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狂犬病防治工作总结报告(优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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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防治工作总结报告篇一

今年以来,我区卫生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卫生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凝心聚力,狠抓落实,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为保障全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我区参合人数78781人,参合率达99.21%,共筹集新农合基金2678.5540万元;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提高到75%左右;1-9月,新农合基金总支出xx元,基金使用率xx%,受益18人次。

(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扎实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全区新建居民健康档案4180份,累计建档93189份,建档率87.09%,其中电子健康档案92947份,电子建档率86.87%;老年人体检4897人;规范管理高血压患者5048人、糖尿病患者1230人、重性精神病患者393人;0~6岁儿童体检1113人1305人次,集居儿童(幼儿园)体检3162人。适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329人,发放叶酸1974瓶;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174人,补助金额5.22万元。

(四)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是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针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医疗质量关键环节的管理以及医疗安全事件调查处置等方面存在的医疗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和“医疗质量荆楚行”和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出院病人回访制度的'落实;二是启动医疗机构校验工作。召开了全区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并邀请市卫生局及市卫生监督局相关科室领导对我区医疗机构的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对所有的机构进行了现场核查,对达不到标准的机构进行了督办整改;三是集中开展了重点为七个方面清理整治的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活动;四是努力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组织社区卫生中心主任及乡镇卫生院院长外出考察学习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情况,目前,镇卫生院及桥边镇卫生院国医堂的建设项目,并投入使用;另完成了10个村卫生室纳入年度目标任务中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其中含中医工作室的建设;五是联合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开展了“四美”评选活动,共评选出“最美护士”、“最美医生”、“最美乡村医生”各10名及“最美村卫生室”5个;其中选送1人荣获“年市最美乡村医生”荣誉称号,有2人分别荣获“2014年市最美护士”、“2014年市最美医生”提名奖荣誉称号。六是启动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各乡镇卫生院成立了卫生监督协管室,组建了队伍,进行了培训,规范统一了服装;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三次。

(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联合工商等部门重点对餐馆餐厨废弃油脂、主要街道和集贸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此次检查活动,共检查经营户265家、农贸市场5家、直售经营户18家,下达整改通知书15份,在检查中发现案源6起,对9家销售不合格食品的经营户正进行了立案处理。同时,组织113个食品经营户代表参加食品追溯系统培训;二是开展小餐饮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市级统一部署,制发了护蕾、护学、护民、护游方案。我区1家小饭桌、学校周边10家餐馆、旅游景区27家餐饮单位于10月接受市食安办考核验收;三是开展豆制品专项整治行动。由经信局牵头,于4月16日联合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共取缔豆制品黑作坊9家;四是自4月10日起,开始接收小餐饮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现场核查,截至目前,已接收资料99件,通过核查已成功办结68件。

(六)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稳步推进。行评工作启动以来,区卫生局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制及行风建设贯彻到卫生各项工作之中,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制定方案、层层召开动员会、营造舆论环境、聘请行评监督员、优化活动载体、广泛征求意见。6月18日,区卫生局分别邀请卫生系统行评监督员、政协民主监督员视察区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切实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卫生工作“把脉问诊”。经深入调研、主动汇报、积极争取,区政府出台相关文件,并整合资金100万元,用于落实2014年人大1号议案。9月4日,我局再次诚邀17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和相关领导对1号议案办理成果进行现场参观和综合评定,受到了代表们的一致肯定。

(七)其他各项卫生工作均取得显著成效。一是10月,镇顺利通过了省爱卫办专家组对该镇组织的创建省卫生乡镇工作的考核验收;二是全区卫生系统投入资金近10万元,植树60余颗,美化了诊疗环境;三是配合完成区审计局开展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审计;四是按照省卫生厅统一部署,完成辖区医疗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工作;五是“七一”期间,全区卫生系统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其中:土城乡卫生院获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区人民医院和联棚乡卫生院获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有3人获得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六是组织广大医务人员参加区纪委、区总工会“迎五一”职工廉政文化美术、书法、摄影比赛,选送作品18件,并取得较好成绩。

一是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探索符合区情的卫生改革之路。

二是加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面提升区域卫生形象。

三是不断提高辖区医疗机构整体卫生服务能力,使农村居民逐步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

四是不断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努力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五是规范卫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营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

六是深入推进妇幼保健工作,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

七是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全面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八是扎实开展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树立“忠于职守、执业为民,乐于奉献,廉洁行医”的卫生新风尚。

狂犬病防治工作总结报告篇二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为切实加强我县艾滋病防治工作,有效防止艾滋病疫情的发生和蔓延,根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7号),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5〕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统一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艾滋病防治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民族兴衰,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政策措施,解决突出问题,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把这一关系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大事抓紧抓好。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卫生副县长任主任的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要负责我县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部署,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督导艾滋病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做好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制订工作计划及安排,负责向市政府及县领导报告防治工作有关情况,保证我县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落实完成。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组织协调机构,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二、明确职责,抓好协调配合县广电局、《新县》内刊社要将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列为宣传重点之一,制定具体的宣传计划,并认真加以实施。县电视台要安排专门时间播出艾滋病危害及防治的节目和公益广告,保证每月播出不少于2次。在每年12月1日世界艾滋病宣传日制作播出专题节目,强化宣传效果。《新县》内刊社要开辟专栏每月刊登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县教育局要利用多种形式,对中学生进行深入持久的预防艾滋病的健康教育、无偿献血知识、性知识、性道德和法制观念的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把学校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和无偿献血知识纳入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落实教材、课时和教学要求,保证初、高中各4课时以上,2006年开课率达到100%。并在图书馆、阅览室备有一定数量的知识读物,在校园宣传栏设有专门的宣传园地。对校医和健康教育的任课教师进行预防艾滋病及其相关知识的培训要达到100%,中等职业学校每年新生入学发放预防艾滋病性病健康教育处方达100%。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青少年学生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就学的政策,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子女和艾滋病孤儿实施免费接受九年义务制教育,对符合普通高中入学条件者,继续资助其完成学业。县公安局要进一步加强歌舞厅等娱乐服务场所的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贩毒和吸食、注射毒品、非法采供血等违法活动。加强对强制戒毒人员、查处的卖淫嫖娼人员和城市流动人口等人群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会同卫生部门加强对强制戒毒人员、羁押和被监管人员艾滋病病毒的检测、筛查、治疗和有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为羁押和被监管人员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设立专门羁押、监管场所。积极开展“无毒社区”创建工作,积极配合、支持有关部门开展的海洛因成瘾者药物维持治疗、清洁针具交换和安全套推广等高危人群行为干预试点的有关管理工作。县爱卫办要积极组织协调各单位在全社会开展艾滋病、性病健康教育工作。县司法局要积极为需要法律援助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提供法律援助。依法治县办公室要结合我县实际,会同卫生等部门开展防治艾滋病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县民政局负责因艾滋病致贫且符合社会救济条件的家庭和个人的生活救济,保障他们的最低生活。制定并负责落实艾滋病孤儿、孤老救助政策。对实施救助的城市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进行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依法对有关艾滋病防治的社会团体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决城镇职工中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加强对外来就业人员的管理和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对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应积极提供相应的就业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配合有关部门在城镇职工中进行防治艾滋病性病的宣传教育工作。县农发局要充分利用“三下乡”等形式,在农村开展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工作。要积极配合卫生等部门编制、印发适合农村地区的宣传材料,做到村村有宣传品,户户有宣传手册。要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农贸集市、节假日等,在群众集中的地点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活动。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艾滋病防治及综合监测工作。进一步规范建设和管理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培训艾滋病防治专业人员,建立艾滋病综合防治专家组,对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开展治疗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活动,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违法犯罪活动;强制推广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做好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用后毁型和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的消毒工作;负责艾滋病性病专业机构、队伍建设和管理;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其他各类从事艾滋病性病防治、科研、宣传教育及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有关科学研究和卫生宣传教育工作;积极争取艾滋病防治国际合作项目。县计生局要负责指导各镇计划生育机构,采取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开展生殖健康教育、性安全教育和使用避孕节育药具防止艾滋病、性病传播知识的宣教和咨询服务。大力宣传、推广、使用安全套,积极组织开展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的公益广告宣传,并在我县娱乐场所、宾馆等公共场所免费提供安全套。县计发局要按照国家、省、市艾滋病防治规划要求,将其纳入郫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艾滋病性病预防控制机构所需基本建设投资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列入基本建设计划。县财政局要将艾滋病防治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根据艾滋病防治工作需要,安排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并确保落实到位。加强对艾滋病防治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县药监局要加强对艾滋病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严厉打击伪劣药品及药械的经营流通。负责对海洛因成瘾者社区维持治疗试点的戒毒制剂配置的审批和监管。县交通局负责把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纳入对旅客宣传的内容。在车站候车室内,设置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的宣传专栏和宣传牌,放置供乘客自取的宣传材料。在各类交通工具中设置公益广告。县工商局、文体局要切实加强对娱乐服务场所管理,督促娱乐服务场所公开张贴和摆放艾滋病防治宣传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艾滋病健康教育工作。县科技局要将艾滋病性病科研项目列入年度相关科技计划。积极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科普宣传。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单位要将预防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列入工作计划,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安排适宜不同人群的、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要将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纳入政府救助范围,按有关社会救济政策规定给予必要的生活救助。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艾滋病预防和无偿献血知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和重视艾滋病防治的良好社会环境。三、预防为主,抓好综合防治(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行为干预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农村,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重点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以流动人口、农村人群、青少年和高危人群等为重点宣传对象,开展以艾滋病防治、无偿献血、安全套使用、毒品危害、清洁针具使用等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行健康的恋爱观、婚姻观、家庭观及性道德、性健康的教育,使公众了解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掌握预防知识和办法,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建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做到洁身自好,并消除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的歧视。(二)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积极推广使用安全套在本县较具规模的宾馆、招待所及营业性娱乐服务场所摆放安全套,在人流集中、娱乐服务业较多的公共场所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安全套自动发售设施。在从事艾滋病、性病诊治业务的医疗服务机构摆放安全套,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要考虑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三)依法管理,强化监督相关部门要齐抓共管,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一次性输液(输血、注射)器等无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临床使用和使用后处理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制造、回收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行为。各部门要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动员工作,号召全社会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活动,把住医疗用血第一道关口。县卫生局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用血前严格实施艾滋病监测制度,确保用血安全,坚决杜绝艾滋病经血液途径传播;高度重视艾滋病医源性感染问题,特别是加强对外科、口腔科、妇产科和乡村及个体医疗机构等的管理,防治艾滋病医源性传播。县公安局要坚定不移地打击贩卖、吸食毒品和卖淫嫖娼的违法犯罪行为,遏制以至彻底清除艾滋病传播源。(四)积极开展清洁针具交换和美沙酮替代治疗试点工作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和安排,力争开展美沙酮维持治疗、针具市场营销和清洁针具使用促进试点工作,向吸毒者提供艾滋病咨询检测、安全套促进等服务,鼓励他们积极戒毒。(五)开展以治疗和关怀为主要内容的社区综合防治工作根据四川省《关于开展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关怀支持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在有特色的社区服务中心探索开展以治疗和关怀为主要内容的社区综合防治工作,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在社区、家庭获得治疗和帮助。社区要开展知识培训、健康教育、行为干预、医疗护理和咨询关怀相结合的综合服务,使社区各类人群,包括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性病患者以及高危人群都能持续、方便地得到有关信息与服务,营造一个有利于艾滋病预防和治疗的社会环境,同时不断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四、严格标准,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县财政局要按照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和自愿咨询检测办法〉的通知》和省市相关规定,落实开展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和抗病毒治疗工作所需经费,并按成都市相关要求和部署,争取在我县开展自愿艾滋病免费咨询检测工作,落实国家的“四免一关怀”政策,最大限度地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认真执行国家对农民和城镇经济困难人群中的艾滋病患者免费抗病毒治疗政策。为农民及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经济困难人员中的艾滋病病人免费提供抗病毒药物,对经济困难的病人使用常见机会性感染治疗药物适当减、免费用。积极鼓励针对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的商业保险和社会救助,对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其相关的诊疗费用必须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孤儿提供免费上学政策,原则上由辖区内学校负责接收学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这类学生。对艾滋病困难家庭要减免学费。根据省市相关规定,落实对孕妇实施免费艾滋病防治咨询、筛查的工作,免费提供抗艾滋病病毒药物、母婴阻断药物和婴儿免费检测工作(具体办法另文下发),降低经母婴途径传播艾滋病病毒的机率。县民政局及各镇人民政府要把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纳入救助范围,将收入较低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纳入社会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农村感染者和病人家庭减免农业税和农业附加费;全县各社会团体和部门要积极扶持有生产能力的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参加生产活动,通过农村合作医疗和扶助性生产自救等措施帮助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得到基本的医疗和生产、生活救助。艾滋病、性病病人或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从事的工作可能传播、扩散疾病的,其所在单位应该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让其离岗治疗,但不得解除聘用或劳动活同,让他们享有医疗卫生服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学习和参加社会活动等权益并承担保密责任。抗艾滋病治疗药物由国家统一分配、调拨。县卫生部门要严格规范抗艾滋病病毒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及时、有效地做好艾滋病患者救治工作。根据卫生部《关于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管理意见》,采取医疗服务、社区服务、社会与家庭关怀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管理,减少其无序流动,消除社会歧视。要进一步发挥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开展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关怀活动。同时,县司法部门要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对恶意传播疾病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五、加强监测,规范疫情报告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艾滋病综合监测。县疾控中心为全县艾滋病初筛检测定点单位,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艾滋病疫情监测,开展高危人群和出入境人员、长卡司机等流动人口的艾滋病疫情监测工作,准确掌握疫情变化情况和流行趋势。县公安局按照《四川省预防控制性病艾滋病条例》等的规定,对抓获的卖淫嫖娼人员、吸毒人员,在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后3日内通知县疾控中心,进行强制性艾滋病检查。县司法局对犯人、劳教人员中疑似艾滋病病人及其感染者的,应当及时通知县疾控中心进行检查,对确诊为艾滋病病人的要及时配合医生进行治疗;对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动教养人员中的艾滋病病人及其感染者在释放和解教前应通知县疾控中心。继续开展艾滋病社会学监测和行为学监测工作。郫县艾滋病综合监测工作各成员单位必须按各自的工作职责及时、准确、完整的搜集相关资料,并按时报至郫县艾滋病综合监测工作督查小组。县卫生局要在我县的高危人群中继续开展艾滋病行为学监测工作,并按照《四川省预防控制性病艾滋病条例》、《成都市性病艾滋病防治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有关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开展艾滋病及性病检测工作。县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卫生防疫人员、村卫生站、个体诊所医生和供血单位的检测人员作为法定的责任疫情报告人,要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加强疫情报告。发现艾滋病病人、病源携带者或疑似病人时,应按《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要求,城镇于2小时内、农村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报告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县卫生局接到疫情报告后,要立即组织县疾控中心派人赴现场调查,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并及时、如实、准确的向县政府和市卫生局报告。对瞒报、漏报、迟报疫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县疾控中心要加强对感染者的随访,及时准确掌握感染者发病死亡情况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六、加强交流,开展科研项目县卫生部门要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争取上级部门对艾滋病防治的技术支持和指导。以目前开展中英合作“成都市周边小城镇女性性工作者性病艾滋病防治社区干预”为契机,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积极争取国际合作艾滋病防治项目,充分借鉴国际社会防治艾滋病的经验,积极探索适合我县艾滋病防治新机制,努力把我县艾滋病防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七、加大投入,保障防治经费县财政要加大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经费投入,每年至少安排10-15万元专项经费用于艾滋病防治并列入财政预算,同时对中央、省级财政拨款给予相应配套。以保证“四免一关怀”政策的落实,以及必要的药品采购、健康教育、人员培训、疫情监测、示范区建设、患者救治、免费匿名检测、免费实行母婴阻断、防治能力建设等经费,重点保障监测和防治机构的基础设施和专业人员培训经费以及常年监测经费,以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定期对艾滋病防治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多渠道筹集艾滋病防治资金,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和个人为艾滋病工作筹集捐款。关心防治人员的身体健康,积极避免职业暴露感染。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27号文件)要求,县政府对各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人员按照一类补助标准给予津贴补助。八、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和明确的职责,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加强相互间的协调,建立督查工作制度,加强对基层的督查指导。县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每年组织开展全县艾滋病防治工作督导检查,对因领导不力、措施不当、隐瞒疫情、玩忽职守等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的,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四川省预防控制性病艾滋病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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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防治工作总结报告篇三

(一)全年无狂犬病疫情发生。

(二)全镇犬只登记率、办证率、免疫率、拴养率、违规犬只捕杀率、狂犬病防治知识知晓率、犬伤患者伤口正确处理率和全程免疫接种率达100%。

二、具体任务与要求。

(一)各村、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狂犬病防制工作的领导,指定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村、本部门的狂犬病防制工作,将狂犬病防制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二)镇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协调会,分析狂犬病疫情及防制工作开展情况,落实犬只“管、免、灭”等相关措施。

(三)一旦发生狂犬病疫情,卫生院应于12小时内上报县疾控中心,镇政府并根据疾控中心提出的防控意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疫区净化工作。

(四)镇街道违规违章犬只由派出所、城监、畜牧、工商、卫生等联合工作组组织捕杀;各村违规违章犬只由村委组织捕杀,必要时由上述工作组积极配合。

(五)镇卫生院、村卫生站、个体诊所狂犬病防制知识培训率100%;各中小学校狂犬病防制知识健康教育授课面和学生知晓率100%。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认识,加强领导。

充分认识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切实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查考核,做到“领导、机构、措施、经费”四到位,“人员、责任、工作、检查”四落实,确保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传手段,广泛深入宣传狂犬病的危害、传播途径、预防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

宣传内容具体包括:各村张贴由县疾控中心统一印制狂防知。

识宣传画,各中小学校开设狂防知识课,确保学生狂防知识知晓率达100%。通过宣传教育,使养犬户依法养犬,合理养犬,使犬伤患者及时去正规医疗机构规范处理伤口,及时注射人用狂犬病疫苗和免疫制剂,克服侥幸心理,做到科学防病。

(三)强化协作,齐抓共管。

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由镇人民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防制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四)强化督查,确保成效。

市、县两级已将狂犬病防制工作纳入镇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为此,镇政府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村各部门狂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措施不力,工作开展不到位的地方和部门,要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确保防制成效。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一)20xx年1月1日—20xx年3月31日,开展犬只摸底调查、登记建档工作,切实做到底数清楚、数据准确;20xx年4月1日—20xx年5月31日开展犬只免疫注射、挂牌、发证工作。

(二)20xx年6月,狂犬病防治工作纳入常化管理,随时组织对违章养犬、野犬、流浪犬、狂犬和疑似狂犬的捕杀工作,防止狂犬病毒在动物间传播蔓延,杜绝犬只伤人(畜),消除疫情发生隐患。

(三)20xx年10月后,开展查漏补缺、资料完善和归档保存,并完成一年来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迎接市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责任制考评。

我镇今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紧跟国家卫生改革的步伐,以公共卫生服务为先导,以免疫规划为中心,以重大传染病防治和地方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为重点,切实落实各项预防措施。要按《xx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责任制》考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明确责任分工,转变工作方式,着力构建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新局面,为保障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一、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疾病预防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上级指定的防控计划,规定镇长孙伟权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镇长邓锋为直接责任人,卫生院院长陈文智为主要负责人,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协助做好本镇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二、卫生院应积极做好具体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加强对重点传染病疫情的监测预报,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特别是加强对狂犬病、手足口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治,应做好具体工作预案和相关应急准备工作,各医疗门诊医生应随时密切注意不明原因的呼吸道发热病人。

三、辖区内儿童免疫相应传染病控制在规定范围内,防疫部门应按免疫要求,认真抓好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准确掌握当年出生儿童数,确保适龄儿童常规入册接种率达到指标要求,加强对流动儿童的调查和薄弱村的儿童预防免疫工作。

四、严格落实预防接种入托、入园、入学的查验工作,规定每年心生入学开展此项工作,各学校应按具体的职责要求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查验工作,凡未按规定完成接种的儿童应及时到卫生院进行补种。

五、进一步加大狂犬病的防治力度,畜牧、公安等部门应积极做好辖区内的养犬管理和犬只免疫,必要时组织队伍对各村的犬只进行捕杀,凡被犬咬伤者,一律到卫生院接受狂犬疫苗接种,以严防狂犬病疫情的发生。

六、组织好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加强辖区内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加强食品卫生安全、饮用水安全巡查,防治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同时进行灭蚊、灭鼠,创造文明卫生村镇,让广大群众接受健康教育,提高自我保健意识。

七、按照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要求,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建设,保证预防接种工作的'质量,确保各类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1、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抓好常规冷链运转接种,严格按照免疫程序,实施安全接种,落实好国家免疫规划正常。

2、继续保持无脊灰成果和麻疹发病控制在1/100万以内,按上级要求做好应急免疫和查漏补种活动,确保以镇为单位,接种率达到上级规定指标。

3、加强流动人口的免疫接种工作,落实儿童入学、入托查验证工作,确保预防接种查验率达100%,完成补种率在95%以上。

4、继续实施儿童免疫接种信息化建设,及时将儿童基本信息上网录入,实现接种操作同步化管理,构建覆盖城乡的免疫服务体系。

5、免疫各类资料报表报告及时率达100%,传染病疫情准确及时上报,并协助上级疾病控制机构对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率要达100%。

6、做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和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防病知识。

今年,我市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制定实施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的“1+3”政策文件。

探索分级诊疗模式。制定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方案,选择部分区(县级市)开展医疗联合体试点,开展区域医疗联合体内医师多点执业。明确各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能,以医保政策为导向,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试点。探索实现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分工合作、资源共享和医保支付政策为导向的新模式。

科学配置并合理统筹使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各区(县级市)落实对编制未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入编工作,实现到岗率不低于90%。研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或聘请的方式,解决基层医疗机构编制和人员不足的问题。

逐步提高以全科医生为主的基层医务人员工资待遇。改进绩效奖励政策,在平稳实施绩效工资基础上,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体现多劳多得。完善考核方案,加强绩效考核力度,调动基层人员积极性。制定财政对全科医生和边远地区医务人员的工资补贴政策,吸引和留住医务人员到全科医生岗位和边远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探索实施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量化、标准化的财政补助政策。

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广州市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通过加强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执业医师招聘、鼓励机构及个人参加培训等多种方式,年底实现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1.3名以上全科医生。

(二)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在全市的村卫生站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继续推进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开展配备使用情况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在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推广使用平价药包。

(三)深化县级公立医院试点改革。推进从化、增城市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分析取消药品加成以及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后的影响,加强药品费用监管,制定应对措施。统筹推进管理体制、人事分配、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建立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机制。开展探索管办分开的调研,研究设立公立医院专门管理机构的思路。

(四)继续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继续实施11类37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保持在40元以上。完善规范化健康档案,提高电子化建档率,提升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以及重性精神疾病规范管理质量。继续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六龄齿窝沟封闭、农村妇女提供“两癌”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以及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稳定在96%以上。努力完成民生实事。

(五)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鼓励社会资本办医。制定广州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实施方案(-)。抓紧推进医疗机构基础建设和各区(县级市)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建设,以及花都区、南沙区、萝岗区和从化市、增城市三级医院规划建设。落实我市《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办法》,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政策措施,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医疗服务领域,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进民办医疗机构在准入、服务质量监管、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等方面享受公立医院同等待遇,鼓励公立医院和民营医疗机构之间实行医师多点执业。大力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

二、转变服务模式,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内涵建设。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达标建设和镇卫生院周转宿舍建设。继续推进镇村一体化管理。制定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岗位设置和设备配置目录,并按目录要求完善科室功能和设备配置。加强偏远地区及新开发社区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争取4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居民签约服务。引导并鼓励基层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长期合作机制。拓展家庭病床,推进康复在社区。

狂犬病防治工作总结报告篇四

20xx年春防狂犬病疫苗免疫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县狂防办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在基层畜牧兽医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克服了厌战情绪,从3月5日到3月30日全面完成了犬只的集中免疫、消毒、普查等防制工作,现将狂犬病防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近年来,狂犬病发病呈现回升反弹趋势,去年我市其它县区都发生了狂犬病疫情,疫情形势十分严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今年狂防工作。3月2日,副县长易铭鑫主持召开了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的狂防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今年的狂防工作,各乡镇政府与县政府签定了狂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了政府职责,建立和完善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3月3日县狂防办又组织了狂防主要成员单位卫生局、畜牧局、公安局召开狂防工作会议,落实了部门职责,议定今年狂防的主要工作及工作要求。县狂防办出台了****防指发[]1号《关于印发〈春季犬只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县畜牧局出台了****畜发[2008]3号《关于做好20狂犬病免疫工作的通知》,精心安排部署今年的狂防工作。

二、经费到位,准备充分。

今年县财政预拨了10万元狂防工作经费给畜牧局,购买了狂犬病疫苗6万头份,狗钳200把,防护手套370双,消毒液1吨,酒精、碘酒各400瓶,脱脂棉100公斤,为确保今年狂防工作顺利开展夯实物资基础。

三、措施落实,成效明显。

1、排查落实,家底清楚。

今年2月,各乡镇政府组织开展了辖区内的'犬只存栏的统计。今年春季,全县存栏犬只5.86万头,其中农村犬只5.8万头,限养区犬只0.06万头,在开展犬只存栏摸底调查的同时开展了狂犬病疫情的排查,没发现疑似疫情,全县清净无疫。

2、免疫落实,免疫率大有提高。

我县存栏犬只5.86万头,农村犬只存栏5.8万头,限养区犬只0.06万头,农村犬只已免疫5.162万头,免疫率89%;限养区犬只免疫0.0581万头,免疫率97%,较去年犬只免疫率大有提高。

3、消毒落实,杀灭病源。

我局分发了1吨消毒液到各乡镇专门用于对犬猫圈舍及运动场所的消毒,消毒面积达52万平方米。

4、宣传到位,形成了群防群控的氛围。

县狂防办印发了10万份宣传资料,要求宣传资料到村到户,做到家喻户晓,要求防疫员走到哪里,宣传到哪里,养犬户的防疫意识增强,都能主动自动接受免疫,形成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5、扑杀到位,落实了非免疫即灭犬的原则。

今年由县公安局牵头,对全县的野犬、流浪犬进行强制扑杀,共扑杀犬只492头,无害化处理犬只492头。

四、存在的问题。

1、今年犬只免疫仍有13名免疫员被犬只咬伤。

2、乡镇场镇犬只免疫不到位。

狂犬病防治工作总结报告篇五

为落实好利地病办字,我局高度重视此次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结合我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实际情况,以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为契机,积极宣传碘盐的重要性,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碘盐市场专项检查。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为做好组织领导工作,我局组织召开了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工作会议,明确分工。要求各所利用市场巡查、走访经营业户、乡镇首集现场宣传等方式对辖区内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了食盐加碘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作用。

二、加强监管,促进长效。

活动期间,我局工作人员本着“科学补碘,保护智力,成就梦想”为主题,利用各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此次宣传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38人次,车辆10台次,发放宣传材料700余份,悬挂横幅1条,走访食品经营业户102户,使经营户增强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到销售食用碘盐“防止碘缺乏”病的重要性,明确了在在缺碘地区擅自生产、批发、销售非碘食盐是违法行为。

通过此次活动着力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碘盐真假的辨别能力,普及碘缺乏病防治知识,营造了社会共同参与、支持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气氛。

狂犬病防治工作总结报告篇六

20xx年6月15至8月12日,****市卫生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省食品用产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开展了城区早点夜市专项整治行动,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358人次,监督车辆272台次,下达整改意见书917份,张贴食品安全警示牌1400份;督促配备垃圾桶(箱)1309个;收缴不合格一次性用纸碗、塑料碗12652个及大量不合格一性用塑料袋;责令改正917户;依法实施警告等行政处罚603家。

通过卫生监督员的共同努力,基本完成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城区早点夜市经营行为逐步得到了规范,现将工作小结如下:

一、主要成果。

一是摸清了本底资料,为规范餐饮业管理提供了决策依据。

经统计,城区现有各级各类早点夜市店(点)共1017家,其中早点店(点)726家(无固定场所占260家);夜市店(点)291家(无固定场所占105家);食品卫生管理组织及制度不健全656家;防蝇、防尘、防鼠、防潮等“四防”设施配置不全593家;使用不合格一次性餐饮具和包装袋612家;垃圾存放设施配备不足635家;食品原料和食品包装容器采购索证不规范548家;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上岗482名。

二是进一步规范了早点夜市店(点)的经营行为。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通过卫生监督员的督促指导,大部分早点夜市店(点)业主食品卫生安全责任意识逐步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逐步增强;健全了卫生管理组织与制度;自觉配备、增加了必备的卫生设施设备,卫生状况大为改观,充分体现了专项整治成效。广大市民对专项整治极为关注,并积极参与、配合,认为是政府为群众办的好事、实事。

至目前为止,除没有固定门面的早点夜市店(点)外,其余早点夜市经营户基本符合《小型饮食店(点)基本卫生要求(征求意见稿)》(****卫办函[20xx]31号),取得了临时许可;绝大部分早点夜市经营店(点)均配备了符合存放要求的垃圾存放设施;集中式消毒餐具使用率达80%以上;基本上禁用了不合格的一次性用纸碗、塑料碗和包装袋;食品垃圾乱扔乱放现象从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扼制,餐饮消费环节的卫生状况逐渐好转。

二、主要做法。

城区早点夜市店(点)数量多、分布广,实现预期的整治目标是对卫生监督部门的一项前所未有的挑战。在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以后,市、区卫生监督部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迎难而上,在这场关系到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特殊战役中发挥了十分突出的作用。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为了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市卫生局制订了《黄冈市区早点夜市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以局长王万福同志为组长,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长张志国、黄州区卫生局局长徐方国同志为副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确定了专项整治工作对象和重点整治内容,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与行动保障。

(二)落实责任,措施得力。

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整治工作分南北两片共四个行动小组,由分管局长带队,采取“滚地毯”方式逐一上门,除做好耐心细致解释工作外,切实做好指导、规范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市卫生局统一制作了《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了具有指导性、可操作性的监督意见,并以监督员“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形式督促落实到实处。整治行动期间,领导小组适时对责任监督员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巡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三)教育为主,惩治结合。

我市整体经济环境与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下岗职工再就业还占有一定比例,加之公共卫生设施投入不足,导致早点、夜市普遍存在问题。我们坚持“扶持一批、取缔一批、处罚一批”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在07年全国食品卫生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加大卫生行政处罚力度,对拒不接受整改意见的个别“钉子户”实施了行政处罚,取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对部分卫生意识较为薄弱的经营业主,坚持以说服教育为主,做到以理服人,达到“食品安全,预防为先”的目的。同时以点促面,通过“树典型、立榜样”等方式方法巩固整治效果。

(四)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为使专项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得到广大餐饮业主及消费者的理解和支持,我们作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一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先后在黄冈电视台、鄂东晚报等新闻媒体上开设专栏,广泛宣传相关卫生知识,以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二是张贴《食品安全警示牌》,使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

三、问题与建议。

(一)无证经营问题。

按照《****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要求:从事餐饮活动食品处理区和就餐场所必须设在室内,且具备餐用具消毒保洁、垃圾存放容器等基本卫生设施,其周边25米内无开放式垃圾箱等污染源方可进行许可。城区早点夜市店(点)尚有一部分无固定经营场所,制售食品完全是在露天环境下,因而不具备许可条件处于无证经营状态,加之一次性碗筷等垃圾清运不及时,严重影响市容、市貌。时下正值高温季节,一旦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建议城建、工商等政府各职能部门应“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依法取缔无证无照、占道经营的违规经营户。

(二)采购索证问题。

为规范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帐记录行为,保障餐饮消费安全,20xx年我省出台了《湖北省餐饮业食品索证实施办法》,正式实行米、面、油、肉、蔬菜等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制度。检查发现部分经营业主为了牟利而私自采购货源不明食品、一次性餐具,无任何采购记录,更谈不上建立《进货台账》,无法做到追根溯源,给卫生监督工作带来管理新课题。

(三)硬件设施配备问题。

由于很多早点夜市店(点)以家庭小作坊为经营模式,投入小、成本低、利润薄,从而忽视了基本卫生设施的配置。如防蝇、防尘、防鼠、防潮等“四防”设施;冷藏、保鲜设施;餐具消毒、保洁设施等配置不足,情况更为严重的是一些流动摊点,无基本的上、下水设施,污水排放不畅,因而无法保证餐饮消费安全。

建议对于确有特色的地方小吃,由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具有基本卫生设施的经营场所,“划行归市、规范经营”。

(四)从业人员卫生意识问题。

很多从业人员卫生意识薄弱,食品卫生安全相关知识缺乏,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工作时不按相关规定穿戴洁净工作衣帽,甚至赤膊上岗,当卫生监督员对其说服教育时,抵触情绪大,甚至恶语相加。

(五)部门职责范围问题。

根据中编办《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编办发[20xx]35号)文件规定,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终端消费环节监管,如果要从根本上改变我市食品卫生安全状况,政府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定期召开联合成员单位信息互通会,以统一思想、统一部署、统一行动。

目前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是:

1、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规定,工商部门应加大查处力度,依法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工商营业执照》从事早点和夜市经营店(点)。

2、借签先进地区城市管理经验,合理配置街头垃圾存放设施。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早点夜市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规范餐饮消费环节经营行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早点夜市店(点)长期积累的问题还客观存在,优化食品卫生安全环境,还面临十分繁重的任务和挑战。保证餐饮消费安全是法律赋予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是维护群众利益,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的长期任务,我们下阶段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巩固成果,防止“反弹”

前阶段整治取得的成果,仅仅是个开头,我们将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从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入手,“抓反复、反复抓”,严防可能出现的反弹问题。

(二)创新思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继续推行和完善餐饮业食品索证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卫生监督员公示制度,拓展新思路、解决新问题。

(三)加大监管力度,促进行业自律。

继续加大对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法规宣传及培训,增强依法生产经营、保证食品卫生质量的自觉性,通过大力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不断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四)完善部门联动、系统整合和社会参与工作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提高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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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防治工作总结报告篇七

(二)抓医改、惠民生,大力实施卫生惠民工程。一是以增强服务能力为重点,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继续巩固完善基层综合医改成果,完善激励约束和绩效分配机制;二是以见成效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通过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完善职业发展条件、改善执业环境,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三是以群众受益为切入点,稳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全县所有村卫生室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落实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多渠道长效补偿机制;四是继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任务;慢性病患者全部实现规范化管理;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全部完成,全面推进全民健康教育活动;五是继续巩固和完善新农合作制度。建立定期基金安全运行评估机制,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提高参合居民的受益水平。

(三)抓人才,重培养,全面提升人才素质工程。一是制定出台优惠政策,采取送出去、请进来、县内培训等多种措施,提高全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二是依托县医院整体搬迁以及承接北京功能外溢深化医疗合作之机与省内外三级以上大医院建立长期技术帮扶合作关系,利用外界优势提xx县内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三是着力加强乡村医生管理,业务培训工作,筑牢三级医疗保健网网底。

(四)抓管理,提质量,着力打造医疗质量安全工程。强化内涵建设,规范执业行为;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开展优质医院创建活动;通过设立新学科,引进新技术,添置新设备,开展新项目,提升医疗技术服务的综合能力和水平;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超范围执业行为,净化医疗市场秩序;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落实便民惠民措施,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五)抓党建,正行风,着力实施卫生行业满意工程。继续巩固完善“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行业特色,继续开展“修医德、强医能、铸医魂”、“三好一满意”主题实践活动,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保持卫生行风持续好转,提高群众满意度。

20xx年以来,尽管我们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的`成绩,但距离上级领导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更加饱满的工作激情、务实的工作作风、强化举措、扎实工作,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狂犬病防治工作总结报告篇八

20xx年春防狂犬病疫苗免疫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县狂防办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在基层畜牧兽医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克服了厌战情绪,从3月5日到3月30日全面完成了犬只的集中免疫、消毒、普查等防制工作,现将狂犬病防制工作总结如下。

近年来,狂犬病发病呈现回升反弹趋势,去年我市其它县区都发生了狂犬病疫情,疫情形势十分严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今年狂防工作。3月2日,副县长易铭鑫主持召开了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的狂防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今年的狂防工作,各乡镇政府与县政府签定了狂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了政府职责,建立和完善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3月3日县狂防办又组织了狂防主要成员单位卫生局、畜牧局、公安局召开狂防工作会议,落实了部门职责,议定今年狂防的主要工作及工作要求。县狂防办出台了****防指发[2008]1号《关于印发〈2008年春季犬只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县畜牧局出台了****畜发[2008]3号《关于做好2008年狂犬病免疫工作的通知》,精心安排部署今年的狂防工作。

今年县财政预拨了10万元狂防工作经费给畜牧局,购买了狂犬病疫苗6万头份,狗钳200把,防护手套370双,消毒液1吨,酒精、碘酒各400瓶,脱脂棉100公斤,为确保今年狂防工作顺利开展夯实物资基础。

1、排查落实,家底清楚。

今年2月,各乡镇政府组织开展了辖区内的.犬只存栏的统计。今年春季,全县存栏犬只5.86万头,其中农村犬只5.8万头,限养区犬只0.06万头,在开展犬只存栏摸底调查的同时开展了狂犬病疫情的排查,没发现疑似疫情,全县清净无疫。

2、免疫落实,免疫率大有提高。

我县存栏犬只5.86万头,农村犬只存栏5.8万头,限养区犬只0.06万头,农村犬只已免疫5.162万头,免疫率89%;限养区犬只免疫0.0581万头,免疫率97%,较去年犬只免疫率大有提高。

3、消毒落实,杀灭病源。

我局分发了1吨消毒液到各乡镇专门用于对犬猫圈舍及运动场所的消毒,消毒面积达52万平方米。

4、宣传到位,形成了群防群控的氛围。

县狂防办印发了10万份宣传资料,要求宣传资料到村到户,做到家喻户晓,要求防疫员走到哪里,宣传到哪里,养犬户的防疫意识增强,都能主动自动接受免疫,形成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5、扑杀到位,落实了非免疫即灭犬的原则。

今年由县公安局牵头,对全县的野犬、流浪犬进行强制扑杀,共扑杀犬只492头,无害化处理犬只492头。

1、今年犬只免疫仍有13名免疫员被犬只咬伤。

2、乡镇场镇犬只免疫不到位。

狂犬病防治工作总结报告篇九

今年3月以来,我乡在县委县府的领导下,在县畜牧局的具体指导下,全乡各级干部、全体党员和全体人民共同努力,在认真克服了地震灾害和灾后重建等诸多困难的影响,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我乡狂犬病防治工作,通过全乡上下齐心努力,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现就我乡如何开展20xx年狂犬病防治工作总结如下: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是我乡做好狂犬病防治工作的前提,根据《xx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江府办[20xx]9号文件《关于做好20xx年狂犬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及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各村调整了狂犬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层层明确责任,措施有力,任务落实到位,保证了我乡狂犬病防治工作顺利实施。

我乡利用各种会议、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xx省防治狂犬病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教育,使我乡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狂犬病的危害性、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自觉配合政府做好狂犬病防治工作,确保犬伤患者能及时得到正规的.疾病预防和伤口处理,大力宣传了提倡对养犬家庭成员及其他高危人员实行预防疫苗接种,防范于未然。

我乡有行政村9个,1个居委会,全乡有82个农业合作社,3205户、10700人。通过摸底有1108户养犬户,需按95%的免疫率计算,应免疫1126只犬。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乡先后多次召开了乡村干部会、村、社干部和党员干部大会,把条例、通知和各种会议精神宣传到千家万户,广大农户特别是养犬户都人人皆知。农村养犬户犬只必须免疫,免疫后的犬只还必须栓养,养犬户不免疫、不栓养的犬只乡上要组织专业队进行捕杀。

我乡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充分认识到狂犬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以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为己任,确保我乡任务的全面完成。

乡狂犬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带领乡畜牧站干部职工深入到养犬户1108户家中,对所有1126只犬全面地进行了春、秋两季免疫。免疫率达95%。后又进行了补免。

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是我乡防止狂犬病的重要环节,本着适当限制的原则,加强养犬的审批和管理,同时也加强了犬只携带狂犬病情况检查和监测工作。

凡养犬单位和个人,必须携犬只到xx畜牧站兽医站注射狂犬病疫苗,必须进行登记、并领取《家犬免疫证》。让养犬户知道每年还要免疫一次;犬只一律要栓养,凡是没领证没栓养的一律视为野犬予以捕杀。

我乡卫生院已准备狂犬病疫苗,随时有犬伤人到乡卫生院都能及时免疫,并加大了狂犬病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2小时内必须报告乡政府。

我乡坚决贯彻上级的各项规定,我乡分别两次对全乡野犬、病犬、狂犬、恶犬、流浪犬和犬只一旦进入公共场所,坚决予以捕杀,并对犬主给予经济处罚。今年我乡分两次对犬只进行捕杀,一共捕杀62只,在全乡深受群众欢迎。

今年我乡认真组织实施狂犬病防治工作,对全乡犬只进行规范化管理。因为宣传到位,措施有力,深受广大干部群众的欢迎,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为全乡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狂犬病防治工作总结报告篇十

1.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强化责任。将结核病防治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制”。

2.切实解决耐药病人的治疗问题,综合施治。真正实现卫生部初治涂阳发现率70%,治愈率85%,覆盖率100%,以及医疗机构病人报告率、转诊率、病人系统管理率超过95%,结核病防治机构追踪到位率85%和病人家属筛查率超过95%的目标。

3.分解任务建立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完成省卫生厅下达的工作任务(各卫生院任务数见附表),要求县对镇、镇对村,将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制定任务进度表,平稳有序,扎实工作。

4.加大督查力度,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年度防治任务的完成。结防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加强对防治经费和药品的'使用管理。积极做好专业人员的培训和人才的培养,科学规范地实施dots策略,积极与综合性医疗机构协作,指导做好结核病人的发现、登记、报告、转诊和治疗管理工作,加强网络专报和病人的追踪工作,确保完成结核病防治目标任务。

5.完成结核病民生工程任务数60人。

狂犬病防治工作总结报告篇十一

20__年上半年,在县卫生局和疾控中心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全面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加强结核病归口管理,强化了结核病的发现、诊断、治疗、管理,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结核病发现及时有效。

扎实有序开展因症就诊、转诊、因症推荐、集中推荐以及涂阳肺结核密切接触者进行统一筛查排除。病人系统管理率达100%。截止6月底共转诊可疑结核病患者6例,追踪10例可疑患者,追踪到位8例,追踪到位率80%,管理5例患者。

二、业务培训常抓不懈。

每月一次防疫人员例会坚持不懈,雷打不动,及时分析并解决了结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另外,根据项目要求,先后于每月例会时间举办了六次乡村人员培训班,受训66人次。培训中坚持结合实际,分门别类对防疫专干、村医等不同岗位进行相应知识培训,业务水平和技能得到大幅提升,为结核病防治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病人督导循规推进。

从年初至今,我们采取2月一次现场督导和电话督导相结合方式,对全辖区结核病人给予访视。对今年耐药监测纳入的患者定期进行随访,以了解患者服药、复查等基本情况。

对村级医疗机构每两月定期督导一次,主要查看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严格按照传染病管理办法进行登记、上报,确保无漏诊现象发生及对辖区结核病人的管理情况。

四、健教宣传成效显现。

我们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对国家的结核病防治工作政策和策略进行宣传,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有效地提高了人民群众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增强了防病治病的意识,为防治工作营造舆论氛围.。一是对每一例前来就诊、咨询的群众实行进行面对面宣传、讲解,并发放结核病防治宣传卡,做到健康教育经常化、随时化。二是利用3.24世界结核病宣传日深入我辖区中心校进行了“大手拉小手,健康你我他”、“你我共同参与,消除结核危害”专题宣讲签名活动,累计发放宣传画300余张,各类折页850余份,接受咨询200余人,直接、间接接受健康教育的人数达1000余人,使更多人了解结核病知识,提高了全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

狂犬病防治工作总结报告篇十二

目前全县已逐渐进入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的流行季节,根据我县以往霍乱发病情况及近年来全省疫情流行情况,霍乱流行的潜在因素依然存在,防控形势不容乐观。为切实做好今年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肠道门诊设置,做好腹泻病人的登记检索工作。

全县各级医疗机构从4月1日起全面恢复肠道门诊,并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严格按照《省医疗机构肠道门诊设置规范(试行)》要求,从门诊布局、设备配置等方面进一步规范肠道门诊设置,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药械设备到位、硬件设施到位,并规范运转。二是要按照“逢泻必登、逢疑必检”的原则,加大检索力度,要在使用抗生素前及时采样送检,特别是对疑似病人、重点人群中腹泻病人(包括饮服行业、流动人口及从疫区来的腹泻病人),检索率不低于10%,检索人数超过当地总人口数的1‰。三是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确保腹泻病人全部集中到肠道门诊就诊,不发生病人院内“分流”现象。四是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霍乱弧菌胶体金快速检测,以便及时发现霍乱疑似病例。

二、强化疫情监测报告,及时规范处置疫情。

各地要将监测重点放在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学校、餐饮服务场所等重点地区和餐饮服务人员、流动人口以及腹泻病人等重点人群,认真做好水产品的采样检测等外环境监测工作,及时、准确掌握疫情和流行因素变化趋势,提高监测预警能力。要切实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实行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确保疫情报告渠道畅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一旦发现临床症状典型的霍乱疑似病人,按照就地救治的原则,组织力量全力抢救病人,并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告疫情。县疾控中心要立即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落实疫源追踪、疫点内人群和病人密切接触者服药消菌治疗、疫点疫区卫生处理等控制措施,有效控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确保不发生霍乱死亡病例、不出现疫情扩散导致的二代病例、不发生中高强度流行,将霍乱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实现霍乱防治的“三不”目标。

三、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保障饮水饮食卫生安全。

霍乱疫情发生多与饮水饮食卫生因素有关。因此,要加强集中式供水卫生管理,尤其要强化乡镇自来水厂和自备供水系统的监督检测,强化对餐饮业人员食品卫生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加强辖区内个体饮食摊点的食品安全管理。县卫生监督所要进一步加强饮食饮水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饮水饮食薄弱环节的'卫生监管,尤其要加强对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学校群体性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同时县疾控中心要结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检测、饮用水卫生检测工作,对重点地区、重点食品增加检测频次,及时发现并消除饮食饮水卫生安全隐患,严防霍乱经食源性传播和食物中毒的发生。

四、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增强群众防病意识。

各医疗机构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结合卫生城镇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大环境卫生的整治力度,做好改水改厕和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重点宣传不饮生水、不吃生冷不洁食物、不生食海(水)产品、饭前便后洗手和无病早防、有泻早治等防治内容,教育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全民卫生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强化组织领导,狠抓防治措施的有效落实。

县卫生局将按照全市霍乱防治的总体要求,早安排、早部署,积极协调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各方面力量,扎实做好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各医疗机构要成立霍乱防治、抢救、疫点疫区处理小组,及时调整和充实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防治专业队伍,做好药品、试剂等应对暴发疫情应急物资准备。

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大本辖区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狂犬病防治工作总结报告篇十三

在化疗前采用口头方式向病人及家庭成员详细说明结核病防治期间的各项要求,使病人能够主动配合治疗。

宣教内容:。

(1)、结核病是呼吸道传染病,治疗头2个月一定要注意对家人及周围人群的空气传播。

(2)、结核病是可以治愈的,要树立坚定信心,充分与医生配合。

(3)、坚持按医生制定的化疗方案规则治疗,完成规定的疗程是治好结核病的关键。

(4)、服药后可能出现副反应,如一旦出现副反,就及时找医生处理,不要自行停药。

(5)、原则上治疗满2个月、5个月、6个月按时送痰到结防机构检查。每次随访查痰时,留好夜间痰和清晨痰至结防机构检查。

2、全乡新生儿出生上卡率达15%,卡介苗接种率达90%。

3、病人的治疗全程管理:

做到初诊病人的宣教,内容包解释病情,介绍治疗方案,药物剂量、用法和毒副反应以坚持规则用药的重要性。对误期取药者及时处理,如通过电话,家庭访视等方式及时追回病人。并加强教育,说服病人坚持按时治疗。培训病人和家庭成员,使其能识别抗结核药物,了解常用剂量和用药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副反应,并督促病人规则用药。村医生接到新的治疗病人报告后能在三天内进行初访,以后每个月家访1次。内容包括健康教,核实服药情况,核查剩余药品量抽查尿液,督促按时门诊取药和复查。

4、病人管理:今年发现新发现7例初治痰涂阳性肺结核病人,7例病人都能按dost策略的要求进行治疗管理。治愈7例病人,治愈率达100%。

二、存在问题。

1、患者的文化素质低,难以接受结防医生的宣教,造成工作难以开展。

2、村医生工作责任心不强。

3、乡村两级结防医生业务水平不高,不能很好的指导处理病人在服药期间出现的副反应。

三、今后工作意见。

1、加强村医业务和职业道德学习,提高工作责任心和业务水平。

2、经常开展各种培训班,以提高乡结防医生的业务水平。

3、上级业务部门应多到基层指导乡结核病防治医生。

狂犬病防治工作总结报告篇十四

20__年结核病防工作紧紧围绕《横山县疾控中心结核病防治规划(20__~20__年)》的工作目标与年度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卫生部结核病防治工作“五率”相关技术方案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部门配合下,通过结防机构和结防人员的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了全年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各项指标,现将二oo九年结核病防治工作总结如下:

1、结核病控制(dots)策略:我镇在防治工作中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共同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原则,保证了结核病防治经费,健全了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提高了发现和治疗肺结核患者工作质量,确保了结核病控制(dots)策略100%的覆盖率。

2、新发涂阳病人的发现率:20__年我镇仍以因症就诊、转诊、追踪、因症推荐、接触者检查等多种方式发现病人,我镇共接诊可疑肺结核患者8人次,接诊率为总人口数的,共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2例,其中新发治涂阳病人4例,复治涂阳病人4例,涂阴病人1例,完成新发治涂阳病人年度计划的98%。

3、病人的治愈率:上年同期登记的新发涂阳结核病病人4例,治愈1例,完成疗程2例,死亡0例,治愈率为95.16%。

二、“五率”技术指标。

1、医疗机构病人报告率:我镇非结防机构通过县疾控监测信息报告系统共报告可疑肺结核病人8例,重报2例,实际报告6例,医疗机构病人报告率97.64%。2、病人转诊与追踪:20__年石湾镇结核病防保所共收到村卫生室开具的肺结核病人和疑似肺结核病人转诊单8人次,同期医疗机构进行网络报告的肺结核病人与疑似肺结核病人8人次,病人转诊率为76.85%;其中转诊到位6例,转诊到位率35.12%;需结核病防治机构对转诊未到位人数进行追踪的2例,开展追踪的2例,追踪率98.83%,追踪到位6例,追踪到位率97.04%,总体到位率为98.69%。

3、肺结核病人系统管理率:接受治疗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人6例,均实行全程督导管理,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的系统管理率为100%。

三、工作培训。

为了进一步提高结防人员的技术和服务水平,更好的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按年初工作计划及全县基金项目工作要求,全年我镇共派出2人次外出参加市县举办的项目管理、药品管理、痰检、统计监测及网络直报等培训班。每季度定期举办全镇结核病防治工作会,对季度结核病防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分析工作中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同时于3月举办了全镇15个村卫生室防疫(防痨)人员参加县疾控结核病防治《规划》项目工作培训会;7月举办了村卫生室痰检点工作培训班,按逐级培训的原则,分别于7-10月分乡村举办了多部合作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受训人数达到56人次;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结核病防治能力。

四、健康促进与宣传为更好的宣传和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

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结核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结核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促进结核病防治《规划》目标实现,在抓好常年健康教育的同时,结合“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4.7世界卫生日”以及“卫生三下乡活动”等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特别是“3.24”这天,我镇组织各村卫生室医疗卫生单位医务人员在白狼城,清水沟,石湾村等设点宣传,散发宣传单、宣传画、宣传挂历、宣传小册子、开展义诊咨询等活动,各村卫生室于3月21日至27日之间,利用人口密集的场所开展宣传活动。据统计20__年全镇共街头宣传6次、发放了宣传资料4000多份、标语15幅;宣传栏3期、义诊咨询56多人次,广播宣传4次,提高了广大群众对结核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促进了结核病的发现和治疗工作。

五、督导管理。

为了促进dots策略的正确实施,提高病人的治愈率,及时了解病人的治疗情况与基层的工作情况,保证《规划》目标实现。我镇结核病防治所每月组织人员对全镇15个自然村卫生室的病人发现、登记、转诊、病人管理、网络直报以及痰检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当面交换意见,提出改进的意见,并写出书面督导的'报告。在病人管理方面,深入病人家中认真细致的了解病人治疗的基本情况,病人是否坚持服药,病人的症状改善情况,有无毒副反应,是否按时复查等。据统计全年共督导村级8次,访视病人8人次,从而确保了病人的治疗效果。全年我镇共接待县项目办常规督导检查四次;对上级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改进。

六、存在问题。

我镇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结核病防治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尤其是我们面对着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耐药结核病防治以及艾滋病和结核病双重感染防治的“三大挑战”,这是影响我镇顺利实现《规划》目标的主要障碍。20__年我镇结核病控制工作也存在诸多不足,具体表现在:1.乡镇痰检工作薄弱,尤其是痰检人数、痰检质量、痰菌检出率均不满意,影响了涂阳病人发现率,未能达到在乡镇设置痰检点的目的;2.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有待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不到位,部份学校时有结核病人发生,未能及时到结核病机构统一治疗管理;3.结核病病人的管理质量不高,部份村卫生室病人管理不到位,使断药追踪病人人数增多,影响病人治愈率。在今后工作中,应该采取措施,通过强化业务考核、指标考核、质量控制,使结核病人发现率、治愈率得到稳步提升。

石湾镇保所。

20__年3月8日。

狂犬病防治工作总结报告篇十五

为解决当前我区狂犬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狂犬病综合防治工作,降低狂犬病发病率,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加强全区狂犬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aa市xx区狂犬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副区长)。

副组长:xx(区府办副主任)。

成员:xxx(区卫生局)。

xxx(区委宣传部)。

xxx(市公安局xx分局)。

xxx(区工商局)。

xxx(区财政局)。

xxx(区教育局)。

xxx(区文广新局)。

xxx(区农业局)。

xxx(区交通运输局)。

xxx(区市政局)。

xxx(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领导小组在区卫生局下设办公室,由xxx兼办公室主任。

区公安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区和划定的禁养区特殊需要的养犬的审批、管理;负责对禁养区内特殊需要的犬只进行审批、管理、发证,审发率必须在95%以上;对违章养犬的群众进行教育处理;负责处理辖区违章养犬和查处拒绝、阻碍“狂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区农业部门负责落实犬只免疫、提供犬只免疫服务,做好家犬的强制免疫工作,提高免疫率,确保禁养区特殊需要的犬只免疫率不低于95%,农村犬只免疫率不低于85%,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负责兽用狂犬病疫苗的组织供应;负责对城乡准养犬只进行预防注射、登记、挂免疫牌,发放《家犬免疫证》,统计报告家犬免疫数;负责对免疫犬只的统计和造册登记;负责对犬只带毒进行检测和监测;负责开展动物健康带毒研究调查;负责犬只及其产品的检疫;负责指导镇(街道)捕杀检测出阳性带毒犬以及野犬、狂犬、疑似狂犬病家畜等动物;出现疫情后,负责家畜(禽)狂犬病疫情监测和统计;负责患狂犬病死亡动物尸体的无害化处理,并协助做好疫点和污染物的卫生消毒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区卫生部门负责人间狂犬病疫情的监测及犬伤人的登记和报告;负责犬伤患者的伤口处理、病人救治,严格按照《卫生部关于印发〈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版)〉的通知》(卫疾控发〔〕118号)规定救治犬伤患者;负责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重点对镇(街道)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医生进行培训,培训率要达到90%以上,培训工作要在应急处置方面下功夫,要让基层医生,特别是急诊医生掌握狂犬病的应急处理知识和能力,使他们能在第一时间对被犬伤者进行伤口处理和免疫注射,最大限度地减少狂犬病的发生;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和疫苗注射,并做好狂犬病疫苗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流通渠道。要认真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4号),加强狂犬病疫苗流通和使用环节的检查、指导,对不具备疫苗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查处,保证疫苗质量和暴露者生命安全;出现疫情后,做好狂犬病人死亡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狂犬病人尸体消毒处理;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血清学监测;主动加强与动物防疫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和信息沟通,积极开展技术交流和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区工商部门负责犬只、犬肉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管辖区犬类交易市场经营行为;取缔无营业执照经营犬只、犬肉的行为,禁止未经审批、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犬只、犬肉进场交易;协助农业部门对农贸市场出售的犬类产品和加工制品的检疫和监督;协助交通部门查处违章携带、运输犬只事件。

各镇(街道)负责辖区狂犬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辖区养犬的申请登记,其中农村养犬由村委会初审登记,报镇(街道)农业部门审核备案,报审率必须达到85%以上;负责监督禁养区内严格实行栓养或圈养(栓养犬只绳链不得超过3米。溜犬时犬主人必须用绳链套住犬只,犬主人与犬只的距离必须限制在1米以内)。负责统计并掌握犬只变动情况;负责对检测出阳性带毒犬以及野犬、狂犬、疑似狂犬病家畜等动物进行捕杀;负责处理辖区准养区内违章养犬及违反《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案件;负责辖区狂犬病宣传教育活动;负责配合公安、农业等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养犬户的教育,做到规范养犬,协助做好强制免疫及捕杀狂犬、无主犬等工作;出现疫情后,配合公安、卫生、农业部门做好疫区的卫生消毒、疫点和污染物的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处置工作。

做好犬只管理和犬只免疫是遏制疫情上升的关键,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按照《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发动群众参与犬只管理,督促养犬人自觉遵守,进一步落实“管、免、灭”措施。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加强犬只管理,规范群众养犬行为。

对犬只实行免疫接种是预防狂犬病的关键措施。动物防疫部门要认真开展犬只免疫接种,采取集中免疫和定点免疫相结合的.方式普及犬只免疫接种,建立犬只免疫档案,所有经免疫的犬只要佩带免疫标志。要严格实行动物狂犬病免疫的“五个到位”和“五个不漏”(即:通告到村、责任到人、冷链到底、台账到户、标识到畜;区不漏镇(街道)、镇(街道)不漏村(居)、村(居)不漏户、户不漏畜(犬)、畜(犬)不漏针),确保城镇犬只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农村犬只免疫接种率达到85%以上,同时要加强免疫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所饲养的犬只,必须定期进行狂犬病疫苗注射,以确保犬只免疫效果。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狂犬病的监测和疫情报告管理,严格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不得漏报、瞒报和缓报。要建立健全动物间、人间狂犬病疫情监测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

农业部门应建立区、镇(街道)、村三级疫情信息网络系统,收集报告动物疫情,定期对重大动物疫情进行普查。

卫生部门应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开展人间狂犬病监测工作,要建立健全门诊登记制度,一旦发现狂犬病疫情应在24小时内通过疾病监测信息系统上报,并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发病原因,采取预防救治措施,并对动物伤人情况、狂犬病发病情况、伤口处置、人用狂犬病疫苗接种工作进行监测。

卫生、农业部门应建立动物疫情和人间疫情的相互通报制度,定期进行疫情通报,发生紧急或重大疫情时应随时通报。

区卫生部门要加强医护人员的狂犬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特别是要对狂犬病高发镇(街道)医护人员进行狂犬病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要认真组织学习《卫生部关于印发〈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版)〉的通知》(卫疾控发〔xx〕118号),进一步规范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对狂犬病暴露人员的处理工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全区各医院预防接种门诊要切实加强狂犬病疫苗管理,确保人用狂犬病疫苗安全有效。要认真做好犬只免疫和犬只捕杀工作人员的狂犬病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对犬伤患者及时进行伤口处理和救治。

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广泛开展狂犬病预防控制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氛围。

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狂犬病防治知识宣传,宣传与养犬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正确的养犬方法,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宣传狂犬病防治知识及狂犬病暴露后正确处理和治疗伤口的重要性,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宣传狂犬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注重宣传工作的实效性,充分动员群众参加各种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工作深入到基层社区、农村、学校,动员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和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各项狂犬病防控工作措施。

宣传部门要大力配合公安、农业、卫生等职能部门开展狂犬病防控有关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当地需要,进行突击性和经常性宣传,配合有关部门编辑传播有关防治狂犬病的公益性宣传资料。

教育部门要在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狂犬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举办狂犬病防控知识讲座,配合开展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根据狂犬病防治工作需要,区、镇(街道)两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狂犬病疫苗购置、狂犬病防治管理、宣传发动、兽医与卫生等部门人员培训、特困狂犬病人家庭救助、相关工作人员预防性接种等。社保部门要将狂犬病预防接种和救治费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补偿)范围。

狂犬病防治工作总结报告篇十六

如果人被狂犬动物咬伤后没有及时和正规的预防措施,一旦发病几乎无例外的死亡。它是目前病死率最高的急性传染病,一向被称为“不治之症”。

狂犬病的主要临床症状是什么?

典型的临床经过分为三期:

(1)前驱期发病多以低热、头痛、倦怠、恶心、恐惧不安等开始,继而对声、光、风等刺激敏感而有喉部发紧感觉。已愈合的伤口、伤口附近及其神经通路上有麻木、痒痛等异常感觉,四肢有蚁走感。本期持续约2~4日。

(2)兴奋期患者渐进入高度兴奋状态,突出表现为极度恐怖、恐水、怕风、发作性咽肌痉挛、呼吸困难等。交感神经功能每呈亢进,出现大汗、心率增快,血压升高、唾液分泌增加。患者的神志大多清晰,但部分病人可出现精神失常、谵妄等。本期约1~3日。

(3)瘫痪期患者渐趋安静,痉挛发作停止而出现各种瘫痪,尤以肢体弛缓性瘫痪为多见;可迅速因呼吸和循环衰竭而死亡。本期持续约6~18个小时。

狂犬病潜伏期有多长?

常见的有狗、猫、狼、蝙蝠、浣熊、猴、鼠、兔、牛、猪等温血动物。

什么是健康带毒动物?

有些家养动物如狗、猫、牛、猪等可感染狂犬病毒后不发病,仍表现健康的样子。这类动物由于体内带有狂犬病毒,故被这类健康带毒动物咬伤同样能传播狂犬病。

被犬咬伤后,伤口如何处理?

(1)被咬后立即挤压伤口排去带毒液的污血或用火罐拨毒,但绝不能用嘴去吸伤口处的污血。

(2)用20%的肥皂水或1%的新洁尔灭彻底清洗,再用清水洗净,继用2%-3%碘酒或75%酒精局部消毒。

(3)局部伤口原则上不缝合、不包扎、不涂软膏、不用粉剂以利伤口排毒,如伤及头面部,或伤口大且深,伤及大血管需要缝合包扎时,应以不妨碍引流,保证充分冲洗和消毒为前提,做抗血清处理后即可缝合。

(4)可同时使用破伤风抗毒素和其他抗感染处理以控制狂犬病以外的其他感染,但注射部位应与抗狂犬病毒血清和狂犬疫苗的注射部位错开。

暴露于上述途径后该如何预防狂犬病?

(1)立即处理伤口。用20%肥皂水或清水彻底冲洗伤口,至少半小时;冲洗后用浓碘酊涂擦。伤口不可缝合或包扎。正确处理伤口,可减少发病机会至1/3.5~1/6。

(2)尽快注射狂犬疫苗。

(3)注射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身上多处咬伤、伤口较深、伤在头面部及被野生动物(如白面冲)咬伤,在注射疫苗同时应加注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因故未能及时注射狂犬病疫苗,能不能补注射?

注射疫苗期间应注意休息,避免过度劳累,忌用免疫抑制药物、忌烟酒及进食辛、辣等刺激性食物。

狂犬疫苗有效保护时间有多长?

一般为半年到一年。此后如再度致伤应重新注射疫苗。

狂犬病防治工作总结报告篇十七

为解决当前我区狂犬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狂犬病综合防治工作,降低狂犬病发病率,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防治措施落实。

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加强全区狂犬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aa市xx区狂犬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副区长)。

副组长:xx(区府办副主任)。

成员:xxx(区卫生局)。

xxx(区委宣传部)。

xxx(市公安局xx分局)。

xxx(区工商局)。

xxx(区财政局)。

xxx(区教育局)。

xxx(区文广新局)。

xxx(区农业局)。

xxx(区交通运输局)。

xxx(区市政局)。

xxx(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领导小组在区卫生局下设办公室,由xxx兼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防治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意识。

区公安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区和划定的禁养区特殊需要的养犬的审批、管理;负责对禁养区内特殊需要的犬只进行审批、管理、发证,审发率必须在95%以上;对违章养犬的群众进行教育处理;负责处理辖区违章养犬和查处拒绝、阻碍“狂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区农业部门负责落实犬只免疫、提供犬只免疫服务,做好家犬的强制免疫工作,提高免疫率,确保禁养区特殊需要的犬只免疫率不低于95%,农村犬只免疫率不低于85%,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负责兽用狂犬病疫苗的组织供应;负责对城乡准养犬只进行预防注射、登记、挂免疫牌,发放《家犬免疫证》,统计报告家犬免疫数;负责对免疫犬只的统计和造册登记;负责对犬只带毒进行检测和监测;负责开展动物健康带毒研究调查;负责犬只及其产品的检疫;负责指导镇(街道)捕杀检测出阳性带毒犬以及野犬、狂犬、疑似狂犬病家畜等动物;出现疫情后,负责家畜(禽)狂犬病疫情监测和统计;负责患狂犬病死亡动物尸体的无害化处理,并协助做好疫点和污染物的卫生消毒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区卫生部门负责人间狂犬病疫情的监测及犬伤人的登记和报告;负责犬伤患者的伤口处理、病人救治,严格按照《卫生部关于印发〈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版)〉的通知》(卫疾控发〔〕118号)规定救治犬伤患者;负责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重点对镇(街道)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医生进行培训,培训率要达到90%以上,培训工作要在应急处置方面下功夫,要让基层医生,特别是急诊医生掌握狂犬病的应急处理知识和能力,使他们能在第一时间对被犬伤者进行伤口处理和免疫注射,最大限度地减少狂犬病的发生;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和疫苗注射,并做好狂犬病疫苗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流通渠道。要认真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4号),加强狂犬病疫苗流通和使用环节的检查、指导,对不具备疫苗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查处,保证疫苗质量和暴露者生命安全;出现疫情后,做好狂犬病人死亡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狂犬病人尸体消毒处理;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血清学监测;主动加强与动物防疫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和信息沟通,积极开展技术交流和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区工商部门负责犬只、犬肉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管辖区犬类交易市场经营行为;取缔无营业执照经营犬只、犬肉的行为,禁止未经审批、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犬只、犬肉进场交易;协助农业部门对农贸市场出售的犬类产品和加工制品的检疫和监督;协助交通部门查处违章携带、运输犬只事件。

各镇(街道)负责辖区狂犬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辖区养犬的申请登记,其中农村养犬由村委会初审登记,报镇(街道)农业部门审核备案,报审率必须达到85%以上;负责监督禁养区内严格实行栓养或圈养(栓养犬只绳链不得超过3米。溜犬时犬主人必须用绳链套住犬只,犬主人与犬只的距离必须限制在1米以内)。负责统计并掌握犬只变动情况;负责对检测出阳性带毒犬以及野犬、狂犬、疑似狂犬病家畜等动物进行捕杀;负责处理辖区准养区内违章养犬及违反《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案件;负责辖区狂犬病宣传教育活动;负责配合公安、农业等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养犬户的教育,做到规范养犬,协助做好强制免疫及捕杀狂犬、无主犬等工作;出现疫情后,配合公安、卫生、农业部门做好疫区的卫生消毒、疫点和污染物的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处置工作。

三、严格犬只管理措施,规范群众养犬行为。

做好犬只管理和犬只免疫是遏制疫情上升的关键,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按照《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发动群众参与犬只管理,督促养犬人自觉遵守,进一步落实“管、免、灭”措施。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加强犬只管理,规范群众养犬行为。

四、强化犬只免疫接种,确保犬只免疫效果。

对犬只实行免疫接种是预防狂犬病的关键措施。动物防疫部门要认真开展犬只免疫接种,采取集中免疫和定点免疫相结合的方式普及犬只免疫接种,建立犬只免疫档案,所有经免疫的犬只要佩带免疫标志。要严格实行动物狂犬病免疫的“五个到位”和“五个不漏”(即:通告到村、责任到人、冷链到底、台账到户、标识到畜;区不漏镇(街道)、镇(街道)不漏村(居)、村(居)不漏户、户不漏畜(犬)、畜(犬)不漏针),确保城镇犬只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农村犬只免疫接种率达到85%以上,同时要加强免疫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所饲养的犬只,必须定期进行狂犬病疫苗注射,以确保犬只免疫效果。

五、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及时通报疫情信息。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狂犬病的'监测和疫情报告管理,严格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不得漏报、瞒报和缓报。要建立健全动物间、人间狂犬病疫情监测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

农业部门应建立区、镇(街道)、村三级疫情信息网络系统,收集报告动物疫情,定期对重大动物疫情进行普查。

卫生部门应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开展人间狂犬病监测工作,要建立健全门诊登记制度,一旦发现狂犬病疫情应在24小时内通过疾病监测信息系统上报,并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发病原因,采取预防救治措施,并对动物伤人情况、狂犬病发病情况、伤口处置、人用狂犬病疫苗接种工作进行监测。

卫生、农业部门应建立动物疫情和人间疫情的相互通报制度,定期进行疫情通报,发生紧急或重大疫情时应随时通报。

六、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处理救治能力。

区卫生部门要加强医护人员的狂犬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特别是要对狂犬病高发镇(街道)医护人员进行狂犬病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要认真组织学习《卫生部关于印发〈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版)〉的通知》(卫疾控发〔2009〕118号),进一步规范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对狂犬病暴露人员的处理工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全区各医院预防接种门诊要切实加强狂犬病疫苗管理,确保人用狂犬病疫苗安全有效。要认真做好犬只免疫和犬只捕杀工作人员的狂犬病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对犬伤患者及时进行伤口处理和救治。

七、广泛宣传防治知识,全面提高防病意识。

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广泛开展狂犬病预防控制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氛围。

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狂犬病防治知识宣传,宣传与养犬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正确的养犬方法,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宣传狂犬病防治知识及狂犬病暴露后正确处理和治疗伤口的重要性,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宣传狂犬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注重宣传工作的实效性,充分动员群众参加各种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工作深入到基层社区、农村、学校,动员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和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各项狂犬病防控工作措施。

宣传部门要大力配合公安、农业、卫生等职能部门开展狂犬病防控有关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当地需要,进行突击性和经常性宣传,配合有关部门编辑传播有关防治狂犬病的公益性宣传资料。

教育部门要在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狂犬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举办狂犬病防控知识讲座,配合开展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八、加大防治经费投入,保证防治工作需要。

根据狂犬病防治工作需要,区、镇(街道)两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狂犬病疫苗购置、狂犬病防治管理、宣传发动、兽医与卫生等部门人员培训、特困狂犬病人家庭救助、相关工作人员预防性接种等。社保部门要将狂犬病预防接种和救治费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补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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