题,永远是围绕着苏薄荷,比如今天晓荷穿了什么样的衣服,又喜欢上了什么文学书籍。他言语中的甜蜜神情,那么痴迷,那么安详,仿佛薄荷一直占据了他的整个生命。

每次,她路过校园的那片蔷薇花海,总会看见他牵着她的手,紧紧的牵住。爱情注定是门当户对,权势相映,年级所有人都知道,他俩的家长已同意了这桩婚事,并花钱为二人买了同一所大学。

她羡慕苏薄荷的出众,更嫉妒她拥有了他的全部,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她在课堂间突然写给他一张小纸条:"你爱蔷薇吗?"他顿时瞥了她一眼,似笑非笑,用笔快速的回了句:"傻瓜,我爱校园的蔷薇花,更爱你这个带刺的蔷薇:"她的脸逐渐变红,害羞的低下头去,嘴角便泛起了一丝丝的微笑。也正是这句话,更让她坚定了要和他念同一所大学的决心。

时光流逝,光阴似箭,她终于盼到了与他同一所大学的喜讯通知。有关年少的纯纯记忆,她仍会惦记,是因为他,静静地填满了她所有的空白回忆。

一切不曾改变,只是大学校园里整片盛放的清凉芳草是薄荷,而不是蔷薇花,薄荷散漫一地,香气怡人。也许,是因为苏薄荷的到来才让所有男生迷恋上了淡淡的薄荷草。

理所当然的,苏薄荷成了绝色校花,追求者无数,这让他很担忧,整天愁眉苦脸。于是在念大二时,他选择秘密登记结婚,这消息只告诉她一个老同学,她听后笑的很是灿烂,转身却流下了一行行清泪。 她是开心的,因为他终于娶到了他心目中的晓荷,只要他曾爱过蔷薇,哪怕他爱上的只是蔷薇花开,她已心满意足。

校园里还是出现那一幕,他牵起她的手,紧紧的,这一次,是丈夫牵着妻子的手。她偶尔会碰到他俩,那时三人不约而同的相视一笑,便开始谈论高中岁月的故事,但从不提起他为她记大过的事情。

也许是她有了悲伤,也许是她失去了爱情,从那开始她拼命的减肥,玩命的塑身,终于,她脱胎换骨,傲视群芳。瘦下来的她,很美很美,一如她的名字夏蔷薇般美丽。

她开始有众多男生追求,但从没有一个人打动过她的心,原来,她的心里一直有缺口,有一种深深的失落。

某天,他突然来找她,她很惊讶,尽管这一天她已经等了很久很久。他眼睛通红的告诉她,他家生意破产,欠帐无数,薄荷竟意外的爱上了别人,他希望她能帮忙开导下薄荷。末了,他幽怨地说:没有了晓荷,我绝不独活。

她沉默了,没有出声,她突然抬头看了他一眼,才发现,当年那个英俊潇洒的男生已不复存在,眼前这个脸色苍白憔悴的男人依然让她为之心疼。

她随他去找薄荷时,薄荷正和一名男子在教室里疯狂的接吻。她担心的一幕还是发生了,他像一头暴怒的狮子般把拳头挥向薄荷,随后他与那男子厮打在一起,这时,薄荷突然拿出一把水果刀,朝他腹部狂刺下去,顿时血流成河。

再见到他时,是在医院。他见到她的第一句话是:"蔷薇,你说,薄荷还会回到我身边吗?"

也许,呆在校园里只会令她更痛苦,也许,她已心如死灰,再无留恋。于是,在大三下学期那年,她决绝地选择退学,一个人远走它乡,她没有与任何人联络,临走前留给他一张小纸条:"你曾说过你爱蔷薇,你的爱带刺,伤我一生。"

后来,对她来说,没有未来。直到后来她真的遇上一个长的像极他的男人,她便将自己嫁了出去。

孩子满月当天,她回到了阔别已久的父母身边,往事云淡风轻,却已物是人非。她还是听到了有关他的消息,他那年出院后与苏薄荷离了婚,薄荷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从此他变的神智不清,精神恍惚,嘴里不停的念着/蔷薇带刺/这四个字,他前几天过马路时突然死于车祸。

她的眼泪顿时流了下来,心开始逐渐的抽痛。原来,他最终是爱她的,只是他的爱来的太迟太迟,她又何尝不爱他呢?当一段真爱如果需要靠历经时间的洗涤来证明,一切已变得多余,等待更加显得苍白无力。

兴许是看见了,却回避着蔷薇的泪,只因为害怕薄荷的残落。

又是一季薄荷花开,蔷薇凋谢。一望无际的天空,浮云朵朵,一地的姹紫嫣红,春风满面,一处处的绝美风景,显得如此的生机勃勃。鸟儿蹄叫,似在吟唱着一首挽歌,一首有关爱情的悲歌。夏蔷薇最终选择去看他,她拿着一束妖烧的红玫瑰穿过那些厚厚杂草来到他的墓碑旁时,泪水横流。

爱情作文200字通用篇十四

莫宁:

本以为我可以不再提起你,就算那么真实的爱情我也可以不再提起,但是,真的上帝在打盹的时候给了我无法彻底背叛的契机,现在我也终于有勇气对你说出我对你的爱情。

忘了为你流了多少泪,也忘记了我们之间的伤害。我想我真的无法责怪你。很多时候我总以为自己可以坚强并且在不提起你的日子里好好生活,我以为那些看似平常的学习生活可以让我忘记一些似是而非的东西或者说是虚幻的东西,最后我终于还是错了。我每天出没在自习室里,每天带着同一本书,每天一样的时间到达,每天一样的时间回宿舍,每天过着几乎每天一样的生活。这些我都以为是正常的生活,正常的我过着的正常的大学生活。但是我终于还是背叛了自己。

我知道每一节课上看的都是书上同一页内容,或者看着一个地方发呆很久一动不动,或者听着别人的mp3然后被老师点名批评。我开始抄别人的作业,因为要完成它我已经力不从心。大二我拿了奖学金,差一个就是二等。我总是那么认为,老天对我不会太仁慈的。好象我只能说自己,说一些什么也不是的语言什么也不管的任性。

一直以来我在拒绝,我告诉自己,他们不适合我。以前我从来不承认这是谎言,我无从对别人说起,即使最好的朋友。于是我在自以为是的自欺欺人。然后,我开始和班里的那个男生交往。我们一起看电影一起吃肯德基一起散步一起上课一起自习一起吃饭一起和朋友相处一起学习,一起了很久,我认为的很久。今晚我决定拒绝他,告诉他我妈妈不同意我找北方的男朋友。他说不相信。我说这就是理由无论你信不信。最后他似乎有些发疯的痛苦,班里关系挺好的男生问我怎么回事,我说不合适了。他们出去喝酒了,也许男生那边劝不了,说让女生一起去k歌想为我们圆场,我终于还是拒绝了,决定通宵。坐在电脑前,我很平静,我没有为他哭泣,那时候你没有出现。不一会你跟我聊q,而我以为你是在知道短信的前提下聊的,于是我以为我的幻想难道真的能变得现实吗?终于你还是不知道短信。

今晚说出分手,他问我,是不是一直在把他和一个人比。我说是的。很奇怪,我把那个人定义成你。我不知道和他相处了多久,给了他什么,他又喜欢我什么。一开始我在想,如果他能说一些什么喜欢你的直率什么的我甚至可以给他机会的,最后他终于还是说他说不清楚到底喜欢我什么,就是喜欢。对此,我觉得很失望。然后他让我说,我说如果要我说的话那么事情就会没有后路的。他还是不说。于是我说分手。…………说到最后,他说我们相处一个多月终究还是不了解我。到那时我才知道我痛苦了一个月了,而我却感到无比的漫长。那样的日子太苦了,我活得太累。也许你依然不会知道我对你的爱有多深的,但是那已经不重要了。

天津有个广播节目,深夜12点开始的。第一次听的时候在播七月和安生,于是我爱上了这个节目,然后淹溺在安妮宝贝的故事里。那个时候你出现在我的思想里,说我象安妮。于是我们一直在文字和安妮的旋涡里打转,自己出不去别人进不来。两年里我们说过情话吵过嘴生了气离开过,然后到现在。

曾经不经意的一句话,然后让我开始忠贞这一段爱情。四年的时间,我花得起。我从来不后悔什么,因为我们真的那么真实的爱过。还想告诉你一件有关爱情的小事。年前我丢了手机,却不可惜那个东西,我害怕年尾年头我们竟然不能联系。号码都丢了,当时我竟然只记得你的号码甚至连自己家里电话都不记得,后来我常常对此发笑,因为我真的爱过了。初一凌晨大概两点你打电话到我家,说你在外面冻死了问怎么打不通我家电话。那时候我就感动得一直掉泪,可却不能让旁边的妈妈知道也不能让你知道。我就这么傻傻的认为你会对我不离不弃的直到毕业,等我做决定。

但是后来很多种种,我不能说全是谁的错,毕竟我们都不是置身事外的人,我们开始争开始不再迁就对方。当然,我冷静以后常常发现自己有时候真的不可理喻,可我在当时就不想对你承认。于是我终于让你无法忍受然后离开。而那时候你也在一步一步的现实,所以我不会怪你。就象现在一样。一直以来我习惯了对你说不,无论什么。如果真的说后悔,那么就是我不该习惯说不。

我总觉得自己不是个很容易快乐的女孩,虽然我们一起的时候大部分时间在诉说寂寞,但我感到很幸福。一个女孩并不需要对方给她无微不至的爱,只要很少的细节让她感动她就会死心塌地的。我就是那样傻的女孩子。因为心太细了,所以总是不会轻易快乐。

你不用内疚,也不用因此做什么决定。我说过,我只想对你说出有关爱情的事实。我现在很平静也很理智。无论怎么样,我想以后我都可以坦然面对你了。当然,我不希望你用一些无所谓的语气和我说话。

不是因为你爱我,而是我真的爱你……

爱情作文200字通用篇十五

天还麻麻亮,晨光中的星星正在眨巴着眼睛,一声鸡鸣打破了这儿的静谧。

全村的老少爷们开始起床,各自忙着自己的事儿。

荷花她娘开始收拾起屋子,忙着大扫除,桌椅板凳整齐摆放,擦洗,都收拾得差不多利落干净后,又翻出压箱子底平时舍不得穿的新衣服,自己换上,也给老头子换上。这时候,才开始升火造饭。

荷花今儿个打扮得更是漂亮迷人,这姑娘有文化,人长得水灵灵的,一点不像山沟里的,跟大城市的妹子们有得一拼,从小都已是全村方圆十里地儿无人不知的大美女。

今天,镇上的王媒婆要带着经过海选的优秀公子哥们来荷花家相亲,面试

王媒婆是这儿里众多媒婆中最知名和最有影响力的名嘴媒婆,名声在外,名气大的很,年龄还不到四十,乡亲邻里们都习惯的叫他王佬佬。王佬佬在镇上桥头开了个月佬倌,生意旺火的很,做月佬的营生都快二十个年头了,不知道为当地的公子哥们搓和成了多少对令人羡慕的美好姻缘。

能请动王媒婆到府上可不是件容易事,荷花她娘是硬塞了两千元的大红包才请动王佬佬,心里就是想能替自己的闺女找个好人家。

吃过早饭,荷花她娘正在里屋洗着碗筷,老远听到汽车发动机的'响声,一眨眼,车就到院里了。

荷花她娘透过门帘子见到王佬佬跟两位年轻小伙子一前一后从车里走出来,慌忙中掀起围裙擦了擦手上的水,赶忙迎了出来。

王佬佬稀客,大家快进屋,到里屋坐。

大嫂子不客气,对了,荷花姑娘呢,

荷花,荷花……

荷花听见喊声,跟父亲一块迎了出来。

唉哟,真是百闻不如一见,这丫头长得可要比听来的漂亮啊!王佬佬盯着荷花看,笑得合不拢嘴,一个劲称赞这丫头漂亮,王佬佬的话像吃了蜂蜜还甜,可把荷花一家三口人给乐呼高兴坏了。

快到晌午吃中午饭的时候,王佬佬站起身来跟荷花的娘道别,说大嫂子回头我再跟您打电话,现在该回去了,家里还有几位老嫂子还正等着呢?荷花的娘也没能留住大家吃午饭,一家人目送这辆小车绝尘而去。

娘,我刚才是真的没有看清楚,哪能这么快就有感觉了啊!

怎么,这么说你是没有看上眼了。荷花的娘焦急地询问着。

怎么可能,不会的,荷花的娘不相信荷说的话是真的,她宁愿相信是荷花没能看上眼,也不会相信刚才的这两兄弟就是一对亲兄弟。

在这个大山沟里,亲兄弟是不可以一起去看一个女孩子的,这样将会闹出一个天大笑话,也有悖论理。这规矩至今也不知道流传了多少年了。

荷花的娘给弄了,一头雾水。荷花,你说这算什么事啊!

荷花这闺女虽然长的好,各方都优秀,谁都知道公主也愁嫁,如今想找个好人家可不容易啊!一家人坐在一块嘀咕了很久,像开会似的,都快晌午过后了也没有散去。

王佬佬说,大嫂子,早就听大伙们说你们家风好,家人也好,姑娘长得漂亮,各方面条件优秀,不忍心让别人家的孩子给抢去,我这次给你做了一回特殊的媒,今后想和你们做个亲家,就把自家两孩都给带上啦,这哥俩就让荷花二选一,你看好吗。

啊,还真是这样……

爱情作文200字通用篇十六

我最喜欢吃的当然就是你最喜欢吃的啊!哼,你如果不是最喜欢吃果冻,为什么总是要跟我抢,害我从来没有好好地吃过完整的一杯。”她沮丧地说,心痛每次果冻杯里的黄桃总要被他吃走一块。

“哦。” 他忍俊不住,眼中盛满笑意。真是爱耍赖,明明每次都是她不好意思吃独食,才勉强给他吃一小小口。 宽阔的马路上车来车往。

行色匆匆的路人们边走边看着手中的早报。

超市的玻璃门被曙光照得晃眼。

马路边的女孩子双手高高举着一个超大的果冻杯,迎着阳光,晶莹的凝冻,新鲜的果肉,光芒诱人地在杯中游走。

白衬衣的男孩子一手拿着背包,一手轻轻拥住她的肩膀,不让她被过往的路人撞到。看见她盯着果冻兴奋得两眼放光的模样,他薄薄的嘴唇弯出好看的弧度。

红灯亮了。

行人们都站在斑马道边。

“将来等我们有了钱,我们就买好多好多的果冻来吃!好不好?”她兴奋地想着,把果冻贴在脸颊上,那样就真是太幸福了!

“好。”

“等我们有了钱,有很多很多的果冻,冰箱里全是果冻,抽屉里全是果冻,书包里也全是果冻,那我就分一半给你吃!”

“好。”

阳光洒照在纯白的衬衣上,纯净的光芒就像他唇边的笑容。

爱情作文200字通用篇十七

在人生的长河中,没有持久的爱情,爱只会是一时的、或是几年、亦或是几十年。随着岁月的流逝,爱情也会慢慢褪色、慢慢走样。

“爱你一生一世”说的很容易,分量太重。世人又有几人能扛得起呢?能做到的或许早已成了作古之人了吧,只有他们才能有资格评论自己是否做到了。我们还没有经历的时光又如何能知道自己会能坚持爱到老呢?随便的说出来那只是一句大话,一句欺骗爱情的谎言。

爱着的时候海誓山盟:‘天可塌、地可陷才能与君绝’;爱着的时候可以‘生不能同时,死可以同穴’。现实中你看到有谁死了,对方也为他/她死去做伴了呢?也许他/她死时很年轻呢,坚守不到一年半载的就马上娶妻改嫁了!

这就是爱情,最会骗人的东西!爱是一时不会是一世!我相信爱情的存在,但是我更坚信爱情走到最后就会慢慢的褪色,慢慢进行蜕变成了感情。

不幸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幸,幸福的婚姻却是相似的,相似的到最后只剩下用感情、亲情来维持:是一种亲人之间的彼此关照了,没有任何的激情而言。这才是真实的爱情生活,难道他们就不要过下去了吗?没有激情的爱情,有的只是对彼此的多年的感情,是不舍,是一种亲情的召唤,让他们对彼此已经习惯。虽然感觉只是左手摸右手了,但是缺了,也会疼的。

到那时:“爱你一生一世”爱还有几分含量?纯度又有多少?!到那时还能兑现爱情来的时候的一切承诺?!一切皆不可能!

“爱你一生一世”,是句大话,但是也是最美的一句谎言。让我们在谎言中度过人生最美好的时光,是种甜蜜的回忆,陪伴我们一生!

爱在激情中回荡、在岁月中诠释、在生活中体现,豁达人生。平平淡淡到最后才是最真实的爱情!

任何的海誓山盟都会在时间的面前瓦解,能冲刷一切的除了眼泪,就是时间,以时间来推移感情,时间越长,冲突越淡,仿佛不断稀释的茶,越来越淡最后只是一杯淡而无味的白开水,很多时候我们以为有些人有些事我们永远都不会忘记,可是几年以后我们却怎么也记不起来当初那个不想忘却拼命想要记住的人和事,永远到底有多远?一天?一月?一年?十年?呵呵。。 以前有人问过我永远有多远。我的回答是爱有多远永远就有多远,可是总有一天在怎么缠绵悱恻的爱在时间的面前都会消失无踪,都会不留痕迹,淡漠所有,包括那份悸动,那份心情,那份眷恋和那个人。

爱情使人忘记时间,时间也使人忘记爱情!

爱情作文200字通用篇十八

你好,我是方玉如。

20xx年夏天,23岁的时候,她会用字正腔圆的普通话这样介绍自己。

上班的时候,穿一件质感精良的白色衬衣,配黑灰色细条纹长裤,头发用橡皮筋扎成马尾巴,从头上垂下来,走起路来不自觉的摆动,让人感觉到职业装包裹着的女子严肃又不失可爱。这是她的盔衣,虽然她只是一个小出版社里的助理编辑,助理的内在含义相当于officegirl,是一个能担当起任何乱摊杂务的角色。但在一个专业领域中,尽量把自己武装得专业一些,这是一个新丁一厢情愿的想法。职业套装便是具武装身体,增强自信功效的黑色小药丸。

但几年之后,她只会以职业的微笑,用最简短的三个字来介绍自己。

天心,我需要一次旅游。

25岁,方玉如决定要一次旅游,除了读书时城际的造访,这将是她生平第一次的省际旅游。

在这个城市里,除了天心,没有必要向谁交待。天心是中学同学,目前和玉如合租一室。两人常常说着年轻的理想主义,一起吃饭,一起散步,一起追赶去上班的早班车,很有点相依为命的意思。

工作了三年,玉如终于感到累,有必要出去转转,不是散步,是散心。面对着愈来愈明显的办公室斗争,看着谁比谁更市侩的人和事,读着一些情感模糊的文字,遇着几个动机不良的人,她需要出去透气,洗涤心灵,对自己救赎。

从南京到上海。

盛夏的上海闷热潮湿,那种湿热像从指尖沁进去似的,一直在骨髓里游走,身体里有隐约灼伤的痛。经过和平饭店,一个穿黑色细高跟鞋的艳丽女子刚好从里面推门走出来,银色的水钻镶嵌在鞋带上、脖子上、两耳边,摇曳摆动,煜煜生辉。玉如忍不住看了女子一眼,但见她双眼的焦点始终保持与身体在十米外的距离,五官精细,表情孤傲,像橱窗里清冷凛冽的橡胶人偶。玉如耸耸肩,也骄傲地把下巴一抬,擦肩而过。

骨子里,玉如也个是骄傲的女子。

走了半天,饥饿感随双脚的机械运动而强烈。玉如是饿不得的,她对食物的要求略高,来自于对自身厨艺的信心。每天的晚餐,她都要亲自下厨。那中午的盒饭对于她来说简直是个挑战,味道混淆营养不良,如同嚼腊。因此,她常有饥饿感。生理和心理的饥肠辘辘。

突然她闻到了一股熟悉的香味,街转角有个卖烤红薯的老头。

玉如内心一阵欢喜,烤红薯是她记忆中最原始简单的美食。

几近狂奔,差点撞倒了一个人。

哦。对不起。

没关系的。

男子站在烤红薯的小车旁,要了一个小的。穿着细麻衬衣,短休闲裤,球鞋。温和的脸。这么热的天,额上竟看不到汗滴。

你是广东人?

男子突然冒出了一句,却丝毫不觉得唐突,目光诚恳。

是的。

玉如很少与陌生人搭讪,再加上刚才的失礼,让她感到局促,张着嘴巴愣了几秒钟说不出一个字来。

男子笑了笑,说声再见。便大步走到街对面,不一会儿就隐身于人群当中。

这是郑宇天与方玉如的第一次见面。

第二次,是方玉如从华东回来,坐在南方航空公司上海飞广州的cz3614航班上。起飞时间20xx年7月16日20:40。

玉如从来没有如此轻易认出一个只一面之缘的人,但她却记住了刚才从身边经过的人正是那天上海街头的洁净男子。他走过的空气里带着一股淡淡的柠檬香皂气味,清新不腻。男子回来的时候也认出了玉如,他微笑着向玉如打了声招呼:嗨,这么巧!

这个如阳光般热情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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