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名单(优质19篇)

  • 上传日期:2023-11-23 02:1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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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名单篇一

在体检及后续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录用资格产生职位空缺的,选调单位一般应在该职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调剂。

选调单位因报名人数不足、无人录取、无人递补形成的空缺职位,应确定为调剂职位。面试成绩合格、未被录取的人员,在本人意愿和所报考选调单位用人意向达成一致情况下,可以向所报考的选调单位调剂职位进行调剂。调剂工作只能在同一选调单位内进行。

调剂方式为:在报考同一选调单位的面试合格且未被录取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次序确定调剂人选。调剂人选确定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由考生依次选择调剂职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较高的确定为调剂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优先考虑中共党员和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对性别提出要求的职位,只能接收同一性别的调剂人选。若考生在确定调剂人选、选择调剂职位过程中放弃,则按上述原则依次递补。

递补、调剂人选经天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按程序组织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工作。

(七)接收。

选调生正式毕业后,一般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到岗工作,由选调单位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做好接收工作。

天津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名单篇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日。报考人员登陆八桂先锋网()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广西2019年定向山东大学选调应届毕业生报名表》。

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广西选调生网报名系统反馈。从11月12日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登陆广西选调生网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要及时下载打印报名表,经院系党委盖章后,于11月18日前送交学校就业部门。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每科分值100分。笔试时间为2018年11月17日。笔试、面试地点设在北京市,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划定。考生可登陆八桂先锋网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

(三)考察和资格复审。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列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签约和体检。签约和体检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要求进行。

(五)公示和录用。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按程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用,于2019年7月中旬到工作单位报到。

天津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名单篇三

2019年我市面向教育部公布的部分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定向选调应届毕业生,高校名单如下(共30所):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

具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的大学毕业生,符合选调条件的可报考1次选调生。主要包括2018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天津市“三支一扶”大学生(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大学生)和2018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天津市选派“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志愿者)。

天津市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入选者(以下简称“青马工程”入选者),符合选调条件的,可报考1次选调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非全日制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选调范围内。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选调对象必须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选调对象除应达到公务员招考基本条件外,还应至少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学生干部。学生干部是指选调对象最高在学阶段的任职经历,且应任职满半学年(团组织、学生会担任副部长及以上职务,班委会担任委员及以上职务)。

3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是指选调对象最高在学阶段取得的荣誉称号。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符合选调单位提出的专业、学历等条件要求。

6.本人自愿报名,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门同意推荐。

7.通过选调生考试、考察。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9.本科毕业生的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2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10.考生与选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下同)的,应当回避。

选调单位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上述亲属不得报考其管辖地区、系统、部门的职位。

其他事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考生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天津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名单篇四

确定为考察对象的考生,应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天津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具体安排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考生对初次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次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需当场、当日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个人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2、实地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与本人面谈、审核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法,对《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中所填信息进行核实,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五)录用审批、签订就业协议。

天津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名单篇五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日。报考人员登陆八桂先锋网()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广西2019年定向中南大学选调应届毕业生报名表》。

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广西选调生网报名系统反馈。从11月12日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登陆广西选调生网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要及时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签名),经院系党委审核盖章后,于11月18日前送交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新校区毓秀楼306)。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每科分值100分。笔试时间为2018年11月17日。笔试、面试地点设在武汉市,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划定。考生可登陆八桂先锋网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

(三)考察和资格复审。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列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签约和体检。签约和体检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要求进行。

(五)公示和录用。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按程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用,于2019年7月中旬到工作单位报到。

天津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名单篇六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日。报考人员登陆八桂先锋网()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广西2019年定向北京大学选调应届毕业生报名表》。

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广西选调生网报名系统反馈。从11月12日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登陆广西选调生网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要及时下载打印报名表,经院系党委盖章后,于11月16日前送交学校就业指导部门(新太阳216办公室)。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每科分值100分。笔试时间为2018年11月17日。笔试、面试地点设在北京市,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划定。考生可登陆八桂先锋网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

(三)考察和资格复审。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列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签约和体检。签约和体检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要求进行。

(五)公示和录用。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按程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用,于2019年7月中旬到工作单位报到。

天津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名单篇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日。报考人员登陆八桂先锋网()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广西2019年定向天津大学选调应届毕业生报名表》。

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广西选调生网报名系统反馈。从11月12日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登陆广西选调生网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要及时下载打印报名表,经院系党委盖章后,于11月18日前送交学校就业指导部门。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每科分值100分。笔试时间为2018年11月17日。笔试、面试地点设在北京市,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划定。考生可登陆八桂先锋网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

(三)考察和资格复审。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列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签约和体检。签约和体检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要求进行。

(五)公示和录用。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按程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用,于2019年7月中旬到工作单位报到。

天津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名单篇八

为加强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根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天津市2023年度计划定向招录360名选调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调对象主要为教育部公布的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高校名单如下(共36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四川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具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的大学毕业生,即2022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天津市“三支一扶”大学生(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大学生)、天津市选派“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志愿者),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可以报考1次选调生。

2023年应届毕业的天津市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入选者(以下简称“青马工程”入选者),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可以报考1次选调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毕业生,非全日制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选调范围内。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除应达到公务员招考基本条件外,还应于2022年11月25日(含)之前,至少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学生干部。学生干部是指选调对象最高在学阶段担任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团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组织)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且应任职满半学年,不包含各类学生社团职务。

(3)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不包含各类奖学金)。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是指选调对象最高在学阶段取得的荣誉称号。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截至2023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符合选调单位提出的专业、学历等条件要求,须以最高在学阶段所学专业报考相应职位。在校期间取得双学位证书的,可以依据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6、本人自愿报名,所在高校同意推荐。

7、通过选调生考试、考察。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9、本科毕业生的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6年12月含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的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3年12月含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的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含以后出生)。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在校期间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和选调生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作为选调对象。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单位及其管辖地区、系统、部门的职位。

选调工作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关于各选调单位具体的选调职位及人数、报考须知、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等信息,报考人员可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网址:http:///jsdw/rsksw/)和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网址:rsks.)查询。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时间:。网址为:rsks.。

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11月26日8:00至12月4日18:00。对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笔试考务费用。

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之比低于2:1的,相应调减该职位选调计划;报考人数不足2人的,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按照男女比例1:1录取的职位,男性或女性报考人数与本性别选调计划数之比低于2:1的,调减该性别的选调计划,报考人数不足2人的,取消该性别选调计划。报考职位选调计划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9:00至15:00。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应如实填写《选调生报名登记表》,认真核对相关内容,一经报名成功,视为对表中信息真实性、准确性作出承诺。提供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各选调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4小时之内给予答复。

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11月26日8:00至12月2日18:00之间,下载打印《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并签字确认,经所在院系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交高校就业指导部门。高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通过后,应于2022年12月3日18:00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推荐。高校审核未通过的,报名无效。

“三支一扶”大学生的《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应经服务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和区人社局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12月7日前交市人社局(径送人才开发处);“西部计划”志愿者和“青马工程”入选者,应于2022年12月7日前将《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交团市委(径送学校部)。

(三)统一考试。

选调生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凭准考证、法定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卡)参加选调生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能,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考生应于2022年12月7日14:00至12月9日18:00登录报名缴费网址,填写疫情防控流行病学调查问卷,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0日上午9:00—11:30。2022年12月29日网上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

2、面试与体能测评。

面试阶段考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用。

选调计划数少于或等于2人的职位,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为3:1;大于2人的职位,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为2:1。每个职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按照男女比例1:1录取的职位,按照男女笔试成绩分别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相应比例的,笔试成绩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监狱管理局有关招录职位需进行体能测评的,由相关单位在面试前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体能测评人数与选调计划数3: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再按照相应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参加体能测评的人数不足3:1时,按照实际人数组织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及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考生在2023年2月14日9:00至2月17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18日,具体安排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及总成绩。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1位小数。

同一职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为1:1);总成绩相同情况下,面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男女比例1:1录取的职位,按照男女总成绩分别进行排名,确定考察对象。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确定为考察对象的考生,应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天津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具体安排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考生对初次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次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需当场、当日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个人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2、实地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与本人面谈、审核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法,对《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中所填信息进行核实,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五)录用审批、签订就业协议。

拟录用人员由选调单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发放《选调生通知书》。各选调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拟录用人员未按选调单位时限要求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生资格。签约人员违约的,不予支持。

(六)递补和调剂。

1、递补。

在体检及后续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录用资格产生职位空缺的,选调单位一般应在该职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调剂。

选调单位因报名人数不足、无人录取、无人递补形成的空缺职位,应确定为调剂职位。面试成绩合格、未被录取的人员,在本人意愿和所报考选调单位用人意向达成一致情况下,可以向所报考的选调单位调剂职位进行调剂。调剂工作只能在同一选调单位内进行。

调剂方式为:在报考同一选调单位的面试合格且未被录取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次序确定调剂人选。调剂人选确定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由考生依次选择调剂职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较高的确定为调剂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优先考虑中共党员和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对性别提出要求的职位,只能接收同一性别的调剂人选。若考生在确定调剂人选、选择调剂职位过程中放弃,则按上述原则依次递补。

递补、调剂人选经天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按程序组织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工作。

(七)接收。

选调生正式毕业后,一般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到岗工作,由选调单位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做好接收工作。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遵守相关考试纪律,配合选调单位工作。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有违反报考规则和管理规定行为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予以处理。违反诚信要求的人员今后5年内不得报考天津市选调生。

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选调生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天津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开展,必要时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进行调整,有关情况将在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报考人员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凡因隐瞒或谎报有关情况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团市委电话(“西部计划”志愿者和“青马工程”入选者。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2022年 11 月 14 日。

附件:

天津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名单篇九

(二)土建类。

(三)海洋科学及工程类。

(四)环境。

科学类。

(五)交通运输类。

(六)机械工程与材料科学类。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材料科学与工程。

(七)电气信息工程及电子信息科技类。

(八)轻工食品类。

(九)农林水类。

果树学,蔬菜学,茶学,农产品安全,水产养殖,农业(林业)经济管理,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信息化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农业水土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与管理),水文(学)与水资源(工程)。

学科类别。

以下专业招收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一)经济学、管理学与法学类。

(二)土建类。

注:志愿到县乡机关工作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限专业报考。

天津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名单篇十

1.推荐报名。采取学校推荐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有志来陕西工作的应届毕业生请自行下载《2019年度陕西省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经院系党组织推荐盖章后,报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并加盖公章(选调生报考审核:中南大学新校区毓秀楼310,审核后盖章:毓秀楼306,报名推荐表留存在毓秀楼306)。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同意盖章后,自行登录陕西党建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起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0时至2018年12月10日24时。

2.资格审查。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填报信息、学校意见等进行审核。

3.笔试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签定就业协议。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签约人选,陕西省委组织部与学生本人及学校三方签定就业协议书。

5.体检。委托当地一所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院负责签约人选的体检工作。对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和个人信息不真实的,不予录取(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拟录取人选进行政审和考察,与熟悉人选情况的老师和学生干部进行谈话,深入了解掌握人选在校表现和专业特长,特别是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情况。

7.录取公示。在深入考察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录取人选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对录取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录取。

天津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名单篇十一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日。报考人员登陆八桂先锋网()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广西2019年定向四川大学选调应届毕业生报名表》。

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广西选调生网报名系统反馈。从11月12日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登陆广西选调生网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要及时下载打印报名表,经院系党委盖章后,于11月18日前送交学校就业指导部门。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每科分值100分。笔试时间为2018年11月17日。笔试、面试地点设在成都市,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划定。考生可登陆八桂先锋网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

(三)考察和资格复审。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列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签约和体检。签约和体检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事项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录用。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按程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用,于2019年7月中旬到工作单位报到。

天津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名单篇十二

因我省今年定向招录的高校较多,地域分布较广,无法同时在各校设置考点。根据考生报名人数和高校地理分布,共确定7个考点组织考试,对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考生谅解!

1.请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的考生到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421报告厅(北区食堂四楼)参加考试。

2.请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的考生到吉林大学前卫南区田家炳学生活动中心b座二楼多媒体教室参加考试。

3.请同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的考生到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教学北楼415、418教室参加考试。

4.请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的考生到湖南大学南校区复临舍105、106教室参加考试。

5.请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考生到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就业创业中心一楼信息发布厅参加考试。

6.请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的考生到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中心201室参加考试。

7.请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的考生到山东大学中心校区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第二报告厅参加考试。

12月28日面试因参加考生较多,可能需全天封闭。请同学们提前安排好相关行程。

天津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名单篇十三

选调工作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网上报名、高校党组织审查推荐、选调单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考察、录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各选调单位具体的选调职位及人数、报考须知、报名表填写说明等信息,可通过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网址:)查询。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2日8:00开始至12月22日18:00结束(共11天)。网址为:。

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12月12日8:00开始至12月24日18:00结束。网址同上。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考务费用。

各选调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步审查。资格初审结果在考生报名后24小时之内给予答复。

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之比低于2:1的,相应调减选调计划,报考人数不足2人的,取消选调计划。按照男女比例1:1录取的职位,男性或女性报考人数与本性别选调计划数之比低于2:1的,相应调减该性别的选调计划,报考人数不足2人的,取消该性别选调计划。所报职位选调计划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9:00至16:00。

(二)组织推荐与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成功后,应及时打印《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签字确认。应届毕业生应于12月28日前,将《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上交各高校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推荐。“三支一扶”大学生的《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应经服务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和区人力社保局同时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于12月28日前上交市人力社保局人才流动开发处。“西部计划”志愿者和“青马工程”入选者,应于12月28日前,将《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上交团市委学校部。

(三)统一考试。

选调生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生凭准考证和法定身份证件参加选调生考试。审查合格并已经缴费(或已办理了低保、特困减免考试考务费手续)的考生可登陆报名缴费网址,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19年1月7日8:00开始至1月11日18:00结束。

1.笔试。

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考察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能,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时间为2019年1月1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1月24日网上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面试阶段考试为结构化面谈。每个职位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为2:1。按照男女比例1:1录取的职位,按性别对男女考生笔试成绩分别进行排名,分别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合格者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小于2:1的,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面试时间为2019年2月23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1位小数。同一职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选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体检人选。按照男女比例1:1录取的职位,按性别对男女考生总成绩分别进行排名,分别确定体检人选。

报考市公安局职位的考生,还应参加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录用。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规定进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各有关高校(单位)给予相应的配合协助。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对考生在《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中所填信息进行核实。

体检人选、考察人选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由选调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五)录用审批、签订就业协议。

拟录用人员由选调单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选调生招录网站统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政治面貌、选调单位、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所在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经审批,发放《选调生通知书》。各选调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考生未按选调单位时限要求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生资格。出现职位空缺,由选调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六)递补和调剂。

1.递补。

如果有考生在体检及后续环节放弃或被取消录用资格,各选调单位均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调剂。

面试成绩合格、未被录取、且在报名阶段填写服从调剂的人员,在本人意愿和所报考选调单位用人意向达成一致情况下,可以向所报考选调单位的空缺职位进行调剂。调剂在递补环节结束后进行。

调剂方式为:因报名人数不足、无人录取、无人递补形成的空缺职位,按照选调单位意愿,确定为调剂职位。在报考同一选调单位的经面试未被录取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次序确定调剂人选。调剂人选确定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由考生依次选择确定职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调剂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优先考虑中共党员和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若考生在确定调剂人选、选择具体职位等环节放弃,则按上述原则依次递补。确定调剂人选后,与递补人员一并安排体检、考察等相关工作。

(七)接收。

选调生正式毕业后,一般应于当年7月31日前到岗工作。选调单位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做好接收工作。

天津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名单篇十四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纳考试费用均在网上进行,(以下简称“报名缴费网址”)。

报考人员可通过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网址:)查询或下载《天津市2023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了解2023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工作相关信息。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需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需在“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平台只允许注册一次。已注册可直接登录,不需再次注册。

2、将本人近期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必须在8k-30k,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报名缴费网站下载的“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制作成标准电子证件照片。

照片电子文件在打印《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和笔试、面试《准考证》时使用,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以免影响各阶段的考试。

3、开通银行卡个人网上银行服务,在卡内存入足够金额(笔试考务费45元)。

(一)报名办法。

1、报考人员在期间,登录报名缴费网址报名。报名时首先填写用户名(居民身份证号)、密码等个人信息进行注册,并以此作为完成报考以及获得相关信息的唯一标识(注册时选择接收短信不收取费用,审查结果及其他通知事项请以报名网站为准)。报考人员身份证号被冒用,导致无法正常注册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核实后办理注册手续。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如对自己是否符合选调职位所要求的选调条件有疑问,请直接咨询拟报考的单位(各选调单位咨询电话在选调计划表中查询)。

3、报考人员在网上填写、上传个人的信息和照片,必须真实、准确,提交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表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的职位,报名表提交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允许修改(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报考职位不能开考的除外)。

报考人员必须点击“提交”按钮,选调单位才可对报名表内容进行初审。

5、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表后,可在24小时内登录报名缴费网址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从网上获得报名序号,此序号是唯一的,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和后期考试成绩查询时使用,务必牢记。报考人员一经通过资格审查,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可根据选调单位反馈的资格初审结果,补充相关资料后再次提交报名表,也可选择其他职位重新报考。此时不需另行注册,只需在原有报名表中添加、修改相关内容后,再次提交即可。

(二)缴费办法。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网上办理缴费手续,缴费时间为2022年11月26日8:00开始至12月4日18:00。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在缴费期间内每日9:00—11:30,13:30—17:00,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服务大厅(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现场办理审核减免笔试考务费用的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须携带家庭所在地街道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发放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户口本原件。

只有资格初审通过并缴纳或减免笔试考务费用的考生,方可下载打印《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和《笔试准考证》。

报名缴费结束后,所报考职位不能开考的考生进行网上改报。改报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9:00至15:00。

考生须按通知时间进行改报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需要再次网上缴纳考务费。同时,考生报名序号由系统重新编排,原号废止。未进行改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缴费退回到银行卡中,请注意查收。

1、考生于2022年12月7日14:00至12月9日18:00登录报名缴费网址,填写疫情防控流行病学调查问卷,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并认真阅读上面标明的考点名称、地址、考场号、座位号,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如在打印中遇到问题或准考证内容有误,请及时与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联系。

2、考生参加笔试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学生证(卡)。考生若在笔试前遗失《笔试准考证》,可在打印笔试准考证阶段自行从网上重新下载打印(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0日上午9:00—11:30)。

笔试结束后,考生可于2022年12月29日登录报名缴费网址,填写用户名、密码进行查询(此功能在查询笔试成绩阶段方可使用)或直接到选调单位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

考生在2023年2月14日9:00至2月17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考生持《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学生证(卡)参加结构化面谈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阶段各项考试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

结构化面谈的时间、地点,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考生在面试阶段各项考试全部结束后,登录报名缴费网址,填写用户名、密码查询面试成绩(此功能在查询面试成绩阶段方可使用)或到选调单位查询面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

天津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名单篇十五

1、试用管理。选调生实行一年的公务员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博士研究生任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任副主任科员,大学本科生任科员,同时签订在江西服务五年(不含试用期)的工作协议;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转正定级后的选调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助,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8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5万元、本科生每人2万元。对未能按工作协议规定履行服务期限的选调生,安家费补助须退回。选调生分配至各地后,可享受当地人才引进的相关优惠政策。

2、岗前培训。选调生录用后,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其参加不少于12天的岗前培训,引导选调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基层锻炼。选调生录用后,统一到村任职2年时间,其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经市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有计划地组织选调生参加县(市、区)、乡镇(街道)集中性工作,但每年不超过3个月。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选调生是党员的,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非党员的,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具体职责和工作分工由乡镇党委和村“两委”结合选调生个人专业特长进行明确。

4、定期考察。选调生基层锻炼期满后,将进行一次全面考察。对表现突出的选调生,适合从事基层领导工作的,安排到基层领导岗位;适合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的,安排到省、市、县(市、区)直部门。

本公告及其它未尽事宜由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无需缴纳报名、体检等相关费用。

更多相关信息欢迎扫描二维码,关注“江西选调生动态”微信公众号:

附件:报名汇总表。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2018年9月29日。

天津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名单篇十六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除应达到公务员招考基本条件外,还应于2022年11月25日(含)之前,至少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学生干部。学生干部是指选调对象最高在学阶段担任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团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组织)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且应任职满半学年,不包含各类学生社团职务。

(3)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不包含各类奖学金)。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是指选调对象最高在学阶段取得的荣誉称号。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截至2023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符合选调单位提出的专业、学历等条件要求,须以最高在学阶段所学专业报考相应职位。在校期间取得双学位证书的,可以依据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6、本人自愿报名,所在高校同意推荐。

7、通过选调生考试、考察。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9、本科毕业生的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6年12月含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的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3年12月含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的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含以后出生)。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在校期间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和选调生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作为选调对象。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单位及其管辖地区、系统、部门的职位。

三、选调方式和程序。

天津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名单篇十七

报考人员除具备《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明确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有志从事党政工作,具有为民服务的情怀、为云南发展积极奉献的远大志向,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

(三)学习成绩优异,并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报考年龄:硕士研究生30周岁(1986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1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天津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名单篇十八

报考人员除具备《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报考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优秀共青团员,须担任过院系以上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或团委副书记、各部部长、副部长,班级班长、团支书,且任职时间连续满1学年以上(任职时间截止到2019年6月底),或者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或者成绩排名班级前20%。

(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学习成绩优良。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

(四)符合广西2019年定向招录选调生急需紧缺专业(详见附件)或现就读高校国家一流建设学科相关专业;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校团委副书记、各部部长、副部长,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团委副书记报考的,不受专业要求和学历学位层级的限制。

志愿到县乡机关工作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限专业报考。

(五)法律专业的须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已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在签约时须提供成绩合格证明。

(六)报考年龄:本科毕业生26周岁以下(199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32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天津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名单篇十九

选调工作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关于各选调单位具体的选调职位及人数、报考须知、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等信息,报考人员可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网址:http:///jsdw/rsksw/)和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网址:rsks.)查询。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6日8:00至12月2日18:00(共7天)。网址为:rsks.。

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11月26日8:00至12月4日18:00。对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笔试考务费用。

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之比低于2:1的,相应调减该职位选调计划;报考人数不足2人的,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按照男女比例1:1录取的职位,男性或女性报考人数与本性别选调计划数之比低于2:1的,调减该性别的选调计划,报考人数不足2人的,取消该性别选调计划。报考职位选调计划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9:00至15:00。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应如实填写《选调生报名登记表》,认真核对相关内容,一经报名成功,视为对表中信息真实性、准确性作出承诺。提供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各选调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4小时之内给予答复。

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11月26日8:00至12月2日18:00之间,下载打印《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并签字确认,经所在院系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交高校就业指导部门。高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通过后,应于2022年12月3日18:00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推荐。高校审核未通过的,报名无效。

“三支一扶”大学生的《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应经服务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和区人社局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12月7日前交市人社局(径送人才开发处);“西部计划”志愿者和“青马工程”入选者,应于2022年12月7日前将《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交团市委(径送学校部)。

(三)统一考试。

选调生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凭准考证、法定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卡)参加选调生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能,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考生应于2022年12月7日14:00至12月9日18:00登录报名缴费网址,填写疫情防控流行病学调查问卷,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0日上午9:00—11:30。2022年12月29日网上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

2、面试与体能测评。

面试阶段考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用。

选调计划数少于或等于2人的职位,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为3:1;大于2人的职位,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为2:1。每个职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按照男女比例1:1录取的职位,按照男女笔试成绩分别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相应比例的,笔试成绩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监狱管理局有关招录职位需进行体能测评的,由相关单位在面试前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体能测评人数与选调计划数3: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再按照相应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参加体能测评的人数不足3:1时,按照实际人数组织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及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考生在2023年2月14日9:00至2月17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18日,具体安排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及总成绩。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1位小数。

同一职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为1:1);总成绩相同情况下,面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男女比例1:1录取的职位,按照男女总成绩分别进行排名,确定考察对象。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确定为考察对象的考生,应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天津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具体安排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考生对初次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次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需当场、当日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个人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2、实地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与本人面谈、审核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法,对《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中所填信息进行核实,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五)录用审批、签订就业协议。

拟录用人员由选调单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发放《选调生通知书》。各选调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拟录用人员未按选调单位时限要求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生资格。签约人员违约的,不予支持。

(六)递补和调剂。

1、递补。

在体检及后续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录用资格产生职位空缺的,选调单位一般应在该职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调剂。

选调单位因报名人数不足、无人录取、无人递补形成的空缺职位,应确定为调剂职位。面试成绩合格、未被录取的人员,在本人意愿和所报考选调单位用人意向达成一致情况下,可以向所报考的选调单位调剂职位进行调剂。调剂工作只能在同一选调单位内进行。

调剂方式为:在报考同一选调单位的面试合格且未被录取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次序确定调剂人选。调剂人选确定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由考生依次选择调剂职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较高的确定为调剂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优先考虑中共党员和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对性别提出要求的职位,只能接收同一性别的调剂人选。若考生在确定调剂人选、选择调剂职位过程中放弃,则按上述原则依次递补。

递补、调剂人选经天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按程序组织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工作。

(七)接收。

选调生正式毕业后,一般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到岗工作,由选调单位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做好接收工作。

四、诚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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