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林木合作经营合同(精选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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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可以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商家行为,增强消费者的信心。撰写合同需要权衡各方利益,确保合同的公平合理性。下面是一些合同范本,供您参考和借鉴。

林木合作经营合同篇一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_______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1.联营宗旨:

2.联营企业名称:____市(县)____公司地址:____隶属:____经济性质____(所有制)联营。核算方式: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

3.联营项目:

4.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

8.联营成员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联营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9.联营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15.本协议生效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检查方履约情况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银行帐户

地址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银行帐户

地址

年 月

公证或签证机关 (公章)

年 月 日

林木合作经营合同篇二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第三条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条合伙公司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公司财产份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奖金分配:合伙公司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

___________________。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公司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公司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公司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公司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公司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公司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公司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公司的合伙人。

第七条合伙人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合伙人会议制度。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4、重大事项:须经合伙人会议中占合伙公司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的重大事项是指:

(1)推举合伙事务执行人;。

(2)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展业务;。

(3)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公司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4)决定合伙公司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计划。

(5)决定合伙公司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会议:

(1)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公司主管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2)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公司全体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3)业务经理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下属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二)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

4、根据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公司的业务经理,并决定其所应享有的报酬;。

5、根据合伙公司的盈利情况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个人表现,有权对合伙事务执行人占有的合伙公司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做出适当调整。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内部行政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合伙公司的内部经营和管理。其权限为:

1、公司实施合伙人会议;。

2、对合伙公司经营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

4、拟定合伙公司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奖惩激励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合伙公司的业务经理;。

6、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及日常财务开支情况;。

7、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公司的财务、后勤负责人,并协助其他合伙人参与合伙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1、对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主持合伙公司的日常财务、后勤等工作;。

4、拟定财务机构设置方案及财务收银人员的的岗位职责;。

6、拟订合伙公司经营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制度,管理营业发票;。

8、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公司财产的统一;。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公司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

(二)本协议一份四页,各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林木合作经营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丙方:

现经三方协商,达成合作经营 牌电视机协议如下;

一、甲、丙方提供资金购进原材料,乙方负责加工装配及保修 黑白、彩色电视机。平均每月生产 万台, %由丙方运回香港销售,其余由甲方在国内销售。三方均以每台 作为批发价,纯利三方分成。

二、销售价格及成本核算见附件一。(略)

三、运输:原材料由丙方负责从香港运到乙方,返销香港部分产品由丙方负责支付运费,但可列入成本核算。

四、支付方式:甲方于货物售出10天内凭发票通过中国银行付给丙方货款、银行利息、运保费、手续费、保修费;丙方亦于货物售出10天内通过南洋商业银行付给甲方手续费及纯利分成部分。

五、原材料进口关税,境内销售部分由甲方负责,返港销售部分由丙方负责。

六、由丙方代购的生产设备、工具、仪器等,详见附件二。(略)货款由甲方在加工费中偿还。每次以 %扣还,扣完为止。

七、本合同有效期为2年,以三方上级机关批准之日开始生效。

甲方代表人:

丙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 月 日

林木合作经营合同篇四

部门:

负责人:

签定日期:甲方:

乙方: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一、供应商经营品类为品牌为,经营方式为。

二、营业额指标:全年含税营业总额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每月的联营指标(含税)具体约定如下:

三、在本合同签订____日内,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进场费_________元。

四、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按乙方营业额的________%(如乙方实际营业额达不到约定的营业额指标,则按该指标提取),提取联营管理费,于每月付款时一并结算。

六、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人民币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七、因甲方需对乙方委派的驻店营业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乙方同意按驻店营业人员的人数,一次性向甲方按每人人民币_________元的标准支付管理费、按每人人民币_________元的标准支付培训费,按每人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押金________元)的标准支付胸牌费、按每人夏装(男装______元人民币套,女装_______元人民币套)、冬装(男装_____元人民币套,女装______人民币套)的标准支付服装费。

八、乙方聘用甲方营业员的,应支付其工资(______元人月)和奖金(月销售额的____%人月),并且应在每月月首____日内,交付于甲方;所聘外来营业员的工资及奖金,由乙方自行负担。如逾期支付甲方店员工资和奖金,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项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本合同联营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

乙方: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林木合作经营合同篇五

第一条 (以下简称甲方)和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有关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同意以各自的法人身份签订本合作经营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二条 合作各方

甲方:

注册国家: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乙方:

注册地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三条 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条件下,同意相互合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举办合作经营企业,企业名称为 。

第四条 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以各自的法人身份共同建立的经济实体。

第五条 公司的一切经济、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政府法律、法令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保护。

第六条 甲乙双方对合作经营公司的债务、风险、亏损共同承担责任,其盈利共同分享。

第四章 经营目的、经营范围与经营规模

第七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目的:以发展中国的国民经济,实现四个现代化并取得合法利润为目的。其宗旨为,通过双方密切合作,使海洋开发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满足国内外市场对对虾、鳗鱼等水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双方以在济上获得实惠。

第八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国内外市场急需的对虾、鳗鱼等水产产品,争取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能力。

第九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规模:年产对虾 吨,成鳗 吨,以及其他水产晶。

第五章 合作条件及其构成

第十条 甲方提供土地 亩使用;乙方出资金额 美元。

第十一条 甲方以土地使用,乙方以资金,构成合作条件。

第十二条 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土地使用,乙方提供现金或实物、设备。

第十三条 乙方投资的实物或设备,应经甲方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四条 由合作企业与乙方签订买卖合同经审查批准后,三个月内应由甲方派员实地考察并委托中国银行按其规定向乙方银行开具信用证。

第十五条 乙方收到甲方银行信用证后, 个月内应将所购全部设备、实物运至 港。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必须按商定的期限,如数划出土地供使用和付出资金。否则由违约方担负其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向中国政府授权机关申请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2、向有关部门办理合作公司使用土地的有关手续;

6、办理合作公司外籍人员的邀请、居住手续,对其办公、交通、生活等方面进行安排;

7、协助办理产品出口的有关运输、报关等事项;

8、负责办理由乙方发运至 港或 港的全部设备运到合作公司所在地;

9、上述各项之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该由甲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八条 乙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提供对生产、办公等建筑物的要求;

3、提供产品的出口加工标准、操作规程等技术指导和先进的企业管理办法;

4、提供与合作公司产品有关的国外技术情报及市场信息;

5、对技术人员和职工进行技术培训;

6、负责采购需由国外供应的原材料、易损件、零配件、消耗品等;

9、上述各条以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须由乙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九条 任何一方因不履行各自的义务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时,须负责赔偿损失。

第七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十条 本公司为法人式的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 名,任期均为 年。董事长由甲方担任,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 董事长是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作企业。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举行 次例会,一般应在 月在合作公司所在地召开,如有必要也可在其他地方举行。根据需要,董事长在征得副董事长同意后,也可临时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主持。

董事长应在三周前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日期、地点、议题通知董事会各成员。

第二十四条 董事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表出席,行使董事发言权和表决权,但一名代表不能同时担任两名或以上的名额(董事会会议应有包括出具委托书的董事代表在内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才能举行)。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研究讨论问题。

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合作企业合同和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业的终止、解散;

3、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作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其他事项,可根据合作企业的章程载明的议事规则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以中文书写一式四份,经正、副董事长签署后,由合作公司、乙方各执一份,甲方执二份。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聘请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并决定任期年限。正副经理要执行董事会决议,负责合作公司的经营管理,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生产、经营情况。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七条 合作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聘用办法均由董事会任命,任期 年。

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的职责、权限

1、执行甲乙双方所订合同、章程及董事会决议;

2、提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定招聘工作人员,并报董事会备案;

3、制订本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对各职能部门布置、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4、定期向董事会提出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

5、对原材料、零配件的采购、成品销售及专项协作合同和流动资金的借贷作出决定;

6、审定职能部门制定的内外销产品价格,并对价格作适当幅度的调整作出决定;

7、代表企业接待重要的业务联系单位人员、谈判和签署文件;

8、主持企业行政会议,对行政会议的讨论事项及决议负责执行;

9、解决各职能部门向总经理请示的其他重大问题;

11、对职工违反规章制度的处分作出行政方面的最后决定;

12、其他由总经理负责的事项。

第二十九条 副总经理职责、权限:

1、协助总经理负责本企业的经营管理;

2、总经理外出时,代替总经理行使职权;

3、代表企业进行业务谈判;

4、处理其他工作矛盾和有关问题;

5、其他应由副总经理负责处理的问题。

第九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条 合作公司在筹建处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负责各项筹建工作。筹建人员的组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筹建期间的各项费用分年摊人生产成本。

第十章 劳动管理、工会

第三十一条 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劳动工资、劳动纪律、劳保福利等事项。除按《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办理外,根据董事会决议实行。

第三十二条 合作企业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合作企业积极支持本企业的工会工作。

第十一章 生产与销售

第三十三条 合作公司在每年底以前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制定下一年度生产进度及进口、出口计划、并报主管部门。

计划执行中在保证合作公司一定的经济效益和外汇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根据国内外市场情况予以合理的调整。

第三十四条 进口原材料采购对象,参考乙方情报、研究其质量、规格、价格后,由正、副总经理商定,在国内能提供满足需要的原材料情况下,应优先在国内购买。其支付办法,货币按照国内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 合作公司生产的对虾、鳗鱼等水产品,通过中国出口商品检验局检验后,根据年度出口计数由公司直接出口。也可以参加广交会对外成交出口销售产品。

第三十六条 合作公司原则上规定,凡符合出口标准的产品全部出口,确保公司外汇收支平衡并积极创汇。

第三十七条 出口产品内销部分由甲方负责,外销部分由乙方负责,一切内外经销事项均以公司名义出面。

第三十八条 本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数量应考虑合作公司的外汇收支平衡和成本核算。随着国际市场情况的变化而加以及时调整。

第三十九条 内销产品按中国政府规定的物价政策执行,具体价格由总经理决定,报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备案。外销产品价格根据国家市场或根据国际市场随行就市或根据广交会成交价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第十二章 财务、会计、审计

第四十条 合作公司的会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经董事会通过制定的会计制度,付诸实行。

第四十一条 公司各类报表于次月十日前向合作双方报告,年终报表在次月底前提出,由公司委托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核。各类报表均报主管部门、统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 公司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用中文书写,会计报表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其他货币属于合作投资的均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换算。属于贸易往来的按贸易汇价结算,外汇往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办理。

第四十三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第四十四条 合作公司在中国银行 分行开设人民币和外币账户。

第十三章 税收、利润和亏损

第四十五条 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条例规定交纳各种税金,并参照《关于中外合作经营项目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免税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收申请。

第四十六条 所得税甲乙双方分别缴纳。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上交,乙方按国务院关于华侨投资优惠的暂行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合作公司在扣除由董事会确定提留的储备资金、职工福利资金、奖励资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纳税后,余下的净利润甲乙双方对等分成。

第四十八条 乙方所得的净利润汇往国外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 公司发生亏损时,经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可用储备基金弥补,或按对等比例承担亏损责任。

第十四章 合同的审批、生效、延长和终止

第五十条 本公司合作期限定为 年,本合同按照中外合作经营的有关规定申请批准。然后,合作公司持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同时,乙方还要以自己的名义到工商行政机关登记。公司合作期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计算。本公司经上级批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一条 合作期满前六个月,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可申请并经上级批准机关批准后延长合作期。

第五十二条 在合作期内,出现下列情况可提前终止本合同,解散合作企业:

1、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

2、合作一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时;

4、公司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公司的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因素已经出现时。

经双方作出最大努力不可挽回时,由董事会提出解散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批准后,提前终止合作企业。

属于本条第二款情况解散合作企业时,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一方,应对合作企业所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 合作期未满,公司解散时,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偿还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支付职工一定的安置费,余下部分双方对等分配,对于剩余财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视同利润,应依法交纳所得税后对等分成。

第五十四条 合作期满本合同自然失效,合作公司所有资产不附任何条件归甲方所有,不再另行清单。

第五十五条 公司解散或终止后,各项账册及文件应由甲方保存。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

第五十六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第十六章 保险

第五十七条 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分支公司办理。

第十七章 商标

第五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本公司所产对虾采用“ ”牌商标,由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后使用。

第十八章 适用法律

第五十九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论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九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条 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时,提交仲裁机关解决。

第六十一条 仲裁地点设在北京,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六十二条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三条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六十四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论的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内容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 其他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后,向上级审批机关报批,获得批准后,即及时通知乙方。

第六十六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条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六十八条 对在合同执行中,任何一方有违约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另一方有权向中国法院诉讼,对构成的经营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

第六十九条 公司发生不可抗力及其他严重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公司总经理应尽快将发生的情况以电报通知乙方,并在半月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显示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确认。

第七十条 公司地址:

第七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及发往函电按下列报发对方:

甲方:

法定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地址:

电话:

专用电讯:

电挂:

日期:

林木合作经营合同篇六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以下称x东):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商议协定,乙方出资买甲方所持百分之

一、 x东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x东会,按出资源比率行使表决权。

2、每月30日按x权比例计算上月红利。(元月份除外)

3、可查阅x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4、按x权比例分取酒店清算后可分配的资产。

5、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它权利。

6、甲乙双方在店内消费总额按8折计算,重大节日除外(节日当天按9折计算)签单不得超过3000元。

二、 x东的义务:

1、为了使酒店良好的运营,各x东应遵守酒店整体运营策划安排,各尽其职,为酒店创造更好的效益。

2、按时足额缴纳应缴的追加投资金,按x权分配。

3、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按x权比率以现金支付方式分担。

4、各x东对酒店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是相同的,但必须听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和调动。

5、保守酒店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

6、遵守法律法规和酒店规章制度。

三、 组织管理:

1、酒店最高权利为x东会,x东会有全体x东组成,为更好的经营管理好本酒店,聘请甲方经营管理本酒店。

2、乙方不得直接参与酒店管理及运营,若有建议和异议可通过x东会提出,全体x东商议后敲定,甲方负责传达落实各管理负责人调整纠正。

3、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及其行为妨碍店内正常运营,若造成损失,自行以现金支付方式承担,否则甲方有权无偿要求乙方退出x权。

4、此x金为原始x,入x后这x,不得抽回x金,若乙方转让x权需通过甲方签字同意,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自动无偿放弃x权,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并终止乙方参与分红。

5、乙方如不听从店内整体运营和策划安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x(并赔偿损失)。

6、乙方本人

四、 自年月承担,与乙方无关。

五、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林木合作经营合同篇七

合伙人:甲(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住址:

合伙人:乙(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住址: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饭店。总投资为×万元,全部为甲出资。乙不出资。经营饭店所需技术由乙全部承担。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个体工商户,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本合伙个体工商户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盈余按照甲百分之六十,乙按照百分之四十比例分配。饭店债务按照各自分配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x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签字)

合伙人: (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林木合作经营合同篇八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

屋主:(以下简称丙) 甲乙双方经好友协商,就店面转让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完成后,乙方再支付甲方_元整(小写:_元),酒吧经营权和现有电器、装修、装饰、工具和设备等{详细见明细列表}全部无偿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和物品,不得参与酒吧经营,干涉酒吧事务。当乙方经营____月后,将付余款_元整{大写:_元}。第二条合同签订后甲方需将_、_、_、营业执照更改转入乙方名下。

第三条 该酒吧房屋所有权为丙方,当乙方付甲方款_(大写:_)后,丙方与甲方原签订的租凭合同(合同到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月租为_人民币,押金为_元)将作废,改由乙方重新签订。乙丙双方签订后,乙方将代替原来甲方向丙方厉行租凭合同,每月交纳该合所同约定月租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所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 甲方应保证丙方的同意转让店铺,如由甲方原因导至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不按时交付店铺,归还乙方已付转让费和承担违约金_元(大写:_元)

第五条 甲方在酒吧经营权交付乙方以前,必须将所有积欠一切的税款、水费、电费、房屋租赁费、雇员工资等费用一律付清。

第六条 甲方现雇用的员工,除乙方同意留用外,其余均由甲方负责解散。

第七条 甲方需承诺转让前的酒吧所发生的任何问题、事件负任何责任和连带责任,所有一切均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八条 合同期内,双方不得以其它借口终止合同和违反以上几条协议,否则以违约论处,违反方将承担和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期:xx年xx月xx日

日期:xx年xx月xx日

日期:xx年xx月xx日

林木合作经营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合作开展

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次合作,各方都以现金进行投资,投资总额为80万元,其中甲方出资40万元,乙方出资20万元,丙方出资20万元。

第二条上述出资各方承诺在该合同签订后日内一次性交付。

第三条乙方出资的20万中,其中10万元在本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向第三人贷款为乙方进行先行垫付,该垫付资金为乙方向甲方的借款,乙方应当在约定的还款日期之前进行偿还并且承担该款项的贷款利息。

第四条甲方为乙方垫付的上述10万元款项,乙方应当在有能力偿还的时候及时偿还甲方并且该还款不得晚于该合同签订后的两年;如果该合作终止时乙方还没有还清上述款项,其必须在该合作结束后的一个月之内还清。

第五条各方交付首期出资后,在随后的经营中如果实际投资不足需要再追加投资时,由各方再协商确定。

第六条各方合作经营期限为2年,自日起至。

第七条合作项目由合作各方共同负责,其中由甲方提供合法经营资质,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方按合作经营利润每年月份结算一次,销售所得扣除实际的开销及成本,剩余的利润部分由各方按其对该合作项目的投资比例分配。

第九条合作经营所产生的债务首先由经营产生的收益进行偿还;利润不足以清偿的,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丙方承担。

第十条合作一方对其他合作方与该合作经营无关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在合作期间,各方应当互相配合,相互协助,勤勉尽责,努力完成各自的任务;如果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违约方应当承担由此给其他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二条合作开始后,各方无正当理由不得终止该合作;如果一方终止履行该合同,其无权获得尚未分配的利润并应当赔偿由此给另外两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当下列情形出现时,合作可以终止:

1.合作期限届满,各方不愿意继续经营;

2.合作各方一致同意终止合作;

3.市场行情发生变化,导致经营无法继续进行;

4.发生导致合作无法继续的其他事由。

第十四条在合作期间,若遇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此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在合作期间如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其他方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违约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十六条合作经营终结时,各方依照本合同第八条及第九条的规定分取利润或承担损失。

第十七条合作期满后,各方可协商续签;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作,各方应按本合同进行结算。

第十八条合作期间,未经协商取得另外两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允许其他人参与该投资合作。

第十九条各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合作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因合同签订时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变更或增加合同条款时,各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各方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在各方出资款项全额存入下列指定的银行账户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次合作各方指定的存款账号为: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丙方:

20__年月日20__年月日20__年月日

附件:甲方、乙方、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林木合作经营合同篇十

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公司(简称_____),地址_______为甲方,与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公司(简称_____),地址______为乙方。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企业)。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按专利提供技术决议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明确如下:

(1)“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3)“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图纸、说明书、手续目录及信息等。

(4)“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为准。

(5)“技术协助”--按本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三(3)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薪傣及行为表现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出三(3)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6)“技术信息互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7)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的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1)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要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知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5)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协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并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6)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上销售。

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造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虽然,仅乙方独家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使用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时采取追究或多次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适当的考虑。为此,乙方可用合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的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1)在合同期限内经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代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2)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额______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3)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_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_____。

(4)合营公司在保持完整、正确的记录,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___年___月____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六十(60)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字。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主管财务者签署。

(5)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1)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为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2)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_____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3)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4)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5)合营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行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有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1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1)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

(2)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

(3)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合营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营公司及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___年。

(1)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____年。

(2)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六(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继续作为期二(2)年的延长,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专题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商标或技术。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各方主管部门以互相依赖的精神予以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双方主管部门不能解决时,双方可推荐第三方予以调解。

(2)若于三十(30)天内调解不能解决时,甲方与乙方同意将争执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暂行规定予以仲裁。

(3)若对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或强制执行等发生争执时,仲裁员应根据合同条款及国际商业惯例予以有效的解决。

(4)在发生争执,并将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争执者外,双方都应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执行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

(5)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仲裁机构裁决。

(1)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躁动、传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至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十五(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六十(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1)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1)本合同书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

(2)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1)式四(4)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二(2)份。

(3)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4)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的地址寄出后七(7)天,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电挂: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林木合作经营合同篇十一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为弘扬中华美食,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推广“xx”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中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第二条: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对方任何行为的权利。任何一方的职员不是对方的雇员,也不是对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对对方及其劳动关系和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双方进行合作,甲方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 认同格兰仕文化;

2、 能按照双方商定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门头、灯箱、喷绘等广告设施。

3、 能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开店手续和证明。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 合同期间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费50000元;

2、 乙方不参与甲方xx店经营;

3、 乙方无偿提供格兰仕xx店店面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及其相关指引;

4、 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义务提供xx菜系配方及技术支持;

5、 乙方无偿提供格兰仕微波炉一台;

7、 乙方提供的电器产品在国家规定的三包期内,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

8、 乙方制作部分关于xx宣传单页、海报;

9、 乙方在媒体上对xx店给予宣传推广;

10、 其他事项:

第五条:甲方应该尽到如下义务:

1、 合法经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

4、 店内须积极推广光波炉的消毒杀菌功能,倡导绿色环保;

8、 双方协议维护乙方提供的微波炉产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单独出售、转让、赠于、质押。

9、 其他事项:

第六条: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乙方不定期对甲方微波炉美食店的门头、灯箱等物品的使用进行跟踪抽查,甲方应给予配合,对不合格的地方应该根据乙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第七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年后,甲方若无违法本协议的情况出现,微波炉及乙方提供其他产品的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第八条:甲方经营的“xx店”,若出现以下情况,乙方可无条件的收回微波炉和其他物品:

1、 甲方经营过程中,出现有损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利益、商誉)的情况;

2、 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未满 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经营的;

3、 己方未将乙方提供的微波炉用于本协议规定的用途;

4、 甲方和乙方的竞争对手进行有关宣传、联合销售等行为时。

第九条:若甲方转让xx店,必须将微波炉一起转让,并且保证微波炉继续在美食店内使用,保证门头、灯箱设施不变。该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实际经营者的变更、营业执照的变更、经营地址的变更等。

第十条:不可以抗力处理: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在协商开始后15天内未能解决,双方同意将纠纷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为 年。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公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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