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发货流程管理制度(模板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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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货流程管理制度篇一

一、销售部(店面)必须写清楚货号、颜色、配比、数量、客户地址、客户联系方式、送货地址、付款情况(未付款销售单最好销售部自己保管),把票据转移生产部,单据为两联。

二、生产部接到发货单立即安排成品仓库发货配包,生产部必须给成品仓库主管一联单据,配好包必须在内袋上写上配包人姓名,以便日后客户投诉作追查依据。

三、司机送货必须要有生产部送货单才可以送货,避免发货错误或误发,司机送货后每天必须把托运号送到销售部核对,销售部做客户销售帐目,以便日后客户发货情况追查。

四、成品仓没有按照销售清单配货、货号配错,当月超过客户投诉2次以上与货号配错造成一次损失200元以上处罚100元一次与货号相差价格承担责任。

发货流程管理制度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规范煤炭生产经营秩序,防止非法违法煤炭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根据《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12号令)及《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煤炭生产企业。

1、各企业销售原煤时,应当向购买方出具同等数量的煤炭销售票,同时建立煤炭销售票使用明细及台帐。

2、各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煤炭销售票管理机构和使用制度,有专人负责;票据开具必须规范正确,加盖本企业印章;按照规定认真填写煤炭销售票使用台帐。

3、严禁销售煤炭时不按规定出具煤炭销售票;严禁转让、倒卖、套开煤炭销售票。违反管理规定将依据《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及《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煤炭加工转化、经营企业和用户。

1、煤炭加工转化企业、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炭用户购买煤炭时必须从煤炭生产企业取得同等数量的煤炭销售票,并随煤炭流转,持票运输,同时建立煤炭销售票回收明细及台帐。

2、煤炭加工转化企业、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炭用户必须建立健全煤炭销售票管理机构和回收、使用制度,有专人负责;票据开具必须规范正确,加盖本企业印章;按照规定认真填写煤炭销售票回收、使用台帐。

3、严禁收购、经营、使用无煤炭销售票的非法煤炭;严禁转让、倒卖、套开煤炭销售票。违反规定将依据《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及《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并停止换票企业的换票处理。

一、申报程序。

(一)各煤炭生产矿井按照隶属范围,依据本企业核定能力计算出煤炭销售票的使用量,填写《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申领函》一式二份,上报所属煤炭纠察队审批。

(二)各煤炭基建矿井按照隶属范围,持施工设计进度审查批准意见书,填写《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申领函》一式二份,上报所属煤炭纠察队审批。

(三)各县市区煤炭纠察分队依据各煤炭生产(基建)矿井上报的申请量,进行核实汇总后,填写《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申领函》一式二份,上报市煤炭纠察支队审批。

(四)市煤炭纠察支队依据各县市区煤炭纠察分队上报的申请量,进行核实汇总后,填写《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申领函》一式二份,上报省票证中心审批。

二、发放程序。

各县市区煤炭纠察分队持市支队开具的《出库单》由分队长签字后办理登记入库、填写台帐。

(二)各县市区煤炭纠察分队根据辖区内煤炭生产企业申报核准的生产数量,严格按照程序发放煤炭销售票,严禁超能力发放,并认真做好发放管理台帐。

发货流程管理制度篇三

1、与调度员随时随地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收货发货信息。收发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坚守岗位,自觉遵守厂纪厂规。

2、每日接到车间完工成品的送货单要及时进行认真核对并通知质检进行检测,检查并标明产品级别、规格、型号,对不合格产品要标出记号,及时安排出釜人员出釜,督促出釜人员分清废次品,及规格、型号,并记录车间出釜的成品、废次品数量、规格、型号,将车间送检单一式四联签字留存一联,车间回一联,质检处送存一联,送一联调度员。并逐釜经车间和出釜人签字确认后入库。

3、出釜时要到现场检查,实地考核出釜产品破损状况,产品要整齐码放在木架上,木架按规矩摆放到位,不得有零碎产品放在上面做到码架方正,出釜人员在出釜过程中要确保,产品完好,不得人为损坏,收发员要做好管理和详细记录。

4、出釜产品在整齐摆放到位的情况下,要及时按排叉车分清级别、规格型号、废次品将产品堆放到指定场地,堆放要紧凑、整齐。

5、在装车过程中收发员督促叉车保质、保量、保规格无误的情况下送到运输车并对装车过程中破损的情况进行记录,分清是叉车损还是装卸工损,要做到不错发、示多发、不漏发与送货人当面点清,手续齐全交给送货人,并对送货车进行实发与实收以及在运送过程中的破损状况,了解清楚具体状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6、及时通知清理工清理场地零碎杂物,保持场地清洁、畅通。各环节的安全措施随时随地检查督促。

7、收发员每天要做好自己经手的收发及各环节考核日报,及时送交调度员,不得延误。

8、所有台帐要健全,登记要清楚,帐实要相符。

9、不得接受与本单位有协作关系的请客、送礼等贿赂事宜,如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调离岗位、开除出厂、移交公安处理的处分。

10、库存物资,不经负责人批准,不得私自借出,对本公司领用物资凭负责人签发的凭据或财务部开出的收据,方可发出。

11、确保车间及时领用物资,不得影响生产和机械维修。

12、严格遵守仓库防火安全制度,做好仓库消防工作,禁止闲人进入仓库,更不允许将火种带入仓库,确保公司不受任何损失。

发货流程管理制度篇四

一、销售部(店面)必须写清楚货号、颜色、配比、数量、客户地址、客户联系方式、送货地址、付款情况(未付款销售单最好销售部自己保管),把票据转移生产部,单据为两联。

二、生产部接到发货单立即安排成品仓库发货配包,生产部必须给成品仓库主管一联单据,配好包必须在内袋上写上配包人姓名,以便日后客户投诉作追查依据。

三、司机送货必须要有生产部送货单才可以送货,避免发货错误或误发,司机送货后每天必须把托运号送到销售部核对,销售部做客户销售帐目,以便日后客户发货情况追查。

四、成品仓没有按照销售清单配货、货号配错,当月超过客户投诉2次以上与货号配错造成一次损失200元以上处罚100元一次与货号相差价格承担责任。

发货流程管理制度篇五

满足客户的发货要求,保证发货的及时性、准确性,确保公司发货流程的`顺畅。

1、业务部负责并监督整个产品发货过程。

2、仓库负责办理产品出库手续,打印送货单,准备好出货产品。

3、外发物流公司、快递公司由业务部联系,短途行政部司机负责产品运输。

1、业务员按合同或客户要求的发货信息,将送货客户、交货日期、订单号、产品编码、数量、备品告知仓库进行备货。

2、出货前如因缺货、质量问题或其它异常情况仓库要及时告知业务部相关人员,及时反馈客户,以便客户做相应的变更。

3、确保产品质量、数量后,仓管员将送货数量等信息录入系统,确保帐目的准确性。打印送货单,仓库主管签字审核,业务部相关业务员签字确认。送货单一式五联,仓库一联、财务一联,业务部三联。

4、业务员负责通知物流公司或司机提货、送货。货运期间,业务员要与物流公司保持联系,保证货物能够顺利送达。产品送达后,物流货运单、回单等原始单据要保留其全。

5、货物送达后,业务要跟踪付款,如需开具发票,要提供客户所需发票明细给财务部开具。

6、货物送达后,客户反映产品质量问题,业务部要及时沟通、反馈给相关负责人批准进行处理。

7、样品出库:业务员到财务部领取送货单,做好领用登记,手写送货单。送货单上一定要注明:收货客户、货名及规格、数量、金额、送货人签字(不可代签),如果是免费样品,送货单上一定要注明。凭送货单开具出库单,送货人签字,仓库主管审核,办理出库。

发货流程管理制度篇六

1.属计划产品且已接获客户的“订货通知单”。

2?内销、合作外销订制品。

第13条直接外销订制品入库后,需配合结关日期交运。

第4章承运车辆调派与控制。

第14条仓储部应指定人员负责承运车辆与发货人员的调派。

第15条仓储部应于每日16:00以前备好第二天应交运的“成品交运单”,并通知承运公司调派车辆。

第16条如果承运车辆可能于非营业时间抵达客户指定的交货地址,则成品交运前,仓储部岀库管理人员应将预定抵达时间通知销售部的业务人员,由其转告客户做好收货准备。

第5章复核货物。

第17条货物备好后准备装运前,岀库管理人员应根据“订货通知单”、“成品交运单”仔细做好岀库货物的复核工作。

第18条岀库复核的内容。

岀库管理人员对货物进行复核时,主要应关注配备的货物是否与“订货通知单”、“成品交运单”等岀库单据相符,确保货物质量满足客户需要。

发货流程管理制度篇七

规范客户接待流程,保证客户来访效果。

适用顾问经营部。

部门/岗位工作内容。

部门负责人统筹安排接待工作。

接待人员负责全程跟踪。

其他部门配合协调。

4.1接待前期对接工作。

4.1.1根据来访客户类型,明确接待要求。

4.1.1.1如对方是已合作客户,接待人员则主要安排参观及交流。

4.1.1.2如对方是意向客户,接待人员则主要安排洽谈和参观,同时做好洽谈的相关准备工作(如pp稿和投影仪的准备)。

4.1.2接待人员通过电话沟通确定客户来访人员基本资料、来访日期、返程日期、来访目的和侧重点以及是否需要我司提供相关协助等信息。

4.1.3接待人员根据客户来访日程编制客户参观/交流日程安排函件,经公司总办/人力资源部确认后,以邮件或传真的`形式知会客户方。

4.2接待人员负责制定接待计划。

4.3实施接待计划。

4.3.1根据接待计划参观时间的安排,接待人员提前填写《参观接待登记表》,发总办安排各物业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做好接待准备工作。

4.3.2根据接待计划进行网上车辆预定,保证计划的实施。

4.3.3准备相应接待用品,比如:接机牌、欢迎竖牌、桌牌、礼品袋、相应项目简介资料、矿泉水、鲜花、温馨卡片等。

4.3.4根据来访人员资料制作与会人员桌牌。

4.3.5根据交流时间安排预定会议室,安排相应茶水或点心。

4.3.6接待人员应事先了解拟参观项目的基本情况,如面积、入伙时间、风格特点等。

4.4接待后跟进事宜。

发货流程管理制度篇八

本着以服务于客户需求为核心工作宗旨,以保证发货的及时性、准确性,有效实施发货流程管控为原则,以团结、协作、互助为工作精神,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积极服务好公司客的户进货工作,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市场部、销售内勤、财务、仓管等所有涉及发货的工作部门和岗位。

第三条 职责与权限

一、发货申请人负责根据客户的进货需求向销售内勤下达发货订单,并及时跟踪了解发货进度。

二、销售内勤负责对发货申请人下发订单的审核、统计,协调仓库发货,及时汇总、反馈发货信息和跟进发货进度。

三、暂时由生产部负责人负责发货事项的监督、管理。安排打包、发货工作。选择优质的物流公司,及时对接处理、解决物流发货中出现的问题等其他日常工作。

四、公司财务部负责客户货款到账的核对以及开据相关票据。

五、仓管部门根据订单要求,准备货物,并及时向销售内勤反馈发货信息、进度。

六、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 工作程序

一、发货申请人根据客户的需求,通过电话、短信方式,向销售内勤及时下达发货订单。

二、销售内勤根据发货申请人下达的发货订单需求情况,编制发货单。并与发货申请人再次核对发货信息。做好发货数据统计。如因缺货等情况不能及时安排发货的,应及时向发货申请人说明情况,发货申请人及时反馈至客户。

三、财务部负责落实货款到账情况,并反馈至销售内勤。货款未到,销售内勤不得下达发货单,如有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特批。

四、仓管接到发货通知单后,及时安排发货。根据到货时间的要求,选择合理的发货渠道。根据发货通知单、发货产品信息、物流发货单的信息统计好发货信息、物流名称、单号。

五、如果暂时缺货,及时向销售内勤反馈情况,说明情况。同时反馈至生产部。

六、发货后,仓管将发货的时间、物流名称、货运单号等信息情况反馈至销售内勤,由

销售内勤将发货信息反馈至发货申请人。

第五条 工作要求

一、发货申请人在下达发货信息的时候,应详尽的说明发货的设备、配套管路的型号、数量、标签等其他配发资料等特殊要求,收货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为下一步发货工作提供准确、便利的发货信息,确保货物及时准确的发放。

二、销售内勤在收到发货通知后,应及时反应处理。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向发货申请人反馈信息。

及时落实货物库存情况,与客户或者发货申请人取得联系,核实发货信息,确保发货及时、准确无误。

三、销售内勤在统计发货信息时,应详尽列明申请人、收到发货通知时间、下达发货通知时间、发货的设备、配套管路的型号、数量、标签等其他配发资料等特殊要求。收货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发货订单编号等信息。

四、销售内勤下达订单信息应注明下单时间、产品名称、数量、到货时间、特殊要求、下单编号、经手人、发货申请人等信息。

五、仓管应根据下单信息情况,及时组织货源、安排发货。不能及时发货的,向销售内勤及时反馈信息,并做好记录,反馈至生产部。

六、仓管根据发货订单及物流发货单的信息,做好发货统计工作。应包括下单时间、产品名称、批号、数量、特殊要求、下单编号、下单经手人、发货申请人、发货时间、物流单号等信息。

销售内勤根据反馈的发货信息做好发货记录登记。

七、在发货之前,严格检查货物的包装,根据货物的特性及运输要求,选择合理的货物包装物,避免出现货物的损坏情况。

八、生产部负责人应甄选服务好、效率高、价格合理的物流公司进行合作。及时处理发货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对于服务不好的物流公司要及时更换,确保货物安全、及时、完好无损的送达。

第六条 责任处罚

一、涉及到发货流程的各个部门、岗位应各司其职,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及时跟进发货工作进度。有问题及时反馈沟通,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无故拖延。保证货物安全、及时、准确的送达到客户处。

二、如果在发货工作中,出现发货延迟、发错、货物损坏等情况,将对相关责任给予100—300元的'处罚。并承担因此带来的运费等经济损失。

人力资源部

2015年5月29日

一、目的

为了使本公司的订货、发货管理工作规范化,顺利开展订货、发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订货

1、订货应遵循的程序

1.1 客户提出订货要求。(新客户订货需提供:商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填写《客户档案表》)

1.2 销售人员填写《订货/促销申请单》;

1.3 销售人员或客户传回订货/促销申请单;(可通过qq、email、传真方式)

1.4 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可下达《生产跟踪单》;

1.5 通知客户汇款到公司指定账户;(申请促销活动的订单,需公司审批后可通知客户汇款;)

3、确定订货点时,应参照各经销商每月销售情况、日销量、市场情况,并考虑公司到客户仓库的在途时间和生产时间。(生产和在途时间一般情况下为10天--15天)

三、下达《生产跟踪单》需交生产部和库房各一份。(接单人需签字确认)

四、发货

1、库房通知销售助理订单已生产完毕;

4、物流专员派车发货。在派车过程中,要留存司机或货运部相关证件,以保障运输的安全性。

5、仓库管-理-员在核对《发货单》后,安排装车并登记《销售台账》;

6、所有货物在搬运、出货过程中都要注意撞击和掉落,如在搬运货物时不慎碰撞或掉落的,发货人员应及时检查,确保其质量状况。

7、在发货时,物流专员要核对货运部开单数量、货运费、付款方式是否填写正确;

8、货物发出后,物流专员应及时跟进发货速度和到达情况并填写《发货登记表》

9、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如有破损、少货等现象,物流专员应及时同货运部协商赔偿并补货给客户。

10、《发货单》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联,由货运部签字后交财务部结算;第二联随货同行交客户,第三联库房保存。

五、附则

本制度报总经理审批后,自公布之日执行。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成品的发货工作,防止货物多发、错发、漏发等有损公司和客户利益的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产成品的发货作业。

第2章 发货总体规定

第3条 仓储部接到“订货通知单”后,经办人员应依产成品规格及“订货通知单”编号顺序列档,内容不明确应应即向销售部的业务人员确认。

第4条 经销商的订货、交货地点并非其营业所在地的,其“订货通知单”应经销售主管核签方可办理交运。

第5条 收货人非订购客户的,应有订购客户出具的“订货通知单”方可办理交运。

第6条 仓储部接获“订货通知单”方可发货,但有指定交运日期的,应依指定日期交运。

第7条 订制品(计划品)在客户需要日期前入库或“订货通知单”注明“不得提前交运”的情况下,仓库管-理-员若因库位问题需提前交运时,应先联络销售部的业务人员告知客户,经客户同意且收到业务人员的出货通知后方可提前交运。

第8条 若是紧急出货,应由销售主管通知仓储主管予以先行交运,再补办出货通知手续。

第9条 未经办理出库检验手续的成品不得交运,若需紧急交运时,需于交运的同时办理出库检验手续。

第10条 订制品(计划品)交运前,仓储部若接到销售部的暂缓出货通知时,应立即暂缓交运,等收到销售部的出货通知后再办理交运。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可由销售主管先以电话通知仓储主管,但事后仍应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第11条 “成品交运单”填好后,应于“订货通知单”上填注交运日期、“成品交运单”的编号及交运数量等,以便相关作业人员了解交运情况,及结案时可依流水号顺序整理归档。

第3章 交运期限规定

第12条 凡遇下列情况之一的,仓储部应提前一天办妥“成品交运单”,并于一天内交运。

1.属计划产品且已接获客户的“订货通知单”。

2.内销、合作外销订制品。

第13条 直接外销订制品入库后,需配合结关日期交运。

第4章 承运车辆调派与控制

第14条 仓储部应指定人员负责承运车辆与发货人员的调派。

第15条 仓储部应于每日16:00以前备好第二天应交运的“成品交运单”,并通知承运公司调派车辆。

第16条 如果承运车辆可能于非营业时间抵达客户指定的交货地址,则成品交运前,仓储部出库管理人员应将预定抵达时间通知销售部的业务人员,由其转告客户做好收货准备。

第5章 复核货物

第17条 货物备好后准备装运前,出库管理人员应根据“订货通知单”、“成品交运单”仔细做好出库货物的复核工作。

第18条 出库复核的内容。

出库管理人员对货物进行复核时,主要应关注配备的货物是否与“订货通知单”、“成品交运单”等出库单据相符,确保货物质量满足客户需要。具体复核的内容包括三点,如下表所示。

出库复核的内容一览表

实、详细地填写“出库复核记录表”。

第6章 内销成品交运

第20条 内销成品交运时,仓储部应依“订货通知单”开立“成品交运单”(一式六联),销售部开立发票,客户联发票核对无误后寄交客户,存根联与未用的发票于下月二日前送至财务部。

第21条 “订货通知单”上注明有预收款的,在开列“成品交运单”时,应在“预收款”栏内注明预收款金额及发票号码,分批交运的,其收款以最后一批交货时收取为原则,但“订货通知单”内有特殊规定者例外。

第22条 “成品交运单”的流转规定。

1.承运车辆入厂装载成品后,发货人及承运人应于“成品交运单”上签章,第一、二联送销售部业务人员核对后第一联由销售部保存,第二联交由财务部会计核对入账;第三、四、五联交由承运商。

2.货物送达时,“成品交运单”经客户签收后,第三联由客户留存;第四、五联交由承运商送回本公司仓储部,其中第四联送回销售部,第五联交由承运商留存并依此申请运费;第六联由仓储部自存。

第23条 客户要求自运时,仓储部应事先联络销售部,与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成品装载后,承运人于“成品交运单”上签字确认。

第7章 外销成品交运

第24条 仓储部应于结关前将成品运抵指定的码头,以减少额外费用(如特验费、监视费等)。

第25条 成品交运时,仓储部应依“外销订货通知单”开列“成品交运单”(一式六联),第四、五联交由承运商送报关签收,第四联送交客户,第五联经报关签收后由承运人持回并依此申请运费支付。

第26条 外销发票正联送销售部收存,存根联与未用的发票则于下月二日前汇总送至财务部。

第8章 “成品交运单”的更正

第27条 内销“成品交运单”的更正。

1.尚未交运

(1)开单人员应于原单错误处更正,并加盖“更正”章。

(2)如果难以更正,则将原单各联加盖“本单作废”字样,重开

“成品交运单”办理交运。

(3)作废的“成品交运单”第一联留仓储部,其余各联依序装订成册送财务部核对存档。

(4)开错的发票则加盖“作废”章存于原发票本。

2.已交运

开单人员应立即开立“交运更正单”(内销,第一、二、三联送销售部核对后第一联由销售部留存,第二联送财务部,第三联依实际需要转送承运商;第四联寄送客户,第五、六联留仓储部。

3.如发票已寄送客户,因错误而需重开者,应将新开发票连同“交

运更正单”第四联送销售部转交客户,并督促销售部向客户取回原开发票。

第28条 “外销成品交运单”的更正。

1.尚未交运

参照第27条第1款的规定办理。

2.已交运

经办人员应立即至交运的码头办理“装箱单”等报关文件的更正,并立即开立“交运更正单”(外销),其流程按发票的更正规定办理。

3.“交运更正单”(外销)不得作为货物出厂凭证。

第9章 “成品交运单”签收回联的审核及责任追究

第29条 “成品交运单”的审核。

仓储部收到“成品交运单”签收回联有下列情况的,应即附有关单据送销售部转交客户补签。

1.未盖“收货章”。

2.“收货章”模糊不清难以辨认,或公司名称非全称。

3.其他章(如公文专用章)充当“收货章”。

第30条 责任追究。

仓储部于每月十日前,汇总上月份“成品交运单”的签收回联尚未收回的,并依合同规定罚扣运费,同时应于本月底前收集齐全,依序装订成册送财务部核对存查。

第10章 运费审核

第31条 仓储部于每月接收承运公司送回的“成品交运单”签收回联、“运费明细表”及发票存根时,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及时送财务部整理付款。

第32条 仓储部审核运费时,应检查开单出厂及客户签收的日期,若有逾期送达或违反承运合同规定,均依承运合同的规定罚扣运费。

第33条 若“成品交运单”签收回联存在异常时,除依规定办理外,其运费也应暂缓支付。

第11章 附则

第34条 本制度由仓储部负责制定,经总经理审批通过后颁布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第35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生效实施。

发货流程管理制度篇九

为规范公司的发货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储运部的发货及货物运输的管理。

3.1储运部经理负责发货及货物运输的管理工作;

3.2仓库管理员负责发货的日常工作;

3.3配货员负责货物的配置及装车;

3.4驾驶员负责货物的运输工作。

4.1仓库管理员接到销售管理部的《送货通知单》后根据需要分配给配货员。

4.2仓库管理员、配货员《送货通知单》按照《成品仓库管理制度》整理货物,并按单成垛堆放在发货区。配货时应仔细核对单位名称、所需产品的品名、型号、规格、数量等信息。

4.3配货时注意检查、核对,无误后及时在卡片上减库。最晚次日完成数据录入工作。

4.4配货员、驾驶员在货物装车时,核对《送货通知单》,保证单位名称、货物品名、型号、规格、数量等信息准确无误。

4.5《送货通知单》一式二份,仓库将有驾驶员签字的留底,另一份随车,待货物送完,第二天归还仓库,上交销售管理部,通知客户。

4.6储运部凭销售管理部《送货通知单》,储运部每天12:30之前装完当天的发货物,货车12:30~13:00发车,延误需做出说明,并请相关部门确认。

4.7货物运至物流公司,货运司机应监督卸货工作,保证所卸货物符合《销售发货清单》的要求。

4.8在办理托运手续时,应仔细核对,保证填写内容准确、清晰,并妥善保管好相关单据。

4.9货运司机未对上下车的货物进行核查或核查不准确而导致发货错误,需承担50%的损失。

4.10货车在发完货后,按要求应返回公司,若因任务较多或不正常情况的发生(如堵车等)而无法返回公司,应立即电话通知储运部负责人,由储运部负责人安排货车的停放地点,并在行车日志上记录有关情况。

4.11对于同一物流公司有较多货物的,根据事先约定与对方联系,让对方上门来拉货以节约公司运输费用。

对供应部通知的原料提货和销售管理部通知的退货产品提货工作,储运部应进行合理安排,一般情况,从接到《工作联系单》或通知电话时起二个工作日内完成提货入库工作,若供应部有加急要求,应按要求完成。

4.12协助供应部完成供货商送到公司的大件原料的卸货入仓工作。

4.13储运部必须建立物流公司档案,档案内容包括物流公司基本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运输路线、每条线的运输单价和批量价等内容(运输单价和批量价报财务,便于财务审核)。

4.14每年开展一次物流公司的'评价和选择工作,由销售管理部组织储运部和财务部一起进行,储运部负责提供档案数据,销售管理部主要评价运输时间和服务质量,财务部主要评价运输价格。

4.15对于涉及a类客户和平均月运输量10吨以上的物流公司,应与其签订送货合同,要求其保证及时将货物准确送达客户,对违反合同的行为处以重罚。对于办理托运快件的物流公司,要求其及时反馈信息,确保快件能按时到达。

4.16货物遗失或损坏须向货运单位索赔,未索赔由储运部承担50%的损失,索赔不妥在部门的月度绩效中扣分。

4.17储运部经理每月按时做好托运费的结算统计,交财务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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