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加班申请制度3篇(优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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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申请制度3篇篇一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景,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按提成制度结算的销售部员工和厂部的计件员工不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光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光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五条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售后、经营、投资部工程师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和周末继续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六条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经营部、投资部、国际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七条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由行政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三章加班管理规定。

第八条加班人员应提前向行政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光: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终一个星期五的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景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30前补交。

第九条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光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十条加班时光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光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第十一条已计算加班补贴或调休,奖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数计算。

第十二条工作日加班时光最多计4小时天,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光最多计8小时天,且每个月加班时光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光不受本规定第十二条的限制: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十四条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下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条常驻公司人员的加班起止时光以打卡为准,外派人员的加班起止时光,以个人提交书面说明,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为准。

第十六条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年内累计加班15个工作日(含15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15个工作日,则根据工作紧张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第十七条调休时光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光;。

(二)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调休时光。

第十八条加班补贴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5倍计算加班补贴;。

(二)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2倍计算工资报酬;。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的3倍计算工资报酬。

第五章罚则。

第十九条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第二十条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光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

第二十一条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光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加班申请制度3篇篇二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景,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按提成制度结算的销售部员工和厂部的计件员工不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光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光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五条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售后、经营、投资部工程师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和周末继续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六条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经营部、投资部、国际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七条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由行政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八条加班人员应提前向行政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光: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终一个星期五的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景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30前补交。

第九条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光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十条加班时光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光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第十一条已计算加班补贴或调休,奖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数计算。

第十二条工作日加班时光最多计4小时天,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光最多计8小时天,且每个月加班时光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光不受本规定第十二条的限制: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十四条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下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条常驻公司人员的加班起止时光以打卡为准,外派人员的加班起止时光,以个人提交书面说明,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为准。

第十六条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年内累计加班15个工作日(含15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15个工作日,则根据工作紧张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第十七条调休时光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光;。

(二)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调休时光。

加班申请制度3篇篇三

为加强大厦安全管理,维护大厦客户的人身财产安全,x贸易大厦特做如下规定:

2.国家法定节假日全天

3.客户进入大厦时出示出入证,并在值班处签入、签出。

4.在法定节假日,客户加班需提前向客务部申请,根据客户加班情况提供相关配套服务。

5.非办公时间进入大厦的客户应服从管理,配合巡楼保安人员、管-理-员的例行检查。

6.非办公时间进入大厦的客户不得在其办公楼层以外的楼层游荡。

7.大厦保安员、管-理-员因安全或其他原因认为有必要时,可随时请客户离开大厦。

8.如客户在加班期间出现紧急事件,请及时与大厦保安部联系,客务部24小时为客户提供服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按提成制度结算的销售部员工和厂部的.计件员工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 加班的原则和程序

第四条 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文秘部落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售后、经营、投资部工程师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和周末继续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六条 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经营部、投资部、国际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七条 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由行政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三章 加班管理规定

第八条 加班人员应提前向行政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30前补交。

第九条 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十条 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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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申请制度3篇篇四

为贯彻、落实系统集成资质的进度按时完成,特制定相关激励制度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配合系统集成资质换证工作的员工。

第二章 加班补偿标准及计发

第三条 加班补偿方式是计算加班工资

第四条 加班工资计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50元/晚,超过凌晨加班按100元/晚计算加班工资;

(二) 周末加班按100元/天计算加班工资;

(三)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200元/天计算加班工资;

第五条 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周一次,由人力资源中心核实后申请发放。(按考勤记录为准)。

第三章 罚则

第六条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应予加班。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第七条 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工资,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第八条 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可要求赔偿相应损失。处以200元罚款。

第一条 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 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 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  周末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  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  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  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  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  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 加班工资计算

1. 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教职员工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障教职员工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班是指我校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利用节假日或休息时间完成全校性、领导临时交办或重大突击性且有较强时限性的工作及上级有关部门特殊安排的工作。

二、加班必须达到既定目标和领导要求,未完成工作任务不作为加班,属于分内工作在正常工作日未能完成的不作为加班。

三、节假日中受理的且能延后到正常工作日内完成的事务,在工作日内完成,尽量尊重教职工的.休息权,不安排加班。

四、学校群体性加班事务,优先安排一线教职人员参加,所有教职工在预先接到通知后,安排好私人事务,不得拒绝加班。(如节假日清理、维修教师课桌椅,节假日校园绿化整修、双休日召开家长会、家长学校工作、留守儿童工作、迎接各种检查等等。)

五、加班实行报告审批程序:需要加班的教职工须到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加班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中注明加班工作内容。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办公室签署意见,再由校长审批后交总务部门存档登记。(流程见附件一)

六、因事件紧急未履行加班报告审批手续的,应经校长安排或同意,由办公室作好加班记录,事后由当事人按程序补办书面审批手续。

七、实行加班(含节假日值班)补助制度。

1、加班(含节假日值班)给予补助,结合我校经费紧张的实际,标准为40元/天(半天为20元),加班日原则上不安排就餐,工作误餐与加班补助不得重复领取。

2、 节假日参加会议且报销交通费和领取工作误餐补助(县内20元/人*餐、市内30元/人*餐)的不再享受加班补助。会议组织方安排工作餐的,学校不补助工作误餐费。

正常工作日本县、合肥市区范围内参会、公干的不享受出差补助,只报销交通费。

3、教职工要提高业务能力、讲究效率,完成同一事件加班最长时间为一天,超出时间不算加班。

4、校领导组成员正常工作月份因享受与班主任同等待遇,其间因公外出时所承担的课堂教学任务由教务部门安排公代,因此在正常工作月份没有加班补助。在寒、暑假里,的确因公加班的,依上述规定和程序办理。

5、因公去往外市(合肥市以外)每人每天出差补助30元,如果学校集体安排餐饮的不予补助餐饮费;学校没有安排餐饮的,餐饮报销标准:中、晚餐30元/人,早餐15元/人。(此项不包括继续教育培训类)

6、办公室要将加班情况(加班申请单复印件)每月底定期进行公布,寒、暑假加班情况在新学期开学第一周张榜公布,接受教职工监督,并作为核定加班费的依据,统一汇总,由校长审签,总务部门列表发放。

八、明确加班时间。加班的最小计算单位和审批单位为半天。白天加班时间超过四小时的按一天计,四小时以内的按半天计;晚上加班时间超过二小时按一天计,二小时以内按半天计,不提供餐饮补助。加班前应提前通知办公室,做好备案。

九、下列情况不能审批为加班:

1、效率低下或消极怠工,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日常本职工作任务的;

2、因工作质量低劣或失误而造成工作返工的;

3、加班应该能够完成但超过加班审批时间的;

4、校领导临时交办但可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的;

5、因办与工作无关占用正常工作时间的;

6、上级及其他单位抽调且已经给予一定经济补助的;

十、校领导和教职工加班由办公室负责登记,未经办公室登记备案的不作为加班对待,总务部门需凭办公室出具的加班申请单核算、发放加班补助。

十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分别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且加班费用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1、分管领导把关不严,随意出具加班审核意见的;

2、科室负责人提供虚假情况,谎报加班事由的;

3、工作需要确须加班,既不安排落实,也不按程序报告审批的。

十二、注意做好加班安全工作。工作人员节假日加班,要注意安全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本制度从2015年2月起执行。

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对工程部员工加班做暂行规定如下: 

2、 加班补助: 补助标准为每人次 20 元,以部长签发的《加班确认单》为发放 依据。

3、 其他: 加班人员的早夜餐费由公司负责。

二零一一年九月六日

加班申请制度3篇篇五

为完善教职工加班制度,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景,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1、各处室按照本处室的职责范围、岗位职责制及工作计划,充分利用上班时光,完成各项任务,尽量不要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光或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加班完成任务的,方可安排教职工加班。

2、学校各处室需安排教职工加班,处室负责人应先向校长室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

3、确需加班的要事先周密安排,做出计划,说明完成任务的工作量、加班时光和人数。且要严格控制加班次数和人数。

1、休息日、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加班,各处室负责人需事先制定书面加班计划和事由,到校办公室领取和填写《加班申请表》报校长室批准签字,方可安排加班。

2、若遇特殊情景,各处室来不及填写《加班申请表》,各处室负责人须事后及时补办加班手续。

3、审核人对实际加班工作完成情景应予即时检查,确认加班具体人数与实际加班时光,填写加班检查表,即时上报校长室存档。

4、校长室对于加班工作完成情景每月统计,每学期汇总,年底统一发放。

经批准工作日晚上加班、双休日、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加班每小时5元人。

加班申请制度3篇篇六

第一条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按提成制度结算的销售部员工和厂部的计件员工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加班的原则和程序

第四条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售后、经营、投资部工程师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和周末继续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六条 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经营部、投资部、国际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七条 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由行政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三章加班管理规定

第八条加班人员应提前向行政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30前补交。

第九条 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十条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第十一条 已计算加班补贴或调休,奖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数计算。

第十二条 工作日加班时间最多计4小时/天,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计8小时/天,且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十二条的限制: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十四条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条 常驻公司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打卡为准,外派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个人提交书面说明,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为准。

第四章加班补偿标准

第十六条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年内累计加班15个工作日(含15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15个工作日,则根据工作紧张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第十七条 调休时间计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二) 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第十八条加班补贴计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5倍计算加班补贴;

(二) 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2倍计算工资报酬;

(三)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的3倍计算工资报酬。

第五章 罚则

第十九条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第二十条 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

第二十一条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第二十二条 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于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发布,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起实施,此前公司颁布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一条 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 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 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                                    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 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领导出差: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 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 加班工资计算

1. 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 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   

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

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 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一、加班原则

1、为完成突击性工作任务,如抢修、抢险、安装调试设备等,方可申请加班。

2、法定假日仍需留守工作。

二、加班申报审批程序

1、临时加班:由部门经理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加班申请单”,待分管副总或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安排加班,并将“加班申请单”交办公室备案。确因工作任务紧急事先未来得及办手续的,事后必须补办。

2、法定节假日加班:由部门文员根据本部加班人员的实际出勤工时统计汇总,经部门经理、分管副总签字同意后交办公室计发加班工资。

三、轮休

1、临时加班和双休加班,均以1:1倍的天数安排轮休。

2、法定节假日上班(要求补休者),按1:2倍的天数安排轮休,不另补薪。

3、倒班员工正常轮休恰逢法定休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外,另以1:1倍的天数轮休。

四、计薪标准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发放标准按员工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加班申请制度3篇篇七

为完善教职工加班制度,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景,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1、各处室按照本处室的职责范围、岗位职责制及工作计划,充分利用上班时光,完成各项任务,尽量不要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光或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加班完成任务的,方可安排教职工加班。

2、学校各处室需安排教职工加班,处室负责人应先向校长室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

3、确需加班的要事先周密安排,做出计划,说明完成任务的工作量、加班时光和人数。且要严格控制加班次数和人数。

二、申请加班及加班费发放程序。

1、休息日、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加班,各处室负责人需事先制定书面加班计划和事由,到校办公室领取和填写《加班申请表》报校长室批准签字,方可安排加班。

2、若遇特殊情景,各处室来不及填写《加班申请表》,各处室负责人须事后及时补办加班手续。

3、审核人对实际加班工作完成情景应予即时检查,确认加班具体人数与实际加班时光,填写加班检查表,即时上报校长室存档。

4、校长室对于加班工作完成情景每月统计,每学期汇总,年底统一发放。

经批准工作日晚上加班、双休日、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加班每小时5元人。

四、本暂行规定自1月1日起执行,本规定解释权在校长室。

xx中学。

加班申请制度3篇篇八

第一条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职责:

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程序资料: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光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午时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头签收时光,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终一个星期五的午时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头签收时光,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终一个工作日的午时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头签收时光,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所以,如果不能在规定时光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光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光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景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光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光。

第六条加班工资计算。

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齐发放。

加班申请制度3篇篇九

1. 各部门因生产需要加班,必须下午15:30分前认真填写《加班申请表》,部门主管审核,生产经理确认并报生产总经理批准后,再交人事部汇总存档。

2. 节假日一般不安排加班,特殊情况必须提前一天报总经理批准,休息日申请加班,必须在《加班申请表》上注明下周内某天补回休息一天。

3. 加班申请部门,必须有在加班单上注明生产数量,以便部门主管认真核算加班人数及时数后上报上级审批。

5. 严禁无故加班,弄虚作假,人事部将核对考勤,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全厂通告批评。

二.加班管控制度

1. 公司生产旺季为每年5-8月份及11月-2月,旺季每周工作时间应控制在65小时以内,且周六、周日必须少安排工作时间,控制是数为16小时。

2. 生产淡季每周工作时间为60小时,且尽量不安排休息日加班。

3. 生产量有所变动要即刻合理调整加班时间。

4. 仓库每周的.加班时数应控制在12小时以内, 即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52小时,如有特殊情况要超时加班, 要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加班.周日如确需加班可实行轮流值班制度。

具体执行:部门主管周五对本周加班工时管控进行回顾,并根据实际情况计划安排周日是否需要加班,加班轮值人员名单,后提交人事部备案。

5. 文员每周的工作时间应控制在44小时以内.

7. 清洁工采用7+1的工作时间,星期六上班5小时.(星期一至五每天正常上班7小时,加班1小时,星期六计正常上班5小时)

加班申请制度3篇篇十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加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普通员工加班。

第三条:本规定不适用于公司中高级职员,其额外工时工作视作应尽义务。

第三章:加班原则第四条公司鼓励员工在每一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

第五条: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第六条加班时光限制:

1、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景每日不超过3小时;。

2、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

第七条: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第八条:凡需加班者,均须填写加班记录表申请加班,经有关主管批准后方能加班。

第九条:加班完毕后填写加班记录情景,经有关主管验审后送人事部留存。

第十条:每月人事部统计加班情景,在员工工资中支付加班费。

第五章:加班费用计算。

第十四:条超过加班定额(每月36小时)部分,不支付加班费。值班津贴另行计算。

第六章:调休。

第十五条:加班员工可不领取加班费以调休代替。

第十六条:凡调休的员工均应填写申请,并经主管和人事部门同意审批。

第十七条:调休时光以半年为最小单位。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特殊或紧急情景处置可突破加班时光限制和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充有关手续。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执行,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加班申请制度3篇篇十一

1. 各部门因生产需要加班,必须下午15:30分前认真填写《加班申请表》,部门主管审核,生产经理确认并报生产总经理批准后,再交人事部汇总存档。

2. 节假日一般不安排加班,特殊情况必须提前一天报总经理批准,休息日申请加班,必须在《加班申请表》上注明下周内某天补回休息一天。

3. 加班申请部门,必须有在加班单上注明生产数量,以便部门主管认真核算加班人数及时数后上报上级审批。

5. 严禁无故加班,弄虚作假,人事部将核对考勤,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全厂通告批评。

二.加班管控制度

1. 公司生产旺季为每年5-8月份及11月-2月,旺季每周工作时间应控制在65小时以内,且周六、周日必须少安排工作时间,控制是数为16小时。

2. 生产淡季每周工作时间为60小时,且尽量不安排休息日加班。

3. 生产量有所变动要即刻合理调整加班时间。

4. 仓库每周的加班时数应控制在12小时以内, 即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52小时,如有特殊情况要超时加班, 要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加班.周日如确需加班可实行轮流值班制度。

具体执行:部门主管周五对本周加班工时管控进行回顾,并根据实际情况计划安排周日是否需要加班,加班轮值人员名单,后提交人事部备案。

5. 文员每周的工作时间应控制在44小时以内.

7. 清洁工采用7+1的工作时间,星期六上班5小时.(星期一至五每天正常上班7小时,加班1小时,星期六计正常上班5小时)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将支付相应的加班补贴。公司安排的活动(培训、集体活动等)不在此范围中。

一 、加班管理制度:

(一)有需要加班的员工须填写《加班申请单》,并交至行政部备案;经批准同意后的加班,方可作为员工加班原始记录。

(二)加班申请需在当日下班时间18:oo前提出申请,否则将视为无效。

(三)加班的员工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行政部会根据每月的考勤记录核实其加班情况,如当月考勤中没有显示加班打卡记录,其加班将视为无效。

(四)公司严禁代打卡,如发现代打卡行为,代打卡者与被打卡者均属于违纪行为,将受到公司严重处分,视情况,罚款300--500元。

(五) 《加班申请表》上的加班时间段必须与实际考勤打卡时间一致,行政部将最终以考勤记录中的工作时间为考核依据。

(六)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七)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负责人不在未能签字,行政部要通过电话与相应部门负责人进行核实。

(八) 未填写加班申请单、或因没有完成本职工作而延长的工作时间,不计加班。

二 、加班补贴制度:

(一) 员工当日加班至晚22:oo以后,则享受补助餐费15元;当日弹性制工作的.员工根据实际的上班时间,以打卡机上的记录为准,当日工作时间累计满12小时才能享受补助餐费15元。

工作制员工,需要根据具体工作时间,提前向行政部门申请通过后,才能给予报销。

(三) 周六、周日员工加班餐补规则如下:

打卡时间为9:00---12:00 享受补助餐费15元;13:00---22:00可享受补助餐费15元。加班到凌晨12点以后,可报销回家车费(公交、地铁、计程车均可,报销计程车必须在没有直达公交车或者地铁情况下。车票背面需要备注起始地与到达地,并填写交通明细表)

附:加班的时间以打卡机上的考勤记录为报销依据。

三 、加班调休制度:

(一) 员工当日加班至凌晨1点以后,则次日可10:00到岗。

(二) 员工加班之后可以采用调休的方式来抵消员工加班出勤,调休的有效期至每年的6月底、12月底。未在规定期限内调休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 员工申请调休需提前三天填写《调休申请单》交由行政部,得到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调休,并做好相应的工作交接。

(四) 调休时间按照累计方式,并在有效期内多次使用,直到全部对抵为止。调休最小计算单位为1天,调休不可连续三天休假。

(五) 调休最小申请单位为1天,即员工加班时间需累计8小时。加班以小时为单位,不累计分钟。(以打卡机上的考勤记录为核对标准)

(六)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制定并解释。

(七)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x公司行政部

2011年x月x日

加班申请制度3篇篇十二

为了提高效率,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1、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要求员工加班加点,被指定的员工不得无故推诿。

2、员工核报加班是以公司安排的休息时光为前提的,依据岗位的不一样有不一样的核报标准。

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工作率,对加班严格控制。

2、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优先安排调休,确认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用。

3、时光原则。加班两个小时以上算加班,同时工资按半个工作日计算;四小时以上均按一个工作日计算。

4、工资原则。加班费用为平时工资的两倍。

1、各部门员工,经部门安排加班的,由员工填写《加班申报表》,并按照加班申报程序予以申报。

2、员工在加班开始时光和结束时光应进行打卡考勤。加班时光如未及时打卡,应于次日到部门负责人处填写未打卡证明,并请负责人签字。

3、对于每日加班情景,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加班情景进行检查。

六、不予批复的加班。

1、因本人或部门正常工作任务没有完成而自愿加班的。

2、未按要求填写《加班申报单》的。

3、加班时未打卡,也未填写未打卡证明的。

加班申请制度3篇篇十三

1.1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正常工作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2 提倡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

二.职责

2.1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及基层班组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力资源部。

2.2各部门主管应承担控制本部门月度加班时间总量的责任,加班时间原则上控制在批准的月度总加班小时以内(其内容详见《月度加班考核指标表》)。

2.3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加班申请单》的加班结算方式及规定标准计时加班工资和累积调休小时数;负责每周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厂长和总经理。

三.适用范围

本公司全体有加班费的员工。

四.原则

4.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4.2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无特殊情况的事假按调休处理。

4.3总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时间参照历史数据进行月度控制。

五.内容

5.1加班种类

5.1.1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时间工作,包括遇紧急事件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到工作现场进行处理。

5.1.2双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工作,包括四班三运转员工的倒班周末。

5.1.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5.2加班认定

5.2.1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5.2.1.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运输或作业的。

5.2.1.2须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停产时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工程施工的。

5.2.1.3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5.2.1.4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5.3加班审批程序

5.3.1员工平时加班前须填报《加班申请单》(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部门主管审核;双休日加班要签核到厂长,节假日加班要总经理批准。原则上各部门申请的加班申请单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7:00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人力资源部,收到加班申请单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加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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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遇紧急情况的经总经理批准,可先实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单》。

5.3.3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加班审批手续的,均不视为加班,不得计发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5.4加班免除

5.4.1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劳动节、端午、中秋、十一国庆节)继续工作均算加班,计算加班工资。

5.4.2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工资:

5.4.2.1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人力资源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时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

5.4.2.2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加班申请制度3篇篇十四

工作制员工,需要根据具体工作时间,提前向行政部门申请通过后,才能给予报销。(三)周六、周日员工加班餐补规则如下:打卡时间为9:00---12:00享受补助餐费15元;13:00---22:00可享受补助餐费15元。加班到凌晨12点以后,可报销回家车费(公交、地铁、计程车均可,报销计程车必须在没有直达公交车或者地铁情况下。车票背面需要备注起始地与到达地,并填写交通明细表)附:加班的时间以打卡机上的考勤记录为报销依据。三、加班调休制度:(一)员工当日加班至凌晨1点以后,则次日可10:00到岗。(二)员工加班之后可以采用调休的方式来抵消员工加班出勤,调休的有效期至每年的6月底、12月底。未在规定期限内调休者,视为自动放弃。(三)员工申请调休需提前三天填写《调休申请单》交由行政部,得到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调休,并做好相应的工作交接。(四)调休时间按照累计方式,并在有效期内多次使用,直到全部对抵为止。调休最小计算单位为1天,调休不可连续三天休假。(五)调休最小申请单位为1天,即员工加班时间需累计8小时。加班以小时为单位,不累计分钟。(以打卡机上的考勤记录为核对标准)(六)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制定并解释。(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加班制度明细申请书。

加班申请制度3篇篇十五

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保证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在休假日与国定假日做好与施工单位的联系,特制定本值班、加班制度。

1、逢休假日与国定假日,办公室中层以上干部实行轮流值班制度,每天一人,时间与工作日一致,值班表由综合协调组编制,如有个别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2、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检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汇报,并做好值班记录。

3、除工作时间外,因实际工作需要,由各工作组负责人安排加班时间与人员。

4、加班人员应填写加班单,由工作组负责人签字后交综合协调组汇总。调休的应在调休日的当月由各部门统一交综合协调组核销。

5、值班、加班过程中,确实需要外出,应向领导说明,经同意后方可。

附:《值班人员职责》。

值班人员职责(工程现场)。

一、值班人员应做好与某某人民大会堂和施工单位的联系,施工单位因施工需要我方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处理、汇报。

二、在施工期间,值班人员应协助施工单位注意施工安全,防止意外。

三、发现紧急情况时应视危险程度采取各种应急措施,如切断各种火源、电源,召集抢救人员等。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各类火灾、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检查消防设备是否短少或损坏,对各类消防器材及时维护、保养,要确保消防器材有效使用、方便。

五、值班人员有权拒绝任何单位、任何个人将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带入办公室或施工现场。

六、做好值班记录,将值班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或提出整改意见,记载在值班记录本中。

七、严格值班制度,值班期间不准饮酒、娱乐。

八、按时上岗到职,及时做好交接班,不准擅离职守,确保安全。

加班申请制度3篇篇十六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各控股(集团)公司:

随着新形势下劳动用工特点的变化和规范单位用工行为要求的不断提高,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管理对维护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障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为进一步规范特殊工时制度的审批管理,加强审批监管,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要求,现就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特殊工时制度的分类和职工工作时间的界定。

(一)不定时工作制。

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需机动作业而采取不确定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如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购销人员、装卸人员、长途运输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小车驾驶员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人员每天的实际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平均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因工作性质特殊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需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作业,采取以周、月、季、半年、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如:交通、铁路、水运、航空、旅游、地质、石油、建筑、制糖、制盐等行业和受外界因素影响生产经营任务不均衡的部分工作岗位人员等。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人员,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应与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二、调休和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

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人员,用人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实行轮班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或轮换调休、弹性工作制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其工资支付标准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部分,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150%的加班工资。工作日正好是周休息日,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是法定节假日,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报酬。

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办法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除以21.75天或174小时折算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

三、特殊工作制度的审批管理。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范围包括:

1.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3.分支机构跨区等情况特殊的用人单位。

(二)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范围包括:

辖区内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及中央直属企业外的其他用人单位。

四、用人单位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制度需提交的材料。

(一)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申请书(附电子文档)。申请书应当写明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详细理由,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岗位(工种)职能特点、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涉及职工人数,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计算周期,本次申请的有效期限等。

(二)用人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办理时限及程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最后确认的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申请书后的20日内予以批复。每次批准实行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年。批复有效期满需再次申请按月续办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报告上期实行情况,再次申请的理由,并于批复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提前20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再次提出申请。

六、监督检查。

市、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同意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批复向社会公布,并督促用人单位履行特殊工时制度申报、审批文件的公示程序,加强对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监督检查,将用人单位执行工时制度情况纳入信用监督机制。对于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作出处理。

七、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原《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审批企业职工工作时间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劳社办发〔〕125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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