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制度上墙(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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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从过去的经验中吸取教训,避免重蹈覆辙。在写总结时,需要注重思考总结的目的和内容,使其有针对性和实质性。以下是一些经典的总结范文,大家可以参考借鉴。
图书室制度上墙篇一
一、学生持阅览证均可进室阅览。本室为开架阅览,每次限阅一本,取书时将阅览证放在原书位置,阅览完毕,将书放回原处,取走阅览证。
二、本室书、刊严禁携出室外,自带书、刊及书包等放在指定场所,不准带入室内。
三、遵守公共秩序,讲究文明礼貌。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保持安静。
四、保持室内清洁,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吃东西。
五、自觉爱护书刊,取放有序,不准任意涂抹、撕页,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阅览规则。
七、阅览室按时开放,满足学生阅览需要。
一、凡本校教师、员工持阅览证均可进室阅览。
二、本室为开架阅览,每次限阅二本,阅览完毕,将书放回原处。
三、本室书、刊严禁携出室外,自带书、刊及书包等放在指定场所,不许带入室内。
四、保持室内清洁,不随地吐痰,禁止吸烟。
五、阅览室按时开放,满足教师阅览需要。
一、学生凭借书证人室借书。
二、学生每人每次限借两本,限期归还。
三、对借书逾期不还者,视其时间长短,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甚至停止借阅。
四、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标点、画线、涂改、撕剪或污损,妥善保管,以免遗失。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开架图书未办理借阅手续,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图书携出室外,违者按偷窃处理。
六、要遵守借书规则,否则停止借阅。
一、教师凭借书证人室借书、个人物品不准带人。
二、凡本校教职工所借图书及时归还。
三、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标点、画线、撕剪或污损,妥善保管,以防遗失。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本校教职工调出或离校必需按规定还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五、要遵守借书规则,否则停止借阅。
一、书刊资料是公共财产。保护书刊资料的完整是每个师生的责任。师生对所借书刊必须爱护,不得批注、涂画、折角、污损或遗失等。违者,应按本制度赔偿。
二、凡遗失图书、期刊,应购买原书刊赔偿,不能赔偿原书刊的,可参照下述原则予以赔偿:
1、一般书刊按定价或加倍赔偿;
2、使用价值高的图书、按原价3倍赔偿;
3、珍本书或绝版书,按原价5倍及以上赔偿。
三、凡损坏图书、报刊,按损坏程度分别处理:
2、损坏程度严重或影响内容完整者,应赔偿原书刊;不能赔偿原书刊时,月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赔偿现金。
四、师生借书时如发现图书有破损、缺页等情况,应当场向管理人员提出,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图书室制度上墙篇二
为了维持有序的借阅流程,配合正常的教学进度,保证室藏资源的安全,维护读者的利益,从而更好地为师生服务,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1、严格遵守本室规章制度,一切行为务必做到文明礼貌。
2、学生一律不得将书包带入阅览室。
3、注意仪表,保持安静。
4、爱护图书,不在图书上乱写、乱画,不破坏书标和条形码,爱护报刊、设备等一切公共财物。
5、借书时应自觉遵守纪律,不得拥挤,不得高声谈话,保持室内安静,服从管理。严禁将食品、饮料带入室内。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借还书时间:中午12:50—13:20。
周一:初一年级。
周二:初二年级。
周三:高一年级。
周四:高二年级。
周五:初三、高三年级。
借阅地点:二楼北阅览室。
阅览时间:每天中午12:50—13:20。
1、每个学生每次最多借两册,但不能借两册同一类书,教辅类书最长借阅期限28天(四周),其它类书期限为21天(三周),看完后在图书室规定工作时间内还书。特殊情况可续借一次,但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2、凡限期借阅图书,要按期归还,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个月。
3、阅览室是开架阅览。在室内阅览,可随时更换,阅后放回阅后图书回收架,不可带出。
4、学生中途转学、退学、休学时,应还清所借图书,并经室长核准签字后学校方可出具有关证明。学生毕业离校时,应还清全部借阅图书,方可发放《毕业证书》。
图书室的书刊是人类文明的伟大结晶,读者必须倍加爱护、妥善保管,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划线、印描、折叠或遗失。如有上述情况,除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外,均按本规定处理。
(一)凡遗失图书,应在一个月内以相同版本相同价格图书偿还,不能偿还者,按如下规定赔偿。
1、一般图书按原价两倍价钱赔偿。
2、各种业务专业书和孤本书,市场上难以购买图书,按原价的3—5倍赔偿。
3、成套多卷书,配套工具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者,按全套书价赔偿,余书仍留室存藏。
(二)、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照下列规定处理。
1、读者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勾划、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报告进行处理。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较轻,不影响书刊内容和纸质,对他人阅读无大影响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外,赔偿书刊原价的'10—50%。
2、污损严重(十处)以上,严重影响他人阅读或污损无法清除的,按图书遗失赔偿并交回污损图书。
(三)偷窃、撕毁书刊的处理。
1、凡偷窃、撕毁书刊中的资料、图片、数据、表格等可按原价的双倍乃至于更大倍数处于罚款。对窃书者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深刻的书面检讨,通知德育处,并视情节轻重、态度的好坏给予通报批评。
2、隐匿书刊中的图表,附属物等不归还图书室的“以偷窃,撕毁书刊”论处。
1、破烂不堪、内容不健康、复本量过多,套册不全图书。
2、师生遗失书刊赔偿或有会计室发票为证的书刊。
3、注销图书必须有主管领导、校产管理员、会计处审核,并同时消减固定资产帐。
图书室制度上墙篇三
一、 图书室由学校安排兼职教师管理。
二、 管理人员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
三、 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室开放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 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和杂物,不准在书柜、墙壁上乱刻乱画。
五、 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或撕烂,违者照价赔偿。
六、 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公开点名批评或取消借阅资格。
七、 每人每次限借图书一本,限期一周归还,借出图书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八、 图书室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扣当月岗位津贴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图书室制度上墙篇四
1、管理员负责学校所有图书分类、登记造册入库。
2、管理员负责图书室书架摆放布置及清洁卫生工作。
3、图书室每天下午4点定时开放,管理员负责做好图书借出登记,归还注销工作。
4、借阅图书要保管妥当,不准损坏、涂画,丢失者照价赔偿。
5、管理员负责对被损坏的书籍进行修订,不能修订的要报学校领导审核注销报废。
6、注意作好防盗、防火、安全工作。
第三小学学习制度。
为加强全校教职员工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我校教职员工政治理论修养和文化水平,特制定如下学习制度。
1、学习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学习、普法学习和业务学习。
2、学习时间:每周星期五下午第四节课时间集中学习,学习内容隔周调换。其他时间进行自学。
3、学习形式:集中学习、自学。
4、具体要求:
(1)按照各项学习计划,按时、高质量的完成学习任务。学习要做到有记录、有考勤,每人要有学习笔记,写体会文章。自学时,要做到认真、自觉。集中组织学习时,要积极参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2)领导干部要带头搞好学习,做学习的模范。
(3)要加强对学习的督促和检查,通过必要的考试、考核、竞赛检查学习效果。
(4)要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既要工作好,又要学习好,提倡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努力在全校形成勤奋学习、增长才干的浓厚氛围。
图书室制度上墙篇五
1、本室各类图书一律凭借书证借阅,每证借书一次一册,只限本人使用。
2、借阅书、刊以两周为限,逾期停借一次。当天借书当天不还。到期再需续借者请到图书馆办理续借手续,时间以一次一周为限,逾期不再办理。
3、为爱护国家财产,提高图书流通使用率,拟定赔偿和罚款办法:图书归还时,如发现残缺、污损等状况,酌情赔偿。严重污损或残缺,已不能继续流通或遗失者,应赔偿相同版本的图书;无法赔偿原版本图书,则按定价一倍至五倍赔偿现金。如属成套多卷书则按成套书总定价计算,其余各卷不给赔偿者。本校学生若要转学、毕业,务必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方可里校手续。
三门中学资料室规则。
为了有效地为教育教学服务,对资料室收藏的报刊、资料外借问题做如下规定:
一、凡在本校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均按规定借阅。
二、本室陈列的图书、报刊、资料,只供读者在室内阅览、摘抄,一般不外借。
三、对下架书刊和有复本的资料,凭证借阅,一般每次最多可借5册,限期二周。
四、借出的期刊资料如果有特殊需要,本室有权提前催还。
五、凡有丢失、污损所借期刊资料者,务必按原价2----3倍赔偿,丢失、污损无定价资料,由本室酌情定价赔偿。
六、本校教师、行政管理人员调出,务必将所借报刊,资料全部还清,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馆读者丢失书籍赔偿和超过时间不还书新规定。
一、为了弥补读者丢书给图书馆带来的损失,也为了减轻学生的负担,我馆对丢书采取新规定,新规定采取“以书赔书”为主,“以款赔书”为辅的办法。
1、以书赔书有以下二种状况。
(1)以原书赔:指同版本的书如:一本书被学生弄丢了,能够书店和原书相同版本的书(务必是相同版本)。
(2)在买不到同版本的书时,能够按原书价格2倍赔偿。
2、以款赔书:
“以款赔书”就是一些参考书,一些仍有价值的书或利用率、观点陈旧,一时难以买到,能够按原书价格的2----5倍赔偿(视不一样状况而定)。
二、为了确保我馆图书的正常流通,对于那些超过借阅时间不还书的读者,本学期将采取以下措施:
2、如果在图书管理员催两次还不还或一个学期不还书的学生,将取消借阅资格(原先借的书以原书价格的2倍赔偿)。
三门中学教师借阅报刊杂志制度。
1、图书馆报刊杂志借阅对象为本校教职工,借阅时,须登记或填写书卡。
2、教师凡借阅报刊杂志,每人每次限借2本,时间为3——5天,资料室杂志时间为5天。凡当天报刊杂志一般不外借,如需当月或当天的报刊杂志,请教师在阅览室内阅览、摘抄。
3、教师借阅阅览室报刊杂志规定如上。
4、装订成册的期刊每次2本,时间为2个星期。
5、如教师所借的报刊杂志丢失者,本室酌情处理。
6、请各位教师用心配合图书馆各项借阅工作。
图书室制度上墙篇六
为规范学校图书室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及时为师生提供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
二、图书管理员及时做好图书登记、整理和借阅。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阅览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图书分类按规定执行。
三、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四、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五、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本,借期两周。逾期不还者,追还后罚停借一月。
六、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七、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八、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学生借阅率等项资料的统计工作。
九、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图书室制度上墙篇七
一、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二、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三、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四、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五、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六、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学生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班主任为学生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本。
七、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八、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九、教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
图书室制度上墙篇八
1、凭借阅证(入学时免费办证)借书,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借书手续不得代办。
2、借阅证应妥善保存。如遗失,须立即到图书馆办理挂失,并将所借书刊还清,于两周后补发新证。补发新证需交押金伍元。如不及时挂失,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3、学生在离校前须交回借阅证并还清所借图书,无证办理离校手续者,须交纳补证费伍元。
4、遵守图书借阅规定,按时还书,逾期罚款。
5、期刊一律不外借。
6、借阅书刊应当爱护,不得毁损(如撕页、划线、写字、污迹等)、遗失。如有污损、遗失等违章行为,按《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予以赔偿。
7、借出书刊本馆如有特殊需要可随时索回。
1、本馆阅览室仅对本校读者开放,凭本人借阅证入室阅览。
2、读者随身携带物品如书包、雨具等不准携入室内。
3、阅览室陈列的书刊凭借阅证借阅,但每次仅限1册,阅后必须交管理员归还原处,不得随便乱放。
4、保持室内安静整洁;禁止吸烟、吃零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并自觉关闭通讯工具。
5、读者应自觉爱护书刊,不得污损(如撕页、划线、写字、污迹等)。私自将书刊携带、转移出室外者,以盗窃书刊论处。污损、盗窃书刊按《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予以赔罚。
6、不得抢占座位。
7、爱护阅览室的设施,桌椅不得随便乱动。
8、自觉遵守阅览室的其他有关规定。
1、本馆书库实行闭架与半开架服务,凭本人借阅证借书。
2、学生借阅图书总数为4册,文艺类借期为30天,专业类借期为半年,到期可续借30天,但必须办理续借手续;教职工借阅图书总数为10册,借期为半年,到期可续借一个月。
3、进馆后先查阅目录,按要求填写索书号,交图书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4、保持书库安静整洁,不得在库内谈笑、喧哗、吃零食、乱扔纸屑,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爱护目录厅检索机等设备。
5、借书时,首先应检查图书有无缺损,如有缺损应交管理员验证、盖章,损坏图书按《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予以赔罚。
6、不得在目录厅长时间逗留和阅览,以免影响其他读者入库。
7、未办理借书手续,无论用何种方式将图书带出书库,均以盗窃书刊论处。
1、借阅的书刊都应按期归还,只要有一册书刊逾期,本馆停止其办理再借图书手续。
2、逾期归还的书刊一律以册为单位执行罚款,逾期罚款0.1元/天.册。
3、凡在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到期的书刊,按照“节假日规则”执行,即寒、暑假期间到期的书刊,系统自动将借期延至开学日后10天(以学生正式上课日为开学日);黄金周期间(如五一、十一)到期的书刊,系统将借期延至正常上班后3天;不在以上节假日期间到期的书刊不享受节假日规则。
4、借阅书刊如有遗失,必须在借期内办理赔偿手续;超过借期赔偿,超过天数按逾期天数处理后再予以罚款。
5、读者丢失图书,按书价2—5倍赔偿。
6、读者所借书刊不得圈画与损坏,情节较轻者按书价的10—50%罚款,情节严重者按丢失图书处理。
7、凡有盗窃书刊者,均按图书原价的10倍给予罚款,并报请学校相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图书室制度上墙篇九
图书室是学校教育教学体系中和个有机组成部分,在学校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为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须知:
1、图书室的各种图书、教学杂志等供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借阅,凭借书证(卡)借阅,出借量根据教育要求和提高流动量加以限制。
2、凡在本室借阅图书者,均需要本室办理借书证(卡),借书证(目测)只限本人使用(可合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不予借阅。
3、经常性在本室措阅书者,需通过本室、教导处、后勤处办理借书证(卡),交借书证本金30.00元,借书卡本金10元(学生需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两张),每人只办1张借书证和1张借书卡,每张借书证(卡)每次只借一本图书,所借图书价超过借书证、卡价者,据图书价酌情交相应数量的押金,学生毕业时可凭借书证卡在财务出纳处退还本金,证、卡丢失本金不退。
4、借书时,就先填写索书卡,查明所借图书的种类、名称、编号等之后交给工作人员登记以后,由工作人员取书。
5、借书时必须自觉维护秩序,严格按手续办事,手续齐备后方能带书出本室。
6、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7、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扛、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视其情节轻重罚款1.00元至该书定价的120%,情况严重者按图书赔偿制度执行。
8、应执行按期归还图书,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者,必须在最后之日补办续借手续,否则超期一天,每册(套)罚款0.20元,以此类推。
9、珍本和孤本等贵重图书不得借出。
10、本室的各种精装工具书仅供在室内查阅,一概不得外借,特殊原因者可经主管校长批准,期限为一周。
11、教职员工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取消户头证卡,证还借书证(卡),图书室的签章是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依据。
12、个人所带书籍、提包不得带入室内。
13、务必珍惜各种工具书,不得私自取走,凡私自取走工具书或图书者,处以书价的10——20倍罚款。
14、借书证(卡)如有遗失,应及时挂失声明,并经一段时间寻找后已证明确实丢失,可以重交款补办新证(卡),因丢失造成后果由本人负责。
15、每次只限借1本,借期为一周。
16、自觉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喧哗。
图书室制度上墙篇十
1、本室书籍只限于本校师生借阅。
2、爱护图书,损坏图书照价赔偿,成套书籍损坏或丢失按成套书籍价格赔偿,重要书籍损坏或丢失要按其价格的5-10赔偿。
3、由班级图书管理员在规定的日期内借取,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归还。
4、为了方便全体师生借书,便于图书及时周转,各班所借书籍限于20本,在归还之前在班内周转,由班级管理员借阅、登记、管理,三周后如数归还,如有缺损,便取消借阅资格。
5、老师借书、教学用书一次2-3本,期末归还,小说只限借1本,限期一周归还。
6、本制度希全体师生共同遵守。
图书室制度上墙篇十一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知识就是力量,为了紧跟时代的步伐,实行资源共享,服务教学第一线,全面提高我校师生员工素质,特制定我校图书借阅管理制度,请各位教师及同学们共同遵守,以求把我校图书管理工作办得更好。
1、教学参考类书籍:一次借阅不得超过三本,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如需要延期,须经图书管理员批示方可延期借阅。
2、大型珍版教学工具书,须经分管图书室教导主任批准。
3、报刊文艺小说类,一般不得超过一周。
1、学生借阅图书必须登记后方可借阅。
2、每次一本不得私自转借。
3、每次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爱护公物是我校师生具备的美德,如对借出的图书有亏损者,按原价赔偿,并提出批评。
图书室制度上墙篇十二
1、图书室是学校书籍、报刊情报资料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服务的机构。图书室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提供师生所需的情报资料和教学参考资料,并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2、图书室须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3、图书分类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逐步使用《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划》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4、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目录为主。图书室应设有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增设著者目录,书名目录。
5、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拒购质量低劣、内容不健康的图书,复本适当。不断丰富藏书品种,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复本过多,利用率低下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6、新书到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并及时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快书刊资料的流通。
7、加强图书资料的交通工作,提高资料的利用率。师生借阅图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工具书、大型丛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对借出逾不归还者,损坏、丢失书刊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8、积极向学生介绍、推荐优秀图书和新到书刊,并鼓励学生借阅。增设优秀读物和新书专柜,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和开展读书活动。积极搞好班组图书室、图书窗(箱)活动。
9、认真做好书刊流通率、读者到室率等项统计工作。
图书室制度上墙篇十三
为规范学校图书室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及时为师生提供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
二、图书管理员及时做好图书登记、整理和借阅。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阅览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图书分类按规定执行。
三、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四、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五、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本,借期两周。逾期不还者,追还后罚停借一月。
六、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七、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八、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学生借阅率等项资料的统计工作。
九、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十、教工调离、学生毕业、转学等,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否则不予办理离校的相关手续。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师生借阅图书资料,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借、还均须签名,并注明日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学生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本,借期两周。因故不能按期归还者应办理续借手续。资料查找在图书室完成,资料书籍、杂志一律不外借。
二、学生阅读课借阅图书,由指导教师负责办理借阅手续,归还时应清理图书数量,按图书类别放回原处。
三、学校为教师订阅的杂志由图书室统一管理,各教师阅读后送交图书室作资料保存,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四、图书要加强爱护,全校师生都要爱惜图书,不得将图书、杂志、报刊斯毁、涂污划线摺角等,不允许乱写乱画。如有违反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酌情赔偿或罚款处理。
五、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如果发现偷书者,一律处理,按该书的五至十倍罚款,并全校通告批评。
阅览室是广大师生读书看报的场所,为保证阅览室的正常开放,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阅览室是读书的圣地,是求知的摇篮,是文明的场所,应时刻保持安静、整洁、美观。
二、进入阅览室阅读书刊,要遵守管理制度,尊重并支持管理员的工作。
1、每人每次限借一本。
2、报刊阅读限于阅览室内,不得带出。阅读完毕,按管理员要求,归还到位。
3、确因重要资料复印需要带出报刊者,应与管理员协商,并办理借出手续,且必须在一天内归还。
4、保持阅览室安静。不得大声谈笑、喧哗;不能使用外音播放器;移动电话应调至静音状态,接听电话应到室外;搬动桌椅避免发出噪音。
5、不得在阅览室吃零食,不得乱扔瓜果皮壳和纸屑等垃圾。
6、爱护报刊及设施。避免茶水、饮料等污损报刊,污染环境。避免随身物品磨损、划坏阅览室桌椅、墙壁、地面等。
7、阅览室是集体学习场所,提倡文明阅读。应保持言行及穿着大方、得体、文雅。
8、对不慎损坏的报刊和设施要勇于承担过失责任,主动征询管理员意见,按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9、对管理员工作有意见可以以适当方式提出,也可以将书面意见投入“意见箱”。
三、管理员是阅览室管理的责任人。有权利和义务负责报刊、设施和环境卫生的管理与维护,制止不良行为。管理员要率先垂范、言传身教。
1、管理员要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不得聊天、吃零食和处理私人事务。更不应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管理员要严格执行报刊入室和借阅手续,并认真检查每份回收报刊是否有污损。对丢失、损坏的报刊,若不能查明责任人的,应由管理员负责赔偿。
3、管理员要负责日常卫生保洁和每周一次卫生大扫除;管理员要负责阅览室设施保管,凡被损坏的,要及时追查责任人,并报告修复。
4、管理员要做好财物管理工作,防火防盗。下班时关窗、关灯(电扇)、锁门。
四、处罚:
1、对于因个人过失而丢失、污损的报刊及损坏的财产,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2、对故意损坏报刊(含乱涂乱画,撕下或挖下书本扉页、内页者)及破坏财产的,视情节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原价的3—5倍赔偿。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图书室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学校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图书室制度上墙篇十四
1、本室采用全开放服务模式,进出本室须通过指定出入口。院内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刷卡入室;院外人员凭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登记后入室。读者离开室内一律通过监测通道。
2、进入图书室应保持言谈举止文明、衣装整齐、禁止只穿背心、拖鞋或带钉高跟鞋入室。
3、保持图书室安静,禁止在室内喧哗或朗读。入室后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档,不得在室内使用手机。
4、图书室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室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违者除令其立即将火熄灭外,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5、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嚼吐口香糖。未经许可,禁止在室内外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违者应主动清除,并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6、不得携带食品、饮料等进阅览室、自习室和书库。
7、爱护室内设施设备,不得在阅览桌等设备及墙壁上涂抹刻画,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要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计算机等现代化设备,损坏公物者,应按原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8、维持室内正常阅读秩序。讲文明礼貌,讲谦让互助,不得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和自习室座位。工作人员将及时清理占位物品。图书室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9、书包等私人物品可临时存放于存包柜内,个人证件、钱款等贵重物品请勿存入,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不可长期占用存包柜存放各种物品。
10、在抽取书刊浏览时,请注意保持架位的整齐,不要将书刊随意乱放。
11、出入通道如监测器鸣响,请主动配合和协助保安或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12、未办理借阅手续不得将书刊带出室外,凡不按章办理书刊借阅手续,擅自将书刊带出本室者,一律视为盗窃书刊行为。
13、自觉遵守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情节严重者由图书室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为了方便读者,维护读者利益和公私财物安全,图书室在一楼大厅设有存包柜。请读者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图书室存包柜由读者自助使用,仅用于读者入室后临时存放书包、文件夹等不适宜带入阅览室、书库的个人物品。
2、图书室存包柜锁具分总锁和分锁,总锁由图书室管理人员控制,分锁由读者自备挂锁。
3、读者请自备挂锁将存包柜锁好,保管好钥匙并记下柜门号码,离室时务必取走自己物品及锁具。
4、如果钥匙丢失,请立即到图书室办理登记手续后,证实确系本人物品,图书室方可开启总锁取走物品。
5、为保证个人物品安全,请勿将个人证件、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放到存包柜中。
6、存包柜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违禁、危险物品。如违反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将由安全保卫部门追究存包人的责任。
7、为防止个别人长期占用存包柜,请读者务必在每天晚上22:00之前将所存物品和挂锁取走,不得过夜。图书室每天闭室前将统一开柜清理锁具和超期存放物品。
8、读者使用存包柜时请爱护公共财物。因敲击、刻画、撬损等行为损坏存包柜者须照价赔偿。
9、如违反规定,发生被盗或丢失物品事件,本室概不负责。
1、外借图书。
1.1、读者凭本人一卡通可借阅图书2-30册,图书借阅期限详见读者权限表。
1.2、某种图书如可借复本已全部借出,有预约权的读者可在各借书处或用计算机在网上办理图书预约请求。
1.3、读者所借图书已经到期仍需继续使用,在无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可自己在网上续借,或持一卡通到借书处或还书处办理续借手续。
1.4、读者如有过期的图书没有还回,不能再借阅其他图书;。
1.6、读者所借图书必须1天后才能还回;。
1.7、读者类型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图书室办公室,我室将做相应调整。
1.8、图书过期、遗失、损坏等,均按图书室有关赔罚款制度执行。
2、室内阅览。
2.1、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可以在阅览室内阅览书刊。
2.2、读者未办借阅手续,不得擅自将书刊携出阅览室外,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2.3、阅览室内开架书刊,每位读者每次限取书刊不得超过1册,阅毕应按阅览室规定放回。
2.4、读者须遵守《池州学院图书室阅览室管理规定》。
3、非本室读者借书非本室读者因承担科研项目或其它需要利用本室藏书的读者,按《池州学院院外读者接待办法》接待。
4、特殊图书的借阅本室工具书和特色室藏图书不外借,读者可凭借阅证或阅览证在室内阅览。
1、读者凭本人借阅证进入各借阅室,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可转借他人,违者按章处理。
2、进入室内须领取代书板,方可入室挑选图书。
3、各借阅室为全开架借阅,读者在挑选图书时,请正确使用代书板,翻阅后要整齐放回原处。
4、读者办理借阅手续时,应认真检查图书有无污损圈点、批划现象,发现后,请交给工作人员处理后,方可借阅。
5、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喧哗,严禁在借阅室内打手机,避免妨碍他人。
6、举止文明,着装大方,不得穿拖鞋、背心进入室内。
7、讲究卫生,做文明读者,在内不得抽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果皮、纸屑等。
8、要爱护图书,污损图书按规定予以罚款。
9、未经办理外借手续的书刊,不得擅自带出室外。
10、借出的图书一天后方可归还,归还图书及赔罚款请在一楼大厅办理。
1、本室系学生读者自习场所,必须保持室内的清洁和安静。
2、进入室内,携带手机的读者必须关机或调制为“振动”状态。
3、不得在室内聊天、吸烟、不得在室内进食或饮碳酸饮料。
4、不得随地吐痰,不得随地扔弃纸屑、果皮等。
5、不得只穿背心、拖鞋入内。
6、不得用书包、书刊、文件夹等物品占位子。
7、不得将桌椅搬出室外。
8、不得在室内睡觉。
9、离开座位20分钟以上,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其他读者可以使用座位。
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1、本室报刊仅供读者内阅,一律不外借。
2、读者需换取号码牌后入室。
3、读者可带笔记本入室,不得自带书刊和书包。
4、室内报刊开架陈列,读者可自行取阅,但每次仅可选阅报刊1本,多选者,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其退回多选报刊,报刊阅毕须归回原处。
5、读者要爱护报刊,不得污损、撕页和偷窃,发现撕页和偷窃者,要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6、读者要求复印期刊、报纸,由管理人员代办,若管理人员不能代办,读者须办理临时借刊复印手续,但每次只能带出1本。并在规定时间之前还回,否则将暂停借阅权限1学期。
1、本室报刊仅供学生读者内阅,教职工读者若需外借,需经工作人员同意后办理外借手续。
2、读者需换取号码牌后入室。
3、读者入室可带笔记本,不得自带书刊和书包。
4、读者入室后要正确使用代书板,不得将所取过刊乱放,要保持期刊整齐有序。
5、读者要爱护报刊,不得污损、撕页和偷窃,发现偷撕者,要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6、学生读者每次可选期刊1本,多选者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其退回多选期刊,期刊阅毕须放回原处。
7、读者要求复印期刊,在拿出阅览室之前需检查是否有撕页、涂污现象,并告知工作人员,并且在当班人员规定时间之前还回,否则,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1、工具书和外文资料须凭证内阅。
2、工具书和外文资料一般不外借,教师确因工作需要,经室长批准后,可短期(一个星期)外借。
3、读者要爱护工具书和外文资料,不得污损、撕页和遗失,否则按本室有关规章处罚。
1、电子文献阅览室向读者提供数字化图书报刊阅览,专题性数据库查询,多媒体出版物欣赏和互联网信息浏览等方面服务。
2、进入本电子阅览室须持本人有效证件(上机卡或校园一卡通)。上机须在服务台办理上机手续,在工作人员核定的机位上机。上机过程中如想换机,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对不服从管理的上机读者,工作人员有权中止其上机。
3、本室开放时间,每天9:00至21:30,其中周四、周五12:00至21:30。
4、上机读者必须爱护机器设备,遵守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安全卫生制度和设备操作制度。损坏机器设备须按设备原件价格赔偿损失。
5、上机读者须严格遵守《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图书室电子阅览室管理的通知》、《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众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规范》等。严禁利用电脑设备和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愚昧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力的;。
(9)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6、不得携带非法、盗版及未经本室工作人员许可的`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上机使用,严禁私自改变电子文献阅览室原有信息系统或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软件,违者造成损失,按我室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7、谢绝使用自带光盘、软盘,需要正常拷贝或下载信息、文献,须征得工作人员同意,由本电子阅览室提供服务。
8、读者必须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吃零食,乱扔杂物;上机时将所带物品存放于存包柜中。
9、本规定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池州学院图书室。
1、公共检索机向本室所有读者开放,读者可在机上查询本室室藏文献信息、查询本人借书情况等。
2、读者上机应按检索系统使用说明进行检索、查询。
3、读者不得长时间占有检索机,,以免其他读者无法使用。
4、读者不得进行与检索无关的操作,不得破坏系统文件,不得格式化硬盘,不得删除系统文件及各种应用软件或对其重命名。
5、读者在进行留言时,请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不得传播有害信息。
6、爱护公共设备,不得随意搬动、拔插或改装有关设备,不得在键盘、显示器上随意涂划,如造成损坏照价赔偿。
7、保持安静,严禁在图书室内吸烟。
8、上机操作过程中,若发现故障,要及时报告图书室工作人员。
9、违反以上规定,将按《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处理。
本室所藏傩文化、佛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资料以及《四库全书》等,价格昂贵,且为单本收藏,一旦遗失或损坏将无法弥补,为加强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1、本室资料只供本院教师以及地方文化研究的学生读者阅览。
2、本室资料只供室内阅览,不外借,不提供复印。
3、读者只能携笔、笔记本入室,书包等物品一律寄存。
4、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勿高声喧哗、交谈,严禁吸烟。
5、严禁在室内吃零食及饮料。
6、对所取的书刊须轻拿轻放。
7、严禁在书刊上勾画、涂抹、批注、圈点,发现此类情况,按该书刊的5倍罚款。
读者如需翻拍资料,必须经室长同意,但不得带出室外。
为加强借阅证的管理,维持正常的借阅制度,防止图书丢失,维护读者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1、借阅证的发放。
1.1、新生入院,以班为单位,按照学院要求领取校园一卡通,此卡即为我室借阅凭证。
1.2、新来教职工,按学院规定办理校园一卡通,此卡即为我室借阅凭证。
1.3、院外读者,凭本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按图书室有关规定办理借阅证。
1.4、院外临时来室查阅资料人员,办理当天临时阅览证,每证2元只限当天使用。
2、借阅证的使用。
2.1、池州学院校园一卡通即为图书室借阅证是读者进入本室以及在室内借阅文献,进行学习活动的凭证。读者进入图书室应随身携带此卡,按相关规定使用,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3、借阅证挂失及补办。
3.1、读者对校园一卡通要妥善保管。读者校园一卡通遗失后,应立即到图书室大厅总服务台挂失并申请补办手续,每月第一周集中补证。挂失前所借图书由校园一卡通所有人承担责任。
3.2、补办借阅证(即校园一卡通)按学院相关规定办理。在补证期间可持学生证及图书室开据的丢失证明进入图书室各室阅览。
3.3、换卡。借阅证因损坏致使不能阅读的,读者须到学院校园一卡通管理处办理,以保证正常借阅。
4、验证及离院。
4.1、为加强校园一卡通管理,避免给丢失校园一卡通的读者和图书室双方带来损失,本室将不定期查验校园一卡通。每次查验之后,未经查验的校园一卡通自动失效。
4.2、读者离开学院时(包括毕业离院、工作调动、休学、退学等)须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并到图书室总服务台办理借阅证注销手续,方可办理离院手续。校园一卡通所有者逝世后,人事部门在发放抚恤金之前,先由其遗属到图书室办理还书退证手续。
4.3、读者离院时如不按规定到图书室办理还书手续,由主管单位负责追回图书或赔偿。
5、违规处罚。
校园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他人,借用或冒用他人校园一卡通,一经发现即行扣留该卡,并区别不同情况处以罚款。其中经证实确为借用他人校园一卡通者处以10元以上罚款;冒用他人校园一卡通(用捡来或窃取的校园一卡通借书)处以50元以上罚款。
图书室制度上墙篇十五
1、读者服务热情周到。
2、做好报刊的订阅、收发、装定收藏等工作。
3、做好资料收集工作,每月出一期读者园地和新书介绍。
4、配合外借室做好节约和读者队伍监视工作。
5、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工作。
1、文化活动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管理人员,应加强管理,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图书馆内。
2、文化活动室书架间通道应保持通畅。
3、文化活动室内的电气设备应分工专人保管。特别是防火重点部位要坚持每日检查。
4、工作人员应掌握消防“三懂二会”知识。
5、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应保持良好备用状态。
6、文化活动室下班时切断电源,关好门窗,钥匙不得随意转交他人。
7、应对各种电器设备加强管理,落实防火措施。
图书室制度上墙篇十六
一、 图书管理人员要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尽可能利用图书室藏书为读者服务,为教学服务。
二、 要做好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为读者和教学购进所需的图书,做好购进图书的验收、登记、造册工作。
三、 加强图书管理,所有图书要进行分类、编目、目录组织、管理与排架。
四、 所有藏书要进行财产登记,做好图书的统计与清点工作。
五、 加强对图书流通工作的管理,做好图书的借阅工作。同时要提出图书的注册剔旧书目,列出名细,报校长审核。
六、 科学组织和精心保管图书,做好图书室的清洁卫生工作。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要负赔偿责任。
七、 图书管理人员要加强自身修养,拓宽知识面,努力提高业务素质,更好地为教书育人服务。
图书室制度上墙篇十七
1、图书室图书(对教职工及学生)实行全开架的书库管理方式。读者入室必须交验本人借书证,无证不得入室。借出:读者在室内选书,不得将图书乱拿乱放,从室内中选好图书后持图书到借阅处,经检查仪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后,由管理人员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一并交还给读者。还书:读者须将所借图书交还到借阅处,经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确认书籍未超期和完整无损后,方可离去。
挂失:读者一旦发现图书丢失,须持本人借书证立即到借书处对所丢失图书进行挂失。
2、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
3、要按时归还。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期还书的须提前办理续借手续或提前归还。
4、未按借阅制度擅自将图书带出图书室者,即按偷书论处。
(二)借书数量及期限。
1、教职工每人每次可借10册图书,借阅期限为90天。
2、学生每人每次只可借5册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
3、图书借阅7天后方可归还图书。
4、图书借阅20天后可续借,续借次数仅限一次,自续借之日起,续借期限为30天。
(三)其它规定。
1、外单位人员到图书室借书需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
2、图书室对所有外借图书均有权随时收回。
3、对丢失、损坏的图书,可按“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办法”进行赔偿。
图书室图书属于学校财产,读者应对图书、报刊予以爱护,以便使其发挥更大作用。若发生以下情况,应进行赔偿。
(一)读者在借书时应认真检查所借图书有无缺页,污损现象。若发生有上述情况,可交图书管理员做好登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有以上情况,批评教育外,以原书的'1倍罚款。情况较为严重者,按原书的2倍罚款。
(二)图书条形码的完好是保证图书正常流通的重要条件。如发现有丢失条形码或损坏条形码者,丢失,损坏一个条形码罚款2元。丢失,损坏一根磁条,罚款3元。
(三)图书超期每册每天罚款0.3元。
(四)遗失一般图书可按书原价罚款并支付10元手续费,
若遗失珍贵图书或现已无法购买到的书籍,可处以2倍的.罚款。
(五)成套图书若丢失或损坏其中一本,应按整套价格赔偿。
(六)采用撕条形码,损坏磁条等恶劣手段偷窃图书,除报请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外,可按原书价的2倍罚款。
(七)如发现借书证代借,转借等情况,除批评教育外,停借图书一个月。
(八)遗失的书刊经赔偿后,经过一段时间又找到原书刊时,可将原书刊交回图书室,原赔偿款收据经图书管理员签字认可后交回财务,由财务处退回赔偿金,超期款另算。
(九)涂抹、损坏期刊者,加倍罚款。
(一)图书室服务对象仅限于本校师生。
(二)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幽雅宁静的环境,凡到图书室借阅者,严禁吃东西、吐痰、乱扔果皮、吸烟。借阅者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裤头,严禁大声喧哗、不得抢占座位等,以免影响他人。
(三)借阅者进入室后,一律到借阅处登记签名,放下借书证,方可进行借阅。
借阅处登记;不得在图书架前停留太久,以免影响他人取图书。
(五)阅览者在阅览时,应爱护图书,不得折页、勾画、撕毁,违者酌情罚款。
(六)借书者,将图书拿到借阅处后,经检查仪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后,由图书管理员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一并交还给借书者后,方可离开。
(七)阅览者在阅览时,不得将书携带出室外。若有违章,并停止借阅权30天。
图书室制度上墙篇十八
1.图书室、阅览室应保持绝对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安静的学习环境。
3.阅览室内陈列的杂志及参考书、工具书只能在阅览室内阅读,不得携出室外,也不出借。
4.学校确定的贵重书籍、绝版本,只准在图书室查阅,一律不出借。
5.外单位如需向本校图书室借阅图书,须经教导主任同意,出具借据,写明归还日期,方可提书。
1.教师借业务书借期为一学期,期末将所借的用书及时归还图书室。
2.教职工借阅其它书籍每次限借二本,期限为一个月。
1.凡调离本校的教职工和毕业生、转学生必须归还所借图书方能离校。
2.各人所借图书,应妥善保管,如有涂污、撕损或遗失者,酌情赔偿。
1.凭图书室发放的借书证借书,不得代借。学生离校时应办理还书手续。
2.学生按规定日期凭借书证借阅图书,每次限借一本。
3.毕业班学生于毕业考试前一个月停止借书。
1.读者应爱护图书,因污损但不影响流通的,按损坏程度酌情赔偿;不能修补者按原价赔偿。
2.遗失图书原则上必须赔偿相同版本的原书,如无法购到原书,则按原价加倍赔偿,贵重书和绝版本须以4--5倍价格赔偿。
3.成套多卷书(二本以上)如遗失一本,按成套书价赔偿,但原书仍由图书室收藏。
1.属内容不健康书刊,一经发现,立即剔除。
2.复本过多和流通量过低的。
3.陈旧、破损严重。
图书室制度上墙篇十九
图书室收藏的文献资料均属易燃物品,图书室属重点消防单位。为保证图书室的'安全,确保国家财产免遭损失,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图书室内严禁一切明火,禁止吸烟,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可燃物品。消防器材保持良好状态,置于醒目方便处,做到及时取得来,用得上。
二、严禁随意拉联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学校电工经常检查电线、电路的情况,以防漏电造成火灾。
三、经常检查各种电器设备,发现故障及时维修。
四、下班前,工作人员必须对所在书库、阅览室、工作室进行认真核对与检查,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关好门窗,防止造成灾害事故。
五、本校教工和学生办妥借阅手续后,方能带出书刊资料,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入书库。
六、图书室工作人员要记住火警、盗警的电话号码,以便及时报警。
七、工作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好各自书库、阅览室、工作室的门锁钥匙,若不慎丢失,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防止物品失窃。
图书室制度上墙篇二十
一、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二、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三、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四、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五、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六、对现有报警器材定期检查,发现报警失灵应及时报修。
七、严禁烟火,不准吸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室内电器设备及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人员应都会使用消防器材,下班前认真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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