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住建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模板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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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可以激发我们的思维活力,帮助我们提高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在总结中,可以适当提出自己未来的发展目标和规划,展现自己的进取心和追求。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希望可以给大家一些启发和参考。

住建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篇一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现代农村经济飞跃发展的重要基石,它的建立和完善是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规避农村信贷风险、打造诚信农村的重要举措。近几年和xx支行党组注重辖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列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通过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社会整体信用意识,以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为平台,进一步支持“三农”和辖区经济发展。

(一)更新观念,创新“三农”信贷产品,使信用信息产品成为信贷支持“三农”事业的主要依据。有效解决“三农”主体由于抵押品不足导致的贷款难、难贷款问题。

(二)规避金融风险,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培养农村诚信意识,夯实农村长远发展的基础。实现涉农商业银行间“三农”主体信用信息的共享。

(三)实现高效的银农对接,有效解决涉农商业银行信贷政策、信贷商品与“三农”主体信贷需求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

村信用社是支持“三农”发展的主力军,和xx农业贷款中农村信用联社占到90%以上,对“三农”发展贡献很大。近几年,每到农民备春耕时节,和龙支行都提前摸清农村信用社备春耕资金情况,一旦出现资金短缺,和龙支行就及时为农联社争取支农再贷款。农村信用社以信用、联保等形式发放到农户手中,对信用高的农民逐年提高授信额度,进一步提高了农民守信意识。

2、建立“农村金融信息网络”,多渠道进行诚信宣传。xx年初和龙支行组织建立了“和xx农村金融信息网络”。网络系统包括: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及基层乡镇政府、辖区涉农金融机构、农户及“三农”经济主体。建立“信息网络”之后,和龙支行充分利用村党组织的力量,由村支书、村长担任义务宣传员和“大啦叭”,并与他们建立联系制度,使和龙支行的信息采集及时真实。同时注重发挥“农村金融信息网络”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推进作用,通过调研座谈、宣传守信典型等形式培养广大农民诚实、守信意识。

3、组织各方力量,共建农村信用体系。

推动农业担保机构的建设。针对“三农”主体因担保不足而贷款难的问题,支行党组经过集体研究认为,可以通过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三农”担保公司,打造“信贷+三农担保+商业保险”的“三农”放款模式,分散农业信贷风险,有效解决“三农”主体贷款难题。这个构思正逐渐完善,也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认可和高度重视。

住建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篇二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打击失信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稳定和发展,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保护群众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离不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经济既是法治经济,也是信用经济。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没有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就不可能建立起完善的市场经济。没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就不可能有良好的市场秩序,更不可能有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根据国际经验,经济发达程度与信用交易成熟程度呈正相关,即经济越发达对信用交易的依赖程度就越大,而信用交易又反过来促进经济的发展。而且,适应新的形势,促使企业“走出去”,也要大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些部门和地区相继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全社会对信用体系的认识进一步提高。面对新的形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各地区各部门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加强协调,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顺利进行。

完备的法律法规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保障。信息公开是信用信息服务业即征信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可按照信息共享,公平竞争,有利于公共服务和监管,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的要求,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在这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规范与发展的关系。既要规范信用机构和征信行为,还要适应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需要,促进信用业健康发展。二是征信与保护隐私的关系。发展征信业务必须建立在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基础上,注意平衡信息披露和信息保护的关系。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在隐私保护、信用征集等许多方面要区别对待,各有侧重。三是信用活动与其监管的关系。必须明确哪些机构或行为需要监管、谁来监管以及如何监管等问题。四是注意衔接配套,注意与现行法律法规相互衔接配套。

建设,形成完整、科学的信用标准体系信用服务业具有智力密集、技术密集、专业化程度高、市场集中度高的特点,承担着信用信息收集、加工、处理和传递的功能,在防范信用风险、促进信用交易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加大诚实守信的宣传教育力度,培育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信用风尚。要鼓励扩大信用产品使用范围,培育信用服务市场需求,支持信用服务市场发展。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培育和发展种类齐全、功能互补、依法经营、有市场公信力的信用服务机构,依法自主收集、整理、加工、提供信用信息,鼓励信用产品的开发和创新,满足全社会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的信用服务需求。

行业信用记录纳入信贷征信体系,有利于促进行业信用管理。要根据我国的国情和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借鉴国际经验,进一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推进行业信用建设。要依托“金税”、“金关”等管理系统,完善纳税人信用数据库,建立健全企业、个人偷逃骗税记录。要实行合同履约备案和重大合同鉴证制度,探索建立合同履约信用记录,依法打击合同欺诈行为。要推动企业产品质量记录电子化,定期发布产品质量信息,加强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管理。要继续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和价格信用建设。要发挥商会、协会的作用,促进行业信用建设和行业守信自律。此外,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沟通情况,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制度,逐步建设和完善信息共享平台体系,形成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要以信贷征信体系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健全证券业、保险业及外汇管理的信用管理系统,加强金融部门的协调和合作,逐步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促进金融业信用信息整合和共享,稳步推进金融业信用体系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支持信贷征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利用其信用信息资源,加强信用建设和管理。

住建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篇三

一是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我县着力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社会公布办法》,出台了《融水苗族自治县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位管理制度》,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已经依法查处并作出处理决定(包含已经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每季度向社会公布一次。对于情节特别严重、引起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随时向社会公布。企业如果存在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或者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查处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人社部门按照管辖权限将企业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同时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时,实行施工现场信息公示制度。要求施工企业负责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工人劳动维权告示牌,内容包含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联系电话、地址以及维权提示等,以方便广大的农民工能更好的了解自已的权利,更有效的维权。二是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强化落实《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并出台了《融水苗族自治县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实施方案》。对县域内用工企业每年开展一次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对于被评为a级的企业,适当减少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频次。对于被评为c级的企业,列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同时由人社部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敦促其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三是规范用工行为。加强对劳动合同签订各履行的指导及管理。督促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建立施工单位的用工实名制花名册,同时推行简易劳动合同文本。农民工入场作业前,必须先签订劳动合同。四是加强劳动保障监督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日常巡查工作,发现问题指出问题整解问题,推进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做到隐患排查“零死角”,紧紧盯住工程建设领域、劳动密集型企业等易发多发领域和行业,在关键时期、重要节点,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的欠薪隐患单位建立台帐清单,实行定领导、定专人、定责任的管理办法,做到事实不查清不放过,工资不支付不放过、矛盾不化解不放过。做到执法办案“零拖延”,对涉及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要快立快查快结,对重大欠薪案件要挂牌督办,不见结果不收兵。五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201x年至201x年9月,人社局共接收仲裁申请案件460件,立案受理378件,不予受理84件,调解50件,结案率100%。全面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就近、就地、及时、柔性处理人事劳动争议,把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积极推进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以及街道和企业等基层调解组织的建设,拟赋予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职能,努力在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

住建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篇四

按照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xx年上半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呼社信办〔20xx〕38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认真落实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信用度,对外树立司法行政新形象,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xx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制度完善,组织健全。4月份我局召开党组会重新进行了科室分工,行政审批办负责我局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随后重新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相关科室为成员的市司法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审批办,全面负责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推进落实。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司法局20xx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细化为10项具体工作,分别明确了牵头科室、配合科室和完成时限。结合司法行政实际工作制定了《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工作承诺制度》、《呼和浩特市律师行业信用信息制度(试行)》和《呼和浩特市司法鉴定承诺制度》。

(二)注重创新,突出特色。在对我市九个旗县区836个村居社区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服务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律师事务所与我市1162家村(社区)进行帮扶,截至目前已经帮扶了1129家,占全体的96%。为了加强管理,截至目前共有75家律师事务所和3家公证处建立了诚信档案。

(三)多样宣传,氛围浓厚。我们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信息简报、led显示屏等多种有效载体,广泛宣传系统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将《呼和浩特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第二法律服务所诚信经验材料》和《内蒙古超伦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永强律师诚信事迹材料》按时报送到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并纳入自治区诚信库范围内。

(四)加强报送,做好日常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信用呼和浩特“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关于按时报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的通知》请各科室于每月15日,30日向局审批办报每半个月的工作开展情况,未及时报送的科室在第二个月作出书面说明,说明未报送的原因。20xx年截至目前,我局报送法人行政许可50条,个人行政许可206条,行政处罚无数据。按时完成了《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普查表》填报工作,我局《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普查表》涉及司法考试、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援助和法制宣传,并于5月29日接受了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督查。7月20日,我局分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副局长和局审批办负责人参加了《呼和浩特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暨信用信息目录及数据征集培训》为下一步信用数据征集做准备。

虽然上半年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是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下半年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信用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宣传工作,部门开展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行业宣传活动没有与诚信建设结合起来宣传,宣传方式单一,宣传机制不健全。

(二)继续加强我局的双公示报送工作。进一步落实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双公示”,建立畅通的信息发布流程,保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及时、准确录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住建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篇五

近年来,xx县委、县政府将信用环境建设作为优化投资环境、提升人的`素质、提高科学发展水平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统一标准、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多方受益”的原则,着力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有效缓解了农民贷款难问题,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县委、县政府率先垂范,在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归还乡镇政府、学校在农村信用社的陈欠贷款283万元。同时,由县纪委牵头,对党政机关干部银行贷款进行全面清理,共收回贷款1350万元。这些举措,极大地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增强了农民群众金融意识和信用观念。各乡镇都把“信用村”作为发展地方经济的无形资产,想方设法帮助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形成了良好的信用氛围,目前全县已初步形成以农村信用户为主体,信用社、乡(镇)政府、村委会和农户“四位一体”的社会信用服务体系。

农户信贷评分体系不仅对信贷相关信息进行评分,而且对家庭信息、综合信息等能表明农户非信贷情况信息进行评分,从而能更全面、更准确地对农户进行评价。信用评价体系推动了信用社贷款营销机制的变革,促进了信用社资金的合理使用,扩大了信用贷款的覆盖面,有效满足了农民的贷款需求。

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xx县建立了“创业贷款”和外出务工人员贷款制度,加大了对农村进城务工经商户、小型加工户、运输户和其他与“三农”有关的城乡个体经营户创业金融信贷服务和支持力度;试点推行林权抵押和流转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制度,拓宽了信贷条件;建立了“订单农业+信贷”服务模式,大力支持烟叶等主导产业发展;推行“富秦家乐卡”业务,实现了信贷消费一体化,还款还息智能化,开辟农户小额贷款“绿色通道”;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共评定授信个体工商户1842户,授信总金额xx3万元,组成“信用共同体”349个1109户,占授信总户的%,有效破解了个体工商户贷款抵、质押不足的瓶颈问题。

信用工程建设不但给农民、个体工商户提供了经营资金,而且送科技、送信息,架起了信用社与客户的连心桥,使群众体会到信用社是“农民自己的银行”,使社村、社群关系更加融洽。信用工程创建为农村信用社赢得了支持,赢得了地位,各村普遍与农信社建立了良好的互信关系,村级企业和村民的闲散资金,绝大部分存入信用社,壮大了农信社的实力。信用社以解决农民贷款难的实际行动,赢得了良好信誉,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有效地促进了自身发展。

通过信用工程创建活动,不但农村信用社掌握了农户信用状况、农户特长和还款能力等大量信息,而且有效简化了贷款手续,农户仅凭贷款证就可随用随贷,缩短了贷款办理时间。通过拓宽农户小额信贷服务领域、提高小额贷款授信额度、改进小额贷款服务方式等举措,有效满足了广大农户的信贷需求,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矛盾。今年截止9月底,全县农业贷款余额亿元,较年初增加亿元,占新增贷款总额的xxx%,增幅xxx%,高于各项贷款增幅xxx个百分点。

住建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篇六

(1)健全完善社会救灾诚信体系方面。一是社会救灾诚信体系建设。2020年以来,国家民政部建立了“国家自然灾害灾情报送系统”,自治区民政厅建立了“自然灾害应急指挥平台”,均能够普及到县级民政部门。救灾款物发放均按照国家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文件规定,足额、按量、按期发放。二是救灾款物管理和信息公开。救灾资金由自治县财政统一管理,根据需要向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资金通过银行代发方式,直接拨付到受灾群众银行账号。救灾物资统一储备,根据灾情需要,登记造册,直接发放到受灾群众受灾手中,并在所在行政村、社区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2)构建社会救助诚信体系。严格按照2020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2020年1月26日自治区民政厅印发的《xx壮族自治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桂民发〔2020〕5号)和《xx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桂民发〔201x〕7号)文件规定审核审批社会救助。目前,我县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落实编制9人,现有工作人员8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能与部分部门信息共享,如:农村信用社、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人社职工养老保险、渔船补助、车辆、涉农补贴、地税信息。

(3)构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我县目前依托“xx居家养老信息管理平台”,从2020年起,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乡镇敬老院、农村五保村配备了53名管理人员。2020年以来,共投入资金约3000万元新建和改造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新增社会养老服务床位700余张。目前,自治区、xx市均为出台社会救灾救助诚信体系以及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诚信体系建设的配套制度、社会福利和慈善信息公开制度,我县没有出台文件依据。

(4)加强社会保险领域的行政监督执法。每年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积极开展对参保单位进行实地稽核和书面稽核,加强社会保险领域的行政监督执法,规范用人单位的参保缴费行为;加大定期和不定期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等社会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督查,规范服务质量,时时通过社保监控系统对各类参保人员的医保使用行为进行监督,加强检查,杜绝违规、欺诈、骗保等行为的出现,防止和打击各种骗保行为。定期和不定期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进行内控检查,加强内部管理与监督,规范业务经办行为,防范和控制业务经办风险,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提高基金征收、管理、支付等各环节的透明度,推动社会保险诚信制度建设,规范参保缴费行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

住建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篇七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增强农民信用意识,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做好农村金融工作的一项重要工程。为进一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我县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扎实做好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我县农村信用社在辖内积极开展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现将我县开展农户信用评级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我县共有12个乡镇,截止至20xx年6月30日,辖内共94个行政村,辖内农户46861户。正宁县联社辖内共有营业网点15个,办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网点数14个,截止6月末,各项存款余额98756万元,各项贷款余额56935万元。其中农户贷款余额53543万元,占贷款总额的94%;不良贷款余额2730万元,不良贷款占比为4.79%。

自20xx年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推广试点工作以来,我县联社坚持以服务“三农”为理念,加大推广力度,规范业务操作,落实柜台办贷,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20xx年6月底,全县94个行政村已全部实现了柜台办贷。全县共有农户46861户,其中建立资信档案农户42647户,占总农户的91%;评级授信农户36983户,占总农户的79%,其中评为优秀的信用户4547户,占评级授信农户的12%,评为较好的信用户13552户,占评级授信农户的37%,评为一般的信用户18884户,占评级授信农户的51%;核发贷款证33340户,占评级授信农户的90%;柜台办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6515户,柜台办贷金额14522万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达到16358万元。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广,进一步拉近了农村信用社与农民的距离,有力的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农村信用社服务观念和服务方式的转变,取得了显著成效。首先,推广工作开展以来,特别是小额农贷专柜设立以来,方便了信用户办理贷款,缩短了办贷时间,农户只需手持“两证一章”,就可直接在柜台办理贷款。其次,实现柜台办贷以来,特别是随着信贷系统的上线,客户信息录入力度的加大,关联信息的建立,有效的杜绝了冒名贷款、跨区贷款、人情贷款的发生,降低了操作风险。再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广,有效解决了农户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也解决了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后劲不足问题,得到县、乡、村三级政府的大力支持。

1、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信用社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认识上存在偏差,各社程度不同的存在着评级授信不认真、信息登记不准确,资信档案资料填写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的现象。

2、贷款管理不规范。信贷等级评定时,对农户的个人信誉,家庭收入,偿债能力等资信档案没有一套切合实际、科学完整的评定方法,信用等级评定主观性、随意性较大,操作过程缺乏科学性和严谨性。信贷工作人员较少,面对千家万户,工作难于做细,面对点多、面广、零星分散、工作量大的境况,信贷人员的贷后管理工作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3、信贷环境不理想。当前部分农户信用意识淡薄,把信用社支农的善意当做是骗取贷款的好机会,还贷意识不强。当信用社收贷时,便四处躲藏或赖债不还,逃废债现象逐渐增加;再加上现行法律对债权人保护力度欠缺,对债务人约束软化,执行难问题突出,使一些欠款户的失信行为得不到有效的治理。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认识。要牢固树立以农为本的经营理念,克服不良的思想倾向,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性和自觉性,提高支农服务水平。因地制宜,积极稳妥的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做到“实事求是,循序渐进,注重实效”。严格按照省联社制定的《甘肃省农村信用社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指引》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同时根据联社安排的《正宁县农村信用社贷款清理清查方案》的有关要求,深入到户,做好贷款证的年审及宣传工作,争取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工作做实做细。

2、规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首先要规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构筑好第一道防线,要根据农户及家庭成员的个人身份信息、家庭财产经济状况信息、个人信用及品德修养信息等内容制定出细化的、符合本地实际的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农户个人资信评价体系,真实、客观、公正的确定农户个人信用等级。其次是加强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和反馈农户的资信变化。针对信贷工作人员不足的状况,重点是建立一个由村两委、评定小组成员、社会代表、村民代表组成的农户信用状况监控网络,通过他们实时性的现场监测,及时收集掌握农户信用度的变化,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为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创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培育“讲信用光荣,无信用可耻”的信用意识,使农民恪守“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的公民信用道德准则,并以征信体系为载体,以信用评价为手段,以构建激励惩戒机制为重点,积极倡导诚实守信的文明风尚,大力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构建和谐的农村信用体系。

住建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篇八

20xx年,全县教育系统把学生诚信教育、教师师德师风和诚信机关建设作为诚信教育的重点,不断规范办学行为,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全县广大教职工和中小学生的诚信意识明显增强、道德素质明显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教育系统肩负着全县3万多名师生的教育任务,教育的成败,教师的示范,师生的诚信将直接影响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此,我局高度重视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股室负责人和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为组长的的教育系统诚信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全力加强全系统诚信建设工作。

我局根据教育点多面广的特点,因地制宜,积极开展诚信教育的宜传工作。

一是从机关做起,结合“干部作风改进年”以及创先争优活动,以建设规范、高效服务的“诚信机关”为目标,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机关工作作风,减少办事环节,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提高现场办结率;以方便师生群众、服务社会为原则,采取设立政务公开栏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真实完整地公布政务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提高办事和决策的透明度。

二是通过召开校长会、教职工会,积极向教职工传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各学校利用校会、班会、板报等形式向学生开展宣传工作,并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养成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有机的结合,做到了诚信教育进校园、进课堂。

学校评先选优、职称评聘、绩效考核、工资发放、校务公开等工作中坚持民主、公平、公正、公开。

二是加强师德教育。坚持以“四有”好老师为目标,选聘师德师风监督员6名,对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教职工职业道德进行监督,并通过电话、邮箱、微信、网站留言等方式拓宽监督管理渠道。同时,严格落实师德年度考核制度,为在校每一位教师建立了师德个人档案,把日常监督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作为教师个人评优评优、晋级等依据,形成了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社会“五位一体”的师德师风日常监管体系。积极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全县教育系统全员教师积极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师德标准。今年教师节期间,县上对15名师德标兵进行了表彰奖励。

三是加强学生教育。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通过班会、晨会、国旗下演讲等途径,组织学生开展以《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标准的承诺活动,要求学生做到: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勤俭朴素,不吃零食,不乱花钱,不穿奇装异服,不进网吧等。积极开展了征文、演讲、诵读、表演、书画大赛等形式多样的诚信教育活动。部分学校在期中期末考试时,采取无人监考、流动监考等不同方式,对学生诚信应考进行了实践检验,以考风考纪的好坏来检验诚信教育的成效。

“人无信不可,民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威”。虽然我们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教育环境改善、师德师风建设、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今后,我们将按照省、市、县要求,同心协力,扎实工作,进一步加快全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0xx年11月1日

住建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篇九

(一)强化粮食安全金融保障。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春耕备耕、粮食流通收储加工等全产业链,制定差异化信贷支持措施,择优扶持一批风险可控、专注主业的粮食企业。支持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农业发展银行要发挥好粮食收购资金供应主渠道作用,及时足额保障中央储备粮增储、轮换和粮食最低价收购信贷资金供给。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粮食市场化收购,主动对接粮食收购加工金融需求。

(二)加大对大豆、油料等重要农产品供给金融支持。围绕促进大豆和油料增产、“菜篮子”产品供给,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持续加大信贷投入。依托主产区和重要物流节点,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加大对重要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金融支持。积极开发适合油茶等木本油料特点的金融产品,适当放宽准入门槛、延长贷款期限,支持油茶规模化种植和低产林改造。

(三)做好农产品跨境贸易和农业社会化金融服务。鼓励农业进出口企业在农产品跨境贸易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按照市场化原则,支持有实力有意愿的农业企业“走出去”。指导金融机构基于实需原则和风险中性原则,积极为农业进出口企业提供汇率避险服务,降低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成本。各金融机构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等发展生产托管服务,推动提升农产品生产规模化社会化水平。

(四)加强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金融保障。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会同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开展重点种业企业融资监测,强化政银企对接,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生物育种重大项目中长期信贷投入,支持育种联合攻关、种业基地建设和优势种业企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种业知识产权质押、存货和订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贷款业务,强化种业育繁推产业链的金融服务,提升现代种业企业融资便利度。

(五)创新设施农业和农机装备金融服务模式。鼓励金融机构拓宽农村资产抵质押物范围,开展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活体畜禽、养殖设施等抵贷款。稳妥发展融资租赁等业务,缓解涉农主体购置更新农机装备资金不足问题。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机装备研发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资金来源,加快科研成果转化运用。

(六)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围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等产业发展特点,持续完善融资、结算等金融服务。积极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贷款业务,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给予优先支持。依托县域富民产业,丰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贷款产品,合理增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长期信贷投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乡村振兴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促进乡村发展,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特色优势产业。

(七)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金融支持。各金融机构要围绕县域商业发展、农村流通网络建设和县域市场主体培育,强化银企对接,加大信贷投放。结合县域商业实际使用场景,深化信息协同和科技赋能,为县域商贸、物流、供销企业和合作社提供资金结算、财务管理等服务。探索开发针对农村电商的专属贷款产品,打通农村电商资金链条。

(八)做好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金融服务。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加强与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协调联动,适当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优化办理流程,落实免除反担保相关政策要求,支持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农民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及配套设施建设信贷资源投入,深化园区内银企对接,带动更多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返乡入乡就业创业。

(九)拓宽农业农村绿色发展融资渠道。丰富“三农”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积极满足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国土绿化等领域融资需求。探索创新林业经营收益权、公益林补偿收益权和林业碳汇收益权等贷款业务。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支持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积极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地区风力发电、太阳能和光伏等基础设施建设信贷支持。

(十)强化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支持。各金融机构要围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造等重点领域,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项目投资回报周期等,探索开发合适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加大对乡村道路建设、供水工程改造、农村电网巩固提升等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投放中长期贷款。

(十一)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与金融服务融合发展。各金融机构要依托线下网点,积极整合普惠金融、便民服务、农资农技等资源,加快涉农场景建设推广,增强网点综合化服务能力,提升缴费、查询、远程服务等便捷性。进一步加强金融与教育、社保、医疗、交通、社会救助等民生系统互联互通,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化。

(十二)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脱贫地区的金融资源倾斜。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细化针对脱贫地区特别是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支持措施,在信贷准入、授权审批、资本计量等方面予以倾斜,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要力争全年对全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各项贷款增速高于本机构各项贷款增速。按市场化、可持续原则进一步加大对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的金融支持力度。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质量监测和续贷展期管理,推动符合条件的及时启动风险补偿,促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健康发展。

(十三)持续做好定点帮扶工作。承担定点帮扶任务的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定点帮扶政治责任,深化“信守一个承诺、种好两块田地、建设三个工程”帮扶理念,发挥金融组织优势与社会协同能力,鼓励扩大帮扶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形成市场化支农业务模式。要扎实做好帮扶地区信贷支持、资金捐赠、消费帮扶、干部培训、招商引资等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帮扶任务指标,把定点帮扶“责任田”打造成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示范田”。

(十四)强化货币政策工具支持。进一步优化存款准备金政策框架,执行好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引导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的地方法人银行释放更多资金投入乡村振兴领域。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继续加强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管理,强化精准滴灌和正向激励功能,提高政策支持普惠性,适度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加大对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支持力度。

(十五)改进金融机构内部资源配置。各金融机构要健全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或业务条线,在信贷资源配置、产品服务创新等方面予以倾斜,加强“三农”人才队伍建设。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全国性银行要制定明确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方案,中小银行可结合自身实际合理确定优惠幅度。各金融机构要细化实化涉农信贷业务尽职免责制度,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将金融管理部门对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结果纳入对分支机构的考核。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拓宽可贷资金来源。

(十六)稳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进一步压实地方党政风险处置责任,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化险工作,保持商业可持续的县域法人地位长期总体稳定。继续支持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坚持农村信用社服务当地、服务小微和“三农”、服务城乡居民的定位,严格约束异地经营行为。各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要明确职能定位,落实“淡出行政管理”的要求,因地制宜做优做强行业服务功能。

(十七)强化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继续深入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优化风险定价和管控模型,有效整合涉农主体信用信息,提高客户识别和信贷投放能力,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积极发展农户信用贷款。

(十八)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完善各级涉农信用信息系统,因地制宜建设地方征信平台,精准识别各类农村经济主体信用状况,以信用建设促进信用贷款投放。积极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加快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探索开展信用救助,创新信用评价结果运用。

(十九)持续提升农村支付服务水平。巩固优化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支持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与农村电商、城乡社会保障等合作共建,推动支付结算从服务农民生活向服务农业生产、农村生态有效延伸。推广完善“乡村振兴主题卡”等特色支付产品,推动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向县域农村下沉。加大央行存款账户业务线上渠道推广,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央行存款账户资金归集。通过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支持货币政策工具券款对付(dvp),实现融资等环节全流程自动化处理,加速政策资金到账速度。

(二十)持续推进储蓄国债下乡。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符合当地特色的储蓄国债下乡工作措施,推动提高农村地区国债发行额度分配比重,引导金融机构将储蓄国债发行额度向农村地区适度倾斜。深入推进农村地区国债宣传工作,拓展销售渠道,让更多农民群众“足不出村”享受购债便利。

(二十一)加强农村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继续将农村居民列为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重点对象,开展好集中性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结合农村地区金融教育基地建设,常态化开展风险警示教育,推动金融素养教育纳入农村义务教育。持续畅通普惠金融重点人群权利救济渠道,压实金融机构投诉处理主体责任,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用好“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强化金融纠纷调解专业性,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对金融纠纷调解的认知度、参与度和认可度,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十二)强化统计监测与考核评估。完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统计制度,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指标定义内涵,开展数据质量评估。用好金融支持巩固脱贫和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加强脱贫人口金融信息管理。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切实发挥评估工作对进一步改进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的积极作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在原金融精准扶贫政策效果评估办法的基础上,调整优化评估指标,对辖区内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帮扶政策效果评估。

(二十三)加强组织协调和宣传推广。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部门间统筹协调,指导辖区内金融机构细化政策措施,抓好贯彻落实。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探索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有效途径。及时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和典型模式,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政策宣传,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氛围。

住建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篇十

按照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xx年上半年社会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呼社信办〔20xx〕38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认真落实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信用度,对外树立司法行政新形象,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xx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制度完善,组织健全。4月份我局召开党组会重新进行了科室分工,行政审批办负责我局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随后重新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相关科室为成员的市司法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审批办,全面负责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推进落实。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司法局20xx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细化为10项具体工作,分别明确了牵头科室、配合科室和完成时限。结合司法行政实际工作制定了《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工作承诺制度》、《呼和浩特市律师行业信用信息制度(试行)》和《呼和浩特市司法鉴定承诺制度》。

(二)注重创新,突出特色。在对我市九个旗县区836个村居社区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服务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律师事务所与我市1162家村(社区)进行帮扶,截至目前已经帮扶了1129家,占全体的96%。为了加强管理,截至目前共有75家律师事务所和3家公证处建立了诚信档案。

(三)多样宣传,氛围浓厚。我们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信息简报、led显示屏等多种有效载体,广泛宣传系统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将《呼和浩特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第二法律服务所诚信经验材料》和《内蒙古超伦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永强律师诚信事迹材料》按时报送到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并纳入自治区诚信库范围内。

(四)加强报送,做好日常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信用呼和浩特“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关于按时报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的通知》请各科室于每月15日,30日向局审批办报每半个月的工作开展情况,未及时报送的科室在第二个月作出书面说明,说明未报送的原因。20xx年截至目前,我局报送法人行政许可50条,个人行政许可206条,行政处罚无数据。按时完成了《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普查表》填报工作,我局《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普查表》涉及司法考试、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援助和法制宣传,并于5月29日接受了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督查。7月20日,我局分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副局长和局审批办负责人参加了《呼和浩特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暨信用信息目录及数据征集培训》为下一步信用数据征集做准备。

虽然上半年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是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下半年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信用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宣传工作,部门开展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行业宣传活动没有与诚信建设结合起来宣传,宣传方式单一,宣传机制不健全。

(二)继续加强我局的双公示报送工作。进一步落实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双公示”,建立畅通的信息发布流程,保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及时、准确录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住建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篇十一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实现审计工作的科学发展,我局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以打造“诚信审计”为目的,大力整顿和规范审计秩序,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步伐。现将我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长期以来,我局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逐步形成了由分管领导负总责,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内在要求,我局以建设诚信税务机关为目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确定了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在摸清全地区审计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明确了符合审计系统实际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思路、方法和步骤,做到了有的放矢。

(一)推进审计制度化建设。,我局对历年来制定的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紧密相关的制度、办法进行了梳理,通过狠抓各项工作制度和措施的落实,为打造“信用地审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转变观念,推动审计工作科学发展。结合我局实际,切实推进3个转变,即:“在执法理念上,由监督型向服务型转变;在管理方式上,由粗放式管理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转变;在队伍建设上,由注重人员数量向注重人员素质转变”。通过实现3个转变,努力提高审计机关执法水平,更好的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我地区审计系统信用体系建设需要不断的总结和完善。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要自觉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到地区审计总体工作之中。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自觉主动地做好审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不断提高工作落实能力。

(二)注重理论研究。各级审计部门要不断加强审计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理论研究工作,积极借鉴区内外审计信用管理工作经验,指导和稳步推进审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积极打造“阳光审计”。坚持政务公开,保证审计执法的规范和公开公正。

住建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篇十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要求,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进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任务,健全完善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和规范制度,我局积极开展信用管理的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将我局20xx年上半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20xx年度信用采集工作总体情况。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信用政策,我局在法定的范围内已持续进行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采集及评估、动态监管等工作,20xx年上半年已完成信用信息采集及信用状况动态监管工作的企业共计792家企业。

(二)信用信息采集工作基本情况。1月已对39家企业进行信用信息采集工作;2月-3月已对26家企业进行信用信息采集工作;4月已完成27家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工作;5月已完成30家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工作;20xx上半年对有效行政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的企业共计122家。

(三)信用状况动态监管基本情况。在20xx年1月至20xx年5月已采集共792家企业(其中有会展行业302家;家政服务行业26家;汽车销售维修行业104家;大型商超32家;商务服务行业328家。),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其信用状况进行动态监管工作。

(一)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充分发挥政府的诚信导向作用,积极探索商务行政管理新路径坚,我局编制关于《在商务行政管理工作中实行信用承诺的实施办法(试行)》,此办法已经在会展企业申请财政性资金、商务流通领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采集时使用,20xx上半年报送68份信用承诺书至“信用三亚”二期平台。此办法对市场主体进行信用承诺的制约,提高行业守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二)加强信用信息应用和负面信息披露力度。按照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的原则,全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在日常监督、行政许可、资质等级评定、表彰评优、安排财政性补贴资金、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应当查阅公共征信机构记录的企业或个人的信用信息。对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市场主体给予便利或奖励;对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市场主体实行惩戒,加强监督管理。要加大对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商业贿赂、恶意违约、逃废债务等不良信用信息的披露力度。对信用记录不良、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要加大监管力度,并予以公开曝光。

(三)推进失信专项治理工作。做好商贸流通领域信用建设,研究建立事前承诺、事中记录、事后评价相结合的商贸流通领域建设工作体系。坚持报送商务流通领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581条。组织商务领域示范企业诚信承诺和评估等。扩大商务领域企业诚信档案覆盖范围,完善信用信息。

为了提高商务领域诚信意识和信用体系建设水平,弘扬诚信经商理念,营造良好的诚信经商氛围,我局组织参加“信用记录关爱日”活动,精心筹备宣传活动,通过发放信用主题宣传材料、张贴宣传主题海报以及发放小礼品,全面细致地向广大市民宣传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红黑名单”以及联合奖惩等商务信用知识,宣传商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性,加强对电子商务、家政服务、成品油经营、汽车流通等行业的监管,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市场氛围,提高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和维权意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我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提供良好的信用保障。

通过宣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健全完善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夯实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基础,探索推进自由贸易港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与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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