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银行库存超限报告(6篇)

  • 上传日期:2023-03-26 17:3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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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优秀的报告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银行库存超限报告篇一

自2004年全国开展集中治理超限超载运输以来,我局根据“国家八部委通知”的要求,也相应地加大了对超限运输车辆的打击力度。从2005年至今,共查处超限超载车辆3万台次,使车辆超限运输率下降了60%左右,有效的遏制了超限运输车辆的增长态势。

当然,在执法过程中,也不可避免的产生了一些问题,对于县优化办在《新化县经济发展环境问题整改交办表》中指出的“对外地车辆不是重教育轻处罚,动辄扣车罚款”的问题,我局进行了深入调查,根据县优化办提出的整改要求,我局经集体研究,决定对执法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一次全面的整改,采取如下整改措施:

一、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加深执法人员对问题的认识。对于县优化办指出的问题,我局于2006年12月30日召开了全体执法人员参加的专项工作会议。在会议上,对县优化办指出的问题进行了集中讨论,使全体执法人员认识到,如果在执法过程中不能公正执法,区别对待本地车辆与外地车辆,对待外地司乘人员态度粗鲁、蛮横,动辄扣车罚款,这会严重影响我们新化的形象,阻碍新化经济的发展。在这次会议上,要求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一次自查自纠,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以加强全体执法人员对整改问题的认识。

二、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根据县优化办提出的整改要求,我局将进一步完善路政执法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严要求执法人员,以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并明确要求治超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九部委规定”执法,对于超限运输车辆,绝不能区别对待本地车辆和外地车辆,一定要按同样的标准处理,一视同仁。在治超执法过程中,对外地车辆要以教育为主,在没有发生对抗执法行为的情况下不予扣车,在按规定处罚的同时尽量给予帮助。

三、成立稽查组,加强执法中的内部监督。为了杜绝在执法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我局专门成立了以李庆丰同志为首的稽查组,将不定期对路面治超执法情况进行稽查。如果在稽查中发现治超执法人员有随意扣外地车辆或加重处罚的行为,将依纪予以严惩,甚至清除出执法队伍。并且每月会对稽查情况进行一次内部通报,以警醒执法人员务必秉公执法,公平公正执法。

四、加强法律知识与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在治超执法中所产生的问题,最根本的措施就是提高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为此我局路政法制股把与路政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了整理汇编,装订成册,让全体路政执法人员人手一册,以利执法人员平时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并且规定,全体路政执法人员每月至少要进行一次法律知识与业务知识的集中学习,以提高和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上述整改措施,可能并不完善,敬请批评指正。

银行库存超限报告篇二

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解决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章运输问题,保障公路桥梁完好、安全、畅通,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现我昌吉市快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上级运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整改案:

1、安排专人集中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培训教育工作,对我公司超限超载违章车辆的驾驶员,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意义与目的、治理标准与措施和工作安排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主要内容,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培训教育工作,并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及考核方案,经过学习考核后,仍然有超限超载违章的,公司给予严重的处罚。

2、加大力度宣传国家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政策和步骤,及车辆装载的有关规定和驾驶员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3、对公司超限超载、违章的车辆驾驶员,公司强制扣回从业资格证,上报运管站,进行专业的培训、教育学习,经考试合格后再重新发放从业资格证。

4、明确分工,部门联动

号召公司各部门在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建立健全治理公

路运输超限超载工作责任制,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完善治理制度,切实做好治理公路运输超限超载工作,并与驾驶员签订责任状。

5、安排专人,监督落实超限超载、违章驾驶员,加大力度监控车辆gps系统,随时了解车辆驾驶员营运及货运装载情况,并做好详细的记录台账。

6、安排专人加强对重点货物运输集散地、货源地等场站的监管,对货主和站场故意指使或纵容车辆超限超载的,及时上报运管部门,依照《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在整改期间,我公司会认真做好总结分析和统计工作,并付诸一切行动来改正前期超限超载、违章车辆,随时接受和配合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银行库存超限报告篇三

车辆超限超载整治措施

一、切实抓好路面治理

(一)交通部门要以治超检测站点为依托。公安治安、交警部门的配合下,经常性地开展部门联合、区域联动的专项治超活动,重点抓好国、省、县干线公路和超限超载严重路段的治理。对超限运输车辆实行严管重罚,各治超站要严格执法。坚决实施卸载,对公路造成损坏的严格依法收取公路赔(补)偿费。抄送给公安、工商部门,交通部门每月10日将执法中发现的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情况。及时开展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查处工作。

通过经济手段遏制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公路收费站要严格按规定的标准实行计重收费。

(二)各县(市、区)交通部门要与公安部门联合办公。配备强有力的警力,维护超限车辆检测站的治安秩序,依法查处阻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正确处理治超与物流业发展的关系。治超工作中。做到安全、便捷到达,杜绝乱设卡、乱收费,最大限度地降低运输成本,使物流业得到快速发展,同时,也使业主有利可图,实现治理超限超载促进物资运输和经济发展的目的注重堵疏结合,综合利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做到既能有效治理超限超载行为,又能让运输业主获得合理回报,不能因为治理工作影响正常的物资运输和经济发展。

二、扎实抓好源头监管

(一)要加强对运输市场和货物装载的监管。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水利、交通、国土资源部门对各类货物分装场进行清理整顿。对不按规定装载、放行超限超载车辆问题严重的货源场(站)和运输业主,责令停业整顿,并按超限车次同等处罚。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各采砂场(站)监管,督促业主严格执行限时采砂规定,严禁在非规定时间段内采砂、取砂。

(二)交通、水利、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货源场(站)检查。加强全过程监管。

(三)交通、公安部门要联合对运输黄砂、铁砂、矿石、石料及其他建筑材料的车辆实行登记制度。坚决杜绝超设计标准的运行。

(四)运管、交警部门要加强对从事超限超载运输企业、车辆及从业人员的管理。实行“黑名单”制度。对一年内非法超限超载3次以上(含3次)车辆、驾驶人,要列入黑名单予以曝光,并由原发证机关撤销其运输营运证照。对超限超载运输驾驶人,公安交警部门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记分制度,对货车载物超载部分未超过核定载质量30%一次记两分,超过30%以上的一次记六分,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五)物价部门要依法打击各种价格垄断、价格暴利等不正当行为。

(六)交通、公安、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加强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检查。并予以严厉经济处罚;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违规加高的墙板进行强制拆除。三、落实责任追究

(一)责任主体。治超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管交通、公安、水利、国土资源、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城建工作的副县(市、区)长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主体部门为交通、公安部门,水利、国土资源、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城建等有关部门依据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二)一岗双责。各县(市、区)分管交通、公安、水利、国土资源、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城建工作的副县(市、区)长和上述部门负责人及执法人员。履行日常工作职责的同时,必须承担治超工作职责。

(三)责任倒查。对治超工作实行责任倒查。从发现地追查到途经地和源头地,按照谁放行谁负责的原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四)项目限批与治超挂钩。对治超工作不力。公路损坏严重,事故频发,并经考核不合格的县(市、区)扣减交通投资比例,暂缓拨付交通建设资金,停止审批新的交通投资项目。(五)诫勉谈话。对治超不力。限期整改。(六)对在治超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四、强化督办检查

(一)成立督办组。由市政府政务督查室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主

要督查全市治超工作,每月通报。

(二)成立巡查组。由市监察局负责人任组长。实行不定期明查暗访。对行政执法人员在治超工作中重大失职和不作为行为,依照《市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成立舆论监督组。由市委宣传部负责人任组长。对治超行动跟踪报道,对违法违纪行为予以曝光。五、加大治超工作的宣传力度

(一)开展千日宣传活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开设专栏。广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大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力度议案的决议》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强大的治超舆论氛围。

(二)召开万人动员大会。市和各县(市、区)政府分别召开千人动员大会。分别召开货主、车主、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宣传政策,取得理解和支持。

(三)发放十万封信函。向各运输业主和驾驶人发放法规宣传单及《致全市机动车驾驶人一封信》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对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领导。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市经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安全监管局、市物价局、市建委、市政府法

制办、市纠风办、市交警支队、市公路局、市运管处等单位负责人和各县(市、区)政府县(市、区)长为成员。

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交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市交通局副局长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市公路局党委书记、市运管处主任、市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市国土监察执法支队支队长、市城管监察支队支队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县(市、区)政府相应成立治超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内治超工作。

(二)市政府办公室制发《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考核办法》市治超办组织有关部门考核。

(三)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治超工作目标责任书。半年一小结,年终全面考核。

银行库存超限报告篇四

瓦斯超限处理措施

一、瓦斯排放分级管理

⑴开掘工作面临时停风时间不超过30分钟,停风区内瓦斯浓度不超过2%时,由瓦检员汇报通风调度,值班长指定人员,按照排放瓦斯措施进行排放。

⑵停风时间在30分钟至8小时之间,或虽未超过30分钟,但巷道内瓦斯浓度大于2%不超过3% 时,必须制定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排放时通风科长、通风区(队长)亲临现场,指挥排放,安全科长现场监督检查。

⑶停风时间超过8小时瓦斯浓度不超过3%时,通风科必须制定排放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排放时矿总工程师必须亲临现场指挥排放,安全处长现场监督检查。

⑷排放瓦斯浓度超过3%的巷道内瓦斯、排放封闭区、情况不明的巷道内瓦斯、排放与已采区、老空区和火区相联通的巷道内的瓦斯时,由矿制定排放措施,报集团公司审批。排放工作由救护队进行,矿上协助;排放时矿总工程师必须亲临现场组织指挥,安全处长现场监督检查。

三、安全措施

1、瓦斯排放顺序为:按照由近及远得顺序进行排放

2、瓦斯超限情况下

(1)在工作面巷口排出的瓦斯和全风压风流混合处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报警点调整到瓦斯浓度为1.5%。

(2)在工作面巷口切断风筒,利用错位法控制排风量逐节进行排放,确保混合风流处瓦斯浓度不超过1%。

(3)停电人由各队组当班机电工负责切断各自工作面的电器设备电源,警戒人由各队组当班小队长负责设置警戒,瓦斯排放由本区瓦检员进行排放。排放瓦斯流经巷道内的电器设备,机电科长必须指定专人在所属变电所和配电点两处同时切断电源,设置警示牌,并派人看管。

(4)检查局扇及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当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扇,进行排放。

(5)排放时,要求逐步增加另一端风筒出口风量至最大,增加风量时,必须保证混合风流处的瓦斯浓度始终不大于1%,二氧化碳浓度不大于1.5%,待风量增加到最大时,经10分钟后方可延长下一节风筒向内排放,依此循环前进,直至工作面迎头。

(6)排放完后,经检查证实,独头巷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并稳定30分钟,瓦斯浓度无变化后方可恢复工作面正常通风。

(7)恢复正常通风后,队组机电维护工必须详细检查工作面的所有电气设备,待确认无失爆时,方可恢复送电。

银行库存超限报告篇五

瓦斯超限的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提高矿井处理瓦斯超限事故的效率,最大可能地减少因瓦斯超限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及由此带来的各种事故隐患,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根据瓦斯管理的若干规定,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思想意识,在各种作业活动中,严格遵照各种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从根本上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在作业活动中,一旦发生瓦斯超限事故,对事故的处理即成为现场的第一要务,其他任何生产活动必须以服务于事故的处理为目的。瓦斯超限应急处理工作应遵循“先停电、后撤人、再汇报”的原则,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绝对统一,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减少瓦斯波及范围,确保井下安全。

二、瓦斯超限汇报程序及组织措施

1、汇报程序:

瓦斯超限→调度室→矿长、总工程师、值班矿领导、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相关科室负责人。

2、瓦斯超限应急组织措施:

(1)瓦斯超限时,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负责及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跟班矿长、跟班队长、瓦检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监测中心值班员及时通知值班矿长及相关人员,5分钟必须到达调度中心,听从指挥。

(3)调度室负责配合值班矿长安排组织人员采取瓦斯超限措施,并组织落实、撤人、警戒工作。

(4)通风科负责分析查找瓦斯超限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5)机电科负责瓦斯超限区域监测分站停送电工作,杜绝线路出现故障。

(6)瓦斯超限地点经采取措施后,瓦斯仍然偏高,经讨论研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通风处、安监局组织人员分析进行处理。

三、瓦斯超限应急处理措施

1、采煤工作面瓦斯超限时必须执行以下措施:

(1)当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达到0.8%时,由当班瓦检工负责向调度室、通风科等有关部门汇报后,同时采取措施(挂风障、充填消除积聚空间等方法)处理上隅角瓦斯,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并由监控人员做好记录备查。

(2)当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2%时,自动切断工作面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工作面必须停止生产,撤出工作面所有工作人员,向调度室、通风科等有关部门汇报,组织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并由监控人员做好记录备查。

(3)当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自动切断工作面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工作面必须停止生产,撤出工作面所有工作人员,向调度室、通风科等有关部门汇报,由应急小组负责组织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并由监控人员做好记录备查。

2、掘进工作面正常作业时瓦斯超限时必须执行以下措施:

(1)当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及以上时,自动切断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必须停止作业,撤出工作面人员,设置栅栏,并向调度室、通风科等有关部门汇报,由瓦检工负责核准瓦斯浓度(以监测探头和光学瓦检仪检查的最高值为准),符合就地排放瓦斯条件时,由当天值班矿领导或总工程师在矿调度室坐阵指挥,由当班瓦检工和跟班队长负责按措施就地排放,并做好排放记录,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并由监控人员做好记录备查。

(2)当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3.0%及以上,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及时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挂禁牌,自动闭锁风机开关,等待救护队采取相关措施,等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并经总工程师批准,方可由采区变电所恢复局部通风机电源当班瓦斯员启动局部通风机。

3、局部瓦斯超限时必须执行以下措施:

(1)当局部区域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该区域20米及受其影响范围内一切作业活动,由当班瓦检工负责采用风障等导风方法排除瓦斯,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2)当局部区域瓦斯浓度达到1.2%时,必须停止该区域20米及受其影响范围内一切作业活动,切断该区域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由当班瓦检工负责采用风障等导风方法排除瓦斯,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3)当局部区域瓦斯浓度超过3%时,矿采取措施后仍不能处理正常时,必须上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通风处、安监局组织人员分析,制定排放瓦斯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瓦斯排放。

4、井下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必须执行以下措施:

(1)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浓度不超过0.8%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巷道内瓦斯浓度可在监测分站上查看),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4%时,由瓦检工或机电工负责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2)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0.8%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2.0%时(巷道内瓦斯浓度可在监测分站上查看),在采取回风流停电撤人等措施后,由瓦检工或维护电工采取点送局部通风机开关按钮等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3)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订安全排放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4)停风区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8%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8%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稳定30分钟后瓦斯浓度无变化,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的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的供电。

5、当井下发生多处瓦斯超限时必须执行以下措施:

(1)各地点瓦检工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调度室汇报。

(2)监测中心及矿调度应立即向值班领导及矿总工程师汇报,并通知相关科室人员及时到调度室,分析原因,通知受影响地区人员迅速撤离,同时提出具体停电范围、停电方法、人员撤退路线及进入灾区侦查方法并立即实施。

(3)决定是否从中央变电所或地面将井下电源全部切断。

晶鑫煤业有限公司

2012年元月五日

银行库存超限报告篇六

超载超限整改报告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解决货运车辆超载超限,违章运输,保障公路桥梁完好、安全、畅通,减少道路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我公司按照上级运管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1、根据在全省开展“百吨王”货车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我公司接到上级主管部门通知,公司车辆辽h80798辽he403挂,驾驶人李泽朋,2019年10月24日超载60%以上违章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交通安全行为,公司针对此次通报,安排专人集中开展超载超限治理培训教育工作,对于我公司超载超限违章驾驶的驾驶员,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公告于公司内部全体驾驶员,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意义与目的,治理的标准与措施和工作安排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主要内容多形式深层次的培训,并制定惩罚制度,经过此次培训后,仍然有超载超限违章的,公司给予严重处罚。 2、定期组织全体人员及驾驶员进行超限超载培训,通过下发文件形式,电视播放等形式,培训内容主要是宣传国家治理车辆超载超限政策和法规,未按法规政策执行的驾驶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3、安排专人监督落实超限超载违章驾驶员,加大力度监督监控车辆gps系统,随时了解车辆驾驶员营运及货运装载情况,并做好详细的gps记录台账。

4、对新录用驾驶员进行资格审查,确保每一名驾驶员符合要求,同时进行岗前培训,超限超载法规培训,并登记备案做考核记录。 5、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做好记录,要求有通报有整改有落实。

6、针对此次整改工作,号召公司各部门,共同落实超限超载工作,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完善超载超限治理制度,与驾驶员签到责任状,做好超限超载工作。

在整改期间,我公司认真做好总结分析工作,并付诸一切行动来改正前期超限超载问题,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工作。

盖州市鼎丰物流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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