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共育制度实施方案(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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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成功实施离不开有效的沟通和团队合作。制定一个完美的方案需要有远见和创新思维,不拘泥于传统的解决方法,寻找更好的解决方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家校共育制度实施方案篇一

为了多渠道、多形式强化教研活动,促进校际间连片教研的有效开展,实现各学校教师的相互交流,进一步提高片区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根据中心校教研工作安排,我片计划在3月10日-3月14日参加为期一周的“连片互动”听课教研活动,特制定以下方案。

为稳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突出教学质量中心意识,实施以研促教、以研兴教的目的,面向全体学生,以校为本、以师为本、以镇为本,营造良好教研氛围,以课题研究为龙头,以中心学校为示范,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一)、在连片教研中,以讲课、评课为载体,引导教师在主体活动中展示自己的理念,技能和经验,互动交流,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以此改进、加强和完善本校的教研工作。

(二)、为各校的教师搭建一个有效的学习的平台,促进其专业水平的提高。

组长:谷京然。

副组长:王喜军魏宇。

成员:各校骨干讲课教师。

张村北街小学、东里村小学、西里村小学。

张村北街小学、东里村小学、西里村小学。

三所学校的教导主任及参加活动的教师。

以张村北街小学为龙头学校,联合东西里小学共同参与活动,教导主任集体到各所小学听评课。

(一)观摩课堂教学。

(二)课例评价、互动研讨。

(三)评估总结。

(一)、准备工作。

1、参加连片教研筹备工作会。

2、各校先在本校内选拔授课教师。

3、教导主任到三所小学听课。

(二)、现场活动。

本学科教师及能调开课的教师参与活动,并做好听课笔记。

(三)、评估总结。

选出优秀讲课教师名单。

家校共育制度实施方案篇二

本文目录。

为进一步加强与学生的交流和沟通,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畅通学生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更好地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推动我校学生工作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推动和谐校园建设,特建立学生工作部(处)长接待日制度,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二、接待人员:学生工作部(处)长、副部(处)长。

三、接待地点:学生工作部(处)办公室(明德楼103、104室)。

四、接待对象:全校各类学生。

五、接待内容:

1.关系到学生学习、生活的重大问题;学生所关心的热点问题;

2.听取学生关注的有关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需要学生工作部(处)出面协调解决的事项;

4.其他日常性事务。

六、接待原则:

学生来访接待,实行“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一般问题当场解决,疑难问题需研究答复。

七、接待要求:

3.要主动为广大学生提供方便,欢迎来访,以促进学生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

4.接待人应及时准确地做好接待记录;

5.值班部(处)长如因公外出或其他原因不能接待,应安排其他人员接访。

八、来访要求:

2.举止文明,就事论事,不准借题发挥或聚众闹事;

3.不能强行要求某人出面接待,当场不能解决的,不得聚众闹事。

4.遵守接待纪律,服从接待安排,按照顺序等待接谈和答复,不得大声喧哗,无理取闹,维护接访秩序。

九、咨询投诉电话:2x021。

十、部(处)长信箱:

十一、本方案从xx年10月开始实施。

十二、本方案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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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县财政体制改革,规范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函〔〕18号)、《财政部关于深化地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财库[]68号)和《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和完善我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黔财库〔〕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现行以多重帐户为基础的财政资金缴拨方式,已不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财政资金由部门和单位分散掌握和安排,大量资金在部门和单位长时间滞留,既降低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又难以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难以及时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准确依据,严重影响了对财政和经济运行过程的科学管理,因此,在会计集中核算的基础上,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行改革,进一步从制度上、源头上加以改进和规范。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职能作用,促进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二)遵循的基本原则。

1、规范操作的原则。合理确定财政局、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局、征收单位、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和代理银行的管理职责,使所有财政性收支都按规定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行。

2、强化监管的原则。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保持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权、会计核算权和资金使用权基本不变,进一步提高财政收支的透明度,实现对财政收支活动全过程的有效监管。

3、便利快捷的原则。建立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减少财政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使预算单位用款更加及时便利。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外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账户。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1、国库存款账户(又称国库单一账户)。县财政局在人民银行支行开设国库存款账户,用于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支活动,按照预算单位和收支预算科目设置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并与相关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2、其他财政存款帐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县财政局在人民银行支行开设其他财政存款帐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用于核算和反映财政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活动,按照预算单位和收支项目设置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同时与相关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3、财政零余额账户。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局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用于核算和反映实行直接支付的财政性资金活动,设置相应的会计帐簿进行核算,并将当日财政零余额账户发生额与相关账户进行清算。

4、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局在商业银行以核算柜组分别开设一个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核算和反映所管预算单位的上级补助收入和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活动(其中,财政授权支付资金部分为零余额),并将当日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发生额与相关账户进行清算。

5、特设专户。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局根据国务院、财政部、省人民政府、省财政厅、地区行署、地区财政局、县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在商业银行开设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有关特殊的专项收支活动,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6、非税收入汇缴专户。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局在商业银行开设非税收入汇缴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执收执纪单位非税收入的解缴情况,并与国库单一帐户和其他财政存款帐户清算。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后,对在改革方案实施前财政已拨付的资金,仍通过原账户支付和核算,待该账户资金使用完后,立即消户;确需另行开设银行帐户的,须按规定程序报经县财政局和人民银行赫章支行批准。

在财政、国库和代理银行间自动清算系统建成使用前,对上述帐户采用资金划拨方式办理收支活动。

(二)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对财政预算内外收入采用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方式。

1、直接缴库。由缴款单位或缴款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将应缴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由征收机关(有关法定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所收的应缴收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非税收入全部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汇缴。

办理财政收入退库事项,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规范支出拨付程序。

1、支出类型。财政支出总体上分为工资支出、购买性支出(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支出、政府采购支出和专项支出等类型)、零星支出(预算单位日常小额支出部分)和转移性支出(拨付企业的补贴和县对乡的一般性转移支付等)四类。

2、支出方式。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财政直接支付:由财政局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局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或劳务供应商)或用款单位(即具体申请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预算单位和乡级财政部门)账户。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包括工资支出、列入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所列品目的服务、货物、工程等购买支出、转移性支出以及需要纳入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

财政授权支付:由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局根据财政局的授权,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开具支付令,通过单位零余额帐户为代理单位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或代理单位提取小额现金。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包括未列入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的购买支出(分散采购部分)和预算单位零星支出。

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具体支出项目,原则上对“项目支出”采取财政直接支付,对除工资外的“基本支出”采取财政授权支付。

三、改革的配套措施。

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对财政资金的账户设置和收支缴拨方式的根本性变革,是一项庞大和复杂的系统工程。改革方案的实施,不仅涉及到建立健全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银行清算系统等必需的配套设施,而且涉及观念的转变,摆脱旧的管理方式的束缚。因此,必须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以确保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

(一)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

按照内容完整、项目明细、定额科学、程序规范的原则,更加全面、细致地编制部门综合预算,为顺利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创造条件。

(二)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办法。

根据改革需要,制定财政国库管理改革的资金支付办法、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和银行支付清算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和管理办法,同时,建立内部操作规程和。

岗位职责。

等相关。

规章制度。

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推行提供必要的制度保证。制定结余资金管理办法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和年初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资金资金指标已经下达到单位在财政国库集中收付过程中结余的资金。属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按资金使用性质和用途原项目未实施完的继续用于原项目;原项目已完成的调整项目安排使用。属县级预算安排的项目财政直接支付的结余资金缴回国库并相应调减原资金指标或抵顶其他项目资金指标;财政授权支付的额度结余留给单位结转使用。

(三)继续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41号)的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对各预算单位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账户的管理,取消不符合规定的银行账户,防范和杜绝“小金库”,保证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正常运行。

(四)建立财政、国库和代理银行间的信息系统和管理操作系统。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安排专项资金,尽快建设我县适应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需要的现代化计算机网络系统,联接财政、税务、国库、代理银行和预算单位的横向网络,实现财政收入缴库退库、资金支付、资金清算、会计核算、信息反馈等各项业务的科学管理和各项财政性收支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安全高效运行。

(五)建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执行机构。

根据改革需要,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局,并安排了适当的编制,将配备必要的工作条件,负责办理财政直接收付业务和代理单位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机构所需人员从乡镇财政所和县直预算单位现有财务骨干人员中选调。

(六)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局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制度,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管;认真审核预算单位季度分月用款计划和资金使用申请;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要加强对代理银行资信、资金清算等的监控;审计部门要结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检查,促进政府部门和其他预算执行部门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七)积极稳妥,逐步规范和完善改革。

进一步加强会计集中核算的规范化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稳妥、逐步规范和完善,切实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转轨工作。根据人员素质和现有条件,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采取拨款方式进行手工操作,待人员熟悉业务流程和核算办法后,取消资金支付拨款方式和手工操作流程,采用代理银行的清算系统进行资金支付的清算,最后待人民银行赫章支行与代理银行的清算系统完成后,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通过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从而真正建立财政国库集中统一收付体系,并在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从明年起,将工资性支出和列入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所列品目的服务、货物、工程等购买支出纳入财政国库集中统一支付,在总结经验、优化和完善方案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同时逐步创造条件,制定方案将非税收入的征缴纳入财政国库集中统一收缴。涉及税收的征缴待上级措施下达,再纳入集中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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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赣府发〔〕3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赣府发〔〕14号)和景德镇市《关于积极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实施方案》(景府发〔〕5号)等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我市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和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逐步建立健全高、中、低价位相结合的住房价格体系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微利商品住房、普通商品住房相配套的住房供应体系,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二)基本原则。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要坚持立足市情,满足基本住房需要;统筹规划,分步解决;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政策,因地制宜。坚持真正让低收入家庭得到实惠;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依法依规办事;坚持遵循市场规律,履行政府责任;坚持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投资者利益,规范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廉租住房保障目标。底,对符合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底,城市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逐步扩大到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实现应保尽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标准由市政府根据有关规定确定。住房标准原则上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确定。

(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目标。至,根据实际情况,每年按照我市年度商品住房开发总量的10%—20%的比例,安排新建一批经济适用住房。

三、完善配套措施,确保住房保障工作目标的落实。

(一)落实建设用地。“两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对“两房”建设用地,要切实保证供应,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合理确定区位布局,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

(二)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一是市财政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二是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三是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四是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的维护和管理。

(三)落实优惠政策。一是“两房”建设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相关税费按照有关规定减免。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二是各商业银行应积极配合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以在建项目作抵押申请住房开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贷款,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贷款人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提供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证明。三是公积金管理部门对申请提取个人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个人,应给予优先办理。

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一)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按照政府组织协调、市场运作的原则,可以采取项目法人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社会责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也可以由市房管部门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直接组织建设。

(二)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要做到标准适度、功能齐全、质量优良、经济适用、环境优美、便利节能。建设单位要严格控制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标准,以每套建筑面积60—80平方米左右为主,最高不得超过90平方米。

(三)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的配套。小区的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齐全,并与住宅工程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高建设水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开发商对其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建设项目开发商应当向买受人出具《住宅质量。

保证书。

》和《住宅使用。

说明书。

》,并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从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应当实行物业管理,为居住区居民提供符合基本生活需要的物业服务。

(五)对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经批准利用自有土地集资、合作建房,全部纳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和用地计划当中,接受本市相关部门监督,实行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延续。

五、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面向社会公开销售。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房管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布。

(一)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按照原国家计委《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2503号)的规定,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房管部门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在项目开工前确定,并向社会公示。

(二)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公布的最高限价,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市价格主管部门要依法进行监督。

(三)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高限价应以本市中低收入家庭通过8至10年的努力,基本具有买得起80平方米左右住房的能力为标准来计算。乐平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最高限价为每平方米1183元。今后时期,乐平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最高限价按以下公式确定,并逐年予以公布。

乐平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最高限价计算公式:

注:本市年人均支出不包括住房支出。

六、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

(一)乐平市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线依据市统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0.9的系数划定。住房面积标准根据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划定。

(二)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家庭收入符合市政府划定的中低收入家庭年收入线标准。

2、城镇无房户或现住房面积低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

3、经济适用住房应优先出售给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危房户和住房困难户以及烈军属、劳动模范。

(三)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已参加集资建房的;

2、已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含安居工程住房)的;

3、已参加过房改购房(含在外地已参加房改购房)的;

4、单位奖励赠送住房的。

七、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购买和退出程序。

(一)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当在公平、公正、公开前提下,按照“个人如实申请、社区群众评议、房管部门管理、政府严格审核、逐级张榜公示、分类摇号排序、社会公开监督、违规操作必纠”的原则确定申请购买程序。

(二)准入机制。

1、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对象的购买资格,采取居委会、街道办、市政府三级审查和三榜公示方式予以认定。居委会或单位负责所辖范围内申请家庭的初审或出具证明工作,街道办负责复核,市政府负责审定。

2、居委会收到申请人递交的《乐平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评议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后,应当及时委托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申报的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申请人居住地居委会组织居民小组进行评议。申请人工作单位或居委会应根据评议情况作出评议结论,评议程序必须在10日内完成。

居委会对评议结论进行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居委会对公示期间的投诉举报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将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的申请人组织填写《乐平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洎阳街道办。

3、洎阳街道办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就申。

请人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评议材料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并在街道或居委会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复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市政府。

4、市政府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委托市房管部门在10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市政府核准,并由市政府将结果在政府网站或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

市政府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申请人,将名单予以公布。由市房管部门对经政府批准公布的申请人发放《乐平市经济适用住房准入通知单》、《乐平市居民经济适用住房摇号通知单》,并报市政府备案。

(三)购买程序。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主动向单位提交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填写申请表。任何单位不得阻挠、拖延、拒绝办理。

1、公告房源。市房管部门通过媒体公告房源位置、数量、基准价格、开发建设单位、销售方式、时间等。

2、申请登记。申请人在销售项目申请购买期限内向单位及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单位及有关部门对申请人的申购条件进行审查,并公示其基本情况。

3、分类摇号。对提出申请的购房户,按照收入状况、住房困难程度、家庭人口、年龄大小分类,由市房管,公证,监察等部门进行公开摇号。对符合购买条件的中签家庭,按序组织选购,并向社会公示。

4、准购通知。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由市房管部门向申请人核发《乐平市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通知书》,并注明申请人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和购房期限。在规定购房期限逾期未选购的,应当按照规定重新申请。

5、按序选房。申请人按序号,持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按顺序选房。申请人自动放弃选择的房源,由候补申请人按顺序选房。

6、轮侯制度。轮侯户数按出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总户数10%的比例确定。进入轮侯期的申请人,未能购买到经济适用住房的或参加摇号未中签的申请人,可以参加下次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摇号,但须经市房管部门重新核实申报条件。

7、签订预售合同。经市房管部门核准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持核准证明与项目开发商签订《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

(四)退出机制。

1、市房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及居委会,建立中低收入家庭的动态监管体系。逐户建立中低收入家庭的收入、住房和家庭常住人口状况的动态档案,并对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状况进行定期复核,对住房和收入状况发生变化的,及时调整申购资格和分类排序。

2、采取社区公示、网络查询和热线电话、有奖举报等多种方式,对中低收入家庭进行广泛社会监督。

3、经济适用住房应直接销售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得向单位成批或整栋销售。开发单位不得向未经市政府审批取得购买资格的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

4、已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购买住房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前应按届时房改政策价格返售给原售房单位。

八、售后和交易管理。

(一)经济适用住房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普通商品住房同等级标准70%收取,专项维修资金首期交存比例按商品住房的最低比例执行。

(二)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国土资源、房管部门应当分别在土地使用证上注明“划拨土地”,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并在产权人栏目中填写申请人家庭所有居住人员姓名。

(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的,由市政府按照原购房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回购。市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继续向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后,购房人可将其上市交易,并按照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向市政府缴纳土地收益和税、费减免等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政府确定。向市政府交纳的价款全额上缴市财政,作为“两房”建设的专项资金。

(四)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用于商业性经营、仓储等非居住性用途。对未参加房改但已享受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的职工,如已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停止发放住房补贴。

九、完善廉租住房制度。

(一)廉租住房制度是政府采取住房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等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制度。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为辅。实物分配主要面向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和急需救助的家庭。

货币补贴是指市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

实物配租是指市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

实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也可通过新建和收购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房源。

1、采取货币补贴方式的,补贴额度按照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及自然户家庭人数确定,即:

(1)低收入家庭货币补贴额度为:(保障面积标准—家庭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自然户家庭人数×租赁补贴标准。

(2)低保家庭货币补贴额度为:(保障面积标准—家庭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保家庭保障人数×租赁补贴标准。

(3)现保障面积标准确定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

(4)现住房面积为受理核查时该住房困难家庭的自有住房面积。

(5)现低保家庭保障人数是指由市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困难家庭的实际人数。

(6)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由市政府根据本市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平均租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其中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按照我市市场平均租金确定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市场平均租金由物价部门会同市房管部门测定。

2、采取实物配租方式的,配租面积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

实物配租的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实物配租住房的租金,按照配租面积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确定。

(二)廉租住房供应对象的认定标准(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标准)由市政府确定。现阶段廉租住房供应对象为民政部门认定的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城区困难家庭。今后时期市政府将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有计划、分步骤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三)廉租住房资金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形成稳定规范的住房保障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1、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补贴专项资金;

2、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

3、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4、政府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

5、中央和省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

6、社会捐赠及通过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四)廉租住房严格执行申请、审批等程序。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原则上由房屋维修费和管理费两项因素构成,并与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

(五)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本市城市常住户口5年以上(含5年),并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的人员;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低收入家庭标准;

3、家庭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每年公布的保障面积;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六)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居住地所在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应当真实填写《乐平市城镇居民廉租住房申请登记表》,并如实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

(2)申请人工作单位、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成员收入和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3)有效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4)合法有效的家庭成员之间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的证明;

(5)烈属、孤老、残疾的,需提供合法有效证明;

(6)家庭现居住房屋的权属证明、家庭主要成员;

(7)其它有关材料。

3、洎阳街道办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在洎阳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公示栏内张榜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民政部门。

4、市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书面反馈市房管部门。

5、市房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条件规定提出审核意见。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市政府在市政府网站或相关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市政府批准,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并由市房管部门备案。

6、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市房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政府或上级廉租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七)市房管、民政等有关部门以及洎阳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八)市房管部门应当综合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以及个人申请的保障方式等,确定相应的保障方式及轮候顺序,并向社会公开。

对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凡申请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的,要优先安排发放补贴,做到应保尽保。

(九)对轮候到位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市房管部门应当按照已确定的保障方式,与其签订租赁住房补贴协议、廉租住房。

租赁合同。

或者租金核减认定证明,予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配租廉租住房或者核减租金。

发放租赁住房补贴、配租廉租住房和核减租金的结果,在市政府网站或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布。

(十)租赁住房补贴协议应当明确租赁住房补贴额度、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的情形等内容。

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1、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2、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3、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4、租赁期限;

5、房屋维修责任;

8、其他约定。

十、完善对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制度的监督机制。

(一)市政府建立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已购买家庭和已租家庭的信息档案管理系统,并对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申请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元月三十一日前向社会公布一次。制定有效措施,防止高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承租廉租住房和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重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二)市有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监管措施,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购买、租赁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土地用途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对不执行政府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最高限价、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擅自向未取得购买通知书的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向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廉租住房的,由政府责令期限收回,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三)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骗租廉租住房的个人,由市房管部门取消其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收回已购(已租)住房,或者退还已领取的租赁住房补贴、补交核减的租金,并可提请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进行处分;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市房管部门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市政府要加强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后续管理,房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及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的居住人员、房屋的使用性质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十一、住房保障制度的组织实施。

(一)市政府负责本方案的组织实施。市房管部门具体负责住房保障制度有关政策拟定、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国土资源部门根据每年政府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确保土地供应;财政部门根据住房保障制度专项资金需求计划,保证资金到位,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发展和改革、物价、监察、民政、税务、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协同配合,确保住房保障制度的顺利实施。

十二、本方案由市政府负责解释。

十三、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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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领导的指示精神,根据省纪委《关于对各级党的组织负责人及党员领导干部实行谈话制度的暂行办法》和省直机关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现就对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实行谈话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谈话的目的、意义。

二、谈话的对象。

谈话的对象主要是省直机关处级及处级以下党员干部,谈话对象的重点是处级党员领导干部。

三、谈话的主要内容。

(一)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

(二)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三)党员干部遵守《廉政准则》情况;

(四)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情况;

(五)其他需要通过谈话了解的情况及问题。

四、谈话的程序。

(一)省直纪工委实施的谈话,由信访工作人员根据信访举报线索,提出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报省直纪工委书记审批(涉及省直各部门处长的谈话要与所在部门纪检组及时沟通)。省直各部门实施的谈话,由机关纪委(未设机关纪委的由机关党委纪检委员)提出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对科级及其以下党员干部的谈话经机关纪委书记审批(未设机关纪委的部门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审批),对处级党员干部的谈话经机关党委书记审批。

(二)谈话人一般要确定两人以上。省直纪工委直接组织的谈话,主要由省直纪工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进行,必要时也可提请省直工委有关领导同志主持。省直各部门组织的谈话,涉及处长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一般应由机关党委书记主持,也可由机关党委书记委托机关纪委书记主持。副处级及其以下党员干部的谈话由机关纪委书记主持。(未设机关纪委的部门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主持)。

(三)谈话对象确定后,须提前两天将谈话的时间、地点、内容通知到谈话对象本人。必要时,书面通知谈话对象所在部门党组织。谈话对象必须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接受谈话,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

(四)谈话结束后,谈话人要认真填写《机关纪委谈话情况登记表》,整理出谈话记录或由谈话对象写出说明材料。谈话记录或说明材料经机关党委书记审阅后,由谈话人立卷归档,妥善保管。

(五)通过谈话认定的谈话对象需要纠正的问题以及需要改正的错误,由机关纪委跟踪督促。谈话了解到的谈话对象的思想、作风情况,必要时以适当方式向机关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反馈。

五、几点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开展谈话既是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和监督的重要措施,又是一项政治性、纪律性、政策性很强的思想政治工作。各部门机关党委、纪委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谈话工作做深、做细、做好。

(二)要坚持原则,严明纪律。谈话人要将谈话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告诉谈话对象。对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该提醒的要提醒,该批评的要批评。谈话对象对谈话提醒应正确对待,对要求的谈话内容要如实说明情况,不得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不得出具伪证,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纠正。谈话时要注意保护检举、反映人,不准向谈话对象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和单位,不准将举报信件交给谈话对象阅看。谈话对象不准怀疑、追查、报复举报人。如有违反,要追究纪律责任。

(三)要讲究方法,注意政策。谈话一般以个别进行为宜,既要做到批评提醒到位,又要注意方式方法,防止简单粗暴。对未经核实的问题不准随意扩散;对澄清的问题要明确告诉谈话对象,使其解除思想顾虑;对证实的需要纠正的问题,要明确提出纠正意见,督促谈话对象进行纠正;发现谈话对象的一般性错误,要批评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纠正错误;发现谈话对象存在严重问题,需要进一步核查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省直各部门要把实行谈话制度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凡对所属党员干部疏于教育和监督,发现问题不及时谈话提醒,发生违法违纪问题,造成严重后果者,在追究违法违纪者本人责任的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

家校共育制度实施方案篇三

本学期继续本着以“互帮互学、互惠互利、资源共享、共同发展”为目标,以“资源、平等、对话、双赢”为原则,以“推进课程改革,促进教育均衡、全面、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开展工作,通过加强联合校本教研,优化课堂教学质量,促进教师群体专业发展。

1、丰富教研模式,营造校际教研文化;

2、拓宽对话渠道,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3、整合教研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紧紧围绕区教研室重点工作,继续深化课程改革,进一步开展“重建课堂教学模式”工作,着力构建高效课堂,稳步推进质量监测,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大力加强教研力度,全面提升片区教育教学质量,促进片区各学校的发展,促进老师的专业成长,促进学生的和谐发展。

名师引领。请名师发挥自己的主导作用,为片区教师做专题讲座,指导学科教学,带领片区美术教师迅速成长。

骨干示范。请片区骨干教师讲好示范课,交流备课经验,开展教学研讨,提高片区美术教师的教学能力。

教师合作。通过教师沙龙、经验交流会、教学研讨会等形式,或是通过电话、网络、随时交流研讨,加强教师之间经验的切磋与借鉴,增进教师之间的合作与互动,共同提高理论业务水平。

教学交流。组织联合体内教师教学交流活动(观课议课、青年教师教学评比等),以此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整体提高。

家校共育制度实施方案篇四

为加快农村薄弱学校建设,充分利用和发挥城市学校的人才优势、管理优势、资优势、信息优势,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同步发展,根据临渭区教育局《关于推进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实施教育精准扶贫三年行动计划》精神,结合实验小学校情及三张镇、孝义镇1所学校的现状与特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贯彻区局精神,发挥核心校实验小学优质教育资的辐射作用,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抓手,以优化堂教学过程为载体,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优质办学为目的,整合城乡教育资,在共同体内实行共享管理经验、助推教师成长、探索考核评价等新机制。通过理念更新、队伍建设、教学改革、特色创建、轮岗任教等方式,实现“理念共享、资共享、方法共享、成果共享”,构建均衡优质和谐的临渭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总负责:

组长:

副组长:

主任:

副主任:

1、互相融合,完善学校管理体系。帮助孝义镇中心校和三张镇中心校确立明确的办学思路、科学学校制度,改善教师培训方式、更新教师教学理念,形成学校办学特色。

2、任务驱动,落实城乡帮扶责任。主要通过“四会”即开展联席会、组织专题会、召开现场会、举行汇报会明确责任。

3、依托活动,开展相关帮扶工作。以“标研读”为主线,举行集中教研活动、科研知识讲座、题指导、师徒结对、业务竞赛等活动,形成“学习、研究、实践”为一体的研修氛围。

4、积极探索,遵循“五共五联”原则。即示范榜样共引、教育管理共济,教育资共享,教育问题共研,教育发展共进;城乡学校联谊、教学研究联动、教学质量联抓、教师培训联办、亮色孵化联手,真正打造成均衡联动发展共同体,互补短板,互长优势,共生共长,共同发展。

1、时间安排:原则上不要随意调换,但因为实际工作原因,所以安排的时间可以根据受援学校和我校工作进行微调,调换时间不要超过一周。

2、涉及内容:备、上、班级管理、作业布置、德育主题、班队会、少先队程、捐书捐衣、关爱留守、管理人员跟岗学习等形式和内容不限。

3、活动形式:跟岗学习、集中培训、送培到点。

4、资料呈现:活动方案、活动简报、活动总结、照片、活动记录表过程性资料。

5、装订顺序:

封面——目录——活动实施方案——活动具体安排——活动简报——过程性资料(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反思、、听感受、听评表等)——照片(档里面横版粘贴10张,每两张放在一个档)——活动小结——所有手写的资料原。备注:参加活动的感受(人人一份,每份不少于一张半)。

6、强调说明:每次活动都是以日期+活动主题命名,里面是:一个档(排好的册子)、一个照片包(原图照片多角度10张)、一个包(执教内容或者报告内容)。

家校共育制度实施方案篇五

但是,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既关系到会计系统对单位经济活动反映的正确可靠性,又涉及到单位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性。

建立一整套适合领导如何管理和控制本单位内部经济活动的制度,对于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及时和准确,改善事业单位的经济现状,在实际经济工作中有效地施行显得尤为重要。

一、内部控制制度的含义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单位为贯彻执行所制定的各项管理政策,增进会计数据的真实性,保护资产,提高教学服务效益,促进单位良好地运转,而在单位内部所采取的组织规则和一系列的调节方法及措施,是管理与控制财务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

目标定位在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果和效率、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及遵循在适当的法规上。

其职能不仅包括管理层用来授权与指挥办公、教学、服务等活动的各种方式、方法,也包括核算、审核、分析各种信息资料及报告的程序与步骤,还包括为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综合计划、控制和评价而制定或设置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

(一)合法合规性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应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 法规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保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能在本单位有效施行。

(二)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应涵盖单位内部各个部门及各个岗位的每项经济业务、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将内部控制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三)岗位责任制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应保证单位内部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置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科室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四)适时性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随内外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制度不是僵死的教条,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已修订,单位的工作范围发生变化等情况,都会引起制度的改变,单位应根据这些变化,与时俱进地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使之更好地发挥监督和控制作用。

三、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措施

新《会计法》明确规定各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也针对会计控制的目标、原则、监督、检查作出明确的规定,内控这一管理手段正逐渐成为单位管理的核心与重点工作。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方案

一、 基本情况介绍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行”)成立于 1996 年 2 月,是 发起设立的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20xx年 7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挂牌上市,简称:南京银行,股票代码:601009。

自成立以来,本行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三会一层”公司治理结构,并持续完善 公司治理机制建设。

在建立和完善内控和风险管理架构方面,董事会 层面设立了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经营层层面设立了内部控制与风 险管理委员会、日常内控建设管理机构风险管理部和日常内控监督评 价机构审计稽核部,形成了职责明晰、科学合理、监督有效的多层级 内部控制组织架构体系。

本行一直注重内部控制体系和全面风险管理 体系建设,20xx年上市以来,编制并公开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自评价 报告,并由外部审计机构出具审核评价意见,20xx年开始逐步实施 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

同时,实行 内部控制的工作预算,聘请专业咨询机构持续完善内部控制的各项管 理系统建设,有效地内控体系与本行经营需要相适应。

1、 制定了符合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搭建了能够与本行业 务规模、风险特点及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的内部控制管理架构。

2、 严格执行监管要求,初步形成了由内部环境、风险评估、 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大要素组成的内部控制机制;根 据“内控优先、制度先行”的原则,基本建立了涉及各项业务事务管 理领域和覆盖所有的管理部门、经营机构和岗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体 系,并根据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适时完善内部控制的制度、程序和流 程。

3、 初步建立并完善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对包括信用、市场、 流动性、操作、法律合规、信息科技、声誉与外包等风险在内的主要 风险进行持续的识别、评估、监测和报告,较好地实现了风险管理的 有效性。

5、重视内控评价工作,制定了《南京银行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明确了实施内控评价过程中的组织管理、职责分工、评价指标、评分 依据、评价标准等;从定量和定性两方面设定了本行重大、重要缺陷 的认定标准;内控自评估范围覆盖到所有部门和经营机构。

从 20xx年开始董事会逐年对年度内部控制自评价报告进行审定,并聘请了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核实评价意见,按年度公开披露。

6、重视合规文化建设,持续两年开展了“内部控制和案防执行 年”活动,明确了“稳健、进取”的风险偏好以及审慎合规的经营理 念。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建立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   

 1、小组组成    组长:林复董事长     

 副组长:周小祺(分管风险与合规)。

 小组成员: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 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经营层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委员 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

2、工作职责   

 (5) 选聘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二)职责分工及人员安排     

 1、内部控制建设牵头部门为风险管理部,负责组织、督促各业 务部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

 2、内部控制监督和评价部门为审计稽核部,负责组织检查、评

价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3、各条线管理部门为本条线内部控制责任部门,负责本条线内 部控制工作。

4、各分行、中心支行为本机构内部控制责任单位,负责所辖机 构内部控制工作。

各级机构设立专(兼)职内控合规与操作风险管理岗,负责在本 机构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组织推动本机构实施内部控制工作。

三、 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计划  

本行自成立以来一贯注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并将内部控制与日 常经营管理紧密联系在一起,在组织架构、管控机制、制度流程、工 具方法等方面持续改进完善。

目前,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方面,已经完成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不断完善治理架构。

制定(修订)了《内控管理大纲》与 《操作风险管理政策》,构建了本行内部控制体系基本框架,明确董 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内控合规与操作风险管理的职责分工。

(二)构建制度体系并持续完善。

梳理全行各项业务流程与管理 流程,按照“流程银行”管理理念,对制度体系进行设计,形成本行 《内部控制体系文件框架及清单》,按照体系框架全面开展体系文件 编写和确认,全面健全制度体系。

 (三)引入操作风险管理工具。

制定了《操作风险管理办法》、 《操作风险事件及损失数据收集管理办法》、《操作风险与控制识别评 估作业指导书》、《操作风险关键指标设立与监测作业指导书》、《操作 风险报告管理办法》,并开展操作风险与控制识别评估、关键指标监 测、损失数据收集及报告等工作,充分运用操作风险管理工具,系统 提升操作风险管理水平。

(四)建立健全内控合规管理机制。

一是健全内控检查管理机 制,制定《内控检查管理办法》,明确检查与问题整改管理要求。

按 季开展操作风险滚动排查,定期开展“双查”,并不断强化问题整改;

三是规范案件防控工作,制定《案件(风险)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案件处置管理办法》、《内控与案防工作制度》等管理制度,建立内 控和案防长效机制,每年制定《内控和案防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明确年度内控和案防管控重点。

 (五)搭建系统管控平台,不断提高内部管控与风险管理效率。

建立本行内控合规与操作风险管理信息系统(grc 系统),整合内控 合规与操作风险管理,将内外规管理、检查与整改、积分与问责、风 险与控制识别评估、关键指标监测、内控评价等管控机制嵌入系统,依托信息系统,实现制度管理、检查与整改、积分与问责、风险识别 评估、关键指标监测等联动管控机制。

同时形成完整的内控合规与操 作风险管理相关数据库,为后续实现三道防线信息共享、深化递进管 理和相互联动奠定基础。

20xx年主要在以下几方面进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一)进一步完善内控合规管理架构体系     一是建立总行、分行(含中心支行,下同)、支行三级内控合规 组织体系,在主要业务部门和基层网点设立专职、兼职内控合规及操 作风险管理岗,明确不同层级内控合规及操作风险管理岗的岗位职 责,有效落实内控合规管理的各项机制和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一季度   

责任部门:风险管理部、人力资源部     

二是完善分行风险及内控管理组织结构体系,明确分行内部控制 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案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风险总监的工作职责和 运作机制,提出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的部门职责及岗位设置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二季度    

责任部门:风险管理部、发展规划部、 人力资源部    

(二)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流程管理机制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体系,要求总行各部门及各分行确 定 20xx年度拟制定的制度清单,汇总制定《南京银行 20xx年度制度 制定计划》,并依托 grc 系统,动态调整、跟踪落实各项制度的制定。

计划完成时间:年底     

责任部门:风险管理部及相关条线管理 部门    

 二是根据制度制定和产品创新情况,定期调整《内部控制体系框 架及清单》和《产品目录》,持续更新、完善内控制度体系。

计划完成时间:年底     

责任部门:风险管理部及相关条线管理 部门   

三是为促进外法内化管理,制定《外法内化管理办法》,进一步 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以及外规的收集、外规分析与归档、外规解 读、外规转化内规、外规控制等环节的管理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一季度     

责任部门:风险管理部    四是为持续规范制度管理,不断提升制度管理质量,制定《规章 制度管理办法》、《规章制度作业指导书》,进一步规范制度起草、 审查、审批、解释等流程,确定统一、标准的制度模板,持续规范规 章制度管理。

计划完成时间:一季度      

责任部门:风险管理部    五是持续开展流程优化工作,定期梳理流程优化需求,启动流程 优化项目,并对流程优化执行效果进行后评价。

计划完成时间:年底      

责任部门:风险管理部及相关条线管理 部门       

 (三)进一步完善内控检查机制   

 进一步加强内控检查管理,要求总行各部门及各分行确定 20xx 年度拟开展的内控检查清单,汇总制定《南京银行 20xx年度内控检 查计划》,并依托 grc 系统,动态调整、跟踪落实各项内控检查的开 展,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对问题的责任人进行积分管 理或问责处理。

计划完成时间:年底      

责任部门:风险管理部及相关条线管理 部门    

(四)进一步完善内控问责及内控考核机制    

一是进一步加强违规积分管理,梳理完善国际业务、投行业务、 电子银行业务积分标准,制定《20xx年度积分结果运用办法》,将 违规积分与分支机构、个人薪酬、评优挂钩,依托 grc 系统,动态开 展积分管理。

计划完成时间:二季度     

 责任部门:风险管理部及相关条线管 理部门    二是进一步加强分支机构风险及内控管理评价工作,督促分支机 构健全完善风险及内控管理体系,提高全行风险及内控管理水平,制 定《分支机构全面风险管理评价办法》,《20xx年度分支机构全面 风险管理评价指标体系》。

计划完成时间:一季度    

 责任部门:风险管理部    三是定期对各类违规事项开展尽职调查和问责处理,发挥问责的 惩戒作用,并及时发现制度流程缺陷,进行优化完善。

 计划完成时间:年底      

责任部门:风险管理部及相关条线管理 部门  

四是建立健全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开展廉洁从业风险点梳 理,持续开展员工行为排查活动。

计划完成时间:年底     

 责任部门:党群监察部、风险管理部   

 (五)加强内控系统建设及 it 风险评估   

 一是上线运行“grc”系统,运用系统开展内外规管理、检查与 整改、积分与问责等工作,并根据系统运行情况进行适时升级维护, 不断提高系统运用效率,有效提升合规与操作风险管控水平。

   计划完成时间:全年责任部门:风险管理部、信息技术部   

 二是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行信息科技风险状况,查找管理中存在 的缺陷与不足,开展信息科技风险评估工作,对信息科技治理、风险 管理、安全、系统开发、测试、维护、运行等进行有效评估,并针对 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有效落实整改。

   计划完成时间:二季度    责任部门:风险管理部、信息技术部  

识,系统开展政策、限额管理、授权管理、经济资本考核、风险评价

管理、授信业务平行作业、经营主责任人管理、规章制度管理等一系

列培训,强化内控合规管理工作。

   计划完成时间:全年     责任部门:风险管理部

 (七)持续推进内控和案防长效机制建设    根据本行《内控和案防长效机制建设规划》,制定《20xx年度 内控和案防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内控和案防工作重点, 从制度流程、检查监督、体制机制、考核奖惩、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 规范,并强化对实施方案的检查监督,推动各项机制措施落实,持续 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整体提升内控和案防水平。

   计划完成时间:全年责任部门:风险管理部

   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强化内控评价机制建设。

多策并举,提高评价效率、 增加评价覆盖面。

一是修订《内部控制评价手册》,增加对同业业务、 创新业务品种等的评价内容,将评价范围覆盖分支机构的主要业务领 域;二是将内控评价与非现场审计监控有机结合,通过日常监控为评 价工作搜集风险点。

      计划完成时间:年底   责任部门:审计稽核部  

   (二)强化常规审计结果在内控评价中的应用。

进一步完善专项

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后续审计工作,强化风险审计导向,提升审计

技术,并将审计结果作为内控评价的重要借鉴因素,进一步提高评价

的效果和效率。

      计划完成时间:年底   责任部门:审计稽核部  

   (三)提高全员内控评价的规范性。

建设并持续完善 grc 系统 中的内控评价模块,加强对分支机构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推动分支机 构使用系统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工作,提高工作的规范性。

      计划完成时间:年底   责任部门:审计稽核部  

   (四)强化《内部控制自评价报告》结果的运用。

对报告中发现

的问题,排出整改时间进度表,并定期评价整改情况。

 五、内部控制外部审计工作计划   

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做好内控审计工作。

    计划完成时间:二季度    责任部门   董事会  

  2、在内部控制审计进行项目启动与计划阶段,主要任务是:了 解业务目标,识别和评估主要风险,完成整合审计项目计划。

     3、在内部控制审计全面铺开工作阶段,主要任务是:了解和评 估内部控制测试,选择若干家分行进行关键控制测试,初步评价内控 测试结果;根据内控测试发现的控制缺陷,沟通整改措施,并根据内 控测试的结果更新实质性测试计划,对弥补性控制或缺陷整改进行补 充测试。

    计划完成时间:年底   责任部门: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4、出具报告阶段。

主要任务是:审阅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结果 和报告,进行内部控制的实质性测试,出具内部控制自评价报告审核 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六、披露计划   

     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对外信息披露的职能部门,负责内部控制信 息的披露工作。

       20xx年以来,本行始终严格按照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中国银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包括内部控 制信息的披露。

    20xx年本行的工作重点是提高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质量。

按监 管部门要求,及时披露《内部控制自评价报告》及审核评价意见;及 时披露《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方案》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计划完成时间:20xx 年二季度   责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家校共育制度实施方案篇六

为加快农村薄弱学校建设,充分利用和发挥城市学校的人才优势、管理优势、资源优势、信息优势,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同步发展,根据临渭区教育局《关于推进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实施教育精准扶贫三年行动计划》文件精神,结合实验小学校情及三张镇、孝义镇13所学校的现状与特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贯彻区局文件精神,发挥核心校实验小学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作用,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抓手,以优化课堂教学过程为载体,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优质办学为目的,整合城乡教育资源,在共同体内实行共享管理经验、助推教师成长、探索考核评价等新机制。通过理念更新、队伍建设、教学改革、特色创建、轮岗任教等方式,实现“理念共享、资源共享、方法共享、成果共享”,构建均衡优质和谐的临渭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总负责:

组长:

副组长:

主任:

副主任:

1.互相融合,完善学校管理体系。帮助孝义镇中心校和三张镇中心校确立明确的办学思路、科学学校制度,改善教师培训方式、更新教师教学理念,形成学校办学特色。

2.任务驱动,落实城乡帮扶责任。主要通过“四会”即开展联席会、组织专题会、召开现场会、举行汇报会来明确责任。

3.依托活动,开展相关帮扶工作。以“课标研读”为主线,举行集中教研活动、科研知识讲座、课题指导、师徒结对、业务竞赛等活动,形成“学习、研究、实践”为一体的研修氛围。

4.积极探索,遵循“五共五联”原则。即示范榜样共引、教育管理共济,教育资源共享,教育问题共研,教育发展共进;城乡学校联谊、教学研究联动、教学质量联抓、教师培训联办、亮色孵化联手,真正打造成均衡联动发展共同体,互补短板,互长优势,共生共长,共同发展。

1.时间安排:原则上不要随意调换,但因为实际工作原因,所以安排的时间可以根据受援学校和我校工作进行微调,调换时间不要超过一周。

2.涉及内容:备课、上课、班级管理、作业布置、德育主题、班队会、少先队课程、捐书捐衣、关爱留守、管理人员跟岗学习等形式和内容不限。

3.活动形式:跟岗学习、集中培训、送培到点。

4.资料呈现:活动方案、活动简报、活动总结、照片、活动记录表过程性资料。

5.装订顺序:

封面——目录——活动实施方案——活动具体安排——活动简报——过程性资料(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反思、课件、听课感受、听评表等)——照片(文档里面横版粘贴10张,每两张放在一个文档)——活动小结——所有手写的资料原件。备注:参加活动的感受(人人一份,每份不少于一张半)。

6.强调说明:每次活动都是以日期+活动主题来命名,里面是:一个文档(排好的册子)、一个照片包(原图照片多角度10张)、一个课件包(执教内容或者报告内容)。

家校共育制度实施方案篇七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相关规定,紧紧围绕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着力构建与我县水资源相适应的指标体系、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全面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问题,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坚持人水和谐,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处理好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协调好地表水和地下水以及不同区域的关系;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注重制度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根据市水务局分配给我县的指标,确定我县2020年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目标。2020年全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4.83亿立方米,其中地下水为1.46亿立方米(不含地热水资源)、地表水为3.37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为3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1;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1%。到2020年,建立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制度,明确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以现有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为基础,构建覆盖全县的水资源监控系统,提高水资源监控能力;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制,落实考核制度。到2020年,全面建立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合理配置格局基本形成,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水环境质量和水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地下水超采得到有效控制,经济社会发展用水保障能力大幅度提升。

(一)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管理。为合理开发、利用、节约与保护水资源,编制县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水资源供求中长期规划,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统一,形成完善的水资源规划体系。实施水工程建设、涉河涉水建设、乡村土地开发等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水资源综合管理规划,并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查。

(二)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事前管理,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镇总体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在进行工业园区、行业专项规划时,按要求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办理取水许可,进行审批和核准立项。对未依法完成水资源论证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对违反规定的,一律责令停工。加强水资源论证事后监督,实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

(三)严格实行取用水总量控制制度。根据我县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按行业和区域对用水指标进行分解,优先保障生活,统筹生产和生态用水,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强用水总量统计,准确客观反映全县行政区内用水总量,为取用水总量控制制度提供技术支撑,全面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根据当年来水情况和企业计划产量,定额下达用水计划。

(四)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制度。严格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区域,严格控制新增取水,从源头加强建设项目需水管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的,产品不符合省行业用水定额标准或不满足清洁生产相关标准的,在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却通过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以及地下水严重超采的地区取用地下水的建设项目取水申请,一律不予受理。建立完善取水许可管理台账制度,规范相关文件、表格,理顺许可管理手续程序。

(五)严格实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认真执行黑龙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严格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和程序征收,确保应收尽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缓征或停征水资源费。对故意拖欠、拒缴水资源费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严格依法查处挤占挪用水资源费的行为。

(六)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实行地水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地下水禁采、限采、压采等地下水保护工作。逐步建立区域和重要水源地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双指标监测体系。划定并公布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严禁取用地下水发展高耗水产业。规范机井建设审批管理,开展地下水动态监测,限期关闭在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源井。

(七)加快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针对我县水资源、水工程条件,顺应水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加快实施河流治理和水源地保护等工程,保障城镇生活、工业发展供水需要。

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健全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体制机制,加强部门配合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设立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县的节水工作推进节水载体建设、开展节水型社会、节水型城市、公共机构节水单位、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灌区创建活动严格限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和高耗水服务业发展,引水、调水、取水、供水工程优先考虑节水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发挥价格杠杆对节水的促进作用。

取水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省用水定额,按照用水定额核定取水量,对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强化用水监控管理,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推进计量设施安装工作,使节水考核工作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实行节水“三同时”制度,对违反“三同时”制度的责令停止取用水并限期整改。对各类取用水户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促进取用水户节水水平和用水效率的提高。

实行节水器具准入制度,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节水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加大农业节水改造力度,大力发展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针对县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按照国家节能减排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节水减排力度,加大工业节水技术改造,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应制定节水措施方案与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一并报批。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成,着力降低管网漏失率。发展污水处理回用或雨洪资源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出台鼓励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的政策,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一)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建立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核定水域纳污容量,建立水功能区监测体系和监管制度,开展水功能区水质监测、评价,制定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方案,落实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经费。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控,加大主要污染物减排力度,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加强对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入河排污口审批管理程序,加强监察力度,对违规排污入河的,依法惩处。将水功能区监测和达标建设纳入我县政府考核指标体系。

(二)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安全达标建设工作。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已设置的排污口由县水务局、环保局责令限期拆除。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积极立项建设备用水源。加强水土流失治理,防治面源污染,禁止破坏水源涵养林。建立和完善水源地水质水量监测体系,定期公布水源地监测情况。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和建设,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三)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开展河湖确权划界工作,推进河湖健康评估,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开展水生态文明创建活动,积极维持河流合理基流和湖泊、水库以及下水的合理水位,维护河湖生态健康,贯彻落实水生态补偿制度。

(一)建立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我县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县政府依据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对相关责任部门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情况、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相关责任部门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落实水资源管理责任制。加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领导,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和实施监督管理,研究解决全县水资源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工作。

发改局:负责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社会综合评价体系,在审批和核准项目时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度论证程序,进行审批和核准立项;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出台限制高耗水产业发展,遏制农业粗放用水的政策文件,项目备案、核准、审批中,严格依据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禁止高耗水、高污染项目进入我县;负责落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结合全县用水状况,开展经济结构调整工作;参与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及相关管理制度建设。负责水价改革,适时调整县城自来水水价、农业灌溉水价、再生水水价,逐步建立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办法,稳步推进阶梯式水价制度。

水务局:负责水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规划的制定;用水指标的分解;取水许可制度的实施;入河排污口的审批和监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审批;水资源费的征收;地下水动态监测;计划用水管理;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水资源管理机构和水政执法队伍建设;计量设施的安装;农业节水工程建设;非常规水开发利用政策的制定;开展水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开展节水宣传;负责承担组织、协调、综合工作。

财政局:建立水资源管理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水资源管理基础设施、监测控制、管理执法的投入;参与制定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项目年度计划,保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经费;提高水资源管理经费拨付效率,加强对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的监管,依法开展水资源费使用管理监督检查;负责落实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负责落实将水资源管理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的统筹、管理、监督;建立完善水资源管理稳定投入机制,保障资金合理使用。

工信局:合理调整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加强对工业节水的技术指导,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降低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负责推广工业节水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对工业企业积极推广节水技术改造,积极争取国家节水改造资金;负责节水型工业企业创建活动。

住建局:负责进行市政排水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和回收利用率;负责城镇自来水管网改造工作,降低管网漏损率;负责备用水源建设;负责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负责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用水户计量设施的安装;负责对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用水户的用水量进行统计;开展城镇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

环保局:负责核定水域纳污容量和企事业单位排污量,制定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方案并对水功能区水质进行监测;加强对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事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进行清理;制定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对超标排放的企事业单位责令其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征收超标排污费;开展河湖生态环境质量评估,贯彻落实水生态补偿制度;负责监督检查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状况,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力度,促使达标排放,改善水环境。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生产和销售环节产品节水强制性标准符合性的监督检查,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节水强制性标准的产品。

文广体局:组织新闻媒体拍摄相关宣传片,利用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及文艺节目开展水资源宣传,增强群众的水患意识、节水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配合做好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宣传工作;配合水务、环保、住建、工信、国土等职能部门,对县内违反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典型事件进行报道、曝光,营造舆论声势,震慑违法行为。

统计局:负责提供全口径工业增加值及经济指标等数据和考核指标数据的测算。

国土局:负责河湖确权划界工作。

法制办:负责审核关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及再生水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协调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行政执法,搞好水政执法人员的培训。

编办:负责设立专门节约用水的管理机构,并落实管理人员编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各有关职能部门完成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辖区内农业用水、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节水宣传及节水技术推广工作;加强对辖区内违法取水、非法排污、水体污染、水环境保护、新建高耗水、高污染水项目的巡查与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并配合处理。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配合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工作。

(三)建立健全水资源监控与统计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逐步完善取用水户监测网络、地下水监测网络、水功能区监测网络建设,监测数据作为考核政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依据之一。逐步提高水功能区监测覆盖率,2020年实现全县水功能区监测全覆盖和监测常规化。规范水资源管理统计工作,用准确的监测数据和法定的统计数据作为我县政府考核的依据。

(四)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投入机制。加强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理顺节约用水管理体制。加强水资源管理队伍建设,特别是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制定落实人员编制、经费来源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拓宽投资渠道,建立稳定长效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并将水资源费重点用于水资源的节约、管理和保护工作中,保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

(五)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深入开展水资源节约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将水资源和节水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列入学校教育、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积极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广泛听取意见,建立公众参与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引导和宣传教育作用,形成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的良好风尚。

家校共育制度实施方案篇八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xx〕2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xx〕25号)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绍兴市全面推进教育共同体建设的行动计划》,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为指导,以促进优质均衡发展为宗旨,以创新管理体制和提升教育质量为目标,坚持从实际出发,先易后难,逐步适应,统筹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均衡发展的工作原则,科学统筹和整合城区及开发区教育资源,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影响、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努力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一)坚持均衡发展。

优质均衡发展。

(二)坚持内涵发展。

通过优质校办学理念辐射、骨干教师调剂交流,逐步实现成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的合成再造,加强集团学校内涵建设,提升教书育人品质。

(三)坚持特色发展。

鼓励集团内学校打造具有自身办学特点的教育特色,逐步形成一校一品,让集团内的学校形成多元发展的格局。

(四)坚持共享发展。

发挥集团化办学的优势,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让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更有获得感,让教育发展的成就惠及更多的百姓。

南明小学教育集团运行理念:实行“五个统一”,即“师资统一调配、课程统一设置、教研统一实施、质量统一监控、活动统一规划”。

(一)集团学校组成。

将南明小学和梅渚小学组建成紧密型南明小学教育集团,设立南明小学教育集团高新园区校区,形成一校两区总格局。

(二)集团学校机构设置。

1.集团学校机构设置。南明小学教育集团学校设校长1名、常务副校长1-2名。有关负责人的人事考核任免按规定办理。

2.集团学校党总支班子设置。集团学校党组织设立党总支,下设两个支部。

3.集团校务委员会设置。集团设立校务委员会,由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等成员组成。

(三)集团学校财物管理。

集团内财务由校长负责,各成员校独立核算。保留现有学校账户,根据相关要求与规定制定各校区预算计划。集团学校建立完善的财务、资产、采购、基建、维修等管理制度。集团学校根据各校区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状况,为各校区合理配置教育教学设施设备。

(四)集团学校人事管理。

1.实行校长负责制。集团学校组建后,实行集团学校校长负责制,校长主持集团学校全面工作,常务副校长负责校区的日常工作。

2.实行行政领导和教师交流制度。每年两校区派出一定比例的行政和老师参加集团内交流。交流教师原则上不少于三年,随迁人事关系。

3.完善人事管理制度。集团制定统一的教师考勤、业务培训、教师流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绩效考核、职称评定等人事管理制度。

4.探索一体化管理模式。探索集团学校一体化运行的办学模式和管理机制。两校区教育教学计划统一安排,教育教学工作统一实施,教师发展研修统一联动,学生培养目标统一落实,教育教学资源统一共享,促进两校区全方位的良性互动和教育教学水平的优质均衡发展,让更多的学生真正享受到集团学校优质均衡发展的成果,不断扩大南明小学优质资源的社会效益,形成南明小学教育集团品牌。

(五)集团学校招生管理。

集团学校校长对各校区招生工作负总责,常务副校长负责本校区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两校区要严格执行县教体局出台的招生政策,鼓励南明校区的学生到高新园区校区就读。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教体局成立南明小学教育集团化办学领导小组,明确推进南明小学集团化办学实施路线图,指导集团化办学工作,协调解决集团学校建设发展相关事宜。

(二)深化人事改革。

教育集团在编制总额内统一招聘教师;根据各校区工作实际需要,可在集团学校范围内统一调配教师,实现师资力量余缺、强弱互补。

(三)强化保障。

1.保障交流教师经费待遇。对南明校区到高新园区校区参与交流的教师在工资待遇、按照上级相关政策予以享受。

2.保障集团职评等优惠政策。为充分保障南明校区到高新园区校区的师资交流力度,对高新园区校区交流的老师职称评定、岗位晋升、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3.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促进集团良性发展,教体局设立教育集团考核机制,进行集团办学考核。

(一)调研准备阶段(20xx年3-5月)。

县教体局成立南明小学教育集团化办学领导小组,涉及人事、教育、财基等科室,研究制定南明小学教育集团办学实施方案。

(二)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6月)。

1.相关学校统一思想,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良好环境。

2.加强与相关部门、街道、家长的联系,做好沟通和协调工作,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三)集团组建阶段(20xx年7-8月)。

1.成立南明小学教育集团,配齐集团学校及校区领导班子、中层干部。

2.做好各校区现有师资的摸底工作,为师资调配打好基础。

(四)实施阶段(20xx年9月起)。

实行“五个统一”,即“师资统一调配、课程统一设置、教研统一实施、质量统一监控、活动统一规划”。通过3-5年集团化办学管理模式的实施,初步形成稳定的集团化管理运行机制,促进两校区优质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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