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省滨州市教师资格证考试公告(模板17篇)

  • 上传日期:2023-11-21 08:3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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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教师资格证考试公告篇一

(一)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报考条件等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报名程序。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须本人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委托培训机构或他人代理报名造成报名信息错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所有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四)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功能重新获得,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五)所有科目考试均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六)考生需提前到学信网()查询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为面试现场确认做准备。

山东省滨州市教师资格证考试公告篇二

资格。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限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居住证申领地在山东省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丧失教师资格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考试。

报考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可报考。

已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考生除需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思想品德、身体、普通话等方面的要求,详情请登录山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查阅《2022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http:///art/2022/3/23/)。

实习支教师范生报考要求

经高校统一组织,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中小学校开展实习支教的师范生,符合前述报名条件,且未曾以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考面试的,可以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考本次面试。实习支教师范生在报考前,请务必向派出高校实习指导教师咨询,确认是否具备以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参加考试的资格;如不具备,应以非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考。

山东省滨州市教师资格证考试公告篇三

按照《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陕教规范〔2014〕13号)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暂不受理在陕港、澳、台籍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户籍(含持有当地居住证人员)或人事档案关系(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缴纳保险)在陕西省的申请人,陕西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为四年级及以上)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教师资格的相应种类。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心健康,符合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考试当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学历及专业要求。

1.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面试时进行。考生网上报名时应真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申请笔试科目须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对个人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由于考生信息填写错误、提供材料不真实、笔试科目与本人所学专业差异较大而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山东省滨州市教师资格证考试公告篇四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中“试点省份可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提高报考学历要求”的规定,在安徽省报考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学前教育专业中师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安徽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六)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科目及日程安排。

山东省滨州市教师资格证考试公告篇五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3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3〕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6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1〕10号)规定和我省工作安排,现将我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严禁委托他人替代本人报名。报名流程包括信息填报、信息审核、网上缴费3个环节,各环节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2022年12月9日至12日16:00。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考。

 时间:2022年12月10日至13日16:00。

 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24:00。

1.资格。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限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居住证申领地在山东省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丧失教师资格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考试。

2.学历。报考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可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是指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3年级及以上专科、本科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本科生、研究生。其中,初中入学的“3+4”本科生、“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专科生的年级按转段高等教育后即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起算。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3.笔试合格。已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4.其他。考生除需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思想品德、身体、普通话等方面的要求,详情请登录山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查阅《2022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http:///art/2022/3/23/)。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无犯罪记录,思想品德良好。

2.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省学习、工作或居住,持有中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中国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的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符合规定的学历层次、身体条件等要求。

4.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可凭在校学籍证明报考,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经高校统一组织,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中小学校开展实习支教的师范生,符合前述报名条件,且未曾以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考面试的,可以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考本次面试。实习支教师范生在报考前,请务必向派出高校实习指导教师咨询,确认是否具备以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参加考试的资格;如不具备,应以非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考。

 1.信息注册。已报考2022年下半年笔试的考生无需注册,笔试采集的个人信息无法更改,只能进行报考类别、考区、面试科目等内容的填报。未报考2022年下半年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注册,重新注册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次,接收短信进行验证,注册后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

2.照片上传。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

照片示范图如下:

3.考区选择。

(1)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考生应选择居住地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选择学习、工作或居住地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

(2)以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名参加考试的,可选择标有“实习支教师范生”的考区。

2022年下半年正在实习支教的师范生,可选择实习支教所在市标有“实习支教师范生”的考区为面试考区,在支教地参加面试。

实习支教一个学期期满已经返回学校的师范生,应选择户籍、就读学校或居住证申领地标有“实习支教师范生”考区报考。我省选派赴新疆喀什地区、兵团十二师实习支教师范生,实习支教一个学期期满,且经当地考核合格的,可参照省内完成实习支教返回的师范生报考方式报名。

(3)上述情况之外的考生,在报名时须选择户籍地、就读学校所在地、居住证申领地的考区(未标“实习支教师范生”字样)为应试考区,错报“实习支教师范生”考区导致无法完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或教师资格不予认定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减少考生跨省及省内跨市流动,考生应选择考前工作、学习或生活常住市作为应试考区。所有考生本次报名信息一经通过确认不得更改。考生应根据本须知有关要求,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据实、准确、诚信提交报考信息,不符合的不能报考。如违反上述要求,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1.查看审核结果。考生填报信息后,须于信息审核工作截止时间前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结果。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是否需要现场确认请查看网上信息审核反馈结果、各市公告或咨询各市(各市网站链接及咨询电话见附件)。

2.提交复审。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如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请于考区信息审核工作截止时间前根据真实情况修正本人填写错误的信息并保存提交报名系统,重新接受考区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现场确认。如反馈结果要求进行现场确认,考生须联系考区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赴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1.按时缴费。考生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网页显示为“报名成功(已缴费)”状态,面试报名全部完成。

未通过审核或审核通过但未在截止日前完成缴费,面试报名不成功,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2.收费依据。面试收费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474号)规定执行,每人次收费240元。

3.考试退费。确因疫情原因无法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可在考后向考区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退费申请,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退费工作。退费后,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面试大纲(试行)》(考生可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查询),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1.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共18个科目。

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个科目参加面试。

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科目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确定。

4.注意事项。

(1)笔试报考小学类别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201a、202a)的考生,面试时仅限于报考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笔试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301a、302a)的考生,面试时仅限于报考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已取得201、202、301、302科目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可替代相应的201a、202a、301a、302a。

(2)报考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类别的考生,面试科目须与已取得合格成绩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科目三不开考的除外);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类别的考生,应根据专业(依据所学专业或技术等级证书确定)选报相应的科目。

(3)自2021年6月起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社会等科目进行相应调整:小学面试科目中,“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笔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初级中学面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

上述考试科目名称调整后,在新的考试大纲颁布之前原科目考试大纲仍然适用,考生已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科目成绩仍然有效,面试科目名称、考试合格证明中相应有关信息以及教师资格认定任教学科名称将使用调整后的名称。

 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3年1月3日至7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1.全省面试开始时间为2023年1月7日,考生所在面试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参加面试。

2.面试使用国家面试测评系统进行,面试流程如下:

(1)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4)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等相关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类别考生面试按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要求和程序执行,不使用面试测评系统。

 面试结果可于2023年3月1日登录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结果有异议,可在面试结果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考试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考试违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时,考生需通过健康山东服务号或爱山东、微信、支付宝等app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我院将于考前对考生健康情况进行核查。

考前,考生请务必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阅《致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的一封信》,了解考试和防疫政策,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防控工作要求也将根据形势进行调整,请考生配合执行属地和最新考试疫情防控相关政策。

附件: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年11月28日。

山东省滨州市教师资格证考试公告篇六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天津市;。

3.坐落我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4.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5.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6.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技术工人等级。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山东省滨州市教师资格证考试公告篇七

11月1日(星期日)。考试方式采用上机考试和纸笔考试,每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具体安排见下表:

初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科技、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其中初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历史与社会、科学;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通用技术,是2015年下半年起新增开考科目。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必要时进行笔试。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考试方式为上机考试,其他类别的考试方式暂为纸笔考试。

山东省滨州市教师资格证考试公告篇八

综合素质(幼儿园)。

(机考)。

保教知识与能力(幼儿园)。

(机考)。

 

小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小学)。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初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科技、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必要时进行笔试。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考试方式为上机考试,其他类别的考试方式暂为纸笔考试。

二、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山东省滨州市教师资格证考试公告篇九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23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字[2015]6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招考〔2018〕138号)要求,现将2019年上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须知。

(一)考生须符合我省报考条件要求,须本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严禁委托他人替代本人报名。

(二)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前,请务必确认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照片等信息准确无误,考生在报名机构尚未进行确认前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多次修改,一旦通过确认,所有信息将无法更改。

(三)考生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违反上述要求,笔试报名信息错误、照片不符合要求或缺失,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笔试、面试或教师资格不予认定等后果,责任由本人自负。

(四)考生笔试报名后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将导致无法报名面试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考试时间、方式。

考试日期为2019年3月9日,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全部为纸笔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山东省滨州市教师资格证考试公告篇十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幼儿园)。

 

小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小学)。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初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科技、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必要时进行笔试。

二、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山东省滨州市教师资格证考试公告篇十一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山东省滨州市教师资格证考试公告篇十二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两学”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招考办要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主动加强与公安、保密、信息产业、宣传、互联网信息办、无线电、卫生防疫、交通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强考试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对互联网不良信息的监控和打击力度,防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非法传播考试信息。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针对在本地区考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考试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把考试安全放在最突出的位置,确保考试工作有序进行。

(二)切实做好试题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印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认真梳理、细化工作方案及要求。认真做好试卷领取、运送、保管、分发、回收、上交等各项工作,做到无缝连接,不留死角。所有试卷保密室、试卷分发场所、答卷保管室和评卷场所均要安装至少2个摄像头的视频监控,工作期间必须全程录像。建立并完善内部工作制约机制,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培训,切实做到试卷流转过程中始终实行双岗或多岗监督。试卷保密室启用前,要会同当地公安和保密部门进行检查验收,不达标的保密室严禁存放试卷。试卷(备用试卷)保管期间,加强保密室的值班与巡查,保密室监控录像6小时回放一次。试卷分发场所的监控录像即时回放。设立从考务办公室到考场的封闭式专用通道,监考员领取试卷后必须通过专用通道直接进入考场,全程必须在考点有关考试工作人员的监督视野范围内。同一考场两名监考教师必须同时到场领取试卷,同时直接进入考场。

(三)认真做好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将各项考务工作职责落实到岗,落实到人,提高监考教师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工作能力。采取人防和技防并举,加强考生入场时的身份识别以及考生携带物品的核验,同时要对全部监考人员进行违禁物品(如手机、照相、摄像、扫描等设备)检测。考点应在考试前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考生进行安全检查,严禁考生、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将手机带入考场,严把入场关。安检人员按考场分工负责,并规范使用安检设备,落实安检责任。严肃考场纪律,坚决制止和查处违纪舞弊行为,加强考场周边环境治理,采用无线信号探测、屏蔽等手段,防范和打击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作弊和高科技作弊。加大考试巡视检查力度,切实防范和制止各种形式的违纪舞弊事件发生。坚决维护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四)加强对考点、考场的规范化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在考试期间启动省、市、州考务指挥平台,充分发挥考点监控室的作用,实施有效的巡查和监控。严格按照《青海省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场)管理办法(试行)》(青招委〔2013〕13号)的要求,各级招考办和考点要认真做好标准化考点考前调试与准备工作,在考前与当地网络运营商、电力部门等相关单位加强沟通与协调,确保考试期间的网络畅通和电力保障。考前10天:对考区保密室视频监控设备进行清洁维护并进行调试;考前2天:各考点更改监控节点名称为:考区-考点名(简称)-考场号。考场号根据考试安排设定。考前1天:安装调试好考点的无线电监测屏蔽设备、安检设备、身份识别设备,并调整各种设备的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一致。考区应及时整理考点安排表,并在考前报省自考办和州(地、市)招考办。各级招考部门考前要分别组成有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参与的视频监控巡视组,负责所辖考区考场的网上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考区考点联系并按规定及程序予以处理,并做好录像及资料的保管和核查工作。

(五)对考生开展法规宣传和诚信教育,做好诚信档案记录和报送工作。加强《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刑法》修订案第九条的宣传,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建立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六)要加强安全防范,做好应急预案。为保证考试顺利实施,各级自学考试机构要加强安全教育,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制订预案实施细则,加强培训和演练。在考前,要认真梳理各环节,做好自查和排查工作,将各种影响考试平稳进行的隐患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在有关部门的指导和配合下,认真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和科学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加强监督,从严查处。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自学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和营私舞弊行为。因涉嫌****或失职、渎职导致发生失泄密事件、集体违纪舞弊事件的,要对有关人员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对有关负责同志要追究其领导责任。要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并在考前向社会公布。

(八)严格执行考试值班和信息报送的各项要求。各级招考办要做好考试值班工作,并加强对值班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附件1—13的要求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九)各州、市招考办要提前将本次“两学”考试报名地点、报名形式、考试地点以及领取《考场座次通知单》和单科合格证时间、地点等要求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和考生广泛宣传,严格补考报名资格审查,绝不允许新生报考。报名时务必将报名地点、考试地点以及领取《考场座次通知单》的时间、地点安排情况告知每一位考生。

(十)各考区(考点)要通过温馨提示或给考生的一封信等形式将网上阅卷答题要求提前向广大考生进行宣传,并对监考教师和工作人员做好考务培训,确保网上阅卷工作平稳实施。

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2月23日。

山东省滨州市教师资格证考试公告篇十三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资格审查实行网上审查。报名参加2016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笔试的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报名所需条件及相关规定。考生应对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照片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果考生在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下获得报名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资格并通过笔试考试,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关于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等信息,请考生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阅广西教师资格认定有关通知。

2.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违反规定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4.考生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是重新获取报名登录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谨慎更换手机号码。

5.桂林市设有两个考区,考生可就近选择考区报名考试。

6.此项考试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自行复习。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各笔试咨询点联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16年8月16日。

山东省滨州市教师资格证考试公告篇十四

(备注:表中链接的各市网站将于9月10日开通,请考生注意)。

符合报考条件者,可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依照栏目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信息输入。所有考生(含已经参加过本项考试的)在本次笔试报名前均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重新注册并填报相关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之前已参加的考试及获得的成绩。考生需对本人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由于填报信息差错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所有考生需在信息输入后按各考区确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照片信息检验、缴费等)。

现场确认需考生本人携带有关材料前往相应考区指定的地点进行,需携带的材料有:

(一)户籍在浙江省内的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二)人事关系在我省的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三)在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班学生:

全省列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专科和本科在校毕业班学生,可凭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及学生证原件报考教师资格考试(证明样例请从附件中下载)。

(四)在省内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非浙江户口的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可凭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报考教师资格考试。

五、关于持外省笔试成绩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的说明。

山东省滨州市教师资格证考试公告篇十五

注:1.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2.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3.申请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各科考试。

4.申请中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科,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查。

5.笔试考试科目全部采用纸笔考试方式。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山东省滨州市教师资格证考试公告篇十六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幼儿园、小学、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2.2015年下半年起,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中新增开考《历史与社会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科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通用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3门科目。新增科目的《考试大纲》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相关栏目下载。

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除高等学校拟聘任教师职务的人员外,暂不受理社会上其他人员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因此,我省从今年下半年起,不再举办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须参加由湖北省高师培训中心组织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和考试。

4.网上报名时间:9月7日至13日17:00;。

5.现场审核时间:9月9日至14日16:00;。

6.网上缴费截至时间:9月16日;。

7.考试日期11月1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山东省滨州市教师资格证考试公告篇十七

(一)网上信息输入。

第一步:登录。

第二步:注册。

未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建议使用microsoftofficepicturemanager,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第三步:选择报名点、考试科目。

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报名点(重要提示:凡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和上海体育学院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取本校为报名点,同时上述报名点不接受其他高校及社会考生报名)、考试科目,考生选取的报名点并非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只作为报名信息确认用,具体考试地点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各高校、各区(县)具体报名情况及考点设置情况随机安排,考生参加考试时以下载的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为准。

(二)报名信息确认。

现场确认:已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考生(高校报名点除外,高校报名点的考生采用网上审核的办法,各高校报名点工作人员将在2015年9月15日前完成网上审核)需在规定时限内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含身份与户籍信息、报考科目信息等)和签字提交等事宜。不得跨区确认,不得代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未经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结束后未按规定提交报名信息表的人员,将无法进行网上缴费,本次报名无效。

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交的身份与户籍信息(以下所有规定材料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缺一不可)。

1.上海市户籍社会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复印件、有考生信息页的复印件。

2.外省市户籍但人事关系在上海的社会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上海市用人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含)(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考生四年级)以上考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证原件;。

(3)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4.上海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含)(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考生四年级)以上考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复印件、有考生信息页复印件;。

(3)学生证原件;。

(4)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三)网上缴费。

1.考生在报名信息确认审核通过后,须于2015年9月18日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完成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即为报名成功。(注:考生通过审核后即可缴费,逾期未在网上缴费者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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