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大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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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对过去的一种回望,同时也是对未来的一种期许和规划。分析和总结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为写一篇完美总结提供更深入的思考和素材。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些总结样例,供大家参考和对比分析。

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一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预防和处置旅游系统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的原则,坚持“教育疏导、防止矛盾激化和扩大”的原则,对群体性事件及其苗头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力争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范围和级别。

(一)本预案适用于我县旅游系统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通过集体上访、非法聚集、围堵等方式,向有关机关或单位表达意愿、提出要求的群体性事件及其酝酿、形成过程中的串联、聚集等活动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二)本预案中的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旅游系统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众多人员参与的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此类事件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大规模人员违规集体上访、越级上访;

3.聚众堵塞公共交通,非法占据公共场所等;

4.跨地区、跨行业联动上访请愿;

(三)根据参与人数的多少,群体性事件分为以下四个级别:

1.参与人数在5人以上、30人以下,为一般性群体性事件;

2.参与人数在30人以上(含30人)、300人以下,为较大群体性事件;

3.参与人数在300人以上(含300人)、1000人以下,为重大群体性事件;

4.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含1000人),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评估群体性事件的级别,还应统筹考虑事件的发展演变趋势、性质、影响范围等因素。

三、工作要求。

(一)**县旅游局履行下列职责:统一领导、部署排查调处全县旅游系统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县旅游系统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在自身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组织排查、调解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搜集、上报群体性事件情报信息;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做好群体性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宣传普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群众以理性方式表达诉求,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和解决问题。

四、监测和预警。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五、处置程序和方法。

(一)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县旅游局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在接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协助公安等部门开展警戒、控制现场、疏散救护等基础处置工作;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分别向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报告。参与处置事件的单位要信息共享、协同作战、高效联动。

(二)在处置群体性事件现场,县旅游局领导及有关负责同志要面对面地做群众的工作,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准确判断群体性事件的性质和发展趋势,掌控局面,把握尺度,讲究策略和方法,采取措施,尽快平息事态。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要责成相关部门或单位限期研究解决;对确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利益的,要如实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尽快予以纠正;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

(三)群体性事件现场事态平息后,有关责任人对现场处置时向群众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到位,不得搞虚假承诺或者久拖不决。要坚决避免违背承诺、失信于民,重新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现象发生。

(四)对于群体性事件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可令其具结悔过或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本系统内党员和干部等违规参与群体事件需追究党纪和政纪责任的,通报其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县旅游局设立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代萍(县旅游局长)。

副组长:熊健(县旅游局副局长)。

成员:县旅游局相关股室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的协调工作。

(二)相关单位协调保障。县旅游局应与维稳及综治、公安等部门联系协调,做好各种应急预案,建立联系网络,保障突发事件后果最小化。

附件:

1、通信联络表。

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二

为切实保护好国家财产及局机关的人员生命安全,维护局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效地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的紧急事件,根据《莆田市民宗局平安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思想与原则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把安全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有效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和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处置突发紧急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1、检查督促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身及社会财富安全的法律和政策;2、大力开展安全防范宣传和保密法制教育;3、督促搞好日常消防及安全保卫工作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和事故的隐患;4、组织力量处置突发、紧急事件;5、督促检查各单位制订相应的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6、向上级机关报送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7、检查监督有关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情况。

三、应急处置工作任务与措施

(一)建立突发事件逐级报告制度

发生突发紧急事件后,突发紧急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突发 1

事件报告时,要弄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原因、损失情况等内容,并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同时向社会职能部门(110、120、119等)求助。

(二)设立现场指挥系统

2、了解现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抢救工作情况及事件处理的进展情况;3、将上级机关和领导的指示、通知准确记录下来并迅速传达下去;4、组织好指挥部工作会议和工作汇报会议;5、安排上级领导视察现场抢救工作的有关事宜。

(三)各类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火险时,应及时组织周围的干部职工和其他群众共同救火。并立即通知保安、水电工等义务消防队人员动用灭火器参与扑救,将火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2)遇大火应及时启动报警系统和消防系统。并派专人等候和引导消防车、消防人员。

(3)宗教场所遇火情时应立即打开场所的所有大门,打开电灯或应急灯,以便人员疏散。

(4)值班人员和各场所负责人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组织人员疏散。

(5)发生火险,在及时抢救的同时,应立即上报处置突发紧急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6)火险发生后,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对直接责任人要根据 2

责任大小按规定给予处分。

2、突发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

(1)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场所要建立值班制度,加强疫情通报。

(2)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3)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4)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3、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1)立即将发病干部职工群众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2)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交有关部门处理。

(3)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4)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正常的秩序。

(5)根据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4、发生治安问题应急预案

(1)对发生突发事件,做到及时发现、疏导,及时调解和处理,减少对社会的危害。

(2)对可疑人员及物品进行盘查,查明身份,问清事由。

(3)发现偷窃、斗殴等事件,要立即报告保安部门,保安人员要迅速到达现场制止,并拨打110报案。

(4)对发生失窃、抢劫等治安事件后,要及时报告处置突发紧

急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并拨打110报案。

5、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当发生的.暴雨、洪涝、台风(热带风暴)、龙卷风、冰雹、地质灾害、雷击、浓雾、强寒潮、地震等突发性自然灾害时,应积极组织开展抗灾抢险工作,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

(2)灾前要切实落实值班岗位制度,及时掌握气象、雨情、水情等有关异常动态,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做好抗灾救灾的准备工作。

(3)灾中应当根据实情迅速作出反应,及时、快速、安全地组织干部群众撤离危险地带,减轻人员伤亡;及时抢救、医治因灾受伤人员;迅速组织抗灾自救,帮助解决受灾干部职工群众的生活困难,做好稳定工作。

(4)灾后要及时核实和报告灾情,安排资金、物资救助慰问受灾的干部职工群众。

附:莆田市民宗局处置突发紧急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郭智利

副组长:钟文斌

成 员:黄祖洪、黄舜森、陈宗桂

办公室主任:黄祖洪(兼)

一、 编制依据

二、 适用范围

针对所周围的村屯、家属房、山上零散人员,组织群体性的暴乱、动乱、游-行示威活动,进行监测、预防、应急准备,事件处置等工作。

所下设的两个检查站对附近的人员要做好预防监测的应急准备。

三、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领导明确责任及职权,分级负责,坚持“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正确的处理突发事件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积极的疏导群众、全力的劝阻,加强对群众的说服教育,让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并妥善处理好,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对出现暴-力的行为和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处理时要果断坚决制止违法行为。

处理事态要快速反映,及时起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各环节要紧密衔接,迅速控制事态。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驳斥澄清国内外歪曲性报道谣言,教育群众,使之懂法守法。

四、 加强领导、组织分工体系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电话:

做到应急就响应,响应就到位。并及时的通报到各相关部门,信息要准确、全面、客观的报送。领导对承诺的事情要尽快的兑现,防止事件的在次发生。

兴参经营所

2017年6月22日

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三

预案综述:

为使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及善后事项环节有条不紊,快而不乱的进行,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公司的合法利益,故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提出预案,组织应对措施内容,其中包括事件危害程度评估、处理进度管理,事后赏罚环节及评估效果,具体处理流程如下:

1.事件应急准备。

1.1.实施前人员方案准备。

应急措施实施准备阶段,首先需要人员配备以及拟定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具体有:

小组拟定突发事件处理方案;1.2.实施前情况预计以及材料准备。

实施前准备阶段首先了解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对其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进行评估:

向公司各部门和人员采集信息、向上汇报情况,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对事件涉及人员的信息进行分析及调查,确定起始时间、影响范围以及应采取的措施等;

1.3.实施时间、进度计划。

做出实施进度计划,根据计划实施(此处将制定表格填写)。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出现耽误进程情况则需要做后续总结补充。

2.事件应急措施实施阶段。

2.1.公司对内应实行的措施。

2.2.公司经营活动管理。

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应对投资者咨询、来访及调查;

暂时停止公司与本次事件相关的重大投资等经营活动;

3.事件应急处理后恢复阶段。

3.1.工作及运营恢复准备。

应急领导小组应尽快消除突发事件的影响,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同时应分析和总结经验;

3.2.善后事项。

4.事后赏罚环节。

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部门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5.事件处理细节总结。

对此次事件处理的进度、存在问题、经验等进行总结并提交总结报告;

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四

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机构编制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的规定,特制定《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预防和处置机构编制工作中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的原则,坚持“教育疏导、防止矛盾激化和扩大”的原则,对群体性事件及其苗头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力争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范围和级别。

(一)本预案适用于我县机构编制方面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通过集体上访、非法聚集、围堵等方式,向有关机关或单位表达意愿、提出要求的群体性事件及其酝酿、形成过程中的串联、聚集等活动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二)本预案中的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机构编制方面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众多人员参与的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此类事件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大规模人员违规集体上访、越级上访;

3.聚众堵塞公共交通,非法占据公共场所等;

4.跨地区、跨行业联动上访请愿;

(三)根据参与人数的多少,群体性事件分为以下四个级别:

1.参与人数在5人以上、30人以下,为一般性群体性事件;

2.参与人数在30人以上(含30人)、300人以下,为较大群体性事件;

3.参与人数在300人以上(含300人)、1000人以下,为重大群体性事件;

4.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含1000人),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评估群体性事件的级别,还应统筹考虑事件的发展演变趋势、性质、影响范围等因素。

三、工作要求。

(一)县编办履行下列职责:统一领导、部署排查调处全县机构编制方面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县机构编制方面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全县各单位在自身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组织排查、调解可能引发的机构编制方面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搜集、上报群体性事件情报信息;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做好群体性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宣传普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群众以理性方式表达诉求,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和解决问题。

四、监测和预警。

告、早处置;

2.发生群体性事件后,编办相关责任领导应在事件发生30分钟内,向应急办报告事件主要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事由、经过、影响范围、动态趋势、已采取的处置措施、现场指挥员的联系方法等,可先口头报告,随后及时提供书面情况报告,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书面续报动态信息。发生群体性堵塞主要交通干道、围堵党政机关、非法占据公共场所等特别重大事件要立即报告;常规静态信息可定期报告。

五、处置程序和方法。

(一)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县编办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在接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协助公安等部门开展警戒、控制现场、疏散救护等基础处置工作;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分别向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报告。参与处置事件的单位要信息共享、协同作战、高效联动。

(二)在处置群体性事件现场,县编办领导及有关负责同志要面对面地做群众的工作,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准确判断群体性事件的性质和发展趋势,掌控局面,把握尺度,讲究策略和方法,采取措施,尽快平息事态。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要责成相关部门或单位限期研究解决;对确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利益的,要如实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尽快予以纠正;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

(三)群体性事件现场事态平息后,有关责任人对现场处置时向群众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到位,不得搞虚假承诺或者久拖不决。要坚决避免违背承诺、失信于民,重新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现象发生。

(四)对于群体性事件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可令其具结悔过或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本系统内党员和干部等违规参与群体事件需追究党纪和政纪责任的,通报其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县编办设立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主任)。

副组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

成员:县编办相关科室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综合科,负责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的协调工作,确定同志为综治维稳工作联络员。

(二)相关单位协调保障。县编办应与维稳及综治、公安等部门联系协调,做好各种应急预案,建立联系网络,保障突发事件后果最小化。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

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五

1.1编制目的为预防和妥善处理公司、项目部发生村民阻工现象等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公司项目部正常开展施工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本预案根据上级有关信访工作条例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

1.3工作原则。

处理村民阻工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总体要求是:发现的早,化解的了;控制的好,处置的好。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3.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制,由项目部直接指挥,负责问题的应急和妥善解决。

1.3.2“预防为主,防范未然”。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群众的利益,取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从源头上防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件的发生。建立健全稳定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将事态控制在萌芽阶段,及时消除诱发大规模事件的发生的各种因素。

1.3.3依法处置、防止激化。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强宣传、协商、调解等的处置方法。以说服教育为主,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的诉求,解决矛盾,防止事态扩大。

1.3.4快速反应、相互配合,在群众性阻工现象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公司本部、项目部及时给予配合和支持,相互协作,同时确保信息的收集与情况报告和现状处置等各环节紧密衔接,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对发生暴力行为,严重损害社会治安、危害公共安全的恶劣事件,要用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

1.3.5加强教育,正确引导。要将法制的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事件的整个过程,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正当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

2组织机构与职责。

组长:项目部经理。

副组长:项目部副经理、综合办主任。

成员:项目部管理人员、各专业班组长。

2.2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2.2.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

2.2.2决定处置的决策和应对措施。

2.2.3协调相关人员组织实施。

2.2.4决定启动和终止预案。

2.2.5收集、整理、上报信息。

2.2.6对预和处置群体性村民阻工突发事件工作中,因工作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员,将依法究其责任。

3.现场处置。

3.1凡出现涉及村民阻工突发性事件的苗头或尚在酝酿过程中的,由项目部综合办负责人直接出面做好化解、疏导工作,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能够解决的,答复要明确;不能解决的,要说明原因,讲清道理,做好思想教育和宣传工作,化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同时将情况及时报告到公司中相关部门,并准备好处置预案。

3.2凡涉及到项目部施工班组,项目部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指挥和协调,并做相应处置;按事态的发展,及时向公安部门报警,争取得到迅速有力的支持,做好配合工作。

3.3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

3.3.1负责现场处置工作的项目部负责人,应诚恳听取村民代表的意见和要求,面对面地做好群众工作,对村民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

3.3.2无法当场明确表示的,项目部与公司本部相关部门限期研究决定。

3.3.3对确因工作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造成的村民利益受到侵害的`,公开承认失误,尽快予以纠正。

3.3.4对村民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讲清道理,细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和说服教育,稳定村民情绪,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控制事态发展。

3.3.4查明煽动村民闹事的带头人,现场处置的领导要亲自与其谈话,表明态度,进行思想和法制宣传教育,对散布谣言的,积极处联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训诫,做好收集证据工作,为事后处理做准备。

4.善后工作。

村民等群众性突发事件平息后,对已经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解决到位,不得搞虚假承诺或久拖不决;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没有落实到位的,加强督办;对村民群众因不了解有关规定而存在的误解,要说明真相,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工作。坚决避免违背承诺、失信而重新引发事件。

5.防范预警。

5.1定期开展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解处理,及时发现和掌握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格控制责任制,全力化解,切实将不稳定因素解决在项目部;高度重视村民等反映的强烈的问题、焦点,认真听取意见,并依法处置问题。

5.2对存在不稳定因素方面要落实项目部责任人,提出及时化解、消除隐患的工作要求,加强监督,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限期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5.3对不稳定因素进行定期分析,研究处置对策,制定有针对性和处置预案,做到预防在先,防止和减少村民等群众性突发事件的发生。

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六

为预防和妥善处理项目部发生农牧民阻工现象等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项目部正常开展施工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本预案根据上级有关信访工作条例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

3、工作原则。

处理农牧民阻工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总体要求是:发现的早,化解的了;控制的好,处置的好。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制,由项目部直接指挥,负责问题的应急和妥善解决。

(2)、“预防为主,防范未然”。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群众的利益,取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从源头上防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件的发生。建立健全稳定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将事态控制在萌芽阶段,及时消除诱发大规模事件的发生的各种因素。

(3)、依法处置、防止激化。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强宣传、协商、调解等的处置方法。以说服教育为主,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的诉求,解决矛盾,防止事态扩大。

对发生暴力行为,严重损害社会治安、危害公共安全的恶劣事件,必要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

(5)、加强教育,正确引导。要将法制的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事件的整个过程,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正当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

1、成立“工程项目部”群体性农牧民阻工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

(2)、决定处置的决策和应对措施。

(3)、协调相关人员组织实施。

(4)、决定启动和终止预案。

(5)、收集、整理、上报信息。

(6)、对预和处置群体性农牧民阻工突发事件工作中,因工作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员,将依法究其责任。

1、凡出现涉及农牧民阻工突发性事件的苗头或尚在酝酿过程中的,由项目部综合办负责人直接出面做好化解、疏导工作,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能够解决的,答复要明确;不能解决的,要说明原因,讲清道理,做好思想教育和宣传工作,化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同时将情况及时报告到项目部,并准备好处置预案。

2、凡涉及到项目部施工班组,项目部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指挥和协调,并做相应处置;按事态的发展,及时向公安部门报警,争取得到迅速有力的支持,做好配合工作。

3、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

(1)、负责现场处置工作的项目部负责人,应诚恳听取农牧民代表的意见和要求,面对面地做好群众工作,对农牧民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2)、无法当场明确表示的,项目部限期研究决定。

(3)、对确因工作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造成的农牧民利益受到侵害的,公开承认失误,尽快予以纠正。

(4)、对农牧民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讲清道理,细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和说服教育,稳定村民情绪,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控制事态发展。

(5)、查明煽动农牧民闹事的带头人,现场处置的领导要亲自与其谈话,表明态度,进行思想和法制宣传教育,对散布谣言的,积极处联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训诫,做好收集证据工作,为事后处理做准备。

农牧民等群众性突发事件平息后,对已经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解决到位,不得搞虚假承诺或久拖不决;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没有落实到位的,加强督办;对农牧民群众因不了解有关规定而存在的误解,要说明真相,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工作。坚决避免违背承诺、失信而重新引发事件。

1、定期开展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解处理,及时发现和掌握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格控制责任制,全力化解,切实将不稳定因素解决在项目部;高度重视农牧民等反映的强烈的问题、焦点,认真听取意见,并依法处置问题。

2、对存在不稳定因素方面要落实项目部责任人,提出及时化解、消除隐患的工作要求,加强监督,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限期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3、对不稳定因素进行定期分析,研究处置对策,制定有针对性和处置预案,做到预防在先,防止和减少村民等群众性突发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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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七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维护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好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减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本着为学生和教师的身体健康的目的出发,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即适应对学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二、成立食物中毒预防应急小组。

学校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总务处、团队和值日老师、食堂管理员等组成。

三、对中毒者采取紧急处埋。

l、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2、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

3、组织医生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4、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包括急救(催吐、洗胃、洗肠)、对症治疗和特殊治疗;

5、对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四、食物中毒的报告和紧急报告制度。

1、及时逐级报告。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班主任或分餐老师应及时向校领导或镇卫生院报告,学校则向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和城厢区教育局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2、保护现场、保留样品。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

3、如实反映情况。

学校负责人及与本次中毒有关人员,如食堂工作人员及病人等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五、防范措施。

1、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学校的食堂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食品卫生以及关于《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2、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的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主题班会、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学习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六、突发性事件的处置。

l、在食品加工、供应过程中或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2、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班主任发现可疑病情后(食用某一食品后,两人以上出现同一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及时报告救治,由初步检查确定,采取以下措施:

(1)观察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a、对患病的师生进行初步诊断、治疗、护理。

b、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c、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或者与医院联系,救治患病师生。

d、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学校主管领导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教育局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指挥以下部门工作:

(1)、责令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3

(2)、由校长办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负责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4)班主任负责协助医生护理患病学生,如发现人数较多,治疗护理在班级进行。中毒师生病情较重、人数较多时,应立即就近送医院抢救或向120求援。

(5)、政教处负责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学校落实专人接受新闻部门采访、应对社会质询;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教务处要深入各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7)、总务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8)、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七、事后处理。

根据查明的事故原因,向上级领导和卫生部门递交书面事故分析报告,对发生的事故做到“三不放过”,对所有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引以为戒,并对造成中毒的责任人、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如故意破坏造成中毒事故,将当事人交司法机关处理,如因工作疏忽造成中毒事故,对当事人进行扣发工资、辞退或进行行政处分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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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八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校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维护教育系统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及预警机制。

校园突发事件是指在校园内发生的,因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引起的,具有突发性的,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及学校和社会稳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危害的各类紧急情况,如:安全事故(火灾、公用设施故障、建筑物倒塌、师生集体活动中发生的踩踏挤压、交通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事件(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游行、非组织的政治活动等)、影响重大的治安案件、自然灾害事故等。

(一)预防为本,及时控制。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注重教育引导,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矛盾纠纷的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把校园突发事件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避免造成学校教学、生活秩序的混乱。

(二)分级负责,逐级管理。如发生突发事件,将按分级负责,逐级管理的原则,由所属专业部或职能部门牵头,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三)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如发生突发事件,所属专业部或职能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学校领导要立即深入第一线,了解情况,掌握局面,开展工作,妥善处置,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四)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必须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引导师生和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诉求,以防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五)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经费保障、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决定和部署学校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

4.部署和总结学校预防及应对突发性事件的相关工作。

对在校园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学校将进行表彰。对因责任心不强,擅离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上级组织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迅速组织相关人员携带消防灭火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2.楼内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打开楼房的所有大门,关闭电源,打开应急灯。

3.住校值班人员和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组织人员疏散。

4.通讯联络组成员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岳阳市花板桥路四化建中南工业学校由于xxxx原因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抢救)”,待对方询问完毕后才能挂机。

5.在向市教育局领导汇报的同时,委派人员等待引导消防车辆;门卫值班人员打开学校大门;如情况需要,电工负责关闭学校总电源。

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九

群体性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为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省劳动保障厅文件《关于印发省处置劳动保障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和*办发〔2004〕12号文件《印发关于妥善处置群体上访、异常上访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的。

工作方案。

的通知》要求,结合劳动保障部门职责,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在县政府统一布署下,与相关部门协同处置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原则;

3、快速反映,冷静处理,维护社会稳定原则;

4、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相关股室和业务经办机构协同处置原则。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明确职责。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立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另发)。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县社会保险局、县就业管理局、县医保中心、局办公室、劳动监察仲裁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社会保障股、培训就业工资股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劳动保障系统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

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维稳办)及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备队(文件另发)。维稳办设在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局维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业务骨干担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应急预备队以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为主,成员需要时从局属各单位抽调应急,应急预备队按照群体性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和应急指挥部门要求具体负责实施。

(二)报告制度。

群体性及其他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在局机关的,由维稳办负责接待;发生在局属单位的,由各单位负责接待。最先发现或接到群体性事件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弄清事件起因、规模、涉及人员、所在单位等基本情况,及时报告维稳办。维稳办在接到报告后,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和通报企业主管部门。3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群体性事件,在4小时内报告市劳动保障局;100以上的群体性事件,2小时内报告市劳动保障局。对正在处理的重大事件情况,要随时向市局报告,涉及敏感外事问题的群体性事件,要在2小时内向县外事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三)处理方法。

1、了解情况,立即上报。涉及劳动保障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无论是发生在局机关、局属单位或其它地方,维稳办人员和应急预备队要迅速赶到现场,了解详细情况后,及时向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报告,并按要求进行上报和通报。

2、研究对策,妥善处理。在处置群体性事件时,应急预备队要服从县政府统一调度,与相关部门搞好配合,共同研究处置方案。要照顾好现场老、弱、病、残人员,稳定职工情绪,避免矛盾激化。同时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团结大多数职工,孤立少数闹事者,以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力争把问题就地解决好。要严防出现越级上访和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现象发生。要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与相关部门一起通过与职工代表对话,找出问题症结,制订可行处理方案。在制订处理方案时,要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十

为确保一旦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时,医院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救治,保障病人的身体健康,根据《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件处理指南》相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群体性食物中毒救治应急工作组

组 长:业务副院长

副组长:医务科主任

组 员:护理部主任、院感科科长、急诊科主任、急诊科护士长 职 责:

1.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医院内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理工作;

2.依调动本院医疗力量参与食物中毒处理和病人救治;

3.做好患者呕吐物、排泄物、血样等标本的留样和检验工作;

4.及时向区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5.协助区卫生监督所对食物中毒事故的情况记录、核实;

6.协助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调查,协助填报有关的食物中毒登记报告表;

7.组织对食物中毒事故病人的救治及联系会诊、转送工作。

(二)预案启动条件

凡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即启动本预案:

1.中毒人数超过10人;

2.中毒事故中发生死亡事故1人以上;

3.中毒事故发生在医院重要活动或者节假日期间;

4.其他需要启动本预案的情形。

(三)应急处置流程

1.急诊科接收三人以上食物中毒患者或病情严重有生命危险食物中毒患者时,即刻通知医务科(工作日)或总值班(夜间、节假日)。

案,如无须启动,由急诊科组织力量抢救,必要时由医务科或总值班调动备班医疗急救分队参与救治。如需启动应急预案,即刻组织院内力量参与救治,必要时外请专家来院协助救治或转院治疗。

3.当符合以下情形时,及时向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相关情况。

(1)中毒人数超过30人的;

(2)出现危重或死亡病例的;

(3)新闻媒体关注、相关部门通报以及其它需要实施紧急报告制度的食物中毒事故。

4.在做好救治工作的同时协助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调查、现场采样及实验室检测工作。

5.救治工作结束后总结相关情况并报区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园本着为幼儿和教师的身体健康的目的出发,在加强幼儿园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即适应对幼儿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维护幼儿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好幼儿园卫生安全工作,减少幼儿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幼儿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幼儿园突发事件“沉着应付、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总体要求。在认真做幼儿园食品进货、加工、消毒、留样等工作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防止食物引起的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 工作原则

树立“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平时,敲警钟,以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二) 组织管理

幼儿园园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成立群体性食物中毒处置领导小组,一旦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处置领导小组协调开展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园长 副园长

副组长:主任

组 员:各班主任、厨房、门卫、后勤人员

食物中毒处置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园长 副园长

副组长:主任

组 员:各班主任、厨房、门卫、后勤人员

(三)前期工作

1、食品原料进货关。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关,定点采购,确保所采购的原料符合有关的规定,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卫生关。

2、严把食堂仓库关。食堂仓库的钥匙由专人保管教育,责任落实到人,库房门口有明显标记,规定非食堂工作人员不的进入食堂库房。定期对库房里的原料进行检查,发现变质原料,及时处理,坚决杜绝变质的原料流入餐桌。

3、把餐具消毒关。食堂工作人员对餐具按规定进行严格消毒,确保餐具清洁卫生,防止出现因交叉感染而引发的食物中毒事故。

4、对每餐的饭菜要做好留样,取每餐的饭菜200克密封好在冷藏箱内保存48小时。

a、食堂应对食品加强卫生管理,特别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再生产加工和销售过程中污染。食堂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定期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是食堂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及时调换工作。

b、控制细菌污染。控制细菌生长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

c、杀灭病原菌。杀灭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温灭菌,当肉类食品深部温度达80度时,经12分钟可彻底杀死沙门氏菌。各餐的熟食品和剩饭,在使用前必须充分加热。

(三) 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应急处理预案

我园本着为幼儿和教师的身体健康的目的出发,在加强幼儿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一旦发生幼儿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并于1小时内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卫生所或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救助,积极配合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留样处。

4、组织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安排工作人员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7、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防疫部门报告事态的进一步发展的详细情况。

(四)注意事项

1、 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 如有个别家长来园探视,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 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广大教师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幼儿园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5、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未经允许,一切外来人员禁止进入园内。

(五)事故报告、处置联系电话

卫生站:

派出所:

教育局思政科:

天河区防疫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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