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税率(模板13篇)

  • 上传日期:2023-11-25 03:2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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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变更、解除等事项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以保证各方的合法权益。合同应当合理规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持平衡和公正。合同的目的是确保交易的公平和合法性。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下面是一些合同范本,供您参考和借鉴。

加工合同税率篇一

第一、印花税的意义: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二、土地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怎么交纳呢?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缴纳印花税的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其中,不包括土地租赁合同,因此,土地租赁合同不需要贴花缴纳印花税。在印花税税目表的“财产租赁合同”税目中并没有列举土地使用权租赁项目,因此土地租赁合同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第三、还有那些凭证是不需要交纳印花税的呢?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特别提醒的是: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

以上就是关于土地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交纳的问题,希望上面的介绍让您对印花税的税率问题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对您以后更好的交纳税种有所帮助。

加工合同税率篇二

全文如下: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二、个人所得税征收采取据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

1、纳税人出租(转租)房屋采取据实征收方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凭合法有效凭证,从其租金收入中依次减除房屋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纳税人负担的实际修缮费用,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2、纳税人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3、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个人出租住房,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含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增值税税额,在计算转租收入时可予以扣除。

五、该公告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原我市采取的综合征收方式和征收率同时调整,其他税种征收率及税率按原规定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12月14日。

延伸阅读:

深圳地税辟谣:租房个人所得税基本没有变化!

近日,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发布《关于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公布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对这次政策征求意见稿的相关情况,深圳市地税局表示,此次政策调整并不是新出台政策,而是对现有私房出租的个税政策的明确与规范,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测算,出租住房的绝大部分纳税人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实际税负率仅为0.5%、非住房仅为1%,税负水平与现行政策基本保持一致,而非部分媒体解读的税负统一上调至10%或20%。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出租房屋取得所得的行为均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应税行为,需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同时对于住房出租则减按10%的税率征税。除据实征税方式外,对于纳税人租赁成本费用不清,或不能提供有效凭证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则有权采取核定方式进行征收,据此深圳市按照租金收入的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实际应纳税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因此,纳税人的实际税负率为0.5%或1%。

深圳地税局称,此次征求意见是深圳地税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履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相关程序。此外,拟发布的公告从规范征税的角度,单独列示出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式,将更有利于我市房屋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加工合同税率篇三

第一、印花税的意义: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二、土地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怎么交纳呢?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缴纳印花税的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其中,不包括土地租赁合同,因此,土地租赁合同不需要贴花缴纳印花税。在印花税税目表的“财产租赁合同”税目中并没有列举土地使用权租赁项目,因此土地租赁合同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第三、还有那些凭证是不需要交纳印花税的呢?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特别提醒的是: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

以上就是关于土地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交纳的问题,希望上面的介绍让您对印花税的税率问题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对您以后更好的交纳税种有所帮助。

一、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应由合同双方谁付?

对于很多朋友对于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该谁交付、及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解答如下:

在税收法规上,订立合同的双方都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即使是合同约定税负由物业承担。

法规文号:国务院令1988第11号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二、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缴纳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需要租赁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租赁合同原件、房产证原件一起到所在地地税局去缴纳。

三、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如何计算?

1、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的税率是0、1%;印花税在"签合同时"按合同金额缴纳。

2、印花税是这样规定的: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未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对财产租赁的印花税有特殊规定:最低一元应纳税额起点,即税额超过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计。

四、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分几次扣除?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0、1%,一次性交纳。

加工合同税率篇四

印花税,按租赁合同金额的1%收取。

二、房屋出租要交哪些税。

(1)要向国家交房产税,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

(2)印花税,租赁双方在办理租赁登记时应按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3)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百分之五交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纳营业税。

(4)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企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个人,应交纳个人所得税。

【相关事项】。

文档为doc格式。

加工合同税率篇五

依据印花税方面的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具体数据表如下:

税  率

纳税人

说    明

1.购销合同

按购销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2.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贴花

立合同人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0.5‰贴花

立合同人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5.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立合同人

 

6.货物运输合同

按运输费用0.5‰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1‰贴花

立合同人

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0.05‰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保险费收入1‰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11.产权转移书据

按所载金额0.5‰贴花

立据人

 

12.营业账簿

生产、经营用账册

立账簿人

 

13.权利、许可证照

按件贴花5元

领受人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印花税还可以委托代征,税务机关委托经由发放或者办理应税凭证的单位代为征收印花税税款.

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 (四)免税 下列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

(1)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6)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7)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8)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

下列项目可以暂免征收印花税:

(1)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

(2)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个人之间书立的凭证;

(3)投资者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单位;

(5)个人销售、购买住房。

加工合同税率篇六

依据印花税方面的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比例税率---税目---比例税率。

1、财产租赁合同1‰5、货物运输合同0.5‰。

2、仓储保管合同1‰6、产权转移书据0.5‰。

3、加工承揽合同0.5‰7、营业帐簿中记载资金的帐簿0.5‰。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下表并没有涵括购房过户时的印花税税率,。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的计算方式相对比较简单,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需要缴纳的印花税是按租赁合同记载的租赁总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因应各地方政府的政策,以上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及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不定时会有所调整,大家应当在需要缴交时到地方税务局或者所属区域的租赁登记所咨询清楚印花税税率,并索取相关印花税税率表的单张指引。

税目。

范围。

税率。

纳税人。

说明。

1

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2

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贴花。

立合同人。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0.5‰贴花。

立合同人。

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5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立合同人。

6

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按运输费用0.5‰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

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1‰贴花。

立合同人。

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0.05‰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

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保险费收入1‰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

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11。

产权转移书据。

按所载金额0.5‰贴花。

立据人。

12。

营业账簿。

生产、经营用账册。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立账簿人。

13。

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按件贴花5元。

领受人。

文档为doc格式。

加工合同税率篇七

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不论合同是否兑现、何时兑现)、产权转移书据(办产权、销售房屋等)、营业账簿(记载资金帐和其他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如工商执照、商标注册等)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课征的税。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即完成纳税义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借款合同印花税税率的知识,欢迎阅读。

借款合同印花税率的多少要看借款人是跟谁借得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银行及其它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非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畴,不征收印花税。

印花税计算方法目前,对不同的借款形式,主要采取下列计税办法:

一、凡是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就借款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所载金额计税,在借据上贴花。如果双方在口头上达成借贷协议,在借款时通过借据作凭证,应按每次借据金额计税贴花。

二、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这种借款次数频繁,如果每次借款都要贴花,势必加重双方负担。因此,对这类合同只就其规定的最高额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另贴印花。

三、目前,有些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的抵押贷款,这种借贷方式属资金信贷业务,这类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其后如果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资产转移给贷款方时,还应就双方书立的产权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的有关规定计税贴花。

四、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亦应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

五、在有的信贷业务中,贷款方是由若干银行组成的银团,银团各方均承担一定的贷款数额,借款合同由借款方与银团各方共同书立,各执一份合同正本。对这类合同,借款方与贷款银团各方应分别在所执的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贷金额计税贴花。

六、有些基本建设贷款,先按年度用款计划分年签订借款合同,在最后一年按总概算签订借款总合同。总合同的借款金额包括各个分合同的借款金额。对这类基建借款合同,应按分合同分别贴花,最后签订的总合同,只就借款总额扣除分合同借款金额后的余额计税贴花。

加工合同税率篇八

印花税,按租赁合同金额的1%收取。

二、房屋出租要交哪些税。

(1)要向国家交房产税,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

(2)印花税,租赁双方在办理租赁登记时应按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3)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百分之五交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纳营业税。

(4)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企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个人,应交纳个人所得税。

【相关事项】。

加工合同税率篇九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现行印花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税率。具体如下:

1、比例税率。

印花税的比例税率分为5档,即:1‰、0.5‰、0.3‰、0.05‰、2‰。

1)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的税率为1‰。

3)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的规定税率为0.3‰。

5)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购买、继承、赠与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均依书立时证皇谐〉比帐导食山患鄹窦扑愕慕鸲睿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印花税(包括a股和b股)。

2、定额税率。

在印花税的13个税目中,适用定额税率的是权利许可证照和营业账簿税目中的其他账簿,单位税额均为每件5元。

3、适用税率的特殊要求。

在确定适用税率时,如果一份合同载有一个或几个经济事项的,可以同时适用一个或几个税率分别计算贴花。但属于同一笔金额或几个经济事项金额未分开的,应按其中一个较高税率计算纳税,而不是分别按多种税率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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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合同税率篇十

一、出租用于居住的:

房产税=租金收入*4%;印花税=租金收入*0.1%;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土地使用税=面积*税额(xx元/平方米)。月租金超过起征点的还需要征收:营业税=租金收入*3%;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10%。

二、出租用于经营的:

房产税=租金收入*12%;印花税=租金收入*0.1%;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土地使用税=面积*税额(xx元/平方米)。月租金超过起征点的还需要征收:营业税=租金收入*5%;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10%。

加工合同税率篇十一

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税。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立合同人。

《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中的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从性质上属于经营租赁合同,其适用税率为千分之一(1‰),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印花税宣传提纲》(国税地字[1988]第012号)的通知规定:

按比例税率纳税而应纳税额又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对财产租赁合同规定了最低一元的应纳税额起点,,请保留此标记税额超过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纳税。就单笔租赁合同纳税而言,如租赁金额为300元,应纳印花税0.3元,由于不足1元,所以按1元贴花;而如果租赁金额为1600元,则应纳印花税1.6元,而不是四舍五入按2元贴花,因此,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也应以角为最低计量单位,超过1元应全额贴花,不存在尾数取舍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的计税依据:是租赁金额,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适用税率千分之一。

应交印花税=20年*1000000元*千分之1=20000元。

帐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20000。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20000。

加工合同税率篇十二

1、租赁管理费:租金×2%(暂免征)。

2、月租金小于5000元,综合税率为租金的4.1%。

(1)房产税:租金×4%。

(2)个人所得税:租金×0.1%。

3、月租金等于或大于5000元,综合税率为租金的6.12%。

(1)营业税:租金×1.5%。

(2)房产税:租金×4%。

(3)城市维护建设税:租金×0.105%。

(4)教育附加:租金×0.045%。

(5)个人所得税:租金×0.44%。

(6)地方教育附加:租金×0.03%。

1、营业税:租金×5%。

2、教育附加费:租金×0.15%。

3、地方教育附加:租金×0.1%。

4、城市建设费:租金×0.05%。

5、印花税:租金×0.2%(业主和租客各承担50%)。

1、营业税:租金×5%。

2、预提所得税:(租金―营业税)×10%。

3、印花税:租金×0.2%(业主和租客各承担50%)。

备注:个人购房物业在出租时才需缴纳租金的4%的房产税,而境内企业和境外企业,则在购买物业后无论是否出租每年均需缴纳房产原值×70%×1.2%的房产税。

意见稿提出,个人(含外籍个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深圳市范围内将自有房屋或租入房产出租给承租人,并取得租金或者其它经济利益所得,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中,个人所得税征收采取据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纳税人出租(转租)房屋采取据实征收方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凭合法有效凭证,从其租金收入中依次减除相应费用,不能提供相关凭证和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而应纳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个人出租住房,暂将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该公告自明年4月1日起实施。

延伸阅读: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出租房屋。

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个人(含外籍个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深圳市范围内将自有房屋或租入房产出租给承租人,并取得租金或者其它经济利益所得,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征收采取据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

1、纳税人出租(转租)房屋采取据实征收方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凭合法有效凭证,从其租金收入中依次减除房屋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纳税人负担的实际修缮费用,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2、纳税人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3、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个人出租住房,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房屋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纳税人同一个月多次取得房屋租赁所得应合并计算纳税。

四、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含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增值税税额,在计算转租收入时可予以扣除。

五、该公告自年4月1日起实施。原我市采取的综合征收方式和征收率同时调整,其他税种征收率及税率按原规定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加工合同税率篇十三

现行征管:按1‰单边征收。

历史上,证券交易印花税曾经历多次调整,但调整的内容主要是税率和征收方式。2007年5月,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要求由双方当事人分别按3‰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

200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两次发布通知调整了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税率和征收方式。从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3‰调整为1‰。从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将现行的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按1‰的税率对双方当事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按1‰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调整后的税率和征收方式延用至今。

影响主要限于上海和深圳。

证券交易印花税并非全国性税种,归属权调整,影响的地域主要限于上海和深圳。

根据沪深交易所数据,2015年沪市累计股票成交金额达到132.56万亿,深市成交122.5万亿。按照现行印花税1‰单边征收的规定,沪深两市去年印花税总额超过2500亿。按照此前中央97%、地方3%的分税比例,上海和深圳总计分得75亿元。而2016年1月1日起沪深两市将不再分拿证券交易印花税,全部收归中央。

不过,有关专家表示,上海和深圳两地财政收入相对丰富,所以将证券交易印花税全部收归中央影响不会很大。

此次调整不包括其他印花税。

专家表示,证券交易印花税实际上仅是印花税当中非常小的一部分。此次调整仅仅是针对证券交易印花税进行,而非全部印花税。一直以来,印花税都是由地方税务局征收,除证券交易印花税以外的其他印花税全部归属地方。

延伸阅读: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是印花税的一种,起源于荷兰。

1624年,荷兰政府面临经济危机,统治者摩里斯打算增税扶危解困,但又怕招致民怨沸腾。有人想出高招:生活中人们常使用契约等单据,如果对此征税,税源广大。而且,人们有这样的心理,认为凭证单据上有政府盖的印,才是合法凭证。荷兰政府在试探了民意后,确立了这项税收。由于缴税时是在凭证上用滚筒推出“印花”戳记以示完税,因此被称“印花税”。

此税一出,欧美各国竞相效法,印花税被欧美经济学家誉为税负轻微、税源畅旺、手续简便、成本低廉的“良税”。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是从普通印花税发展而来的,专门针对股票交易发生额征收的税。

但当时设立证券交易印花税这个税目的.最初出发点却绝非仅仅为了财政收入,而更主要是地方政府为了调控初创伊始的证券市场上所出现的“过热的投机行为”。

证券交易税的主要职能是调节市场交易,同时,我国证券交易印花税的财政收入职能也很明显。关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就证券印花税分成比例的安排,因为深圳开始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时,我国税法中有关印花税的法规只有1988年国务院(而非立法机构)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而其中并无证券交易印花税这一税目。

而对于印花税来说,根据1988年11月9日财政部《关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所规定的,一开始印花税是中央和地方分享税,按对半分成。不过仅仅过了两个月,在1988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改变“印花税”预算级次问题的通知》中重新规定,“‘印花税’收入,全部划归地方财政,作为地方预算固定收入,此项收入上解地区中央财政不参与分成。”

由此可见,印花税在1988年10月1日实施起到年底,短暂执行过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半分成外,从1989年至今一直属于地方税种。

1993年12月15日颁布、1994年1月1日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正式将“证券交易税”定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种,并明确“证券交易税,中央与地方各分享50%”。尽管因为种种原因,证券交易税的设置最终没有实现,有关工商税制的改革也一直延宕搁置,但(证券交易)印花税却从此开始按照《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而从1994年起变更执行地方和中央各50%的分配比例,一直到1996年底。并从此以后一直将证券交易印花税当作证券交易税在使用,并使它实际成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种。

1996年12月16日颁布、1997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务院关于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的通知》要求:“自1997年1月1日起,将证券交易印花税分享比例由现行的中央与地方各50%,调整为中央80%,地方20%。”国家税务总局在1997年1月28日相应地对上海和深圳下发了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的“国税发(1997)14号”文。

4个月后,国务院在1997年5月9日下发了《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将印花税税率从3‰调整到5‰,并要求将“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新增加的收入,全部作为中央财政收入。”于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这个精神,下发了《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明确了“调整税率后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收入的分享比例,中央88%,地方为12%。”

1998年6月11日,国务院《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中决定:从1998年6月12日起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为4‰。并要求“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调整后,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对该项税收的分享比例不变,仍为中央88%,地方12%。”

之后在2000年9月29日,国务院《关于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的通知》决定,“将证券交易印花税分享比例由现行的中央88%、地方12%,分三年调整到中央97%、地方3%。即2000年中央91%、地方9%;2001年中央94%、地方6%;从2002年起中央97%、地方3%。其中,2000年的分享比例,自2000年10月1日起执行。”

根据沪深交易所最新数据,2015年沪市累计股票成交金额达到132.56万亿,深市成交122.5万亿。按照现行印花税1‰单边征收的规定,沪深两市去年印花税总额超过2500亿。

专家认为,证券交易印花税由中央和地方的共享税改为中央税,意味着中央和地方的税收收入划分工作正式启幕。而财税改革重头戏――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也或将于2016年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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