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电动车治理简报(通用17篇)

  • 上传日期:2023-11-20 17:5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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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做语文题可以提高我们的文字规范和逻辑思维能力。如何保持健康的体魄是每个人需要重视的问题,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饮食和运动习惯。下面是一些我们平时不容易总结出的经验和感悟,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

电动车治理简报篇一

为保证辖区电动车上牌工作顺利开展,营造登记上牌的良好氛围,5月10日,景德镇市交警一大队太白园中队在辖区开展了电动车上牌专项整治和宣传。5月10日早高峰,太白园中队组织民警正在对驾驶无牌电动车在辖区道路上行驶的驾驶人进行教育劝导,同时对无牌车辆进行暂扣并作督促车主去非机动车服务上牌点办理上牌手续。

同时,安排了民警在现场向电动车车主及过路的市民派发电动车上牌宣传单,宣传电动车上牌标准的相关规定。仅一个小时,就有80多位驾驶无牌电动车出行的车主被查处,其中还有不少是有牌未悬挂上路的。

一位被查扣车辆的电动车驾驶人告诉民警:“我知道无牌电动车不能上路,不知道上牌流程,所以今天还是带着侥幸心理继续骑。”对于这些驾驶无牌电动车在辖区范围内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尤其是车辆没有上牌、驾驶人没有驾驶证的,一经查处将太白园中队依法按照非机动车无牌无证上路对车辆进行暂扣并督促车主办理上牌手续。”

为做好辖区电动车上牌工作,切实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辖区道路,太白园中队将持续加大力度开展整治行动,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采取流动巡查与定点设卡相结合的方法,不定期、不定点地严厉查处无牌电动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为维护自身及他人交通安全,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电动车上牌工作,不要驾驶无牌电动车上路,选择合标电动车依法登记上牌后安全出行。

当日整治行动,中队共出动警力近15人次,查扣无牌电动车80余辆,其中有牌未悬挂10余辆。

文档为doc格式。

电动车治理简报篇二

5月6日下午,市政府召开20xx年度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大会,常务副市长刘以安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市人大法制委、市房产局、建委、规划局、民政局、城管局、公安局、质监局、物价局、人防办、环保局、水务局,各区政府,各区房产(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本市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开发建设单位代表、专业经营单位代表和业主代表参加了会议。市房产局郭宏定局长主持会议。

市房产局郭宏定总结了近期工作,并对20xx年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做了部署。市人大法治委夏公喜主任在会上解读了《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并对《条例》贯彻执行工作提出了要求。市质监局、栖霞区住建局、浦口区房产局、南京苏宁物业,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郭宏定局长在部署讲话中首先肯定物业管理行业在20xx年所做的努力,认为主要成绩表现在三方面:一是全程参与,全力保障,创新开展物业管理地方立法工作。二是周密谋划,深入推进,不断优化行政监管工作机制。三是立足现实,求新求变,全面提升物业行业水平。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全面分析了当前形势,指出物业管理行业面临三大机遇:一是《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为行业发展奠定了法规基础,二是中央关于供给侧改革的宏观部署为行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三是移动互联网社区o2o等技术革新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核心动力。在挑战和机遇并存的形势下,对于如何做好下一步的物业管理条例,郭宏定局长强调要全面宣传贯彻条例,推动行业转型升级;要深入聚焦难点问题,提升行政监管效能;要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培育两大市场主体;要精心组织民生工程,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是南京市人大20xx年度重要的立法项目之一,将于今年7月1日实施。夏公喜主任指出条例的制定出台,是我市住宅管理发展史上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我市物业管理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他强调本次条例立法有四个特点,一是坚持开门立法,体现公开性;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针对性;三是平衡各方关系,注重公平性;四是强化制度设计,突出可操作性。此外条例还创设实名投诉登记受理制度、第三方评估制度、物业保修金制度、独立建账制度、业委会换届交接制度、公共服务保障制度、征信制度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制度来解决行业发展瓶颈难题。在谈到条例的下一步实施时,夏主任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加紧制定条例有关配套办法;二是落实政府部门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责;三是加强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四是大力加强对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

刘市长在会上要求各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全面开展重要创社制度的宣贯,按时完成条例有关配套办法的制定,切实落实政府部门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责,他还指出要以贯彻条例为契机,趁势而上加快培育两大市场主体,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引导业主组织有序开展自治。要从研究优化行业发展意见、建立完善物业收费动态机制、积极营造行业发展良好氛围三方面优化行业发展环境。

住宅物业管理涉及面广、关注度高,事关社会和谐和人民群众幸福安居,本次大会有效促进了各部门协同合作,以贯彻落实《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为契机,规划物业管理各方主体行为,增强市民幸福感,努力推进和谐南京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电动车治理简报篇三

10月9日-10日,浙江丽水市召开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督查情况点评会,会后组织参会人员赴外考察学习。点评会由市农办副主任郑锡伟主持,各县(市、区)、开发区农办分管副主任、业务科长及市治污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9月份丽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督查情况进行了点评通报,总结分析了前阶段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部署了10月份的推磨式检查工作。会上,各县(市、区)、开发区就如何做好下步的农村治污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一是要行政拉力,更要数据支撑。避免表面上轰轰烈烈,实际上经不起检验。二是要工程进度,更要质量提升。要建好项目部,抓好工程质量,接全“三水”。要强化督查,注重技术环节的把握。三是要重视建设,更要重视移交。要做好沟通、验收和对接工作。省里已经出台了农村治污工程移交的相关文件,各县(市、区)要抓紧贯彻落实省里的文件精神,制订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地方性文件。四是要强调主抓,更要强调主体。在立足本职的同时,要整合资源,借助他力,特别是要发挥主体的作用,全方位激发积极性。

会后,与会人员赴台州市玉环县考察学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考察人员一行分别到了玉环县芦蒲镇的金山村、大坑村和龙溪镇的大密溪村。大家认真看了2015年项目的项目部建设情况、主管网、支管网的铺设情况以及终端的建设情况。对2014年的项目,大家对接户情况、检查井的设置、农户改厕以及终端的运行都进行了仔细查看、学习。在考察学习的过程中,大家还纷纷抛出问题与玉环县陪同人员进行探讨。

通过坐下来点评不足,走出去交流学习,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了自身的不足,与其他县(市、区)的差距,拓宽了视野,同时更加明确了下步工作的方向。

电动车治理简报篇四

一是第一时间研究制定并及时印发本地区活动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活动主题、营造氛围、活动安排、募捐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要求等。二是报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首个“扶贫日”作出批示。省委强卫书记、省政府鹿心社省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按照广泛宣传、节俭务实、力求实效的原则,精心组织开展好我省‘扶贫日’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努力营造社会各界了解扶贫、关心扶贫、参与扶贫的浓厚氛围。三是报请常务副省长在江西日报发表署名文章《让扶贫济困美德闪烁更加璀璨的光辉》,对“扶贫日”活动进行总动员,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四是提请省政府召开省直有关单位、部门会议,对“扶贫日”活动作出具体部署。五是认真组织我省收听收看10月17日全国社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有关活动,及时印发通知至各市、县(区)政府及省政府有关部门,省分会场近200人参会。六是组织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开展募捐活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捐款累计2.2亿元。募捐活动仍在进行中。七是协调联系国家级和省市报刊杂志、电视广播及其他新媒体等对全省扶贫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舆论宣传。

电动车治理简报篇五

广大市民朋友们:

当城市里穿行的汽车越来越多,道路显得越来越窄时;当路上花费的时间越来越多,出行不再便捷时;当空气被污染,蓝天白云难以再现时我们有理由思考、改变我们的自身行为,重新考虑出行方式。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城市交通承受着难以负载的压力,交通拥堵、空气污染。特别是在全球能源需求紧张,经济危机日益蔓延的背景下,节能、减排、环保已经成为科学发展的新理念。广元是全国较早提出低碳发展的城市,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发展低碳经济、倡导低碳生活、建设低碳城市”的目标,走低碳之路,建低碳广元,是广元312万人民的'共同责任。为更好的建设低碳新家园,树立生态、文明的广元城市新形象,我们以“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共建绿色文明家园”为宗旨,发起“低碳出行,文明交通”为主题的节能减碳公益行动,倡导低碳出行、健康出行、绿色出行、文明出行,并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建议:

一、争做低碳出行文明交通的宣传者。低碳生活无处不在、无处不有,看似生活琐事,但关乎长远、影响大局。我们建议广大市民通过各种形式认真学习掌握、广泛宣传低碳生活知识,提高低碳意识,树立低碳理念,倡导低碳生活;积极向群众和亲朋好友宣传开展“低碳健康出行,文明和谐交通”的意义,宣传健康、环保的出行方式,带动更多人自觉参与到“低碳出行,文明交通”行动中来,人人争做倡导绿色交通、文明交通、爱护环境的宣传者、传播者、践行者,让我们的家园多一丝绿色,多一路畅通,多一点文明,多一些健康。

二、争做低碳出行文明交通的倡导者。汽车作为一种现代交通工具大量增加,二氧化碳排放急剧上升直接导致气候变暖趋势加剧。我们建议广大市民充分认识驾驶汽车出行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和交通拥堵问题,倡导“能走不骑,能骑不坐,能坐不开”的出行理念。倡导“购车族”尽量选择低油耗、低排放、低污染、更环保的汽车;倡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有车族”每周一天主动放弃使用小汽车,尽可能采取乘坐公交车、骑自行车或步行等低碳绿色的出行方式。给我们的地球放一天假!给我们的城市放一天假!给我们超负荷的身心放一天假!

三、争做低碳出行文明交通的践行者。我们建议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低碳出行,文明交通”活动,带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选择“拼车”结伴而行,或选用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上下班,尽量减少摩托车、小汽车的使用。特别要把步行和骑自行车出行作为缓解交通压力、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强身健体的有效行动。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按序排队通行、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交通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广大市民朋友们,自然、朴素、简单、生态的生活正在回归,责任、节约已经成为新的生活时尚。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更加自觉积极地参与到“低碳、健康、环保、文明出行”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活动中来,为我们出行更便捷、交通更畅通、环境更优美、家园更绿色健康而共同努力!

过低碳生活,做绿色公民;绿色在延续,我们快行动!

签名:

日期:20xx年x月x日

电动车治理简报篇六

针对辖区南亚、万达、爱琴海等商圈,以及昆明市儿童医院(前兴路)周边道路出现电动车扎堆占道候客的`顽疾,昆明市公安局交警七大队创新整治电动车占道候客模式,成效显著。

按照支队安排部署,5月6日,在支队宣传处、特勤大队给予警力支持的前提下,由武晓俊教导员带领一组民警着便装,前往辖区南亚、万达、爱琴海,以及前兴路儿童医院等电动车占道候客聚集的道路进行排查,通过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全面掌握该类车辆的数量规模以及驾驶人员相关信息,查找规律,掌握动态,做到情况清、证据明。

根据前期排查以及视频记录,大队现场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整治方案,按照“打击一个窝点,清理一个路口”的思路,由武晓俊教导带领的便衣组将电动车占道候客聚集点的驾驶人控制住;接着,着制服的整治小组上前对电动车驾驶人进行处罚。

当天,交警七大队累计出动警力75人次,查处电动车占道候客70辆次,扣留非机动车3辆,整治成效显著。

电动车治理简报篇七

春风暖,学子归。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解决学校周边环境秩序及学生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打造健康、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凤桥分队对校园周边临街店铺跨门经营、无证食品摊点、车辆乱停放等乱象开展集中整治。

分队通过定人、定岗、定责多举措并行,特别是在早、晚学生上下学的高峰期,安排充足的执法力量进行定点、定时值守,依法对校园周边店外经营、无证食品摊点进行取缔,确保校园周边秩序良好。同时,分队保序人员结合校园周边环境特点及上下学时间节点,通过徒步巡查的形式加强对校园周边停车秩序管理,引导家长规范停车,严禁车辆占用人行道停放,确保教师、学生安全通行,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通过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分队共劝导规范停车28起,取缔无证摊贩5起,规范店铺跨门经营12起,有效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较大提升了文明形象。

电动车治理简报篇八

记者15日从鄂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该支队鄂城大队机场中队决定从20xx年10月21日至11月10日止,在市城区范围内开展为期15天的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行动期间,中队整合执法力量,针对上学、放学期间离、返校人员增多的特征,增派执法力量进行管控,加强对校园周边道路客运、城市公共客运的`整治,重点对校园周边非法营运私家车、面包车、营转非客运车辆进行严厉打击。主动联系公安交警部门,对校园周边喊客揽客载客等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整治。同时,积极开展“拒乘黑车”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师生自觉抵制乘坐“黑车”。

行动开展以来,该中队共出动执法人员30多人次,检查学校周边各类营运车辆12台次,在学校和机场发放鄂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100多份,为广大师生提供了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下一步,鄂州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还将继续对校园周边进行调查、摸底,每天不定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常态化监管和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加大对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整治力度,为广大师生创造平安、和谐的校园交通环境。

电动车治理简报篇九

申请人:陈某鞯,男/女,汉族,生于x年x月xx日,住.

被申请人:x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有无都可。

请求事项:依法认定申请人受伤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x公司于x年xx月xx日聘请申请人陈到该公司从事工作。陈于xx年x月xx日在工作过程中,因导致陈,造成申请人陈受伤,经送人民医院检查治疗诊断为:。

由于申请人在上班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现特向贵局申请认定为工伤.

此致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

二oox年xx月xx日。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电动车治理简报篇十

在开展市域社会治理,实现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中堂镇中堂村始终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摆在中心位置,实行由两委干部带头引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为巷长的“巷长制”微笑服务管理模式,实现人居环境整治,从而提高广大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通过成立村“巷长”制领导小组,由分管环卫工作的两委干部担任监督干部,统筹组织中堂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各项工作。工作小组主要由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构成,党员担任巷长,其他党员及村民代表为巷长助理及监督员,在“巷长制”领导小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提高责任意识。另外,工作组给巷长拍下笑脸照,建立微笑服务宣传栏,由广大群众监督巷长的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向巷长反映,形成较好的社会效应。

微笑监督工作主要以村内主次干道、大街小巷的环境卫生为主。在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设立“巷长”牌、人员牌和责任公示牌,对是否存在暴露垃圾、乱堆放杂物、违章乱停车、违章建筑、占道经营、乱贴乱挂、非法小广告牛皮癣等情况进行监管,并落实整治。另外,根据“巷长”制微笑服务管理方案,中堂村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对“巷长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群众放映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及时销号,对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进行通报。

自建立巷长制微笑服务管理以来,中堂村的人居环境整治得到有效提升,村容村貌明显改善,成为了我镇人居环境特色美化乡村,人居环境特色村、干净整洁村。

为了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创建幸福街道,中堂村除了实施“巷长”制微笑服务管理,近年来还做出多项整治项目:一是整治闲置地环境卫生,完善人居环境设施,重点加强村内道路硬底化建设,投入100多万元,完成对中堂村郭洲分社及中堂旧中心区全辖区进行彻底清理整治和部分村巷道进行升级改造;二是完善周边环境,提升休闲娱乐场所,投入12万元对中堂旧医院已拆除的地块改造,建成滨江小公园;为群众提供更多休闲娱乐地,已投入30万元将海傍街原公安分局警犬训养场进行改造,加固防洪堤,改造成滨江体育公园;三是完善革命老区基础设施,打造红色革命专属名片;四是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投入10万元在郭洲原垃圾收集站附近建设一个40平方米的垃圾收集处理沉箱。

中堂村通过加强党组织建设,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党员干部带头,群众参与,实现人居环境建设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全村环境卫生水平,营造文明乡村、幸福美丽村居,为我镇进一步深化环境社会治理作出贡献。

电动车治理简报篇十一

为保证辖区电动车上牌工作顺利开展,营造登记上牌的良好氛围,5月10日,景德镇市交警一大队太白园中队在辖区开展了电动车上牌专项整治和宣传。5月10日早高峰,太白园中队组织民警正在对驾驶无牌电动车在辖区道路上行驶的驾驶人进行教育劝导,同时对无牌车辆进行暂扣并作督促车主去非机动车服务上牌点办理上牌手续。

同时,安排了民警在现场向电动车车主及过路的市民派发电动车上牌宣传单,宣传电动车上牌标准的相关规定。仅一个小时,就有80多位驾驶无牌电动车出行的车主被查处,其中还有不少是有牌未悬挂上路的。

一位被查扣车辆的电动车驾驶人告诉民警:“我知道无牌电动车不能上路,不知道上牌流程,所以今天还是带着侥幸心理继续骑。”对于这些驾驶无牌电动车在辖区范围内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尤其是车辆没有上牌、驾驶人没有驾驶证的,一经查处将太白园中队依法按照非机动车无牌无证上路对车辆进行暂扣并督促车主办理上牌手续。”

为做好辖区电动车上牌工作,切实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辖区道路,太白园中队将持续加大力度开展整治行动,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采取流动巡查与定点设卡相结合的方法,不定期、不定点地严厉查处无牌电动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为维护自身及他人交通安全,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电动车上牌工作,不要驾驶无牌电动车上路,选择合标电动车依法登记上牌后安全出行。

当日整治行动,中队共出动警力近15人次,查扣无牌电动车80余辆,其中有牌未悬挂10余辆。

电动车治理简报篇十二

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安全防范意识,连日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了电动车、摩托车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在县城人民广场,县交警大队民警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向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并结合我县近期电动车、摩托车交通事故案例,讲述违规驾驶电动车、摩托车的危害性,用真实的事故案例,引导群众吸取教训驾乘电动车、摩托车要自觉佩戴头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好自我防护同时保护他人安全。

现场群众说:大家在骑电动车、摩托车的时候,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自己安全,家庭幸福。

活动中,民警还来到常兴镇,在人员相对集中的集市进行宣传。与县城相比,农村道路上的车流量相对较小,但农村群众不戴头盔驾乘电动车、摩托车的现象却普遍存在。民警耐心细致地宣传为群众上了一堂深刻的安全教育课。

据民警介绍,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应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和车牌。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暂时不需要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和领取车牌。根据交通法规,行驶摩托车、电动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不得超载、超速、闯红灯、逆向行驶。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新亮说:广大电动车驾驶员驾车出行要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要佩戴安全头盔,不要恶意强行经行入口和转弯,上路时要减速慢行,要多看一看望一望。这样才会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这是对自己生命的负责,也是对他人生命的负责。

据了解,8月,县交警大队在城乡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电动车、摩托车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同步宣传的方式,既组织民警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宣传,又通过“两微一抖”平台,进行线上宣传。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旨在让群众提高自我防范意识逐步形成自觉佩戴头盔、遵守交通法规的习惯。

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新亮说:在以后的工作中,黑山县公安交警大队将会规范对电动车的管理以后将会对电动三轮车进黑山县城禁行,同时也会加大对电动车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黑山县境内交通运输秩序平安有序运行。

电动车治理简报篇十三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当前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它要求我们各级检察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的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某同志在中央政法委举办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中,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全面阐述了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指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是确保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也是解决执法工作存在的现实问题、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客观需要。全国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同时还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发展方向的必然要求,是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通过这段时间学xxx省、市对教育活动的要求以及我到哈市参加哈尔滨市委政法委组织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训班的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作为检察机关要想把这次教育活动抓好,重点要抓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认真搞好学习培训,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要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等形式,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分层次、分专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重点学习胡锦涛的重要批示、某同志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法委编写印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积极参加各级举办的检察院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题研讨班。对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进行集中轮训,对骨干和重点执法岗位的检察人员进行专门培训。要适时组织本地区检察业务专家和法学专家举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讲座。通过教育培训,使广大检察人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理解得更深刻、把握得更准确,划清与错误观点的界限,真正搞清楚应当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为坚持政法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要实事求是地搞好对照检查,认真查摆在思想认识和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这是教育活动的关键环节。经过这几年开展的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特别是规范执法行为的专项整改活动,我们在解决队伍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上取得了明显成效,广大检察人员在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方面总体上是好的,但是对照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差距,仍然有一些问题需要认真解决。每个部门和每个检察人员,都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采取自查、互查、上下帮查、面向社会开门查等形式,找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思想根源。查摆得怎么样,最终要看依法治国的理念是否树立,执法为民的意识是否牢固,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是否明确,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是否真正确立,党性意识、党的领导的观念是否坚定。在排查问题的过程中,要勇于联系实际,敢于思想,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上找差距,从职业道德、执法作风上找差距,从执法水平、办案质量上找差距,使广大检察人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认识上更加深刻,在行动上更加自觉,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第三,要深入扎实地搞好整改,在端正执法思想、解决突出问题上见成效。要把是否真正解决了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思想和工作上的突出问题,作为衡量这次教育活动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准。对查摆和清理出来的法治理念上的问题,要加强教育和引导,要按照某同志的要求,牢固树立“七种意识”,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清廉从政的意识,牢固树立一切从中国国情出发的意识,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办事的意识,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意识,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的意识,牢固树立政法工作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的意识,牢固树立党性意识。对查摆出来的工作上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规范、加以解决。特别是要注重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2006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高检院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部署,本着边教育、边改进、边建设的思路,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密办案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健全监督机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制度体系,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内容和要求真正落实到各项执法活动中。

第四,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要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抓好教育活动,而且要以身作则,积极参加教育活动,带头学习讨论,带头清理思想,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进行整改,为广大检察人员作出表率。要统筹兼顾,注重结合。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同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同执法规范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同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端正执法指导思想,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引下,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电动车治理简报篇十四

针对辖区南亚、万达、爱琴海等商圈,以及昆明市儿童医院(前兴路)周边道路出现电动车扎堆占道候客的顽疾,昆明市公安局交警七大队创新整治电动车占道候客模式,成效显著。

按照支队安排部署,5月6日,在支队宣传处、特勤大队给予警力支持的前提下,由武晓俊教导员带领一组民警着便装,前往辖区南亚、万达、爱琴海,以及前兴路儿童医院等电动车占道候客聚集的道路进行排查,通过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全面掌握该类车辆的数量规模以及驾驶人员相关信息,查找规律,掌握动态,做到情况清、证据明。

根据前期排查以及视频记录,大队现场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整治方案,按照“打击一个窝点,清理一个路口”的.思路,由武晓俊教导带领的便衣组将电动车占道候客聚集点的驾驶人控制住;接着,着制服的整治小组上前对电动车驾驶人进行处罚。

当天,交警七大队累计出动警力75人次,查处电动车占道候客70辆次,扣留非机动车3辆,整治成效显著。

电动车治理简报篇十五

近些年,随着电动自行车为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电动自行车的充电,发生了多次触目惊心的火灾事故。为进一步筑牢社区安全防线,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2022年4月1日,缪家寨社区开展了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活动中,社区多措并举查隐患,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防治工作。

此次活动由社区居委会委员赵云飞,联合物业经理及工作人员,对辖区内飞线充电、室内充电、地下室充电以及楼道内停放电动车的现象开展排查,重点对小区地下室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等,纠治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用火、用电等突出问题。

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由社区物业工作人员当场整改规范到位,劝导相关居民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规范停放电动车和集中在充电桩进行充电。现场人员力量不足的,将相关情况反馈至社区物业公司,就如何做好电动车规范停放、充电等相关工作与物业部门再次进行沟通交流,督促物业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尽快进行整改,加强指导督查。

通过此次排查活动,消除了一部分因电动自行车违规使用导致的消防安全隐患,下一步,缪家寨社区将继续加大对居民小区电动车充电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提高辖区整体火灾防控水平,为辖区消防安全稳定创造良好的.氛围。

电动车治理简报篇十六

5月14日上午,滨城交警组织警力在交通流量较大的路口开展了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达得了预期的整治效果。本次整治行动共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15起。

本次行动,滨城交警大队抽调警力成立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小组,在黄河五路渤海十路路口设立临时检查点,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期间,民警对电动车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罚一起,向违法驾驶人讲解了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并带领到现场教育点进行电动自行车违法人现场交通安全知识学习,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现场的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设置现场教育点,由执勤交警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当事人作出书面警告的处罚后,告知其可选择三种方式中的一种参加教育。这是遵循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的前提下,依法对电动车违法人实施警告、教育处理,目的是为了提高电动自行车违法人的遵法、守法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据介绍,三种方式包括当场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缴纳罚款20元;上路参与30分钟的现场体验,即电动车交通违法人员在教育点现场体验窗口办理现场体验手续并登记相关信息后,将现场体验装备三件套(小红帽、黄反光背心、小红黄旗)穿戴整齐,在路口参加体验,协助交警劝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抄写交通法规,电动车交通违法人员在教育点抄写交通安全知识、交通法规试卷、遵守交通法规承诺书。

一直以来,电动车交通违法乱象极大地扰乱了正常的通行秩序,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滨城交警针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等交通隐患极大的重点违法行为,下重拳、出实招,持之以恒地加强管理,力争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通过持续不懈的努力,来实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基本守法的目标。

电动车治理简报篇十七

为了丰富全校教职工的文化体育生活,学校工会将在校秋季运动会期间举行教职工体育比赛,特此通知。具体竞赛规程如下:

一、比赛时间:十月十六日(星期六)。

二、比赛地点:五台山体育场、学校操场(说明:集体项目教工广播操集体表演、跳长绳在五台山体育场进行比赛;其他项目在学校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竞赛项目:

(一)集体项目:1、跳长绳2、风雨同舟3、集体广播操表演。

(二)个人项目:1、羽毛球掷远2、立定跳远。

四、竞赛分组:

1、集体项目分8个组别:

6个年级组各为一个组,教务处、行政和科研处为一个组,总务处、德育处、信息中心和食堂为一个组。体育组成员担任裁判工作,不参加任何组。

2、个人单项分组:

老年男子组:50岁以上(x年10月31日以前出生)。

老年女子组:45岁以上(x年10月31日以前出生)。

中年男子组:35岁至49岁。

中年女子组:30岁至44岁。

青年男子组:35岁以下(x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青年女子组:30岁以下(x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四、竞赛和报名办法:

1、跳长绳:时间2分钟。每组限报一队,每队12人,其中2人摇绳(男女不限),10人跳绳(男子人数不得超过4人)。

2、风雨同舟:高中各年级组参赛人数为24人(其中至少包括4名女子,每组至少有一名女子参赛),其他各组为12人(其中必须至少包括4名女子,每组至少有一名女子参赛)。

方法:1.比赛距离20米。

2.起终点线和交接折返线两侧各站12人(2组)或6人(1组)成一路纵队。

3.听到“预备”令时,起点的第一组6人合穿一双“木舟”,后面人的双手搭在前面人的肩上,组成一条“舟”,站在起点线后,人和“舟”均不得过线。听到枪声后,“木舟”向对面前进。

4.人和“木舟”均过对面折返线后,将“木舟”交对面6人,该6人立即穿上“木舟”,向起点前进,再次进行下一次交接,直至最后一组通过终点线。计每队开始到结束的成绩。

规则:1.发令前各队不得踏线或抢跑。

2.行进途中,6人都必须穿好“木舟”,如有人的脚离开“木舟”,必须在离开地重新穿好,方能继续前进,违反者按犯规处理,没有成绩。

3.以最后一组“木舟”和人同时通过终点线计算本队成绩。

3、个人单项:立定跳远每人三次,以最高成绩录取名次,若最高成绩相同,则以次高成绩……。

4、报名规则(含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每人限报一个个人项目,集体项目不限,不符合规则多报项目无效。

5、集体项目以组为单位报名(请各工会小组长落实具体参赛人员名单和项目)。个人项目以实际参赛为准。

6、各位教职工报名时务必依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量力酌情选项。比赛时若遇身体不适,千万不要勉强参加比赛,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7、集体广播操表演:各工会小组认真动员,组织大家积极参。各工会小组参加广播操表演的人数为本组成员人数的50%以上(含50%)。工会将组织大家进行训练和指导。具体训练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集体项目分初、高中组分别评奖,按成绩录取,设一、二、三等奖给予奖励。

2、个人项目按成绩分组录取,设一、二、三等奖给予奖励。

3、参加比赛未获奖者均可获得参赛奖一份。

六、其它:

1.各工会小组认真组织,积极准备。

2.本规程未尽事宜,由工会另行通知。

中华中学工会。

x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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