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出货管理制度(优秀9篇)

  • 上传日期:2023-11-26 00:3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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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比赛中,队员们需要紧密合作才能取得胜利。在写总结之前,我们需要对所总结的内容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分析,确保准确表达。以下是一些总结写作的佳作,希望可以对你的写作提供一定的参考。

成品出货管理制度篇一

1、包装岗位按规定对产品进行包装后,在仓库的指定位置堆放,要求堆放整齐,堆放高度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2、仓管员在产堆放后以标牌的形式标明产品的名称、编号、数量及检验状态等。

3、仓管员要经常对仓库的贮存产品进行巡查,检查产品堆码有无倒塌及其他影响产品质量的情况。

4、成品仓库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质,以免造成对产品的污染。

5、发货时仓管员首先要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看其是否清洁、平整,有无尖锐的突出物,如不符号要求,应督促装卸人员或运输驾驶员整改后才能装车发货。

6、发货时应按发货单的数量进行并进行清点,以免造成多发或少发。

7、发货完毕后对库存产品进行清点并记录,做到帐、物、卡一致。

8、应经常对仓库进行清洁工作,以保持仓库干净、卫生。

成品出货管理制度篇二

1、销售部门销售阳极铜时购买方必须预付与购买数量价值相当的货款,发货数量的价值不高于预付款额。

2、根据销售部门的申请,成品库组织发货,质检部门、合同购买方安排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计量、采样、出样、制样,样品一式三份,一份交质检部门化验,一份交对方,一份双方共同签字封口作为仲裁样品放公司质检部门保存,保存期为三到六个月。

3、双方共同采样的计价“元素”的分析结果在国家标准允差范围内,质检部门才能开出“进出厂物料检测单”作为最终结帐依据。若双方超差,则按合同约定的具有国家认定资质的单位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4、质检部门将“进出厂物料检测单”送交财务、销售部门,他们以此为依据计算销售金额并开具发票。

1、市场行情较好销售部门在销售硫酸时,购买方必须予付与发货数量价值量相当的货款。

2、根据销售部门的书面申请,成品库和质检部门组织发货、计量,对不符合客户质量要求的硫酸不能出厂。

3、购买方检验后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时,质检部门必须及时到对方单位进行复检,双方如再有争议,则在具有国家认定资质的单位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作为判定质量的依据。如不符合质量要求,则请示公司领导,由领导商定后酌情处理,公司将追究质检部门的责任。

4、财务以计量单为依据计算销售金额并开发票,若价值量大于予付款,经办人依旧合同将余款及时回笼,否则追究其责任。

成品出货管理制度篇三

严格按设计及甲方要求认真选材,做到货比三家,择优使用。凡采购的一切原材料、成品及关成品必须是认证厂家的产品,材料供应到现场应同时付给相应的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注明本批材料数量。

(1)工地材料员必须严格、认真地对进场的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合格证、外观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工地设置定货样品,严格按样品进货,严把材料进场关。

(2)试验人员应按照公司的规定及时对外观质量合格的原材料进行抽样,并送经认证的试验机构检验,抽样结果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施工。严格把好材料检测和施工试验关。

(3)对外观质量不合格或抽样结果不合格的材料,项目经理应作出处理决定,并在验收记录上备注之。

(1)施工员应将砼及砂浆理论配合比按施工时砂、石实际含水率情况换算成施工配合比,并严格按施工配合比对各种材料进行计量配料。计量允许偏差必须符合要求。

(2)材料与配合比不符时,应及时请检测中心调整,其它任何人无权随意更改检测中心开出的配合比。

(3)后台应设专人对砂、石子进行计量复核,确保车车过磅,外加剂必须由专人负责并严格按配合比计量下料。

(1)油漆涂料面层:。

油漆墙面未干前,室内不得清扫地面,以免灰尘沾染墙面;漆面干燥后不得挨近墙面泼水,以免玷污;也不能受热空气、气流的侵袭,如在附近烧水等现象。油漆墙面完工后要妥善保护,不得磕碰。油漆涂刷墙面时,不得污染地面、门窗、玻璃等已完工的工程。

(2)铝合金门窗:。

铝合金门窗框制作好后应用塑料薄膜包住,安装后,泥水工人塞缝时不得随意掰动,如有砂浆掉到框内,应及时清理干净。

(1)图纸自审、会审与设计变更。

收到图纸后,要求施工员、公司有关技术人员、质检人员认真学习图纸,领会设计意图,然后组织公司内部有关人员进行自审,交流学习体会及汇总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做到自审记录;认真参加会审,将图纸上存在的大部分问题在图纸会审时予以解决,为日后顺利施工扫清障碍;及时整理图纸会审纪要并办妥有关签证手续。

任一设计变更均应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签字和盖章后方可用于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工程开工前应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以指导施工,具体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程序、施工方法、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技术组织措施、主要材料用量、施工进度计划及总平面布置等。施工组织设计要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重要部位施工还要编制分部或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并须经报批。

(3)施工日记。

自工程开工起每天均要做施工日记,详细记录当天天气情况、工地的施工情况、技术质量措施的效果以及有关会议纪要等,记录人要签字。

(4)技术交底。

在每一个工序施工前,都应向班组进行书面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图纸要求、材料的技术和使用要求、施工操作要点、质量标准、控制指标和安全注意事项;交底人、记录人和接受交底的均要在记录上签字。

(5)技术复核。

对装修项目的花色变化位置、尺寸、标高、控制线,结构工程钢筋、模板、洞口、预埋件要进行技术复核、对超出规范要求的要进行整改,做好复核记录,并办理有关签证,若出现超、偏等不合格项目,施工员要及时落实整改,整改后再办理认证签字。

(6)砼、砂浆施工内业。

施工前应将有关材料送检测中心委托原材料检验和配合比试验。即施工前现场应收集好原材料(砂、石、水泥、外加剂)的合格证、检验报告及配合比试验报告单;要对施工配合比进行计量,计量要经常复核,做好施工记录,并按规范要求进行拌制、检测和取样,按标准要求制作试块和进行养护,及时送检,收集试块强度检验报告和进行强度评定。试块强度出现不合格要及时反馈给项目经理和公司。

(7)工序交接班记录。

一道工序施工完毕后,经检验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要做好工序交接班记录,并经施工员认证,以确保前一道工序不合格,则下一道工序不得施工。

(8)隐蔽验收记录。

钢筋、预埋件以及装修隐蔽前,应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做好分项质量评定,做好相应的隐蔽验收记录(钢筋隐蔽记录、一般隐蔽记录)并及时办好有关签证,若出现遗留问题项目经理部要及时组织与落实整改,整改后再办认证签字。

(9)竣工资料收集整理。

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收集整理工程内业资料,置于现场以备有关方面核查;工程竣工时,应整理出包括竣工图的完整的工程内业资料,提交甲方及城市档案馆存档。

成品出货管理制度篇四

为确保产品在交付到顾客手中之前不受损,杜绝产品在入库、包装、搬运、贮存、防护、交付等过程中的违章作业。确保库内财产及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适用于产品从入库到交付全过程的控制。

2.1库长主持库内的全面工作,负责建立全成品的入库、出库手续,严把质量关;负责核查仓库帐、卡、物的实际情况,及时杜绝差、错、漏;负责对产品的入库与出库做到心中有数,积极配合生产部门及经营部门的工作。

2.2保管员负责凭终检认可单和当月计划入库产品,杜绝一切非正式手续和未经终检合格的物品入库;负责组织包装工人,对产品进行清洗包装及监控;负责产品先进先出的原则,保持产品在有效期内交付给顾客。

2.3会计负责与财务帐帐相符,负责库内帐、卡、物相符管理,以确保日清月结,提供月度报表。

2.4保管员负责对包装物及包装、搬运、贮存全过程的检验。

3.1产品的入库,严格凭产品最终检验认可单及当月计划数办理入库。入库时,保管员必须亲临现场,认真验收终检员发出的合格证明报告,(包括成品最终检验认可单、合格证、总成检验报告等)。若上述合格证明齐全、完整,数量文实相符,方可办理入库交接手续。并及时上帐、上卡,确保产品准确入库。

3.2产品的包装:产品的包装箱必须凭质量部的检验手续入库,包装箱不符合技术质量要求的,成品库管理人员必须禁止使用。

3.3包装过程:产品入库后,由库内管理人员调派包装工人对产品进行清洗包装,包装工包装产品时必须按技术中心制定的包装工艺流程进行。随产品的附件、合格证、说明书及三包服务卡等应放在箱内进行包装,不得漏装、误装。

3.4产品的转运及装卸:严格按照产品搬运工作制度执行,库内管理人员及包装工人应知道不同产品的特性,选择不同的吊具及搬运方法,采用相适应的搬运设备工具,以防损坏产品及包装箱。

3.5产品的码放:库内管理人员应依据本库的实际库容及库存量灵活管理仓库的码放,达到道路畅通,分品种、规格、型号、码放成块成形。各种产品的码放标准:盆角齿18层,减总4层,减壳5层,差壳6层,行齿8层,侧齿6层,轴承座6层,油封座6层,角齿突元6层,主轴突元6层,差总5层,其它小件包装(每个箱体高度在30mm以下)5层。桥类的每堆限码台数(不得超过)大桥20台,小桥前桥40台,小桥后桥24台。禁止超过以上规定数量,严防超高倒塌或重压受损。各种产品码放时,严禁出现人为倒塌现象。每个产品分品种型号,每堆码放达到以上规定的数量后,按产品的型号、数量挂上标识。

3.6防护: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产品“三清”(数量清、质量清、帐卡清)、“五无”(无差错、无灰尘、无丢失、无损坏、无锈蚀)。产品在库内按程序运转时,禁止落地(不包括桥类)。每天工作前,库内管理人员组织包装工人对库内行车进行试运行,对吊具作检查,打包机由操作工每天进行5-10分钟的保养,在库内出现的`产品受损现象除严格执行“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外,还必须进行事故的“四不放过”教育(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当事人不受教育不放过,事故隐患整改措施不制定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产品在防护期,保管员应定期对产品检查,在超防护期前对产品重新进行防护。

3.7交付。

3.7.1所有产品的交付,先在营销公司开票,后到财务部付款(或上往来帐),再凭发票提货联(必须有财务专章及财务经办人章)到成品库提货。产品交付时,保管员必须亲临现场组织交付,禁止由客户自己取货,保管员应对产品按提货单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予以核点,不得多发、少发、错发,违者予以全额赔偿。产品交付完毕后,由发货人和提货人(或托运代办人)在提货联上签字,及时调整标牌数量,填写成品发货记录单,并同步上帐。

3.7.2根据客户要求需要代办托运的,凭有效的发票提货联,由销售计划员填写代办托运单,交成品库保管员及时发货,发货程序按3.7.1执行。

3.7.3托运代办人在发运地点,必须按代办托运单的所有明细项目,如实交接,填写承运方的单据(按品名、型号、数量、重量填写),确保承运部门把产品完全准确地交付到客户手中。

成品出货管理制度篇五

1、库内禁止烟火,一律不准带火种、打火机等引火物入内,应按规定配备合格的消防器材和防爆灯具。

2、每天工作前必须对库内外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异常,要保护现场,向领导和保卫部门报告,下班后关好门窗,断水断电,做好记录,库房钥匙应妥善保管。

3、物资进库严格手续,清点数量,检查包装和质量。

4、垛好各种物资,要按不同品种的规定整齐垛好,要留出消防通道,不得堵塞仓库的通道,门窗和消防器材。

5、物资出库下垛时,要自上而下,严禁抽垛底,防止塌垛和物资滚动伤人。

6、对库内物资要不定期地经常检查,防止物资受潮、霉烂损坏。

7、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保证完好。熟悉使用各种防火器材和扑救各类火灾的方法。

8、公休三日以上,要清查仓库,门窗贴封,上班后再进行全面检查。

成品出货管理制度篇六

为了明确仓库人员的责任,规范产品入库,出库和库存管理。确保仓库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数据,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严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违者按相关制度规定处理。

第二条仓库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工伤事故的出现,严格执行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仓库区域内严禁烟火和明火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按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产品入库时仓管员(成品库统计)必须清点入库产品的数量,做到数量准确。

第五条产品码放必须规范、整齐,按规定区域码放,码放要符合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提高仓容利用率,并明确标识,统一悬挂标识牌。做到勤检查、勤整理,禁止存放个人生活用品。

第六条装箱人员装箱时严格检查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发现不合格的产品时应及时向主任汇报,成品库主任应及时联系生产经理、销售经理,经生产经理、销售经理批准后方可装箱。

第七条装箱人员严格按派工单要求装箱,严把数量关,不准出现多装、少装或混现象。

第八条产品装完箱后,封箱、打包要整齐、美观、大方。

第九条产品出库时,装车人员应合理搬运,防止在搬运过程中,产品标识受到损坏,防止产品损坏。

第十条进出仓库严禁私拿物品,私动仓库物品。

第十一条爱护仓库设备、设施、工具、器具,严禁摔、踩设备、设施、工具、器具。

第十二条夜间无特殊情况,不开仓库发货,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为了便于产品的盘点,必须对库存产品建立保管账、卡,记录反映产品出入库及库存情况。

第十四条产品盘点应在账账核对上进行,盘点时,依次逐垛逐品种清点,并做好盘点记录,盘点须二人以上进行,要有监点人,一般情况下,须有仓管人员一起进行盘点。

第十五条每月25日为仓库盘点时间,27日将盘点清况上报财务部。

第十六条产品的出入库作业程序按xx号文件《仓库作业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规定,视情节对责任人处以10—100元罚款,给公造成损失的加倍处罚。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仓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成品出货管理制度篇七

1.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图纸编制成品保护方案,以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各分包单位对成品的交接和保护责任,确定主要施工班组为主要的成品保护责任单位,项目经理部在各施工班组保护成品工作方面起协调监督作用。

2.现场材料保护责任。

各种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后,由项目部材料部门负责保管,生产经理和安保科进行协助管理,材料科发送到各班组的材料、半成品、设备由各班组负责保管、使用。

3.结构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

结构工程各班组为主要成品保护责任人,水电配合施工等专业班组要有保护士建项目的保护措施后方可作业,在水电等专业施工项目完成并进行必要的成品保护后,向土建施工班组进行交接。对于一些关键工序(钢筋、模板、险浇筑),土建、水电安装均要设专人看护及维修。

4.装修、安装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

1)装修、安装阶段特别是收尾、竣工阶段的成品保护工作尤为重要,这一阶段主要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装修班组,设备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水电安装的班组。土建和水电施工必须按照成品保护方案要求进行作业。

2)在工程收尾阶段,装饰班组分层、分区设置专职成品保护员,专业分包队伍要根据项目部制定的入户作业申请单并在填报手续齐全经项目部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否则成品保护员有权拒绝进入作业。施工完成后要经成品保护员检查确认没有损坏成品,签字后方可离开作业区域,若由于成品保护员的工作失误,没有找出成品损坏的人员或单位,这部分损失将由成品保护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负责赔偿。

3)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要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工作在各分包之间进行,并把交接情况记录在施工日记中。

4)接受进户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吸烟。如作业用火,必须取得用火证后方可进行施工。所有入户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成品保护人员的监督。

5)分包单位在进行本道工序施工时,如需要碰动其它的成品时,分包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部,经项民经埋同意后,方可进入施工,待施工完成后,分包单位恢复其成品。

6)项目部制定季度、月度计划时,要根1话,总控计划进行科学合理的编制,防止工序倒置和不合理赶工期的交叉施工以及采取不当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互相损坏、反复污染等现象的发生。

7)项目部技术部门对责任工程进行方案交底,技术负责人对分包的技术交底及各分包单位对班组及成员的操作交底的同时,必须对成品保护工作进行交底。

8)项目部对所有入场分包单位都要进行定期的成品保护意识的教育工作,依据合同、规章制度、各项保护措施,使各单位认识到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是保证自己的产品质量从而保证自身的荣誉和切身的利益。

2、主要施工项目成品保护。

2.1、测量定位。

定位桩在周围浇筑险固定,悬挂明显标志以提示,水准引测点尽量引测到周围建筑物上或围墙上,标识明显,不准堆放材料遮挡。

2.2、钢筋工程。

1.绑扎完毕后,不准上人踩踏,铺设马凳、马道。

2.保证钢筋和垫块的位置准确,不得踩楼板、楼梯的弯起筋,不碰动预埋件。

和插筋。

3.绑扎钢筋时,禁止移动预埋件和预留洞口模板。

4.安装专业管线时,不得随意切断钢筋。

5.模板涂刷隔离剂不要污染钢筋。

险浆,保证钢筋表面清洁。

23、险工程。

1.己浇好的楼板、楼梯踏步的上表面险要加以保护,凝固之前严禁上人踩踏,在楼板必经之处搭铺脚手板。

2.险强度达到1.2mpa时,方可进行操作及注装支架和模板。为了防止现浇板受集中荷载过早而产生变形裂纹,钢筋应接用电焊机、钢筋不得直接放于现浇板上。

3.险浇筑振捣及完工时,要保持钢筋的正确,保护好洞口、预埋件及水电管线等。

4.操作时不得踩踏钢筋,如有发生,要及时修好。

5.吐施工过程中,对污染墙面、楼面的水泥浆和遗洒在地面的`险要及时清理干净,不得损坏棱角。

6.楼梯踏步采用废旧的胶合板保护;门窗洞口、预留洞口、墙体及暗柱阳角采用废旧的胶合板或木模板做护角保护。

7.拆模时严禁损坏险和模板。

2.4、模板工程。

1.模板配制完毕后,必须按规定要求放置,有防雨、防晒措施。

2.吊装模板轻放轻起,不准碰坏己完成的结构,并注意防止模板变形。

3.大模板吊装就位时要平稳、准确,不得碰撞楼板及其他己施工完的部位,不得兜挂钢筋,用撬棍调整大模板时,要注意保护模板下面的砂浆保护或海绵条。

4.保持大模板本身的整洁及配套设备零件的齐全,吊装应防止碰撞墙体,堆放合理,保持板面不变形。

5.模板拆除后,立即对模板的板面进行彻底清理,保证下次不出现粘模现象。

6.拆除模板时按程序进行,禁止用大锤敲击,防止险墙面及门窗洞口等处出现裂纹。

7.模板与墙面粘贴时,禁止用塔吊吊拉模板,防止墙面拉裂。

8.严禁在大模上焊接其他附件,防止大模变形。

2.5、地下防水工程。

1.底板防水卷施工时,严禁穿硬底带钉的鞋在上面行走,底板防水卷材施工完毕后,办理交接手续,及时做防水保护层。

2.对防水险工程浇筑完毕后,拆模时要注意不得碰坏施工缝,并且对该部分成品采取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办理交接$续,责任工程师要将实际情况记录在施工日记中,作为一个重点检查项目。

2.6、塑钢门窗。

(1)塑钢窗入库存放,下皮应垫起、垫平、码放整齐,防止变形;对己装好披水的窗,注意存放时的支垫,防止损坏披水;并应与热源隔开,防止受热变形:露天存放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日晒雨淋。

(2)门窗保护膜要封闭好,再进行安装,安装时及时将门框两侧用木板条捆绑好,防止碰撞损坏。

(3)抹灰前应将塑钢门窗用塑料薄膜包批或粘贴保护起来,在门窗安装前以及室内外湿作业未完成前不能破坏保护层,防止砂浆对其表面层的污染侵蚀。

(4)塑钢门窗的保护膜应在交工前再撕去,要轻撕,不可用铲刀铲,防止其表面划伤,影响美观。

(5)如塑钢表面有胶状物,应使用棉丝沾专用液进行擦拭干净,如发现局部划痕,用小毛刷沾染色液进行染补。

2.7、安装工程。

1.注意管道安装后的保护,防止管道被其它专业施工破坏。安装给水支管接卫生器具甩口加以临时固定,不被土建专业砌墙破坏甩口正确性。

2.墙体、楼板上的预留预埋孔洞应加以固定,并派专人监护,保证留孔位置正确,并保证不倾斜。

3.电气埋管在浇筑险中设专人监护,防止在振捣险中人为的破坏。

4.设备保护。设备一般在安装前一周内运送现场,并作开箱检查,安装后、试车前设专人巡护。

5.消防箱安装后将箱门、附件拆下送库保管,交工前再安装复原。

6.配电箱安装后包扎塑料薄膜保护,柜箱钥匙交专人保管。

7.电缆托盘安装后若有土建湿作业,应用塑料薄膜包扎,保护。

8.对安装施工中的给排水、卫生器具、强弱电管应采取临时封堵措施、灯具、探头、广播、扬声器、摄像头等应在调试或交工前抢工安装,对安装好的管道、电气线路、风管、设备采取必要的防表面污染措施。

9安装期间,建筑墙面、天棚、地面严禁玛漆污染,并由各专业工长进行监督,由安全文明科室协助监督。

10.现场应组织成品保护小组,对安装成品、半成品、设备等进行巡护。

成品出货管理制度篇八

装饰材料的供应对整个装饰工程施工过程举足轻重,直接影响到施工工期、质量和成本。本工程的下述特点使其材料供应工作的重要性和困难性都更为突出,这些特点是:。

材料供应量大,质量标准高;。

对材料的质量要求高,检查手续严;。

现场狭窄,材料存储能力小,道路不通畅,倒运困难;。

1、订货与采运。

装饰材料的订货和采运由公司材料部统一配给。由公司材料部负责供应和管理,现场材料管理部参与所有材料的现场发放与管理。工作范围包括工程量计算、提出订货计划、选择生产厂商、确定供货时间、材料计划变更与调整、工程材料成本控制、统计材料订货和分配详细资料等。工程量计算表非常细致具体,这种表按部位编制,设计数据(要求)、所用材料数量和作法都在表中标明,计算机按照代码进行逐项统计,可得出准确无误的用料计划,并作为订货与使用管理的依据;材料管理人员可根据此表检查、控制材料的发放和使用。

(1)仓库设置。

由于装饰材料价值高且进货集中,因此在工地二楼存放石膏板、瓷砖等。

成品出货管理制度篇九

第一条为了加强油罐车成品油运输的安全数质量管理,确保油库、加油站安全及油罐车的运输安全,不发生油品数量和质量事故,依据集团公司《成品油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xx]538号)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油罐汽车装卸油作业必须按照《装卸油作业规程》进行,严禁违章操作。各油库、加油站要加强对油罐汽车出入库和作业现场的安全巡查。承担成品油运输单位要规范油品运输车辆的管理,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确保企业的安全和正常经营。

第三条所有承运商、运油车辆及驾驶员应严格执行本规定。

第四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各级经营管理部门为成品油公路运输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成品油公路运输的日常安全管理及承运商的安全监管。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成品油公路运输的安全监督。

第五条公司经营管理部门要督促承运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集团公司要求,制定完善油罐汽车运营和管理的hse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并将自有和挂靠车辆统一纳入正常的管理中。并要将本单位油库、加油站的有关制度、规定发到承运商,督促承运商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并进行落实。

第六条公司经营管理部门要对承运商准入条件进行检查核实,与承运商签订hse协议,明确双方的hse(安全、环保)责任。

第七条各级经营管理部门要对承运商安全、环保管理人员以及驾驶员、押运员进行以集团公司、内蒙公司安全环保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安排油品运输业务。

第八条作业承运商的管理部门,经营管理部门要每年对承运商的营运资质进行审查,对承运商的安全、环保业绩进行年度考核,建立承运商安全、环保业绩档案。对承运商及油罐车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对安全管理存在突出问题的,或证照不全、不具备安全营运条件的承运商(含油罐车),应暂停其承运业务,责令进行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取消其承运资格。

第九条在陕西公司的各分公司之间应建立承运商的信息共享机制,防止不符合准入条件或安全、环保考核业绩不达标的承运商(含油罐车)在系统内异地承运油品。

各油库、加油站应定期向经营管理部门、零管部门、安全部门反馈承运商(含油罐车)装卸油作业环节的安全环保情况,经汇总后,经营管理部门向承运商反馈各油罐车在装卸油作业环节的安全环保情况,确保对承运商的安全监管到位。

第十条承运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齐全。

(二)设置安全环保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环保管理岗,负责安全环保的日常管理。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

(三)建立健全以安全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适合公路油品运输企业的安全、环保管理体系。

(四)对驾驶员和押运员进行成品油安全特性、装卸油作业操作规程、防火灭火知识、消防器材使用方法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等专业知识培训。

(五)按照国家油罐汽车运输强制保险的有关规定,参加相应保险,并取得保险文书或财务担保证明。

(六)建立和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定期开展演练。

(七)拥有专用运油车辆规模必须符合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规定。

(八)按照规定配备油罐汽车押运员。

第十一条油罐汽车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车辆行驶证和危险化学品准运证等相关证照齐全。

(二)实际装载量不得大于核定装载量。

(三)罐体和附件良好有效,无影响强度的损伤、变形,无严重锈蚀,没有渗漏,罐体经有资质的检定部门检验合格。

(四)排气管安装有效防火帽,电路系统应有切断总电源装置。

(五)罐体必须设置静电接地端子,并在端子上方涂写明显标识;安装导静电橡胶托地带,装油后保持触地。

(六)配备两只4kg以上干粉灭火器,位置要摆放合理,使用方便。

(七)经具有国家相应计量检定资质机构检定,并出具相应罐容表。

第十二条驾驶员和押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驾驶员、押运员应持有所在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和相应培训合格证。

(二)必须接受有关成品油安全特性、装卸油作业操作规程、防火灭火知识、消防器材使用方法以及突发事件处置措施等方面的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定期参加岗位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和预案演练。

(四)按规定穿着防静电工作服上岗。

第十三条油罐车入库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油罐车驾驶员要熟知《油库人员、车辆出入库安全管理规定》和《卸、付油场地管理规定》。初次进库的油罐车驾驶员入库前应接受油库有关人员对上述两个《规定》内容的教育。

(二)油库门卫必须按《油库人员、车辆出入库安全管理规定》的内容,对入库的油罐车进行检查。油罐车入库前要主动接受油库人员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车辆的安全状况,是否存在不允许带入的物品,是否渗漏等;驾驶员手机关闭,禁止随身携带,烟火固定存放,着装符合规定等;门卫对油罐车驾驶员的驾驶证、危险货物从业许可证、押运证等证件进行检查,证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准入库。

(三)只准驾驶员本人驾车入库,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库内。等待卸油的车辆,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不得进入油库化验室、计量室等工作间。

(四)入库前驾驶员负责复查油罐车出油阀门是否关闭等情况,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后方可入库。

(五)驾驶员饮酒后或身体不适时应停车休息,不得进入库内。

(六)冬季油罐车顶部有积雪、冰时,必须清扫、处理后方可入库、站,确保上车作业人员安全。

(七)在入库前要检查是否有随车的油品数量单和质量合格证。合格证(单)应注明车辆牌号,否则,不得入库。

(八)非专用车辆(包括带挂车的、卸油快速接头为非标准的等不符合油罐车安全技术标准的)严禁入库。无电瓶防雨胶盖的车辆,不准入库。

(九)油罐车驾驶员必须履行入库登记手续,经油库门卫确认符合入库条件后,方可入库。

(十)存在车辆接地拖带长度不够;罐体渗油、漏油;未安装防火帽、汽车电瓶接线柱(+、-极)裸露在外和未携带灭火器或灭火器失效等问题时,门卫有权阻止油罐车入库。

第十四条油罐车入库时按标识指示线路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km/h,上下地磅不得超过3km/h。油罐汽车在过磅和接卸、灌装作业时,应按照油库管理人员指定的位置停车。

第十五条油罐车装油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灌装油品的油罐车入库后,必须按照油库要求停靠在鹤管正下方,保证鹤管升降自如,停车位置不当时重新对位。

(二)油罐汽车进入作业现场,驾驶员应协助有关人员按货单核实油料品名、规格、数量,检查设备完好状况,油罐汽车停靠位置准确、安全,熄灭发动机、接好静电接地线;周围20米范围内无明火;驾驶员要将钥匙挂到指定位置,将“正在作业”的hse标牌放置在车辆前方的指定位置。

(三)同一车辆在灌装不同油品时应对油罐进行清洁,以确保油品质量合格。灌装油品车辆罐内存有上次余油时,油库不得灌装,以免引起质量纠纷。

(四)灌装油品时,鹤管插入罐底,距底部不大于20cm;装油时要严格控制流速;装油高度必须符合安全高度规定,不得超装,以防在行车中溢油。

第十六条油罐车装油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装油过程中严禁开关驾驶室,严禁修车、擦车和清扫工具箱,不能敲击金属等容易产生火花的物品。

(二)油罐车发生溢油等意外事故时,要服从油库值班人员的指挥,车辆不得随意启动,以免发生火灾事故。

第十七条甲乙类油品装油完毕后,必须稳油2分钟后才能提升鹤管,然后撤除防静电接地线。经有关人员检尺铅封,关严拧紧罐口盖后,方可驶离。

第十八条驾驶员必须确认罐盖是否关闭,鹤管、探头是否复位,装油员是否下车,地线是否撤除后等,符合安全条件方可启动车辆。

第十九条装、卸油车辆在打铅封时,应有专人检查、登记,并妥善保管。

第二十条油罐车出库时门卫要认真验票,单位、品名、数量与出门证相符时放行。

第二十一条油罐车接卸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入库站的油罐汽车须按照油库计量程序执行。要经稳油后,通过磅或液位计量确定油品数量,如超过误差,要按照有关计量规定或《运输协议》规定进行处理。经验收确认的油品数量,填入入库油品计量记录单中。油品损耗较大的,按照有关计量或《运输协议》规定处理。

(二)对入库站油罐车要每车计量油罐水高,油中含水或杂质的不得接卸。

(三)对经计量确认的油罐汽车,由油库质检人员按照油品取样规定,进行取样。油品检验项目按照油品入库检验规定执行。

(四)对经检验发现油品质量不合格的,要进行复检。对复检仍不合格的,不得接卸。同时要将油样按照规定封存,将检验结果上报油库领导,并逐级进行上报进行处理。

(五)对来油的油罐车在引导油罐车入位停稳后,核对罐车与卸入油罐中油品的品名、规格是否一致,并检查防静电接地装置的连接是否完好。

(六)卸油时必须采用密闭卸油方式,卸油管与油罐进油管的连接,必须采用快速接头,严禁将输油管放入计量口卸油。各项准备工作检查无误后,并应先稳油15分钟后,方可进行计量和化验取样,经计量和检验确认合格,值班主任签字后,方可卸油,流速控制在5m/s以内。

(七)卸油毕,排空管线余油,关闭阀门撤除防静电接地线,设备复位,办妥交接手续并记录。

第二十二条雷雨期间和高温季节的中午宜暂停进行甲乙类油品装卸作业。

第二十三条油品装卸作业过程中,严禁擦拭罐车或用油清洗擦拭其他物品,严禁按电喇叭、修车,不能敲击金属工具、石块等,对器具做到轻抬轻放,照明必须使用防爆灯具。

第二十四条驾驶员在油品装卸作业过程中不得远离车辆,应配合现场作业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加强巡视,严格现场明火管理,严防事故发生。严禁进入油库化验室、计量室等工作间。

第二十五条油罐汽车进入加油站卸油作业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卸油作业前,油站工作人员引导油罐汽车进入指定车位。设置隔离警戒线,备好消防器材,连接好静电接地端子,对油罐车进行铅封检查,核对所运油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并在油罐车前设置“正在卸油、严禁烟火”警示牌。

(二)油罐车静止15分钟后,方可进行计量。计量要测量油罐车油高、水高、油温。计量完毕后,驾驶员、卸油员将卸油胶管与油罐车卸油口、油罐卸油口连接牢固,并经值班长进行复核确认。

(三)卸油员检查确认与油罐连接的加油机是否已停止加油作业。计量卸油罐的空容量,并进行油罐车油量与卸入罐容量进行体积比对,确认可以卸入量。卸油员和驾驶员双方履行确认手续后,经值班长审核,发出卸油作业指令。

第二十六条卸油作业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卸油员开启油罐卸油管线阀门,驾驶员缓慢开启罐车

卸油阀门,卸油员监督检查卸油管线、相关阀门等设备运行情况,随时准备处置突发事件。卸油员、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全过程在场监卸,严禁离开。

(二)严格控制卸油速度,禁止喷溅式卸油,禁止打开计量口卸油。遇有雷雨、发生火警等异常情况,立即停止卸油作业,按照值班长、卸油员的指令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七条卸油作业完毕的安全管理:

(一)卸油完毕,卸油员确认罐车油品卸净,驾驶员关闭罐车阀门,排空卸油胶管余油,卸油员关闭加油站油罐卸油管线阀门,拆除卸油管。

(二)卸油员检查确认罐口盖是否关闭紧固并加铅封,拆除静电接地线,移开警示牌,发出指令并引导油罐车安全离站。

第二十八条对向库站内运输、入库灌装油品的油罐车,凡发现或查出存在违反油库、加油站管理规定情况的,要下达违章通知单。同时对违章情况要记录在检查记录中。违章达到二次的,要向该车下达不得入库灌装通知单。

第二十九条对属签订运输协议单位的运输车辆,违章通知单要发至所属单位。

第三十条向油库、加油站运输油品的车辆,如发现或查出存在油品数质量问题的,公司要向油品承运单位下达通知单,取消运输资格。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陕西分公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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