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精选14篇)

  • 上传日期:2023-11-24 04: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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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篇一

一、医院所有文件、信函、简报及其它资料等,统一由办公室专人实行归档规范管理。

二、医院收文程序是:各科室在接收到相关文件(含外出开会)时必须先交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登记、编号,呈送医院领导阅批,不得遗漏、延误和丢失。文件传阅完毕后,统一由办公室保存,相关科室保存复印件。

三、医院发文程序是:各承办科室根据院领导批示意见起草文件,文件起草后,按报批程序报分管领导、院长签发。拟文科室必须按照领导签发稿认真校对后交办公室把关,并统一编号,统一印制。凡未经分管领导或院长签发的文件,办公室不予编号;文件印制必须规范、清晰、整洁,盖章后,要连同签发稿、附件等一式三份入档保存。

四、拟文科室要注重提高公文质量,格式规范,字迹工整,确保公文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科室的文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放。印制涉密文件、材料过程中形成的`废页、废件应由相关负责科室及时销毁。

五、办公室要对所有文件、档案及各种资料在年底时分类登记、整理装订、入档保存。外出开会或从上级机关带回的文件,及时交办公室专人进行登记入档保存。未经办领导允许,各股室不得擅自复印、摘印涉密文件和资料。

六、外单位查阅档案资料时,须说明查阅的范围及用途,经院长或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本单位人员查阅文件档案时,要通过办公室查阅,阅后及时归档。

七、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各种秘密文件、档案、统计资料、编制信息、会议记录等,都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保守秘密。需销毁的文件资料,要进行清理登记,通过一定方式彻底销毁。

八、对违反保密纪律,丢失文件档案造成失密、泄密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故意泄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篇二

第一条为加强兴隆县汇丰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结合各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兴隆县汇丰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各单位。

第三条各单位财务部门及各单位档案室共同负责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损毁、散失和泄密。

第四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会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软件数据资料、程序资料及存储于磁性介质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等。

第五条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各单位财务部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在会计年度终了后,会计档案可暂由各单位财务部门保管,保管期限为1年。期满之后,应当由各单位财务部门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档案室统一保管。移交档案室保管的会计档案,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

第六条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同时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八条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制度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各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制度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可以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

第九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1、由各单位档案室会同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各单位档案室、财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

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第十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十一条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各单位,在年底时要保存电算化档案一式三份(电脑、移动硬盘、光盘均可)。

第十二条单位因撤销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由档案室保管。

第十三条各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

档案交接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同时负责监交。交接完毕,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签章。

第十四条各单位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不需再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需要贯彻到各单位财务处相关人员。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附件有:

附件一: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附件二:会计档案查阅流程图

附件三:会计档案移交流程图

附件四:会计档案销毁流程图

附件五: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计划及制度培训计划表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建龙钢铁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附件二:会计档案查阅流程图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篇三

为了规范医院的档案管理,提高档案质量,保证档案完整安全,拓展档案的开发利用。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规定如下。

1.1档案室归院办管理,设专职档案员(2~3)名,负责指导各科档案员工作,以及医院全部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及向档案局移交等工作。

1.2各职能科室设立兼职档案员1名,负责本科室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2.1凡反映医院各项工作活动,具有查找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应按要求归档。

2.2立卷归档时,要遵循档案形成的规律和特点,区别不同的保管期限,做到分类清楚,组卷合理。卷内文件的排列要有秩序,使案卷能够正确地反映医院活动的全貌,便于保管和利用。

2.3归档案卷题名、卷内文件目录及立卷人、立卷时间均应填写清楚,案卷标题要简明确切,保管期限准确,装订要齐整、牢固。

2.4科技、科研档案要填写案卷全引目录和备考表。

2.5各科室档案员于每年4月底前根据《房山区第一医院保管期限表》的内容,将本科室上一年度的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并移交档案室,实物档案要随时归档,特殊情况按要求时间归档。

2.6根据医院院志续编工作的要求,各科室档案员于每年的4月底前将本科室上年度的科志上报到综合档案室。

3.1档案库房内的.档案材料,要按门类和载体进行科学的分类、排列、编号,柜架要排列有序。

3.2调阅搬运档案资料要轻拿轻放,严防揉搓、挤塞或撕裂档案资料,尽量减少档案的机械磨损。

3.3建立和完善全宗卷,并做好档案的收进、移出、利用等日常登记统计工作。

3.4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对破损或字迹褪色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它技术处理。经常检查库房内的温湿度,及时采取各种措施把温湿度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3.5档案库房要保持清洁,库房内严禁吸烟,不得存放与档案管理工作无关的物品。

3.6按照标准配有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鼠、防虫、防尘、防高温等设施。

3.7档案保管不善,造成毁坏和丢失,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予以相应处罚。

4.1档案保管员必须有严格的观念,认真执行《法》和《守则》,不得泄漏档案机密。

4.2及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调整划分档案密级。利用未开放的档案,必须履行借阅利用的批准手续,要正确处理利用和的关系。

4.3严格遵守档案的销毁审批制度,销毁档案时要有专人负责,并在指定地点销毁。

4.4档案库房门窗要坚固,保管设备要符合要求。

5.1借阅者查阅档案,要在阅览室进行,一般不外借。需要借出或查阅涉秘档案,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

5.2借出的档案要限期归还。外单位借阅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院领导审批。

5.3借阅者要爱护档案,不准在档案资料上加注、勾划、涂改、折叠,不得抽拆文件。

5.4借阅者未经档案保管员允许,对查阅的档案资料不得擅自摘录、拍照、复制等。凡经允许摘录、复制的,必须经档案保管员审查核对。

5.5归还档案时,档案保管员要认真检查档案是否完好,及时做好归还登记,并形成档案利用效果。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篇四

一、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二、财务科的全部会计档案,由财务科长指定专人负责整理,装订成册,第二年六月底前移交院档案室保管。

三、会计档案的存放要做到有专橱,科学管理查找方便。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保管的期限为五年、十五年、二十五年三种,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年算起。

五、会计档案的保管要严格保守经济秘密,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财务科负责人批准,并限期归还。

六、严格执行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对不超过保管期限的一定要妥善保管,对超过保管期限的也一定要按规定报批后,方可销毁。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篇五

一、对未归档会计资料进行日常管理。

(一)要求对各岗位记帐凭证的编号、整理、装订等,提出规范化要求。

(二)每月终了,要整理各个岗位的会计凭证和资料,集中保管。

(三)年终办完决算后,应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全年的会计资料收集齐全,并做好整理、装订、编号登记、分类及归档等工作。

(一)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借阅手续。凡属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外单位有关人员需调阅会计档案,要有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同意,并登记调阅档案名称、日期、调档人单位和姓名、调档的事由及归还日期等。

(二)负责以保存期满的会计档案进行销毁工作。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要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由财会部门会同档案管理部门或管理人员共同鉴定,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处理。对需销毁的会计档案,要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由单位领导指定档案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派员监督,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要长期保存,以便备查。

(三)会计档案销毁前,对本单位认为重要的会计资料,应复印留存。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篇六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是各单位会计工作的重要承担者,建立健全会计机构,配备与会计工作相适应的具有一定素质和数量的会计人员是做好基础工作的重要保证。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为了科学、合理地组织会计工作,医院设置专门从事会计工作的职能部门――会计机构。同时设会计机构负责人一人,主办会计一人,出纳1人,专职医保、物价员1人,会计核算员3人,仓库会计机2人,内审1人,全面负责医院财务核算工作。

二、会计人员。

(一)医院内部配备的会计和出纳人员必须具备两方面条件,才能从事财务工作,一时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的会计财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二是在财政机关注册登记,持会计上岗证。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是具有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

建立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出纳人员。

一、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营的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借故不移交的或迟迟不移交所经营的会计工作,医院领导应当督促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二、会计人员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对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制完毕,尚未登记完毕的账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整理应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保管箱等钥匙(整套),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

三、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移交人除移交第二条所列还应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及有关资料、实物。

四、交接双方应按照移交清册列明的内容逐项进行交接。现金、有价证券、帐帐、帐实要核对清楚,银行存款余额与总帐和银行帐单核对清楚,各明细帐户(财产物资债权债务等)与总帐核对,票据、印章等也必须交接清楚,电算化岗位的交接,应对有关数据在电子计算机上进行实际操作,检查电子数据是否能正常运行。

五、交接结束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同时,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和存档各一份,以供备查。接替人员必须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帐得连续性。

六、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财务科的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得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领导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七、移交人对自已经办且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会计职业道德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得主要内容: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得社会形象。

根据国家统一得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运用复式记帐方法,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按规定登记和更正错帐,及时对帐结帐,建立规范的凭证审核、传递、记录、保管制度,按规范编制财务报告。

会计人员依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对医院的原始凭证、会计帐簿、财产物资、财务报告、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对违反单位内部会计制度得经济活动,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处理,另外对单位制订得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等的执行情况也要认真进行监督。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篇七

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记帐簿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簿,其他会计帐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会计档案每年形成,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两年(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期满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3、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4、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5、保管期限满的会计档案,可以按以下程序销毁:

(1)由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销毁会计档案时,由会计机构派员监销。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篇八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会计预算、核算,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

2、负责各项会计事务处理,做到科目准确、凭证完整、装订整齐、日清月结、报账及时。

3、及时正确地编制会计报表,做到账表相符,认真分析,经院长核准,按时上报。

4、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纪律,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控制赊账,管好会计档案。

5、协助院长搞好经济管理,深入科室检查物资保管情况,防止浪费,监督收费制度的执行,堵塞漏洞。

6、做好各种有价证券及收据保管、发放和收据存根的回收保管工作。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篇九

为全面反映医院历年经营和管理工作的内容,妥善完整地保存各类重要文件、资料,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制定本制度。

2.1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院级文件档案的管理工作。

2.2部门(科室)指派专人兼任档案管理员,负责部门(科室)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档案管理人员变动须及时办理交接并通知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

2.3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指导与监督各部门档案管理的实施情况。

2.4部门(科室)负责人负责审批本部门(科室)普通文档的借阅申请,其它文档的借阅申请由总经理(院长)或指定负责人审批。

2.5机密文件借阅、所有文件的复制及销毁申请由总经理(院长)或指定负责人审批。

3.1凡医院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打印的原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等),原件一律由院办(人事行政部)统一归档管理,发文复印件按规定由收文部门各自归档。

3.2各部门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部门文秘集中统一整理、归档。

3.3一项工作分别由几个部门(科室)参与办理形成的文件、决议,由主办部门(科室)负责收集整理,交院办(人事行政部)归档。

3.4部门(科室)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纪要与有关材料由本部门(科室)收集、归档。

3.5医院召开的工作会议文件由院办(人事行政部)收集、归档,并由会议组织部门(科室)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向院办(人事行政部)办理归档手续。

3.6医院员工外出学习、考察、调研、参加上级单位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需将文件归档的,应及时交院办(人事行政部)归档。

4.1档案管理员应使用档案盒(或文件夹)根据文件类型将档案分别立卷,统一存放至档案柜中。

4.2档案立卷应使用归卷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条文必须简明确切。

4.3案卷类目编制原则:含医院全称和经办部门全称,按上(医院全称)、下(经办部门全称)排版;根据文字量,也可以按左(医院全称)、右(经办部门全称)排版。

4.4案卷类目名称需根据4.3款标准,采用标黑一号字体打印,粘贴于档案盒(或文件夹)左侧距顶部3厘米处。

4.5归档的文件资料须按年度分别立卷,立卷必须核对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度,对存在缺陷的文件资料要责成有关人员收集齐全后再行立卷归档。

4.6归档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要求,目录清楚、字迹工整、图样清晰,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笔和复写纸复写。

4.7部门(科室)经办的文件原则上应于收、发文后一个月内完成归档;医院每年6月份以前必须完成上年度全部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5.1档案文件编号原则:a1a2a3a4-b1b2c1c2-d1d2其中a1a2为医院代字(遵照《行文管理制度》附件《医院简称对照表》),a3a4为两位数年份号,b1b2为部门(科室)代字(大类)号,c1c2为文件类型(小类)号,d1d2为两位数档案序号。以上代字为汉字的,均用其拼音的首字母表示。例如:山西现代女子医院的行政部为经办部门,归档文件类型为2006年的通知,是此卷中的第7份文件,则档号为:jx06-xztz-07。

5.2档案管理员应在档案盒(或文件夹)首页位置设立《档案目录》。

5.3所有归档文件必须在首页面右侧用口取纸标记文件编号,并按顺序将档案信息登记在《档案目录》中,以便查阅。

5.4《档案目录》内容应包括目录序号、文件编号、文件标题、页数、发文单位、发文日期、经办人、归档编号、备注等项目。

6.1.1财务部档案由财务部保存;

6.1.2人事部档案由人事部保存;

6.1.3医院证、章、信由总经理(院长)指定负责人保存;

6.1.4其它各类档案由院办(人事行政部)保存。

6.2.1财务档案应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的保管期限执行。

6.2.2医院证、章、信及相关文件资料属永久保存档案。

6.2.3政府职能部门授予、发放的各种许可证书、等级证书、资格证书、奖状、奖章、奖杯、锦旗等原件属永久保存档案。

6.2.4本医院的历史沿革、重要事项记载及反映本医院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属永久保存档案。

6.2.5普通文档保管期限为3年至5年。

6.2.6文档须于失效当日即刻销毁。

6.3文档的保存形式:

6.3.1文字性普通文档分为文字与电子两种方式保存。

6.3.2计算机存储的涉密文件应采取加密保护措施,文件密码由指定的文件保管人设定,并须将该文件路径及密码报院办(人事行政部)备存,并保证其真实性。

6.3.3机密文档以书面或实物形式保存。

6.4.1行政档案,包括:

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对内、对外收、发的《通知》、《决定》、《函》、《总结》、《报告》等各类正式公文;

各项重要活动的组织流程、领导讲话稿、声像图片等相关资料;

各部门(含财务、医务科室)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流程等;

院级会议的会议纪要、决议;

医院年度(季、月、周)工作计划汇总表;

《办公房屋租赁合同》、或自置房屋产权证等固定资产档案;

购置车辆所有权证、购置税证、保险、行驶证(复印件)等车辆管理档案;

对外签订的各类购买(租赁、服务)性质的合同文件;

其它应归档保管的文件、资料。

6.4.2人事档案,包括:

全院员工个人信息资料(花名册);

劳动合同及协议;

考勤打卡数据;

工资、社保等薪酬相关资料;

招聘表格、人才库等相关资料;

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

其它应归档保管的文件、资料。

6.4.3财务会计档案,包括:

各类审计帐册及报表;

各类会计帐册及报表;

固定资产资料;

其它须保存文档。

6.4.4药械设备档案,包括:

设备台帐;

设备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报告;

设备保修卡、保修协议及维修联系方式;

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记录;

设备更新改造记录;

其它应保存的设备资料。

6.4.5医疗档案,包括:

档案内容由医疗管理部门提供。

7.1总经理有权查阅医院所有档案。

7.2部门(科室)负责人有权查阅本部门(科室)所有档案。

7.3其他员工因工作需要应经过审批方可借阅有关档案。

7.4文档查(借)阅应在档案保管部门(科室)进行登记,机密文档及权限外查借(阅)须办理审批手续。

7.5查(借)阅或复制除财务类、人事类以外的档案须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批,并进行相关登记。

7.6查(借)阅或复制财务档案、人事档案须由总经理审批。

8.1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依据档案保管期限每年3月前编制销毁计划及清单,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审批。

8.2总经理审批同意销毁计划后,必须指派两名(含)以上监销人员监督档案销毁过程,并进行签字确认。

8.3销毁档案清册要妥善保管,并将所销毁档案在有关目录中注销。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篇十

1.2人事部档案由人事部保存;。

1.3医院证、章、信由院长指定负责人保存;。

1.4其它各类档案由办公室保存。

2.1财务档案应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的保管期限执行。

2.2医院证、章、信及相关文件资料属永久保存档案。

2.3政府职能部门授予、发放的各种许可证书、等级证书、资格证书、奖状、奖章、奖杯、锦旗等原件属永久保存档案。

2.4本医院的历史沿革、重要事项记载及反映本医院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属永久保存档案。

2.5普通文档保管期限为3年至5年。

2.6保密文档须于失效当日即刻销毁。

3.1文字性普通文档分为文字与电子两种方式保存。

3.2计算机存储的涉密文件应采取加密保护措施,文件密码由指定的。

文件保管人设定,并须将该文件路径及密码报院办公室备存,并保证其真实性。

3.3机密文档以书面或实物形式保存。

4.1行政档案,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对内、对外收、发的《通知》、《决定》、《函》、《总结》、《报告》等各类正式公文;各项重要活动的组织流程、领导讲话稿、声像图片等相关资料;各部门(含财务、医务科室)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流程等;院级会议的会议纪要、决议;医院年度(季、月、周)工作计划汇总表;《办公房屋租赁合同》、或自置房屋产权证等固定资产档案;购置车辆所有权证、购置税证、保险、行驶证(复印件)等车辆管理档案;对外签订的各类购买(租赁、服务)性质的合同文件;其它应归档保管的文件、资料。

4.2人事档案,包括:全院员工个人信息资料(花名册);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勤打卡数据;工资、社保等薪酬相关资料;招聘表格、人才库等相关资料;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其它应归档保管的文件、资料。

4.3财务会计档案,包括:各类审计帐册及报表;各类会计帐册及报表;固定资产资料;其它须保存文档。

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记录;设备更新改造记录;设备管理制度;其它应保存的设备资料。

4.5医疗档案,包括:档案内容由医疗管理部门提供。

1院长有权查阅医院所有档案。

2病区、科室负责人有权查阅本科室所有档案。

3其他员工因工作需要应经过审批后可借阅有关档案。

4文档查(借)阅应在办公室进行登记,机密文档及权限外查借(阅)须办理审批手续。

5查(借)阅或复制除财务类、人事类以外的档案须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并进行相关登记。

6查(借)阅或复制财务档案、人事档案须由院长审批。

审批。2院长审批同意销毁计划后,必须指派两名(含)以上监销人员监督档案销毁过程,并进行签字确认。

3销毁档案清册要妥善保管,并将所销毁档案在有关目录中注销。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篇十一

加强档案管理,健全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档案管理工作机制,妥善、完整地保存各类重要文件、资料,反映医院历年经营和管理工作。

适用医院档案的立卷、归档、保存、借阅、销毁。

3.1职责。

3.1.1医院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和档案室的日常管理,对全院各部门档案(财务档案除外)进行立卷归档和日常管理工作;财务科负责医院财务档案的立卷归档和日常管理工作。

3.1.2各科(部)负责本部门内原始档案的留存、梳理。

3.2档案立卷归档。

3.2.1各职能部门于每年的4月份底前将上年度需归档的原始档案材料移交院综合办公室,并填写《xx医院原始档案资料移交记录表》。

3.2.2档案管理人员对各部门移交文件资料认真整理,按《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阴规定》(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要求,立卷归档。原则上,档案管理员在每年六月底前完成医院上年度的档案立卷归档任务。

3.2.3归档的文件资料按年度分别立卷,立卷必须核对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度,对存在缺陷的文件资料要责成有关科室或人员收集齐全后再行立卷归档。

3.2.4归档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要求,目录清楚、字迹工整、图样清晰,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笔和复写纸复写。

3.3档案借阅。

3.3.1医院档案主要供本院利用,院外单位或个人需查阅时,应持介绍信,重要内容的材料需经院分管领导或院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进档案室查阅。

3.3.2查阅档案时,由借阅人认真填写查阅档案登记簿。

3.3.3查阅档案只限于申请需查阅有关内容,任何人不得擅自将档案、资料带出档案室外。

3.3.4如因工作需要借出档案时,需要办理借阅手续,用完后按期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对所借的档案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拆毁、涂改和对外传播。如需复制,需经档案管理员同意,重要内容须经院办公室主任批准。在借阅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借阅人负责。

3.4档案室安全保密。

3.4.1任何人员未经档案管理员或办公室主任许可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室。

3.4.2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将档案带出档案室,档案内容不得私自摘抄、复印和随意传播。

3.4.3档案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档案室和档案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认真处理。

3.4.4档案管理人员要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严守机密。在调换工作时,对所管的档案要办理交接手续,离职后对所了解的机密情况,不得泄露。

3.5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3.5.1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必须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在院办公室主任的主持下,由院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档案立卷人员组成档案工作鉴定、销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

3.5.1对过期的档案要认真进行鉴定,确无保存价值或保管期满的档案,可确定销毁。

3.5.3经过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编造销毁清册,经院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3.5.4销毁档案时,必须由二人以上在指定地点监销,监销人员必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注明销毁方式和日期。

3.5.5销毁档案清册要妥善保管,并将所销毁档案在目录中注销。

3.6.1医院档案室负责行政档案、财务档案、基建档案等管理工作。

3.6.2档案的接收和查询及销毁工作都必须记录完备,室藏档案必须与档案目录相符。

3.6.3实行科学管理,档案室内柜具、设备放置整齐合理。档案排列整齐美观、条理系统,编号科学规范、查找方便。

3.6.4档案管理人员定期对是室藏档案进行检查、保持整洁完好。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阴规定》(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篇十二

实施会计电算化后的工作岗位可分为基本会计岗位和电算会计岗位,基本会计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主管、出纳、会计核算岗位、稽核、档案管理等工作岗位。电算会计岗位一般可分为电算主管、操作、审核记帐、电算维护、电算数据管理等工作岗位。基本会计岗位和电算化会计岗位在不违反内部牵制制度的情况下可以交叉设置。

(1)所有上机操作人员需经过培训,经电算主管认可后方可上机操作。

(2)明确各操作人员的上机操作工作内容和权限,电算维护人员一般应由软件操作岗位以外的人员担任,凭证输入人员不得兼任稽核、数据维护或出纳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任凭证输入、报表操作及数据维护等工作;预防已输入计算机的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未经审核而登记机内帐簿。

(3)上机操作人员应设置操作密码,定期更换密码,并注意安全保密,操作人员离开工作站时应退出会计软件,杜绝未经授权人操作会计软件。

(4)专人保存操作记录,记录操作人、操作时间、操作内容和故障情况等内容。

(1)保证机房设备安全和计算机正常运行是进行会计电算化的前提条件,要经常对有关设备进行保养,保持机房和设备的整洁,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要保存双份。

(3)对正在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进行修改,对通过会计软件进行升版和计算机硬件进行更换等工作,要有一定的审核手续;在软件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换过程中,要保证实际会计数据的'连续性和安全,并由有关人员进行监督。

(4)健全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出现故障时进行排除的管理措施,保证会计数据的完整性。

(5)定期检查计算机病毒,各工作站应安装防病毒软件,在读取外来磁盘数据时,必须在清查病毒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各工作站不得安装游戏软件。凡装有会计软件的计算机,除工作必需并征得电算主管同意外,不得上网,上网后除指定内容外不得下载任何信息。

(1)存在硬盘、磁盘、光盘等介质中的会计数据和打印输出的会计数据作为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

(2)计算机输出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纸质会计档案的管理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3)对电算化会计档案要保存在防磁、防尘、防火、防潮的场所,重要数据应保存双份并存放在不同的地点。

(4)对磁性介质存放的会计档案要定期检查并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5)整套会计电算化文档资料及会计软件程序,视同会计档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后五年。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篇十三

档案管理是一项规范化、科学化、制度 化的系统工作,需要专业的管理人员进行档案管理。但目前医院的档案管理人员文化 水平参次不齐,有的档案管理人员没有丰富的理论知识,有的档案管理人员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培训,导致医院的档案管理观念比较落后,档案管理方法比较陈旧[4]。

1.2档案管理硬件设备投入不足

目前,医院经常将各种高科技硬件设备应用于医疗、科研等方面,但在档案管理方面,则缺乏必要的硬件设备。随着经济 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人们自身的健康关注程度也越来越大,医院的就诊量逐渐增加,需要收集的档案信息也逐渐增多,由于医院的档案管理硬件设备不能满足医院的发展需求,如果仅依靠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手工收集档案资料,则会花费很长的时间和精力,这会极大的降低档案管理工作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1.3档案管理分工不明确

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医院档案管理存在着分工不明确的现象,一般情况下,医院的综合档案室只管理科技档案、实物档案、文书档案、音像档案等档案资料,而病历切片档案、医疗设备档案、会计 档案、x线胶片档案等档案信息则是由医院各科室进行分类管理的,这对档案的完整管理和安全管理有较大的影响。

2.创新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的策略

2.1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非常重要,因此,医院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医院卫生档案管理办法》、《档案法》等法律 法规,建立和完善符合自身发展的档案管理制度,并将档案管理制度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从而对医院档案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5]。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能让档案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医院要建立合理的奖罚制度,对表现良好的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奖励,对工作散漫、违规操作的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处罚,从而有效地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为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2.2提高档案管理意识

档案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开发利用档案信息,发挥档案的作用,达到信息共享,因此,医院领导和档案管理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档案管理意识,将医院档案管理同医院的发展建设 联系起来,做到档案管理与医院业务同步发展。医院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医院的所有职工都认识到档案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到档案管理为医院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医院档案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医院病案、文书、财会、设备、基建等各种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从而有效地提高医院档案的利用率,为医院的发展提供服务。

2.3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医院档案管理是一项专业性系统工作,对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很高的要求,因此,医院要积极的引进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确保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稳定、有序的开展,同时医院要根据现有档案管理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 ,定期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6]。医院档案管理人员要积极的学习各种与档案管理相关的知识,丰富自己的档案管理理论知识,并将这些知识合理的运用于档案管理的实际工作中,同时要善于总结 ,不断积累工作经验,从而全面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要注重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思想 教育 ,帮助档案管理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强化档案管理人员的责任感,确保档案管理人员能严格的按照规章制度 进行档案管理;要注重培养档案管理人员的创新意识,鼓励档案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创新方法,创新思路,从而更好地为医院的发展服务。

2.4加大档案硬件设施的投入

在新时期,医院要想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就需要根据医院的发展情况,加大对档案硬件设施的投入,从而提高档案管理的建设力度,提高档案管理的现代化程度。医院要将计算机 网络 技术应用到档案管理中,采用计算机进行档案资料的收集、传输、归档、检索等,医院要建立自己的局域网,对病历、图书资料、人事档案等进行编制,并使用专门的软件进行管理,这样不仅能有效地减轻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强度,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还能促进医院档案管理的网络化发展。

3.总结

医院档案管理工作对医院的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随着经济的快速和科技的不断进步,医院档案管理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传统的档案管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医院快速发展的需求,在新时期,医院要正确的认识到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提高档案管理意识,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大档案硬件设施的投入,不断提高医院档案管理水平和档案资料的利用率,从而为医院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

一、负责对本院档案工作的领导,使档案管理机构适应单位档案工作的开展。

二、档案工作列入发展规划和事业计划管理,列入领导议事日程。

三、听取档案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档案人员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四、适应现代化管理需要,为单位档案事业的发展提供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方便。

综合档案室主任职责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组织综合档案室全面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本院各项有关规章制度。

二、负责组织全室同志全面完成本院及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做好工作总结。

三、负责编制本室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范围,不断总结、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四、经常检查本室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完成任务好的,提出表扬奖励意见;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者给予批评处罚。

五、负责本室人员政治、业务学习,组织专题研究,搞好经常性岗位练兵。

六、负责本室政治思想教育、劳动考勤及组织竞赛评比活动。

专职档案员工作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工作效率,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为医院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2、加强与各科室的联系,协助做好需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保证其完整及时归档。

3、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和利用效果反馈记录.及时提供各种档案,为本单位各项工作和领导决策提供信息。

4、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和查阅制度,提高警惕,严防失密泄密。

5、定期组织兼职档案员业务学习、交流,不断提高档案业务水平,为实现档案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而努力。

6、切实做好库房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光的"六防"工作.做到档案无丢失、无霉变、无差错。

7、热情接待查阅者,为查阅者提供方便,努力做到提供档案迅速、准确、及时.

兼职档案员职责

1、忠于职守,工作细心,责任心强,遵守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守本单位机密,认真学习档案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业务水平。

2、熟悉本科室工作性质和范围,本部门应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按规定负责收集,做好文件材料形成、积累和资料管理工作,督促有关人员资料归档,任何个人不得占为己有.

3、做好本科室文件材料的预立卷工作,于次年三月底前交综合档案室.接受综合档案室业务指导,确保案卷符合归档要求。

4、参加本部门仪器设备开箱等工作,验收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及时交综合档案室建卡、编号、登记、归档。

档案归档制度

为加强档案管理,确保各种归档资料准确、及时、完整归挡,特制定本制度。

1、本院档案的归档工作,是按照《萧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档案管理细则(试行〉》和《萧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文件材料归档与不归档范围》,对各科室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组织保管单位,集中到院综合档案室实行统一管理。

2、本年度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由各科室兼职档案员负责立卷,要求在次年第一季度未交综合档案室归档,集中管理。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保存,以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会计档案可在财务科保留一年,期满后由财务部门编造清册,按档案要求,负责整理组卷,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基本建设项目,要求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由基建部门按城建档案要求立卷,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科研项目档案在鉴定结束后,将材料交课题负责人整理立卷,组成保管单位,及时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3、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求齐全、完整,遵循文件自然形成规律,按文件之间的联系,按《萧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档案实体分类、立卷、编号、排列规则》分类、立卷。分类要求准确,能反映本院工作活动的基本面貌,便于保管和利用。

4、归档文件的案卷要求有确切简明的案卷题名,要根据《萧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档案保管期限表》确立保管期限,卷内文件应按一定次序排列,并逐页编号,填好"卷内目录"和"卷内备考表"。

5、归档文件材料要求是原件,底稿和印件一并归档,纸张质量和规格符合要求,书写要求使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等符合档案要求的耐久字迹材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彩笔、红墨水、纯蓝墨水等不耐久材料。

6、归档的材料必须经形成部门的负责人审定,并在卷末备考表检查人一栏上签字。

各科室预立卷制度

为加强文件材料的归档管理,发挥科室在文件收集整理中的作用,确保文件收集整理的齐全、系统、完整,提高案卷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1、各业务科室开展医疗卫生管理、健康教育、科研培训及其它业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科室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整理并进行预立卷。

2、预立卷的内容包括:确定归档不归档范围、划定保管期限、按分类方案集中、按文件材料的内容在联系组成基本保管单位,初步编排页号及卷内目录,草拟案卷题名,并由科主任审查后送综合档案室审定,再进行装订归档。

3、各科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应于第二年第一季度未完成预立卷,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4、本院的发文、简报及上级来文等由医院文书做好平时的分分登记,办理完毕的文件及时整理,并按要求进行档案的预立卷工作,于第二年材料第一季度末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5、基建、设备、科研档案应于验收、鉴定结束后立即整理,预立卷,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

归档工作制度

一、文件材料形成要把好书写质量关,凡质量不符的一律由文件作者负责返工。书写质量要符合下列要求:

1、凡归档文件材料,除必须是一式二份以上的以外都必须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书写。

2、书写纸张一般采用16k纸张,书写时要满足装订位置(2cm以上),如必须使用小于1蚀的不规范纸张时,由文件责任者被贴在16k标准纸张上。

3、对领导在修改、签发中不符合书写要求的要当即更正.。

二、文件材料的积累。各种归档材料的收集工作由工作的

分管人收集齐全。打印件要求与原稿一起收集,一并归档.其中本院发文、简报等印稿、原稿及上级来文由院文书收集。

三、文件材料的整理.该项工作负责人在该工作结束后,将归档文件收集齐全,移交给科室档案员,科室档案员在初审后交综合档案员核审.合格后移交综合档案室。

四、文件材料的归档。科室移交的档案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及时入库,并及时将库房管理的项目编入计算机信息库.

五、档案资料的质量纳入医院目标责任书年度考核,同时纳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

档案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指示、条例、规定、制度,不断提高档案工作管理水平。

二、档案工作在院档案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综合档案室及各科兼职档案员具体实施。

三、全院党群行政、医疗卫生、预防保健、科研教育、基建、设备、会计、个人业务、特种材料等档案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四、对各科室档案立卷工作进行检查督促,符合要求的,由综合档案室档案管理人员接收入库,并做好登记、交接签字手续。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非本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库房。

二、经常检查库房,定期清点、核实库存档案,检查档案褪变破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保持库房整洁,库内不得吸烟,不得放置杂物。

四、按照防火、防尘、防盗、防潮、防光、防虫鼠等要求,采取室内适时通风,控制、调节库房温湿度,严禁易燃、易爆品带入库房,设置窗帘,配备灭火机、防盗设施,安放防蛙药物等措施。

五、库房档案分类存放,排列整齐美观,箱〈柜〉编号并标明保存档案类别、年代。

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统计工作由综合档案室负责。

2、建立登记册,对档案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及时完整做好登记并进行统计分析。

3、按档案业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向档案业务管理机关报送档案工作统计报表。

4、档案统计每年一次,于次年六月底前统计上报。

档案利用查阅制度

1、凡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除秘密文件材料外,一般均可到档案室查阅档案。

2、利用档案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如需摘录材料作证明的,需经档案员核对无误,盖章后方能生效,并向档案员反馈利用效果。

3、本院综合档案室存入档案主要供本院利用,外单位利用档案须持介绍信,经办公室负责人或综合档案室批准后方可查阅。

4、可借阅。借阅须及时归还。

5、查阅、摘录和复制尚未开放的档案,需经档案部门负责人批准。涉及未公开的技术问题,需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查阅绝密档案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6、利用档案者必须自觉爱护档案,不得涂改、圈划、损耗、污染档案。查阅档案请勿吸烟、喝茶。

档案修改补充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归档后档案的修改、补充。

一、修改条件

1、主要的、真实的、原始的材料遗漏归档。

2、发现归档文件有误或表达不确切。

二、修改补充办法

1、修改档案须由档案员填写修改档案申请书,随同修改文件经领导批准方可修改。

2、修改内容较小时可在原始档案上扛改,并在修改处作修改标记。

3、修改较大时,需以新代旧,重新组卷。

4、部分补充插入相应卷内,整卷补充,另立案卷。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一、及时完整地收集、整理下列文书材料。

1、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类文件。

2、本院签发的文件(包括文件原稿)、简报、通报、报告。

3、院、科室工作计划要点、小结、总结、重要会议记录及讲话稿。

4、院史、历史考证,组织沿革(包括院领导人名单),大事记,年鉴。

5、群众来信来访处理意见。

6、党、工、团等组织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及职代会文件材料。

7、本院机构设置、启用印章、干部任免、人员处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和干部、职工录用、调资等文件材料。

8、本院规章制度。

9、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文件材料。

10、各类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

11、本院发生的突发性事件形成的材料。

12、本院在医疗卫生工作方面所形成的文件材料。

13、其它应予归档的材料。

二、须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于次年第二季度内整理完整,涉及各科业务工作的文件,移交给各科兼职档案员并办理必要手续。

三、对于没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件经挑选、复核后登记、呈送院领导审查批准后,指定人员负责监督。

四、查阅文书档案资料,须由管理人员帮助查找,资料一般不出借。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为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2、财务部门应按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由本部门保管一年后,在次年三月底前归档完毕并移交给综合档案室。

3、档案室负责会计档案的接收保管和提供利用等日常业务工作。

4、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可分为永久、定期二类。

5、查阅会计档案应按规定办理手续。

6、会计档案满保管期限时,由综合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会同档案鉴定小组、财务部门共同审查,并编制销毁清册,报请单位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凡需永久性保存的会计凭证、工资名册以及涉及经济案件的会计材料均应抽出另行保管。

7、销毁时由上级专管部门派员监督,销毁现场必须有三人以上在场,监督员在销毁清册上签字,销毁清册应立卷归档。

科技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健全科学技术档案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科技档案,根据《档案法》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科技档案的范围是指科学研究、设备购置、安装、管理、基本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计算材料、照片、影片、录像、录音带等科技文件材料。

二、科技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和统计在本院的技术资料档案,保证技术资料档案完整、准确、系统为医疗事业发展、设备利用、科技研究服务。

三、科技档案归档要求及时,基建、业务科室必须由专人负责做好材料的积累、保管工作,为立卷归档作好准备,待科技项目实施,告一个段落后,应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及时归档,送交档案室入库。

四、所购置的器械、电器等贵重设备在开箱、安装、使用时必须有档案人员在场,并由档案员登记造册,任何人不得擅自开箱启用。

五、档案人员参与每一项科研成果、专题调查项目的评审、鉴定和工程竣工验收活动,对应当归档的科技文件材料的项目,不能通过鉴定、验收。

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一、院职能部门每年根据上级科研立题导向提出下年度调查研究指导性意见,经院长同意后发给各科室参考。

二、每年经上级批准下达任务书后的课题,有关科室向院职能部门报当年科研项目开题申请报告(研究的目的、意义、有关国内外动态、主要内容、资料的主要来源z研究的方法、步骤、进度、经费预算、成果表现形式、交流和应用、保证措施及完成时间)等。

三、课题承担人在院学术委员会会议上宣读开题申请报告,院学术小组及邀请的著名专家对开题报告的可行性、科学性进行审核及评议,签署意见,经院长批准,编制正式计划,按县(市)、市、省、部、国家级逐级上报(凡列入县(市)以上有二个或二个以上协作单位的科研项目的课题,填报科研合同或合作协议,协议内要注明主要完成单位及完成人员分工和任务)。

四、院重点课题开题后每半年上报进度一次,按要求填写进度、经费报表,由院职能部门定期进行检查,一季度检查一次,半年进行小结,年终做出总结。

五、课题进展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院职能部门提出。

六、下达的科研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由课题负责人按用款计划经院长批准用于本研究课题。

七、课题完成鉴定或评审后,应在一个月内将课题的审批文件、任务、委托书、协议书、合同、研究计划、方案、各种载体的原始记录、实验方法、实验报告、数据分析、总结报告、成果申报书、鉴定证书、获奖证书等全套资料科技档案管理方法、要求、分类立卷归档。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院基建档案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本院召开基建工程竣工验收会,必须通知档案部门。小型项目,可委托基建管理部门兼职档案员参加。

2、基建工程项目的全部材料由院基建管理部门在竣工验收后收集齐全、完整交综合档案室。

3、基建需归档的材料:本院建设的总体规划、图纸说明,工程立项报告及有关批准文件,设计任务书,设计总方案、工程选址和地质勘测记录、报告、工程计划,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计划文件、施工合同、工程协议、开工报告、施工说明、组织设计、验收文件、工程总结报告、平面图、地形图、施工实体图、水电通讯管网图、维修及改、扩建记录等以及论述与反映单位和改进前后的文书、图纸、图片等文件材料。

仪器设备开箱制度

为确保仪器设备的图纸、说明书、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保修卡等原始资料的完整归档,有利于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和管理,更好为医疗卫生工作服务,特制订本措施:

1、凡购得或调拨的各种仪器设备,开箱验收时,经办人员必须通知有关科室及综合档案室。

2、仪器设备开箱前六面拍照,验收时由经办人、仓库保管员现场将随机的所有技术资料(包括图纸、说明书、合格证、量说明书等)交有关科档案人员检验归档。

3、对无法包装或不需包装的设备,其所有的随机技术资料,经办人员必须给档案人员检验,出具证明书,方可入库。

4、购置设备技术资料不全,经办人员应设法补足技术资料,方可入库。

声像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声像档案是指声像材料为载体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历史资料,为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加强声像档案管理,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声像档案的建立本院、各科室、个人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照片、录像、录音带等凡有保存价值的,均应及时交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二、声像档案的归档

1、各科室、个人必须把拍摄的底片、照片及文字说明、录制的录像带按规定一并交给综合档案室。

2、向综合档案室移交的照片应包括底片、照片和文字说明三部分,文字说明应包括时间、地点、内容、摄影者等。

3、向综合档案室移交的录像带、录音带应是原片,并在录像带、录音带上贴上文字说明。

4、声像档案的编目应简扼,便于查找和统计。

三、声像档案的保管存放声像档案的库房,要采取防止高温、高湿和强化的措施,并要定期检查录音的柜箱和库房的温湿度,达到规定标准,以防损坏。

四、声像档案的交接、查阅、借用

1、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声像档案时,交接双方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履行签字手续。

2、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声像档案应办理登记手续。

照片档案管理制度

1、为加强照片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照片管理制度,更好开发利用照片档案信息资源,特制订本制度。

2、照片档案由底片、照片和文字说明三部分组成,文字说明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摄影者等六要素,要求文字简洁,语言通顺。

3、按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要求,整理成编写总说明及每张照片分说明,一年一次随其它载体档案一起归档。

4、照片档案入库前要进行检查,防止受污染的照片入库,对本室收藏的照片档案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定期检查,一般宜三个月检查一次。

5、接触底片,应带洁净的手套操作。

档案保密制度

1、认真执行《保密法》,遵守国家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2、凡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专利的档案,不得对外开放。

3、档案人员加强自身修养,忠于职守,不准盗窃、出卖秘密和口头泄密。对造成泄密事件的责任者,及时上报,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利用档案者要遵守保密规定,除需要查阅的内容,其它档案不得随意翻阅。

5、查阅绝密档案,须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机密、秘密级档案仅限本院内部查阅。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对本单位形成的材料,应遵照各类档案的归档范围和实际有无保存价值进行认真鉴定。档案鉴定标准按国家档案局编制的《文书档案管理期限表》、《浙江省科学技术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规定执行。

二、对各种档案的鉴定工作,由鉴定小组负责,必要时也可由上级档案部门派员参加。

三、销毁档案必须严格掌握,慎重从事。根据保管期限规定,经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文件材料,由档案管理人员编造销毁清册,交鉴定小组审定,报院领导审批后,指定专人监督销毁,报上级部门备案。其中会计档案中的定期保管案卷的销毁须报市卫生局批准后方可实施。销毁时应在指定地点,须有二人以上监督,监督人员在清册上签字,销毁清册立卷归档。

个人业务技术档案在人员调出、离退休、死亡时上交市卫生局保存。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篇十四

一、医院会计档案是企业在经济活动中,通过会计核算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专业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资料和证据。

二、医院的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作为会计档案管理的负责部门,财务部门负责档案的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工作,档案部门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三、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其实施办法和医院具体情况,确定会计档案资料的具体内容。

四、当年会计档案,由财务部门负责保管一年,一年后档案部门集中统一保管。

五、建立会计档案的查阅和借阅制度。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本医院,如由特殊需要,须经院领导批准。

六、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确定其保管期限(永久定期)。

1、会计档案保管期满,由档案管理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会部门共同鉴定,编选“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送市卫生局计财处或有关上级部门批准后派人监督销毁。

2、保管期满但尚未了结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直至债权债务结清为止。

3、监销人员在销毁会计档案之前,应以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院领导、市卫生局计财处保存销毁记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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