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工委工作计划(精选14篇)

  • 上传日期:2023-11-11 02:2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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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能够提前预见可能的问题和挑战,从而更好地应对。一个好的计划应该有明确的时间安排和任务分配,避免模糊和冗余。如果你正在寻找一份优秀的计划范文,不妨看看以下推荐。

法工委工作计划篇一

37.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各职能部门要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打造“源头治理、多元化解、全程全域、共治共赢”的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体系,提升行政调解工作质效。坚持“三调”联动,充分利用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等平台,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

牵头单位:市法院、市司法局。

参加单位:市直其他有关部门。

(十八)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

38.贯彻落实《关于吉林省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意见》,构建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推行行政裁决权利告知制度,规范行政裁决程序,推动有关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全面梳理行政裁决事项,编制市级行政裁决事项清单。强化案例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行政裁决能力。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参加单位:市直其他有关部门。

(十九)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39.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吉林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整合行政复议职责,2022年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机制。加强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纠错力度,提升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参加单位:市委编办、市直其他有关部门。

(二十)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

40.贯彻落实《^v^行政诉讼法》《吉林省行政应诉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通法委发﹝20xx﹞12号),认真执行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于法律规定的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可能引发群体事件、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四类案件和法院通知出庭的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主动出庭应诉,其他案件要依法出庭应诉,不能只委托律师出庭。

牵头单位:市法院、市政府办、市司法局。

参加单位:市直其他有关部门。

41.进一步完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充分借助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健全完善行政争议诉前化解、重大案件协调化解、司法建议通报反馈、司法审查定期通报、裁执分离、旁听庭审评议、府院联合调研、专项工作协同联动、重点项目提前介入等“九项机制”,形成府院联动工作新格局。

牵头单位:市法院、市政府办。

参加单位:市直其他有关部门。

42.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

牵头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办、市司法局。

参加单位:市直其他有关部门。

七、建立健全行^v^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v^力规范透明运行。

(二十一)形成监督合力。

43.坚持将行^v^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谋划,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提升监督效能。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

44.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给予处分。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5.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到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通过问责查摆突出问题,抓好后续跟踪督办,真正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健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切实调动各级特别是基层政府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充分支持从实际出发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

参加单位:市直各部门。

(二十二)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

46.市县两级政府依法组织开展政府督查工作,重点对^v^、^v^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上级和本级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的行政效能开展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积极发挥政府督查的激励鞭策作用,按照《省政府督查激励名单产生办法》和《省对市县正向激励转移支付办法》,对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显著、对国家和省政府督查表扬的市县,落实督查激励政策,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问责。进一步明确政府督查的职责、机构、程序和责任,增强政府督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参加单位:市直各部门。

(二十三)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

47.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2024年年底前基本建成省市县乡全覆盖的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参加单位:市直其他有关部门。

48.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围绕中心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推进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参加单位:市直其他有关部门。

49.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情形的监督工作,主动纠正行政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市检察院、市政府办、市司法局。

参加单位:市直其他有关部门。

(二十四)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法工委工作计划篇二

20xx年,我局在市^v^的指导下,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20xx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要求,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推进法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环保工作得以依法、有序开展。现总结如下:

一、规范行^v^力,依法行政。

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推行行^v^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雅办发〔20xx〕85号)要求,完成了我局行^v^力的清理、规范工作。编制了《雅安市环保局行^v^力事项目录》,《雅安市环保局行^v^力事项及其流程图》。依照环保法律、法规,对我局237项行^v^力,逐一进行了关于“行^v^力名称、实施主体、行^v^力依据、相对人维权渠道…..”等详细的行^v^力运行流程展示。形成了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监督有效的行^v^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为依法开展我市的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后盾。

二、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学习与宣传。

一是认真抓好职工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培训。今年3月、4月我局分别组织了全市环保系统职工学习《^v^行政强制法》、新修订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保行^v^力、以及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通过系统学习,极大地提高了环保战线职工的业务素质与理论水平。为更好地开展环保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以一年一度的“六·五世界环境日”为载体,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普及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印制、发放环保法律知识手册、《建设生态雅安构建和谐家园》宣传单一万余份。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保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进一步增强了公众的环保意识及参与意识,收到了较好效果。为依法行政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加大执法力度,保障环境安全。

环境安全生产事关民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基础。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20xx年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群众身心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环境百日安全大检查、第1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及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结合起来,按照国家和省厅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了对省、市级工业园区和工业污染源的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加强了节假日、夜间的巡查,对重点排污单位开展了暗访暗查。目前,全市环境监察系统共出动5220人次,进行l各类现场检查5035次,检查企业家数1688家。共查处违法排污企业10家,并处罚款万元,有效地保障了全市的环境安全。

四、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执法效能。

严格落实法律文书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三统一”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建立规范、科学、主动、高效的环境执法机制,按照《四川省环境执法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开展了“环境执法效能提升年”活动,着力提高全市环境执法的能力水平。以环境监察专项稽查为重点,全面规范工业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取证行为,完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法律程序和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环境现场执法和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了环境现场执法质量和水平。

对照《市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考核评分表》要求,我局自查得分96分。

五、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淡薄,违法现象时有发生。需加强对企业进行环保法律法规的培训。二是环保执法人员较少,队伍建设尚需进一步加强。

2、下一步工作打算。按照环保行^v^力规定,进一步强化环境依法行政工作。强化法律学习与培训,抓素质,练队伍,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大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为我市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法工委工作计划篇三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v^精神开局之年。党的^v^强调“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明确提出“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v^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入学习贯彻^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提升备案审查质量,完善备案审查制度,通过备案审查制度和工作助力全面依法治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国家法治统一,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整体功效,为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完善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的思路、机制和方式方法。加强对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涉宪性问题审查研究,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准确把握和阐明与宪法规定有关的内容。认真研究、妥善处理规范性文件中合宪性、涉宪性问题,及时督促纠正改正与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不一致不相符的问题。

二是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修改立法法、监督法,研究出台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进一步健全备案审查制度体系。提高全面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水平。围绕贯彻^v^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法律实施,加强主动审查、专项审查,建立健全重点领域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常态化机制。依法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开展备案审查。

三是着力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细化审查标准,规范审查流程,加强调研论证,强化审查说法说理,提升审查工作科学化水平。更好地发挥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作用。增强制度刚性,坚决纠正一切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通过备案审查工作推动有关方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支持有关地方开展地方立法先行先试探索。

四是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畅通人民权益表达渠道和参与过程,认真做好代表、委员提出的或者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的研究、处理和反馈工作,完善审查建议办理机制,提高重点、难点审查建议办理成效,提升审查工作民主含量和质量,把备案审查工作和制度建设成为人大民主民意重要表达平台和载体。

五是加强对地方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联系指导。适时召开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总结近年来的实践经验,结合有关法律法规修改,举办工作培训班。运用备案审查工作案例推动工作交流互鉴。健全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提高报告质量,通过报告制度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推进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

六是加强备案审查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围绕有关法律修改,紧密结合当代中国法治实践,推动学界加强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理论研究,促进理论与实践融合发展。聚焦宪法实施和监督,探讨中国特色宪法实施和监督理论体系、话语体系。创新备案审查宣传工作机制,提高宣传效果,讲好中国备案审查故事。

法工委工作计划篇四

20xx年,赣州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v^^v^系列讲话精神,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紧扣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大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以贯彻落实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认真学习贯彻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分别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全市上下把学习贯彻中央两次全会的《决定》精神作为今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地、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央两个《决定》精神,使《决定》精神在各级领导干部当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以中央两个《决定》精神指导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委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法治赣州建设的实施意见》,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意见》的重要资料之一,并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按照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思路、新理念、新要求,制定了《赣州市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各部门,并抓好监督落实。编制了《法治赣州建设规划纲要(20xx—20xx)》,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应对推进法治赣州建设作出全面规划。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组织推荐了我市的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报省政府表彰。我市有4个单位、10名个人被省政府分别评为20xx-20xx年度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数量为设区市之最。

(三)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依法行政知识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培训资料,邀请^v^^v^挂职上犹县干部多次为党校学员讲授依法行政知识。印发了市政府常务会议20xx年学法安排,各主讲单位提前做好工作准备,始终持续有三个单位待讲。9月23日,市长办公会组织学习《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市长对贯彻落实《办法》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级政府及其执法部门必须要认真学习掌握,抓好贯彻执行,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分管市长不仅仅要自学,还要指导和监督各自所分管的行政执法部门的同志,带着问题和要求去学习;落实好行政执法检查年度计划、检查报告和信息公开等措施,将各种执法行为置于法律监督之下,促进公正、礼貌执法;加强对新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贯彻执行,把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不仅仅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潜力,而且带动了广大干部学法,使广大干部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营造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浓厚氛围。

(四)努力争取地方立法权。加强与^v^^v^的沟通联系,在上半年^v^^v^副主任甘藏春等到我市进行调研时,充分反映我市期望尽早取得地方立法权的要求。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体现了我市多年来努力争取的成效,使获得地方立法权即将成为现实。充分发挥^v^^v^对口支援上犹县的优势,成功争取^v^^v^将赣州市确定为调查研究联系点。用心争取、承接^v^^v^依法行政课题研究任务,从市县^v^、市直执法部门、驻市高校遴选人员成立课题组,深入县(区)和市直(驻市)部门开展调研,课题研究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五)加快推进支柱产业立法。为发挥法律法规的引领、保障作用,推动稀土、脐橙两大主导产业健康发展,成功申报《江西省稀土管理办法》、《江西省赣南脐橙保护办法》为省政府立法项目,并用心做好两个立法项目的组织起草、送审工作。主动加强与省有关主管部门沟通联系,用心配合省政府^v^开展立法调研,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对两个文稿进行讨论修改,确保立法质量。

二、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全面深化民主法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推进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市政府^v^为专项小组联络员单位。为加强对民主法制领域改革的宏观指导,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制定了《关于深化民主法制领域改革的意见》和《民主法制领域改革20xx年工作计划》,把编制法治赣州建设规划、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列入民主法制领域改革重要资料,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统筹谋划,扎实推进。

(二)推进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根据中央和省里部署,20xx年,我市市县两级开展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我市组织专门力量,围绕改革涉及的部门整合、职责调整以及实际运行中部门间职责交叉、关系不顺等问题,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对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运行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排查。在机构改革中,把转变职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推进政府机构和职责整合,限度整合分散在政府不一样部门相同或相似的职责,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较好地解决了职责交叉重叠、多头管理等问题,规范了机构设置,理顺了部门职责关系,构成了精干高效的市政府组织体系。经过职能整合、组建调整及撤并划转,机构改革后,市政府设置33个正处级工作部门。同时,统筹协调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xx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从大力简政放权、创新审批机制、大胆先行先试、健全审批管理制度、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强化改革保障等方面提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22项工作措施。认真落实“接、转、放”要求,扎实做好上级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工作,衔接上级取消类项目13项(含3个子项),衔接下放我市项目121项。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编制了市本级保留实施的350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大力简政放权,除^v^、省政府明确要求务必由市级审批的事项外,其余全部下放给县(市、区)。在瑞金市开展省直管县试点。对具备条件的县(市)和示范镇,分别给予部分市级、县级经济管理权限,推进扩权强县、扩权强镇,激发基层活力。

(四)用心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市政府出台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为江西省首个同步出台《办法》和《目录》的设区市。将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透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社会力量承担。目前,市政府购买服务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会管理服务事项、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技术服务事项、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等共计6大类59款331个项目。今后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还将根据实际状况进行调整、补充。

(五)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性,在市本级和兴国县开展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市政府下发了《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方案》,完成了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十分任委员的推荐遴选工作,成立了以市政府领导为主任,人大、政协及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专业人员、专家学者组成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待机构编制落实后即可挂牌运行。

三、以完善决策机制为抓手,着力规范行^v^力运行。

(一)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按照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我市在全面总结以往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下发了《关于完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规定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要文稿和重大合同、协议,都要经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v^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不得作出相关决策。同时,对合法性审查范围、资料、程序、结果运用等作了具体规定,在省内各设区市中率先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与此同时,市政府^v^制定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实施办法》、《法律审核把关工作职责制》及《重要协议、合同法律审核把关要点》,建立完善了法制部门内部法律审核工作机制,明确审核职责,确保审核质量。20xx年,市政府^v^共审核市政府及部门重要文件文稿128件,审核市政府重大合同(协议)29件,参与处理市政府及部门具体涉法事项81件,确保了政府决策合法合规,各项事务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出台了《赣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完善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流程,把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明确规定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政策制定、重大改革实施、重点工程建设以及参与人数众多的重大文体、商贸、庆典活动等重大事项,决策前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石城县曾想引进一个上亿元的氢氟酸项目,该项目在短期内能够迅速拉动税收增长,对县里经济发展有很大的作用,但评估小组在对该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时,发现该项目很有可能带来较严重的环境污染,最终这个项目被否决,避免了可能引发的涉稳事件。

(三)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市政府8名法律顾问作用,使其在更多决策、更广领域中带给法律意见推荐,为防范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稳定风险发挥用心作用。20xx年,按照党的xx届三中全会、四中、五中全会的要求,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力争经过2至3年的努力,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在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全覆盖。市本级聘任17名法律专家和执业律师,在省内率先组建了法律顾问团,为法治赣州建设和市领导机关重大决策带给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处理重大涉法事务。

法工委工作计划篇五

(一)紧密联系宣传媒介,强化环境保护宣传报道。

(二)营造生态文明浓厚氛围,提升低碳绿色环保意识。

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系列宣传报道,针对生态文明建设、环境友好企业创建活动中的重点、难点及社会关注的热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活动。举办街道、社区环境警示教育图片巡回展,采取制作散发环保宣传画、刷写标语、悬挂横幅、开办专栏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舆论先行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用宣传推动全民低碳生活、绿色环保意识,展示我县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成就。

(三)加大重点环保工作的宣传力度,激励带动民众参与环保。

结合全县环保工作实际,深入挖掘报道我县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监管执法、环境风险防范、环境权益维护、环境污染防治、环保专项行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工作方面的环境保护先进经验和工作“亮点”。增强公众对环保工作的参与权和知晓度,激励带动全民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使环境保护更加深入人心。

(四)精心组织环保宣教活动,拓宽公众参与环保渠道。

以“六.五”世界环境日、“”法制宣传日为契机,以宣传环境保护科普知识和公民环境行为公约,倡导保护生态、节约资源、健康环保的低碳生活方式为主要内容,通过在新闻媒体发表环保专题片、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上街宣传咨询活动等形式普及环保知识和环保法规,大造声势,广泛宣传,推动环保工作向纵深发展。

(五)继续开展生态绿色创建活动,推进全民环境教育。

继续深入开展环保宣教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五进”活动,全面推动绿色创建,开展“绿色社区”、“绿色酒店”及“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活动,倡导生态文明新理念。有效利用各种社会环境教育资源,建立环境教育基地,增强公众的环境意识和生态文明观念。加强青少年生态环境道德观和价值观教育,支持开展与环保相关的绘画、征文比赛和科技创新大赛等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六)积极组织各类环保培训,提高环境宣教能力。

不断推进环境宣传教育能力建设,抓好环境培训教育,完善环境宣教激励和保障的工作机制。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环保专业培训,我局将适时举办乡镇领导干部环保宣培训班、企业法人培训班等不同人群参加的学习交流活动,逐步提升宣教人员的业务水平。

法工委工作计划篇六

1、为各办公室计算机作一次检查、维护。

2、做好多媒体设备的维护及使用登记工作。

3、落实好学校临时使用计算机教室和多媒体教室的安排工作,并安排好值周管理教师。

4、维修维护新旧机房的硬件设备。

5、尽力落实本组研究性课题。

7、加强对学校“班班通”设备的管理,保障设备能正常运行。

8、制定详细的高二学业水平测试复习计划,征求学生意见,并报学校分管领导同意,购买信息技术练习测试系统3套。

9、制定高一、高二年级信息技术教学工作计划。(各任课教师负责)。

10、安排落实高一年级和高二年级信息技术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电子备课工作任务。

11、积极开展信息技术课程与其他学科的融合,组织学生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自主学习和研究性学习。

法工委工作计划篇七

落实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政府部门“三定”规定应当经过合法性审核,避免职能交叉。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区编办牵头,区监察局、区政府^v^、区级各单位负责)。

严格行政审批事项管理。继续做好承接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推进政府部门公布权力清单,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细化运行流程。加强政府效绩管理,加大问责、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效绩公开制度。(区编办牵头,区发改局、区监察局、区级各单位负责)。

继续完善深化预算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区财政局牵头,区级各单位负责)。

(二)健全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违反程序、超越权限决策及决策严重失误等追究责任。(区级各单位负责)。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逢文必审”。20xx年底前建立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做到“有错必纠”,从源头上杜绝滥用职权、违法行政的行为。(区政府^v^牵头,区级各单位负责)。

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区政府^v^、区级各单位负责)。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减少多层多头执法。整合行政执法力量,探索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执法领域开展综合执法。继续深化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力争实行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区编办、区政府^v^、区级各单位负责)。

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行政机关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应当经法制机构先行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决定。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点评查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情况,并进一步细化、量化裁量标准,依法依规予以实施。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基本行为规范》,推进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执法协调与配合。(区政府^v^、区级各单位负责)。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工作。继续做好陕西省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区政府^v^牵头,区级各单位负责)。

(四)落实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效能。

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加强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加大《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执行力度,严格实施《陕西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落实责任追究,提高监督效能。加强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保、救灾、农林水利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和监督。(区审计局、区监察局牵头,区政府^v^、区级各单位负责)。

(五)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务公??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部门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机构、执法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保证行政相对人通过适当途径查询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决定。(区级各单位负责)。

(六)完善监督协调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切实依法履行职责,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申请得到及时受理,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透明度,重大复杂案件召开听证会、论证会,土地案件进行实地调查,加大纠错、调解力度。结合《^v^行政诉讼法》的修订,落实《xx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监督考核范畴。(区政府^v^牵头,区级各单位负责)。

法工委工作计划篇八

2022年,在^v^常委会领导下,法工委与有关方面协同配合,对法规、司法解释和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依法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持续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v^常委会办公厅收到报送备案的法规、司法解释及特别行政区法律共1172件,其中行政法规23件,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性法规500件,设区的市、自治州地方性法规495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8件,经济特区法规40件,司法解释20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11件,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15件。制定《法规、司法解释形式审查工作程序》,加强形式审查,对存在报备问题的56件法规督促报备机关及时予以改正。

法工委对报送备案的法规、司法解释及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依职权主动进行审查。收到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4829件,其中属于^v^常委会审查范围的4067件,包括针对行政法规和^v^决定提出的108件,针对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提出的3815件,针对司法解释提出的144件。没有收到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的审查要求。对不属于^v^常委会审查范围、可能存在问题的333件审查建议移送有关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研究处理,其中移送中央办公厅3件、司法部62件、最高人民法院6件、最高人民检察院3件、省级地方^v^会259件。研究处理其他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移送或提出的审查建议286件。对2021年专项清理工作有关事项进行跟踪督促,组织开展物业管理、生育保险等领域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专项审查工作。截至目前,共督促、推动制定机关修改、废止法规、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781件。

落实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推动地方各级^v^会建立健全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2017年12月,^v^常委会会议首次听取和审议^v^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十二届^v^以来暨2017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之后逐步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近年来,为了增强备案审查工作整体实效,我们推动地方^v^会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2019年,实现省级^v^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全覆盖;2021年,实现设区的市级全覆盖;2022年,力争实现县级全覆盖。2022年3月,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对^v^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已经作出明确规定。

2022年是十三届^v^常委会依法履职、开展工作的第五年。法工委对过去五年备案审查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力求深化对备案审查工作功能、特点、规律的认识。备案审查工作情况除了在每年报告中已作反映外,五年工作的总体情况在本报告前述部分中已作了概述。五年来,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是多方面支持和推动的结果,也是我们自身持续努力和扎实工作的结果。作为直接从事和承担这项工作的机构,我们有切身的体会和感受。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工作体会:一是必须坚持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v^法治思想,始终围绕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确保备案审查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v^决策部署,确保各类规范性文件与^v^精神保持一致;三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和实践要求,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备案审查制度依法提出意见、表达诉求,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切实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四是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加强人权法治保障,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决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国家法治统一;五是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信,坚持和完善^v^制度,充分发挥^v^制度优势,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构建起覆盖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监督体系,增强备案审查制度整体功效。这些体会深化了我们对备案审查工作规律性的认识,应当作为今后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原则长期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

同时,我们在回顾总结中也感到工作还有很多差距和不足,工作质量、水平、效率有待提高;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还缺乏深入研究,对合宪性合法性合理性问题在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妥善处理上还有差距;新形势新任务对备案审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不论从自身素质还是从工作机制上都还有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如何发挥人大和各方面积极性,如何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未来工作中不断加强和改进。

法工委工作计划篇九

为了确保环境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由李铁为组长,白云峰、李强为副组长,^v^、王丽、陈志斌为成员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环境宣传教育的筹备、策划、程序安排及日常事务处理,、环境管理股和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落实。

(二)提高认识,凝聚力量。

加强与各部门协调力度,积极与组织、宣传、党校、教育、文明办、工青妇等有关职能部门及社会团体密切配合,建立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环保宣传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社会合力,拓宽政府、社会团体等资金支持渠道,发挥好各类团体在环保宣传教育中的作用。

(三)落实责任,力求实效。

严格按照局内制定的考核奖励办法,将环境宣传教育任务分解到各股室,落实到个人,实行环境宣传教育目标管理,纳入个人责任,一同部署,一同实施,一同考核。同时将干部职工向媒体投稿情况与奖惩挂钩,将全年工作情况与年终评比相结合,使宣传教育工作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为落实环保宣传教育目标任务奠定基础。

指导思想。按照宣传^v^工作“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总要求,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镇党委政府提出的“今后五年,合庆要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建设经济强镇、新型城镇、文明新镇以及一流党建”的战略目标,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全面做好思想政治建设、对内对外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统一战线工作,进一步提高宣传^v^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做好“凝心聚力”大文章,为合庆实现新跨越、谱写新篇章、再创新辉煌夯实思想基础、舆论氛围,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条件。

(一)思想政治学习教育工作抓深化。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宣讲队伍,梳理整合条线宣讲队伍,组建合庆宣讲团。二是学习宣讲活动安排制度化,确保党委中心组学习每月一场、东方讲坛全年不少于10场、市民教育培训每村居每年不少于4场。三是丰富学习教育内容,重点开展好党的十八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和镇、人代会精神以及文明创建、廉政教育、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四是努力培育宣教工作品牌,结合镇首届读书节,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以及本土历史文化教育,努力提高全镇市民道德思想水平和对合庆家乡的认同感。

(三)爱国统一战线工作抓基础。一是指导侨联工作做实,明确侨联分会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推进侨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协助商会工作做强,重点配合做好“村企结对”工作的深化。三是推进少数民族工作做细,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工作联络组(区少数民族联合庆分会),挖掘培养少数民族自我管理、自我服务骨干队伍,帮助少数民族解决急难愁问题,大力推动xx市民族团结先进镇创建工作。四是宗教工作促安,重点加强对佛教、^v^场所安全的管理指导,确保春节香讯、五月朝圣活动以及场所修缮工作安全。五是健全党政领导与党外人士联系交友制度,切实做好团结凝聚党外人士工作。

(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抓提升。一是提高全镇文明创建工作科学化水平,适时召开文明委和文明办工作会议,制订创建规划和行动纲领,落实好保障措施。二是加大文明村、文明小区和文明单位的创建力度,扎实做好日常创建和年底考核工作,确保20xx-2012年新一轮文明村、文明小区和文明单位创建率有新提升。三是全面启动20xx-2013年新一轮xx市文明镇创建工作,形成创建工作方案,对照标准,合理分工,强化保障,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四是推进志愿服务规划化制度化品牌化,重点加强全镇志愿服务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成立志愿者总会或协会,加大对志愿者的关心服务,努力形成几个志愿服务工作品牌。五是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明确职责、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落实任务,确保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持续有效推进。六是全力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建立学习型社会创建的体制和机制保障,策划组织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不断强化学习型组织、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家庭等建设。七是协调做好环境卫生、社会治安、志愿服务等日常创建工作,以良好的状态迎接新区全年四次和市一次文明指数测评,力争取得好成绩。八是深入推进基层精神文明实事工程建设,指导相关村居做好文化活动场所的建设及向新区文明办材料报备工作。九是深化星级家庭创建活动,指导各村居根据党委要求和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创建标准和考核办法,不断提高申报率、创建率,做亮做强合庆星级家庭创建品牌。十是出版《合庆风情》,结合“书香合庆---合庆首届读书节”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合庆历史文化挖掘利用工作和对市民的乡土文化普及教育。

法工委工作计划篇十

14.围绕我市“十四五”规划中涉及经济、社会、生态、民生等领域改革发展重大问题、主要方面,加强制度规范研究,积极推动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

责任单位:市^v^会法工委、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立法工作机制。

15.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列入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地方性法规项目,应当听取市^v^会有关工作部门的意见,使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与市^v^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相衔接。聚焦实践问题和立法需求,提高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统筹安排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

责任单位:市^v^会法工委、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完善立法论证评估制度,加大立法前评估力度,认真论证评估立法项目必要性、可行性,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全面落实立法风险防范制度,将风险评估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听证、民意调查机制,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扩大立法公众参与的覆盖面,增强立法透明度,推进对争议较大的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工作。建立健全重要立法争议事项协调机制,防止立法项目久拖不决。

牵头单位:市^v^会法工委、市司法局。

参加单位:市直其他有关部门。

(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

17.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严格落实《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规定,及时开展动态清理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司法局。

参加单位:市直其他有关部门。

18.严格落实我省《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确保实现审核全覆盖,做到应审必审。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不断完善备案审查程序,强化对政府和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参加单位:市直其他有关部门。

法工委工作计划篇十一

20xx年,市环保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v^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行全市环保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环境执法监督,严格环境污染控制,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努力提高环境管理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加强学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深入开展总量减排,优化经济发展方式。

代表四川省接受环保部对总量减排工作的核查,圆满完成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编制完成了《减排规划》,为有效推进减排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将关闭同心纸厂等20个项目列入20xx年减排计划,并动态建立减排项目库。严格执行减排项目月调度,总量减排工作有序推进。全面完成全市498个污染源的更新调查工作,并代表四川省接受环保部对20xx年污普动态更新的考核。完成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严格执行监督性监测、比对监测制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发挥应有减排效益。

三、创新环境准入管理,服务绿色发展。

主动作为“招大引强年”、“环境创优年”活动,积极协调完成四川君格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汽车、摩托车配件生产线项目”、“创新工业园区“电路板(pcb)制造基地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等7个重大项目的环评审批工作。严格执行环境准入条件,审批项目环评文件119个,验收建设项目环保设施24个,办理排污许可证238个、核辐射安全许可证1件,办结率为100%。协助回春堂药业连锁公司、富源实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和市职业技术学校实训楼建设项目争取中、省专项资金。积极参与志超电子、健坤物流等一批重大项目的前期洽谈、论证、咨询服务。成立第四环境监察大队,重点监察环评“三同时”制度落实。

四、统筹环境污染防治,提升区域环境质量。

对全市6家重点工业污染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已有3家试运行,2家设备安装,1家土建施工。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环境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协调海英电子、太晶微电子、金湾电子3家企业分别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积极申报《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将四川水都纸业有限公司造纸废水综合治理、船山区饮用水源防治工程、四川省国控老池出川水质断面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等7个项目纳入国家环保部的规划,并通过初审。扎实开展20xx年度“城考”工作,xx市获得“城考”成绩全省第2名和环保部委托国家统调队开展的公众对城市环境满意率全省第1名的殊荣,射洪县和大英县进入全省80个纳入“城考”县(市、区)的前10名。

五、综合整治农村环境,着力打造示范新村。

对全市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已有1家设备安装,2家土建施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健康饮水活动”,整治取缔农村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各类污染源38处。圆满完成20xx—20xx年度中央“以奖促治”农村环境整治5个项目绩效评估工作,累计投入资金万元。建立20xx年度农村环保项目信息库,共计项目40个,其中村庄整治项目13个,养殖项目27个,总投资达万元,拟争取资金万元。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面启动总投资万元的船山区保升乡连片环境整治项目,市环保局承担的项目考核获得满分,为在20xx年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城市中获得全省第一名作出了贡献。

六、全面排查,预防化解环境纠纷。

(一)加强日常环境监督检查。

20xx年1--10月出动执法人员开展企业污染源巡查21家,重点对绿源排水公司等4家国控、1家省控、14家市控和涉重、涉危的金湾电子、太晶电子进行了检查,检查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398次、建设项目106次,出动执法人员516人次,车辆213台次。现场检查饮用水源18次。

(二)加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

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落实专人制定管理制度,做好全市41家污染源在线监控的日常管理工作。一是严格执行水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记录制度,发现超标排放及其它问题,及时通知区县查找原因,并及时处理确保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行。二是完成了12家国控重点污染源水质在线监控安装工作。三是在中高考期间对市城区噪声排放源开展集中检查和重点整治。检查建筑工地12家,卡拉ok150家,夜啤酒摊点30家,出动执法人员158次,车辆50台次,责令现场整改36家。

(三)建立健全污染源档案。

法工委工作计划篇十二

20xx年以来,县城管局在县^v^的正确指导下,以全面推动城市管理法治化为指导思想,在法治框架下构建“以人为本、和谐执法”的执法理念,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亲民、爱民、为民的思想,塑造“和谐城管”形象。以法治建设为中心,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做好城市管理依法行政相关工作。现将半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业务培训,打牢执法队伍的业务基础。

知法、懂法、熟练运用法律法规执法,是行政执法人员必备的基本功。城管局始终把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作为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执法培训及自学的形式强化业务工作办理。年初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并按时实施,扎实落实。半年来,单位组织集体学法培训2次,参加省、市城市管理执法培训4次12人次。通过执法培训,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及业务素质得到了提升,也提高了执法人员的办案效率,执法队伍的战斗力也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规范法律文书,严把执法案件的质量关口。

一是规范法律文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局对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严格审查,重点对行政处罚依据逐一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尽快整改。通过执法专业培训,规范了法律文书,基本解决了重实体、轻程序,法律文书缺失等问题,做到了程序合法、事实清楚、处罚适当、适用法律法规准确、材料完整、卷宗整洁。截止目前,办理案件无一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

二是规范规范性文件,按时制定、及时报备。今年,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计划制定了《柞水县公共市政设施损坏赔偿标准》,计划已报县^v^备案,预计四季度以前完成制定。目前,已制定的20xx年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基准》实施良好,20xx年城管局将继续完善裁量权,将全面推进了依法行政。

三、规范执法过程,重抓执法案件的办理工作。

目前,城管局较好地贯彻落实了执法过程全纪录制度。

一是执法过程视频全纪录。从亮证到执法结束整个现场办案全程记录。

二是执法资料规范全面。在行政处罚案件中,我局从立案、发出检查通知、执法过程都有严格的纸质以及电子材料跟踪记录留档,使整个执法过程在阳光下运行。若遇到当事人极度不配合执法的案件中,会同^v^门联合执法,执法过程通过笔录、照片、摄像等载体客观记实。

三是处罚结果由局务会研判。局务会对执法程序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认真审查,集中分析,客观研讨,形成集体研判记录。

四是执法设备配置情况。为更好地落实xx届四中全会关于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执法过程的证据记录和安全保障工作。配置了4部执法记录仪、1部摄像机、1部照相机,3部对讲机等,并全部投入一线执法使用。

四、严格审查制度,确保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性。

对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监察大队办案人员对案件进行初审,再上报局务会按照案件性质公平公正进行审查,对每个案件均在2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提出法制审核意见。法制审核坚持依法合理,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性准确,裁量适当,程序合法,法律文书制作规范,法律用语使用准确。近年来已对60多起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法制审核,实现了执法监督关口前移。

五、强化执法公示,增强执法案件的社会监督。

(一)法制信息报送及时。按照^v^要求从2月开始每月报送两篇法治信息,已全面完成6月以前的法治信息报送任务。

法工委工作计划篇十三

(一)实现“有件必备”。五年来,^v^常委会接收报送备案的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司法解释以及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共7261件,其中,行政法规157件,监察法规1件,省级地方性法规2935件,设区的市级地方性法规2977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372件,经济特区法规242件,司法解释346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231件。^v^常委会通过有关法律和决定,及时将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的监察法规和新类型地方性法规(即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浦东新区法规)纳入备案审查的范围。实行电子报备,规范报备方式,统一报备要求,提高报备效率。备案是审查的前提。总的看,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能够依法、及时将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向^v^常委会报送备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有件必备”的目标要求已经实现。

关于向^v^会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范围,法工委经研究认为,除了法律已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只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属于人大监督对象,其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都应当纳入^v^会备案审查范围;也就是说,“规范性文件在哪里,备案审查就跟到哪里”。近年来,我们推动地方^v^会将本级“一府一委两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本级^v^会备案审查范围;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司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机制。

(二)积极推进“有备必审”。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v^、中央^v^、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v^会认为有关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v^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委会工作机构送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有关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v^常委会书面提出审查建议,由常委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

五年来,在^v^常委会领导下,法工委加大审查工作力度,努力实现“有备必审”。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制度要求,依法对报送备案的各类法规、司法解释、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开展主动审查。除个别情形外,没有收到过国家机关提出的审查要求。公民、组织提出审查建议17769件,其中2018年1229件,2019年226件,2020年5146件,2021年6339件,2022年4829件,我们都认真研究处理。围绕贯彻落实^v^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法律实施,对生态环境保护、民法典、长江保护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处罚法、食品药品安全等20多个领域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有关方面和地方人大开展集中清理工作和专项审查工作。对其他备案审查工作机构通过衔接联动机制移送的500多件法规、司法解释认真进行审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将不属于^v^常委会审查范围的2500多件审查建议,根据不同情况,分送中央办公厅、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级^v^会研究处理。总的看,对各类规范性文件,基本实现“有备必审”、“应审尽审”,做到备案审查监督全覆盖。

根据审查工作情况,总的看,^v^、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新要求,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认真开展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立改废释工作和报送备案工作,自觉坚持与宪法法律等上位法规定保持一致,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和水平,在贯彻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有效实施宪法法律、推动相关领域工作、有针对性解决问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将各自立法机关制定的本地法律向^v^常委会备案,是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明确规定两个特别行政区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多年来,^v^常委会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范围,一直包括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本地法律。五年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报送备案的本地法律127件,澳门特别行政区报送备案的本地法律104件。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两个基本法规定的需要将报备的有关法律发回的情形。

(三)按照“有错必纠”原则督促推动制定机关纠错改正。法工委承担备案审查具体工作。我们依法履职尽责,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不论是在依申请审查中,还是在主动审查、集中清理和专项审查中,都发现有些规范性文件或者其中有的规定存在与上位法规定相抵触、不一致或者明显不适当、不合理等问题。对存在需要纠正改正问题的有关规定,我们及时提出审查研究意见,督促和推动有关制定机关进行修改完善或者适时废止。

综合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有的是制定机关对上位法有关规定、对^v^有关精神理解不透、把握不准,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出现一定偏差;有的是规范性文件制定时间较早,上位法已经进行了修改或者作出了新的规定,实际情况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了,而原有规定未能及时清理,没有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实现与时俱进;有的是有关规定现在实际上已经不再执行,但是没有及时对有关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者作出修改;有的是涉及的问题较为复杂,一直有不同理解和认识,都有一定道理,尚难作出合法性、合理性判断;也有的是个别制定机关政治意识不强、法治观念淡薄,在制定和执行有关规范性文件过程中打“擦边球”,甚至有意“放水”。

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对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通过沟通协商、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发函、约谈督促等方式,督促推动制定机关纠正改正;需要^v^常委会作出相关决定的,依法按程序办理。五年来,累计督促推动制定机关修改完善或者废止各类规范性文件约万件。

(四)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备案审查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常委会会议每年听取审议法工委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并逐步实现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地方各级^v^会建立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的制度;修改地方组织法,将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列为地方各级^v^会的一项法定职权。^v^常委会目前正在审议立法法修正草案,其中包括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和工作方面的重要内容。委员长会议通过《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对宪法和有关法律关于备案审查的规定作出进一步细化。法工委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制定有关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规范备案审查工作流程;同时,推动有关地方^v^会制定或者修改备案审查法规,建立健全地方^v^会备案审查工作制度机制。

(五)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法工委积极适应“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着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能力,扎实拓展和深化备案审查工作。建成全国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初步建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推动建设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为实现应备尽备提供支撑。丰富审查方式,完善审查标准,细化工作流程。畅通相互间转送接续的机制渠道。加强对地方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联系指导,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案例交流,探索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机构之间的协同联动。成立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开展备案审查理论研究,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加强备案审查宣传工作。

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是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四中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是新形势下加强宪法法律实施和监督的重要举措。^v^^v^在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v^常委会的备案审查工作,当然就包括审查有关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不符合宪法规定、不符合宪法精神的内容,要加强和改进这方面的工作。”这就为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指明重点方向、提出了更高要求。

加强对合宪性、涉宪性问题审查研究。我们在备案审查工作中自觉增强宪法意识,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督促和推动制定机关纠正改正有关规定,及时启动有关程序废止不合时宜的法律规定和相关制度,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和国家法治统一。举若干工作实例如下。

——2018年3月,有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建议对收容教育制度进行合宪性审查。法工委经认真研究提出,收容教育制度是1991年根据^v^常委会有关决定和^v^有关行政法规实行的、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约束和管控的一项制度措施,制定程序和内容是有宪法法律依据的;执行20多年后再来审视,情况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经调研沟通,有关方面逐步形成共识,继续执行有关制度措施已不合时宜;为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精神,法工委建议有关方面适时提出议案,废止有关收容教育法律规定和相关制度。2019年12月,十三届^v^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v^提出的有关议案,作出了《全国^v^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收容教育法律规定和制度的决定》。

——有的司法解释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对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分别以不同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2020年有公民提出审查建议,认为计算标准不同会导致案件审理出现不公平现象,与宪法有关精神不一致。我们认真进行审查研究,认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有关计算标准的差异应当逐步改变和取消;建议制定机关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适时修改完善有关司法解释,统一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司法解释经修改后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2021年,^v^有关主管部门对有的民族自治地方民族教育条例等法规提出合宪性审查建议,认为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存在合宪性问题,不利于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我们经审查研究认为,宪法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已经对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出了明确规定,2015年^v^常委会对教育法有关规定作出重要修改,包括民族地区在内的全国各地区应当全面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有关地方性法规中的相关内容应予纠正。经与有关方面沟通,制定机关已经废止有关法规。

——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有关行政部门为调查计划生育违法事实,可以要求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对拒不配合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2021年,有公民对上述规定提出审查建议。我们经审查认为,亲子关系涉及公民人格尊严、身份、隐私和家庭关系和谐稳定,属于公民基本权益,受宪法法律保护,地方性法规不宜规定强制性亲子鉴定的内容,也不应对此设定相应的行政处罚、处分、处理措施。经沟通,制定机关已对相关规定作出修改。

加强对有争议问题的研究。例如,有司法解释规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统一调用辖区内的检察人员办理案件,经上级人民检察院作出调用决定,被调用的检察官可以代表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履行出庭支持公诉等各项检察职责。有公民对此规定提出审查建议。对被调用的检察人员代表所调用的人民检察院履行出庭支持公诉等各项检察职责是否需要经本级^v^会作出相关任职决定,实践中存在不同认识和做法,涉及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有关规定的理解。我们经研究认为,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等法律共同构成检察权行使的法律依据,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有关规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调用辖区的检察人员办理案件;被调用的检察人员代表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履行出庭支持公诉等各项检察职责的,须经本级^v^会作出相关任职决定。我们已向有关制定机关提出了研究意见,建议予以考虑。

加强与有关机关协同联动。例如,有的省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就办理袭警罪案件联合发文。我们经审查研究认为,该联合发文涉及犯罪构成具体内容,扩大了法定袭警罪、妨害公务罪的惩治范围,超出了刑法规定范围;立法法是重要宪法性法律,有关联合发文不符合立法法关于“两高”以外的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不得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的规定,超出了制定机关权限。我们通过衔接联动机制与有关方面沟通,多方面协同行动、督促推动,制定机关很快发文通知停止执行有关文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这一事例要求有关法院、检察院开展司法规范性文件自查清理,重申地方一律不得制定在本辖区普遍适用的、涉及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在法律文书中援引。

五年来,围绕推动^v^重大决策部署、国家重要法律和法治措施的贯彻落实,在^v^常委会领导下,我们组织开展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专项审查工作,积极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比如,根据^v^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和^v^常委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2018年针对生态环保领域、2020年针对野生动物保护领域、2021年针对长江流域保护领域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专项审查工作。2022年以来,围绕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对长江流域保护专项清理后续工作进行跟踪督促,继续加大涉及生态资源与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城市绿化等方面法规审查力度,着重审查存在与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规定不一致的问题。对审查中发现与上位法规定相抵触,特别是存在放松管控、降低标准等立法“放水”问题的,要求制定机关及时修改、废止;对滞后于新制定或者新修改的上位法规定的,要求制定机关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完善;对符合上位法立法目的,确立比上位法规定更高的保护标准、更严格的保护制度的,应当予以支持。通过持续开展集中清理工作和专项审查工作,推动^v^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领域法律制度的贯彻落实,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再如,民法典出台后第二天,十九届^v^就切实实施民法典进行集体学习,^v^^v^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对同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国家有关规定,要抓紧清理,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贯彻^v^^v^重要指示要求,我们组织开展了民法典涉及领域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和专项审查工作。2021年,对民法典专项清理后续工作进行跟踪督促。今年以来,持续加强对民法典涉及领域法规审查纠正力度,巩固和扩大专项清理成果。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业主大会可以在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对拒付物业服务费、公共水电分摊费和不交存物业维修资金的业主参加业主大会、行使投票权等权利进行限制。我们经审查认为,不加区分地将业主拒付物业服务费、物业维修资金等不履行业主义务行为同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挂钩,进而限制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民法典有关规定不符合。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热用户应当在每年采暖期开始前30日内交纳本采暖期的热费,不按时交纳的,供热单位可以对其暂缓供热、限制供热或者停止供热。我们经审查认为,热用户采暖费的交纳时间和逾期不交纳热费的法律责任,应当遵循民法典有关规定。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进行水力发电需要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从政府取得“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并缴纳出让金。我们经审查认为,地方自行规定的“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具有用益物权性质,不符合民法典确立的物权法定原则。上述问题和类似一些问题,有的已经解决,有的正在解决。

又如,本届以来,根据^v^2015年关于“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出重大转折性变化”的重大判断精神、2020年关于“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的精神、2021年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精神,我们持续关注和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清理工作和专项审查工作,本届以来历次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都有涉及计划生育方面的内容。2017年开始、2018年接续,推动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对企业职工“超生即辞退”的规定作出修改;2019年,推动制定机关对国家工作人员“超生即开除”的规定作出修改。法工委在2019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中提出,这类规定虽目前有上位法的一定依据,但总的看已经不适应、不符合党和国家关于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精神和方向,应予适时调整,建议有关方面研究启动修改完善工作。2021年8月,十三届^v^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作出重要修改。为确保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正确实施,我们组织开展了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专项审查工作,推动制定机关修改、废止了一批相关规范性文件;督促制定机关取消社会抚养费征收规定,废止计划生育相关处罚、处分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同时,建议有关方面开展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督促有关方面及时修改对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作出不适当限制的规定。

开展集中清理和专项审查工作,拓展了备案审查工作思路,增强了备案审查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时效性,有利于发挥法律体系整体功效和治理体系整体效能。实践表明,及时组织开展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专项审查工作,对于实现相关领域上下联动、左右协同,保证^v^精神全面贯彻、一体遵循,保证国家重要法律和法治措施有效实施,促进法律体系内在科学和谐统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法工委工作计划篇十四

各立法项目负责部门要按照立法工作计划,做好立法草案起草的部署和安排,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压紧压实责任,加强工作力量,统筹安排进度。对当年拟完成项目,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压茬推进起草、调研、论证、送审等各环节工作,同时保证质量;对预备项目,要及时开展调研、论证、评估等工作,条件成熟的应主动提请市政府审议或列为下一年度内完成项目,条件不成熟的要在本年度结束前向市政府作出书面说明;对调研论证项目,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进调研论证工作,充分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最迟于2022年10月底向市司法局报送调研论证工作情况及相关材料。强化计划执行刚性约束,年度内完成项目不能按时完成起草工作或确需暂缓办理、终止办理的,要向市政府报告或请示同意。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完成起草工作的,市政府将予通报批评。市司法局要加强协调指导、审查把关、督促评估,对重点难点项目提前介入,对进度滞后项目强化督办,并按要求组织开展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确保市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按时高质量完成。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司法局反映。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0日。

一、当年拟完成项目(4件)。

(一)拟提请市^v^会审议的法规草案(2件)。

1.湛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起草)。

2.湛江湾保护条例之保护范围草案(市自然资源局起草)。

(二)拟由市政府制定的规章(2件)。

1.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起草)。

2.湛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司法局起草)。

二、预备项目(10件)。

(一)法规项目(6件)。

1.湛江市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草案(市自然资源局组织起草)。

2.湛江市海域安全生产条例草案(市应急管理局组织起草)。

3.湛江市港口岸线保护条例草案(市交通运输局起草)。

4.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起草)。

5.湛江市原水管道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市水务局起草)。

6.湛江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起草)。

(二)规章项目(4件)。

1.湛江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委托市气象局起草)。

2.湛江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市司法局、市市场^v^、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起草)。

3.湛江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委托专业团队起草)。

4.湛江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委托湛江海事局起草)。

三、调研论证项目(1件)。

规章项目(1件)。

湛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承办)。

2.市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的清理和打包修改,按照省^v^会和省政府有关部署进行。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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