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优质15篇)

  • 上传日期:2023-11-24 13: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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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是人类进步的基石,我们应该不断地学习和充实自己。写总结时要注意语言的准确和流畅,避免含糊不清和表达不清楚。通过学习他人的阅读经验,可以更好地掌握阅读技巧。

货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篇一

为加强货物运输管理,坚持“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货物运输安全责任,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建立稳定有序的货物运输市场秩序,提高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货物运输条例的各项规定,特制定货物运输安全责任书。

1、各货运部必须做到安全措施落实、责任人明确,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货物运输安全责任制。

2、各货运部严禁托运易燃易爆及危化物品,做到先“验视”后“封箱”,如果客户不允许开箱验货,则可拒绝收货。

3、加强货物运输中的安全管理,若发现运输过程中的各种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事故的发生。

4、各货运部应健全、完善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机制,借鉴好的安全管理经验,逐步使企业安全运营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5、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货车从事货运经营,加强车辆的技术管理,及时安排督促货运车辆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检测、二级维护,确保营运车辆处于良好的状况,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货车从事货运经营。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

监督单位(盖章): 企业法人(签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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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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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货物运输管理,坚持“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货物运输安全责任,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建立稳定有序的货物运输市场秩序,提高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货物运输条例的各项规定,特制定货物运输安全责任书。

1、各货运部必须做到安全措施落实、责任人明确,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货物运输安全责任制。

2、各货运部严禁托运易燃易爆及危化物品,做到先“验视”后“封箱”,如果客户不允许开箱验货,则可拒绝收货。

3、加强货物运输中的安全管理,若发现运输过程中的各种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事故的发生。

4、各货运部应健全、完善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机制,借鉴好的安全管理经验,逐步使企业安全运营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5、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货车从事货运经营,加强车辆的技术管理,及时安排督促货运车辆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检测、二级维护,确保营运车辆处于良好的状况,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货车从事货运经营。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

监督单位(盖章):企业法人(签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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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运输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保护环境,提高运输效益,本公司实行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所聘车辆驾驶员为车辆安全生产责任人。

车辆安全责任人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道路货物运输法规和有关规定、标准,熟悉岗位职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杜绝违章违规运输,严防事故发生。

二、按规定时间参加安全例会。凡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者,按安全例会制度严肃处理。

三、按规定经运管机构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上岗证件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四、按规定进行车辆的二级维护、等级评定和年度审验。

五、必须随车配备不低于两具与所运货物相匹配的灭火器(3kg/具以上),及其它必备的安全行车器材,并保证器材完好。否则,公司将停运该车辆进行整顿。

六、车辆必须按公司规定足额购买各类车辆保险、司乘人员保险,强化事故抗风险能力。

七、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如发现车辆车容车貌不整,公司视情况对车辆停运整改,合格后方可运行。

八、加强车辆、货物管理,防止火灾、被盗事件发生。

九、严格执行例检例保制度,驾驶员必须严格进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三检查。

十、车辆必须按公司运输作业计划的要求装载、运输货物,严禁超范围经营、超限、超载,否则一经发现,视情况给予停运整顿,并处以相应罚款。

十一、责任人应认真核实托运人所运货物,不符合规定的不能起运。

十二、运输时携带齐全的随车证件、行车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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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驾驶员严禁酒后开车、超速行驶、违章超车、强行会车、疲劳驾驶和驾驶中打手机。

十四、驾驶车辆时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转弯时车辆应减速。 十五、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应注意标高、限速。

十六、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30分钟以上;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十七、遇有天气、路面状况发生变化,应及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遭到雷击和产生电火花的地点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放。遇有泥泞、冰冻、颠簸、狭窄及山崖等路段时,应低速缓慢行驶,防止车辆侧滑、打滑及危险货物剧烈振荡等,确保运输安全。

十八、严禁车辆在厂区和货场内乱停乱放,临时停车要停放整齐,不得妨碍车辆和人员通行。

十九、车辆进入公司停车场,限速5km/h,按停车场管理人员指定位置停放,严禁随意停车,乱停乱放,违者给予50元罚款。

二十、车辆需要修理时,必须选择在安全地点和具有相关资质的汽修企业进行。

二十一、如发生事故,应立即向公司及当地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质检部门报告并看护好车辆、货物,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

二十二、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司与驾驶员各持一份。

企业负责人: 车号:

责任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如车辆更换驾驶员须及时重新签订,否则不准驾车营运。)

3

货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篇二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其实是分很多种的,比如项目经理责任、技术工责任等等。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3、在组织项目工程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工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工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8、对外包队加强文明安全管理,并对其进行评定。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开工前的全面安全技术交底。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具有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 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确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参加每月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8、贯彻实施业内资料管理标准。确保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

9、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10、加强外包平米包干的结构安全评定及文明施工的检查评定。

1、积极贯彻和宣传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各分包队范围内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检查。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项目内部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参加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签发合格证。

5、开展危险预知教育活动,逐级建立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项目部每周一次、班组每日一次。

6、参加施工组织设计、会审;参加安全技术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方案会审;参加生产会,掌握信息,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参加暂设电气工程的设计和安装验收,提出具体意见,应监督执行。参加自制的中小型机具设备及各种设施和设备维修后在投入使用前的验收,合格后批准使用。

8、协助领导监督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对削弱安全管理工作的现象,要及时汇报领导,督促解决。

9、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其使用。

10、凡进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安全人员有权监督其符合现场及上级的安全管理规定,发现问题立即改正。

11、督促班组长按规定及时领取和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指导工人正确使用。

13、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正常运转。

14、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包工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包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行为。

3、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包括外包工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安全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每周或不定期组织一次所管辖班组(包括外包工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符合审批手续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要组织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现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进现场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4、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5、发生伤亡和未遂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6、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7、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或检查。

货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篇三

第1条总经理安全职责: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责任制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2条总经理(生产)安全职责:1、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特殊动火、特级高处作业等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2、组织制定、修订安全规章制度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3、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4、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并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5、组织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6、组织各类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第3条副总经理(其他)安全职责:1、负责各自主管(专业)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2、定期检查各自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3、负责处理各自主管部门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4、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5、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4条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专责高级工程师)安全职责:1、总工程师对公司生产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副总工程师(专责高级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技术问题负责;2、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并组织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3、按照“三同时”原则在组织新、改、扩建项目时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4、审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使之完善可靠,技术上切实可行;5、负责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要求;6、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演。

第5条生产处安全环保管理方面安全职责: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2、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生产)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察工作;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新入厂人员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7、按照“三同时”原则,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投产工作;8、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等的安全监察工作;9、负责组织、协调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可燃气体报警器等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工作;10、负责汇总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11、制定劳保用品、保健费用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使用劳保用品情况;12、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工作,参加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交通、环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工伤鉴定,并建立企业事故档案;13、负责审批一级用火,二、三级高处作业等作业的审批;1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基层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检查演练情况;15、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有贡献者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16、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工业卫生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17、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工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搞好工业卫生工作,实现文明生产;18、制定“三废"治理和尘、毒、噪声防治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第6条生产处设备管理方面安全职责:1、负责机械、电气、动力设备、工艺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等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2、组织对工业建筑、起重机械、施工机具、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装置、热力管道、采暖、制冷、通排风等设备的定期检查、校验、检测工作;3、负责制定和审查有关设备制造、改造、维护、检修的各项管理制度;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编制装置大检修安全组织措施计划和下达安全检修任务书;4、按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并对采购的设备、配件质量负责,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5、新增、改造、超期运行设备、操作条件变动时应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6、组织机动设备专业检查,对机动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须及时组织力量整改;7、负责机动设备事故、检修质量事故和基建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8、组织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并按期完成;负责本部门外雇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按合同协议办理;9、参加基建项目的审查和施工,并使其符合国家关于安全、防火、工业卫生要求,并保证其同时施工、竣工、验收;10、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必须按国家规定和交接程序办理交接手续;11、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它有关安全规定;12、制定审查各项工程的安全防范措施;13、负责对外来的基建施工队伍、民工等的安全教育,督促施工队伍签订《外来施工安全合同》。

第7条生产处生产运行和计量管理方面安全职责: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规定、标准;2、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防止突击性或超负荷生产,以确保安全;3、督促操作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工艺操作规程;负责本单位计量工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4、汇总技术措施计划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作为重要内容列入项目;5、负责生产操作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6、编制新装置开工方案,审查技术操作规程,下达工艺技术指标,并检查执行情况;7、在制定技术改造措施和变动操作条件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应考核安全技术及改善劳动条件等项目;8、发现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者要及时制止,并向主管副总经理报告,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9、负责水、电、汽、风等的停送及其不正常或紧急状态下处理的安全措施;10、生产中发生险情或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以防事态扩大,并立即通知有关部门;11、负责调查处理跑、冒、串油或其他物料等生产事故,并统计上报;参加重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12、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有关单位表扬或批评。

第8条财务部门安全职责:1、编制、平衡生产计划时,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来源,确保“三同时”的顺利实施;2、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保健费用的开支情况,保证安全教育费用的实际需要;3、负责各类事故费用的支出,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文档为doc格式。

货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篇四

公司的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成立消防安全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每年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意识。

3、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5、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6、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货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篇五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以下六个层面:

一、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职责;

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领导班子及其它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五、班组和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

六、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货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篇六

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对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的制度。

厂长(经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负责:

(5)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副厂长(副经理)在厂长的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

(6)规定职责范围内的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总工程师对企业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副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其职责是:

(3)审查企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4)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

(5)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副主任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其职责是:

(2)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货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篇七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下面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起来看看。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和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现生产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策,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审定本单位改善安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审定新的建设项目时,遵守安全卫生设施的“三同时”规定。

(5)组织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事故,并对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和统计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7)接到安全监督行政部门发出的监督指令后,要在限期内妥善解决问题。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

(8)搞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职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9)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1)、生产厂长是全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者,必须对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传达上级下达的安全指令。

(3)、健全领导及全体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各项安全活动,按时参加安全生产会议。

(4)、主持召开全厂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制订安全生产计划。

(5)、建立安全网,明确责任制,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遵章指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6)、经常深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零件加工及设备修理质量。

(7)、狠抓“三违”,坚持原则,处理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8)、优化劳动组合,定岗定责,抓好劳动工资分配,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

(9)、如遇安全生产发生矛盾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10)、组织督促业务学习,推广先进经验,推行技术进步,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及业务素质。

(11)、发生事故必须亲临现场,直接指挥,认真处理,及时汇报,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做好善后工作。

(12)、经常检查巡视本厂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6、参加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1.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同时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大。

2.参与组织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3.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

4.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7.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

8.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和女工保护工作。

9.监督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的手续。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做到不违章作业。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准随便开动他人使用操作的机械、电气设备,不准无证进行特殊作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4)、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做好文明施工和各种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5)、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和向上级汇报。

(6)、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做到相互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1)、凡进库货物必须进行验收,核实后做好造册登记。

(2)、认真负责搞好仓库内部材料、设备及小工具的发放工作,并应做好登记、签字手续。

(3)、工程需要的材料库存不足时,应提早备足,不至于影响正常施工。

(4)、仓库内应保持整洁、货物堆放整齐、货架堆放的物品应挂牌明示,以便迅速无误地发放。

(5)、严禁非仓库管理人员入内,严禁烟火。

(6)、不得私自离岗。有事外出,应委托他人临时看守。

(7)、做好外场砂石料的收、管工作,签好每一张单据,严格把关砂石料的计量及质量。

(8)、定期检查仓库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在规定的禁火区域内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

货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篇八

为了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增强公司竞争力,特制定堆场安全管理规定。我公司安全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工作标准:认真落实公司安全方面的相关制度;深入开展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做到人人讲安全,人人都能认真遵守安全方面相关工作制度。

1、进入场站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2、严禁在工作岗位上追逐嬉戏。

3、现场人员随时关注集装箱及货物摆放、吊运安全,与行驶中机械车辆保持安全距离。

4、场内禁止吸烟。

5、除修箱区外,严禁明火作业,如确有需要,必须按公司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采取安全措施,得到批准后方可作业。

6、场区内不允许闲杂人员逗留,现场作业员工发现非本公司员工必须询问,若送货、监装等相关人员,安排其应在指定区域作业或等候,若与作业无关人员,立即劝离出场,以保证作业安全。

7、送货、送箱、提箱车辆进场,现场员工疏导车辆按照规定交通路线行驶。

8、送货司机办理卸货手续后可以立即作业的,理货员将其引领至作业区;不能立即开始作业的,应告知司机将送货车停放在待装区等候。

1、进入场站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佩带员工证、安全帽。

2、着装配置

现场员工:

蓝色工作服、黄色安全帽

现场调度:

蓝色工作服、蓝色安全帽

巡查经理:

红色安全帽

3、员工穿着工作服,必须经常保持整洁。

4、胸卡必须端正佩带在前胸,不允许缠绕在手腕或其它部位。

5、要保持胸卡干净、配件整齐。

6、胸卡丢失或残缺不齐应立即到办公室更换新卡。

7、其他人员进入现场之前,必须到调度室领取安全帽,戴好后方可进入。

8、安全帽由公司统一配置,由使用者负责保管,如有丢失,由领用人赔偿。

9、劳动防护用品按不同岗位、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配置,以满足劳动保护的基本需要为宗旨,注重节约使用原则。

10、劳动保护用品由各部门统一申请,办公室集中采购。

11、配发劳动防护用具的岗位,上岗作业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具。

1、与作业无关的人员未经许可禁止在作业区逗留。

2、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堆箱位;不得在吊具吊重下通过、滞留。

3、工作态度认真严肃,严禁在作业区嬉戏、追逐、打闹、急速跑动。

4、进场作业车辆主动避让堆场起重机械。

5、进场车辆必须遵从现场员工指挥,不允许在作业区内随意行车停靠。

6、场内叉车行驶速度不准超过10公里/小时;重箱机力行驶速度不准超过5公里/小时,在下列情况,车辆必须减速行驶(1)调头、转弯、视线受阻,经过十字路口;(2)雨天、雾天能见度在30米以内时。(3)路面湿滑(4)倒车行驶、上下栈台、出入库作业时。

7、禁止在集装箱箱缝隙中间穿行;尽量避免在并排或交错停放的车辆中间穿行。

8、叉车在载物行车时,若视线受阻,必须倒车行驶,如必须前进行车,要有现场人员指挥。

9、重型机械行驶时调头、转弯、起步或经过十字路口视线受阻时,鸣喇叭示意。

10、现场作业人员指挥入场作业车辆依照公司规划交通路线行驶。

1、机械车辆驾驶员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机械车辆操作规程作业,

2、爱护车辆,严禁野蛮作业。

3、驾驶员在作业时必须服从现场调度指挥。

4、重机、空机驾驶员执行车辆交接制度。

5、机械车辆驾驶员每日对车辆进行检查清洁。确保全车外形完整无损,车身光泽明亮,无浮沉、油污、泥水痕迹,全车前后挡风玻璃明亮。

6、司机在作业时严禁吸烟、饮食、打电话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7、驾驶员每天做好操作记录。

8、各驾驶员请假、换休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不得私自调班。

9、负责所驾驶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申请和车辆故障信息反馈。

10、对机械车俩的随车证件和各种工具、材料做好使用保管记录。

11、机械车辆在维修时,驾驶员在现场监修,并做自修项目的保养,不得无故离开。

12、每个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加强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确保机械车俩随时处在良好的技术状态,有问题及时向部门主管汇报,同时向后勤保障部提出维修申请。

13、驾驶员保管好所操作机械车辆,离开驾驶室时必须将车熄灭并拔掉钥匙。不允许私自将车辆交予非公司指定驾驶人员操作。

14、不准穿着拖鞋、赤脚驾驶车辆。

15、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

(一)作业前检查

1、水箱冷却水是否充足,冬季作业待水温升到50度方可使用;

3、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有无破坏;

4、蓄电池电量正常,接头是否牢固,电解液是否加足;

5、电气线路连接部位是否松动;各仪表、指示灯、照明灯、喇叭是否齐全,有效;

6、检查后视镜位置是否合适;

7、风扇带、水泵带松紧度是否符合要求;轴头各部位螺丝是否松动;

8、制动液是否加足。制动系统和转向系统的机械性能是否良好;

9、液压油是否加足;

11、启动电动机空转无异常现象后,再操纵手柄空载运行数次,察看有无异常现象;

12、启动发动机、电动机、操纵检查液压系统是否正常。

13、检查机械外露部分螺栓螺母是否齐全。

(二)作业中检查

1、起步前要仔细察看机械设备周围有无障碍物,倒车时要特别注意车后是否通畅;

2、起步时应按喇叭并平稳起步;

3、检查有无漏水、漏油、漏气现象;

4、注意选择路面,避免颠簸,没有紧急情况禁止急刹车。叉车空载行使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负载行使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重型机械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5、随时察看各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6、随时注意察听发动机、行走部分、液压机构工作是否正常,有无异响,发现问题及时停车,排除故障和异响,不得带病作业。

(三)作业完毕检查

1、将机械设备停放在指定地点,拉紧手制动,检查是否有效;

2、怠速或空转察听有无异响,检查机身周围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3、补充燃油和润滑油;

4、清洁机身、底盘、发动机、轮胎等各部位,打扫驾驶室。

5、检查随车工具及附件;

6、检查传动系统、转向系统有无松动损坏;

7、检查蓄电池,需要充电的进行充电;

8、冬季需放冷却水的机械设备,必须放净冷却水;

(四)作业前应做到“三清楚”

1、货物重量、货物体积、货物标志及中心位置要清楚;

2、指挥信号要清楚;

3、机械设备的安全负荷量要清楚。

货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篇九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20xx】8号)、《市运输管理处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临运管【20xx】134号)和《关于印发全县道路运输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沂交运管【20xx】4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货运物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行业实际,特制货运物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20xx年01月01日起,至20xx年1月20日结束,检查时间为20天。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与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订与执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与配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危险源管理,安全管理台帐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二)车辆、人员管理情况。车辆资质、车辆技术性能检测及维护保养情况;车辆gps安装及使用情况;车辆投保情况;从业人员资质情况等。

(三)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本次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属地交管所检查和行业监管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企业自查、属地交管所检查为主。安全生产大检查分工如下:。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负责按方案要求进行自查。属地交管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按方案要求进行一次全面复查。货运科负责货运企业的重点督查工作。

参与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各单位和企业机构部门按照“三关一监督”的原则,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及时分析并汇总道路运输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指导道路运输货运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参与检查的各单位、相关道路运输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式,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把它作为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冬季和两节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各科室和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结合我县道路运输的实际情况,抓住重点、集中力量,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做好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注重源头,严格检查。各类规模以上道路运输企业要认真组织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面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把本次大检查与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专人负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形成一种行业引导、企业为主、职工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氛围。

(四)加强安全大检查信息报送及台帐建立。参与检查的各科室、相关道路运输企业在开展安全大检查时,同步要做好相应台帐积累,要对开展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xx年1月25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运管处货运科和安全科。

货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篇十

一、检查考核小组:组长:。

组员:。

二、考核时间:。

1、项目目标:每月考核一次。

2、班组目标:每十天考核一次。

3、操作班组职工:每周抽查考核次数不限。

三、考核内容:具体的目标措施实施情况及实际操作能力及时间完成能力;是否完成目标并在规范、规程允许范围内;遵章守纪情况。

四、考核办法:现场实测实量、进度完成计划及质量由小组组织人员考核测试。

五、奖罚办法:严格按规定对完成目标的奖励每人次200元,(来自:)对未完成目标计划,每项扣罚50元。

六、年度考核总评价:对完成目标较好的班组及个人和全年奖金挂钩,奖罚分明,实行年终奖金与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挂钩,以保证目标的顺利完成。

落实,在各自岗位上起到促进保障安全生产的作用,督促提到其自我安全意识及素质,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公司每季度对项目经理部的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和文明卫生情况。

二、项日部每月对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三、项目部施工员每十天对班组责任制执行情况、班组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发现不执行者进行处罚。

货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篇十一

第1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第2条 企业必须建立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行政首长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3条 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行政首长负责。

第4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劳动者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

第二节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第5条 厂长(经理)

1、厂长(经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3、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5、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6、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劳动者的作业条件。

7、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8、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技术指标等条款,并认真考核落实。

9、发生重大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10、副厂长(副经理)在厂长(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11、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12、厂长(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履行厂长(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1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及工业卫生工作情况。

第6条 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

1、在厂长(经理)的领导下,对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3、协助厂长(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安全技术、安全管理上的疑难或重大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

4、组织制定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5、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的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审批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

7、副总工程师(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第7条 车间主任

1、车间主任是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车间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

2、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4、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

5、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保证职工持证上岗。

6、组织车间级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厂部书面报告。

7、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报告和处置,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8、建立、健全车间安全、防火组织,领导车间和班组安全员工作。

9、副主任(值班主任、值班长)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8条 工段长

1、组织工段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要求。

2、组织工段、班组级安全教育,主持对新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

3、组织对安全装置和设施的检查、维护,保证齐全完好。

4、组织或参加本工段一般事故的调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5、组织工段的安全生产竞赛。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

第9条 班组长

1、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要求。

2、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

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并认真做好记录。

5、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监督检查本辖区内的各种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6、负责本岗位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使之完整好用。

7、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第10条 车间安全员

1、车间安全员在车间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在业务上受厂安全技术部门领导。

2、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参与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车间主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4、制定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5、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车间主任搞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6、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7、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8、参与有关安全作业票证的审核,并检查落实情况。

9、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

10、负责车间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

11、车间其他管理人员在车间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11条 班组安全员

1、协助班组长开展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2、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3、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第12条 工人

1、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及工、器具是否齐全完好。

3、遵守纪律,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操作法。记录清晰、真实、整洁,并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4、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异常应妥善处理,及时上报,并认真做好记录。

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和防护、消防器材。

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三节 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第13条 科研(包括新产品开发)部门

1、研究和开发新产品,必须作出安全评价,提出安全措施,采用(引进)新技术,必须首先审核技术的安全可靠性。

2、安排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的科研工作,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疑难问题。

3、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小试转中试,中试转工业生产的安全技术条件,制定安全技术规程。

4、提供原料、产品(中间产品)的物化性质,安全防护方法及应急处理措施。

第14条 设计部门

1、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和有关部委局颁发的'标准和规范设计,使建设的项目不留事故隐患。

2、编制《职业安全卫生专篇》,严格按《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等规定、标准进行设计,对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负技术责任。

3、对引进的新工艺、新设备进行安全可靠性审核。

4、参加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第15条 生产计划、调度部门

1、在制定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年度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有安全技术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安全技术措施项目。

2、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3、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4、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故发生或事态扩大。

5、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要及时给予表扬或批评。

6、贯彻工艺纪律等各项管理规定,实现安全、稳定、优质、高效生产。

7、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16条 技术部门

1、编制和修订的工艺技术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和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2、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参加基层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

3、组织技措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的劳动保护设施“三同时” 审查。

4、组织对生产操作工人的技术培训考核。

5、负责组织工艺技术安全检查,及时改进安全生产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6、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装备。

第17条 安全技术部门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在厂长(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工作。

2、负责对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3、组织制定、修订本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并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大修、技改技措项目的劳动保护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保证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要求。

6、对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及各类安全附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7、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纠正违章。督促并协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8、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基层上报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认定工作。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定职工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10、综合分析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11、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会同工会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

12、监督检查有关单位搞好安全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1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做好各种安全台帐、票证管理。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指导基层安全工作。

第18条 防火(保卫)部门

1、负责企业内的剧毒品、爆炸品、起爆器材、放射性物品等的保卫和要害岗位、厂内交通、消防的管理。

2、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负责专业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演习。

3、负责编制或修订企业防火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4、负责明火采暖、动火等工作的审批及管理工作;参加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及验收。

5、负责消防器材的计划、配置、维护及台帐管理。

6、组织对火灾的扑救;负责火灾事故、破坏事故和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第19条 机动部门

1、负责对设备动力、装置及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管理。

2、负责组织对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件、压力管道、气瓶、热力管网和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及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

3、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大中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

4、在计划和布置检修任务时,同时计划和布置安全工作。

5、在签订设备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安全资质认定,并订立施工安全协议。

6、负责组织本专业安全检查,按时完成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计划。

7、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工作,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20条 质量检验部门

1、组织制定(修订)并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安全技术及操作规程。

2、负责各种化工原料、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

3、负责安全分析,并对分析结果负责。

4、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第21条 基建部门

1、组织编制或审查基建项目的施工设计,使其符合消防和职业安全卫生要求。

2、在签订基建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安全资质认定,并订立施工安全协议。

3、组织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

4、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监督施工人员遵守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按建设项目劳动保护设施“三同时”规定,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

6、组织或参加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分析。

第22条 供销、运输部门

1、对采购的原料、设备,防护用品、器具、器材必须有验收制度,并对其质量负责。

2、对生产、试验、研究所需要的新化学物品,采购时(包括国外进口)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

3、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搞好仓库防火、防盗和危险物品、气瓶及贮运设施的管理。

4、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检查来厂拉运危险货物的客户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采购、准运、驾驶、押运证等有关证件,合格后方可发货。

5、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配合交通部门做好厂管车辆检审工作。

6、对运输工具、车辆和驾驶人员严格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做好车辆、船舶的维护保养工作。

7、参加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8、按规定或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

第23条 财务部门

1、要保证足够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并列入年度财务计划。

2、凡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技术措施项目未经安全技术部门审核同意,不得拨款。

3、要监督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没有安全部门签字同意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24条 劳资、教育部门

1、贯彻执行《劳动法》;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2、组织对职工和有关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

3、执行化工有毒有害工种工时制度规定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并根据职业禁忌症要求,做好工人招收和职工调配工作。

4、各种职业培训必须有安全的内容,并列入技术考核之中。

5、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和工伤鉴定。

6、把安全工作业绩做为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

7、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并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

8、根据生产实际设置特种作业人员编制,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复审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25条 行政管理部门

1、负责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的供应发放工作,搞好食品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2、负责本部门设备、设施及机具的安全管理,并保持完好。

3、负责集体宿舍、仓库的安全卫生和防火工作,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第26条 医疗、工业卫生部门

1、搞好职业病防治和健康监护、职工体检及建档工作。

2、做好工业卫生宣传和检查监督工作。

3、参加工伤鉴定,提出鉴定依据。

4、参加事故应急抢救工作。

一、必须依法设立、证照齐全有效。

二、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三、必须确保从业人员符合录用条件并培训合格,依法持证上岗。

四、必须严格管控重大危险源,严格变更管理,遇险科学施救。

五、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排查治理隐患。

六、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和未经审批停用报警联锁系统。

七、严禁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等报警系统处于非正常状态。

八、严禁未经审批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等作业。

九、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十、严禁违章作业、脱岗和在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货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篇十二

第1条总经理安全职责: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责任制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2条总经理(生产)安全职责:1、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特殊动火、特级高处作业等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2、组织制定、修订安全规章制度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3、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4、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并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5、组织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6、组织各类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第3条副总经理(其他)安全职责:1、负责各自主管(专业)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2、定期检查各自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3、负责处理各自主管部门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4、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5、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4条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专责高级工程师)安全职责:1、总工程师对公司生产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副总工程师(专责高级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技术问题负责;2、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并组织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3、按照“三同时”原则在组织新、改、扩建项目时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4、审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使之完善可靠,技术上切实可行;5、负责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要求;6、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演。

第5条生产处安全环保管理方面安全职责: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2、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生产)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察工作;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新入厂人员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7、按照“三同时”原则,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投产工作;8、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等的安全监察工作;9、负责组织、协调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可燃气体报警器等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工作;10、负责汇总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11、制定劳保用品、保健费用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使用劳保用品情况;12、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工作,参加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交通、环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工伤鉴定,并建立企业事故档案;13、负责审批一级用火,二、三级高处作业等作业的审批;1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基层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检查演练情况;15、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有贡献者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16、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工业卫生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17、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工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搞好工业卫生工作,实现文明生产;18、制定“三废"治理和尘、毒、噪声防治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第6条生产处设备管理方面安全职责:1、负责机械、电气、动力设备、工艺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等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2、组织对工业建筑、起重机械、施工机具、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装置、热力管道、采暖、制冷、通排风等设备的定期检查、校验、检测工作;3、负责制定和审查有关设备制造、改造、维护、检修的各项管理制度;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编制装置大检修安全组织措施计划和下达安全检修任务书;4、按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并对采购的设备、配件质量负责,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5、新增、改造、超期运行设备、操作条件变动时应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6、组织机动设备专业检查,对机动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须及时组织力量整改;7、负责机动设备事故、检修质量事故和基建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8、组织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并按期完成;负责本部门外雇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按合同协议办理;9、参加基建项目的审查和施工,并使其符合国家关于安全、防火、工业卫生要求,并保证其同时施工、竣工、验收;10、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必须按国家规定和交接程序办理交接手续;11、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它有关安全规定;12、制定审查各项工程的安全防范措施;13、负责对外来的基建施工队伍、民工等的安全教育,督促施工队伍签订《外来施工安全合同》。

第7条生产处生产运行和计量管理方面安全职责: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规定、标准;2、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防止突击性或超负荷生产,以确保安全;3、督促操作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工艺操作规程;负责本单位计量工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4、汇总技术措施计划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作为重要内容列入项目;5、负责生产操作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6、编制新装置开工方案,审查技术操作规程,下达工艺技术指标,并检查执行情况;7、在制定技术改造措施和变动操作条件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应考核安全技术及改善劳动条件等项目;8、发现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者要及时制止,并向主管副总经理报告,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9、负责水、电、汽、风等的停送及其不正常或紧急状态下处理的安全措施;10、生产中发生险情或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以防事态扩大,并立即通知有关部门;11、负责调查处理跑、冒、串油或其他物料等生产事故,并统计上报;参加重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12、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有关单位表扬或批评。

第8条财务部门安全职责:1、编制、平衡生产计划时,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来源,确保“三同时”的顺利实施;2、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保健费用的开支情况,保证安全教育费用的实际需要;3、负责各类事故费用的支出,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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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篇十三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资料。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资料。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景及事故情景,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资料。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8: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光。例会时光、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货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篇十四

(七)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并进行考核;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五)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技术措施的落实;

(八)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九)组织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十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三)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货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篇十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安委办关于印发全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交安委发〔2021〕1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局安委办组织制定了全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强化和落实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彻底摸清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基本情况,实现全面起底,精准画像,准确定位,落实监管主体,全面评估安全风险,及时治理事故隐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一企一策”分类处置,切实提升全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重特大事故发生。

全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道路运输单位无相应资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挂靠运营”、人员“无证上岗”和使用检测不合格、车辆技术等级不达标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等问题。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操作规程、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等,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现场管理是否规范,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并有效运行。企业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是否全面辨识评估管控本企业存在的安全风险,是否深入排查治理本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

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贯彻落实省厅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情况,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工作情况。对涉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开展起底式排查、督查检查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及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对今年以来上级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督促整改情况等。

全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由局运输科负责统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推进落实。

(一)部门责任

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对排查整治工作负安全生产专职责任,要依据本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指导企业开展自查,建立涉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的台账,认真整改发现的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着力提升事故防范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

(二)企业责任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要对自查自报、隐患整改工作负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8日至8月19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制定下发具体实施方案,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问题隐患清单建立监管台账,指导督促企业建立自查台账,并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动员,讲清开展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达成共识。

(二)企业自查与属地摸排阶段(8月20日至9月10日)

1.企业自查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对照行业排查整治内容按时完成自查工作,建立企业自查台账。企业自查台账要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报送属地行业监管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企业自查上报情况进行汇总,并对企业自查报送情况真实性进行甄别核实,汇总后报送厅安委会办公室备查。

2.逐级摸排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把企业上报台账和属地政府摸排出的企业台账进行汇总,形成本地区行业企业排查台账,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市局。

(三)督查检查阶段(9月11日至10月10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配备相关行业领域专家,组成督查检查组,对辖区内相关企业进行双随机抽查,查验工作质量,并随时纠正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抽查比例由各市根据本地区企业数量和监管人员力量确定,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汇总抽查检查工作情况形成总结于10月10日前报送市局。

(四)整改提升阶段(10月11日至12月25日)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情况,仔细梳理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企业全面彻底整改发现的问题隐患,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储存行为,按照“一企一策”进行分类处置,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精准治理和整体提升。

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原则,对企业自查和属地政府摸底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保证整改期间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在属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工作职责分工负责,加强上下联动和横向协同,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抓好问题隐患整改。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排查发现的所有问题隐患要形成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整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依法依规处理。

(三)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其他兄弟单位的信息沟通和协同联动,开展联合执法,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形成有力震慑。要落实首查负责制,按照“四个一律”严肃处理,对涉及重大或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与司法机关共同严厉打击,并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四)加强督导考核。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把此次专项排查整治作为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当前集中攻坚的重点任务,加强督导检查和工作调度。市局将适时开展现场督查督导,并对推进不力的通过通报讲评约谈等方式进行强力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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