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问题化解方案(汇总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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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方案需要不断地学习和改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需求。方案的成功需要每个人的积极参与和认真执行。值得一提的是以下是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案实施经验分享。

欠薪问题化解方案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县退役军人领域风险防范和信访稳定工作,按照国家退役军人部、省退役军人厅和市退役军人局关于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年活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及有关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确保其思想稳定为攻坚目标。按照退役军人信访突出矛盾解决一批、生活实际困难帮扶一批、思想教育引导一批,实现重点地区形势扭转、重点群体平稳可控、重点问题妥善化解、重点人员息诉息访,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到市赴省进京集访、不发生极端事件和影响恶劣的负面舆论炒作,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献礼。

二、工作原则。

(一)保持战略定力,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防范本辖区内退役军人事务领域中的重大风险和突出矛盾,准确研判信访稳定形势,聚焦问题集中、影响稳定突出矛盾问题,制定攻坚路线图,倒排工期,主动积极作为,全力攻坚克难。

(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建立健全信访矛盾问题排查调处工作机制,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工作原则,依法及时把矛盾解决在当地,做到矛盾不上交,坚决防止推诿拖拉导致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一般问题变成突出问题。

(三)加强教育引导,确保事心双解。加强说服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将其贯穿在工作全过程,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等方式解惑释疑、化解心结,做到信访事项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四)坚持统筹兼顾,实现标本兼治。既要解决信访个案也要高度重视其反映出的普遍性问题。在推动化解当前突出问题的同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达到“遏增量、去存量、防变量”的目的。将矛盾化解与源头预防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带案下访,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达到矛盾发现及时、控制得住、解决得了,从而形成长效机制。

三、攻坚范围。

(一)重点地区。有退役军人参与过较大规模到市赴省进京集聚上访的乡镇;发生过规模性串联集聚上访的乡镇;到市赴省进京上访量较多的乡镇;发生过重大负面舆情的乡镇;信访工作不力的乡镇;矛盾问题集中的乡镇。

(二)重点群体。下岗失业志愿兵和自谋职业转业士官群体、复员士官群体。自诉“两参”人员要求确认身份享受待遇群体。年老体弱多病、生活住房存在特殊困难需要帮扶救助群体。

(三)重点问题。重大疑难历史遗留问题;政策未落实或不到位问题;政策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但诉求有一定合理性问题;上级交办、督办的信访问题,以及解决不到位、法定办理期限未办理完毕、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的信访问题。

(四)重点人员。进x上访x次,赴省上访z次,到市集访人员;越级上访人员;缠访闹访人员;串联煽动、组织策划、挑头闹事和多次参与集聚上访人员;扬言极端行为或曾出现过极端行为的人员。

四、工作方法。

(一)开门接访,领导下访,畅通信访渠道。各乡镇务必于x月底前制定本乡镇领导接待信访管理办法,为了便于群众政策咨询和信访述求,各乡镇可以利用赶集日,开门接待信访咨询和接访,每周开放时间不得少于x个全天、x个半天。对突出信访矛盾的,要积极带案下访、主动上门服务协调化解。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带头接访下访,畅通信访渠道。当场能解决的诉求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研究细化措施,主动上门服务,做到案结事了。

(二)坚持深挖细查,找准问题,强化靶向发力。坚持集中排查和日常排查相结合,工作重心下移,深入到广大退役军人中去,充分调动军人服务站、街道和社区积极性,多部门参与矛盾纠纷排查。采取普遍问题全面查、突出问题重点查、敏感时段随时查等办法,找准重点地区、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及时召开分析会,找准矛盾问题所在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特别是涉及退役军人切身利益的问题,认真梳理突出矛盾和帮扶需求,从而找准攻坚方向,制定精准化解和帮扶援助措施。

(三)清单管理,分类施策,倒逼责任落实。认真进行摸排,把问题进行汇总归类,建立清单台账,分类别拿出具体可行的对策措施,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化解时限。

(四)依法依规,综合施策,积极稳妥化解。坚持“三到位一处理”要求,诉求合理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教育到位,“三难”帮扶到位,违法必须依法处理。对反映的问题法律法规、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及时解决,对诉求合理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明确的,要会商有关部门推动解决,对生活确有困难要采取政府救助、社会救济等方式解决其基本生活保障。对于历史遗留、疑难复杂且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主管部门报告,持续跟踪动态,推行领导包案化解制度,实行“一人一策”、“一案一策”,加强督促指导,做好化解工作。坚决杜绝小问题拖成大问题、一般问题拖成突出问题。积极做好日常性服务工作。要关切退役军人关注度高的问题,要带着感情把“光荣之家”牌的悬挂工作做实做到位。

五、组织领导。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了开江县“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年”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xxx任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与褒扬宣传股,负责活动的联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问题摸排组、问题攻坚组、检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查评估组。

问题摸排组。由政策法规与褒扬宣传股牵头,服务中心配合。摸排全县重点地区、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情况,制定《全县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排查清单》,制发《全县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作战图》,明确任务,倒排工期,真抓落实。

问题攻坚组。由政策法规与褒扬宣传股、拥军优抚股、安置就业股负责具体承办。按照《全县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作战图》要求,结合职能职责,对照《全县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排查清单》,按照“一人一策”、“一案一册”要求,逐一落实化解,形成《攻坚台账》组织实施。

检查评估组。由拥军优抚股牵头,相关股室配合,加强督导检查,了解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确保落实。政策法规与褒扬宣传股组织相关股室对活动进行评估和整体考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将攻坚化解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信访工作考核评估范围。

各组按照任务分工,拟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实效。

六、实施步骤。

本次活动从今年x月开始至xx月底结束,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评估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x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全县开展攻坚化解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各乡镇要按照活动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全面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x月至xx月)。各乡镇一是利用摸排和接访存在的矛盾问题建立《矛盾问题排查清单》,建立《突出矛盾问题攻坚台账》,研究切实可行的化解措施,实行销号管理。二是加强统筹协调,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研判活动情况、解决问题。三是强化检查落实,每月xx日、xx日分别上报半月和当月工作开展情况、领导接访下访情况等。活动开展中形成经验总结材料要及时上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组织专项检查,开展“回头看”,防止“单方面案结事了”、“挂账空转”和“悬而不决”等问题。

(三)评估总结阶段(2019年xx月至xx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全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各乡镇要认真研究在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做法,及时总结好的做法、经验并形成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体系。各乡镇要将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建工作专班,扎实推进。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

(二)综合协调,加强整体合力。各乡镇要切实担负起本次活动的主体责任,向乡镇党委政府汇报好,形成退役军人服务站牵头,武装部、派出所、劳保所、民政、村(社区)、民政等部门的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合力攻坚。对于历史遗留、疑难复杂且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县级主管部门报告,推动问题的解决。

(三)实行跟踪问效,压实责任链条。建立常态性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通报。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乡镇,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向县委县政府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四)严格审核把关,保证化解实效。按照“谁梳理、谁把关、谁交办、谁审核”的原则,及时对矛盾问题攻坚化解情况进行审核,并“一案一报”列表汇总报送领导小组。做到交办事项与化解事项能对标结账,确保工作的所有数据可查询、可跟踪、可统计、可审核。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要通过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开展全方位宣传,让广大退役军人深入了解党委政府化解矛盾问题的部署和决心,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要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树立一批勇于担当作为、敢于攻坚克难、善于开拓创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欠薪问题化解方案篇二

第一条为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行为和信访工作,根据_、省《信访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信访事项终结是指信访事项经依法处理、复查或者复核后,该信访事项办理终结。

第三条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成立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小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小组在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处理职责范围内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

第四条信访人请求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应当是原办理机关已经作出处理的事项。

第五条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信访工作机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第六条信访事项办理机关在作出信访事项处理意见的同时,应当告知信访人享有复查、复核的权利。

第七条信访人对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对复查、复核期限,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事由在规定期限内无法请求复查、复核的,在障碍消除后3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复查、复核的行政机关经核实无误后,应当批准其申请。

非因前款规定而逾期提交复查、复核请求的,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小组和其他行政机关可以不受理。

第八条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可以举行听证,具体按《省信访听证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经过听证作出的处理意见、复查意见或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

第九条对需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复核意见。

第十条有关行政机关作出复查、复核意见后,应当在10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及原办理单位。同时报省、市信访工作机构和有关行政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有关行政机关作出复核意见后,信访事项办理终结。

第十二条信访事项终结后,信访人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继续信访的,县、乡镇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有关县机关或乡镇应当继续做好思想疏导和教育批评工作,劝其息诉息访。

第十三条有关县机关和乡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信访事项处理、复查、复核中,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按_《信访条例》、《省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县_会县_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

欠薪问题化解方案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精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建筑、市政、农牧、交通、水利、电力等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建筑工程行业为重点,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

(一)全面落实建筑领域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规定。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一是应当建立农民工花名册,内容信息应载明农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和工作技术岗位。二是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劳务承包企业应当以班组形式与农民工签订简易版集体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应载明服务项目名称、从事工作岗位及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等,涉及班组内的农民工应在集体合同上签字、按手印。三是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劳务承包企业应当安排至少1名劳资专管员。对参与本项目劳作的农民工每日进行出勤登记,将考勤数量与农民工现场进行核实确认,并定期在工地现场公示牌进行公示。四是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劳务承包企业根据劳资专管员提供的考勤记录,结合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的工资支付标准,每月编制农民工工资表,由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并定期在工地现场公示牌进行公示。五是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配合市劳动保障监察局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数据上线“咸宁市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本项目工资支付有关信息及时上传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监管平台,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管理。工程建设领域的工资支付实行“总包负责制”,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若发生欠薪则必须由其进行“工资清偿”。

(二)全面落实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鄂薪联发〔2018〕1号)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施工总承包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应当就近到赤壁市区域内(农行、工行、建行、中行、农商行、邮储银行、湖北银行和汉口银行)任选一家,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全面推行“工资准备金”制度,建设单位按建筑工程项目中标合同工程总造价15—20%的比例预存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同时加强对装饰装修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管控,推行装饰装修类工程项目参照土建主体机构建筑项目的管理模式,严格执行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五项制度”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时,应与建设单位和开户银行签订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管理该账户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等事项,并同时接受市人社局和市住建局等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各银行应当优化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服务流程,做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日常管理工作,发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未按约定拨付、资金不足、账户长期未使用、被挪用等情况的,应及时通知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和市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并纳入欠薪预警系统。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开设工资专户的责任和义务,杜绝因工资支付链条过长而发生欠薪问题。

(三)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规定。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专业分包承包企业或具体承接劳务的分包单位(劳务公司或实际承包人)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同时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农民工工资代发协议。分包单位应当每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与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交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分包单位编制的'工资支付表,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及时向分包单位提供代发工资凭证,并将工资支付凭证定期在工地现场公示牌进行公示。

(四)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依法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按工程施工合同总额的1—3%比例存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对未缴纳工资保证金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发改、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乡村振兴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律不得准其开工。

(五)全面落实维权信息告示牌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并明示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分包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劳资专管员信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建设主管部门及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电话、现场投诉二维码图像、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渠道、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信息。农民工用工考勤和工资发放凭证,必须在项目现场公示牌定期进行公示,实行项目建设全过程公示监督。

以上“五项制度”用工管理台账,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劳务承包企业应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

(六)全面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依法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明确建设单位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按时拨付工程款的义务。从源头上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的资金来源。

(七)加强建设领域市场监管。对违反相关规定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落实实名制管理、不按规定履行工资支付责任、违法转包分包以及借欠薪为名讨要工程款的企业,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要视其情节采取通报、限期整改、限制招投标、记载不良行为、降低资质、清出市场等方式予以处理或处罚,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支出监管,从源头上防止发生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拖欠。

(八)规范工程款支付和结算行为。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建设单位应将已完成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款的审核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环节,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结算并支付工程款。实行“先结算、后备案”制度,对建设单位未完成竣工结算或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且未明确剩余工程款支付计划的,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得交付使用,不得办理权属登记。建设单位不得以未完成财政评审和审计为由,拒绝或拖延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其新项目开工建设。探索建立建设项目抵押偿付制度,有效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

(九)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将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企业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依照《湖北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规〔2017〕2号)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人社部门及行业监管部门要建立企业拖欠工资等违法信息的归集、交换和更新机制,将查处的拖欠工资企业受处罚信息纳入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或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省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住房城乡建设等行业监管部门诚信信息平台。推进相关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对企业信用信息互认共享。

(十)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对企业失信行为的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5号),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由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

(十一)加大欠薪案件查处力度。加强工资支付监察执法,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扩大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材料审查覆盖范围,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建设,建立重大欠薪案件挂牌督办制度,依法、高效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

(十二)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间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推动完善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和人民法院及时财产保全等制度。注重发挥公安机关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中的作用,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公安机关要及时介入,快立快查。对单位或者个人编造虚假事实或者采取非法手段讨要农民工工资,或者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的,依法予以处理。发现欠薪企业或责任人有逃匿、转移财产等苗头的,公安机关要提前介入处理。对查证属实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发挥刑法对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威慑作用。

(十三)完善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事件。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和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欠薪人逃逸的,及时动用应急周转金、工资保证金、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帮助解决被拖欠工资农民工的临时生活困难。加强群体性讨薪事件的排查预警监控,对有组织串联上访苗头的,提前处置。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或弄虚作假非法聚众讨薪,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落实属地行业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属地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具体责任人。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频发、举报投诉量大的重大项目、重大案件实行包保负责制度。

(十五)加强考核督办。继续将根治欠薪工作纳入年度对各成员单位的考核事项,以各行业部门履职尽责落实“五项制度”情况作为考核重要依据,全面客观评价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

(十六)强化追责问责。健全问责制度,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对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玩忽职守,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突出的,对组织领导不力、责任不履行、依法处置不力引发重大欠薪案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从严依纪依法追究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

(十七)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依法公布典型违法案件,引导企业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

欠薪问题化解方案篇四

为深入贯彻******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指示精神,落实*********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军委办公厅《关于做好退役军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全国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省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工作会议和《******xx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省深入开展“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退役军人组办字〔xxxx〕x号)、《******xx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退役军人组办【xxxx】x号)、《******xx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退役军人组办字[xxxx]x号)安排部署,经xx市民政局“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年活动”领导小组决定,从x月至xx月底,在全局深入开展“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年”活动(以下简称“攻坚化解年”),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及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坚决贯彻各级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信访矛盾调处和涉稳风险防范工作,紧盯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确保思想稳定的目标任务,以开门接访、深入下访、领导包案为主要方式,全面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扎实推动涉军信访积案和难题化解、努力实现重点地区形势扭转、重点群体平稳可控、重点问题妥善化解、重点人员息诉息访,确保不发生规模赴省进x集访、不发生极端事件、不发生影响恶劣的舆论负面炒作,为新中国成立xx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防范化解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重大风险和突出矛盾,全面梳理诉求集中、影响稳定的突出矛盾问题,排查掌握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的基本情况,逐一研究攻坚化解的措施办法,制定攻坚路线图、倒排化解时间表、立下责任军令状,防止避重就轻走过场。

(二)坚持就地解决。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信访问题发生在哪个属地、哪个部门,就由相应单位负责处理解决。力争第一时间把矛盾问题化解在本单位、消除在萌芽。

(三)坚持思想引领。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攻坚化解矛盾问题全过程,要依法依规解决退役军人信访矛盾问题,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一般问题变成突出问题,更要释疑解惑、理顺心绪,真情帮扶、消除误解,努力做到信访事项案结事了、信访人事心双解,防止片面解决问题而忽视思想疏导、人文关怀。

(四)坚持标本兼治。要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防止矛盾纠纷的发生。要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变开门接访为带案下访、化被动接访为主动查访,做到矛盾纠纷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要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压实相关部门责任,推动涉军信访稳定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形成多元联动大排查大调解格局,将信访矛盾问题引入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解决轨道。

三、攻坚重点。

(一)重点地区。主要包括:辖区近三年有x人以上退役军人参与过较大规模赴省进x聚集上访的人员;发生过xx人以上退役军人规模性串联聚集上访的人员;牵头串联、煽动规模聚集活动频繁重点人户籍所在单位。赴省进x访量排名靠前的单位;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地方;退役军人投诉反映矛盾问题较为集中的单位。

(二)重点群体。主要包括:部分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群体、安置后未落实编制的退役士兵群体;进藏退役士兵群体;要求确认身份、享受待遇的自诉“两参”人员及群体;要求提高待遇的“两参”人员及群体;部分军龄没有视作参保年限的退役士兵群体;部分企业军转干部。

(三)重点问题。主要包括:重大疑难历史遗留问题;政策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政策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但诉求有一定合理性的问题;生活存在特殊困难的问题;上级部门交办、督办的信访问题,以及相关地方或部门解决不到位、法定办理期限未办理完毕、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的信访问题。

(四)重点人员。主要包括:进x上访、重复赴省上访人员;越级访人员;缠访闹访人员;串联煽动、组织策划、挑头滋事和多次参与聚集上访人员;扬言采取极端行为或曾出现过极端行为的人员。

四、方式方法。

(一)开门接访。各单位要经常性组织开展接访活动,采取现场接访、领导接访、主动约访等方式,认真倾听退役军人诉求、扎实化解矛盾纠纷。各单位要建立接访常态化工作机制,领导每月接访或下访一次。各单位要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为退役军人反映问题提供便利条件。

(二)深入下访。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推行全面下访,省将今年x月定为“全省退役军人走访月”,各单位要带头深入退役军人群体,带案下访,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化解矛盾、扶贫帮困。各单位要主动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诉求,主动登门走访、深入下访。在下访过程中,与退役军人交朋友,真心听取诉求,及时排查梳理情况。要充分发挥和调动各方力量,深入排查,全面掌握本地退役军人矛盾问题及苗头隐患,特别是找准涉及移交安置、就业创业、优待抚恤等退役军人切身利益的问题矛盾症结和帮扶需求,靶向制定精准化解和帮扶援助措施。

(三)建立台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问题,要按照重大难题、普通问题、特殊困难等类别进行汇总归类,逐案建立攻坚台帐,逐一研究分析原因,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拿出解决措施。对上级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属解决不到位、法定办理期限未办理完毕或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的;“三跨三分离”(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人户分离、人事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信访事项;单列明细,纳入攻坚台账,并逐一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工作措施和化解时限。

(四)持续销号。全面贯彻“三到位一处理”(对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要求,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组织力量集中攻关,对突出信访矛盾问题,采取领导包案、带案下访、上门服务等办法,主动协调化解,确保攻坚化解取得实效。矛盾问题发现得了,解决得好,推动持续销号。对特别重要和突出的矛盾隐患,应及时向党组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坚决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一般性问题演变成突出问题。

五、工作步骤。

自xxxx年x月开始,到xxxx年xx月底结束,共分为“安排部署、排查梳理、集中化解、集中攻坚、评估总结”五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安排部署阶段(xxxx年x月上旬)。

设立“攻坚化解年”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张金良担任,副局长鄢胜勇、丁志斌任副组长,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材料报送、宣传报道、工作总结。

召开专题会议及时部署,传达学习有关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调配工作力量,全面分析本单位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形势、认真梳理矛盾问题,为开展“攻坚化解年”活动打牢基础。

“攻坚化解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印发《实施方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排查梳理阶段(xxxx年x月中下旬)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

全面摸排历年全局范围内涉军信访积案,建立台账,汇总后与省、x市、xx市交办案一并交办,全部落实局领导同志包案处理。

对涉军信访积案开展全面排查梳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逐案建立台账,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化解时限。排查梳理要做到“五个明确”,即信访人基本信息明确、诉求明确、政策情况明确、处理意见明确、主办单位明确。

(三)矛盾化解阶段(xxxx年x月上旬到x月下旬)。

各单位专门力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下访,了解情况进行汇总,对积案原因进行专题研究分析,找准问题症结,协调有关方面,因案施策、多措并举,集中化解。

x月x日前,各单位以“一案一报”方式,集中上报本单位协调对接未果的信访事项。其中,对跨县(市、区)和中直单位的信访事项,经初步沟通对接,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局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x月xx日前汇总报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矛盾化解阶段,积案化解率应达到xx%以上。x月xx日前各单位上报化解进度情况,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上报xx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及省厅。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一次通报,重点通报各地县级领导包案落实情况和积案化解工作进度等。

(四)集中攻坚阶段(xxxx年x月至xx月)。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将梳理经过省本级集中交办,市级领导包案仍未有效化解的重点积案,再次交办,由市级领导包案化解。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梳理本级集中交办。经本单位全面沟通对接,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上报xx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及转省厅,由省进行甄别认定,组织集中协调。

集中攻坚阶段,积案化解率应达到xx%以上。xx月xx日前市退役军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攻坚进度情况,重点报告市领导,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包案落实情况和积案攻坚进度等工作情况。

(五)评估总结阶段(xxxx年xx月至xx月)。

局要将“攻坚化解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信访、综治工作考核评估范围,重点考核本级集中交办信访事项的办结率、报结率和化解率,挂账督办信访突出矛盾问题的化解率,以及领导干部包案的化解率。同时,将采取情况通报、专题简报等方式,推广交流各级开展活动的经验做法,综合评估和衡量各地开展攻坚化解年活动的实际效果。

各单位要做好各项基础工作,适时组织开展“攻坚化解年”活动“回头看”工作。上级部门将全面检查领导干部接访和包案办理落实情况。对工作比较薄弱、矛盾问题比较集中的辖区将督促指导整改。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攻坚化解年”活动,认真研究活动开展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不断改进工作;总结攻坚化解矛盾问题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并上报在矛盾攻坚化解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局将于xx月xx日前上报活动总结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组织领导,把涉军信访攻坚化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尽快部署下去。要统筹兼顾、扎实推进,完善工作通报、情况报告、督导检查等机制,形成党组牵头抓总,有关单位齐抓共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宣传引导。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开展全方面宣传,让广大退役军人深入了解党委、政府化解矛盾问题的部署和决心,共同营造有利于集中攻坚化解的舆论环境。要及时宣传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一批勇于担当作为、敢于攻坚克难、关于开拓创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强化综合协调。局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要全面掌握本单位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工作进展情况,具体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加强对矛盾问题的分析研判,掌握工作主动权。

(四)实行跟踪问效。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健全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工作督查问效制度,对久拖不决或涉及面广、退役军人反映强烈的重大疑难信访矛盾问题,要列入督查机构重点督查范围,限期推动解决。要跟踪考核结果,从考评中查找问题,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提出整改建议,限期改进工作。局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照相关规定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五)严格审核把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都要组织专门力量对矛盾问题攻坚情况进行审核,并“一案一报”汇总上报。所有纳入“攻坚化解年”活动集中交办的信访事项,要全部进入国家信访信息系统,审核的信访事项应在系统中作“已化解”标识,确保攻坚化解工作的所有数据可查询、可跟踪、可统计、可审核。年度考核时,标识“已化解”的,发现信访人因同一信访事项重复信访的,作未化解处理。

欠薪问题化解方案篇五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根治拖欠农牧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内治欠办发[2022]9号)要求,我局决定自2022年11月中旬至2023年春节前,在全旗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系统治理、标本兼治,坚持超前发力、精准施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形成执法检查合力,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实施集中整治,全面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落实落地,切实防范化解重大欠薪风险隐患,坚决防止因欠薪问题引发重大群体性或极端事件,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开展集中排查,全面摸清欠薪风险隐患。

11月中旬至下旬,组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欠薪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活动,做到工作重点前移、工作重心下沉,采取包片包项目、监管责任明确到人的监管模式,以及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线上排查等方式,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不留隐患。对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程款支付担保、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施工过程结算等制度落实情况和农牧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要发挥实名制平台预警监测作用,持续进行线上动态排查。

1.排查重点,重点排查政府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房屋市政工程“两拖欠”(拖欠工程款、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欠薪问题。

2.建立排查台账。一查重复信访隐患,全面清查我旗内房屋市政工程被多次反映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列出清单,明确可操作、可落地、可检查的整改举措,二查群体信访苗头,对排查中发现可能引发群体信访的欠薪隐患和线索,制定行之有效化解措施,逐条确定责任人、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并立行立改。三查历史陈欠积案,进一步排查因陈欠可能引发的突发性、及时组织风险评估预判,集中力量化解长期未解决的'历史遗留欠薪问题,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账。

(二)开展集中处置,着力化解欠薪突出问题。

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要充分发挥好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调解仲裁、刑事司法联动机制、集中处置排查发现的欠薪问题、信访案件,并予以妥善化解。

1.开展专项接访,强力化解欠薪信访案件,领导要带头接访,安排专人负责解决拖欠农牧民工工资信访事项。对接访过程中发现的复杂疑难和涉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大、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信访事项,制定具体化解方案,实行领导包案。

2.强化行业治理,系统解决欠薪问题。加大力度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案件,强化相关问题整治,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重点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加强监管,防止拖欠农牧民工工资,严防规模性欠薪。会同有关单位对政府投资房屋市政工程欠薪问题进行有效整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违反《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照职能职责依法处置;对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能职责的要及时通报移送相关部门。

3.完善落实应急处置机制。因房屋市政工程拖欠农牧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或极端性及重大舆情的事件,要及时、快速、妥善处置,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四)开展集中整改,巩固拓展根治欠薪工作效果。

12月份,结合年度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反馈问题和行动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开展“三倒查”,查项目整体工资支付情况、查保障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查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逐一销号、限时整改、全面整改。对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完善制度。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全面加强统筹协调,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抽调精干力量充实工作专班,坚决守住底线、防住风险,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2023年春节前,要继续对欠薪问题保持高度警觉,把整治欠薪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做到思想不松、行动不停、要求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化推进、全力维护农牧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和社会稳定。

(二)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履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指导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程款支付担保等制度规定,切实发挥职能优势。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条例》和相关政策文件,营造尊重劳动、关爱农牧民工的良好氛围。对项目负责人和劳资专管员进行警示教育,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牧民工工资的法律意识。对欠薪舆情要坚持线上监测和线下处置相结合,从速查清事实,稳妥处置化解,牢牢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

(四)加强调度协调,做好信息报送。按照盟局工作安排,每月按时报送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排查表,于2023年1月前做好专项工作总结,及时报送。

欠薪问题化解方案篇六

各位领导、同志们:

2020年,xx市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市和谐稳定大局。

(一)加强谋划,强化工作保障。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治欠保支工作推进方案,明确部门任务,分工合作,实施“三查两清零”,确保政府工程项目无欠薪,防止欠薪隐患累积。

(二)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对我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至今,我市对xx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多次检查,未发现欠薪情况,也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三)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巡查机制。为规范巡查工作,突出治欠效果,我市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机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现场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机制。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规定,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核实、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由我市治欠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效,优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对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两个监管”制度推行有序,源头防治成效显著。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农民工保证金三方监管实施,抓实治理欠薪重要手段。目前,我市xx个在建工程项目已全部落实了农民工保证金三方监管,监管金额xxx余万元,监管实施率达到100%全覆盖。同时,我市对新建项目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四方监管模式,实施工资支付过程全程监管,极大程度上避免了用人单位拖欠工人工资情况发生。今年以来,我市劳动保障xxx门巡查企业近xxx家,排查欠薪隐患x起,协调处理拖欠工程劳务费投诉事件x起,涉及劳动者x人、x万元;快速调处欠薪案件x件,为x名农民工追回薪酬x万元。

虽然我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在日后工作中进一步去改进,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主要原因是开发商通常使用开盘后购买者付款的资金来支付建设过程中的进度款。原因是今年疫情以来,受疫情影响,商品房销售受到较大影响,部分开发商资金回笼不足,导致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及工人工资。

(二)建筑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不够规范,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部分工程项目对部分零星使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资料不够完善、用工不规范。原因是施工方对零星用工管理不规范,没有完全落实实名登记,部分农民工维权意识差,平时不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发生欠薪投诉甚至不能提供相关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名称。

(三)工资结算问题。在建施工项目大部分施工班组工人的工资结算方式为计量计价,工资发放时,因工程质量验收等问题无法及时核定工作量和实际工资金额。原因是劳务公司或者施工班组长对施工全过程结算制度落实不到位。

(四)施工班组长(小工头)违规保管工人工资卡。施工班组长以需要向总包备案登记为名,要求工人将工资卡及密码交由工头集中管理。原因是农民工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法律保护意识差。像这种情况,总包已经按时将工资发放到工人工资卡,但工人却没有拿到应得的工资,处理起来难度极大,甚至无法下手处理。

农民工欠薪问题是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问题,我市将继续把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作为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对存在问题追根溯源,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全力以赴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做好宣传发动,提高维权意识。由劳动保障xxx门开展向在建工地的农民工进行《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提高农民工理性维权、合法维权意识。

(二)开展摸底排查,做好正面引导。由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市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指导建筑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深入排查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督促建筑企业落实“一金七制度”保障措施,规范用工管理。

(三)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整改。对于在建项目的用人单位中存在农民工工资拖欠隐患的,及时督促用人单位进行有效整改;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方案,并落实专人进行跟踪和督促;对于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四)保持高压态势,抓好巩固提高。由治欠办牵头,联合有关部门在x月份开展一次专项治理,消除各类隐患,确保不发生因拖欠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突发性事件,保持打击拖欠建筑农民工工资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定期对清欠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缺补漏、总结经验、查摆不足,确保清欠工作落地见效。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欠薪问题化解方案篇七

1,对于提供电子商务解决方案的服务商的合法地位进行考量。

网络是虚拟的世界与传统世界有相当差距。您得运用一切手段对服务商全方位地考察,确定对方是否是可以信赖的法律实体,维护您本身的权益,将您的风险降到最小。

3,问清服务商,通过他们的服务,您是不是能真正患上到您所需要的服务,您是不是能患上到实实在在的实惠,能否为您带来实际的赢利,这类赢利是长时间潜伏的仍是短时间现实的。

6,服务商在行业中的形象以及名誉。他们的言行是不是为业内人士所关注,是不是有相干报导,是不是在权威性的媒体中发表过指点性的有价值的文章,以体现出他们的专业性。

7,对于您额外请求,服务商是不是能提出中肯公道、使人佩服的解释,这类解释是不是专业。

8,对于服务商业务的纵向比较。

服务商所许诺的服务项目中是不是有有别与其竞争对于手的特点,能体现出强技术性以及专业性。服务商们对于于提供的服务,是不是向客户许诺其实际效果、完成时间等。

9,服务商是不是有优良的沟通能力,在沟通进程中察看其工作效力,服务商是不是体贴客户。

10,了解服务商的服务收费在同行业中是不是有竞争性。如果收费高了,其价值体现在何处,能为您带来何种真实的益处。

欠薪问题化解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做好民营区对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或减少越级上访、重复上访或集体上访,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维护辖区内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_颁布的新《信访条例》,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_、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信访条例》,切实落实中央、省、市对信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以推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的,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为民营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构建和谐开发区做好服务,为加快开发区建设作出新贡献。

落实中央、省、市各项信访工作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加大从源头上解决信访问题的力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构筑大信访工作格局。

为了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管委会决定成立民营区信访工作领导组。现将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信访工作领导组下设综合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委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赵利军兼任。主要负责领导组各类文件的收发、起草、报送和存档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各类综合性信访事务,督促检查各类信访案件的进展情况及其它日常工作。同时,下设八个工作小组。

信访一组:设在工委工作部,组长由郝来业兼任。成员单位由工委工作部、组织部组成。主要负责党委系统、党组织及区内党员的申诉和来信来访等方面的信访事件。

信访二组:设在招商局,组长由张荣跃兼任。成员单位由区招商局、区规划设计管理局、规划民营分局组成。主要负责接待处理区内土地征用、招商引资、投资环境等方面的信访事件。

信访三组:设在经济发展局,组长由徐美玲兼任。成员单位由区经济发展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成。主要负责接待处理区内企业立项审批、经营环境纠风、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信访事件。

信访四组:设在物业管理中心,组长由熊斌兼任。成员单位由区物业管理中心、区综合执法局组成。主要负责接待处理区内交通环境、环境卫生、供电供暖、城市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信访事件。

信访五组:设在群工部,组长由于成军兼任。成员单位由群工部组成。主要负责维护职工权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信访事件。

信访六组:设在人力资源局,组长由赵秀萍兼任。成员单位由区人力资源局组成。主要负责接待处理区内劳动保险保障、职工就业、退伍军人安置等方面的信访事件。

信访七组:设在建设环保局,组长由谭国富兼任。成员单位由区规划设计管理局、区建设环保局、规划民营分局组成。主要负责接待处理区内工程建设施工、规划,环境保护及农民工工资清欠等方面的信访事件。

信访八组:设在国税民营分局,组长由段德生兼任。主要负责区内企业税收征管等方面的信访事件。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信访小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树立服务思想,热情耐心地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对来信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符合政策法规应予以解决的,要尽快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解释清楚,争取其理解;要求不合理的`或无理取闹的,要在宣传政策的同时予以批评教育。

二是加大对新《信访条例》的宣传力度。各信访小组要加大对新《信访条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信访意识,逐步教育和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指导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使群众初步了解新《信访条例》对保障群众民主权利、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意义。

三是建立健全信访案件登记督办制度。各信访小组要克服重来访、轻信访的倾向。对群众的来信和来访,要逐件登记清楚。列入跟踪督办的,要明确责任人、督查部门和办理期限。办理情况要告之来信、来访当事人,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领导组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整理,重要的信访案件,还要整理归档,立卷保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各信访小组要认真做好各种矛盾的排查和超前化解工作,把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置转到事前预防上。要特别重视集体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在接待集体上访群众时,涉及本部门工作的,有关部门应当有2位以上工作人员在场,人数较多的,可让上访群众自行推举3-5名代表。接待集体上访时,要注意来访者的情绪,做好解释疏导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各信访工作小组还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小组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工作预案。

五是建立健全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年终,领导组要对各小组的信访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推诿拖延,不及时办理发生到市、到省、到京的集体上访或造成严重后果的,除通报批评外,责任单位和党政一把手严格按《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予以追究,决不姑息。

欠薪问题化解方案篇九

为做好迎接国家对我省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实地核查的相关准备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决定对我市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检查。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次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各成员单位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关于根治欠薪工作批示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根治欠薪工作合力。

要坚持问题导向、考核导向,以解决根治欠薪工作存在的各类问题为根本工作目标。深入研究考核办法,吃透国家考核工作任务清单,做实做细各项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国家考核工作任务清单,及时对照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考核材料,确保经得起看、经得起查、经得起检。全力迎接国家根治欠薪工作考核。

本次专项行动由人社部门牵头,抽调住建、交通、水利等行管部门精干力量开展联合检查。盯紧工程建设领域,集中发力整顿,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工作各项文件制度。采取各种法律手段督促落实国检任务目标清单。

本次专项行动从8月14-9月30,为期45天,分为两个阶段。

(一)集中检查阶段(8月14日-8月31日)。

主要对建设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工伤保险缴纳、劳动合同签订、按月支付工资、实名制平台落实、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开设、农民工维权信息牌设立等国检任务清单检查内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要对是否存在拖欠工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建设项目由行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当场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建立检查台账,发现一处整改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杜绝欠薪情况发生。

(二)整改复查阶段(9月1日-9月30日)。

针对第一轮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整改复查,对于逾期不改正的项目单位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进行处罚。

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部门间工作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人社部门要负责做好本次行动的牵头抓总工作;住建、交通、水利统计所属领域内在建工程项目名单;发改部门统计政府投资项目在建工程项目名单并于8月14日前提交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纸板盖章,电子版发送到根治欠薪工作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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