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优秀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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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篇一

1.1目的为了建立健全突发沙尘暴灾害的监测、预报、预防和灾后救援的组织管理和紧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地应对和防范突发重大沙尘暴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1.3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积极预防。以保障沙尘暴高发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出发点,积极做好监测、预报和预防工作。

1.3.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国家林业局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本预案,领导和指导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沙尘暴灾害的应对和防范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主要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1.3.3加强协调,整合资源。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充分利用各部门现有资源,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

1.3.4平战结合,快速反应。经常性地做好应对重大灾害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常抓不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需要国家林业局协助地方政府指导救灾的应急响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一)发生特大沙尘暴灾害(i级)时;

(三)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ii级),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请求,需要国家林业局协助指导救灾时。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组长:国家林业局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国家林业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国家林业局办公室、治沙、计资、机关服务、宣传等司局负责人。

国家林业局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是重大沙尘暴灾害的应急指挥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完善国家林业局重大沙尘暴灾害的应急机制,组织制定和完善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负责沙尘暴灾害应急的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指挥和协调,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它任务等。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国家林业局防治荒漠化管理中心(国家林业局治沙办),由荒漠化管理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国家林业局各相关司局和局调查规划院、局西北调查规划院的副司长(副院长)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和执行机构,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1.3赴现场工作组。

国家林业局重大沙尘暴应急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应在特大沙尘暴灾害发生后派出赴现场工作组。赴现场工作组由国家林业局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等人员组成。

2.1.4专家咨询组。

国家林业局已经成立了防治荒漠化高级专家顾问组,具体负责对荒漠化防治工作的咨询、技术指导和决策论证。在处置重、特大突发沙尘暴灾害中,要更加重视并发挥专家咨询组的作用。

2.2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其职责。

突发沙尘暴灾害是一种涉及多部门、多行业的自然灾害,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国务院林业、气象、农业、环保、民政、卫生、交通、民航、铁道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2.2.1气象局。负责沙尘暴天气的监测、预报工作,在发现沙尘暴灾害征兆时,要及时作出预报,并向国务院相关部门提供监测信息,为防灾抗灾和灾害应急作好服务。

2.2.2农业部。指导农牧业生产灾前预防,灾后自救工作,帮助灾区恢复农牧业生产。

2.2.3环保总局。负责监测沙尘暴发生时的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并向国务院相关部门提供监测信息,为灾害应急提供服务。

2.2.4民政部。负责组织抗灾救灾,参与灾情调查,组织、管理和发放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工作。

2.2.5卫生部。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时,负责协调落实救灾医疗物品,协助解决医疗资源,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2.2.6交通部。负责做好交通运输防灾减灾对策预案,协调落实救灾交通车辆。

2.2.7民航总局。组织制订民航运输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保证沙尘暴灾害天气状况下的民航运输安全。

2.2.8铁道部。组织制订铁路运输的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保证沙尘暴灾害天气状况下的铁路运输安全。

2.3地方应急组织领导机构。

省、地、县各级人民政府应成立专门的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由林业、气象、环保、民政、农业、卫生、交通等相关部门组成。制订本辖区内的突发沙尘暴灾害的应急预案,负责组织落实本辖区内的灾前预防、灾后救援和生产恢复工作,并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沙尘暴发生时间、持续时间、影响范围、造成危害以及灾后救援和生产恢复等情况。

3预警和监测机制。

3.1预警预报。

3.1.1每年年初,由国家林业局、中国气象局联合邀请专家对当年春季沙尘暴灾害状况进行预测和分析,提出当年沙尘暴灾害趋势。

3.1.2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的原则,积极协调中国气象局做好中短期沙尘暴的分析和预测,及时作出沙尘暴灾害预警预报,包括沙尘暴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强度、移动路径、影响区域等。

3.1.3国家气象局应利用气象卫星和地面气象站点,加强对沙尘暴的监测,掌握沙尘暴发生源地、强度、路径、影响范围,及时为国务院相关部门提供沙尘暴情况及相关资料。

3.2预警支持系统。

3.2.1定期开展全国沙化土地监测工作,提高监测手段和水平,掌握沙化土地消长动态变化和植被状况等相关信息,建立并完善全国沙化土地信息管理系统。

3.2.2收集并建立我国沙区社会经济状况数据库,为沙尘暴灾害评估提供服务。

3.2.3利用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手段,结合地面监测站点调查、观察资料,建立沙尘暴灾害监测、预警系统。

3.2.4加强沙尘暴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4应急响应。

4.1沙尘暴灾害分级。

按照突发沙尘暴灾害的严重性和危害程度,将突发沙尘暴灾害分为4级。

4.1.1特大沙尘暴灾害(i级):影响重要城市或较大区域,造成人员死亡10人以上,或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

4.1.2重大沙尘暴灾害(ii级):影响重要城市或较大区域,造成人员死亡5-10人,或经济损失1000万元至5000万元,或造成机场、国家高速公路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

4.1.3较大沙尘暴灾害(iii级):造成人员死亡5人以下,或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或造成机场、国家高速公路路网线路封闭的。

4.1.4一般沙尘暴灾害(iv级):对人畜、农作物、经济林木影响不大,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

4.2分级响应机制。

针对突发沙尘暴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别启动不同级别的预案。

4.2.1当发生特大沙尘暴灾害(i级)后,立即启动国家、省、市和县四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

4.2.2当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ii级)后,启动省、市和县三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必要时,启动国家级应急预案。

4.2.3当发生较大或一般沙尘暴灾害(iii级或iv级)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决定启动省以下人民政府沙尘暴应急预案。

4.3险情响应措施。

当气象部门作出强、特强沙尘暴预警后,省级以下人民政府要及时作出响应,抓紧做好防灾工作,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的.安全。

4.3.1省级以下人民政府险情响应措施气象部门作出强、特强沙尘暴灾害预警后,主要受影响区域的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应迅速作出反应,通过各种渠道发布沙尘暴消息,做到家喻户晓。要部署机关、厂矿、学校和广大人民群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人畜防灾减灾工作,要将危险地带的人民群众和重要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沙尘暴发生前人员不要外出,牲畜入圈。同时,做好启动突发沙尘暴灾害应急方案的各项准备。

4.3.2省级人民政府险情响应措施省级人民政府在接到强、特强沙尘暴预警后,应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灾害应急准备,督促气象部门要加强对沙尘暴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对沙尘暴灾害发生地点、范围、强度、移动路径的变化要及时作出预报;组织有关部门如交通、民航、农业等,做好强、特强沙尘暴灾害的防范工作;积极落实好防范措施以及资金和应急物资的筹备和调配。

4.4.1省级以下人民政府灾害应急措施灾。

害发生后,按照应急预案和相关要求,落实救灾措施和责任,认真做好灾后救援和重建工作,并立即将沙尘暴情况及其灾害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向沙尘暴移动的下游地(市)、县通报。接到通报的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应立即采取预防措施。

发生重、特大沙尘暴灾害后,立即组成救灾指挥部,认真组织做好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做好舆论导向,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并立即将沙尘暴情况及其灾害报国家林业局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沙尘暴移动的下游省区市通报。接到通报的省区市应立即组织相关地区做好预防工作。

4.4.3国家林业局应急措施国家林业局重大沙尘暴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特大沙尘暴灾害信息后,经国家林业局负责人批准,启动重大沙尘暴应急预案,相应的应急领导小组立即转为应急指挥部,统一负责国家林业局处置特大沙尘暴灾害的指挥、协调工作,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二)应急指挥部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对应急预案启动进行部署,并组成赴现场工作组。

(三)赴现场工作组应于12小时内出发赶赴灾区,协助当地政府指导抢险救灾工作,检查督促突发灾害应急措施的落实,慰问受灾群众,并对当地沙尘暴灾害情况进行调研,掌握灾情,分析原因。

(四)现场处置应按照统一领导、处置果断,依法办事、积极稳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要求进行。

4.5信息共享和处理。

4.5.1建立沙尘暴灾害信息报告制度。各级突发沙尘暴灾害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都要指定专人负责沙尘暴灾害信息的收集和上报。

4.5.2突发沙尘暴灾害信息实行逐级报告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在沙尘暴灾害发生后要及时将涉及本部门的沙尘暴灾害及其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告本级沙尘暴灾害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日常管理办公室汇总后向本级应急领导小组和上级日常管理办公室报告。

4.5.3信息报告时限要求。各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沙尘暴灾害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要在各地沙尘暴发生2小时内将沙尘暴强度、影响范围报告国家林业局,属于重、特大沙尘暴灾害的,应在结束后2个小时内,将沙尘暴灾害状况初步信息上报国家林业局。在沙尘暴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沙尘暴造成的灾害损失情况报国家林业局。

4.5.4国家林业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各地特大沙尘暴灾害初步信息报告,经汇总和处理后,及时报告国务院,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

4.6通讯联络在特大沙尘暴灾害处置过程中,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赴地方工作组和专家咨询组之间都要建立沙尘暴灾害应急联络渠道,保持通讯畅通。

4.7指挥和协调。

沙尘暴灾害的预防和控制主要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地要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由林、农(牧)、气象、交通、民政、财政、卫生等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

4.8沙尘暴灾情的调查分析与后果评估在特大沙尘暴灾害结束后,国家林业局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人员,对沙尘暴灾害及其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全面调查,对灾害及救灾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灾后重建对策措施。

4.9新闻发布。

4.9.1国家林业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特大沙尘暴灾害新闻发布工作方案,确定发布内容,并确定专人负责。

4.9.2沙尘暴灾害情况要向新闻界发布。发布的内容包括沙尘暴强度、影响范围、危害情况和处理结果等。

4.10应急结束程序。

对于特大沙尘暴灾害结束后,由国家林业局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布。

5保障措施。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地应充分利用社会基础通信设施,建立健全应急信息通信保障体系,保证和维护信息通讯渠道的通畅,保证防灾信息能够及时上通下达。

5.2沙化基础信息保障。

做好全国沙化土地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国家、省、市和县四级沙化土地信息管理系统,并掌握主要沙区的社会经济状况。

5.3荒漠化监测体系保障。

完善全国荒漠化监测体系,特别是县级监测机构和站点建设,提高装备水平,逐步形成一个布局合理,设备先进,反应灵敏的全国荒漠化监测体系。

5.4资金保障。

处置突发沙尘暴灾害所需财政经费,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5.5技术储备与保障。

将依托现有的防治荒漠化高级专家顾问组,组成相应的沙尘暴灾害专家咨询组,为沙尘暴灾害的防治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各级林业部门要增加配备沙尘暴灾害的预防、预警、应急和处置的装备,保证在发生重、特大灾害时能够作出迅速反应。

5.6宣传培训保障。

5.6.1宣传教育。利用现有的宣传媒体,积极开展《防沙治沙法》和沙尘暴灾害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沙尘暴灾害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和互救的常识。

5.6.2培训。定期组织对各级地方政府主管领导、地方各级沙尘暴灾害应急管理人员、沙尘暴灾害监测和信息管理人员等进行培训,使之掌握防沙治沙、沙尘暴灾害的有关专门知识,促进有效沟通,提高防控沙尘暴灾害的效率和效果。

6附则。

6.1名词术语的定义和说明。

6.1.1沙尘暴:是指强风将地面大量尘沙吹起,使空气变得混浊,水平能见度小于1公里的天气现象。

6.2预案管理和更新。

将根据预案实施情况,邀请有关专家和基层省区同志对预案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价,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并经专家论证后报国务院备案。

6.3奖励与责任。

对在防御突发沙尘暴灾害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文件等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在突发沙尘暴灾害中,由于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人民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4预案制定与解释机关本预案由国家林业局制订并负责解释。

6.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篇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辽矿安监【20xx】257号文件关于转发《xx省极端气象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对措施,经厂班子研究结合本厂实际特制定xx厂预防极端气象灾害引发安全事故预案措施。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针对近年来我省我地区多发频发的强降、强降雪、大风、大雾(阴霾)、雷电、高温、冰冻等极端气象灾害,以及由此可能对煤矿、非煤矿等重点行业或领域安全生产造成的影响和危害,采取必要强制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生产事故发生。

二、工作制度。

(一)分析评估制度。

根据本地区地理条件、环境、气象和事故规律及特点,对极端天气可能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风险组织评估,制度可行的预防防范措施,并做好防灾抢险的必要物资准备。

(二)预警预告制度。

厂成立预防极端气象灾害引发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由厂预防极端气象灾害引发安全事故领导小组组长每天公布关于极端气象灾害情况,并由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向职工发布极端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三)预防极端气象灾害引发安全事故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各分厂领导担任。

(四)、值班带班制度。

在极端气象灾害易发季节,厂预防极端气象灾害引发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要严格遵守矿预防极端气象规定,领导小组成员密切关注和及时收听气象部门灾害预警信息,并在极端气象灾害易发季节安排好值班关注工作,坚守岗位,重点时段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带班并做到双人值班,随时处置可能的突发情况。

(五)、停产撤人制度。

在遇到极端气象灾害威胁安全生产的情况下(如:雷电、强风、强雨等气象),极端气象灾害领导小组对气象可能发生的灾害进行评估,并应采取停产撤人,同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六)通告报告制度。

气象部门发布极端气象灾害预警报告后,厂预防极端气象灾害领导小组应及时向本单位职工通告,由领导小组提出应对措施,并向上级极端气象灾害预防办公室报告。

三、预案措施规定。

当气象部门发布“蓝色”及以上气象等级预警预告后,厂极端气象灾害领导小组必须按照下列预案措施规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一)、强降雨天气。

厂极端气象灾害领导小组要详细检查重点防汛部位、地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准备好防汛工具、防汛人员、随时应对灾害的可能发生,做好防汛抢险准备工作。

(二)强降雪天气。

厂极端气象灾害领导小组要认真检查供暖保温、供水、供气、供电和房屋设施防寒保温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清除积雪。

(三)大风天气。

厂极端气象灾害领导小组要认真检查房屋房盖、室外设施、高空悬挂物和通信设施,室外焊工作业要备好防火用具,必要时停止作业。

(四)、大雾(霾)天气。

厂极端气象灾害领导小组要及时检查照明设施,厂工作车辆停止使用,对重点作业场所、地点设灯光警戒。

(五)、雷电天气。

厂极端气象灾害领导小组要及时检查房屋、库房、机械设备防雷装置,停止高空作业和焊接作业,有雷电时,停止高频生产设备用电,并切断电源。

(六)、高温天气。

厂极端气象灾害领导小组要及时检查室内生产车间高温环境通风和室外高温作业场所防范设施并做好防暑作业人员安全工作,合理安排户外作业人员作业时间调整,防范机械设备高温故障。

(七)冰冻天气。

厂极端气象灾害领导小组要及时检查并修复供暖管路保温设施清除生产厂区道路和作业环境的结冰,做好设备油压、车辆保暖、保温和清除房檐冰溜子等工作。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篇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适应气象灾害应急应对的需要,通过演练进一步加强应急组织机构各小组之间的协同配合,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组织指挥、快速响应及处置能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氛围,特制定20__年度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演练计划。

二、应急演练目的。

1、检验预案,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可用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准备,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检查应对突发事件所需应急队伍、物资、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发现不足及时予以调整补充,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锻炼队伍,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增强演练组织单位、参与部门和人员对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序,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

4、磨合机制,通过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职责任务,完善应急机制。

三、应急演练原则。

1、结合实际,合理定位,紧密集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明确演练目的,根据资源条件确定演练方式和规模。

2、着眼实际,讲求实效,以提高应急指挥人员的指挥协调能力、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为着重点,重视对演练效果及组织工作的评估,总结推广好经验,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3、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围绕演练目的,精心策划演练内容,周密组织演练活动,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措施,确保演练参与人员及演练装备设施的安全。

4、统筹规划,厉行节约,统筹规划应急演练活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努力提高应急演练效应。

四、应急演练要求。

1、在开展演练准备工作以前应制定演练计划,包括演练的目的、方式、时间、地点、日期安排、演练策划领导小组组成和保障措施等,见附件1。

2、演练准备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演练计划成立演练组织机构,设计演练方案(见附件2),并根据需要针对演练方案对应急人员进行培训,使相关人员了解应急响应的职责、流程和要求,掌握应急响应知识和技能为演练实施奠定基础。

3、演练实施是对演练方案付诸行动的过程,是整个演练程序中核心环节,演练实施当天演练组织机构的相关人员应在演练前提前到达现场,对演练流程检查,确保正确无误,确认无误后按时启动演练,填写演练记录表(附件3)。

4、演练结束后,应针对本次演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点评和总结,并从各自的角度总结本次演练的经验教训,确认评估报告内容,拟定改进计划填写《应急演练效果评估表》(附件4)。

5、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组织参加演练部门和个人按照改进计划中规定的责任和时限要求,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进,修改完善应急预案、有针对性的加强应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对应急物资装备有计划的更新等。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利大坝安全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坚持“一个并举,两个转变”。即坚持防汛抗旱并举,主动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由以农业抗旱为主向全面抗御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领域旱涝灾害转变,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立足防大汛、抗大旱,确保境内小河流域的防洪安全,确保小(二)型以上水库及城区、乡镇和主要交通干线的防洪安全,努力减少经济损失。

一是沿岸低洼地带、住人河心洲坝人员的防洪保安;二是各类水利工程、已建和在建防洪工程的安全度汛;三是防止城区和乡镇驻地洪涝灾害;四是重要交通干线、桥梁、码头和各类船只的应急抢险和安全度汛;五是山地灾害易发地带的监测、监控和群众的避险安置;六是通信、供电、供水、供气和市政设施的防洪保安。

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区人民政府区长任指挥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及区水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指挥部成员由区政府办、区委农工委、区目督办、公安分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城管局、发改局、商务局、财政局、农牧业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经科局、卫计局、教育局、供销社、气象局、国土资源分局、电信公司、保险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汛抗旱办公室)负责处理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河段洪水防御水位控制站,预报水位情况。

(一)警戒水位以下洪水防御方案

区防汛抗旱办公室加强值班,做好与上级防汛办公室和水文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水情变化趋势,及时通知沿江码头,低洼地带将堆放的物资设备转移到安全地带,避免在低水位情况下造成损失。

当预报达到警戒水位时,区防汛抗旱办公室通知沿江乡镇(街道)和防洪堤建设管理局,加强堤防工程的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堤防险情,保障堤防安全。防汛办公室主任、水务局局长到防汛办值班,保持与区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洪水趋势,处理抗洪抢险工作。警戒水位以下洪水的防汛工作调度由区防汛办公室负责,并将有关情况随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报告。警戒水位以下洪水防洪重点:加强堤防工程和重点险工险段,沿江水利水电工程、低洼地带、河心洲坝、港口、码头的巡查,组织转移受淹区域物资、设备和群众,确保安全。

(二)警戒水位至保证水位之间洪水防御方案

当市水文局根据水位,预报城区洪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区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和当班领导到岗,随时掌握汛情变化趋势,作好重要防汛部位、城区低洼地带、堤防工程的防汛抢险物资调用准备和抢险队伍的召集,一旦出现险情,立即指挥投入抗洪救灾。根据预报洪峰流量和洪水位,对照城区各街道相应高程,指挥有关部门在洪峰到来前2小时组织将城市低洼地带的群众和物资转移到安全地带。当市水文局根据水文站水位,预报城区城市洪水位达到防洪保证水位时,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到指挥岗位,随时掌握汛情变化趋势、上游降水情况和区间降雨情况以及江河道内边坝、重要桥梁、港口、各类船只、堤防工程、城市低洼地带受洪水威胁的人员、物资、城区排涝设施的安全情况。对容易发生洪水灾情的部位采取紧急措施,指挥转移人员和物资。一旦出现险情,防汛物资和抢险队伍必须调度到位,立即投入抗洪抢险。根据预报的洪峰水位和流量,由各防汛指挥部指挥有关单位组织河心洲坝和沿江低洼地带的人员和物资转移到安全地带,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同时做好被转移人员的`安置和疾病防治工作。保证水位以下的防洪重点:沿岸低洼边坝群众转移及救护,堤防出险地段,沿江两岸城市和场镇易受洪灾区域物资、人员安全转移。

(三)超保证水位洪水防御方案

当市水文局根据水文站水位,预报嘉水位超过防洪保证水位时,沿江河道低洼边坝、城市部分街道将被洪水淹没。当市防汛指挥部宣布沿江各县(市、区)进入紧急防汛状态时,区防汛指挥部指挥各相关部门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立即投入抗洪抢险,采取一切有效的办法减少洪灾损失;按照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全力保证城镇、工业区、重要交通干线和军事设施的安全。区人民政府及区防汛指挥部在接到洪水预报后立即组织城市受淹区域、河心洲坝、沿江低洼地带内的人民群众撤离转移,确保在洪峰到来2小时前完成转移工作,作好避洪保安全的准备。超保证水位洪水的防汛重点:城市堤防的除险加固边坝淹没区域群众安全转移;嘉陵江的桥梁、各类船只防洪保安;高坪城区高程低的街道安全。

(一)城区基本情况

城区地处中游,城市地势较低,易受洪水威胁。仅有抗御3—5年一遇洪水的自然防洪能力。防洪重点是城市内涝以及洪水从排污闸倒灌漫入城区低洼地带,对防洪堤及城区构成威胁。

(二)城区外洪水防御方案

1.警戒水位以下洪水防御方案

高坪城区外警戒水位淹没范围有开发区中坝及沿江码头,按照我区度汛安全规定,在汛期警戒水位以下严禁堆放批量物资和居住人员,汛前检查按部门职能责任将警戒水位以下的物资和人员转移到警戒水位以上,确保安全。当市水文局根据水文站水位,预报水文站水位达到268米时,区防汛办公室主任必须带岗值班,及时了解掌握上游洪水和降雨变化情况,处理防汛保安事务,并在洪峰到来2小时前按程序通知各相关部门将沿江乡镇(街道)、码头及上、下中坝和城区地势低将被洪水淹没地带的人员、物资转移到安全地带。区防洪堤建设管理局负责组织人员加强堤防巡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根据洪水位情况关闭城区排水闸门,防止嘉陵江洪水进入市区雍塞水道。为防止城区雨水和生活废水因嘉陵江洪水影响而造成内涝,及时开启排涝泵站设施排水。区防洪堤建设管理局负责组织抢险队伍,采取有效措施封闭将被洪水淹没的未建工程断面,确保堤防和城区安全。

2.保证水位至警戒水位洪水防御方案

保证水位至超警戒水位的洪水,对高坪城区部份街道、码头、下中坝造成威胁。当市水文局根据水文站水位,预报水文站洪水位达到警戒水位以上至保证水位洪水时,区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到防汛办公室值班,带班处理防洪减灾事务,指挥区级有关部门作好抗洪抢险准备,一旦出险情,及时出动抢险。根据预报在洪峰到来前8小时低洼地带的人员和物资的转移,由区防汛指挥部指挥民政部门及道办事处组织转移群众安置到安全地带,并安排群众生活。区防洪堤建设管理局组织人员巡查堤防,及时排除险情。在洪峰到来前,关闭堤防泵站闸门,防止洪水涌入城内;开启排涝设备抽排城区内生活污水和雨水,防止城区内涝发生。区卫计局组织防疫站工作人员负责转移群众的疾病防治工作,对群众居住区域进行消毒,防病治病,防止流行性传xx发生。洪水消退时,由被淹区域社区居委会发动街道居民住户组织清扫被淹房屋和街道的淤泥。环卫部门负责派洒水车冲洗街道,使被洪水淹没区域的街道尽快恢复正常。

3.超城市堤防设计标准洪水防御方案

当市水文局根据上游水位,预报城区出现超标准洪水时,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到防汛办指挥防汛抗洪工作,防汛办全体工作人员上岗值班,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武警中队、各级防洪抢险队处于紧急状态,随时听从指挥部领导调动。在洪峰到来前2小时将被洪水淹没区域的群众和物资设备转移到安全地带,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4.发生超标准洪水时,相关部门防洪抗灾责任

区防汛抗旱办接到超标准洪水预报后,按程序立即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汛指挥部正、副指挥长,同时,将汛情传至沿江乡镇(街道)。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主持指挥部成员召开紧急会议,区防汛办根据气象局、水文局情报报告洪水情况和天气,洪水发展趋势,提出抗洪抢险参谋意见,供指挥长决策。由指挥长部署抗洪抢险工作,并下达相关命令。公安分局对受洪水淹没区域实施治安管制,防止治安事件发生,打击趁机哄抢灾区群众和单位物资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对预报受洪水淹没区域和抢险转移区域的交通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确保抢险车辆通道畅通。电信公司要组织应急抢险维护分队,对防汛指挥通信电话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电话畅通。移动通信公司要制定移动通信保障方案,根据防汛抢险需要调动移动通信设备,保障受灾区域现场与指挥部的通信联络。供电部门、自来水公司、天然气公司要组织抢险队维护好相关的设施,确保防洪抗灾用电和居民用水、用气,全力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区卫计局组织应急救助医疗队伍,对受灾群众进行防病治病,卫生防疫部门对受灾区域进行消毒,防止流行性疾病发生。区民政局要妥善安置受灾区域群众,保障其生活和居住。区交通运输局要根据防洪抢险需要,保障工程机械、运输车辆、抢险船只的调用,确保转移受灾群众、物资和救灾物料的运送需要。区商务局组织商业服务单位组成流动服务队,将生活物品送入受灾区域和群众转移区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活必需。洪水消退时,灾区单位、居民委员会组织群众及时清洗淤积物,环卫部门派出洒水车及时清洗街道,确保洪水退、街道净,迅速恢复受灾区生活和工作秩序。

(三)城区内涝防御方案

高坪城区内涝的形成主要是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区面积的不断扩展,街面硬化率高,原设计的城市排雨污水管网已经不能满足在降暴雨情况下正常排放雨污水,以及城区排雨污水管网运行多年管道污泥淤塞严重,致使排污管道的排放能力减弱,发生暴雨时排水不畅造成街道被淹。局部强降雨也是造成城区内涝的重要原因。区城乡规划建设局要根据城市发展要求,对不能满足城市排涝要求的城区雨水排放管线进行增设,加大城区雨污水排放能力,特别要根据城区建设要求,规划建设必须考虑在超强特大暴雨情况下,城市排水管网的排放能力,防止内涝发生。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在汛前组织人员对城区排雨污管道进行全面清淤,使城区设置的排污雨管道达到正常排雨污能力,保障在强降雨情况下,城区排水设施正常排水,不发生内涝。当城区发生强降雨,超过城市设施雨污水排放能力,发生内涝时,堤防管理单位应立即启动排涝泵站设施,实施紧急排水,消除城区内涝。区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会商联系,密切关注天气趋势,在强降雨天气到来之前,组织城区低洼地带和排涝设施不完善的地带物资转移,尽可能避免造成大的内涝损失。

(一)水利工程出现溃堤、垮坝造成突发性洪水的防御

汛前对水利工程,特别是对病危水利工程,由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制定不同情况下的防洪保安方案,报上级主管机关和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汛期严格限制安全蓄水,建立工程安全监测和安全巡查制度,检查安全隐患,按照以防为主的原则,储备足够的物料,出险时全力排险,确保不出现溃坝事故。一旦出现不可控制的溃坝因素,由水库管理单位提前启动报警系统,通知下游沿岸人员和物资向安全地带转移。

(二)堤防决口突发性洪水的防御

堤防在汛前建立安全巡查和设备监测体系,发现险情及时排除,加固堤防。汛前堤防管理单位要准备足够的物料和抢险队伍,一旦出现决口果断采取封堵决口措施和启动排水泵站紧急排水,同时对被洪水威胁地带的群众和物资实施紧急转移,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山洪防御

区国土分局汛前对易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地带进行安全检查。汛期对灾害易发地带进行监测,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将危险地带的群众和物资转移安置到安全区域,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篇五

为有效地防范和处置因干旱少雨、冰雪等恶劣气候引发的灾害,切实保障行车和仓库物资财产安全及广大职工的安全,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公司安全发展提供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公司仓库和道路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部门:

1、东区仓库

2、黄土坡仓库

3、昆沙仓库

4、小屯仓库

5、运输部

6、集装箱部(昆南项目部)

7、施救站、修理组

8、黄土坡停车场

9、公司各职能部门

公司各部门以及安技、机务、调度等相关人员发生灾情时应立即向组长和副组长报告,并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人员进行抢险,应急救援处置办公室设在安技部,电话:8318460。

部门根据对各类气象灾害的发展态势,综合预评分析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即应启动本预案。

1、组长职责是及时听取事态情况报告,立即召集小组成员研究、制定处置对策,组织开展应急工作。

2、副组长职责是在组长的统一部署下,及时向上级领导和相关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研究制定的处置方案,指挥各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和善后等相关工作。

3、成员职责是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具体落实所负担的职责和任务,并及时报告完成情况。

公司各运输、仓储、安全职能部门要在特殊季节和气候变化较大及运输旺季期间,安排专门人员(调度员)收集中、短期气象信息,及时了解天气变化情况、车辆沿途道路通行等情况,立即通知在途驾驶员同时做好各项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五、处置程序

1、遇有达到启动本应急预案条件时,应及时向组长和分管领导报告,由组长或副组长确定相关人员和职能部门负责开展应急工作。应急指挥负责人视事态发展程度,必要时可成立现场领导小组,部署现场处置方案,同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确保疏运和疏散物资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如遇暴雪,凡属简易仓库、工棚的屋顶积雪厚度超过5厘米以上的须采用消防高压龙头水喷去屋顶积雪和易结冰情况,结冰厚度超过2厘米以上的采用工业用盐进行泼洒,除去结冰。如遇高温,提醒车辆减速,防止因高温产生爆胎等事故,并采取积极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事件。如遇暴雨,车辆减速慢行或到安全地点停放,各库区须做好篷布、水桶、阴沟等准备工作,巡视库内是否漏雨、库外排水沟是否畅通,确保客户仓储物资安全度汛。

2、参加应急疏运和疏散物资的工作人员(装卸工)应积极配合,齐心协力,听从现场指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如现场处置需要增加人力、物力支援时,应及时向组长报告,由组长统一协调调配。

3、根据确定的疏散、疏运方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由组长确定设立相关的工作小组,并开展相应的具体工作。

六、应急疏散、疏运措施

1、安技部门和保安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要加大维持现场治安保卫秩序力度,确保现场及仓库物资的安全。

2、对已经装卸危险货物、重要生产、生活等贵重物资待定但尚未出发的货运车辆,要将车辆停放或将货物储存于应急领导小组或物资单位指定的位置,安排人员做好看护守卫工作,并随时准备好道路通行恢复后的启运工作。

3、在途危险货物、重要生产、生活必需物资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自身和货物安全的情况下,随时保持与公司的联系,同时,服从现场疏导工作人员的指挥,根据所载物资性质,必要时可向现场疏导工作人员或属地公安、环保等管理机关报告相关情况,防止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

4、要运用gps监控系统,密切关注车辆行驶及道路通行情况,做好车辆调度准备工作,确保在通行恢复后及时疏运物资,确保安全,平安地将物资送达目的地。

七、应急机构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本预案启动期间,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以保持通讯联系畅通。

八、要对整个应急疏散仓储物资或疏运过程进行记录,以供事后进行备案、总结。

九、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篇六

为了规范气象灾害防御活动,加强对气象灾害事故的预防,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损失,建立事故情况下快速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保障企业职工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特编制本预案。

1.2依据。

本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办法》等制定。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各产业公司及所属各企业单位的气象灾害防御及应对工作。

指热带气旋(含台风)、暴雨(雪)、雷电、寒潮、大风、干旱、大雾、高温、低温、龙卷风、冰雹、霜冻、连阴雨等灾害性天气、气候造成的灾害。

1.5工作原则。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华能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各级行政领导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快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保证公司系统职工、在公司所属区域作业的外来人员的生命安全,保障设备安全。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主要从事电力资源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具有信息、交通运输、新能源、环保、贸易、燃料等相关产业、产品的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各企业遍布全国,各地气象差异极大,各类气象灾害都可能对企业的正常运行与人员、设备的安全构成威胁。

气象灾害发生时可能影响安全的危险点有:主厂房、输煤通道、仓库、办公区域、食堂等主要建筑物;升压站;临时构筑物;厂区大型露天设备如:斗轮机、龙门吊、港口设备等;露天堆放的各种材料、设备;各类车辆、船舶等。

3.1集团公司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处置重大气象灾害应急的最高指挥机构,由集团公司领导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担任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安监部,部门负责人担任主任,成员由其他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3.1.1集团公司办公室电话:

3.2集团公司所属各产业公司、各发电厂等企业单位成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由各单位行政正职担任,副总指挥由该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职能管理部门、主要生产部门负责人组成,并成立相应的事故应急工作小组,负责事故应急工作。

3.1.2集团公司应急值班室电话:xxx。

3.3各部门职责:

3.3.1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职责。

3.3.1.1应急领导小组:提出修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负责定期组织演练,监督检查各单位在本预案中履行职责情况。对突发气象灾害事件启动应急预案作出决策,及时组织、调动应急力量,指挥应急工作的进行。

3.3.1.2安监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变更,跟踪落实应急措施的执行。监督应急预案演练及紧急救护培训。事故发生后参与应急工作,提出应急工作指导意见供领导小组决策。应急工作结束后收集有关原始材料,组织进行分析、整改工作。

3.3.1.3办公厅:负责应急响应的组织、调配及日常检查,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险情及处理情况,负责应急工作的信息传递与通讯联络。

3.3.2重特大事故应急现场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

3.3.2.1应急现场领导小组:在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全面负责现场的应急组织指挥工作。

3.3.2.2安全生产部门:在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应急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

3.3.2.3行政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络工作,交通车辆统一调度工作。

3.3.2.4保卫、消防部门:负责灭火、警戒、现场保卫、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等工作。

3.3.2.5卫生部门:负责现场医疗救护及受伤人员抢救和护送转院等工作。

3.3.2.6物资部门:负责事故所需应急物资保障。

3.3.3事故应急工作小组职责:

3.3.3.1警戒疏散引导小组:负责事故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线以防止与事故现场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指导群众疏散,物资保卫等。

3.3.3.2技术咨询组:负责研究确定现场事故抢救、抢险方案,提出应急的安全技术措施,为现场指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3.3.4后勤保障小组:负责交通运输,保障运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器材所需的车辆,保障抢险道路的畅通;负责提供抢险救援的器材和物资;负责监测现场有毒有害气体和物质,提供应急所需的有关防护用品;负责生活保障,提供休息场所、食物及其它生活必需品等。

3.3.3.5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小组:参与由事故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小组,负责提供相关原始资料,做好善后处理相关事宜。

3.3.3.6宣传报道对外接待组:由行政部门负责人牵头,如实、客观向上级机关和新闻媒体反映灾害损失和现场救援情况,接待与应急事件相关的人员。

4.1危险源监控与预防。

4.1.1建立健全企业防止气象灾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使每位职工明确自己在工作中所负的安全责任。

4.1.2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教育职工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意识,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切实提高职工自我保护能力和规避事故风险的能力。

4.1.3每年定期举办气象灾害应急演练,使职工熟悉应急工作过程,掌握应急工作要领,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准备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4.1.4组织开展防气象灾害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部门防气象灾害准备工作、防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责任制落实情况、防气象灾害重点监控部位、防气象灾害物资储备情况等。

4.1.5加强对生产现场安全设施检查,按《安全设施标准》统一要求,进一步完善现场安全设施和标志。改善劳动作业环境,使生产现场具有较强的抗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4.1.6编制防气象灾害特殊运行方式及反事故预案,并组织学习、演习。

4.1.7在各类气象灾害季节到来前负责对全厂防汛排水设备、泵房排水系统、潜水泵、应急照明设施等应急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维护。

4.1.8在热带气旋(含台风)、暴雨(雪)、雷电、大风、龙卷风、连阴雨等灾害性天气气候发生前必须实施如下的预防措施:

4.1.8.1露天设备如斗轮机、龙门吊、港口设备等应调整位置、锁定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防止可能发生的移位、撞击甚至倾覆事故。

4.1.8.2海轮、拖轮、船驳等船只应在可靠地点锚定或在避风港避风。

4.1.8.3主要建筑物的门窗应及时关闭,生产区域的阀门井、污水坑(池)、污油坑(池)应有足够的排水设施,防止水位异常升高,引起设备被淹甚至损坏。

4.1.8.4厂区内应有足够的排水设施,防止地表水位上升,雨水倒灌至车间、地下设施,造成设备被淹损坏,机组被迫停运的事故。

4.1.9在雷电灾害性天气气候发生前必须检查电气、控制设备的接地与防雷电的安全措施。

4.1.10寒潮、低温、霜冻等灾害性天气到来前必须检查所有的防冻、伴热措施。

4.1.11大雾灾害性天气发生前必须利用停电机会,对室外电气设备清洗,做好防污闪措施;对电器绝缘进行检查。

4.1.12高温天气到来前,应布置开展夏季防暑降温安全大检查。

4.2预警行动。

4.2.1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根据不同业务及其阶段性、季节性特点,结合环境、气象灾害预报信息,按照早预想、早通报、早布置的原则,开展各类气象灾害相关风险的分析、评估。在得到下列极端气象警报后,启动预警。

4.2.1.1台风黄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4.2.1.2暴雨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4.2.1.3高温橙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至37℃以上。

4.2.1.4寒潮橙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已经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4.2.1.5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达8—9级,或阵风9-10级并伴有强雷电,且可能持续。

4.2.1.6大风黄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4.2.1.7强沙尘暴橙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可能出现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0米),或者已经出现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4.2.1.8冰雹橙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出现冰雹伴随雷电天气,并可能造成雹灾。

4.2.2预警命令由各企业安全监察部门发布,经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发后以传真形式报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办公厅、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预警命令也可由各产业公司安全监察部门发布,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签发后以传真形式报集团公司值班室并抄送各有关企业的安全监察室、行政部。

4.2.3进入预警状态后,预警区域的有关单位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4.2.3.1按照各应急预案的要求检查确认各类用于应急的防护用品、医疗设备、交通用具、通讯装备、消防设备、生产和照明的备用电力设备、检测设备及器材,各种应急材料、设备等,必须配备齐全。

4.2.3.2检查确认各种通讯工具的报警方法、联络方式和信号使用规定,确认各种救援队伍熟悉掌握事件发生后所要采取的对应方法和步骤。

4.2.3.3检查确认人员疏散通道、集合地点安全可靠,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地区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的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作业或活动。

4.2.3.4应急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召集应急工作小组、应急抢险队伍进入现场。

4.2.3.5做好与电网调度的联系协调。

4.3信息报告。

4.3.1即时报告。

4.3.1.1重特大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应立即逐级向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事故单位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设备财产损失以及现场救援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等。

4.3.1.2即时电话报告程序规定如下:

4)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向电监会、国家安全监察总局报告。

4.3.2事故快报。

4.3.2.1重特大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引起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重特大设备事故、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事故单位在完成即时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产业公司、集团公司、电监会上报事故书面快报,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应急响应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4.3.2.2事故快报内容、报告时限及报告流程。

1)事故单位安全监察室向产业公司安全监察室报告;

3)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向电监会、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报告。

5.1响应分级,按照事故级别,华能集团公司因气象灾害导致事故的响应分级如下:

5.1.1一级响应:因气象灾害导致特大人身事故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特大火灾事故、特大设备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为省级应急,集团公司、省市级政府、产业公司事故单位组织事故应急工作。

5.1.2二级响应:因气象灾害导致重大人身事故一次重伤和死亡3人至9人,其中人身死亡3人及以上、重大火灾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为地市级应急,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地市级政府、事故单位组织事故应急工作。

5.1.3三级响应:因气象灾害导致一般人身事故、一般火灾事故、一般设备事故,为企业级应急,事故单位组织事故应急工作。

5.2应急响应程序。

5.2.1应急启动。

5.2.1.1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在接到气象部门气象灾害预报后,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做好预防措施,发出预警。在接到事故单位事故即时报告后,根据领导小组组长的指示,立即启动本预案并通知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5.2.1.2事故单位重特大事故应急工作在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现场总指挥全面组织指挥事故的应急工作,按救援需要及时通知专业队伍施救。

5.2.2实施应急救援。

5.2.2.1事故应急工作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做好本职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5.2.2.2应急指挥部根据气象灾害实际情况,成立必要的应急专业组,展开救援工作。

5.2.2.4根据研究确定的事故人员抢救、工程抢险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实施事故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并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5.2.2.5确保通讯畅通。包括事故指挥者与应急队员之间、应急队员之间、应急系统各机构之间、应急指挥机构与外部应急组织之间、应急指挥机构与新闻单位之间的信息畅通。

5.2.2.6尽可能降低人员伤亡。确保物资供应、防护用品供后勤供应。

必要时可充分利用集团公司的资源,及时调配,尽可能降低损失。

5.2.2.7当事故对人员造成威胁,应注意紧急避险。

5.2.2.8当事故对运行设备造成威胁,应立即采取措施,包括紧急停止设备运行,尽可能避免设备损坏。

5.2.2.9当事故有扩大倾向,现场无法消除,必须尽快向上级汇报,扩大应急范围,及时采取补充应急措施。

5.3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完成后,现场总指挥应尽快了解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情况,根据现场实际做好次生、衍生事故隐患的消除工作,布置好现场警戒,并将有关情况逐级向集团公司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安监部门人员应做好现场的保护、取证、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经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应急结束。

应急工作结束后,事故单位应着手准备事故应急工作材料,主要内容包括事故情况,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情况,索赔资料,损失报告以及经验教训总结等。

集团公司系统发生气象灾害事件引起的重特大损失后,有关事故处理情况的信息由集团公司办公厅负责发布,并统一向新闻媒体通报。

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将事故调查、抢险、抢救以及恢复处理的实际进展情况,定期逐级向集团公司报告。发生社会影响较大、涉险人数30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很大经济损失的特别重大未遂事故,应当及时将未遂事故的有关情况、处置情况、调查结论和防范措施等向集团公司报告。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跟踪了解有关情况,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7.1发生重特大气象灾害事件后,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指挥,了解事故情况,安抚遇难人员家属,看望慰问伤员和事故抢险人员,组织并指导生产恢复工作。向有关政府部门汇报气象灾害事件及其救援情况。

7.2事故单位研究确定生产恢复方案,上报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后实施,尽快恢复生产。

7.3集团公司办公厅、安全监察部门及事故单位的有关部门对事故抢险过程和应急能力进行评估,提出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意见。

7.4事故调查及追究,按照集团公司《事故调查规程》执行。

7.5及时补充应急物质。

7.6及时办理保险索赔。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通信与信息网络,保证信息上传下达畅通。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8.2应急队伍保障。

为确保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快速、正确、有效地开展,最大限度减少伤亡和损失,根据集团公司业务重点和危险有害因素及事故的类别,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建专家组,具体研究确认事故抢险方案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组建消防队和义务消防员队伍、以及阶段性兼职应急抢险救灾队伍。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业按照企业各类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配置应急所需的各类物资和装备,其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应列入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在每个气象灾害发生周期到来之前,必须准备就绪,应急工作小组应作专项检查。

8.4经费保障。

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业气象灾害事故应急所需资金由“事故检修维护费用”中列支,按实拨付,具体参考“成本管理办法”,确保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8.5其他保障。

根据集团公司气象灾害事故应急要求,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落实保证安全的各项措施。

9.1培训。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气象灾害应急培训要订立计划、根据当地的气象特点,开展针对性的专项培训,教育职工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提高防范恶劣气象灾害和规避事故风险的能力。

9.2演练。

每半年举行一次气象灾害应急演练,使职工熟悉应急工作过程,掌握应急工作要领,通过演练检查各部门的应急准备工作,发现应急准备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正确评估企业应急工作能力,及时整改存在的隐患。

10.1对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突出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10.1.2对重特大气象灾害事故应急工作提出重要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10.1.3其他应予表彰或奖励的情形。

10.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2.1负有应急责任的人员在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10.2.2对重特大火灾事故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

10.2.3有对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的。

11.1预案修订和更新。

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每三年修订一次,补充完善,经集团公司组织审批后生效。。

本预案报国家电监会、国家安监总局和国资委备案。

11.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集团公司制定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篇七

为做好公司各单位特别是煤矿的防汛工作,提高对因雨季到来而引发重大灾害事故的快速抢险救灾反应能力,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保护职工人身安全、集体财产不受损失及各单位的安全运行,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国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防洪法》、《水法》、《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特别是煤矿企业由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洪水、暴雨渍涝、塌陷区积水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

4、工作原则

本《预案》充分体现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思路,坚持行政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全力抢险、确保安全的原则。

公司全体业务人员;公司各煤矿工业广场、井下工程、井下各生产系统设备、地面的矿区公路、地面的矿区高压供电线路、地面及井下的通信系统;公司物流园区的堆场、服务区等功能设施;公司各储配煤场、选煤厂;公司各营业单位的地面设施等。

1、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雨季“三防”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调度中心。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员单位:

主 任:调度中心主任

2、职责

指挥部:主要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期间各个部门的运作,统筹安排各项应急救援行动,为现场应急救援提供各种信息支持,快速准确地制定出救灾实施方案。

总指挥:全面负责防汛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工作。

副总指挥:协助搞好防汛应急处置的组织救援工作。

成员单位:服从总指挥、副总指挥的指令,完成好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具体为:

﹙1﹚调度中心:负责汇总天气预报,传递汛期信息,安排汛期值班,组织协调和检查“三防”重点工程进展情况及有关“三防”工作的汇报。负责按抢险方案,组织现场的救急抢险和救援行动,听从指挥部命令,负责向邻近矿山救护队的求救联络。

﹙2﹚生产技术部:负责井上、下水文观测,对地表河流、采煤塌陷地积水、裂缝等进行定期观测,安排防水工程,组织“三防”检查,做好汛期防治水工作。负责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防排水预测工作。负责提供各煤矿相关的突水点地质参数等技术资料,提供技术指导。

﹙3﹚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重点是煤矿)的“三防”工作进展情况。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做好“三防”以及地面排水沟的清挖、漏雨房屋的维修、防水工程的施工工作。负责风井口及井下通风巷道积水检查工作。负责监督事故抢险方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组织或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工作。

﹙4﹚机电供应部:负责井上、下供电系统的“三防”工作。设置和测试各种避雷设施,井下机电设备、排水设备要进行效率测定并保证排水系统能满负荷运行,将各种测试结果及时上报公司“三防”办公室。

﹙5﹚一通三防部:负责煤矿通风工作,为事故抢救地点提供通风保障。

﹙6﹚煤矿采掘队:负责组织井下水仓及排水沟的清挖和矸石山系统的防排水工作。

﹙7﹚行政办公室:负责上级“三防”文件的及时传递和抢险车辆的安排工作。

﹙8﹚监控室:负责通讯设施的“三防”工作,保证汛期通讯线路畅通。

(9)工会:协助事故单位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救援工作。

(10)纪检办:参加对事故的调查和责任追究。

(11)安保部:负责成立“三防”抢险队伍并进行训练和演习。负责保证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的道路畅通和事故发生地治安。

﹙12﹚后勤部:负责危房维修拆迁及所辖范围内建筑物“三防”以及发生险灾后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负责组织“三防”抢险物资的储备及库房的“三防”工作。要求抢险物资能满足抢险需要, 做到专库专放。

(13)医务室:负责组织医护人员对受伤人员的急救工作。

(14)现场指挥部:事故发生后,成立现场指挥部,常务副经理负责组织制定抢救方案和现场抢救工作。

1、预防预警准备

每年公历4月初,各单位成立“三防”领导机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上报“三防”工程计划,落实工程资金,落实责任人,制定“三防”应急预案,在雨季到来前各项工作准备就绪。为了扎实而有效地做好防汛工作,在每次下雨后要对“三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将相关信息定时向公司调度中心汇报。

调度中心在防汛期间必须每天收集气象台发布的信息;公司安全监察部对防洪排涝工程每次下大雨后检查一次,发现险情及时向调度中心通报。矿调度室负责向公司调度中心报送雨季“三防”工作的相关信息,报送时间为每月的三、十三、23号(特殊情况及时汇报),报送信息资料统一用a4纸打印。

2、险情等级划分

﹙1﹚一般险情,调度中心通知雨季“三防”办公室,由“三防”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到现场察看,并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2﹚较大险情,影响局部生产系统正常运行时,调度中心要通知值班领导和总工程师及“三防”办公室,根据总工程师指令调集队伍进行抢险和救灾。

﹙3﹚重大险情,影响各单位正常生产或经营以及职工生命安全时,调度中心要按重大事故通知单位及人员名单通知有关人员及时到调度中心待命,并迅速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

3、发生较大或重大险情时的救援程序

(1)接警和应急启动。

发生雨季“三防”事故后,必须按照“事故现场人或知情人——矿调度室——矿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公司调度中心——应急抢险指挥部”的顺序汇报,汇报内容包括事故时间、地点、人员、范围、程度等。总指挥决定启动雨季三防应急预案后,立即向调度中心下达启动预案命令。汇报方式采取电话汇报。

(2)救援行动。

a、调度中心接到总指挥命令后,按照公司应急预案中“重大安全事故电话通知顺序”,通知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中心集合。

b、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中心后,按照总指挥或副指挥的指示,立即奔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中心,协助事故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c、抢险指挥中心要要据灾区情况,制定抢救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抢险。救护人员在抢救遇险人员时,应判定遇险人员的位置、涌水量、受水淹程度、巷道破坏和通风情况。

d、排水过程中要切断电源、保持通风,加强对有毒气体的检测,并注意观察巷道情况,防止冒顶发生。抢险专业组要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立即对受伤、受困人员进行抢救。

e、医务室人员组成的医疗救护组要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医疗救治。医疗救护组无法救治时,应及时将伤员转医院治疗。

f、本预案不能满足现场有效救灾时,指挥部要向上级部门及政府部门求救。全部受伤口、受困人员救出后,要清点现场人数,抢险人员撤离事故现场。总指挥下达应急结束命令,事故抢险人员返回公司。由公司有关部室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向上级汇报。

1、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必须核实确认灾区内伤亡和遇险人员全部获救。

(2)保证安全原则。抢险救援结束后,对事故现场进行侦察,并消除或控制可能造成再次事故或诱发其他事故隐患。

(3)实施监控原则。对事故现场进行人工和安全仪表的连续监测监控,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各类隐患。

2、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

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各救援工作小组负责人如实向抢险指挥部汇报情况,经指挥部认真核实达到恢复正常状态条件,批准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后,宣布救援工作结束。

3、后期处置

(1)救援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援人员,清点装备、器材;核算救援费用,整理抢险救援记录、图纸,3日内写出救援报告。

(2)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勘察事故现场,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3)救援过程应保存完整的应急救援记录、方案、文件、图纸等文字和音像资料。

1、人力资源保障

应急由抢险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动救护、医务、保安等有关部门人员,组织强有力的抢险救灾队伍,保证预案的有效实施。

2、通讯(信息)保障

预案中涉及到的单位、部门、人员应保证相互间通讯、信息(利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的通畅,保证预案的及时启动。

3、抢险救援物资的保障

后勤部应储备有“三防”事故抢险物资,并保证出现事故时,在第一时间投入抗灾抢险工作,达到控制灾情的目的。储备物资必须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并派专人管理。没有应急抢险指挥部的命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必备设备应有:水泵:10台;大口径水泵:5台;各种水管:1000米;胶皮管:1000米;铁锹:100把;铁丝:300公斤;沙袋:1000个;装载机、挖掘机、工程车随时待命。

4、资金保障

各单位备有专用应急救援费用,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资金,保证抢险所需资金的畅通。

5、演习

雨季“三防”应急抢险演习由各单位保卫科负责组织实施,并将相关资料上报公司调度中心及公司安全监察部。

1、公司安全监察部应将防汛应急预案纳入年度培训计划。

2、各单位保卫科要根据防汛应急预案进行演习。

3、安检科负责监督进行防汛应急预案演习。

1、预案管理与更新

公司调度中心负责该预案的管理工作,并根据模拟演习中存在的问题,对预案进行修改补充。预案更新工作于每年1月1日前完成。当有水灾事故发生时,由指挥部发布命令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公司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机电供应部、一通三防部、煤矿采掘队、行政办公室、监控室、工会、纪检办、安保部、后勤部、医务室等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各相关单位实施。

2、奖励与责任追究

在预案的实施过程中相关单位恪尽职守,工作做的扎实到位未发生任何事故,则相关单位进行奖励;若在预案实施期间,由于某些相关单位工作疏忽、监督不力,导致人为因素造成水灾损失,则对相关单位处于相应罚款。

3、预案备案

雨季“三防”应急预案在各单位资料室进行备案。

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4月1日起实施至10月1日结束。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篇八

第一条为了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称的气象灾害是指由于暴雨、高温、大雨、大风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的气象灾害。

第二条工作原则。

(一)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三)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

第三条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2、《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3、《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4、《气象行政处罚办法》;

5、《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6、《北京市防御雷电灾害若干规定》。

第二章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第四条应急指挥机构。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组员由各部门经理和项目经理部经理组成。指挥机构设在公司行政办公室。

第五条职责。

组织制定、实施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决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挥和协调有关部门、其他组织和个人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对发生气象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参加抢险救灾,并做好社会治安维护工作;组织对被破坏的给排水、市政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工程生产;负责灾情的收集上报;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建立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流程和制度;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第三章预警和预防机制。

第六条信息监测、预测与报告。

(一)气象灾害信息来源和发布。

天气气候预测机构预测12、24、48小时内有暴雨、大雨、大风、等灾害性天气时,办公室应在30分钟内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预报信息传递到各分公司或各项目或各项目。由各分公司或各项目或各项目负责及时通知到各项目部、各班组。

办公室对收集到的气象灾害信息进行分析审核,符合气象灾害预警标准的,立即通知各分公司或各项目或各项目,并报送主管领导。

(三)预警预防行动。

收到气象灾害预测预报、警报信息后,属于可能发生气象灾害的情况,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分别从思想、组织、人员、技术、物资、资金等方面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

各分公司或各项目或各项目应当做好灾害性天气气候预测预报、警报,及时提供警报和气象灾害情况。

第七条应急响应。

应急指挥办公室主持召开灾害性天气会商,各分公司或各项目或各项目主要负责人参加,做出相应的工作部署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部门。

第八条信息处理。

气象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第九条紧急处置。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指挥机构的部署,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二)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各岗位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四)做好现场紧急医疗救护,做好疾病控制和卫生防疫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

第五章应急保障。

第十条参与对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气象灾害预警、预测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第十一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应急知识教育、培训计划,对员工开展气象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知识教育。

第十二条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各项应急措施及时到位。对执行不力的部门和分公司,责令改正,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对在参加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分公司或项目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发生气象灾害后,有关部门谎报灾情或者知情不报,或者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公司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结合相关法律法规,适时对本预案进行周期性评审与修订。

第十七条各分公司或各项目应及时修订完善本分公司或项目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第十八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篇九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建立高效、统一、科学、规范的气象灾害应急救援体系,最大限度的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范围内台风、暴雨、大风、大雾、雷电、高温、干旱、干旱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险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二、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2)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镇人民政府指导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指挥体系

1、镇成立气象灾害防御领导组,确定汪敏华为气象灾害防御分管领导,领导组下设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郑勇同志兼任气象员。

2、镇领导组职责

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镇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

(1)启动和终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为镇政府提供防灾减灾决策依据和建议;

(3)指导和督促各村、单位开展相应工作;

2、成员单位职责

按照分工,各成员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并确定应急工作联络员,及时向镇指挥部上报应急处置工作动态和灾情信息。

(1)党政办:参与镇政府气象防灾减灾决策,发布气象灾害预案预报信息,开展气象防灾减灾服务,承担镇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2)水利站:配合协调各村抗击气象灾害工作;负责对全镇水利设施进行有效的监管。

(3)民政所:统一审核发布气象灾害灾情和救助工作;组织、协调全

镇气象灾害的救助、救济和救灾工作。

(4)综治办:协助做好气象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协助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参加重要设施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5)派出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御气象灾害物资和破坏防灾救灾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气象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负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防御气象灾害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协助提供部分道路实景信息。

(6)财政所:负责防御气象灾害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7)国土资源所:负责提供气象灾害时的地质实况,地质灾害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气象灾害造成的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必要的'应急防治工作,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

(8)供电营业所:负责保障应急重点部门用电的供应;及时组织电力受损线路的抢修,保障电网的安全正常运行,保障电力供应。

(9)卫生院: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提供气象灾区疫情和防治意见,组织医疗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工作;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10)学校:负责全镇各类学校防御气象灾害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11)文广站:根据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气象灾害情况,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灾情信息,做好防御气象工作的宣传报道。

4、日常办事机构

镇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机构。

主要职责:

(2)组织编制全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4)组织、协调各村、单位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气象灾害信息收集、分析、评估、鉴定、审核和上报工作;

(6)镇指挥部要求的其他保障事项。

四、应急处置

1、 信息报告

镇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防御以及损失等情况,在2小时内向镇指挥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事件信息,镇政府向慈溪市政府、宁波政府或省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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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篇十

冬季防雨雪冰冻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提高防御冰雪灾害天气的应急处置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展开紧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建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为提高防御冰雪灾害天气的应急处置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展开紧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建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启动的方式。

当遇到重大气象灾害时,由施工企业确定应急预案的启动时机。一旦灾害性天气出现,施工企业迅速向各自的施工现场发出跟踪警报,并立即发出指令,随即启动预案,各项目经理部根据制定的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组长:谢作龙(项目经理)负责应急情况总指挥。

副组长:胡建军(技术负责人)负责应急措施决策。

成员:黄建林(质量员)负责组织人员现场抢救工作。

高丙源(安全员)负责现场报警联系。

陈夫(施工员)负责现场抢救。

许园园(材料员)负责现场抢救。

外部应急联系电话。

119消防大队。

120急救中心。

110警察。

114?查讯中心台。

所有施工的建筑分管安全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其专职安全员,必须通过必要渠道及时了解我县的天气状况,将有关灾害性天气信息及时发送到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负责人。

(一)预防。

灾害性天气发生前,工程项目部要对现场的临建设施及围挡墙、基坑设施、塔吊及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重点项目进行紧急检查。

1、临建设施及围挡墙。

检查宿舍、食堂、办公用房、厕所及砖砌、广告围挡墙有无裂缝、倾斜、变形。不稳固或有安全隐患的,要采取加固、翻修等措施,严重的要拆除重建。

2、基坑设施。

检查基坑边坡支护及基坑周边土质的变化,对毗邻街道、建筑物、构筑物、山体的基坑要重点检查。达不到要求的要采取加固和隔离措施。

3、塔吊及垂直运输机械。

检查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用电梯的基础设施、塔身、塔臂和钢丝绳、卷杨机、吊篮的安全状况,重点检查多塔作业以及安装在邻近基坑、高压线、建筑物、构筑物的塔吊,如达不到安全要求和安全距离的必须拆除。严禁采用绳索固定等方式控制塔臂的旋转。

4、脚手架工程。

检查落地式、悬挑式、门式等脚手架的基础沉降、架体拉结的安全状况。确保架体与建筑物的可靠拉结,是防止脚手架倒塌的重要措施。

5、施工用电。

检查施工用电的总配电箱(配电室)、分配电箱、开关箱的安全防护,做好防雨雪、冰冻的措施。

(二)监控。

灾害性天气发生后,要实施重点监控。

1、要加强对基坑壁支护的观测,确保基坑周边防护有效,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基坑要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大雪天气要及时对基坑周边积雪进行清扫,防止基坑侧壁承载力过大造成塌方。

2、风速四级以上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应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风速五级风以上禁止高处作业。严禁雨雪、大风等天气强行组织室外施工作业,同时不得进行脚手架、安全网等防护设施的拆除工作。严禁在雨雪、冰冻、大风天气进行塔吊等设备的拆装。

3、大雨、大雪和冰冻天气要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和积冰,及时清理屋面包括临建房屋积雪,防止雪荷载过大造成房屋坍塌。一旦房屋积雪过厚,超出设计承载力时,必须组织人员立即撤离。冰冻天气要停止户外和高空作业,施工现场要有防滑防冻措施,工人生活区要有相应的保暖、保温措施和消防措施。同时,对已施工完成的成品混凝土构件要加强防冻养护,并进行覆盖,以防冻坏。

4、在大风、雨雪和冰冻天气,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并加强对现场的巡查,项目经理不得脱岗。现场要落实抢险救灾人员、车辆、机械,确保在施工现场发生险情时,能够高效、有序地做好紧急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5、各施工企业和各施工项目部在工人放假返乡过年时,要做好统一部署和安排,确保工人返乡途中的安全,平安到家。

(三)抢险。

建筑工地一旦发生倒塌、水淹等灾情,必须首先将人员紧急撤离到预先设置的安全场所,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对遇险人员开展紧急自救抢险。视灾情严重程度,立即向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消防报告。

(四)复查。

灾害性天气过后,要对临建设施及围挡樯、基坑、塔吊及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重点项目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的检查,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重新进行施工作业。要注意加强现场排水工作,对基坑、围挡墙及临建设施等要及时进行排水,防止长时间浸泡导致坍塌。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篇十一

以“构建和谐社会”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为保障全校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等安全有序,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降低冰雪天气造成的人身、财产危害。建立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学校防灾抗灾应急体系,确保学校财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稳定,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成立应对低温冰雪等灾害天气工作领导小组:

长:冯泽波。

副组长:唐明星。

冯宝华。

汤才东。

刘乾俊。

各班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在学校办公室。

领导小组组长对全校师生及学校财产负总责,副组长分别对校产及后勤保障负责,对各年级师生人身安全负责。

领导小组组长及副组长负责低温冰雪等灾害天气工作的统一领导、指导和协调,指导全体师生开展低温冰雪灾害天气的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年级包保责任制,各班主任及跟班教师实行包班责任制。

全体师生要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确保防范周密,万无一失。

学校总务室、政教室、团队负责人、各班主任要提前对师生做好防寒潮、防雪、防滑、防冻、防风、防冰、防火、防一氧化碳中毒、防电等方面的宣传、防范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

总务室做好学校建筑及设施的安全排查工作,提前做好粮、油、蔬菜、水、燃料等生活物资和防滑、防冻物资的采购供应保障工作。

如遇低温冰雪等灾害天气,采取以下具体应急措施:

1、预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须24小时保持通迅畅通,及时掌握各种情况,全力维护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2、后勤人员24小时不间断做好建筑、设施全面检查,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并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3、领导小组成员、各处室、各班主任做好师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并及时组织师生清除校园内冰雪路障。

4、不适应学生在户外活动的天气,学生服从指挥留在教室或寝室,如遇放假,住宿生必须留校者,由班主任落实。

5、不利于出行的情况师生不可外出行走、骑车。领导小组可临时调整上班、上课情况。

6、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各班师生抢险救灾。

7、迅速了解和掌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领导小组。所有汇总情况均由领导小组及时上报县教育局。

8、在应急工作中,全体师生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9、本预案从20xx年12月19日起正式施行,若有人事变动,只对领导小组进行调整,本预案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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