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药品采购工作计划(优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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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能够提前预判可能遇到的困难和挑战,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另外,了解自己的工作习惯和优先事项,以便更好地制定个性化的计划。在制定计划的过程中,我们还需要关注和评估计划的执行效果和实际成果。

药品采购工作计划篇一

本文目录。

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药品采购管理工作将面临一些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将围绕总体工作思路,,本着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继续强化乡村一体化管理、县级医院管理以及督导检查,认真落实各项计划内容,圆满完成各项既定任务,促进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和全面提高。为使药品采购办公室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1、积极推行“县镇村一体化,医生进农家”模式,将县镇村卫生组织融为一体。实行统一人员培训、统一药品配送、统一公共卫生考核、统一新农合政策实施、统一业务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体制。(充实一些具体措施内容,可添加,*月组织培训;药品配送的方法措施)。

2、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鼓励不同规模、不同级别的医院之间积极探索以资本、技术、管理为纽带,通过整体托管、重组、联合办医、团队帮扶、城乡对口支援、区域协同医疗、组建医院管理集团、医疗联合体等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有效形式。(充实一些具体措施内容,可添加**医院与**医院结对子,与外地医院建立帮扶关系、合作关系等等)。

1、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推动城乡医院人才、技术、管理纵向流动的制度化、稳定化,加强县乡村区域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和协调,促进纵向管理的机制创新,使县级医院与城市大医院对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辐射,建立完善县乡村一体、上下联动机制,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

2、建立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的信息支持机制。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建立统一管理、县乡村互通互联的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网络平台,为实现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建立以电子病历和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医院信息系统和区域卫生信息系统。从分级分工、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居民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合理就诊流程出发,统筹规划建设区域卫生信息网络平台。加强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沟通,建立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及时沟通患者诊疗信息,运用信息化、网络化手段,方便双向转诊。充分运用已经建成的远程会诊系统,开展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疑难重症会诊等服务,实现城市优质资源与县级医院的互补和相互支持,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试行患者诊疗信息“一卡通”和县、乡远程会诊,实现县域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资料的有效利用。

1、确保药品采购安全。把好药品准入关。

2、严格依法依规采购,规范采购行为。

3、加强对辖区内医疗药品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

4、加强对基层机构的巡查,加强对薄弱环节的重点督导。

1、制订年度计划,每半年和年底做好总结,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2、每月按时填写工作记录本及相关台账记录本,对存在问题要有明确的整改措施。

3、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经常检查本职工作完成情况以及。

规章制度。

的落实情况。

4、认真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技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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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药品采购管理工作将面临一些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将围绕总体工作思路,,本着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继续强化乡村一体化管理、县级医院管理以及督导检查,认真落实各项计划内容,圆满完成各项既定任务,促进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和全面提高。为使药品采购办公室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化乡村一体化管理。

1、积极推行“县镇村一体化,医生进农家”模式,将县镇村卫生组织融为一体。实行统一人员培训、统一药品配送、统一公共卫生考核、统一新农合政策实施、统一业务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体制。(充实一些具体措施内容,可添加,*月组织培训;药品配送的方法措施)。

2、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鼓励不同规模、不同级别的医院之间积极探索以资本、技术、管理为纽带,通过整体托管、重组、联合办医、团队帮扶、城乡对口支援、区域协同医疗、组建医院管理集团、医疗联合体等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有效形式。(充实一些具体措施内容,可添加**医院与**医院结对子,与外地医院建立帮扶关系、合作关系等等)。

二、加强县级医院管理。

1、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推动城乡医院人才、技术、管理纵向流动的制度化、稳定化,加强县乡村区域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和协调,促进纵向管理的机制创新,使县级医院与城市大医院对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辐射,建立完善县乡村一体、上下联动机制,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

2、建立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的信息支持机制。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建立统一管理、县乡村互通互联的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网络平台,为实现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建立以电子病历和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医院信息系统和区域卫生信息系统。

从分级分工、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居民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合理就诊流程出发,统筹规划建设区域卫生信息网络平台。加强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沟通,建立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及时沟通患者诊疗信息,运用信息化、网络化手段,方便双向转诊。充分运用已经建成的远程会诊系统,开展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疑难重症会诊等服务,实现城市优质资源与县级医院的互补和相互支持,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试行患者诊疗信息“一卡通”和县、乡远程会诊,实现县域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资料的有效利用。

三、强化监督检查。

1、确保药品采购安全。把好药品准入关。

2、严格依法依规采购,规范采购行为。

3、加强对辖区内医疗药品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

4、加强对基层机构的巡查,加强对薄弱环节的重点督导。

四、加强科室管理工作。

1、制订年度计划,每半年和年底做好总结,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2、每月按时填写工作记录本及相关台账记录本,对存在问题要有明确的整改措施。

3、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经常检查本职工作完成情况以及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4、认真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技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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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续深化乡村一体化管理。

1、积极推行“县镇村一体化,医生进农家”模式,将县镇村卫生组织融为一体。实行统一人员培训、统一药品配送、统一公共卫生考核、统一新农合政策实施、统一业务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体制。(充实一些具体措施内容,可添加,*月组织培训;药品配送的方法措施)。

2、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鼓励不同规模、不同级别的医院之间积极探索以资本、技术、管理为纽带,通过整体托管、重组、联合办医、团队帮扶、城乡对口支援、区域协同医疗、组建医院管理集团、医疗联合体等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有效形式。(充实一些具体措施内容,可添加**医院与**医院结对子,与外地医院建立帮扶关系、合作关系等等)。

二、加强县级医院管理。

1、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推动城乡医院人才、技术、管理纵向流动的制度化、稳定化,加强县乡村区域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和协调,促进纵向管理的机制创新,使县级医院与城市大医院对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辐射,建立完善县乡村一体、上下联动机制,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

2、建立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的信息支持机制。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建立统一管理、县乡村互通互联的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网络平台,为实现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建立以电子病历和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医院信息系统和区域卫生信息系统。从分级分工、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居民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合理就诊流程出发,统筹规划建设区域卫生信息网络平台。加强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沟通,建立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及时沟通患者诊疗信息,运用信息化、网络化手段,方便双向转诊。充分运用已经建成的远程会诊系统,开展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疑难重症会诊等服务,实现城市优质资源与县级医院的互补和相互支持,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试行患者诊疗信息“一卡通”和县、乡远程会诊,实现县域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资料的有效利用。

三、强化监督检查。

1、确保药品采购安全。把好药品准入关。

2、严格依法依规采购,规范采购行为。

3、加强对辖区内医疗药品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

4、加强对基层机构的巡查,加强对薄弱环节的重点督导。

四、加强科室管理工作。

1、制订年度计划,每半年和年底做好总结,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2、每月按时填写工作记录本及相关台账记录本,对存在问题要有明确的整改措施。

3、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经常检查本职工作完成情况以及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4、认真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技能水平。

药品采购工作计划篇二

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药品采购管理工作将面临一些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将围绕总体工作思路,,本着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继续强化乡村一体化管理、县级医院管理以及督导检查,认真落实各项计划内容,圆满完成各项既定任务,促进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和全面提高。为使药品采购办公室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化乡村一体化管理。

1、积极推行“县镇村一体化,医生进农家”模式,将县镇村卫生组织融为一体。实行统一人员培训、统一药品配送、统一公共卫生考核、统一新农合政策实施、统一业务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体制。(充实一些具体措施内容,可添加,*月组织培训;药品配送的方法措施)。

2、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鼓励不同规模、不同级别的医院之间积极探索以资本、技术、管理为纽带,通过整体托管、重组、联合办医、团队帮扶、城乡对口支援、区域协同医疗、组建医院管理集团、医疗联合体等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有效形式。(充实一些具体措施内容,可添加**医院与**医院结对子,与**外地医院建立帮扶关系、合作关系等等)。

二、加强县级医院管理。

1、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推动城乡医院人才、技术、管理纵向流动的制度化、稳定化,加强县乡村区域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和协调,促进纵向管理的机制创新,使县级医院与城市大医院对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辐射,建立完善县乡村一体、上下联动机制,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

从分级分工、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居民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合理就诊流程出发,统筹规划建设区域卫生信息网络平台。加强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沟通,建立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及时沟通患者诊疗信息,运用信息化、网络化手段,方便双向转诊。充分运用已经建成的远程会诊系统,开展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疑难重症会诊等服务,实现城市优质资源与县级医院的互补和相互支持,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试行患者诊疗信息“一卡通”和县、乡远程会诊,实现县域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资料的有效利用。

三、强化监督检查。

2、严格依法依规采购,规范采购行为。

3、加强对辖区内医疗药品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

4、加强对基层机构的巡查,加强对薄弱环节的重点督导。

1、制订年度计划,每半年和年底做好总结,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2、每月按时填写工作记录本及相关台账记录本,对存在问题要有明确的整改措施。

3、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经常检查本职工作完成情况以及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4、认真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技能水平。

20第一学期保健工作计划。

药品采购工作计划篇三

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v^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经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市[]496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使全区的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以确保公众的用药安全。

全区范围内的所有药品零售企业。

对全区药品零售企业的人员资质、药品进货、验收、陈列与储存和销售等环节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执行情况、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摆放、专有标识的规范、处方审核制度的落实、驻店药师配备在职在岗、是否存在违规经营零售药店禁止经营的药品、是否存在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情况、是否违规发布药品广告情况等。

此次检查要与分局日常监管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分局重点问题企业日常监管相结合;二是与零售药店的gsp跟踪检查相结合;三是信用检查相结合;四是与以往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整改复查相结合。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舟食药监稽[]8号文件精神,按下列处理意见进行查处。

1、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禁止药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进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或代销自己的产品。非本药店零售企业的正式销售员,不得在店内销售药品,不得从事药品宣传或推销活动。违反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查处。

2、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向合法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购进。检查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有无从“”、“过票”的个人或无证的单位等非法渠道购入药品。如发现从非法渠道进货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查处。

3、药品零售企业在采购药品时必须按照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如发现未按照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4、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依法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上柜陈列和销售.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购进的药品逐批验收、记录。上柜陈列及入库储存的药品没有验收记录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5、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必须按照省人事厅和省食品药品*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分方可从业;从事医用商品营业员、保管员等16个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上岗证书。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经查处。同时、分局将对目前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一次清理工作,进行重新登记。

6、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检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销售药品;检查留存的处方是否与销售量一致。违法规定的,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检查处方是否经过药师审方及登记销售的处方药是否与销售量一致,登记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违法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查处。

7、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向消费者正确介绍药品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不得夸大药品疗效,不得将非药品以药品名义向消费者介绍和推荐。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处方药的,要求至少一名药师在职在岗,要是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8、药品零售企业经营非药品时,

必须设非药品专售区域,将药品与非药品明显隔离销售,并设有明显的非药品区域标志。非药品销售柜组应标志提醒,非药品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不得将非药品与药品放在一个区域内销售。

9、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悬挂或向消费者发放未经审批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广告宣传。违反规定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10、在检查过程中,对不符合《药品管理法》、《*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定规定》、《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必须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专项检查从20xx年8月23日起至10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开展。

1、准备部署阶段(8月23日-8月27日):根据市局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

2、组织实施阶段(8月28日-10月26日):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3、检查总结阶段(10月27日-10月31日):对辖区内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将专项检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查处的结果进行汇总,并将总结材料上报市局稽查处。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开展全区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开展药品流通环节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直接关系到公众的用药安全。为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取得实效,分局成立以局长谢勇为组长,徐海虹副局长为副组长,汪勇良、邬海玉、徐亮、窦雁为成员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区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具体负责专项检查的日常工作。

2、结合《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明确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要在全面掌握《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内涵基础上,认真梳理当前药品零售企业的突出问题,确定工作重点,检查要突出针对性、实效性。

3、抓住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要抓住药品零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突出对零售企业人员资质、药品购进、验收、陈列与储存、销售等环节的监督检查,要加大对非法渠道购药案件的查办力度,严厉查处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各类严重违规违法行为。

4、查处与规范并重。专项检查工作要与药品零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gsp管理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有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严格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予以查处。要通过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严重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和gsp规定的药品零售企业,教育并督促药品零售企业严格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gsp规定要求经营,从根源上解决药品零售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充分运用警告、责令改正、罚款等行政手段,督促、指导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的规范化、制度化。

5、认真分析总结,提出对策思路。区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在专项检查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客观评评价本辖区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不足,并对检查中遇到的监管难点和重点要进行分析,提出对策思路。

药品采购工作计划篇四

我院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及《贵阳市乡镇(村)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xx区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按区卫生局要求,在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20xx年下达的目标任务,积极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努力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断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全面实现医改内容,大力提高xx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在全院干部职工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现将全年工作汇报如下:

为加快我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有序规范开展,xx卫生院成立xx区xx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召开12期次工作会议,研究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开展医疗业务的革约村卫生室和凯坝村卫生室均全面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据《贵州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工作的通知》,我院成立了xx卫生院关于xx乡药物在贵州省药物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的领导小组,并要求全乡所有药品均在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

20xx年我乡共投入元采购药物,基本满足我乡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

1、卫生院到20xx年12月11日,共诊治病人6054人次,优抚减免208人次,住院25人次。

2、卫生院门诊业务收入情况。

20xx年1月至11月门诊总收入152158元,其中药品,治疗、诊查收入,利润.

1、购进情况。

卫生院全年购进药物187种,其中基药164种,非基药23种,非基药购进种类所占比例,基药购进种类所占比例。20xx年1月至20xx年11月购进药品总金额元,其中基药元,非基药元。基药购进所占比例,非基药购进所占比例。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药品约元,占所有采购药品比例为:种药品中有165种药物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其中22种属贵州省增补目录药品。

2、销售情况。

20xx年7月1日起卫生院所有药品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制度。全年销售药品元,其中基药元,非基药元,基药销售所占比例,非基药销售所占比例。

3、xx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药品使用情况。

(1)自查督导。

卫生院全年进行了12次医疗基本药物自查督导,对各村卫生室,xx卫生院药房、库房、实行了每月一次基本药物管理自查督导。全年督导检查门诊病历360份,住院病历25人份,处方360份,门诊日志560人次,病人举报、投诉本12次。全年对全员职工进行了12次基本药物制度相关知识培训,对98人次进行了相关知识培训。

(2)病历、处方。

卫生院按《处方管理办法》、《病历书写规范》进行管理,全年抽查门诊病历360份,住院病历25人份,门诊病历合格率78%,住院病历合格率56%。抽查处方360人份,合格率78%。全年门诊2联以上抗生素处方比例,门诊输液治疗比例,激素处方比例.(3)药品自查督导管理情况进行了每月一次督导管理,每季度一次基本药物领导小组抽查督导管理。卫生院和下辖2个卫生室均实行每月药房自查制度和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管理领导小组每月督查制度,全年督查12次,未发现过期药品及无效药品,药物划价20xx年7月1日起均实行了零差率销售制度。

1、群众反馈卫生院药品可选择品种少不能满足病人就医需求;

4、卫生院未开展b超、化验、心电图、x射线等辅助科室(由设备无相关科室人员),不能最大限度满足门诊医疗业务诊治病人的需求,基本药物制度开展不顺利。

1、加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提高宣传,加强卫生院药品储备,改善群众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认识,最大限度改善群众就医环境。

3、加强医德医风工作,严格奖惩制度,不断提高全院职工业务素质和认识,改善群众就医环境。

4、争取乡党委、政府支持,在平山、牛皮箐两个边远村卫生室开展诊疗业务工作,满足群众就近就医的需求。

5、积极向上级争取编制,增强卫生院实力,实行业务素质考评制度,不断提高卫生院医疗质量水平,不断提高群众对卫生院的评价,做到一方医院保一方百姓平安工作。

6、开展辅助科室,提高卫生院诊疗业务能力。

xx区xx卫生院。

20xx年12月11日。

药品采购工作计划篇五

为了更好的促进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和全面提高。为采购办公室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办公室采购年度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化乡村一体化管理。

1、积极推行“县镇村一体化,医生进农家”模式,将县镇村卫生组织融为一体。实行统一人员培训、统一药品配送、统一公共卫生考核、统一新农合政策实施、统一业务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体制。(充实一些具体措施内容,可添加,*月组织培训;药品配送的方法措施)。

2、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鼓励不同规模、不同级别的医院之间积极探索以资本、技术、管理为纽带,通过整体托管、重组、联合办医、团队帮扶、城乡对口支援、区域协同医疗、组建医院管理集团、医疗联合体等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有效形式。(充实一些具体措施内容,可添加**医院与**医院结对子,与**外地医院建立帮扶关系、合作关系等等)。

二、加强县级医院管理。

1、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推动城乡医院人才、技术、管理纵向流动的制度化、稳定化,加强县乡村区域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和协调,促进纵向管理的机制创新,使县级医院与城市大医院对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辐射,建立完善县乡村一体、上下联动机制,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

2、建立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的信息支持机制。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建立统一管理、县乡村互通互联的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网络平台,为实现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建立以电子病历和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医院信息系统和区域卫生信息系统。从分级分工、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居民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合理就诊流程出发,统筹规划建设区域卫生信息网络平台。加强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沟通,建立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及时沟通患者诊疗信息,运用信息化、网络化手段,方便双向转诊。充分运用已经建成的远程会诊系统,开展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疑难重症会诊等服务,实现城市优质资源与县级医院的互补和相互支持,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试行患者诊疗信息“一卡通”和县、乡远程会诊,实现县域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资料的有效利用。

三、强化监督检查。

2、严格依法依规采购,规范采购行为。

3、加强对辖区内医疗药品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

4、加强对基层机构的巡查,加强对薄弱环节的重点督导。

1、制订年度计划,每半年和年底做好总结,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2、每月按时填写工作记录本及相关台账记录本,对存在问题要有明确的整改措施。

3、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经常检查本职工作完成情况以及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4、认真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技能水平。

1、完善制度,狠抓落实。20xx上半年完成公司各项制度的修订、整理、汇总工作,并在实际执行中不断完善。

2、把人才管理看作战略支持,抓好《20xx年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的落实工作。20xx年第一季度完成《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的前期沟通、磋商,达成共识,通知下发各部门。第二三季度着手对后选人进入考核,本年度争取将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制度化。

3、“以人为本,尊严至上”,加强员工关系管理。

加强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每半年度进行一次劳动合同普查工作,避免漏签、延期现象,同时对问题员工及时解决。

认真落实社会统筹保险工作:将办理养老、医疗统筹保险工作与季度考核工作紧密结合,把这项福利作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一种措施,并进行详细建帐。

每季度组织一次员工活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丰富员工文化生活,提高员工凝聚力。认真落实各项福利措施:20xx年福利措施制度化,狠抓落实。

规划好员工的职业生涯:以工程部为例,尝试对转正员工进行分级,拓宽员工晋升渠道。一季度开始准备,二季度实施。

保持与公司每一位员工的沟通交流:通过员工活动、生日活动、转正谈话等正式与非正式沟通,与每位员工保持交流,了解员工所思所想。

二、完成招聘工作,提高招聘质量。

1、招聘与筛选工作:拓宽招聘渠道,广开思路,配合公司业务发展,完成招聘任务。

2、录用与评估工作:在录用方面加强对应聘后选人的资格审查工作,包括证件验审,背景调查等,确保为公司录用合格人才。

3、试用期:与试用期员工每月谈话一次,随时向主管了解新员工的工作情况及适应性。对主管以上级别的试用期员工转正采用评制,即当事人述职,各部门负责人提问,公司领导评审。(根据现有的工作情况和人员不足的的情况下,需要和其它工作相应调整)。

三、调整、规范培训工作。

1、加强新员工入职培训:修订《新员工培训手册》20xx上半年完成。进一步提高新员工入职培训效果,指导用人部门派专人协助完成新员工的职前培训。如带领新员工参观熟悉部门,把新员介绍给部门同事及主要人员,解释部门工作内容等,指导、协助部门组织联谊活动,培养新老员工之间的亲切感受,加强团结合作,相互协助精神。

2、各部门业务培训工作加强落实:逐渐加大各部门负责人培训责任,每季度初与各部门负责人沟通,明确各部门培训需求,根据培训需求指导、协助各部门落实各项培训。每季度对各部门培训工作进行一次评估。

3、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在岗培训:对有发展潜力的员工指定专人进行“帮带培训”。

4、尝试编写符合公司相关部门工作特点的培训教材,逐渐形成具公司特色的培训体系。

5、鼓励员工自学:倡导人人学习、人人追求进步的良好风气。

三、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评估工作。

1、加强部门考核,加大直接主管考核力度。将各部门每月的绩效考核工作交各部门负责人完成,报行政人事部汇总后与当月工资挂钩。

2、考核结果与奖罚挂钩的力度加大,优胜劣汰,奖勤罚懒。

3、建立绩效评估投诉制度。

药品采购工作计划篇六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也是党的建设“巩固深化年”。我们党将召开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加强党的建设意义重大。今年我局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贵港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迎接宣传贯彻党的^v^为主线,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深化模范机关创建为牵引,全面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为实施“五大战略”,深入推进“五大振兴”,加快建设“两城”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突出政治统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增强政治能力作为党员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引导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斗争精神,坚决同错误言行作斗争。督促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决杜绝“七个有之”问题的发生,确保在重大问题和关键环节上头脑特别清醒,行动特别坚定,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注重内容和形式的有机结合。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局党组定期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支部“三会一课”、廉政教育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落实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增强党员荣誉感、责任感。坚持讲党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党组织书记全年至少讲1次党课。

3.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对标“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要求,开展好“五强五心”医保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做好“三个表率”。

二、筑牢思想之基,不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

4.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任务,进一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用好^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辅导读本,重点学习^v^^v^关于医疗保障领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v^^v^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抓实抓好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

5.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充分发挥局党组的“头雁效应”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龙头”作用,定期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党员的集体学习研讨活动,用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形成的良好机制,有效促进“学习深化、实践消化、成效转化”,形成“学理论看实践,抓工作促落实”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6.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v^精神。党的^v^召开后,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宣讲报告会、专题辅导讲座、专题培训等形式,迅速兴起学习贯彻党的^v^精神热潮。精心组织党的^v^精神宣传阐释和学习贯彻工作,切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v^精神上来,统一到党的^v^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

8.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创建精神文明单位为契机,在单位组织开展“荷城学习汇”“道德讲堂”“书香机关”等活动,选树宣传各级道德模范和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

三、夯实基层基础,锻造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

9.规范党支部建设。高质量完成党支部换届工作,配齐配强支部班子。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深化“四强”党支部创建,切实发挥党支部在服务中心工作、落实重大任务、推动经济发展中的政治引领、督促落实、监督保障作用。

10.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坚持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采取集中培训与日常教育、个人自学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民主评议,对党员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提出意见。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做好单位发展党员工作。贯彻《中国^v^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制度。

11.做好群团工作。坚持党建带群建,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大力实施党员干部身心健康工程和关爱帮扶行动,做好工会慰问、健康体检、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等工作,组织开展岗位练兵、志愿服务等活动,引导团员青年、巾帼干部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自觉肩负医疗保障改革发展的光荣使命,积极投身医疗保障改革发展事业,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12.加强退休党员干部职工服务管理。落实退休干部职工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和干部荣誉退休制度要求,开展好退休党员干部的走访慰问、健康体检、送学上门、困难帮扶等活动,进一步增强退休干部职工的荣誉感、归属感和幸福感。

四、持续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3.建设清廉机关。深化纪律教育、政德教育、警示教育和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自觉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营造浓厚廉政机关文化氛围。

14.强化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组织开展好“三着力三落实”和“大学习、大发展、大比拼”活动,提升党员干部学习力、创新力、执行力,形成党员干部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组织开展好“难点问题书记一线办”“党员马上办”活动,营造“一线办”“马上办”的机关工作作风和工作习惯。

15.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落实政治监督职责,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排查廉政风险隐患,筑好防腐拒变“防火墙”。综合运用约谈提醒、通报批评、函询、纪律处分等办法进行严肃问责,对不讲规矩、不守纪律,有责任不落实、有规定不执行,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该查处的要坚决查处,以问责唤醒责任担当、倒逼责任落实。

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党建引领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16.推动党建业务互融互促。找准机关党建服务中心大局的结合点、切入点,引导党员干部在党委、政府以及医保部门的重要任务、重点项目落实中当先锋打头阵,主动改革创新,以奋进奋战之姿高质量打造医保治理体系,在贵港市加快建成珠江-西江经济带核心港口城市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城中奋勇争先,争当医保治理体系现代化排头兵,奋力书写优异的医保答卷。

六、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17.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层层压实党组、党支部主体责任,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逐级靠实责任。强化党建工作考核结果运用,以激励助担责、以问责督履责、以履责促落实,真正在全局上下形成主动担责、层层负责、人人履责的浓厚氛围,把管党治党螺丝拧的更紧。

药品采购工作计划篇七

2021年上半年,太和县医保局深入学习贯彻^v^^v^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扎实推进我县多家医疗机构骗保问题专项整改,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加强管理服务为抓手,积极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作为,确保了医疗保障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现将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1年上半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强化监管,严厉查处医药机构骗保行为。

1、加大对医疗机构骗保行为的查处。

截至目前媒体报道的4家涉事医院(第五人民医院北区、东方医院、和美医院、普济中医院)2020年度涉嫌欺诈骗保病历420份已移交公安机关,涉及骗保金额万元,一般违规金额万元,合计万元,已追回万元,剩余万元已移送法院起诉。已解除四家涉事医院医保服务协议结算关系,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各罚款5000元;对14名涉事医生分别作出吊销《医师执业证书》、取消医保医师协议资格的处罚。市委核查太和县2019年4月份以来涉嫌欺诈骗保病历经公安调查后,核实3757例,金额万,涉及9家医院(第五人民医院、东方医院、普济中医院、和美医院、大庙镇康太医院、康明医院、爱民医院、天成眼科医院、开发区利民医院)。市医保局认定一般违规金额万。拟对涉嫌欺诈骗保的给予5倍罚款,一般违规追回资金的处罚。

根据市委核查组反馈意见,拟对两家医院(太和县第五人民医院、天成眼科医院)依法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并吊销执业资格;目前五院已解除。拟对三家医院(爱民医院、康明眼科医院、大庙镇康太医院)暂停医保服务协议1年。对涉嫌骗保的63名医师(其中,8人未签署医保医师协议)视情节给予扣分或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

截至2021年5月18日,公安机关已对9家医院(第五人民医院、东方医院、普济中医院、和美医院、大庙镇康太医院、康明医院、爱民医院、天成眼科医院、开发区利民医院)立案调查,扣押冻结涉案资金万元,采取强制措施58人,其中已移送审查起诉43人。县纪委监委对骗保事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党员干部留置5人、药商1人,其中4人已移送司法机关提起公诉。

2、开展县内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整治。

2021年3月——4月,联合市监局组成5个联合检查组,对县域内161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全覆盖专项检查,对检查存在较严重问题的8家定点药店约谈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医保刷卡1个月,限期整改;对存在较多问题的44家定点药店单独约谈主要负责人,限期整改。

3、建立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监管力量。新设立“太和县医疗保险基金安全监管事务中心”,配齐监管人员18人;在3家医共体牵头单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皖北医院】设立联络室并派驻6名联络员,加强对医共体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管;配备镇、村医保监督员、信息员351名,主要负责医疗保障政策落实和宣传工作;聘请第一批医保社会监督员20名,接受社会监督;组建太和县首批医疗保障专家库人员150名,提高监管专业化水平。

二是加强技术监管。开发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对诊疗行为、违规预警和基金使用由“事后”监管变为“事前、事中”监管,形成闭环管理。目前已完成5家公立医院的系统接口联调工作,自4月21日正式上线以来,智能审核系统提醒疑似问题230条;组建视频监管系统,实时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监督,目前已完成38家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和4家民营医院的视频监控建设,初步实现了定点医疗机构的视频监控与县政府视频共享交换平台系统的对接。

三是加强制度保障。出台完善相关制度23项,从制度层面加强医保基金过程性监管。县政府出台《太和县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基金监管纳入乡镇绩效考核内容;制定《太和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纪委监委、医保、公安、卫健、市监等多部门监管合力。监管部门建立健全欺诈骗保案件移交、欺诈骗保行为举报奖励、重大案情审理议事等相关制度,加强医保基金过程性监管。

4、广泛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认真组织开展以“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和送《条例》进医院、进药店、进社区、进乡村“四进”活动,制作普法公益广告、动漫宣传短片和欺诈骗保情景短片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片20余个,向群众发放医保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手册2万份、宣传彩页3万份,制作宣传展板60张,张贴宣传海报300张,开展医保政策文艺演出8场次,组织医保政策宣讲18场次,积极营造《条例》和医保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的良好社会氛围,扩大医保政策及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对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不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二)严格基金征缴管理,不断提高基金运行规范高效。

截止2月底(征缴期截止到2月28日),我县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人数1533507人,参保收入万元;截止4月底,我县城镇职工医保基金,参保人数63774人,共征缴万元。

1、居民医保基金支出情况。

2021年1-4月份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共补偿发生万元,其中:大病保险基金支出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万元(其中:因病住院补偿万元;普通门诊统筹补偿万元;大额门诊补偿万元;住院分娩补偿万元;意外伤害补偿万元;慢性病补偿万元;日间病房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累计受益1481285人次(其中:因病住院补偿48079人次;普通门诊统筹补偿1296737人次;大额门诊补偿151人次;住院分娩补偿3034人次;意外伤害补偿1815人次;慢性病补偿130344人次;日间病房1125人次)。城乡居民乡镇及民营医院实际报销比例;县级医院实际报销比例,县外医疗机构实际报销比例,综合报销比率。

与2019年同期相比(因2020年第一季度受疫情影响,就诊率明显降低,无可比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累计受益人次下降709397人次,降幅为;基金支付下降万元,降幅为12%;按照目前支出情况测算,年终会略有结余。

2、职工医保基金支出情况。

2021年1-4月份职工医保基金共支出万元。其中:住院2975人次,总费用万元,基金支付万元(其中个人账户支付万元);门诊慢病7255人次,总费用万元,基金支付万元(其中个人账户支付万元);普通门诊35960人次,总费用万元,基金支付万元(其中个人账户支付万元);药店刷卡215263人次,总费用万元,个人账户支付万元;生育住院238人次,医疗总费用万元,基金支付万元(其中生育津贴支付万元)。按照目前支出情况测算,年终会略有结余。

(三)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推动各项医保改革政策的落地见效。

1、提前谋划,积极推进我县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贯彻执行。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实现编码标准“纵向全贯通、横向全覆盖”,为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上线奠定坚实基础。

2、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两定管理办法”,加强医保精细化管理。积极推进“两定管理办法”的学习培训、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经办服务和协议管理职责,认真开展我县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定点评估和服务协议签订。

3、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费用拨付,助力推进我县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时拨付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费用万元,确保我县群众新冠肺炎疫苗接种。

4、落实国家、省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政策。组织实施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以及冠脉支架带量采购在我县的落地实施,督促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使用国家集采和省谈判的药品、高值耗材,进一步降低医保基金支出,惠及广大患者。

5、积极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在不断扩大按病种分组付费的基础上,组织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参加dip付费培训,为推进dip付费方式改革奠定基础。

(四)以“行风建设提升年”活动为抓手,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1、继续深化行风教育。坚持“惠民、利民、便民、为民”的服务宗旨,强化担当意识,不断增强真抓实干、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严格落实经办事项。严格遵循“六统一”和“四最”的要求做好贯彻实施工作,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办结工作制、延时服务等相关工作制度,切实提高经办效率和服务质量。

药品采购工作计划篇八

1、确保药品采购安全。把好药品准入关。

2、严格依法依规采购,规范采购行为。

3、加强对辖区内医疗药品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

4、加强对基层机构的巡查,加强对薄弱环节的重点督导。

1、制订年度计划,每半年和年底做好总结,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2、每月按时填写工作记录本及相关台账记录本,对存在问题要有明确的整改措施。

3、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经常检查本职工作完成情况以及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4、认真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技能水平。

药品采购工作计划篇九

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局《关于加强药品经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药品零售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使全区的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以确保公众的用药安全。

二、检查范围和对象。

全区范围内的所有药品零售企业。

三、检查重点内容、方法和处理意见。

对全区药品零售企业的人员资质、药品进货、验收、陈列与储存和销售等环节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执行情况、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摆放、专有标识的规范、处方审核制度的落实、驻店药师配备在职在岗、是否存在违规经营零售药店禁止经营的药品、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情况、是否违规发布药品广告情况等。

此次检查要与分局日常监管工作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与分局重点问题企业日常监管相结合;

二是与零售药店的`gsp跟踪检查相结合;

三是信用检查相结合;四是与以往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整改复查相结合。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按下列处理意见进行查处。

1、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禁止药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进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或代销自己的产品。非本药店零售企业的正式销售员,不得在店内销售药品,不得从事药品宣传或推销活动。违反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查处。

2、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向合法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购进。检查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有无从挂靠、过票的个人(或无证的单位)等非法渠道购入药品。如发现从非法渠道进货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查处。

3、药品零售企业在采购药品时必须按照规定索娶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如发现未按照规定索娶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4、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依法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上柜陈列和销售。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购进的药品逐批验收、记录。上柜陈列及入库储存的药品没有验收记录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八十五条规定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5、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必须按照省人事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分方可从业;从事医用商品营业员、保管员等16个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上岗证书。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经查处。同时、分局将对目前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一次清理工作,进行重新登记。

6、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检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销售药品;检查留存的处方是否与销售量一致。违法规定的,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检查处方是否经过药师审方及签名;登记销售的处方药是否与销售量一致,登记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违法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查处。

药品采购工作计划篇十

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本单位政治生态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自去年建局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服务群众、保障民生为核心目标,深入贯彻^v^^v^关于保障人民健康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履行医疗保障工作职责,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障了全区医疗保障事业稳定向好的发展态势。

(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制度,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的首要责任。坚持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遵循,通过签订责任书、查找廉政风险点、廉政谈话、警示教育、三会一课、党建工作日检查、主题党日活动、领导干部讲党课等方式,压紧压实责任,切实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形成了从严治党、以制建局的良好风尚。

(二)扎实履行党建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做到以党建为引领,强化各项工作的落实。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主题教育读书班、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制度,积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谈心谈话、集体学习、个人自学、调查研究等活动,有力推动了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出台作风效能建设意见,实行党务政务公开,设立表扬榜和曝光台,不断强化对党员的管理教育。

(三)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开展廉政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不断增强全体广大党员廉政勤政意识。制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召开专题会议,层层签订《责任书》,排查廉政风险点,落实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创新“六个一律”的举措(凡是党组会研究的事项、凡是形成会议纪要的事项、凡是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廉政谈话等情况、凡是每月开展工作情况、凡是涉及整改事项的整改情况、凡是重点信访事项的处理情况等一律向区纪委监委派驻组报告),主动接受派驻监督。

(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执行《廉政准则》,带头推进全局工作作风的转变。严格按照《车辆管理使用办法》,严格规范日常公务出发用车管理,坚决杜绝违规用车;认真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严控会议数量,节约经费支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杜绝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发生。

(五)严格执行“六项纪律”。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党章党纪和各项制度规定。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认真执行领导个人有关事项即时报告工作制度。认真学习《区纪委区监察委关于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印发了《十不准规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树立廉洁、节俭、文明的新风尚。

(六)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制发年度学习计划配档表,定期开展机关干部集体学习;开展“我是党员我带头”活动,党员主动亮身份、担责任,在人居环境整治、精准扶贫、疫情防控中,党员干部冲在一线,发挥了党员示范带动的作用;认真组织“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学习活动,定期督导通报(我局“学习强国”学习成绩列机关工委各单位第一位);组织党员开展双报到活动,到社区进行医保知识讲座、健康义诊、人口普查、疫情防控等主题党日活动,让党建工作深入人心。

(七)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医保防线。在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中,局党组坚持党建引领,主动作为,成立工作专班,健全组织体系,开辟绿色通道,为患者和疑似患者提供“四个无论、一个一律”的保障机制;向区内28家协议定点医疗机构预付医保资金3200万元,协调上级业务部门预拨医保资金1428万元,确保各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药品储备等无资金压力。为支持复工复产,实施阶段性降低缴费比例,延缓缴费申报期,全年降费7000万元以上,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党员干部和志愿者深入一线开展防疫工作,协同东城社区做好人员查控、宣传引导等各项工作。我局疫情期间的“线上主题党日”,受到市局、省局、国家局的一致好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剖析。

对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要求,面对全区干部群众的期待,我们深刻认识到,仍存在着较大差距和不足,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下大力气予以解决。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是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党组对党建工作比较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动党建工作,但全员重视参与度还不够,存在上热下温现象,有的党员仍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错误认识,有的党员党建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足,表现出被动应付,有的党员在理论学习上,满足于写读书笔记,缺乏深入研讨,缺乏在工作实践中锤炼党性,造成理论与实践联系不紧密的现象。党建工作的齐抓共建上仍有差距。比如:针对去年党建考核失分问题,今年以来,党组(党支部)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推动,对具体的工作要求做了培训,但仍然有部分同志置若罔闻,充耳不闻,有的主题党日活动不积极参加,特别是灯塔党建在线学习交流互动环节虽多次强调但仍有个别同志甚至个别领导干部从未发表过学习体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肠梗阻”现象和“推不动”现象。再如:党小组会议召开的扎实程度也远远不够,往往出现会议传达精神和学习比较多,但是深刻剖析思想、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很少,部分党员还不习惯“照镜子、正衣冠,红红脸,出出汗”,还远远达不到触及灵魂深处的效果。

二是“一岗双责”落实还不够到位。尽管局党组,对一岗双责反复强调部署,但仍然存在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现象,对分管领域的业务工作抓得紧,对党建工作用心不足、过问少,甚至是过度依靠党支部和党小组,在引领和督导方面发挥作用不够明显。比如:在党员遍访贫困户工作中有的领导干部没有发挥带动作用,没有尽到“一岗双责”的责任,而是成了党小组的随从、跟班或听之任之。在参加党小组召开的会议时,班子成员没有起到引领、自我剖析、自我批评,深挖不良思想根源的作用。而是存在以领导身份参加会议,成为特殊党员的情况,呈现出官僚主义作派。

(二)落实组织纪律方面。

一是理想信念还不够坚定。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深度和系统性上还不够,有的党员面对当前出现的一些社会问题表现出政治定力不足、辨别是非的能力不强甚至出现价值观混乱的现象;有的党员对自己党员身份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不够强,宗旨意识淡化,追求享乐多,艰苦奋斗少。有的党员思想消极,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生活和工作中回避矛盾,奉行实用主义,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有的党员关注个人得失多,考虑全局和关心群众少,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有待进一步提高。比如:我们的12345热线办理除一个月位居全区第二外,已经连续八个月满意度居全区第一,但是在12345热线市民反映中仍有个别同志因服务态度不好、不耐烦或者业务不熟练被投诉。虽然只是少数几起,但仍应引起高度重视。

药品采购工作计划篇十一

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中国梦”,以创建国家、自治区及市级文明单位为抓手,大力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全面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为民服务能力和干部职工队伍素质,积极打造创新、廉洁、效率、法治型机关,展示文明、和谐、团结的良好形象,推进医疗保障工作实现新跨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贯彻^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v^^v^视察广西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四史”教育,扎实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引导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v^同志为核心的^v^保持高度一致。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市医保中心。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党支部。

(二)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和公益广告宣传图板。利用微信公众号、单位宣传屏幕、展板等进行广泛宣传展示。设计开展具有医保职业特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道德模范、时代楷模、身边好人和文明家庭等先进典型学习宣传,营造崇德向善、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市医保中心。

配合部门:党支部。

(三)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党建+文明创建”机制,形成以党建带创建、以创建促党建的良好局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制度化、常态化。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党支部。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医保中心。

(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引导干部职工践行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市医保中心。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工会。

(五)开展单位文化建设。打造学习型机关、支部、科室。认真开展好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等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加强干部职工业务培训,打造学习型机关、支部、科室。结合“我们的节日”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组织开展“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活动,培养团结协作、勇于创新、奋发有为的团队精神,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全员参与的职工文化。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医保中心。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党支部、局工会。

(六)提供文明优质服务。健全完善服务规范、细化服务标准、公开服务承诺,制定员工守则。开展文明窗口、岗位、员工创建活动,培育职业精神。规范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牵头部门:医保中心。

配合部门:局工会。

(七)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健全完善单位管理制度、服务标准、规章流程等。工会组织健全,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有效,落实政务公开,保障干部职工合法权益。落实谈心谈话规章,有针对性的开展干部职工思想政治规章,关注干部职工身心健康,给予人文关怀,解决实际问题。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医保中心、局工会。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

(八)开展文明风尚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引导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倡导科学文明的的生活方式,建设节约型机关,开展文明餐桌行为,营造文明节俭的用餐氛围。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医保中心、局工会。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

(九)开展家庭文明建设。开展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创建活动,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倡导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促进家庭和睦。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医保中心、局工会。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

(十)加强诚信守法建设。开展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活动,制定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规章制度。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干部职工依法办事。开展好诚信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医保中心。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

(十一)开展优化环境建设。优化单位环境卫生,开展绿色生活、无烟单位创建行动。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医保中心。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

(十二)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完善志愿服务队伍,常态化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创文明城市、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活动。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发挥单位优势助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医疗待遇保障科、医保中心。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党支部。

(十三)创新工作机制。领导班子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定期研究,督促指导。创建工作有规划、有制度、有队伍、有保障。组织开展具有医保特点的创建活动,多形式宣传展示创建工作内容,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医保中心。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党支部。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上旬)。制定出台创建活动方案,进行广泛宣传,认真发动,全面动员,营造氛围,确保全体干部职工人人皆知、个个参与、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促进创建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11月)。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创建标准,坚持硬件、软件一齐抓,认真抓好创建工作实施。在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狠抓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公民道德建设、岗位业务工作、单位规章制度和机关综合管理的基础上,全面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开展。

(三)迎接考评阶段(12月)。做好文明单位考评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做好迎接考评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药品采购工作计划篇十二

2021年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县两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1359”总体工作思路,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卓有成效的开展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参保缴费和基金收支情况。

2021年我县城乡居民171015人,参保人数165479人,参保率为,个人缴费250元,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参保居民每人550元(其中中央330元,省、县各110元),每人年筹资800元,合计基金总收入约万元,基金支出万元;职工医保参保11499人(其中:在职职工7674人、退休人员3825人),基金收入万元(其中:统筹基金万元、个人账户万元),支出万元(其中统筹基金万元,个人账户万元),基金总体运行平稳。

二、多措并举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为做好新冠肺炎的疫情防控工作,局党组着眼医保基金守护者、人民群众服务者的角色定位,多次召开班子会认真学习研究上级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吃透上级政策、科学研判形势,做到既保障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救治、又保障医保基金支出可控,多措并举做好疫情防控。

三、扎实推进民生福祉工程。

四、加强基金监管,维护基金收支平衡。

根据《**县2021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实施方案》和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管理、强化控费措施的意见》的要求,医保局在医保基金的增收节支方面多措并举开展工作,切实做到管好用好医保基金,注意防范医保基金支出风险,确保医保基金收支平衡、运行平稳。

(一)全力做好扩面宣传和参保登记工作。通过召开动员会、调度会和下乡宣传活动,加大对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参保缴费方面的宣传。制定《**县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扩面工作顺利完成。2021年城乡居民参保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100%。

(二)严格落实控费方案。制定了《2021年度住院费用总额控费预算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落实,每月核算,及时拨付,按季度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考核和财务清算,基金运行平稳。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检查力度,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和存量问题回头看活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要求限期整改,持续巩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保证了医保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按照市医保局统一安排部署,对赵县仁济医院开展全面核查。通过现场核查、查看仪器设备资质和使用、调取医院医保结算数据、抽取疑点病历的方式,发现存在未经审批违规开展诊疗服务、多收费用、串换项目收费、高套收费等问题,统计违法违规金额元,及时上报市医保局。

(四)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做好基金运行分析。建立医保基金风险预警机制,每季度对医保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分析,从预算执行、参保扩面、控费管理、基金安全等方面,重点分析控费措施的执行情况,形成基金运行分析报告,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五、做好医保扶贫,助力我县脱贫攻坚。

高度重视医保扶贫政策落实和2019年国考反馈问题、中办国办反馈共性问题的排查整改工作。

(一)根据县“普查整改、问题清零”专项行动反馈问题清单,医保局共涉及问题391人,反馈问题主要是本人或村里反映为长期慢性病但没有办理慢性病证,对照问题清单,结合乡镇卫生院和村医,派专人逐人入户核实,做到人人见面,不拉一户、不漏一人。专项行动共入户核实391人,其中核实已有慢性病证的21人;患有慢病、符合条件,集中办理慢性病证98人;不符合条件和不需要办理的272人,全部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

(二)针对2019年国考反馈问题整改调研发现慢性病政策宣传不到位,慢性病鉴定、^v^不及时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借助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和党员下社区活动,医保局组织党员干部、业务骨干和入党积极分子深入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和农村社区等开展医保扶贫政策宣传,并利用“普查整改、问题清零”入户核实机会,对部分特殊群体采用上门入户进行政策讲解;二是简化慢性病办理流程,严格执行放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和特殊病认定标准,简化认定流程,放宽申报病种数量,随来随受理,做到慢病鉴定不出月,符合条件的应纳尽纳,确保贫困人口慢性病待遇落到实处。

(三)医保扶贫政策全部落实到位。(1)**县2021年贫困人口2442人全部参保,个人缴费部分全额由财政资助,参保缴费全覆盖。(2)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立贫困人口“一站式”报销窗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有效衔接,全面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3)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报销取消起付线,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降低50%,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4)符合脱贫不脱政策人员共计2442人,全部继续享受医疗保障救助待遇。

在巩固第一批25种药品和“两病”用药集中招采的基础上,扎实做好第二批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和“两病”用药集中采购工作。第二批集中采购共32种中选药品,覆盖糖尿病、高血压、抗肿瘤和罕见病等多个治疗领域,平均降价幅度。此次采购鼓励民营医院和药房积极参与,4月1日零时起,中选药品正式投入使用,我县年采购量约为万支/片,预计年可节约医药费用万元。

七、做好分包小区创城工作。

按照县“双创一提”指挥部的要求,全面对标《河北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健全提升公益广告档次,做好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今年共更新公益广告24块、120平方米,组织公益活动80余人次,为我县创城工作添砖加瓦。

八、完成医保局新址搬迁。

2021年11月以前,医保局一直分三地办公(局机关在政府综合办公大楼、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在107国道锦绣花园西侧、职工医保在社保局),职工工作、群众办事非常不便,群众满意度较低。2021年12月在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县医疗保障局整体搬迁至育才街6号(原疾控中心办公楼),解决了办公场地问题,实现了人、财、物统一管理和集中办公。新办公楼布局合理,装饰节俭而不俗,一楼是医保业务经办大厅,二楼是机关办公区,后院设有职工活动室和机关食堂,彻底改变了以往办公拥挤、狭窄的状况,改善了办公条件和办公环境。

药品采购工作计划篇十三

本文目录。

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药品采购管理工作将面临一些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将围绕总体工作思路,,本着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继续强化乡村一体化管理、县级医院管理以及督导检查,认真落实各项计划内容,圆满完成各项既定任务,促进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和全面提高。为使药品采购办公室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1、积极推行“县镇村一体化,医生进农家”模式,将县镇村卫生组织融为一体。实行统一人员培训、统一药品配送、统一公共卫生考核、统一新农合政策实施、统一业务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体制。(充实一些具体措施内容,可添加,*月组织培训;药品配送的方法措施)。

2、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鼓励不同规模、不同级别的医院之间积极探索以资本、技术、管理为纽带,通过整体托管、重组、联合办医、团队帮扶、城乡对口支援、区域协同医疗、组建医院管理集团、医疗联合体等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有效形式。(充实一些具体措施内容,可添加**医院与**医院结对子,与外地医院建立帮扶关系、合作关系等等)。

1、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推动城乡医院人才、技术、管理纵向流动的制度化、稳定化,加强县乡村区域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和协调,促进纵向管理的机制创新,使县级医院与城市大医院对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辐射,建立完善县乡村一体、上下联动机制,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

2、建立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的信息支持机制。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建立统一管理、县乡村互通互联的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网络平台,为实现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建立以电子病历和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医院信息系统和区域卫生信息系统。从分级分工、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居民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合理就诊流程出发,统筹规划建设区域卫生信息网络平台。加强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沟通,建立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及时沟通患者诊疗信息,运用信息化、网络化手段,方便双向转诊。充分运用已经建成的远程会诊系统,开展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疑难重症会诊等服务,实现城市优质资源与县级医院的互补和相互支持,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试行患者诊疗信息“一卡通”和县、乡远程会诊,实现县域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资料的有效利用。

2、严格依法依规采购,规范采购行为。

3、加强对辖区内医疗药品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

4、加强对基层机构的巡查,加强对薄弱环节的重点督导。

1、制订年度计划,每半年和年底做好总结,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2、每月按时填写工作记录本及相关台账记录本,对存在问题要有明确的整改措施。

3、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经常检查本职工作完成情况以及。

规章制度。

的落实情况。

4、认真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技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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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续深化乡村一体化管理。

1、积极推行“县镇村一体化,医生进农家”模式,将县镇村卫生组织融为一体。实行统一人员培训、统一药品配送、统一公共卫生考核、统一新农合政策实施、统一业务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体制。(充实一些具体措施内容,可添加,*月组织培训;药品配送的方法措施)。

2、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鼓励不同规模、不同级别的医院之间积极探索以资本、技术、管理为纽带,通过整体托管、重组、联合办医、团队帮扶、城乡对口支援、区域协同医疗、组建医院管理集团、医疗联合体等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有效形式。(充实一些具体措施内容,可添加**医院与**医院结对子,与外地医院建立帮扶关系、合作关系等等)。

二、加强县级医院管理。

1、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推动城乡医院人才、技术、管理纵向流动的制度化、稳定化,加强县乡村区域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和协调,促进纵向管理的机制创新,使县级医院与城市大医院对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辐射,建立完善县乡村一体、上下联动机制,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

2、建立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的信息支持机制。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建立统一管理、县乡村互通互联的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网络平台,为实现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建立以电子病历和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医院信息系统和区域卫生信息系统。从分级分工、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居民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合理就诊流程出发,统筹规划建设区域卫生信息网络平台。加强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沟通,建立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及时沟通患者诊疗信息,运用信息化、网络化手段,方便双向转诊。充分运用已经建成的远程会诊系统,开展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疑难重症会诊等服务,实现城市优质资源与县级医院的互补和相互支持,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试行患者诊疗信息“一卡通”和县、乡远程会诊,实现县域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资料的有效利用。

三、强化监督检查。

2、严格依法依规采购,规范采购行为。

3、加强对辖区内医疗药品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

4、加强对基层机构的巡查,加强对薄弱环节的重点督导。

四、加强科室管理工作。

1、制订年度计划,每半年和年底做好总结,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2、每月按时填写工作记录本及相关台账记录本,对存在问题要有明确的整改措施。

3、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经常检查本职工作完成情况以及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4、认真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技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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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经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市[xx]496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使全区的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以确保公众的用药安全。

全区范围内的所有药品零售企业。

对全区药品零售企业的人员资质、药品进货、验收、陈列与储存和销售等环节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执行情况、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摆放、专有标识的规范、处方审核制度的落实、驻店药师配备在职在岗、是否存在违规经营零售药店禁止经营的药品、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情况、是否违规发布药品广告情况等。

此次检查要与分局日常监管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分局重点问题企业日常监管相结合;二是与零售药店的gsp跟踪检查相结合;三是信用检查相结合;四是与以往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整改复查相结合。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x食药监稽[xx]8号)文件精神,按下列处理意见进行查处。

1、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禁止药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进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或代销自己的产品。非本药店零售企业的正式销售员,不得在店内销售药品,不得从事药品宣传或推销活动。违反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查处。

2、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向合法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购进。检查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有无从“挂靠”、“过票”的个人(或无证的单位)等非法渠道购入药品。如发现从非法渠道进货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查处。

3、药品零售企业在采购药品时必须按照规定索娶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如发现未按照规定索娶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4、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依法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上柜陈列和销售.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购进的药品逐批验收、记录。上柜陈列及入库储存的药品没有验收记录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5、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必须按照省人事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分方可从业;从事医用商品营业员、保管员等16个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上岗证书。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经查处。同时、分局将对目前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一次清理工作,进行重新登记。

6、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检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销售药品;检查留存的处方是否与销售量一致。违法规定的,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检查处方是否经过药师审方及签名;登记销售的处方药是否与销售量一致,登记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违法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查处。

7、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向消费者正确介绍药品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不得夸大药品疗效,不得将非药品以药品名义向消费者介绍和推荐。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处方药的,要求至少一名药师在职在岗,要是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8、药品零售企业经营非药品时,必须设非药品专售区域,将药品与非药品明显隔离销售,并设有明显的非药品区域标志。非药品销售柜组应标志提醒,非药品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迹清晰。不得将非药品与药品放在一个区域内销售。

9、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悬挂或向消费者发放未经审批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广告宣传。违反规定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10、在检查过程中,对不符合《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定规定》、《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必须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专项检查从xx年7月23日起至10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开展。

1、准备部署阶段(7月23日-8月27日):根据市局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

2、组织实施阶段(7月28日-10月26日):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3、检查总结阶段(8月27日-10月31日):对辖区内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将专项检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查处的结果进行汇总,并将总结材料上报市局稽查处。

药品采购工作计划篇十四

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经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使全区的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以确保公众的用药安全。

全区范围内的所有药品零售企业。

对全区药品零售企业的人员资质、药品进货、验收、陈列与储存和销售等环节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执行情况、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摆放、专有标识的规范、处方审核制度的落实、驻店药师配备在职在岗、是否存在违规经营零售药店禁止经营的药品、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情况、是否违规发布药品广告情况等。

此次检查要与分局日常监管工作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与分局重点问题企业日常监管相结合;

二是与零售药店的gsp跟踪检查相结合;

三是信用检查相结合;四是与以往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整改复查相结合。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按下列处理意见进行查处。

1、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禁止药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进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或代销自己的产品。非本药店零售企业的正式销售员,不得在店内销售药品,不得从事药品宣传或推销活动。违反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查处。

2、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向合法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购进。检查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有无从“挂靠”、“过票”的个人(或无证的.单位)等非法渠道购入药品。如发现从非法渠道进货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查处。

3、药品零售企业在采购药品时必须按照规定索娶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如发现未按照规定索娶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4、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依法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上柜陈列和销售。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购进的药品逐批验收、记录。上柜陈列及入库储存的药品没有验收记录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八十五条规定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5、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必须按照省人事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分方可从业;从事医用商品营业员、保管员等16个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上岗证书。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经查处。同时、分局将对目前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一次清理工作,进行重新登记。

6、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检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销售药品;检查留存的处方是否与销售量一致。违法规定的,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检查处方是否经过药师审方及签名;登记销售的处方药是否与销售量一致,登记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违法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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