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律师执业年度报告(精选17篇)

  • 上传日期:2023-11-22 15:3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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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写报告之前,我们需要对研究主题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准备。如何撰写一份优秀的报告?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报告的目标和读者群体。阅读一些著名学者和专家的报告,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行业的最新发展和研究动态。

律师执业年度报告篇一

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008年1月18日湖北省律师协会第六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实习管理规则》),为规范我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加强实习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保障实习活动的秩序和质量,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已取得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为申请成为执业律师而到湖北省境内的律师事务所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其实习活动和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实习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品行良好;

(四)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

(五)无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记录。

第四条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自省司法厅批准登记之日算起设立满1年;

(二)内部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

(三)有2名以上符合规定条件的实习指导律师(县域律师事务所可不受此条限制);

(四)办公场所和条件能够满足实习人员实习活动的需要;

(五)没有《实习管理规则》第四条第二款、第三款所列的情形。

第五条具备本细则第四条规定条件的律师事务所,须经过备案后方可接收实习人员实习。需要备案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提出申请,并逐级上报至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委托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向申请备案的律师事务所作出答复。

第六条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条件的实习人员申请实习的,应当向经过核准备案的律师事务所提出实习申请,由该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批准,并经实习所在地市(州)律师协会审核登记后,方可参加实习。向省直律师事务所提出申请的(以下简称省直所),由省律师协会审核登记。

第七条实习分集中培训和实务训练两个阶段进行。实习期限为一年。

第八条申请实习登记,由拟接收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向所在地市(州)律师协会(省直所向省律师协会)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实习人员填写的《实习申请表》;

(二)申请实习人员与拟接受实习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

(六)申请实习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材料;

(七)申请实习人员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八)拟接收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符合《实习管理规则》和本细则规定条件的说明。

第九条拟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员申请实习时,除提交本细则第八条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应提交从事高等法学教育工作的教师资格证或法学研究单位工作证复印件,以及高等法学院校或法学研究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允许其兼职实习的证明文件原件。

第十条实习人员和拟接收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必须签订《实习协议》,《实习协议》应当包括以下事项:

(一)实习人员姓名;

(二)接受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所址;

(三)指导律师的姓名、执业证书号码、执业年数;

(四)拟安排实习的起止日期;

(五)实习人员和接受实习的律师事务所的权利与义务及违约责任;

(六)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相关费用的约定。

实习协议自有权进行审核登记的律师协会完成审核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受理实习登记的律师协会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对实习人员、指导律师、拟接受实习律师事务所条件的审核工作。对于符合本细则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向申请实习人员颁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以下简称《实习证》);对于不符合实习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拟接收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及申请实习人员,并告知理由。

第十二条申请实习人员或拟接收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对律师协会不准予实习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律师协会或其上一级律师协会申请复核。

第十三条《实习证》由省律师协会统一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领,省律师协会按需求向各市(州)律师协会发放。各市(州)律师协会应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和颁发《实习证》,并于每年年终向省律师协会作出专门报告。

第十四条实习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实习证》,不得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和故意毁损。《实习证》损坏的,由接收该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向所在地市(州)律师协会提出换领申请,省直所向省律师协会申请换领。换领《实习证》的,应当交回原证。《实习证》遗失的,实习人员应当在当地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在遗失声明刊登10个工作日后,向颁证的律师协会申请办理补发手续。第十五条集中培训由省律师协会负责组织进行,采用集中教学、训练的方式。集中培训期限不得少于一个月。

第十六条省律师协会每年年初制定集中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培训计划和方案及其实施情况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备案。

第十七条省律师协会应当遵循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大纲》(试行)的要求,按照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指定教材落实教学任务,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部分选修课程。集中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律师执业管理规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律师实务知识和执业技能等。

第十八条集中培训师资力量主要由本省执业律师构成。同时,可根据培训内容选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推荐的律师、专家,高校从事法学教学的教授,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和省律师协会有关人员担任授课教师。

省律师协会按照《实习管理规则》第十三条规定的授课教师的条件,组建“湖北省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培训讲师团”。培训时,根据授课内容,结合律师业务特长,从“湖北省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培训讲师团”中确定授课教师名单。

第十九条集中培训采取半封闭式管理,实习人员应严格遵守省律师协会制定的集中培训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集中培训结束时,省律师协会负责组织对参加培训的实习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笔试、面试和遵守集中培训工作管理制度的情况。笔试、面试的内容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大纲》(试行)和培训期间的教学内容确定。

第二十一条集中培训考核中如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不合格:

(一)没有按时参加笔试考试又不按要求参加补考的;

(二)没有按要求参加面试活动的;

(三)笔试经补考后仍有不及格的;

(四)集中培训期间无故缺课超过二天的;

(五)集中培训期间请假累计超过五天时间的;

(七)有严重违反集中培训工作管理制度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二十二条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经考核合格的,由省律师协会发给《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考核不合格的,由省律师协会安排其再次参加集中培训,所需时间不计入实习时间。

第二十三条实习人员的实务训练,由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负责安排。

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指南》(以下简称《实务训练指南》),指派指导律师指导实习人员进行律师业务基础技能训练,并为实习人员的实习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第二十四条实习指导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

(三)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无不良执业记录。

(四)具备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在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二年以上。

第二十五条指导律师同时指导的实习人员不得超过二名。

第二十六条实习人员应当在指导律师的指导下,协助办理律师业务,接受刑事案件辩护及代理、民事和行政案件代理、非诉事务代理、担任法律顾问、法律咨询以及代书法律文书等技能训练,掌握律师业务基本程序和执业规则,了解律师事务所的战略计划、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事管理、信息管理等内部管理机制。基本完成以下具体工作任务:

(一)至少参与10次接待当事人的活动;

(二)至少参加3次签定委托代理合同的活动;

(三)至少跟随指导律师参与2次出庭活动;

(四)比较熟练地掌握案卷整理归档的实际操作;

(五)阅读案卷材料10件以上;

(六)撰写100天以上工作日志;

第二十七条接受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按照《实务训练指南》和本细则的规定要求,认真安排实习人员的实习活动,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协会有权取消律师事务所接受实习人员的资格。

(一)不认真安排实习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放松管理的;

(二)给实习人员分派收费任务或允许实习人员单独受理、承担法律事务的;

(三)失去本细则第四条规定的接受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应该具备的条件的;

(四)律师事务所管理混乱或屡被投诉的;

(五)出具内容虚假的《实习鉴定书》的;

(六)律师事务所被司法行政机关处罚或受律师协会行业惩戒的;

(七)律师协会认为其它不具备继续接受实习人员资格的。

第二十八条接受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指导、监督实习指导律师严格按照《实习管理规则》第十七条的规定,认真履行实习指导律师的任务和职责,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停止其指导实习的工作。

(一)不按照规定要求履行指导律师职责,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二)指派实习人员单独办案的;

(三)违纪违规执业被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受律师协会行业惩戒的;

(四)多次被当事人投诉的;

(五)律师协会认定其它理由不具备继续担任实习人员指导律师资格的。

第二十九条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应当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独自承办律师业务;

(二)以律师身份在委托代理协议或者法律顾问协议上签字,对外签发法律文书;

(三)以律师名义在法庭、仲裁庭上发表辩护或者代理意见;

(四)以律师名义印制名片及其他相关资料;

(五)以律师名义洽谈、承揽业务;

(六)不服从律师事务所、指导律师的监督管理;

(七)擅自中断实习活动;

(八)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或者故意损毁《实习证》;

(九)其他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第三十条建立实习人员违反纪律报告制度。接受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及指导律师应当加强对实习人员的管理,发现实习人员有违反《实习管理规则》和本细则行为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实习关系,并及时向所在地市(州)律师协会报告,省直所向省律师协会报告。第三十一条实习人员无正当理由解除实习协议,或者因违反实习协议被律师事务所解除实习关系的,由接受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向所在地市(州)律师协会报告,省直所向省律师协会报告,并收缴其实习证,已进行的实习无效。

第三十二条实习人员因律师事务所的原因被中断实习的,有权自中断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实习所在地市(州)律师协会报告并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转到另一家律师事务所继续实习,已进行的实习有效,可合并计算实习时间。转入省直所实习的,直接向省律师协会提出申请。

第三十三条实习人员因不可抗力中断实习超过一个月的,应当依中断的时间顺延实习截止的期限,并自该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十日内,由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向所在地市(州)律师协会报告,经认可后其实习期可以顺延。在省直所实习的人员,向省律师协会报告。

第三十四条实习人员实习期满后,应当书面向律师事务所提出实习期满考核申请,并由接受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向所在地市(州)律师协会提交以下材料(省直所向省律师协会提交材料):

(一)实习人员撰写的实习总结报告;

(二)指导律师对实习人员的品行表现及业务技能能力出具的考评意见;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书》;

(四)省律师协会颁发的《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

(五)实习人员的《实习证》。

第三十五条接受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组织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应当按照《实务训练指南》的内容和要求,遵循以下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专班;

(三)认真征询指导律师对实习人员实习表现的意见和评价;

(五)组织面试,让实习人员进行实习总结汇报和律师业务基本知识的答辩,看实习人员是否比较熟练地掌握律师业务基本技能,做到律师业务基本知识应知应会,并按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作出客观评价。

(六)根据考评情况,考核专班对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的表现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并在《实习鉴定书》上签署意见。

第三十六条受理实习人员期满考核的律师协会应当对律师事务所依据本细则第三十四条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掌握律师职业道德、执业基本技能、执业管理制度的情况,以及实习人员的品行表现进行考核。

第三十七条律师协会、接受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在对实习人员的考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核可确定为不合格。

(一)没有按本细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要求,圆满完成实习期间具体工作任务的;

(二)存在本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禁止行为的;

(三)面试考核不合格的;

(四)实习人员提供虚假实习记录材料的;

(六)没有领取《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的。

第三十八条实习人员经考核合格的,律师协会应当在《实习人员登记表》中签署考核合格意见,并作为实习人员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的有效证明文件,报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备案。

第三十九条组织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的律师协会应当在考核结束之日起七日内,将考核结果公示七日。公示无异议的,发给《考核合格通知书》。有证据表明通过考核的实习人员不符合本细则规定条件的,负责考核的律师协会应当撤销对其签署的考核合格意见,并向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报告。第四十条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有权对实习人员的实习活动及其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和复核。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舞弊情形并查证属实的,对实习人员将撤销对该实习人员的考核合格意见并在两年之内禁止其再次申请实习;对于违规的律师事务所、指导律师,由省律师协会给予相应的行业惩戒,或移交司法行政机关处理;对于违规的市(州)律师协会,由省律师协会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涉及的直接责任人员,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十一条经考核合格的实习人员,应当在收到《考核合格通知书》之日起三年内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律师执业。超过三年申请的,应当由省律师协会或所在地市(州)律师协会依照本细则的规定重新进行考核。

第四十二条律师协会必须建立健全实习人员档案管理制度。市(州)律师协会自完成审核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将实习人员、接受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及实习指导律师的有关资料立卷归档,并报省律师协会备案,省直所实习人员的档案由省律师协会建立。

第四十三条省律师协会应对实习人员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对于未建立档案或档案不齐全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师协会将予以通报批评。省律师协会在检查档案的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舞弊情形,将依据本细则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四条省律师协会应当分期分批将实习人员的全部名单及有关证件编号在“楚天律师”网站和《律师世界》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十五条根据本细则规定应当由市(州)律师协会承担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在暂未建立律师协会的市,由省律师协会委托市司法行政部门承担。

律师协会对实习人员实习活动的管理,应当接受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六条《实习申请表》、《实习协议》、《实习鉴定书》、《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实习人员登记表》,由省律师协会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样式统一印制,各市(州)律师协会根据实习人员的数量统一到省律师协会领取相关表格。

第四十七条本细则由湖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第四十八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律师执业年度报告篇二

律师要有自己的思想,没有思想的律师,永远也不会成为一流的律师。律师不仅要精通法律,而且要了解商业运作的归则,理解法官裁判风格,体会客户真正需求。同时,更重要的是思想上还要注意遵守执业操守,保护好律所和律师自身利益。如果要很好平衡这些复杂的关系,需要律师将具体的工作逐步提炼为工作的指导思想,并贯彻到工作中去。这样,有了思想作为指导,律师才能逐步形成成熟、稳健的执业风格。故此,暂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总结2015年的学习、执业情况。

一、不断加强思想建设。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以及《律师执业规范》,遵守各级司法机关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律师协会的章程,履行会员的义务,遵守律师事务所所内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学习,严于律己。不断进行知识更新,并积极参加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举办的业务技能学习与职业道德培训,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和专业素养。

律师仅有思想是远远不够的,还要特别注重实务操作。

二、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与技能。

过去的一年,通过参与或主办大量办理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案件,办案方式取得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社会和谐。本人无论是民事代理、刑事辩护,还是非诉讼业务,都能够恪尽职守。作为企业法律顾问,认真为顾问单位解答实际法律问题、及时提出法律意见,为顾问单位提供了优质服务。

回顾本人所接受的各类案件和所提供的各类法律服务,本人兢兢业业,扎扎实实,每一个案子都尽心尽力,做到当事人满意,自己心里安然踏实。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的双重效益。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保护国家、集体及公民的合法财产等均做出了自己应尽的贡献。

职业过程中,我忠于宪法和法律,执业为民,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真遵守《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和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还积极参加修改制度,提出建议;明明白白告知委托人的各项权利和风险,不为谋取业务而误导当事人或者做虚假承诺;没有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收取额外报酬的行为;没有向我所瞒报、少缴代理费的行为;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行贿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所要财务的行为;没有向司法机关出示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总之,为社会、为公众服务是律师工作的永恒主题。总结过去,通过此次考核,本人一定认真总结,纠正不足,找出工作中的差距,虚心学习;展望未来,在新的一年里,本人一定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心系整体,服务社会,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在全体律师中树更好的形象,时刻以良好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进一步扩展业务,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活动,为全面完成各项任务而努力工作。本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力求实现每经办、处理一起法律事务均取得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通过对上一律师的执业实践和理论学习的总结,本人对律师职业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更加充满信心。在今后的律师执业中,本人将依照《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赋予的职责,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努力在现有的执业基础与理念上锐意进取,创造更加辉煌的一年,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继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律师执业年度报告篇三

(四)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实习鉴定书》原件,正反打印;

(八)《实习人员登记表》原件,贴蓝色二寸照片(着深色西装或律师袍);

(九)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档案存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无业和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无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三)个人承诺原件;

(十四)律师事务所接收证明原件。

注意事项:

1、简历中无业的,填无业,不要填写其它。

2、有过工作的,简历中不填写,按承诺不真实处理。

3、个人简历具有特殊情况的,除上述材料外,还要有其他证明(原来有工作单位的要有辞职证明;原来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要出红头文件证明其已辞职;在律师所办理实习证前时间较长的,所里应开证明,证明做什么和表现;无业期间(含培训、不在校学习、在家待业、务农等),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另开具无业期间的政治表现和无违法违纪证明;有失业的,加失业证;原来在律师事务所执业或法律服务所工作的,出具工作表现和辞职证明;曾在部队服役,加退伍证或自主择业证;退休的要加退休证和单位证明其退休现无业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以上证明放在人才发票后(至少一份原件)。

4、所有表用原件,正反面打印。

5、实习鉴定书意见用手写,并且日期填写到考核前,所参与办理案件在五个以上的,必须有指导律师的指导案件三个以上,三份原件。

6、简历从高中填起,日期填到月,要连续,间隔不得超过三个月。

7、提供的三份办证材料其中一份的证明需全部为原件,律师所出证明全用原件。

8、蓝色二寸照片(着深色西装或律师袍)留一张。

9、以上一式三份(一份原件,申请表、实习鉴定书和实习人员登记表三份全用原件)。

10、未连续执业律师,在《律师执业申请登记表》后加未连续执业表原件,贴蓝色二寸照片(着深色西装或律师袍);停止执业超过二年的,要参加实习律师培训和考核,材料中不粘贴《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实习鉴定书》;停止执业不超过二年的,参加当年网上律师培训,将成绩单打印,加盖所印章,材料中不粘贴《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听课证》《实习鉴定书》,将成绩单粘贴在材料最后。不在原所执业的,原所出三清证明原件。

11、专职律师改兼职律师、兼职律师改专职律师、公职律师改专兼职律师,不粘贴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听课证》《实习鉴定书》,其他材料相同。

12、外省转入的律师,不粘贴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听课证》《实习鉴定书》,需要原所所在地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三清(档案交清、案件移交完毕、财务结清)、无投诉、无处罚、执业经历、执业证已注销以及律师不具有本规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的证明。

律师执业年度报告篇四

过去的一年里,我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躬身践行科学发展观。尤其是通过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路线和政策的自觉性。作为一名党员律师,我在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法律规定义务,自觉强化自身的党性原则、理想信念、道德修养、法纪观念。

在执业过程中,我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公平正义,执法为民,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认真遵守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及本所的各项规章制度;明明白白告知委托人的各项权利和风险,不为谋取业务而误导当事人或者作虚假承诺;没有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及收取额外报酬的行为;没有向所里瞒报、少缴代理费的行为;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事,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行贿的行为,没有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索要财物的行为;没有向司法机关出示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违纪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总之,无论在工作和生活中,我始终坚持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所以取得了连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的好成绩。总结过去,发扬成绩,纠正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本律师将依照《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赋予的职责和要求,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努力为社会和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实现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继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xxxxx事务所。

律师:xxx。

xxxx年xx月xx日。

律师执业年度报告篇五

4、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本、副本复印件;

7、律师事务所的聘用合同原件(按要求填写聘用合同号以及社保条款);

8、上岗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9、申请人为中共党员的,提供党组织关系已接转的证明材料原件;

11、二寸近期蓝底证件照1张。

律师执业年度报告篇六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人员实习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实习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____。

(此表除第6页可以手填外,其他页请用计算机填写,请勿手填)。

填表日期年月日

姓名出生年月性别学历党派。

身份证编号。

实习律。

所名称手机号码。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时间年月法律职业资格。

实习证书编号。

实习人员简历。

(从大学起)。

时间从年月至今手机号码。

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案件案由。

(注明当事双方及案件性质)案号。

(法院结案号)指导律师点评。

填写说明: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指南》(试行)规定,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加的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案件不得少于3件,律师执业能力鉴定。

参加接待当事人活动情况说明。

指导律师点评。

填写说明: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指南》(试行)规定,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加的接待当事人的活动记录不得少于10次。

案卷整理及归档的实际操作说明。

指导律师点评。

填写说明: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指南》(试行)规定,在指导律。

师指导下必须进行案卷整理及归档的实际操作并进行记录。

参与诉讼、非诉讼或仲裁活动说明。

指导律师点评。

填写说明: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指南》(试行)规定,在指导律。

师指导下必须参与诉讼、非诉讼或仲裁活动并进行记录。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个人总结(不少于500字)。

实习人员本人签字:

指导律师综合意见:

主任本人签字:

山西省司法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品行鉴定制度。政治表现、个人品行将成为山西律师获准执业的先决条件。今后,山西全省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对拟接收执业人员的品行考察制度,注意收集公安、教育、人事等有关部门的信息资料,做出品行鉴定,从源头上确保进入律师队伍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山西司法厅严格律师职业准入门槛,将政治表现和个人品行作为律师获准执业的先决条件,出发点是好的。但由于律师职业的特殊性,未必能够起到很好的效果。

在当下的语境中,政治表现的内涵已与过去有很大差异,各方在具体的认识上有时并不统一。现实中,政治表现往往被利害化一味地将服从、维护领导个人权威和利益等不正常现象与政治表现等同起来。这实际上是对政治表现的严重曲解。律师是特殊行业,他们以法律为职业,法律是其赖以谋生的唯一合法工具。如果律师以服从领导为先决条件,当领导意志和法律冲突,譬如当一些官员以曲解的政治表现为借口逼迫律师维护其私利而无视法律时,律师应该何去何从?如果以此为律师执业的先决条件,不仅不利于法治国家的建设,而且会造成律师队伍的严重奴化。

律师是一份依法执业的工作,《律师法》规定,律师职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所以,忠于事实和法律的律师就是一名好律师,这也是其最好的政治表现。从更广的角度看,政治和法律并不冲突,它们是一致的。一个法治国家,尊重和遵守法律的行为,就等同于政治表现良好。因此,在对律师的职业准入考核中,除业务能力外,考查其是否忠于法律,是否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就已足够。再外加一个政治表现,不仅多余,而且有被人曲解滥用的风险。

此外,《律师法》明确规定了申请律师执业的四个要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品行良好。这里面没有提及政治表现作为先决条件。但法律明确要求品行良好。所以,山西建立律师执业人员品行鉴定制度和考察制度是有法律依据的。不过,个人品行很难量化,《律师法》虽做了原则要求,但在广义上要精确落实是不可能的事。因为品行是一种主观判断。因此要将品行作为进入律师行业的先决刚性条件,就必须对其做狭义的客观理解。在《律师法》中有这样的规定,比如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除外),被开除公职的申请人不颁发律师执业证;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可以注销其执业证书。这些规定实际上包含了品行不端的推论。从立法本意来讲,《律师法》中的品行是否良好的依据是申请人有没有违法违规犯罪记录,而不是周围人或单位的主观评价。

可见,无论是政治表现,还是个人品行的考察,在律师的执业条件中,均可以由法律规定所替代,而且法律规定的内涵更精确,操作更便利,所以实在没有必要再增加一些“先决条件”。

律师执业年度报告篇七

六、所有证据材料的原件都由当事人自己保管,律师只留下复印件,以免遗失原件导致案件发生举证不能时,承担重大过错责任。---这是我们一直很小心的。

七、不要为了一点小钱,轻易去做律师见证!宁可让当事人自己做公证,这里面含很大风险。

八、刑事方面,会见时最好2人同去,不要传递给嫌疑人任何物品(包括烟),有时候一点点的同情心会害死你。

九,每次和当事人得谈话,都要有笔录,并让当事人签字后按手印。这个也很重要。有时候,当事人会反悔并可能诬告你。

十、不要轻易对当事人或其家属作出某种承诺!

十一、在解答咨询的时候,说的千万不要太具体。只把部分实体问题解释给当事人听,不要谈程序问题。不要把有关案件的文件或资料或有关法律条款给当事人复印或带走,有的人在拿到依据后往往不会再回头。

十二:不要完全相信当事人的话,要看证据.十三:交法院的资料及与当事人进行联络的信函应有备份,建立完整档案十四与你的当事人接触时要始终保持大律师的气势。

十五注意自身形象,即使身无分文,也要气宇轩昂。

十六:当事人,当时是人!!!对当事人交办的事要有责任感,并随时作好与当事人翻脸的准备!

十七、授权委托书最好叫当事人多签一份,以备开庭冲突时更换代理人。

十八、如果有可能,开庭时最好通知当事人听庭;如果当事人没空,也最好让其派员听庭,以便让其感受律师为其案子所做的努力及所表达的观点。

二十、在刑事辩护中尽量多使用公诉机关的证据材料,自己不要轻易调查取证,一来很难取得有用的证据,二来也致公诉人怀疑你作伪证。还有在辩护词中对采用的公诉方的证据材料的出处要标明清楚,以免辩论时找不出证据出处而导致被动。

律师执业年度报告篇八

在2011年的执业过程中,我和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对律师行业的要求高度保持一致,认真、谨慎的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要求自己,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业务上也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律师业务也有了新的发展,现分项总结如下:

一、思想品德方面。

在工作和学习中,我认真学习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邓小平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理论,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特别是认真学习了十七大精神,让我明确了我们的下一步工作目标和任务,很有收获。同时,进一步坚定了共产主义信念。

二、开展律师业务情况1、2011年度业务又有较大进步,同时办案的方式也有很大突破,多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了社会矛盾,及时地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团结。在2011年度中,我积极开拓案源,努力用自己的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2011年没有代理敏感性、集团性案件。

三、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情况。

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方面表现突出。另外,本人积极地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和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并为其主持婚姻家庭、劳动就业、民事侵权等方面的调解等工作。通过网络、电话、社区宣传等方式,便利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和孤寡老人的法律服务需求,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不计其数。

四、参加本所活动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了我所开展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律师文化建设研究和实践活动,深化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参加研讨会,撰写研究文章。参加所内举办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学习研讨活动多次。

五、遵纪守约情况。

情对待义务法律咨询。虽然业务拓展方面有待努力,但我用细致、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娴熟的法律知识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和感激!

六、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

1、工作视野不够开阔。

2、工作细节考虑不周,工作方法有待提高。

3、组织、沟通能力上还有欠缺。

总之,为社会、为公众服务是律师的永恒工作主题。今后要积极查找自己在执业理念、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办案过程中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努力实现每经办、处理一起法律事务均取得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再接再厉,进一步钻研法律业务,磨炼自己的办案能力,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2012年3月7日。

律师执业年度报告篇九

我所于20xx年2月成立,系合伙所,现有专职注册律师3人,行政辅助人员1人,办公场所面积为300余平方米,固定资产近30万元,符合《律师法》所规定设立条件,同时办理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1、我所和律师符合《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规定的执业许可条件,在办理注册手续时未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者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遵纪守法和执业投诉及其调查处理情况:我所自设立以来未发现有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

3、遵守社会公德风纪情况:通过社会人士或有关部门以及有关当事人对律师事务所、律师非执业背景违纪违法投诉的反馈,我所及律师未发生任何违纪违法投诉情况。

务所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制定和完善,逐步完善了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律师执业过错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等办法及制度。

四、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情况。

我所从律师事务所制度建设、财务管理入手,强化内部管理,完善运行机制:一是严格实行“五统一”,即统一收案收费制度;统一发放服务质量追踪卡;统一重大案件报告制度;统一立卷归档;统一财务管理制度。推进执业公示制度,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律师,将予以查处。建立律师执业诚信档案,引导律师在办案中注重服务质量和社会效益。以制度杜绝乱收费、收费不办案、所内律师同时受理双方当事人的案件。实行不定期走访制度,对顾问单位征求意见;不定期抽查档案归档情况,对不及时归档予以处罚,加强年轻律师培养工作。

湖南乾越律师事务所。

20xx年4月20日。

律师执业年度报告篇十

江西_律师事务所在20_年xx月xx日与_x分公司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律所指派本律师负责贵单位具体法律顾问工作。光阴荏苒,时间已过去一年。现对这一年来的工作作个总结,以期双方更好的指正交流,相互促进。

有句谚语“法律如空气一样,无所不在。”_x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历史较久的大型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范围又是涉及到国计民生的特种行业。因此,在资产、人员、经营方式、内部管理上,更要求审慎处理每一件企业事务。本律师通过电话或亲临公司提供法律咨询,详尽解答。

随着公司经营方针、策略的'变化,需要购置合乎规划的民营油站,出售闲置的自有油站。这涉及到资产数额、产权过户,防范交易风险等问题。本律师对经济合同全面审查修订。另外,对一起违规给大客户佣金的做法指出法律风险,建议立即纠正。

本律师作为多年的社会律师,有较好的社会资源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善与法官司沟通,熟悉诉讼技巧,努力维护顾问单位合法权益。

对一件多年悬而未决的油站产权提起确认所有权诉讼,取得了预期结果。现另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法院审中。

双方人员多来往,交流信息,加强沟通。有涉及企业重大法律法规的颁布,本律师将通知公司,建议组织学习。必要时,本律师将会商安排时间,集体授课学习、探讨。公司方面,对经营方针政策、重大管理决策,内部管理制度变化,经济合同,将相关文件复制本律师,给予审查。

律师执业年度报告篇十一

本人在执业过程中,能够积极主动的服从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在诉讼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庭纪律,尊重法官,按时提交法律文件、按时出庭。在办案过程中从未做过以不正当手段妨害司法公正的行为;不伪造证据或怂恿、诱导、威胁委托人、证人提供虚假证据,不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违反规定传递信件,钱物或与案情有关的信息;与同行之间,本人能够积极团结、互相帮助,不做诋毁同行声誉的事。

总之在执业纪律方面,本人能够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为自己遵章守纪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养成了良好的习惯。

本人做到了尽心尽职地根据法律规定完成委托事项,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对委托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能够如实告知委托人,从不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不恰当的或虚假的承诺。对委托人支付的费用能够做到合理开支。对委托人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够严格保密,不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本人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多起,同时积极参加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帮助等公益活动,在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方面表现突出。本人积极地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和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并为其主持婚姻家庭、劳动就业、民事侵权等方面的调解等工作。

本人严格遵守律师协会章程,认真执行律师协会决议;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行业规范和准则;虚心认真地接受律师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积极承担律师协会委托的工作,履行律师协会规定的法律援助义务;自觉地维护律师职业荣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

本人一直严格遵守着本所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兢兢业业,没有一起违规案例。

一年来,在司法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律师协会的业务指导下,自已严格遵守《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目的,不断加强法律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执业道德水准,依法认真办理各项诉讼、非诉讼业务,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是不断加强法律业务学习。自己充分利用业余时间,根据自身实际和业务需要,有针对性地学习民商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时掌握法律变动,确保自身法律知识能够适应业务需要,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自己还利用业余时间报考了税务师,有四门课程考试通过,一门不及格,准备明年接着报考,争取考试通过。

二是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准。在不断加强法律业务学习的同时,自已在执业过程中,能够积极服从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尽心尽职地完成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对委托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能够如实告知委托人,从不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不恰当或虚假的承诺。对委托人支付的费用能够做到合理开支。对委托人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够严格保密,不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依法认真办理各项诉讼和非诉讼业务。在各项诉讼业务活动中,自己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办案程序,从未做过以不正当手段妨害司法公正的行为。在非诉讼业务中,自己坚持尽职尽责,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与同行之间,本人能够积极团结、互相帮助,不做诋毁同行声誉的事。

四是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增强法律援助社会效果。按照司法局安排,按时到河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办理被告人认罪认罚具结手续。

律师执业年度报告篇十二

在过去的一年中,总结一年的执业情况,本人认真履行律师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纪律,在业务水平,工作业绩上有了一定的提升。在办案过程中,能够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能够做到依法执业,切实履行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

一、本人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在执业活动中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做到恪守职业道德,不做损害律师形象与名誉的事情,严格遵守执业纪律和律师行为规范,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律师协会的领导与监督,依法履行律师的法定职责,没有任何违反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的行为。不仅做到洁身自好,而且为维持律师队伍良好形象作出自己应有的努力。

二、一年来,本人能够做到严格遵守律师协议章程,依法履行会员义务,切实接受律协的监督指导。

三、在过去的一年中,本人办理了刑事案件2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2件,提供咨询8此,并积极参加所里组织的学习和案件讨论,从中学到了宝贵经验,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自己也从此增强了信心,坚定了信念。

四、在整个中,我从未收到行政奖惩及行业奖惩,因自己在承办案件中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收到当事人的称赞与好评。

综上。虽然在2011年中自己取的了一点成绩,但是距离一名优秀的律师还有一定的差距,在新的执业中,我一定要克服以往工作中的不足,扬长避短,力争在各方面提升自己的能力,把自己早日锻炼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为我国的法制建设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报告人:

2012年3月13日。

律师执业年度报告篇十三

我国司法鉴定体制改革正在深入进行,司法鉴定执业机构正在不断增加,律师执业鉴定。目前有三类法定执业司法鉴定机构。

一类是专门的司法鉴定执业机构。即从事传统司法鉴定的研究所、大专院校依法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主要从事法医学、司法精神病学、物证技术学、司法会计学、司法生物学等学科的专门性问题的鉴定。其所以叫“专门”,是因为这些机构是专门研究这些学科的鉴定理论与实践,并主要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或教学科研活动。

二类是司法鉴定行业执业鉴定机构。即传统司法鉴定学科以外的为各个专门领域服务的众多学科的行业鉴定组织,因司法鉴定工作需要,按规定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兼职司法鉴定执业机构。目前这类机构数量较多,涉及30多个专业学科。如价格评估、会计审计、建筑工程、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这类机构具有两个特点:一是它隶属于行业主管;二是它的主要职责是行业鉴定,司法鉴定是其兼职,所以一般称其为司法鉴定行业机构。

三类是司法机关内设的司法鉴定机构按规定程序已取得对外司法鉴定执业许可证的鉴定机构。已有地方司法鉴定法规的盛市,大多规定公安、检察、法院的司法鉴定机构,在承担职能管辖案件的鉴定外,具备条件的可按规定办理对外鉴定执业许可证。司-法-部关于《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中也有类似规定,鉴定材料《律师执业鉴定》。

山西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品行鉴定制度,今后,政治表现、个人品行将成为山西律师获准执业的先决条件。

今后,山西省的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对拟接收执业人员的品行考察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注意收集公安、教育、人事等有关部门的信息资料,在综合考察的基础上做出品行鉴定。把品行良好作为申请律师执业的基本前提,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政治表现、个人品行和实习期的表现进行认真调查审核,从源头上确保进入律师队伍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同时,要对接收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严格审核。出现无符合规定条件的实习指导律师;受到停业整顿以下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自被处罚或者惩戒之日起未满1年的;受到停业整顿行政处罚,处罚期未满或者期满后未逾3年的;受到禁止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行业惩戒,惩戒期限未满的律师事务所一律不得接收实习人员。

山西省司法厅强调,省律协将成立以秘书处为主,吸收司法行政部门人员参加的考核委员会,各市亦应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每年实习期满前,考核委员会将分赴各市与各市考核机构一起对实习人员的实习情况进行考核,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客观、准确。

律师执业年度报告篇十四

自从__月份进所之后,我就感觉到一种踏实、勤奋的氛围,这促使我们这些后来的年轻律师不敢有所懈怠,必须抓紧时间充实自己。抱着一颗谦虚学习的心态,我认真地学习所里每一位律师的优点,把他们作为自己前进道路上的良师益友。其中,三位主任律师对我的关心和帮助更使我深受鼓舞,他们不仅是我业务上前进的灯标,更是我生活中的良师。

律师个人年度工作总结5篇律师个人年度工作总结5篇在大家的悉心帮助下,我在短时间也取得了微不足道的进步。首先,我将自己的思维从以前的学院式思维转入到现实的司法环境中,这个转换过程是我工作以来的最大收获之一;其次,学习与当事人打交道的技巧。以前在学校,也不怎么懂得社会交往,现在我明白了社会交往对于一个律师的重要性了。再次,我基本上认真地完成了三位主任律师和其他律师交给我的任务,即使当天不能完成,晚上也会加班完成。最后,我开始感受到自己的价值。一个人只有为社会创造财富,才能体现他的价值。踏实的工作让我感受到自己的价值,回报那些辛勤培育我的人。

第二、工作中的不足。

虽然取得了些许微不足道的进步,但是工作中的不足还是很明显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作细致程度有待提高。

因为经验不足,工作中出现过一些失误。譬如,曾出现因为在签收法律文书的时候没有注明签收时间,后来在其他律师询问时,无从答起。后来在向法院及时查询后,才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另外,在接待当事人方面,有时候不能很好地拿捏到位。

(二)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不够。

对于工作中常用的法律法规熟悉程度还是不够,不能做到有问必答,烂熟于心的程度。由于法律法规的更新速度较快,要求我们律师也必须及时更新我们的'知识,这样才能跟上形势的发展需要。

第三、不足的改进方案。

针对工作中出现的不足,我认为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才能取得更大的进步:

(一)工作需要更细心、耐心。

不论是接待当事人还是做好日常的工作,都需要做好细节工作。有人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这句话应用到我们的律师生活中更是有其重要作用。可以这么说,细节决定成败,也决定一个律师的职业素养。因此,要想把自己变成一个受人尊重的职业律师,必须注重细节。

(二)虚心向其他律师请教。

其他律师之所以能够有今天的成就,就是因为他们付出了比别人更多的汗水。我们这些新来的律师,要想取得令人满意的成绩,就必须不耻上问,学习其他律师身上的闪光点。

(三)经常学习,熟悉法律法规的变动。

对于律师而言,我们的天平上有两杆秤,一是事实,二是法律。脱离了事实和法律的律师不能称为律师,而只能是讼棍。从其口中吐出的词汇体现了不了智慧的光芒,却透露着撒旦的狡诈,令人对我们敬而远之。

第四、工作展望。

认真回顾了半年工作成就与不足后,我觉得自己还是有信心做好自己的工作,也相信自己能成为一名称职的律师。

前途虽崎岖,我仍坚定行!

律师执业年度报告篇十五

律师职业道德:是由一定机构制定的,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具有现实约束力的思想信条和行为准则。

律师的执业纪律: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在执业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它是律师职业道德的具体化。

律师业务:是特指律师的专业工作,是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办理法律事务的工作。

执行和解: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执行程序尚未终结前,双方当事人经自愿协商,就彼此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协议,从而结束执行程序的诉讼行为。

行政侵权赔偿诉讼:指法院受理并审判因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济损失而引发的纠纷案件的诉讼活动。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指律师接受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根据本所与聘请方签订的聘请法律顾问合同的规定,以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技能为聘请方提供全面法律服务,维护聘请方合法权益的业务活动。

非诉讼代理:人才济济律师事务所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指派律师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不经诉讼程序解决的有争议的纠纷事件。

律师居间调解:指律师接受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的委托,作为争议当事人之间的调停人负责主持的调解。

律师见证:指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依法对自己亲身所见的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律师授权声明:指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以律师的名义,就某一法律事实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公共传播媒体上发表的法律意见。

法律咨询:指律师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公民个人提出的有关法律事务的询问,作出解释与说明,或提供法律方面的解决意见或建议的业务活动。

资信调查:指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对某个企业法人、经济组织或公民个人实施某种民事行为的资格和商业信誉的调查活动。

法律意见书:指律师应当事人的要求,针对某一非诉讼法律事务包括法律行为,法律事实或是法律文件,根据所掌握的事实和材料,正确运用法律进行阐述与分析,作出肯定或否定结论,出具给当事人的书面意见。

代书:指接受委托的律师,就委托人指定的事项,以委托人的名义,根据事实和法律,按照委托人的意见书写有关法律事务文书的业务活动。

申诉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运用审判监督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提出的一种诉讼文书。

一般代理:又称授权代理,是不需要也不能对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明确表态和决策的代理。

特别代理:指委托人以特别授权赋予律师有权对案件的实体问题直接作出决定和明确表态的诉讼代理。

转委托代理:又称复代理,指代理人接受委托后,以某种特殊原因和特殊条件下,为了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将一部分或全部的代理权转委托其他律师代理的诉讼行为律师民事诉讼代理的特点是什么?1代理人与委托人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2律师必须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3律师必须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进行诉讼活动4律师合法代理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律师非诉讼业务的特点是什么?1律师非诉讼业务,涉法面最为广泛2律师从事非诉讼业务,其身份具有多样性3律师从事非诉讼业务,其工作方式具有多样性4律师从事非诉讼业务,其服务对象广泛。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特点是什么?1服务内容具有综合性2服务方式具有多样性3服务目的具有预防性4服务时间具有约定性。

审查证据的方法有哪几种?1鉴别法2比对法3印证法4质证法5对质法。

34、律师书状技能包括什么?1遵循格式,事项齐备2主旨明确,取材精确3叙事清楚,说理充分4语言准确,句式规范5修辞恰当,表述精练6逻辑严密,事理结论正确35收集证据应注意什么?1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2收集证据必须及时3收集证据必须客观全面4收集证据必须妥善保全。

律师论辩的基本特点是什么?1论辩具有对抗性2论辩具有程序性3论辩必须具有科学性,必须以证据和法律为依据4论辩具有综合性。

律师刑事代理的特点是什么?1具有特定的阶段性特征2具有相对的权限性特征。

律师行政责任受到的处罚有什么?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停止执业4吊销执业证书。

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情形有哪些?1泄露国家机密的2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3提供明知其为虚假的证据,隐瞒重要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的4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辩护律师的责任有什么?1必须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2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来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3律师应通过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的途径,进行辩护。

律师执业年度报告篇十六

一直以来都听说过这么一句话: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它表明的是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差距。为了将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锻炼自己,我抱着期盼与激动的心情,走进了x律师事务所,置身于真实的法律职业环境中,进行了为期一年的实习。实习期间,x信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律师助理等为我提供了一个提高自我、积累经验的机会和平台。在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在此,我整理实习记录,对在x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的见闻、实践和感受写下这份实习总结报告。

x律师事务是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律所秉承“海纳百川、群星闪耀”理念,广纳各地贤才,目前已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法律精英团队,并在各个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往绩。x以满足客户广泛、多样的法律需求为根本目标,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快捷、有效的专业法律服务。x服务遍及经济合同、公司法务、国际贸易、建筑和房地产、金融、证券、保险、知识产权、国际投融资、劳动人事管理、应收账款回收、企业信用管理等诸多法律领域,传统的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等也是x着力提供的服务内容。具体运作形式包括:为客户设计全套创新独到的法律计划、运用娴熟的专业技巧参与商务谈判、拟定严谨的法律文件、提供客户所需的专业法律意见等,并据此为客户争取的商业利益和避免权益遭受损害。

x与各级地方政府机关、司法职能部门以及大学法律系、经济系、其他学术研究机构保持着长期的、良好的工作关系,并得到全国司法界以及法学界知名人士的指导和支持。

x拥有优秀的律师团队和辅助工作人员队伍,拥有优良的工作环境、先进的通讯设备和文字处理设备,以及浓厚的法律人文氛围。x建有自己的法律信息收集和更新系统能及时收集和处理海内外各方面的法律和经济资料和数据,定期对中国经济、社会以及司法状况作实证调查研究,并及时处理形成报告,为企业或各类机构提供包括经济和法律在内的决策依据,同时将研究结果不断充实本所律师的知识体系,为提供尽善尽美的服务做出坚实保证。

我之所以选择x,是因为x律师事务所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且x的上述成就令我向往,能到这里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确实让我受益匪浅。

(一)实习目的。

1、通过实习,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

2、通过实习,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通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4、通过实习,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维。

(二)实习计划。

1、熟悉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

2、熟悉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

3、熟悉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来源、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

4、掌握一般办公技能。

5、与律师接触和沟通,虚心接受指导。

6、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

7、协助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开庭。

8、不断充实专业知识。

9、请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整理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

由于实习之前我就已经明确实习目的和制定了实习计划,这使得我在实习过程中有的放矢,积极主动寻找锻炼机会,并有得于许多律师的指点帮助,我的实习内容丰富多彩。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职业生涯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内容:

(一)通过整理卷宗熟悉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在安顿好之后,我接到的首要任务就是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以民事卷为例,律师承办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师事务所的批单,然后与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取得授权委托书;然后是根据案情所撰写的起诉书、上诉书或者答辩状;接下来是组织调查材料以形成的证据,包括谈话笔录、证人证言和书证物证;最后再综合形成律师代理词。如果这个案件是法院已受理或者已结案,就还有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等法院材料。因此,只要你认真和细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琐而粗心甚至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受到启迪。

(二)通过协助律师咨询和律师开庭获得实务技巧法律知识方面的欠缺,由于这三个月来的锻炼,我能在较短时间内掌握,所以我觉得自己的差距和不足便是实务技巧,因为律师需要的是信手拈来,应付自如。而这方面获得的捷径就是跟随律师办案。虽然这次实习中跟随律师办案的机会不多,但我还是尽量把握。通过旁听律师咨询过程学习律师接待当事人的方式和分析问题的思维特点;通过旁听庭审了解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律师在其中的辩论技巧、言行举止。有时我也学学组织证据和记录要点,有问题也随时请教。

律师执业年度报告篇十七

〔年〕司法审批第号。

申请人:

姓名:

证件类型:编号:联系方式:

行政审批审查机关:上海市(区/县)司法局承办人姓名:联系方式:行政审批审核机关:上海市司法局承办人姓名:联系方式:

行政审批机关的告知。

按照《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试行办法》,本行政审批机关就行政审批事项告知如下:

一、审批依据。

本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为:

2.《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12号,2008年7月18日)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二、法定条件。

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批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本市司法行政机关登记的执业律师;2.因本人不再从事律师职业的。

三、应当提交的材料。

2.身份证明复印件;3.执业证正本及复印件;4.关于不再从事律师职业的说明。

在年月日前提交:第项、第项、第项、……。(以上由工作人员填写)。

五、承诺的期限和效力。

申请人作出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承诺,并提交签名的告知承诺书后,行政审批审查机关将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审查意见,行政审批审核机关将及时作出行政审批决定。

申请人作出不实承诺的,行政审批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并由申请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不愿意实行告知承诺的,行政审批机关将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审批。

六、监督和法律责任。

申请人应当在本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材料。在约定期限内未提交需要提交的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行政审批机关将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

七、诚信管理。

对申请人作出承诺后,未在承诺期限内提交材料的,将在行政审批机关的诚信档案系统留下记录,对申请人以后的同一行政审批申请,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审批方式。

申请人的承诺。

申请人就申请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现作出下列承诺:

(二)所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

(三)已经知晓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

(四)认为自身能满足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条件、标准和要求;

(五)对于约定需要提供的材料,承诺能够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提供;

(六)上述陈述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七)若违反承诺或者作出不实承诺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年月(一式两份)。

行政审批审查机关:(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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